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公约》第13a-16条或第15d-16条规则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3月
TERM1---------------------------------------------------------------------------------------------------------------------------------------------------------
CENTRAIS EL é TRICAS BRASILEIRAS S.A.-ELETROBR á s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巴西电力公司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Rua da Quitanda,196 – 24楼,
森特罗,CEP 20091-005,
巴西RJ里约热内卢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提交或将根据封面表格20-F或表格40-F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 ___ X ___表格40-F _______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3-2(b)条,通过提供本表格所载信息,以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也因此向委员会提供了该信息。
是________否___ x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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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
| 参与手册 | 3 |
| 1.1.完全远程临时股东大会 | 3 |
| 1.2.远程投票选票(BVD) | 4 |
| 1.3.所需文件 | 6 |
| 1.4.注册和认证 | 7 |
| 1.5.一组股东的成员资格声明 | 8 |
| 管理提案 | 10 |
| 2.1.一般准则: | 10 |
| 2.4.关于提案时间表的补充信息: | 24 |
| 2.5.结论 | 24 |
| 日程安排列表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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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手册 EGM Eletrobras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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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全远程临时股东大会
1.2.远程投票选票(BVD)
1.3.所需文件
1.4.注册和认证
1.5.所有权声明和股东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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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全远程临时股东大会 为方便股东和其他人员参加会议,根据1976年12月15日第6404号法律(“巴西公司法”)、2022年3月29日第81号CVM决议(“RCVM 81”)以及公司章程,会议将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00通过Zoom数字平台举行。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须于2025年4月27日晚上11时59分前在网站https://qicentral.precisao-i.com/m/age-eletrobras-2025-04进行登记,并提供参加会议或投票资格所需的全部文件。 数字平台符合RCVM81第28条第1款I至III规定的要求。 临时股东大会将全部记录在案。 接入数字平台和参加会议授权公司记录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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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接入数字平台并出席会议,被接纳的股东授权公司及其授权的第三方根据适用立法记录和使用信息。录音及其资料将由公司使用和处理,为期五年,可用于公司的辩护或由于强制性义务,这符合被接纳股东的利益,根据其合法期望。
接纳股东通过数字平台参与和表现的指引将由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传送,并在公司发送的指导指南中详细说明。未列入议程的事项必须通过通常的投资者关系渠道处理,只有明确要求才会附在会议记录中。
本公司对不受本公司控制的因素概不负责。
在会议结束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ssembleiavirtual@eletrobras.com至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现形式,例如互联网连接不稳定或数字平台与临时股东大会参与者使用的设备不兼容。建议被接纳股东至少在会议开始前30分钟接入平台。
任何问题或解释可由财务和投资者关系副总裁通过电子邮件assembleiavirtual@eletrobras.com进行澄清。
1.2.远程投票选票(BVD)
股东可以通过BVD参加会议。关于远程投票所需文件的指导方针载于BVD,可在以下网站查阅:https://ri.eletrobras.com/、https://sistemas.cvm.gov.br/和https://www.b3.com.br/pt_br/。
要通过BVD参加会议,公司股东必须填写适当的字段,签署BVD并在会议召开之日起最多4天前发送给以下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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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簿记代理 | 记账式持股持仓股东可通过Ita ú Corretora de Valores S.A.(“簿记代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Ita ú Assembleia Digital网站提交远程投票(BVD)。为此,将需要注册和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发放登记信息及分步说明可在以下网址查阅https://assembleiadigital.certificadodigital.com/itausecuritiesservices/artigo/home/assembleia-digital |
| 托管代理 | 股东如将提供接收BVD的服务,必须向托管代理人核实(“托管代理”).如果是这样,股东可以自行决定将BVD转发给托管代理,遵循适当的程序,这可能会产生潜在的成本。 |
| 中央存管机构 | 股东可自行决定通过B3的“投资者专区”(“中央存管人”),其中可以为组织和操作与填写远距离投票选票指令的收集和传递有关的活动制定规则和操作程序,股东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和操作程序。 |
| 公司 | 股东可将BVD直接转发给公司,前提是BVD: §仅在通过https://qicentral.precisao-i.com/m/age-eletrobras-2025-04网站独家转发时才会收到。访问系统(i)已在平台注册的股东必须使用相同的访问凭据,输入其电子邮件和密码;(ii)尚未访问平台的股东必须点击“立即注册”并输入其电子邮件地址。然后系统会将验证码转发到提供的邮箱地址,这样股东就可以完成登记。 §必须载明签署股东的地点、日期和签字。如果根据巴西法律条款,该股东被视为法律实体,则签名必须来自其法律代表或有权执行这一行为的律师。 §须根据本管理建议书所示要求和手续,附有证明股东身份或签字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文件。 |
BVD将被视为无效,如果没有证明股东地位或代表所需的文件支持和/或如果在会议前4天的截止日期之后提交,公司将不会对其进行处理。
在提交期结束前,BVD可由股东根据RCVM81/2022规定的程序和其他截止日期更正并重新提交给公司,在该截止日期结束后将不再接受BVD。
如在会议前4天期限后有任何未填项目,公司将视为相当于投弃权票的指示。
已发送BVD的股东也可以通过数字平台注册并被认可参加会议,前提是其按照本手册第1.4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该股东将被允许:
§只需参加会议,在这种情况下,通过BVD收到的投票指示将由会议董事会计算;或者
§参加会议并投票,在这种情况下,通过BVD收到的相应投票指示将被会议董事会丢弃。
重要:ADR(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通常通过发送给ADR存托银行的指令进行投票,遵循其中间人(例如经纪人或托管人)定义的截止日期和程序。投票结果将由ADR存托银行的当地代表合并提交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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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巴西的远程投票流程不同,ADR持有人的投票材料(如投票指示表)在发行后无法更新。Eletrobras将寻求尽量减少巴西国内和国外投票材料之间的任何差异,但强调由于美国ADR适用的规则和截止日期,不可能完全消除这些差异。
1.3.所需文件
这些是通过数字平台获得资格并出席或在临时股东大会中投票所需的文件:
i.如为自然人:
§法律认定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除在有效期内(如适用)外,还须有近照和国家有效期;或者
§在由事实上的律师代理的情况下,签署未满1年的授权书副本,连同附有事实上的律师照片的正式身份文件,而该事实上的律师必须是另一股东、公司董事或在巴西律师协会(OAB)正式注册的律师。
ii.如果法人实体:
§更新了股东的公司章程和选举有足够权力在会议上代表其出席的代表的公司文件的章程,并在主管当局正式登记,连同附有上述代表照片的正式身份证件;和
§如适用,根据法律和/或股东章程正式授予的授权委托书,连同附有实际代理人照片的正式身份证件。
iii.如果投资基金:
§符合投资基金表决政策的管理人或管理人(视情况而定)现行和合并的基金条例、章程或章程的副本;
§提供代表权力的文件(选举法人文件、授权书期限和/或授权委托书);
§具有近照和国家效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如适用,根据其组织章程条款并根据经修订的2002年1月10日第10406号法律规则授予的授权委托书副本(“民法典”),连同附照片的律师正式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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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将股东代表文件的硬拷贝送至公司办公室,也不需要对外国股东的文件进行公证、认证、领事、批注或提供宣誓翻译。只需通过网站https://qicentral.precisao-i.com/m/age-eletrobras-2025-04提交所需文件原件的简单副本。
股东通过电子方式授予的授权书,只有在包含巴西公钥基础设施(ICP-Brasil)系统标准范围内的数字认证或通过其他方式以电子形式证明文件的作者身份和完整性的情况下,才会被接纳。
1.4.注册和认证
–股东
拟通过数字平台参会的股东,须于2025年4月27日晚11:59前在网站https://qicentral.precisao-i.com/m/age-eletrobras-2025-04上填写全部登记资料并附上全部证明资格的文件。
要访问系统,股东谁:
§已在平台注册的必须访问链接并使用相同的访问凭据,输入其电子邮件和密码;以及
§尚未注册平台须访问链接点击“立即注册”再输入邮箱地址。随后,系统会将验证码转发至告知的邮箱,供股东完成登记。
–事实上的律师
事实上的律师必须在网站https://qicentral.precisao-i.com/m/age-eletrobras-2025-04上登记他们的详细信息,并通过这个平台通知每位股东,他们将代表并附上证明其股东地位和代表的相应文件。
本次个人注册后,实际代理人自动被引导至其设保人的注册,但如果他或她离开此页面,想要添加更多的设保人,实际代理人将需要访问网站https://qicentral.precisao-i.com/m/age-eletrobras-2025-04并使用注册时创建的密码登录,继续注册。实际代理人将收到登记在其名册中的每个股东的资格状态的个人确认,并将在必要时安排填写文件。
代理律师代理一个以上股东的,代理律师:
§将只能代表经公司确认资格的股东在会议上投票;和
§应提防《章程》第8条第2款,该款规定,就《章程》第6条和第7条规定的投票限制而言,由同一实际代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代表以任何头衔代表的股东将被视为属于同一股东群体,但根据公司存托凭证计划发行的证券的持有人除外,当由各自的存托银行代表时,只要他们不属于《章程》第8条主要部分或§ 1中概述的任何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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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对文件进行核实,如果没有未决问题,股东或其实际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将被接纳(“被接纳股东”),并将通过数字平台收到其被接纳出席会议的确认。
如文件不足,股东须在同一网站https://qicentral.precisao-i.com/m/age-eletrobras-2025-04上填写,直至2025年4月27日晚上11点59分。将没有额外的截止日期来纠正文件不足。
如果被接纳的股东在会议开始时间前8小时内未收到虚拟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确认,他/她必须在会议开始时间前4小时通过电子邮件assembleiavirtual@eletrobras.com联系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区。
通过数字平台参加会议将仅限于已获接纳的股东(股东或其实际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公司警告,未在截止日期内提交要求和必要参与文件的股东将无法参加会议。
被接纳的股东(股东或其实际代理人,视情况而定)承诺仅使用个人登记远程跟踪会议,不转让或向第三方披露,也不记录、复制或分享会议期间传送的任何内容或信息。
1.5.一组股东的成员资格声明
由于根据公司章程第6条和第7条对行使投票权的限制,为及时审查该事项,公司要求包括在章程第8条所设想的法律情况中的股东告知,最多在会议指定日期前2天,即最多在2025年4月27日晚上11点59分,他们是潜在股东群体的成员。
在具有同一管理人或管理人的投资基金的情况下,只有那些在股东大会上的投资和投票政策,根据各自规定的条款,由管理人或管理人负责的人,才会被视为股东群体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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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必须通过发送一组股东的成员声明来提供,仅限于以下网站地址https://qicentral.precisao-i.com/m/age-eletrobras-2025-04,并提及是否:
§是投票协议的一部分,是否有该协议的其他成员及其各自的公司利益;
§是具有共同行政或管理或受同一权力的公司经济集团或实体集团的一部分;和
§由同一代理人、管理人或代表以任何身份代表。
可在网站https://ri.eletrobras.com/informacoes/convocacoes-e-atas/上查阅一组股东模板的成员声明表格。
董事长、会议秘书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股东提供文件和资料,以核实某股东是否属于可能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股东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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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提案
2.1.一般准则:
Eletrobras的管理层向其股东提交了以下提案,将在会议上进行审议,会议将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00以数字方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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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法定人数 §巴西公司法第135条 会议将在第一次召集时安装,至少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所授予总票数的2/3的股东出席,并在第二次召集时安装任何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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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附例第6及7条 任何股东或股东群体,无论其性质或持股情况如何,均不得行使超过Eletrobras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的表决权。此外,还禁止订立旨在超过这一限制的协议(“限制”)。不符合《章程》第6条和第7条规定的这一规则的投票将不会被会议主席计算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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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法定人数 §巴西公司法第129条 会议决议将以股东过半数表决通过,不包括空白票。
§章程第18条§ § 2和3 决议将以多数票通过。各股东的投票将与其在公司股本中的持股比例成正比,但受限于因限制而产生的10%的投票股本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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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 §普通股股东 将在会议上对所有事项进行投票,但须遵守该限制。
§优先股股东 对议程上的任何项目都没有投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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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程:
1.批准(i)联邦政府与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订立的第07/2025/CCAF/CGU/AGU-GVDM号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目的是根据管理层提案附表I的条款,结束在联邦最高法院待决的第7,385号违宪直接诉讼(“ADI 7,385”);及(ii)根据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调解协议和其他必要的监管批准后对调解协议产生的章程的修订,并对公司章程作出以下修订:
1.1.纳入新的第20至25条,以便根据《调解协议》规定的条款建立适用于联邦政府的新治理规则;
1.2.修订如下:(i)现行第28条主要部分和第1款,将重新编号为第34条;e(ii)现行第43条第二款,将重新编号为第49条,以根据《调解协议》规定的条款规定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选举的新形式;以及。
1.3.在第61条中列入一项新的过渡性规定,以确定会议批准的章程修正案的有效性将以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调解协议》为条件,对2025年OGM立即生效,包括在未发生此类批准的情况下根据其唯一一款规定的条款产生的后果。
2.如果上述第1项所载的决议获得批准,则批准合并公司章程,同时考虑股东在会议上批准的所有修订,包括由于纳入或排除条款而对重新编号、使用定义术语以及适用于章程条款的交叉引用进行调整。
关于议程的具体澄清:
(a)项目1的所有分项将被视为同一区块的一部分;和
(b)只有在项目1获得通过的情况下,才会将项目2付诸表决。
2.3.关于会议议程的澄清:
对议程项目1的考虑–调解协议的批准
a)历史性
2023年5月5日,共和国总统提交了ADI 7,385,其中他要求部分宣布第14,182/2021号法第3条第三项的“a”和“b”项违宪,以便其中规定的对行使股东投票权的限制仅适用于联邦政府在公司私有化后获得的股份。
2023年12月19日,报告部长Nunes Marques发布决定,决定暂停ADI 7,385,并下令将记录“送交联邦行政当局调解和仲裁分庭(CCAF),以寻求双方之间的友好解决方案(CPC,第3条和第174条)”。
2025年3月26日,在CCAF范围内,Eletrobras和联邦政府签订了《调解协议》,以终止ADI 7,385,根据2002年1月10日第10406号法律(民法典)第125条,其效力和各方对其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力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验证:根据《调解协议》第一节第一款的规定:
| (14) | Eletrobras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调解协议》的全部条款,包括对章程的相关修订;及 |
(二)根据第13105/2015号法律第487条第三项“b”款的规定,由联邦最高法院在ADI第7385号范围内批准《调解协议》。
b)调解协议的目的
Eletrobras和联邦政府在Nunes Marques部长召集的调解进程中本着诚意,表现出他们对达成友好解决与ADI 7,385建立的冲突的共同兴趣。
因此,调解协议的目的是提出一个结束冲突的体制平衡解决方案,充分解决所涉及的风险,加强法律安全和公司私有化进程的前提,并为Eletrobras及其所有股东创造价值。
此外,根据《调解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定义见下文)不得对会议议程上的项目进行表决,但承诺出席会议并记录其弃权,从而使他们的出席构成会议安装的法定人数。
c)调解协议的对象
和解协议的目的是根据调解协议第一节,实施与以下相关的措施:(i)Eletrobras的治理;和(ii)Eletronuclear S.A.(“Eletronuclear”)。
d)治理规则
如下文所述,我们了解到,对Eletrobras公司治理体系的拟议变更绝不会影响Eletrobras资本化的前提和基础。
相反,它们为股东在联邦政府在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的代表规则方面提供了更大的安全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而不会偏离私人管理模式和将投票权限制在最多10%的投票资本的根本前提。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Eletrobras的私有化模式从未违背联邦政府对其股本的参与,也从未违背其在公司董事会的代表性。
相反,正如2021年7月12日第14182号法律(私营化法)的解释性备忘录所见,私有化模式允许工会在遵守投票权限制的情况下保持其持股,从而能够作为股东受益于公司自身升值的前景。见下文:
14.通过Eletrobras资本化的私有化模式确保了联邦政府在私有化中的永久性
Eletrobras和,鉴于公司价值增长的真实未来前景,联邦政府将受益于收到与其持股比例成比例的股息。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目标是建立明确和平衡的规则,定义联邦政府的代表形式,作为回报,在最高联邦法院批准和保全公司私有化的房地。
表决权限制的有效性
根据调解协议第二节的条款,联邦政府承认,2021年7月12日第14182号法律第3条第三项“a”和“b”款以及Eletrobras章程第6、7和8条中的规定是有效的,并且必须考虑与联邦政府相关的股东集团(“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公司私有化进程之前或之后获得的股份。
此外,在《调解协议》中,联邦政府承认,禁止任何股东或股东集团行使超过Eletrobras有表决权的资本被分割的股份数量的10%的投票权的法律和法定条款适用于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
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利
作为对联邦政府作出让步的回报,联邦政府将有权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根据《调解协议》第三节(i)项的规定,通过单独选举选出3名董事会成员和1名Eletrobras财政委员会成员(以及各自的候补成员)。
因此,普通股东将拥有6个董事会换届选举席位,而不是9个。优先股股东将保留单独选举1名董事会成员的特权,前提是满足法律要求,这将完全由不属于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股东行使。
从财政委员会,分配给普通股东的一个席位将授予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单独选举,保留优先股股东根据法律和调解条款单独选举一名成员的权利。目前,财政委员会为非常任理事国,其规模在每一次普通股东大会上确定。公司将在一项单独的法定改革中提议,财政委员会成为常任理事国,由5名成员组成,以便更好地平衡股东基础的代表性。
此外,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股东持有的Eletrobras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低于Eletrobras有表决权资本被分割的股份数量的30%,联邦政府将有权根据《调解协议》第三节(二)项,通过单独选举产生Eletrobras董事会2名成员和财政委员会1名成员。
此外,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股东持有的Eletrobras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低于Eletrobras `有投票权的资本被分割成的股份数量的20%,根据调解协议第三节(三)项的条款,联邦政府单独选举任何数量的Eletrobras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将立即、不可撤销和不可逆转地消失。
只要联邦政府有权通过单独投票选举Eletrobras董事会或财政委员会的任何数目的成员,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就必须根据《调解协议》第三节(v)项(“被禁止的行为”)避免实施以下行为:
(i)按照《巴西公司法》第141条和其他适用条款的规定,要求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会成员,如果其他股东要求进行这种选举,则提名候选人和/或在上述选举中投票;
(二)提名候选人和/或在董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中投票,无论这是候选人选举、捆绑投票还是累积投票,包括为《巴西公司法》第141条第4款第一项的目的;
(iii)提名候选人和/或在选举由持有优先股的股东任命的董事会成员时投票,包括为《巴西公司法》第141条第4款第二项和其他适用条款的目的;
(四)根据巴西《公司法》第161条第4款“a”款和其他适用条款的规定,提名候选人和/或投票选举持有优先股的股东任命的财政委员会成员(如有)和各自的候补成员;和
(v)提名候选人和/或在财政委员会成员及其各自候补成员的普选中投票,无论这是由候选人选举还是按名单选举,包括为《巴西公司法》第161条第4款、“a”和“b”款以及其他适用条款的目的。
需要强调的是,公司章程通过以公平的方式对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设定限制,以确保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待遇,该限制不分青红皂白地适用于所有公共或私人股东。这一节代表了私有化塑造的公司模式巩固的基础之一。
因此,在《调解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下,建立联邦政府及其集团其他股东在董事会成员中的30%代表权,在Eletrobras的管理层看来,构成了一种合理和平衡的安排。这一比例保留了联邦政府和组成其集团的其他股东的代表权,同时维护了对行使投票权的普遍限制和必要的基础,以确保私人管理模式是任何私有化的本质。
此外,采用单独选举机制有助于提高股东在继任过程中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缓解潜在的公司冲突。
此外,授予联合集团的单独选举权将减少,并在其参与公司投票资本减少至某些先前确定的水平时最终被取消的规定,强化了公司私有化模式的理由和意图,通过公司模式,以最佳公司治理实践为指导,并以资本比例代表制为基础。
ELETROBRAS 2025年常会(“2025 OGM”)措施
根据《调解协议》第四节的条款,在将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2:00举行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范围内商定了以下治理过渡措施:
(i)联邦政府应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向Eletrobras提交Eletrobras董事会的3名候选人和财政委员会的1名候选人和各自的候补人,他们将接受Eletrobras关于遵守适用的法律、法定和资格要求的分析;
(ii)如果联邦政府向董事会提交的候选人的资格没有任何障碍,则提出的3名候选人中的2名将被列入Eletrobras管理层向其股东提出的董事会候选人捆绑或名单;
(iii)联邦政府必须在提名时确定3名董事会候选人中的哪一位不应被列入公司管理层将提出的名单或名单,在没有此种确定的情况下,将考虑提名的第三名候选人;
(iv)如果调解协议在本次会议上获得Eletrobras股东的批准,包括章程的相关修订,联邦政府将有权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2025年OGM上通过单独选举的方式,根据调解协议第四节(iii)项,选举其根据上述“i”项条款任命的Eletrobras董事会3名成员和财政委员会成员(以及各自的候补成员);
(五)如果(a)联邦政府向董事会提名的3名候选人在单独选举中有效当选;(b)《调解协议》未获最高法院批准,则联邦政府向董事会提名的1名候选人(在上文“三”项条款中确定)的任期将在联邦法院核实《调解协议》未获批准之日立即终止。
最高法院,或在2025年12月31日,如果最高法院在该日期之前尚未批准调解协议;
(vi)即使调解协议未在本次会议上获得Eletrobras股东的批准,包括章程的相关修订,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将被禁止在2025年OGM范围内执行被禁止的行为,但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有权在分配给持有普通股的股东的席位中投票,并通过累积投票参与Eletrobras董事会候选人的投票程序,如果此类程序是应联邦政府以外的股东或属于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股东的请求启动的;在后一种情况下,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成员必须只投票给联邦政府提交的供股东投票的2名候选人,并由联邦政府指明为将继续有资格分配其选票的人。
2025年OGM的过渡措施对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和Eletrobras具有约束力,自《调解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严格个人品格
授予联邦政府的治理权具有严格的个人性质,不被视为归属于联邦政府持有的任何股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14182/2021号法律第3条第三项“c”款归属于联邦政府的特殊类别优先股(黄金份额),这些治理权也不可转让给第三方,即使联邦政府或联邦政府股东集团中的实体持有的股份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属于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其他实体。因此,这一结构保证了这些权利的不可转让性,这对于确保与联邦政府在《调解协议》中谈判达成的条款和条件至关重要。
e)与Eletronuclear相关的措施
暂停投资协议的效力
在调解过程中,联邦政府承诺修订最初在私有化时制定的规则,涉及对Eletronuclear的投资,具体而言,目前管理Eletrobras为建设Angra3热核电厂(“Angra3”)而有利于Eletronuclear的资源贡献义务和提供担保的规则。
根据《调解协议》第五节的条款,Eletrobras与巴西核能和两国能源投资公司(“ENBPar”)于2022年4月22日签订的投资协议和其他盟约,准确地确立了Eletrobras对Angra3项目的承诺,自《调解协议》签署之日即2025年3月26日起已暂停。
为批准此类暂停,Eletrobras和ENBPar于2025年3月27日签署了暂停生效期限和其他契约(“暂停期限”)。
因此,自2025年3月26日起,Eletrobras不再有义务以任何身份作出任何新的贡献,或给予有利于Eletronuclear的新担保,除非《调解协议》中有规定。
自然,上述义务解除的不可撤销性和不可撤销性,以及中止条款中包含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仍取决于此次特别股东大会议程的批准和联邦最高法院对《调解协议》的批准。
此外,如果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CNPE”)授权勘探特许权并批准来自Angra3的电价,从而能够恢复其工程,则投资协议将在该法案公布之日自动终止。在这种情况下,Eletrobras将自动被确认完全和不可撤销地解除其条款。
此外,如有决定不跟进Angra3项目,投资协议第二章(出资、融资及担保)将永久失效。
转让Eletronuclear股权
根据调解协议第六节的规定,自签署之日起,Eletrobras可以自由出售其在Eletronuclear股本中持有的全部股份。
如果Eletrobras在EletroNuclear中持有的参与被第三方收购,则有关Eletrobras的投资协议将被终止,Eletrobras将自动且无论任何相关方的任何表现,均被授予其条款的全部和不可撤销的解除义务。
联邦政府应尽最大努力处理Eletrobras可能为出售其在Eletronuclear的股份而进行的任何出售过程。
发行债券
根据调解协议第7节的条款,Eletronuclear必须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在最高法院批准调解协议时发行可转换为股份的可由Eletrobras当时强制收购的债券(“债券”):
(i)发行总额2,400,000,000.00雷亚尔(“排放值”);
(ii)根据EletronNuclear就由EletronNuclear(“Angra 1”)运营的Angra 1热核电厂运营许可证(“LTO”)更新成本的实际时间表所产生的现金需求进行认购和支付;
(iii)必须将全部排放值分配给Angra 1的LTO成本;
(iv)All debtures will be automatically converted into common shares issued by Eletronuclear,if the cumulatively satisfaction of following conditions is verified:(a)Eletronuclear的人员、材料、第三方服务和其他费用(PMSO)的金额已降低到国家电力能源署(ANEEL)定义的监管水平;(b)Eletronuclear已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支付Angra 1的LTO的剩余成本,除了通过发行债券获得的资金外;(c)CNPE已授权授予运营并批准了Angra3的电力价格,其建设工作已恢复;(d)联邦政府和/或ENBPAR已授予必要的担保和/或贡献了
向Eletronuclear提供必要资金,为Angra3项目提供资金;以及I联邦政府或ENBPAR向Eletronuclear提供的、尚未偿还或资本化的未来增资(AFAC)的所有贷款和垫款已在Eletronuclear资本化;
(v)总期限10年,自各系列发行之日起4年的宽限期;
(vi)按B – NTN-B系列国家国库券的成本支付;
(vii)应计利息,将在发行债券时议定,仅与可能在约定日期违约的分期有关;
(viii)于债券宽限期届满后到期且最终未能于约定日期支付的分期付款将不会强制转换为Eletronuclear的股份;及
(ix)Eletrobras可全权酌情自由转让债券,以及转让因债券转换而可能获得的股份。
将债券转换为发行金额将仅适用于金额为1,900,000,000.00雷亚尔的情况,前提是:(a)双方根据新程序(定义见下文)进行调解;或(b)联邦政府决定不启动新程序;或(c)一旦启动新程序,联邦政府决定在其工作结束前关闭它,包括在最后两种情况下,以便能够预期C'PE将对Angra3进行审议。
Angra 1应收账款
(i)根据《调解协议》第8节,联邦政府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在会议批准《调解协议》和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调解协议》后的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但在自该日期起不超过60天的期限内,采取以下措施:由ENBPAR和Eletronuclear就Angra 1产生的应收款(“免费应收款”)使用此类免费应收款作为Eletronuclear将签订合同的新融资的抵押品,为Angra 1的LTO提供资金;
(ii)在提供上述(i)项条款下可能需要的担保后,使用可用余额作为Eletrobras私有化之前EletroNuclear筹集的融资的抵押品,主要是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银行– BNDES授予的融资有关,以使Angra 3的建造完成,并且有Eletrobras授予的担保,这将从属于Angra 1的自由应收款的担保。
新程序
根据《调解协议》第九节的规定,根据联邦政府的酌情权,可以在联邦公共行政(CCAF)调解和调解分庭的范围内启动新的法外调解程序,目的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银行– t-BNDES根据2015年6月26日第13,140号法律第36条第4款的规定,为项目构建一个新的广泛模型,以完成Angra 3的建设,关于联邦会计法院报告部长的同意(“新程序”)。
如果启动新程序,联邦政府和Eletrobras必须按照2021年3月1日第14120号法律第10条第3款规定的前提,在向CNPE(能源研究公司– EPE)提交有关对消费者的影响的结论时,以一种累积方式进行谈判,以确保Angra3项目及其在市场条件下融资的经济和财政可行性,尊重合理性和关税适度原则。
调解协议产生的法定改革细节
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必要的,以使调解协议得以实施。目的是使公司适应《调解协议》中规定的新治理规则。
在这个意义上,新的第20至25条,以及现行第28条的主要部分和第一款,现在重新编号为第34条和现行第43条的第二款,现在重新编号为第49条,以确立《调解协议》中规定的与联盟法有关的新治理规则,以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通过单独选举,选举Eletrobras董事会3名成员和财政委员会1名成员(以及各自的候补成员),这种权利被削减或取消,由于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公司有表决权的资本中的权益减少。
此外,还列入了一项新的过渡性条款,规定因《调解协议》而导致的章程变更,作为其有效性的先决条件是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调解协议》,但须遵守其中第四节的规定。
2.4.关于提案时间表的补充信息:
本建议附表1载有一份《调解协议》及中止条款。附表2载有根据CVM第81号决议第12条的规定,由于议程上的所有事项均获批准而对公司章程提出的拟议变更,而本提案的附表3则呈现经上述修订后的Eletrobras综合章程。
此外,将在会议上审议的事项在执行董事会、主管咨询委员会和公司董事会(如适用)的范围内进行了讨论。
此外,议程项目2中规定的对公司章程的修订须满足有效性的先决条件,其中包括获得Aneel的事先同意和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调解协议,但须遵守其中第四节的规定,正如已经强调的那样。
2.5.结论
有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本管理建议及其附表的条款,批准召开将于2025年4月29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并建议股东在仔细阅读所提供的文件后,认可现处理的审议建议。
2025年3月28日,里约热内卢
Vicente Falconi Campos
董事会主席
日程安排列表
| 附表1 | 调解协议和中止期限 |
| 附表2 | 将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订,具有比较表以及法律和经济影响(CVM第81号决议第12条) |
| 附表3 | 公司综合章程 |





























附表二
将在章程中推动的变更,具有比较表和法律和经济效果(RCVM81第12条)
| 生效的附例 | 提议的更改 章程 |
变更影响的来源、理由和分析 |
| 没有匹配 | 第四章 联邦政府应享有的权利 |
法律效力:不适用。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纳入新的一章,以包括因《调解协议》而归属联邦政府的权利。 |
| 没有匹配 | 第20条-联邦政府代表属于其股东集团的股东,根据本章程第8条(“联邦政府股东集团”),考虑在第7385号违宪声明直接行动范围内订立的第07/2025/CCAF/CGU/AGU-GVDM号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的规定,其条款已在Eletrobras于2025年4月29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调解会议”)上获得批准,应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 | 法律效力:建立联邦政府因和解协议而产生的权利清单。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I– Eletrobras董事会三(3)名成员;和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将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3名公司董事会成员。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二–Eletrobras财政委员会的一(1)名成员,以及他/她各自的候补成员。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现在将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财政委员会的1名成员和各自的候补成员。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1款-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因任何原因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比例低于30%(30%),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以单独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权利将部分减少,如本第20条规定的那样,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将有权以单独投票方式选举: | 法律效力: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低于30%,则减少第20条规定的联邦政府的权利。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I-Eletrobras董事会的两(2)名成员;和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将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2名公司董事会成员,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比例低于30%。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二-Eletrobras财政委员会1(1)名成员及其各自候补成员。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将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财政委员会的1名成员,即使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持有公司投票股本的比例低于30%。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2段-如因任何原因,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百分比低于百分之二十(20%),则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以单独表决方式选举董事的权利,在本条第20条总则和第1款中的规定将自动取消,从而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将无权以单独表决方式选举,Eletrobras董事会或财政委员会的任何数量的成员。 | 法律效力:如果联邦政府的股东集团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不到20%,联邦政府在第20条总括和第一款中规定的权利即告终止。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3款-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公司股本中的投票参与比例减少,根据本章程第20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该减少不影响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以单独投票方式选出的董事的本届任期. | 法律效力:不影响联邦政府通过单独投票方式选出的董事的任期,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公司股本中的投票参与比例降低,则根据第20条总括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条款。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4段-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任何时候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投票参与百分比低于维持本章程第20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权利(视情况而定)所要求的百分比,则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金额,选举权应自动最终消灭,即使联邦政府股东集团随后持有的参与金额等于或高于这些百分比。 | 法律效力:确立一旦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公司股票中的投票参与百分比减少,根据第20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条款,第20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权利将自动消灭,即使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再次持有的参与金额等于或高于该百分比。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5段-联邦政府根据本第20条和相应段落提名的候选人应遵守本章程和适用的Eletrobras内部政策的规定,包括其资格。 | 法律效力:约束联邦政府候选人遵守法定条款和适用的Eletrobras内部政策,包括其资格。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21条-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的权利,规定在开普第二十条,具有个人性质(intuito personae).因此,该权利不归属于Eletrobras发行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本章程第4条第1款第III项规定的特殊类别优先股,因此该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包括作为联邦政府股东集团一部分的实体,无论是否免费或作为对价,包括通过授权书,并可由联邦政府单独和独家行使。 | 法律效力:规定第20条标题中规定的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归属于联邦政府的选举权具有非常个人化的性质(意图属人),因此不能免费或有偿转让给任何个人或实体,包括通过授权书。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22条-虽然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有权以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的任何数目的成员,但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成员应放弃履行以下行为:根据调解协议中承担的义务: | 法律效力:建立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必须避免履行的行为清单,而联邦政府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任何数量的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成员。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我-要求按照《巴西公司法》第141条和其他适用条款的规定,以多票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并在其他候选人提出选举请求的情况下,提名候选人和/或在上述选举中投票;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应避免要求以多票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并且,如果其他候选人要求进行此类选举,他们应放弃提名候选人和/或在上述选举中投票,只要联邦政府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的任何人数的成员。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二-提名候选人和/或在董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中投票,无论这是由候选人、以名单或多票方式进行的选举,包括为《巴西公司法》第141条第4款第一项和其他适用条款的目的;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应在董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中放弃提名候选人和/或投票,无论这是由候选人、通过名单或多票选举,而联邦政府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的任何数目的成员。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三届–提名候选人和/或在选举由持有优先股的股东任命的董事会成员时投票,包括在《巴西公司法》第141条第4款第二项和其他适用条款授予的权利范围内;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应在选举由持有优先股的股东任命的董事会成员时放弃提名候选人和/或投票,而联邦政府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的任何数目的成员。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四–根据《巴西公司法》第161条第4款“a”项和其他适用条款的规定,在持有优先股的股东任命的财政委员会成员及其各自候补成员的选举中提名候选人和/或投票;和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选举由持有优先股的股东任命的财政委员会成员和各自的候补成员时,应放弃提名候选人和/或投票,而联邦政府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的任何数目的成员。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V –提名候选人和/或在财政委员会成员及其各自候补成员的大选中投票,无论这是按候选人选举还是按名单选举,包括就《巴西公司法》第161条第4款、项目“a”和“b”以及其他适用条款而言。 | 法律效力: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应在财政委员会成员及其各自候补成员的换届选举中放弃提名候选人和/或投票,无论这是候选人选举还是名单选举,而联邦政府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的任何数目的成员。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23条-联邦政府应完全有责任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通过本章程第20条和相应段落规定的单独投票方式,向公司提交其拟向公司董事会和/或财政委员会选举的人员的姓名和所有其他信息,但此种提交必须发生在议程为选举公司董事会和/或财政委员会成员的股东大会日期之前至少六十(60)天,根据Eletrobras披露的年度日历,[以便能够进行这些章程第28条第6款规定的分析和Eletrobras的内部政策。 | 法律效力:建立第20条规定的联邦政府选举权行使程序,采取单独投票的方式。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24条-由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根据本章程第20条和相应段落以单独投票方式选出的董事会成员不应被视为就所有目的而言都是独立的。 | 法律效力:确立联邦政府通过单独投票选出的董事将不被视为独立董事。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25条-为所有意图和目的,公司应在任何时候无视联邦政府和属于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任何股东在不同意调解协议和/或本章程的规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行为,包括在实施有关行为的背景下所实施的会议或大会主席的行为。 | 法律效力:确立公司将无视联邦政府和属于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任何股东违反调解协议和/或章程的规定实施的行为,包括通过会议或大会主席的行为。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议程项目1。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第28条-董事会由十(10)名成员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无候补,统一任期两(2)年,允许连选连任,其中包括一名董事会成员,由持有Eletrobras发行的优先股的股东过半数通过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单独投票选出。 | 文章34-董事会由十(10)名成员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解聘,不设候补,统一任期两(2)年,允许连选连任,包括:(i)一(1)董事会成员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单独投票,以持有Eletrobras发行的优先股的股东的多数票选出;及(ii)三(3)名由联邦政府选出的董事会成员,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根据本附例第四章在股东大会上单独投票,但条件是并只要符合其中所载的条件。 | 法律效力:不适用。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因对议程项目1的拟议修正而进行的调整。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特别是对包含第20条和相应段落的提议的调整。 |
| 第1段-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三个月期间证明其股份所有权不间断的优先股股东,才能行使单独选举权。 | 第1段-只有在紧接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三个月期间证明其股份所有权不间断的优先股股东才能行使单独选举权以上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第四章的规定. | 法律效力:不适用。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因对议程项目1的拟议修正而进行的调整。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特别是对列入第五章参考调整的建议。 |
| 没有匹配 |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财政委员会,非常设运作,由股东大会以法律形式设立,由三(三)至五(五)名成员及其各自的候补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均居住在该国,其职位应在其选举后举行的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任职,并可连选连任,但须遵守立法、本章程以及(如适用)规定管理人和财务董事的指示的公司内部条例中规定的要求和障碍。
第2款-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有权根据本附例第四章以单独投票方式选举一(1)名成员和各自的候补成员,但前提是且只要满足其中规定的条件。 |
法律效力:不适用。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因对议程项目1的拟议修正而进行的调整。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特别是对包含第20条和相应段落的提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第61条–调解会议通过的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即纳入新的第20至25条,以及对第34条(重新编号)的修订,开普根据2002年1月10日第10406号法律第125条的规定,第49条(重新编号)第一款和第二款作为生效的先决条件,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调解协议》,但调解会议第四条规定的除外。 | 法律效力:确定会议批准的章程修正案作为生效的先决条件,由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调解期限。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因对议程项目1的拟议修正而进行的调整。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没有匹配 | 唯一段落-如果《调解协议》中涉及的与联邦最高法院批准《协议》有关的有效性条件没有实现,根据其中商定的条款和条件,联邦政府单独选出的三名候选人中的一名所占据的职位将立即出现空缺,正如先前在2025财政年度举行的普通股东大会的管理提案中所定义的那样,即董事会负责召开仅为选举其替代者而召开的股东大会。 | 法律效力:确定,如果和解协议未获得联邦最高法院批准,由联邦政府分别选出的三名候选人中的一名所占据的职位将立即出现空缺,董事会将负责召集股东大会,仅用于选举其替代者。
经济效应:不适用。
背景:因对议程项目1的拟议修正而进行的调整。公司对调解协议的调整。 |
| 注:除偶尔对章节、条款和/或项目重新编号——如《章程》的合并版本所反映——在本管理建议的临时股东大会目标范围内,没有对现行《章程》的其他拟议变更。有关附例的其他修订,其中涉及与本建议所述条文不同的条文,将须待同日下午1时召开的普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资料及详情载于公司披露的有关管理层建议的附表内。 | ||
附表3
公司综合章程
附例
CENTRAIS EL é TRICAS BRASILEIRAS S.A. – ELETROBRAS
第一章
公司名称、存续期间、公司总部及公司宗旨
第1条-Centrais El é tricas Brasileiras S.A.-Eletrobras(“公司”或“Eletrobras”)是一家上市公司,期限不定,受本章程(“章程”)和适用法律规定管辖。
唯一段落-随着Eletrobras进入B3 S.A. – Brasil、Bolsa、Balc ã o(“B3”)、Eletrobras称为Level 1的特别上市部分,其股东、管理人和财政委员会成员须遵守B3 Level 1上市条例(“Level 1 Regulation”)的规定。
第2条-Eletrobras的总部和地点设在里约热内卢州的里约热内卢市,可在国内和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机构、附属机构和办事处。
唯一段落-Eletrobras将对其子公司的管理施加有效影响,包括通过定义行政、财务、技术和会计准则。
第3条-Eletrobras的公司宗旨是:
I-开展电厂和输配电线路的研究、项目、建设和运营,以及执行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创业行为,如售电,包括零售电力交易;和
II-促进和支持研究其在能源领域的商业利益,涉及电力的产生、传输和分配,以及研究将水库用于多种目的、勘探和开发替代能源发电、激励合理和可持续使用能源和实施智慧能源网络。
第1款-Eletrobras可通过受控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和被投资公司开展其公司宗旨中包含的活动,被允许组建新公司,包括
通过与或不具有控制权的关联,以及收购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资本份额。
第2款-公司可开展与其公司宗旨相关或互补的其他活动。
第3款-Eletrobras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其管理人、代理人、雇员和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以及其子公司、管理人、代理人、雇员和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按照《Eletrobras行为守则》、《美国海外腐败行为》(1977年《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15 U.S.C.第78-dd-1段等,经修订)及其随后的修正案(以下简称FCPA和巴西反腐败立法)的规定行事。
第4款-Eletrobras应根据透明度、公司责任、问责制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指导其业务、运营、投资和互动的进行。
第一章
资本、股份及股东
第四条-股本为七百亿九千九百万、八百二十五万、六百二十巴西雷亚尔和七十九分(巴西雷亚尔70099.8 25.6 20,79),分为二十亿二千七百万、一万一千四百九十八(2,027,011,498)股普通股、一亿四千六千九百二十(146,920)股“A”类优先股、两亿七千九百万、九百四十一(279,941,393)股“B”类优先股和一(1)股联邦政府独家持有的特殊类别优先股,均无面值。
第1款-Eletrobras的股份应为:
I-common,以名义形式,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II-“A”类和“B”类优先,以名义形式,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法律案件除外;和
lll-1(one)特殊类别优先股,由联邦政府独家持有,没有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本章程第11条第3款规定的否决权除外。
第2款-两种类型的股份均可在记账式制度下以各自持有人的名义在为此目的订立合同的金融机构中以存款账户保存,而无需出具凭证。
第3款-每当发生股份所有权转让时,存托金融机构可向出售股份的股东收取与此类转让的服务相关的费用,但须遵守巴西证券交易委员会– CVM规定的最高限额。
第4款-普通股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应遵守本章程规定的限制。
第5条-Eletrobras有权通过发行普通股的方式,通过董事会决议,通过发行普通股的方式增加其资本,最高限额为一千亿巴西雷亚尔(100,000,000,000.00巴西雷亚尔)。
第1款-董事会应确立发行、认购、支付形式和期限、每股价格、配售形式(公开或非公开)及其在国内或国外发行的条件。
第2款-根据董事会的酌情权,可以在法定资本的范围内进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和认购红利的发行,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或减少经修订的第6,404/1976号法律(“巴西公司法”)第171条第4款所述的期限,其配售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或通过公开认购进行,或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根据法律规定的条款进行。
第6条-禁止任何股东或股东集团,无论是巴西的还是外国的、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以大于Eletrobras有表决权的资本被分割的股份总数百分之十(10%)的相当百分比的数量行使投票权,而不论其参与资本。
唯一款-如果Eletrobras发行的优先股根据《巴西公司法》第111条第1款的条款授予投票权,则第6条标题中包含的限制将涵盖此类优先股,从而考虑股东或股东集团持有的与特定决议相关的投票权的所有股份(无论是普通股还是优先股),以便根据本条标题计算票数。
第7条-禁止订立旨在规范行使投票权的股东协议,其数量大于Eletrobras有表决权的资本被分割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10%)所对应的百分比,包括在第6条唯一款所述情况下。
第1款-公司将不会就行使表决权提出与本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股东协议。
第2款-根据本章程第11条第3款,Eletrobras会议主席不得计算不同意本章程第6条和第7条规定的规则所投的选票,但不影响联邦政府行使否决权。
第八条-就本章程而言,公司的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应被视为一组股东:
I-即直接或通过受控公司、控制公司或在共同控制下的投票协议的当事人;
二、如果一方直接或间接为另一方或他人的控股股东或控股公司;
III-指由同一人或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由一群人或公司、股东或非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
四-公司、协会、基金会、合作社和信托、投资基金或投资组合、权利的普遍性或具有相同管理人或管理人的任何其他形式的组织或企业,或其管理人或管理人是由同一人或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由一群人或公司、股东或非股东组成。
第1款-对于具有共同管理人或管理人的投资基金,仅应将其投资政策和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的人视为股东群体,根据相关规定的条款,其投资政策和行使投票权由管理人或管理人(视情况而定)酌情负责。
第2款-除本条总称和前款规定外,由同一代理人、管理人或代表以任何身份所代表的任何股东,除根据公司存托凭证计划发行的证券的持有人的情况外,在由各自的存托银行代表时,应被视为同一股东群体的组成部分,但前提是他们不属于总称或本条第1款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3款----在涉及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协议的情况下,将以本条的形式将其所有签字人视为一组股东的成员,以便适用第6条和第7条提及的投票人数限制。
第4段-股东必须随时向Eletrobras通报其根据本章程条款在一组股东中的成员资格,前提是这组股东总共持有代表Eletrobras投票资本百分之十(10%)或更多的股份。
第5段-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成员可视需要从股东文件和资料中要求核实某一股东最终属于一组可能持有Eletrobras投票资本百分之十(10%)或更多的股东。
第九条-直接或间接成为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或股东群体,合计超过Eletrobras有表决权资本的百分之三十(30%)且在一百二十(120)天内未恢复到低于该百分比的水平的,应公开要约收购所有其他普通股,金额至少高于各自股份最近五百零四(504)个交易日最高价的百分之百(100%),由结算与托管特别制度-SELIC的费率更新。
唯一段-根据上限条款,公开要约收购的义务将不适用于联邦政府在该条款生效之日直接或间接有效参与公司的投票资本,但如果未来在减少后,其参与将增加并超过公司投票资本的百分之三十(30%)的百分比,则将适用。
第十条-直接或间接成为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或股东群体,合计超过Eletrobras有表决权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且在一百二十(120)天内未回到低于该百分比的水平的,应公开要约收购所有其他普通股,金额至少高于各自股份最近五百零四(504)个交易日最高价的百分之二百(200%),由结算和托管特别制度的费率更新– SELIC。
唯一段-根据上限条款,公开要约收购的义务将不适用于联邦政府在该条款生效之日直接或间接有效参与公司的投票资本,但如果在未来,在要约之后,其参与增加并超过公司投票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的百分比,则将适用。
第11条-优先股不得转换为普通股,且在
A类和B类的情况,将优先偿还资本和分配红利。
第1款-“A类”优先股,即在1969年6月23日之前认购的优先股,以及归属于它们的红利产生的优先股,将优先分配股息,将按每年8%的税率对属于这类和类别股份的资本征收,在它们之间平均分配。
第2款-“B类”优先股,即截至1969年6月23日认购的优先股,将优先分配股息,将按每年6%(6%)的税率对属于该类和类别股份的资本征收,股息将在其中平均分配。
第3款-联邦政府独家拥有的特殊类别优先股,根据2021年第14182号法律第3条第三项‘c’项以及巴西公司法第17条第7款创建,赋予联邦政府在旨在修改章程的公司决议中的否决权,目的是取消或修改本章程第6条和第7条规定的对行使投票权和订立股东协议的限制。
第4款-“A”类优先股和“B”类优先股将与普通股和特殊类别优先股在同等条件下参与股息分配,在保证它们获得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最低股息后,但须遵守第5款的规定。
第5款-“A”类和“B”类优先股有权获得股息,每一股至少比归属于每一普通股的股息高出百分之十(10%)。
第12条-Eletrobras的增资将通过公开或私人认购和纳入储备的方式进行,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将资源资本化。
唯一款-在增资中,将按照持股比例向所有Eletrobras股东保证优先,但第5条第2款的情况除外。
第十三条-股份支付应符合董事会制定的规则和条件。
唯一款-未按照本条规定的规则和条件支付款项的股东,应完全享有构成拖欠的权利,适用货币重述、每年百分之十二的利息和到期分期付款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第14条-Eletrobras可以发行不可转换证券和债券。
第15条-Eletrobras可通过董事会决议,收购自己的股份进行注销,或永久保存在库房并进行后续处置,但前提是不超过利润和准备金余额的金额,但法定准备金除外,但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
第16条-一个或多个类别的股份的赎回可通过特别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而不论受影响的物种和类别的股东特别会议是否批准,但联邦政府专门持有的特殊类别的优先份额除外,只有在获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赎回。
第三章
本次股东大会
第十七条-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前四(4)个月内,按先前确定的日期和时间召开,以:
I-拿管理账目,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查、讨论和表决;
二、关于当年净收益分配和分红的决议;
三、选举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成员;
IV-确定财政委员会成员薪酬的个人金额,但须遵守适用的立法;和
V-确定行政人员和咨询委员会成员对董事会的薪酬的年度全球金额。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除审议《巴西公司法》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审议董事会向其提交的事项和其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1款-股东大会应根据现行立法以亲自或数字形式,或部分以数字形式举行会议,并应仅就各自召集通知中所载的议程上的事项进行解决,禁止批准通用标题下的事项。
第2款-根据本附例第6及7条,会议的决议须以多数票通过,但须符合法定人数的决议除外,每名股东的投票权须与其在公司股本中的持股比例成比例,并尊重每名股东及股东集团的投票权所对应的百分之十(10%)的限制。
第3款-为核实核准一项决议的法定人数,计算可能的投票总数时应考虑本条第2款规定的投票限制。
第4款-会议决议应记录在会议记录本中,并可以摘要形式起草。
第5款-如股东或其代表愿意,可以记录对投票的解释。
第6段-弃权,发生时必须列入会议记录和会议披露文件。
第7段-指导股东大会工作的董事会将由董事会主席主持,或由上述管理机构选定的替代人主持,董事会主席负责任命秘书。
第19条-根据巴西公司法第126条第1款,股东可由授权委托书代表出席股东大会。
第1款-证明股东及其代表的条件的文件必须根据通知送达。
第2款-所有符合召集通知规定的股东,均应获准参加股东大会。
第3款-放弃承认非居住在该国的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ADR)持有人授予的授权书签名,代表文书必须及时存放在Eletrobras总部。
第四章
联邦政府应享有的权利
第20条-联邦政府代表组成其股东集团的股东,根据本章程第8条(“联邦政府的股东集团”),考虑在第7385号违宪直接诉讼(“调解协议”)范围内订立的第07/2025/CCAF/CGU/AGU-GVDM号调解协议的规定,其条款已在Eletrobras于2025年4月29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调解会议”)上获得批准,将有权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
I – Eletrobras董事会三(3)名成员;和
II – Eletrobras财政委员会的一(1)名成员,以及他/她各自的替代人选。
第1款-如因任何原因,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来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本的百分之三十(30%)以下的股份,则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联邦政府按本条第20条主要部分的规定以单独表决方式选举董事的权利应部分减少,以便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联邦政府有权以单独表决方式选举:
I-Eletrobras董事会的两(2)名成员;和
II-Eletrobras财政委员会的一(1)名成员,以及他各自的替代人选。
第2款-如因任何原因,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少于百分之二十(20%),则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联邦政府根据本条主要部分和第一款的规定,以单独表决方式选举董事的权利自动消灭,从而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联邦政府无权以单独表决方式选举,Eletrobras董事会或财政委员会的任意数量的成员。
第3款-如联邦政府的股东集团在公司股本中的投票权益百分比减少,根据本附例第20条主要部分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条款,该减少不会影响目前的任期
由联邦政府以单独投票方式选出的董事,代表联邦政府的股东集团。
第4款-如果联邦政府股东集团在任何时候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百分比权益低于维持本章程第20条主要部分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权利所需的百分比权益(视情况而定),则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金额的选举权应自动和最终消灭,即使联邦政府股东集团随后重新获得的权益的金额等于或高于该百分比。
第5款-联邦政府根据本第20条和相应段落的条款提名的候选人必须遵守这些章程的规定和Eletrobras适用的内部政策,包括他们的资格。
第21条-第20条规定的通过单独投票的方式归属于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选举权是非常个人化的(intuito personae)。因此,该权利不归属于Eletrobras发行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本章程第4条第1款第III项规定的特殊类别优先股,因此该权利不能以任何方式免费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包括转让给属于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实体,包括以支付作为回报,包括通过授权的方式,由联邦政府单独和完全行使。
第二十二条-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有权以单独表决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任何数目的成员时,联邦政府和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成员应根据调解协议承担的义务,不进行以下行为:
I-根据巴西公司法第141条和其他适用条款的规定,要求以多票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如果其他候选人要求进行此类选举,则提名候选人和/或在上述选举中投票;
II-提名候选人和/或在董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中投票,无论这是由候选人、通过名单还是通过多票选举,包括为《巴西公司法》第141条第4款第一项和其他适用条款的目的;
III –提名候选人和/或在优先股持有人任命的董事会成员的单独选举中投票,包括在
巴西公司法第141条第4款第二项及其他适用条款所赋予权利的范围;
IV –根据《巴西公司法》第161条第4款“a”项和其他适用条款的规定,在由优先股持有人提名的财政委员会成员和各自候补成员的单独选举中提名候选人和/或投票;和
V –提名候选人和/或在财政委员会成员及其各自替代人的普选中投票,无论这是候选人选举还是按名单选举,包括为《巴西公司法》第161条第4款、项目“a”和“b”以及其他适用条款的目的。
第23条-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联邦政府应全权负责通过第20条和本章程各条款分别规定的投票权,将其拟选举的人员的姓名和所有其他信息转发给公司董事会和/或财政委员会,根据Eletrobras披露的年度日历,此种转发应至少在议程为选举公司董事会和/或财政委员会成员的股东大会日期前六十(60)天进行,以便能够进行本章程第28条第6款规定的分析和Eletrobras的内部政策。
第24条-联邦政府根据第20条和本附例各自段落的条款通过单独投票选出的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董事,不应被视为就所有目的而言都是独立的。
第25条-为所有意图和目的,公司应无视联邦政府和组成联邦政府股东集团的任何股东在任何时候进行的任何不符合调解协议和/或本章程规定的行为,包括通过有关行为所涉及的会议或大会的董事会主席的行为。
第五章
管理
第26条-以本章程和管辖立法的形式管理Eletrobras由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负责。
第27条-Eletrobras管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使,无论是否在该国居住,对个人而言都是私人的,任何管理人职位都可能需要管理担保。
唯一段-分别选举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载有每一位当选成员的资格和任期,当法律、这些Eletrobras的章程、政策和标准对Eletrobras管理层职位的授职有某些要求时,只有那些出示了此类要求的必要证明的人才能当选和宣誓就职,其中的正本应在注册办事处备案。
第28条-Eletrobras管理职位的任命应遵守立法、本章程以及(如适用)规定管理人和财务总监的指示的公司内部条例规定的要求和障碍。
第1款-只有具有无懈可击的声誉、与该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有有效时间投入到履行职责中的人员,才能被选入董事会。
第2段-由于绝对不相容,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的任命被禁止:
I-公司所受监管机构的代表,国务部长、国务秘书、市政秘书,职位持有人,与公共服务没有长期联系,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具有特殊性质或指导和上级建议,政党的法定领导人和联邦任何实体的立法部门任务持有人,即使获得该职位的许可;
II-指在最近三十六(36)个月内,作为政党决策结构的参与者或参与与组织、组织和开展竞选活动有关的工作的人;
三-在工会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
IV –被主管公共机构或当局宣布不符合资格担任公共行政部门内的委托职位或受信任职位的人,只要不符合资格期限持续存在;
V –已在不受Eletrobras控制的上市公司的4(4)个或更多董事会任职的人,如果该人是不受Eletrobras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则此门槛降至2(2)个或更多,如果该人是不受Eletrobras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官,则降至1(1)个或更多。
第3款-除非股东大会以负责提名的股东或股东集团向公司转发的事先说明为由予以放弃,这与对放弃请求的投票产生冲突,否则在以下情况下,人员不得被选入董事会:
I-在可能被视为公司或其子公司竞争对手的公司任职,公司本身负责评估和识别其竞争代理;或者
II-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拥有或代表利益冲突。
第4款-就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而言,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有雇佣关系的人,或Eletrobras或其附属公司雇员的配偶、合伙人或直至2级的亲属,应被推定为有利益冲突。
第5段-提名候选人成为Eletrobras董事会成员的股东必须告知公司,该候选人满足所有投资要求,此外还要报告他或她担任成员的其他活动和职位、董事会和委员会,包括董事会主席职位和公司高管职位。
第6段-管理人员的法律和诚信要求必须由人民和治理委员会进行分析。
第7段-法定委员会的行政人员和成员将通过签署公司提供的授权任期投入其职位,最长期限为三十(30)天,从选举开始计算,其中将包括提交宣誓就职的Eletrobras行为准则和公司发布的其他内部法规。
第8段-如果在选举后三十(30)天内未签署授权书,则该授权书将成为无效的,除非其当选的管理机构提出了正当理由。
第9段-授权书必须包含至少一个住所的指示,法定委员会的管理人或外部成员将在其中收到与其管理和/或归属行为有关的行政和司法程序中的传票和传票,在交付给所示住所时将被视为已履行,只能通过向Eletrobras的书面通信来更改。
第10段-对居住在国外或在国外定居的董事的授权须遵守居住在该国的代表的章程,并有权通过授权书接受根据巴西公司法提议的针对他/她的诉讼的程序送达,授权书的到期日期必须在董事任期届满后至少延长三(3)年。
第11段----管理人就任时,必须遵守管理人的同意期限,按照第1级条例的规定,并遵守其他适用的法律要求。
第12款-股东为选举董事会成员所投的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一票,就巴西公司法第115条而言,应被视为滥用。
第二十九条-根据巴西《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禁止管理人审议与其利益相冲突或与其影响下的第三方有关的事项,也禁止同一人累积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或高管职务。
独段-与拟讨论议题发生冲突的管理人,须事先表明其利益冲突或私利、退出会议、不讨论该议题并要求在其缺席秘密会议的会议记录中登记。
第三十条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成员任期延长,至新成员有效任命为止。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应在其成员过半数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议,其决议应分别由出席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过半数表决作出,但本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法定人数的情况除外。
第1款-各管理机构的会议记录应写得清楚,并记录所通过的决议,除出席人员、不同表决和弃权外,还可以摘要形式起草,并应由所有实际出席的成员以远程和电子方式签署。
第2款-载有拟在第三方之前产生效力的决议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在商务登记处备案并公布。
第3款-董事会通常应每月举行一次会议,执行干事理事会应每月举行四次会议,允许以个人、数字和混合形式,以各自内部条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在缺席和任何其他方式之间进行投票,以便能够对其成员的意愿表达进行真实和可靠的登记。
第4段-Eletrobras管理层各机构各自的主席或大多数成员有责任召集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的会议。
第5段-在董事会决议和执行董事会决议中,各自的主席除了个人投票外,还将拥有决胜局。
第6段-董事会应举行以下会议:(i)每年至少一次,无公司总裁出席;(ii)每年至少两次,有独立外聘审计员出席。
第7款-董事会成员应已报销其伙食、交通和逗留费用,无论何时为召开会议的城市以外的居民,仅限于交通和伙食费用,当居住在城市时。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十名(十名)成员中有六名(六名)合格多数同意,审议:
I-通过Eletrobras和/或子公司与第三方的关联组建新公司,本章程第3条第1款提及;
II-与任何性质的关联方的交易,但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子公司除外,遵守Eletrobras权力分配规则中规定的级别,且不影响会议的法律权限;
III-在法定资本范围内发行证券;
四-修订股息分配政策;及
V-宣派中期股息。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成员应当按照现行法律对其所实施的行为以及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分别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1款-公司应确保在司法和行政诉讼中向其管理人(现在和过去)提供抗辩,除了维持有利于这些管理人的永久保险合同外,在不存在不符合公司利益的情况下,保护他们免于对因行使职位或职能而产生的行为承担责任,涵盖行使各自授权的整个期限,只要遵守他们所遵守的法律行为标准。
第2款-上一款规定的担保延伸至:
I-致财政委员会成员及法定谘询委员会成员,现任及过往,
二-对信托职能的占用人、现在和过去;和
III-雇员和代理人,现在和过去,通过委托公司管理人合法行事。
第3款-公司亦可能与董事会、财政委员会、执行董事会、委员会、信托职位占用人以及通过公司管理人的委托合法行事的所有其他雇员和代理人订立赔偿协议,以应付与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有关的某些费用,这些费用涉及在行使其职责或权力时所执行的行为,自他们管有之日或与公司的合同关系开始之日起。
第4款-赔偿协议不应涵盖:
I-在其签字人行使职责或权力之外实施的行为;
二、有恶意、故意、严重过错或欺诈行为;
三、为自身利益或第三人利益实施的行为,损害公司社会利益;
四-巴西公司法第159条规定的社会行为引起的赔偿或第6,385/1976号法律第11条第5款第二项所述损失的赔偿;或
V-赔偿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款-赔偿合同应充分披露,除其他问题外,应提供:
I-提供的覆盖范围的极限值;
II-覆盖期间;和
三-关于支付保险的决策程序,应保证决策的独立性,并确保决策符合公司利益。
第6款-赔偿合同的受益人将有义务根据合同条款,在经过最终不可上诉的决定后,证明受益人的行为不受赔偿的情况下,向公司返还垫付的金额。
第7段-向管理人员和财务总监以及前任管理人员和前任董事保证,在第三方提出的行动中,了解公司记录或数据库中所载的信息和文件,这是行政或司法辩护不可或缺的,了解在其任期或任务期间实施的行为。
第8段-如发生上一段,前行政人员及前董事只有在签署公司提供的保密协议后,才可查阅公司分类为机密的资料及文件。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由十(10)名成员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无替代人选,任期统一为两(2)年,允许连任,包括:(i)一(1)名董事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单独表决,由持有Eletrobras发行的优先股的股东的多数选出;(ii)三(3)名由联邦政府选举产生的董事,代表联邦政府股东集团,根据本章程第四章规定的条款,在股东大会上单独投票,提供并且只要满足其中规定的条件。
第1款-只有在紧接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三个月期间能够证明其股份所有权不间断的优先股股东才能行使上文第34条第(一)项规定的单独选举权,但须遵守第四章的规定。
第2款-董事会应由至少六(6)名独立成员组成。
第3段-独立董事的定性必须在选举他的股东大会记录中解决,遵守B3的CVM和Novo Mercado的规定,基于被提名人发送的声明或董事会的表现
的董事就被提名人在独立性标准中的分类,插入管理层的会议提案。
第4款-董事会应从其成员中任命其董事长,该董事长不得担任不受Eletrobras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一个以上职务,其职责是在临时缺席的情况下从董事中指定其最终替代人选。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成员在最近十二(十二)次会议中,无正当理由或无董事会授予的许可,未连续出席三次会议或四次穿插会议的,出现空缺。
第1段-如获委任担任董事会主席的董事职位出现空缺,将在本合议庭随后举行的会议上委任新的董事会主席。
第2款-董事职位出现空缺时,应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是高级管理机构,负责确立公司业务的总体方向,确定其战略方向,确保公司治理体系、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正常运作并维护管理层的有序接班,以公司的长期利益、其持续性和可持续价值的产生为目标,在不影响现行立法规定的权力的情况下,还负责:
策略:
I –确立公司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包括业务身份的定义;
II –根据执行理事会的提议,讨论、批准,并监测战略计划、各自的多年期计划,以及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和方案、目标,以及评估执行上述计划的结果;
III-定义商业化、业务增长和投资扩张的战略,以及Eletrobras及其子公司的电力能源买卖交易和执行合同的指导方针,以及它们在电力能源市场相关诉讼中的立场;
IV-批准Eletrobras及其子公司的投资项目,以Eletrobras定义的规范Eletrobras公司批准水平的现行内部法规所界定的范围为限;
财务报表、股息和会议:
V-对管理报告以及执行干事理事会的账目发表意见;
VI-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每个会计年度,管理层报告和财务报表,以及分配股息和应用盈余金额的提案,并附上其意见和财政委员会的意见,以及独立审计师的报告;
七、授权召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机构相关事项,对召集文书所载议案进行事前表示,不允许列入“一般事项”项;
八、至少每季度分析公司定期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其他财务报表,不影响财政委员会的业绩;
IX-根据执行董事会的提议,就宣布中期股息和支付股权利息作出决议;
证券和公司交易:
X-授权收购Eletrobras发行的股份,以注销或永久保存在库房及后续处置为目的,以及就发行简单债权证、不能在有或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转换为股份,以及承兑票据和其他不能转换为股份的证券进行决议;
XI-批准发行普通股、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债权证和认购红利,但以法定资本为限,确立发行条件,包括支付价格和期限;
XII-交换公司发行的股份或其他证券;
十三-对拟在子公司和关联企业范围内进行的表决发表事前意见,涉及注册成立、分拆、合并、转型等经营事项;
治理:
XIV –批准其内部法规及其咨询委员会的法规,Eletrobras行为准则,Eletrobras公司的主要政策,由董事会本身定义,包括有关股息的政策,
关联方往来、股权、合规、风险管理、套期保值、人事、薪酬、指示、环境、可持续性、社会责任、治理,以及关于权力、薪酬和管理人及人事任命的规范;
十五-随时选举和解聘公司执行董事会成员;
十五-随时选举和解聘公司执行董事会成员;
十六–委任及解聘内部审计负责人、企业管治负责人及管治秘书处负责人;
十七–选举董事会各咨询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成员,在其成员中和/或在与各自委员会的专业有关的臭名昭著的经验和技术能力的市场人士中;
XVIII-定义可变薪酬方案和确定其成员、其咨询委员会成员和执行干事理事会成员应支付的个人每月薪酬金额,同时考虑到职责、专门用于职能的时间、能力、专业声誉和其在市场上的服务价值;
十九-评估、董事会、其委员会和治理秘书处的定期集体绩效,以及其成员、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个人绩效,还评估、讨论和批准执行董事会的评估结果。
XX-批准由执行干事董事会提议的关于必须整合子公司以及公司及其子公司参与的公司和实体的管理、咨询和财务机构的人员的指示,包括间接指示,并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将此种归属授权给执行干事董事会;
XXI-就凭藉法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裁定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事项作出决议;
XXII-就这些章程的遗漏案例作出决定,并将其职权范围内未包括在董事会法律归属清单中的事项授予执行董事会;
二十三-每年评估和披露独立董事是谁,并在相同的时间间隔内说明和说明任何可能改变其独立性条件的新情况。
风险、内部控制和合规:
XXIV-实施、直接或通过公司其他机构,并监督为预防和缓解Eletrobras及其子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而建立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合规,包括与会计和财务信息完整性相关的风险以及与腐败和欺诈发生相关的风险;
二十五-批准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及
XXVI-随时审查Eletrobras的账簿和文件,以及要求提供有关已订立或正在订立的合同以及任何其他合同的信息;
法律行为和业务:
XXVII-对行为发表意见并批准合同,按照Eletrobras公司当局规范中规定的级别;
XXVIII-根据Eletrobras公司当局规范中规定的级别,批准暗示放弃、交易或仲裁承诺的行为做法;
XXIX-根据Eletrobras公司主管部门的规范中规定的级别,批准公司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实际留置权的构成以及向对第三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XXX-选择和解聘独立审计师;
XXXI-关于公司战略商标和专利的决议;
XXXII-根据《Eletrobras Companies‘Integrity Program》和《Eletrobras行为准则》的规定,根据《Eletrobras Companies’Normative of Authorities》中规定的级别,并考虑到公司的社会责任,根据巴西公司法第154条第4款的规定,决心作出和接受有或没有收费的捐赠和其他合理的自由行为;
二十三三-批准公司拟签订的赔偿合同的模式及保证决定独立性的程序;
XXXIV-批准发起保健和补充养老金计划和坚持补充养老金实体,以及监督
遵守Eletrobras参与这些福利费用的限制;和
XXXV-批准,按照Eletrobras公司主管部门规范中规定的级别,由附属公司在国内或国外承包贷款或融资以及提供担保;
业务管理与效率:
XXXVI----决定在执行干事理事会成员之间分配和重新分配费用和职责;
XXXVII-授予公司总裁休假或许可,包括带薪休假;
XXXVIII-批准集体谈判协议、员工利润分享计划、工作和工资计划、职能计划和员工解雇计划;
XXXIX-批准Eletrobras公司的最大人员数量以及Eletrobras及其子公司雇用人员的一般准则;
XL-批准和监督执行理事会成员实现具体目标和将实现的结果;以及
XLI-批准子公司的经营业绩目标。
关联准则:
XLII-授权成立全资附属公司、公司于附属公司或附属公司的权益、终止该等权益的转让,以及收购其他公司的股份或配额;
XLIII-关于本附例第3条第1款所指关联的决议;
XLIV-关于Eletrobras及其子公司将签署的股东协议的决议,在修订的情况下,仅当涉及与巴西公司法第118条相关的方面时;和
XLV-审议关于组织与Eletrobras在能源领域具有商业利益的技术-科研实体的议案。
第1段-公司董事会必须在上述OPA的公告刊发之日起十五(15)天内,就任何以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其对象的公开发行股份收购(“OPA”)编制并披露理由意见,其中将至少体现:
I-关于收购要约的便利和机会有关公司的利益及其股东集,包括有关价格和对股份流动性的潜在影响;
II-关于要约人披露的与公司有关的战略计划;及
三-关于接受收购要约的替代方案
市场。
第2段-上一段所指的董事会意见必须涵盖对OPA的接受表示赞成或相反的合理意见,警告说每个股东都有责任就所述接受作出最终决定。
第3款-董事会可决定在公司进行检查、审计或问责,以及聘请专家、专家或外部审计师,以更好地指导其审议的事项。
第4款--在不影响《内部条例》赋予其职责的情况下,董事会主席应:
I-召集和主持机构会议,遵守章程和内部条例;
II-在人民和治理委员会的支持下,协调与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成员继任计划相关的工作;
三-向董事会提出组成咨询委员会的任命;和
IV –在人民与治理委员会协调员和投资者关系部门的支持下,与股东讨论公司治理事项。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可以设立有明确目标的委员会或临时工作组,由管理层成员和具有特定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1款-董事会应得到四(4)个委员会的永久支持,仅由董事组成,但审计和风险委员会除外,该委员会可能有独立的外部成员,他们将为其提供永久支持和直接咨询服务:
I-人民与治理委员会;
II-规划和项目委员会;
三-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
四-审计和风险委员会。
第2段–咨询委员会,不论是否法定,其组成、归属和其他运作规则将在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条例中受到约束,包括各自协调员将行使的职责以及对Eletrobras子公司的范围和业绩的任何扩展。
第3段-委员会的意见不是向董事会审议和决议提出事项的必要条件。
第三十八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
I –就聘用及解聘独立审计服务提供意见;
II-监督及监察活动:a)独立核数师,以评估其独立性;所提供服务的质素;以及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公司的需要;b)公司内部控制领域;c)公司内部审计领域;d)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领域;
三、评估季度信息、中期报表和财务报表;
IV-监测以下方面的质量和完整性:a)内部控制机制;b)公司的季度信息、中期报表和财务报表;c)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数据和非会计数据披露的信息和计量,其中添加了财务报表通常报告结构中未提供的要素;
V-评估和监测公司的风险敞口;
VI-与管理层和内部审计领域一起评估和监测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及其各自披露的充分性;
七-编制年度总结报告,与向市场披露的财务报表一并呈报,内容说明:a)其活动、达成的结果和结论以及提出的建议;b)公司管理层、独立审计师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就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分歧的任何情况;
VIII –拥有接收和处理有关不遵守适用于公司的法律和监管规定的信息的手段,此外还有内部法规和代码,包括保护提供者和信息保密的具体程序;
IX-监测合规活动、报告渠道和表现处理管理,包括道德违规行为;和
X-评估、监测并向管理层建议公司内部政策的更正或改进,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政策。
第1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3)名成员和最多五(5)名成员组成,他们应具有与该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经验或学术培训,最好是在会计、审计领域或公司活动部门,并且至少一(1)名成员应具有公认的企业会计事务专业经验,根据CVM发布的规定的条款,且其所有成员均应独立,其中,至少一(1)名为公司独立董事,还遵守适用的国家或外国立法和法规施加的条件,包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规定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发布的规则。
第2段-上段所述特征可由审计和风险委员会的同一成员积累,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下,也允许选举董事以外的外部成员。
第3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董事会应选举其继任者开始新一届任期。
第4段-审计和风险委员会必须每月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其活动,并必须披露董事会会议记录,或相应的会议记录证明,以表明已作出此类报告。
第5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被赋予经营自主权和董事会批准的自己的预算,意在用其经营来支付费用。
第6段-禁止公司、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审计和风险委员会成员参与。
第三十九条-人民和治理委员会负责:
I-分析对公司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职位的任命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同时考虑内部法规中规定的董事任命规则;和
二-协助董事的继任规划和任命,在业绩评估过程中,在行政人员和咨询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战略中,以及在与人员和公司治理有关的提案、做法和其他事项中。
第四十条–规划与项目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计划、预算、投资项目和财务运作等事项发表意见。
第41条-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就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实践和战略及其对Eletrobras价值观、宗旨、业务和企业文化的坚持发表意见。
第七章
执行董事会
第四十二条-执行董事会,其成员将由董事会随时选举和罢免,由总裁和最多十五(15)名执行副总裁官员组成,具有法定性质,居住在该国,尊重最少三(3)名成员,统一管理任期为两(2)年,允许续任。
第1款-董事会在选择和选举执行干事理事会成员时应遵守其在各自接触领域的专业能力、臭名昭著的知识和专长以及其专业概况与该职位职责的一致性。
第2款-执行董事会成员应全职行使其职务,并专心致志地为公司服务,但经说明理由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在公司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管理职位以及在其他公司和协会的管理委员会/审议委员会中同时行使其职务是例外允许的。
第3款----在选举之日已满六十五(65)岁的人不能当选为执行干事理事会的职位,除非在有正当理由并经理事会批准的特殊情况下。
第四十三条----未经董事会许可或授权,执行董事会成员不得连续离职超过三十天或不离职。
第1款-主席和其他执行副主席干事每年有权享有三十(30)天的带薪休假,但须经执行干事理事会事先授权,最多可累积两(2)个期限,禁止将其转换为现金和赔偿。
第2款-如果执行董事会的任何成员暂时休假或享受休假,包括带薪休假,公司总裁应在合议庭的其他成员中指定替补,也应指定其最终替补。
第3款----执行副总裁干事职位出现长期空缺时,应使用第2款规定的相同标准指定临时替代人,该替代人应在新成员的选举和任命之前行事,从而填补空缺职位,任期为被替代成员的剩余任期。
第4款-如主席职位出现空缺,董事会应在执行干事理事会其他成员中任命临时替代人,他们应在新主席选举和任命之前行事。
第四十四条-执行董事会及其成员有责任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使命、目标、战略和指导方针,行使对公司业务的管理。
第1款-董事会可将职责转授给执行干事理事会,但法律明文规定并受该等转授所确立的权力规限的除外。
第2段-执行董事会的职责可授予公司其他等级机构,但适用的立法和法规明文规定的除外,并受公司文书规定的限制。
第45条----执行理事会负责:
I-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其范围内的审议事项,包括:(a)制定战略计划的基础和指导方针,以及年度计划和多年期计划;(b)战略计划,以及公司与各自项目的各自多年期计划和年度支出和投资计划;(c)公司的成本和投资预算;(d)业绩结果
公司的活动;(e)董事会的政策和其他规定;
II-采取适当措施,忠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制定的指导方针和决议,除强制提交董事会的假设外,根据Eletrobras定义的规范Eletrobras公司批准水平的有效内部法规对行为和合同发表意见;
III-批准Eletrobras公司的其他政策和Eletrobras标准,并
可将其推广至附属公司;
IV-编制Eletrobras的成本和投资预算,与战略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多年业务和管理计划保持一致,并监测其执行情况;
V –批准公司及子公司组织架构变更;
VI-批准设立和取消与执行干事理事会或其成员有联系的非法定委员会,批准各自的运作规则、归属和履职权限限制;
八-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准则以及适用的公司准则,在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股东大会以及Eletrobras作为成员出现的协会中指导公司代表;
IX-审议可能由总裁或任何其他执行副总裁干事提交的事项;
X-将权限下放给执行副总裁干事,以单独决定执行干事理事会职责中包含的问题;
XI-将授权费用、建立限额和条件的权力授予执行副总裁的高级职员和员工;
XII –定义公司区域的人员配置;
十三-监督与工会实体的谈判过程,以及提出编辑和集体谈判协议;
XIV-确保公司的战略和多年度计划以及年度支出和投资计划与各自项目的执行,尊重批准的预算限额;
十五-监测业务的可持续性、战略风险和各自的缓解措施,编制带有管理指标的管理报告;
十六-监测和控制公司参与或与之有关联的公司的活动;
十七-在每一年度编制管理报告、财务报表、分配股利和支付股权利息的议案及盈余金额的应用,提交董事会、财政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决议;
XVIII –批准公司的季度财务资料;
XIX-批准其子公司的研究、开发和创新成果所产生的权利商业化,与能源部门有关;
XX-为所有Eletrobras子公司在电力能源交易商会会议中建立投票指导-CCEE;
XXI-根据Eletrobras公司主管部门规范中规定的级别,就动产和不动产的收购、出售或产权负担作出决议;
XXII-对其持有股权的商业公司,包括特殊目的实体-SPE,就治理实践、结果呈现和控制进行监督和监控,与业务的相关性、重要性和风险成比例;
二十三-评估其业务结果并监测其业务活动的可持续性、战略风险和各自的缓解措施,编制带有管理指标的管理报告;
XXIV-根据Eletrobras Companies‘Normative of Authorities中规定的级别,并考虑到公司的社会责任,根据巴西公司法第154条第4款的规定,在遵守Eletrobras Companies’Integrity Program和Eletrobras行为准则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是否收费和其他合理的自由行为作出和接受捐赠的决议;
XXV-根据Eletrobras编制的内部法规中定义的范围,批准Eletrobras对子公司、被投资方、协会和基金会的财务总监的任命,以及对其被投资方、协会和基金会的行政和财政机构的子公司的任命;
二十六-关于Eletrobras及其子公司将签署的股东协议修正案的决议,当这些协议不涉及与巴西公司法第118条相关的方面时;
XXVII-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准则,就非营利实体的创建和消亡以及Eletrobras进入和退出这些实体的成员资格作出决议;和
二十八-批准在国内和国外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方针设立子公司、机构、分支机构和办事处。
第八章
执行总裁及执行副总裁的职责
第四十六条-公司总裁责无旁贷,不影响
董事会赋予他们的其他活动:
I-召集、主持和协调执行理事会会议的工作;
二-向董事会建议委任执行副总裁及(如适用)附属公司董事会成员;
三-向公司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提供信息;
四-推动Eletrobras的战略规划和多年期、年度业务和管理计划的制定、管理和监测,并监督其编制和执行;
V-在司法或法外代表Eletrobras,或在其他公司和公众面前代表Eletrobras,并可将此类职责委托给任何执行副总裁干事,以及任命代表、事实上的律师、代理人或代理人,并始终在特定文书中具体说明所授予权力的范围;
VI-与另一名执行副总裁干事一起,转移Eletrobras的财务资源并签署行为和合同,这一选择权可授予其他执行副总裁干事以及Eletrobras的实际律师或雇员;和
七-协调执行干事理事会成员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其他执行副总裁干事的职责,在不影响董事会指派给他们的其他活动的情况下:
I-管理、监督和评估其直接负责的领域的活动的绩效,以及执行与这些活动相关的管理行为,能够为这些行为的实践设定价值限制,尊重执行干事理事会批准的公司规则;
II-参加执行董事会会议,报告其管理下的决议提案并报告公司参与或与之有关联的全资子公司和公司的技术和运营活动;
三-遵守并强制执行公司业务的总方向
董事会在其特定经营领域的管理中设立的;
IV-为驻外使团指定雇员;和
V-批准其直报地区领导职务的录用、解聘和晋升。
第四十八条-获分派投资者关系职能的常务副总裁干事,负责代表公司在公司有证券获准交易的国家和国外的CVM及资本市场和证券交易所的其他主体面前,除了就与CVM以及与公司有证券获准交易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保持的记录执行适用于公司的监管规则外。
第九章
财政委员会
第四十九条财政委员会,属非常设运作,由股东大会以法律形式设立,由三(3)至五(5)名成员及其各自的候补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均居住在该国,其职位应在其选举后举行的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任职,并可连选连任,但须遵守立法、本章程以及(如适用)规定管理人和财务总监的指示的公司内部条例中规定的要求和障碍。
第1款-无表决权或有限制性投票的优先股持有人有权在单独表决中选举一(1)名成员和各自的候补成员。
第2款-联邦政府代表联邦政府的股东集团,有权根据本附例第五章规定的条款,在满足其中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以单独投票的方式选举一(1)名成员和各自的替代人。
第3款-如出现空缺、辞职、妨碍或无理缺席连续两(2)次会议或三次穿插会议,在最近十二(12)次会议中,财政委员会的成员应由各自的候补成员替换,直至行动任期结束。
第4段-财政委员会成员将通过在财政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意见书中签署授权书投资于他们的职位,届时他们将表示遵守和承诺遵守公司发布的Eletrobras行为准则和其他内部法规。
第5款-审核委员会成员须遵守本附例第22条第1至4款所载的禁止、阻碍及其他规定。
第50条-财政委员会成员的薪酬,除了强制偿还履行职能所需的运动、食物和逗留费用外,将由股东大会每年确定,遵守巴西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十一条-财政委员会负有责任,在不影响根据法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赋予其的其他职责的情况下:
I-由其任何成员监督管理人的行为,并核实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对行政当局的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在其意见中说明其认为对股东大会决议有必要或有用的补充资料;
三-对拟提交股东大会的管理人提案提出意见,涉及修改资本、发行债券或认购红利、投资计划或资本预算、分配股息、公司转型、注册成立、合并或分拆;
四-由其任何成员向管理机构报告,如果这些管理机构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司利益,则向股东大会报告他们发现的错误、欺诈或犯罪行为,并向公司提出有用的措施;
V-管理人拖延一个月以上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遇有严重或紧急原因,包括将其认为必要的事项列入会议议程时,特;
VI-至少每季度分析执行理事会定期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其他财务报表;
七——审查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VIII –批准其内部条例及任何修订;
IX-监督公平、财务和预算执行,能够审查账簿、任何其他文件并要求提供信息;和
X-在公司的任何清算期间行使第I至VIII项中的归属。
唯一款--财政委员会成员应义务参加必须审议本条第二、三、七项所指事项的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二条财政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特别是在召开时,应按照其内部规定召开会议。
唯一段落-根据其内部条例的规定,财政委员会有责任选举其主席。
第十章
内部审计、诚信、合规、内部控制、企业风险和
表现形式处理
第五十三条-公司将有内部审计,直接与董事会挂钩,其活动直接向董事会报告,或通过审计和风险委员会。
第1款-内部审计应负责对公司流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执行董事会和财政委员会提供建议。
第2款-内部审计的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五十四条-公司将有一个负责领域,按照现行立法履行诚信、合规、内部控制、企业风险和表象处理职能,遵守资质和独立性。
第一章XI
财政年度和财务报表
第五十五条-会计年度应与历年重合,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应遵守本章程和适用法规的规定。
第1款-在每个会计年度,将强制分配不少于净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股息,并根据法律条款进行调整,但须遵守公司股息分配政策的规则。
第2款-根据1995年第9,249号法律第9条第7款以及相关立法和法规,作为权益利息支付或贷记的利息金额,可归入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的最低年度股息,并将该金额与Eletrobras为所有合法目的分配的股息金额相结合。
第五十六条-法定准备金构成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确定的净收益剩余部分的分配,自
管理层提案,提交股东会决议,遵守以下分配:
I-扣除本条所指法定准备金后取得的当年净收益余额的至少百分之二十五(25%),将按照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为股利分配给公司全体股东;和
II-年度净收益的最高百分之七十五(75%)将分配给投资储备,以确保构成公司企业宗旨的活动的维持和发展,其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实收股本的百分之七十五(75%)。
第五十七条-董事会根据执行干事董事会的提议,可以决定编制短于年度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并向本资产负债表计算的利润账户申报股息或权益利息,以及向上一年度或中期资产负债表中存在的留存收益或利润储备账户申报。
第58条-股息和股权利息将在执行干事理事会指明的时间和地点支付,将在开始支付之日后三(3)年内未申领的返还给Eletrobras。
第十二章
过渡性条款
第59条-于2025年2月26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具体提及第22条第1款、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第IV和V项以及第43条第4款所载的关于投资的要求和障碍的规定,将自2025年普通股东大会提名和选举董事的程序开始生效,包括该程序在内。
第六十条-于2025年2月26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的章程修正案,特别提及第28条,其中规定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将自2025年普通股东大会提名和选举董事的程序开始生效,包括该程序。
第61条-在调解会议上批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即纳入新的第20至25条,以及对第34条(重新编号)、大写和第49条(重新编号)主要部分第一款和第二款的修正案,作为效力的中止条件,根据2002年1月10日第10,406号法律第125条的规定,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调解协议,但调解会议第四条规定的除外。
唯一段落-如果与联邦最高法院批准和解协议有关的和解协议中处理的有效性条件没有实现,根据其中商定的条款和条件,由联邦政府单独选出的三名候选人中的一名所担任的职位将立即空缺,如先前在2025年财政年度举行的普通股东大会的管理提案中所定义的那样,将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仅用于选举其继任者。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日期:2025年3月31日
| CENTRAIS EL é TRICAS BRASILEIRAS S.A.-ELETROBR á s | ||
| 签名: | /S/Eduardo Haia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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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多·海亚马 财务和投资者关系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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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陈述
本文件可能包含的估计和预测不是对过去事件的陈述,而是反映了我们管理层的信念和预期,并且可能构成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规定的前瞻性陈述。“相信”、“可能”、“可以”、“估计”、“继续”、“预期”、“打算”、“预期”等类似表述旨在识别必然涉及已知和未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估计。已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巴西和国外的一般经济、监管、政治和商业状况;利率波动、通货膨胀、以及巴西雷亚尔的价值;消费者用电模式和电量的变化;竞争条件;我们的负债水平;收到与我们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付款的可能性;用于运营我们的水电站的水库的降雨量和水位的变化;我们的融资和资本投资计划;现有和未来的政府法规;以及我们的年度报告以及向CVM和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描述的其他风险。估计和预测仅指表达这些估计和预测的日期,我们不承担因新信息或未来事件而更新任何这些估计或预测的任何义务。公司运营和举措的未来结果可能与当前预期不同,投资者不应仅依赖此处包含的信息。该材料包含的计算可能由于四舍五入而无法反映精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