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经修订的Jack in the Box INC.2023 OMNIBUS Incentive Plan
薪酬委员会通过日期:2022年12月19日
股东批准日期:2023年3月3日
薪酬委员会通过的修订日期:2025年12月5日
股东批准日期:2026年2月27日
1. 将军。
(a) 事先计划。 截至2023年1月1日,不得根据先前计划授予额外奖励。根据先前计划授予的所有奖励将继续受先前计划条款的约束,但截至2023年1月6日,任何先前计划返还股份将根据根据本计划授予的奖励可供发行。根据本计划授予的所有奖励将受本计划条款的约束。
(b) 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 根据第4条的规定,雇员、董事和顾问有资格获得奖励。
(c) 可用的奖项。 该计划规定授予以下类型的奖励:(i)激励股票期权;(ii)非法定股票期权;(iii)股票增值权;(iv)限制性股票奖励;(v)限制性股票奖励;(vi)业绩股票奖励;(vii)业绩现金奖励;(viii)其他股票奖励。
(d) 目的 .该计划通过授予奖励,旨在帮助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获得并保留合格奖励获得者的服务,激励这些人为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成功做出最大努力,并提供一种手段,使这些人可以从普通股价值的增加中受益。
2. 行政。
(a) 董事会管理。 董事会将管理该计划。管理局可按第2(c)节的规定,将计划的行政管理转授予一个或多个委员会。
(b) 董事会的权力。 董事会将有权、受计划明文规定的约束并在其限制范围内:
(一) 决定(a)谁将获得奖励,(b)每项奖励的授予时间和方式,(c)将授予何种类型的奖励,(d)每项奖励的规定(不必相同),包括参与者何时将被允许根据奖励行使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普通股或现金,(e)受奖励约束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或奖励的现金价值,以及(f)适用于奖励的公平市场价值。
(二) 解释和解释根据其授予的计划和奖励,并建立、修订和撤销计划和奖励的管理规则和条例。董事会在行使这些权力时,可以其认为必要或合宜的方式和范围,纠正计划或任何授予协议中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一致之处,以使计划或授予完全有效。以解决有关计划和根据其授予的奖励的所有争议。
(三) 以解决有关根据其授予的计划和奖励的所有争议。
(四) 加快全部或部分行使或归属奖励的时间(或发行普通股或现金股份作为结算时间)。
(五) 于任何时间暂停或终止该计划。除计划(包括第2(b)(viii)条)或授标协议另有规定外,计划的中止或终止不会在未经参与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严重损害参与者在未完成的授标下的权利。
(六) 就董事会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方面修订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守则》第409A条通过与激励股票期权和某些不合格递延补偿有关的修订和/或使根据该计划授予的计划或奖励符合激励股票期权的要求或豁免或符合《守则》第409A条下的不合格递延补偿的要求,但须遵守适用法律的限制(如有)。然而,如果适用法律或上市要求要求,并且除第9(a)节有关资本化调整的规定外,公司将寻求股东批准计划的任何修订,其中(a)大幅增加根据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b)大幅扩大根据计划有资格获得奖励的个人类别,(c)大幅增加根据计划参与者应得的利益,(d)大幅降低根据计划可发行或购买普通股股份的价格,或(e)大幅扩大根据该计划可供发放的奖励类型。除计划(包括第2(b)(viii)条)或授标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参与者的书面同意,对计划的任何修订均不会严重损害参与者在未完成的授标下的权利。
(七) 提交对计划的任何修订以供股东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旨在满足《守则》(A)第422条有关激励股票期权或(b)规则16b-3的要求的对计划的修订。
(八) 批准根据该计划使用的授标协议表格,并修订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获授予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修订以提供比先前在授标协议中规定的更有利于参与者的条款,但须遵守计划中不受董事会酌处权限制的任何特定限制; 然而,前提是, 除本计划(包括本第2(b)(viii)条)或授标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未完成授标的修订将不会在未经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严重损害参与者在该授标下的权利。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计划中的任何相反规定,除非适用法律禁止,董事会可在未经受影响参与者同意的情况下修订任何未完成的奖励或计划的条款,或暂停或终止计划,(a)根据《守则》第422条保持奖励作为激励股票期权的合格地位,(b)更改激励股票期权的条款,如果此类变更导致奖励减值,仅仅是因为它损害了《守则》第422条规定的奖励作为激励股票期权的合格地位,(c)澄清豁免方式,或使奖励或计划符合《守则》第409A条,或(d)遵守其他适用法律或上市要求。
(九) 一般而言,行使该等权力及执行董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最佳利益而必要或合宜的行为,且与计划或奖励的规定并无冲突。
(x) 采用必要或适当的程序和次级计划,以允许外国国民或在美国境外受雇的雇员、董事或顾问参与计划(前提是对计划或为遵守相关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而要求的任何授标协议进行的非实质性修改将不需要董事会批准)。
(c) 代表团到委员会。
(一) 一般。 董事会可将计划的部分或全部管理授权给一个或多个委员会。如计划的行政授权予委员会,则委员会就计划的行政而言,将拥有管理局此前所拥有并已转授给委员会的权力,包括有权将委员会获授权行使的任何行政权力转授给委员会的小组委员会(而本计划中对管理局的提述其后将酌情转授给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任何行政权力的授权将反映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的决议或章程中,而不会与董事会或委员会(如适用)不时通过的计划的规定相抵触。委员会可随时废除小组委员会及/或将任何转授小组委员会的权力重新授予委员会。
董事会可保留与委员会同时管理该计划的权力,并可随时将先前授予的部分或全部权力重新授予董事会。
(二) 细则16b-3遵守情况。 细则16b-3遵守情况。根据规则16b-3,委员会可仅由两名或多名非雇员董事组成。
(d) 对他人或团体的授权。 董事会或任何委员会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一名或多于一名个人或团体转授作出以下一项或多于一项的权力:(i)指定授予者(高级人员除外),但不得转授任何个人或团体授予其本身的授予权;(ii)决定受该等授予权规限的普通股股份数目;及(iii)决定该等授予权的条款; 然而,提供 ,董事会或委员会就此种授权采取的行动将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152和157条,确定此种授权的条款。除非管理局或委员会就该等转授采取的行动另有规定,否则根据本条批出的每项授标,将按最近获批准供管理局或委员会使用的适用形式授标协议批出,并作出任何必要的修改,以纳入或反映该授标的条款。尽管本条例另有相反规定,董事会或任何委员会均不得将根据第13(v)(iii)条厘定普通股公平市场价值的权力转授任何个人或团体(其并非董事或并非分别由董事组成)。
(e) 董事会决定的效力。 董事会善意作出的所有决定、解释和解释将不受任何人的审查,并且对所有人都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和决定性的。
(f) 取消和重新授予奖励。 董事会或任何委员会均无权(i)降低任何未行使期权或SAR的行使价或行使价,或(ii)取消任何行使价或行使价(每股)高于当时普通股公允市场价值的未行使期权或SAR,以换取现金或计划下的其他奖励,除非公司股东已在此类事件发生前12个月内批准此类行动。
(g) 最低归属要求。 任何股票奖励(或其部分)不得在股票奖励授出日期后至少12个月内归属(或如适用,可行使)(为此目的,不包括作为收购奖励(定义见第3(a)(iv)节)而授予的任何股票奖励); 然而,提供 ,可根据不符合此类归属(以及(如适用)可行使)要求的股票奖励发行不超过股份储备5%的普通股股份(定义见第3(a)(i)条)。
(h) 股息和股息等价物。 股息或股息等价物可在适用情况下,就任何受裁决约束的普通股股份支付或贷记,由董事会确定并载于适用的授予协议; 然而,提供 (i)在任何该等股份根据该等授标协议条款归属的日期前,不得就该等股份支付股息或股息等价物,(ii)就任何该等股份贷记的任何股息或股息等价物,将受该等授标协议条款下适用于该等股份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归属条件)规限,及(iii)就任何该等股份贷记的任何股息或股息等价物,将于该等股份因未能满足该等授标协议条款下的任何归属条件而被公司没收或由公司回购之日(如有的话)没收予公司。
3. 受计划规限的股份。
(a) 股份储备。
(一) 在符合有关资本化调整的第3(a)(iii)条及第9(a)条的规定下,自生效日期起及之后根据裁决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 股份储备 ")将不超过(a)于2023年举行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2,500,000股股份、(b)于2026年举行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1,900,000股股份及(c)该等股份不时可根据本计划发行的先前计划退回股份(如有的话)的总和。
(二) 在符合第3(b)节的规定下,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将减少:(a)根据以下规定发行的每一股普通股股份将减少一股
根据该计划授予的增值奖励;以及(b)根据根据该计划授予的全额价值奖励发行的每一股普通股1.75股。
(三) 根据第3(b)节的规定,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目将增加:(a)每一先前计划回报股份或2023年计划回报股份(定义见第3(b)(ii)节)一股,但须获得增值奖励;及(b)每一先前计划回报股份或2023年计划回报股份1.75股,但须获得全额价值奖励。
(四) 为明确起见,股份储备是对根据该计划可能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的限制。因此,除第7(a)节规定的情况外,本第3(a)节不限制授予赔偿金。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35(c)条或(如适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08条、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公司指南第711条或其他适用规则(任何此类股票奖励、“ 收购奖励 ”),且该等发行不会减少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数量。
(b) 股份储备的运作。
(一) 不减持股份储备。 股份储备将不会因以下任何普通股股份而减少,而该等股份仍可根据该计划发行:(a)因该奖励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或以其他方式终止而未在该奖励涵盖的所有股份尚未发行的情况下发行的任何受奖励规限的股份;及(b)因该奖励或其任何部分以现金结算而未发行的任何受奖励规限的股份。
(二) 可供后续发行的股份。 可供后续发行的股份。根据裁决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由于未能满足归属该等股份所需的或有事项或条件而被公司没收或回购(“ 2023年度计划回报股份 ”)将恢复为股份储备,并根据该计划再次可供发行。
(三) 无法进行后续发行的股份。 不可用于后续发行的股份。以下普通股股份将不会恢复为股份储备或根据该计划再次可供发行:(a)公司为满足行使而重新获得或扣留(或未发行)的任何股份,奖励或先前计划奖励的行使价或购买价格;(b)公司为履行与奖励或先前计划奖励有关的预扣税款义务而重新获得或扣留(或未发行)的任何股份;(c)公司在公开市场上用行使收益回购的任何股份,奖励或先前计划奖励的行使价或购买价格;(d)如果根据该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或根据先前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以普通股股份结算,则受该奖励约束的普通股股份总数。
(c) 激励股票期权限额。 根据股份储备和有关资本化调整的第9(a)节的规定,根据激励股票期权的行使可能发行的普通股的股份总数上限将为2,500,000股。
(d) 非职工董事薪酬限额。 公司为担任公司任何财政年度的非雇员董事而向任何个人支付或授予的所有现金和基于股权的薪酬(如适用)的总价值将不超过750,000美元,为财务报告目的,根据此类奖励的授予日公允价值计算任何基于股权的奖励的价值。
(e) 股份来源。 根据该计划可发行的股票将是已获授权但未发行或重新获得的普通股,包括公司在公开市场或其他方式回购的股票。
4. 资格。
(a) 特定奖项的资格。 激励股票期权可仅授予公司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这些术语在《守则》第424(e)和424(f)条中定义)。激励股票期权以外的奖励可授予员工、董事和顾问; 然而,提供 ,即不得向雇员授予奖励,
仅向公司任何“母公司”提供持续服务的董事和顾问(该术语在规则405中定义),除非(i)根据《守则》第409A条,该等奖励的基础股票被视为“服务接受者股票”(例如,因为该等奖励是根据分拆交易等公司交易授予的)或(ii)公司经与其法律顾问协商,确定该等奖励在其他方面可豁免或符合《守则》第409A条。
(b) 百分之十的股东。 10%的股东将不会被授予激励股票期权,除非该期权的行权价格(每股)至少为授予该期权之日普通股公允市场价值的110%,且该期权自授予之日起五年届满后不可行使。
5. 有关期权和股票鉴赏权的规定。
每份期权或SAR协议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形式,并将包含条款和条件。所有期权在授予时都将是单独指定的激励股票期权或非法定股票期权,如果颁发证书,则将为每类期权行使时购买的普通股股票颁发单独的证书或证书。如果某一期权未被具体指定为激励股票期权,或如果某一期权被指定为激励股票期权但该期权的部分或全部不符合适用规则规定的激励股票期权的条件,则该期权(或其部分)将属于非法定股票期权。单独的期权或SAR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不必相同; 然而,提供 、每份授标协议将(通过在适用的授标协议中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协议的规定或以其他方式)符合以下各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a) 任期。 在符合第4(b)节有关百分之十股东的规定的情况下,自授予之日起10年或授标协议规定的较短期限届满后,任何期权或SAR均不可行使。
(b) 行使或行使价。 行使或行使价。在符合第4(b)节有关百分之十股东的规定的情况下,每份期权或SAR的行使或行使价(每股)将不低于授予奖励之日普通股公平市场价值的100%。尽管有上述规定,可授予期权或SAR,其行使价或行使价(每股)低于授予奖励之日普通股公平市场价值的100%,前提是该奖励是根据公司交易的另一种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的假设或替代而授予的,且方式符合《守则》第409A条的规定,如适用,则符合《守则》第424(a)条的规定。每个SAR将以普通股等价物的股份计价。
(c) 期权的行权价格支付。 期权的行使价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通过期权协议中规定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支付方式支付。董事会有权授予不允许以下所有支付方式(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使用某些方式的能力)的期权,以及授予需要公司同意才能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期权。
(一) 以现金(含电子资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票方式应付公司;
(二) 根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颁布的根据T条例制定的计划,在发行受期权约束的普通股之前,导致公司收到现金(或支票)或收到不可撤销的指示,从销售收益中向公司支付总行使价;
(三) 通过向公司交付(通过实际交付或认证)普通股股份;或者
(四) 以董事会可接受并在适用的授标协议中指明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考虑。
(d) 行使和支付特区。 如要行使任何未获行使的特别行政区,参与者必须按照证明该特别行政区的授标协议的规定,向公司提供书面行使通知。行使特别行政区时须支付的增值分派,将不会多于(a)若干普通股股份的合计公平市值(于行使特别行政区之日)相等于参与者根据该特别行政区归属的普通股等价物数目的超出部分的金额,而参与者在该日期行使特别行政区时,超过(b)参与者在该日期行使特区的普通股等价物数目的总行使价。增值分配可由董事会决定并载于证明此类SAR的授标协议中,以普通股、现金、两者的任何组合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支付。
(e) 期权和SAR的可转让性。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对期权和SAR的可转让性施加董事会将决定的限制。如果董事会没有做出与此相反的决定,则将适用本第5(e)节中关于期权和特别行政区可转让性的限制。尽管有上述规定或计划或授标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与此相反,未经股东事先批准,不得将任何期权或SAR转让给任何金融机构。
(一) 转让限制。 期权或SAR不得转让,除非通过遗嘱或世系和分配法律,并且在参与者的存续期内只能由参与者行使。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准许以适用的税法和证券法不加禁止的方式转让期权或SAR。除计划中明文规定的情况外,期权或特区均不得转让以供考虑。
(f) 归属。 受期权或SAR约束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可能会在可能相等或可能不相等的定期分期中归属和可行使。期权或SAR可能受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可能或可能不会被行使的时间或时间的其他条款和条件的约束。个别期权或SAR的归属条款可能有所不同。本第5(f)条的条文受第2(g)条及任何期权或特区条文规管可行使期权或特区的普通股的最低股份数目所规限。
(g) 终止持续服务。 除适用的授标协议或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参与者的连续服务终止(非因由及参与者死亡、残疾或退休时除外),则参与者可行使其选择权或SAR(以该参与者自连续服务终止之日起有权行使该选择权或SAR为限),但仅限于在(i)持续服务终止后三个月的日期(或授标协议指明的较长或较短期限)及(ii)授标协议所载的期权或特区期限届满的较早日期结束的期间内。如在持续服务终止后,参与者未在适用的期限内行使其选择权或SAR(如适用),则该选择权或SAR(如适用)将终止。
(h) 参与者的残疾或退休。 除适用的授标协议或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因参与者残疾或退休(定义见适用的授标协议)而终止,则参与者可行使其选择权或SAR(以该参与者自持续服务终止之日起有权行使该选择权或SAR为限),但仅限于截至(i)持续服务终止后12个月的日期(或授标协议指明的较长或较短期限)及(ii)授标协议所载的期权或特区期限届满之较早者的期间内。如在持续服务终止后,参与者未在适用的期限内行使其选择权或SAR(如适用),则该选择权或SAR(如适用)将终止。
(一) 参与者死亡。 除适用的授标协议或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外,如(i)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因参与者死亡而终止,或(ii)参与者在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的授标协议中指明的可行使期间(如有)内死亡(因死亡以外的原因),然后,参与者的选择权或SAR可以由参与者的遗产、通过遗赠或继承获得行使选择权或SAR权利的人行使(以参与者自死亡之日起有权行使该选择权或SAR为限),或由人
指定在参与者死亡时行使期权或SAR,但仅限于在(i)死亡日期后18个月的日期(或授标协议规定的更长或更短期限)和(ii)授标协议规定的期权或SAR期限届满之日(以较早者为准)结束的期限内。如果在参与者去世后,期权或SAR(如适用)未在适用的时间段内行使,则期权或SAR(如适用)将终止。
(j) 因故终止。 除适用的授标协议或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其他个别书面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如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因故终止,参与者的选择权或SAR将在该持续服务终止时立即终止,且参与者将被禁止在该持续服务终止之时起及之后行使其选择权或SAR。
(k) 延长终止日期。 除适用的授标协议或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外:
(一) 如果在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行使期权或SAR(因故除外)将在任何时候仅因发行普通股股份将违反《证券法》规定的登记要求而被禁止,则该期权或SAR将一直可行使至公司通知参与者期权或SAR可行使之日后一个月(或董事会酌情决定的更长时间),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授标协议所规定的期权或SAR的期限届满。
(二) 如果在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因故除外)行使期权或SAR时收到的任何普通股股份的出售将使参与者根据《交易法》第16(b)条提起诉讼,则该期权或SAR将一直可行使,直至(a)参与者出售此类股份将不再受到此类诉讼之日的第10日,(b)参与者终止持续服务后的第190天,或(c)授标协议规定的期权或SAR期限届满。
(l) 非豁免雇员。 如果根据经修订的1938年《公平劳动标准法》,向属于非豁免雇员的雇员授予期权或SAR,则在授予期权或SAR之日后至少六个月之前,不得对任何普通股股份首先行使期权或SAR(尽管奖励可能在该日期之前归属,但须遵守第2(g)节)。根据《工人经济机会法》的规定,(i)如果这类非豁免雇员死亡或患有残疾,(ii)在控制权发生变化时,此种选择或SAR未被承担、延续或替代,或(iii)在参与者退休时(因为此种术语可能在参与者的授予协议中、在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另一份书面协议中定义,或者,如果没有此种定义,则根据公司或关联公司当时的就业政策和指南),任何期权和特别行政区的既得部分可在授出日期后六个月之前行使。上述规定旨在使非豁免雇员因行使或归属期权或特区而获得的任何收入免于其正常工资率。在为遵守《工人经济机会法》所允许和/或要求的范围内,以确保非豁免雇员在根据任何其他裁决行使、归属或发行任何股份方面获得的任何收入将免于雇员的正常工资率,本条第5(l)款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裁决,并在此通过引用并入此类裁决协议。
6. 期权和非典以外的奖励规定。
(a) 限制性股票奖励。 每份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形式并包含条款和条件。在符合公司章程的范围内,经董事会选举,限制性股票奖励所依据的普通股股份可(i)在公司指示下以簿记形式持有,直至与限制性股票奖励有关的任何限制失效,或(ii)以证书证明,该证书将以董事会确定的形式和方式持有。单独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不必相同;但是,前提是每份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将符合(通过在适用的授予协议中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协议的规定或其他方式)以下每一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一) 考虑。 限制性股票奖励可作为(a)应付公司的现金(包括电子资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票、(b)过去
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服务或(c)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接受且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对价(包括未来服务)。
(二) 归属。 在符合第2(g)条的规定下,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授予的普通股股份可能会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归属时间表被公司没收或回购。
(三) 终止持续服务。 如果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公司可以通过没收条件或回购权接收参与者持有的任何或全部普通股股份,这些股份截至终止之日尚未根据参与者的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的条款归属。
(四) 可转移性。 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获得普通股股份的权利将仅由参与者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只要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授予的普通股仍受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条款的约束。尽管有上述规定或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与此相反,未经股东事先批准,不得将限制性股票授予转让给任何金融机构。
(b) 限制性股票奖励。 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格式并载有条款及条件。单独的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不必相同;但是,前提是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将符合(通过在适用的奖励协议中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协议的规定或以其他方式)以下各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一) 考虑。 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将确定参与者在交付受限制性股票奖励约束的每股普通股时应支付的对价(如有)。参与者就每一股受限制性股票奖励约束的普通股所需支付的对价(如有),可以董事会可接受的、全权酌情决定的以及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形式的法律对价支付。
(二) 归属。 在符合第2(g)节的规定下,在授出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对限制性股票奖励的归属施加其认为适当的限制或条件。
(三) 付款。 限制性股票奖励可以通过交付普通股股份、其现金等价物、其任何组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来解决,该方式由董事会确定并包含在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中。
(四) 附加限制。 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可视情况施加其认为适当的限制或条件,以延迟将受限制性股票奖励规限的普通股股份(或其现金等价物)的交付至TERM2奖励归属后的一段时间。
(五) 终止持续服务。 除适用的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或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外,如果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则该参与者截至该终止日期尚未归属的任何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奖励将在该终止时被没收。
(c) 业绩奖。 就任何绩效股票奖励或绩效现金奖励(每一项,“绩效奖励”)而言,根据第2(g)节(如适用),董事会将确定任何绩效期间的长度、在绩效期间将实现的绩效目标、此类绩效奖励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以及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此类绩效目标的衡量标准。此外,董事会保留酌处权,以确定计算其选择在一个业绩期间使用的业绩标准的方式。在适用法律许可并在适用的授标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内,董事会可确定现金或其他财产可用于支付绩效奖励。以现金或其他财产结算的绩效奖励不需要通过参考普通股或以其他方式基于普通股进行全部或部分估值。
(d) 其他股票奖励。 其他通过参考普通股或以其他方式基于普通股而全部或部分估值的股票奖励形式,包括其价值增值,可单独或在根据第5条和本第6条授予的奖励之外授予。在符合计划条文(包括但不限于第2(g)及2(h)条)的规定下,董事会将拥有唯一完整的权力,以决定将授予该等其他股票奖励的人士及时间、根据该等其他股票奖励将授予的普通股股份数目(或其现金等价物),以及该等其他股票奖励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
7. 公司的盟约。
(a) 股票的可获得性。 公司将随时保持满足当时未兑现奖励的合理要求的普通股股份数量。
(b) 证券法律合规。 公司将寻求从对该计划具有管辖权的每个监管委员会或机构获得授予奖励以及在行使奖励时发行和出售普通股股份所需的权力;但前提是该承诺将不要求公司根据《证券法》登记该计划、任何奖励或根据任何此类奖励发行或可发行的任何普通股。如果经过合理努力并以合理成本,公司无法从任何该等监管委员会或机构获得公司法律顾问认为根据该计划合法发行和出售普通股所必需的授权,则公司将免除在行使该等奖励时未能发行和出售普通股的任何责任,除非并直至获得该授权。参与者将没有资格根据奖励授予或随后根据奖励发行现金或普通股,如果此类授予或发行将违反任何适用的证券法。
(c) 没有义务通知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 公司对任何参与者没有义务或义务就行使奖励的时间或方式向该持有人提供建议。此外,公司将没有义务或义务就裁决的未决终止或到期或可能无法行使裁决的可能期间向该持有人发出警告或以其他方式告知该持有人。公司没有义务或义务尽量减少裁决对该裁决持有人的税务后果。
8. 杂项。
(a) 出售普通股所得款项的用途。 出售根据奖励发行的普通股的收益将构成公司的普通资金。
(b) 构成授予奖励的企业行动。 构成公司向任何参与者授予奖励的公司行动将被视为自该公司行动之日起完成,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无论证明奖励的文书、证书或信函何时传达给参与者,或实际收到或接受参与者。如果由于授标协议或相关授标文件的书面错误,导致记录构成授标的公司行动的公司记录(例如,董事会同意、决议或会议记录)包含与授标协议或相关授标文件中的条款(例如,行权价格、归属时间表或股份数量)不一致的条款,则公司记录将进行控制,参与者将对授标协议或相关授标文件中的不正确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
(c) 股东权利。 除非及直至(i)该参与者已根据其条款满足行使或根据该奖励发行普通股股份的所有要求,及(ii)根据该奖励发行普通股的发行已记入公司账簿及记录,否则任何参与者均不会被视为任何受该奖励的普通股股份的持有人,或就任何持有人的任何权利。
(d) 没有就业或其他服务权利。 本计划、任何授标协议或根据该协议签立的任何其他文书,或与依据该协议授予的任何授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书,均不会授予任何参与者以授标时有效的身份继续为公司或附属公司服务的任何权利,或将影响公司或附属公司终止(i)在有或无通知及有或无因由的情况下雇用雇员的权利,(ii)根据公司或附属公司的附例提供的董事服务,或(iii)根据该顾问与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协议的条款,以及公司或附属公司成立所在州公司法的任何适用条款(视情况而定)提供顾问服务。
(e) 时间承诺变更。 如果在向参与者授予任何奖励之日后,参与者在履行其为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服务方面的常规时间承诺水平降低(例如,且不受限制,如果参与者是雇员并且身份从全职雇员变为兼职雇员或延长休假),董事会有权全权酌情决定(i)相应减少股份数量或现金金额,但须受计划在该时间承诺变更日期后归属或成为应付款项的该等奖励的任何部分所规限,及(ii)代替或与该等减少相结合,延长适用于该等奖励的归属或付款时间表。如果发生任何此类减少,参与者将无权获得如此减少或延长的奖励的任何部分。
(f) 激励股票期权限制。 只要任何参与者在任何日历年度(根据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所有计划)可首次行使激励股票期权的普通股的总公平市场价值(在授予时确定)超过100,000美元(或守则中规定的其他限制)或不符合激励股票期权的规则,尽管适用的期权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超过该限制(根据其被授予的顺序)或不符合该等规则的期权或其部分将被视为非法定股票期权。
(g) 投资保证。 公司可要求参与者,作为根据任何裁决行使或收购普通股的条件,(i)就参与者在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给予公司满意的书面保证和/或雇用公司合理满意的买方代表,该买方代表在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并且他或她能够单独或与买方代表一起评估,行使裁决的优点和风险,以及(ii)给予公司满意的书面保证,说明参与者是为参与者自己的账户购买受裁决约束的普通股,而不是目前有任何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分配普通股的意图。如果(a)根据《证券法》根据当时有效的登记声明登记了根据裁决行使或收购普通股时的股份发行,或(b)关于任何特定要求,则上述要求以及根据此类要求作出的任何保证将不起作用,公司的大律师确定在当时适用的证券法的情况下无需满足此类要求。公司可根据向公司提供的法律顾问的建议,在该法律顾问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将图例放置在根据该计划发行的股票证书上,以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普通股转让的图例。
(h) 预提义务。 除非授标协议的条款禁止,公司可全权酌情满足任何联邦、州、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或通过此类方式的组合与裁决有关的本地或外国预扣税款义务:(i)促使参与者提出现金付款;(ii)从与裁决有关的已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可向参与者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中预扣普通股股份;(iii)从以现金结算的裁决中预扣现金;(iv)从以其他方式应支付给参与者的任何金额中预扣付款;或(v)通过裁决协议中可能规定的其他方式。
(一) 电子交付。 此处对“书面”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提及将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在www.sec.gov(或其任何后续网站)公开提交或发布在公司内网(或参与者可以访问的公司控制的其他共享电子媒体)上的任何协议或文件。
(j) 延期。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在行使、归属或结算任何奖励的全部或部分时,可推迟交付普通股或支付现金,并可制定参与者将进行的推迟选举的方案和程序。参与者的延期将根据守则第409a条作出。根据《守则》第409A条,董事会可规定在参与者仍为雇员或以其他方式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服务时进行分配。董事会有权延期授予奖励,并在参与者终止连续服务后确定参与者何时以及以何种年度百分比收到付款,包括一次性付款,并根据该计划的规定并根据适用法律执行此类其他条款和条件。
(k) 第409a节。 除非授标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否则将尽可能以使计划和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授标不受《守则》第409A条豁免的方式解释计划和授标协议,并在不受此豁免的情况下,遵守《守则》第409A条。如果董事会确定根据本协议授予的任何奖励不获豁免,因此受《守则》第409A条的约束,则证明此类奖励的奖励协议将包含必要的条款和条件,以避免《守则》第409A(a)(1)条规定的后果,并且在奖励协议未提及遵守《守则》第409A条所需的条款的情况下,此类条款在此通过引用并入奖励协议。尽管本计划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除非授标协议另有具体规定),如果普通股的股份是公开交易的,并且如果根据《守则》第409A条持有构成“递延补偿”的奖励的参与者是《守则》第409A条所指的“特定雇员”,因“离职”(定义见《守则》第409A条,不考虑其下的替代定义)而到期的此类裁决项下的任何金额的分配或支付,将不会在该参与者“离职”日期后六个月零一天的日期之前发放或支付,如果更早,则为该参与者的死亡日期,除非此类分配或支付可能以符合《守则》第409A条的方式进行,而如此递延的任何款项将于该六个月期限届满后的翌日一次性支付,其后按原定时间表支付余额。
(l) 追回/追回。 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所有奖励将根据Jack in the Box Inc.追回政策声明、公司根据公司证券上市的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协会的上市标准或《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或其他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而被要求采取的任何追回政策以及公司采取的任何其他追回政策进行补偿。此外,董事会可在授予协议中施加董事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其他追回、追偿或补偿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在因由发生时对先前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或其他现金或财产的重新收购权。根据与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何协议,根据此类回拨政策追回补偿将不会是一项导致有权以“正当理由”或“建设性终止”(或类似条款)辞职的事件。
9. 根据普通股变动进行调整;其他公司事件。
(a) 资本化调整。 如果发生资本化调整,董事会将适当和按比例调整:(i)根据第3(a)节受计划约束的证券类别和最大数量;(ii)根据第3(c)节行使激励股票期权可能发行的证券类别和最大数量;(iii)受未偿奖励约束的证券类别和证券数量以及每股价格。董事会将作出此类调整,其决定将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和决定性的。
(b) 解散或清算。 除适用的授标协议或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外,除第9(c)条另有规定外,在公司解散或清算的情况下(清算为母公司的情况除外),所有未完成的股票奖励(由不受没收条件或公司回购权限制的既得和已发行普通股组成的股票奖励除外)将在紧接此类解散或清算完成之前终止,以及受没收条件或公司回购权约束的普通股股份可由公司重新收购或回购,尽管该股票奖励的持有人正在提供持续服务。
(c) 控制权变更。 如控制权发生变更,则本条第9(c)条的条文将适用于每项未偿付的股票奖励,除非证明股票奖励的文书、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或公司的任何董事薪酬政策中另有规定。
(一) 可能会假设股票奖励。 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任何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或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的母公司)可承担或继续任何或所有未偿还的股票奖励,或可用类似奖励替代任何或所有未偿还的
股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控制权变更向公司股东支付的收购相同对价的奖励),以及公司就根据任何已发行股票奖励发行的普通股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可由公司转让给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或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的母公司)。为明确起见,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任何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或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的母公司)可以选择承担或仅延续未偿股票奖励的一部分,以类似奖励替代仅部分未偿股票奖励,或承担或延续,或以类似奖励替代部分(但不是全部)参与者持有的未偿股票奖励。任何此类假设、延续或替代的条款将由董事会设定。
(二) 当前参与者持有的股票奖励。 如发生控制权变更时,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或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的母公司)不承担或延续未行使的股票奖励,或以类似奖励替代未行使的股票奖励,则就未承担、延续或替代且由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之前持续服务未终止的参与者(简称“当前参与者”)持有的任何此类股票奖励而言,归属(以及可行使性,如适用)的此类股票奖励将全部加速(就属于绩效股票奖励的任何此类股票奖励而言,归属将被视为在以下水平上得到满足:(a)对于截至控制权变更之日已完成的适用业绩期间(“已完成的财政年度期间”)的任何财政年度期间,在这些期间内实现这些期间的适用业绩目标的程度,(b)就截至控制权变更之日尚未完成的适用履约期内的任何财政年度期间或任何已完成且业绩无法计量的财政年度期间而言,就该等期间的适用业绩目标预先设定的100%业绩目标水平)至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取决于控制权变更的结束或完成)之前的日期,由董事会确定(或者,如果董事会未确定该日期,至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前五天的日期),而该等股票奖励如未按照董事会确定的行使程序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之前行使(如适用),则将终止,且公司就该等股票奖励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将失效(取决于控制权变更的结束或完成)。
(三) 由当前参与者以外的参与者持有的股票奖励。i n如果发生控制权变更时,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或存续公司或收购公司的母公司)不承担或延续未完成的股票奖励,或以类似奖励替代未完成的股票奖励,则对于任何未承担、延续或替代且由当前参与者以外的参与者持有的此类股票奖励,如果未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之前按照董事会确定的行使程序行使(如适用),则此类股票奖励将终止;但是,前提是,即使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就该等股票奖励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将不会终止,并可继续行使。
(四) 在控制权发生某些变化时终止期权。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在紧接构成控制权变更的第13(gg)(i)节所述的所有权变更事件之前,其股票受未行使期权约束的公司是存续的或持续的公司,并且在紧接此类所有权变更事件之后,其有表决权股票的总合并投票权的不到50%由另一家公司或由属于《守则》第1504(a)节含义内关联集团成员的其他公司持有,而不考虑《守则》第1504(b)节的规定,除非董事会另有酌情权规定,否则未行使的期权不会终止。
10. 计划的终止或暂停。
(a) 终止或暂停。 董事会可随时暂停或终止该计划。在(i)采纳日或(ii)本计划获公司股东批准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之十周年后,不得授予任何激励股票期权。在计划暂停实施期间或终止后,不得根据该计划授予任何奖励。
(b) 不损害权利。 除非获得受影响参与者的书面同意或计划(包括第2(b)(viii)节)或奖励协议另有许可,否则暂停或终止计划将不会严重损害在计划生效期间授予的任何奖励下的权利和义务。
11. 计划生效日期。
本计划自生效之日起生效。
12. 法律的选择。
特拉华州的法律将管辖有关本计划的构建、有效性和解释的所有问题,而不考虑该州的冲突法律规则。
13. 定义。 正如计划中所使用的,以下定义将适用于以下大写术语:
(a) “收养日期” 指2022年12月19日,即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通过该计划的日期。
(b) “联盟” 指,在确定时,公司的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作为这些术语在第405条中定义。董事会将有权决定在上述定义范围内确定“母公司”或“子公司”地位的时间或时间。
(c) “感谢奖” 指(i)根据先前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或(ii)期权或股票增值权,在每种情况下,行权或行使价(每股)至少为授予日受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约束的普通股公平市场价值的100%,或期权或股票增值权(如适用)。
(d) “奖项” 指(i)激励股票期权、(ii)非法定股票期权、(iii)股票增值权、(iv)限制性股票奖励、(v)限制性股票奖励、(vi)业绩股票奖励、(vii)业绩现金奖励或(viii)其他股票奖励。
(e) “授标协议” 指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书面协议,以证明裁决的条款和条件。
(f) “董事会 ”指公司董事会。
(g) “资本化调整” 指在采纳日期后,公司未通过合并、合并、重组、资本重组、再注册、股票股息、非现金财产股息、大额非经常性现金股息、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清算股息、股份合并、股份交换、公司结构变更或任何类似的股权重组交易而对受计划或受任何奖励的普通股作出的任何变更或发生的其他事件,该术语在财务会计准则第123号声明(修订)中使用。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公司任何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将不会被视为资本化调整。
(h) “原因” 将具有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定义该术语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并且在没有该协议的情况下,该术语就参与者而言意味着发生对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业务或声誉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以下一项或多项事件:(i)参与者任何故意、重大违反适用于公司或关联公司业务的任何法律或法规的行为;(ii)参与者被定罪或认罪,涉及道德败坏的重罪或犯罪,或参与者故意实施普通法欺诈;(iii)参与者实施涉及与公司、关联公司或与公司或关联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其他实体有关的个人利益的个人不诚实行为;(iv)参与者严重违反公司或关联公司与参与者之间关于参与者作为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服务条款的任何协议或谅解的任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者故意继续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参与者作为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所要求的重要职责,但由于具有残疾,或违反公司或关联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任何适用的发明转让和保密协议或类似协议;(v)该
参与者无视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政策,从而对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财产、声誉或雇员造成损失、损害或伤害;或(vi)参与者的任何其他不当行为,对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或商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或在其他方面对公司或关联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将全权酌情决定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是因故还是无故。任何由公司作出的关于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因参与者所持未偿奖励的目的而有或无故终止的决定,将不会对公司或参与者为任何其他目的的权利或义务的任何确定产生影响。
(一) “控制权之变” 指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
(一) 股权变动事件或一系列相关的股权变动事件(统称“交易”),其中紧接交易前的公司股东并未在紧接交易后以与其在紧接交易前对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所有权基本相同的比例保留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投票权的50%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实益所有权,或在第13(gg)(iii)节所述交易的情况下,公司资产被转移至的公司(“受让人公司”)(视情况而定)。就上一句而言,间接受益所有权将包括但不限于因拥有一家或多家公司的有表决权股票而产生的权益,这些公司因交易而直接或通过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拥有公司或受让公司(视情况而定)。董事会将有权决定多次出售或交换公司有表决权的股票或多次股权变更事件是否相关,其确定将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和决定性的;或者
(二) 在采纳日期为董事会成员的个人(“现任董事”)因任何原因不再构成董事会成员的至少多数;但条件是,如果任何新的董事会成员的任命或选举(或提名选举)是由当时仍在任的现任董事的多数票通过或推荐的,则就本计划而言,该新成员将被视为现任董事;但前提是,为此目的,任何个人最初因与董事会成员有关的实际或威胁的选举竞赛或因由董事会以外的任何人或代表任何人实际或威胁的代理征集而当选或提名为董事会成员,均不得被视为现任董事。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计划的任何其他规定,(a)控制权变更一词将不包括专门为改变公司住所而进行的交易,以及(b)参与者与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个别书面协议中的控制权变更(或任何类似术语)的定义将取代上述关于受该协议约束的裁决的定义;但前提是(1)如果此类个别书面协议中没有规定控制权变更(或任何类似术语)的定义,上述定义将适用;(2)在不要求控制权变更(或任何类似术语)实际发生的情况下,根据此类个别书面协议作出的裁决不会被视为发生控制权变更(或任何类似术语)。
如果需要遵守《守则》第409A条,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该事件不是公司的“所有权变更”、公司的“有效控制权变更”或公司的“大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变更”,则均不会被视为控制权变更,每一项均根据《财政部条例》第1.409A-3(i)(5)条确定(不考虑其下的任何替代定义)。董事会可在未经参与者同意的情况下,全权酌情修订“控制权变更”的定义,以符合《守则》第409A条下“控制权变更事件”的定义及其规定。
(j) “代码” 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包括其中规定的任何适用法规和指南。
(k) “委员会” 指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组成的委员会,董事会已根据第2(c)节向其授予权力。
(l) “普通股” 指公司的普通股。
(m) “公司” 意思是Jack in the Box 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
(n) “顾问” 指任何人士(包括顾问)(i)受公司或联属公司委聘提供谘询或谘询服务并就该等服务获得补偿,或(ii)担任联属公司董事会成员并就该等服务获得补偿。然而,仅作为董事服务,或为此类服务支付费用,将不会导致董事被视为该计划的“顾问”。尽管有上述规定,只有在根据《证券法》提供表格S-8登记声明以登记向该人提供的要约或出售公司证券的情况下,该人才被视为本计划下的顾问。
(o) “持续服务” 指参与者在公司或附属公司的服务,不论作为雇员、董事或顾问,均不会中断或终止。参与者作为雇员、董事或顾问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的身份发生变化,或参与者提供此类服务的实体发生变化,前提是参与者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没有中断或终止,不会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但前提是,如果参与者提供服务的实体不再符合由董事会自行决定的关联公司资格,此类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将被视为在此类实体不再具备附属资格之日终止。例如,从公司雇员转变为附属公司顾问或董事的身份不会构成持续服务的中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董事会或公司首席执行官可全权酌情决定,在(i)董事会或首席执行官批准的任何休假,包括病假、军假或任何其他个人假,或(ii)公司、关联公司或其继任者之间的调动的情况下,持续服务是否会被视为中断。尽管有上述规定,仅在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请假政策、适用于参与者的任何请假协议或政策的书面条款或法律另有规定的范围内,为归属于裁决的目的,请假将被视为持续服务。
(p) “导演” 指董事会成员。
(q) “残疾” 指就参与者而言,该参与者因任何可预期导致死亡或已持续或预期持续不少于12个月的任何医学上可确定的身体或精神损害而无法从事任何实质性的有收益活动,如《守则》第22(e)(3)条和409A(a)(2)(c)(i)条所规定,并将由委员会根据委员会认为在该情况下有必要的医学证据确定。
(r) “生效日期” 指本计划的生效日期,即2023年召开的公司股东年会的日期,前提是本计划在该会议上获得公司股东的批准。
(s) “员工” 指受雇于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任何人士。然而,仅作为董事提供服务,或支付此类服务的费用,将不会导致董事被视为该计划的“雇员”。
(t) “实体” 指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
(u) “交易法” 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五) “公平市场价值” 指截至任何日期,普通股的价值确定如下:
(一) 除非董事会另有规定,如果普通股在任何已建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任何已建立的市场交易,则普通股股份的公允市场价值将是在确定之日在该交易所或市场(或普通股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所或市场)报价的股票的收盘销售价格,如在董事会认为可靠的来源中报告。
(二) 除非董事会另有规定,如果在确定日期没有普通股的收盘销售价格,那么普通股股份的公允市场价值将是该股票在存在该报价的最后一个前一日期的收盘销售价格。
(三) 在普通股没有此类市场的情况下,普通股股份的公平市场价值将由董事会本着诚意并以符合《守则》第409A和422条的方式确定。
(w) “全价值奖” 指(i)根据先前计划授予的奖励或(ii)奖励,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属于感谢奖励。
(x) “激励股票期权” 指根据第5条授予的期权,该期权旨在成为并符合《守则》第422条含义内的“激励股票期权”的条件。
(y) “非雇员董事” 指(i)非公司或关联公司现任雇员或高级职员的董事,不因作为顾问或以董事以外的任何身份提供的服务而直接或间接从公司或关联公司获得报酬(根据《证券法》(“S-K条例”)颁布的S-K条例第404(a)项不要求披露的金额除外),不拥有根据S-K条例第404(a)项要求披露的任何其他交易的权益,且未从事根据S-K条例第404(b)项要求披露的业务关系,或(ii)在其他方面被视为规则16b-3所指的“非雇员董事”。
(z) “非法定股票期权” 指根据第5条授予的不符合激励股票期权条件的期权。
(AA) “官员” 指《交易法》第16条所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BB) “期权” 指购买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普通股股份的激励股票期权或非法定股票期权。
(CC) “期权协议” 指公司与期权持有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证明期权授予的条款和条件。每份期权协议将受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dd) “其他股票奖励” 指根据第6(d)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基于普通股的奖励。
(ee) “其他股票奖励协议” 指公司与其他股票奖励持有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证明其他股票奖励授予的条款和条件。其他股票奖励协议将受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ff) “拥有”“拥有”“所有者”“所有权” 如果个人或实体通过任何合同、安排、谅解、关系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或分享对此类证券的投票权,包括投票权或指导性投票权,则该个人或实体将被视为“拥有”、“拥有”、成为证券的“所有者”或获得“所有权”。
(gg) 安 “所有权变更事件” 如公司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将被视为已发生:(i)公司股东在单一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出售或交换公司50%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ii)公司为一方的合并或合并;(iii)出售、交换或转让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iv)公司清算或解散。
(hh) “参与者” 指根据该计划获授予奖项的人,或(如适用)持有杰出奖项的其他人。
(二) “ 绩效现金奖” 指根据第6(c)节的条款和条件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条款授予的现金奖励,该现金奖励可能归属或成为赚取和应付,具体取决于在某些业绩目标的业绩期间的实现情况。
(jj) “绩效标准” 指董事会为确定一个业绩期间的业绩目标而选择的一个或多个标准。将用于确定此类业绩目标的业绩标准可能基于董事会确定的以下任何一项或组合:(i)销售额;(ii)收入;(iii)毛利率;(iv)营业利润率;(v)营业收入;(vi)税前利润;(vii)息税折旧及/或摊销前利润;(viii)净收益;(ix)净收益;(x)现金流;(xi)费用;(xii)费用管理;(xiii)股价;(xiv)每股收益;
(xv)每股经营收益;(xvi)界定的每股经营收益;(xvii)平均单位销售额或数量;(xviii)股东权益回报率;(xix)资本回报率;(xx)资产回报率;(xxi)投资资本回报率;(xxii)经济增加值;(xxiii)客户数量;(xxiv)市场份额;(xxv)同店销售额;(xxvi)餐厅平均利润率;(xxvii)餐厅经营利润率;(xxviii)投资回报率;(xxx)税后利润;(xxx)客户满意度;(xxxi)客人交易;(xxxii)特许经营的餐厅数量;(xxxiii)改造的餐厅数量或重拍;(xxxiv)特许经营收入;(xxxv)出售餐厅的收益;(xxxvi)出售餐厅的现金收益;(xxxvii)股本回报率;(xxxviii)现金回报;(xxxx)全系统销售;及(xl)董事会选定的任何其他业绩衡量标准。部分达到规定的标准可能会导致支付或归属与适用的授标协议中规定的实现程度相对应的款项。
(千方) “绩效目标” 指,对于一个业绩期,董事会根据业绩标准为业绩期制定的一个或多个目标。业绩目标可以基于全公司范围,针对一个或多个业务部门、部门、附属公司或业务部门,或者以绝对值或相对于一个或多个可比公司的业绩或一个或多个相关指数的业绩。授权董事会对一个执行期间业绩目标实现情况的计算方法进行适当调整。此类调整可能基于以下一项或多项:(i)与会计原则变更相关的项目;(ii)与融资活动相关的项目;(iii)重组或生产力举措的费用;(iv)其他非经营性项目;(v)与收购相关的项目;(vi)归属于公司在履约期内收购的任何实体的业务运营的项目;(vii)与处置业务或业务分部相关的项目;(viii)与终止经营相关的项目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不符合业务分部的条件;(ix)可归属于业绩期间发生的任何股票股息、股票分割、合并或股份交换的项目;(x)被确定为适当调整的任何其他重大收入或支出项目;(xi)与不寻常或非常公司交易、事件或发展有关的项目;(xii)与所购无形资产摊销有关的项目;(xiii)不属于公司核心范围的项目,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xiv)与任何其他不寻常或非经常性事件或适用法律、会计原则或业务条件的变化有关的项目;或(xv)董事会选定的任何其他适当调整。
(ll) “履约期” 指董事会为确定参与者获得和支付绩效股票奖励或绩效现金奖励的权利而对一项或多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衡量所选择的时间段。执行期间可能有不同和重叠的持续时间,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
(mm) “绩效股票奖” 指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条款根据第6(c)节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股票奖励,该股票奖励可能归属或行使取决于在某个业绩目标的业绩期间实现情况。
(nn) “计划” 意味着这个Jack in the Box Inc. 2023综合激励计划。
(oo) “事先计划” 指Jack in the Box Inc. 2004年股票激励计划。
(pp) “先前计划奖” 指根据先前计划授予的截至2023年1月6日尚未兑现的奖励。
(qq) “先前计划归还股份” 指:(i)于2023年1月6日或之后因该等先前计划奖励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或以其他方式终止而未获发行的任何受先前计划奖励规限的普通股股份;(ii)于1月6日或之后受先前计划奖励规限的任何普通股股份,2023年度未发行,因为该等先前计划奖励或其任何部分以现金结算;及(iii)因未能满足归属该等股份所需的或有事项或条件,于2023年1月6日或之后根据先前计划奖励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被公司没收或回购。
(rr) “限制性股票奖励” 指根据第6(a)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普通股股份奖励。
(ss)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指公司与限制性股票奖励持有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证明限制性股票奖励授予的条款和条件。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将受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TT) “限制性股票奖励” 指根据第6(b)节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获得普通股股份的权利。
(uu) 日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指公司与限制性股票奖励持有人之间的书面协议,以证明限制性股票奖励授予的条款和条件。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将受计划条款及条件规限。
(vv) “规则16b-3” 指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6b-3或规则16b-3的任何继承者,不时生效。
(WW) “第405条规则” 指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05条规则。
(XX) “证券法” 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yy) “股票增值权” 或“SAR”是指根据第5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获得普通股增值的权利。
(zz) “股票增值权协议” 或“SAR协议”指公司与股票增值权持有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证明股票增值权授予的条款和条件。每份股票增值权协议将受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aaa) “股票奖” 指除绩效现金奖以外的任何奖项。
(bbb ) “百分之十的股东” 指拥有(或根据《守则》第424(d)条被视为拥有)股票的人,拥有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所有类别股票总合并投票权的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