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认证
关于高乐氏公司(“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的10-Q表格定期报告, 根据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报告”),我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Linda Rendle以及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Luc Bellet特此证明,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仅为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节的目的,据我们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如适用)的要求,以及
(2)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所示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这项认证没有也不应被视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
日期:2025年5月5日
|
|
|
|
| /s/Linda Rendle |
| Linda Rendle |
|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
| |
| /s/吕克·贝莱特 |
| 吕克·贝莱特 |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