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99.3
联合备案协议
下列签署人特此同意,他们将根据第13D-1(K)(1)条共同提交本声明。他们各自负责及时提交该附表13D及其任何修订,并负责该附表所载有关该人的资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但除非该人知道或有理由相信该等资料不准确,否则他们均不负责提交该附表的其他人的资料的完整性或准确性。
根据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及交易法》颁布的第13D-1(k)(1)条,以下签署人同意就FBL金融集团有限公司(FBL Financial Group,Inc.)各自实益拥有的普通股,在附表13D(及其任何修正案)中代表各自共同向对方提交上述声明,爱荷华州的一家公司。本联合申报协议应作为附表13D及其任何修正案的证物。
【签字页如下】
下列签字人谨此签署本联合申报协议,以昭信守第14届2021年1月的一天。
| 爱荷华州农业局联合会 | |||
| 通过: | /s/edward g.parker | ||
| 姓名: | 爱德华·G·帕克 | ||
| 标题: | 总法律顾问 | ||
| 农业局财产保险公司 | |||
| 通过: | /s/edward g.parker | ||
| 姓名: | 爱德华·G·帕克 | ||
| 标题: | 总法律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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