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12.2
自愿认证
我,Lorenzo Grandi,证明:
| 1. |
我已经审阅了这份关于意法半导体N.V.表格6-K的报告; |
| 2. |
据我所知,本报告没有对重大事实作任何不真实的陈述,也没有根据发表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陈述发表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没有误导; |
| 3. |
据我所知,本报告所载未经审计的中期综合收益表、综合收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权益表及相关附注以及其他财务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截至本报告所述期间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 4. |
公司的另一名核证人和我负责为公司建立和维持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兑换法》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的规定)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根据《兑换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的规定),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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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设计该等披露管制及程序,或促使该等披露管制及程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该等实体内的其他人士向我们提供有关该公司(包括其综合附属公司)的重大资料,特别是在本报告编写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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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设计这种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使这种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便根据公认的会计原则,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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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评估了公司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根据这种评估得出的关于截至本报告所涉期间结束时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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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在本报告中披露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变化; |
| 5. |
本公司其他核证人和我已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本公司审计师和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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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或运作方面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合理地可能对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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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涉及管理层或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其他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不论是否重大。 |
| 日期:2020年11月2日 |
通过: |
Lorenzo Grand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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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Lorenzo Grand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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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首席财务官 财务、基础设施和服务总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