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美国合众银行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0F4ZO33MV32P9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认购期权书面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USB 1 C37.5
|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BBG01PSHDNV6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ID _ BB _环球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101.00000000
|
| 单位 |
合同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67105.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301272726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衍生品-权益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 a.最能代表投资的衍生工具类型,从以下几种中选择(远期、期货、期权、互换、互换(包括但不限于总收益互换、信用违约互换、利率互换)、权证、其他)。 |
期权
|
b.交易对手。
i.提供交易对手(包括中央对手方)的名称和LEI(如有)。
| 交易对手记录:1 |
| 交易对手名称。 |
美国合众银行
|
| 交易对手的LEI(如果有的话)。 |
5493000F4ZO33MV32P92
|
| i.类型,从以下(put,call)中选择。响应认股权证的要求。 |
把 呼叫 |
| ii.Payoff profile,选自以下(书面的,购买的)。回应认股权证买入。 |
书面 已购买 |
3.如果参考工具既不是衍生工具也不是指数,则参考工具的描述应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和发行的标题,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没有CUSIP)、ticker if(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ticker)。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CUSIP
|
| CUSIP。 |
902973304
|
| 标识符。 |
ISIN(如果CUSIP不可用)
|
| ISIN(如果CUSIP不可用)。 |
US9029733048
|
| 标识符。 |
Ticker(如果没有CUSIP和ISIN)
|
| Ticker(如果没有CUSIP和ISIN)。 |
USB
|
iv.每份合约的基础参考工具的股份数量或本金金额。
| 股数。 |
100.00000000
|
| v.行权价格或费率。 |
37.50000000
|
| vi.行使价货币代码 |
美元
|
| vii.有效期。 |
2026-01-16
|
| viii.德尔塔。 |
XXXX
|
| ix.未实现升值或贬值。折旧按负数列报。 |
-612114.50000000
|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5-系列2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5DAC2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9965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91269104994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5-系列1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5DAC1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12742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5.90374173781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德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恰克拉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07754765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206403.6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19531.19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6022445154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1-系列2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XS2733453299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43845.697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45652.27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7638058404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阿冈昆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XS2695400106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965342.7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93946.78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0406921548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3-系列3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3DAC1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19137.29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1875392938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爱尔兰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索尔兹伯里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41792200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07567.3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44391.18000000
|
| 汇率。 |
0.74186727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9223469081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手工艺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787791818
|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BPVFGC2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赛朵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44287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6.08763213943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其他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德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梅斯皮尔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41879798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96517.9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57910.77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3329439435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其他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爱尔兰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4-系列3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4DAC2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5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403600.71000000
|
| 汇率。 |
0.74186727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8411634656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olise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FR001400IRL3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25466.1602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82311.72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3092958272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4-系列2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4DAC1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200536.98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14398.23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2451817583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2-系列2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2DAC2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861538.461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48927.02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1906601382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爱尔兰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4-系列5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4DAC3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64201.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2796992353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加拿大(联邦级)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OFT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25155KAY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52574298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068815.3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925519.69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4.03720588757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其他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德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2-系列4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2DAC4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06272.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33544132853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2-系列3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2DAC3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99010.42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43880613506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ulsa Valley Bancshares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次级定期贷款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TLSAVLY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7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300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9190779673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4-系列4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95157488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444583.7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06295.63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9467867708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不适用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1VUV7VQFKUOQSJ21A20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39530044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79483.7242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490719.48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5195563640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手工艺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251541AR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51541AR9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70543.6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43489.24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4194114482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其他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Future Ready Chakr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BCC33JJ09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466666.6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388946.67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55852010094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1VUV7VQFKUOQSJ21A20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39531202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612639.0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187526.57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85815673208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其他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olonnad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06739GDD8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82186.23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268489.01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07124602944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3-系列4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3DAC2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7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543264.00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23142508561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阿冈昆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担保挂钩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46354499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26152.89982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73537.61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7604698458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加拿大(联邦级)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3-系列1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XS2838502859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974360.048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75796.78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5178336787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社区资助2018,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优先股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COMFUND18LL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486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592286.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6.75767991204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泰拉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39290639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273212.6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238352.89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88778574587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ransPECOS Finanical Cor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高级定期贷款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TRANSPECOS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6000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9860658056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olonnad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BCC2QDAB4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590912.9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809062.95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80342532033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南莎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XS1917950831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7685.0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1277.77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069842394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不适用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马斯科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担保挂钩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XS2541440884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5437.892896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894.1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809951380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加拿大(联邦级)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绝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53835320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17923.0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18883.94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9395459480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a Grange,Inc.的F.N.B.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次级定期贷款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FNBCLAGRANGEIN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7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475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7745771136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1-系列4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1DAC3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7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97840.00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6463338080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爱尔兰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I Finance 1 DAC Note 2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1DAC2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96463.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4677693617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洛伦茨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FR001400DRH2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58501.2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31362.00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5952326061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富达联邦银行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固定利率累积永续优先股,A系列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FIDELITYFEDA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7890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734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7550229219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票优先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1-系列1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FIF1DA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998551.093032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489058.54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4.36571875951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马尼图林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50S999941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788758.26717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49871.98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4473299302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verbank Financial Cor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ZSQX8IP0RAE82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高级定期贷款
|
| d. CUSIP(如有)。 |
29977GAE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9977GAE2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650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0378405246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滑铁卢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254900Q1AXE1IXAJJM3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60824309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7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73375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9362937211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其他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加拿大(联邦级)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索尔兹伯里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XS1527138355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7352.3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881.53000000
|
| 汇率。 |
0.74186727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158986380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富达联邦银行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固定利率累积永续优先股,B系列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FIDELITYFEDB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00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995355268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票优先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4-系列1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91101780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5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315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7572848852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olonnad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06739GDG1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154459.39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666889.16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5.63527700132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手工艺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25155KAV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38745004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478102.89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05104.68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9351994407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其他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德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olonnad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XS2403517738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7009653.1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476450.33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4.35836885049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南丁格尔LF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XS2368738899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95900.00000000
|
| 汇率。 |
0.74186727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7156485570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手工艺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25155KAZ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62899411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962156.2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160979.55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00857379049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结构化票据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德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美国合众银行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N1GZ7BBF3NP8GI976H1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普通股
|
| d. CUSIP(如有)。 |
90297330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029733048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USB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101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74936.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42477204166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皮姆斯·马格达莱纳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894500G461D1F4W8Z61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ES030542401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272600.8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71033.32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5753339043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结构化票据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西班牙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索尔兹伯里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BBG00PC0D595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30792.6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689663.00000000
|
| 汇率。 |
0.74186727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89971410932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索尔兹伯里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46985588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707919.8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249744.40000000
|
| 汇率。 |
0.74186727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06031892892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F爱尔兰金融3-系列2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利润分红票据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83851575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570607.603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36433.38000000
|
| 汇率。 |
0.85091899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7007752019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OFT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
| d. CUSIP(如有)。 |
25155KAX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XS252574182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726486.2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62829.65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6887587292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其他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德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SILF国债证券组合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OJY9IZ31SGS92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SILF国债证券组合
|
| d. CUSIP(如有)。 |
61747C52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1747C5250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MSUXX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68660.62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68660.62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6467709762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短期投资工具(例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注册基金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博阿维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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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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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信用联结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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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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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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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PTBSRPOM0009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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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57785.2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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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本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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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单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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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请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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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47770.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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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率。 |
0.8509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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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2738339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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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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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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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葡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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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发行人组织所在国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集中度和经济风险暴露程度,报备与投资所在国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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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投资减少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因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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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到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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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借出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