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生效后的修订号1到
表格S-8
注册声明编号333-197313
注册声明编号333-205155
在下面
1933年证券法
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人在其章程中指定的确切姓名)
| 开曼群岛 | 不适用 |
|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或组织) |
(国税局雇主 身份证号码。) |
中汇广场B座20楼
东城区东直门南路11号
北京100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10-5676-6999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2011年全球股份计划
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全称)
法律债券企业服务公司
麦迪逊大道400号,4D套房
纽约,纽约10017
+1 (212) 750-6474
(服务代理的姓名、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还是较小的报告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和“小型申报公司”的定义。(勾选一项):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 非加速披露公司 | x(不要检查是否是较小的报告公司) | 较小的报告公司 | ¨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如果注册人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标准,请用复选标记表明。¨
证券注销
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注册人”)正在提交对以下S-8表注册声明(统称“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以取消注册人最初根据其(i)第333-197313号注册声明注册的所有未售出证券的注册,于2014年7月9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涉及注册人共计16,701,229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25美元(“A类普通股”),从而根据注册人的2011年全球股份计划和2014年股份激励计划注册要约或出售;2015年6月23日向委员会提交的第333-205155号注册声明,涉及总计6,600,000股A类普通股,从而根据注册人的2014年股份激励计划注册要约或出售。
2020年2月25日,注册人与Super ROI Global Holding Limited(“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聚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买方”)签订了合并协议和计划(“合并协议”)父母的。2020年4月14日(“生效时间”),根据合并协议,买方与注册人合并(“合并”),注册人继续作为存续公司和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完成后,注册人成为一家私营公司。
由于合并,注册人已根据注册声明终止其所有证券的发行。注册人特此通过本次生效后的修订,从注册中删除根据注册声明注册但截至生效时间仍未售出的任何和所有证券。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它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它符合所有关于S-8表格的提交要求,并已正式促使以下签字人代表其签署对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从而获得正式授权,2020年4月1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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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s/陈欧 | ||
| 名称: | 陈欧 | ||
| 职位: | 董事 | ||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78条,其他人无需签署本生效后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