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TANGER INC。名义单位授予协议承授人名称:# # # Participant _ NAME # # #(“承授人”)名义单位数量:# # # Total _ Awards # # #授予日期:[ ______ ](“授予日期”)表示承授人是Tanger Inc.(前身为Tanger Factory Outlet Centers, Inc.)的雇员,该公司是一家北卡罗来纳州公司(“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中一家子公司。公司已采纳经修订的Tanger Inc.及Tanger Properties Limited Partnership(截至2023年5月19日经修订及重述)的奖励奖励计划(「计划」),以向公司雇员及董事提供额外奖励。本授标协议(本“协议”)证明根据该计划授予承授人的授标(“授标”),该授标受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该计划允许授予绩效奖励和股息等值,公司希望授予绩效奖励,形式为名义单位,以及本协议项下的股息等值。承授人获薪酬委员会(“委员会”)选出以收取奖励,并于授出日期起生效,公司向承授人发行上文所述的名义单位数目,以及下文所述的相应股息等值。现据此,公司与承授人约定如下:1。定义。此处使用的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计划中赋予这些术语的含义。此外,如本文所用:“原因”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a)承授人就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或与承授人的职责有关的任何不当行为,或承授人就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或与承授人的职责有关的故意违法行为;(b)承授人的欺诈、转换、挪用或挪用行为;(c)承授人被定罪、起诉(或其程序上的等同物)或进入有罪认罪或无抗辩的抗辩,涉及道德败坏的重罪,与承授人履行职责有关或对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d)承授人就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的业务或与承授人的职责有关而实施的任何不诚实行为;(e)承授人在履行职责时的重大过失或重大不当行为;(f)经管理人善意认定,严重干扰承授人履行职责的药物滥用;(g)
附件 10.1承授人重大未能:(i)遵守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的雇佣准则、公司治理准则或政策,包括任何商业道德准则;或(ii)以诚信努力遵守董事会和公司首席执行官(或承授人的直接监事)的指示(前提是,该等指示与适用法律的重要条款一致);(h)承授人在履行其重要职责方面的任何其他疏忽或失败(因身体或精神疾病而丧失工作能力的任何失败除外);(i)导致或合理地可能导致对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的声誉或地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不当行为;或(j)违反与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规定的不竞争、不招揽、不披露、不贬低和其他类似限制性契约,或与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但(g)、(h)或(j)条所述的任何条件或情况,在可治愈的范围内,均不得构成原因,除非该等条件或情况在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持续且未得到治愈。一种情况或情况是否可以治愈和/或已经治愈,应由管理人根据其善意酌处权确定。“控制权变更”具有计划中规定的含义;但前提是,如果控制权变更构成与裁决相关的支付事件,且裁决规定了补偿的延期并受第409A条的约束,则计划中规定的控制权变更定义中描述的交易或事件也必须构成“控制权变更事件”,如财政部条例第1.409A-3(i)(5)条所定义,但以第409A条要求的范围为限。“中投股东最低回报”是指等于(a)股东的最低总回报和(b)一个零头的乘积,其分子为自生效日起至(含)控制权变更日的天数,分母为自生效日起至计量日止期间的天数。“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现有的或以后授权的。“普通股价格”是指,截至某一特定日期,在截至该日期(包括该日期)的九十(90)天期间内的任何二十(20)个交易日期间内(如果该日期不是交易日,则为紧接该日期之前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任何连续二十(20)个交易日的公允市场价值的最高追踪平均值;但如该二十(20)天交易期间内的任何交易日包括普通股股息或其他分配的除息日,然后,根据除息日之前的普通股收盘价确定的该期间内每个交易日的公允市场价值应进行调整,并应等于每个该交易日(在此处调整之前)的公允市场价值除以(i)该除息日所涉及的已宣布的股息或其他分配的每股金额(a)一和(b)之和除以该股息或其他分配在除息日的普通股收盘价;此外,前提是,如果该日期是控制权变更(在计划第1.8(a)或(c)条的含义内)发生的日期,则截至
附件 10.1该日期应等于委员会确定的交易中已支付或应付的总对价的公允市场价值(假设转换为现金),从而导致一股普通股的控制权发生此类变更。“残疾”是指承授人因身体或精神疾病而无法在任何连续十二(12)个日历月内履行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指派给他或她的任何重要职责,期限为九十(90)天或更长时间,尽管有合理的便利。「职责」指就承授人而言,由董事会或公司行政总裁(或承授人的直接主管)不时指定的行政、管理、行政及其他受聘职责。“生效日期”是指20年1月1日__。“生效日期普通股价格”是指$ ____。“第75个百分位”是指按照标准统计方法,在任何适用的计量期间,股东的总回报等于或超过纳入Peer Group的REITs的75%的股东总回报。“第55个百分位”是指按照标准统计方法,在任何适用的计量期间,股东的总回报等于或超过纳入Peer Group的REITs的55%的股东总回报。如承授人在未经该承授人明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公司发出发生以下任何情况的通知,则承授人应具有“充分理由”:(a)公司未能支付或促使支付该承授人的基本工资,年度现金绩效奖金或任何其他重大补偿或福利在到期之日起五(5)天内;(b)此类受赠人的所有权或权限大幅减少;(c)此类受赠人的基本工资大幅减少(不包括适用于类似情况的高管的全面削减);或(d)将此类受赠人的主要办公室迁至距其当前地点40英里以上的地点。尽管有上述规定,(i)如果合伙企业存在良好的理由,则不应被视为存在,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已善意地通知该承授人,在该承授人确定良好理由之前,有理由终止该承授人的雇用;及(ii)承授人不得因良好理由而终止其雇用,除非及直至(a)该承授人在该事件或该条件最初存在的九十(90)天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指明据称引起良好理由的事件或条件,明文引用本协议中“良好理由”的定义;(b)公司获给予自良好理由通知之日起三十(30)天补救该事件或条件,而公司并无在该三十(30)天期间内补救该事件或条件;及(c)承授人于补救期届满后十(10)天内(指明终止日期不少于该终止通知日期后十(10)天,亦不多于三十(30)天)就该等事件或情况向公司发出书面终止通知。
附件 10.1“股东的最高总回报”是指股东的总回报等于36.8%。“计量日期”是指20年12月31日__。“股东最低总回报”是指股东总回报等于15.8%。“名义单位”是指根据该计划授予的绩效奖励,授予承授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发行日期或之后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机会。“名义单位绝对转换比率”是指(a)在股东总回报等于股东最低总回报的情况下,0.0625,(b)在股东总回报等于股东目标总回报的情况下,0.125,(c)在股东总回报等于或超过股东最高总回报的情况下,0.25,以及(d)在股东总回报(i)高于股东最低总回报且低于股东目标总回报的情况下,名义单位转换比率将通过线性插值在0.06 25至0.125之间按比例分配;(ii)高于股东的目标总回报且低于股东的最大总回报,名义单位绝对转换比率将通过线性插值在0.125至0.25之间按比例分配。“名义单位相对转换比率”是指(a)在股东的总回报等于第25个百分位的情况下,0.1875,(b)在股东的总回报等于第55个百分位的情况下,0.375,(c)在股东的总回报等于或超过第75个百分位的情况下,0.75,以及(d)在股东的总回报(i)大于第25个百分位且小于第55个百分位的情况下,名义单位相对转换比率将在0.1875至0.375之间按比例按线性插值及(ii)高于第55个百分位及低于第75个百分位,名义单位相对转换比率将在0.375至0.75之间按比例按线性插值(例如,除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况下,股东总回报超过第25个百分位至第55个百分位的每一个百分位,名义单位转换比率将增加0.00625,股东总回报超过第55个百分位至第75个百分位的每一个百分位,名义单位转换比率将增加0.01 875)。“Peer Group”是指,根据第7(a)节的规定,截至20年2月13日市值超过十亿美元的NAREIT Equity Retail Index成分股(公司除外)__。“限制性股票”具有第2(a)节规定的含义。“股份发行日”是指(a)2月15日、20日__和(b)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中较早者。“目标股东总回报”是指股东总回报等于26.0%。
附件 10.1“第25个百分位”是指按照标准统计方法,在任何适用的计量期间,股东的总回报等于或超过纳入Peer Group的REITs的25%的股东总回报。“股东总回报”是指,就生效日期至估值日期这段期间而言,(a)在生效日期以生效日期普通股价格买入一股普通股的股东本应实现的累计回报(以百分比计算),(b)在该期间就该普通股(以及先前在将股息或其他分配再投资时收到的任何其他普通股)按适用股息支付日的公允市场价值再投资于额外普通股,及(c)于估值日以该日期的普通股价格出售(a)及(b)所述的所有普通股。此外,如第6条所述,并根据第6条,应对股东的总回报进行适当调整,以考虑到生效日期和估值日期之间发生的所有股份股息、股份分割、反向股份分割以及第6条所述的其他事件。“估值日”是指(a)计量日期和(b)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日期中较早的日期。2.概念单位奖。(a)裁决。考虑到承授人过去和/或继续受雇于公司、合伙企业和/或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或为其服务,以及出于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代价,自授予日起生效,特此授予承授人一项由上述名义单位数量组成的奖励,该奖励将受制于(i)在第2和第3条规定的范围内没收或转换为收取非限制性普通股或限制性普通股(该等限制性普通股,“限制性股份”)的权利,及(ii)计划及本协议另有规定的条款及条件。(b)终止雇用和控制权变更的影响。(i)除第2(b)(ii)条另有规定外,如在股份发行日期前发生承授人终止雇用的情况,则所有名义单位须自动及即时由承授人没收,而无须任何其他人或实体采取任何行动,亦无须作任何代价,而承授人及其任何受益人或遗产代表(视属何情况而定)将无权就名义单位获得任何付款或利益。(ii)如在股份发行日期前,承授人(1)由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附属公司无故终止雇用,(2)由承授人有充分理由终止雇用,或(3)由于承授人死亡或残疾,则承授人有权在股份发行日期获得相当于普通股数目(通过交付一份或多份有关该等股份的证书或通过将该等股份以账簿形式输入,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的普通股数目或
附件 10.1根据适用的第2(b)(iii)或3(b)节,他或她本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就好像没有发生承授人终止雇佣一样,乘以一个零头,其中分子是从生效日期到(包括)承授人终止雇佣之日的天数,分母是从生效日期到(包括)计量日的总天数,普通股在发行时应全部归属;但是,除非死亡,承授人收到任何该等普通股的条件是:(a)承授人遵守该承授人就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附属公司须遵守的任何限制性契诺(包括但不限于不竞争、不招揽、不披露、不贬低、保密或其他类似的限制性契诺)(“限制性契诺”),(b)承授人以公司提供的形式执行债权解除(“解除”),以及(c)该解除在承授人终止雇佣后60天内成为不可撤销的。于股份发行日,所有名义单位将自动及即时由承授人没收,而无须任何其他人或实体采取任何行动,亦无须作任何其他代价,而承授人及其任何受益人或遗产代表(视属何情况而定)将无权就名义单位获得任何进一步付款或利益。如果承授人未能完全满足上述(A)-(C)条所述的条件,则承授人将无偿没收截至承授人终止雇佣之日的所有名义单位,且承授人在这些名义单位中的权利将到期。此外,由于违反任何限制性契约而没收承授人的名义单位,应是对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在法律上或股权上可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补充,而不是代替。(iii)尽管有任何相反规定,在计量日期或之前发生控制权变更之日,在受赠人自授予日起至该控制权变更之日止继续受雇于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附属公司的情况下,公司须在紧接该控制权变更之前向承赠人发行该数目的普通股(该普通股应在发行时全部归属)(可通过为该等股份交付一份或多份证书或以簿记形式输入该等股份,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等于以下各项之和:(1)如截至该控制权变更日期,股东的总回报等于或大于中投最低股东总回报,则承授人于股份发行日持有的名义单位数目乘以名义单位绝对转换比率(及为确定名义单位绝对转换比率,目标股东总回报及股东最高总回报,须按厘定中投股东最低回报时调整股东最低回报的相同方式调整);加(2)如截至该控制权变更日期,股东总回报等于或大于第25个百分位,则承授人于股份发行日持有的名义单位数目乘以名义单位相对转换比率;但为免生疑问,如截至该日期
附件 10.1控制权发生变更,若股东总回报低于中投最低股东总回报且低于第25个百分位,则承授人不得根据本条第2(b)(iii)款获得任何普通股股份。承授人根据本条第2(b)(iii)款有权取得的普通股数目,须由委员会以其唯一诚意酌情决定权厘定。作为依据本条第2(b)(iii)条收取普通股的资格的考虑(且不论承授人是否实际收取普通股),自控制权变更之日起,所有名义单位均应自动并立即由承授人没收,而无需任何其他人或实体采取任何行动,且无任何其他对价,且承授人及其任何受益人或遗产代表(视情况而定)将无权就名义单位进一步获得付款或利益。3.限制性股票。(a)授出受限制股份。除第3(f)条另有规定外,于股份发行日(除非该日期为控制权变更完成的日期),公司须在承授人自授出日期至股份发行日期间继续受雇于公司的情况下,向承授人交付若干受限制股份(可透过交付有关该等股份的一份或多于一份证书,或透过将该等股份以账簿形式输入,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相当于根据第3(b)条可发行的受限制股份的数目。于股份发行日期,所有名义单位将自动及即时由承授人没收,而无须任何其他人或实体采取任何行动,亦无须作任何其他代价,而承授人及其任何受益人或遗产代表(视属何情况而定)将无权就名义单位获得任何进一步付款或利益。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受第409A条规限),如根据第3(f)(i)条不能发行受限制股份,则应在委员会合理预期可根据第3(f)(i)条再次发行受限制股份的最早日期根据前一句发行受限制股份。(b)受限制股份的数目。根据概念单位授出的受限制股份数目,须根据估值日期股东的总回报厘定,并须等于以下各项之和:(i)如于估值日期,股东的总回报等于或大于股东的最低总回报,则承授人于股份发行日期持有的概念单位数目乘以概念单位绝对转换比率;加上(ii)如于估值日期,股东的总回报等于或高于第25个百分位,即承授人于股份发行日持有的名义单位数目乘以名义单位相对转换比率;但为免生疑问,如于估值日期,股东的总回报低于股东的最低总回报且低于第25个百分位,则承授人不得根据第3(a)条收取任何受限制股份。承授人根据概念单位有权取得的受限制股份的数目,须由
附件 10.1委员会在其唯一的善意酌处权。除非及直至委员会确定股东的总回报、第25个百分位、第55个百分位及第75个百分位,否则承授人将无权就受本协议规限的名义单位获得受限制股份。委员会作出上述决定后,并在符合计划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承授人有权获得与根据本第3(b)节确定的数量相等的限制性股票。(c)限制性股份的归属。除第3(d)条另有规定外,根据第3条的规定于股份发行日期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应按以下方式归属:(i)该等受限制股份的50%应于20年2月15日立即归属__;及(ii)该等受限制股份的50%应于20年2月15日归属__。(d)终止雇用的效力。(i)如在股份发行日期当日或之后,承授人因第3(d)(ii)条所述理由以外的任何理由而终止雇用,则在该时间仍未归属的所有受限制股份须自动立即由承授人没收,而无须任何其他人或实体采取任何行动,亦无须作任何代价,而承授人及其任何受益人或遗产代表(视属何情况而定)将无权就受限制股份获得任何付款或利益。(ii)如于股份发行日期或之后,承授人(1)由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附属公司无故终止雇用,(2)由承授人有充分理由终止雇用,或(3)由于承授人死亡或残疾,则所有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须于该解除变得不可撤销之日自动立即归属;但除死亡情况外,该等加速归属将受制于:(a)承授人遵守任何限制性契诺,(b)承授人执行解除,及(c)在承授人终止雇用后60天内,该等释放变得不可撤销。如果承授人未能完全满足上述(A)-(C)条所述条件,则承授人将无偿没收截至承授人终止雇佣之日所有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且承授人在该限制性股票中的权利将到期。因违反任何限制性契约而没收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是对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在法律上或股权上可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补充,而不是代替。(e)作为股东的权利。承授人不得为公司股东,亦不享有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包括但不限于就概念单位、股息等价物或概念单位相关且根据本协议可交付的任何受限制股份而言的投票权及股息权,除非及直至该等受限制股份已向承授人发行,并由承授人持有记录(由公司账簿上的适当记项或公司正式授权的转让代理人证明)。
附件 10.1(f)受限制股份的交割条件。根据本协议可交付的限制性股票或其任何部分,可以是先前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也可以是已发行的普通股,这些普通股随后已被公司重新收购。此类普通股应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公司无须根据(i)项下发行或交付任何可根据本协议发行的普通股,如果此类发行将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规则或条例,以及(ii)在公司收到任何适用的预扣税之前,该预扣税可能采用第3(g)条允许的一种或多种对价形式。(g)代扣代缴和税收。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公司有权要求承授人就授予或归属名义单位或授予或归属与之相关的限制性股份或就股息等价物的付款而扣留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款项。该等付款须从应付予承授人的其他补偿中扣除,或以公司可接受的其他形式代价支付,该代价可由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包括:(i)现金或支票。(ii)扣留根据本裁决可发行的既得普通股或交出承授人以其他方式持有的其他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在根据本裁决发行普通股之前或同时已归属的普通股,不论是否与本裁决有关,但不包括仍受制于任何归属或持有期要求的普通股)具有与预扣金额相等的公平市场价值;但条件是,可能被如此预扣或交出的普通股数量不得超过在预扣或交出之日具有公平市场价值的普通股数量,该数量等于基于受赠人适用的联邦、州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最高法定预扣税率的预扣税总额,适用于他或她的应税收入的本地和外国所得税和工资税用途;或(iii)委员会可接受的其他财产。公司没有义务向承授人或承授人的法定代表人交付任何代表限制性股票的新证书,或以记账形式记入此类限制性股票,除非且直至承授人或承授人的法定代表人已支付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公司可接受的安排,以全额支付就授予名义单位、授予或授予与之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或就股息等价物支付所需预扣的所有联邦、州和地方税款。4.股息等价物。(a)根据本协议批出的每一名义单位,现连同相应的股息等值一并批出,该等股息将使承授人有权收取本条第4款所述的付款。股息等值及可能就有关事项应付的任何款项
其中的附件 10.1应与概念单位以及为第409A条的目的(包括为指定第409A条要求的付款时间和形式的目的)而产生的与之相关的权利分开处理。一旦任何名义单位被没收(包括但不限于与上述受限制股份的结算有关),就该等被没收名义单位而言的股息等值也应被没收。(b)在依据第2(b)(ii)条授出普通股后,承授人有权就每一股授出的普通股收取相当于就在授出日期或之后至股份发行日期(包括股份发行日期)除息日期的普通股宣派的所有股息的每股金额的金额(根据第6条作出调整的除外)。在根据第2(b)(ii)条授予普通股的日期之后,此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股息,其方式与向所有其他普通股持有人支付股息的方式相同。(c)在依据第2(b)(iii)条授出普通股后,承授人有权就每一股授出的普通股收取相当于就在授出日期或之后至控制权变更日期(包括控制权变更日期)除息日期的普通股宣派的所有股息的每股金额的金额(根据第6条作出调整的除外)。在根据第2(b)(iii)条授予普通股的日期之后,此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股息,其方式与向所有其他普通股持有人支付股息的方式相同。(d)在根据第3(a)条授出受限制股份后,承授人有权就每一受限制股份(不论已归属或未归属)收取相当于就在授出日期或之后以及在股份发行日期或之前已除息的普通股宣派的所有股息的每股金额的现金(根据第6条作出调整的除外)。于股份发行日期后,受限制股份持有人(不论已归属或未归属)有权就于每项该等股息的除息日持有的每一股受限制股份(不论已归属或未归属)收取就普通股宣派的任何股息的每股金额,而每项该等股息的支付方式须与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息的方式相同。(e)除本条第4条另有规定外,承授人无权就任何概念单位及/或受限制股份收取任何款项,以代替或与股息有关。为免生疑问,如承授人已就与该等股息等价物相对应的名义单位的受限制股份或普通股收取股息,则承授人无权就股息等价物获得任何付款。5.转让限制。名义单位和股息等价物不得出售、转让、转让、质押、质押、赠与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设保,无论是自愿的还是通过法律操作(每一此类行动,“转让”)。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除非且直至该等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予并已全部归属。概无概念单位、受限制股份或任何权益
附件 10.1或其中的权利应对承授人或其继承人的利益相关的债务、合同或约定承担责任,或须受制于通过转让、转让、预期、质押、设押、转让或任何其他方式进行的处分,无论该等处分是自愿或非自愿的,还是通过判决、征收、扣押、扣押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程序(包括破产)实施的法律,任何试图对该等处分的尝试均为无效且不具有任何效力或效力,但前句允许进行该等处分的除外。6.资本Structure的变化。除了委员会根据计划第11.3条允许的任何行动外,如果(a)公司应在任何时候参与合并、合并、解散、清算、重组、股份交换、出售公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股份或类似的交易,(b)发生任何股票股息、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股票合并、重新分类、资本重组、重大股份回购或公司资本结构的其他类似变化,或向普通股股东进行除定期现金股息以外的任何分配,或(c)如发生任何其他事件,而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通过调整裁决条款的方式采取行动是必要或适当的,则委员会应采取全权酌情决定的必要或适当行动,以维持承授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使其与该事件发生前根据本协议存在的权利基本相称,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名义单位、股息等价物或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或条款及条件、普通股价格,股东的总回报和根据第4节应支付的款项。承授人承认,根据本计划第6条及第11.3条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名义单位及受限制股份可予修订、修改及终止。7.杂项。(a)行政。委员会有权解释计划和本协议,并有权通过与之相一致的计划的管理、解释和适用规则,并有权解释、修订或撤销任何此类规则。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i)委员会应确定是否达到股东的最低总回报、股东的目标总回报或股东的最高总回报和第25个百分位、第55个百分位或第75个百分位(以及在每种情况下,介于这些阈值之间的任何绩效水平),并且在作出此类确定时,用于确定达到这些绩效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价格和股东的总回报)的所有美元价值和百分比应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美分或最接近的百分之一(如适用),(ii)如果同行集团中的一家组成公司因例如合并或破产而停止活跃交易,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代表公司的代表性同行(由委员会决定),则委员会可将该公司从同行集团中除名和/或选择一家可比公司以代替该被除名公司加入同行集团,以便使第2(b)(iii)和3(b)节要求的股东总回报在相关计量期间具有意义和一致,以及(iii)在计算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时,委员会可酌情使用从一个或多个第三方获得的公司和同行集团的股东总回报数据
附件 10.1来源和/或保留顾问的服务,以分析相关数据或为奖项的目的进行必要的计算。在不限制计划第10.4节的情况下,如果委员会保留估值或其他专家或顾问来计算股东的总回报,包括确定股息再投资和将人员列入或排除在同行组中等事项,委员会有权依赖此类估值或其他专家或顾问提供的建议、意见、估值、报告和其他信息。委员会善意采取的所有行动以及作出的所有解释和决定均为最终决定,并对承授人、公司和所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约束力。委员会或董事会的任何成员均不对就计划、本协议、名义单位、股息等价物或限制性股票善意作出的任何行动、决定或解释承担个人责任。(b)修正。在计划许可的范围内,本协议可随时由委员会或董事会不时修订、修改、中止或终止;但除计划另有规定外,任何在重大方面对承授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此类修订、修改、中止或终止,必须经承授人同意才能对其生效。(c)纳入计划。本计划的规定在此以引用方式并入,如同在此阐述一样。如果本协议所载的任何规定与本计划不一致,并在此范围内,则以本计划为准。(d)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可能因任何原因被法院宣布无效,则如此宣布无效的任何条款将被视为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可分离,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继续有效并完全可执行。(e)管辖法律。本协议是根据北卡罗来纳州的法律订立的,并将根据北卡罗来纳州的法律加以解释,但不影响该州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冲突原则。(f)没有继续担任雇员职务的义务。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因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有义务继续让承授人作为雇员,本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在任何时候终止受授人作为雇员的权利,除非公司、合伙企业或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与承授人之间的书面协议另有明确规定。(g)通知。本协议项下的通知须在公司主要营业地点由公司秘书负责邮寄或交付予公司,并须按公司存档的地址邮寄或交付予承授人,在任何情况下,亦须按一方随后以书面向另一方提供的其他地址邮寄或交付。任何通知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通过挂号信(要求回执)发送并存放在美国邮政服务定期维护的邮局或分支邮局(已预付邮资)时,应被视为已妥为发出。
附件 10.1(h)标题。标题仅为方便起见在此提供,不作为本协议的解释或构建的基础。(i)遵守证券法。(i)承授人将尽最大努力遵守所有适用的证券法。承授人承认,该计划和本协议旨在在必要的范围内符合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和《交易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其颁布的任何和所有条例和规则以及州证券法律法规的所有规定。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计划和本协议应予管理,并应授予名义单位、股息等价物和/或限制性股票,但仅应以符合该等法律、规则和条例的方式进行。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计划和本协议应被视为在符合此类法律、规则和条例的必要范围内进行了修改。(ii)尽管计划或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受让人受《交易法》第16条的约束,则计划、本协议、名义单位、股息等价物和限制性股票应受《交易法》第16条下任何适用的豁免规则(包括对《交易法》第16b-3条的任何修订)中规定的任何附加限制的约束,这些限制是适用此类豁免规则的要求。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协议应被视为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了修改,以符合此类适用的豁免规则。(j)继任人和受让人。公司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转让给单一或多个受让人,本协议应符合公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在不违反本协议第5条规定的转让限制的情况下,本协议对受让人及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继承人、受让人具有约束力。(k)全部协议。本计划及本协议构成各方的全部协议,并完全取代公司及承授人先前就本协议标的所作的所有承诺及协议。(l)第409a条。(i)本协议旨在遵守或豁免第409A条,在适用范围内,本协议应按照第409A条解释。然而,尽管计划或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如委员会在任何时候确定名义单位、股息等价物和/或受限制股份(或其任何部分)可能受第409A条规限,则委员会有权全权酌情(无任何义务这样做或赔偿承授人或任何其他人未能这样做)通过对计划或本协议的此类修订,或通过其他政策和程序(包括具有追溯效力的修订、政策和程序),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委员会认为对名义单位、股息等价物和/或限制性股票(如适用)是必要或适当的,
附件 10.1获豁免适用第409A条或符合第409A条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解释或解释为将因未能遵守第409A条的要求而由承授人或任何其他个人向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雇员或代理人转移的任何责任。(ii)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如承授人在离职时被视为就第409A(a)(2)(b)(i)条而言的“指明雇员”,则在概念单位的任何部分延迟开始(任何该等延迟开始,即“付款延迟”)的范围内,为避免根据第409A(a)(2)(b)(i)条作出的禁止分配,为避免根据第409A(a)(2)(b)(i)条作出的禁止分配,本协议项下的该部分名义单位、股息等价物和/或受限制股份(或其任何部分)不得在(x)自承授人在公司“离职”之日起计算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之前(以较早者为准)向承授人提供股息等价物和/或其任何部分,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该术语在根据第409A条发布的财政部条例中定义)或(y)受赠人去世的日期。于该等日期中较早者(「延迟缴款日」),所有名义单位、根据第7(l)(ii)条递延的股息等值及/或受限制股份(或其任何部分)须向承授人一次付清;(c)就第409A(a)(2)(b)(i)条而言,确定承授人截至离职时是否为“特定雇员”,须由公司根据第409A条的条款及根据该条适用的指引(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规例》第1.409A-1(i)条及其任何后续条文)作出;及(d)就第409A条而言,承授人获得分期付款的权利应被视为获得一系列单独和可区分的付款的权利。(m)对承授人权利的限制。参与该计划不会授予除此处规定的以外的任何权利或利益。本协议仅产生公司方面关于应付金额的合同义务,不应被解释为创建信托。无论是该计划还是任何基础计划,就其本身而言,都没有任何资产。承授人仅就名义单位、股息等价物和限制性股票的贷记金额和应付利益(如有)享有公司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以及不超过作为一般无担保债权人就名义单位和限制性股票收取普通股的权利(在根据本协议应付时)和就股息等价物收取现金的权利。(n)追回。作为授予本裁决的对价,承授人同意受制于(a)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子公司可能不时生效的任何补偿追回、补偿或类似政策,无论是在本裁决日期之前或之后采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为遵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及其下颁布的任何规则或条例的要求而采用的任何追回政策),以及(b)适用法律((a)和(b)可能要求的其他补偿追回条款,统称“追回条款”)。承授人承认,追回条款不限于其对裁决的应用,或与裁决相关的收到的金额。
附件 10.1(o)对应方。本协议可由对应方签署,每份协议应为正本,其效力与协议和本协议的签署在同一文书上的效力相同。(p)电子签字。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可采用电子方式交付和执行,该电子交付和签字与实物交付和签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名页面如下
作为证明,以下签署人已导致本协议在上述第一天被执行。TANGER INC. _________________ Michael J. Bilerman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首席投资官# # # required _ signatur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