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2.1
购买协议
由和之间
GOODYEAR轮胎和橡胶公司,
和
住友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月7日
(太平洋标准时间)
目 录
页
第一条
定义
1.1
定义。
2
1.2
用法。
21
1.3
披露信函
22
第二条 购买、出售资产;承担负债
2.1
终止和存续协议。
22
2.2
转让的资产;排除的资产。
23
2.3
转让DNA(Housemarks)有限公司股份。
26
2.4
转让SP品牌持股
26
2.5
承担的负债;不计入的负债。
26
2.6
支付对价。
28
2.7
截止日期
28
2.8
将于收市时生效的交易
28
2.9
采购库存调整。
30
2.10
不可转让资产。
33
2.11
法国信息和磋商进程。
34
2.12
当地转让协议。
35
第三条
代表和授权书
3.1
固特异有关交易的陈述和保证。
35
3.2
固特异与业务相关的陈述和保证。
38
3.3
SRI的申述及保证。
41
第四条
盟约
4.1
临时行动。
44
4.2
静止不动。
47
4.3
逐步淘汰计划。
49
4.4
过渡许可;过渡承购;Pneumant品牌;及其他协议。
53
4.5
商标;域名;胎面花纹;技术。
55
4.6
商务信息交换协议。
58
4.7
记录保留。
58
4.8
责任限制。
59
4.9
保密。
59
4.10
保护安排。
61
4.11
错误的口袋。
61
4.12
进一步保证。
62
4.13
监管事项。
63
4.14
扣留。
64
4.15
税务事项。
64
4.16
资金归集;函件转发。
70
4.17
收盘后。
70
第五条
关闭的条件
5.1
固特异义务的条件。
72
5.2
SRI义务的条件。
73
第六条
终止
6.1
终止。
74
6.2
终止的效力。
75
第七条
赔偿
7.1
SRI赔款。
75
7.2
固特异赔款。
75
7.3
赔偿的限制
76
7.4
第三方债权的赔偿程序。
78
7.5
其他事项。
80
7.6
独家补救办法。
80
7.7
生存。
81
第八条
杂项
8.1
费用。
82
8.2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82
8.3
延迟和遗漏。
84
8.4
豁免。
84
8.5
修正。
84
8.6
全部协议。
84
8.7
约束效力;转让。
85
8.8
没有第三方受益人。
85
8.9
标题。
85
8.10
对口单位;以电子方式执行和交换。
85
8.11
通知。
85
8.12
性能。
86
8.13
可分割性。
86
8.14
联合谈判。
87
8.15
货币和汇率。
87
8.16
发布。
87
展览
附件 A-1
销售票据及转让协议的格式
附件 A-2
DNA(Housemarks)有限股份转让表
附件 A-3
SP品牌控股股份转让协议
附件 b
过渡承购协议
附件 C
过渡许可协议
附件 D
[保留]
附件 e
Pneumant PCR欧洲商标转让协议
附件 f
商标转让协议
附件 G
域转让协议
附件 H
胎面图案转让协议
附件 i
专利转让协议
附件 J-1
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
附件 J-2
商业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
附件 K-1A
澳大利亚商业商誉转让协议
附件 K-1B
新西兰商业商誉转让协议
附件 K-2
欧洲交易协议
附件 K-3
美国商业商誉转让协议
附件 L
法国看跌期权协议
附件 M
土耳其商标许可修正案
时间表
附表1-a
固特异披露信
附表1-b
SRI披露信函
附表1-c
涵盖领土
附表2.1-a
终止协议
附表2.1-b
尚存协议
附表2.2(a)(二)
转让IP
附表2.2(b)(i)
被排除的IP
附表2.9
库存定价
附表4.3(a)
逐步淘汰计划
附表4.4(h)
NGY供应协议修订原则
附表4.15(e)(i)
分配时间表
附表5.2(b)
所需监管批准
购买协议
本购买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5年1月7日(太平洋标准时间)(“生效日期”),由俄亥俄州企业公司(“固特异”)与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公司住友橡胶工业有限公司(“SRI”)订立,并由该公司之间订立。
W I T N E S E T H:
然而,固特异和SRI各自是日期为1999年6月14日的某些伞式协议(经修订的“伞式协议”)的缔约方,根据该协议,固特异和SRI就轮胎的制造、分销和销售以及某些其他橡胶和聚合物相关业务建立了战略联盟;
然而,根据固特异与SRI于2015年6月4日签署的若干框架协议(“2015年框架协议”)的条款,联盟解散(“解散”),伞形协议终止;
然而,固特异直接及间接透过其附属公司从事(其中包括)该业务(定义见下文);
然而,于2023年2月1日,固特异与SRI订立保密、不使用及不披露协议(「保密协议」);
然而,固特异希望出售和转让并促使其适用的关联公司向SRI出售和转让,而SRI希望购买和承担并促使其适用的关联公司向固特异及其关联公司购买和承担转让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包括:(a)Goodyear Operations S.A.拥有和控制的商业商誉,该公司是一家根据卢森堡大公国法律组建的公司;(b)Goodyear在美国拥有和控制的商业商誉;(c)Goodyear & Dunlop Tyres(Australia)Pty Ltd.拥有和控制的商业商誉,根据澳大利亚法律组建的公司;(d)根据新西兰法律组建的公司Goodyear & Dunlop Tyres(NZ)拥有和控制的商业商誉;(e)(a)Goodyear、(b)Goodyear France SAS、(c)Goodyear Tyres UK Limited和(d)Goodyear Germany GmbH持有的已转让的Dunlop商标;(f)固特异集团成员拥有的某些互联网域名、胎面和侧壁图案、专利和Dunlop Materials;(g)购买的库存;(h)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组建的公司DNA(Housemarks)Limited(“DNA(Housemarks)Limited”)的全部股份,由固特异(“DNA(Housemarks)Limited Shares”)持有;及(i)根据比利时法律组建的欧洲经济利益集团SP Brand Holding EESV(“SP Brand Holding”)的全部股份,由固特异法国SAS、固特异Operations S.A.和固特异德国有限公司共同持有(“SP Brand Holding Shares”),但须遵守本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及
然而,固特异应促使其出售和转让某些转让资产的每一关联公司在与该关联公司相关的范围内同意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包括通过订立该关联公司作为一方的交易协议;
然而,就完成特此设想的交易而言,SRI已要求且固特异已同意,在每种情况下,如本文进一步描述的那样,订立一份过渡许可协议和一份过渡承购协议;和
然而,就完成此处设想的交易而言,双方已同意某些豁免,如本文进一步描述的那样。
现在,因此,考虑到在此作出的相互承诺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双方特此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定义 .本协议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2015年框架协议”具有朗诵会中阐述的含义。
“诉讼”是指任何联邦、州、地方、外国(非美国)或国际政府当局或任何仲裁或调解法庭提出或在其面前提出的任何索赔、投诉、要求、诉讼、诉讼、仲裁、调查、审计、违规通知、引证、传票、传票、任何性质的诉讼或调查(民事、刑事、行政、监管或其他)。
“额外转让商标”指固特异集团成员在紧接交割前拥有的与邓禄普产品大自然药业有关的在涵盖领土内注册或申请的所有“DUNLOP”或“D Device”商标,或由任何政府当局注册或申请的所有“DUNLOP”或“D Device”商标。
“关联”是指就任何特定人员而言,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受该特定人员控制或与该特定人员处于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之下的人员;但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协议中使用的“关联”一词不应包括固特异或SRI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股东或这些股东控制的其他人员,除非这些股东或其他人明确包含在本协议中。为此,“控制”一词(包括其在“受控”和“与其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下”等术语中的使用)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该人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
“统购价”具有第2.6节规定的含义。
“协议”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分配时间表”具有第4.15(e)(i)节规定的含义。
“替代安排”具有第2.10节规定的含义。
“土耳其商标许可的修订”是指固特异、固特异Lastikleri Turk Anonim Sirketi和SRI于2015年10月1日以作为附件的格式对商标许可协议(土耳其境内为DUNLOP商标)进行的修订,该协议的格式在本协议所附的附件中为附件 M。
“年度会议”具有第4.2(a)(iv)节中规定的含义。
“反腐败法”是指经修订的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实施《经合组织打击贿赂外国官员公约》的立法,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或法规。
“反垄断法”是指任何司法管辖区旨在禁止、限制或规范旨在大幅减少竞争、垄断或以其他方式限制贸易的目的或效果的行为的所有法律,包括《欧盟运作条约》第101条和第102条、《欧盟合并条例》、《欧盟外国补贴条例》、《高铁法案》、《谢尔曼法》(经修订)、《克莱顿法》(经修订)、《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经修订)以及任何其他美国联邦或州的反垄断和相关法律。
“资产分配时间表”具有第4.15(e)(ii)节中规定的含义。
“假定负债”具有第2.5(a)节规定的含义。
“澳大利亚商业商誉转让协议”是指本协议所附表格中的澳大利亚商业商誉转让协议,其格式为附件 K-1A。
“裁决”具有第8.2(c)(iv)节规定的含义。
“BE GAAP”是指在编制或编制任何适用财务报表时在比利时有效的公认会计原则。
“实益所有权”具有第4.2(c)节规定的含义。
“销售票据及转让协议”是指本协议所附表格中的销售票据及转让协议,其格式为附件 A-1。
“董事会”具有第4.2(a)节规定的含义。
“业务”指营销、销售和分销邓禄普产品的业务,由固特异集团在覆盖地区运营。为免生疑问,该业务不包括固特异集团的任何其他业务。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或周日以外的任何一天,或纽约、纽约、卢森堡、卢森堡或日本东京的银行被授权或被要求关闭的一天。
“商业商誉”是指与邓禄普品牌名称的开发、增强、维护、保护和利用相关的价值,有助于其整体价值和市场地位,包括品牌声誉和其他提升邓禄普品牌市场地位的无形品质等要素,以及维护和提升邓禄普业务正面形象的战略努力,包括与无形资产相关的价值,用于维持邓禄普业务的竞争优势,培养消费者信任,并确保邓禄普业务在其市场和行业内的持久正面感知。
“商业商誉转让协议”是指美国商业商誉转让协议、澳大利亚商业商誉转让协议、新西兰商业商誉转让协议。
“商业信息”是指与受让资产、承担负债、受让员工或任一受让实体完全相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
“商业知识产权合同”是指任何被转让实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知识产权合同,或任何被转让实体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可能受其约束的任何知识产权合同。
“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是指被转让的知识产权和被转让实体拥有的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索赔证明”具有第7.5(a)节规定的含义。
“关闭”具有第2.7节中规定的含义。
“截止日期”具有第2.7节中规定的含义。
“截止日期库存报表”具有第2.9(d)(i)节中规定的含义。
“结盘日库存价值”是指在结盘日购买的库存(北美)的价值,按照附表2.9计算。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
“抵押品来源”具有第7.3(c)节规定的含义。
“商业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具有第4.5节(f)中规定的含义。
“商业化技术”具有协议备忘录中规定的含义。
“保密协议”具有朗诵会中阐述的含义。
“同意”是指批准、同意、批准、放弃、登记、资格、声明、许可、命令或其他授权。
“契约”是指任何合同、租约、契据、协议、许可、契诺、契约、票据、文书、安排、承诺或任何其他具有约束力的谅解,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法院”具有第8.2(c)(iv)节规定的含义。
“涵盖领土”是指附表1-C所列的司法管辖区。
“客户联系清单”具有第4.3(b)节规定的含义。
“损害赔偿”具有第7.1节规定的含义。
“数据保护法”是指统称的、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在数据隐私、数据收集、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方面受其约束的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与处理个人信息和提供数据泄露通知的义务有关的法律。
“De Minimis Amount”具有第7.3(a)(i)(a)节规定的含义。
“披露函”是指固特异披露函和SRI披露函的合称。
“争议”是指任何争议、索赔或争议。
“争议通知”具有第8.2(b)节规定的含义。
“解散”具有朗诵会中阐述的含义。
“DNA(Housemarks)Limited”具有独奏会中阐述的含义。
“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转让表格”是指股份转让表格,将由固特异(作为卖方)、SRI或SRI受让人(作为买方)与DNA(Housemarks)Limited以本协议所附的格式订立,格式为附件 A-2。
“DNA(Housemarks)Limited Shares”具有朗诵会中阐述的含义。
“DNA(Housemarks)商标”是指DNA(Housemarks)Limited拥有的、载于固特异披露函第1.1(b)(i)节的商标。
“域转让协议”具有第4.5节(b)中规定的含义。
“邓禄普营销材料”具有邓禄普材料定义中规定的含义。
“邓禄普材料”是指所有(i)营销和销售手册以及与第三方一起使用的其他类似销售材料(“邓禄普营销材料”)和(ii)附表2.2(a)(ii)(d)节所列任何胎面图案和侧壁图案的平面计算机图像文件,其中(x)在任何邓禄普营销材料中截至收盘时使用,并且(y)在截止收盘时由固特异集团成员合理拥有或控制。
“邓禄普产品”是指所有类型的带有“邓禄普”商标或“D装置”商标的车辆轮胎和翻新轮胎,但不包括摩托车轮胎、飞机轮胎或固体聚氨酯工业轮胎。
“邓禄普产品大自然药业”是指下列物品,在每种情况下,均以带有“邓禄普”商标或“D装置”商标为限:(i)邓禄普产品的内胎、襟翼、修理套件、空气弹簧和轮胎修补材料,在每种情况下;(ii)车辆电池、减震器、附件以及车辆的零部件和配件;以及(iii)与邓禄普产品有关的轮胎翻新、零售、维修和装配等服务。
“生效日期”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员工代表”是指代表固特异附属公司任何员工的任何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其他员工代表机构(包括欧洲工作委员会),固特异在其合理的酌处权下,根据适用法律认为有必要进行磋商。
“股权权”是指流通证券、会员参与权、期权、认股权证、认购期权、转换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赎回权、回购权、“挂号权”或“拖放权”或法律实体资本中的其他类似权利。
“股权证券”具有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颁布的第405条规则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无论如何,还应包括:(i)公司的任何股本、任何合伙权益、任何有限责任公司权益和任何其他适用的股权;(ii)任何具有相应投票权的董事或类似代表的任何证券或债务;(iii)可转换为、可交换为或证明有权认购任何此类股票、股权的任何证券或权利,第(i)或(ii)条所指的证券或债务;(iv)任何股票增值权、或有价值权或类似的证券或权利,其衍生自第(i)、(ii)或(iii)条所指的任何该等股票、股权、担保或债务;及(v)任何授予、发行、授予、转让或出售上述任何一项的合同。
“预计结束日期库存价值”具有第2.9节(a)中规定的含义。
“估计的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具有第2.9(a)节中规定的含义。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是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22年12月14日关于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的条例(EU)2022/2560。
“欧盟合并条例”是指欧盟理事会关于经营者之间浓度控制的第139/2004号条例(EC)。
“欧洲”是指由附表1-C中的欧盟和其他欧洲国家组成的领土。
“欧洲库存”是指在欧洲任何地点或设施持有的采购库存。
“欧洲交易协议”是指本协议所附表格中的欧洲交易协议,其格式为附件 K-2。
“例外的第三方索赔”是指(i)针对受偿人的禁令或衡平法救济的第三方索赔,(ii)赔偿方和受偿人的利益发生冲突,(iii)与任何刑事诉讼、诉讼、起诉、指控或调查有关或产生,(iv)与业务在关闭前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或涉及该业务的任何诉讼有关或产生,或(v)根据受偿人的请求,由适当的法院裁定,赔偿一方未能或正在未能积极起诉或抗辩此类第三方索赔。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除外资产”具有第2.2(b)节规定的含义。
“排除负债”具有第2.5(b)节规定的含义。
“排除税项”是指,不重复:(i)被转让实体在任何收盘前纳税期内应缴纳或与其有关的任何税款(在跨座期的情况下,按照第4.15(g)节规定的方式确定);(ii)被转让实体(a)因(1)曾是关联、合并、合并或单一税务集团的成员或(2)曾是固特异为其最终母公司的跨国企业集团的成员或(b)依法运作而应缴纳的另一人的任何税款,作为受让人或继承人或通过合同(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主要标的不是税款的合同除外),在本条款(ii)(b)所述的每一种情况下,由于在交割前采取的行动或订立的合同;(iii)因违反(a)第3.2(m)节所载的任何陈述和保证而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税款,经固特异披露函修改,以及(b)SP品牌控股股份转让协议第(c)(i)(K)节(据了解,就本条第(iii)款而言,此类陈述和保证的解释不应对重要性、重大不利影响或类似表述施加任何限制或限定条件);(iv)第2.5(b)(viii)节中描述的任何税项;(v)根据第4.15(i)节由固特异负责的任何交易所得税或交易所得税罚款和利息;(vii)根据第4.15(h)节由固特异负责的任何转让税的部分;但前提是,不包括的税款应不包括SRI根据第4.15(h)节负责的任何转让税(包括可收回的转让税)。
“现有股票”具有第4.17(a)节中规定的含义。
“申报方”具有第4.13(b)节规定的含义。
“最终截止日期库存值”是指根据第2.9(b)节最终确定的截止日期库存值。
“最终TLA终止日期库存值”是指根据第2.9(d)节最终确定的TLA终止日期库存值。
“财务信息”具有第3.2节(i)中规定的含义。
“外国直接投资法”是指以任何国家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类似利益为由对投资进行监管并适用于交易的法律。
“欺诈”就任何一方而言,是指该一方在作出其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陈述和保证时,经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裁定的实际、明知和故意的欺诈行为;但前提是,此类实际、明知和故意的欺诈行为应仅在有肯定证明(尤其是)满足以下每一项条件的情况下才被视为存在:(i)就(a)固特异、固特异披露函第1.1(a)节所列个人和(b)SRI而言,SRI披露函第1.1(a)节所列个人,在该缔约方作出适用的陈述或保证时实际(而不是推定)知道此类陈述或保证在作出时实际上是不准确的;(ii)该缔约方作出此类陈述或保证的明示意图是诱使另一方依赖其并采取不作为或不作为,损害该另一方的利益;(iii)该另一方的此类依赖和随后的作为或不作为实际发生并是正当的;(iv)此类作为或不作为导致了对该另一方的损害。为免生疑问,“欺诈”不包括也不应包括衡平法欺诈、本票欺诈、不公平交易欺诈或任何基于疏忽或鲁莽的侵权行为(包括欺诈)。
“法国信息和磋商过程”具有第2.11(a)节规定的含义。
“法国购买价格”具有第2.11(b)节规定的含义。
“法式看跌期权”是指法国看跌期权协议中定义的“法式看跌期权”。
“法国看跌期权协议”是指SRI与固特异之间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某些看跌期权协议,其格式如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L。
“法式看跌期权收盘日期”具有第2.11(c)节规定的含义。
“法式看跌期权行权”是指“法式看跌期权行权”,定义在法式看跌期权协议中。
“法国转让资产”是指在法国注册成立的固特异附属公司持有的转让资产。
“固特异”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固特异披露函”是指固特异在本协议日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交付给SRI的固特异披露函。
“固特异集团”是指固特异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统称,为免生疑问,除非本文另有明确规定(i)在交割前(包括就已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或在交割前或交割时将履行的任何义务),包括被转让实体,以及(ii)截至交割后(包括就交割后已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任何将履行的义务),不包括被转让实体。
“固特异集团成员”是指固特异集团的任何成员。
“固特异赔偿当事人”具有第7.2节规定的含义。
“固特异受偿人”具有第7.1节规定的含义。
“固特异预制纳税申报表”具有第4.15(a)节规定的含义。
“政府权力机构”是指任何超国家、国家、联邦、州、市或地方政府、政治分支机构或其他政府部门、法院、委员会、董事会、局、机构、工具或其其他权力机构,或行使任何监管、征税、进口或其他政府或准政府权力的任何准政府或私人机构,无论是国内或外国(非美国)。
“政府命令”是指任何政府当局或与任何政府当局订立的任何命令、令状、判决、强制令、法令、规定、裁定或裁决。
“集团”是指固特异集团或文意所指的SRI集团。团体中的任何人都可以被称为“成员”。
“HSR法案”是指经修订的1976年《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案》。
“ICC”具有第8.2(c)节规定的含义。
“负债”是指不重复的下列任何负债,无论是否有担保(有或无有限追索权)或无担保、或有或有其他:(i)因借款或财产或服务的递延购买价格而产生的所有债务(普通课程中发生并按照惯例应付的流动贸易负债除外),(ii)由票据、债券、债权证、汇票或类似票据证明的任何其他债务,(iii)融资或资本租赁项下的所有义务,(iv)信用证和任何类似协议,(v)与任何上述义务有关的任何担保或保持良好的安排,(vi)与任何购买的财产有关的有条件出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vii)利率、货币或商品项下的所有义务
衍生工具或对冲交易(按其终止价值估值),以及(viii)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费用和未支付的罚款、费用、收费和预付款溢价的所有负债,在每种情况下,与上述第(i)至(v)条所述类型的任何债务有关。
“赔偿方”具有第7.2节规定的含义。
“受偿人”具有第7.2节规定的含义。
“赔偿上限”具有第7.3(a)(i)(a)条规定的含义。
“可免赔款”具有第7.3(a)(i)(a)条规定的含义。
“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指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国际公认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在生效日期前两(2)年内与SRI集团或固特异集团没有重大关系,并经SRI和固特异共同同意。
“印度商标”具有第4.4节(i)中规定的含义。
“信息”是指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有形或无形形式存储在任何媒介中的信息,无论是否具有专利权或著作权,包括研究报告、记录、书籍、合同、仪器、调查、发现、想法、概念、专有技术、技术、设计、规格、图纸、蓝图、图表、模型、原型、样品、流程图、数据、计算机数据、磁盘、软盘、磁带、计算机程序或其他软件、营销计划、客户名称、由律师或向其提供的通信(包括律师-客户特权通信)、由律师或在其指导下编制的备忘录和其他材料(包括律师工作产品)以及其他技术、财务、员工或业务信息或数据。
“知识产权”是指全球范围内的所有知识产权,无论是否已注册,包括以下方面的此类权利:(i)专利(无论是实用或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连同其任何重新发布、延续、部分延续、分立、修订、延期和复审(统称“专利”);(ii)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和具有作者、版权和精神权利的作品;(iii)发明(无论是否可获得专利),(iv)商业秘密、专有技术和其中的任何其他机密或专有信息和权利,包括过程、算法、分析、方法、架构、原理图、公式、模型、方法、协议、商业计划、技术数据、规格、研发信息、产品路线图(统称,“商业秘密”);(v)商标;(vi)互联网域名、社交媒体用户名、句柄和配置文件,以及其他互联网地址标识符;(vii)其中的数据库和权利;(viii)其中的软件和权利;(ix)其中的设计和权利;(x)上述任何一项的所有注册和申请以及申请上述任何一项的权利;(xi)就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侵权、盗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第(i)至(x)条所述任何权利而提出起诉和追讨损害赔偿或其他补救的主张和权利。
“库存”是指任何以成品形式存在的邓禄普产品库存,无论是在固特异集团拥有或租赁的任何地点或设施持有,还是在转运给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或由第三方代表固特异集团持有。
“库存值”是指TLA终止日期库存值加上截止日期库存值。
“知识产权合同”是指规定任何(a)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包括被转让实体)向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许可,(b)任何第三方向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包括被转让实体)的知识产权许可,或(c)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包括被转让实体)提出或针对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包括被转让实体)提出的包含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可注册性或可执行性限制的诉讼和解的任何合同。
“判决”具有第3.1(g)(iv)节规定的含义。
“知情”是指就(i)固特异、固特异披露信函第1.1(a)节所述人员和(ii)SRI、SRI披露信函第1.1(a)节所述人员的实际知情情况,在(i)和(ii)条款的每一情况下,在对这些对适用标的负有责任的人员的直接报告进行合理查询后。
“法律”是指政府当局颁布、进入或颁布的任何外国(非美国)或国内法律、法规、法典、法令、规则、条例、条约或判决。
“遗留OEM活动”具有第4.5节(i)中规定的含义。
“责任”是指任何债务、要求、责任、不利索赔、判决或利息、担保、抵销、补偿、抵消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义务(无论是直接或间接、是否已知或未知、是否已主张或未主张、是否绝对或有、是否应计或未主张、是否已清算或未清算以及是否到期或即将到期,无论何时主张)。
“许可知识产权”是指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根据任何商业知识产权合同获得许可或其他使用权的任何和所有知识产权。
“留置权”是指抵押、留置权、许可证、担保权益、产权负担、租赁、转让、转租、地役权、契诺、通行权或其他任何性质的类似限制,就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或SP Brand Holding股份而言,还包括任何质权、用益权、为股份发行的存托凭证、代理、投票信托、永久条款、租赁权、个人享有或使用权,或为任何人的任何义务、任何优先购买权、选择权、附加权、优先购买权、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或任何种类的担保权益或设定前述任何一项的协议,或任何股权、抵押、所有权保留、债权、限制、销售权或其他种类的优惠安排;但前提是留置权不包括在普通课程中授予的知识产权的任何非排他性许可。
“本地转让协议”是指,统称为销售票据及转让协议、商业商誉转让协议、DNA(Housemarks)Limited Share
转让表格、欧洲交易协议、SP品牌控股股份转让协议。
就个人或业务而言的“重大不利影响”是指个别或总体上已对该人的业务、资产(包括无形资产)、负债、经营成果或条件(财务或其他方面)或(如适用)整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合理预期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况、变化、发展、事件、条件、发生、影响或事实状态;但前提是,由以下第(i)至(ix)条中的任何一条导致或由于以下任何一条而产生的任何此类影响,个别或整体而言,不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应排除在任何关于是否已经发生或存在或合理预期将发生或存在的重大不利影响的确定之外:(i)订立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或公开宣布或完成任何或所有交易,(ii)一般影响该人经营所在行业的任何变化或条件,(iii)一般影响该人或企业经营所在行业的经济、金融市场、监管或政治条件的任何变化,(iv)任何战争或敌对行动或恐怖行为的爆发或恶化,包括任何网络恐怖主义或网络攻击,或政治条件的变化,(v)任何灾难、自然灾害、流行病、大流行病或疾病爆发或恶化或任何类似危机,(vi)法律或会计原则或其具有官方约束力的解释的任何变化或提议的变化,但(ii)至(vi)条的情况除外,只要与该个人或企业经营所在行业中的类似情况的个人或企业相比,对该个人或企业产生重大不成比例的影响,(vii)该个人或企业未能达到任何预测或预测(但不包括任何该等失败的根本原因),(viii)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或采取本协议所要求的任何行动,或未采取本协议所禁止的任何行动,或(ix)截至生效日期一方方知悉的任何现有事件、发生或情况(包括披露信函所列的任何事项)。
某人的“重大合同”是指该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终止协议或存续协议除外),或其或该人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的下列任何类型的任何合同(不包括终止协议或存续协议):
(a)
任何考虑每年付款或收款超过1,000,000美元的承购、供应或服务合同;
(b)
该人订立的与拟每年付款超过1,000,000美元的物业有关的任何租约或分租;
(c)
任何合约(i)与该人的任何债务有关,但不超过1,000,000美元的透支融资,(ii)在该人的财产上授予留置权(法定或预防性留置权除外)或(iii)由该人就另一人的债务或债务提供任何担保;
(d)
在根据本定义的其他子部分未另行定义为重大合同的范围内,由该人订立的任何非
可由此类人在90天或更短时间内通知并涉及超过1,000,000美元的年度付款的情况下取消,而不会受到处罚;
(e)
该人士订立的任何战略伙伴关系、合营企业或类似合约;
(f)
任何人订立的任何股票购买协议、资产购买协议或其他收购或资产剥离协议,在该协议下仍有任何未偿负债(与适当授权有关的早期赔偿义务除外);
(g)
规定自动加速或归属全部或部分以该人控制权变更为条件的付款的人的任何合同;
(h)
个人与任何政府当局或国有企业之间或之间的任何合同;
(一)
与销售代理、经纪人或类似方的任何排他性合同;
(j)
该人向任何其他人作出垫款或贷款而应付该人款项的任何合约;
(k)
在任何重大方面禁止或限制该人在任何地理区域开展、从事或经营其业务或与任何人竞争的能力或载有对该人的重大排他性义务的任何合同;
(m)
任何包含“最惠国”或“最惠价”或类似条款的合同(与主机厂的任何合同除外,该合同在此类主机厂的标准条款和条件中包含此类条款),但固特异集团成员或SRI集团成员(如适用)不能在90天或更短的通知后取消,且涉及超过1,000,000美元的年度付款或收款;
(n)
(i)(a)被转让实体向第三方授予使用知识产权的许可或其他权利或(b)固特异集团成员向第三方授予使用任何被转让知识产权的许可或其他权利的任何合同(在(a)和(b)的每种情况下,不包括仅为提供服务而向客户或(y)向承包商、顾问或服务提供商授予知识产权(x)的非排他性许可,在每种情况下,在普通课程中授予)和(ii)据此(a)被转让实体获得使用任何重要知识产权的许可或其他权利或(b)(x)SP Brand Holding获得使用任何许可知识产权的许可或其他权利或(y)DNA(Housemarks)Limited获得使用任何重要许可知识产权的许可或其他权利(在(a)和(b)的每种情况下,开源许可除外
软件、未经修改的“现成”软件或一般按标准条款和条件商用的其他软件);和
(o)
要求该人从第三方购买其对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全部要求或包含“照付不议”或类似条款的任何合同。
“成员”是指固特异集团或SRI集团的成员(如适用)。
“协议备忘录”是指固特异与SRI之间的某些协议备忘录,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其副本载于固特异披露信函第1.1(c)节。
“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具有第4.5节(e)中规定的含义。
“净销售额”是指固特异及其关联公司制造和/或销售的所有邓禄普产品(但不包括固特异或其关联公司制造或供应的任何邓禄普产品,或从SRI或其关联公司购买或采购的任何邓禄普产品)向其第一个非关联客户的实际发票价格,基于每个此类邓禄普产品的总销售价格,不包括该发票价格中反映的所有增值税和任何其他销售、使用和其他类似的非所得税以及任何生态税、环境税和其他类似的轮胎处理和/或回收费用,减去所有折扣,允许客户就此类发票价格获得的回扣或扣除,减去固特异及其附属公司承担的任何运输和交付费用,以及减去为退回有缺陷商品但包括维修或更换而未重新开具发票的有缺陷产品而作出的补贴。
“新商业化技术”具有协议备忘录中规定的含义。
“新的非商业化技术”具有协议备忘录中规定的含义。
“新西兰商业商誉转让协议”是指本协议所附表格中的新西兰商业商誉转让协议,其格式为附件 K-1B。
“NGY供应协议”指SRI与Goodyear Japan Limited(一家根据日本法律(“NGY”)组织和存在的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订立的经修订和重述的某些供应协议。
“非商业化技术”具有协议备忘录中规定的含义。
“未转让资产”具有第2.10节规定的含义。
“北美洲”是指附表1-C中包含北美洲的领土。
“异议通知”具有第4.15(e)(ii)节中规定的含义。
“大洋洲”是指附表1-C中包含大洋洲的领土。
“代加工”是指原始设备机动车生产企业。
“被省略的邓禄普商标”具有第4.11(c)节规定的含义。
“遗漏的服务”具有第4.4(e)节规定的含义。
“遗漏服务通知”具有第4.4(e)节规定的含义。
“开源软件”是指“开源”软件或具有类似许可或分发模式的其他软件(包括根据任何GNU通用公共许可、图书馆通用公共许可、较小的通用公共许可、Mozilla许可、Berkely软件分发许可、开源倡议许可或MIT或Apache许可获得许可的软件)。
“普通课程”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的正常业务过程,与该人过去的做法一致,包括在性质、频率、时间和规模方面。
“组织文件”是指特定法人实体的证书或章程、成立证明、备忘录和章程、合伙章程或证书、章程、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协议以及其他成立或管理文件。
“Outside Date”具有第6.1(b)节中规定的含义。
“间接费用和共享服务”是指向(a)业务或被转让实体和(b)固特异集团的其他业务双方提供的任何辅助或公司共享服务,包括:旅行和娱乐服务;临时劳务;办公用品服务;电信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或电信维护和支持服务;车队服务;能源或公用事业服务;采购和供应安排;金库服务;公共关系,法律和风险管理服务(包括工人赔偿);工资服务;电话或数据连接服务;灾难恢复服务;会计服务;税务服务;内部审计服务;执行管理服务;投资者关系服务;人力资源和员工关系管理服务;员工福利服务;信贷、收款和应付账款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环境支持服务;质量监测服务;公司秘书服务;以及海关和消费税服务。
“当事人”是指序言中列为当事人的每个人,连同其允许的继任者和受让人。
“专利转让协议”具有第4.5(d)节规定的含义。
“许可”是指所有国内和外国(非美国)联邦、州和其他许可、许可、注册、协议、证书、批准、豁免、不采取行动的信函授权以及由适用人员在其业务和运营中持有、使用或依赖的任何政府机构颁发、授予或承认的类似权利。
“许可留置权”是指:(i)与截至截止日期尚未到期应付的税款有关的留置权;(ii)在普通课程中产生或招致的普通法或法定留置权;(iii)根据任何存续协议或任何交易协议产生的留置权,以及(iv)将在截止日期或之前解除的留置权。
“允许的目的”具有第4.6(a)节规定的含义。
“个人”是指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将被视为个人或团体的任何个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协会、股份公司、信托、实体、注册组织或政府,以及任何辛迪加或团体。
“肺炎PCR欧洲商标转让协议”具有第4.4(c)节规定的含义。
“交割前税务索赔”是指政府当局就以下事项提起的税务审计、评估、索赔或其他诉讼:(i)转让的实体或转让的资产涉及一个交割前税期,(ii)与根据本协议应付的任何金额相关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转让税,或(iii)任何交易所得税。
“交割前纳税期”是指在交割日当天或之前结束的任何应纳税期(或其中的一部分)。
“处理”是指对个人信息进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组操作,无论是否采用自动化方式,包括收集、记录、组织、组织、组织、存储、改编、更改、审核、检索、咨询、使用、披露、传输、传播、控制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对齐或组合、擦除或销毁、限制或转移(包括跨境转移)。
“采购库存”是指采购库存(欧洲)和采购库存(北美)的统称。
“采购库存(欧洲)”是指综合而言,SRI根据过渡许可协议在TLA终止日期采购的所有库存。
“已购库存(北美)”是指北美地区截至收盘日、在收盘日不超过自制造之日起两(2)年并处于可销售状态的所有库存。
“可收回转让税款”是指合理预期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以任何其他方式(包括通过适用的信用系统(例如允许相关纳税人抵免进项增值税的信用系统))退还、扣除、贷记或收回的所有转让税款,为免生疑问,双方同意该进项增值税(指固特异向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提供的供应的增值税或任何
其关联公司)应被视为合理预期将由SRI或其相关关联公司为此目的退还、扣除、贷记或收回(无论此类增值税是否事实上已退还、扣除、贷记或收回),如果SRI或其相关关联公司(如适用):(i)已在收取相关增值税的司法管辖区为增值税目的注册,并且(ii)已采取该司法管辖区的增值税注册人可利用的所有程序和其他步骤以确保退还、扣除、贷记或收回增值税,则该增值税将可退还、扣除、贷记或收回。
“注册转让知识产权”是指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包括以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前身的名义注册的固特异集团成员拥有的所有此类知识产权)在任何政府机构或准公共法律机构(包括域名注册商)注册或申请注册的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中包含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i)已注册转让的邓禄普商标,(ii)已注册的DNA(Housemarks)商标,(iii)已注册的SP品牌持有商标,(iv)附表2.2(a)(ii)第(c)节所列的互联网域名,(v)附表2.2(a)(ii)第(e)节所列的专利及(vi)额外转让的商标;但额外转让的商标就本文第三条所述的陈述和保证而言,不应构成已注册的转让知识产权。
“被释放的固特异人”具有第8.16节中规定的含义。
“被释放的SRI人员”具有第8.16节中规定的含义。
“释放固特异人”具有第8.16节规定的含义。
“释放SRI人员”具有第8.16节规定的含义。
个人的“代表”是指该人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会计师、大律师和其他顾问和代表。
“回复期”具有第4.15(e)(ii)节中规定的含义。
“保留债权”具有第2.2(b)(viii)节中规定的含义。
“保留的求偿权”具有第2.2(b)(viii)节中规定的含义。
“保留债权旁函”具有第4.4(d)节规定的含义。
“反向收费转让税增值税”是指在反向收费机制下,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为法定纳税人的任何包含增值税的转让税。
“审议方”具有第4.13(b)节规定的含义。
“被制裁国”是指根据任何制裁,与之交易受到广泛限制、禁止或可予制裁的任何国家或领土(包括白俄罗斯、克里米亚、古巴、伊朗、朝鲜、俄罗斯和叙利亚)。
“受制裁人员”是指(i)与其进行交易受到任何制裁的限制或禁止,或根据任何制裁可予以制裁的人员,(ii)位于被制裁国家的有组织、所在地或居民,或(iii)由第(i)或(ii)条所指的人员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50%或以上的人员。
“制裁”是指由美国政府(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美国国务院或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联合国安理会、欧盟或对该业务有管辖权的任何其他当局实施或执行的任何经济制裁或贸易限制。
“软件”是指计算机软件和代码,包括源代码、对象代码、磁盘、文档、操作手册、相关系统数据、源程序、记录布局、程序库,以及这些应用领域中可能与任何数据处理系统或操作相关的任何其他文档。
“SP品牌控股”具有朗诵会中阐述的意义。
“SP Brand Holding股份转让协议”指Goodyear France SAS、Goodyear Operations S.A.及Goodyear Germany GmbH(作为卖方)、相关SRI受让人(作为买方)以及SP Brand Holding将订立的转让协议,其格式作为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A-3。
“SP品牌持股”具有朗诵会中阐述的含义。
「 SP Brand Holding商标」指载于固特异披露函第1.1(b)(ii)节的SP Brand Holding拥有的商标。
“SRI”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SRI受让人”是指SRI指定的任何SRI关联公司不迟于截止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收购或接收任何SRI集团成员根据任何交易协议有权收购或接收的任何权利、财产或资产。
“SRI受益方”具有第4.17(d)(i)节中规定的含义。
“SRI披露函”是指SRI在本协议日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交付给固特异的SRI披露函。
“SRI集团”是指SRI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包括SRI受让人,为免生疑问,除非(i)在交割前(包括就交割前或交割时已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或将履行的任何义务)另有明确规定,不包括被转让的实体,以及
(ii)截至交割后(包括就交割后已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任何须履行的义务),包括已转让实体。
“SRI集团成员”是指SRI集团的任何成员。
“SRI赔偿当事人”具有第7.1节规定的含义。
“SRI受偿人”具有第7.2节中规定的含义。
“SRI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对SRI或任何其他SRI集团成员履行交易协议项下义务和完成交易的能力产生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SRI编制的纳税申报表”具有第4.15(a)节规定的含义。
“停顿期”具有第4.2(a)节规定的含义。
“跨座期”是指在截止日或之前开始并在截止日之后结束的任何应税期间。
“标的公司”具有第4.2(a)节规定的含义。
“附属公司”就任何特定人士而言,指由该特定人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人士。为此,“受控”一词中使用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人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
“存续协议”具有第2.1节中规定的含义。
“税”或“税”是指任何政府当局征收的所有税收以及税收性质的所有征税和评估,包括所有收入、许可证、登记、替代最低或附加、销售、使用、从价、增值、特许经营、遣散费、净收益或总收益或净收益或总收益、转移、印花、预扣、意外利润、环境、溢价、职业、资本存量、失业、残疾、工资、就业、社会保障缴款、关税、消费税或财产税(包括不动产和个人财产税),(但为免生疑问,不包括水费、营业费和其他公用事业或地方当局收费),连同任何利息和任何罚款、增加税款或适用于此的额外金额,无论是否有争议。
“纳税申报表”是指就任何税项(包括任何附表或其附件)提交或要求提交的所有申报表、申报、报告或表格(包括任何选举、退款要求、估计、信息申报表和报表),并包括其任何修订。
“终止协议”具有第2.1节规定的含义。
“第三方索赔”具有第7.4(a)节规定的含义。
“TLA终止日期”是指过渡许可协议终止发生的日期。
“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是指在TLA终止日期购买的库存(欧洲)的价值,按照附表2.9计算。
“商标转让协议”具有第4.5节(a)中规定的含义。
“商标”是指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外观和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和表明商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来源的任何其他标识符,以及与使用上述任何一项有关并由其象征的业务的商誉,无论是否已注册。
“交易协议”是指统称本协议、当地转让协议、过渡承购协议、过渡许可协议、Pneumant PCR Europe商标转让协议、商标转让协议、域转让协议、胎面图案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商业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土耳其商标许可修正案、保留债权附函。
“交易所得税”具有第4.15(j)节规定的含义。
“交易所得税罚款和利息”具有第4.15(i)节规定的含义。
“交易”指交易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包括(i)购买和出售转让的资产及承担承担的负债,以及(ii)订立和交付过渡承购协议、过渡许可协议、Pneumant PCR Europe商标转让协议、商标转让协议、域名转让协议、胎面图案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商业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土耳其商标许可的修订。
“转让资产”具有第2.2(a)节规定的含义。
“转让的邓禄普商标”是指附表2.2(a)(二)所列商标。
“受让实体”是指DNA(Housemarks)Limited和SP Brand Holding。
“被转让实体的合同”具有第3.2(h)节规定的含义。
“转让的知识产权”具有第2.2(a)(ii)节中规定的含义。
“转移雇员”具有第4.17(d)(i)节规定的含义。
“转让税”是指与交易(包括购买和出售法国转让的资产,但不包括购买和出售所购库存(欧洲)以及过渡承购协议、过渡许可协议和保留的索赔方函)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印花、转让(包括不动产转让)、跟单、销售、使用、增值、登记和其他类似的税收(包括任何罚款和利息),本协议(包括第4.11条所设想的任何交易)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过渡承购协议、过渡许可协议和保留的债权方函除外)。为免生疑问,转让税应包括增值税,不包括所有交易所得税。
“过渡许可协议”具有第4.4(a)节规定的含义。
“过渡承购协议”具有第4.4(b)节规定的含义。
“过渡支持费”具有第2.6节规定的含义。
“胎面图案转让协议”具有第4.5节(c)中规定的含义。
“英国公认会计原则”是指在编制或编制任何适用财务报表时在英国有效的公认会计原则。
“保护伞协议”具有朗诵会中阐述的含义。
“美国商业商誉转让协议”是指本协议所附表格中的美国商业商誉转让协议,其格式为附件 K-3。
“增值税”是指在任何地方征收的任何增值税或任何类似性质的税,包括但不限于(i)根据2006年11月28日理事会关于增值税共同制度的指令(EC指令2006/112)或欧盟成员国有关该指令的任何国家法律征收的任何税;(ii)根据1994年英国增值税法征收的增值税;或(iii)根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法律征收的任何商品和服务税。
“有表决权的证券”具有第4.2(b)节规定的含义。
“电汇”是指在到期付款日期前至少两(2)个工作日,以美国合法货币电汇方式将即时可用资金支付至收款方向付款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指定的账户或若干账户。
1.2.
用法 .中的定义 第一条 应同样适用于所定义术语的单数和复数形式。每当上下文可能需要时,任何代词应包括相应的阳性、阴性和中性形式。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本文中所有对条款、章节、展品和附表的引用均应视为对本协议的条款和章节以及展品和附表的引用。随附的所有披露信函、展品和附表应被视为并入本文为
如果在此完整阐述,并且除非其中另有定义,任何披露信函、附件或附表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均应具有本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包括”、“包括”、“包括”等字样后,视为“不受限制”。本协议中使用的“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等词语及类似含义的词语,指的是本协议整体,而不是指本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款。除非本文另有明确规定,本文定义或提及的任何协议、文书或法规或本文提及的任何协议或文书中的任何协议、文书或法规是指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的协议、文书或法规,包括(在协议或文书的情况下)通过放弃或同意和(在法规的情况下)通过继承可比较的继承法规以及对其所有附件和纳入其中的文书的引用。任何对一国的提述应被解释为包括该国家,以及每一个该等国家和此后存在于该国家全部或任何重要部分或其任何继承者的任何继承国、国家或法域。这里任何提到“美元”或“$”的意思都是美元。
1.3.
披露信函。 尽管披露函件、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任何披露函件的任何部分所载的信息和披露应被视为已披露,并通过引用并入该披露函件的彼此部分,如同在该其他部分中充分阐述一样,前提是此类信息对该其他部分的适用性和相关性在此类信息的表面上是合理明显的。某些项目和事项在披露信函中列出仅供参考,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的条款可能不要求在其中列出。披露函件仅旨在限定和限制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协议中所载的各方的陈述、保证和契诺,在任何情况下,披露函件中的项目或事项清单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扩大或以其他方式扩大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中所载的任何一方的陈述、保证或契诺的范围。本协议任何一节、任何其他交易协议的任何一节或披露函件的任何一节中对任何项目或事项的提及或披露,均不得解释为承认或表明该项目或事项是重要的,或该项目或事项须在本协议、任何其他交易协议或披露函件中提及或披露。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任何提及或披露可能违反或违反任何合同、法律或政府命令的行为,均不得解释为承认或表明存在或实际发生了违反或违反行为。在任何披露函件中披露任何项目或信息,并不是该缔约方承认该项目或信息(或任何具有可比或更大意义的未披露项目或信息)是重要的、要求已在该披露函件中披露的,或具有合理预期会对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性质。
第二条
购买、出售资产;承担负债
2.1.
终止和存续协议 .在结束时,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尽管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i)在 附表2.1-a (统称" 终止协议 "),(ii)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订立及彼此订立的彼此合约,
一方面,任何SRI集团成员,另一方面,在执行或履行任何终止协议和(iii)固特异集团任何成员(转让实体除外)与任何转让实体之间的所有合同,包括提供商品、服务、许可或其他利益的所有义务时,应全部终止,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或效力,不存在其中的任何条款(包括明确在终止后生效的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此类终止协议或其他合同的各方或任何其他方的任何进一步行动。固特异集团任何成员与SRI集团任何成员之间订立的所有其他合同,包括本协议和第 附表2.1-b (统称" 尚存协议 "),为免生疑问,(i)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与任何SRI集团成员在执行或履行任何存续协议时订立的任何合同,以及(ii)存续协议的附表、附件或附件中列出的任何合同,均应在交割后继续有效。其他交易协议应根据其条款自交割之日起及之后生效。固特异和SRI各自在此同意,除在此明确规定的范围外,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或SRI集团成员不得就终止协议的终止向任何人支付任何终止费、付款或任何种类的对价。
(a)
转让资产 .在交割时,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固特异应并应促使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或SRI受让人(如适用)出售、转让、转让和转让(并同意此类出售、转让、转让和转让),而SRI或该SRI受让人(如适用)应向固特异或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如适用)收购固特异或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在以下资产、财产和权利范围内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财产和权利在截止日期存在(统称为“ 转让资产 ";条件是,就本文第三条中给出的陈述和保证而言,额外转让的商标不应构成转让资产),在每种情况下均免于任何留置权(允许的留置权除外),并作为根据并根据以下规定分配给该转让资产的总购买价格部分的对价 第4.15(e)(i)条) :
(二)
(a)转让的邓禄普商标,连同转让的邓禄普商标所象征的商誉;(b)额外转让的商标,连同由此象征的商誉;(c)第(c)节所列的互联网域名 附表2.2(a)(二) (为免生疑问,应排除与邓禄普摩托车轮胎有关的任何此类域名);(d)第(d)节所列胎面图案和胎侧图案的设计权 附表2.2(a)(二) ;及(e)第(e)节所列的专利于 附表2.2(a)(二) (与执行前述(a)、(b)、(c)、(d)和(e)项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因由和抗辩,以及就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挪用行为提起诉讼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侵权或其他侵权行为,除保留的求偿权(统称“ 转让IP ”));
(三)
购买的库存; 提供了 欧洲库存的转让、运输和转移应在过渡许可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时发生,并根据本协议支付欧洲库存 第二条 应仅构成根据过渡许可协议购买该等库存的预付款;
(四)
DNA(Housemarks)Limited Shares,in accordance with 第2.3节 ;
(六)
与转让资产相关的所有非所得税申报表(和支持性工作文件)(与(a)主要与转让实体或任何转让资产无关的税款或(b)为税务目的包括固特异或其任何非转让实体的关联公司在内的任何合并、合并、关联或单一集团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和支持性工作文件(或其任何部分)除外);和
(七)
与邓禄普产品独家相关的所有邓禄普材料(不包括其中包含的任何知识产权,但包括与邓禄普产品独家相关的邓禄普营销材料中的版权)。
(b)
不包括的资产 .尽管 第2.2(a)款) , 第2.3节 , 第2.4节 或本协议中任何与之相反的内容,SRI明确承认并同意,其不是购买或收购,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均不是根据并根据转让的资产出售、转让、转让或转让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任何资产或财产 第2.2(a)款) ,并将所有该等其他资产和财产从转让的资产中剔除(统称为“ 不包括的资产 ”),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不属于转让知识产权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中国知识产权 附表2.2(b)(i) 及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根据任何交易协议向任何SRI集团成员许可的任何知识产权(该等许可知识产权、“ 固特异授权IP ”),包括在每一案件中与强制执行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因由和抗辩,以及就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挪用、侵权或其他违反行为提起诉讼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二)
固特异及其任何关联公司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产生或将产生的权利;
(三)
与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的公司组织(被转让实体除外)有关的公司印章、会议记录、股票账簿、账簿或其他记录,以及根据适用法律禁止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披露或转让给SRI或适用法律要求保留的任何其他账簿和记录;
(四)
任何种类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转让实体除外)的所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银行账户和证券;
(五)
符合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业务和任何其他业务的利益或负担或以其他方式相关的所有合同,包括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就遗留OEM活动承担义务的任何合同(任何被转让实体作为一方的任何合同除外);
(六)
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的所有保单,以及适用索赔和收益的所有权利;
(七)
(a)与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可利用或正在进行的任何性质的诉讼有关的所有权利,无论是通过反诉或其他方式产生的,以及(b)根据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针对第三方的保证、赔偿和所有类似权利;
(八)
与固特异披露函第2.2(b)(viii)节所述诉讼有关的任何权利(“ 保留债权 ”),包括从中收取损害赔偿、和解金额或其他付款或裁决的任何权利(统称为所有这些权利,“ 保留的求偿权 ”);
(九)
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在提供间接费用和共享服务或与传统OEM活动有关时使用的所有资产、财产和权利;
(x)
由荷兰车辆管理局(RDW)或卢森堡国家认证与认证协会(SNCH)或任何其他类似政府机构认证的邓禄普产品特有的所有产品认证,以及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为履行其在过渡承购协议下的义务而需要的其他产品注册、认证和标签,可根据SRI的要求并在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过渡承购协议终止时转让给SRI;
(十一)
固特异或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为履行其在过渡许可协议下的义务或为遗留OEM活动而需要的所有资产、财产和权利;
(十三)
(a)固特异的所有律师-委托人特权和律师工作-产品保护,或由于代表固特异、该企业或任一受让实体的法律顾问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与该企业或该受让实体相关联;(b)受前述(a)款所述的律师-委托人特权和工作-产品保护约束的所有文件;(c)不属于固特异维护的受让资产的所有文件或
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
(十四)
(a)与固特异或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不包括已转让实体)已缴或应缴税款有关的纳税申报表(和支持性工作文件),但任何此类纳税申报表和特别确定为已转让资产的支持性工作文件除外;(b)包括固特异或其任何非已转让实体的附属公司的任何合并、合并、关联或单一集团的纳税申报表;和
(十五)
任何预付税款和任何退款、贷项、多付款项或类似项目或任何(a)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DNA(Housemarks)Limited或SP Brand Holding除外)的税款、(b)不包括的负债和(c)不包括的税款。
2.3.
DNA(Housemarks)Limited Shares Transfer of DNA(Housemarks)Limited Shares .在交割时,根据本协议和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转让表格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固特异应并应促使持有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每个适用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或SRI受让人(如适用)出售、转让、转让和转让,而SRI或该SRI受让人(如适用)应从固特异和所有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处获得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这是固特异集团拥有的DNA(Housemarks)Limited的所有股份,没有任何留置权(根据适用的证券法或DNA(Housemarks)Limited的组织文件施加的转让限制除外),连同在交割时附带或产生的所有权利(包括在生效日期或之后收取就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宣布、作出或支付的所有股息、其他分配或任何资本回报的权利),以换取分配附表中对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规定的价值。
2.4.
转让SP品牌持股。 在交割时,根据本协议和SP品牌控股股份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固特异应并应促使持有SP品牌控股股份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每个适用固特异集团成员向至少两个在至少两个欧盟不同成员国注册成立的SRI受让人出售、转让、转让和转让,而这些SRI受让人应从固特异和所有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处获得SP品牌控股股份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其中包括固特异集团拥有的SP Brand Holding的全部参与份额,不受任何留置权(根据适用证券法或SP Brand Holding组织文件施加的转让限制除外),以及在收盘时附加或产生的所有权利,以换取分配附表中规定的SP Brand Holding股份的价值。
(a)
假定负债 .自交割之日起及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SRI或SRI受让人(如适用)应
承担并同意支付、履行、满足和解除固特异及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以下责任(统称“ 假定负债 ”):
(一)
就任何已登记的转让知识产权的任何申请、注册、维护、续期或其他费用、成本或开支在交割后产生的所有责任;
(二)
收市后产生的与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或SP Brand Holding股份有关的所有负债;及
(三)
SRI或任何SRI集团成员在交割后因业务、转让资产、转让实体、DNA(房屋标志)商标或SP品牌持有商标的所有权、使用、维护、许可或经营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责任和义务,在每种情况下。
(b)
不计负债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协议中的任何相反规定,SRI或任何其他SRI集团成员均不得承担或负责支付、履行、清偿或解除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除假定负债以外的任何负债(“ 不计负债 ”).固特异应并应促使每个固特异集团成员在适当的时候支付和清偿他们各自有义务支付和清偿的所有除外责任。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除外责任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与任何除外资产有关或因任何除外资产而产生的所有负债;
(二)
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因谈判、准备、调查和履行任何交易协议及其所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产生的所有负债,包括法律顾问、会计师、顾问和顾问的费用和开支;
(三)
与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雇员有关的所有负债;
(四)
与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制造和销售的任何邓禄普产品(为免生疑问,不包括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制造的任何邓禄普产品)在交割前期间的任何召回、设计缺陷或类似索赔有关的所有责任,无论是否在交割前或交割后产生;
(五)
与固特异或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可利用或正在进行的任何性质的任何诉讼有关的所有责任,无论是通过反诉或其他方式产生的(包括根据保留的索赔附带信函和固特异披露信函第2.5(b)(v)节中披露的事项);
(六)
与固特异披露函第2.5(b)(vi)节所披露事项有关的所有责任;
(七)
与未履行的承诺、报价、采购订单、客户订单或业务客户发出的不构成转让资产一部分的工单有关或产生的业务的所有负债,以及与交割前的遗留OEM活动有关或产生的所有负债;
(八)
所有负债:(a)与业务或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税项在任何收盘前的税期(在跨座期的情况下,根据 第4.15(g)节) );(b)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在任何课税期间的任何税款;(c)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已转让实体除外)因法律运作、根据任何普通法事实合并原则或作为受让人或继承人(在每种情况下)因交易而产生的任何税款;(d)因任何除外资产或除外负债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税款;和
(九)
与任何数据保护法关闭前的任何违规行为有关的业务的所有责任。
2.6.
支付代价 .总购买价格(the“ 总采购价格 “)SRI应付给固特异的金额应等于(i)转让的资产(购买的库存除外),五亿二千六百万美元(526,000,000美元),加上(ii)一亿五百万美元(105,000,000美元)(the” 过渡支持费 "),以换取固特异或其附属公司订立过渡许可协议和过渡承购协议,并提供据此设想的支持,包括根据逐步淘汰计划设想的业务过渡支持,以促进客户关系从固特异集团过渡到SRI及其附属公司(包括提供客户联系人名单),以及通过过渡承购协议期限提供的其他支持,加上(iii)就所购存货而言,存货价值(根据 第2.9节 ).
2.7.
截止日期。 交易的结束(the " 收盘 ")应于当地时间上午10:00在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One Liberty Plaza,New York,NY 10006,United States的办公室举行,或通过交换电子文件的方式,在满足或放弃《公约》规定的条件后不少于十(10)个工作日的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举行 第五条 (根据其性质将在交割时满足的条件除外),或在固特异和SRI可能约定的其他时间、日期和地点; 提供了 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交割,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交割实际发生的日期为“ 截止日期 ”).
(a)
收盘时,SRI应向固特异或固特异指定的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交付(或促使交付):
(一)
五亿二千六百万美元(526,000,000美元) 减 the French purchase price,by wire transfer;
(二)
若法国看跌期权收盘日期与收盘日期相同,则法国买入价格,电汇方式;
(四)
预估截止日期库存价值,电汇至固特异指定的美国固特异集团成员;
(五)
估计的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通过电汇给固特异指定的美国固特异集团成员;
(六)
任何SRI集团成员作为当事方的每一交易协议的签字对应方,由每一此种SRI集团成员的授权签字人正式签署;
(七)
由SRI的适当代表签署的证明,大意是条件在 第5.1(d)款) 已满意;
(八)
同意由SRI提名的DNA(Housemarks)Limited董事和高级职员(这些董事和高级职员将在收盘时被任命担任这些职位)采取行动;
(九)
SRI的董事和SRI集团任何其他相关成员授权执行他们根据本协议将签署的任何文件的决议的相关摘录的副本,以及代表他们签署任何此类文件所依据的任何授权书;和
(x)
作为SP Brand Holding成员的SRI受让人于交割时批准(a)解聘辞任SP Brand Holding董事、(b)委任新董事及(c)将SP Brand Holding的注册地址更改为SRI集团房地的一致书面决议副本。
(b)
在交割时,固特异应向SRI或适用的SRI受让人交付(或促使交付):
(一)
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作为当事方的每一项交易协议的签字对应方,由每一该等固特异集团成员的授权签字人正式签署;
(二)
由固特异的适当代表签署的证明,大意是条件在 第5.2(d)节) 已满意;
(三)
关于DNA(Housemarks)Limited:
(A)
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转让表的正式签立副本连同相关股份证书(或在任何证书被发现缺失的情况下的约定表格的弥偿);
(b)
就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以约定形式正式签立的不可撤销授权书,使SRI(或适用的SRI受让人)(在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转让登记前的期间)能够行使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所附带的所有投票权和其他权利;
(c)
固特异提名董事的辞职信(意味着该董事将在收盘时辞去该职位);
(D)
固特异的董事和固特异集团任何其他相关成员授权执行他们根据本协议将签署的任何文件的决议的相关摘录副本,以及代表他们签署任何此类文件的任何授权书;和
(e)
DNA(Housemarks)Limited董事决议副本,批准:(x)SRI(或适用的SRI受让人)注册为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的合法所有人,但须出示经正式签署和盖章的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转让表格;(y)任命SRI提名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在每种情况下均提供了签署的同意行事);(z)固特异提名的董事辞职(在每种情况下均提供了签署的辞职信);和
(A)
SP Brand Holding成员的一致书面决议(x)批准根据本协议和SP Brand Holding股份转让协议将SP Brand Holding股份转让给各自的SRI受让人,(y)确认成员应已放弃就由此设想的SP Brand Holding股份转让提前获得通知的要求,且该转让应对SP Brand Holding及其成员提出反对,以及(z)批准对SP Brand Holding章程第6条的修订,以反映新的成员结构;和
(b)
SP Brand Holding董事的辞职信(这意味着这些董事将在收盘时辞去该职位)(the“ 辞任SP品牌控股董事 ”).
(a)
预计截止日期库存值 .在预期结束日期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固特异应向SRI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固特异对结束日期库存价值的善意估计计算(该金额,即“ 预计截止日期库存值 ”).
(一)
在截止日期后但在不迟于截止日期后第九十(90)天的情况下,SRI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编制或促使编制,并应向固特异交付一份计算出的采购库存(北美)和截止日期库存价值(“ 截止日期库存statemen t”)。此后,SRI应向固特异提供固特异可能合理要求的支持性工作文件或其他支持性信息。如固特异对截止日期库存报表有任何异议,固特异应在收到截止日期库存报表后三十(30)天内书面通知SRI,并合理具体地列出其异议(“ 反对意见 ”).此后,SRI和固特异应本着诚意,在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不超过三十(30)天的期限内,努力解决这些异议。
(二)
如果在三十(30)天期限结束时有任何未解决的异议,固特异和SRI应将各自的认定和计算以及剩余争议项目按照 第8.2节 .
(三)
在确定最终结账日期盘值时,预估结账日期盘值与最终结账日期盘值之间的差额(该差额为“ 截止日期库存价值调整 ")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如果最终截止日期库存价值:(a)超过估计截止日期库存价值,SRI应向固特异或固特异指定的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支付等于截止日期库存价值调整的金额;或(b)低于估计截止日期库存价值,固特异应向SRI或SRI指定的任何其他SRI集团成员支付等于截止日期库存价值调整的金额。最终结盘日存货金额等于预计结盘日存货价值的,不得依据本 第2.9(b)款) .
(四)
根据本条例支付相当于结盘日存货价值调整的金额 第2.9(b)款) 如有,须由SRI或固特异(视属何情况而定)于10日以电汇方式作出(10 第 )异议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营业日,或如提出任何异议,则于10日(10 第 )本议案中的异议的解决程序之日起的营业日 第2.9(b)款) 已完成。
(c)
估计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 .在预期结束日期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固特异应向SRI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固特异对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的善意估计计算(该金额,即“ 估计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 ”).
(一)
在TLA终止日期后但在不迟于TLA终止日期后第九十(90)天的情况下,SRI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编制或安排编制,并应向固特异交付一份计算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 TLA终止日期库存状态 t”)。此后,SRI应向固特异提供固特异可能合理要求的支持性工作文件或其他支持性信息。如固特异对TLA终止日期盘存声明有任何异议,固特异应在收到TLA终止日期盘存声明后三十(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SRI,并合理具体地阐明其异议(“ 反对意见 ”).此后,SRI和固特异应本着诚意,在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不超过三十(30)天的期限内,努力解决这些异议。
(二)
如果在三十(30)天期限结束时有任何未解决的异议,固特异和SRI应将各自的认定和计算以及剩余争议项目按照 第8.2节 .
(三)
在确定最终TLA终止日期库存值时,估计的TLA终止日期库存值与最终TLA终止日期库存值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即“ 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调整 ")的支付方式如下:如果最终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a)超过估计的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SRI应向固特异或固特异指定的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支付等于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调整的金额;或(b)低于估计的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固特异应向SRI或SRI指定的任何其他SRI集团成员支付等于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调整的金额。最终TLA终止日期库存额等于TLA终止日期库存额的,不得依据本 第2.9(d)款) .
(四)
根据本条例支付相当于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调整的金额 第2.9(d)款) 如有,须由SRI或固特异(视属何情况而定)于10日以电汇方式作出(10 第 )提出异议的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营业日,或如提出任何异议,则于5日(5 第 )本议案中的异议的解决程序之日起的营业日 第2.9(d)款) 已完成。
(e)
有序接车 .各方应就从固特异(或其第三方供应商)仓库有序提货所购库存的计划达成一致,该计划规定了与该等所购库存的轮胎数量相称的提货时间窗口(以允许SRI采购运输量并避免对固特异的装船时间表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缔约方承认,例如,对于包含一百万(1,000,000)条轮胎的采购库存,90(90)天的提货时间将是适当的。未在约定日期前提货的已购库存可由固特异运输至替代仓储设施,费用由SRI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成本和滞期费)。本协议项下所有采购库存的提货应以EXW – EX Works为基础进行,定义见
Incoterms 2020; 提供了 除非缔约方根据《淘汰计划》根据《分阶段淘汰计划》另有约定 第4.3节 、固特异应向SRI提供vanning服务( 即 ,在固特异仓库装载服务)为所有购买的库存,按SRI的成本等于成本(包括任何不可收回的进项增值税)加上除任何不可收回的进项增值税之外的成本的所有组成部分的3%的加成,加上任何增值税和任何销售、使用、消费税、服务、货物和服务、消费或其他与提供此类厢式货车服务有关或与之相关的类似非所得税。
2.10.
不可转让资产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任何转让资产向SRI或相关SRI受让人转让或转让(或试图转让或转让)将需要根据其条款或适用法律获得任何人(一方或一方的关联公司除外)的同意的情况下,且在交割前未获得此种同意(未获得同意的每一此种转让资产,a " 未转让资产 "),本协议不构成其转让或转让(或试图转让或转让); 提供了 , 然而 ,即在满足或放弃《中国证券报》所载的结业条件的前提下 第五条 ,尽管有上述规定,收盘仍应发生,但不得对总采购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自交易结束后至交易结束后六(6)个月的日期,SRI应尽最大努力,且固特异应本着诚意合作,以获得就非转让资产所需的每项同意; 提供了 , 然而 ,即(i)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均无须支付与此有关的任何代价,及(ii)固特异集团成员有权在该六(6)个月期限届满时根据其条款终止任何未转让的资产,并同意该终止的费用由SRI承担。在获得任何此类同意后,固特异应或应促使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将相关未转让资产转让给SRI或SRI受让人并将其转让给SRI。就每项未转让资产而言,在适用法律和此类未转让资产条款允许的范围内,(a)SRI和固特异各自应尽最大努力订立安排(任何此类安排、一项“ 候补安排 "),自交割时起生效,或其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各方提供将该等未转让资产转让给SRI或SRI受让人以及SRI或该SRI受让人在交割时履行其项下义务的经济和运营等值,(b)SRI或该SRI受让人应作为固特异或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代理、分包商或(分)被许可人,支付,根据任何该等替代安排自截止日期起及之后全面履行并履行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在该协议下的负债和义务,以及(c)固特异应或应促使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在收到固特异或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收到的与任何该等替代安排相关的与该等未转让资产相关的所有收入、收益和其他对价后,立即以信托方式持有并支付给SRI或该SRI受让人,费用由固特异承担。 SRI和固特异在此同意,在固特异和SRI根据本协议订立替代安排的范围内 第2.10款 ,在交割后,SRI或适用的SRI受让人(视情况而定)应被视为所有税务目的的非转让资产(以及收到的任何收入、收益和其他对价)的所有者,除非根据《守则》第1313(a)节(或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相应或类似条款)含义内的“确定”另有要求的不同处理。固特异和SRI各自应并应促使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以符合前一句所述税务处理的方式提交所有纳税申报表,除非另有不同的处理要求
根据《守则》第1313(a)条(或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相应或类似规定)含义内的“确定”。 这里面什么都没有 第2.10款 应被视为(i)导致未获得同意的任何未转让资产构成排除资产,(ii)以任何方式修改各方根据 第4.12款 , 第4.13款 , 第4.17(d)款) , 第7.1(d)款) , 第7.1(e)节) 或 第7.2(d)款) ,(iii)与任何交易协议的规定相冲突或推翻,或(iv)要求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在任何未转让资产的期限届满后续期或就任何未转让资产启动任何诉讼。
(a)
根据适用的法律,适用的雇员代表必须在双方商定的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决定(“ 法国信息和磋商进程 ")有关法国转让资产的拟议转让。
(b)
根据法国看跌期权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其中规定的价格(“ 法国采购价格 ”),SRI已不可撤销地提出完成法国转让资产的转让(“ 法式看跌期权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a)双方明确同意并承认固特异可全权酌情决定是否进行法国看跌期权协议中规定的交易,以及(b)截至本协议之日,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无义务转让或促使转让法国转让的资产。
(c)
如果法国看跌期权行使发生在收盘时或之前,则法国转让资产的转让应根据本协议和交易协议(如适用)的条款和条件发生,自法国看跌期权行使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法式看跌期权收盘日期 ”); 提供了 、法式认沽期权交割日不得在交割日之前。若法国看跌期权结束日为结束日,SRI应按照 第2.8(a)(二)节) .如果法国看跌期权收盘日期在收盘日期之后,SRI应在法国看跌期权收盘日期通过电汇支付法国购买价格。
(d)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除非并直至固特异执行并向SRI交付法国看跌期权行使,这在法国信息和磋商过程结束之前不会发生,(a)本协议的规定对于法国转让资产的转让不具有效力,并且(b)SRI不承担支付法国购买价款的义务。
(e)
如果在法国信息和磋商程序结束后,固特异决定不行使法国看跌期权,(a)法国转让的资产将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目的上被排除在外的资产,SRI不承担支付法国购买价款的义务。
(a)
双方承认并同意,某些转让资产的转让,以及承担某些承担的负债,应根据当地转让协议完成。双方承认并同意,此类当地转让协议是根据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订立的,并受其约束。当地转让协议不应对固特异或SRI给予或接受的价值产生任何影响,包括它们之间的资产和负债分配,所有这些都应完全根据本协议确定。当地转让协议中所载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内容,均不得被视为取代、限制、扩大或修改本协议所载固特异或SRI的任何义务、协议、契诺或保证。除本协议和(就SP品牌持有股份而言)SP品牌持有股份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情况外,固特异不作出、SRI及其关联公司不依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关于转让资产的陈述、保证、承诺、契诺、协议或保证,无论其明示或暗示,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适销性、适销性、性能、用途、适合特定目的或工艺的适用性,以及,除本协议和(就SP品牌持有股份而言)SP品牌持有股份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情况外,固特异明确否认任何此类陈述、保证、承诺、契诺、协议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保证。
(b)
在不限制一般性的情况下 第2.12(a)款) ,如当地转让协议的规定与本协议的规定不一致,或(除非它们根据本协议实施转让)附加本协议的规定(或不完全使本协议关于转让所转让资产或承担所承担的负债的规定生效):(i)本协议的规定应予管辖;(ii)固特异和SRI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应促使相关当地转让协议的规定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调整,使本协议的规定生效。
(c)
每一方不得且应促使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不得就任何当地转让协议或基于任何当地转让协议向另一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提出任何索赔(包括违反与交易有关的任何保证、陈述、承诺、契诺或赔偿)。所有此类索赔均应根据本协议提出,并受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权利和限制的约束,任何一方均无权根据或根据任何当地转让协议追讨损害赔偿或获得付款、补偿、恢复原状或赔偿。
第三条
代表和授权书
3.1.
固特异与交易有关的陈述和保证 .固特异向SRI声明并保证,本文件所载的声明 第3.1节 于生效日期及截止日期均属真实及正确(除申述及
截至特定日期的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此类陈述和保证在该日期是真实和正确的):
(a)
组织和资格 .固特异和作为交易协议一方的每个固特异集团成员根据其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如适用),并拥有所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来开展现在进行的业务并拥有任何转让的资产,并获得正式许可或有资格在其现在进行的业务运营或转让资产的所有权使此类许可或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涵盖区域开展业务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b)
权威 .固特异拥有所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并已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授权固特异、订立本协议以及固特异作为一方的其他每一项交易协议并完成,并在适用的情况下促使固特异集团成员完成交易,包括出售、转让和转让给SRI或适用的SRI集团成员以及转让资产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
(c)
标题 .固特异或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对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根据交易协议(任何知识产权除外)将转让给任何SRI集团成员的所有转让资产拥有良好和有效的所有权或拥有有效的租赁权益,在每种情况下,除根据适用的证券法或SRI或所转让实体的组织文件(如适用)允许的留置权或任何转让限制外,均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固特异或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独家拥有所有(i)已注册转让知识产权和(ii)其他重要业务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在每种情况下,除许可的留置权外,不受任何和所有留置权的约束。
(d)
没有留置权 .转让资产的出售将不会导致对此类转让资产施加或产生任何重大留置权,但SRI创建的任何留置权除外,或者,在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和SP Brand Holding股份以外的任何此类转让资产的情况下,允许的留置权。
(e)
可执行性 .本协议已经和(截至交割时)彼此的交易协议已由固特异或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正式有效地执行和交付,并且假设SRI或适用的SRI集团成员适当执行和交付该协议,截至适用日期,该协议是或将是固特异或该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一项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固特异或该固特异集团成员强制执行,除非此类可执行性可能因破产、无力偿债、重组而受到限制,暂停期和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一般类似法律和一般公平原则。
(f)
授权 .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以及固特异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完成交易已获得固特异方面所有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截至交割时,固特异或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执行和交付彼此的交易协议以及每个固特异集团成员履行其义务
固特异或该固特异集团成员将通过一切必要行动获得正式授权。
(g)
无冲突;同意 .固特异或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及彼此的交易协议以及交易的完成将不会:
(一)
与作为交易协议一方的固特异或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组织文件的任何条款发生冲突或导致违反或违反或违约;
(二)
与适用于固特异或作为交易协议一方的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的任何条款发生冲突或导致违反或违反任何条款,除非单独或总体上不会(x)对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履行其在交易协议下的义务和完成交易的能力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或(y)对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要求固特异或作为交易协议一方的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对任何人的任何同意、通知或任何行动作出规定,但固特异披露信函第3.1(g)节中所述的同意、通知或行动或任何其他同意、通知或行动除外,如果没有或不作为,无论是单独的还是合计的,(x)对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履行其在交易协议下的义务和完成交易的能力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或(y)对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四)
导致(无论是否通知、时间流逝或其他)违反条款或条件、违约、与之冲突或加速(或在任何人中产生任何权利导致加速)任何履约或任何所要求的任何付款的任何实质性增加,或终止、暂停、修改、减值或没收(或在任何人中产生任何权利导致终止、暂停、修改,损害或没收)固特异或作为交易协议一方的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根据(x)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作为一方的任何重要合同的任何重要权利或特权,或任何判决、令状、命令或法令(统称,“ 判决 ")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为其一方,或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其财产、资产、业务或任何转让的资产可能受其约束、约束或受其影响,或(y)任何适用法律,在每种情况下,除非不会对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履行其在交易协议下的义务和完成交易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
没有行动 .截至生效日期,没有针对固特异或作为交易协议一方的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就(i)交易、(ii)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iii)SP品牌控股股份或(iv)将单独
或总体而言,对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履行其在交易协议下的义务和完成交易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发生任何事件,也不存在可能引起或作为任何此类行动基础的情况。
(一)
没有政府命令 .截至生效日期,没有尚未执行的政府命令,也没有针对、有关或影响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未获满足的判决、处罚或裁决。没有发生任何事件,也不存在可能构成或导致(无论是否通知或时间流逝)任何此类政府命令的情况。
(j)
反腐法 .固特异开展业务未违反任何反腐败法,固特异集团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均未违反与业务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反腐败法。
(k)
制裁 .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或其各自的任何负责人、所有者、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均不是受制裁人员;就业务而言,没有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违反任何制裁,也没有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将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协议支付的任何资金用于与受制裁人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活动;业务的任何部分均未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受制裁人员的任何交易或业务活动。
(l)
内部控制 .固特异在业务方面保持了有效的政策、程序和控制,这些政策、程序和控制足以提供合理保证,即违反适用的反腐败法律和制裁的行为将得到预防、发现和威慑。
(m)
经纪人费用 .固特异或作为交易协议一方的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均不受与任何人的任何合同的约束或受其约束,该合同将导致被转让的实体、SRI或任何其他SRI集团成员有义务支付与导致本协议或交易完成的谈判有关的任何发现者费用、经纪或代理佣金或其他类似付款。
3.2.
固特异与业务有关的陈述及保证 . 固特异向SRI声明并保证,本文件所载的声明 第3.2节 截至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均为真实和正确的(但截至特定日期的陈述和保证除外,在这种情况下,该等陈述和保证截至该日期均为真实和正确的):
(a)
已登记转让知识产权清单 .固特异披露函第3.2节(a)包含所有已注册转让知识产权的完整准确清单; 提供了 , 然而 、提供的有关注册、发行、授予、申请或备案日期或状态的任何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应完整、准确。
(b)
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除固特异披露函第3.2节(b)中规定的情况外,固特异集团已及时提交所有备案并支付维护或维护已注册转让知识产权所需的类似费用。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存续的,并且据固特异所知,是有效和可执行的,并且截至生效日期,没有针对固特异集团成员的未决诉讼,也没有任何书面威胁的诉讼,质疑固特异集团在和对其的所有权或权利,或任何重要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c)
许可知识产权 .固特异集团成员有有效的许可或其他权利使用许可知识产权的每个项目,与目前进行的业务有关。
(d)
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截至生效日期,没有针对固特异集团成员的未决诉讼,据固特异所知,也没有针对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任何书面威胁诉讼(包括任何“停止和终止”信函和许可邀请),声称目前进行的业务的行为,或固特异集团出售的任何带有任何转让的邓禄普商标、DNA(Housemarks)商标或SP品牌持有商标的邓禄普产品,是,或任何其他转让的实体是,侵权、挪用、稀释或以其他方式违反,或在过去六(6)年中侵权、挪用,稀释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不会单独或合计,对目前进行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据固特异所知,目前开展的业务的开展和被转让实体的开展不侵犯、挪用、稀释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并且在过去六(6)年中没有侵犯、挪用、稀释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不会单独或总体上对目前开展的业务具有重大意义。据固特异所知,没有任何人正在或在过去三(3)年中一直在侵犯、挪用、稀释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除非在每种情况下单独或总体上不会对目前进行的业务构成重大影响。
(e)
保护措施 .每个固特异集团成员都采取了商业上合理的行动,以维护和保护业务拥有的知识产权中包含的所有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并且据固特异所知,不存在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任何此类商业秘密的情况,除非在每种情况下单独或总体上不会对目前进行的业务构成重大影响。
(f)
出资人协议 .固特异集团的所有前任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顾问、顾问和独立承包商,他们是(e)节所列专利的发明人 附表2.2(a)(二) 或谁以其他方式创造了任何将构成转让资产的重要知识产权,但由于未能订立书面、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所有权协议,已与固特异集团成员订立书面、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所有权协议,有效地将此类专利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的所有权转让或归属给该固特异集团成员。
(g)
邓禄普产品商标 .对于固特异的知识, 附表2.2(a)(二) 包括与目前由固特异集团成员(转让实体除外)拥有的任何政府当局或由任何政府当局在涵盖地区注册或申请的与邓禄普产品有关的所有“DUNLOP”或D设备商标。
(h)
材料合同 .固特异披露函第3.2(h)节载有截至任何一被转让实体为缔约方的所有重大合同生效之日的真实完整清单(“ 被转让实体的合同 ”).固特异已向SRI提供了所有转让实体合同的真实完整副本(包括对其的所有修改、修订和补充以及根据其放弃)。被转让实体的每一份合同均有效、具有约束力并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可针对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执行,据固特异所知,该合同的彼此当事人可根据其条款执行,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恢复、清算、欺诈性转让、优先转让或目前或以后生效的影响债权人权利和一般补救办法的类似法律,但衡平法补救办法的可获得性可能受到普遍适用的衡平法原则的限制。除固特异披露函第3.2(h)节所披露的情况外,截至生效日期,没有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违约,也没有违反其作为缔约方的任何已转让实体的合同,据固特异所知,也不是任何已转让实体违约或违反其合同的任何其他方,也不存在任何条件或事件,随着通知的发出或时间的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根据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或据固特异所知的任何其他方的任何已转让实体的合同,将构成违反或违约,除非在任何此类情况下,合理地预计此类违约或违约不会单独或总体上对目前进行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财务信息 .固特异向SRI提供了一份未经审计的报表,说明2021、2022和2023财政年度每个财政年度的邓禄普品牌轮胎产品(包括消费轮胎、商用轮胎、OTR轮胎和赛车运动轮胎)的净销售额以及归属于此类净销售额的估计销售商品成本(“ 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基于固特异集团成员的账簿和记录。
(j)
未披露负债 .没有任何被转让实体有任何负债需要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在此类被转让实体的资产负债表上披露,但以下负债除外:(i)反映在提供给SRI的最新资产负债表中,(ii)自该资产负债表之日起在普通课程中发生,或(iii)单独或合计而言金额不重大。
(k)
遵守法律 .每个被转让实体在过去三(3)年中均在与该被转让实体的经营相关的范围内遵守所有适用法律,除非这种不遵守此类法律不会单独或总体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且截至生效日期,据固特异所知,没有任何被转让实体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声称该被转让实体有任何重大违反任何适用法律的行为。
(l)
不存在某些变更、事件和条件 .自2024年3月31日至本协议日期,业务一直在正常过程中进行,没有发生任何事件、发生或发展对目前进行的业务产生或可以合理预期在总体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且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没有任何(i)强制实施任何
对任何转让资产的留置权,但许可留置权或(ii)执行上述任何一项的合同,或将导致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除外。
(m)
税务事项 .仅就转让的资产而言,固特异(或其适用的关联公司):
(一)
已及时报备或促使及时报备,在每种情况下均考虑到有效授予或获得的任何适用的延长报备时间,适用法律要求其报备的所有重大纳税申报表,且该等纳税申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正确、完整;
(二)
已及时缴纳(或促使缴纳)适用法律要求由其缴纳的所有重大税款,但通过适当程序善意提出争议且已建立足够准备金的任何此类税款除外;
(三)
当前未就任何物质税受到税务审计、评估、索赔或其他诉讼,且此类审查、审计、索赔、评估、征收、行政或司法程序均未受到政府当局的书面威胁;
(四)
不拥有任何受制于对重大税项的任何留置权的转让资产,但许可留置权或对其数额或有效性正受到适当程序善意质疑且已为其建立适当准备金的税项留置权除外;
(五)
未收到(a)对其纳税申报表进行任何未决或拟议审计的书面通知或(b)就其纳税申报表提供信息的书面请求;和
(六)
没有(a)就任何重大税务评估或缺陷放弃任何有关重大税务的诉讼时效或同意任何延长时间(且没有以书面形式要求此类协议),(b)就在截止日期后仍然有效的税务作出或订立任何重大同意或协议,或(c)收到或申请在截止日期后对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具有约束力的与税务有关的裁决。
3.3.
SRI的申述及保证 .SRI向固特异声明并保证,截至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关于特定日期的陈述和保证除外,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陈述和保证在该日期是真实和正确的):
(a)
SRI根据其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组织、有效存在且信誉良好(如适用),并拥有一切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开展其目前所开展的业务并拥有其资产;
(b)
SRI拥有所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并已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授权SRI、订立本协议和彼此
SRI作为一方的交易协议,并在适用的情况下促使SRI集团成员完成交易;
(c)
本协议已经和(截至交割时)彼此的交易协议已由SRI或适用的SRI集团成员正式有效地签署和交付,并且假设固特异或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适当地执行和交付该协议,截至适用日期,是或将是SRI或该SRI集团成员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SRI或该SRI集团成员强制执行,除非此类可执行性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重组的限制,暂停期和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一般法律和一般衡平法原则;
(d)
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以及SRI履行交易已获得SRI方面所有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截至交割时,SRI或适用的SRI集团成员签署和交付彼此的交易协议以及每个SRI集团成员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获得SRI或该SRI集团成员采取的所有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交易的完成将不会:
(一)
与SRI或作为交易协议一方的任何SRI集团成员的组织文件相冲突或违反;
(二)
要求SRI或任何SRI集团成员对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同意、通知或其他行动作出规定,但SRI披露函第3.3(d)(ii)节中所述的同意、通知或行动或任何其他同意、通知或行动除外,如果没有或不作为,则不会单独或总体上产生SRI重大不利影响;
(三)
要求SRI或任何SRI集团成员对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同意、通知或其他行动,但不包括同意、通知或行动,如果不存在或不作为,则不会单独或总体上产生SRI重大不利影响;或
(e)
截至生效日期,没有针对SRI或SRI集团任何其他成员的与交易有关的单独或总体上会产生SRI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或据SRI所知受到威胁的行动;
(f)
SRI没有违反任何反腐败法,并且没有SRI集团成员或其各自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在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方面违反任何反腐败法;
(g)
SRI集团任何成员或其各自的任何负责人、所有者、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均不是受制裁人员;SRI集团任何成员均未违反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制裁,并且SRI集团任何成员均不会将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协议支付的任何资金用于与受制裁人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活动;
(h)
SRI保持了有效的政策、程序和控制,足以提供合理保证,防止、发现和阻止违反适用的反腐败法律和制裁的行为;
(一)
SRI或任何其他SRI集团成员均不受与任何人的任何合同的约束或受其约束,该合同将导致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有义务就导致本协议或交易完成的谈判支付任何发现者费用、经纪或代理佣金或其他类似付款;和
(j)
SRI在本协议日期和结账时拥有充足的手头现金或其他立即可用的资金来源,使其能够支付根据 第二条 ;和
(k)
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明确作出的特定陈述和保证除外 第3.1节 和 第3.2节 或在SP品牌控股股份转让协议中,(a)固特异、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或任何一家被转让实体均未就业务、被转让实体、被转让资产、DNA(房屋标记)商标、SP品牌控股商标、假定负债或业务或被转让实体的业务、资产、负债、运营、前景或条件(财务或其他方面)作出或已经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法律或权益上的陈述或保证,包括任何资产的价值、适销性或适合任何特定目的,向SRI和/或其代表提供或在任何“数据室”、“虚拟数据室”、“虚拟数据室”、管理层陈述或以任何其他形式预期交易或与交易有关,或就任何其他事项或事情而言,(b)固特异或任一受让实体的代表均无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力作出本协议或SP品牌控股股份转让协议中未具体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协议,但须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有限补救措施,并且SRI正在收购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SP品牌控股股份和受让资产,并正在承担所承担的责任,仅受以下条款所述的特定陈述和保证的约束: 第3.1节 和 第3.2节 或在SP品牌持有股份转让协议中进一步受到具体谈判的排他性补救措施和限制的限制,如 第七条 ,以及(c)SRI将没有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固特异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SRI明确否认依赖、代表或与固特异、固特异的任何关联公司、企业或任何被转让实体有关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其他声明(无论是书面的或口头的),包括在就本协议或他们对企业和被转让实体的调查(包括任何估计、预测、预算,与业务或被转让实体有关的预测或其他财务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错误或遗漏。在订立本协议时,SRI完全依赖其自身的知识、专长、经验、
调查、审查和分析,并且没有依赖、也没有依赖由固特异、固特异的关联公司、企业或任一受让实体代表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其他声明(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但明确规定的陈述和保证除外 第3.1节 和 第3.2节 或在SP品牌控股股份转让协议中。
第四条
盟约
(a)
在自生效日期开始并一直持续到本协议终止和结束发生的较早日期的期间内,除(i)本协议所设想的,(ii)《固特异披露函》第4.1节规定的,(iii)适用于固特异、业务或任一被转让实体的资产或经营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要求的,任一被转让实体的组织文件,或固特异作为一方的任何合同,或该企业或任一受让实体的任何资产或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或(iv)经SRI事先书面同意,固特异应:(x)促使每一受让实体保持其作为一个实体的存在,(y)以合理努力在正常过程中经营该企业,以及(z)以合理努力保持该企业的业务组织、重要资产和技术完整,包括受让资产; 提供了 , 然而 ,即(a)固特异或任一受让实体就《公约》任何条款具体涉及的任何事项不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 第4.1(b)款) 应被视为违反本 第4.1(a)款) 除非该等作为或不作为将构成违反该等条款 第4.1(b)款) 及(b)SRI就任何诉讼或事宜根据 第4.1(b)款) 应被视为构成本协议项下所有目的的同意,包括为本协议的目的 第4.1(a)款) .就DNA(Housemarks)Limited的任何诉讼或事项而言,如果该诉讼或事项根据2006年12月20日关于DNA(Housemarks)Limited(不时修订)的股东协议第8条被采纳,则视为SRI的同意。
(b)
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除(i)本协议所设想的情况外,(ii)适用于固特异、业务或任一被转让实体的资产或运营、任一被转让实体的组织文件或固特异作为缔约方的任何合同或该业务的任何资产或财产或任一被转让实体的任何资产或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所要求的固特异披露函(iii)第4.1节中规定的情况,或(iv)经SRI事先书面同意,在自生效日期开始并一直持续到本协议终止和交割发生之日(以较早者为准)的期间内,固特异不得也应促使被转让实体在每种情况下就被转让资产、被转让员工或任一被转让实体采取以下任何行动:
(一)
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一被转让实体的组织文件;
(二)
已转让实体发行、授予、转让、拆分、合并、赎回、重新分类、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其任何股本证券或与该等股本证券有关的任何种类的任何股本权利;
(三)
就任一受让实体的任何股本证券宣派、分派、预留或支付任何非现金股息或非现金分派;
(四)
转让、发行、出售、质押、设押或处置任一受让实体的任何股本证券或授予该人的任何股权;
(五)
已转让实体(a)发生总额超过1000000美元的任何债务或(b)为任何其他人的总额超过1000000美元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
(六)
已转让实体在普通课程中向任何其他人提供总额超过1000000美元的任何贷款、垫款或出资或投资,但偿还欠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公司间债务除外;
(七)
出售、转让、转让、转让、租赁、许可(授予(a)客户或(b)仅为在普通课程中提供服务而授予承包商、顾问或服务提供商的知识产权的非排他性许可除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重大转让资产或转让实体拥有的任何重大资产;
(八)
使任何转让的资产或被转让实体拥有的任何资产受到任何留置权的约束,但任何允许的留置权除外;
(九)
提起或解决可能导致对其运营施加任何限制或对任一受让实体处以总额超过1,000,000美元但无法在交割时全部支付的任何罚款或处罚的任何诉讼(保留的索赔除外);
(x)
对被转让实体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方法进行任何更改,但英国GAAP或BEGAAP(如适用)或适用法律要求的除外; 提供了 , 然而 、在本协议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该等变更时,变更方应提前向另一方提供足够详细的书面通知;
(十一)
在适用的范围内,就任何一家被转让实体和被转让资产而言,(a)作出、更改或撤销任何重大税务选择,(b)更改任何重大税务核算方法,(c)提交任何重大修订的纳税申报表,(d)放弃获得重大退税的权利,(e)结清和/或妥协任何重大税务责任,(f)订立任何“结案协议”或类似协议,(g)延长任何税款的评估或征收的诉讼时效期限,(h)订立任何税务分担,税收分配或税收赔偿合同或类似协议(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任何合同或类似协议除外,其主要标的不是税收)或(i)申请或请求任何税收裁决,
在每种情况下,如果此类行动将对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包括,在交割后,被转让的实体)产生非微量的不利影响;
(十二)
订立、终止或修改(包括以放弃的方式)任一受让实体的任何重要合同,但普通课程除外;
(十三)
已转让实体进行任何商业交易,除非按公平条件;
(十四)
订立任何长期交易,其中任一受让实体要求在超过十二(12)个月的期间内履行,但根据任何能够在不超过九十(90)天通知后终止且不受重大处罚的协议除外;
(十五)
已转让实体通过合并、合并或其他方式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收购任何重要财产或资产,或任何业务或个人;
(十六)
已转让实体作出、招致或订立任何不可撤销的财务承诺或资本支出,要求在承诺或支出的整个存续期内支付总额超过1000000美元,但(a)在普通课程中,(b)根据该人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或(c)根据在本协议执行和交付之前订立的材料合同或该人的理事机构以其他方式批准的交易除外;
(十七)
已将实体作为无法收回的任何应收账款注销或注销、注销或免除欠任何人的任何债务,但计入适用准备金的普通课程中的应收账款注销除外;
(十八)
采取或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任何已注册转让知识产权(包括涵盖领土内任何已转让的邓禄普商标)或DNA(房屋标记)商标或SP品牌持有商标的任何灭失、失效、失效或不可执行的行动,在每种情况下,普通课程除外; 提供了 , 然而 、固特异应事先获得SRI的书面同意,如固特异有意采取或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或导致被转让实体采取或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则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或
(十九)
订立或同意订立任何合约或承诺,或通过任何董事会或同等决议,以执行上述任何一项。
(c)
除本协议具体规定外,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赋予SRI在交割前控制、影响或指导企业或任一被转让实体的业务、战略、政策或运营的权利。在交割前,固特异和被转让实体应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企业、DNA(Housemarks)Limited或(如适用)SP Brand Holding的业务和运营行使完全控制和监督,而不
为免生疑问,损害任何SRI集团成员在DNA(Housemarks)Limited组织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
(a)
自生效日期起及之后,直至截止日期的二十四(24)个月周年(该期间的「 停顿期 “),任一集团的任何成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而每一集团的每一成员均须促使其每一附属公司在适用时不得就固特异或SRI(各a” 标的公司 ”),在未经董事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以下任何行动(“ 板 ”)这样的标的公司:
(一)
征求股东的代理人或书面同意,或就标的公司有表决权证券的持有人进行任何其他类型的全民投票(有约束力或不具约束力),或成为任何第三方的“参与者”(该术语在根据《交易法》颁布的附表14A第4项的指示3中定义)或协助任何第三方“征集”任何代理人、同意或其他授权(这些术语在《交易法》中定义),以对标的公司有表决权证券的任何股份进行投票(除此类鼓励外,与标的公司管理层就该事项提出的建议一致的意见或影响);
(二)
鼓励、建议或影响任何其他人或协助任何第三方在给予或拒绝任何代理、同意或其他投票授权或进行任何类型的全民投票方面如此鼓励、协助或影响任何人(与主体公司管理层就此事项提出的建议一致的鼓励、建议或影响除外);
(三)
就标的公司的有表决权证券成立或加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银团或其他团体,包括《交易法》第13(d)条所定义的团体,或以其他方式支持或参与第三方就第 第4.2(a)(i)条) 以上;
(四)
出席标的公司股东的任何年度会议(一份“ 年会 ")或标的公司股东的任何特别会议或通过书面同意的行动提出任何建议以供股东考虑采取行动或提议任何代名人参加标的公司董事会的选举或寻求在标的公司董事会中的代表或罢免标的公司董事会的任何成员;
(五)
授予任何代理、同意或其他授权,就任何事项进行投票(标的公司在任何年度会议的代理卡中包含的指定代理除外)或将标的公司的任何有表决权证券存入有表决权的信托基金,或就任何年度会议、股东特别会议或书面同意的行动(不包括惯常的经纪账户、保证金账户、大宗经纪账户等)对其进行类似效力的投票协议或其他安排;
(六)
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提出查阅标的公司账簿或记录的任何请求;
(七)
作出或促使作出任何公开声明或公告,包括通过新闻稿或向新闻界或媒体的类似声明,或在SEC或其他公开文件中作出贬低、旨在贬低和/或合理预期会贬低标的公司、其代表或过去曾担任过标的公司代表的任何人的公开声明或公告;
(八)
(a)直至投票证券的实益拥有人的义务载于 第4.2(d)款) 全额满足并在其后六十(60)天的期限内,获得任何有表决权证券的实益所有权,以及(b)在该期限后直至停顿期结束,获得标的公司任何有表决权证券的实益所有权;
(九)
单独或联合其作为或提议作为委托人、合伙人或融资来源的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或正在或提议作为经纪人或代理人进行补偿、提出(公开或向标的公司)或参与、实施或寻求实施涉及标的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证券或标的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重大资产或业务(es)的任何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合并、收购或其他业务合并; 提供了 , 然而 、上述情况不妨碍任何人响应或参与标的公司通过拍卖或其他非敌对交易向该人征集要约以出售标的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业务的任何交易;或
(x)
以合理可能要求该集团或标的公司公开披露的方式,直接或间接要求对上述内容作出任何修订或放弃。
(b)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 投票证券 ”指有权在该标的公司董事会董事选举中投票的该标的公司的股本证券,或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该股本证券的证券,无论是否受制于时间的推移或其他或有事项。
(c)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 实益所有权 "有表决权证券指拥有:(i)有表决权证券,(ii)拥有或取得任何有表决权证券的权利或选择权(无论该权利或选择权可立即行使或仅在时间推移后或在满足一项或多项条件(无论是否在该人的控制范围内)、遵守监管规定或其他情况下)或(iii)有表决权证券的任何其他经济风险,包括通过任何衍生交易,由于衍生工具的价值是通过参考有表决权证券的价格或价值明确确定的,或为该人或该人的任何受控关联公司提供了直接或间接获利或分享因有表决权证券价值的任何增加而产生的任何利润的机会,从而赋予任何该等人或该等人的任何受控关联公司一定数量的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的经济等价物,在任何情况下,不论(x)该衍生工具是否向该人传达有表决权证券的任何投票权或
任何该等人的联属公司,(y)衍生工具须通过或能够通过交付投票证券结算,或(z)该等人或该等人的任何联属公司可能已进行其他交易,以对冲投票证券的此类实益所有权的经济影响。
(d)
除非适用的标的公司另有书面同意,否则每一方均应并应促使其集团的其他成员(在任何该等人对任何有表决权的证券拥有实益所有权的范围内)按照以下一句中规定的限制,在截止日期的十八(18)个月周年之前,自生效日期起,出售或转让其在该标的公司中实益拥有的所有有表决权的证券。一方或其集团的任何其他成员自生效日期起拥有的任何此类出售或转让有表决权的证券,应为(a)通过非邀约经纪人的交易在公开市场上出售; 提供了 , 然而 、处置方不得在任何交易日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多于该方及其集团其他成员于生效日期拥有实益所有权的标的公司中有表决权证券总量百分之十(10%)的数量或有表决权的证券,或(b)向做市商或任何其他人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只要该成员知悉,经合理查询后,受让人或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受让人或该等受让人或其母公司或附属实体为其成员的任何“集团”(如《交易法》第13(d)和14(d)条所使用的术语),在该转让生效后不拥有或将不会获得标的公司所有已发行和未偿还的有表决权证券(定义见下文)的百分之五(5%)或更多的实益所有权(定义见下文); 提供了 , 然而 ,that nothing in this 第4.2(d)款) 应禁止该缔约方集团的一方或成员向非关联人士发起的任何要约或交换要约投标,而该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在该要约开始后十(10)个工作日内不建议反对(或如果该标的公司的董事会随后更改其建议以建议标的公司的股东接受该要约)。
(a)
责任;计划和内容 .SRI应负责规划和准备业务(固特异根据过渡承购协议将继续进行的活动除外)向其自己的内部组织或其他第三方被许可人的过渡,该过渡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结束和常设委员会批准逐步淘汰计划的较早时间发生时开始,并应在过渡许可协议期限结束时完成(此种过渡,“ 逐步淘汰 ”).自生效之日起十(10)个营业日内,SRI应向固特异交付其分阶段淘汰的拟议计划草案(“ 逐步淘汰计划 ”),其中应规定在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淘汰( 提供了 截止日期应至少在该日期前六(6)个月发生),但须遵守双方为处理信息共享和遵守适用法律(包括根据与保密协议或其任何修订条款的廉洁团队协议)而商定的适当协议。逐步淘汰计划应至少包含《中 附表4.3(a) .
(b)
合作 .双方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善意合作,并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关联公司和第三方提供商进行善意合作,以促进及时审查和修改淘汰计划,并在任何淘汰计划获得批准后有序实施,这种合作包括固特异及其关联公司的善意努力(i),但须符合 第4.3(f)款) ,及时向SRI提供SRI合理要求的、为SRI及时制定和实施淘汰计划合理必要的所有信息,以及(ii)开展固特异集团根据淘汰计划所要求的行动。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在截止日期,在符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的前提下,固特异应向SRI提供一份完整、准确的清单,列出紧接截止日期前该业务的客户的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地址和电话)(“ 客户联系清单 ”).
(c)
项目经理 .自生效之日起十(10)个营业日内,SRI和固特异应各自指定一人担任其项目经理(各为一名“ 项目经理 ”)中有关适时发展、修改及(如适用)有序实施淘汰计划的规定。项目管理人员向常委会报告。项目经理的任期应于TLA终止日结束。
(一)
自生效之日起十(10)个营业日内,各方应设立一个常设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监督项目管理人员,(b)监督逐步淘汰计划的制定并根据 第4.3(e)节) ;及(c)在结束交易后,执行过渡许可协议中规定的其他任务和做其他事情。
(二)
常务委员会应由下列六(6)名代表组成:(a)三(3)名来自固特异的代表,包括一名来自固特异法律部门的代表;(b)三(3)名来自SRI的代表,包括一名来自SRI法律部门的代表。
(四)
每一缔约方至少委派一(1)名代表出席时,常务委员会可进行审议和表决。决议将以简单多数获得通过,前提是决议获得每一缔约方任命的至少一(1)名代表的赞成票。各缔约方应指示其代表不应无理地拒绝、拖延或限制其投赞成票。
(五)
各缔约方可更换各自在常务委员会中的任何代表,并任命一名成员填补因此种更换而产生的空缺。更换一名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缔约方,应至少在常务委员会下一次预定会议召开前十(10)天通知另一缔约方。双方应以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常设代表的连续性
委员会。双方可邀请合理数量的额外专家和/或顾问在无表决权的基础上出席任何会议的全部或部分会议,并事先通知常设委员会其他成员,但这些专家和顾问(或专家或顾问的雇主)须遵守保密义务,无论是根据书面协议还是在法律上,在每种情况下,其条款均不低于本协议的要求。常务委员会委员可由缺席委员指定的另一人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六)
常务委员会由每一缔约方各一名代表共同主持。
(七)
常务委员会每名主任委员应负责在不少于十五(15)个工作日的通知召开会议。各缔约方应就议程项目提出所有提案,并应至少在适用的会议召开前五(5)个工作日提供与此类拟议项目有关的所有适当信息(包括所有会议文件和材料); 提供了 、在需要常务委员会投入的紧急情况下,一缔约方可以在会议召开之前的较短时间内向另一缔约方提供其议程项目,也可以提出某一特定会议没有特定议程,只要另一缔约方同意该较后增加该议程项目或该会议没有特定议程,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会议地点应由缔约方共同商定。常务委员会每季度举行会议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可以亲自开会,也可以通过电话会议、电视会议开会,在任何情况下,须以常务委员会委员同意的次数为准。
(八)
常务委员会每名主任委员应指定一名常务委员会委员,在相关会议召开后十五(15)日内,以合理详细的方式记录并将常务委员会会议记录草稿分发给全体委员征求意见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编制会议记录,应当及时纳入收到的意见,并将定稿会议记录分发给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缔约方应迅速商定每次会议的会议记录,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常设委员会的下一次会议。如各方无法就会议记录的内容达成一致,则反对方应在提议的会议记录中附加一份载有反对具体细节的反对通知。
(一)
代表固特异的项目经理应在SRI向固特异交付淘汰计划草案后不迟于五(5)个工作日内亲自或通过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与代表SRI的项目经理会面 第4.3(a)款) 并随后不少于每周一次真诚地讨论淘汰计划的及时制定和修改,包括固特异在淘汰计划方面可能存在的任何担忧、反对或建议。
(二)
项目管理人员应在生效日期后的四十五(45)天内,本着诚意努力商定淘汰计划草案; 提供了 , 然而 ,即应任一项目经理(在其合理酌情权下)的请求,该期限可再延长三十(30)天一次。项目管理人员议定淘汰计划草案的,应当及时将议定的淘汰计划草案亲自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提交并提交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审批,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拖延审批。
(三)
如果项目管理人员未能在所述期间内就逐步淘汰计划草案达成一致 第4.3(e)(二)条) (如可延长),则项目经理须将其不同意见提交常务委员会解决,而常务委员会须本着诚意讨论,以在其后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解决任何该等不同意见,并批准淘汰计划,而该批准不得无理地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
(四)
各方承认,时间对于制定和完成淘汰计划至关重要,他们将指示各自的项目经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就淘汰计划达成一致,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获得常务委员会的批准; 提供了 ,然而,为免生疑问,在这件事上没有 第4.3节 或任何交易协议中的任何其他地方将要求项目经理同意或(如适用)常设委员会批准他们善意地认为没有足够详细或制定的任何逐步淘汰计划(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以及时和有序地实现双方都满意的逐步淘汰。
(f)
信息共享 .尽管在这方面有任何 第4.3节 相反,如果固特异的合理判断认为此类访问或披露会(i)危及律师-委托人的特权,(ii)与适用于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任何法律或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作为一方的任何合同相冲突,(iii)导致披露具有竞争敏感性的信息,则不应要求固特异提供访问或披露信息(据了解,这 第4.3(f)(三)条) 不得根据客户联系清单禁止共享 第4.3(b)款) ),或(iv)导致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机密信息(包括任何商业秘密)。SRI访问的所有信息均应受到以下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第4.9节 .
(g)
淘汰成本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固特异及其关联公司不得被要求承担任何自付费用或开支,或支付或承诺支付任何金额以审查和评论淘汰计划或促进淘汰,除非该金额是由SRI预先垫付、假定或同意偿还的。固特异有权就固特异为协助审查、评论或在结束时实施全部或部分淘汰计划而合理发生的任何合理记录的第三方资源的自付费用和开支,由SRI获得补偿。
(h)
不得招揽;不得与客户沟通 .自生效日期起至TLA终止日期与本协议终止之日(以较早者为准),SRI及其附属公司均不得采取以下任何行动,除非(1)获得固特异事先明确书面同意,或(2)在常设委员会正式批准的逐步淘汰计划规定的范围内:
(一)
不影响 第4.17(d)款) ,为雇佣目的而招揽或与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合约工人订立任何雇佣或咨询协议,但以下行动是被允许的,但(a)通过一般广告进行公开招揽,及(b)聘用任何已停止被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雇用至少二十四(24)个月的人;或
(二)
与固特异集团任何成员的任何客户(为免生疑问,包括客户联系名单所列的任何客户)就逐步淘汰或交易发起、或促使发起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任何通信或讨论,但有一项理解,即上述规定不应禁止SRI(a)与、或参与任何通信或讨论,任何SRI客户在SRI的正常业务过程中出于与逐步淘汰或交易无关的目的,或(b)回复Dunlop Products客户关于逐步淘汰或交易的询问,但前提是,在交割之前,以及就过渡许可协议所涵盖的地区而言,在TLA终止日期之前,任何关于逐步淘汰或交易的讨论仅限于(1)告知该客户本协议和过渡许可协议中的限制,并将其定向给固特异,直到提供有关逐步淘汰和过渡到SRI的进一步指示或(2)双方根据逐步淘汰计划或其他方式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任何其他通信。
4.4.
过渡许可;过渡承购;Pneumant品牌;及其他协议 .
(a)
自交割之日起生效,固特异与SRI将就欧洲订立过渡许可协议(“ 过渡许可协议 ”)以随附的表格作为 附件 C .
(b)
自交割时起生效,固特异与SRI将订立过渡承购协议(“ 过渡承购协议 ”)以随附的表格作为 附件 b 据此,固特异将生产邓禄普产品,在覆盖地区销售给SRI。
(c)
自交割之日起生效,固特异与SRI应订立商标转让协议(“ Pneumant PCR欧洲商标转让协议 ”)以随附的表格作为 附件 e 据此,SRI将获得该协议中列出的“Pneumant”商标。
(d)
自交割时起生效,固特异与SRI应订立一份信函协议,据此,尽管有本协议,固特异及其关联公司仍应保留保留保留的债权权利以及与保留的债权相关的任何负债(“ 保留的索赔附函 ”).
(e)
自结束时起生效,如果SRI确定任何服务(i)是固特异集团的任何成员在紧接结束日期之前就北美或大洋洲的业务提供的,并且,(ii)是北美或大洋洲业务在截止日期以其运营方式的连续性所必需的,并且(iii)不能轻易(且不会无故延迟)由SRI集团取代或从另一第三方供应商(即 遗漏服务 ”),则SRI可书面通知固特异,说明相关遗漏的服务(“ 遗漏服务通告 ”).固特异在收到遗漏服务通知后,应以合理和善意行事,考虑遗漏服务通知,并与SRI讨论遗漏服务。在固特异有合理能力继续提供被遗漏的服务的范围内,它应尽合理努力提供(或促使固特异集团的相关成员提供)被遗漏的服务,使其达到与紧接截止日期之前所提供或采购的基本相似的水平和基本相似的基础。在固特异提供省略服务之前,固特异和SRI应就此类省略服务的对价模式达成一致,该模式应基于以下原则:(a)在与省略服务的预期持续时间相称的初始期间内,省略服务将按成本(包括固特异与提供省略服务所需的任何必要第三方同意或许可等相关的所有相关成本,包括任何不可收回的进项增值税)加上除任何不可收回的进项增值税之外的成本的所有组成部分的百分之三(3%)的加成,加上任何增值税和任何销售、使用、消费税、服务、货物和服务、消费或其他与提供遗漏服务有关或与之相关的类似非所得税;以及(b)超过成本的加成应在初始期后逐步增加,以激励SRI独立采购遗漏的服务。
(f)
SRI承认并同意,除过渡许可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自截止日期(a)向被转让实体或业务提供的所有间接费用和共享服务将停止,并且(b)固特异及其关联公司没有进一步的义务向被转让实体或业务提供任何此类间接费用和共享服务。
(g)
双方承认并同意,自交割时起,固特异与SRI于2015年10月1日签署的某些保修服务和O.E.出口协议将继续有效,其条款将适用于根据过渡许可协议和过渡承购协议制造和销售的任何邓禄普产品, 比照 ,同时考虑到这些交易,特别是它们对其中所包括的“固特异领土”和“SRI领土”定义的影响,以及各方在其下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领土范围。
(h)
交割后,SRI和固特异应、以及固特异应促使其关联公司固特异日本有限公司善意协商修订NGY供应协议,以反映在 附表4.4(h) .
(一)
关于在印度提出的商标申请 第4.4(i)(a)节) 固特异披露函(统称“ 印度商标 "),根据SRI的书面请求,不迟于截止日期后九十(90)天,固特异应并应促使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无偿转让和转让给SRI集团固特异在印度商标中的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固特异应履行SRI合理要求的任何行为并执行任何文件以实现此类转让和转让,在每种情况下,SRI的费用和费用均由其承担。如果在该九十(90)天期限结束之前(为免生疑问,在SRI提出此类书面请求之前),固特异决定放弃或允许印度商标中包含的任何商标失效,固特异应在采取上述任何行动之前至少(30)天向SRI提供书面通知。如果SRI未在该九十(90)天期限内提出此类书面请求,固特异及其关联公司没有义务转让或不放弃印度商标,但条件是,自交易结束时起生效,固特异或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同意,固特异不得在印度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与邓禄普产品有关的任何此类印度商标,并应促使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不得在印度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任何此类印度商标。
(a)
自交易结束时起生效,固特异、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和SRI应按本协议所附的格式订立商标转让协议,作为 附件 f (the " 商标转让协议 ”),其中应规定固特异和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集团转让转让的邓禄普商标和额外转让的商标。
(b)
自交易结束时起生效,固特异、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和SRI应按本协议所附的格式订立域名转让协议,作为 附件 G (the " 域转让协议 "),其中应规定由固特异和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集团转让(c)节所列的互联网域名 附表2.2(a)(二) .
(c)
自交易结束时起生效,固特异、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和SRI应签订转让协议,形式如下 附件 H (the " 胎面图案转让协议 ")应规定由固特异和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集团转让(d)节所列的胎面图案和胎侧图案的所有设计权 附表2.2(a)(二) .
(d)
自交易结束时起生效,固特异、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和SRI应以本协议所附的形式订立专利转让协议,作为 附件 i (the " 专利转让协议 "),其中应规定固特异和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集团转让(e)节所列专利,日期为 附表2.2(a)(二) .
(e)
自交割之日起生效,固特异和SRI将订立商标许可协议,其形式为 附件 J-1 (the " 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 "),其中应规定SRI和适用的SRI受让人向固特异集团授予永久、不可撤销、全额缴款、免特许权使用费、排他性、可转让
以及在欧洲和大洋洲使用的可再许可许可、转让的摩托车轮胎的邓禄普商标以及固特异集团目前在摩托车轮胎制造中使用的或在其他情况下为制造摩托车轮胎所必需的知识产权,根据《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仅出于税务目的,(a)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应被视为已保留对转让的邓禄普商标的权利和根据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许可给固特异集团的知识产权的税务所有权,(b)总购买价格反映了此类所有权的保留,以及(c)由于此类税务处理:(x)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不应被视为已将此类权利的税务所有权转让给SRI或适用的SRI受让人 第2.2(a)款) 为适用的税务目的和(y)SRI或适用的SRI受让人均不应被视为已获得根据以下规定的此类权利的税务所有权 第2.2(a)款) ,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根据《守则》第1313(a)条(或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相应或类似规定)含义内的“确定”另有要求,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提供了 , 然而 ,that nothing in this 第4.5(e)节) 应当要求当事人在法院或者行政上诉程序中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或者对法院的裁定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固特异和SRI各自应并应促使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以与前一句所述的税务处理一致的方式提交所有纳税申报表,除非根据《守则》第1313(a)节(或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相应或类似条款)含义内的“确定”另有要求的不同处理; 提供了 , 然而 ,that nothing in this 第4.5(e)节) 应当要求当事人在法院或者行政上诉程序中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或者对法院的裁定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f)
自交割之日起生效,固特异和SRI将订立商标许可协议,其形式为 附件 J-2 (the " 商业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 "),其中应规定SRI和适用的SRI受让人向固特异集团授予所转让的邓禄普商标的特许权使用费、排他性、不可转让(除非根据其条款)和不可再许可(除非根据其条款)的许可,为期十(10)年,用于制造、分销和销售TBR/OTR轮胎,并在符合商业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中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
(g)
双方特此同意,尽管《2015年框架协议》第4.4(d)节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双方同意应根据其条款继续:(i)各集团成员在紧接截止日期之前有效(并经修改直至)的使用商业化技术、非商业化技术、新商业化技术和新非商业化技术(每个术语在协议备忘录中定义)的权利应继续,据了解,(a)Buffalo Plant Technology(定义见2015年框架协议)仍受2015年框架协议第4.4(d)节的约束,(b)SRI集团成员或固特异集团成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另一集团的任何新商业化技术或新的非商业化技术,但为该成员制造或设计机器或设备或提供组件的供应商、顾问和机器制造商除外,只要这些供应商、顾问和机器制造商受适当的保密协议的约束;(ii)尽管有任何
包含在 第4.9节 相反,协议备忘录第4.6条应保持完全有效;(iii)固特异集团成员应保留继续使用在截止日期之前授予其的胎面设计和侧壁设计的权利(为免生疑问,就固特异集团而言,转让资产中包含的任何胎面设计和侧壁设计除外,除非根据过渡承购协议),但成员无权使用其他集团成员在截止日期或之后创建的任何新胎面设计或胎侧设计,但SRI集团成员使用根据NGY供应协议出售给NGY或根据过渡承购协议预期由固特异出售给SRI的轮胎的任何此类设计除外。
(h)
在交割前,SRI和固特异应并应促使任何SRI集团成员或固特异集团成员分别与固特异集团或SRI集团合作,且无需任何进一步考虑,执行和交付所有文书,或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执行和交付所有文书,包括运输、转让和转让文书,并向适用的政府当局提交所有文件,并分别作为固特异集团成员或SRI集团成员采取所有此类其他行动,可合理要求任何SRI集团成员或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分别不时转让、转让或转让转让的知识产权,以符合本协议和其他交易协议的条款,以实现本协议和其他交易协议的规定和宗旨,并完成交易。
(一)
SRI代表其自身和适用的SRI受让人特此向固特异集团授予不可撤销、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非排他性、不可转让和可再许可(仅针对代表固特异集团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商,包括转售商和分销商,但不包括提供制造服务的任何第三方)许可(i)转让的知识产权和(ii)仅针对在土耳其境内或从土耳其开展的遗留OEM活动,SRI集团截至交割时拥有的知识产权,在每种情况下用于制造,向欧洲和土耳其的主机厂分销和销售乘用车、轻型卡车、卡车和客车轮胎,作为目前现有车型的车型寿命的原始配件,或履行截至收盘时尚未完全履行的对主机厂的车型供应义务(这些活动和义务统称为“ 遗留OEM活动 ”).固特异应向SRI支付按季度计算的费用,相当于与Legacy OEM活动相关的邓禄普产品净销售额的0.5%(0.5%),但固特异应向SRI支付按季度计算的费用,相当于与Legacy OEM活动相关的原始设备制造商生产的新车辆作为原始设备出售给土耳其原始设备制造商的邓禄普产品净销售额的1%(1%)。固特异应在不迟于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的四十五(45)天内,向SRI提供书面报告,其中载明:(a)基于固特异及其附属公司该季度暂定损益表中确定的净销售额的费用;(b)按库存单位和产品名称划分的与该净销售额有关的邓禄普产品,并应在交付该报告的同时,通过电汇立即可用的欧元资金,向SRI交付根据该报告应支付给SRI的费用。
(j)
自交割之日起,固特异应并应促使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i)不使用顶级域“.dunlop”,以及(ii)根据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公司与固特异于2015年7月2日签订的特定注册处协议(包括根据其中第4.4(b)节),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终止其在该顶级域的权利。
(a)
每一组同意在生效日期后的任何时间向另一组提供或促使提供,直至第三组(3 rd )截止日期的周年日,在提出书面要求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要求方(i)就交易(与任何交易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争议有关的除外)合理要求的该相关集团所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商业信息,或(ii)合理需要(a)遵守对要求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当局对要求方施加的报告、披露、备案或其他要求(包括根据适用的证券或税法),(b)遵守其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或(c)便利解决针对要求方提出或招致的与业务有关的债权(与任何交易协议项下的双方之间的争议有关的除外) 许可用途 ”); 提供了 , 然而 、如果任一集团确定任何此类商业信息的提供可能违反在此类请求之前有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合同,导致对该集团的竞争损害或要求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放弃任何律师-委托人特权,则适用方不应被要求披露此类信息。双方打算,任何原本属于律师-委托人特权范围内的信息转让不应作为对任何可能适用的特权的放弃而运作; 提供了 , 进一步 ,that,subject to 第4.9节 、任何一方均不得、也不得允许其集团的任何其他成员使用、分析、合并或向任何人(其代表除外)披露根据本 第4.6节 用于许可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
(b)
每一集团应继续在必要范围内维持有效的系统和控制,以使另一集团的成员能够在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在每种情况下,履行各自与业务、转让资产、转让实体、交易、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有关的报告、会计审计和其他义务。
4.7.
记录保留 .为便利在生效日期后根据本协议交换商业信息,双方同意根据各自的记录保留政策,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生效日期保留各自拥有或控制的所有商业信息,直至第三(3 rd )截止日期的周年纪念日,但根据2015年《框架协议》第4.9节要求该缔约方归还或销毁的信息除外。任何缔约方都不会以其他方式销毁或允许其任何子公司销毁任何商业信息,在(i)根据该缔约方的记录保留政策可能销毁此类商业信息的日期和(ii)第三个(3 rd )截止日期的周年纪念日,但未首先通知另一方拟议的销毁,并给予另一方在此种销毁之前占有该等商业信息的机会; 提供了 , 然而 ,就任何有关税务或雇员相关事宜的业务资料而言,该等
商业信息应在不早于适用的诉讼时效到期(使其任何延期生效)之前予以保留,而不是销毁。根据本协议在交割后要求提供信息的集团同意向提供此类信息的集团偿还创建、收集和复制此类信息的合理第三方自付费用(如果有的话),前提是此类费用是为请求集团的利益而发生的。
4.8.
责任限制 .如果根据本协议交换或提供的任何属于估计或预测的信息,或基于估计或预测的信息,在提供此类信息的缔约方没有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被发现不准确,则任何缔约方均不对任何其他缔约方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对任何其他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任何信息是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后被销毁的,该缔约方应遵守 第4.7节 .
(a)
保密协议应继续完全有效,直至结束,并应自结束之日起终止。如果本协议在交割前被终止,保密协议仍应根据其条款继续充分生效。
(b)
除《过渡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外,自交易结束后的五(5)年期间内,固特异应并应促使对方固特异集团成员(a)不披露、泄露、沟通、分享、转让或向任何人提供访问权限(合理需要了解此类信息的其及其代表除外),也不使用(为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协议下的义务的目的除外);(b)持有,并指示其代表严格保密地持有,至少与根据自生效之日起生效的政策对其自身的机密信息适用同等程度的谨慎,所有涉及业务、转让资产、假定负债和转让实体的机密信息,但(a)和(b)的每一情况除外,在法律要求的(i)范围内,包括任何适用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ii)须遵守政府当局的任何要求;(iii)此类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并非由于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或其任何代表的过错;(iv)固特异集团成员在收盘后独立开发,未使用或参考此类信息;(v)此类信息已在收盘后由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从其他来源合法获得,而这些来源本身不受法律约束,合约或信托义务;或(vi)根据集团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许可。如果固特异或固特异集团的任何成员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因司法或行政程序、法律的其他要求或在遵守政府当局的任何请求所要求的范围内被迫披露与业务、转让资产、承担的负债或任何被转让实体有关的任何机密信息,固特异应立即以书面通知SRI,并应仅披露固特异的律师书面建议的法律要求披露的此类信息部分。
(c)
除过渡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外,自交割之日起五(5)年内,SRI应并应促使彼此SRI集团成员(包括被转让实体)(a)不披露、泄露、沟通、分享、转让或向任何人提供访问权限(合理需要了解此类信息的其及其代表除外),且不使用(为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协议下的义务的目的除外);(b)持有并指示其代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持有,至少与根据自生效之日起生效的政策适用于其自身机密信息的同等程度的谨慎,在涉及固特异集团、排除资产、排除负债、排除税项或固特异或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保留业务的范围内的所有机密信息,但(a)和(b)的每一情况除外,在法律(包括适用的税法)要求的范围内(i),以及任何适用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ii)须遵守政府当局的任何要求;(iii)此类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不是由于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或其任何代表的过错;(iv)在交割后由SRI集团成员独立开发,未使用或参考此类信息;(v)此类信息已在交割后由固特异(或任何其他固特异集团成员)从其他来源合法获取,而这些来源本身不受法律约束,合约或信托义务;或(vi)根据集团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许可。自交割之日起及之后,SRI应并应促使每一SRI集团成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固特异集团提出请求后,立即将SRI或任何SRI集团成员以有形形式持有的关于固特异集团的所有机密信息(包括其所有副本以及基于此的所有注释、摘录或摘要)退回固特异集团,或向固特异证明其已销毁此类信息(以及其所有电子或其他副本以及基于此的所有注释、摘录或摘要)。如果SRI或SRI集团的任何成员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因司法或行政程序或其他法律要求而被迫披露固特异集团的任何信息,SRI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固特异,应仅披露SRI由其律师书面告知的此类信息中法律要求披露的部分。
(d)
在本协议执行和交付后,固特异和SRI各自将立即发布单独的初始新闻稿,宣布以固特异(在SRI初始新闻稿的情况下)和SRI(在固特异初始新闻稿的情况下)合理接受的形式执行和交付本协议。除有关该等初步新闻稿外,固特异和SRI各自应相互磋商,在发布任何新闻稿或以其他方式就交易发布公告之前,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在就交易向任何第三方和/或任何政府当局提交任何文件之前,向对方提供审查和适当考虑对方作出的合理评论的合理机会,但法律(包括任何适用的证券交易所的条例)可能要求的(i)除外,或遵从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要求,以及(ii)任何此类新闻稿、公开公告或文件在所有重大方面在基调和实质上与该缔约方先前根据本文件作出的披露一致 第4.9(d)节) .
(e)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固特异和SRI在此同意,存续协议中规定的防火墙政策、保密义务和机密信息披露条件在交割后仍然有效。
4.10.
保护安排 .如果SRI或SRI集团的任何成员根据其律师的建议确定其需要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任何税法)在交割前披露有关固特异集团或业务、转让资产、假定负债或任何被转让实体的任何信息,或根据合法程序或任何政府当局收到任何要求披露或提供有关固特异集团或在交割前披露业务、转让资产的信息,承担的负债或受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约束的任一受让实体 第4.9(c)节) ,SRI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披露或提供此类信息之前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通知固特异,并应在寻求固特异要求的任何合理保护安排时以牺牲固特异为代价进行合作。自交易结束后,如果固特异或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根据其律师的建议确定其需要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任何税法)披露有关业务、转让资产、假定负债或任何转让实体的任何信息,或根据合法程序或任何政府当局收到任何要求披露或提供有关业务、转让资产、假定负债或任何受保密规定约束的转让实体的信息 第4.9(b)款) ,固特异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披露或提供此类信息之前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通知SRI,并应在寻求SRI要求的任何合理保护安排时以牺牲SRI为代价进行合作。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收到此种请求的人此后可披露或提供信息,但仅限于此种法律(如律师所告知)或通过合法程序或此种政府当局要求的范围内。
(a)
受制于 第2.10款 ,如果在交割后的任何时间,固特异集团成员持有任何转让资产或承担任何承担责任,(i)固特异应或应促使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或适当的转让实体转让和转让(不进一步考虑)该转让资产或承担责任;(ii)SRI应或应促使适当的转让实体接受该转让资产并承担和解除该承担责任(不进一步考虑);(iii)固特异和SRI应并应促使其适当的关联公司,执行此类转易或承担的文件或文书,并采取合理必要或可取的进一步行动,以实现此类转让资产的此类转让或此类假定责任的此类承担,在每种情况下,使每一方处于与在交割时已采取此类行动相同的经济地位。
(b)
如果在交割后的任何时间,SRI或被转让实体持有任何排除资产或承担任何排除责任,(i)SRI应或应促使适用的被转让实体尽一切合理努力向固特异或适当的固特异集团成员转让和转让(不进一步考虑)该排除资产或排除责任;(ii)固特异应或应促使其适当的关联公司接受该排除资产并承担和解除该排除责任(不进一步考虑);(iii)SRI和固特异应并应促使其适当的关联公司,签立该等转易或承担的文件或文书,并采取该等进一步行动
为实现此类除外资产的此类转让或此类除外责任的此类承担,在每种情况下都使每一方处于相同的经济地位,就好像在交割时采取了此类行动一样,是合理必要或可取的。
(c)
受制于 第2.10款 ,如任何一方在交割后的任何时间,识别出截至交割时固特异集团成员拥有但未在附表2.2(a)(ii)中列出的与所涵盖领土内的任何政府当局或由任何政府当局注册或申请的与邓禄普产品有关的任何“DUNLOP”或D装置商标(任何该等商标,一个“ 被省略的邓禄普商标 "),(i)固特异应或应促使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或适当的转让实体转让和转让(无需进一步考虑)该被省略的Dunlop商标以及在交割后产生的与之相关的所有责任;(ii)SRI应或应促使适当的转让实体接受该被省略的Dunlop商标并承担和解除所有该等责任;(iii)固特异和SRI应并应促使其适当的关联公司,执行转易或承担的文件或文书,以及(iv)任何该等被省略的邓禄普商标自交割时起被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已转让的邓禄普商标”(但(包括作为“已转让的邓禄普商标”一词在“已登记的已转让知识产权”、“已转让知识产权”和“已转让资产”中使用)为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陈述和保证的目的,或为免生疑问,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和义务除外 第4.1节 ).
(a)
除本协议其他部分具体规定的行动外,其他交易协议(包括 第2.10款 和 第4.13款 ),但在符合本协议及其规定的情况下,本协议每一方均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交割发生,并完成交易并使其生效,包括所有合理的行动和所有合理必要的事情,以便该缔约方(i)迅速遵守可能对其施加的与本协议和交易有关的所有法律要求(其中的行动应包括提供适用法律要求的与任何政府当局的批准或备案有关的所有信息),(ii)满足第 第五条 ,(iii)取得任何政府当局或该缔约方就交易所需取得或作出的其他人的任何同意或任何豁免,(iv)阻止任何永久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交易的行动,及(v)以基本相同的方式在其在交易结束前开展业务的情况下,在交易结束后对业务或任何一受转让实体的经营所需的许可证进行所有登记、备案和转让(在可转让的范围内)。
(b)
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每一缔约方均应与另一缔约方合作,并在不作任何进一步考虑的情况下,执行和交付所有文书,或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执行和交付所有文书,包括运输工具、转让和转让文书,并根据任何许可或合同向任何政府当局或任何其他人提交所有备案,并获得其所有同意,并采取任何其他缔约方不时合理要求其采取的所有其他行动,与本协议及其他交易协议的条款一致,在
令本协议及其他交易协议的条款及宗旨生效及交易的完成。
(a)
每一缔约方均应并促使其附属机构在生效日期后以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尽快编制和归档或促使编制和归档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便在生效日期后向适用的反垄断法和外国直接投资法要求的及时完成交易所必需或可取的所有政府当局实施所有申请、通知、请愿和归档,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后尽快获得所有政府当局的所有同意,包括:(i)如果HSR法案要求,向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提交通知和报告表格,这些表格不会要求提前终止HSR法案规定的等待期, (ii)在《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要求的情况下向欧盟委员会提交预先备案和备案,(iii)在《欧盟合并条例》要求的情况下向欧盟委员会提交预先备案和备案,和/或,如果交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被移交,或根据《欧盟合并条例》被视为已被移交给欧盟一个或多个成员国的主管政府当局,并向任何此类主管政府当局提交,(iv)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适用的反垄断法要求的预先备案和备案,(v)任何适用的外国直接投资法要求的预先备案和备案,以及(vi)根据HSR法案、欧盟合并条例或其他适用的反垄断法和外国直接投资法可能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和文件材料,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适当的政府当局提供。
(b)
双方同意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步骤,尽快满足任何政府当局就完成交易施加的任何条件或要求。除任何政府当局可能禁止的情况外,双方将相互磋商和合作,并将就根据HSR法案、欧盟合并条例、任何其他反垄断法或外国直接投资法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诉讼、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作出或提交的任何分析、外观、陈述、备忘录、简报、论证、意见或提议,真诚地考虑彼此的观点。每一缔约方(the " 审议方 ”)将有权事先审查,并相互(以“ 备案方 ”)将与审议方就任何提交文件(HSR法案规定的通知和报告表格(如适用)或提交方就交易向任何政府当局提交的书面材料中出现的与审议方及其关联公司有关的所有信息进行磋商。每一当事方同意,关于其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或将由其提供或将由其代表提供的、专门用于列入将提交给任何政府当局的与交易有关的任何文件的任何书面信息,在向任何政府当局提交此类文件的相应时间,均不会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未说明为在其中作出陈述而需要在其中陈述或必要的重大事实,结合当时的情况而定,不具误导性。
(c)
每一缔约方应在收到任何政府当局与交易有关的任何重要通信或对其及时完成任何交易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时立即通知另一缔约方。
(d)
每一方同意合作并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对抗和抵制任何行动,包括行政或司法行动,并已撤销、解除、撤销或推翻任何有效且限制、阻止或禁止完成交易的法令、判决、强制令或其他命令(无论是临时、初步或永久),包括通过大力寻求所有可用的行政和司法上诉途径。
(e)
为免生疑问,尽管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SRI、固特异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均不得被要求提供或同意为根据反垄断法和外国直接投资法获得政府当局同意而需要的任何承诺、补救建议,无论是结构性的还是行为的、条件或撤资。
4.14.
扣缴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每一方、其关联公司和各自的代理人均有权从根据本协议以其他方式应付的对价中扣除和扣留根据适用法律的任何规定可能需要扣除和扣留的与支付此类款项有关的金额,并且就本协议的所有目的而言,任何此类扣留的金额应被视为已支付给本应向其支付此类金额的适用人员。如果一缔约方确定该缔约方、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代理人有义务根据适用的法律条款就根据本协议到期的非补偿性付款扣除和扣留金额,则该缔约方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在作出任何此类扣除或扣留之前至少三(3)天向本应向其支付此类金额的适用人员提供扣除或扣留该义务的书面通知。关于上述情况,双方应合理合作(包括通过共享任何相关文件、证明或表格),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任何义务,从根据本协议要求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留或扣除任何金额。
(a)
报税表 .固特异应编制或促使编制根据适用法律要求由任何一受让实体提交或就任何一受让实体提交的任何结税前纳税期间(跨界期除外)的任何所得税申报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a " 固特异准备好的纳税申报表 ”).SRI应编制或应促使编制任何应课税期内转让资产或任一转让实体在交割后或就其提交的所有其他纳税申报表(固特异编制的纳税申报表除外)(为免生疑问,包括任何一被转让实体在任何跨期内或就其提交的任何所得税申报表)(a " SRI编制的纳税申报表 ”).固特异编制的纳税申报表或SRI编制的纳税申报表的适当准备方(视情况而定)应(i)以符合以往惯例的方式编制或促使编制该纳税申报表,除非适用法律要求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以及(ii)在固特异编制的纳税申报表或SRI编制的纳税申报表属于
所得税申报表,并显示固特异赔偿方根据 第7.2(d)款) ,在提交任何此类所得税申报表的到期日期(包括有效获得的延期)至少二十(20)天前向另一方提供此类所得税申报表的副本,以供非准备方审查、评论和批准(该批准不得无理扣留、附加条件或延迟)。适用法律要求提交固特异编制的纳税申报表或SRI编制的纳税申报表(视情况而定)的一方,应执行或促使执行,并及时提交或促使及时提交任何此类纳税申报表。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a)不应要求双方向另一方提供任何关联、合并、合并、单一或类似的纳税申报表的副本或以其他方式披露其内容,其中包括该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转让实体除外),以及(b)任何SRI编制的纳税申报表上显示为到期和欠税的金额,而固特异未根据本 第4.15(a)款) 不得支配属于固特异赔偿方责任的排除税额 第7.2(d)款) .
(b)
交割后行动 .交割后,除适用法律要求或本协议要求的情况外,固特异和SRI均不会、也不会导致或允许其各自的任何子公司(i)修订、重新提交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交割前税期的任何税务选择或纳税申报表,或(ii)就任何一家转让实体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或作出任何可能对交割前税期产生任何影响的任何选择(包括根据《守则》第338条进行的选择),在每种情况下,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不合理地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该同意,除非合理地预计此类行动不会对该另一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税务责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c)
合作 .交割后,固特异、SRI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应相互提供其中任何一方在提交任何纳税申报表、修改后的纳税申报表或退税索赔、确定税款责任或退税权利或参与或进行交割前税款索赔时合理要求对方提供的合作和信息。此类合作和信息应包括提供相关纳税申报表或其部分的副本,以及与税务机关的裁决或其他决定有关的相关工作文件和文件。各方应在相互方便的基础上使自己(及其各自的雇员)能够合理地提供解释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文件或信息 第4.15(c)节) .尽管在这方面有任何相反的情况 第4.15(c)节) ,固特异和SRI应保留其所管有的(或其关联公司所管有的)与转让资产或任一转让实体的税务事项有关的所有税务申报表、工作底稿和所有重要记录或其他文件,直至(i)该等税务申报表和其他文件所涉及的应纳税期间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而不考虑延期或(ii)该等税务申报表的到期日后六(6)年(不延期)。在该时间之后,在一方当事人处置其管有(或其关联人管有)的任何该等文件之前,应给予另一方当事人在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后的机会,以移除和保留该另一方当事人可能选择的该等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费用由该另一方承担)。这里面什么都没有 第4.15(c)节) 应要求本协议任何一方分别向SRI或固特异提供与收入相关的任何纳税申报表
固特异、SRI或它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的税款(任一转让实体的纳税申报表除外)。
(d)
终止分税协议 .在交割前,固特异应终止或促使终止被转让实体与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税收共享、税收分配或税收赔偿合同或类似协议,而在任何此类终止后,任何被转让实体均不应在此项下拥有任何权利或责任。
(一)
附表4.15(e) (the " 分配时间表 ")载列分配予转让资产(根据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许可的权利除外)的代价金额(包括承担假定负债),该等权利应视为已由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根据税务目的保留 第4.5(e)节) 、存货价值,按照 第2.9节 ).
(二)
关于任何被视为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转让的资产(包括,为免生疑问,根据本协议被视为收购的SP Brand Holding的资产),在最终截止日期后三十(30)天内按照 第2.9节 ,固特异应按照与分配附表一致的方式(经调整以反映因按照适用税法要求的任何付款而产生的总采购价格的任何调整)编制并向SRI交付对价金额(加上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对价的任何额外金额)的拟议分配(在适用税法要求的范围内) 第2.9节 )、就任何就转移税、《守则》第1060条和根据其颁布的《库务条例》及其他适用税法(《税务法》 资产分配时间表 ”).SRI应在资产分配附表交付后三十(30)天的期限内(“ 响应期 “)以书面向固特异提交SRI可能对其中所列分配有任何异议的通知(an” 异议通知书 ”).除非SRI及时在响应期内反对,否则固特异交付的资产分配时间表对各方具有约束力,无需进一步调整,无明显错误。如果SRI在回复期内提出任何异议,各方应本着诚意进行谈判,并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解决该争议。如果双方未能在异议通知书送达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达成一致,则争议事项应由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解决。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相应成本、费用、开支由上实发展承担百分之五十(50%),固特异承担百分之五十(50%)。按照本资产分配明细表定稿后调整合计购买价格的 第4.15(e)(二)条)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程序编制经修订的资产分配明细表 第4.15(e)(二)条) 以反映修订后的总采购价格; 提供了 , 那 ,就依据以下规定作出的任何付款而对总购买价格作出的任何调整 第2.9(d)款) 关于TLA终止日期库存价值调整,双方同意分配的金额
对资产分配附表上的采购库存(欧洲)应自动增加或减少(视情况而定),以反映对总采购价格的此类调整。
(三)
任何缔约方不得为任何适用的税务目的采取或允许其任何关联公司采取与分配表或资产分配表(每一项都经过修订以反映对总购买价格的任何调整)不一致的任何立场,除非根据《守则》第1313(a)节含义内的“确定”要求这样做; 提供了 , 然而 ,则(a)该等厘定不会对总采购价格产生任何影响,而订约方在此同意,不得对任何该等付款作出调整,及(b)本 第4.15(e)(三)节) 应阻止任何一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在首先为此类税务审计、评估、索赔或其他诉讼进行善意抗辩后,就政府当局就分配附表或资产分配附表提起的任何税务审计、评估、索赔或其他诉讼进行谈判、妥协或和解。政府当局就分配表或资产分配表发起税务审计、评估、索赔或其他行动的,收到该税务审计、评估、索赔或其他行动开始通知的一方,应将该税务审计、评估、索赔或其他行动的开始通知另一方,并应就该税务审计、评估、索赔或其他行动的状况向另一方保持合理的通知。
(一)
结束后,每一缔约方应在该缔约方或其任何关联机构收到任何书面函件或政府当局关于审计、审查或查询的通知后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缔约方,如果确定对纳税人不利或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能成为根据 第7.1节 或 第7.2节 .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受保人没有按照本条的规定发出通知 第4.15(f)(i)条) 不得解除赔偿方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项下的赔偿义务,除非赔偿方实际上因该等失败而受到损害。
(二)
涉及可追回转让税(属于反向收费转让税增值税的,含增值税)和交易所得税的债权除外,这些债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日报、日报、日报、日报、日报、日报、日报、日报、日报、日报、日报 第4.15(f)(三)节) 和 第4.15(f)(四)节) 分别涉及:(a)(1)一个交割前纳税期(跨座期除外)或(2)任何转让税(可收回转让税(如果是反向收费转让税增值税,则包括增值税))的任何交割前税收债权均由固特异控制; 提供了 , 然而 ,即(i)固特异应向SRI提供有关该等交割前税务索赔的每个阶段的及时和合理的详细说明,(ii)固特异应善意地为该交割前税务索赔进行抗辩,犹如它是与该交割前税务索赔有关的唯一利益方一样,(iii)SRI应能够参与此类交割前税务索赔,费用由其承担;(iv)如果合理地预期此类和解将增加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在交割后应缴纳的税款金额或转让税金额,则固特异不得结算此类交割前税务索赔
SRI的责任 第4.15(h)节) ,在每种情况下,未先获得SRI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同意)和(b)跨座期应由SRI控制; 提供了 , 然而 ,(i)SRI应向固特异及时提供此类税务索赔每个阶段的合理详细说明,(ii)SRI应善意地为此类税务索赔进行辩护,就好像它是与此类税务索赔有关的唯一利益方一样,(iii)固特异应能够自行承担费用参与此类交割前税务索赔,以及(iv)SRI在未事先获得固特异的书面同意(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的情况下,不得解决固特异将根据本协议承担责任的交割前税务索赔。
(三)
任何与可收回转让税(如果是反向收费转让税增值税,则包括增值税)有关的交割前税务索赔应由SRI控制,固特异无权参与或同意解决任何此类税务索赔,除非合理预期此类解决将增加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应缴税款金额(以非微量数量),在这种情况下,SRI不得在未事先获得固特异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conditioned或delayed)。
(四)
任何与交易所得税相关的、可根据 第7.1节 和 7.2 应由赔偿方就该等交易所得税进行控制; 提供了 , 那 :(a)该弥偿方须向受偿方提供有关该等税务申索的每个阶段的及时及合理的详细说明,及(b)如该等税务申索的解决将引起任何交易所得税罚款及利息,而该受偿方须根据 第七条 ,则该赔偿方不得在未事先获得受偿人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同意)的情况下解决该税务索赔。
(五)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 第4.15(f)款) 应对任何税务索赔进行控制。
(g)
跨座期配置 .就本协议而言,在就跨座期应缴纳的任何税款的情况下,可分配给收盘前纳税期的此类税款的部分应为:
(一)
(a)基于或与收入或收据、工资单、预扣税、销售或使用税有关的税种,或(b)与任何出售或其他转让或转让财产(不动产或个人、有形或无形)有关而征收的税种(不包括在 第4.15(h)节) ),如应课税期于截止日期当日结束,则视为相等于应予支付的金额(在使可扣除或抵销该等税款的金额生效后);及
(二)
就第(i)款未述及的税项而言(不包括第 第4.15(h)节) ),当作是整个跨座期的该等税项的金额(在使可从该等税项中扣除或抵销的金额生效后), 乘以 一个分数,其分子是截止前税期的天数,其分母是整个跨座期的天数。
(一)
任何转让税(可收回转让税除外)均由固特异和SRI平均承担。任何可收回的转让税款,均由上实发展专门承担。
(二)
就任何转让税而须提交的任何报税表,应由适用法律规定须编制该等报税表的一方编制; 提供了 , 然而 、每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其在编制或提交任何与转让税有关的纳税申报表方面合理要求的合作和信息。
(三)
双方应合理合作(包括通过执行或共享任何相关文件、证明或表格),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任何转让税以及与转让税相关的任何交割前税务索赔。
(四)
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包括总购买价格,或其任何部分)应不包括增值税(如有)。固特异(或其关联公司)应酌情根据适用法律向SRI(或其关联公司)开具发票,反映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所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SRI(或其关联公司)除了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相关金额外,还应根据增值税发票支付适用的增值税;但前提是双方承认并同意任何此类增值税应为转让税,要么在经济上承担:(a)由固特异和SRI根据 第4.15(h)(i)节) 如果此类增值税不是可收回的转让税或(b)由SRI根据 第4.15(h)(i)节) 如果这种增值税是一种可收回的转让税。
(五)
在所有情况下,双方(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均应遵守与根据本协议应付的金额相关的所有适用的增值税法。
(六)
为免生疑问,SRI将负责就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的转让向英国税务海关总署支付任何英国印花税; 提供了 、双方确认并同意,任何此类印花税应为经济上由固特异和SRI按照 第4.15(h)(i)节) .
(一)
交易所得税 .根据本协议支付给(或视为支付给)一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付款所产生或产生的任何责任(交易所得税罚款和利息的责任除外)(包括
由于未能从根据本协议支付给(或被视为已支付给)一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付款中扣除或扣留正确的税额)(“ 交易所得税 ”)应由该接收方全权负责。任何交易所得税产生或导致的任何罚款和利息(“ 交易所得税罚款及利息 ")应由SRI承担50%,由固特异承担50%(无论适用的付款已支付给(或被视为已支付给)的缔约方); 提供了 、因以下原因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交易所得税罚款和利息:(i)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向另一方提供该另一方合理要求的任何税务证明,或(ii)一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税务证明不准确或不完整,应由该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j)
税务处理 .固特异和SRI同意将(a)根据 第2.9节 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赔偿支付,作为对所有适用税务目的的总购买价格的调整,以及(b)SRI根据本协议作为资本资产(为免生疑问,而不是作为许可费)获得的转让的邓禄普商标的权利,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根据《守则》第1313(a)节(或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相应或类似条款)含义内的“确定”另有要求。
4.16.
资金归集;函件转发 .自交割之日起及之后,如果任一集团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的条款收到任何(a)笔拟用于或以其他方式用于另一集团财产的资金,固特异(如果固特异集团是接收集团)或SRI(如果SRI集团是接收集团)应在收到资金后十(10)个工作日内立即(i)通知并(ii)将这些资金转交给另一方(并且,为免生疑问,双方承认并同意,无论与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项下的争议或其他情况有关)或(b)根据本协议或任何交易协议的条款拟用于或以其他方式用于另一集团财产的邮件、电子邮件、快递包裹、传真传输、采购订单、发票、要求或其他文件或书面通信,就此类资金而言,均无抵销权,固特异(如果固特异集团是接收集团)或SRI(如果SRI集团是接收集团)应立即(i)通知和(ii)在对方收到该文件或通信后五(5)个工作日内将该文件或通信转发给对方。
(a)
共享知识产权的许可授予 .自交割时起生效,固特异特此授予并应促使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向SRI和SRI集团授予永久、可分许可(仅针对代表固特异集团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商,包括转售商和分销商)、可转让(仅与出售SRI集团与邓禄普商标相关的业务有关)、在紧接交割前固特异集团成员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构成转让资产的已转让IP除外)下的不可撤销、非排他性、全额缴款、免版税权利和许可,仅用于与邓禄普产品相关的此类邓禄普材料。
(b)
Dunlop名称的使用 .除非在任何存续协议或交易协议(包括过渡许可协议或过渡承购协议)中另有明确许可,并受限于固特异仅根据摩托车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就摩托车业务和仅根据商业邓禄普商标许可协议就商用(TBR/OTR)轮胎继续使用邓禄普名称的权利,自交割时起生效,固特异不得,并应促使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不得,使用与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业务或活动有关的任何转让的邓禄普商标,但以下情况除外:在结束后至终止过渡承购协议后的九十(90)天期间内,固特异和固特异集团可继续使用其当前的法定名称和任何相关商号,其方式与固特异和固特异集团在紧接结束前的十二(12)个月期间所使用的方式大致相同,在此期间之后,固特异应并应促使所有其他适用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更改固特异和固特异集团的法定名称和任何相关商品名称,以反映对此的遵守,具体而言,在这些名称中排除“Dunlop”一词。因在本协议项下使用“邓禄普”、“D设备”或任何其他转让的邓禄普商标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商誉 第4.17(b)款) 应仅为SRI的利益而保险。固特异集团同意,SRI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对任何人因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行使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权利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索赔概不负责 第4.17(b)款) .
(c)
固特异保险 .自交割之日起及之后,固特异集团维持的与受转让实体、受转让资产或假定负债相关的所有保险单下的可用保险范围应为固特异集团的利益,而不是为任何SRI集团成员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的利益,包括在交割受转让实体之后。SRI应负责就转让资产和假定负债以及转让实体的资产和运营安排其自己的保单,前提是此类保单尚未由适用的转让实体直接持有或包括在转让资产中,涵盖自截止日期起及之后的所有期间,并同意不通过任何方式寻求从固特异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保单中受益,这些保单可能以任何方式为与转让资产相关的索赔提供保障,被转让实体的假定负债和/或资产和运营。
(一)
向若干雇员作出的要约 .在交易结束至TLA终止日期期间,在SRI根据批准的逐步淘汰计划(如过渡许可协议中所定义)并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要求的范围内,固特异应与SRI真诚合作,以促进SRI(代表其本身或任何SRI受让人(任何此类SRI受让人、“ SRI福利党 "))以书面形式向固特异集团成员的某些雇员提出聘用要约,这些雇员根据过渡许可协议从事邓禄普产品的营销、销售或分销,并且SRI对其批准的逐步淘汰计划中规定的目标组织结构、自TLA终止日期开始在SRI或SRI受益方受雇,以及根据其他条款和
本文件所载的条件 第4.17(d)(i)节) ;为免生疑问,据了解,固特异、SRI及各SRI受益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4.17(d)(i)节) ,以及任何识别此类雇员的过程以及向此类雇员提出的要约,在所有情况下均应受(i)适用法律的约束,(ii)与任何雇员代表的任何协议的要求,以及(iii)固特异的事先书面批准; 提供了 ,对于通过公开广告进行的搜索,而不具体针对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任何员工,或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雇用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的任何员工,如对任何此类员工做出回应,则不需要固特异的事先批准 善意 招聘广告; 提供了 ,此外,此类回复并非由SR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成员、代表或顾问直接或间接征求或诱导。每名接受SRI福利方聘用提议的此类雇员应由适用的SRI福利方聘用,自TLA终止日期起生效,但有一项理解,即每名此类雇员此后将成为该SRI福利方的雇员(这些雇员统称为“ 转移员工 ”).
(二)
不经意间的员工调动 .如果由于(i)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和(ii)任何适用法律,任何个人的雇佣关系被主管法院认定已转移至SRI集团成员,自截止日期或TLA终止日期(如适用)起生效,则首先知悉该认定的一方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另一方,而相关固特异集团成员应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该个人提出雇佣要约。如果相关个人拒绝该要约,相关SRI集团成员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向相关个人发出终止通知并终止该个人。固特异或相关员工转来的固特异集团成员应承担相关SRI集团成员就该个人产生的所有雇佣和解雇费用; 提供了 、相关SRI集团成员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减轻终止成本,并应已遵守SRI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4.17(d)款) .
第五条
关闭的条件
5.1.
固特异义务的条件 .固特异在交割时完成交易的义务取决于以下条件的满足,其中任何一项条件可由固特异以书面形式全部或部分放弃:
(a)
没有行动 .任何判决、法令、强制令或命令,无论是初步的、临时的或永久的,以及任何政府当局的有约束力的命令或决定,或第三方强制令,均不得生效,在任何该等情况下,使交易在截止日期的完成成为非法。
(b)
收到所需监管批准 .根据附表5.2(b)所列每项反垄断法购买和出售转让资产所适用(或延长)的任何等待期或同意,均应已届满、终止或已获得。
(c)
完成所需磋商 .固特异披露函第5.1节(c)中规定的程序已经完成。
(d)
履行;陈述和保证真实正确 .SRI应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SRI在截止日期或之前要求其履行的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契诺和义务,以及SRI所载的每一项陈述和保证 第3.3节 截止收盘时和截止收盘时,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应是真实和正确的,犹如在截止收盘时和截止收盘时所作的一样(但仅涉及某一日期的事项的陈述和保证除外,该陈述和保证在该日期应是准确的)。
(e)
交易协议的执行和交付 .SRI与彼此的SRI集团成员方应已就其作为当事方的每一项交易协议签署并交付给固特异签署对应方,且每一项交易协议自交割时起具有完全的效力和效力。
5.2.
SRI义务的条件 .SRI在收盘时完成交易的义务取决于以下条件的满足,SRI可以书面形式全部或部分放弃其中任何一项条件:
(a)
没有行动 .任何判决、法令、强制令或命令,无论是初步的、临时的或永久的,以及任何政府当局的有约束力的命令或决定,或第三方强制令,均不得生效,在任何该等情况下,使交易在截止日期的完成成为非法。
(b)
收到所需监管批准 .根据附表5.2(b)所列每项反垄断法购买和出售转让资产所适用(或延长)的任何等待期或同意,均应已届满、终止或已获得。
(c)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自本协议之日起,不应发生对业务的重大不利影响,且截至截止日仍在继续。
(d)
履行;陈述和保证真实正确 .固特异应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要求固特异在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契诺和义务,以及固特异在以下各项中所载的每一项陈述和保证:(i) 第3.1(a)款) 到 第3.1(i)款) 须在收市时及截至收盘时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犹如在收市时及截至收盘时作出的一样(但只涉及某一日期的事宜的陈述及保证除外,而该等陈述及保证须于该日期准确),及(ii) 第3.1节 (上述第(i)款所列的条文除外)及 第3.2节 应在交易结束时和截至交易结束时保持真实和正确,如同在交易结束时和截至交易结束时作出的一样(不包括仅涉及截至某一日期的事项的陈述和保证,该陈述和保证应在该特定日期保持准确),但未能做到真实和正确的情况除外,因为这些情况总体上不会对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
交易协议的执行和交付 .固特异及其彼此的固特异集团成员方应已就其作为一方的每一项交易协议签署并交付给SRI签字对应方,且每一项交易协议自交割时起具有完全的效力和效力。
第六条
终止
6.1.
终止 .本协议可以终止,交易可以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放弃:
(b)
由固特异或SRI作出,如交割不应发生在自本协议日期起计九(9)个月的日期或之前,或固特异和SRI以书面形式共同约定的较后日期(“ 外部日期 ”); 提供了 , 然而 ,即如任何条件载于 第5.1节 不得由外部日期满足或放弃,则固特异有权但无义务将外部日期延长最多九十(90)天(该权利可由固特异不止一次行使),该权利可在外部日期或之前以书面通知SRI的方式行使(因为该日期可由固特异或SRI根据本 第6.1(b)款) ); 提供了 , 进一步 ,即如任何条件载于 第5.2节 不得由外部日期满足或放弃,则SRI有权(但无义务)将外部日期延长至多九十(90)天(SRI可仅在一次情况下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可在外部日期或之前通过书面通知固特异的方式行使(因为该日期可由固特异或SRI根据本 第6.1(b)款) ); 提供了 , 进一步 、根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6.1(b)款) 已违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的一方不得获得该信息,而该违约行为应是导致或应已导致未能在外部日期发生平仓的原因; 提供了 , 进一步 、如果未能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完成交割是由于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未能满足第 第5.1节 或 第5.2节 ,如适用,非违约方可根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 第6.1(b)款) ,仅当违约方未在该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在避免该条件失效所必需的范围内)纠正该违约行为时;
(c)
固特异,如果(i)SRI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载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义务,将导致在 第5.1(d)款) ,(ii)固特异当时并未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重大条款,且(iii)在SRI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SRI的此类违约行为不应得到纠正(在避免此类条件失败的必要范围内)或放弃;和
(d)
由SRI,如果(i)固特异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载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义务,将导致在 第5.2(d)节) ,(ii)SRI当时并未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任何重大条款,且(iii)固特异的此类违约行为在固特异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不得得到纠正(在避免此类条件失败所必需的范围内)或放弃。
6.2.
终止的效力 .本协议的终止依据 第6.1节 应通过终止本协议的一方向另一方交付有关该终止的书面通知而生效。如本协议根据 第6.1节 、双方在本协议或交易协议项下完成交割的义务终止,任何一方就该等义务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或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或义务; 提供了 , 然而 、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内容(包括本 第6.2节 )将免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终止前发生的任何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载的任何契诺或协议的责任; 提供了 , 进一步 ,认为这 第6.2节 , 第4.8节 和 第4.9节 ,和 第八条 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赔偿
7.1.
SRI赔款 .自交割之日起及之后,SRI及其继任者和受让人(统称“ SRI赔偿当事人 ”)对固特异、固特异各子公司及其各自的继任者、受让人和关联人、各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代理人(统称“ 固特异赔偿人 ”)从和针对所有索赔、损失、责任、要求、义务、行动、处罚(包括因违反任何反垄断法而被处以的罚款)、费用和成本(包括法庭费用、合理的律师费和开支)(统称,“ 损害赔偿 ")可针对任何固特异受偿人作出或提出,或任何固特异受偿人可能因、基于或因以下原因而蒙受或招致:
(a)
SRI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的任何失败 第3.3节 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和正确,但有一项理解,即此类陈述和保证的解释不应对重要性、重大不利影响或类似表述施加任何限制或限定;
(b)
任何SRI集团成员根据交易协议须履行的契诺或义务的任何违反;
(d)
任何转让税(包括可收回的转让税)由SRI根据 第4.15(h)(i)节) ;和
(e)
由SRI负责的任何交易所得税或交易所得税罚款和利息根据 第4.15(i)节) .
7.2.
固特异赔款 .除本协议规定的限制外,自交割之日起及之后,固特异及其继任者和受让人(统称“ 固特异赔偿当事人 ”,并与SRI赔偿各方一起,提出“ 赔偿当事人 ”)应对SRI、SRI的各子公司(包括已转让实体)及其各自的继任者、受让人和关联人以及各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人(统称“ SRI受偿人 ”,而连同固特异的受偿人,“ 受偿人 ")对任何SRI受保人可能作出或提出的或任何SRI受保人可能因以下原因、基于或因以下原因而蒙受或招致的所有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所有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损害或对其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的损害或提出
(a)
固特异或其关联公司在 第3.1节 和 第3.2节 (除 第3.2(m)款) ,应根据以下规定予以赔偿 第7.2(d)款) )或在SP品牌控股股份转让协议(除 第(c)(i)(k)条) 其中,应根据 第7.2(d)款) ),在经固特异披露函修改的每一种情况下,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和正确的,但有一项理解,即此类陈述和保证应在不对重要性、重大不利影响或类似表述施加任何限制或限定的情况下进行解释;
(b)
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根据交易协议须履行的契诺或义务的任何违反;
(c)
任何不包括的负债(不包括在 第2.5(b)节(八) ,应根据以下规定予以赔偿 第7.2(d)款) );及
(e)
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行使根据 第4.17(b)款) ;和
(f)
在不是由任何SRI集团成员(包括任何此类SRI集团成员制造或销售的任何轮胎产品)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范围内,因违反任何邓禄普产品的保证或设计、工艺或材料方面的缺陷条件而遭受或声称遭受的财产损害、身体伤害或死亡而引起或声称已遭受的任何产品责任索赔或产品召回;在上述每种情况下,在由或导致的范围内,任何固特异集团成员在遗留OEM活动中使用转让的IP。
(一)
任何SRI赔偿方不得就任何损害赔偿义务承担以下责任:
(A)
下 第7.1节(a)款) (就任何申述未获执行而作出的申述除外 第3.3(a)款) , 第3.3(b)款) , 第3.3(c)款) 和 第3.3(d)(i)节) ),除非及直至(x)固特异受保人因任何特定申索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总额连同所有相关申索
超过100,000美元(“ 最低金额 ")和(y)固特异受偿人的此类损害的累计总额,如果不是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 第7.3(a)款) 超过3,000,000美元(该数额,即“ 可扣除的弥偿 ”),在这种情况下,SRI赔偿当事人应对超过可扣除的赔偿的此类损害承担责任,但须遵守本条款规定的任何限制 第7.3节 并在本条例的其他条文中 第七条 ,最高不超过45000000美元(该数额为" 赔偿上限 ”);以及
(b)
根据任何规定 第7.1节 超过采购总价的金额;
(二)
任何固特异赔偿方不得就任何损害赔偿义务承担以下责任:
(A)
下 第7.2(a)款) (就任何申述未获执行而作出的申述除外 第3.1(a)款) , 第3.1(b)款) , 第3.1(c)款) , 第3.1(e)款) , 第3.1(f)款) 和 第3.1(g)(i)节) 或 (二) ),除非及直至(1)任何特定申索所产生的SRI受保人的损害赔偿总额,连同所有相关申索,均超过最低限度金额,及(2)SRI受保人的该等损害赔偿的累计总额,若无此项补偿,则可获得赔偿 第7.3(a)款) 超过可扣除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固特异赔偿各方应对超过可扣除的赔偿的此类损害承担责任,但须遵守本条款规定的任何限制 第7.3节 并在本条例的其他条文中 第七条 ,最高可达弥偿上限;及
(b)
根据任何规定 第7.2节 (就(1)项所列的任何不包括负债除外) 第2.5(b)款(六)项) 固特异披露函;(2)任何属于产品责任索赔或产品召回索赔的除外责任,任何产品责任索赔或产品召回索赔依据 第7.2(e)节) 以及根据 第7.2(f)款) 及(3)不包括税项定义第(ii)(a)条所述的任何税务责任)的金额超过总购买价格;及
(三)
任何一方均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 第七条 对于任何特殊的、示范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提供了 , 然而 ,上述规定不应限制任何受偿人根据本协议就任何非关联第三方针对该方的任何索赔、和解、裁决或判决的任何组成部分获得赔偿的权利(为免生疑问,包括根据美国联邦或州法律在任何诉讼中作出的三倍损害赔偿和律师费和费用的任何裁决)。
(b)
对任何损害的任何赔偿责任,应以导致此类损害构成违反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的一项以上契诺或协议的事实状态为理由,在不重复追偿的情况下确定。
(c)
根据以下条款提供赔偿的任何损害赔偿的金额 第7.1节 或 第7.2节 须扣除(i)受偿人根据任何由任何人作出的赔偿或与任何人订立的赔偿协议(本协议除外)而追讨的任何款项(扣除调查相关索赔及收取的任何费用或开支),
及(ii)保险受保人从保险承运人收到的任何款项,或由保险承运人代表保险受保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扣除调查相关索赔的任何费用或开支以及作为抵销该等损害而收到的收款)(第(i)及(ii)条所提述的每项追偿来源,a " 抵押品来源 ”).如果根据本协议就抵押品来源从根据本协议要求的任何付款中扣除的金额 第7.1节 或 第7.2节 获弥偿人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在适用的弥偿方支付根据本条例另有规定须支付予弥偿人的任何款额后收取 第七条 ,该受偿人应在收到该款项后立即向适用的受偿方偿还该受偿方根据本条本不必支付的任何款项 第七条 是否在支付此类款项时发生了此类收据。
(d)
每名受偿人须在该受偿人知悉任何确实或可合理预期会引起任何该等损害的事件后,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步骤,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减轻任何损害。
(a)
如获弥偿人须接获非任何申索集团成员的人(包括任何政府当局)提出申索的通知,或接获任何该等人启动任何诉讼的通知(统称“a” 第三方索赔 ")就其而言,赔偿一方可能有义务依据 第7.1节 或 第7.2节 ,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部分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受偿人应就该索赔的主张或该诉讼的开始向该受偿方迅速发出书面通知。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受保人没有按照本条的规定发出通知 第7.4(a)款) 不得解除关联赔偿方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项下的义务,除非该赔偿方实际上因未发出通知而受到损害。
(b)
赔偿一方应在收到受偿人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按照 第7.4(a)款) (或在此之前,如该第三方索赔的性质有此要求)承担由该赔偿方自费并由该赔偿方自己的律师进行的该第三方索赔的解决或抗辩的进行和控制,而受赔偿方应就此与赔偿方合作; 提供了 , 然而 ,即尽管有上述规定,受偿人仍可选择抗辩任何例外的第三方索赔,方法是在根据 第7.4(a)款) ,而只有在受保人没有选择抗辩的情况下,赔偿方才有权选择抗辩这种例外的第三方索赔。在赔偿方向受保人发出其选择承担第三方索赔(例外第三方索赔除外)辩护的通知后,该受保人有权聘请单独的律师,并有权参与(但不能控制)该辩护、妥协或和解,但受保人应负责支付该律师的费用和开支。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条例的任何规定 第七条 相反,在任何情况下,受偿人均无权承担对产生的任何第三方索赔的解决、妥协或抗辩、妥协或解决的行为和控制
中的排除负债 第2.5(b)款(六)项) 或未经赔偿方事先书面同意而退出保留的索赔。
(c)
赔偿一方选择不承担第三方索赔抗辩责任,或未按《公约》规定将其选择通知受保人的 第7.4(b)款) ,或在该受偿人选择抗辩的例外第三方索赔的情况下,该受偿人可按赔偿方的合理成本和费用为该第三方索赔进行抗辩。
(d)
未经赔偿方同意(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任何受赔偿方不得解决或妥协任何第三方索赔(包括任何例外的第三方索赔),除非该受赔偿方已就该第三方索赔放弃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的任何权利。
(e)
未经受偿人同意(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赔偿方不得就任何第三方索赔达成或同意任何和解或妥协,除非该和解或妥协仅涉及支付金钱损害赔偿(且该金额由赔偿方如此支付),不对受偿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施加任何衡平法上的救济,包含无条件解除受偿人,其每一附属公司及其每一代表及其各自的代表就该索赔,且不包括受偿人、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代表及其各自的代表就该索赔承认责任; 提供了 然而,该赔偿方可订立或同意和解或妥协任何索赔所产生的除外责任列于 第2.5(b)款(六)项) 未经受偿人同意,受偿方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要求此类和解的各方对此类和解或妥协的条款和存在保持保密,但习惯性例外情况除外。
(f)
为免生疑问,第 第4.15(f)款) (而不是这个 第7.4节 )应适用于预结税债权。
(g)
就DNA(Housemarks)Limited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害提出的任何第三方索赔,由固特异赔偿方向SRI受保人提供赔偿的任何损害的金额应减少2%(2%),以反映SRI在DNA(Housemarks)Limited的2%(2%)的交割前权益。
(h)
尽管在这方面有任何 第七条 相反,与排除责任有关的任何赔偿要求属于产品责任索赔或产品召回索赔或任何赔偿要求依据 第7.2(f)款) ,不受本中程序管辖 第7.4节 或 第7.5节 而应受过渡承购协议的相应程序管辖。
(a)
任何受偿人发生非因第三方索赔而可能引起本协议项下赔偿的任何损害后,受偿人应迅速向适用的赔偿当事人交付一份证明(a“ 索赔证明 "),其中索赔证书应:(i)说明受偿人已支付或预计其将对该受偿人认为其根据本协议有权获得赔偿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ii)合理详细地指明如此说明的金额中包括的每一项单独的损害赔偿、该项目的支付日期(如果已支付)、任何预期责任的基础和每一项此类项目所涉及的违反契约或索赔的性质,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计算该受偿人根据本协议声称有权获得的金额。
(b)
如赔偿方须就任何索偿证明书所指明的任何申索或申索(第三方申索除外,第三方申索载于 第7.4节 ),赔偿方须在受保人收到该债权证明后三十(30)天内,向受保人交付大意如此的通知,合理详细地指明该异议的依据,而赔偿方及受保人须在自受保人收到该异议之日起计的六十(60)天期间内,试图善意地就各自当事人就赔偿方本已如此反对的每一项该等债权约定各自当事人的权利。该赔偿方在该期限内未答复的,视为该赔偿方拒不承担支付责任。如受偿人与受偿方就任何该等申索就各自的权利达成协议,则受偿人与受偿方应迅速编制并签署载列该等协议的协议备忘录。如受偿人与受偿方无法在该期限内就任何特定项目或项目或金额或金额达成一致,则应允许受偿人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第8.2节 为解决。
(c)
如任何弥偿方或代表任何弥偿方就任何第三方债权向任何受偿方支付款项,则该弥偿方须代位于该受偿方,并须代替该受偿方就该受偿方可能就任何事件或情况向任何申索人或原告主张该第三方债权或针对任何其他人提出与该第三方债权有关的任何权利、抗辩或索赔,但仅限于该付款的范围。该受偿人应以合理方式与该受偿方合作,并以该受偿方的合理成本和费用,起诉任何代位行使的权利、抗辩或索赔。
7.6.
独家补救措施 .在交割后且不限制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对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和所有索赔,或买卖DNA(Housemarks)Limited股份、SP Brand Holding股份或任何其他转让资产,或承担所承担的承担责任的唯一和排他性补救措施,应是在 第七条 仅限,且任何人将不享有任何其他权利、补救或追索,无论是在合同、侵权或其他方面,除非(i)在欺诈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拥有法律或公平或法规或其他方面可获得的所有权利和补救;以及(ii)对于具体列举的附加补救 第2.10款 及任何其他交易协议的规定。
(a)
在符合本协议的限制和其他规定的情况下,本协议所载的陈述和保证应在交割后继续有效,并应保持完全有效,直至自交割之日起十八(18)个月之日; 提供了 , 那 中的陈述和保证 第3.1(a)款) , 第3.1(b)款) , 第3.1(e)款) , 第3.1(f)款) , 第3.1(g)节) , 第3.2(m)款) , 第3.3(a)款) , 第3.3(b)款) , 第3.3(c)节, 和 第3.3(d)款) 应在适用的诉讼时效的整个期间内存续。本协议所载各方的所有契诺和协议均应无限期或在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b)
缔约方的明确意图是(i)如果适用期限载于 第7.7(a)款) 对于陈述、保证、契诺和其他协议的存续,以及对于基于任何违反这些协议的行为而提出的赔偿要求短于本应适用于这些协议的诉讼时效,则根据合同,适用于这些协议的诉讼时效应减至第 第7.7(a)款) 及(ii)以合理具体(在当时已知的范围内)善意主张的任何赔偿要求,并在《公约》所列适用存续期届满日期前以非违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提出 第7.7(a)款) 此后不得因相关陈述、保证、契约或其他协议的到期而被禁止,并且此类索赔应在最终解决之前继续存在。双方还承认,(a)《公约》规定的存活期 第7.7(a)款) 是缔约方之间公平谈判的结果,(b)缔约方打算按照缔约方商定的方式强制执行这些生存期。
(c)
任何人不得对根据本条例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除非要求赔偿的人在适用的存续期届满前向被要求赔偿的人交付了索赔证书,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该索赔标的的陈述或保证应仅在该索赔证书所述的索赔范围内有效,直至该索赔得到解决,无论在发出通知时是否已最终确定因该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损害金额。
(d)
每一方及其各自的受偿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应在任何一方根据交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资产或任何一方转让任何负债后继续存续。各缔约方及其各自受偿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7.1(c)节) , 第7.1(d)款) , 第7.1(e)节) 和 第7.2(d)款) 应在交割后持续到适用的诉讼时效(包括延期)届满后六十(60)天。
第八条
杂项
8.1.
费用 .除本协议或其他交易协议另有规定外,各方应自行支付与本协议的谈判、起草、执行、交付、履行等有关的费用和开支(包括其代理人、代表、律师、会计师的费用和开支)。
(a)
本协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在需要适用另一法域法律的范围内,不考虑法律原则的选择或冲突(《纽约一般义务法》第5 1401条除外,应适用)。
(b)
声称因交易而产生争议的一方,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必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争议的性质(“ 争议通知书 ”).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各方将本着固特异和SRI有权解决争议的高级业务主管相互合作的精神,试图通过善意谈判解决任何此类争议。
(c)
双方同意,在收到争议通知之日起三十(30)天内,双方无法通过善意谈判解决的任何争议(禁令救济请求除外),应由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经管的仲裁最终解决(“ 国际刑事法院 ”)如下:
(一)
仲裁按照仲裁时有效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国际商会规则 ”),除非它们可能会在此进行修改或根据固特异和SRI的协议进行修改。仲裁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规则指定的三名仲裁员进行,具体包括规则12(4)和13(5)。
(二)
仲裁的法定地点,以及任何听证会的地点,应为法国巴黎。
(四)
仲裁员作出的裁决(即“ 奖项 ”)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具有约束力。对裁决的判决可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 法院 ”),并为本协议的目的,双方同意并促使其各自的关联机构同意该法院的管辖权。该裁决可在任何具有其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
(五)
双方同意,仲裁时生效的《国际律师协会国际仲裁取证规则》适用于依据本规则启动的仲裁 第8.2节 .此外,在审裁处确定的情况下,每一方应在审裁处规定的期限内出示另一方要求的相关、非特权文件或副本。当事人证人的证词可由审裁处在证明有需要时下令。
(六)
所有听讯均应抄录,并将该抄录的费用作为仲裁费用处理。
(七)
当事人通过同意仲裁,并不打算剥夺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为协助仲裁而发出初步强制令、扣押或其他形式的临时补救的能力,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此类临时补救的请求不应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仲裁。除上述《国际刑事法院规则》赋予仲裁庭的权力外,仲裁庭还应有权给予临时补救,包括强制性救济,并有权裁定具体履行。
(八)
除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可能要求的情况外,双方同意对仲裁的所有方面,包括其存在和结果保持保密,但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任何一方为执行裁决或在涉及双方的任何法院程序中披露有关仲裁的信息。当事人进一步约定取得仲裁员同意为仲裁保密。
(d)
各缔约方均承认,可能无法确定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该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完成交易的义务将导致的损害赔偿金额,并且针对任何违反或威胁违反任何此类条款的法律补救措施可能是不充分的,因此,同意另一方除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外,还应,有权寻求法院可能提供的临时或临时禁令救济,以迫使任何一方具体履行或限制任何一方违反任何此类规定。就本协议允许的任何临时或永久禁令救济请求而言,每一方在此放弃关于仅在法律上的补救是充分的主张或抗辩,并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让本协议或该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完成交易的义务对其具体强制执行,而无需针对其张贴保证金或其他担保,并同意进入针对其的临时或永久禁令救济,禁止或限制任何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的此类规定。与任何受此规限的争议有关 第8.2(d)款) :
(一)
双方同意,在一方根据本协议寻求禁令救济的范围内,根据 第8.2(d)款) ,此种争议应完全由法院解决。每一方(i)同意,并应促使其各自的关联机构同意,就受本协议约束的任何争议享有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第8.2(d)款) ,(ii)同意其不会企图否认或击败该等
以动议或其他请求法院许可的方式行使属人司法管辖权,及(iii)同意法院不会就受本条例规限的禁制救济提出任何诉讼 第8.2(d)款) 在法院以外的任何法院或仲裁场所。
(二)
每一方不可撤销地放弃在法庭上进行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各当事方在此承认,对与此处所述事项有关的任何陪审团审判的放弃是各当事方之间的知情、自愿和讨价还价的协议,以及它们之间根据本协议允许的任何行动 部分 8.2(d ) 应改为由无陪审团开庭的法官在法庭受审。
8.3.
延误和遗漏 .在另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或违约时,不得延迟或遗漏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应享有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除非在 第7.7节 ),应损害该非违约或非违约方的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也不得解释为该等方对任何该等违约或违约的放弃,或对该等违约或违约的默许,或对其后发生的任何类似违约或违约的放弃;也不得将任何单一违约或违约的任何放弃视为对先前或其后发生的任何其他违约或违约的放弃。根据本协议或法律或以其他方式给予任何一方的所有补救办法均应是累积性的,而不是替代性的。
8.4.
豁免 .任何一方均可在任何时候(a)延长另一方履行任何义务或其他行为的时间,(b)放弃此处所载另一方的陈述和保证中的任何不准确之处,或(c)放弃另一方遵守此处所载的任何协议或条件。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放弃,除非在该一方如此放弃而签署和交付的书面文书中明确规定,否则不具有效力。任何一方对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的放弃不得实施或被解释为对任何先前或其后的违约行为的放弃,无论其性质是相似的还是不同的,除非在该书面放弃中明确规定。任何一方在行使或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补救或权力方面的任何行为过程或失败或延迟均不得实施或被解释为放弃,也不得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补救或权力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或对强制执行该权利、补救或权力的步骤的任何放弃或中止,或任何行为过程,排除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该权利、补救或权力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补救或权力。
8.5.
修正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任何一方视为放弃、修正、补充或修改,除非该等放弃、修正、补充或修改为书面形式,并由寻求对其强制执行该等放弃、修正、补充或修改的一方的授权代表签署。
8.6.
整个协议 .本协议、其他交易协议、披露函件以及本协议及其附件和附表载有双方就本协议或其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以及各方所依赖的订立本协议的所有诱因,它们取代了先前就该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谈判、讨论、书面、谅解、承诺和对话,除本协议或其中所述或提及的协议或谅解外,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协议或谅解。为免生疑问,如发生任何
本协议条款与2015年框架协议发生冲突,除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8.7.
约束效力;转让 .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 提供了 , 然而 、未经另一方事先明确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转让其各自的义务; 提供了 , 进一步 、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或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其任何关联公司; 提供了 , 进一步 、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或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以会为另一方产生增量成本(包括任何增量税(在确定时考虑到根据适用法律另一方因支付此类税款而可获得的任何抵免、扣除或减免))的方式转让,除非另一方已提供其事先书面同意或转让方将该等增量成本(包括任何此类税款)全部偿还给另一方; 提供了 , 进一步 、任何一方的此种转让均不得解除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8.8.
无第三方受益人 .本协议对每一方及其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仅对其有利,但任何受偿人根据 第七条 或任何已获释放的固特异人士或任何已获释放的SRI人士根据 第8.16款 ,本协议中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内容,均无意或应被解释为根据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授予任何其他人任何法律或衡平法权利、利益或任何性质的补救措施。本协议无意将任何权利授予除当事人或受偿人以外的任何人。本协议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可以被放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无需双方以外的任何人的同意。
8.9.
标题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改变或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8.10.
对口单位;以电子方式执行和交换 .本协议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方中签署,也可由双方在不同的对应方中签署,每一方在如此签署时应被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内容加在一起应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传送签字页的图像,或以其他形式的电子签字或传送(包括通过电子签字服务),应足以证明签字人签署本协议的意图,并与亲自交付手工签署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8.11.
通告 .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发出的任何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且只有在亲自送达或通过国际快递服务送达时,或在确认收到后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时,才会被视为已妥为发出:
如果对固特异:
c/o 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
200创新之道
俄亥俄州阿克伦44316
关注:
电子邮件:
附一份(不应构成通知)以:
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
自由广场一号
纽约州纽约10006
关注:
电子邮件:
If to SRI:
c/o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
中央区若之浜町三丁目6-9
日本神户651-0072
关注:
电子邮件:
附一份(不应构成通知)以:
Allen Overy Shearman Sterling LLP
千代田区丸之内2-7-2 JP塔22F
日本东京100-7022
关注:
电子邮件:
或前往任何一方最后通过通知另一方(视情况而定)最后指定的其他地址。所有通知将被视为在交付日期收到,在通过电传复印机或电子邮件交付的情况下,这将是发件人确认的日期。
8.12.
业绩 .固特异将促使固特异集团成员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SRI将促使SRI集团成员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13.
可分割性 .本协议条款视为可分割,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对任何人或任何情况的适用无效或不可执行,(a)应以适当和公平的条款作为替代,以便在可能有效和可执行的范围内执行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的意图和目的,以及(b)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以及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况的适用不受该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影响,该无效或不可执行也不应影响该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其适用,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
8.14.
联合谈判 .双方共同参与了本协定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如出现歧义或意图或解释问题,本协议应被解释为由双方共同起草,不得因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作者身份而产生有利于或不利于任何一方的推定或举证责任。
8.15.
货币和汇率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款项均以美元支付。在有任何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任何外币的情况下,或 反之亦然 ,为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目的(包括计算总采购价格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对其进行调整),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汇率应按照该法律确定),汇率应为彭博在 www.bloomberg.com/markets/currencies/fxc.html (并应用该网站页面所载的货币换算器)截至该日期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1时(或,如彭博于该日期无此种汇率报价,则汇率应参照缔约方可能商定的其他可公开获得的显示汇率的服务确定)。
8.16.
发布 .截至收盘时,(a)SRI代表其本身及其子公司(包括截至收盘后立即转让的实体)(每一“ 释放SRI人 “),特此解除并永久解除固特异及其每一关联公司、继任者、受让人、前任、现任或未来的直接或间接股东、股权持有人、控制人、投资组合公司、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注册人、经理、成员、受托人、普通或有限合伙人、代理人、律师或其他代表(在每种情况下,仅以其本人身份)(每一名,a” 发布固特异人物 ")从所有债务、要求、诉讼因由、诉讼、契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以及任何和所有的索赔、抗辩、抵销、判决、要求和责任,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权益上,已知的或未知的、应计的或未计的、已经或可能已经针对任何被释放的固特异人提出的,任何被释放的SRI人已经或曾经有过,产生于或以任何方式与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或行动有关,就与本协议或邓禄普品牌或邓禄普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以及(b)固特异有关的事项而存在或在截止日期之前或截至截止日期已取得,代表其本身及其附属公司(各自,a“ 释放固特异人 “),特此解除并永久解除SRI及其每一关联公司(包括,截至紧随交易结束时,已转让的实体)、继任者、受让人、前任、现任或未来的直接或间接股东、股权持有人、控制人、投资组合公司、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注册人、经理、成员、受托人、一般或有限合伙人、代理人、律师或其他代表(在每种情况下,仅以其本人身份)(每一名,a” 被释放的SRI人 ")from all debts,demands,causes of
诉讼、诉讼、契约、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以及任何和所有的索赔、抗辩、抵消、判决、要求和责任,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权益上,已知或未知、应计或未计,已经或可能已经针对任何被释放的SRI人员提出,任何被释放的固特异人员已经或曾经提出,产生于或以任何方式与正在发生的事件、情况或行动有关,就与本协议或邓禄普品牌或邓禄普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有关的事项在截止日期之前或截至截止日期存在或采取的措施; 提供了 , 然而 ,即双方承认并同意本 第8.16款 本协议、任何存续协议、任何交易协议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交付或代表任何一方交付的任何证书或其他文书所产生的范围内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不适用于也不应构成解除。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空白;签名页关注】
作为证明,本协议双方已促使本协议自上述日期和年份之日起正式签署。
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
签名:
/s/Mark Stewart
姓名:
Mark Stewart
职位: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作为证明,本协议双方已促使本协议自上述日期和年份之日起正式签署。
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
签名:
/s/山本悟
姓名:
山本悟
职位:
代表董事、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