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行政总裁核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Fluence Energy, Inc.(“公司”)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Julian Nebreda,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 |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6年5月6日
|
签名: |
/s/Julian Nebreda |
|
|
Julian Nebreda |
|
|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