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第13或15(d)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的日期):2026年4月30日
Lincoln Electric Holdings, Inc.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委员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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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其他司法 |
(I.R.S.雇主识别号) |
22801 St. Clair Avenue,Cleveland,Ohio 44117
(主要行政办公地址,附邮政编码)
(216) 481-8100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不适用
(前名称或前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后更改。)
如申报表格8-K是为了同时满足登记人在下列任何一项规定下的申报义务,请勾选下列相应的方框(参阅下列通用说明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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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定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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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a-12)规则14a-12征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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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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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第230.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第240.12b-2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项目2.02 |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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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Lincoln Electric Holdings, Inc.(“公司”)发布新闻稿,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季度的财务业绩。本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的新闻稿副本作为附件 99.1附于本文件后,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该新闻稿也可通过公司网站www.lincolnelectric.com获得。本8-K表格当前报告中的信息,包括附件,是在提供的,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部分的责任约束,也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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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9.01 |
财务报表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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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展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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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的新闻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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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格式为内联XBRL,包含在附件 101附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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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oln Electric Holdings, Inc.
展览索引
附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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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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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格式为内联XBRL,包含在附件 101附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