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格3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证券受益所有权的初始声明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提交 或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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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人姓名、地址*
(街道)
(国家) |
2.需要声明的活动日期(月/日/年) 03/31/2026 |
3.发行人名称和股票代码或交易代码 Apellis Pharmaceuticals, Inc.[AP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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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a。外资交易代号 |
5.如修正,正本归档日期(月/日/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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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勾选所有适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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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或联合/团体备案(勾选适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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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一-实益拥有的非衍生证券 | |||
|---|---|---|---|
| 1.证券名称(instr。4) | 2.实益拥有的证券金额(Instr。4) | 3.所有权形式:直接(d)或间接(i)(instr。5) | 4.间接实益拥有的实质的性质(Instr。5) |
| 普通股 | 0(1)(2)(3) | I(1)(2)(3) | 见脚注(1)(2)(3) |
| 普通股 | 0(4) | I(4) | 见脚注(4) |
| 表二-实益拥有的衍生证券 (例如,看涨权证,看跌权证,认股证书,期权,可转换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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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衍生证券(instr。4) | 2.可行权日期及到期日(月/日/年) | 3.衍生证券标的证券名称及数量(Instr。4) | 4.衍生证券的转换或行权价格 | 5.所有权形式:直接(d)或间接(i)(instr。5) | 6.间接实益拥有的实质的性质(Instr。5) | ||
| 可行使日期 | 到期日 | 标题 | 股份数额或数目 | ||||
| 股票期权 | (5) | (5) | 普通股 | 0(5) | $0 | I(1)(2)(3)(5) | 见脚注(1)(2)(3)(5) |
| 回复说明: |
| 1.报告人就(i)Morningside Venture Investments,Ltd.、(ii)Cedric Francois、(iii)Gerald Chan、(iv)Alec Machiels和(v)Pascal Deschatelets(各自为“持有人”,统称为“持有人”)各自持有的Apellis Pharmaceuticals, Inc.制药公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01美元)订立了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的投标和支持协议(“投标和支持协议”)(“投标和支持协议”)。 |
| 2.根据与每一位持有人订立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的投标和支持协议,本表格3上的报告人可被视为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d)条就继续受投标和支持协议约束的各方所持有的证券而言的“集团”的成员,该“集团”实益拥有(定义见《交易法》第13(d)条)合计超过10%的已发行普通股。根据招标和支持协议,持有人同意不可撤销地无条件指定报告人,或由报告人指定的任何人,作为其代理人和事实上的律师,就招标和支持协议中规定的某些事项对该等持有人的普通股进行投票。 |
| 3.投标和支持协议不向报告人提供普通股的金钱权益,因此根据《交易法》第16条的规定,报告人不是受益所有人。 |
| 4.Msrs Chan、Deschatelets、Francois和Machiels各自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单位(“RSU”)的数量和条款均为Msrs Chan、Deschatelets、Francois和Machiels各自关于发行人的过去和当前表格3和表格4文件(经修订)中报告的内容。投标和支持协议不向报告人提供此类RSU基础普通股的金钱权益,因此根据《交易法》第16条的规定,报告人不是受益所有人。 |
| 5.Msrs Chan、Deschatelets、Francois和Machiels各自持有普通股期权(“期权”),截至2026年3月31日,这些期权目前尚未行使且未行使,其金额和条款根据Msrs Chan、Deschatelets、Francois和Machiels各自关于发行人的过去和当前表格3和表格4文件(经修订)报告。投标和支持协议不向报告人提供此类期权所依据的普通股的金钱权益,因此根据《交易法》第16条的规定,报告人不是受益所有人。 |
| /s/Wendell Taylor,Biogen Inc.秘书 | 04/06/2026 | |
| **报告人签名 | 日期 | |
| 提醒:报告人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的每类证券,都需单独分行报告。 | ||
| *如果表格由多个报告人提交,看见指示5(b)(五)。 | ||
| **故意错误陈述或遗漏事实构成联邦刑事违法行为见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 注:此表格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亲笔签名。如果空间不足,看见程序说明6。 | ||
| 如您已对该表格中信息回应,则无需再次回应,除非表格当前显示有效的OMB编号。 | ||
| *表格3:SEC 1473(03-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