展览10.11
配偶同意
2021年4月2日
本人,唐鹏的合法配偶王淼(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由我的配偶唐鹏持有并以其名义注册的LinkDoc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将根据我签署的控制协议(包括经修订和重述的独家购股协议,经修订和重述的股东投票权代理协议以及经修订和重述的股权质押协议)(以下简称“控制协议”)进行处理配偶于4月2日,2021年与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独资公司”)和其他相关方。
我进一步保证,我不会采取任何与上述安排相抵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声称股份构成我们作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我特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任何适用法律可能授予我的与股份有关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我承认,唐鹏不需要我的进一步授权或同意来执行,进一步修改或终止控制协议。我保证我将执行所有必要的文件并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确保适当履行控制协议(不时修订)。我同意并承诺,如果我出于任何原因收购唐鹏持有的任何股份,我将受2021年4月2日独资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协议(不时修订)以及经修订和重述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约束,并遵守作为公司股东的控制协议(不时修订)和服务协议下的义务,并且为此目的,一旦独资企业提出要求,我将以与控制协议(不时修订)和服务协议基本相同的形式和内容执行书面文件。
我进一步承认,承担并保证,在死亡,丧失能力,与配偶离婚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其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下,我的继承人,监护人均不得,债权人或有权主张我配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权利或权益的任何其他人将采取任何行动可能以任何方式或在任何情况下影响或阻止我配偶履行控制协议项下的义务。
【下面没有文字,后面是配偶同意书的签名页。]
【本页没有文字,是唐鹏配偶同意书的签名页。]
| 签字人: | /s/王淼 |
| 配偶姓名:王淼 | ||
| 身份证号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