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4
执行版本
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
自2025年10月7日起,由马绍尔群岛的一家公司(“控股”)、国际航道运营公司、马绍尔群岛的一家公司(“国际航道运营公司”)(“借款人”)、本协议的其他担保人(定义见下文提及的信贷协议)、本协议的每一贷款方(构成信贷协议下的所有贷款方)以及作为贷款人的行政代理人(在该身份下,“行政代理人”)的Nordea Bank AP New York Branch对下述信贷协议进行的第一次修订(“第一次修订”)。此处使用但未在本第一修正案中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与下文提及的经修订的信贷协议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简历
鉴于借款人、控股公司、其他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担保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若干贷款人、行政代理人及其他当事人已于2023年9月27日订立该若干信贷协议(经修订、重述、修订及重述、在本协议日期之前补充及/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信贷协议”,以及经本第一修正案修订的“经修订的信贷协议”);
然而,控股公司打算进行并促使借款人和在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或利比里亚共和国(如适用)组成的某些附属担保人(控股公司、借款人和这些附属担保人,统称为“受影响的贷款方”)进行公司迁移,据此,受影响的贷款方将通过法定中止和延续的方式将其组建管辖权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或利比里亚共和国(如适用)改为百慕大(“迁移”);
然而,就上述情况及根据信贷协议第11.02条的规定,借款人已要求贷款人(i)同意重整,及(ii)按经修订信贷协议更充分的规定,对信贷协议作出某些修订,以促进有关修订;
然而,就上述情况而言,放款人已同意同意重整,并根据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修订信贷协议的某些条款;
鉴于借款人、控股、其他担保人、贷款人及行政代理人同意修订信贷协议如下。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和协议,以及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现对其收受和充分性予以确认,本协议各方同意如下:
第1.节同意搬迁。根据信贷协议第11.02节,自第一次修订生效日期起及之后生效,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在任何担保文件的情况下)和每个贷款人特此同意重整,但须遵守本第一次修订和经修订的信贷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各贷款人通过其以下书面签字,授权并指示行政代理人和抵押代理人(如适用)执行和交付本第一修正案,并在第一修正案生效日期发生后,执行和交付(i)一个或多个抵押权人同意按照每艘抵押船舶的船旗管辖法律或要求以必要或可取的形式交付,以确保抵押船舶抵押作为第一优先船舶抵押保持有效
或第一优先抵押(如适用)在适用的可接受船旗司法管辖范围内的该等抵押船只上,以及(ii)在每种情况下,根据本第一修正案和经修订的信贷协议的条款,于每个重交日期(如经修订的信贷协议所定义)交付的每份贷款文件。
第2.节信贷协议的修订。自第一修正案生效日期起生效:
(a)信贷协议须予修订,以删除本协议附件一所载的经修订文本(以与以下例子相同的方式以文字表示:经修订文本),并增加本协议附件一所载的双下划线文本(以与以下例子相同的方式以文字表示:双下划线文本);及
(b)(i)经修订的信贷协议须以本协议附件二-A的形式增设新的附件 Q,(ii)经修订的信贷协议须以本协议附件二-B的形式增设新的附件 R,(iii)经修订的信贷协议须以本协议附件二-C的形式增设新的附件 S,(iv)信贷协议须以本协议附件二-D的形式在经修订信贷协议中增加新的附件 T及(v)信贷协议附表1.01(a)、1.01(b)、1.01(c)、1.01(d)、1.01(e)、1.01(f)、1.01(g)、1.01(h)、1.01(i)、2.09(c)、3.07(a)、3.07(c)、3.20、5.14、5.15、6.01(b)、6.04(a)及6.09(d)须按本协议附件三所载的经修订信贷协议附表的形式修订及重列。
第三节、陈述和保证。为促使贷款人订立本第一修正案,并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修订信贷协议,各贷款方在此声明并保证:
(a)信贷协议第三条及彼此的贷款文件所载的陈述及保证,在第一修订生效日期当日及截至当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或在根据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作出限定的陈述及保证的情况下,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其效力与在该日期及截至该日期作出的效力相同,除非该等申述及保证明示与较早日期有关(在此情况下,该等申述及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或在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受限定的申述及保证的情况下,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于该较早日期及截至该日期);
(b)在本第一修订生效前及紧接本第一修订生效后,不得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且该事件仍在继续;及
(c)本第一修正案已由本协议的每一贷款方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本第一修正案和经修订的信贷协议中的每一项均构成一项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每一贷款方强制执行,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或其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并受衡平法一般原则的约束,无论在衡平法程序中考虑还是在法律上考虑。
第四节.生效条件。本第一修正案的有效性(包括本条例第1节所载的同意和本条例第2节所载的修正)以满足本第4节规定的条件为前提(此种条件的满足日期在此称为“第一修正案生效日期”)。
(a)修正案。本第一修正案应已由借款人、控股公司、彼此担保人、行政代理人、担保代理人以及信贷协议项下的每个贷款人(其中可能包括根据本协议第10条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传送的.pdf副本,在每种情况下)正式签署,并交付给行政代理人(或其律师)。
(b)费用。借款人应已支付根据本第一修正案、经修订的信贷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到期应付的所有成本、费用、开支和其他金额,包括White & Case LLP和Walkers(Bermuda)Limited的合理费用和开支。
(c)申述和保证;没有违约。(i)本第一修订第3条所载的所有申述及保证,在第一修订生效日期当日及截至该日期,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或在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有保留的申述及保证的情况下,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其效力犹如在该日期及截至该日期作出一样,除非该等申述及保证明确与较早日期有关(在此情况下,该等申述及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或在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受限定的申述及保证的情况下,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且(ii)在本第一修订生效后,概无违约已发生且仍在继续或将立即发生。
(d)人员证明书。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一份证明,日期为第一修正案生效日期,并由其负责官员代表借款人签署,证明在该日期已满足上述(c)条中的所有条件。
(e)银行监管文件。在第一修正案生效日期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合理要求的范围内,借款人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行政代理人和贷款人在第一修正案生效日期前至少三(3)个工作日收到银行监管当局根据或根据适用的反恐怖主义法律或“了解你的客户”法律要求(包括《爱国者法案》和《受益所有权条例》)要求的所有必要和惯常的文件和其他信息,包括与借款人有关的受益所有权证明。
第五节.对贷款单证的影响。
(a)除在此特别修订或特此设想外,所有贷款文件应继续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并在此在所有方面得到批准和确认。
(b)本第一修正案的执行、交付及生效,不得作为放弃任何贷款人或任何代理人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亦不构成放弃贷款文件的任何条文或以任何方式限制、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贷款人或任何代理人在贷款文件下的权利及补救措施。
(c)(i)每一贷款方承认并同意,在第一修订生效日期当日及之后,本第一修订应构成经修订信贷协议及其他贷款文件的所有用途的贷款文件,以及(ii)每一贷款方特此:(a)同意所有债务均应根据其条款和规定根据担保提供担保,并应根据其条款和规定根据担保文件提供担保,并且,尽管本第一修订生效日期当日及之后,为有担保方的利益而根据担保文件设定的担保和留置权继续在持续的基础上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并且(b)确认、承认和确认其在经修订的信用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协议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相互贷款文件,在本第一修正案生效后,均如该等贷款文件所规定,并承认并同意该等义务和负债在本第一修正案生效后继续就经修订的信贷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义务在持续的基础上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并为其提供担保。
(d)在第一次修订生效日期及之后,经修订信贷协议中每项提述“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或提述信贷协议的同类进口词语,以及其他贷款文件中每项提述“信贷协议”、“本协议”、“其中”或提述信贷协议的同类进口词语,均指并为提述经修订信贷协议,而本第一次修订及经修订信贷协议应一并解读并解释为单一文书。
(e)在类似或不同情况下,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得被视为使借款人、控股公司或其他担保人有权进一步同意或进一步放弃、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更改经修订的信贷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所载的任何条款、条件、义务、契诺或协议。
第6.节修正;可分割性。
(a)除根据经修订信贷协议第11.02条的规定外,不得修订本第一修正案,亦不得放弃本修正案的任何条文。
(b)在本第一修正案的任何规定受到任何法域的适用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范围内,该规定仅在该禁止或无效的范围内且仅在该法域内无效,而不在任何其他法域禁止或无效该规定或在任何法域内本第一修正案的其余规定。
第7款.不依赖行政代理。本协议各贷款方承认,其已独立且不依赖行政代理人或任何其他贷款人或其任何相关人员,并基于其认为适当的文件和信息,自行作出信用分析并决定订立本第一修正案。本协议的每一贷款方还承认,其将独立且不依赖行政代理人或任何其他贷款人或其任何相关人员,并根据其不时认为适当的文件和信息,继续自行决定根据或基于本第一修正案、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任何相关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文件采取或不采取行动。
第八节.管辖法律;放弃陪审团审判;管辖权。本第一修正案和基于、产生于或与本第一修正案有关的任何索赔、争议、争议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在合同、侵权或其他方面听起来)以及此处设想的交易均应由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纽约州法律解释和管辖。信贷协议第11.09(b)、11.09(c)、11.09(d)和11.10节的规定经比照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第9节.标题。第一修正案中的章节标题包含在此仅为方便参考,不属于本第一修正案的一部分,不影响本第一修正案的构建,或在解释时被考虑在内。
第10款.交易对手。本第一修正案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方中执行,并可由合同的不同当事人在不同的对应方上执行,每一对应方在执行和交付时应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内容应共同构成一份同一文书。“执行”、“签名”、“签名”等字样和本第一修正案中具有相同重要性的词语应被视为包括电子签名或以电子形式保存记录,其中每一项均应在任何适用法律(包括《全球联邦电子签名》和《国家商务法》、《纽约州电子签名和记录法》等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视情况而定)具有与手工执行的签名或使用纸质记录系统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基于《统一电子交易法》的任何其他类似适用的州法律。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安排本第一修正案在上述日期和年份的第一天由各自适当和正式授权的官员正式签署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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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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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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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James D. Small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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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ames D. Small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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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首席行政官、高级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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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秘书和总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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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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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道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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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James D. Small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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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ames D. Small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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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级副总裁兼秘书 |
【INSW 160美元授信协议第一修正案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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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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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ERIAS CRUDE CARRIER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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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S 7 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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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S 8 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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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拉斯油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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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陶克油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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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WAYS SHIPPing II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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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James D. Small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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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ames D. Small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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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副总裁兼秘书 |
【INSW 160美元授信协议第一修正案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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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DEA Bank ABP,New York Branch,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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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Erik Havnvi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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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rik Havnvi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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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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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安娜·塞西莉·里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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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安娜·塞西尔·里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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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副主任 |
【INSW 1.6亿美元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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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é dIT农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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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Yannick Le Gourie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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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Yannick Le Gourie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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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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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Alex Fole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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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亚历克斯·佛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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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董事 |
【INSW 1.6亿美元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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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B CAPITAL LLC,作为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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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凯瑟琳·巴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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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凯瑟琳·巴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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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高级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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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Andrew J. Shoh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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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Andrew J. Shoh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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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北美海洋工业高级副总裁兼主管 |
【INSW 1.6亿美元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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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NDINAVISKA ENSKILDA BANKEN 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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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per Olav Bucher-Johanness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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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佩尔·奥拉夫·布赫-约翰内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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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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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伊丽莎白·维塞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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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伊丽莎白·韦瑟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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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律师 |
【INSW 1.6亿美元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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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 BANK N.V.,伦敦分行,作为贷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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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Stephen Fews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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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斯蒂芬·费斯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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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Global Head Shipping Fin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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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Robartus Kr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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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Robartus Kr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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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航运财务总监 |
【INSW 1.6亿美元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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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船舶金融A/S,作为贷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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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弗莱明•莫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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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弗莱明·莫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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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执行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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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马库斯·克里斯滕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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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马库斯·克里斯滕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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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SCE |
【INSW 1.6亿美元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签署页】
附件一
经修订的信贷协议
【附】
执行版本
决赛
1.6亿美元循环信贷协议,
截至2023年9月27日,
经该信贷协议若干第一修正案修订,日期为2025年10月7日
之间
国际海道运营公司,
作为借款人,
国际海道公司,
作为控股,
这里的其他保证方,
作为担保人,
这里的放款方,
挪威银行ABP,纽约分行,
作为行政代理人、担保物代理人、协调人和证券受托人,
ING BANK N.V.,伦敦分行,作为可持续发展协调员,
挪威银行ABP,纽约分行,
ING BANK N.V.,伦敦分行,
CR é dIT农业公司和投资银行,以及
DNB市场公司
作为授权牵头安排人和账簿管理人
丹麦船舶金融A/S,以及
SKANDINAVISKA ENSKILDA BANKEN AB(PUBL)
作为牵头安排人
目 录
页 |
||
第一条定义 |
1 |
|
第1.01款 |
定义术语 |
1 |
第1.02款 |
[保留].允许的移址交易 |
3538 |
第1.03款 |
一般条款 |
3539 |
第1.04款 |
会计术语;公认会计原则 |
3639 |
第1.05款 |
解决起草中的歧义 |
3639 |
第1.06款 |
四舍五入 |
3639 |
第1.07款 |
货币等价物一般 |
3640 |
第1.08款 |
分区 |
3640 |
第1.09款 |
费率 |
3740 |
第二条债权 |
3740 |
|
第2.01款 |
承诺 |
3740 |
第2.02款 |
贷款 |
3741 |
第2.03款 |
借款程序 |
3842 |
第2.04款 |
偿还贷款 |
3942 |
第2.05款 |
费用 |
3943 |
第2.06款 |
贷款利息 |
4043 |
第2.07款 |
终止和减少承诺 |
4144 |
第2.08款 |
利益选举 |
4144 |
第2.09款 |
左轮手枪承诺削减 |
4245 |
第2.10款 |
贷款的可选和强制性预付款项 |
4245 |
第2.11款 |
无法确定利率;市场扰乱 |
4347 |
第2.12款 |
成本增加;合法性改变 |
4447 |
第2.13款 |
违约金 |
4549 |
第2.14款 |
一般付款;按比例处理;分担抵销 |
4649 |
第2.15款 |
税收 |
4750 |
第2.16款 |
缓解义务;更换贷款人 |
5053 |
第2.17款 |
义务的性质 |
5256 |
第2.18款 |
[保留] |
5357 |
第2.19款 |
错误付款 |
5357 |
第2.20款 |
替代容器 |
5458 |
第2.21款 |
基准替换设置 |
5558 |
第三条代表和授权 |
5660 |
|
第3.01款 |
组织;权力 |
5660 |
第3.02款 |
授权;可执行性 |
5660 |
第3.03款 |
无冲突;无违约 |
5660 |
第3.04款 |
财务报表;预测 |
5760 |
第3.05款 |
物业 |
5761 |
第3.06款 |
[保留] |
5861 |
第3.07款 |
股权及附属公司 |
5861 |
第3.08款 |
诉讼;遵守法律规定 |
5862 |
第3.09款 |
协议 |
5962 |
第3.10款 |
美联储条例 |
5962 |
第3.11款 |
投资公司法等 |
5963 |
第3.12款 |
所得款项用途 |
5963 |
第3.13款 |
[保留] |
5963 |
第3.14款 |
税收 |
5963 |
(一)
页 |
||
第3.15款 |
不存在重大错报 |
5963 |
第3.16款 |
劳动事项 |
6063 |
第3.17款 |
偿债能力 |
6064 |
第3.18款 |
员工福利计划 |
6064 |
第3.19款 |
环境事项 |
6165 |
第3.20款 |
保险 |
6265 |
第3.21款 |
安全文件 |
6266 |
第3.22款 |
反恐怖主义法;涉外腐败行为法 |
6367 |
第3.23款 |
关于附属船只 |
6468 |
第3.24款 |
文件形式;公民身份 |
6468 |
第3.25款 |
遵守ISM守则、ISPS守则和MARPOL |
6569 |
第3.26款 |
威胁撤销DOC、SMC、ISSC或IOPPC |
6569 |
第3.27款 |
无豁免 |
6569 |
第3.28款 |
Pari Passu或优先地位 |
6569 |
第3.29款 |
无未披露佣金 |
6569 |
第四条信贷展期的条件 |
6569 |
|
第4.01款 |
截止日期的条件 |
6569 |
第4.02款 |
所有信贷展期的条件 |
6973 |
第五条确权盟约 |
6973 |
|
第5.02款 |
诉讼及其他通知 |
7276 |
第5.03款 |
存在;企业和物业 |
7377 |
第5.04款 |
保险 |
7377 |
第5.05款 |
义务和税收 |
7478 |
第5.06款 |
员工福利 |
7478 |
第5.07款 |
维护记录;访问财产和检查 |
7579 |
第5.08款 |
所得款项用途 |
7579 |
第5.09款 |
遵守环境法和其他法律要求 |
7579 |
第5.10款 |
追加船舶担保物:追加船舶子公司担保人 |
7680 |
第5.11款 |
担保权益;进一步保证 |
7680 |
第5.12款 |
关于贷款方的某些信息 |
7781 |
第5.13款 |
船只评估 |
7781 |
第5.14款 |
收益账户 |
7781 |
第5.15款 |
Springing借款人股份质押 |
7882 |
第5.16款 |
附属船只的船旗;附属船只分类;附属船只的营运 |
7882 |
第5.17款 |
材料协议 |
7983 |
第5.18款 |
附属船只管理 |
7984 |
第5.19款 |
过程的服务代理 |
8084 |
第5.20款 |
海神原则 |
8084 |
第5.21款 |
制裁法 |
8084 |
第六条消极盟约 |
8185 |
|
第6.01款 |
负债 |
8185 |
第6.02款 |
留置权 |
8387 |
第6.03款 |
售后回租交易 |
8488 |
第6.04款 |
投资、贷款和垫款 |
8488 |
第6.05款 |
合并和合并 |
8690 |
(二)
页 |
|||
第6.06款 |
资产出售 |
8690 |
|
第6.07款 |
收购 |
8892 |
|
第6.08款 |
股息 |
8892 |
|
第6.09款 |
与关联公司的交易 |
8893 |
|
第6.10款 |
财务契约 |
8993 |
|
第6.11款 |
预付其他债务;修改组织文件和某些其他文件等 |
8993 |
|
第6.12款 |
对附属公司的若干限制的限制 |
9094 |
|
第6.13款 |
发行股本的限制 |
9195 |
|
第6.14款 |
商业 |
9195 |
|
第6.15款 |
附属船只的营运 |
9195 |
|
第6.16款 |
财政期间 |
9195 |
|
第6.17款 |
没有进一步的负质押 |
9196 |
|
第6.18款 |
反恐怖主义法;反洗钱 |
9296 |
|
第6.19款 |
被禁运人员 |
9296 |
|
第6.20款 |
对租船的限制 |
9296 |
|
第6.21款 |
附加契诺 |
9297 |
|
第6.22款 |
员工福利 |
9397 |
|
第6.23款 |
质押限制 |
9397 |
|
第七条保障 |
9397 |
||
第7.01款 |
担保 |
9397 |
|
第7.02款 |
无条件的义务 |
9397 |
|
第7.03款 |
复职 |
9498 |
|
第7.04款 |
代位权;从位权 |
9499 |
|
第7.05款 |
补救措施 |
9599 |
|
第7.06款 |
支付款项的文书 |
9599 |
|
第7.07款 |
持续担保 |
9599 |
|
第7.08款 |
担保义务的一般限制 |
9599 |
|
第7.09款 |
解除担保人 |
9599 |
|
第7.10款 |
贡献权 |
96100 |
|
第7.11款 |
Keepwell |
96100 |
|
第八条违约事件 |
96100 |
||
第8.01款 |
违约事件 |
96100 |
|
第8.02款 |
撤销 |
99103 |
|
第九条附带担保收益的适用 |
99104 |
||
第9.01款 |
收益的应用 |
99104 |
|
第十条行政代理人和附属代理人 |
101105 |
||
第10.01款 |
预约 |
101105 |
|
第10.02款 |
以个人身份代理 |
101106 |
|
第10.03款 |
开脱罪责条文 |
102106 |
|
第10.04款 |
代理人的依赖 |
103107 |
|
第10.05款 |
职责下放 |
104108 |
|
第10.06款 |
继任代理人 |
104108 |
|
第10.07款 |
不依赖代理和其他贷款人 |
105109 |
|
第10.08款 |
Name Agents |
105109 |
|
第10.09款 |
赔偿 |
105109 |
|
(三)
页 |
||
第10.10款 |
预扣税款 |
106110 |
第10.11款 |
贷款人的申述、保证及确认 |
106110 |
第10.12款 |
安全文件和担保 |
107111 |
第10.13款 |
行政代理人可提出破产披露和债权证明 |
108113 |
第10.14款 |
船舶抵押信托 |
109113 |
第XI条杂项 |
109114 |
|
第11.01款 |
通告 |
109114 |
第11.02款 |
豁免;修订 |
112116 |
第11.03款 |
费用;赔偿 |
114119 |
第11.04款 |
继任者和受让人 |
117121 |
第11.05款 |
协议存续 |
120124 |
第11.06款 |
对口单位;一体化 |
120124 |
第11.07款 |
可分割性 |
120125 |
第11.08款 |
抵销权;编组;搁置付款 |
120125 |
第11.09款 |
准据法;管辖权;同意送达程序 |
121125 |
第11.10款 |
放弃陪审团审判 |
122126 |
第11.11款 |
标题 |
122126 |
第11.12款 |
保密 |
122126 |
第11.13款 |
利率限制 |
123127 |
第11.14款 |
转让和接受 |
123128 |
第11.15款 |
义务绝对 |
123128 |
第11.16款 |
放弃抗辩;不履行受托责任 |
124128 |
第11.17款 |
爱国者法案;实益所有权规制通知 |
124129 |
第11.18款 |
银行产品提供商 |
125129 |
第11.19款 |
排除的掉期义务 |
125130 |
第11.20款 |
[保留] |
125130 |
第11.21款 |
判断货币 |
125130 |
第11.22款 |
放弃主权豁免 |
126130 |
第11.23款 |
承认及同意保释 |
126131 |
第11.24款 |
某些ERISA事项 |
127131 |
第11.25款 |
关于任何受支持的QFII的致谢 |
128132 |
(四)
附件 |
||
附件一 |
-- |
初始贷款人和承诺 |
|
|
|
时间表 |
||
附表1.01(a) |
-- |
附属船只 |
附表1.01(b) |
-- |
经批准的船级社 |
附表1.01(c) |
-- |
可接受的国旗管辖范围 |
附表1.01(d) |
-- |
可接受的第三方技术管理人员 |
附表1.01(e) |
-- |
经批准的经纪商 |
附表1.01(f) |
-- |
商业经理人 |
附表1.01(g) |
-- |
消亡宪章 |
附表1.01(h) |
-- |
附属公司担保人 |
附表1.01(i) |
-- |
可持续发展定价调整时间表 |
附表2.09(c) |
-- |
预定承付款减少额 |
附表3.07(a) |
-- |
股权 |
附表3.07(c) |
-- |
企业组织结构图 |
附表3.20 |
-- |
所需保险 |
附表5.14 |
-- |
收益账户 |
附表5.15 |
-- |
[保留] |
附表6.01(b) |
-- |
现有债务 |
附表6.04(a) |
-- |
现有投资 |
附表6.09(d) |
-- |
若干关联交易 |
|
|
|
展览 |
||
附件 A |
-- |
转让及接纳表格 |
附件 b |
-- |
借款请求表格 |
附件 C |
-- |
合规证书表格 |
附件 D |
-- |
公司间从属协议的形式 |
附件 e |
-- |
利益选举要求表格 |
附件 F-1 |
-- |
[保留] |
附件 F-2 |
-- |
循环票据的形式 |
附件 G |
-- |
质押协议的形式 |
附件 H |
-- |
投资组合利息凭证的形式 |
附件 i |
-- |
偿付能力证明的格式 |
附件 J |
-- |
银行产品提供商函协议的形式 |
附件 K |
-- |
静享协议的形式 |
附件 |
-- |
马绍尔群岛抵押船只抵押的形式 |
附件 M |
-- |
一般转让协议的形式 |
附件 N |
-- |
转让保险的形式 |
附件 O |
-- |
可持续发展证书表格 |
附件 p |
-- |
具体价格上限承诺证明形式 |
附件 Q |
-- |
股份押记协议的形式 |
附件 R |
-- |
百慕大法律意见书的形式 |
附件 S |
-- |
许可搬迁交易凭证的格式 |
附件 T |
-- |
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担保转让的形式 |
(五)
信贷协议
本信用协议(经修订、重述、修订及不时重述、补充及/或以其他方式修订,本“协议”)的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由马绍尔群岛公司(“控股公司”)、马绍尔群岛公司International Seaways Operating Corporation(“借款人”)、其他不时作为担保方的担保方、不时作为贷款方的贷款方、Nordea Bank APP New York Branch作为贷款方的行政代理人(以该身份“行政代理人”)、Nordea Bank APP New York Branch作为担保方代理人,有担保方的协调人和证券受托人(以该身份,“抵押代理人”或上下文所需的“证券受托人”)和ING BANK N.V.,伦敦分行,作为可持续发展协调人(以该身份,“可持续发展协调员”)。
W I T N E S E T H:
然而,借款人已要求,且贷款人已同意,提供高级有担保循环信贷额度,可在本协议日期及之后不时用于借款,直至到期日,本金总额不超过本协议更具体规定的160,000,000美元;
然而,借款人已同意通过为担保方的利益向担保物代理人或担保受托人(如适用)授予其在借款人拥有的附属担保人的股权和某些其他担保物上的完善留置权来为其债务提供担保,但本文和其他贷款文件中包含的某些商定例外情况除外;
然而,附属公司担保人已同意为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为担保方的利益向担保方代理人授予相对于其各自担保船的优先船舶抵押、对其在该附属公司担保人拥有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担保人的股权和某些其他担保物的完善留置权来为各自的义务提供担保,但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中所载的某些商定例外情况除外;和
然而,贷款人愿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此类信贷。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及其他借款文件中所载的相互契诺和协议,特此确认其收悉及充分性,本协议各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第1.01节定义了术语。本协议中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规定的含义:
“7.5亿美元信贷协议”是指由控股公司、借款人、其他担保人(如其中所定义)一方、数名贷款人(如其中所定义)一方、作为行政代理人的Nordea Bank ABC New York Branch及其其他各方于2022年5月20日签署的某些信贷协议(经该信贷协议的某些第一修正案修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并经进一步修订、重述、修正和重述、补充和/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ABR”是指,在任何一天,年利率等于(a)该日有效的最优惠利率和(b)该日有效的联邦基金有效利率中的最高者加上0.50%。因最优惠利率或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变动而导致ABR发生的任何变动,应自并包括最优惠利率或联邦基金有效利率的此类变动生效之日起生效。
“ABR贷款”是指以ABR为基础计息的贷款。
“可接受的旗帜管辖权”是指附表1.01(c)所列或行政代理人以其他方式批准的旗帜管辖权(根据所需贷款人的指示行事(该批准不得被无理拒绝))。
“可接受的第三方技术管理人员”是指附表1.01(d)所列的第三方技术管理人员及其附属机构。
“账户控制协议”应具有“船舶抵押品要求”定义中规定的含义。
“额外抵押品”系指借款人或任何附属担保人合理满意的额外财产,这些财产以抵押代理人为受益人,作为纠正不遵守第6.10(d)节规定的情况(如适用)的抵押品(应理解为(i)由美元组成的现金抵押品(应按面值估值),以及(ii)符合“额外船只”定义中规定的要求的额外船只应是令人满意的),根据担保文件,其形式和实质应令抵押代理人合理满意,其总额或价值应足以纠正此类不遵守情况。
“附加船舶”是指贷款方拥有的船舶,在本协议日期之后成为抵押船舶,是(i)35,000载重吨至330,000载重吨之间的双壳原油或成品油轮,(ii)在该收购日期不超过十(10)年,(iii)在经批准的船级社分类,没有逾期的建议和影响类别的条件,(iv)在可接受的船旗管辖范围内注册,以及(v)由附属担保人拥有并在其成为抵押船舶之日受抵押船舶抵押。
“行政代理人”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用语的含义,并包括根据第十条被指定为继任行政代理人的其他人员。
“行政代理费”应具有第2.05(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行政调查问卷”是指行政代理人不定期提供的形式的行政调查问卷。
“顾问”是指法律顾问(包括本地、外国、专业和监管顾问)、审计师、会计师、顾问、评估师、工程师、监督员或其他顾问。
“受影响金融机构”是指(a)任何欧洲经济区金融机构或(b)任何英国金融机构。
“受影响的贷款方”应具有“许可重整交易”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关联公司”(Affiliate)在就特定人员使用时,系指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或由特定人员控制或与其共同控制的另一人;但就第6.09条而言,“关联公司”一词还应包括(i)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特定人员15%以上的任何人
2
指明的人的股权类别及(ii)任何为指明的人的高级人员或董事的人。
“代理费函”是指Holdings、借款人和Nordea于2023年9月25日签署的保密代理费函。
“代理人”是指获授权的牵头安排人、牵头安排人、账簿管理人、可持续发展协调人、协调人、行政代理人、担保物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代理人”是指其中任何一方,视文意而定。
“协议”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附件六”是指1997年《议定书》(随后不时修订)的附件六,以修订经1978年《议定书》相关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反腐败法”是指与预防腐败和贿赂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反腐败法》、《英国反腐败法》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其他类似法律。
“反恐怖主义法”应具有第3.22(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适用保证金”是指,就任何贷款而言,(a)直至根据第5.01(c)(iii)节交付截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可持续发展证书,每年的百分比等于1.90%,以及(b)在其后的任何时间,每年的百分比等于1.90%,并根据可持续发展定价调整时间表进行调整。因根据《可持续发展定价调整表》进行调整而导致的根据前述(b)条适用保证金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应自紧接根据第5.01(c)(iii)条要求交付可持续发展证书之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起生效。如果没有按照第5.01(c)(iii)节交付可持续发展证书,则适用保证金应增加七点五(7.5)个基点。为免生疑问,适用保证金不得比本定义(a)和(b)所述水平增加或减少超过七点五(7.5)个基点。
“认可经纪商”是指附表1.01(e)所列的任何实体,或行政代理人与借款人相互商定的任何其他独立船舶经纪商。
“经批准的船级社”是指附表1.01(b)所列的任何船级社或经行政代理人批准的国际船级社协会其他成员,根据所需贷款人的指示行事(不得无理拒绝此类批准)。
“经批准的电子通信”是指任何贷款方根据任何贷款文件或其中所设想的交易向行政代理人提供的任何通知、要求、通信、信息、文件或其他材料,这些通知、要求、通信、信息、文件或其他材料根据第11.01(b)节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分发给代理人或贷款人。
“认可基金”是指,就任何贷款人(包括成为贷款人的合资格受让人)而言,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从事提供、购买、持有或投资于银行和其他商业贷款及类似信贷展期的任何人(自然人除外),并由(a)该贷款人(或该合资格受让人)管理、建议(以投资顾问身份)或管理,(b)该贷款人的关联公司(或该合资格
3
受让人)或(c)管理、建议(以投资顾问身份)或管理此类贷款人(或此类合格受让人)的实体或实体的附属机构。
“资产出售”是指任何附属担保人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附属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对附属船舶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对直接或间接拥有该附属船舶的人的股本或其他证券或其股权的任何处分)。尽管有上述规定,“资产出售”不应包括第6.06(a)、6.06(c)、6.06(d)、6.06(e)、6.06(f)、6.06(g)、6.06(h)、6.06(i)、6.06(j)或6.06(k)条允许或明确提及的附属担保人对财产的任何处分。
“转让和接受”系指由贷款人、作为转让人和受让人(根据第11.04(b)节需要其同意的任何一方的同意)订立并由行政代理人接受的转让和接受协议,基本上以附件 A的形式,或行政代理人批准的其他形式。
“可用期限”是指,截至任何确定日期,就当时的现行基准(如适用)而言,(x)如果该基准是定期利率,则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的任何期限,即目前或可能用于根据本协议确定利息期长度,或(y)其他情况,参照该基准(或其组成部分)计算的利息的任何支付期限,在每种情况下,目前或可能用于确定根据本协议计算的参照该基准计算的利息的任何支付频率,截至该日期,为免生疑问,不包括当时根据第2.21条从“利息期”定义中删除的该基准的任何期限。
“纾困行动”是指适用的处置当局就受影响金融机构的任何负债行使任何减记和转换权力。
“纾困立法”是指(a)就执行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14/59/EU号指令第55条的任何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而言,欧盟纾困立法附表中不时描述的对该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实施法律、法规规则或要求,以及(b)就英国而言,《2009年英国银行法》(不时修订)第一部分以及在英国适用的与解决不健全或破产银行有关的任何其他法律、法规或规则,投资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其关联机构(通过清算、管理或其他破产程序除外)。
“银行产品”是指银行产品提供商向借款人或附属担保人展期的经许可的套期保值协议项下的交易。
“银行产品协议”系指借款人或附属担保人就取得任何银行产品而不时与银行产品供应商订立的协议。
“银行产品义务”系指(a)根据与一家或多家银行产品提供商订立的许可套期保值协议承担的所有套期保值义务,以及(b)由于行政代理人或此类贷款人就银行产品提供商向借款人或任何附属担保人提供的银行产品向该银行产品提供商购买参与权、或向该银行产品提供商执行担保、赔偿或偿付义务而导致该行政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有义务向该银行产品提供商支付的所有金额;但,为使上述(a)或(b)条所述的任何项目(如适用)构成“银行产品义务”,适用的银行产品必须已在截止日期或之后提供,且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适用的银行产品提供商函协议
4
向借款人或任何附属担保人提供适用的银行产品之日起30日内的银行产品提供者(并经借款人确认)。
“银行产品提供商”是指任何代理人、任何贷款人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或在该人订立相应银行产品协议时为代理人、贷款人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人);但前提是,任何该等人不得就银行产品构成银行产品提供者,除非及直至行政代理人在向借款人或附属担保人提供该等银行产品后30天内收到该等人就适用的银行产品(并经借款人确认)发出的银行产品提供者函件协议。
“银行产品提供商函件协议”系指由适用的银行产品提供商、适用的借款人或附属担保人、行政代理人妥为签立的,并在任何情况下由借款人确认的,基本上以附件 J形式存在的函件协议,或以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其他形式存在的函件协议。
“破产法典”是指现在或以后生效的美国法典标题为“破产”的第11条,或其任何继承者。
“基准”最初是指期限SOFR参考利率;条件是,如果就期限SOFR参考利率或当时的基准发生了基准过渡事件,那么“基准”是指适用的基准替换,只要此种基准替换已根据第2.21节取代了此种先前的基准利率。
“基准更换”是指行政代理人可以为适用的基准更换日期确定的下列顺序所列的第一个备选方案:
(a)每日简单SOFR;或
(b)以下各项的总和:(i)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在适当考虑(a)任何替代基准利率的选择或建议或相关政府机构确定此类利率的机制或(b)任何正在演变或当时盛行的确定基准利率以替代当时美元计价银团信贷便利的基准的市场惯例和(ii)相关的基准替代调整后选择的替代基准利率。
如果根据上述(a)或(b)条确定的基准更替将低于最低限额,则基准更替将被视为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的最低限额。
“基准置换调整”是指,就任何以未经调整的基准置换取代当时的基准而言,由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适当考虑(a)任何选择或建议的利差调整,或计算或确定该利差调整的方法(可能是正值或负值或零)选定的利差调整,或计算或确定该利差调整的方法,用于由相关政府机构以适用的未调整基准替代或(b)任何正在演变或当时盛行的确定利差调整的市场惯例,或计算或确定此种利差调整的方法,以在此时以美元计价的银团信贷额度以适用的未调整基准替代此种基准。
5
“基准更换日”是指由行政代理人确定的日期和时间,该日期不迟于与当时的基准相关的下列事件最早发生的日期:
(a)就“基准过渡事件”定义的(a)或(b)条而言,(i)公开声明或公布其中所提述的资料的日期,以及(ii)该基准管理人(或计算该基准时所使用的已公布部分)永久或无限期停止提供该基准(或其该部分)的所有可用期限的日期,两者中较后者;或
(b)就“基准过渡事件”定义的(c)条而言,该基准(或其计算中使用的已公布的组成部分)已由监管主管确定并宣布该基准(或其此类组成部分)的管理人不具有代表性的第一个日期;但该不具有代表性将通过参考该(c)条中提及的最近的声明或出版物来确定,即使在该日期继续提供该基准(或其此类组成部分)的任何可用期限。
为免生疑问,在(a)或(b)条有关任何基准的情况下,一旦发生适用的事件或其中所述的有关该基准的所有当时可用期限(或计算该基准时使用的已公布组成部分)的事件,“基准更换日期”将被视为已发生。
“基准过渡事件”是指就当时的基准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事件:
(a)由或代表该基准管理人(或计算该基准时所使用的已公布部分)发表的公开声明或公布资料,宣布该管理人已停止或将停止永久或无限期地提供该基准(或其该部分)的所有可用期限;但在该声明或公布时,并无继任管理人将继续提供该基准(或其该部分)的任何可用期限;
(b)监管主管为该基准的管理人(或计算该基准时使用的已公布部分)、联邦储备委员会、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对该基准(或该部分)的管理人具有管辖权的破产官员、对该基准(或该部分)的管理人具有管辖权的解决机构或对该基准(或该部分)的管理人具有类似破产或解决权限的法院或实体的公开声明或公布信息,其中指出,此种基准(或此种组成部分)的管理人已永久或无限期地停止或将停止提供此种基准(或其此种组成部分)的所有可用期限;但条件是,在此种声明或公布时,没有继任管理人将继续提供此种基准(或其此种组成部分)的任何可用期限;或
(c)监管机构为该基准(或计算该基准时所使用的已公布部分)的管理人发表的公开声明或公布信息,宣布该基准(或其该部分)的所有可用期限不具有代表性,或截至指明的未来日期将不具有代表性。
为免生疑问,如果公开声明或发布上述信息,将被视为就任何基准发生了“基准过渡事件”
6
发生于此类基准的每个当时可用期限(或计算中使用的已发布组件)。
“基准不可用期间”系指,自基准更换日期发生之时开始的期间(如有)(a),如果在该时间没有根据第2.21节为本协议项下和根据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目的更换基准当时的基准,以及(b)在根据第2.21节为本协议项下和根据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目的更换基准当时的基准时结束。
“实益所有权证明”是指根据实益所有权条例的要求,在形式和实质上使出借人或提出要求的行政代理人满意的关于实益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证明。
“实益所有权监管”是指31 C.F.R. § 1010.230。
“董事会”是指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理事会。
“董事会”就任何人而言,是指(a)就任何法团而言,该人的董事会,(b)就任何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该人的经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如适用),或如该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经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则上述职能相当,(c)就任何合伙企业而言,该人的普通合伙人的董事会或经理委员会(如适用),或者如果该普通合伙人没有董事会或董事会,则为前述职能的等同者,以及(d)在任何其他情况下,为前述职能的等同者。
“账簿管理人”系指作为本协议项下信贷安排的账簿管理人的北欧银行ABP纽约分行、ING Bank N.V.伦敦分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企业和投资银行以及DNB Markets,Inc。
“借款人”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借款人股份质押”应具有第5.15条赋予该词的含义。
“借款”是指单一计息期有效的贷款。
“借款请求”系指借款人根据第2.03节的条款提出的、基本上以附件 B形式提出的请求,或行政代理人与借款人不时相互同意的其他形式提出的请求。
“营业日”是指纽约市、巴黎、伦敦或斯德哥尔摩的银行获得法律或其他政府行动授权或要求关闭的周六、周日或其他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
“资本支出”是指(a)用于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任何资产的任何支出,包括资本化的租赁物改良,这些资产将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上归类为固定资产或资本资产,以及(b)资本租赁义务和合成租赁义务,但不包括(i)与现有设备以旧换新基本同步购买的设备的购买价格,其范围是该购买价格的总额因该等设备的卖方为当时以旧换新的设备授予的信贷而减少,以及(ii)许可的收购。
7
“资本租赁”就任何人而言,是指承租人作为承租人的任何财产的任何租赁或传达使用权的其他安排,这些财产已经或应该在该人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本租赁入账。
任何人的“资本租赁义务”系指该人在任何资本租赁、作为任何售后回租交易或任何合成租赁的一部分而订立的任何租赁或其组合项下支付租金或其他金额的义务,而这些义务是(或将是,如果该合成租赁或其他租赁作为资本租赁入账)需要根据截止日期有效的公认会计原则在该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分类和核算为资本租赁,此类债务的金额应为根据截止日期有效的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资本化金额(或如果此类合成租赁或其他租赁作为资本租赁入账将资本化的金额)。
“资本要求”是指,就任何人而言,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事项,(i)有关资本充足率、资本比率、资本要求、流动性要求、计算该人的资本、流动性或类似事项,或(ii)影响该人或任何控制该人(包括任何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人所需获得或维持的资本数额,或该人或控制该人(包括任何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人将资本分配给其任何或有负债(包括信用证)、垫款、承兑汇票、承诺、资产或负债的方式。
“现金抵押账户”应具有第2.20(a)节规定的含义。
“现金等价物”是指,截至任何确定日期,对任何人而言,以下任何一种:(a)由美国或其任何机构或工具发行或直接、无条件和全额担保或投保的有价证券(前提是美国的完全信用和信用被质押以支持),其到期日自该人获得之日起不超过一年,(b)由美国任何州或任何该等州的任何政治分区或其任何公共工具发行的可销售的直接债务,其到期日为自该人收购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且在收购时具有可从标普或穆迪获得的两个最高评级之一,(c)任何(i)贷款人或任何(ii)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存款证,这些商业银行拥有或是根据美国法律组建的银行控股公司的主要银行子公司,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拥有、资本和盈余总额超过500,000,000美元,并被至少一个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定义见《证券法》第436条)评为“A”(或此类其他类似的同等评级)或更高,且期限自该人获得之日起不超过一年,(d)与符合上述(c)条规定资格的任何人订立的上述(a)条所述类型的基础证券的期限不超过30天的回购义务,该回购义务由基础证券的有效完善的担保权益作担保,(e)由任何在美国注册成立的人发行的商业票据,其评级至少为被标普评为A-1或同等评级,或被穆迪评为至少P-1或同等评级,在每种情况下,在该人收购之日后到期不超过一年,以及(f)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其资产的至少90%由上文(a)至(e)条所述类型的证券组成。
“伤亡事件”是指任何所有权损失(根据本协议通过协商一致处置此类财产除外)或任何人的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任何破坏,或任何谴责或其他占有(包括由任何政府当局)。“伤亡事件”应包括任何实际的、推定的、妥协的或安排的全部损失。
“CERCLA”是指经修订的1980年《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42 U.S.C. § 960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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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变更”系指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控股公司在任何时候不再直接拥有借款人100%的股权或不再有权投票或指挥任何该等股权的投票;或
(b)任何“人”或“集团”(因为这些术语在《交易法》第13(d)和14(d)条中使用,但不包括该个人或集团或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以及任何以其受托人、代理人或任何此类计划的其他受托人或管理人身份行事的人)成为“受益所有人”(定义见《交易法》规则13d-3和13d-5,但就本条款而言,该个人或集团应被视为拥有该个人或集团有权获得的所有证券的“实益所有权”,该权利是否可立即行使或仅在时间流逝后(该权利,“期权权”)直接或间接行使(x)控股公司的表决权股权占控股公司未行使表决权股权总数的50%或以上的表决权,(y)控股公司股权经济权益总额的50%或以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分子中考虑到该个人或集团有权获得的所有此类证券(无论是根据期权权还是其他方式),并在分母中考虑到任何人有权获得的所有证券(无论是根据期权权还是其他方式),或(z)选举、任命或罢免控股公司多数经理或董事会或其类似机构或执行委员会的权力(无论是否行使);或者
(c)就担保人(控股除外)而言,借款人在任何时候停止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担保人100%的股权或停止有权投票或指示任何该等股权的投票。
“法律变更”系指在本协定日期之后发生以下任何情况:(a)任何法律、命令、规则、条例、政策或条约的通过或生效,(b)任何法律、命令、规则、条例或条约或任何政府当局对其行政、解释、实施或适用的任何变更,或(c)任何政府当局提出或发布任何请求、规则、准则或指令(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尽管本协定有任何相反的规定,(x)请求、规则,根据《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或与之相关发布的指导方针或指令,以及(y)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或任何后续或类似机构)或美国或外国监管机构发布的所有请求、规则、指导方针或指令,在每种情况下均应根据巴塞尔协议III,在每种情况下均应被视为“法律变更”,无论颁布、通过、发布或实施的日期如何。
“收费”应具有第11.13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债权”应具有第11.03(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截止日期”是指2023年9月27日。
“截止日期评估”是指Braemer ACM于2023年7月27日和Clarksons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的船舶评估,已交付给行政代理人。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
“担保物”统称为所有担保物船舶、所有质押协议担保物、股份押记协议担保物、LLC权益担保转让担保物、所有收益和保险担保物以及所有其他任何种类和性质的财产,无论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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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或以后获得的、质押的、抵押的或声称作为抵押品质押或抵押的或以其他方式受担保权益约束的或声称受任何担保文件下的担保权益约束的。
“担保物代理人”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并包括根据第十条被指定为继任担保物代理人的其他人(据理解,除非文意另有明确要求,“担保物代理人”一词应包括以其担保受托人身份行事的担保物代理人)。
“抵押品处置减少金额”应具有第2.10(b)(iv)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抵押品维护测试”应具有第6.10(d)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附属船舶”系指(i)最初、附表1.01(a)第1部分确定的船舶及其后,(ii)每艘替代船舶和(iii)附属担保人在截止日期后获得并根据第6.10(d)节作为额外抵押品提供的任何额外船舶。
“担保船处置”应具有第2.10(b)(iv)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抵押船舶抵押”系指主要以附件 L形式,或抵押代理人可能合理满意的其他形式的第一优先马绍尔群岛船舶抵押。
“商业管理人”是指附表1.01(f)所列的实体,以及由借款人选定并为行政代理人合理接受(根据所需贷款人的指示行事)的一个或多个其他池运营商和商业管理人(包括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
“承诺”是指,就每一贷款人而言,该贷款人承诺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贷款不超过本协议附件一或该贷款人承担其承诺所依据的转让和接受的附表1所规定的金额(如适用)(a)根据第2.07条不时减少或2.09(c)根据该贷款人根据第11.04条或根据第11.04条向该贷款人作出的转让不时减少或增加。贷款人在截止日期的承付款项本金总额为160,000,000.00美元。
“承诺费”应具有第2.05(a)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商品交易法”是指不时修订的《商品交易法》(7 U.S.C. § 1 et seq.)和任何后续法规。
“通信”应具有第11.01(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公司”是指控股、借款人及其子公司;“公司”是指其中任何一方。
“合规证明”是指借款人财务负责人的证明,其主要形式为附件 C或行政代理人与借款人可能不时约定的其他形式。
“一致变更”是指,就SOFR术语的使用或管理或任何基准替换的使用、管理、采用或实施而言,任何技术、行政或操作变更(包括“ABR”定义的变更、“营业日”定义的变更、“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定义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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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代理人决定的“利息期”或任何类似或类似定义(或增加“利息期”概念)的定义、确定利率和支付利息的时间和频率、借款请求或提前还款、转换或延续通知的时间、回溯期的适用性和长度、第2.21条的适用性和其他技术、行政或操作事项)可能适合于反映任何此类利率的采用和实施,或允许行政代理人以基本符合市场惯例的方式使用和管理该利率(或,如行政代理人认为采用该等市场惯例的任何部分在行政上不可行,或行政代理人确定不存在管理任何该等费率的市场惯例,则以行政代理人认为与管理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合理必要的其他管理方式)。
“连接所得税”是指以净收入(无论如何计价)征收或计量的其他连接税,或属于特许经营税或分支机构利得税。
“合并”是指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合并账目。
“合并债务”就任何人而言,是指在任何相关日期,(x)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未偿本金总额加上(y)控股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其他债务的未偿本金总额,包括根据第6.02条允许的任何债务,但就本定义而言,该人的所有或有债务,应在计算合并债务时排除在外,但以未在该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债务为限。
“合并净负债”就任何人而言,是指在任何相关日期,(x)合并债务减去(y)等于非限制性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但就本定义而言,在该人的非限制性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中包含的范围内,融资和循环融资(定义见7.5亿美元信贷协议)下的未提取金额应被排除在合并净负债的计算之外,但在该人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上未反映为债务的范围内。
“合并有形净值”是指,在任何人的任何确定时间,该人及其子公司在任何相关日期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合并基础上确定的净值(即权益)减去商誉。
“合并总资本”是指,在任何人的任何确定时间,该人在任何相关日期的合并净负债与该人在任何相关日期的合并有形净值之和。
“或有义务”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的任何义务、协议、谅解或安排,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方式保证任何其他人(“主要债务人”)的任何债务、租赁或其他义务(包括不合格股本的股息)(“主要义务”),包括该人的任何义务协议、谅解或安排,无论是否有条件:(a)购买任何该等主要债务或构成其直接或间接担保的任何财产;(b)垫付或提供资金(i)用于购买或支付任何该等主要债务或(ii)维持主要承付人的营运资金或股本,或以其他方式维持主要承付人的净值、净权益、流动性、收入水平、现金流或偿付能力;(c)购买或租赁财产,证券或服务,主要是为了向任何此类主要义务的主要承付人保证主要承付人支付此类主要义务的能力;(d)就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类似信贷安排而言,直至出现偿付或同等义务(该偿付义务应构成主要义务);或(e)以其他方式向任何此类主要义务的主要承付人保证或使其免受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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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损失或支付(全部或部分)此类主要义务;但条件是“或有义务”一词不应包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存放或收取的票据背书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给予的任何产品保证。任何或有债务的数额应被视为等于作出该或有债务的主要债务的陈述或可确定的数额或其部分的数额(或,如果低于,则为该人根据证明该或有债务的文书、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条款或(如适用)不成文的可强制执行协议,可能单独或共同承担的该主要债务的最高数额),或者,如果未陈述或可确定,可合理预期将成为有关的实际或到期负债(假设该人须根据该等负债履行)的金额,由该人善意厘定。
“缴款通知”是指养老金监管机构根据2004年《养老金法案》第38条或第47条发布的缴款通知。
“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通过行使投票权的能力、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来指导或导致一个人的管理或政策方向的权力,“控制”和“被控制”这两个词应具有与之相关的含义。
“Coordinator”是指Nordea。
“信贷展期”是指贷款人发放贷款。
“流动资产”应具有第6.10(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流动负债”应具有第6.10(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Daily Simple SOFR”是指,对于任何一天,由行政代理人根据相关政府机构为确定银团业务贷款“Daily Simple SOFR”而选择或推荐的有关利率的惯例制定的本费率的约定(其中将包括一次回溯)的SOFR;但如果行政代理人认为任何此类约定对行政代理人而言在行政上不可行,则行政代理人可以合理酌情权另立约定;但如如此确定的Daily Simple SOFR永远低于下限,则Daily Simple SOFR应被视为地板。
“债务人救济法”是指《破产法》,以及所有其他清算、监管、破产、为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暂停、重新安排、接管、破产、重组或美国或其他不时生效的适用法域的类似债务人救济法。
“违约”是指任何事件、发生或条件,如果或经通知,时间流逝或两者都将构成违约事件。
“违约超额”应具有第2.16(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违约期”应具有第2.16(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违约率”应具有第2.06(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违约贷款”应具有第2.16(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违约贷款人”是指任何贷款人在被要求提供资金之日起两个营业日内(a)未能(i)为其在任何借款或贷款中的部分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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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除非该贷款人以书面通知行政代理人及借款人,该等失败是该贷款人确定一项或多项提供资金的先决条件(每项先决条件连同任何适用的违约均应在该书面中具体指明)未获满足的结果),或(ii)在到期之日起两个营业日内向该行政代理人或任何其他贷款人支付其根据本协议须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b)通知借款人,行政代理人或任何其他贷款人以书面表示其不打算遵守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筹资义务或已作出公开声明,大意是其不打算遵守其在本协议或其承诺提供信贷的协议下的筹资义务(除非该书面或公开声明涉及该贷款人根据本协议为贷款提供资金的义务,并声明该立场是基于该贷款人确定提供资金的先决条件(该先决条件,连同任何适用的违约,应在该等书面或公开声明中具体指明)无法满足),(c)未能在行政代理人或借款人提出书面请求后三个营业日内以书面确认其将遵守本协议有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预期筹资义务的条款(除非借款人与该贷款人之间存在善意争议的标的);但任何该等贷款人在收到行政代理人或借款人的此种确认后即不再是本条款(c)项下的违约贷款人,或(d)在截止日期后的任何时间(i)已(或已有一家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被裁定为或被任何对该人或其财产或资产具有监管权的政府当局确定为资不抵债或已为其指定一名接管人、保管人、保管人、受托人、管理人、为债权人或类似人的利益而受让人或由任何对该人具有监管权的政府当局负责对其业务或资产进行重组或清算,(ii)成为根据任何债务人救济法进行的程序的主体,或(iii)成为保释行动的对象。为免生疑问,贷款人不得仅凭政府当局对该贷款人或其母公司的任何股权的所有权或取得而被视为违约贷款人,只要该所有权权益不会导致或提供该贷款人豁免美国境内法院的管辖权或豁免对其资产执行判决或扣押令状,或允许该贷款人(或该政府当局)拒绝、否定、否认或否认与该贷款人订立的任何合同或协议。行政代理人作出的关于贷款人为违约贷款人的任何确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应是决定性的和具有约束力的,而该贷款人应在行政代理人向借款人和彼此交付有关该确定的书面通知时被视为违约贷款人,直至并除非根据第2.16(c)节另有确定。在任何情况下,由于贷款人是违约贷款人而重新分配第2.16(c)节规定的筹资义务,或非违约贷款人自己履行这种重新分配的筹资义务,均不得导致相关违约贷款人成为非违约贷款人。
“处置”或“处置”就任何财产而言,系指对该财产的任何转让、出售、租赁、转租、转让、转让或其他处置(包括(i)以合并、合并或合并的方式,(ii)任何售后回租交易及(iii)任何合成租赁)。
“不合格股本”系指根据其条款(或根据其可转换成或可交换或可行使的任何证券或工具的条款),或在任何事件发生时,(a)到期(不包括因发行人可选择赎回而导致的任何到期)或根据偿债基金义务或其他方式强制赎回,或可由其持有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的任何股权,在发行该等不合格股本时有效的到期日后第91天或之前,(b)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可行使(除非其发行人自行选择)(i)债务证券或其他债务或(ii)上述(a)条所述的任何股权,在每种情况下,在上述股份发行时有效的到期日后91天的日期或之前的任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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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此类不合格股本,或(c)包含任何可能在到期日后91天之前生效的回购或付款义务。为免生疑问,任何可能或应从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控股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前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其受让人、其遗产下的遗产或受益人)处回购或赎回(但仅限于当时本协议允许的范围)的股权,在其死亡、残疾、退休、遣散或终止雇佣或服务时,不应仅因该原因被视为“不合格股本”。
“不合格机构”是指借款人不时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代理人指明的人员(包括仅凭该等关联机构的名称即可明确识别的任何该等人员的关联机构),只要该人员被按姓名识别,并直接从事与借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实质上相似的业务经营(在每种情况下,善意债务基金或从事制造、购买、持有或以其他方式投资商业贷款的投资工具除外,债券和正常过程中的类似信贷延期),其中指定(x)不得追溯适用于取消先前已在贷款或承诺中获得转让或参与权益的任何人的资格,以及(y)应在借款人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任何此类书面通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生效。
“股息”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已宣布或支付股息或向其股权持有人返还任何股本,或授权或作出任何其他分配、支付或交付财产(该人的合资格股本除外)或现金给其股权持有人本身,或直接或间接赎回、退休、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其任何已发行的股权(或该人就其股权发行的任何期权或认股权证)作为对价,或搁置或以其他方式保留,直接或间接地,为上述任何目的的任何基金,或应已允许其任何附属公司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该人的任何未偿股权(或该人就其股权发行的任何期权或认股权证)以作对价。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关于任何人的“股息”还应包括该人就任何股票增值权、计划、股权激励或成就计划或任何类似计划或为上述目的预留或以其他方式保留任何资金而支付或要求支付的所有款项。
“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盈余账户”是指附表5.14所列账户。
“收益和保险抵押品”是指总转让协议中定义的所有“收益抵押品”和“保险抵押品”(视情况而定)
“欧洲经济区金融机构”是指(a)在任何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设立的、受欧洲经济区解决机构监管的任何信贷机构或投资公司,(b)在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设立的、属于本定义(a)条所述机构母公司的任何实体,或(c)在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设立的、属于本定义(a)或(b)条所述机构的子公司并与其母公司合并监管的任何金融机构。
“EEA成员国”是指欧盟的任何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
“EEA决议当局”是指负责任何EEA金融机构决议的任何公共行政当局或任何受托管理任何EEA成员国公共行政当局的人(包括任何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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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受让人”系指符合第11.04(b)条规定的成为受让人的要求的任何人(但须符合第11.04(b)条可能要求的同意(如有)),但无论如何不包括不合格的机构。
“被禁运人员”应具有第3.22(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员工福利计划”是指ERISA第3(3)节中定义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该计划是或在适用的诉讼时效保持开放的任何时间,由任何公司或其任何ERISA关联公司(多雇主计划除外)维持或贡献。为免生疑问,“员工福利计划”的定义不包括非美国计划。
“环境”是指大气、陆地、土壤、海洋、地表水、地下水、内陆水域,包括河流、溪流和河流沉积物。
“环境索赔”是指任何书面索赔、通知、要求、命令、诉讼、诉讼、程序或其他书面通信,声称或主张与环境法、危险材料或环境有关的责任或义务,包括报告、调查、评估、补救、清除、清理、回应、纠正行动、监测、补救后或关闭后研究、调查、操作和维护、伤害、损害、自然资源的破坏或损失、人身伤害、过失致死、财产损失、罚款、处罚或其他费用,这些费用是由(i)危险材料的存在、释放或威胁释放、在,在任何地点或从任何船只进出环境,或(ii)任何实际或指称违反或不遵守环境法的行为。
“环境法”是指与环境、污染、任何危险材料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适用的当前和未来的法律要求,包括任何危险材料的释放或威胁释放以及接触任何危险材料、自然资源损害或职业安全或健康。
“环境许可”是指政府当局根据任何环境法要求的任何许可、许可、批准、同意、登记、通知、豁免或其他授权。
“股权”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的股权的任何及所有股份、权益、购买权利、认股权证、期权、参与或其他等价物,包括会员权益(无论是否指定,无论是否投票),包括(如果该人是合伙企业,则包括合伙权益(无论是否普通或有限),或者如果该人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则指会员权益,以及任何其他权益或参与,授予某人收取该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的份额或财产分配的权利,无论是在本协议日期尚未偿还,还是在截止日期或之后发行,但不包括可转换或可交换为此类股权的债务证券。
“ERISA”是指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
“ERISA关联公司”就任何人而言,是指根据《守则》第414(b)或(c)条(以及就ERISA第302条和《守则》第414(t)(2)条、《守则》第414(b)、(c)、(m)或(o)条,或根据《守则》第4001条,与该人一起被视为单一雇主的任何行业或业务(无论是否成立)。
“ERISA事件”是指:(a)未能向任何养老金计划或多雇主计划作出任何必要的供款;或(b)发生非豁免禁止交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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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则》第4975节或《ERISA》第406节的含义)将合理地预期会导致对任何公司或其任何ERISA关联公司的责任。
“欧盟纾困立法时间表”是指贷款市场协会(或任何继任者)公布的欧盟纾困立法时间表,不时生效。
“违约事件”应具有第8.01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除外掉期义务”是指,就任何附属担保人而言,如果该担保人的全部或部分担保,或该附属担保人为担保而授予的担保权益,根据《商品交易法》或任何规则,该掉期义务(或其任何担保)是非法的或成为非法的,则在截止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掉期义务,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条例或命令(或其中任何一项的申请或官方解释)因该附属担保人在该附属担保人的担保或授予该担保权益时因任何原因未能构成《商品交易法》及其规定所定义的“合格合同参与人”而本应就该掉期义务生效,但该附属担保人当时未能构成“合格合同参与人”。如果根据管辖多个掉期的主协议产生掉期义务,则此种排除仅适用于由于适用的担保人因任何原因未能构成《商品交易法》及其项下条例所定义的“合格合同参与人”而根据《商品交易法》或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任何规则、条例或命令(或对其中任何一项的申请或正式解释)可归属于掉期的此类掉期义务的部分。
“不征税”是指,就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义务将支付或因此而支付的任何款项的收款人而言,
(a)收入或特许经营税及备用预扣税(或以)该受让人组织所在或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根据法律对其净收入征收(或以其计量),如属任何贷款人,则其适用的贷款办事处所在的法律或(ii)属于其他关连税,包括(为免生疑问)对该外国贷款人因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而产生的净收入征收的美国联邦所得税;
(b)就外国贷款人(根据借款人根据第2.16条第2.16条提出的请求的受让人除外)而言,在该外国贷款人成为本协议缔约方(或指定新的贷款办事处)时,对应付给该外国贷款人的金额征收的任何美国联邦预扣税,但在指定新的贷款办事处(或转让)时该外国贷款人(或其转让人)有权的情况除外,根据第2.15节第2.15节(为免生疑问,理解并同意,在外国贷款人成为本协议一方之后发生的法律或法规或其解释的变化而对外国贷款人征收的任何预扣税不应成为本条款(b)项下的排除税);
(c)因外国贷款人的该受让人未能遵守第2.15(f)(a)至(c)条而征收的税款;
(d)上述(a)条所述任何司法管辖区所征收的分支机构利得税;
(e)根据FATCA征收的任何美国联邦预扣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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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因该外国贷款人的受让人未能遵守第2.15(g)条而征收的任何美国联邦预扣税。
“行政命令”应具有第3.22(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融资”是指,在任何时候,就任何贷款人而言,该贷款人各自的承诺以及在该时间根据该承诺提供的信贷展期。
“公允市场价值”是指,就任何资产(包括任何人的任何股权)而言,自愿买方(而非卖方的关联公司)和无需出售的自愿卖方同意购买和出售该资产的价格,由董事会善意确定(x),或根据该董事会或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授权,由借款人确定,或附属担保人出售该资产或(y)在附属船舶或附加船舶的情况下,为计算附属维修测试或LTV比率,船舶评估值。
“FATCA”系指《守则》第1471至1474条,截至本协议(或任何实质上具有可比性且遵守起来并无实质性更繁重的修订或后续版本)及其任何现行或未来法规或官方解释之日,根据《守则》第1471(b)(1)条订立的任何协议以及实施上述规定的任何政府间协议(以及相关立法或官方行政指导)。
“FCPA”是指经修订的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
“联邦基金有效利率”是指,在任何一天,由联邦基金经纪人安排,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在下一个营业日公布的与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成员进行的隔夜联邦基金交易利率的加权平均数,或者,如果该利率在任何一天即为营业日未如此公布,则为平均数(向上四舍五入,必要时至行政代理人从其选定的三家具有公认地位的联邦基金经纪商收到的当日此类交易报价的1.00%的下一个1/100)。
“收费函”是指控股、借款人、代理人之间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的收费函。
“费用”是指承诺费、行政代理费和第2.05节所指的其他费用。
“财务契约”是指第6.10节中规定的契约。
任何人的“财务总监”指该人的任何财务总监、首席会计官、财务总监、主计长、司库或助理司库。
“财政支持方向”是指养老金监管机构根据2004年《养老金法案》第43条发布的财政支持方向。
「第一修正案」指控股、借款人、附属担保人一方、行政代理人及贷款方于2025年10月7日订立的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生效日期”具有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含义。
“第一优先权”是指,就根据任何担保文件声称在任何担保物上设定的任何留置权而言,该留置权是(a)该担保物受制于的最优先留置权(仅限于根据任何法律要求产生的非自愿许可的留置权,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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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人股份质押(如适用)、债权人间协议),或(b)根据适用的可接受船旗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记录或登记的抵押船只抵押,该抵押船只在其中注册涵盖抵押船只(仅限于许可的留置权,根据适用法律,该留置权可能有权优先于该抵押船只抵押)。
“下限”是指相当于0.00厘的利率
“外国贷款人”是指任何(a),如果借款人是美国人,则不是《守则》第7701(a)(30)条所指的“美国人”的贷款人。美国人,以及(b)如果借款人不是美国人,则根据除借款人为税务目的而居住的司法管辖区以外的法律为居民或组织的贷款人。
“资金违约”应具有第2.16(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GAAP”是指在一致基础上应用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总转让协议”应具有“船舶抵押品要求”定义中规定的含义。
“政府批准”是指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同意、授权、批准、命令、许可、特许经营、许可、证书、认可、登记、备案或通知,或由任何政府当局发出、由任何政府当局发出、由任何政府当局发出或由任何政府当局发出、由任何政府当局发出或由任何政府当局发出或由任何政府当局发出或就任何政府当局发出的任何其他行为。
“政府当局”是指任何联邦、州、地方或外国(无论是民事、行政、刑事、军事或其他)法院、中央银行或政府机构、法庭、权力机构、工具、监管或自律、机构或其任何分支机构或行使任何政府或任何法院的行政、立法、司法、税收、监管或行政权力或与其有关的其他实体,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与美国的州、美国或外国实体、领土或政府(包括国际海事组织、欧盟或欧洲中央银行等任何国际或超国家机构)有关。
“担保义务”应具有第7.01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担保”是指各担保人根据第七条规定出具的担保。
“担保人”是指(i)控股、(ii)各附属担保人和(iii)借款人,但仅限于其身份,并在任何情况下,作为另一贷款方的银行产品义务的担保人。
“危险材料”是指危险物质、危险废物、危险材料或任何其他污染物、污染物、化学品、废物、材料、化合物、成分或物质,根据任何环境法定义、受其监管或可能导致根据任何环境法承担责任或义务,包括要求或建议在附属船只的IHM上列出的物质以及石油、石油产品、石油副产品、石油分解产品、石油衍生物质、原油或其任何部分。
“套期保值协议”是指(a)任何和所有利率互换交易、基差互换、信用衍生品交易、远期利率交易、商品互换、商品期权、远期商品合约、权益或权益指数互换或期权、债券或债券价格或债券指数互换或期权或远期债券或远期债券价格或远期债券指数交易、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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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远期外汇交易、货币掉期交易、交叉汇率掉期交易、货币期权、上限交易、场内交易、领口交易、现货合约、期货合约或期货合约性质的未来日期货币或其他商品的买卖的其他负债或任何其他类似交易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组合(包括订立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期权或认股权证),无论任何此类交易是否受制于或以其他方式受制于任何主协议或任何净额结算协议,及(b)任何及所有任何种类的交易或安排,以及相关确认,而这些交易或安排须受国际掉期及衍生工具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nc.)不时公布的任何形式的主协议(或类似文件)、任何国际外汇主协议或任何其他主协议(任何该等协议或文件,连同任何相关附表,称为“主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或受其规限,包括任何主协议项下的任何该等义务或责任。
“套期保值义务”是指根据或与套期保值协议有关的义务。
“控股”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IHM”就附属船只而言,是指根据IMO MEPC.269(68)号决议“2015年危险材料清单编制指南”(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编制的“危险材料清单”,由该附属船只的船级社发布,其中包括已知具有潜在危险并在该附属船只的建造过程中或船上列出的所需材料清单、其位置和大致数量。
任何人的“负债”是指(a)该人因借款或递延购买物业或服务的价格(包括,为免生疑问,任何不合格的股本);(b)根据为该人的账户签发的所有信用证以及与该信用证有关的所有未付提款可提取的最高金额;(c)本定义(a)至(g)段所述类型的所有债务,由该人拥有的任何财产上的任何抵押品担保,不论该人是否已承担该等债务(以有关财产的价值为限);(d)根据该人作为承租人的租约要求资本化的总额;(e)该人就货物或服务支付指明购买价款的所有义务,不论是否已交付或接受(即照付不议和类似义务);(f)该人的所有或有义务,以及(g)任何套期保值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尽管有上述规定,负债不包括贸易应付款项,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为支付抵押船只的变更或修改以符合监管规定而发生的债务(借入款项的债务除外)、应计费用和递延税款以及任何人按照惯例和在该人的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抵免。
“补偿税款”是指(a)除除外税款以外的所有税款和(b)在前(a)条未涵盖的范围内,其他税款。
“受偿人”应具有第11.03(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信息”应具有第11.12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破产程序”系指(i)任何法院或其他政府当局就债务人的破产、重组、无力偿债、清算、接管、解散、清盘或救济提出的任何案件、诉讼或程序,或(ii)为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任何一般性转让、正式或非正式的暂停、组成、为债权人编组资产或其他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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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债权人的一般安排或其债权人的任何主要部分,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任何债务人救济法进行。
“保险交付品要求”是指,就每艘附属船舶而言,就(i)海运、船体和机械保险及增值保险、(ii)海运保护和赔偿保险(包括(x)货物污染和溢出或泄漏引起的责任保险和(y)货物责任保险)、(iii)战争风险保险和增值保险、(iv)行政代理人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合理要求的其他海运保险(不得无理扣留或拖延)而言,在每一种需要按照本协议条款维持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已向海上保险经纪人交付或促使交付一份承诺书,附上证明该保险的保险单和入境证明,连同转让通知和损失受款人条款,以及保护和赔偿协会签发的承诺书,每一份均应是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
“公司间票据”是指行政代理人在形式和实质上合理满意的本票(可能是全球公司间票据)。
“公司间从属协议”系指实质上为附件 D形式的公司间从属协议。
“债权人间协议”是指,在与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的发生有关的范围内,行政代理人和所需贷款人在形式和实质上可接受的同等权利的债权人间协议。
“利息选择请求”是指借款人根据第2.08(b)节提出的转换或继续借款的请求,其主要形式为附件 E或行政代理人与借款人可能不时同意的其他形式。
“付息日”是指(i)就任何SOFR贷款而言,每个计息期的最后一天以及在该SOFR贷款的到期日或承诺终止的较早日期,或(ii)就任何ABR贷款而言,每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以及在该ABR贷款的到期日或承诺终止的较早日期。
“利息期”是指,就SOFR贷款的任何借款而言,自该借款发生之日起至借款人可能选择的其后一个月或三个月的日历月中的数字对应日止的期间(或经所有贷款人同意的由借款人选择的其他期间);但(a)如任何利息期将于营业日以外的某一天结束,则该利息期应延长至下一个营业日,除非下一个营业日将在下一个日历月,在此情况下,该利息期应于下一个上一个营业日结束,而(b)自一个历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或该利息期的最后一个历月没有数字对应日的一天)开始的任何利息期应于该利息期的最后一个历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结束。就本协议而言,最初借款的日期应为进行此种借款的日期,其后应为此种借款最近一次延续的生效日期。
“投资”应具有第6.04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为遵守契约,任何投资的金额应为实际投资的金额,不对该投资价值的后续增减或任何注销或减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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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M规范”是指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船舶安全运营和污染防治国际安全管理规范》。
“ISPS代码”是指国际海事组织采用的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国际代码。
“判决货币”应具有第11.21(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判决货币转换日期”应具有第11.21(a)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牵头安排人”是指丹麦Ship Finance A/S和Skandinaviska Enskilda Banken AB(Publ)作为本协议项下信贷安排的牵头安排人。
“法律要求”就任何人而言是指任何条约、公约、法律(包括普通法)、法规、条例、守则、规则、条例、指引、许可、许可要求、判决、法令、判决、命令、同意令、同意令、令状、声明或强制令、政策和程序、仲裁员或法院或其他政府当局的命令或裁定,以及其解释或管理,在每种情况下适用于或对该人或其任何财产具有约束力,或该人或其任何财产受其约束。
“贷款人”是指(a)在本协议日期作为“贷款人”的金融机构和其他当事人,以及(b)根据转让和接受成为本协议当事人的每个金融机构或其他人,但在每种情况下,根据转让和接受已不再是本协议当事人的任何此类金融机构或个人除外。
“留置权”是指,就任何财产而言,(a)任何优先船舶抵押、海事留置权、抵押、信托契据、留置权(法定或其他)、判决留置权、质押、产权负担、押记、转让、质押、存款安排、担保权益或任何种类的产权负担或任何提供优先权或优先权的安排,在上述每一种情况下,无论是自愿的或强加的或因法律实施而产生的,以及给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任何协议,(b)卖方或出租人在任何有条件销售协议下的权益,与此类财产有关的资本租赁或所有权保留协议(或具有与上述任何一项基本相同的经济效果的任何融资租赁)和(c)在证券的情况下,第三方关于此类证券的任何购买选择权、认购或类似权利。
“LLC利益担保转让”系指适用的贷款方和担保方代理人之间为担保方的利益并根据拥有担保船的每一适用的子公司担保人的所有股权(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该适用的子公司担保人的股权的人的股权,如有)在每种情况下在百慕大形成或持续的主要以附件 T形式的LLC利益担保转让,应已被收取担保债务的费用,并应(a)将其中提及的所有证券担保物以及在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构成证券担保物的情况下已签署和未注明日期的转让和承担契据交付给担保物代理人,以及(b)以其他方式遵守LLC权益担保转让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LLC权益证券转让抵押品”是指根据LLC权益证券转让不时作为抵押品收取、转让或授予的所有财产。
“贷款”或“贷款”是指贷款人根据第2.01(a)节向借款人提供的循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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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文件”系指本协议、票据(如有)、担保文件、债权人间协议(如有)、公司间从属协议、每份公司间票据、每份费用函以及由或代表贷款方在本协议日期或之后为任何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的利益而签立的所有其他文件、证书、文书或协议,以及除第11.02(b)节目的外的代理费用函。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对贷款文件的任何提述应包括其所有附录、展品或附表,以及对其的所有修订、重述、补充或其他修改,并应提述本协议或在该提述生效的任何时间和所有时间可能有效的贷款文件。
“贷款方”是指借款人和担保人,“贷款方”是指其中任何一方。
“LTV比率”是指(i)融资项下的任何提取金额与(II)所有附属船舶(包括此类额外船舶)的合计公平市场价值(用于确定公平市场价值的每艘船舶评估日期不早于适用的测试日期前30天)的比率。
“管理人承诺”应具有第5.16(i)节规定的含义。
“授权牵头安排人”是指作为本协议项下信贷安排的授权牵头安排人的Nordea Bank AP,New York Branch,ING Bank N.V.,London Branch,Cr é 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和DNB Markets,Inc.。
“保证金股票”应具有条例U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MARPOL”是指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该公约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补充。
“重大不利影响”系指(a)对贷款方的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经营成果、业务、财产、资产或负债(或有或其他方面)的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不利变化,作为一个整体(包括,为免生疑问,由于对贷款方的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经营成果、业务、财产、资产或负债(或有或其他方面)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不利变化的与控股有关的任何事件、变化、影响、情况、条件、发展或发生,作为一个整体),(b)贷款方充分和及时履行其在任何贷款文件下的任何付款或其他重大义务的能力受损,(c)贷款人或任何代理人在任何贷款文件下可获得的权利或利益或补救措施的重大受损,或(d)对抵押品或其任何重大部分或对抵押品代理人有利的留置权(为其利益和其他有担保方的利益)对抵押品或有效性、可执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类留置权的完善或优先权。
“重大非公开信息”是指(i)未公开获得的信息和文件,以及(ii)为外国、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的目的而与控股公司、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证券有关的信息和文件。
“到期日”是指2029年3月27日。
“最大杠杆比率”是指,在任何人的任何确定时间,(x)合并净负债与(y)合并总资本的比率。
“最高额”应具有第11.13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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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流动性门槛”应具有第6.10(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穆迪”是指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及其继任者。
“多雇主计划”是指ERISA第4001(a)(3)节或第3(37)节所述类型的雇员福利计划,受ERISA标题IV的约束,任何公司或其任何ERISA关联公司正在向其作出或有义务作出供款,或在前五个计划年度内,已经作出或有义务作出供款。
就任何人而言,“净资产”是指其股本或股本、超过其股本或股本的面值或规定价值的资本、留存收益和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构成股东或股东权益的任何其他账户的总和,但不包括库存股以及在本协议日期及之后的任何无形资产减值的影响。
“非美国计划”是指任何公司就在美国境外受雇或以其他方式受聘的员工、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维持或促成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计划、政策、安排或协议。
“Nordea”是指Nordea Bank ABP,New York Branch及其法定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票据”系指任何证明根据第2.04(e)节发行的贷款的票据(如有),基本上以附件 F-2的形式存在。
“纽交所”是指纽约证券交易所。
“义务货币”应具有第11.21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义务”系指(a)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因(i)贷款的本金和溢价(如有)的到期和按时支付以及贷款的利息(包括在任何破产程序未决期间产生的利息,无论该破产程序是否允许或允许)而不时产生的所有义务,无论是否在到期时、通过加速方式、在为提前还款或其他方式设定的一个或多个日期,以及(ii)所有其他货币义务,包括费用(包括代理费函中规定的费用)、成本、费用和赔偿,无论是主要的、次要的、直接的、或有的、固定的或其他的(包括在任何破产程序未决期间发生的货币义务,无论在该破产程序中是否允许或允许),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在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下的费用(包括代理费函中规定的费用)、成本、费用和赔偿,以及(b)借款人和其他贷款方在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下或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的所有契诺、协议、义务和责任的到期和准时履行,在每种情况下,不论直接或间接(包括以假设取得的)、绝对或或有、到期或即将到期、现已存在或以后产生;但在任何情况下除外掉期义务均不构成义务。
“OFAC”应具有第3.22(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高级职员证书”就任何人而言,指由董事会主席(如为高级职员)、首席执行官、总裁或该人的财务总监之一以各自的官方(而非个人)身份签署的证书。
“命令”是指任何判决、判令、判决、命令、同意令、同意令、令状、声明或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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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文件”就任何人而言,指(i)就任何法团或公司而言,该人的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或公司契据、组织章程大纲及附例(或类似文件),(ii)就任何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指该人的成立或组织章程细则或组织经营协议或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或类似的组成文件),(iii)就任何有限合伙而言,指该人的成立证明书及有限合伙协议(或类似的组成文件)(以及,如适用,该人的股东或股东名册),(iv)就任何普通合伙而言,该人的合伙协议(或类似的组成文件),(v)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前述的功能等同物,以及(vi)该人的任何股权持有人之间或之间的任何股东、有表决权的信托或类似协议。
“其他关连税”就任何受让人而言,系指因该受让人与征收该税项的司法管辖区(包括其任何细分部门或税务机关)之间存在当前或以前的关联而征收的税款(不包括因该受让人已执行、交付、成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其在该项下的义务、根据该项下收到付款、收到或完善该项下的担保权益、根据或强制执行任何贷款文件从事任何其他交易、或出售或转让任何贷款或贷款文件的权益而产生的关联)。
“其他车队义务人”是指控股公司的每一家子公司(借款人除外)在截止日期当日及之后不时作为担保人的7.5亿美元信贷协议的一方。
“其他有担保债务”应具有第5.15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其他税项”系指因根据任何贷款文件作出或要求作出的任何付款或因执行、交付或强制执行任何贷款文件或以其他方式与任何贷款文件有关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现有或未来的印花、跟单、无形、记录、备案或类似的税项或任何其他消费税或财产税、收费(包括与任何该等税项或收费有关的费用和开支)或类似的征费(包括利息、罚款、罚款和与上述任何一项有关的附加)。
“参与者”应具有第11.04(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参与者名册”应具有第11.04(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爱国者法案”应具有第3.22(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养老金计划”是指任何受ERISA第四章或《守则》第412或430条或ERISA第302或303条规定约束的员工福利计划。
“养老金监管机构”是指根据英国《2004年养老金法案》第1部分设立的被称为养老金监管机构的法人团体。
“定期期限SOFR确定日”具有“期限SOFR”定义中规定的含义。
“许可收购”系指直接或间接(a)收购任何人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财产,或任何人的任何业务或分部,(b)收购任何人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他方式导致该人成为该人的全资附属公司,或(c)合并、合并或合并或与任何人的任何其他合并的任何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前提是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i)当时不存在或将由此导致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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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在以备考方式使该等交易生效后,借款人须遵守财务契诺;及
(iii)被收购的人或业务须为或须从事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根据第6.14(b)条获准从事的业务类型。
“许可租船”是指抵押船舶租给第三方:
(a)是根据善意公平交易条款订立的定期租船、航次租船、连续航次租船或承运合同;但任何租期超过三十六(36)个月的任何该等租船,在完全由租船人酌情决定对该等租期作出任何延长后(统称为“初始租船期限”)(但不包括或不使任何超出初始租船期限的特定或实际交付期生效),只有在被要求的放款人已同意的情况下,才应是许可的租船(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和
(b)在附表1.01(g)所指明的截止日期存在的转管租约。
“许可套期保值协议”系指在构成掉期、上限、项圈、远期购买或类似协议或安排的范围内的任何套期保值协议,这些协议或安排涉及利率、货币汇率、燃料、燃料、对燃料或燃料的远期承诺或运费衍生工具,一般或在特定或有事项下,在每种情况下均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而不是出于投机目的。
“允许的留置权”应具有第6.02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许可的重新安置交易”系指控股公司、借款人或任何附属担保人(此种实体在本文中称为“受影响的贷款方”)的公司注册和住所管辖权从其目前在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或利比里亚共和国(如适用)的公司注册和住所管辖范围向百慕大的任何变更,只要以下每一项条件在以下规定的其他时间范围内已得到满足,或应同时得到满足,或在以下其他时间范围内得到满足,此类交易的完成(根据下文(a)至(h)段完成与受影响贷款方有关的任何此类许可的重整交易的日期,在此称为“重整日期”):
(a)行政代理人应已在该搬迁日期(或行政代理人合理同意的较短期限)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收到该搬迁日期的书面通知,以及拟在该搬迁日期进行许可搬迁交易的适用的受影响贷款方;
(b)(i)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一份股份押记协议或LLC权益担保转让(如适用)(或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均为合并协议),日期为适用的重整日期,涉及该受影响贷款方的股权(只要该受影响贷款方的股权在重整日期之前受质押协议约束),该协议由持有每一受影响贷款方股权的每一贷款方正式签立,以担保方代理人(为其本身和担保方)为受益人,在形式和实质上令行政代理人满意(承认(x)以附件 Q(适当填写)形式的股份押记协议应是可接受的,以及(y)以附件 T(适当填写)形式的LLC权益担保转让应是可接受的)和(ii)在重整日期或之前,或如果适用的股份押记协议或LLC权益担保转让中规定,在其中规定的期限内,所有备案、交付票据和其他必要或可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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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代理人完善和保全该股份押记协议或LLC权益担保转让(如适用)中描述的担保权益的合理意见应已妥为生效,且担保代理人应已收到其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证据;
(c)行政代理人应已代表其本身、其他代理人和贷款人收到行政代理人的百慕大大律师Walkers(Bermuda)Limited就在重整日期交付的适用贷款文件及其在百慕大组成的贷款方所提供的形式和实质上令行政代理人满意的、形式和实质上大致为附件 R的书面意见;
(d)在适用的情况下,由每一被重新安置的贷款方的纽约大律师Holland & Knight LLP提供的有利书面意见,其形式和实质均令行政代理人满意,但应包括关于控股公司的能力和权限(在适用的重新安置日期的任何文件的当事人范围内)、抵押船只抵押的持续有效性和完善性以及行政代理人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事项的意见;
(e)就每一受影响贷款方而言,行政代理人应在该受影响贷款方的重整日期或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且不迟于重整日期后五(5)个工作日收到该受影响贷款方的秘书或助理秘书的证明,日期为该重整日期(i),证明所附的是该受影响贷款方的每一组织文件的真实完整副本,在该许可的重整交易生效后,(ii)证明随附的是该受影响贷款方的董事会妥为通过的授权执行、交付和履行该受影响贷款方就该人为一方当事人的该许可重新安置交易交付的贷款文件的习惯授权书(如有)和决议的真实完整副本,且该等授权书和/或决议未被修改、撤销或修订,且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iii)证明在该重整日期执行任何贷款文件的每名董事或高级人员的在职情况及样本签署,或证明就该许可重整交易而交付的任何其他文件,以及代表该受影响贷款方的其他贷款文件(连同另一名高级人员关于执行本条(e)所规定的证书的秘书或助理秘书的在职情况及样本签署的证明),及(iv)附上每名受影响贷款方的延续证书的真实完整副本(待跟进,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过一份关于每个受影响贷款方的良好信誉的合规证明(如可用,即所谓的“长格式”),截至该许可的赎回交易完成之日);
(f)该行政代理人须已接获借款人的高级人员证明书,该证明书大致以附件 S(每份,a“重整交易凭证”)并注明日期为重整日期(1),确认(i)任何贷款方(包括适用的受影响贷款方)在第三条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所载的每项陈述及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或在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受限定的陈述及保证的情况下,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其效力与在该日期及截至该日期作出的相同,除非该等申述及保证明确涉及较早的日期(在此情况下,该等申述及保证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或在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受限定的申述及保证的情况下,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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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截至该较早日期),(ii)不得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或违约事件仍在继续,或将在该等重整日期的许可重整交易生效后立即发生,及(iii)本定义中规定须于该等重整日期满足的“许可重整交易”的所有条件均应已满足,及(2)在本协议(以及在适用情况下,在担保文件)中附上必要的更新和/或补充附表,以使该等许可重整交易在该重整日期生效并反映该等许可重整交易的完成,行政代理人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
(g)在所要求的范围内,借款人应在搬迁日期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交付银行监管当局要求的所有必要和惯常文件和其他信息,包括根据适用的反恐怖主义法律或“了解你的客户”法律要求(包括《爱国者法案》和《受益所有权条例》)或与之相关的借款人和任何已搬迁贷款方的受益所有权证明;和
(h)在重新安置日期当日或之前,须满足船舶抵押要求。
“人”和“人”是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信托、合资企业、信托、协会、公司(无论责任有限或其他)、合伙企业(无论责任有限或其他)或政府当局,或任何其他实体,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否以个人、受托人或其他身份行事。
“平台”是指IntraLinks、SyndTrak或基本相似的电子传输系统。
“质押协议”系指借款人、其附属担保人一方与担保方代理人之间为担保方的利益签订的实质上为附件 G形式的质押协议,据此,收益账户(根据第5.14节的规定)和拥有担保船的每个附属担保人的所有股权(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该附属担保人的股权的人的股权(如有借款人除外),在每种情况下,在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地区形成,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和/或利比里亚共和国应已被质押以担保债务,并应(a)向抵押品代理人交付其中提及的所有证券抵押品,以及在股本构成证券抵押品的情况下已执行和未注明日期的股票权力,以及(b)以其他方式遵守质押协议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质押协议担保物”是指根据质押协议不时质押或授予作为担保物的所有财产。
“质押收益账户”应具有第5.14节规定的含义。
“池融资”系指由池运营商作为适用的航运池的代理人,代表其中的成员或参与者与第三方贷款人订立的融资安排,该融资以该航运池中船舶的池融资应收款项作担保。
“集合融资债务”系指集合经营者作为适用的航运集合的代理人,代表其中的成员或参与者,在集合融资项下或根据集合融资发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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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融资应收款”是指,就航运池中的船舶而言,(i)款项(定义见UCC第1-201节)和对拥有该船舶的借款人或其子公司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付款索赔,或代表该船东向该船舶池的池运营商提出的付款索赔,无论是作为租船租金、运费、通过款、停租收益和租金保险损失、贷款、赔偿、付款或其他,以及因任何违反任何时间或航次租船而引起的所有损害索赔,使用或雇用该等船只的承运或其他合约,以及(II)因使用或雇用该等船只而产生的打捞和拖航服务、滞期费和滞留金以及该等船只拥有人或代表该船只拥有人的水池营运商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的所有报酬。
“船库经营者”是指任何航运船库的第三方经营者或管理人。
“Poseidon原则”是指2019年6月18日发布的用于评估和披露船舶金融投资组合气候一致性的金融行业框架,可在http://www.poseidonprinciples.org上查阅,因为该框架可能会被修改或替换,包括但不限于反映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化或国际海事组织强制性要求的引入或不时发生的变化。
“最优惠利率”是指《华尔街日报》最后引用的美国“最优惠利率”的年利率,或者,如果《华尔街日报》停止引用该利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在《联邦储备统计公报》H.15(519)(选定利率)中公布的作为“银行最优惠贷款”利率的最高年利率,或者,如果其中不再引用该利率,则其中引用的任何类似利率(由行政代理人确定)或由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的任何类似利率(由行政代理人确定)。最优惠利率的任何变动应在该变动被公开宣布或报价为有效之日起开始营业时生效。
“备考基准”是指就任何计算是否符合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财务契约、财务测试或财务条款而言,在相关测试期的第一天之后,在备考基础上使(x)发生任何债务(循环债务除外,但为其他未偿债务再融资、为许可收购或其他投资提供资金或为股息或限制性债务支付提供资金而发生的债务除外)生效后的计算,犹如该等债项已于该测试期的第一天招致(及其收益适用),(y)在有关测试期的第一天后永久偿还任何债项(循环债项除外,但伴随相应的永久承诺减少的范围除外),犹如该等债项已于该测试期的第一天退休或偿还,及(z)任何当时正在完成的准许收购或其他投资,以及任何其他准许收购或其他投资(如在有关测试期的第一天后及在有关准许收购或其他投资当时正在实施的日期当日或之前完成),有关方面适用以下规则:
(i)所有债务(x)(循环债务除外,但为其他未偿债务再融资、为许可收购或其他投资融资或为股息或限制性债务支付融资而招致的债务除外)在有关测试期的第一天之后招致或发出(不论是否为许可收购或其他投资融资而招致的债务,支付股息以再融资债务或其他方式)应被视为在该测试期的第一天已发生或已发放(及其所应用的收益),并且在确定日期之前仍未偿还,并且(y)(循环债务除外,但伴随相应的永久承诺减少的范围除外)应在相关测试期的第一天之后永久退休或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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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作已在该测试期间的第一天退休或赎回,并在确定日期前保持退休;及
(ii)根据前文第(i)款假定为未偿还的所有债务,在固定利率债务的情况下,应被视为已按(x)适用于其的利率承担利息,或在浮动利率债务的情况下,(y)在被视为未偿还的相应期间本应适用于该期间的利率承担利息(尽管在相应期间内实际未偿还的任何债务的利息费用应使用在实际未偿还的情况下适用于该期间的实际利率计算)。
任何贷款人在任何时候的“按比例百分比”是指该贷款人的承诺所代表的所有贷款人的总承诺的百分比。
“过程代理”应具有第11.09(d)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预测”应具有第3.04(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财产”是指对任何种类的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或对任何种类的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无论是真实的、个人的或混合的,也不论是有形的或无形的,包括任何人的股权,也不论是现在存在的或拥有的或以后订立或取得的,包括所有不动产、船只、现金、证券、账户、收入和合同权利。
“PTE”系指由美国劳工部颁发的禁止交易类别豁免,因为任何此类豁免可能会不时修订。
“公共贷款人”是指不希望收到有关控股、借款人或其子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贷款人。
“购货款义务”对任何人而言,系指该人就任何固定资产或资本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或任何固定资产或资本资产的安装、建造或改进成本进行融资而产生的债务(包括资本租赁义务)所承担的义务;但前提是(i)该等债务在该等购置、安装后120天内发生,由该人建造或改善该等固定资产或资本资产,及(ii)该等负债的金额不超过该等固定资产或资本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的100%或其购置、安装、建造或改善的成本(视情况而定)中的较低者。
任何人的“合格股本”是指该人的任何不构成不合格股本的股权。
“合格ECP担保人”是指,就任何掉期债务而言,在相关担保或授予相关担保权益就该掉期债务生效时总资产超过10,000,000美元的每个附属担保人或根据《商品交易法》或根据《商品交易法》颁布的任何法规构成“合格合同参与人”的其他人,并可根据《商品交易法》第1a(18)(a)(v)(II)条订立keepwell,从而促使另一人在此时符合“合格合同参与人”的资格。
“不动产”统称为任何人拥有、租赁或经营的不动产的任何和所有宗地或权益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任何租赁物、费用、矿产或其他不动产),无论是通过租赁、许可或其他方式,连同(在每种情况下)与之相关的所有地役权、遗传和附属物、所有改良和附属物固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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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设备、所有一般无形资产和合同权利以及与其所有权、租赁或经营有关的其他财产和权利。
“受让人”是指行政代理人、担保物代理人、证券受托人或任何贷款人(如适用)。
“许可搬迁交易凭证”应具有“许可搬迁交易”定义中规定的含义。
“相关政府机构”是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或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或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或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正式认可或召集的委员会,或其任何继任者。
“Register”应具有第11.04(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条例D 」系指不时生效的董事会条例D及根据该条例或其作出的所有正式裁定及解释。
「条例U 」系指不时生效的董事会条例U及根据该条例或其作出的所有正式裁定及解释。
“第X条”系指董事会不时生效的第X条以及根据该条或其作出的所有正式裁决和解释。
“关联人”就任何人而言,是指(a)该人的每个关联公司以及上述每一项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顾问、律师、代理人、代表、控制人和股东、合伙人、成员和受托人,以及(b)如果该人是代理人,则根据第10.05条或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类似规定,由该代理人指定、提名或以其他方式授权或协助的彼此。
“放”是指任何有害物质在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进入环境中、
“必选保险”是指附表3.20规定的类型、免赔额和金额的保险。
“被要求的贷款人”是指,在任何确定日期,有承诺的贷款人占当时所有承诺的662/3%以上。
“征用”是指:(a)任何政府或官方当局或声称是或代表政府或官方当局的任何人或多人(不包括在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期限内无任何延期权利的征用、没收、征用或收购船只,不论是否为充分代价、低于其应有价值的代价、名义代价或不作任何代价,除非在30天内重新交付给作为其拥有人的附属担保人完全控制;及(b)任何逮捕,捕获或扣押船只(包括任何劫持或盗窃),除非该船只在60天内重新交付给作为该船只所有人的附属担保人完全控制。
“解决机构”是指欧洲经济区解决机构,或就任何英国金融机构而言,是指英国解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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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的“负责人员”是指该人的任何执行人员或财务人员以及对管理该人就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负有重大责任的任何其他人员或其类似官员。
“受限制债务支付”是指任何受限制债务的价值的任何支付、预付、购买、回购、赎回、报废、撤销或其他取得。
“受限债务”是指任何公司的债务,其支付、预付、回购、撤销或收购的价值根据第6.11条受到限制。
“循环削减金额”是指,对于任何循环削减日期,附表2.09(c)中“承诺削减总额”标题下所列的该日期的相应金额可能会根据第2.10节不时调整,该节应在任何时候反映以直线摊销方式减少未偿承诺的最低情况,足以导致在平均船龄达到20年的抵押船只上将信贷便利的本金总额减少到0美元。
“Revolver Reduction Date”是指附表2.09(c)中“Reduction Date”标题下列出的每个日期。
“循环风险敞口”是指,就任何贷款人而言,在任何时候,该贷款人的所有未偿还贷款在该时间的本金总额。
“循环债务”是指(i)所有贷款、承诺和(ii)与前文第(i)款所述债务和承诺有关的所有义务。为免生疑问,循环债务包括在任何破产程序未决期间就循环债务产生或发生的所有利息、费用和开支,无论此类利息、费用或开支是否允许根据任何此类破产程序提出索赔。
“俄罗斯石油产品”应具有5.21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俄罗斯价格上限框架”应具有第5.21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标普”是指标普全球评级及其任何继任者。
“售后回租交易”系指任何人与任何其他人直接或间接作出的任何安排,据此,该初始人应出售或转让在其业务中使用或有用的任何财产,无论是现在拥有的还是以后获得的,然后出租或出租其打算用于与被出售或转让的财产基本相同的目的或目的的该财产或其他财产。
“制裁当局”是指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英国、欧洲经济区(及其成员国)、澳大利亚、联合国各自的政府机构和机构,包括美国财政部、美国商务部、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安理会、澳大利亚外交和贸易部或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英国、欧洲经济区(及其成员国)、澳大利亚或联合国的其他相关制裁当局。
“制裁法”是指适用于任何贷款方、抵押船只或担保方的经济或金融制裁法律和/或条例、贸易禁运、禁令、限制性措施、决定、行政命令或监管机构的通知,由任何制裁当局实施、调整、施加、管理、颁布和/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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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接替其任何或所有职能的任何政府机构。
“担保债务”是指(a)借款人及附属担保人的债务和(b)到期、按时支付和履行所有银行产品债务;但在任何情况下,除外互换债务均不得构成担保债务。
“有担保方”统称为(a)行政代理人、(b)担保代理人、(c)贷款人和(d)各银行产品提供者。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证券担保物”是指(1)“担保物”(定义见质押协议)、(2)股份押记协议担保物和(3)LLC权益证券转让担保物。
“担保文件”系指质押协议、每份抵押船只抵押、每份账户控制协议、每份总转让协议、每份保险转让、每份管理人承诺、借款人股份质押(如适用)、股份押记协议、LLC权益担保转让,以及根据适用的当地法律要求交付的相互担保文件或质押协议,以在作为担保债务抵押品的任何财产上授予有效的、可执行的、完善的担保权益(具有贷款文件要求的优先权),以及本协议要求的所有UCC或其他融资报表或完善文书,质押协议、任何抵押船舶抵押、任何账户控制协议、任何总转让协议、任何保险转让、任何管理人的承诺、股份押记协议、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担保转让或任何其他此类担保文件或质押协议将就根据质押协议、任何抵押船舶抵押、任何账户控制协议、任何总转让协议、任何管理人的承诺、股份押记协议进行备案或登记,LLC权益担保转让以及用于质押或抵押任何财产作为担保债务抵押品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
“证券受托人”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股份押记协议”系指适用的贷款方与担保方代理人之间为担保方的利益并根据拥有一艘抵押船只的每一适用的附属担保人的全部股权(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该适用的附属担保人的股权的人的股权,如有)在每种情况下在百慕大形成或持续存在的基本上以附件 Q形式存在的股份押记协议,应已被抵押以担保债务,并应(a)向抵押品代理人交付其中提及的所有证券抵押品,以及在股本构成证券抵押品的情况下已签署和未注明日期的股份转让表格,以及(b)以其他方式遵守股份押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股份押记协议抵押品」系指根据股份押记协议不时押记或授出作为抵押品的所有财产。
“托运池”是指一艘船舶已进入的托运池安排,或一艘船舶是其成员的托运池安排,连同属于该托运池安排一部分的第三方拥有或运营的其他船舶。
“SOFR”是指与SOFR管理人管理的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相等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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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R管理人”是指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或担保隔夜融资利率的继任管理人)。
“SOFR借款”是指,就任何借款而言,包括此类借款的SOFR借款。
“SOFR贷款”是指按期限SOFR利率计息的贷款。
“偿付能力”是指,就任何人而言,截至确定之日,(a)该人的财产的公允价值将超过其债务和负债,次级、或有或其他,(b)该人的财产的当前公允可销售价值将高于支付其债务和其他负债的可能负债所需的金额,次级、或有或其他,因为此类债务和其他负债已成为绝对和到期,(c)该人一般将能够支付其债务和负债,次级、或有或其他,随着这类债务和负债变得绝对和到期,(d)该人将不会有不合理的小额资本用于开展其所从事的业务,因为该业务现在正在进行,并且是在截止日期之后提议、预期或即将进行的,并且(e)该人不是“资不抵债”,因为该术语是根据任何人所组织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破产、无力偿债或类似法律所定义的。为本定义的目的,任何时间的任何或有负债的数额应计算为,根据当时存在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代表可以合理预期成为实际或到期负债的数额。
“合规声明”是指根据附件六第6.6和6.7条的规定,与燃料油消费相关的合规声明。
“次级债务”系指借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无担保债务,根据其条款(在行政代理人合理满意的条款下)对全部或任何部分债务享有受付权的次级债务。
“子公司”是指,就任何人(“母公司”)而言,在任何日期,(i)在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其账户将与母公司的账户合并,如果这些财务报表是在该日期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ii)任何其他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其董事会选举中有权(不考虑任何或有事项发生)投票的所有股权的投票权超过50%的证券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截至该日期,由母公司和/或母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拥有、控制或持有,(iii)任何合伙企业(a)其唯一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普通合伙人为母公司及/或母公司的一间或多于一间附属公司或(b)其唯一普通合伙人为母公司及/或母公司的一间或多于一间附属公司,及(iv)由母公司及/或母公司的一间或多于一间附属公司以其他方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人。除文意另有所指外,“附属公司”指借款人的附属公司。
“附属担保人”系指借款人的每一附属公司,即抵押船舶的所有人,以及借款人的每一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抵押船舶所有人的股权,以及借款人根据第5.10条成为附属担保人的任何额外附属公司。截至交割日,附属公司担保人在附表1.01(h)中列示。
“替代船”是指在本协议日期之后成为抵押船舶的船舶,即(i)35000载重吨至330,000载重吨之间的双壳原油或成品油轮,(ii)自该收购之日起不超过十(10)年,(iii)在经批准的船级社分类,不存在影响类别的逾期建议和条件,(iv)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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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受的船旗管辖权,(v)由附属担保人拥有,并在其成为附属船只之日受附属船只抵押的约束,以及(vi)不超过作为附属船只处置标的且替代船只作为附属船只予以替换的船只的船龄。
“可持续发展证书”是指由借款人的财务官签署的作为附件 O的格式所附证书,其形式和实质内容均令行政代理人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员合理满意,这些证书是根据第5.01(c)(iii)节交付的。
“可持续发展协调员”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可持续发展定价调整附表”是指附表1.01(i),根据本协议第11.02节不时修订。
“互换义务”是指,就借款人和任何附属担保人而言,根据构成《商品交易法》第1a(47)条含义内的“互换”的任何协议、合同或交易支付或履行的任何义务。
就任何人而言,“合成租赁”系指(a)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作为经营租赁入账的任何财产的任何租赁(包括承租人可能随时终止的租赁),以及(ii)承租人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保留或获得如此租赁的财产的所有权,但该人作为出租人的任何此类租赁或(b)(i)合成、表外或税收保留租赁,或(ii)使用或占有财产的协议(包括售后回租交易)除外,在本条款(b)项下的每一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不出现在该人的资产负债表上,但在对该人适用任何债务人救济法时,将被定性为该人的债务(不考虑会计处理)。
“合成租赁义务”对任何人而言是指,如果这些义务作为资本租赁义务入账,则该金额等于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将出现在该人的资产负债表上的任何合成租赁项下剩余租赁付款的资本化金额。
“合成购买协议”是指任何贷款方有义务或可能有义务根据任何互换、衍生或其他协议或协议组合(a)就任何第三方向贷款方以外的人购买任何股权或受限制债务而作出的任何付款,或(b)任何付款(不包括因其允许购买任何股权或受限制债务而作出的付款),其金额是根据任何股权或受限制债务在任何时间的价格或价值确定的。
“纳税申报表”是指就税收而提交或要求提交的所有申报表、报表、备案、附件和其他文件或证明。
“税”是指(i)政府当局施加的任何和所有当前或未来的税收、关税、征费、征收税、评估、费用、扣除、预扣或其他类似费用,无论是在单独、合并、单一、合并或其他基础上计算,以及与上述任何一项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责任(包括利息、罚款、处罚或附加),以及(ii)任何受让人、继承人、连带、合同或其他责任(包括根据财政部条例§第1.1502-6节(或州、地方或非美国法律的任何类似规定)承担的责任)条款(i)中描述的任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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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理”是指(i)一名可接受的第三方技术经理或(ii)一名或多名由借款人选定并为行政代理人合理接受的其他技术经理(包括借款人的子公司)(根据所需贷款人的指示行事)。
“定期SOFR”是指与适用利息期当天(该日,“定期期限SOFR确定日”)相当的期限的定期SOFR参考利率,即该利息期第一天之前的两(2)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因为该利率由定期SOFR管理人公布;但是,前提是,如果截至任何定期期限SOFR确定日下午5:00(纽约市时间),适用期限的期限SOFR参考利率尚未由期限SOFR管理人公布,也没有发生关于期限SOFR参考利率的基准替换日期,则任期SOFR将是任期SOFR管理人在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之前的第一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公布的任期SOFR参考利率,只要该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之前的第一个任期SOFR参考利率不超过该定期期限SOFR确定日前的三(3)个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此外,如果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任期SOFR应永远低于下限,然后,任期SOFR应被视为最低。
“任期SOFR管理人”是指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imited(CBA)(或由行政代理人合理酌情选择的任期SOFR参考利率的继任管理人)。
“期限SOFR参考利率”是指基于SOFR的前瞻性期限利率。
“测试期间”是指控股公司根据第5.01(a)或(b)节交付财务报表的每个期间(视情况而定)。
“全损”是指:(a)船只的实际、推定、妥协、同意或安排的全损;或(b)船只的任何要求。
“承诺总额”是指所有承诺的本金总额,截至截止日期为160,000,000.00美元。
“全损日期”是指,就船舶全损而言:(a)在船舶实际灭失的情况下,该船舶发生的日期,如果未知,则为该船舶最后一次被审理的日期;(b)在船舶推定、妥协、同意或安排的全损的情况下,(i)向保险人发出放弃通知的日期;(ii)任何妥协的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由拥有该船舶的借款人和/或附属担保人或其代表与该船舶的保险人作出的安排或协议,其中保险人同意将该船舶视为全损;(c)在任何其他类型全损的情况下,行政代理人认为构成全损的事件发生的日期(或最可能的日期)。
“总循环风险敞口”应是指,就任何时候的所有贷款人而言,所有未偿还贷款在该时间的本金总额。
“交易”统称为:(a)贷款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其作为当事方的其他贷款文件,以及(b)支付与上述相关的费用和开支。
“被转让的担保人”应具有第7.09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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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条例”是指美国财政部根据《守则》颁布的、经不时修订的条例。
“信托财产”是指(a)担保受托人根据或依据担保船舶抵押物构成和授予的担保、权力、权利、所有权、利益和利益(目前和将来)(包括担保船舶抵押物中向担保受托人作出、作出或承担的所有契诺、承诺、陈述、保证和义务的利益),(b)向担保受托人或担保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无论是来自任何贷款方或任何其他人)支付或转让或归属的所有款项、财产和其他资产,以及(c)所有款项、投资,在任何时候代表或源自上述任何一项的财产和其他资产,包括证券受托人或证券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就上述任何一项(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收到或应收的所有利息、收入和其他款项。
“UCC”是指在任何适用的州或司法管辖区(除非另有规定)不时生效的统一商法典。
“英国金融机构”是指任何BRRD企业(该术语在英国审慎监管局颁布的《PRA规则手册》(经不时修订)中定义)或属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颁布的《FCA手册》(经不时修订)IFPRU 11.6范围内的任何人,其中包括某些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以及此类信贷机构或投资公司的某些关联公司。
“英国养老金计划”是指OSG船舶管理(英国)有限公司的退休福利计划。
“英国决议当局”是指英国央行或任何其他公共行政当局,对任何英国金融机构的决议负有责任。
“UKBA”是指《2010年英国反贿赂法案》。
“未调整基准更换”是指不包括相关基准更换调整的适用基准更换。
“美国”和“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
“非限制性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系指(i)在控股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上不显示(或不会被要求显示)为“限制性”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ii)不受任何有利于除(a)为贷款人的利益的抵押代理人或(b)如法律要求,持有此类账户的存款账户银行,(iii)通常可供控股公司使用的任何其他人的留置权,借款人或此类子公司和(iv)融资下的未提取金额;但不超过25,000,000美元的非限制性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应包括融资和循环融资(定义见7.5亿美元信贷协议)下的未提取和可用金额,就最低流动性门槛而言。
“美国政府证券营业日”是指除(a)周六、(b)周日或(c)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建议其成员的固定收益部门全天因美国政府证券交易而关闭的任何一天。
“美国人”是指任何属于《守则》第7701(a)(30)条所定义的“美国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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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估价”是指对交付给行政代理人和抵押代理人的每艘抵押船只或附加船只的公平市场价值的书面桌面估价,其形式、范围和方法为抵押代理人合理接受,并由借款人根据自愿和有能力的买卖双方之间不受胁迫的免租船公平交易选定的经批准的经纪人编制,写给抵押代理人,并明确允许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和贷款人依赖。
任何附属船只或附加船只在任何确定时间的“船只评估价值”,系指根据第6.10(d)节或在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时间或时间,最近交付给行政代理人或由行政代理人在该时间之前获得的两个经批准的经纪人的船只评估的平均值。
“船舶抵押要求”是指,就抵押船舶而言,要求:
(a)拥有该附属船舶的附属担保人,须已妥为授权、签立及交付,并根据该附属船舶注册所在的适用的可接受船旗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安排予以记录或登记,有关该附属船舶的附属船舶抵押及该附属船舶抵押,须有效地为担保当事人的利益在该附属船舶上设定有利于担保受托人的合法、有效及可强制执行的第一优先船舶抵押或第一优先法定抵押(如适用)留置权,仅受与之相关的许可留置权的约束;
(b)根据该附属船只注册所在的可接受船旗管辖区的法律,以及(如有要求)在作为该附属船只所有人的实体的组织管辖范围内,为完善和保全上述(a)款所述担保权益,抵押代理人合理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为完善和保全上述(a)款所述担保权益而进行的所有备案、交付票据和其他行动,均应已妥为生效,且该附属代理人应已收到其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证据以及其合理满意的此类习惯法律意见;和
(c)行政代理人应当已收到下列各项:
(i)与该附属船只有关的所有技术管理协议及商业管理协议(如有的话)的核证副本,以及剩余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所有集合协议及租船合同,以及与此有关的任何租船合同担保;
(ii)由认可船级社发出的类别证书确认书,显示附属船只没有在截止日期前不超过10天发出的逾期建议,以及该附属船只及其拥有人或管理人(视情况而定)的所有ISM守则、ISPS守则和MARPOL文件的核证副本,这些证明均为有效且未到期;
(iii)根据法律及适用的可接受的船旗司法管辖范围的旗帜确认该附属船只登记的所有权及产权负担证明书或登记册纪录册纪录册、该附属船只的纪录拥有人及该附属船只的所有纪录留置权(其仅为准许留置权),该等证明书须于截止日期前30天内发出,并为行政代理人合理信纳;
(iv)一份由合理可接受的海上保险经纪公司向行政代理人提交的报告,其形式和范围为行政代理人合理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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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代理人(包括Marsh和Willis),确认涵盖此类附属船只的海运保险的详情和位置及其遵守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情况,在保单上背书应付损失条款和转让通知,此类海运保险的充分性以及包含纽约市场惯常的其他确认和承诺(包括保险交付品要求);
(v)由每名有关海上保险经纪人、保障及赔偿俱乐部或战争风险协会发出的发给行政代理人的惯常承诺书,任何强制性保险是通过该等附属船只投保或与之订立的;及
(vi)由行政代理人委任的独立海上保险顾问的报告,确认涵盖该附属船只的海上保险是否足够。
(d)(a)借款人及拥有该抵押船只的各附属担保人(以及彼此相关的贷款方)须已妥为授权、签立及交付一份大致以附件 M形式订立的总转让协议(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修订,每一份为“总转让协议”),转让该贷款方的所有现时及未来收益及保险抵押品,以及任何期限超过三十六(36)个月的许可租船(任何该等租船,“质押租船”),以借款人使用合理商业努力可获得的范围为限,(b)作为借款人全资附属公司的每名商业经理及技术经理(如该商业经理或技术经理是该附属船只的保险中的指定受保人),须已妥为授权、签立及交付大致以附件 N(经不时修改、补充或修订,每项均为“保险转让”)形式转让该商业经理及该技术经理目前及未来的所有保险抵押品,以及(c)每名该等贷款方、商业经理或技术经理(如适用),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提供与之相关的适当通知和同意,同时授予(i)该贷款方的所有当前和未来收益和保险抵押品以及质押租约下的当前和未来权利和应收款以及(ii)该商业管理人和技术管理人的所有保险抵押品的担保权益和留置权,连同适当的融资报表(UCC-1表格),其格式可供在UCC下备案或在每个司法管辖区可能需要的其他适当备案办事处备案,以完善声称由总转让协议和保险转让(如适用)设定的担保权益,以及
(e)除第5.14条另有规定外,借款人、抵押代理人和Nordea作为存托银行,应已正式授权、签署和交付一份与收益账户有关的大致形式为质押协议所附形式的控制协议(经不时修改、补充或修订的“账户控制协议”)。
“船舶”是指借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拥有的所有抵押船舶和其他船舶,“船舶”是指其中任何一艘。
“有投票权的股权”就任何人而言,是指任何类别或类别的股权,据此,其持有人在一般情况下有权投票选举在该人的董事会任职的人。
「全资附属公司」指,就任何人而言,(a)任何公司,其股本的100%(董事合资格股份及其他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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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国民,在每种情况下,在适用法律要求要求的范围内)在当时由该人和/或该人的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拥有,以及(b)该人和/或该人的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拥有100%股权的任何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在每种情况下,在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董事的合格股份和当地国民要求持有的其他名义股份除外)。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全资子公司”是指借款人的全资子公司。
“减记和转换权力”是指,
(a)就任何EEA解决授权而言,该EEA解决授权根据适用的EEA成员国的保释立法不时享有的减记和转换权力,这些减记和转换权力在欧盟保释立法附表中有所描述;和
(b)就英国而言,根据保释立法适用的解决机构的任何权力,以取消、减少、修改或更改任何英国金融机构或产生该法律责任的任何合约或文书的法律责任形式,将该法律责任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该人或任何其他人的股份、证券或义务,规定任何该等合约或文书的效力犹如已根据该合约或文书行使某项权利一样,或中止与该法律责任或该保释立法下与任何该等权力有关或附属的任何权力有关的任何义务。
第1.02节[保留]。允许的移址交易。
.在第一修订生效日期及之后,未经任何人的进一步行动或同意,在任何许可的搬迁交易于搬迁日期完成时,本协议、任何抵押船只抵押和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为免生疑问,包括在本协议或其任何附表或附件中)中的每一处提及受影响贷款方为“贷款方”、“出质人”、“船东”、“转让人”、“子公司担保人”、“义务人”、“次级债权人”或类似含义的词语,以及任何提及该受影响贷款方的法定名称、组织形式,组织或纳税人识别号码和组织的管辖权,在每种情况下,均应被视为自该受影响贷款方的重整日期起(a)在该许可重整交易生效后是对该受影响贷款方的提述且(b)反映了在该许可重整交易后的适用重整日期当时存在的正确信息,且为免生疑问,每一受影响贷款方应,就本协议和贷款文件的所有目的而言,被视为与受影响的贷款方在紧接本协议和贷款文件的所有目的生效前的同一人。本协议各方承认并同意,任何许可的赎回交易的完成(i)构成适用的受影响贷款方的存在和义务的延续,不会导致任何义务的更新、消灭、解除或解除,以及(ii)不会解除、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创建的任何担保或留置权,所有这些均保持完全有效(如特此所述),并继续为每个受影响贷款方的担保债务提供担保。
第1.03节一般条款。本文中术语的定义应同样适用于所定义术语的单数和复数形式。每当上下文可能需要时,任何代词应包括相应的阳性、阴性和中性形式。“包括”、“包括”、“包括”等字样后,视为“不受限制”。“重大不利影响”后应视为“单独或合计”。“资产”和“财产”等词语应被解释为具有相同的含义和效力,是指任何和所有有形和无形资产和财产,包括现金、证券、账户和合同权利。“将”一词应解释为与“应”一词具有相同的含义和效力。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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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一词并不是排他性的。“年”字是指(i)在闰年的情况下,为三百六十六(366)天的一年,(ii)否则,为三百六十五(365)天的一年。除非文意另有所指,(a)本文对任何贷款文件、协议、文书或其他文件的任何定义或提及,均应被解释为提述该贷款文件、协议、文书或其他不时修订、重述、修正和重述、补充和/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文件(受任何贷款文件中规定的对该等修订、重述、修正和重述、补充和/或修改的任何限制),(b)本文对任何人的任何提及均应被解释为包括该人的继任者和受让人,(c)“本协议”、“本协议”和“本协议”等词语,和类似含义的词语,应被解释为指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而不是指本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款,(d)本协议中对条款、章节、展品、展品、附表和附表的所有提及均应被解释为指本协议的条款和章节,以及对本协议的展品、展品、附表和附表,除非另有说明,以及(e)对任何法律或法规的任何提及均应(i)包括合并、修订、替换或解释或补充该法律或法规的所有法定和监管条款,以及(ii)除非另有规定,指经修订的该法律或法规,不时修改或补充。本条第1.03款比照适用于所有贷款单证。
第1.04节会计术语;公认会计原则。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所有财务报表均应按照不时生效的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所有会计或财务性质的条款均应按照公认会计原则进行解释和解释。如果在任何时候,GAAP的任何变化将影响任何财务比率或任何贷款文件中规定的财务契约的计算,而借款人、被要求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应提出要求,则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应根据GAAP的此类变化(须经被要求贷款人和借款人批准),本着诚意协商修改该比率或要求以保持其原意;但在如此修改之前,该比率,财务契约或要求应在发生此类变更之前继续按照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借款人应在收到受此影响的本协议要求的每份证书或财务报告后五天内向行政代理人和贷款人提供借款人财务官员的书面说明,合理详细地列出如果编制此类财务报表时会产生的差异,就好像实施了此类变更一样。
第1.05节起草歧义的解决。每一贷款方承认并同意,其在本协议和其作为一方的其他贷款文件的执行和交付方面由律师代理,其及其律师审查并参与了本协议及其文件的编制和谈判,并且不应在本协议或其文件的解释中采用大意为解决对起草方不明确之处的任何解释规则。
第1.06节四舍五入。为使本协定允许的特定行动而需要满足的任何财务比率,应通过将适当的组成部分除以另一组成部分来计算,将结果带到比此处表示该比率的地方数多一个地方,并将结果向上或向下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数字(如果没有最接近的数字,则四舍五入)。
第1.07节货币等价物一般。
(a)本协议中指明的任何数额(本条第1.07条(b)款所列的数额除外)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中规定的以美元计算的数额,也应包括以美元以外的任何货币计算的该数额的等值数额,该等值数额应按适用的汇率确定;但如果以美元表示的任何篮子数额仅因上次使用该篮子后适用的货币汇率波动而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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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篮子货币将不会被视为仅因货币汇率的这种波动而被超过。
(b)为确定公允市场价值或计算是否符合第6.10节的规定,以美元以外的货币计值的金额将按计算之日的汇率转换为美元,在发生债务的情况下,将反映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根据本协议允许的与在确定此类债务的等值美元之日有效的适用货币有关的货币兑换风险的掉期债务的货币换算影响。
第1.08款部门。就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目的而言,就特拉华州法律下的任何分立或计划或分立(或不同司法管辖区法律下的任何类似事件)而言:(a)如果任何人的任何资产、权利、义务或负债成为另一人的资产、权利、义务或负债,则应视为已从原始人转移至随后的人,以及(b)如果任何新的人出现,该等新人应被视为在其存在的第一个日期被其股权持有人在该时间组织。
第1.09款费率。行政代理人对(a)ABR、术语SOFR参考利率或术语SOFR的延续、管理、提交、计算或与其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或其定义中提及的任何组成部分定义或费率,或其任何替代、继承或替代率(包括任何基准替代),包括任何此类替代、继承或替代率(包括任何基准替代)的组成或特征是否将类似于,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产生与ABR、期限SOFR参考利率、期限SOFR或任何其他基准在其终止或不可用之前相同的价值或经济等价,或具有相同的数量或流动性,或(b)任何一致变化的效果、实施或组成。行政代理人及其附属机构或其他相关实体可以在每种情况下以对借款人不利的方式从事影响ABR计算、定期SOFR参考利率、定期SOFR、任何替代、继承或替代利率(包括任何基准替代)或对其任何相关调整的交易。行政代理人可在其合理的酌处权范围内选择信息来源或服务,以确定ABR、期限SOFR参考利率、期限SOFR或任何其他基准,在每种情况下均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并且不对借款人、任何贷款人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承担任何类型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或间接、特殊、惩罚性、附带或后果性损害赔偿、费用、损失或开支(无论是在侵权、合同或其他方面,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权益上),对于任何此类信息源或服务提供的任何此类费率(或其组成部分)的任何错误或计算。
第二条
信用
第2.01款承诺。(a)在符合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并依据本协议所载的陈述和保证,每一贷款人同意在任何时间和不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直至该贷款人根据本协议的条款终止承诺,其本金总额在任何时间将不会导致该贷款人的循环风险敞口超过该贷款人的承诺。借款人可以在前句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前提下,借款、支付或者提前还款、再借贷款。
(b)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在截止日期承付款项的本金都不会超过(i)根据截止日期评估的附属船只的船舶评估价值的50%和(ii)160,000,000美元中的较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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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款贷款。(a)每笔贷款应作为由贷款人按照其适用承诺按比例提供的贷款组成的借款的一部分提供;但任何贷款人未能提供任何贷款本身不应解除任何其他贷款人根据本协议提供贷款的义务(但有一项理解,即任何贷款人不得对任何其他贷款人未能提供该其他贷款人要求提供的任何贷款负责)。任何借款的本金总额应为(i)100,000美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000美元或(ii)等于适用承付款项的剩余可用余额。
(b)每一贷款人可自行选择通过促使该贷款人的任何国内或国外分支机构或关联机构提供此类贷款的方式提供任何贷款;但任何行使此类选择权不应影响贷款人提供此类贷款的义务或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条款偿还此类贷款的义务;但前提是,借款人无权要求任何借款,如果进行,将导致在任何时候在本协议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总额中超过8笔(或行政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接受的更多借款)。为前述目的,有不同利息期的借款,不论是否在同一日期开始,均视为单独借款。
(c)每一贷款人应在拟议的借款日期以电汇方式将其根据本协议拟作出的每一笔借款不迟于纽约市时间上午10时以电汇方式转入行政代理人可能不时指定的纽约市账户,而行政代理人应按照借款人在适用的借款请求中的指示将如此收到的款项迅速贷记或汇入美国账户,或,如果由于未满足此处指定的任何先决条件而在该日期不发生借款,请立即将收到的金额退还给相应的贷款人。
(d)除非行政代理人在任何借款日期之前已收到贷款人的书面通知,表示该贷款人将不会向该行政代理人提供该贷款人的该借款部分,否则该行政代理人可假定该贷款人已根据上述(c)款在该借款日期向该行政代理人提供该部分,而该行政代理人可(但无义务)依据该假设,在该日期向该借款人提供相应数额。如行政代理人已如此提供资金,则在该贷款人不得向该行政代理人提供该部分的范围内,该贷款人和借款人各自同意应要求立即向该行政代理人偿还该相应金额连同其利息,自该金额提供给借款人之日起的每一天,直至该金额偿还给该行政代理人之日(如属该贷款人),以联邦基金有效利率和行政代理人根据银行业同业补偿规则或惯例确定的利率中的较大者为准,以及(ii)在借款人的情况下,适用于此类借款的利率。如该贷款人随后须向行政代理人偿还该相应金额,则该金额即构成该贷款人的贷款,作为本协议所指的该借款的一部分,而借款人根据本条第2.02(d)款向该行政代理人偿还该相应金额的义务应予终止,且借款人先前如此偿还的任何金额应退还借款人。
(e)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所要求的与此有关的利息期将在到期日之后结束,则借款人无权要求任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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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节借款程序。(a)如要求借款,借款人应在拟议借款日期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不迟于纽约市时间下午1:00向行政代理人递交书面请求(通过电子邮件通过“pdf”副本,或传真传送(或在这样做的安排已获行政代理人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其他电子传送))、妥为填写并已执行的借款请求;但前提是,如果此类借款是在截止日期的五(5)个营业日内,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拟议借款日期前一(1)个工作日纽约市时间下午1:00之前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书面请求(通过电子邮件通过“pdf”副本,或传真传送(或如果这样做的安排已获行政代理人书面批准,则以其他电子传送))、妥为填写并已执行的借款请求。每一笔借款请求都应是不可撤销的,并应根据第2.02节具体说明以下信息:
(i)该等借款的本金总额,须符合第2.02(a)条的规定;
(ii)该等借款的日期,即为营业日;
(iii)须拨付资金的有关借款人账户的地点及数目,该账户须符合第2.02(c)条的规定;
(iv)第4.02(b)及(c)条所载的条件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已获满足;及
(v)就任何SOFR贷款而言,有关的利息期的期限。
行政代理人在收到根据本条第2.03款提出的借款请求后,应立即将该请求的详细情况以及作为请求借款的一部分将向该贷款人提供的贷款金额告知每一适用的贷款人。
第2.04款偿还贷款。(a)借款人在此无条件地承诺为每个贷款人的账户向行政代理人支付该贷款人在到期日的每笔贷款当时未支付的本金。
(b)每个贷款人应按照其通常做法维持一个或多个账户,以证明借款人因该贷款人不时作出的每笔贷款而对该贷款人的债务,包括根据本协议不时应付和支付给该贷款人的本金和利息的数额。
(c)行政代理人须维持帐目,以记录(i)根据本协议作出的每笔贷款的金额及其适用的利息期,(ii)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向每名贷款人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的任何本金或利息的金额,及(iii)行政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为贷款人的帐户而收取的任何款项的金额及每名贷款人的份额。
(d)依据上述(b)及(c)条维持的帐目所作出的记项,须为其中所记录的债务的存在及数额的表面证据;但任何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未能维持该等帐目或其中的任何错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借款人及其他贷款方按照贷款文件支付及履行该等债务的义务。如任何贷款人所维持的帐目及纪录与银行的帐目及纪录有任何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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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代理人就该等分录,在无明显错误的情况下,行政代理人的帐目和记录应予控制。
(e)任何贷款人以书面通知借款人(连同一份副本发给行政代理人),可要求以本票作为其所作贷款的证据。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应迅速签署并向该贷款人交付以F-2形式支付给该贷款人订单的本票(或在该贷款人要求时,支付给该贷款人及其注册受让人)。
第2.05款收费。
(a)承诺费。借款人同意为每个贷款人的账户向行政代理人支付一笔承诺(“承诺费”),金额为每年相当于适用保证金的35%乘以该贷款人自本协议之日(含)起至但不包括该承诺终止之日期间内该承诺的日均未使用金额的百分比。应计承诺费应在(a)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支付,从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第一个该日期开始,以及(b)该承诺终止之日开始。承诺费按一年360天计算,按实际经过天数(含第一天,不含最后一天)支付。为计算承诺费,贷款人的承诺应被视为以该贷款人的未偿还贷款为限。
(b)行政代理和抵押代理费用。借款人同意为自己的账户向行政代理人和抵押代理人(如适用)支付代理费用函中规定的费用以及按借款人、行政代理人和抵押代理人之间和/或之间另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应支付的其他费用(“行政代理费用”)。
(c)其他费用。借款人同意向代理支付,为出借人、授权牵头安排人、牵头安排人和/或账簿管理人的账户,费用函中规定的费用。
(d)费用的支付。所有费用应在到期日期以立即可用的美元资金支付给行政代理人,以便酌情在贷款人之间分配,但借款人应将根据第2.05(b)和(c)节规定的费用直接支付给适用的代理人。费用一经缴纳,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退还。
(e)借款人依据本条第2.05条以其他方式须支付予任何违约贷款人的任何费用,须受第2.16(c)条规限。
第2.06节贷款利息。(a)除第2.06(b)条的条文另有规定外,有关贷款须按相当于就该等借款而生效的利息期的定期SOFR加上适用的保证金的年利率计息,每期利率均不时生效。适用保证金应根据可持续发展定价调整附表不定期调整。如任何可持续发展证书包含重大错误,导致适用的保证金计算不准确(“误算”),借款人应应行政代理人的请求,提供更正该计算所需的信息,并支付因更正该计算而被证明未偿还的任何利息;但如果借款人已提供前述句子要求的信息,并在行政代理人通知错算后三(3)个营业日内支付了任何适用的未偿利息,任何可能因提供适用的可持续发展证书或错误计算而导致的违约或违约事件,均不得视为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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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尽管有上述规定,在根据第8.01(a)或(b)条发生的任何违约或任何违约事件发生时及持续期间,每笔贷款须按相当于超过该等贷款当时所承担的利率(“违约率”)的2.00%的年利率,在判决后及判决前承担利息。
(c)每笔贷款的应计利息须于该贷款的每个利息支付日期拖欠;但(i)依据第2.06(b)条应计的利息(以及所有逾期款项的利息)须按要求支付,及(ii)如任何贷款已获偿还或提前偿还,则已偿还或已预付的本金的应计利息须于该偿还或提前偿还的日期支付。
(d)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利息须按360天的一年计算(或如在ABR以最优惠利率为基础的时候参照ABR计算的利息,则该利息须按365天的一年(或闰年的366天)计算,并须按实际经过的天数(包括第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支付;但在符合第2.13条的规定下,在作出该等贷款的同日偿还的任何贷款,计息一天。期限SOFR应由行政代理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确定,且该确定应为无明显错误的结论性确定。本协议项下的利息应在任何判决之前和之后,以及在任何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和之后,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到期支付。
第2.07节.终止和减少承诺。(a)承诺应(x)根据第2.09(c)和(y)节减少,否则在到期日自动终止。
(b)借款人可随时选择终止或不时永久减少承付款项;但(i)每次减少承付款项的数额应为100,000美元的整数倍,且不低于1,000,000美元;(ii)如果在按照第2.10节实施任何同时提前偿还贷款后,循环风险总额将超过承付款项总额,则不得终止或减少承付款项。
(c)借款人须在有关终止或减少根据第2.07(b)条作出的承诺的生效日期(该生效日期为营业日)至少三个营业日之前,将任何终止或减少承诺的选择以书面通知行政代理人,并指明该选择及其生效日期。行政代理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迅速将通知内容告知适用的出借人。借款人依据本条第2.07款交付的每一份通知均不可撤销;但借款人交付的所有当时剩余承诺的终止通知可说明,该通知以其他信贷便利的有效性为条件,以便为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全额再融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条件未得到满足,借款人可(通过在指定的生效日期或之前向行政代理人发出通知)撤销该通知。任何终止或减少承诺均应是永久性的。每减少一笔承诺,应在贷款人之间按照各自的承诺按比例进行。
第2.08节利益选举。(a)每笔借款最初应有该借款请求中规定的初始利息期。此后,每笔借款应继续作为SOFR借款,其利息期为一(1)或三(3)个月(或借款人根据所有贷款人同意选择的其他期限),由借款人根据第2.08(b)和(c)节在该利息期结束时选择。
(b)如依据本条2.08作出选择,借款人须以专人递送、电邮方式透过“pdf”副本或电传复制件,或传真传送(如有关安排已获行政代理人书面批准,则须以其他电子传送方式传送),向行政代理人递交一份妥为填妥及已签立的利益选择请求书,而该请求书不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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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第2.03节规定的借款请求的时间(为确定此类规定的时间而假设,适用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是“拟议借款”的日期(如第2.03节所述))。每项利益选举请求均不可撤销。
(c)每份利益选举请求应根据第2.02节规定具体说明以下信息:
(i)该等利息选择请求所适用的借款,如就其不同部分选择不同的选择,或如未偿还借款正在合并,则分配给每笔由此产生的借款(在此情况下,须就每笔由此产生的借款指明根据下文第(iii)条须指明的资料);
(ii)依据该权益选举要求作出的选举的生效日期,即为营业日;及
(iii)就SOFR贷款的借款的任何转换或延续而言,在该选择生效后适用的利息期,该利息期应为本文件所载的“利息期”一词定义所设想的期间。
就SOFR贷款的任何转换为或延续借款而言,如果任何此类利息选择请求未指定利息期,则应视为借款人选择了三(3)个月的利息期。
(d)行政代理人在收到利息选择请求后,应立即将该请求的详细情况以及该贷款人在每笔由此产生的借款中的部分通知每个贷款人。
第2.09节左轮手枪承诺削减。(a)[保留]。
(b)[保留]。
(c)在每个循环削减日期,承付款项总额应永久减少相当于附表2.09(c)所列日期的适用循环削减数额的本金总额,借款人应为贷款人的账户向行政代理人支付根据第2.10(b)节实施该等削减承付款项总额后需要预付的任何款项,在每种情况下连同应支付给但不包括该付款日期的本金数额的应计和未付利息。
第2.10节贷款的可选和强制性预付。(a)可选择的预付款项。借款人有权在符合本条2.10规定的情况下,随时并不时预付全部或部分借款,不收取保费或罚款;但每笔部分预付款项的数额应为100,000美元的整数倍,且不低于1,000,000美元。
(b)强制性预付款项。
(i)在所有承诺终止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在终止之日偿还或预付所有未偿还的贷款。
(ii)如根据第2.07条或第2.09(c)条对承付款项进行任何部分削减,则(x)在该削减生效日期或之前,行政代理人应在其生效后将循环风险总额通知借款人和贷款人,以及(y)如果循环风险总额将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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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该等减少生效后,则借款人须于该等减少之日,偿还或预付总额足以消除该等超额的贷款。
(iii)如在任何时候循环风险总额超过当时的承诺,借款人应在没有通知或要求的情况下立即偿还或提前偿还贷款,其总额足以消除该超额。
(iv)在(i)就附属船只进行的任何资产出售或就附属船只进行的售后回租交易(或就附属船只拥有人的权益进行的资产出售)的日期(本条第(i)款所提述的交易,每项交易均为“附属船只处分”)及(ii)(a)就附属船只的全部损失日期后一百八十(180)天的较早日期(或,如该日期并非营业日,下一个营业日)和(b)借款人、任何附属担保人或行政代理人收到与该全损有关的保险收益的日期(或,如该日期不是营业日,则为下一个营业日)(但如在该日期之前将任何作为索偿标的的附属船只重新交付给附属担保人的完全控制,则无需预付款项),借款人应在符合第2.20条的规定下,永久减少承诺(并且,如果总循环风险超过当时的承诺,预付相应数额的贷款,其数额足以消除这种超额部分)的数额(该数额,“抵押品处置减少额”)等于贷款和未提取承诺的未偿本金总额乘以一个分数,其分子是受此种出售、全部损失或其他处置影响的抵押品船只的船只评估价值,其分母是所有抵押品船只(包括这类受影响的抵押品船只,但不包括当时作为抵押品船只列入的任何额外船只)的船只评估价值的总和。
(c)适用可选预付款项。在与融资有关的任何选择性预付款项之前,借款人应选择一笔或多笔借款以供预付,并应根据第2.10(f)节在此种预付通知中具体说明这种选择。为免生疑问,根据第2.10(a)节,在任何可选择的提前偿还贷款方面,不得要求永久减少承付款。
(d)适用强制性预付款项。根据第2.10(b)(iv)节要求的与抵押船只处置有关的任何抵押处置削减金额,应在贷款人之间按比例适用,(i)减少承付款,(ii)在每个循环削减日期(包括到期日)到期的循环削减金额中按比例适用,以在该循环削减日期减少此类循环削减金额。如果在实施此类承诺削减后,循环风险敞口总额超过承诺,则借款人应在不发出通知或要求的情况下,立即按照第2.10(b)(iii)节偿还或提前偿还贷款。为免生疑问,根据第2.10(b)节终止或减少承付款项应是永久性的,每次减少承付款项应在贷款人之间根据各自的承诺按比例进行。
(e)额外数额。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提前偿还贷款,须连同就按第2.06条规定预付的贷款或其部分而支付截至该提前偿还日期的所有应计利息,以及借款人根据第2.12、2.13或2.15条规定须支付的任何及所有费用或开支(如有的话)任何应计但未支付的承付费用,以及因任何银行产品终止而产生的与银行产品债务有关的有担保债务的按比例部分,但前提是该等银行产品在提前还款生效后的总名义金额超过(i)贷款的未偿本金和(ii)任何未提取承诺的金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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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预付通知。借款人应在提前还款日期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不迟于纽约市时间下午1:00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提前还款事项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行政代理人。每份该等通知均不可撤销;但所有未偿还贷款的提前还款通知可述明,该通知以其他信贷便利、债务证券出售的有效性为条件,或在资产出售的情况下,以该出售的结束为条件,以便为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全额再融资,在此情况下,如果该条件未得到满足,借款人可(通过在指定的生效日期或之前向行政代理人发出通知)撤销该通知。每份此种通知应指明提前还款日期、每笔借款的本金或其中须预付的部分,并在强制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合理详细地计算该提前还款的金额。行政代理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迅速将通知内容告知适用的出借人。这种通知贷款人可以通过电子通讯方式。任何借款的每笔部分提前还款,其数额应为第2.02节规定的借款情况下允许的数额,但为充分适用强制性提前还款的所需数额而必要的除外。借款的每笔提前还款应按比例适用于包括在预付借款中的贷款,或按照本条第2.10款另有规定。
第2.11节无法确定利率;市场扰乱
(a)除第2.21条另有规定外,如在任何SOFR贷款的任何利息期首日或之前:
(i)行政代理人合理地确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该确定应是决定性的和具有约束力的)SOFR一词不能依据其定义确定,或
(ii)规定贷款人裁定,由于与任何要求SOFR贷款或转换为该贷款或其延续有关的任何理由,就建议SOFR贷款提出的任何要求的利息期的定期SOFR没有充分和公平地反映该等贷款人作出和维持该等贷款的成本,而规定贷款人已向行政代理人提供有关该等确定的通知,
行政代理人将及时如此通知借款人和各出借人。
经行政代理人向借款人发出通知,贷款人作出SOFR贷款的任何义务,以及借款人继续SOFR贷款的任何权利,均应中止(以受影响的SOFR贷款或受影响的利息期为限),直至行政代理人(就(b)条而言,应要求的贷款人的指示)撤销该通知。除第2.21条另有规定外,在收到此种通知后,(i)借款人可撤销任何未决的SOFR贷款借款请求(以受影响的SOFR贷款或受影响的利息期为限),否则,借款人将被视为已将任何此类请求转换为借款请求或转换为其中规定数额的ABR贷款,并且(ii)任何未偿还的受影响的SOFR贷款将被视为在适用的利息期结束时已转换为ABR贷款。一旦进行任何此类转换,借款人还应支付如此转换的金额的应计利息,以及根据第2.13节要求的任何额外金额。
第2.12款增加费用;变更合法性。(a)如法律发生任何变化,应:
(i)针对任何贷款人的财产、存放于或为其账户的存款,或由任何贷款人提供或参与的信贷,施加、修改或认为适用任何准备金、特别存款、强制贷款、保险费、流动性或类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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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向任何贷款人或伦敦或其他适用的离岸银行间市场施加影响本协议或该贷款人作出的贷款的任何其他条件、成本或开支(税项除外);或
(iii)就其贷款、本金、信用证、承诺或其他债务,或其存款、准备金、其他负债或由此产生的资本,向任何贷款人或其他受让人施加任何税项((a)弥偿税项或其他税项除外,在每种情况下,均依据第2.15条获弥偿,(b)不包括税项定义(b)至(f)及(c)关连所得税(connection income taxes)所述的税项;
而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结果,应是增加该贷款人或该其他受让人作出、转换为、继续或维持任何贷款(或维持其作出任何该等贷款的义务)的成本,或减少该贷款人或其他受让人根据本协议收到或应收的任何款项的金额(不论是本金、利息或任何其他金额),然后,应该贷款人或其他受让人的要求,然后,借款人将向此类贷款人或其他受让人支付额外的金额或金额,以补偿此类贷款人或其他受让人发生的额外费用或遭受的减少;据了解,本条2.12不适用于作为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的税款,在每种情况下,根据第2.15条进行补偿。
(b)如任何贷款人(本着诚意,但以其唯一的绝对酌处权)确定有关资本要求的任何法律变更已经或将会产生因本协议而降低该贷款人资本或该贷款人的控股公司或贷款办事处的资本回报率(如有)的影响,该贷款人的承诺或该贷款人作出的贷款低于该贷款人或该贷款人的控股公司本可实现的水平,除非法律发生此类变化(考虑到该贷款人的政策和该贷款人的控股公司关于资本充足率的政策),那么借款人将不时向该贷款人支付额外的金额或金额,以补偿该贷款人或该贷款人的控股公司所遭受的任何此类减少。
(c)贷款人的证明书,须合理详细列明为补偿本条第2.12条(a)或(b)款所指明的受让人、贷款人或其控股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所需的一项或多于一项的款额,并须交付予借款人(连同一份副本予行政代理人),并须为结论性及具约束力,且无明显错误。借款人应在收到任何该等凭证后10个营业日内向该出借人或受让人支付该凭证上显示为到期的金额。
(d)任何贷款人或受让人未能或迟延根据本条第2.12条要求赔偿,不构成放弃该贷款人或受让人要求此种赔偿的权利;但(i)不得要求该借款人或受让人就在该贷款人或受让人通知借款人导致此种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法律变更以及该贷款人或受让人打算就此要求赔偿的日期前180天以上发生的任何增加的费用或减少向该贷款人或受让人作出赔偿,(ii)如导致此类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法律变更具有追溯力,则上述180天期限应予延长,以表明其具有追溯力的期限,并且(iii)此类增加的费用或减少仅由借款人根据本条2.12向适用的贷款人或受让人支付,前提是该贷款人或受让人一般对情况类似的借款人征收此类费用。
(e)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如任何法律变更使任何贷款人作出或维持任何贷款,或使其在本协议中就任何贷款所设想的义务生效为非法,则该贷款人可藉向借款人及行政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宣布其后(在该非法性持续期间(由该贷款人善意决定),该贷款人将不会根据本协议作出贷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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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额外的利息期)以及贷款人作出此类受影响贷款的任何义务,以及借款人继续SOFR贷款的任何权利,应暂停,直到每个受影响的贷款人通知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导致此类确定的情况不再存在。借款人在收到任何该等通知后,须(x)如受影响的贷款当时正初步作出,于当日或下一个营业日向行政代理人发出受影响的贷款人或行政代理人通知的电话通知(书面确认)取消相应的信贷延期;或(y)如受影响的贷款当时尚未偿还,则在向行政代理人发出至少三个营业日的书面通知后,偿还该贷款人的该受影响的贷款(在适用法律或政府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政府规章或政府命令)完全按照第2.14条的适用要求执行,或者,如果此类违法行为涉及发放、维持或资助其利息由SOFR确定的贷款,则将所有SOFR贷款转换为ABR贷款;但前提是,如果在任何时候有多个贷款人受到影响,则必须根据本条第2.12(e)款对所有受影响的贷款人一视同仁。
(f)就本条第2.12条(e)款而言,任何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的通知,如属合法,须在当时适用于该贷款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对该贷款人作出的每笔贷款具有效力;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该通知须于借款人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2.13节违约金。如果(a)任何SOFR贷款的任何本金在适用于该贷款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之前(包括由于违约事件)支付(不包括在到期日支付的任何款项)或提前偿还(不论是可选择的或强制性的),(b)任何SOFR贷款的转换,但在适用于该贷款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包括由于违约事件),(c)未能借款,在依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通知中指明的日期继续或预付任何SOFR贷款(无论此种通知是否允许借款人撤回),或(d)由于借款人根据第2.16条提出的请求,任何SOFR贷款的转让早于所适用的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应赔偿每个贷款人因该事件引起的损失、成本和费用(包括任何损失,因清算或重新雇用此类贷款人为其贷款提供资金所需的存款或其他资金而产生的费用或负债,但不包括预期利润损失)。每个贷款人应本着诚意并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计算任何金额。任何贷款人的证明书,须合理详细列明该贷款人依据本条第2.13条有权收取的任何款额或款额,并须交付予借款人(连同一份副本交付行政代理人),并须为结论性及具约束力,且无明显错误。借款人应在收到任何该等凭证后10个营业日内向该贷款人支付该凭证上显示的到期金额。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条2.13不适用于因征税而产生的损失、费用或开支,第2.15条对此适用。
第2.14节一般付款;按比例处理;分担抵销。(a)借款人须在根据本协议或根据该等其他贷款文件明示要求的时间(或如无明示要求的时间,则在纽约市时间下午2时前)或之前,以即时可动用的资金,在到期之日以即时可得款项(不论本金、利息、费用或根据第2.12、2.13或2.15条或其他方式须支付的款项)支付每笔款项,而无须抵销、扣除或反诉。在任何日期的该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款项,可由行政代理人酌情视为已在下一个营业日收到,以计算其利息。所有这些款项应在其位于1211 Avenue of the Americas,New York,New York,10036的办事处向行政代理人支付;Attn:Credit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但根据第2.12、2.13、2.15和11.03条支付的款项应直接支付给有权获得该款项的人,并根据其他贷款文件支付给其中指定的人。行政代理人应将其为任何其他人的账户收到的任何此类款项及时分配给适当的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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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后。如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款项须于非营业日当日到期,除非另有指明,则付款日期须延展至下一个营业日,而如任何付款产生利息,则须就该延展期间支付利息。每份贷款文件下的所有款项均应以美元支付。
(b)除第9.01条另有规定外,如行政代理人在任何时候收到并可用于全额支付当时根据本协议到期的所有本金、溢价、利息和费用的资金不足,则该等资金应(i)首先用于支付当时根据本协议到期的利息、溢价和费用,在有权支付的各方之间按照当时应支付给该等各方的利息、溢价和费用的金额按比例支付;(ii)其次,用于支付当时根据本协议到期的本金,在有权支付的各方之间按照当时应支付给该等各方的本金金额按比例支付。
(c)如任何贷款人通过行使任何抵销权或反申索权(包括依据第11.08条)或以其他方式(包括通过行使其在担保文件下的权利),就其任何贷款或根据本协议承担的其他义务的任何本金或溢价或利息获得付款,导致该贷款人收到的付款占其贷款总额及其应计利息的比例高于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按比例份额,则收取该较大比例的贷款人,须(x)将该事实及(y)购买(以面值现金)参与贷款及其他贷款人的其他义务通知行政代理人,或作出必要范围内的衡平法的其他调整,以使所有该等付款的利益由贷款人按照各自贷款的本金及应计利息及溢价总额及所欠他们的其他款项按比例分享;但,(i)如购买任何该等参与,并收回产生该等参与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付款,则该等参与须予撤销,并将购买价格恢复至该等收回的范围内,不计利息,及(ii)本条第2.14(c)条的条文不得解释为适用于(a)借款人依据及按照本协议的明示条款作出的任何付款(包括适用因存在违约贷款人或不合格机构而产生的资金)或(b)贷款人取得的任何付款,作为向任何合资格受让人或参与人转让或出售其任何贷款的参与的代价,任何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除外(本条第2.14(c)条的条文适用)。每一贷款方同意上述规定,并同意,在其根据适用的法律要求可能有效这样做的范围内,任何根据上述安排获得参与的贷款方可就此类参与对每一贷款方完全行使抵销和反求偿权,如同该贷款方是该贷款方在此类参与金额上的直接债权人一样。如果根据适用的债务人救济法,任何有担保方收到有担保债权以代替本条第2.14(c)款适用的抵销或反债权,则该有担保方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以与有担保方根据本条第2.14(c)款有权分享追回该有担保债权的利益的权利相一致的方式行使其对该有担保债权的权利。
(d)除非行政代理人在根据本协议应向贷款人账户的行政代理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之前已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表示借款人将不会支付该款项,否则行政代理人可假定借款人已按照本协议在该日期支付该款项,并可依据该假定向贷款人分配应付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实际上并未支付此类款项,则每个贷款人各自同意按要求立即向行政代理人偿还如此分配给该贷款人的金额及其利息,自该金额分配给其之日起的每一天(包括该日期),但不包括向行政代理人支付的日期,按联邦基金实际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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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如任何贷款人未能支付根据第2.02(c)条、第2.14(d)条或第11.03(e)条规定须由其支付的任何款项,则行政代理人可酌情(尽管本条例另有相反规定)运用行政代理人其后为该贷款人的帐户而收取的任何款项,以偿付该贷款人根据该等条文所承担的义务,直至所有该等未获偿付的债务全部付清为止。
第2.15节税收。(a)贷款方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因这些义务而支付的任何和所有款项,应在没有抵销、反诉或其他抗辩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免除和免除任何和所有税款,但适用的法律要求所要求的除外。如须从该等付款中扣除或扣留因获弥偿税款而产生的任何款项,则(i)由该贷款方或代表该贷款方应付的款项须视需要增加,以便行政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在作出所有规定的扣除、减少或扣留(包括适用于根据本条第2.15条须支付的额外款项的扣除、减少或扣留)后,收取相当于其在没有作出该等扣除、减少或扣留的情况下本应收取的款项的款额,(ii)借款人须作出该等扣除,(三)借款人应当按照适用的法律要求,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足额缴纳扣除或者预扣的款项。
(b)此外,借款人应按照适用的法律要求及时向有关政府当局缴纳任何其他税款,或由行政代理人选择偿还其缴纳的任何其他税款。
(c)借款人同意在提出书面要求后10个营业日内,就行政代理人或该贷款人(视属何情况而定)须缴付或缴付、或须扣留或扣除的任何获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向该行政代理人或该贷款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作出全额赔偿,根据或就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或根据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行政代理人或该贷款人所支付的任何其他税款(包括就根据本条第2.15条应付的款项征收或主张征收或可归因于该款项的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罚款、利息和费用,不论该等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是否由有关政府当局正确或合法地征收或主张。由贷款人(在每种情况下均附有同时交付给行政代理人的副本),或由行政代理人代表自己或代表贷款人交付给借款人的有关该等付款或赔偿责任的金额的证明,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应为结论性的。
(d)每名贷款人须在提出要求后10天内,就(i)可归属于该贷款人的任何获弥偿税款(但仅限于借款人尚未就该等获弥偿税款向该行政代理人作出弥偿,且不限制借款人这样做的义务),(ii)可归属于该贷款人未能遵守第11.04(e)条有关维持参与者名册的规定的任何税款,以及(iii)可归属于该贷款人的任何除外税款(在每种情况下,由行政代理人就任何贷款文件应付或支付的,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合理开支,不论有关政府当局是否正确或合法地征收或主张征收该等税项。行政代理人交付给任何贷款人的有关该等付款或负债的金额的证明,应为无明显错误的结论性证明。各贷款人特此授权行政代理人在任何时间抵销及适用根据任何贷款文件欠该贷款人的任何及所有款项,或由行政代理人以其他方式从任何其他来源向贷款人支付的款项,抵销根据本(d)条欠该行政代理人的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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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在借款人依据本条第2.15条向任何政府当局缴付任何弥偿税款或其他税项税款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无论如何,在借款人应向某政府当局缴付任何该等款项后30天内,借款人须向行政代理人交付该政府当局发出的证明该等付款的收据的正本或核证副本、报告该等付款的税务申报表的副本或行政代理人合理信纳的该等付款的其他证据。如果借款人在适当的政府当局到期时未缴纳任何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或未向行政代理人汇出所需的收据或其他书面证据,则借款人应赔偿行政代理人和每个贷款人因任何此类未缴纳而可能由该行政代理人或该贷款人(视情况而定)支付的任何增量税款或费用。
(f)(a)任何外国贷款人如有权就根据任何贷款文件支付的款项获得预扣税的豁免或减免,须向借款人及行政代理人交付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适当填写及执行的文件及资料,使该等款项得以无须预扣或按减少的预扣率支付。尽管前一句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在贷款人的合理判断中,完成、执行或提交此种文件(第2.15(f)(b)节、第2.15(f)(c)节和第2.15(g)节规定的此种文件除外)将使该贷款人承担任何重大的未偿还成本或费用,或将对该贷款人的法律或商业地位造成重大损害,则不需要完成、执行和提交此种文件。(b)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每一外国贷款人应在其合法能够这样做的范围内,(i)在其成为本协议缔约方之日或之前向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提供(a)两份准确完整的美国国税局W-8BEN或W-8BEN-E表格(如适用)(或后续表格)的已执行副本(主张适用的税务条约的好处),(b)两份准确完整的美国国税局W-8ECI表格(或后续表格)的已执行副本,连同所需附件,(c)两份准确完整的美国国税局W-8IMY表格(或后续表格)的已执行副本,(d)两份准确完整的美国国税局W-8EXP表格(或后续表格)的已执行副本,或(e)如果该外国贷款人依赖所谓的“投资组合利息豁免”,在前述(a)至(e)条款中的每一项的情况下,提供一份准确而完整的、最初执行过的以附件 H为形式的“投资组合利息证明”和两份准确而完整的美国国税局W-8BEN或W-8BEN-E表格(如适用)(或后续表格)的执行副本,连同任何必要的附表或附件,在每种情况下证明该外国贷款人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付款获得美国联邦预扣税豁免或减免的合法权利,(ii)如该外国贷款人因该外国贷款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其先前主张的豁免或减少的资格,则迅速通知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以及(iii)在其在该时间合法这样做的范围内,在任何先前交付的表格到期或过时时,提供新的W-8BEN表格或W-8BEN-E表格(或后续表格)、W-8ECI表格(或后续表格)、W-8IMY表格(或后续表格)、W-8EXP表格(或后续表格)和/或投资组合权益证书,或在任何其他时间应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的合理请求,重新确认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付款有关的任何完全豁免或任何减少美国联邦预扣税的权利。(c)不是外国贷款人的每一贷款人应(i)在其成为本协议一方之日或之前向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提供两份准确和完整的美国国内税务局W-9表格(或后续表格)的已签立副本,或以其他方式确立美国备用预扣税的豁免,以及(ii)在其在该时间合法这样做的范围内,在任何先前交付的表格到期或过时时提供新的W-9表格(或后续表格),或在任何其他时间应借款人或行政代理人的合理请求,重新确认其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付款完全免除美国联邦预扣税。(d)行政代理人应(i)在该日期或之前向借款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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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成为本协议的一方,两份准确、完整的美国国税局W-8IMY表格(或后续表格)的已签立副本,连同所需的预扣税报表和任何其他所需文件,以及(ii)在任何先前交付的表格到期或过时时或在借款人的合理请求下在任何其他时间提供新的W-8IMY表格(或后续表格),连同所需的预扣税报表和任何其他所需文件。
(g)如果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向贷款人支付的款项可能需要根据FATCA征收美国联邦预扣税,如果该贷款人未能遵守FATCA的适用报告要求(包括适用于《守则》第1471(b)或1472(b)条所载的要求),则该贷款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及借款人和或行政代理人合理要求的时间向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交付(a)适用的法律要求规定的文件(包括《守则》第1471(b)(3)(c)(i)条规定的),(b)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为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遵守其在FATCA项下的义务、确定该贷款人已遵守该贷款人在FATCA项下的义务、或确定从此类付款中扣除和扣留的金额、或通知该行政代理人和借款人该贷款人不遵守FATCA而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仅就本节2.15(g)而言,“FATCA”应包括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对FATCA所做的任何修订。
(h)如行政代理人或贷款人(或受让人)全权酌情决定其已收到由借款人赔偿的任何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的退款,或借款人已根据本条第2.15条就其支付额外款项的任何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则该行政代理人或贷款人(或受让人)须就该等退款向借款人支付(但仅限于借款人根据本条第2.15条就弥偿税款或引起该等退款的其他税款所支付的弥偿款项或额外款项),扣除行政代理人或此类贷款人(或受让人)的所有自付费用,且不计利息(相关政府当局就此类退款支付的任何利息除外);但是,如果要求行政代理人或此类贷款人(或受让人)向相关政府当局偿还全部或部分此类退款,则借款人应根据行政代理人或此类贷款人(或受让人)的请求,偿还已支付给借款人的需偿还的金额(加上任何罚款,相关政府当局征收的利息或其他费用)在收到要求行政代理人或此类贷款人(或受让人)向此类政府当局偿还此类退款(或部分退款)的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该行政代理人或此类贷款人(或受让人)收取。本条第2.15(h)款所载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要求行政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或受让人)向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提供其报税表或其认为保密或享有特权的任何其他资料。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要求行政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或受让人)向借款人支付任何金额,如果支付该金额将使行政代理人或该贷款人(或受让人)处于比行政代理人或该贷款人(或受让人)在任何补偿税款或其他税款从未支付导致此类退款的额外金额的情况下本应处于的税后净额更不利的地位。
(i)每一方根据本条2.15承担的义务,在行政代理人辞职或更换或由贷款人转让或更换任何权利、终止承诺以及偿还、清偿或解除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后,仍有效。
第2.16节缓解义务;更换出借人。
(a)减轻义务。如任何贷款人根据第2.12(a)或(b)条要求赔偿,或如借款人须向任何贷款人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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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2.15条为任何贷款人提供账户的政府当局,则该贷款人应在借款人提出要求时,作出合理努力,指定一个不同的贷款办事处为其在本协议下的贷款提供资金或预订其在本协议下的贷款,或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另一办事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如果根据该贷款人的合理判断,此种指定或转让(i)将消除或减少根据第2.12(a)、2.12(b)或2.15条(视情况而定)应付的重大款项,(ii)不会使该贷款人承担任何未偿还的成本或开支,(iii)不会要求该贷款人采取任何不符合其内部政策或法律或监管限制的行动,及(iv)不会对该贷款人不利。借款人须支付任何贷款人就任何该等指定或转让而招致的一切合理费用及开支。该出借人向行政代理人提交的载明该等成本费用的证明,无明显错误即为结论性证明。
(b)更换贷款人。如(i)任何贷款人根据第2.12(a)或(b)条交付要求赔偿的证明书,(ii)任何贷款人交付第2.12(e)条所述的通知,(iii)借款人须根据第2.15条向任何贷款人或任何政府当局支付任何额外款项,(iv)任何贷款人拒绝同意借款人要求的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修订、放弃或其他修改,而该修订、放弃或其他修改须经100%贷款人或所有受影响贷款人的100%同意,而在每种情况下,已获规定贷款人同意或(v)任何贷款人成为违约贷款人,借款人可在向该贷款人和行政代理人发出通知后(包括就第11.04(b)条所指的处理和记录费用),自费并尽力要求该贷款人无追索权地转让和转让(根据并受第11.04条所载的限制;但该转让贷款人未能执行转让和接受不应影响该转让的有效性和效力),其所有利益,权利(其根据第2.12、2.13和2.15条获得付款的现有权利除外)和本协议项下对应承担此类转让义务的合格受让人的义务(如果贷款人接受此类转让,则合格受让人可能是另一贷款人);但(w)除非在上文第(iv)款的情况下,如果适用贷款文件的此类修订、放弃或其他修改的效果将纠正当时正在进行的任何违约,则不应发生违约并且仍在继续,(x)此类转让不应与任何适用的法律要求相冲突,(y)借款人应已收到行政代理人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或迟延同意,(z)借款人或该受让人须已以即时可动用资金向受影响的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该贷款人受该转让影响的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及任何预付款项溢价或罚款(如有的话)的总和,加上根据本协议欠该贷款人或应计该贷款人的所有费用及其他款项(包括根据第2.12条及第2.13条及第2.15条的任何款项);此外,条件是,如果在任何此类转让和转让之前,导致该贷款人根据第2.13(a)或(b)条提出赔偿要求或根据第2.12(e)条发出通知或根据第2.15条支付的金额(视情况而定)的情况或事件不再导致该贷款人遭受成本增加或已收或应收金额减少或资本回报率减少,或不再产生第2.12(e)条规定的后果,或不再导致根据第2.15条支付的金额,(视属何情况而定)(包括由于该贷款人根据本条第2.16条(a)款采取的任何行动),或如该贷款人须放弃其根据第2.12(a)或(b)条就该等情况或事件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或须撤回其根据第2.12(e)条发出的通知,或须放弃其根据第2.15条就该等情况或事件获得进一步付款的权利,或须同意建议的修订、放弃、同意或其他修改(视属何情况而定),则该贷款人其后无须根据本协议作出任何该等转让及转让。每一贷款人特此向行政代理人授予一份不可撤销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权益相结合),以代表作为转让人的该贷款人执行和交付在本条2.16(b)所设想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对该贷款人权益进行任何转让所需的任何转让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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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违约贷款人。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内容,但如果任何贷款人成为违约贷款人,则(i)在有关该违约贷款人的任何违约期内,该违约贷款人应被视为不是“贷款人”,且就任何贷款文件的任何事项(包括授予任何同意或豁免)而言,该违约贷款人承诺的金额应被排除在投票和计算投票的目的之外,但该违约贷款人承诺的金额应被包括在投票和计算投票的目的之外,就第11.02(b)(i)-(viii)及11.02(b)(xi)-(xii)条所列事项(包括给予任何同意或豁免)而言,仅限于任何该等事项对该违约贷款人造成不成比例的影响;(ii)在适用法律规定所允许的范围内,直至有关该违约贷款人的违约超额已减至零为止,(a)根据第2.10(a)条作出的任何可选择的贷款提前还款,如借款人在作出该等可选择的提前还款时如此指示,根据第2.10条适用于其他贷款人的贷款,犹如该违约贷款人没有未偿还的贷款,且该违约贷款人的循环风险敞口为零;(b)根据第2.10条对贷款进行的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如借款人在进行此类强制性提前还款时如此指示,则应,根据第2.10条适用于其他贷款人的贷款和循环风险敞口(但不适用于该违约贷款人的贷款和循环风险敞口),犹如该违约贷款人已为该违约贷款人的所有违约贷款提供资金一样,据了解并同意,借款人有权保留任何贷款的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的任何部分,而这些部分仅因本条款(b)的规定的实施而未支付给该违约贷款人;(iii)为计算根据第2.05(a)节就该违约贷款人在任何违约期内的任何一天应付给贷款人的承诺费,该违约贷款人的承诺和贷款的金额应被排除在外,而该违约贷款人无权根据第2.05(a)条就该违约贷款人就该违约贷款人的任何违约期作出的承诺收取任何承诺费;及(iv)所有贷款人于任何确定日期的循环风险敞口的计算,须犹如该违约贷款人已为该违约贷款人的所有违约贷款提供资金一样。行政代理人与借款人各自书面约定违约贷款人已对导致该贷款人为违约贷款人的所有事项进行充分补救的,则该违约贷款人不再为违约贷款人,贷款人的循环风险敞口应重新调整,以反映包括该贷款人的承诺,并在该日期该贷款人应按面值购买行政代理人为使该贷款人按照其承诺持有该等贷款而确定可能需要的其他贷款人的贷款;但在该贷款人为违约贷款人期间,不会对由该借款人或代表该借款人应计的费用或付款作出追溯调整;此外,前提是,除受影响各方另有明确约定的范围外,本协议项下由违约贷款人变更为贷款人的任何变更均不构成对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该贷款人一直是违约贷款人而产生的任何债权的放弃或解除。
就本协议而言,(i)“资金违约”是指,就任何违约贷款人而言,发生“违约贷款人”定义中规定的任何事件,(ii)就任何违约贷款人而言,“违约期”系指自适用的资金违约日期开始至以下日期中最早日期结束的期间:(a)所有承诺被取消或终止和/或债务被宣布或立即到期应付的日期;(b)就任何资金违约(根据“违约贷款人”定义(d)条产生的任何此类资金违约除外)而言,(1)有关该违约贷款人的违约超额应已减至零的日期(不论是由该违约贷款人为该违约贷款人的任何贷款(该等贷款为“违约贷款”)提供资金,或根据本协议条款或其任何组合不按比例适用任何可选或强制性的贷款提前还款)和(2)该违约贷款人应已向借款人和行政代理人交付书面重申其有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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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本协议下就其承诺承担的义务;(c)借款人、行政代理人和所需贷款人书面放弃该违约贷款人的所有资金违约的日期,以及(iii)“违约超额”就任何违约贷款人而言是指该违约贷款人按比例计算的所有贷款人的未偿贷款本金总额(按所有违约贷款人(包括该违约贷款人)已为其各自的所有违约贷款提供资金的方式计算)超过该违约贷款人的未偿贷款本金总额的百分比(如有)的超额部分(如有)。
任何贷款人的承诺金额不得增加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影响,且除第2.16(c)节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因任何资金违约或第2.16(c)节的运作而免除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下的义务。根据第2.16(c)节针对违约贷款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借款人就任何资金违约可能对该违约贷款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以及行政代理人或任何贷款人就任何资金违约可能对该违约贷款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补充。
(c)借款人在无通知或要求的情况下(除适用法规要求且不能放弃的情况下)授权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和贷款人,并在不影响或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的情况下,不时在适用法律和贷款文件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a)不应要求借款人根据第2.10(b)(四)节偿还贷款和减少承付款,但条件是:
(i)借款人在收到任何附属船舶处分收益或全损之前,应已书面通知行政代理人,其有意取得替代船舶;
(iii)借款人或借款人的任何附属公司在收到任何附属船舶处置或全部损失的收益后不迟于一百八十(180)天,须已订立最终及具约束力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购买协议,以取得一艘须成为替代船舶的船舶;
(iv)借款人须已向行政代理人交付两份替代船只的船只估价书,日期为取得该替代船只前不超过三十(30)天,该船只估价书须表明该替代船只的公平市场价值等于或大于被更换的附属船只;
(b)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替代船只的购置尚未在九十(90)天内完成(包括交付与替代船只有关的抵押船只抵押和满足所有其他船只抵押要求)(或
(b)每一公司均遵守所有政府当局对其业务开展和财产所有权的所有法律要求和施加的所有适用限制,但合理预期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不遵守情况除外。
第3.10节美联储条例。(a)没有任何公司主要从事或作为其重要活动之一从事为购买、购买或持有保证金股票而提供信贷的业务。
第3.11节《投资公司法》等.。任何贷款方都不是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定义的“投资公司”或受“投资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受其监管。
第3.12节收益用途。借款人将使用贷款所得款项(i)支付与交易有关的费用和开支,以及(ii)为一般公司和营运资金用途(包括用于资本支出、许可收购、其他投资、股息和本协议允许的限制性债务支付)提供资金。
且在该受影响贷款方的重整日期后,应参照该受影响贷款方在该重整日期的每份重整交易证书所附的附表所补充的附表作出。贷款方拥有的每艘抵押船只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要求运营。
(b)拥有、以转手方式租船或经营一艘或多艘附属船只的每一贷款方,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有资格根据其注册成立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该附属船只的船旗管辖权拥有、租赁或经营该附属船只。
(c)每艘抵押船只均按经批准的船级社分类,不存在任何逾期未交的建议,但与之相关的抵押船只抵押权所允许的除外。
(d)截至截止日期,没有任何抵押船只的待决或据任何贷款方所知的威胁谴责、没收、征用、购买、扣押或没收,或取得任何所有权。
至执行本条款(i)所规定的证书的秘书或助理秘书的在职及样本签署;及
(ii)每一贷款方截至最近日期的良好信誉证明(如可用,则为所谓的“长格式”),以及每一贷款方截至截止日期的“降低”良好信誉证明(在每种情况下,或在当地等同),在每种情况下,均来自该国务大臣。
(c)人员证明书。行政代理人应已收到借款人的官员证书,日期为截止日期,确认符合本条4.01规定的先决条件。
(i)为有担保当事人的利益,担保物代理人应已获得(在截止日期要求的范围内)担保物的第一优先留置权和担保权益。
(e)财务报表。行政代理人应当已收到第3.04节所述的历史财务报表和预测(理解并同意行政代理人已收到此种历史财务报表和预测)。
(g)偿付能力证明。行政代理人应当已收到以附件 I形式(填妥)、注明截止日期并经控股财务总监签字的偿付能力证明,证明借款人及其子公司在交易生效后合并基础上具有偿付能力。
(v)确保该附属船只不得以任何违反与该附属船只有关的规定保险中的制裁限制或排除条款(或类似条款)的方式在交易中使用,
(vi)运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在截止日期后就该附属船只订立的每项租船,为有关公司的利益,均须载有使本条第5.21条的条文生效并允许拒绝雇用或航次命令而导致违反制裁法律的语言,
(vii)确保每个贷款方制定和维护旨在促进和实现遵守制裁法律的政策和程序。
(i)理事会第833/2014号条例(EU)第3n条和美国第14071号行政命令的规定及其下的决定和实施指南),在每种情况下都涉及俄罗斯石油价格上限(“俄罗斯价格上限框架”);或者
(ii)借款人或任何担保人根据制裁法律对俄罗斯联邦原产石油或石油产品(“俄罗斯石油产品”)的任何其他限制。
第6.01款负债。直接或间接招致、创造、承担或允许存在任何债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a)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发生的债务;
proceedings)具有防止没收或出售受任何该等留置权约束的财产的效力;
(h)仅就附属船只而言,因法律运作而产生并由规定保险完全覆盖(超过许可免赔额)的留置权,该等覆盖范围须经附加适用规定保险的海上保险经纪人应附属代理人的请求予以确认;
(i)仅留置任何贷款方就任何根据本协议许可的投资就任何意向书或购买协议作出的任何现金保证金存款;
(k)为集合融资债务提供担保的集合融资应收款及其收益的留置权;和
(l)在借款人股份质押已交付的范围内,对借款人的股权享有优先于受债权人间协议条款约束的其他有担保债务的留置权。
任何贷款文件中对许可留置权的任何提述,无意也不应被解释为将任何贷款文件所产生的任何留置权置于任何许可留置权的从属地位或延期,或作为从属地位或延期的任何协议。
第6.03款售后回租交易。订立任何售后回租交易,除非在紧接该等售后回租交易以备考基准生效之前及之后,(i)当时不存在或将由此导致违约事件,及(ii)借款人须遵守财务契诺;但如该等售后回租交易
(l)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其他投资,只要在紧接以备考基准使该等投资生效之前及之后(x)当时不存在或将由此导致违约事件,及(y)借款人须遵守财务契诺;
(m)在构成投资的范围内,向依据第6.09(d)条准许的借款人付款;及
(n)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其他投资,但其代价全部或部分为控股的合资格股本;但就该等任何该等投资而言,除以控股的合资格股本形式外的所有代价,均根据本条第6.04条另一条明示准许;及
第6.05节合并和合并。将其事务清盘、清算或解散,或进行合并或合并的任何交易,但以下许可的除外:
(a)按照第6.06条处置资产(第6.06(d)、(e)及(f)条除外);
(d)控股的任何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可合并或合并为控股的任何其他非贷款方的附属公司;及
第6.06节资产出售。实施对任何财产的任何处分,但以下情况应予准许的除外:
(a)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处置剩余、磨损或过时财产(附属船只除外),而该等财产经借款人合理诚信判断,在经济上已不再切实可行,无法维持或对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业务的进行有用;
(c)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租赁不动产或个人财产(附属船只的售后回租交易除外),以及(如属任何有关附属船只或其他附属船只的租赁或租船合同)按照适用的担保文件;
(e)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第6.05条进行的包括合并、合并和合并在内的处置;
(g)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作出的处置(不包括抵押船只或其他抵押品的处置)以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处置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条件是,根据担保文件授予或将授予以担保代理人为受益人的此类财产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应根据第5.10节或第5.11节的规定或适用的“许可的重新安置交易”的定义维持或设定。
(a)控股公司的股息,在宣布和支付该股息时以及在其生效后立即符合以下条件:
(i)在宣布或支付该等股息时并无发生及仍在继续的违约事件,或会因宣布或支付股息而发生;及
(二)控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应拥有超过最低流动性门槛的不少于25000000美元的无限制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b)控股的任何附属公司可向控股或控股拥有该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授权、宣派及派付股息。
(c)合理及惯常的董事、高级人员及雇员薪酬(包括奖金)及其他福利(包括退休、健康、股票期权及其他福利计划)及补偿安排;及
(b)控股及其合并子公司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最高杠杆比率大于0.60至1.00。最高杠杆比率应在任何测试期的最后一天进行测试,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测试期开始。
(e)限制分租或转让任何管辖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租赁权益的租赁的习惯规定;
(f)限制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任何协议的转让的习惯规定;
(g)与任何财产的出售或其他处分有关的任何协议中所载的习惯限制和条件,直至该出售完成为止;但
(i)该等限制及条件仅适用于将予出售的财产,而(ii)该等出售或其他处分是根据本协议准许的;
(h)任何修订所施加的任何产权负担、限制或条件,而上述(d)条所提述的合约、票据或债务的贷款文件另有许可;但就该等产权负担和限制而言,该等修订并无实质上比该等修订前的限制性;或
(i)在某人成为借款人的附属公司时有效的任何协议,只要该协议并非与该人成为借款人的附属公司有关或在考虑中订立,且该限制不适用于该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贷款方;
(f)第六,在根据前述(a)至(e)条提出申请后剩余的收益范围内,按比例以不可撤销的方式全额支付有担保债务的本金(包括当时到期和欠款的任何银行产品债务的本金);
(g)第七,为银行产品提供商的应课税利益,按比例以现金全额支付不可撤销的款项,支付给当时到期的任何其他有担保债务,并欠下任何将支付给行政代理人的余额,作为现金抵押品;
(h)第八,对合法有权获得贷款的人(包括适用的贷款方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或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指示的余额(如有);
但在每种情况下,为免生疑问,在任何情况下,担保人质押或抵押的任何抵押品的收益或担保人作出的任何付款均不得用于支付该担保人的任何除外掉期义务。
(a)除第11.01(b)条另有规定外,本条所规定的通知及其他通信须以书面送达,并须以专人送达或隔夜快递送达、以挂证或挂号邮件邮寄或以传真传送方式发出,详情如下:
c/o International Seaways Ship Management LLC
关注:Jeffrey D. Pribor,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ii)if to the administrative agent,to it at:
Nordea Bank ABP,New York Branch
电子邮件:agency.soosid@nordea.com和
dlny _ ny _ CADLoan@nordea.com
(iii)如向贷款人提供,则按附件一所列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在转让及接受书中向该贷款人提供,而根据该转让及接受书,该贷款人须已成为本协议的一方;
因此,如果该人已行使与该人对其自己的机密信息所给予的同等程度的谨慎来维护此类信息的机密性。
第11.15节义务绝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贷款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应是绝对和无条件的,无论:
(a)任何贷款方的任何破产、无力偿债、重组、安排、重新调整、组成、清算等;
(b)任何贷款文件或与其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对任何贷款方缺乏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c)所有或任何有担保债务的付款时间、方式或地点的任何更改,或所有或任何有担保债务的任何其他条款的任何更改,或对任何贷款文件或与其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的任何其他修订或放弃,或对任何偏离的任何同意;
(d)就所有或任何有担保债务交换、解除或不完善或丧失任何抵押品上的任何留置权的优先权,或任何解除或修订或放弃或同意任何偏离任何担保;
(e)根据或就本协议或任何贷款文件行使或不行使,或放弃任何权利、补救、权力或特权;或
(f)任何其他情况,否则可能构成贷款方可获得的抗辩或解除的抗辩。
第11.16节放弃抗辩;不履行信托义务。(a)每一贷款方特此放弃其作为担保人可获得的任何和所有担保抗辩,这些抗辩因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义务的共同和若干性质(包括第七条所载的任何抗辩)而产生。
(b)每一贷款方同意,就特此或其他贷款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所有方面以及与此有关的任何通信而言,贷款方及其各自的附属机构,以及每一贷款方和每一代理人,将有一种业务关系,不会因暗示而产生
(b)本条第11.23款第11.25款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方的“BHC法案附属机构”是指该方的“附属机构”(该术语根据12 U.S.C. 1841(k)定义并根据其解释)。
(i)12C.F.R. § 252.82(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的“涵盖实体”;
(ii)在12 C.F.R. § 47.3(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的“涵盖银行”;或
(iii)“涵盖的FSI”,该术语在12C.F.R. § 382.2(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
“违约权”与12 C.F.R. § § 252.81、47.2或382.1(如适用)中赋予该词的含义相同,并应按照该含义进行解释。
“QFC”具有12 U.S.C. 5390(c)(8)(d)中“合格金融合同”一词所赋予的含义,并应按照该术语进行解释。
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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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1. |
定义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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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代表和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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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盟约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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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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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关于被控财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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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保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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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安全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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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 |
委任接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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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9. |
接收者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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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 |
进一步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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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1. |
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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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2. |
律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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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3. |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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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4. |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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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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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6. |
担任受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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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7. |
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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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8. |
随后的担保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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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9. |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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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 |
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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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1. |
法律和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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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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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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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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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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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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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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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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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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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录A A A栏所列的当事人(各为“押记人”,合称“押记人”);以及 |
(2) |
NORDEA BANK ABP,New York Branch,作为担保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以这种身份,连同任何继任的担保代理人或证券受托人),为有担保当事人(定义见下文)(“受押人”)的利益服务。 |
1. |
定义和解释 |
1.1 |
在本指控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此处大写但未定义的词语和表达应具有信贷协议(定义见下文)中赋予它们的相同含义。此外,还应适用以下定义: |
「押记财产」指由任何押记股份衍生或附带产生的押记股份及现时或未来任何时间的所有权利、利益及优势,包括:
(a) |
就任何押记股份已付或应付的所有股息或其他分派(不论是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利息及其他收入; |
(b) |
就任何押记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所得款项)于任何时间以赎回、转换、交换、替代、优先、期权、红股发行或其他方式累积、要约或发行的所有股份、证券、权利、款项或其他财产(不论有证明或无证明);及 |
(c) |
现时及日后不时向押记人存放任何押记股份的所有证书或其他所有权证据。 |
(a) |
附录A C栏所列各公司的全部股份; |
(b) |
因股份分割或合并、股份股息、重新分类或其他原因而就押记股份而取得的任何股份;及 |
(c) |
任何公司不时合法及/或由押记人实益拥有的所有其他股份。 |
“延续”就每一家公司而言,是指该公司在公司注册处处长根据《公司法》第14条和第132C(4)(d)条签发延续证书后生效的对百慕大的延续。
“违约事件”具有信贷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贷款文件”具有信贷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当事人”是指这项指控的当事人。
“董事和高级职员名册”是指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92A条维护的每个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名册。
“会员名册”是指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65条维护的每个公司的会员名册(包括任何适用的分支名册)。
“公司注册处处长”是指根据《公司法》第3条任命的百慕大公司注册处处长。
“担保债务”具有信贷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担保方”具有信贷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担保权益”是指:
(a) |
抵押、押记、质押、留置、以担保方式转让或其他设押或担保安排(包括任何代持或“瑕疵资产”安排)为任何人的任何义务提供担保; |
(b) |
任何安排,根据该安排,可运用、抵销或作出银行或其他帐户的款项或债权,或为该等帐户的利益,以使任何欠或应付予任何人的款项得以解除; |
(c) |
具有类似效果的任何其他类型的安排;或 |
(d) |
创建上述内容的协议。 |
“担保期”是指自本押记执行之日起,至押记人信纳所有担保债务已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额偿付和解除之日止的期间。
1.2 |
信贷协议第1.03条(一般条款)的规定应适用于此项押记,如同它们在本押记中被完整列出一样,但对信贷协议的提及将被解释为对此项押记的提及。 |
1.3 |
在解释本收费时,除非另有说明: |
(a) |
未得到补救或豁免的违约事件“仍在继续”;以及 |
(b) |
这笔费用是信贷协议条款下的“担保文件”和“贷款文件”。 |
2. |
代表和授权书 |
2.1 |
各押记人特此向押记人(为各有担保方的利益)在本押记之日声明并保证: |
(a) |
其已正式成立(或持续)并在其成立或成立或持续的司法管辖区注册; |
(b) |
它有权拥有其资产,并在其进行时开展其业务; |
(c) |
它是其所拥有的押记财产的唯一合法和实益拥有人,没有任何担保权益(质押协议和本押记产生的权益除外)或其他权益以及任何优先购买权或权利(在每种情况下,就任何允许的留置权而言除外); |
(d) |
押记股份占各公司(如适用)已发行股份的100%(附录A C栏另有规定的除外); |
(e) |
押记股份获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股款及可自由转让,并构成百慕大获豁免公司股本中的股份,或将于押记时获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股款及可自由转让; |
(f) |
押记股份可在各公司(如适用)的账簿上自由转让,除贷款文件所要求的同意或批准外,无须同意或批准以登记押记股份的转让; |
(g) |
不存在对押记财产产生不利影响的契诺、协议、条件、利益、权利或其他任何事项; |
(h) |
其并无接获任何人就押记财产的所有权或押记财产的任何权益提出不利申索的通知; |
(一) |
它有充分的权力和权威来: |
(一) |
执行并交付本押记及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借款文件; |
(二) |
为其拥有的押记财产的合法及实益拥有人;及 |
(三) |
遵守、履行其在本押记及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借款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 |
(j) |
本押记有效地在被押记财产上创建一个有效且可执行的第一优先衡平押记和第一优先固定押记,以利于在 |
优先于其任何债权人或就其委任的任何清盘人(或类似人员)的利益。
2.2 |
各押记人亦向押记人声明及保证,并与押记人承诺,上述陈述及保证将参照不时存在的事实及情况,在本押记的整个延续过程中是真实及准确的。 |
3. |
盟约付款 |
3.1 |
各押记人特此与押记人订立契约,作为主要债务人,而不仅仅是作为其将根据贷款文件条款在到期时支付和解除有担保债务的担保人。 |
4. |
安全 |
4.1 |
作为解除和/或支付有担保债务的持续担保,作为法定和实益拥有人的每项押记,特此通过首次固定押记的方式,向押记人收取其在其拥有的押记财产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以及对其拥有的押记财产的所有利益,包括与其拥有的押记财产有关的当前和未来、实际和或有应计收益。 |
4.2 |
各押记人特此同意在合理时间内交付或安排交付给押记人,无论如何仅在(a)-(f)段的情况下在延续后三个营业日内交付给押记人,在(g)段的情况下在收到后立即: |
(a) |
授权执行本押记所需的该押记的法人文件、决议及授权; |
(b) |
已签立但未注明日期的有关押记股份的股份转让表格,以本押记附表1所列表格(由押记人指示)及押记人为使押记股份或其代名人登记为拥有人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押记股份的合法所有权而可能不时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为准; |
(c) |
代表押记股份的股份证明书(如有)、每间公司的会员名册核证副本,显示适用押记人为适用押记股份的注册拥有人,以及押记人的董事及高级人员名册核证副本; |
(d) |
就押记股份分别就各公司的所有股东大会及书面决议以本押记附表2所载格式作出的以押记人为受益人的已签立及注明日期的不可撤销代表及授权书; |
(e) |
已签立但未注明日期的辞职信及释放函连同各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以本指控附表3第I及II部所载表格发出的截至日期相同的授权书; |
(f) |
各公司以本押记附表4所列表格向押记人作出的已签立及注明日期的不可撤销承诺及确认契据;及 |
(g) |
根据2005年6月1日《BMA》公众通用权限第A段向公众发出的致BMA的信函副本(经BMA盖章或作出令押记人满意的TERM3的第3部分之确认书批准)。 |
4.3 |
每名押记人将在向其发行任何进一步押记股份后立即向押记人交付或安排交付第4.2(b)及4.2(c)条所列有关所有该等进一步押记股份的项目。 |
4.4 |
每名押记人将于任何有关公司的任何进一步董事或高级人员获委任后立即交付或安排交付予押记人,即第4.2(e)条所列的项目(就每名新委任的董事或高级人员而言)。 |
4.5 |
每名押记人将在该押记人的任何董事辞职后立即交付或安排交付予押记人,该董事已签立第4.2(b)及4.2(d)条所列的任何项目(包括根据上文第4.4条交付的任何文件)、由该押记人的另一名正式委任董事签立的第4.2(b)及4.2(d)条所列的项目,连同该押记人的经更新的董事及高级人员名册的核证副本。 |
4.6 |
在执行本押记后,每名押记人应立即进行登记,或协助押记人根据《公司法》第55条向公司注册处处长进行本押记的登记,方法是协助押记人以经批准的表格向公司注册处处长进行所需的备案。 |
4.7 |
各押记人应在收到、交付或促使交付给押记人后立即获得公司注册处处长签发的押记登记证书,证明《公司法》第五部分关于登记的要求已得到遵守。 |
5. |
关于被控财产的权利 |
5.1 |
除非且直至发生仍在继续的违约事件: |
(a) |
每名押记人均有权为所有目的行使与押记财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所有表决权和双方同意的权力,而不与本押记或其他贷款文件的条款相抵触;和 |
(b) |
每名押记人均有权收取及保留押记财产或其任何部分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项或资产。 |
5.2 |
每名押记人须支付所有催缴、分期付款或其他款项,并须履行就任何押记财产可能到期的所有其他义务。被押记人可在发生违约事件后的任何时间,如其认为合适,则可代任何押记人作出该等付款或履行该等义务。押记人就该等事项如此支付的任何款项,须按要求偿还,而在该等偿还之前,该等款项须构成有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
5.3 |
押记人没有任何责任确保就押记财产应收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项及资产在该等款项到期应付时按时支付、收取或收取,或确保就押记财产或就押记财产支付或收取正确的金额(如有的话),或确保以赎回、红利、权利、优先考虑的方式在任何时间接受任何(或任何要约的任何)已支付、分配、应计或提供的股票、股份、权利、款项或其他财产,或以其他方式就任何被控财产或就任何被控财产。 |
6. |
保全安全 |
6.1 |
特此同意并声明: |
(a) |
本押记设定的担保由押记人持有,作为有担保债务的支付和解除的持续担保,如此设定的担保 |
(b) |
押记人在强制执行本押记所设定的担保前,不受强制执行任何其他担保的约束; |
(c) |
押记人在行使本押记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方面的任何延误或疏忽,均不得损害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或被解释为对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亦不得因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排除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此处提供的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并且可以不时行使,并在被控方认为合宜的情况下经常行使;和 |
(d) |
押记人对本押记的任何条款的任何放弃,只有在以书面形式给予,然后仅为目的和根据所给予的条款而有效。 |
6.2 |
押记人与任何押记人之间根据本押记进行的任何结算或解除,须以任何公司或任何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没有向押记人作出任何担保或付款而凭藉任何有关破产、无力偿债、管理或清算的条文或成文法则而被撤销或撤销或被命令退还或减少为条件,如该条件未获满足,押记人有权按要求向每名押记人追回该等证券的价值或任何该等付款的金额,犹如该等结算或解除并无发生为免生疑问,该等付款的金额须构成有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
6.3 |
押记人在本押记下的权利及据此构成的担保,不受任何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的影响,而如果没有本条文的规定,这些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可能会影响、影响或解除全部或部分该等权利和担保,包括且不论是否为任何公司、任何押记人、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所知悉或发现: |
(a) |
授予任何公司、任何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时间或豁免或与其组成; |
(b) |
对任何公司、任何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采取、变更、妥协、续期或解除或拒绝或忽视完善或强制执行任何权利、补救措施或证券; |
(c) |
与任何公司、任何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任何法律限制、残疾、无行为能力或其他情况; |
(d) |
对任何贷款文件或其他文件或担保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包括其效力为改变根据该文件提供的任何融资的性质或金额或改变根据该文件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性质或范围的任何修订); |
(e) |
任何公司、任何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的解散、清算、合并、重建或重组;或 |
(f) |
任何公司、任何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在任何贷款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或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可执行、无效或受挫。 |
6.4 |
在担保期届满前,押记人不得凭藉因担保债务而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付款,或凭藉押记人强制执行其在本押记或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权利或由本押记或任何贷款文件构成的担保,或凭藉 |
(a) |
就押记人或任何人持有或收取或应收的任何权利、担保或款项,对公司或任何其他人行使任何代位权; |
(b) |
就该等款项及任何其他担保、担保或协议项下的责任行使任何共同担保人的任何分担权; |
(c) |
对公司或任何该等共同担保人行使任何抵销权或反申索权; |
(d) |
从公司或任何此类共同担保人处收取、要求或享有任何付款、分配、担保或赔偿的利益;或 |
(e) |
除非押记人如此指示(有关押记人将根据该等指示证明),否则作为任何公司的债权人或任何该等共同担保人在与押记人竞争时提出申索。 |
有关押记人须为押记人以信托方式持有,并随即向押记人支付或转移(视情况而定)任何该等付款(包括任何该等抵销的金额)、该等担保的分配或利益、弥偿或索偿事实上由其收取。
6.5 |
在担保期届满前,押记人可随时以押记人的名义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在一个或多个单独的账户(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中保存根据本押记或根据任何其他担保收取、收回或变现的任何款项,与有担保债务全部或部分相关的担保或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中间义务在或用于解除有担保债务或贷款文件项下任何其他欠款或应付款项时适用相同或任何部分的担保或协议;条件是,一旦被担保人在任何该等账户或根据本协议开立的账户中持有的总金额足以全额偿付有担保债务的未偿金额,则有义务将该等账户或账户的贷记款项适用。 |
6.6 |
未经押记人事先书面同意,押记人不得: |
(a) |
导致或允许更改或废除附于押记财产上的任何权利; |
(b) |
促使或容许任何押记财产被合并、细分或转换,或任何公司的资本被重组、交换或偿还;或 |
(c) |
导致或允许做任何可能贬值、危害或以其他方式损害特此给予的证券价值的事情。 |
6.7 |
各押记人在此承诺,在担保期内,其仍将是其目前拥有的押记财产的合法和实益拥有人(受限于特此设定的担保权益),且其不会(除信贷协议允许的情况外): |
(a) |
设定或遭受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本押记所设定的权益除外)或就押记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其在其中的任何权益而设定的任何其他权益;或 |
(b) |
未经押记人事先书面同意,出售、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押记财产中的任何权益。 |
6.8 |
各押记人须继续有责任履行其就押记财产所承担的所有义务,而押记人不得就该等义务承担任何种类的义务,或在任何押记人未能履行其有关义务的情况下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6.9 |
各押记人须确保,未经押记人事先书面同意,其不得利用其投票权,容许任何公司以可能预期会对押记人或任何有担保方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修订其延续备忘录或细则。 |
6.10 |
押记人应促使任何公司不得: |
(a) |
除贷款文件允许的情况外,在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上设定或允许存续任何担保权益; |
(b) |
将任何押记股份的转让登记予任何人(根据本押记的条文向押记人或其代名人除外); |
(c) |
就任何押记股份发行任何股份证书或更换股份证书; |
(d) |
根据百慕大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继续存在; |
(e) |
做任何可能损害其作为百慕大豁免公司地位的事情; |
(f) |
就任何额外股份发行、配发或授出认股权证或期权; |
(g) |
对任何押记股份行使任何没收权;或 |
(h) |
在担保期内购买、赎回、以其他方式获得、注销、细分、合并、重新分类或以其他方式重组任何被抵押财产,而无需事先征得抵押人的书面同意。 |
6.11 |
押记人应促使各公司不可撤销地放弃有利于押记人的: |
(a) |
任何留置权;和 |
(b) |
任何被没收的权利,它可能对押记的股份拥有这些权利。 |
6.12 |
押记人须促使各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押记人或其代名人根据行使押记人在本押记下的权利而将押记股份转让予任何其他人。 |
6.13 |
押记人须促使各公司遵守其延续备忘录及细则,并以不损害押记人与押记财产有关的法律及经济利益的方式以其他方式处理其事务。 |
6.14 |
未经押记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押记人不得参与根据《公司法》第201条就任何公司进行的有关成员清算或妥协的任何投票。 |
7. |
安全的执行 |
7.1 |
在持续的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间,特此构成的担保应立即变得可强制执行,并应立即行使经本押记变更或修订的《转易法》第30条(适用于个人财产)规定的售卖权和其他权力,而押记人在本押记下的强制执行权利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立即行使,并且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押记人可在不另行通知任何押记人的情况下,无论是代表自己行事还是通过接管人或代理人行事: |
(a) |
单独和排他性地行使与押记财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所有表决权和/或同意的权力,并可按押记人认为合适的方式行使权力; |
(b) |
日期及向任何或所有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呈交根据第4条或本押记的任何其他条文向其提供的任何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包括通过注明日期及呈交根据本押记交付的未注明日期、已签署的辞职信,以委任任何或所有公司或任何其他人为其认为适当的董事及高级人员,罢免当时的现有董事及高级人员(无论是否有因由); |
(c) |
收取及保留在押记财产或其任何部分上或与之有关的所有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项或资产、押记人将持有的该等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项或资产,作为根据本押记条款收取及受本押记条款规限的额外担保,以及任何押记人在该时间后收取的任何该等股息、利息及其他款项或资产,须由该押记人为押记人以信托方式持有,并按要求支付或转让予押记人; |
(d) |
在押记人认为合适的地点和方式(包括通过将押记财产出售给自己)并以一个或多个价格占有、进入、转让、交换、出售、转让、授予押记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据此,押记人有权交付、转让和按照如此出售、转让、授予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押记财产,包括通过变更成员名册所示的押记股份的所有权的方式; |
(e) |
无担保或以押记财产的担保(优先于押记或以其他方式)借款或筹集资金; |
(f) |
解决、调整、提交仲裁、妥协和安排与任何作为或声称是任何押记的债权人或与押记财产有关的人或由其提出的任何债权、账目、争议、问题和要求; |
(g) |
就押记财产或任何押记人的任何业务提出、检控、强制执行、抗辩及放弃诉讼、诉讼及法律程序; |
(h) |
赎回任何高于押记财产的证券(不论是否享有押记优先权),并结算任何在押记财产中拥有权益的人的账目; |
(一) |
行使及作出(或准许任何押记人或任何押记人的任何代名人行使及作出)在押记人是押记财产的绝对实益拥有人的情况下可行使或作出的所有该等权利及事情; |
(j) |
作出其认为适合变现押记财产或行使根据或凭借任何押记人为一方的任何文件授予押记人的任何权利所附带的任何其他事项;及 |
(k) |
行使根据本指控和适用法律赋予它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 |
7.2 |
押记人无须就其根据本押记收取的任何款项的性质或充分性作出任何查询,或提出任何申索或采取任何行动以收取本押记转让的任何款项,或强制执行本押记转让予押记人的任何权利或利益,或押记人可随时根据本押记有权享有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
7.3 |
在押记人出售押记财产或其任何部分时,买受人无须看到或查询押记人的售卖权是否已变得可按本押记规定的方式行使,而该出售须当作在押记人的权力范围内,而押记人收取购货款,须有效解除对销售收益的运用方式或以任何方式对此负责的买受人。 |
7.4 |
根据本押记所授予的权力而收取或变现的任何款项,须按信贷协议第9.01条所载的顺序支付或应用。 |
7.5 |
押记人可在提出要求后的任何时间,直至向押记人支付所有有担保债务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付款为止,将押记人凭藉本押记而收到或变现的任何款项置于暂记帐户并将其记账。押记人没有中间义务将这些款项用于或用于解除任何有担保债务。任何该等暂记账户的贷记款项,须按押记人善意认为是公平市场利率的利率计息。 |
7.6 |
在所有担保债务获得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全额偿付和解除之前,押记人可不适用或强制执行其就担保债务持有的任何其他款项、担保或权利,或可按其不受约束的酌处权决定的方式和顺序适用和强制执行此类款项、担保或权利。 |
7.7 |
在不存在欺诈、疏忽、恶意违反本指控、不诚实或故意违约的情况下,被指控人或其代理人、经理、高级职员、雇员、代表和顾问均不对因行使或声称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和酌处权而招致或产生的任何索赔、要求、责任、损失、损坏、成本或费用承担责任。 |
7.8 |
押记人不得因接管押记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其任何部分而须作为押记人管有或对除实际收据以外的任何事项承担责任,亦不得对变现时的任何损失或对押记人管有可能承担责任的任何失责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
7.9 |
押记人特此放弃《产权转让法》第29条(在适用范围内)赋予的权利,并同意《产权转让法》第31条(在适用范围内)不适用于本押记设定的担保。为免生疑问,押记人凭借本押记的权力不应限于《转易法》第30条规定的权力。就法规授予的所有权力而言,担保债务应被视为已于本协议日期到期应付。 |
8. |
委任接管人 |
8.1 |
之后的任何时间: |
(a) |
正在继续的违约事件的发生;或者 |
(b) |
押记人已就其资产或就该押记人向押记人提出委任接管人的要求, |
则尽管押记人与任何人订立任何其他协议的条款,押记人可(除非法律解除)以书面委任任何人或多人担任押记财产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接管人或接管人及管理人,由押记人全权酌情选择。
8.2 |
委任一名以上接管人的,除押记人另有规定外,获委任人有权共同或分别行事。 |
8.3 |
押记人可不时厘定接管人的酬金。 |
8.4 |
押记人可将接管人从其作为接管人的全部或任何押记财产中移走,并可在接管人已就任何押记财产腾出办公室或停止行事后,就其应已停止行事的全部或任何押记财产指定另一名接管人。 |
8.5 |
此种接管人的任命不排除: |
(a) |
押记人不得对先前未获委任或已停止行事的全部或任何押记财产作出任何其后的委任接管人;或 |
(b) |
任命额外的接管人采取行动,而第一个接管人继续采取行动。 |
8.6 |
接管人应当是押记人的代理人(对接管人的作为、违约和报酬承担全部责任)。接管人不得在任何时候成为押记人的代理人。 |
9. |
接收者的权力 |
9.1 |
除法律授予的权力(包括根据《转易法案》授予接管人的权利和权力)外,接管人应拥有并有权就每项押记行使下列所有权力: |
(a) |
行使押记人根据或根据本押记的所有权利,包括押记财产所附带的所有投票权及其他权利; |
(b) |
与他人作出其认为合适的安排或妥协; |
(c) |
为上述目的委任经理、高级人员及代理人,薪酬由接管人厘定; |
(d) |
赎回任何先前的产权负担及结清及通过产权负担人的帐目,而如此结清及通过的任何帐目(除任何明显错误外)须具有结论性,并对有关押记具有约束力,而如此支付的款项须视为接管人适当招致的开支; |
(e) |
就其代理人和雇员在处理接管人提出的事项或与任何押记人的接管有关的事项所花费的时间支付适当的行政费用;和 |
(f) |
作出接管人可能认为附带或有利于上述任何事项或权力,或以其他附带或有利于押记财产或其价值的保全、改善或变现的所有其他行为和事情。 |
10. |
进一步保证 |
10.1 |
各押记人须自费迅速作出押记人可能指明的所有行为或以押记人可能合理要求的形式执行所有该等文件(包括转让、转让、抵押、押记、通知及指示),以便: |
(a) |
完善或保护根据本押记设定或拟设定或由本押记证明的担保(可能包括对属于或拟成为本押记标的的全部或任何资产执行法定抵押、押记、转让或其他担保)或为行使由本押记、贷款文件或法律提供或根据本押记、贷款文件或法律规定的押记人的任何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 |
(b) |
就位于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每名押记人的任何财产和资产向押记人授予(在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等同或类似于拟由本押记授予或根据本押记授予的担保的担保的担保;或 |
(c) |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促进变现属于或打算成为此项指控标的的资产。 |
10.2 |
在不限制本押记的其他规定的情况下,每名押记人须自费采取其可利用的所有行动(包括作出所有备案和登记),以建立、完善、保护或维持由本押记授予或拟根据本押记授予或拟授予押记人的任何担保。 |
11. |
赔偿 |
11.1 |
各押记人将就押记人或该代理人或律师所蒙受、招致或作出的任何及所有开支、索偿、法律责任、损失、税项、成本、关税、费用及收费,共同及个别地向押记人、任何接管人及根据或依据本押记委任的每名代理人或律师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
(a) |
在行使或声称行使根据本指控赋予他们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情权时; |
(b) |
在保全或强制执行被押人在本押记项下的权利或其优先权中; |
(c) |
于被押记财产的任何部分从本押记所设定的证券中解除之时;或 |
(d) |
因任何押记人违反本押记的任何条款, |
11.2 |
如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或规例,且不论是否根据针对任何押记或任何押记的破产或清算作出或登记的判决,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根据本押记或与本押记有关的任何付款以或未能以根据本押记或与本押记有关的到期付款货币(“合约货币”)以外的货币(“支付货币”)支付,然后,如果押记人在按适用汇率转换为合同货币时实际收到的此类付款的金额低于根据本押记或与本押记有关的到期金额,则押记人应作为一项单独和独立的义务,就该等不足的金额对押记人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就本条例草案第11.2条而言,“汇率”是指承付人能够在该等付款日期当日或前后以支付货币购买合约货币的汇率,并须考虑与此有关的任何溢价及其他兑换成本。 |
11.3 |
根据本押记须向押记人作出的所有付款,均须为税项或因税项而免予清减或不扣除,除非押记人须作出该等付款须受扣除或扣缴税款规限,在此情况下,须将该押记人须就该等扣除或扣缴作出该等扣除或扣缴的款项增加至必要的范围,以确保在作出该等扣除或扣缴后,已作出该等扣除或扣缴的税务责任的人收到并保留(免于就任何该等扣除或扣缴承担任何责任)一笔净额,相等于如果没有作出或要求作出该等扣除或扣缴,其本应收到并因此而保留的款项的净额。 |
12. |
律师权 |
12.1 |
各押记人以担保方式并为更充分地确保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现不可撤销地指定押记人及其在本协议项下取得所有权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接管人)共同或个别地(具有完全替代和转授的权力)为其实际代理人: |
(a) |
签立并以有利于押记人或其代名人或任何买方的方式完成押记人可能不时要求的任何文件,以完善押记人的所有权,将特此押记的任何资产和财产归属于押记人或其代名人或任何买方,或为本条例第7.1条所设想的任何目的; |
(b) |
就付款给予有效解除,以有关押记人或押记人的名义采取及就不付款(如押记人全权酌情决定)提起所有步骤及程序,以追讨在此押记的该等款项、财产及资产; |
(c) |
对任何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人约定账务并给予宽限和时间或其他放任; |
(d) |
从而使押记人能够以有关押记的名义进行本押记对该押记施加的任何义务(包括签立和交付任何契据、押记、转让或其他担保以及押记财产的任何转让,以及行使押记人与押记财产有关的所有权利和酌处权); |
(e) |
以使押记人及任何接管人或其他人能够行使或转授行使由或依据本押记或法律(包括行使押记财产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的任何权利)所赋予他们的任何权利、权力及授权;及 |
(f) |
一般而言,为其及以其名义及代表其及作为其作为及契据或以其他方式执行、盖章及交付及以其他方式完善及作出任何该等法律转让及其他保证、押记、授权及文件,而该等转让及其他保证、押记、授权及文件,以及为充分行使所授予的全部或任何权力所需的所有该等契据、文书、作为及事情,或为上述任何目的或与上述任何目的有关而可能被视为适当的所有该等契据、文书、行为及事情。 |
12.2 |
尽管有第12.1条的任何其他规定,该权力不得由或代表押记人(视情况而定)行使,直至: |
(a) |
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或者 |
(b) |
任何押记均未遵守第10条。 |
12.3 |
特此授予的权力为一般授权书,而每名押记人特此批准及确认,并同意批准及确认任何依据本协议委任的代理人可签立或作出的任何文书、作为或事情。就本文所指的权力而言,押注人行使该权力应是其行使该权力的确凿证据。 |
13. |
发布 |
13.1 |
除第13.2条另有规定外,在担保期届满时,押记人须(根据押记人的要求及费用)签立文件及作出一切可能需要的合理作为,以解除押记财产由本押记所构成的担保。这种释放不应损害被控人根据第11条所享有的权利。 |
13.2 |
如果被押人善意地认为在支付或声称支付担保债务中收到的任何金额能够因任何破产或其他类似法律而被撤销或减少: |
(a) |
各押记人在本押记下的责任及由本押记构成的担保应继续,且该金额不应被视为已不可撤销地支付;和 |
(b) |
押记人可以保留其就押记人在贷款文件下的责任而持有的任何担保,以保护有担保当事人免受破产法下任何可能的债权。如果在解除任何此类担保之前对有担保方提出了索赔,则被押方可以保留该担保,直到该索赔最终得到处理。 |
14. |
通知 |
14.1 |
根据或与本押记所设想的事项有关而发出或作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须按照信贷协议第11.01条的规定进行。 |
15. |
任务 |
15.1 |
本押记对押记人、押记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在以下规定的前提下)本押记中对其中任何一人的转让和提述具有约束力,并应使其受益,应据此解释。 |
15.2 |
任何押记人均不得转让或转让其在本押记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或义务。 |
15.3 |
除根据信贷协议外,押记人不得将其在本押记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让给任何受让人或受让人。 |
16. |
担任受托人 |
16.1 |
双方在此承认并同意,押记人根据和根据信贷协议的条款以担保代理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以信托方式为有担保当事人并代表其持有本押记(以及根据本押记为其设定的任何其他担保)的利益。当其时担任抵押代理人的人退任及委任继任人,应按信贷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 |
17. |
抵销 |
17.1 |
各押记人授权押记人(但押记人没有义务行使该权利),在违约事件发生后,以抵销押记人欠任何押记人的任何金额或其他债务(或有或其他)与担保债务。 |
18. |
随后的担保权益 |
18.1 |
如押记人在任何时间收到或被视为已收到影响押记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任何后续担保权益的通知,或本押记条款禁止的任何押记财产的转让或转让,则此后由任何押记人或代表任何押记人向押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应被视为已记入押记人的新账户,而不应被视为在押记人收到该通知时已用于减少有担保债务。 |
19. |
费用 |
19.1 |
押记人应共同和分别按要求向押记人支付押记人因下列事项而招致或押记人可能承担责任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开支)及有关税款: |
(a) |
本次指控的谈判、准备和执行; |
(b) |
维护或强制执行,或试图维护或强制执行其在本押记下的任何权利或本押记的优先权; |
(c) |
本押记的任何条款的任何更改、修订或补充; |
(d) |
押记人就本押记所需的任何同意或放弃, |
及在(c)及(d)条所提述的情况下,不论是否实际实施、完成或准予实施(视属何情况而定)。
19.2 |
各押记人共同及个别地应及时缴付本押记可能须缴付或产生的所有登记、盖章、跟单及其他类似的关税及税款,并应予赔偿 |
应要求就任何押记有关或因任何押记方面延迟或不作为而导致的任何及所有法律责任作出押记,以支付任何该等关税或税款。
20. |
杂项 |
20.1 |
押记人可在任何时间及不时藉授权书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将押记人根据本押记而当其时可就押记财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的全部或任何权力、权限及酌情权转授予任何人或多人。任何该等转授可按该等条款作出,并须受押记人认为合适的规例规限。对于任何该等转授权人的任何作为、失责、不作为或不当行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押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押记人承担任何责任或承担任何责任,条件是押记人在选择该等转授权人时已采取合理行动。 |
20.2 |
如本押记的任何条款、条件、契诺或限制(“条文”)或由其产生的任何契据或文件被裁定为无效,但若其中的某些部分被删除或修改将是有效的,则该条文应适用,并须作出必要的删除或修改,以使其有效和有效。 |
20.3 |
本押记(连同此处提及的任何文件)构成双方就其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除非以书面作出并由各方签署,否则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不得生效。 |
20.4 |
就本押记交付的每份文件、文书、报表、报告、通知或其他通信应为英文本,如非英文本,则应附有经认证的英文译本,就所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和根据本协议交付的所有证书和通知而言,该译本应为管辖版本,在所有情况下,押记人和有担保当事人均有权依赖该译本。 |
20.5 |
本押记可在对应方签立,签立和交付时每一押记应构成正本,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一份同一文书。 |
20.6 |
双方打算尽管押记人只能在手头上执行,但本押记作为契据生效。 |
20.7 |
本押记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有担保方与押记人之间的合伙关系。 |
20.8 |
除非在本指控中明确规定相反,否则根据《2016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经修订)(“CRTP法”),非本指控一方的人不得有任何权利强制执行或享受本指控任何期限的利益。 |
20.9 |
任何其他有担保方可根据CRTP法案强制执行并享有本押记的任何期限的利益。 |
21. |
法律和管辖权 |
21.1 |
本指控应受百慕大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百慕大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但本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影响押记人以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送达法律程序的权利,或限制押记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针对任何押记人就本押记提起法律程序的权利,亦不因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就本押记提起法律程序而妨碍押记人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就本押记提起法律程序,不论是否同时进行。 |
作为契约为[插入]并代表[插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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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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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契约为[插入]并代表[插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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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契约为NORDEA并代表NORDEA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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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 ABP,纽约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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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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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为(「转让人」)的股份转让表格,特此转让予(「受让人」)(「股份」)每股面值的公司股份。
作为契据为并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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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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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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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契据为并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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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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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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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收费人姓名】,现不可撤销地指定【收费人姓名】为我们的:
1. |
代理出席[公司名称](“公司”)的股东会议,就可能已经或可能不时以我们的名义发行及/或登记的任何现有或进一步的公司股份(“股份”)投票;及 |
2. |
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及获正式委任的事实上的律师可就任何股份签署公司的书面决议案。 |
本委托书及本授权委托书因对价给付不可撤销(特此[押记人姓名]确认收到并足额)。
作为契据为并代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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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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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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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此不可撤回地辞去公司[一名董事] [一名高级人员]的职务,并确认本人并无就失去职位、拖欠薪酬或以其他方式产生的对公司的索赔,但就本人可能有任何该等索赔而言,本人在此不可撤回地放弃相同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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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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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干事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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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契据投票中使用的未在此明确定义的大写词语和表达方式具有指控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本承诺及确认契据乃根据押记作出。对于特此确认已收到的有价值代价,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承诺,就承押人向公司提交的有关押记股份向承押人或其代名人进行的任何及所有股份转让,于会员名册中登记。
【公司特此不可撤回地为押记人放弃根据公司持续经营备忘录或细则在担保期内任何时间可能产生的任何留置权或没收权,或以其他方式与押记股份有关的任何留置权或没收权。】
作为契据为并代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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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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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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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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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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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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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列 |
B列 |
C列 |
充电器 |
公司 |
股份及持股 |
[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于本押记日期B栏对面所列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 |
[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于本押记日期B栏对面所列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 |
[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于本押记日期B栏对面所列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 |
[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于本押记日期B栏对面所列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 |
[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于本押记日期B栏对面所列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 |
[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于本押记日期B栏对面所列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 |
[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载于 |
|
|
截至本押记之日对面的B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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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地址] |
姓名] |
[公司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于本押记日期B栏对面所列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 |
[充电器名称] [地址] |
[公司地址] |
姓名] |
[公司 |
[数量]每股面值[金额]美元的普通股,占于本押记日期B栏对面所列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100% ] |
[日期] |
我们的参考文献:KK/js/N0328-A05007 |
附表5所列的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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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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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被要求就与附表4所列公司(统称“公司”和各“公司”)订立的文件[ s ](定义见附表1)有关的百慕大法律向贵公司提供本法律意见。
为发表此意见,我们已研究及依赖附表1所列文件的正本、副本或译文。
在给出这一意见时,我们所依据的是附表2中提出的假设,我们没有对这些假设进行独立验证。
基于上述审查和假设,并基于我们进行的此类搜索,并考虑到我们认为相关的法律考虑,并受制于附表3所列的资格,并根据百慕大法律,我们就以下所列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1. |
各股份有限公司(定义见附表4)均为根据《1981年公司法》(经修订)(“公司法”)正式存续的豁免公司,并作为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有效存在。 |
Park Place,55 Par La Ville Road,Third Floor,Hamilton HM11,Bermuda
电话+ 14412421500 www.walkersglobal.com
2. |
【各有限责任公司(定义见附表4)均为根据2016年《有限责任公司法》(经修订)(“LLC法”)正式存续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并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百慕大有效存在。】1 |
3. |
各公司拥有执行和交付[其为缔约方的] [每一/the ]文件以及履行其在[ the ]/[ such ]文件下的义务的完全公司权力和授权。 |
4. |
文件[ s ] [各公司作为一方已] [已]获各公司正式授权及签立,并于各公司交付时构成各公司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的法律、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 |
5. |
[各公司均为一方的]文件的执行、交付和履行、由此拟进行的交易的完成以及各公司遵守其中的条款和规定并不: |
(a) |
违反百慕大适用于各公司现行有效的任何法律、或公共规则或条例;或 |
(b) |
违反备忘录及细则(定义见附表1)或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定义见附表1)(如适用)。 |
6. |
都不是: |
(a) |
[各公司均为当事人的]文件的执行、交付或履行;也不 |
(b) |
每一家公司完成或履行由此拟进行的任何交易, |
要求同意或批准、向百慕大政府或司法当局发出通知、向百慕大政府或司法当局登记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
7. |
[ the ]/[ each ]文件中选择的指导其解释的法律(如果有的话)将在百慕大法院(“法院”和每个“法院”)就[ the/such ]文件采取的任何行动中被维护为有效的法律选择。 |
8. |
[每份]/[该]单证对拟由[该]/该]单证担保的财产(“担保物”)设定有利于担保代理人(如附表1所定义)的有效担保权益,法院将承认此种担保权益。 |
9. |
根据百慕大法律,没有必要在百慕大的任何公职部门或其他地方登记或记录[ the/any ]文件,以确保[ the/such ]文件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然而,就[ any/the ]单证设定的任何担保权益(“担保”)而言: |
(a) |
各公司及抵押代理人(定义见附表1)可选择以经批准的表格提出申请,指明证券的订明详情,在公司注册处处长(“注册处处长”)为各公司在百慕大持有的押记登记册(“押记登记册”)中登记证券。如注册处处长信纳《公司法》有关注册的规定已获遵守,将在押记登记册中登记该证券,并就该证券发出注册证书(“证书”);及 |
(b) |
如按上文(a)段所述向注册官提出申请,而注册官就该证券发出证书,则该证书即为《公司法》有关注册的规定已获遵守,且该证书所指的证券已于该证书所述日期注册的确凿证据。 |
如果担保按上文(a)和(b)段所述进行登记,则就担保物而言,担保将优先于随后在押记登记册中登记的任何担保权益以及就担保物而言的任何未登记押记。
10. |
虽然提出申请将证券登记在收费登记册中并非法律规定,但为了向任何搜查登记册的人提供通知和增强证券的优先权,这样做是可取的。 |
11. |
与文件证据的强制执行或可受理性或任何公司或任何其他人根据文件将支付的任何款项有关,目前没有征收印花税、登记税或类似的单证税、税或收费,或根据百慕大现行法律未来可能被征收。 |
12. |
任何公司根据文件应支付的所有利息均可在不预扣或扣除任何百慕大税项或因任何百慕大税项而支付。 |
13. |
文件的任何当事人都不是或将仅因文件[ s ]的执行、交付、履行或强制执行[其中任何一方为当事人]而被视为在百慕大的居民、住所或经营业务。 |
14. |
根据百慕大法律,没有必要: |
(a) |
为了使文件的任何一方能够强制执行其在文件下的权利;或者 |
(b) |
仅因文件[ s ]的执行、交付和履行, |
文件的任何一方应获得许可、资格或以其他方式有权在百慕大或其任何其他政治分支机构开展业务。
15. |
仅基于以下搜索: |
(a) |
于注册处搜查日期(定义见附表1)进行的公司注册纪录册(「注册纪录册」)所备存的该等公司档案上就每一间公司所显示的记项及档案;及 |
(b) |
于法院搜查日期(定义见附表1)进行的法院资料库(定义见附表1)内有关各公司的纪录(「最高法院搜查」), |
本意见仅限于此处提及的事项,不应被解释为延伸至此处未提及的任何其他事项或文件。本意见仅为您和以该身份就本次交易行事的法律顾问的利益而提供,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其他人不得依赖本意见。
(a) |
被要求(i)根据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或(ii)根据任何监督或监管机构的规则或条例作出披露的任何人; |
(b) |
与本意见的任何收件人为一方的交易(定义见信贷协议(定义见附表1))有关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司法程序有关的任何人; |
(c) |
任何收件人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核数师及专业顾问; |
(d) |
任何收件人的任何关联公司以及该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审计师和专业顾问; |
(e) |
任何人士(非本意见的收件人)(i)根据信贷协议成为贷款人或(ii)是贷款人的潜在受让人或受让人,而他们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核数师及专业顾问或(iii)是或成为任何贷款人的次级参与者或潜在次级参与者; |
(f) |
任何并非本意见收件人的人,就交易而言,是或成为信贷风险保险人或再保险人或任何贷款人或任何该等保险人的潜在信贷风险保险人或再保险人,或是代表任何贷款人或任何该等保险人就投放任何该等信贷风险保险而行事的保险经纪,以及他们各自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核数师及专业顾问;及 |
(g) |
任何国际公认的信用评级机构。 |
1. |
就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持续经营证明书》(附有附表4指明的日期)、《持续经营备忘录》(于附表4指明的日期登记,每份“备忘录”)、《公司细则》(于附表4指明的日期通过,每份“细则”及连同“备忘录及细则”)、《会员名册》及《董事及高级人员名册》(连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纪录”)的副本。 |
2. |
就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须备有持续经营证明(附有附表4指明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协议(附有附表4指明的日期,每份“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及连同“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会员名册及经理名册(连同“有限责任公司纪录”及股份有限公司纪录,统称“公司纪录”)的副本。 |
3. |
注册纪录册内各公司的公开纪录,于[日期] 2025年(「注册处查询日期」)审查。 |
4. |
载于我们于2017年1月1日至[日期] 2025年期间维持的已发布诉讼程序数据库(“法院数据库”)中的《最高法院诉由和判决书》(“书”)中出现并可在最高法院书记官处(“法院书记官处”)查阅的诉讼记录,于[日期] 2025年(合称“法院搜查日期”和法院搜查日期以及书记官处搜查日期各为“搜查日期”)进行审查。 |
5. |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就各公司发出的外汇函件副本,每份函件载有附表4所指明的日期。 |
6. |
财政司司长就每间公司发出的税务保证证明书副本,每份均载有附表4所指明的日期。 |
7. |
各公司董事会的已签立[书面决议] [会议记录]副本,每份载有附表4指明的日期[列明在该会议上通过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决议”)。 |
8. |
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层的已签立[书面决议] [会议记录]副本,每份载有附表4所指明的日期[列明在该会议上通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决议”,连同股份有限公司决议,“决议”)。 |
9. |
International Seaways,Inc.作为控股公司[ International Seaways Operating Ltd. ]之间最初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的信贷协议副本2(f/k/a International Seaways Operating Corporation)作为借款人、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各贷款人、Nordea Bank ABP,New York Branch作为行政代理人、抵押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抵押代理人”)以及不时作为其当事人的其他人(经不时修订、修改、重述和/或补充,包括在[日期] 2025年10月修订)(“信贷协议”)。 |
10. |
由[ insert ]作为押记人授予的日期为[日期] 2025年[(“股份押记”)]/[“文件”]的百慕大法律押记的已执行副本,以作为押记人的抵押代理人为受益人。 |
11. |
[ [插入]作为转让人授予的日期为[日期] 2025年的百慕大法律担保转让契据的签立副本,以作为受让人的抵押代理人为受益人(连同股份押记,“文件”)。]3 |
各公司受该文件设定的担保权益约束的股份或有限责任公司权益,在本意见中称为“押记权益”。
1. |
百慕大以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没有任何条款会因文件的执行或交付而受到违反,并且,只要根据文件明示的任何义务将在百慕大以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中履行或以其他方式受其约束,其履行将不会因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而违法。 |
2. |
文件[ s ] [ is/are ]在其能力和权力范围内,并且[ has ]/[ have ]已经或将由其每一方(各公司除外)正式授权、签署和交付。 |
3. |
该文件[ s ]构成[ s ],或在执行和交付时,将构成其每一方的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作为所有相关法域(百慕大除外)法律的事项予以强制执行。 |
4. |
选择管辖[每一份]文件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是出于善意作出的,将被视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选择,将在该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和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百慕大除外)中得到支持。 |
5. |
为确保文件[ s ]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而在百慕大境外所需的所有授权、批准、同意、许可和豁免,以及为确保文件[ s ]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所需的所有备案和其他步骤已经或将会得到适当的获得、制定或履行,并且现在和将继续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并且它们所受的任何条件都已得到满足。 |
6. |
文件[ s ]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如有)已获满足或将获满足或豁免。 |
7. |
在文件执行之日,文件的任何一方均未在百慕大居住,或在百慕大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开展任何贸易或业务(就任何公司而言,须遵守《公司法》第129(1)(e)(i)-(viii)节所列的例外情况)。 |
8. |
除决议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如适用)在以下方面拥有权益: |
(a) |
文件[ s ];或 |
(b) |
作为文件[ s ]一方的任何人。 |
9. |
各公司的董事会或经理委员会(如适用)认为(诚实和善意行事)文件的执行及其所设想的交易符合该公司的最佳利益。 |
10. |
根据该文件[ s ]订立的每笔交易均为善意且按全额价值订立,不会产生优先于一个债权人而不是另一个债权人的效果。 |
11. |
不存在任何事项影响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如适用)的权限,以使该公司加入文件[ s ],而备忘录和细则、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或决议未披露,这将对此处表达的意见产生不利影响。 |
12. |
各公司在文件[ s ] [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能够以其自有资金支付其到期债务,而由[任何]文件[ s ]进行的任何财产处置或结算均是出于善意并出于有价值的代价,并且在每一家公司根据文件[ s ]进行的每一次财产处置时,该公司将能够以其自有资金支付其到期债务。 |
13. |
有限责任公司订立或履行其各自在文件[ s ]下的义务不违反有限责任公司协议的目的规定。 |
14. |
该文件[ s ]产生的任何浮动抵押是在公司有偿付能力时产生的。 |
15. |
与本意见有关的所有审查文件的原件均为真实的。文件上的签名、姓名首字母和印章是真实的,是根据决议或任何公司为执行文件而提供的任何授权书而被授权执行文件的一个或多个人的签名、姓名首字母和印章。所有声称被密封的文件都被如此密封。所有副本完整,与原件相符。任何翻译都是他们声称要翻译的原始文件的完整和准确的翻译。该文件[ s ]在每项材料方面均符合向我们提交的同一文件的最新草案,并且在连续草案中提供的情况下,已作标记以表明对[ the ]/[ such ]文件[ s ]的所有更改。 |
16. |
作为契据签立的任何文件或证书均以完整和最终形式作为单一实物文件(无论是否为对应文件)签立。 |
17. |
经我们审阅的备忘录及细则为各股份有限公司的延续备忘录及细则,于本协议日期生效。 |
18. |
经我们审核的LLC协议为各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于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
19. |
截至本意见发表之日,搜索结果完整、真实、准确,并且,该等搜索于相关搜索日期完整、真实、准确,并披露: |
(a) |
就注册纪录册而言,所有已在注册处处长办事处就每间公司提交注册的事宜;及 |
(b) |
就法院而言,所有针对各公司的诉讼、诉讼和程序在法院待决。 |
20. |
公司记录是完整和准确的,法律和备忘录和细则或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如适用)要求在其中记录的所有事项均完整和准确地如此记录。 |
21. |
没有任何公司的记录(公司记录除外)、协议、文件或安排,但本文明确提及的文件除外,因为这些文件已由我们审查,从而对文件[ s ]中设想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修订或更改,或以任何方式限制该公司董事或经理(如适用)的权力和权限,或会影响本文给出的任何意见。 |
22. |
决议已在各公司的董事会或经理层(如适用)适当召开[和法定人数]会议上正式通过,而该等会议[ s ] [ were ] [ were ] [ was ]根据备忘录和细则或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如适用)举行和进行。 |
23. |
决议已由每一公司的每名董事或经理(如适用)或代表每一公司的每一名董事或经理(如适用)妥为签立(并据此公司实体已妥为授权该等签立),其上的签名及首字母为已表示将以其名义签署决议的一人或多人的签名及首字母缩写。 |
24. |
决议[以及任何公司为执行该文件而给予的任何授权书[ s ] ]仍然具有完全的效力和效力,并且没有被撤销或更改。 |
25. |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并无采纳任何自愿清盘任何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案,亦无事实上发生任何在备忘录及细则中指明导致该股份有限公司清盘的类型的事件(如有)。 |
26. |
就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以下情况均不得发生: |
(a) |
有限责任公司在会员大会上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清盘; |
(b) |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在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内确定的期限(如有)届满;或 |
(c) |
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将被解散的任何事件的发生。 |
27. |
作为所有相关法律(百慕大法律除外)的事项,任何公司为执行该文件而发出的任何授权书已由相关公司妥为签立,并构成其中指名的人作为该公司的妥为委任律师,并具有其中所指明的权限。 |
28. |
这些公司均不是任何国家的主权实体,也不是任何主权实体或国家的附属机构、直接或间接附属机构。 |
29. |
抵押品按文件[ s ]中所述的方式存在,并根据该文件的条款拥有和持有。 |
30. |
作为所有相关法律(百慕大法律除外)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物的法律所在地和文件的管辖法律[ s ]: |
(a) |
担保物可以通过出售或担保的方式,不附加任何条件,以文件形式的协议方式转让或转让,并且这种协议对于设定担保物上的预期担保权益是有效的; |
(b) |
文件[ s ]为担保物代理人设定对担保物的有效担保权益; |
(c) |
无需采取进一步措施完善拟根据该文件设定的担保权益或规范其优先权的排序;和 |
(d) |
拟由该文件设定的任何担保权益的优先权将与该文件所设想的相同。 |
31. |
根据百慕大金融管理局根据1972年《外汇管制法》及其条例制定的政策,抵押品代理人将被视为在经批准的司法管辖区内的“持牌银行”或其他“持牌贷款机构”,并且任何后续 |
1. |
本意见中使用的“可强制执行”一词及其同系物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根据该文件所承担的义务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类型。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义务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按照其条款予以强制执行。特别是: |
(a) |
义务的强制执行和义务的优先权可以通过破产、无力偿债、清算、重组、债务的重新调整或暂停执行以及与债权人权利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其他普遍适用的法律或通过规定或时间流逝而受到限制; |
(b) |
强制执行可能受到一般公平原则的限制,特别是在法院认为损害赔偿是适当补救办法的情况下,某些衡平法补救办法的可获得性可能会受到限制,例如强制令或具体履行义务; |
(c) |
索赔可能会根据诉讼时效被禁止,或者可能会或将成为抵销抗辩、反诉、不容反悔和类似抗辩的对象; |
(d) |
如果要在百慕大以外的法域履行义务,如果根据该法域的法律或违反该法域的公共政策,履行义务将是非法的,则这些义务可能无法在百慕大强制执行; |
(e) |
在任何公司发生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人很可能会将该公司的负债按清盘呈请提出之日的现行汇率转换为公司开展业务所使用的主要货币; |
(f) |
如果该文件的任何条款被裁定为具有刑事性质,则该条款将不能在法院强制执行;特别是,该文件中任何被裁定构成次要义务的条款的可执行性可能会受到限制,该条款在强制执行主要义务时与无辜方的任何合法利益完全不成比例地对毁约方造成损害; |
(g) |
如果根据该文件产生的任何义务的履行将是欺诈性的或违反公共政策,则该文件将不能在法院强制执行; |
(h) |
法院不一定会根据这方面的合同规定在诉讼中判给费用;和 |
(一) |
文件中免除任何一方承担的责任或义务或赔偿该方承担该责任或违反该义务的后果的条款的效力,应根据适用法律解释并受其限制,包括普遍适用的普通法和衡平法规则和原则。 |
2. |
法院可能会认为,文件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就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事项所作的证明、裁定、计算或指定不是结论性的、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尽管其中包含任何大意如此的规定,例如,如果可以证明它有不合理、任意或不适当的依据,或者在出现明显错误的情况下。 |
3. |
如果该文件的任何条款被认为是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尽管有这方面的任何明文规定,但将此类条款与其余条款分开将受制于法院的酌处权。 |
4. |
我们不对备忘录和细则、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或任何文件中的任何条款表达意见,其中包含提及任何不是百慕大法律或法规的法律或法规。 |
5. |
我们对文件中规定只能以书面形式修改文件条款的任何条款的有效性不发表意见。 |
6. |
尽管文件中有任何声称的执行日期,但其中所载的权利和义务仅在其实际执行和交付时生效,但文件可规定其仅在其当事人之间具有追溯效力。 |
7. |
根据联合国制裁和/或法定文书扩大到百慕大的措施,每个公司的义务可能受到限制。 |
8. |
根据百慕大法律,不是受百慕大法律管辖的文件当事人的人(适当组成的信托下的受益人或根据契据投票所载权力行事的人除外)在该文件下没有直接权利或义务,除非该文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这些人可以根据2016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自行强制执行该文件的条款。然而,根据LLC法: |
(a) |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或经理或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受让人受有限责任公司协议的约束并有权强制执行,无论该成员或经理或受让人是否执行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和 |
(b) |
有限责任公司无须执行其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无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执行其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均受其有限责任公司协议约束并有权执行其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9. |
在司法常务官办事处查询注册纪录册及在法院注册处查询簿册并无定论,须注意,注册纪录册及簿册并无显示: |
(a) |
根据书记官长或法院书记官处的最佳做法,本应或本应在公开档案或簿册(视情况而定)上披露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实际上尚未提交或登记或未披露的已提交归档或登记的事项的详情,或尽管已提交归档或登记,但在完成检索的日期和时间出于任何原因未披露或未出现在公开档案或簿册上的事项的详情; |
(b) |
本应向司法常务官或在法院书记官处提交存档或登记但在搜查结束之日尚未提交存档或登记的事项的详情; |
(c) |
向百慕大最高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或任命接管人或管理人的申请是否已准备但尚未提出,或已提出但在搜查结束之日和时间未出现在簿册中; |
(d) |
是否有任何仲裁或行政程序待决或是否有任何程序受到威胁,或是否已指定任何仲裁员;或 |
(e) |
接管人或管理人是否已根据债券或其他证券的规定私下任命,除非已根据《公司法》或《有限责任公司法》的规定将有关事实的通知记入押记登记册。 |
10. |
文件中任何公司授予的所有授权书必须在百慕大法律管辖的情况下作为契约正式签署或由授权这样做的人盖章。 |
11. |
我们不就针对任何公司的具体强制执行作出或不作出适用法律或该公司的章程文件所保留的任何行动或其他事项的契诺,向有关公司的成员或任何其他人提出意见。 |
12. |
如果文件[ s ]包含[ s ]条款,其意图是限制某些当事人的能力,除其他外,就任何公司的清盘提出呈请或采取任何其他步骤,则法院将审理任何违反任何此类非呈请条款而提出的对任何公司进行清盘的呈请。然而,在不违反该文件的任何适用条款的情况下,该公司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令的方式寻求限制可能违反此类条款的行为。然而,强制令是一种酌情补救措施,其授予受若干因素的影响,包括这种授予是否会违反公共政策。 |
13. |
文件规定向法院管辖权提交(或允许提交)的专属或非专属管辖权条款的,法院可以拒绝接受以下任何事项的管辖权: |
(a) |
它确定某些其他法域是一个更合适或更方便的论坛; |
(b) |
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就同一事项作出裁定;或 |
(c) |
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同一事项的诉讼正在审理中。 |
如果同一事项的并行程序已经或已经在另一法域启动,则可在百慕大中止程序。
14. |
如果一份文件规定了提交法院以外的法院的管辖权的专属管辖权条款,尽管该文件有任何规定规定了法院以外的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如果法院信纳允许在百慕大继续进行此种程序是公正和公平的,则可以: |
(a) |
拒绝中止违反该等条文而发出的法律程序;或 |
(b) |
准予在百慕大境外为百慕大诉讼提供服务的许可。 |
15. |
任何公司的资产的优先权和担保范围可能会因该公司的合并、合并或合并而受到影响。 |
16. |
我们不对依赖于财务或数字计算的文件[ s ]的任何规定发表意见,我们的意见受制于任何影响(如果有的话)。 |
17. |
关于文件[ s ],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
(a) |
在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法院不一定会承认或强制执行针对抵押品的止赎(指抵押品代理人对抵押品的实益所有权的假设以及担保提供人在其中的赎回权益的消失) |
根据止赎程序获得的法院命令。这一资格仅涉及抵押,仅涉及止赎;不适用于抵押或收费项下的销售权力的行使。
(b) |
我们对该文件所设定的证券的性质(无论是固定的还是浮动的)不发表任何意见——例如,如果该公司在其业务过程中有足够的权力处理其资产和/或如果证券持有人没有对相关资产行使足够的控制权,法院可能会将所谓的资产固定押记视为浮动押记。 |
(c) |
在百慕大以外法域的百慕大公司清盘的情况下,由该百慕大公司授予的任何担保的优先权或超过该百慕大公司资产的优先权可能会受到该法域法律关于清盘中债权优先权的任何规定的影响。 |
(d) |
如果担保物在百慕大持有或其法律所在地在百慕大,或受百慕大法律管辖或根据百慕大法律构成(“百慕大担保物”),不遵守适用于就任何此类百慕大担保物授予担保或转让该担保物的任何限制或规定,无论是根据百慕大法律一般产生的还是根据与此类百慕大担保物有关的特定文件产生的,可能会使根据该文件拟授予的任何所谓担保权益无效,在强制执行有效或据称根据该文件授予的任何担保权益时,使任何据称拟根据该文件进行的百慕大担保物的任何转让无效,或阻止该担保物的任何未来转让。 |
18. |
百慕大法律规定的安全优先权受制于若干因素,特别是: |
(a) |
根据《公司法》,在1983年7月1日(“开始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第55条未生效时它们本应排名的顺序排列,如果它们本应优先于在开始日期或之后产生的费用,它们将在开始日期之后继续获得这种优先权。在启动日期或之后创建的未注册的费用应按照《公司法》第55条未生效时的排名顺序在它们之间排名。 |
(b) |
较早的权益优先于较后的权益的一般原则和合法权益优先于衡平权益的原则仅适用于权益相等的情况。欺诈或疏忽可能会阻止一个人依赖其利益的优先权,给予授权以创造进一步的利益也是如此。 |
(c) |
对于在行动中选择的债务或其他担保,将根据相关债务的法律或管辖在行动中选择的创设的法律决定该担保的优先顺序和完善程度。如果任何债务或在行动中选择的债务根据百慕大法律构成,则在未登记担保中拥有权益的连续受让人或被押人之间的优先权将根据Dearle v Hall(1828)3 RUSS 1案的英文判决确定,除例外情况外,根据就债务或在行动中选择的其他债务向债务人或债务人发出通知的顺序。 |
(d) |
对某人的某些资产(“设押资产”)的抵押或押记为该人所欠的所有债务提供担保(“第一次担保”)不一定优先于该人后来授予另一人或有利于另一人的抵押或押记(“后一次担保”)。如果第一证券的受益人在其收到后一证券的通知的时间向该人作出了进一步的垫款,则第一证券就该进一步垫款而言可能排在后一证券的后面。 |
19. |
关于收购百慕大公司股份的担保,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
(a) |
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作为百慕大法律冲突规则的事项,百慕大公司股份中的竞争利益的优先权将根据百慕大国内规则确定,作为百慕大公司注册成立的管辖权。 |
(b) |
根据《公司法》,作为该百慕大公司股份持有人在百慕大公司成员名册中登记的人的姓名是该股份的合法所有权归属于该人的初步证据。因此,未能在会员名册中进行此类记项可能会限制承押人就百慕大公司的法定所有权强制执行其对股份的权利或通过向第三方出售此类股份的法定所有权来实现其担保的能力。如果百慕大公司在对百慕大公司的股份强制执行此类担保后拒绝将押记人或其代名人列入会员名册,则可能需要获得法院命令以强制采取此类行动。此外,《公司法》第166(1)条规定,在法院的清盘中,对百慕大公司财产的任何处分,包括诉讼中的事情,以及在清盘开始后作出的任何股份转让或百慕大公司成员地位的改变,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均应无效。此外,《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在自愿清盘开始后进行的任何股份转让,而不是向清算人或在清算人批准下进行的转让,以及百慕大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均应无效。视具体情况而定,此类规定可能会影响押记人强制执行对百慕大公司股份设定的担保的能力。 |
(c) |
百慕大公司可将其股份的登记持有人视为唯一有权获得分配或股息、行使任何投票权或其他权利或收到有关该等股份的通知的人。 |
(d) |
百慕大公司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将有权根据百慕大法律修改该百慕大公司的细则,以引入可能限制押记人强制执行对其有利的对该百慕大公司股份设定的担保的能力的条款。 |
(e) |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已给予一般许可,可将百慕大获豁免公司(如公司)的股份押记给我们假定为抵押品代理人的“经批准的司法管辖区”的“持牌银行或其他持牌贷款机构”。然而,在抵押品代理人出售全部或部分押记权益的情况下,如果受让人不是“经批准的司法管辖区”的持牌银行或其他持牌贷款机构,则需要事先获得百慕大金融管理局的许可才能转让押记权益。 |
20. |
我们对文件中任何规定在判决日期后支付判决金额的特定利率或旨在束缚任何公司的法定权力的条款的可执行性不表示意见。 |
21. |
根据文件[ s ]委任的任何股份有限公司的接管人或经理须在根据《公司法》第60条并以1982年《公司表格规则》提供的格式作出命令或委任之日起7天内向百慕大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通知。在支付适当的费用后,公司注册处处长应在根据《公司法》第五部分维护的费用登记册中记录这一任命的事实。此类接管人或管理人必须根据《公司法》第十四部分的规定获得适当资格并遵守其规定。 |
22. |
根据文件[ s ]授予接管人或经理人的权力将无效或仅限于与接管人或经理人的权力相冲突或旨在授予接管人或经理人的权力,而这些权力是由 |
专为任何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或该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保留的雕像,例如使用法团印章的权力和更改注册办事处的权力。这些权力的行使也将受制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裁量权范围广泛,可根据一般公平理由行使。
23. |
根据文件[ s ]指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接管人必须在根据《有限责任法》第228条作出命令或任命之日起七天内以2016年《有限责任公司(表格)条例》提供的形式向百慕大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通知。在支付适当的费用后,公司注册处处长应将这一任命的事实记入根据LLC法第14部分维护的费用登记册中。此类接管人或管理人必须根据《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3部分的规定获得适当资格并遵守其规定。 |
24. |
根据文件[ s ]授予接管人或管理人的权力将无效或受到限制,只要它们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或法规专门保留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或有限责任公司成员的权力相冲突或旨在授予接管人或管理人权力。这些权力的行使也将受制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裁量权范围广泛,可根据一般公平理由行使。 |
25. |
根据2023年《企业所得税法》,(i)2024年1月1日之前签发的任何税务保证证书均受2023年《企业所得税法》的适用以及根据该法征收的任何税款和(ii)2024年1月1日之后的税款不适用于根据2023年《企业所得税法》征收的任何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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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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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 |
本人,[ ● ],兹证明[ ● ]为公司的正式当选、合格和代[ ● ],上述签字为[ ● ]的真实、真实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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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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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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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 |
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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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1. |
定义和解释 |
|
1 |
2. |
代表和授权书 |
|
3 |
3. |
盟约付款 |
|
4 |
4. |
保安及转让及收费通知书 |
|
4 |
5. |
保全安全 |
|
5 |
6. |
安全的执行 |
|
8 |
7. |
委任接管人 |
|
10 |
8. |
接收者的权力 |
|
10 |
9. |
进一步保证 |
|
11 |
10. |
赔偿 |
|
11 |
11. |
律师权 |
|
12 |
12. |
费用 |
|
13 |
13. |
发布 |
|
14 |
14. |
通知 |
|
14 |
15. |
任务 |
|
14 |
16. |
受让人作为受托人 |
|
14 |
17. |
抵销 |
|
14 |
18. |
随后的担保权益 |
|
15 |
19. |
杂项 |
|
15 |
20. |
管辖法律和管辖权 |
|
16 |
附表1 |
|
18 |
|
附表2 |
|
22 |
|
(1) |
附录A A A栏所列当事人(各为“转让人”,合称“转让人”);以及 |
(2) |
NORDEA BANK ABP,New York Branch,作为担保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以这种身份,连同任何继任的担保代理人或证券受托人),为有担保当事人(定义见下文)(“受让人”)的利益服务。 |
1. |
定义和解释 |
1.1 |
在本契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此处大写但未定义的词语和表达应具有信贷协议(定义见下文)中赋予它们的相同含义。此外,还应适用以下定义: |
“公司”和各a“公司”是指附录A B栏所列公司和每一家公司。
“延续”就每一家公司而言,是指该公司在百慕大的延续,自公司注册处处长根据LLC法第96条签发延续证书后生效。
“合法转让”是指本契据附表2所列形式的转让和承担契据或受让人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是指附录A B栏所列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转让及押记通知书”指基本上采用附表1所列形式或受让人可接受的其他形式的转让及押记通知书及确认书。
“会员名册”是指该公司根据《LLC法》第55条维护的每个公司的会员名册(包括任何适用的分支名册)。
“公司注册处处长”是指根据《公司法》第3条任命的百慕大公司注册处处长。
“担保财产”是指根据第4条表示转让或抵押的权利、所有权、权益和利益。
(a) |
抵押、押记、质押、留置、以担保方式转让或其他设押或担保安排(包括任何代持或“瑕疵资产”安排)为任何人的任何义务提供担保; |
(b) |
任何安排,根据该安排,可运用、抵销或作出银行或其他帐户的款项或债权,或为该等帐户的利益,以使任何欠或应付予任何人的款项得以解除; |
(c) |
具有类似效果的任何其他类型的安排;或 |
(d) |
创建上述内容的协议。 |
1.2 |
信贷协议第1.03条(一般条款)的规定应适用于本契据,如同它们在本契据中已全部载列一样,但对信贷协议的提述将被解释为对本契据的提述。 |
1.3 |
在解释本契据时,除非另有说明: |
(a) |
未得到补救或豁免的违约事件“仍在继续”;以及 |
(b) |
根据信贷协议条款,本契据为“担保文件”及“贷款文件”。 |
2. |
代表和授权书 |
2.1 |
各转让人特此向受让人(为各有担保方的利益)在本契据之日声明并保证: |
(a) |
其已正式成立(或持续)并在其成立或成立或持续的司法管辖区注册; |
(b) |
它有权拥有其资产,并在其进行时开展其业务; |
(c) |
它是其所拥有的担保财产的唯一合法和实益拥有人,没有任何担保权益(质押协议和本契据产生的权益除外)或其他权益以及任何优先购买权或权利(在每种情况下,就任何允许的留置权而言除外); |
(d) |
担保财产代表各公司(如适用)100%的有限责任公司权益(附录A C栏另有规定的除外); |
(e) |
担保财产是,或将在转让或抵押时,可自由转让,并构成百慕大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权益; |
(f) |
不存在对担保财产产生不利影响的契诺、协议、条件、权益、权利或其他任何事项; |
(g) |
担保财产是或将在转让或抵押时自由转让和转让,除贷款文件要求的同意或批准外,无需同意或批准即可登记担保财产的转让; |
(h) |
本公司并无接获任何人就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或担保财产的任何权益提出不利申索的任何通知; |
(一) |
它有充分的权力和权威来: |
(一) |
签立并交付本契据及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借款文件; |
(二) |
为其拥有的担保财产的合法实益拥有人;及 |
(三) |
遵守本契据、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和其作为当事方的其他贷款文件的规定,并履行其在本契据、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 |
(j) |
本契据有效地为担保财产设定有效和可执行的第一优先衡平法担保权益和第一优先固定押记,以有利于受让人优先于其任何债权人或就其指定的任何清盘人(或类似人员)的利益。 |
2.2 |
各转让人还向受让人声明并保证并与受让人承诺,上述陈述和保证将在本契据的整个延续期间参照不时存在的事实和情况真实准确。 |
3. |
盟约付款 |
3.1 |
各转让人特此与受让人作为主要债务人订立契约,而不仅仅是作为其将根据贷款文件条款在到期时支付和解除有担保债务的保证。 |
4. |
保安及转让及收费通知书 |
4.1 |
作为解除和/或支付有担保债务的持续担保,各转让人作为法定和实益拥有人特此: |
(a) |
以第一次固定押记的方式向受让人收取费用,该等转让人在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权益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和 |
(b) |
以优先固定担保的方式向受让人转让该等转让人在所转让权利中不时享有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并以优先固定抵押的方式收取费用。 |
4.2 |
各转让人与受让人并为受让人的利益同意,在受让人或其代名人作为任何相关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所有者进入成员名册之前: |
(a) |
各转让人应始终有责任履行其现在就有关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和担保财产所表达的所有义务和义务,其程度与未签署本契据的程度相同(且受让人不应因本契据而对担保财产或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承担任何义务);和 |
(b) |
受让人行使本协议项下转让的任何权利,不得解除任何转让人与相关担保财产有关的任何职责或义务。 |
4.3 |
各转让人特此同意在合理时间内向受让人交付或安排交付,无论如何仅在(a)和(b)款的情况下在延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在(c)款的情况下在收到后立即: |
(a) |
a由适用的转让人妥为签立的有关每间公司的转让及押记通知书; |
(b) |
由适用的转让人妥为签立的以本契据附表2所附表格就各公司作出的已签立但未注明日期的合法转让,其意图是受让人可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日期、完成并提交该转让并在成员名册中登记,以及将担保财产合法转让予受让人(或受让人的代名人);及 |
(c) |
根据2005年6月1日《BMA》公众通用权限第A段向公众发出的致BMA的信函副本(经BMA盖章或让受让人满意的TERM3的第三部分之批准书确认书)。 |
4.4 |
在执行本契据后,每名转让人应立即进行登记,或协助受让人根据《有限责任公司法》第222条向公司注册处处长进行本契据的登记,方法是协助受让人以经批准的表格向公司注册处处长进行所需的备案。 |
4.5 |
各转让人应在收到后立即交付或促使向受让人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签发的押记登记证书,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4部分关于登记的要求已得到遵守。 |
5. |
保全安全 |
5.1 |
特此同意并声明: |
(a) |
本契据设定的担保应由受让人持有,作为支付和解除担保债务的持续担保,如此设定的担保不得通过任何中间支付或清偿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来满足; |
(b) |
受让人在强制执行本契据设定的担保之前,不受强制执行任何其他担保的约束; |
(c) |
受让人在行使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方面的任何延误或疏忽,均不得损害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或被解释为对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得因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排除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本协议提供的权利、权力和补救办法是累积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权力和补救办法,并可根据受让人认为合宜的情况不时和经常行使;和 |
(d) |
受让人对本契据任何条款的任何放弃,只有在以书面形式给予,然后仅为其所给予的目的和条款的情况下,才具有效力。 |
5.2 |
除非且直到违约事件仍在继续: |
(a) |
每名转让人均有权为不违反本契据或其他贷款文件条款的所有目的,行使与担保财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所有表决权和双方同意的权力;和 |
(b) |
每个转让人有权收取和保留担保财产或其任何部分上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分配、利息或其他款项或资产。 |
5.3 |
受让人与任何转让人之间根据本契据进行的任何结算或解除,须以任何公司或任何转让人或任何其他人不因任何有关破产、无力偿债、管理或清算的条文或成文法则而被撤销或撤销或被命令退还或减少为条件,如该条件未获满足,受让人有权按要求向每一转让人追回该等担保的价值或任何该等付款的金额,犹如该等结算或解除并未发生付款一样,为免生疑问,该等付款的金额应构成有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
5.4 |
受让人在本契据下的权利以及由此构成的担保,不受任何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的影响,而如果没有本条文的规定,这些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可能会全部或部分损害、影响或解除此类权利和担保,包括无论是否为任何转让人、受让人、任何公司或任何其他人所知晓或发现: |
(a) |
授予任何公司、任何转让人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时间或豁免或组成; |
(b) |
针对任何公司、任何转让人或任何其他人采取、变更、妥协、续期或解除或拒绝或忽视完善或强制执行任何权利、补救措施或证券; |
(c) |
与任何公司、任何转让人或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任何法律限制、残疾、无行为能力或其他情况; |
(d) |
对任何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任何贷款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或担保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包括,其影响是改变根据该协议提供的任何融资的性质或数量或改变根据该协议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性质或范围的任何修订); |
(e) |
任何转让人、任何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解散、清算、合并、重建或重组;或 |
(f) |
任何转让人、任何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在任何贷款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或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可执行、无效或受挫。 |
5.5 |
在担保期届满前,转让人不得凭藉因担保债务而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付款,或凭藉受让人强制执行其在本契据或任何贷款文件项下的权利或由其构成的担保,或凭藉任何转让人和/或任何公司之间的任何关系或涉及任何公司的交易(不论该关系或交易应构成任何转让人为任何公司的债权人,任何公司的义务或部分代位行使他人权利而不受任何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的义务的担保人,以及该等关系或交易是否与本契据的标的有关或与之有关): |
(a) |
就受让人或任何人持有或收取或应收的任何权利、担保或款项,对公司或任何其他人行使任何代位权; |
(b) |
就该等款项及任何其他担保、担保或协议项下的责任行使任何共同担保人的任何分担权; |
(c) |
对公司或任何该等共同担保人行使任何抵销权或反申索权; |
(d) |
从公司或任何此类共同担保人处收取、要求或享有任何付款、分配、担保或赔偿的利益;或 |
(e) |
除非受让人如此指示(当有关转让人将根据该等指示证明时),否则作为任何公司的债权人或任何该等共同担保人在与受让人竞争时提出申索。 |
相关转让人应以信托方式为受让人持有并立即向受让人支付或转让(视情况而定)其实际收到的任何此类付款(包括任何此类抵销的金额)、此类担保的分配或利益、赔偿或索赔。
5.6 |
在担保期届满前,受让人可在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时间以受让人的名义在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中保存根据本契据或根据任何其他担保而收到、收回或变现的任何款项,与有担保债务全部或部分相关的担保或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中间义务在解除有担保债务或解除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其他欠款或应付款项时应用相同或任何部分的担保或协议;但受让人有义务应用该账户贷方的金额或 |
一旦受让人在任何该等账户或根据本协议开立的账户中持有的总金额足以全额偿付担保债务的未偿金额。
5.7 |
未经受让人事先书面同意,转让人不得: |
(a) |
导致或允许更改或废除附于担保财产的任何权利;或 |
(b) |
导致或允许做任何可能贬值、危害或以其他方式损害特此给予的证券价值的事情。 |
5.8 |
各转让人在此承诺,在担保期内,其仍将是其目前拥有的担保财产的合法和实益拥有人(以特此设定的担保权益为准),且其不会(除信贷协议允许的情况外): |
(a) |
就担保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其在其中的任何权益而设定或承受任何担保权益(本契据所设定的权益除外)或任何其他权益的设定;或 |
(b) |
未经受让人事先书面同意,出售、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担保财产中的任何权益。 |
5.9 |
各转让人仍须有责任履行其就担保财产所承担的所有义务,而受让人不得就此承担任何种类的义务,或在任何转让人未能就此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5.10 |
各转让人应确保,未经受让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其表决权允许任何公司以可能预期会对受让人或任何有担保方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修订其LLC协议。 |
5.11 |
转让人应促使任何公司不得: |
(a) |
除贷款文件允许的情况外,在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上设定或允许存续任何担保权益; |
(b) |
将担保财产的任何转让登记予任何人(根据本契据条文向受让人或其代名人除外); |
(c) |
根据百慕大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继续存在; |
(d) |
做任何可能损害其作为百慕大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地位的事情; |
(e) |
购买、赎回、以其他方式取得、注销、细分、合并、重新分类或以其他方式重组任何担保财产, |
5.12 |
转让人应促使各公司不可撤销地放弃有利于受让人的: |
(a) |
任何留置权;和 |
(b) |
任何被没收的权利, |
5.13 |
转让人应促使各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受让人或其代名人根据受让人行使本契据下的权利而将担保财产转让给任何其他人。 |
5.14 |
转让人应促使各公司遵守其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并以不损害受让人与担保财产有关的法律和经济利益的方式以其他方式处理其事务。 |
5.15 |
未经受让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转让人不得参与任何有关任何公司清盘的表决。 |
6. |
安全的执行 |
6.1 |
在正在继续的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间,特此构成的担保应立即变得可强制执行,并应立即行使经本契据变更或修订的《转易法》第30条(适用于个人财产)规定的变卖权力和其他权力,受让人在本契据下的强制执行权利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立即行使,并且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受让人可在不另行通知任何转让人的情况下,无论是代表自己行事还是通过接管人或代理人行事: |
(a) |
单独和排他性地行使与转让财产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所有表决权和/或同意的权力,并可按受让人认为合适的方式行使权力; |
(b) |
日期及向任何或所有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出示根据第4.3条或本契据的任何其他条文向其提供的任何未注明日期的文件; |
(c) |
接收并保留担保财产或其任何部分上或与之相关的所有分配、利润、收入、缴款回报、利息或其他款项或资产,该等分配、利润、收入、缴款回报、利息或其他款项或资产将由受让人持有,作为根据本契据的条款和受本契据的条款转让和收取的额外担保,以及任何该等分配、利润、收入、缴款回报,任何转让人在该时间后收到的利息和其他款项或资产,应由该转让人为受让人以信托方式持有,并按要求支付或转让给受让人; |
(d) |
在受让人认为合适的地点和方式(包括通过将担保财产出售给自己)并以一个或多个价格占有、进入、转让、交换、出售、转让、授予对担保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担保财产或其任何部分,受让人据此有权交付、转让和转让如此出售、转让、授予的对担保财产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担保财产,包括通过变更成员名册上显示的担保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 |
(e) |
无担保或以担保财产的担保借款或筹集资金(优先于本契据或以其他方式); |
(f) |
解决、调整、提交仲裁、妥协和安排与任何转让人的债权人或声称是任何转让人的债权人或与担保财产有关的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债权、账目、争议、问题和要求; |
(g) |
就担保财产或任何转让人的任何业务提出、检控、强制执行、抗辩及放弃诉讼、诉讼及法律程序; |
(h) |
赎回任何担保(无论是否对根据本契据设定的担保具有优先权)而不是担保财产,并结算任何在担保财产中拥有权益的人的账户; |
(一) |
行使和做(或允许任何转让人或任何转让人的任何代名人行使和做)受让人在其为担保财产的绝对实益拥有人的情况下能够行使或做的所有权利和事情; |
(j) |
做任何它认为适合于变现担保财产的其他事情,或在行使根据或凭借任何转让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文件授予受让人的任何权利时附带的任何事情;和 |
(k) |
行使根据本契约和适用法律赋予它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 |
6.2 |
受让人无须就其根据本契据收到的任何付款的性质或充分性作出任何查询,或提出任何申索或采取任何行动以收取本契据所转让的任何款项,或强制执行本契据所转让予受让人的任何权利或利益,或受让人在任何时候可根据本契据有权享有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
6.3 |
受让人出售担保物或其任何部分时,买受人无须看到或查询受让人的售卖权是否已按本契据规定的方式变得可行使而该出售须当作在受让人的权力范围内,而受让人收到购货款后,须有效解除对出售收益的适用方式或以任何方式对此负责的买受人。 |
6.4 |
根据本契据所授予的权力而收取或变现的任何款项,须按信贷协议第9.01条所载的顺序支付或应用。 |
6.5 |
受让人可在提出要求后的任何时间,直至向受让人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支付所有担保债务为止,将受让人凭藉本契据收到或变现的任何款项置于暂记帐户并将其记入贷方。受让人没有中间义务将此种款项用于或用于解除任何担保债务。任何此类暂记账户的贷记款金额应按受让人善意认为是公平市场利率的利率计息。 |
6.6 |
在所有担保债务获得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全额偿付和解除之前,受让人可不适用或强制执行其就担保债务持有的任何其他款项、担保或权利,或可按其不受约束的酌处权决定的方式和顺序适用和强制执行此类款项、担保或权利。 |
6.7 |
受让人及其代理人、管理人员、高级职员、雇员、代表和顾问均不对在没有欺诈、疏忽、恶意违反本契约、不诚实或故意违约的情况下因行使或声称行使本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和酌处权而招致或产生的任何索赔、要求、责任、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承担责任。 |
6.8 |
受让人不得因占有担保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其任何部分而承担作为抵押占有的责任或对除实际收款以外的任何事项承担责任,或对变现时的任何损失或对抵押占有可能承担责任的任何违约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
6.9 |
转让人特此放弃《产权转让法》第29条(在适用范围内)赋予的权利,并同意《产权转让法》第31条(在适用范围内)不适用于本契据设定的担保。 |
6.10 |
受让人凭借本契据的权力不应限于《转让法》第30条规定的权力。就法规授予的所有权力而言,担保债务应被视为已于本协议日期到期应付。 |
7. |
委任接管人 |
7.1 |
之后的任何时间: |
(a) |
正在继续的违约事件的发生;或者 |
(b) |
转让人已向受让人提出请求,要求就其资产或就该转让人指定接管人, |
则尽管转让人与任何人订立任何其他协议的条款,受让人仍可(除非法律解除)以书面委任任何人或多人为受让人全权酌情选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担保财产的接管人或接管人及管理人。
7.2 |
指定一名以上接管人的,除受让人另有规定外,被任命人有权共同或分别行事。 |
7.3 |
受让人可以不时确定接管人的报酬。 |
7.4 |
受让人可将接管人从其作为接管人的全部或任何有担保财产中移出,并可在接管人已就任何有担保财产撤职或停止行事后,就其应已停止行事的全部或任何有担保财产指定另一名接管人。 |
7.5 |
此种接管人的任命不排除: |
(a) |
受让人不得对之前未指定接管人或已停止行事的全部或任何有担保财产作出任何接管人的后续任命;或 |
(b) |
任命额外的接管人采取行动,而第一个接管人继续采取行动。 |
7.6 |
接管人应为转让人的代理人(对接管人的行为、违约和报酬承担全部责任)。接管人不得在任何时候成为受让人的代理人。 |
8. |
接收者的权力 |
8.1 |
除法律授予的权力(包括根据《转易法案》授予接管人的权利和权力)外,接管人应拥有并有权就每一让与人行使下列所有权力: |
(a) |
行使受让人根据本契据或依据本契据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附属于担保财产的所有表决权及其他权利; |
(b) |
与他人作出其认为合适的安排或妥协; |
(c) |
为上述目的委任经理、高级人员及代理人,薪酬由接管人厘定; |
(d) |
赎回任何先前的产权负担及结清及通过产权负担人的帐目,而如此结清及通过的任何帐目(在有任何明显错误的情况下)须具有结论性,并对有关转让人具有约束力,而如此支付的款项须视为接管人适当招致的开支; |
(e) |
就其代理人和雇员在处理接管人提出的事项或与任何转让人的接管有关的事项所花费的时间支付适当的行政费用;和 |
(f) |
作出接管人可能认为附带或有利于任何上述事项或权力或以其他方式附带或有利于保全、改善或变现有担保财产或其价值的所有其他行为和事情。 |
9. |
进一步保证 |
9.1 |
各转让人应自费迅速作出受让人可能指明并以受让人可能合理要求的形式作出的所有行为或执行所有此类文件(包括转让、转让、抵押、费用、通知和指示),以便: |
(a) |
完善或保护根据本契据设定或拟设定或由本契据证明的担保(可能包括对属于或拟成为本契据标的的全部或任何资产执行法定抵押、押记、转让或其他担保)或为行使受让人根据本契据、贷款文件或法律提供或依据本契据、贷款文件或法律提供的任何权利、权力和补救办法; |
(b) |
向受让人授予位于任何法域的每一转让人的任何财产和资产的担保,该财产和资产(在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当于或类似于拟由本契据授予或依据本契据授予的担保;或 |
(c) |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为变现属于或打算成为本契据标的的资产提供便利。 |
9.2 |
在不限制本契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转让人应自费采取其可利用的所有行动(包括进行所有备案和登记),以便为设定、完善、保护或维持由本契据或依据本契据授予或拟授予受让人的任何担保的目的而可能需要。 |
10. |
赔偿 |
10.1 |
各转让人将就受让人或该代理人或代理人遭受、招致或作出的任何和所有费用、索赔、责任、损失、税款、成本、关税、费用和收费,对受让人、任何接管人和根据或依据本契据指定的每一代理人或代理人进行连带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
(a) |
行使或声称行使根据本契据赋予他们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情权; |
(b) |
在受让人在本契据下的权利或其优先权的保全或强制执行中; |
(c) |
担保财产的任何部分从本契据所设定的担保中解除之时;或 |
(d) |
因任何转让人违反本契据的任何条款, |
10.2 |
如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规例,以及不论是否根据针对任何转让人作出或登记的判决,或任何转让人的破产或清算,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付款以一种货币(“支付货币”)作出或未能以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的该等付款到期的货币(“合约货币”)以外的货币(“支付货币”)偿付,然后,如果受让人在按适用汇率兑换为合同货币时实际收到的此类付款的金额低于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的到期金额,则转让人作为一项单独和独立的义务,应就该等不足金额对受让人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就本条款10.2而言,“汇率”是指受让人能够在此类付款之日或前后以支付货币购买合同货币的汇率,并应考虑与此相关的任何溢价和其他兑换成本。 |
10.3 |
根据本契据须向受让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须免缴、清缴及不扣除税款,除非转让人须按扣除或扣缴税款的规定支付该等款项,在此情况下,须将该转让人须就该等款项作出扣除或扣缴的款项增加至必要的范围,以确保在作出该等扣除或扣缴后,已作出该等扣除或扣缴的税务责任的人收到并保留(免于就任何该等扣除或扣缴承担任何责任)一笔净额,相等于如果没有作出或要求作出该等扣除或扣缴,其本应收到并如此保留的款项。 |
11. |
律师权 |
11.1 |
各转让人以担保方式并为更充分地确保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现不可撤销地指定受让人及其在本协议项下取得所有权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接管人)共同或个别地(具有完全替代和转授的权力)为其实际代理人: |
(a) |
签立并以受让人或其代名人或任何买方为受益人完成受让人可能不时要求的任何文件,以完善受让人对在此转让或押记在受让人或其代名人或在任何买方或为本条例第6.1条所设想的任何目的的任何资产和财产的所有权或归属; |
(b) |
对付款给予有效解除,以相关转让人或受让人的名义采取和提起不付款的所有步骤和程序(如果受让人全权酌情决定),以追回在此收取的此类款项、财产和资产; |
(c) |
对任何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人约定账务并给予宽限和时间或其他放任; |
(d) |
从而使受让人能够以相关转让人的名义履行本契据对该转让人施加的任何义务(包括签署和交付任何契据、押记、转让或其他担保以及担保财产的任何转让以及行使转让人与担保财产有关的所有权利和酌处权); |
(e) |
以使受让人及任何接管人或其他人能够行使或转授行使由本契据或依据本契据或法律(包括行使担保财产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的任何权利)赋予他们的任何权利、权力及授权;及 |
(f) |
一般由其以其名义及代表其以其作为及契据或其他方式执行、盖章及交付及以其他方式完善及作出任何该等法律转让及其他保证、押记、授权及文件,而该等转让及其他保证、押记、授权及文件是为充分行使所授予的全部或任何权力所需要的,或可能被视为就上述任何目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该等契据、文书、作为及事情。 |
11.2 |
尽管有第11.1条的任何其他规定,该等权力不得由受让人或代表受让人(视属何情况而定)行使,直至: |
(a) |
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或者 |
(b) |
任何转让人未能遵守第9条。 |
11.3 |
特此授予的权力为一般授权书,而各转让人特此批准、确认及同意批准及确认任何依据本协议获委任的代理人可签立或作出的任何文书、作为或事情。就本文所指的权力而言,受让人行使该权力应是其行使该权力的确凿证据。 |
12. |
费用 |
12.1 |
转让人应共同和分别按要求向受让人支付受让人因下列事项而发生的或受让人可能承担责任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开支)及税款: |
(a) |
本契据的谈判、准备和执行; |
(b) |
维护或强制执行,或试图维护或强制执行其在本契据下的任何权利或本契据的优先权; |
(c) |
本契据任何条款的任何更改、修订或补充;或 |
(d) |
受让人就本契据所需的任何同意或放弃, |
及在第12.1(c)及12.1(d)条所提述的情况下,不论该等情况是否实际落实、完成或准予(视属何情况而定)。
12.2 |
转让人共同和个别地应及时缴纳本契据可能承担或产生的所有登记、盖章、跟单及其他类似的关税和税款,并应赔偿 |
受让人应要求承担与任何转让人延迟或不作为支付任何此类关税或税款有关或由此导致的任何和所有责任。
13. |
发布 |
13.1 |
除第13.2条另有规定外,在担保期届满时,受让人须(按转让人的请求和费用)签立文件,并作出一切可能需要的合理作为,以解除和重新分配由本契据构成的担保的担保财产。这种释放不应损害受让人根据第10条享有的权利。 |
13.2 |
如果受让人善意地认为在支付或声称支付担保债务中收到的任何金额能够因任何破产或其他类似法律而被撤销或减少: |
(a) |
各转让人在本契据下的责任及由本契据构成的担保应继续存在,且该金额不应被视为已不可撤销地支付;和 |
(b) |
受让人可以保留其就贷款文件项下的转让人责任而持有的任何担保,以保护有担保当事人免受破产法下任何可能的债权。如果在解除任何此类担保之前对有担保方提出了索赔,受让人可以保留该担保,直到该索赔最终得到处理。 |
14. |
通知 |
14.1 |
任何根据或与本契据所设想的事项有关而发出或作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须按照信贷协议第11.01条的规定进行。 |
15. |
任务 |
15.1 |
本契据对转让人、受让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在以下规定的前提下)转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本契据中对其中任何一人的转让和提述应据此解释。 |
15.2 |
任何转让人不得转让或转让其在本契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或义务。 |
15.3 |
受让人不得将其在本契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让给任何受让人或受让人,除非根据信贷协议。 |
16. |
受让人作为受托人 |
16.1 |
双方在此承认并同意,受让人根据信贷协议的条款并以其作为担保代理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以信托方式代表有担保当事人持有本契据(以及根据本契据为其设定的任何其他担保)的利益。当其时担任抵押代理人的人退休及委任继任人,应按信贷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 |
17. |
抵销 |
17.1 |
各转让人授权受让人(但受让人无义务行使该权利),在违约事件发生后,以抵销受让人欠任何转让人的任何金额或其他债务(或有债务或其他债务)与担保债务。 |
18. |
随后的担保权益 |
18.1 |
如受让人在任何时候收到或被视为已收到影响担保财产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任何后续担保权益的通知,或本契据条款禁止的担保财产的任何转让或转让,则此后由任何转让人或代表任何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应视为已记入转让人的新账户,而不应视为在受让人收到该通知时已用于减少担保债务。 |
19. |
杂项 |
19.1 |
受让人可在任何时间及不时藉授权书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将当时由受让人根据本契约可就担保财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的全部或任何权力、权限及酌情权转授予任何人或多人。任何此类授权可按受让人可能认为合适的条款作出,并受制于此类规定。受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就任何该等受让人的任何作为、失责、不作为或不当行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向任何转让人承担责任或承担责任,但须受让人在选择该等受让人时已采取合理行动。 |
19.2 |
如本契据或由其产生的任何契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条件、契诺或限制(“条文”)被裁定为无效,但若其中的某些部分被删除或修改将是有效的,则该条文应适用,并须作出必要的删除或修改,以使其有效和有效。 |
19.3 |
本契据(连同此处提及的任何文件)构成双方就其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除非以书面作出并由双方各自签署,否则本契据的任何变更均不得生效。 |
19.4 |
就本契据交付的每份文件、文书、声明、报告、通知或其他通信应为英文本,如非英文本,则应附有经认证的英文译本,就所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和根据本协议交付的所有证书和通知而言,该译本应为管辖文本,在所有情况下受让人和有担保当事人均有权依赖该译本。 |
19.5 |
本契据可在对应方签立,每一份契据在签立和交付时应构成正本,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一份同一文书。 |
19.6 |
当事人打算本契据作为契据生效,尽管该契据只能在手头上执行。 |
19.7 |
本契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有担保方与受让人之间的合伙关系。 |
19.8 |
除非本契据中有相反的明确规定,非本契据一方的人根据2016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CRTP法”)不得有任何权利强制执行或享有本契据任何期限的利益。 |
19.9 |
任何其他有担保方可根据CRTP法案强制执行并享有本契约任何期限的利益。 |
20. |
管辖法律和管辖权 |
20.1 |
本契据应受百慕大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百慕大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但本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影响受让人以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送达程序的权利,或限制受让人在任何法域对任何转让人就本契据提起程序的权利,也不得排除受让人在任何法域就本契据提起程序,不论是否同时在任何其他法域就本契据提起程序。 |
作为证明,本契据已作为契据签立,并在上述所写的日期和年份交付。
作为契据为并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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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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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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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作为公司根据日期[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协议”)。 |
除其他外,[转让人姓名](“转让人”)与NORDEA Bank ABP,New York Branch(“受让人”)(经不时修订,“担保契约”)之间订立的日期[日期]的担保契约
1.我们,[受让人名称],即转让人,特此通知您,根据担保契据,我们有:
(a) |
以担保方式转让;及 |
(b) |
收费,以第一次固定收费的方式(在未有效分配的范围内), |
转让人在协议中和协议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权益和利益(“转让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您根据协议向转让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以及向受让人支付的所有款项。
2. |
根据下文第6段的规定,我们也将继续有权行使我们在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权力和酌处权,并且您应继续根据协议向我们发出通知,除非并且直到您收到受让人的执行通知(定义见下文第4段)。 |
3. |
自贵方收到受让人关于担保契据所设定的担保已可强制执行并受信贷协议(如担保契据所定义)约束的通知之日起生效: |
(a) |
根据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由贵公司应付及应付予我们的款项,均应按其不时以书面指明的受让人或受让人的命令支付; |
(b) |
协议中规定的或在法律上或股权上可用的所有补救办法均应由受让人行使; |
(c) |
所有与担保财产相关的强制履行协议的权利均可由受让人行使或由受让人不时以书面指明,但我们仍将全权负责履行我们根据协议承担的或与协议相关的所有义务;和 |
(d) |
与担保财产有关而产生或为我们自己的利益而产生的所有权利、利益和利益,均应属于受让人或由受让人不时指明。 |
4. |
特此授权并指示贵方在不需要我们进一步批准的情况下,向受让人提供其可能不时要求的与协议有关的信息,并将贵方根据协议发出的所有通知的副本发送给受让人以及我们。 |
5. |
现通知您,未经受让人事先书面同意,我们不得: |
(a) |
促使或允许更改或废除附于担保财产的任何权利; |
(b) |
导致或容许作出任何可能使根据担保契据所给予的担保贬值、危害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其价值的事情;或 |
(c) |
作出或同意协议的任何修订、放弃、解除或确定,或容许协议的任何违约或违约存在,但无法合理预期会对协议项下受让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或危及受让人在担保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或影响或减少担保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价值的任何修订、放弃或确定、违约或违约除外。 |
6. |
未经受让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撤销或更改本通知或本通知所载的任何指示。 |
7. |
本通知和/或本协议的确认可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这与在这些对应方上的签名在本函和本协议的确认的单一副本上具有相同的效力。 |
8. |
本通知和上述确认受百慕大法律管辖。 |
|
|
代表和代表 |
|
[转让人姓名] |
|
致:NORDEA BANK ABP,NEW YORK BRANCH(“受让人”);及
我们确认收到转让人日期为[日期]的通知(“通知”)。通知中定义的术语和表述在此具有相同的含义。
1. |
我们同意根据担保契约作出的转让和押记; |
2. |
我们同意并将遵守通知的条款; |
3. |
除向贵公司披露外,我们并无收到任何先前受担保契据规限的担保财产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及利益的转让、押记或抵押的通知; |
4. |
我们确认转让人根据担保契据授予对你有利的不可撤销授权书(“授权书”);和 |
5. |
我们没有主张或行使,也没有未决的权利主张或行使与协议有关的任何抵销权或反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根据协议支付的任何款项或付款)。 |
我们在此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同意、同意并承诺,在有担保债务(如信贷协议中所定义)获得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满足并经受让人书面向我们确认的全部解除之前:
1. |
除非贷款文件允许,否则我们不会做或允许做任何将或合理可能导致协议终止、取消或解除的行为或事情; |
2. |
我们将在收到贵方关于发生违约事件的通知后,根据授权书作出的书面指示采取行动;和 |
3. |
在收到贵方关于违约事件已发生的通知后,我们将在根据任何未经您本人(以您作为授权书项下转让人的实际代理人的身份)签署的指示采取行动之前与贵方协商,并且只有在贵方已首先给予我们可能这样做的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根据任何此类指示采取行动。 |
这一承认应受百慕大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通知和这份确认书可以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这与在这类对应方上的签名在通知和这份确认书的单一副本上具有相同的效力。
|
|
代表和代表 |
|
[ LLC ] |
|
1. |
[转让人](“转让人”); |
2. |
[受让人](“受让人”);及 |
3. |
[ LLC名称](“公司”)一家在百慕大持续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于[地址]。 |
1. |
转让及承担权益 |
1.1 |
自本协议之日(“生效日期”)起,转让人以收到的价值并在本协议(本“协议”)条款所设想的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向受让人转让、转让和转让[ [数量和类别]单位] [ [插入]%的] [全部]转让人在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权益(“转让权益”)。 |
1.2 |
自生效日期起,受让人接受转让所转让权益,并同意遵守并受公司日期为[日期] [(“LLC协议”)]的[经修订和重述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LLC协议”)]的约束,并被接纳为公司的成员(如果不是公司的成员)以代替转让人[(仅就所转让权益而言)],并接受和承担与所转让权益相关的所有现有和未来权利、义务和责任(法律上不能转让的义务或责任除外)。 |
1.3 |
【在不限于前述的情况下,受让人确认LLC协议中所载的以公司为受益人的授权书的授予,如同该授权书已在本协议中完整载列一样】。 |
1.4 |
[包括LLC协议中包含的任何其他准入/转让要求或条件的详细信息] |
1.5 |
公司同意本协议实施的转让,并接纳受让人为公司成员和所转让权益的持有人,在每种情况下均自生效日期起生效。本公司将及时将转让权益予受让人的转让记录在本公司的会员名册上。 |
2. |
代表和授权书 |
2.1 |
转让人声明并保证: |
(a) |
它持有被转让权益的合法和实益所有权; |
(b) |
所转让的权益不受任何押记、担保、质押或产权负担; |
(c) |
除LLC协议中规定的限制外,转让权益的可转让性没有任何限制;和 |
(d) |
根据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人没有发生或存在违约。 |
2.2 |
转让人和受让人各自声明并保证其有权执行和交付本协议以及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执行和交付以及履行此类义务。 |
3. |
赔偿和释放 |
3.1 |
转让人就其在生效日期之前与所转让权益相关的义务向受让人和公司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
3.2 |
本协议各方同意,自生效之日起,转让人就所转让权益[仅(但为免生疑问,不得就转让人权益的余额)],除根据2016年《有限责任公司法》或LLC协议或本协议另有规定的范围外,解除其在LLC协议下的义务[并将不再是公司的成员]。 |
3.3 |
本协议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日期起及之后的所有合理时间就本协议所述的所有事项进行合作,并执行为实施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证明或发出通知而可能合理要求的进一步转让、发布、假设、修订、通知和其他文件。 |
4. |
对应物 |
本协议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每份协议在签署和交付时均为正本,所有对应方共同构成一份同一文书。
5. |
管治法 |
本协议以及由本协议或其形成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任何性质的任何争议、索赔、诉讼、诉讼或程序(包括任何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均受百慕大法律管辖,并应根据百慕大法律解释。
作为契约执行和交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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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转让人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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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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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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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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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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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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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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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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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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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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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契约执行和交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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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受让人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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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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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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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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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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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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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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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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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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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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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契约执行和交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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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公司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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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式授权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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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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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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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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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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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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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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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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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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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列 |
B列 |
C列 |
转让人 |
公司 |
LLC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转让人姓名] [地址]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
[插入]之间订立的日期为[日期]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附表1.01(a) |
-- |
附属船只 |
附表1.01(b) |
-- |
经批准的船级社 |
附表1.01(c) |
-- |
可接受的国旗管辖范围 |
附表1.01(d) |
-- |
可接受的第三方技术管理人员 |
附表1.01(e) |
-- |
经批准的经纪商 |
附表1.01(f) |
-- |
商业经理人 |
附表1.01(g) |
-- |
消亡宪章 |
附表1.01(h) |
-- |
附属公司担保人 |
附表1.01(i) |
-- |
可持续发展定价调整时间表 |
附表2.09(c) |
-- |
预定承付款减少额 |
附表3.07(a) |
-- |
股权 |
附表3.07(c) |
-- |
企业组织结构图 |
附表3.20 |
-- |
所需保险 |
附表5.14 |
-- |
收益账户 |
附表5.15 |
-- |
[保留。] |
附表6.01(b) |
-- |
现有债务 |
附表6.04(a) |
-- |
现有投资 |
附表6.09(d) |
-- |
若干关联交易 |
|
船只 |
记录所有者 |
官方 |
旗帜 |
国际海事组织 |
建成日期 |
1. |
圣哈辛托 |
DSS 8 LLC |
6700 |
马绍尔群岛 |
9730373 |
2016/06 |
2. |
Seaways哈特拉斯 |
哈特拉斯油轮公司 |
7597 |
马绍尔群岛 |
9730414 |
2017/07 |
3. |
Seaways蒙托克 |
蒙托克油轮公司 |
7598 |
马绍尔群岛 |
9779537 |
2017/07 |
4. |
Seaways Reyes |
Asterias Crude Carrier S.A。 |
7126 |
马绍尔群岛 |
9779939 |
2017/01 |
5. |
三位一体 |
DSS 7 LLC |
6699 |
马绍尔群岛 |
9730361 |
2016/03 |
1. |
DNV GL |
2. |
劳氏船级社(LR) |
3. |
美国船级社(ABS) |
4. |
必维集团 |
5. |
韩国船级社(KR) |
6. |
Nippon Kaiji Kyokai(ClassNK) |
7. |
中国船级社(仅在适用双等级的范围内,中国船级社为第二等级) |
1. |
五、Ships UK Limited及其关联公司 |
2. |
TOME船舶管理 |
3. |
威廉森船舶管理 |
4. |
Wallem集团 |
5. |
Univan船舶管理 |
6. |
Anglo-Eastern Ship Management Ltd.及其关联公司 |
7. |
Bernard Schulte船舶管理(BSM) |
8. |
Euronav NV |
9. |
北方海事有限公司 |
10. |
哥伦比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11. |
Diamond Anglo Ship Management Pte.Ltd。 |
12. |
Executive Ship Management(新加坡) |
13. |
车队管理有限公司(香港) |
1. |
亲和LLP |
2. |
Fearnleys AS |
3. |
克拉克森普拉图 |
4. |
宝马ACM |
5. |
Arrow买卖(英国)有限公司。 |
6. |
辛普森Spence & Young Shipbrokers Ltd。 |
1.Asterias Crude Carrier S.A。 |
2.DSS 7 LLC |
3.DSS 8 LLC |
4.哈特拉斯油轮公司 |
5.蒙托克油轮公司 |
6.Seaways Shipping II Corporation |
削减日期 |
承诺总额 |
优秀 |
2025年9月27日 |
$3,025,000 |
$135,800,000 |
2025年12月27日 |
$3,025,000 |
$132,775,000 |
2026年3月27日 |
$3,025,000 |
$129,750,000 |
2026年6月27日 |
$3,025,000 |
$126,725,000 |
2026年9月27日 |
$3,025,000 |
$123,700,000 |
2026年12月27日 |
$3,025,000 |
$120,675,000 |
2027年3月27日 |
$3,025,000 |
$117,650,000 |
2027年6月27日 |
$3,025,000 |
$114,625,000 |
2027年9月27日 |
$3,025,000 |
$111,600,000 |
2027年12月27日 |
$3,025,000 |
$108,575,000 |
2028年3月27日 |
$3,025,000 |
$105,550,000 |
2028年6月27日 |
$3,025,000 |
$102,525,000 |
2028年9月27日 |
$3,025,000 |
$99,500,000 |
2028年12月27日 |
$3,025,000 |
$96,475,000 |
2029年3月27日(到期日) |
$96,475,000 |
$0.00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1. |
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 |
马绍尔群岛 |
不适用 |
100,000,000股普通股 |
49,366,276股普通股(截至2025年9月19日) |
174,417份未行使的员工股票期权(已归属且可行使);430,461份限制性股票单位也未行使;上述均在公司的代理声明/SEC文件中披露(截至2025年9月19日) |
2. |
奥尔本斯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I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3. |
Alpha Seaways MR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4. |
阿玛利亚产品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 |
Apollonas Shipping Company Ltd。 |
百慕大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 |
Asterias Crude Carrier S.A。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 Corporation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 |
雅典成品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 |
八打雁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 |
Beta Seaways MR Tanker Corporation Ltd。 |
百慕大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0. |
卡尔产品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1. |
Crystal Tanker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I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12. |
CVI Citron,LLC |
特拉华州 |
DSS Vessel III LL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13. |
德尔塔阿芙拉麦克斯公司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4. |
Delta Seaways MR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5. |
Diamond S Management LLC |
马绍尔群岛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6.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7. |
Diamond S Shipping II LLC |
马绍尔群岛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18. |
Diamond S Shipping III LLC |
马绍尔群岛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19. |
钻石油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子公司VII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20. |
DSS 1 LLC* |
马绍尔群岛 |
DSS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21. |
DSS 2 LLC* |
马绍尔群岛 |
DSS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22. |
DSS 5 LLC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23. |
DSS 6 LLC* |
马绍尔群岛 |
DSS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24. |
DSS 7 LLC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 Corporation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25. |
DSS 8 LLC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 Corporation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26. |
DSS A LLC* |
马绍尔群岛 |
DSS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27. |
DSS B LLC* |
马绍尔群岛 |
DSS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28. |
DSS C LLC* |
马绍尔群岛 |
DSS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29. |
DSS D LLC* |
马绍尔群岛 |
DSS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30. |
DSS Suez JV LLC |
马绍尔群岛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31. |
DSS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Diamond S Shipping II LLC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32. |
DSS Vessel II,LLC |
马绍尔群岛 |
Diamond S Shipping III LLC |
100个兴趣 |
100个兴趣 |
不适用 |
33. |
DSS Vessel III LLC |
马绍尔群岛 |
Diamond S Shipping III LL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34. |
DSS Vessel IV LLC* |
马绍尔群岛 |
Diamond S Shipping II LL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35. |
Eagle Product Tanker Corporation Ltd。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36. |
EB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I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37. |
Epsilon Aframax Corporation Ltd。 |
百慕大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38. |
伊壁鸠鲁航运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39. |
Filonikis Product Carrier S.A。 |
利比里亚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40. |
First Pacific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41. |
Front Tobago Shipping Corporation |
马绍尔群岛 |
First Pacific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42. |
Front President Inc。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5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43. |
瓜亚基尔油轮公司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44. |
哈里森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I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45. |
哈特拉斯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46. |
亨德里克斯油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子公司VII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47. |
亨利油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子公司VII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48. |
Heroic Avenir Inc。 |
马绍尔群岛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49. |
Heroic Equuleus Inc。 |
马绍尔群岛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0. |
Heroic Gaea Inc。 |
利比里亚 |
DSS Vessel II,LLC |
100股普通股 |
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1. |
Heroic Hera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2. |
Heroic Hercules Inc。 |
马绍尔群岛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3. |
Heroic Hologium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4. |
英雄九头蛇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55. |
英雄天秤座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6. |
Heroic Octans Inc。 |
马绍尔群岛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7. |
英雄珀尔修斯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8. |
英雄双鱼座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59. |
英雄射手座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0. |
Heroic Scorpio Inc。 |
马绍尔群岛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1. |
Heroic Scutum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2. |
Heroic Serena Inc。 |
利比里亚 |
DSS Vessel II,LLC |
100股普通股 |
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3. |
Heroic Tucana Ltd。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4. |
Iason Product Carrier S.A。 |
利比里亚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65. |
International Seaways Ship Management LLC |
特拉华州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66.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7. |
Iraklitos Shipping Company Ltd。 |
百慕大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8. |
Isiodos Product Carrier S.A。 |
利比里亚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69. |
詹宁斯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I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0. |
Kythnos租船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1. |
拉法叶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I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2. |
Leyte Product Tanker Corporation Ltd。 |
百慕大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3. |
Liberty Tanker Company LLC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子公司VII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74. |
打火机有限责任公司 |
利比里亚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75. |
Lightering Limited S.A。 |
巴拿马 |
打火机有限责任公司 |
200股普通股 |
2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6. |
洛伦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500股普通股 |
5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7. |
Maple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8. |
米洛斯成品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79. |
棉兰老岛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0. |
蒙托克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Shipping II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1. |
纳瓦罗国际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500股普通股 |
5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2. |
NT Suez One LLC* |
马绍尔群岛 |
DSS Suez JV LL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83. |
橡树油轮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84. |
OIN租船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5. |
OSG清洁产品国际有限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6. |
海外航运(GR)有限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7. |
Samar Product Tanker Corporation Ltd。 |
百慕大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8. |
Seaways Alpha LR Corporation Ltd。 |
百慕大 |
Seaways LR控股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89. |
Seaways Beta LR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LR控股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0. |
Seaways Delta LR Corporation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LR控股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1. |
Seaways Epsilon LR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LR控股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2. |
Seaways Gamma LR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LR控股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93. |
Seaways控股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4. |
Seaways LR控股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5. |
Seaways Shipping Corporation Ltd。 |
百慕大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6. |
Seaways Shipping II Corporation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7. |
Seaways Shipping III Corporation |
马绍尔群岛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8. |
Seaways子公司VII Inc。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控股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99. |
Seaways Zeta LR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 LR控股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00. |
Second Katsura Tanker Corporation Ltd。 |
百慕大 |
Seaways Shipping Corporation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01. |
斯科派洛斯成品油轮公司 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5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没有。 |
公司 |
管辖权 |
信安即时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102. |
Titanas Product Carrier S.A。 |
利比里亚 |
Diamond S Shipping Inc. |
100股普通股 |
10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03. |
Triton油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子公司VII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104. |
泰比油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马绍尔群岛 |
Seaways子公司VII Inc。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100%) |
不适用 |
105. |
白黄杨船务有限公司。 |
百慕大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106. |
White Hydrangea Shipping S.A。 |
马绍尔群岛 |
DSS Vessel II,LLC |
500股普通股 |
110股普通股 |
不适用 |
本附表3.20应与每份总转让协议及其附件 B(保险转让通知书)及其附件一(应付损失条款)的规定一并阅读。在发生冲突时,应由总转让协议的规定进行控制。
本附表3.20中提及的贷款方是指作为抵押船只所有人的贷款方。
1. |
每一贷款方应自费保持每艘抵押船只在承保人和国际公认责任的保护和赔偿俱乐部或协会投保,并根据此类条款和条件并通过经纪人放置在此类市场中,在每种情况下,抵押代理人合理满意(据了解,Marsh和Willis是满意的),并根据抵押代理人针对下述风险批准的保单形式: |
1.1 |
海上和战争风险船体和机械保险,金额以美元为单位,按约定价值计算,除抵押代理人另有书面批准外,就每艘抵押船舶而言,等于(x)该抵押船舶基于其最近一次船舶评估的价值和(y)与其他抵押船舶的此类保险价值(如果其他抵押船舶随后受到抵押,并扣除在伤亡事件中遭受的任何损失)相加时的较高者,等于当时未履行承诺总额的百分之一百二十(120%)。每艘附属船舶根据本款1.1款规定的船体和机械的保险价值,在任何时候均应等于根据其最近的船舶评估得出的该附属船舶价值的(x)百分之八十(80%)和当时未付承付款项总额的(y)两者中较高者,本款1.1款规定的剩余机器和战争风险保险可作为船体和运费利息保险投保 |
1.2 |
海上和战争风险保护和赔偿保险或同等保险(包括承保因每艘附属船只的运营而产生的责任,以及因污染、溢出或泄漏而产生的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 |
1.2.1 |
国际保护和赔偿协会集团(“国际集团”)成员提供的可用最高金额(该金额可能不时变化),或在国际集团没有此类覆盖范围的情况下商业上可用的污染源、溢漏或泄漏覆盖范围,应由谨慎的船东为从事类似行业的类似船只承担;和 |
1.2.2 |
美利坚合众国的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每艘抵押船只可能不时在其中交易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所要求的金额。 |
2. |
担保物代理人有权按市场标准条款和条件安排投放抵押权人利息保险(包括延长的抵押权人利息-附加风险-污染),金额不低于当时未履行承诺总额的120%。 |
2.1 |
贷款方对该抵押权人的利息政策不享有任何利息或权利。 |
2.2 |
贷款方应按要求向担保物代理人支付此类保险的所有合理费用。 |
3. |
借款人应并应促使每一贷款方按照本协议所载条款将其在每艘抵押船舶的任何保险单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抵押代理人(为免生疑问,此类转让应包括任何保险的任何额外价值,该价值超过本协议就每艘抵押船舶明确要求的价值)。 |
4. |
本附表3.20要求的海上和战争风险保险应具有每次发生不超过1,000,000美元的免赔额和特许经营权,并受制于不高于截止日期有效的年度总免赔额,除非抵押品代理人另有批准。 |
5. |
本合同项下所保的一切保险,均为无分摊权的初级保险,对抗抵押代理人所保的任何其他保险。 |
6. |
抵押船舶的海上和战争风险船体和机械保险的每份保单应注明抵押代理人以抵押权人和担保受托人身份作为受让人和损失受款人的利益。 |
7. |
针对每艘附属船只在海上和战争风险保护和赔偿俱乐部中的每一项入境,均应注明附属代理人的利益。 |
8. |
抵押品代理人及其每一位继承人和受让人不应负责支付根据上文第1.1和1.2节所述的任何保单或进入凭证产生的任何保费、俱乐部催缴、评估或任何其他义务,或贷款方在其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 |
9. |
在此要求的所有保险单应规定,在至少提前十四(14)天通知抵押代理人之前,不得取消、实质性减少金额或实质性减少承保范围;但就战争风险的取消或终止而言,此种通知期应至少为七(7)天 |
保险(或其他可能不时生效的时间),如因未缴保费而取消,则为十(10)天。
10. |
特此要求的海上和战争风险船体和机械保险应包含放弃承销商根据该条款对该保单中指定的任何被保户和该被保户的任何受让人的代位求偿权的条款,仅限于该等承销商同意如此放弃代位求偿权的范围内(前提是理解并同意借款人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获得该等放弃)。 |
11. |
每一贷款方应向担保物代理人交付根据信贷协议和本附表3.20为检查或保管目的而在该贷款方拥有的担保船上维持的保险的所有入境证明、封面票据、活页夹、保险证据和保单以及所有背书和附加条款的认证副本,或者,从持有该担保物的经纪人处交付令人满意的承诺函。抵押品代理人没有义务或义务核实任何此类保险或任何此类保单、背书或附加条款的充分性或存在性。 |
12. |
借款人同意,除非其条款中的保险规定,在没有通知抵押代理人并有权通过支付借款人未支付的任何保费、显示已支付所需保险的保费的收据以及抵押船只的保赔承保人至少在有关风险开始前两(2)天向抵押代理人提出的要求的情况下,抵押代理人不能终止(由于不展期或其他原因),否则其应并应促使每一贷款方交付。 |
13. |
如因本协议所要求的保险所涵盖的损失、损坏或费用而对任何抵押船只提出任何索赔或留置权,而贷款方有必要获得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以防止扣押该抵押船只或因该索赔或留置权而使该抵押船只免于扣押,则抵押代理人可应借款人的请求,在抵押代理人的唯一酌处权下,转让给任何人,执行担保人或担保债券或其他协议以保存或解除抵押船只免于此类扣押的公司或公司,抵押代理人在涵盖上述损失、损坏或费用的上述保险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作为抵押担保,以赔偿上述债券或其他协议下的责任。 |
14. |
每一贷款方将根据要求,并在任何情况下至少每年向担保方代理人不时提供一份由担保方代理人可接受的海上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的详细报告(据了解,Marsh和Willis是令人满意的),内容涉及在该贷款方拥有的担保船上所携带的船体和机器以及战争风险保险,以及维护的保护和赔偿分录,以及该经纪人关于其充分性和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本附表3.20规定的意见。 |
15. |
每一贷款方应迅速向抵押代理人提供抵押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信息,以获取或编制独立海上保险顾问关于截至本附表3.20日期根据本附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保险是否充足或与任何续保有关的任何报告,而该贷款方应根据要求就任何该等报告由该抵押代理人招致或为该抵押代理人的帐户而招致的所有合理费用及其他开支向该抵押代理人作出赔偿;但该抵押代理人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仅有权就一份该等报告获得该等赔偿。 |
16. |
投保海上和战争风险船体和机械保险的海上保险经纪人应向抵押代理人提供一份承诺书,其中应载有条款,并受纽约市场惯常的条件约束,并酌情以自己的名义或通过使保单得到适当背书的方式同意: |
16.1 |
促使在每份保单发出时在每份保单上签注转让通知和应付损失条款,其格式大致与总转让协议所附的格式相同,或以其他方式令抵押代理人满意; |
16.2 |
就任何保单的任何到期、终止、变更或取消,或根据抵押代理人的请求,就任何溢价或催缴的任何拖欠付款及时通知抵押代理人,并提供或促使提供支付任何未支付的溢价或催缴的机会,该权利可由抵押代理人对非以车队为基础的个人行使;和 |
16.3 |
不得抵销就附属船只的索偿而可收回的任何款项、海上保险经纪或承保人就任何其他船只索偿的任何款项。 |
17. |
保护和赔偿协会或俱乐部,就保护和赔偿保障而言,应向抵押代理人提供其标准格式的承诺书,同意每艘抵押船舶上的抵押(如果其规则要求此种同意),并载有其标准格式的可支付损失条款和标准格式的未付款取消通知条款。 |
18. |
除非抵押品代理人另有约定,根据任何保险应付的任何性质的所有金额必须支付给抵押品代理人,以便首先分配给自己,然后再分配给相关贷款方或其他可能出现的利益。尽管如此,除非抵押品代理人在违约或违约事件发生和持续时向承销商发出通知另有要求: |
18.1 |
根据该贷款方拥有的抵押船舶上的任何保险就保护和赔偿风险应付的金额可直接支付给该贷款方,以 |
向承保人偿付由其承担并在该保险范围内的任何损失、损坏或费用,或向其承担该保险范围内的任何责任的人偿付,条件是承保人应已首先收到被保险所承担的责任已解除的证据;
18.2 |
根据任何保险就该附属船只应付的金额,涉及该附属船只的任何损坏,金额(扣除免赔额)总额低于1,000,000美元,可由承销商直接支付所涉及的修理、打捞或其他费用,或者,如果该贷款方应已首先完全修复损坏或已支付所有打捞或其他费用,则可向该贷款方支付作为补偿;和 |
18.3 |
尽管有任何应付损失条款或转让通知的条款,海上保险经纪人应被授权: |
18.3.2 |
安排在需要保释或其他担保的情况下提供碰撞或打捞担保,或两者兼而有之,以防止扣押附属船只,或确保在发生伤亡后将附属船只从扣押中释放;和 |
18.3.3 |
如已按前述作出保证,而保证人已就该索偿支付保证项下的任何款项,则直接从保险收益中向保证人支付一笔相当于如此支付的款项的款项。 |
19. |
如任何承销商提议对任何索赔支付的金额低于其金额,每一贷款方应立即通知抵押代理人,如果违约、违约事件或任何抵押船只的全部损失(如信贷协议中所定义)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抵押代理人应拥有谈判和同意任何妥协的专属权利。 |
20. |
就附属船只上的任何保险向附属代理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按以下方式处置(扣除附属代理人收取该等款项的费用后): |
20.1 |
根据上文第18段的规定,当时可能已直接支付给拥有该抵押船只的贷款方或其他人的任何金额,应由抵押代理人支付给该贷款方,或按照该贷款方的指示支付; |
20.2 |
就抵押船只的伤亡事件向抵押代理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应由抵押代理人根据信贷协议第2.10(b)(iv)节申请;和 |
20.3 |
就该附属船只上的任何保险而向附属代理人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可由附属代理人全权酌情持有并适用于预付款项 |
担保债务或对该附属船只进行所需修理或其他工作,或支付拥有该附属船只的贷款方与该附属船只有关的其他债权,或可能支付给该贷款方或任何可能有权获得该附属船只的人。
21. |
每一贷款方同意,其不会执行或允许或自愿允许做任何可能中止、损害或取消任何保险的行为,并且不会允许或允许该贷款方拥有的抵押船只承担任何航程或承担任何风险或运输任何现行保单可能不允许的货物,而事先未书面通知抵押代理人并通过额外承保范围为该抵押船只投保以延伸至该航程、风险、乘客或货物。 |
22. |
每一贷款方将遵守并满足任何适用法律、公约、条例、公告或命令的所有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对该贷款方或该贷款方拥有的附属船只因美利坚合众国或任何其他主管国家或民族或其中任何一方的政治分支造成的污染而承担的责任的财务责任,并将保留任何此类法律、公约、条例可能要求的财务责任的所有证书或其他证据,有关该附属船只不时从事的贸易及其所运载的货物的公告或命令。 |
类型 |
负债说明 |
出色的 |
|||||
定期贷款和循环信贷融资 |
经截至2023年3月10日信贷协议第一修正案修订的截至2022年5月20日该特定信贷协议项下的定期贷款和循环信贷安排,借款人作为借款人,控股公司作为担保人,其他担保方,不时作为贷款方的金融机构,以及作为行政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的Nordea Bank ABC纽约分行 |
$171,442,082 |
|||||
定期贷款 |
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的该特定信贷协议项下的定期贷款融资,由NT Suez One LLC(作为借款人)、Holdings和Diamond S Shipping Inc.(作为担保人)、贷款人(不时为其一方)、ING Bank N.V.(London Branch)作为行政代理人、抵押品代理人和证券受托人 |
$21,354,167 |
|||||
资本化租赁义务 |
$23,997,705 |
||||||
|
租赁 |
|
剩余 |
|
租赁总额 |
||
船舶资产 |
|
||||||
定期租船合同-in |
|
|
|
|
|
||
中上层植物 |
6/12/2025 |
|
1.70 |
|
$15,513,984 |
||
办公室和其他空间租赁 |
|||||||
第三大道600号 |
5/31/2033 |
|
9.67 |
|
$8,015,553 |
||
水广场 |
11/30/2026 |
|
3.17 |
|
$253,288 |
||
自由港设施 |
12/14/2024 |
|
1.21 |
|
$214,879 |
||
光船租船(售后-回租)占 |
International Seaways,Inc.的子公司与International Seaways,Inc.的子公司之间分别就六(6)艘中国制造的VLCC油轮(Seaways Cape Henry、Seaways Diamond Head、Seaways Triton、Seaways Tybee、Seaways Hendricks和Seaways Liberty)的光船租船项下的未偿本金金额以及 |
$319,266,384 |
|||||
类型 |
负债说明 |
出色的 |
作为GAAP下的债务 |
Ocean Yield ASA,每艘船都由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提供担保,这些光船租船期至2031年11月。 |
|
Bareboat Charters(售后回租)在GAAP下作为债务入账 |
International Seaways,Inc.和交银金融租赁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分别就三(3)艘双燃料VLCC油轮(Seaways Endeavor、Seaways Enterprise和Seaways Excelsior)在光船租船项下的未偿本金金额(经不时修订),每艘均由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提供担保,这些光船租船期限至2030年5月。 |
$237,194,198 |
Bareboat Charters(售后回租)在GAAP下作为债务入账 |
International Seaways,Inc.的一家子公司与Toshin Co. Ltd.之间的一(1)艘油轮(经不时修订的Seaways Athens)在光船租船项下的未偿本金金额,由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提供担保,此次光船租船期限至2030年11月。 |
$14,557,437 |
Bareboat Charters(售后回租)在GAAP下作为债务入账 |
International Seaways,Inc.的一家子公司与Hyuga Kaiun Co. Ltd.之间的一(1)艘油轮(Seaways Milos)(经不时修订)在光船租船项下的未偿本金金额,由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提供担保,此光船租船期限至2030年12月。 |
$14,399,914 |
Bareboat Charters(售后回租)在GAAP下作为债务入账 |
International Seaways,Inc.的一家子公司与Kaiyo Ltd.之间的一(1)艘油轮(Seaways Kythnos)(经不时修订)在光船租船项下的未偿本金金额,由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提供担保,本次光船租船期限至2030年4月。 |
$13,109,487 |
Bareboat Charters(售后回租)在GAAP下作为债务入账 |
International Seaways,Inc.的一家子公司与Ariake Shozi Co. Ltd.之间就一(1)艘油轮(即Alpine Melina)(经不时修订)在光船租船项下的未偿本金金额,由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提供担保,本次光船租船期限至2030年5月。 |
$13,224,554 |
类型 |
负债说明 |
出色的 |
保证 |
由Holdings向借款人的全资子公司INSW Ship Management UK Ltd.的退休福利计划受托人出具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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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循环信贷便利 |
目前,由于我们经营的资金池结构(我们将船只定期租给一个单独的资金池法律实体,该实体随后在没有资金池参与者单独担保的情况下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与该集团相关的债务金额微乎其微。这取决于我们选择运营的池的结构,会不时发生变化。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我们经营的六个资金池中,有三个池的所有船只(总计约86艘船只,其中约23艘为INSW船只)的未偿信贷额度提款总额约为82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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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债券 |
International Carrier Bond,policy # 140528010;continuous until cancelled;被保险人: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保险人:Atlantic Specialty Insurance Company;限额:1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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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债券 |
国际承运人债券,保单# 800028972;连续至取消;被保险人:Lightering LLC;保险人:Atlantic Specialty Insurance Company;限额:$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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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债券 |
进口商/经纪人债券,保单# 800004359;连续直到取消;被保险人:Lightering LLC;保险人:Atlantic Specialty Insurance Company;限额:50,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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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债券 |
国际承运人债券,保单# 800111636;连续至取消;被保险人:Diamond Tanker Company LLC.;保险人:Atlantic Specialty Insurance Company;限额:10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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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债券 |
International Carrier Bond,Policy # 912CK336;continuous until cancelled;被保险人:Diamond S Management LLC;保险人:American Contractor Indemnity Company via Shoreline Mutual;限额:150,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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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边境债券 |
保税海运承运人债券,保单# 905154659;连续至取消;被保险人:International Seaways, Inc.;保险人:Aligned Insurance Inc.;限额:25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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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合同担保 |
于2023年8月8日,借款人的若干附属公司订立协议,在K造船有限公司的船厂建造两艘双燃料就绪LNG 73,600载重吨LR1产品运输船,但须符合若干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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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负债说明 |
出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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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交易的惯常做法。这两艘船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交付。这些船只的总建造成本将约为1.15亿美元,将通过长期融资和可用流动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借款人的子公司还签订了可在2023年第三季度期间行使的期权协议,以在同一造船厂建造另外两艘相同的船舶,在2026年第一季度按与现有合同基本相同的条款交付。该等期权可于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行使。K造船有限公司预计在造船合同执行的90天内向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提供退款担保。在借款人及其附属公司收到该等退款担保后,根据造船合同的条款,借款人须向K造船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作为其附属公司在造船合同项下履约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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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或 |
携带 |
百分比 |
地点 |
Tankers International L.L.C。*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71,357 |
67.0% |
马绍尔群岛 |
Tankers(UK)Agencies Limited*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729,375 |
37.7% |
英国 |
巴拿马型国际有限公司。 |
海外航运(GR)有限公司。 |
$ - |
50.0% |
马绍尔群岛 |
巴拿马型国际航运有限公司。 |
国际海运运营公司 |
$ - |
33.3% |
马绍尔群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