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4
符号“[ ]”表示依据S-K条例第601项遗漏了某些已识别信息的地方,因为注册人已确定遗漏的信息(i)不重要,(ii)是注册人视为私人或机密的类型。
通知
1.本合同由个体门店加盟合同及其展品包括招商政策、食品安全补充协议、加盟茶馆门店管理细则、线上运营系统等组成。乙方同意,如甲方和经理人调整,本合同签订后,有关特许经营茶馆经营管理的政策和规则,乙方应继续遵守并履行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则。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包括费用计提、合规计提、违约责任等。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合同的上述信息和规定,对上述信息及其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无异议,充分了解自身在此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意尊重并履行本合同。
3.除需手写外,已签署合同的任何部分均不得随意手工补充或修改;否则可能影响本合同或其条款的有效性。本合同任何条款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
4.下列签署人在填写相关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需要您进行选择的条款,提供补充,填写一些资料,并进行修改。如需选举,请务必填写如“_____”中所示的空白;如实际情况不适用或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请酌情填写“/”或“N/A”,以表明未达成相关协议。
5.凡有我司工作人员签字的补充协议、承诺等书面文件,均应加盖我司合同章或公章;否则文件对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6.本合同由甲方、乙方使用电子签字执行的,由甲方提供或指定的电子签字系统执行。乙方了解并确认,其电子签字为第三方电子签字服务机构对乙方签字及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后生成的专属电子签字。乙方使用电子签字执行本合同,代表乙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意通过甲方提供或指定的系统完成的电子签字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字,具有与印章或手写签字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通过甲方提供或指定的系统以电子签字形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合同编号。
个体门店加盟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代表: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码/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Whereas:
1.甲方拥有并经合法授权使用查格茶馆经营的全部知识产权(定义见下文),包括但不限于查格商标、标识和服务标识、门店系统标识、设计、艺术品、商品信息、供应商信息、模型、款式、门店管理模型、会计统计、专业培训方案以及经营不可或缺的统一体系等所有相关资源和信息);拟授权乙方以特许经营方式,在一定范围和限制条件下,有偿使用相关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模式等。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许可使用授权,运用甲方的知识、经验和管理技术,根据甲方的业务规则和指令,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乙方充分认识到,茶馆的经营成功,既在于自身的经营努力,也在于平衡、娴熟地遵守甲方的经营规则和指示,因此,甲方对乙方加盟茶馆的盈利经营成果不作任何保证。
有鉴于此,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运营效率的原则,为促进公平、公正、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茶吉茶馆在中国市场的市场占有率,本着平等、诚信、互利的愿望,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达成以下合作共识和协议:
2/22
| i. | 缔约方 |
| 1.1 | 【独立主体】本合同当事人分别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或承包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从属关系。经营决策是加盟茶馆基于自身判断、自主经营的行为。 |
| 1.2 | 【自行办证】乙方自行申请、取得经营专营茶馆所必需的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等必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或备案。 |
| 1.3 | [业务性质] |
乙方可以以个人自然人或者已成立的合伙企业、公司的形式经营特许经营茶馆。乙方以自然人名义签署本合同的,乙方需确保法律资格等第1.2条规定的材料上注明的责任人与缔约双方为同一人。如不一致,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的效力适用于实际开展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主体,并应提供实际开展业务的主体出具的承认本合同效力的书面承诺或确认书。
乙方以公司名义签署本合同并以注册地/注册地为特许经营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乙方在此承诺并声明:乙方同意全权授权该分支机构代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承担义务并代乙方处理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合同费用、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日常经营管理等事项。该分支机构的作为和作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无条件接受,无异议。
乙方为公司、合伙企业的,不因其股东发生调整、其合伙份额发生变动或股权转让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当在发生变更时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 1.4 | 【禁止使用品牌名称】乙方设立的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公司,除经甲方书面认可外,其名称中不得含有“黄王茶坊”、“国潮茶坊”、“国潮”、“茶坊”、“CHAGEE”等字样或类似字样。 |
| 1.5 | 【独立人事管理】乙方聘用或聘用的人员不是甲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无权代甲方行事。甲方不对乙方的受雇、劳动关系或雇员行为承担责任。甲方对乙方或乙方聘用或聘用的任何人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或该等人员要求赔偿。 |
| 1.6 | 【责任承担】甲方不得卷入乙方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在该纠纷中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
| ii. | 特许经营的领土和期限 |
| 2.1 | 【授权地址】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市(市/区)____________县开设一家茶吉专营茶馆(以下简称“专营茶馆”),经销茶吉产品(插入门店具体地址)(以下简称“授权地址”)。 |
3/22
| 2.2 | 【期限及续期条件】经乙方申请,特许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___(MM/DD/YYYY)至__________(MM/DD/YYYY)。双方同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时,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有优先续约本合同的权利: |
| (1) | 其很好地履行了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
| (2) | 合法经营,与甲方合作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
| (3) | 其已根据相关协议全额支付应付甲方、管理人(定义见下文)、指定供应商(定义见下文)的全部款项。 |
| 2.3 | 【续签申请】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特许期限届满后拟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所规定的特许期限届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乙方满足第2.2条规定的范围内,经甲方同意,双方可按照甲方最新政策和合同版本续签本合同,且续签时甲方不收取特许使用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申请续签或乙方提出申请但甲方不同意续签本合同,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
| 2.4 | 【续约保证金】如本合同由双方续签,乙方支付的特许经营保证金自动转为本次合作的保证金。已付定金不足人民币(人民币:字)的,乙方应于本合同执行日一次性付清不足部分。 |
| 2.5 | 【新设门店】乙方如需新设任何专营茶馆,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评估和书面确认后,各方应就新店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据此乙方应支付相关费用。 |
| iii. | 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条件 |
| 3.1 | 特许经营费:人民币______(字:______________),由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内5自本合同执行之日起的工作日。 |
| 3.2 | 商标(品牌)费:人民币____/年,由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内5自本合同执行之日起的工作日。 |
| 3.3 | 存款 |
| 3.3.1 | 乙方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文字:________________),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单位:____________),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单位),由5自本合同执行之日起的工作日。 |
| 3.3.2 | 特许经营保证金在甲方占有时不计利息,待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乙方提供满足条件的证据并向甲方申请退还保证金,经甲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余额: |
| (1) | 本合同项下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或未拖欠甲方、管理人或指定供应商款项; |
| (2) | 以Chagee名义设立的营销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大众点评、美团、饿了么、微信公众号、小红书和抖音)应当已注销或关闭; |
4/22
| (3) | 本合同到期90天,不存在与乙方经营相关成员或供应商的未决索赔或纠纷。 |
| 3.3.3 |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未及时清偿会员储值卡余额(如有),导致消费者向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投诉的,乙方同意甲方经后者核实金额后,可使用定金优先偿还消费者,余额再退还给乙方。如该余额不足以偿还消费者,乙方仍有义务将不足部分退还给消费者。 |
| 3.4 | 版税 |
| 3.4.1 | 乙方承认并同意经营管理服务由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服务商(“管理人”)提供。在乙方特许经营茶馆开业后(特许经营茶馆开业视为门店POS机开机产生第一笔收入之日特许经营茶馆开业),乙方按月总GMV的______金额向甲方或管理人支付月度权利金。 |
| 3.4.2 | 乙方委托甲方或经理人代为经营管理特许经营茶馆的,乙方应在特许经营茶馆开业后按月向甲方或经理人支付权利金(特许经营茶馆开业视为经营门店POS机产生第一笔收入之日特许经营茶馆开业)。权利金按以下方式计算:当月产生的GMV总额(线上线下)余额的____%并扣除。无余额(即余额≤ 0)的不得收取权利金。本条规定的扣除项目包括特许经营茶馆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营销推广费用、第三方平台费用、当月消耗的原材料、维修更换成本及机器设备、人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茶馆员工及甲方或管理人派驻门店的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基金和商业保险(如有),及与经营特许茶馆有关的开支及付款。但门店开业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品牌授权费、押金、门店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门店装修修理费、门店开业前发生的品牌宣传费(含线上推广费)、甲方派驻管理人员的人工成本、机器设备采购费用等费用,不列入月扣。 |
| 3.4.3 | GMV总额是指乙方在不扣除任何成本、费用和税费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从相关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总额或实际发生的金额(包括以现金、支票、货款和应收账款形式支付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及其他任何种类的收入。乙方在专营茶馆线上销售、线下提货的产品,计入总GMV。 |
| 3.4.4 | 具体经营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以乙方与管理人订立的《经营管理协议》或《经营管理委托协议》为准。 |
5/22
| 3.5 | 营销费用:每月GMV的___%(按照第3.4.3条定义),在特许经营茶馆开业后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管理人(开业时视同经营门店POS机运营产生第一笔收入的开业之日)。营销费用由甲方集中使用,主要用于整体Chagee品牌的营销推广,加强Chagee品牌的影响力。 |
| 3.6 | 其他服务费用s: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含门店装修设计费用人民币______/店、初期培训费用人民币______/店、除虫费人民币______/店/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管理人在5本合同执行之日起的工作日。 |
特别说明:
灭虫服务按年收费,且仅提供给本合同规定的地址对应的门店,每一门店每年提供的灭虫服务(自本合同生效当月起计为期12个月)不超过12次(不含所述次数)。不支付服务费,甲方将不提供此类服务。
| 3.7 | 物品、原材料等相关产品的采购费用 |
| (1) | 为保证产品品牌、产品质量和款式的一致性,乙方应向甲方或指定供应商(四川茶余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智信息技术(东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定供应商”)采购专营茶馆经营所需的全部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软件系统、原材料、半成品、耗材、包装材料、员工制服等,并订立书面协议。如乙方与指定供应商因所购货物的质量产生任何争议,乙方与指定供应商另行订立的书面协议应规定乙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可协助乙方与指定供应商协商解决纠纷。 |
| (2) |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指定供应商采购货物。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自行采购该货物,但其质量、品牌、规格和供应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管理人和指定供应商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全部运营支持和供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 (3) | 所述货物及原材料的供应实行货前现金原则,乙方按此原则一次性支付货款及运费。在货物交付时,乙方应立即按照所附发货单或提货单验货验收。如在查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与提货单有不一致之处,或发现货物已损坏,乙方应联系供应商进一步处理或向第三方货物分销商寻求损害赔偿。甲方可协助乙方与供应商协商解决纠纷。乙方在检验过程中未寻求或迟延寻求损害赔偿的,相关责任由乙方单独承担。 |
| 3.8 | 其他预期投资费用和政策详见本合同之附件 i“投资政策”。 |
| 3.9 |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等情形,或出现市政建筑物搬迁或经营不善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等其他客观情况),除按保证金相关规定退还的保证金外,其他费用均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
6/22
| 3.10 |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将上述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如乙方以电汇方式支付费用,则应使用自己的账户或在专营茶馆开设的账户。从他人账户支付的,应当发出委托支付指令。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后应出具收据,乙方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产生的手续费(如有)由乙方负责,甲方付款信息如下: |
户名:
银行名称:
帐号:
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款项,全部支付至上述指定账户。支付给其他账户,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个人账户的,视为乙方未履行支付义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iv. |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 4.1 | 【运营标准要求】甲方授予乙方许可,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可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特许经营茶馆上使用甲方所拥有或经第三方授权甲方使用的经甲方认可、本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商标和标识,并按照甲方要求的统一运营模式和标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
| 4.2 | [信息披露]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前、履行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披露与特许经营有关的基本情况。 |
| 4.3 | 【筹备与支持】甲方应对乙方筹备加盟茶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市场的学习研究、经营场所的选址、装修布置及工作人员招聘等。 |
| 4.4 | [宣传推广] |
甲方将结合市场需求,按计划进行营销推广活动,提升查吉品牌知名度。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甲方为提升Chagee品牌知名度和销量而组织的营销推广活动中,以及在营销策略和工作要求上,与甲方分摊营销费用。
甲方可在顾及品牌运营的情况下,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材料。对于甲方提供的所有广告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商标、企业信息、形象代言人(如有)有关的宣传项目和资料或与任何第三方联合推出或提供的宣传项目和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使用期限和方式张贴或使用该等项目和资料,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置,以集中方式或甲方要求的其他方式的物品、资料,乙方不得私自制作广告材料或开展营销活动。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申请批准,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销售政策,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执行该等政策。
7/22
| 4.5 | [技术系统支持] |
为保证品牌的一致性,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Chagee的品牌形象和视觉效果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门店设计方案、招牌设计方案、货架设计方案、商品展示方案、门店经营管理方案、管理售卖模式、服务质量控制体系、设备采购清单、收银系统、移动小程序会员系统、智慧大屏展示推送系统、供应链云订单平台、云检、监控系统等数字化信息系统和生产方式等服务。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上述品牌形象和视觉效果设计方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更改,也不得授权第三方使用该方案。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特许经营的茶馆安装使用甲方开发或指定的操作软件(包括收银、外卖、操作、管理、ERP、APP、订单和移动小程序)及监控设备和系统,并保证将上述软件和监控设备集成到甲方相关系统中,并实时上传数据和监控,供甲方复核,费用由乙方及其特许经营的茶馆承担(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及其专营茶馆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合同中止、解除、终止的,甲方和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及其专营茶馆使用上述软件和服务。
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对甲方提供的运行系统进行优化、调整、更新和更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 4.6 | [业务指导] |
为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管理人及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随时对乙方茶馆的门店进行监测和/或检查其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乙方应给予同意,乙方应承诺积极配合,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茶馆损害茶吉品牌形象或不符合甲方一致性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形要求整改并要求乙方解决、闭店整改或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补救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补救的,甲方有权暂停供货,并终止甲方为乙方加盟茶馆配备的相关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收银系统、外卖平台、移动点餐小程序、点餐平台等),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并继续要求乙方继续整改;乙方未对违约事项进行补救或经补救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无经营茶馆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扣留剩余保证金。如在整改完成后,甲方或经理人再次检查门店时发现类似问题(包括需要提前整改的问题和新问题),乙方应被视为实质性违约,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定金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8/22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特许经营茶馆门店管理细则》(“《细则》”,详见附件三)对乙方履约能力进行考核。乙方应严格执行《规则》,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管理人对《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提升查吉品牌形象。
| 4.7 | [业务培训] |
甲方和管理人应安排对乙方员工进行开店、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产品制造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在乙方员工经甲方确认考核合格前,乙方不得开设门店并开始经营。
甲方应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各类新产品,并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乙方应委派员工到甲方或甲方指定门店学习新产品或接受远程培训。
| 4.8 | 【信息核查】甲方有权对专营茶馆的交易记录、账目等文件进行检查、审核并由乙方提供相关配合。 |
| 4.9 | 【第三方服务费】甲方可安排由第三方供应商为特许经营的茶馆提供消杀、食品安全检验和微生物采样等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
| 4.10 | 【运营标准更新要求】为确保乙方以有效、合法的方式运营特许经营茶馆,甲方和管理人应不时提供书面政策、规则、运营手册和书面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有关的各项政策、规则和/或条款及平台规则,这些政策、规则和/或条款及平台规则已通过(其中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使用的门店管理系统发布或将发布的渠道),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未执行标准、统一操作策略或质量标准,或违反本合同、操作、管理服务等相关约定或甲方、管理人提供的指导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 v. |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 5.1 | 【限制授权使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以统一运营模式经营管理特许经营茶馆,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和特许经营期限经营。 |
| 5.2 | 【门店经营】甲方和管理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相关支持服务,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基础支持服务,与特定门店的经营情况不直接相关,也不构成对特定门店经营情况的陈述或保证。乙方应付费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使用甲方建立的品牌形象、经营模式、设备和工艺生产、销售其门店内的全部产品,乙方应独立核算,自行作出管理决策,赚取利润,风险和损失全部自行承担。 |
| 5.3 | 【产品和服务质量】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及各项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接受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并遵循甲方的指导意见。如乙方任何门店经甲方检查或评估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闭店整改并参加,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甲方提供的相关培训中。 |
9/22
| 5.4 | 【转让限制】 |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独立经营业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禁止乙方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方式将门店业务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乙方拟转让本合同的,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以按照甲方约定的方式和具体情况,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但乙方应保证该第三方能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ROFR)。甲方发出ROFR通知后,乙方不得取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或转让条件或乙方转让无效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除甲方另有书面同意外,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设一家专营茶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以下任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留乙方已支付的全部保证金:
| (1) | 分许可任何第三方作为其特许合作伙伴; |
| (2) | 子代理、从事专营或经营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其他产品; |
| (3) | 在任何地区开设第二家或更多的Chagee商店。 |
| 5.5 | 【筹备开设特许经营茶馆】乙方自愿参与特许经营,提供特许经营茶馆与经营场所一起使用,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乙方自行租赁经营场所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商铺产权证、租赁物等必要的所有权凭证(或证明业主认可物业使用的凭证)。甲方应在开店准备工作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选址、装修等,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建议。 |
| 5.6 | 【人员培训】在本合同规定的地址设立的门店开业前,乙方应按照员工人数和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安排其员工参加甲方或经理人进行的操作技术培训课程和考试。乙方在上述员工考试合格前,不得开店经营。上述学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因培训产生的任何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
| 5.7 | 【开业要求】乙方承诺使其特许经营的茶馆具备正式经营资格(即特许经营的茶馆应具备开业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门店开票功能设置、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并于本合同执行之日起______日历日内正式开始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自期满之日起,按每月人民币1万元的费率扣除保证金金额。自定金全部扣除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予退还特许经营费。对于因装修工程造成的交货期、商场开业、开店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延误,各方应另行协商开业日期。乙方应在其有效期内持续保存其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和许可。如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发现乙方无资质和许可,或资质和许可已过期,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一人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直至乙方取得有效的证照和许可。 |
10/22
| 5.8 | [装修要求] |
为体现茶吉一贯的品牌形象,乙方应执行甲方或经理人的设计装修方案。乙方应完全按照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效果图和施工方案,下同)对门店进行装修,不得更改方案,更不得擅自选择其他方案。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管理人所有,未经甲方或管理人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的装修承包商对特许茶馆进行装修,并与装修承包商订立施工合同。任何相关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与装修承包人确认。乙方和装修承包人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装修标准进行施工,并在装修完成后通知甲方或甲方管理人对装修工作进行验收批准。在达到检查审批的全部要求前,该店不得试营业或营业。未达到检查审批要求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完善,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拒绝使用甲方指定的装修承包商,视为本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扣留收到的乙方全部费用。
乙方经营的门店招牌、装修及内部装修陈旧、损坏,影响了甲方一贯品牌形象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当时企业装修要求和标准(CIS)自费进行外出维修和保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专营茶馆进行建设、改建、改善、装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携带上述工程与甲方门店设计规格不符,造成门店无法营业的,甲方有权要求维修,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 5.9 | 【升级更换】鉴于整体经营、品牌推广和门店形象及加盟合作伙伴的信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新加盟茶馆的装修、机器设备及软件系统。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书面通知更换,费用自理。 |
11/22
| 5.10 | [产品采购] |
乙方茶馆所需的一切产品,如原材料、包装用具、营销物资、机器设备、软件系统等,均应使用甲方指定的产品,必须向指定供应商采购。乙方与指定供应商因所购货物质量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在乙方与指定供应商另行订立的书面协议中予以明确。甲方可协助乙方与供应商协商解决该纠纷。
乙方可以临时采购新鲜时令水果;但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乙方保证其采购的原材料符合中国相关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统一采购水果通知后,自通知规定之日起向甲方或指定供应商采购新鲜时令水果,由甲方或指定供应商统一提供。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向甲方采购的食材、水果、包装材料、机器设备、软件系统等转售给第三方或在非签约门店使用。
| 5.11 | 【关于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标准】 |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对原料、制造配方、产品包装、门店对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产品经营,不得自行改变口味或与产品外观相匹配或进行其他可能造成产品口味、质量、包装差异的行为。乙方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或管理人对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
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第三方权益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在此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甲方被迫预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特许经营保证金中扣除损害赔偿金额,如有不足,可随时向乙方追偿,由乙方赔偿不足。
| 5.12 | 【价格政策】乙方承诺严格执行甲方价格政策,按甲方建议的区域统一价格销售查格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销售价格。乙方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或管理人对甲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并承诺不与其他加盟伙伴进行恶意竞争。乙方拟参加商场、团购促销活动的,应当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开展活动。 |
| 5.13 | 【限售】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或销售,在专营茶馆的经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生产或销售,在专营茶馆的经营中,专营茶馆以外的其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品牌的产品)。 |
| 5.14 | [账户管理] |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门店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系统”)仅用于专营茶馆的经营。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为乙方开立管理账户。
12/22
乙方了解并确认该账户对应的是唯一用户名,乙方可通过验证码或设置密码(如有)使用该用户名。乙方登录上述管理账户后,方可进行各项操作。乙方管理账户与相应手机号关联的,乙方确认通过该账户关联的手机号进行验证和登录及相关操作均得到了所有者的有效授权,该登录和操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因变更手机号码或擅自链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妥善保管用户姓名、链接的手机号码和该账户密码。因用户姓名、关联手机号、案号保管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通过管理账户以填写、核对或点击等方式在电子系统中确认的内容或乙方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乙方的行为或乙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
| 5.15 | 【消费者权益与保护】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食品质量事故和行政机关抽检等问题,并于上述问题发生当日向甲方报告相关情况。消费者因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直接向乙方提出更换、退货或其他原因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乙方因延误处理导致消费者再次向甲方投诉或乙方处理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代乙方更换、退货或作出其他合理决定,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已支付的定金或其他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
| 5.16 | 【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在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和共享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或与消费者的本合同约定。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收集使用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该信息。如乙方因违反上述约定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 5.17 | 【经营者责任落实】 |
乙方为门店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经营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门店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对门店生产经营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应认真履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特别是严格遵守食品、饮料、餐饮等行业对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有关要求以及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公共安全、消防有关的主体责任要求,接受相关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甲方或运营服务商进行食品、对门店经营情况进行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和监测(包括食品安全审核、微生物监测和消防抽查),并按甲方要求完成质量和安全改进,但乙方对门店的食品、生产、消防等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13/22
| 5.18 | 【合法经营】乙方在特许经营茶馆经营过程中,因乙方或其特许经营茶馆不履行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发生此类不遵守或不遵守情况,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甲方不退还甲方已收取的特许经营费及保证金,如特许经营费及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应将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补足。 |
| 5.19 | 【提供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获得乙方的准确数据,并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门店的真实经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门店租金(需提供租赁的复印件或照片)、物业管理费、每月人工成本及其明细、每月库存数据(每月最后一天的库存)及其他费用和成本,并应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巡店时,对报告的GMV总额进行审核。 |
| 5.20 | [人事管理] |
乙方经营特许经营茶馆所聘用的人员均为乙方或特许经营茶馆所聘用人员,与甲方无雇佣关系,乙方或特许经营茶馆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聘用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应告知员工其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劳动关系,员工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乙方及特许茶馆应遵守中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特许茶馆所在地相关劳动法规及乙方及特许茶馆员工相关合同,依法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报酬,并执行相关工时制度。乙方与专营茶馆及专营茶馆聘用的员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乙方及专营茶馆及时解决,乙方及专营茶馆承担因解决而产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乙方及特许经营茶馆与甲方合作聘用的员工发生任何纠纷(包括劳动工伤纠纷及向甲方投诉的前述事项)、诉讼或向主管监管机关投诉时,甲方有权独立解决该等纠纷、诉讼或投诉。乙方及专营茶馆应在甲方的合法请求下,提供相关证据协助甲方处理争议或仲裁/诉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参加诉讼或其他法定纠纷解决程序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给乙方员工的工资、加班费、经济损失及赔偿、甲方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乙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该金额,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存放于甲方的其他费用(如有)或从甲方关联公司应付的费用或货物或产品中扣除该金额,或向乙方追偿。
乙方及专营茶馆对其员工的以下行为负责:
| (1) | 其职责所履行的一切行为; |
| (2) | 一切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行为; |
14/22
| (3) | 甲方或者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 |
| (4) | 违反政府主管部门行政法规或者处罚的行为; |
| (5) | 收到甲方为履行本合同出具的文件。 |
| 5.21 | 【会员制】甲方如开展“查吉”存储会员卡服务,乙方应无条件参与并使用该会员卡服务。甲方无存储会员卡服务的,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开展门店会员活动,但不得采取存储会员的模式;否则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 |
| 5.22 | 【宣传推广】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经甲方书面同意,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查哥”名义开设相关社交账号(包括小红书、抖音、微博、快手、哔哩哔哩、微信渠道和豆瓣)开展宣传推广、团购、外卖等活动或在外部账号上发布信息。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应根据甲方设计的宣传方案和甲方的要求发布宣传内容并开展活动。乙方及特许经营茶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法违规开展宣传活动。 |
| 5.23 | 【维护声誉】在本合同期限内及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和Chagee品牌的商誉,不得通过媒体、平台发表任何有损于甲方和Chagee品牌的言论、采访或作出相关负面陈述。 |
| vi. | 知识产权、信息安全和禁止经营 |
| 6.1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方式,授予乙方在授权地址使用“查格”相关商标、名称、标识、专利、作品及商业秘密(以下简称“知识产权(IPRs)”)的许可。 |
| 6.2 |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合法拥有的茶吉相关知识产权,并不代表所有权人或甲方已明示或默示同意将上述知识产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上述知识产权仅限于经营“茶吉”茶馆/茶饮店的需要,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
| 6.3 | 乙方和特许茶馆不得以任何方式扩大“茶吉”等知识产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或使用与“茶吉”等商标、名称、名称、专利和艺术品相似、相似或被“茶吉”等商标、名称、标识、专利和艺术品扭曲的任何商标、标识、专利和艺术品。 |
| 6.4 | 乙方无权将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与本合同项下甲方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及商业标识、名称申报或让他人申报,以供甲方使用;否则,乙方应将该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 6.5 | 基于双方的合作,乙方同意甲方/甲方的关联企业/甲方的合作伙伴可以收集、存储、使用和处理由乙方提供或授权、由甲方获取或从任何第三方获取的门店信息、经营信息、员工信息及其他信息(统称“乙方信息”)。甲方/甲方关联企业/甲方合作伙伴可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或整合经乙方授权或乙方依法共享的上述乙方信息及从甲方/甲方关联企业/甲方合作伙伴处取得的乙方信息,并可将乙方在特许经营茶馆的优秀经营业绩(包括经营数据)作为成功事例进行宣传推广。 |
15/22
| 6.6 | 乙方承诺,乙方及其特许经营的茶馆在本合同期限内及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与甲方竞争或帮助任何其他人与甲方竞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经营与“茶吉”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或门店、委托任何其他人或其持股的任何经营机构或以任何其他名义经营。 |
| 6.7 | 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销售、经销该品牌以外的任何产品,不向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盈利,不在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兼职,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
| 6.8 |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全部合作(包括本合同及其他业务合同),并收回授予乙方的全部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权外,乙方设立其他任何查吉特许茶馆的,终止合作,收回特许经营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应由乙方全额赔偿。 |
| vii. | 保密 |
| 7.1 | 【保密信息范围】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公众不熟悉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甲方实用技术信息和业务经营信息,或甲方要求乙方保密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服务工艺、制造方法、操作手册和软件系统等甲方的任何技术和非技术信息;任何现有的,甲方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未来和预测计划;与甲方的研究、开发、设计规范、客户信息、市场预测、销售情况和营销计划有关的业务运营信息;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披露的专有或秘密信息。 |
| 7.2 | 【乙方保密义务】乙方应采取措施防止甲方保密信息被窃取或泄露。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泄露或转移甲方保密信息。 |
乙方与员工订立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保密条款,以确保不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员工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保密信息;不这样做,即视为乙方违约或侵犯权利,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以赔偿甲方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和泄露双方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的合作内容。
16/22
乙方不得复制、出借或盗用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操作手册及其他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这些文件资料全部退还甲方。
乙方在此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得因当事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而确定;也就是说,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 7.3 | 【甲方的保密义务】除本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公开的信息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提交的业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和信息。 |
| viii. | 反商业贿赂 |
| 8.1 | 【承诺与保证】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向甲方人员及与甲方人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的家庭成员、亲友)提供任何不正当利益,以获取或保留商务合作机会(含本合同),包括允许乙方人员及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持有或允许第三方代其持有乙方及乙方特许经营茶馆的股权,但通过公开证券市场持股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外。 |
| 8.2 | 【不正当利益的定义】本条所称不正当利益,是指乙方或乙方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电子转账(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等)、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消费卡/消费券、提货券、购物卡、兑换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充值,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卡和其他形式的预付卡及其他贵重礼品或有价证券等)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他利害关系方员工索取或收取的支票及财产权益、旅游、娱乐、自由消费、个人服务、住房机会、户口转移、工作转移、提供工作机会、晋升、安排出国留学、享受免费服务(包括性服务)及授予荣誉、名誉、职称、资格、地位、特权等。 |
| 8.3 | 【举报手段】乙方承诺坚决抵制甲方人员实施的敲诈勒索受贿行为和任何损害乙方利益和善意的行为(包括应乙方要求要求甲方人员实施该行为的行为)。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甲方指定的邮箱报备:[ ]。 |
| 8.4 | 【违约措施】乙方违反本条承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包括终止本合同及其他商务合同),并可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要求乙方依法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声誉和商业损失)。 |
17/22
| ix. | 终止合约 |
| 9.1 | 【到期】合同期满双方不续签,甲方费用全部结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
| 9.2 | [不可抗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且解除不可抗力后双方无法就乙方在新址开展业务达成一致意见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前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对一方具有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地震、火灾、风暴等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 9.3 | 【搬迁申请】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中国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政策禁止、市政搬迁、调整政府经营范围规划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在原址继续履行或无法在原址履行,且乙方向甲方申请在新址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评估新址是否满足加入特许经营的条件;如不满足,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 9.4 | 【到期即购】本合同期满乙方不续签的,甲方有权选择收回业务,自行经营。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门店相关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变更、特许经营茶馆证照变更等。 |
| 9.5 | 【冷静期】如乙方首次就授权地址执行本合同,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后[ 7 ]日内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特许经营费及定金;但乙方已要求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在扣除向乙方提供开业前服务的合理费用后,仅向乙方退还剩余费用。 |
| 9.6 | 【商标使用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继续以Chagee或Chagee的特许经营伙伴或商业伙伴等名义使用Chagee的品牌形象或进行任何经营推广活动。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内,在特许茶馆内外移除与茶吉品牌有关的所有标记,包括但不限于内外装饰、招牌、广告牌或所有可能误导或迷惑消费者的直接或间接标记,合作期间乙方用于推广/运营茶吉品牌的社交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小红书、微博微信等平台账号),自合作终止之日起予以注销。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注销该等标识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当期品牌授权费的5%的违约金;10日内未拆除该等标识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或委托第三方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甲方有权将上述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直接从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从退还给乙方的任何保证金中扣除。
18/22
| x. | 违约责任 |
| 10.1 | 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的,甲方应退还定金及特许经营费,乙方可就甲方过错直接造成的实际损失向甲方追索。 |
| 10.2 | 如乙方违约,甲方可根据乙方违约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 |
| (1) | 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含收尾整改)和/或自费重新培训乙方,并相应支付违约金; |
| (2) | 甲方可暂停提供原材料、包装材料等货物,关停甲方为乙方加盟茶馆配备的相关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收银系统、外卖平台、手机点餐小程序、点餐平台等),并可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之后甲方可选择与乙方继续履行加盟茶馆; |
| (3) | 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而甲方收取的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费、押金等任何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应按押金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
| 10.3 | 任何一方违约,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承担非违约方因追究其违约责任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证金、公证费、鉴定费、快递费等合理费用。 |
| 10.4 | 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市政建设搬迁、地震、战争等任何一方不可归责的原因,乙方不能在原地址继续营业的,乙方可以向有关部门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定金和特许经营费。但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变更开店地址,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开店准备。 |
| 10.5 |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罢工、劳资纠纷、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地震、风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原因通知另一方。 |
| 10.6 | 甲方有权根据《规则》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如有违反《规则》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规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规则如有更新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实施更新调整。 |
| 10.7 |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未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特许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费用及赔偿。定金不足抵扣的,甲方也有权从乙方应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且该抵扣不影响、减免乙方按照合同其他约定承担的违约责任或甲方未追回的损失。甲方扣款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7日内补足已扣定金的不足部分。若在该期限内未能补足被扣定金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停止履行此处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使用收银系统、外卖平台、手机小程序订餐和订餐平台等。逾期15日内未能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的,视为乙方实质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
19/22
| 10.8 | 甲方或经理人应当按照甲方不时制定的规章制度、标准和政策,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价和鼓励。被评定为D类门店的加盟茶馆,在评级后两个月内再次被评定为D类门店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转为代运营提供商,甚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加盟合作。 |
| XI。 | 通知和交付 |
| 11.1 | 本合同第一页所列的邮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视为本合同项下通知的送达方式。任何一方如另有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如因联系方式变更导致相关通知或文件送达出现延误,该等后果由变更责任方承担。 |
| 11.2 |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编制和更新的任何通知、文件和资料以及其他任何通知、文件和资料,在按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乙方联系人时,视为已收到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同时,甲方可建立店长和加盟伙伴组,甲方交付给上述集团的规则、标准、政策、通知、文件和资料均视为已交付给乙方,且乙方已收到且收到的文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
| 11.3 | 乙方拒收甲方投递的任何书面邮件或该邮件被退回的,甲方可以通过查吉门店管理系统将其投递至乙方,该邮件经上述投递后视为已投递至乙方。 |
| 11.4 | 为避免出现合作期间甲方和经理人的通知或传票无法送达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指定专营茶馆的店长和助理店长为乙方代理服务。专营茶馆的店长、助理店长为邮件投递时在甲方门店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 |
| 11.5 | 尽管有上述规定,乙方知悉甲方已推出或将推出门店管理系统和信息平台(“平台”),就本合同的履行出具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账单、各类支付诉求、书面法规、规则、操作手册及书面指令等,简称“业务信息”)。如甲方将更新业务信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页指定的联系人的邮箱地址和/或手机号码(“联系方式”),则在更新通知送达时,视为已将相关业务信息送达乙方。乙方应及时登录平台搜索相关业务信息。因乙方提交的指定联系人和/或联系方式无效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乙方未收到甲方的商业信息的,乙方应承担未及时收到商业信息的责任。 |
20/22
| 11.6 | 除前述情况外,本合同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包括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强制执行程序,均适用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 |
| 十二。 | 争议解决 |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有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三。 | 杂项 |
| 13.1 | 除另有规定为工作日外,本合同所称的任何“日”是指一个日历日,“月”是指一个自然月,“季”是指一个自然季度。 |
| 13.2 | 本合同的证物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13.3 | 本合同各条款、子条款的标题、前缀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释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或限制或影响其标明的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
| 13.4 | 本合同未涉及的任何事项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以双方订立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不得对本合同原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原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对双方均无法律效力,修改前的本合同适用。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如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
| 13.5 |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按照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本合同所述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协议。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采取任何合理措施提醒乙方注意与乙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如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等,并按乙方要求对此等条款进行了说明,乙方已认真注意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其证物的所有内容(如有)(尤其是与乙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 13.6 | 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的失败或延误,不得作为对其的放弃,除非甲方书面承认,否则任何权利的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均不排除进一步行使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在任何时候对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任何放弃,均不得解释为甲方对乙方随后的任何违约行为的放弃或对甲方在该条款下的权利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 |
21/22
| 13.7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署日期相互矛盾的,以较晚签署日期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十四。 | 这份合同包括以下展品: |
| 14.1 | 附件 i:查吉投资政策 |
| 14.2 | 附件 II:Chagee食品安全补充协议 |
| 14.3 | 附件三:加盟茶馆门店管理细则 |
| 14.4 | 附件四:查吉线上操作指引 |
|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