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2
补充契约第8号
截至2026年3月12日的第8号补充契约(本“补充契约”),由佐治亚州公司Global Payments INC.(“公司”)与美国国家银行协会U.S.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一家全国性银行协会)作为受托人(“受托人”)签署。
公司简历
然而,公司与受托人(作为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的继承者)是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的一份契约(“基础契约”,并经本补充契约补充为“契约”)的缔约方,该契约与公司不时按发行时所指明的条款发行其证券有关;
然而,基础契约第9.1节(7)规定,公司可订立补充契约,以规定根据基础契约发行任何额外证券;
然而,公司希望发行两个单独的系列证券,并已正式授权创建和发行此类证券以及执行和交付本补充义齿以修改基础义齿并提供如下所述的某些附加条款;
然而,本协议各方认为订立本补充契约以确立该等证券的条款并就受托人就该等证券的权利、义务和义务作出规定是可取的;及
然而,根据其条款,使本补充契约成为有效、有约束力和合法的文书所必需的基础契约的所有条件和要求已由合同各方履行和满足。
现据此,为并考虑到房地及其他良好的、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由双方当事人确认收悉,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第1.01节定义。
(a)为本补充义齿的所有目的,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或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合并总资产”是指截至任何确定日期,根据一致适用的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资产总额(按备考基准计算,以使在该合并资产负债表日期之后以及在确定合并总资产之前或同时进行的任何收购和处置生效)。
“确定票据”是指经过认证的优先票据。
“留置权”是指抵押、担保权益、质押或留置权或其他类似的产权负担。
“票据托管人”是指全球票据的托管人(由存管人指定),或其任何继任者,最初应为受托人。
“许可留置权”是指:
(1)对财产的留置权,以确保支付购置、建造、开发或改进该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成本,或确保为任何该等目的提供资金而招致的债务,但债权人关于延长任何该等留置权所担保的信贷的承诺,须不迟于(a)该等财产的购置、建造、开发或改进完成或(b)该等财产的配售投入运营后的365天内取得;
(2)有利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留置权;
(3)任何人在与公司或附属公司合并或合并时的财产上存在的任何留置权(x),或(y)在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如此取得该等财产时所取得的任何财产上存在的留置权(不论由此担保的债务是否已承担);但在每一此种情况下,(a)该留置权并非在考虑进行该等合并或合并或该人成为附属公司或该等财产收购时设定或承担,及(b)该留置权应仅延伸至如此取得的财产及其对其的改进,或在收购附属公司的情况下,该附属公司的资产,以及在每种情况下,其收益;
(4)对有利于美利坚合众国或其任何州、或有利于任何其他国家或其任何部门、机构、工具或政治分部的财产的留置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益,以担保污染控制或工业收入类型的债务),以便允许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履行合同或担保为建造或改进受此类担保权益约束的财产的建造或改进成本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格提供资金而产生的债务,或法律或法规要求作为任何业务交易或行使任何特权、特许或许可的条件;
(5)就任何信用卡或借记卡押记、支票或其他票据、电子资金转账,或任何人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担任处理人、汇款人、资金收款人或资金传递人的其他类型的纸质或电子支付、转账或押记交易(每项此类交易,“结算”)和(ii)与转账有关的任何付款或偿还义务,或为实现转账而作出的合同承诺(包括通过自动结算所交易)而产生或相关的债务的留置权,现金或其他财产以达成和解(包括,为免生疑问,与银行或金融机构订立任何协议,提供短期融资以资助任何和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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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证券化债务和应收款保理、贴现、设施或证券化提供担保的留置权。
「主要财产」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拥有的与位于美利坚合众国领土范围内(不包括其领土和属地以及波多黎各)的不动产有关的不动产、固定装置、机器和设备,但在确定某项财产是否为主要财产之日(i)账面净值低于合并总资产的2%或(ii)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业务整体而言并无重大影响。
“受限子公司”是指(i)构成“重要子公司”的任何子公司(该术语在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颁布的S-X条例中定义,因为该条例在本补充契约之日生效),以及(ii)持有任何主要财产的任何其他子公司,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包括(a)未根据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的法律组建的任何子公司,(b)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外开展其主要部分业务的任何附属公司及(c)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附属公司。
“证券化债务”是指,就截至任何日期的任何人而言,该人在该日期或之前就该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的所有应收账款、一般无形资产、动产票据或其他金融资产及相关权利和资产的偿还或以其他方式相关的合理预期负债。
“规定的到期日”是指,就每一系列优先票据而言,第2.03节中规定的相关日期。
(b)本节所定义的术语具有本节赋予它们的含义,包括复数和单数。
(c)此处使用的未定义术语应具有基础义齿中指定的含义。
(d)除另有规定外,凡提述条款和章节,均指本补充契约的相应条款和章节。
(e)术语“herein”、“hereof”、“hereunder”和其他类似含义的词语是指本补充义齿整体,而不是指任何特定的条款、章节或其他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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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节定义术语索引。
| 任期 | 科 | |
| 2028年优先票据 | 2.01(a) | |
| 2028年优先票据付息日 | 2.04(b)(i) | |
| 2028年优先票据定期记录日期 | 2.04(b)(i) | |
| 2033年优先票据 | 2.01(b) | |
| 2033年优先票据付息日 | 2.04(b)(二) | |
| 2033年优先票据定期记录日期 | 2.04(b)(二) | |
| 额外优先票据 | 2.02(c) | |
| 代理会员 | 2.10(c)(二) | |
| 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期 | 2.14(e) | |
| 基础契约 | 独奏会 | |
| 控制权变更 | 2.13(h) | |
| 控制权变更要约 | 2.13(a) | |
| 控制权变更支付 | 2.13(a) | |
| 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期 | 2.13(b)(二) | |
| 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 | 2.13(h) | |
| 公司 | 序言 | |
| 全球笔记 | 2.10(b) | |
| H.15 | 2.14(e) | |
| H.15中医 | 2.14(e) | |
| 义齿 | 独奏会 | |
| 付息日 | 2.04(b)(二) | |
| 投资等级 | 2.13(h) | |
| 穆迪 | 2.13(h) | |
| 评级机构 | 2.13(h) | |
| 评级事件 | 2.13(h) | |
| 定期记录日期 | 2.04(b)(二) | |
| 余生 | 2.14(e) | |
| 标普 | 2.13(h) | |
| 高级笔记 | 2.01(b) | |
| 补充契约 | 序言 | |
| 国库券利率 | 2.14(e) | |
| 受托人 | 序言 | |
| 投票股票 | 2.1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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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高级笔记
第2.01节证券名称。应有:
(a)一系列证券指定公司“2028年到期4.550%优先票据”(“2028年优先票据”);及
(b)一系列证券指定公司“2033年到期5.400%优先票据”(“2033年优先票据”,连同2028年优先票据,“优先票据”)。
第2.02节本金总额的限制。
(a)2028年优先票据的初始发行本金总额为500,000,000美元,2033年优先票据的初始发行本金总额为500,000,000美元。
(b)就每一系列优先票据而言,本条所指明的本金总额,须受依据《基本契约》第3.4、3.5、3.6、9.6、11.6或13.3节登记转让该等系列或交换或代替该等系列而认证及交付的该等系列的款额,以及依据《基本契约》第3.3节而当作从未根据该等系列认证及交付的该等系列的款额所规限。
(c)公司可不经任何系列优先票据持有人通知或同意,不时创设及发行与适用系列优先票据条款相同并在所有方面与适用系列优先票据同等及按比例排名的系列额外优先票据(但发行日、公开发售价格及(如适用)支付该等额外优先票据发行日及首个适用的利息支付日之前产生的利息除外)(“额外优先票据”);但,如果此类额外优先票据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与适用系列的优先票据不可互换,则此类额外优先票据将有一个单独的CUSIP编号。该等额外优先票据可与适用的优先票据系列合并并组成单一系列,并将与适用的优先票据系列具有相同的排名、赎回、豁免、修订或其他条款,并将作为一个类别就与适用的优先票据系列有关的所有事项共同投票。
第2.03节本金支付日期。
(a)未偿还的2028年优先票据的本金(连同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应于2028年3月15日分期支付,该日期应为2028年优先票据的规定到期日。
(b)未偿还的2033年优先票据的本金(连同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须于2033年3月15日分期支付,该日期为2033年优先票据的规定到期日。
第2.04节优先票据的利息。
(a)2028年优先票据将按年利率4.550%计息,而2033年优先票据将按年利率5.400%计息,在每种情况下,自2026年3月12日或自有关适用系列优先票据的利息已支付或已妥为提供利息的最近利息支付日期起计息。
(b)优先票据的利息将每半年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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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就2028年优先票据而言,于每年3月15日及9月15日(每个该等日期,一个“2028年优先票据付息日”),自2026年9月15日开始,直至本金已获支付或可供支付为止,于紧接适用的2028年优先票据付息日(每个该等日期,一个“2028年优先票据定期记录日期”)之前的3月1日或9月1日(不论是否为营业日)收市时向持有人提供;及
(ii)就2033年优先票据而言,于每年3月15日及9月15日(每个该等日期为“2033年优先票据付息日”,连同每个2028年优先票据付息日为“付息日”),自2026年9月15日开始,直至本金额已获支付或可供支付为止,于紧接适用的2033年优先票据付息日(每个该等日期为“2033年优先票据定期记录日期,以及与每个2028年优先票据的定期记录日期一起,一个“定期记录日期”)。
(c)如任何付息日、订明到期日或赎回日为非营业日,则于该日期到期的付款将于下一个营业日支付,而自该付息日、订明到期日或赎回日起及之后的期间将不会产生利息。
(d)优先票据的利息将按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的360天年度计算。短于一个完整月期间的任何期间的应付利息金额,应以该期间实际经过的日历天数为基础计算。
第2.05节付款地点。可呈交或交还优先票据以供支付的地点、可交还优先票据以作转让或交换登记的地点以及可就优先票据和义齿向公司送达或向公司送达的通知和要求的地点,应为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公室或为此目的在纽约市曼哈顿自治市维持的付款代理人办公室。
第2.06节偿债基金义务。公司没有义务根据任何偿债基金、摊销或类似要求赎回或购买任何优先票据。
第2.07节面额。每一系列的优先票据将以一种或多种完全注册的全球证券的形式发行,不带息票,最低面额为2000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第2.08款货币。优先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应以在付款时为支付公共和私人债务的法定货币的美利坚合众国硬币或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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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节优先票据的证券登记机构和支付代理人。受托人最初应担任优先票据的证券登记处和支付代理人。
第2.10节高级笔记表格;图书录入规定。
(a)每一系列优先票据须大致采用本协议所附附件一的形式(但就任何系列优先票据的任何额外优先票据而言,与发行日期、公开发售价格以及(如适用)在该等额外优先票据的发行日期和第一个适用的利息支付日期之前产生的利息的支付有关的变更除外)。优先票据可能有法律、证券交易所或公司须遵守的其他规则或惯例要求的注释、图例或背书。每份优先票据应注明其认证日期。
(b)此处指定的每个系列的优先票据最初应以该系列的一个或多个全球票据(“全球票据”)的形式发行,该票据应由受托人作为存管人的票据托管人持有,并以存管人的代名人Cede & Co.的名义登记,由公司正式签署,并按下文规定由受托人认证。每一系列未偿还优先票据的本金总额可按以下规定通过对受托人和存管人或其代名人的记录作出调整而不时增加或减少。
(c)本条第2.10(c)款仅适用于存放于或代表存管人的全球票据。
(i)公司须签立,而受托人须按照本条第2.10(c)条,认证并初步交付一张或多于一张全球票据,该等票据须以该全球票据的保管人或该保管人的代名人的名义登记,并须由受托人交付予该保管人或根据该保管人的指示,或由受托人作为保管人的票据保管人而持有。
(ii)存管人的成员或参与者(“代理成员”)对由存管人或作为存管人的票据托管人的受托人代表他们持有的任何全球票据或根据该全球票据持有的任何全球票据不享有义齿下的权利,而公司、受托人及公司或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有权就所有目的将存管人视为该全球票据的绝对拥有人。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公司、受托人或公司的任何代理人或受托人实施由存管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证明、代理或其他授权,或在存管人与其代理成员之间损害该存管人规范行使任何全球票据实益权益持有人权利的习惯做法的运作。
(d)除第2.11或2.12节另有规定外,全球票据实益权益所有人无权收到确定票据的实物交付。
(e)优先票据中所载的条款和规定应构成本补充契约的一部分,并明确作出,在适用的范围内,公司和受托人通过签署和交付本补充契约,明确同意该等条款和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优先票据的条款与本补充契约有任何冲突,则以本补充契约的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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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优先票据可在证券登记处的办事处呈交以登记转让及交换。
第2.11节特别转账规定。
(a)确定票据的转让和交换。当向证券登记处提交确定票据并提出要求时:
(i)登记该等确定性票据的转让;或
(ii)将该等确定票据兑换为等额本金的其他认可面额的确定票据,证券登记处须在其对该等交易的合理要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按要求登记转让或进行交换;但条件是,为转让或交换而交出的确定票据:
(a)须妥为背书或附有一份书面转让文书,其格式合理地令公司及证券注册处处长满意,并由该等文书的持有人或其获妥为书面授权的受权人妥为签立;及
(b)随附以下额外资料及文件(如适用):(x)如持有人正将该等确定票据交付证券登记处处长以该持有人的名义登记,而无需转让,则该持有人就此作出的证明;或(y)如该等确定票据正转让予公司,则提供大意如此的证明。
(b)对转让全球票据实益权益的确定票据的限制。除非满足下述要求,否则不得将确定票据交换为全球票据的受益权益。在受托人收到正式背书或附有公司和证券登记处合理满意形式的书面转让文书的最终票据后,连同指示受托人作出或指示票据托管人对其账簿和记录作出调整以反映全球票据所代表的优先票据本金总额增加的书面指示,该指示载有关于将记入该增加项的存托账户的信息,然后,受托人应取消该确定票据,并根据存管人与票据托管人之间现有的常设指示和程序,促使或指示票据托管人促使将全球票据所代表的优先票据的本金总额增加将交换的确定票据的本金总额,并应将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记入或促使记入该指示中指定的人的账户,该实益权益等于如此取消的确定票据的本金。如果当时没有未偿付的全球票据,而全球票据之前没有根据第2.12节交换为凭证式证券,则公司应在收到公司订单后发行且受托人应认证本金金额适当的新全球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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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全球票据的转让和交换。
(i)全球票据或其中实益权益的转让和交换应根据本补充契约(包括此处规定的适用的转让限制,如有)以及保存人的相关程序,通过保存人进行。全球票据实益权益的转让人应交付按照存管人程序发出的书面命令,其中应载有关于存管人的参与人账户的信息,以便记入该全球票据或另一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的贷方,该账户应按照该命令记入适用的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的贷方,进行转让的人的账户应借记相当于所转让的全球票据实益权益的金额。
(ii)如建议的转让是将一张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转让给另一张全球票据的实益权益,则证券登记处须在其帐簿上反映该权益正被转让予的全球票据的日期及本金额的增加,金额相等于将如此转让的利息的本金额,而证券登记处须在其帐簿上反映并记录该权益正被转让予的全球票据的日期及本金额的相应减少。
(iii)尽管有本补充契约的任何其他条文(第2.12条所列条文除外),全球票据不得整体转让,除非由保存人转让予保存人的代名人,或由保存人的代名人转让予保存人或保存人的另一代名人,或由保存人或任何该等代名人转让予继任保存人或该继任保存人的代名人。
(d)取消或调整全球票据。当全球票据的所有实益权益已被交换为确定票据、转让、赎回、回购或注销时,该全球票据应由存托人退回受托人注销或由受托人保留并注销。在注销前的任何时间,如全球票据的任何实益权益被交换为确定票据、转让以换取另一全球票据的权益、赎回、回购或注销,则该全球票据所代表的票据本金金额应予减少,并应由受托人或票据托管人就该全球票据对受托人(如果当时是该全球票据的票据托管人)的账簿和记录作出调整,以反映该减少。
(e)票据转让和交换方面的义务。
(i)为准许转让和交换的登记,公司应在证券登记处的要求下执行和受托人应认证、确定票据和全球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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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不得就任何转让或交换登记收取服务费,但公司可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任何转让税、评税或与此有关而须支付的类似政府押记的款项(任何该等转让税、评税或根据基准契约第9.6或11.6条在交换或转让时须支付的类似政府押记除外)。
(f)在任何优先票据的转让登记的适当呈交之前,公司、受托人、付款代理人或证券过户登记处可将以其名义登记优先票据的人视为并将其视为该优先票据的绝对拥有人,以便收取该优先票据的本金及利息的付款,以及为所有其他目的,不论该优先票据是否逾期,而公司、受托人、付款代理人或证券过户登记处均不受相反通知的影响。
(g)根据本补充契约的条款在任何转让或交换时发行的所有优先票据应证明相同的债务,并有权根据契约享有与在此类转让或交换时交出的优先票据相同的利益。
(h)没有受托人的义务。
(i)受托人对全球票据的任何实益拥有人、存管人的成员、或存管人的参与者或任何其他人的记录的准确性,对优先票据的任何所有权权益,或对向任何参与者、成员、实益拥有人或其他人(存管人除外)交付任何通知(包括任何赎回或回购通知)或支付任何金额,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根据或与该等优先票据有关。根据优先票据须向持有人发出的所有通知及通讯,以及须向持有人作出的所有付款,均须只向登记持有人(在全球票据的情况下为存管人或其代名人)发出或作出。受益所有人在任何全球票据中的权利应仅通过保存人行使,但须遵守保存人的适用规则和程序。受托人在依赖存管人就其成员、参与者和任何受益所有人提供的信息时,可以依赖并应得到充分保护。
(ii)受托人没有义务或义务监测、确定或查询根据本补充契约或根据适用法律就任何优先票据的任何权益转让(包括任何全球票据的存管参与人、成员或实益拥有人之间或之间的任何转让)施加的任何转让限制的遵守情况,除非要求交付本补充契约条款明确要求的证书和其他文件或证据,并且在本补充契约条款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并在明确要求的情况下这样做,并进行审查,以确定实质上符合本协议的明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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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明确说明。
(a)根据本条例第2.10条存放于保管人或作为保管人的票据保管人存放于受托人的全球票据,须以确定票据形式转让予该全球票据的实益拥有人,本金总额相当于该全球票据的本金总额,以换取该全球票据,只有当此种转让符合本协议第2.11条,且该存管人通知公司其不愿意或无法继续作为适用系列优先票据的存管人,或在任何时候不再是根据《交易法》注册为此类的清算机构,且公司未在90天内指定继任存管人,公司签署并向受托人交付公司命令,该公司命令本全球证券应如此可交换或可转让,或就适用的优先票据系列已发生并正在继续发生违约事件,并且存托人通知受托人其决定将该系列的任何全球证券交换为以非存托人名义登记的证券。
(b)任何可依据本条转让给其实益拥有人的全球票据,须由存管人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将全部或不时部分如此转让的全球票据无偿交还给受托人,而受托人须在该全球票据的每一部分转让时认证并交付相等的总本金数额的授权面额的确定票据。根据本节转让的全球票据的任何部分,应仅以本金2000美元或超过本金1000美元的任何整数倍的面额执行、认证和交付,并以保存人指示的名称登记。
(c)在符合本条例第2.12(b)条的规定下,全球票据的注册持有人有权授予代理,并以其他方式授权任何人,包括代理成员和可能通过代理成员持有权益的人,采取持有人根据契约或优先票据有权采取的任何行动。
(d)如发生本条例第2.12(a)条所指明的事件之一,公司须迅速向受托人提供合理供应的确定性票据,其形式为确定的、全面登记的无息票形式。如果在证券登记处收到全球票据持有人发出的发行此类最终票据的请求后,最终票据未立即发行给每个此类受益所有人,公司明确承认,关于任何持有人根据基础契约第五条(经此处修改)寻求补救的权利,优先票据的任何受益持有人有权就全球票据中代表此类受益持有人优先票据的部分寻求此类补救,就好像此类最终票据已发行一样。
(e)证券注册处处长须保留根据第2.10条或本第2.12条收到的所有信函、通知及其他书面通讯的副本,为期两年。公司有权在向证券登记处发出合理通知后的任何合理时间查阅所有该等函件、通知或其他书面通讯并将其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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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节控制权要约变更。
(a)如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除非公司已于该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后30天的日期或之前行使赎回所有优先票据的权利,每名持有人将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该持有人的优先票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相当于2,000美元和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控制权变更要约”),购买价格为现金,相当于该系列优先票据本金的101%加上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但不包括,回购日期(受限于相关常规记录日期的记录持有人在相关利息支付日收取到期利息的权利)(“控制权变更付款”);但在回购生效后,任何仍未偿还的票据的面额应为2,000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b)在任何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后30天内,或根据公司的选择,在任何控制权变更之前但在构成或可能构成控制权变更的交易的任何公开公告之后,除非公司已行使其赎回所有优先票据的权利,否则公司将连同一份副本邮寄给受托人或促使受托人以头等邮件(或按照存管人的适用程序以其他方式交付)方式向每名持有人邮寄通知,说明:
(i)该等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已发生(或,如在控制权变更前提供通知,但在构成或可能构成控制权变更的交易的公开公告后,预期该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将发生),且该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以现金购买价格回购该持有人的优先票据,购买价格相当于优先票据未偿还本金的101%加上应计未付利息(如有),但不包括,回购日期(以相关定期股权登记日的记录持有人在相关付息日收取到期利息的权利为准);
(ii)回购日期(不得早于或(除非该通知以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的发生为条件)晚于控制权变更要约邮寄之日起60天,但法律可能要求的除外),在以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发生为条件的通知中,可参照满足该条件的日期而非特定日期(“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指定该日期;
(iii)公司厘定的与义齿一致的程序,持有人为购回其票据而必须遵循的程序;及
(iv)该通知如在控制权变更完成日期之前邮寄或以其他方式送达,将说明购买要约以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发生为条件。
(c)倘控制权变更付款日期为常规记录日期当日或之后及相关利息支付日期当日或之前,则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将于该常规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支付予优先票据以其名义注册的人,而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投标的持有人将不会获得额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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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如第三方按照适用于公司作出的控制权变更要约的契约中规定的方式、时间及其他方式作出控制权变更要约,并回购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所有优先票据,则公司将无须在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发生时作出控制权变更要约。
(e)就任何系列优先票据的任何控制权要约变更而言,如持有该系列未偿还优先票据本金总额不少于90%的持有人在该要约收购中有效投标且不撤回该等优先票据,而公司或任何作出上述替代公司的第三方购买该等持有人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所有该等优先票据,则公司或该第三方将有权,公司向该等优先票据的每名持有人发出不少于15天但不超过60天的邮寄通知,或在该等票据由DTC持有的情况下以电子方式交付的通知(前提是该通知是根据该控制权变更要约于购回日期后不超过30天发出),以现金赎回该等系列的所有在该等购买后仍未偿还的优先票据,价格等于优先票据未偿还本金的101%加上应计和未支付的利息(如有),但不包括,适用的赎回日(以相关定期股权登记日的记录持有人收取相关付息日到期利息的权利为准)。
(f)公司将在适用范围内遵守《交易法》第14e-1条关于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回购优先票据的要求。如任何证券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与义齿的规定发生冲突,公司将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不会因冲突而被视为违反义齿中所述的义务。
(g)于控制权变更支付日,公司将在合法范围内:
(i)接纳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妥善提交而未妥善撤回的所有优先票据或部分优先票据(相当于2,000美元及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以供支付;
(ii)就如此投标的所有优先票据或部分优先票据向付款代理人存入相等于控制权变更付款的款额;及
(iii)将如此接纳的优先票据连同述明公司正回购的优先票据本金总额或优先票据部分的高级人员证明书交付或安排交付予受托人。
-13-
(h)就本节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控制权变更”是指:
(i)任何交易(包括任何合并或合并)的完成,其结果是任何“个人”或“集团”(因为这些术语在《交易法》第13(d)和14(d)条中使用)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有表决权股票总投票权的50%以上的“实益拥有人”(定义见《交易法》规则13d-3和13d-5);
(ii)在任何该等事件中,公司依据公司任何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或该其他人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或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交易,与任何人合并、或与任何人合并、或与任何人合并、或与公司合并,但紧接该等交易前已发行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构成、或转换为或交换为的任何该等交易除外,紧随该交易生效后的存续期内的有表决权股份的多数;
(iii)在一项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出售、租赁、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以合并或合并的方式除外)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予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如《交易法》第13(d)和14(d)条所使用的术语);或
(iv)公司股东采纳有关公司清盘或解散的计划或建议。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a)公司成为某人的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且(b)紧接该交易之后,(1)该人的有表决权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与紧接该交易之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持有人实质上相同,或(2)没有“人”或“集团”(如《交易法》第13(d)和14(d)条中使用的这些术语)是直接或间接的实益拥有人,则该交易将不被视为控制权变更,超过该人有表决权股份的多数。
“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是指既发生控制权变更,又发生评级事件。
“投资级”是指穆迪给予的Baa3或更高的评级(或穆迪任何后续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以及标普给予的BBB-或更高的评级(或标普任何后续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
“穆迪”是指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及其继任者。
“评级机构”是指标普和穆迪各自,或者,在标普或穆迪未公开对优先票据的评级的情况下,“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该术语在《交易法》第3(a)(62)节中定义)或由公司选择的“组织”(视情况而定),该组织应取代标普或穆迪(视情况而定)。
-14-
“评级事件”指,就任何系列优先票据而言,该等系列优先票据的评级由各评级机构的投资级降至各评级机构于公司首次就任何安排作出公告日期起计期间的任何日期的投资级以下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并在公司就该控制权变更的完成发出公告后60天结束(只要票据的评级处于公开宣布的考虑中,任一评级机构可能因该控制权变更而下调评级,则该期间应延长);规定如作出本定义原本适用的评级下调的评级机构或评级机构没有宣布或公开确认该下调是全部或部分由任何事件或情况所构成或产生的结果,则因某项特定的控制权变更而产生的评级事件(因此不应被视为就本定义下的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的定义而言的评级事件)不应被视为就某项特定的控制权变更而发生,或就,适用的控制权变更(无论适用的控制权变更是否应在评级事件发生时发生)。为免生疑问,受托人不承担监督任何评级机构对任何系列优先票据的评级的责任或义务。
“标普”是指S&P Global Inc.旗下的一个部门标普全球评级及其继任者。
任何特定人士在任何日期的“有投票权股份”指该人士当时有权在该人士的董事会选举中普遍投票的股本。
第2.14节可选赎回。
(a)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期前,就2033年优先票据而言,或就2028年优先票据而言,公司可在任何时间及不时按赎回价格(以本金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相等于以下两者中较高者,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任何系列的优先票据:
(i)(a)该系列优先票据的剩余预定支付本金及利息的现值总和折现至相关赎回日期(假设2028年优先票据于所述到期日到期或2033年优先票据于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到期,视情况而定)每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按国库券利率加上2028年优先票据的15个基点和2033年优先票据的25个基点减去(b)截至相关赎回日期应计未付的利息;和
(ii)将予赎回的优先票据本金额的100%;加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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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于有关2033年优先票据的适用票面赎回日期或之后,公司可于任何时间及不时赎回该系列优先票据的全部或部分,赎回价格相等于该等优先票据被赎回本金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相关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
(c)基础契约第11.3条第1款不适用于优先票据,应适用以下条款代替:
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将按比例、以抽签或受托人全权酌情认为适当及公平的其他方法选择优先票据进行赎回,但须遵守DTC(或任何继任存托人)的适用程序。本金额为2000美元或以下的优先票据将不会被部分赎回。只要优先票据由DTC(或其他存托人)持有,则优先票据的赎回应按照该存托人的政策和程序进行。
(d)基础契约第11.4节第1款不适用于优先票据,应适用以下条款代替:
赎回通知应在赎回之日前至少10天但不超过60天以头等邮件、预付邮资或按照存托人的适用程序以电子方式送达(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的方式向每一名待赎回证券持有人发出,地址为证券登记册所显示的持有人的地址。
(e)就本节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适用票面赎回日期”是指,就2033年优先票据而言,2033年1月15日(该等优先票据的规定到期日之前两个月)。
“国债利率”是指,就一系列优先票据的任何赎回日期而言,公司根据以下两段确定的适用于该系列优先票据的收益率。
适用于一系列优先票据的国债利率应由公司在纽约市时间下午4:15之后(或在美国政府证券收益率由美联储系统理事会每日公布的时间之后)确定,在相关赎回日期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以在该日期该时间之后出现的最近一天的收益率或收益率为基础,在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公布的最近一次统计发布中指定为“选定利率(每日)– H.15”(或任何后续指定或出版物)(“H.15”),标题为“美国政府证券–国债恒定到期日–名义”(或任何后续标题或标题)(“H.15 TCM”)。在厘定适用的库房利率时,公司应酌情选择:(1)H.15日的库房恒定到期日收益率正好等于相关赎回日至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期间(“剩余期限”);或(2)如果H.15日没有此种库房恒定到期日正好等于剩余期限,两种收益率–一种收益率对应于H.15上的国债恒定期限,紧接短于和一种收益率对应于H.15上的国债恒定期限,紧接长于剩余期限–并应使用该收益率并将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的直线法(使用实际天数)内插到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或(3)如果H.15上没有此种国债恒定期限短于或长于剩余期限,H.15上单一国债恒定期限的收益率最接近剩余期限。就本款而言,适用的库房恒定到期日或H.15日到期日应被视为到期日等于自相关赎回日期起该库房恒定到期日的相关月数或年数(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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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相关赎回日期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不再公布H.15 TCM,公司应根据在该赎回日期之前的第二个营业日(如适用)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到期或期限最接近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到期的美国国债的年利率等于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的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计算适用的国债利率。如果没有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到期的美国国债证券,但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的到期日与适用的票面回售日同样遥远,一种到期日在适用的票面回售日之前,另一种到期日在适用的票面回售日之后,公司应选择到期日在适用的票面回售日之前的美国国债证券。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到期,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符合前一句的标准,公司应根据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该等美国国债证券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从这两个或多个美国国债证券中选择交易价格最接近面值的美国国债证券。在根据本款条款确定适用的国库券利率时,适用的美国国库券的半年期到期收益率应以该美国国库券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以本金的百分比表示)为基础,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
公司在确定赎回价格时的行为和决定应是结论性的,对所有目的均具有约束力,不存在明显错误。
第三条
修正基准指数
第3.01节修改基准契约第X条。
仅就优先票据而言,现修订基础契约第X条,在紧接第10.5条之后增加以下内容:
第10.6节对留置权的限制。
(a)公司不会(亦不会容许其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就所借款项招致、发行、准许存在、承担或担保任何债务,倘该等债务(在发生、发行的情况下,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存在或承担许可)或任何该等担保(如属公司或其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担保)是或成为由公司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主要财产或公司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债务的留置权作担保,而该等留置权是现时拥有或以后收购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借款,但并无有效规定优先票据(连同,如公司如此决定,公司的任何其他债务或义务或任何与优先票据排名相同且当时存在或其后产生的受限制子公司)应与(或之前)该等债务以借款或担保(如适用)同等和按比例担保,直至该等债务或担保(如适用)不再由该等留置权担保,但任何该等债务或担保以以下方式担保的情况除外:
-17-
(i)于优先票据发行日期存在的留置权,或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已根据于优先票据发行日期存在的协议条款同意的留置权;
(ii)于优先票据发行日期后授出的、以优先票据持有人为受益人的留置权;
(iii)为借入款项的债务延展、续期或再融资(或与借入款项的任何连续延展、续期或再融资有关)而招致的留置权,或以根据本条第(i)、(ii)或(iv)条或“准许留置权”的定义第(1)、(3)、(4)或(5)款准许招致的借入款项的债务担保而招致的留置权,在每种情况下,只要(a)该等留置权限于为延长、续期或替换的留置权提供担保的基本相同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加上对该等财产的改良,以及(b)该等债务的担保金额不增加(但与任何延期、续期或再融资相关的任何成本和费用(包括任何溢价、费用或罚款)相等的金额除外);
(iv)为取代本条第(i)至(iii)条或“准许留置权”定义第(1)、(3)、(4)或(5)款所准许的任何留置权而设定的留置权,前提是,(a)基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善意认定,此类替代或替代留置权所设押的资产在性质上与正在被替换的其他允许的留置权所设押的资产基本相似,并且(b)所担保的此类债务的金额没有增加(除非增加与任何延期、展期或再融资相关的任何成本和费用(包括任何溢价、费用或罚款)相等的金额);和
(v)允许的留置权。
(b)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及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可在没有与该等债务或担保同等及按比例担保优先票据的情况下,就所借款项而招致、发行、准许存在、承担或担保任何债务,前提是,在发生该等债务或担保时,发行、准许存在、承担或担保,在该等债务或担保生效后,以及在实质上同时正在清偿的任何债务的报废后,除上文第(i)至(v)条所述留置权外,以任何主要财产或股票作抵押的借款或其担保的所有该等未偿债务的总额,或以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借款债务的债务的总额,此时不超过合并总资产的10%。
-18-
第四条
杂项
第4.01节整体部分;补遗对义齿的影响。本补充契约构成基础契约的组成部分。除本补充契约作出的修订和补充(仅适用于优先票据)外,基础契约应保持完全生效和生效。
第4.02节通过、批准和确认。本契约在所有方面特此通过、批准和确认。
第4.03节受托人不负责陈述。本补充契约中的陈述由公司作出,受托人对该等陈述的正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受托人不对本补充契约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作出任何陈述。
第4.04款对应人员。本补充契约可在若干对应方签立,每份契约应为正本,所有契约均应构成一份相同的文书。以传真或PDF传输的方式交换本补充义齿的副本和签名页,应构成对本合同各方有效执行和交付本补充义齿,并可用于所有目的的替代原始补充义齿。以传真或PDF格式传送的双方签字,在任何情况下均视为其签字原件。
关于法律的第4.05节。本补充契约和优先票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
第4.06节电子签名。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批准、同意、请求和任何通信必须以书面形式(前提是本协议项下发送给受托人的任何通信必须采用由DocuSign(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指定的其他数字签名提供商)提供的人工签署或通过数字签名方式签署的文件形式),以英文为准。公司同意承担因使用数字签名和电子方式向受托人提交通信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并受制于基础契约第6.3节的规定,受托人根据未经授权的指示行事的风险,以及第三方拦截和滥用的风险。
【签名页如下】
-19-
作为证明,本合同各方已促使本补充契约得到正式签署和证明,所有日期和年份均为上述日期和年份。
| Global Payments Inc. | ||
| 签名: | /s/乔希·惠普尔 | |
| 姓名:Josh Whipple | ||
| 标题:高级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证明:
| 签名: | /s/Dara Steele-Belkin | |
| 姓名:Dara Steele-Belkin | ||
| 职称: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秘书 |
|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 作为受托人 |
||
| 签名: | /s/Mark C. Hallam | |
| 姓名:Mark C. Hallam | ||
| 职称:副总裁 | ||
附件一
高级票据的形式
安全的面孔形式
该证券是下文所指的契约含义内的全球证券,并以保存人或其提名人的名义注册。不得将该证券全部或部分交换为已登记的证券,也不得以该保存人或其提名人以外的任何人的名义以该保存人或其提名人的名义登记该证券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但在契约中描述的有限情况除外。
除非本证明书由存管信托公司(一家纽约公司)的授权代表(“DTC”)向该公司或其代理人出示,以进行登记或转让、交换或付款,且所签发的任何证明书均以CEDE & CO的名义登记。或以DTC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义(且任何款项均已支付给CEDE & CO。或向DTC获授权代表所要求的其他实体)作出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协议以取得价值或由任何人或向任何人作出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协议均属错误,因为注册拥有人CEDE & CO在本协议中拥有权益。
附件一-1
Global Payments Inc.
(安全标题)
没有。$[●]
GLOBAL PAYMENTS INC.,一家根据格鲁吉亚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该术语包括以下提及的义齿下的任何继承公司),就收到的价值,特此承诺向[ ● ]或注册受让人支付本金[ ● ]美元,或根据义齿在以下提及的证券登记处记录中可能列出的其他本金金额,于3月15日[ ● ](“规定的到期日”)。公司进一步承诺,自2026年3月12日起,或自已支付利息或已妥为提供利息的最近一次利息支付日(每个该等日期,“利息支付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自2026年9月15日起,按年利率[ ● ]%支付,直至本协议的本金已支付或妥为提供或可供支付。倘就本证券支付利息的任何日期并非营业日,则将于翌日即营业日支付于该日期应付的利息(且不会就任何该等延迟支付任何利息或其他款项),其效力与在最初支付该款项的日期作出的相同。“营业日”是指不是纽约州授权或要求银行机构关闭的星期六、星期日或一天的任何一天。按义齿的规定,在任何利息支付日期如此应付并按时支付或妥为规定的利息分期,将于该利息分期的常规记录日期(即该利息支付日期之前的下一个3月1日或9月1日(不论是否为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支付予以其名义登记本证券(或一份或多于一份前身证券)的人。任何该等未按时支付或未有适当规定的利息分期,须随即停止于该正常记录日期支付予持有人,并可支付予本证券(或一份或多于一份前身证券)于将由受托人厘定的支付该等违约利息的特别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的人,并须在该特别记录日期前不少于10天向本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发出通知,或在任何时间以不违反本系列证券可能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的任何其他合法方式支付,并在该交易所可能要求的通知下,所有这些均在上述义齿中更充分地规定。
本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利息将在公司为此目的在美利坚合众国维持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以在付款时为法定货币的美利坚合众国硬币或货币支付,用于支付公共和私人债务。
兹提述本证券反面所载本证券的进一步条文,就所有目的而言,这些进一步条文具有与此处所载相同的效力。
除非本协议的认证证书已由本协议反面提及的受托人以人工签名方式签署,否则本证券无权获得义齿项下的任何利益,或出于任何目的均有效或具有义务。
附件一-2
作为证明,本公司已安排正式签署本文书。
| Global Payments Inc. | |||
| 签名: | |||
| 姓名: | 乔希·惠普尔 | ||
| 职位: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证明:
| 签名: | |||
| 姓名: | 达拉·斯蒂尔-贝尔金 | ||
| 职位: | 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秘书 | ||
附件一-3
这是内述义齿中提及的其中指定系列的证券之一。
|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 全国协会 不是以个人身份,而仅仅是作为 受托人 |
||
| 签名: | ||
| 授权签字人 | ||
认证日期:
附件一-4
反向担保的形式
本证券是公司正式授权发行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之一,根据截至2019年8月14日的基础契约(“基础契约”)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和将发行,并辅以截至2026年3月12日的第8号补充契约(“补充契约”,连同基础契约,“契约”),由公司与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美国银行National Association的继承者)作为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该条款包括义齿下的任何继任受托人),特此对义齿及其补充引用的所有契约作出声明,以说明受托人、公司和证券持有人各自在其下的权利、权利限制、义务和豁免,以及证券被认证和将被认证和交付的条款。
本证券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均在义齿中定义。
可选赎回
(a)在[ ● ]之前,公司可选择在任何时间或不时以等于以下两者中较大者的赎回价格(以本金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全部或部分赎回本系列证券:
(i)(a)该系列证券的剩余预定还本付息的现值总和折现至相关赎回日(假设该证券于[所述到期日]到期1【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期】2)每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按国库券利率加[ ● ]个基点;和
(ii)须赎回本系列证券本金的100%;
加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
(b)[于[ ● ]或之后,公司可于任何时间及不时赎回本系列证券的全部或部分,赎回价格相等于被赎回本系列证券本金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相关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3[ [保留]。]4
(c)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将按比例、以抽签或受托人全权酌情认为适当和公平的其他方法选择本系列证券进行赎回,但须遵守DTC(或任何继任存托人)的适用程序。本金额在2000美元或以下的这一系列证券将不会被部分赎回。倘本系列任何证券仅须部分赎回,则与该等证券有关的赎回通知将载明该等证券的本金将予赎回的部分。本金金额相当于该证券未赎回部分的新票据将于退保时以该证券持有人的名义发行,以注销原证券。只要该系列证券由DTC(或其他存托人)持有,则该系列证券的赎回应按照该存托人的政策和程序进行。
1将为2028年高级票据插入。
2拟为2033年优先票据插入。
3拟为2033年优先票据插入。
4将为2028年高级票据插入。
附件一-5
(d)赎回通知应在赎回日期前至少10天但不超过60天,以头等邮件、预付邮资或按照存托人的适用程序以电子方式送达(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的方式,在证券登记册中所显示的持有人的地址向每一待赎回证券的持有人发出。
除其中规定的某些例外情况外,契约允许公司与受托人在任何时候订立一项或多项补充契约,目的是以任何方式修改公司和证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征得受该补充契约影响的每一系列未偿还证券本金金额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的同意。义齿还包含一些条款,允许每个系列证券的本金金额在当时未偿还的特定百分比的持有人,代表该系列所有证券的持有人,免除公司遵守义齿的某些规定以及义齿下的某些过去违约及其后果。本证券持有人的任何该等同意或放弃对该持有人及本证券及在本协议的转让登记或作为交换或代替本协议而发行的任何证券的所有未来持有人具有决定性和约束力,无论是否在本证券上注明该等同意或放弃。
义齿包含在任何时候撤销本证券的全部债务或与本证券有关的某些限制性契诺和违约事件的条款,在每种情况下,在遵守义齿中规定的某些条件的情况下。
根据义齿条款的规定并在此前提下,如果在未偿付时与本系列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发生并仍在继续,则本系列所有证券的本金金额可按照义齿中规定的方式和效力宣布到期。
根据义齿条款的规定并在不违反义齿条款的情况下,本证券的持有人无权就义齿或为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或根据其提出任何其他补救措施而提起任何程序,除非该持有人先前已就本系列证券的持续违约事件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本系列证券在当时未偿付本金不少于25%的持有人,应已作为受托人向受托人提出书面请求,就该违约事件提起诉讼,并向受托人提供受托人满意的受托人担保或赔偿,且受托人不应收到当时本系列证券本金过半数的持有人发出的与该请求不一致的未偿付指示,并在收到该通知、请求和赔偿提议后的60天内未提起任何该等法律程序。上述情况不适用于本证券持有人在本证券所述的相应到期日或之后为强制执行任何本金的支付或交付、或任何溢价或利息而提起的任何诉讼。
附件一-6
本文中对义齿的任何提及以及本证券或义齿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改变或损害公司的义务,该义务是绝对和无条件的,即按此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利率以及以硬币或货币支付本证券的本金(以及溢价,如有)和利息。
根据义齿的规定,并在受其中规定的某些限制的情况下,本证券的转让可在证券登记册上登记,在交出本证券后,在公司根据基础义齿第10.2条所维持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登记,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妥为背书,或附有一份形式上令公司和证券登记主任满意的书面转让文书,由本协议的持有人或其获正式书面授权的律师妥为签立,并随即有一份或多份本系列的新证券,的授权面额和相同的本金总额,将发行给指定的受让人或受让人。不得就任何该等转让或交换登记收取服务费,但公司可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与此有关的任何应缴税款或其他政府收费的款项。
在适当呈交本证券以进行转让登记之前,无论本证券是否逾期,公司、受托人及公司或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均须将本证券以其名义登记的人视为本证券的所有人,且公司、受托人或任何该等代理人均不受相反通知的影响。
这一系列的证券只能以记名形式发行,没有最低面额为2000美元的息票和超过1000美元的任何整数倍。根据契约的规定,并受其中规定的某些限制的约束,本系列证券可根据持有人的要求交换为不同授权面额的该系列证券的相同本金总额。
本证券中使用的所有在义齿中定义的术语应具有义齿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义齿和本证券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
附件一-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