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根据18 U.S.C.第1350条作出的认证,如根据第906条通过的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关于儒博实业公司(“公司”)于本文件日期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公司首席执行官L. Neil Hunn和公司首席财务官Jason P. Conley,现各自证明,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据其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
|
|
|
| 日期:2025年8月1日 |
/s/L. Neil Hunn |
| |
L. Neil Hunn |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首席执行官) |
| |
|
| |
/s/Jason P. Conley |
| |
Jason P. Conley |
|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
(首席财务官)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本认证随附于表格10-Q的季度报告,不应被视为为《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部分的责任约束。本证明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儒博实业,Inc.特别通过引用将其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