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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ndria Real Estate Equities, Inc.
激励补偿补偿政策
概述及生效日期 .本激励补偿补偿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 ”)的规定,即Alexandria Real Estate Equities, Inc.(“ 公司 ")应适用于涵盖人员于2023年10月2日或之后收到的所有奖励薪酬(“ 生效日期 ”).本政策旨在遵守并应被解释为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D条,据此颁布的规则10D-1(“ 第10D-1条规则 ”)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14节(“ 上市标准 ”).本政策将取代和取代公司《公司治理准则》中规定的自生效之日起生效的公司追回政策(“ 先前的追回政策 ")就涵盖人员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收到的所有奖励补偿而言;为明确起见,先前的回拨政策应继续适用于涵盖人员收到的任何奖励补偿,前提是该涵盖人员在生效日期之前受先前的回拨政策的约束。本政策中使用的某些大写术语具有下文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行政管理 .除本文具体规定外,本保单应由薪酬委员会管理。薪酬委员会应拥有充分和最终的权力,以作出本政策所要求的任何和所有决定。赔偿委员会就本保单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为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所有利害关系方具有约束力,且不必就本保单所涵盖的每一个个人而言是统一的。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赔偿委员会可授权及授权公司任何高级人员或雇员采取赔偿委员会全权酌情认为有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及所有行动,以执行本保单的目的及意图(根据本保单涉及该高级人员或雇员的任何追讨除外)。
补偿 .根据该政策的规定,在发生会计重述的情况下,公司必须合理地及时全额收回可收回的激励补偿,除非本政策下一节题为“收回的不可操作性”的条件得到满足,并且薪酬委员会已确定收回将是不可行的。无论被覆盖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从事任何不当行为,也无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进行补偿,公司收回可收回的激励补偿的义务不取决于是否或何时提交任何重述的财务报表。为明确起见,公司财务报表的变更不代表适用会计准则下的错误更正,同样不会触发本政策的适用。
追回的不切合实际 .当且仅当:(i)为协助执行本政策而支付给第三方的直接费用将超过适用的可收回激励补偿的金额;但在断定根据执行费用无法收回任何金额的可收回激励补偿之前,公司应作出合理尝试以收回该可收回激励补偿,并记录该合理尝试以收回,并规定,根据上市标准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或(ii)收回适用的可收回奖励薪酬可能会导致公司员工普遍可获得福利的其他符合税收条件的退休计划未能满足《守则》第401(a)(13)节或第411(a)节的要求。
补偿来源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薪酬委员会应全权酌情决定收回本协议项下可收回激励薪酬的时机和方法,前提是此种补偿应合理及时进行。薪酬委员会可酌情从以下任何来源或其组合向受保人员寻求补偿,不论适用的补偿是在生效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批准、授予、支付或支付给受保人员的:(i)直接偿还先前支付给受保人员的可收回奖励补偿;(ii)取消
先前的现金或股权奖励(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以及是否已支付或未支付);(iii)取消或抵消任何计划的未来现金或股权奖励;(iv)没收递延补偿,但须遵守《守则》第409A条;(v)适用法律或合同允许的任何其他方法。在符合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定下,赔偿委员会可根据本保单从以其他方式须支付予受保人员的任何款项(包括根据任何其他适用的公司计划或计划须支付予该个人的款项)中作出补偿, 例如 、基薪、奖金或佣金以及先前由受保人员递延的薪酬。薪酬委员会无需对所有涵盖人员或所有类型的可收回奖励薪酬采用相同的追偿方法。
不向受保人员作出赔偿。 尽管有任何赔偿协议、适用的保险单或公司章程或附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规定相反,任何承保人员均无权就公司强制执行本保单获得赔偿或垫付费用,包括向该承保人员支付或偿还保险费,以支付根据本保单对公司的潜在义务。
署长的赔偿 .薪酬委员会的任何成员,以及协助执行本保单的任何其他董事会成员,均不对就本保单作出的任何行动、决定或解释承担个人责任,并应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政策就任何此类行动、决定或解释由公司在最大程度上予以赔偿。上述句子不应限制董事会成员根据适用法律或公司政策获得赔偿的任何其他权利。
可分割性 .如本保单的任何条文或将任何该等条文适用于受保人员,须被裁定在任何方面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等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保单的任何其他条文,而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文须视为经修订至使任何该等条文或申请可执行所需的最低限度。
其他补救措施无减值 .本保单所载的任何规定,以及本保单所设想的任何补偿或追讨,均不得限制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因受覆盖人员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可能对该受覆盖人员提出的任何索赔、损害赔偿或其他法律补救措施。本政策不排除公司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以强制执行被覆盖人员对公司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止雇佣和/或提起民事诉讼。本政策是对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4条要求的补充,这些要求适用于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以及公司作为当事方或公司已采纳或可能不时采纳和维持的任何雇佣、股权计划、股权奖励或其他个人协议中的任何其他补偿补偿政策和/或类似规定。
修订;终止 .薪酬委员会可随时及不时全权酌情修订、终止或更换本保单或本保单的任何部分。薪酬委员会应视需要修订本政策,以符合适用法律或任何上市标准。
继任者 .本政策应对所有涵盖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并在规则10D-1和/或适用的上市标准要求的范围内,对其受益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
所需备案 .公司应根据法律要求,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就本政策进行任何披露和备案。
定义 .就本政策而言:
• 术语“ 会计重述 ”系指因公司重大不符合任何财务要求而需编制的会计重述
证券法规定的报告要求,包括任何必要的会计重述,以更正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意义的错误,或者如果该错误在本期更正或在本期未更正,将导致重大错报。
• 术语“ 会计重述日期 "系指(i)董事会、获授权采取该等行动的董事会委员会或获授权采取该等行动的公司一名或多于一名高级人员的日期(如董事会无需采取行动)中较早发生的日期、得出结论或合理地应得出结论认为公司须编制会计重述,或(ii)法院、监管机构或其他合法授权机构指示公司编制会计重述的日期。
• 术语“ 板 ”指公司董事会。
• 术语“ 代码 ”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及其下颁布的法规。
• 术语“ 薪酬委员会 ”指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 术语“ 受保官员 ”是指每一位现任和前任执行官。
• 术语“ 执行干事 ”指公司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或如无该等会计官,则为控制人)、公司任何负责主要业务单位、分部或职能(如销售、行政、财务)的副总裁、任何其他履行决策职能的高级人员或为公司履行类似决策职能的任何其他人员。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执行官,如果为公司履行此类决策职能,则被视为公司的执行官。决策职能不打算包括不重要的决策职能。为本政策的目的而确定的执行官将至少包括董事会根据17 CFR 229.401(b)确定和指定为“执行官”的执行官。
• 术语“ 财务报告措施 ”指根据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时所使用的会计原则确定和列报的计量,以及全部或部分源自该计量的任何计量。股价和股东总回报也是财务报告的衡量标准。一项措施无需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报或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包含,即可成为财务报告措施。
• 术语“ 激励薪酬 ”指全部或部分基于实现财务报告措施而授予、赚取或归属的任何补偿。
• 术语“ 回溯期 ”系指紧接会计重述日期前的三个已完成会计年度,以及该三个已完成会计年度内或紧接其后的任何过渡期(因公司会计年度变更而产生)(但至少九个月的过渡期应计为已完成会计年度除外)。尽管有上述规定,回溯期不包括在生效日期之前完成的会计年度。
• 术语“ 收到 ”关于激励薪酬,是指激励薪酬被视为在达到激励薪酬奖励规定的财务报告措施的公司会计期间内收到,即使该激励薪酬的支付或授予发生在该期间结束之后。
• 术语“ 可收回的激励补偿 ”指涵盖人员(i)在开始担任执行官后获得的奖励薪酬,(ii)谁
在该奖励补偿的履约期内的任何时间担任执行官,(iii)当公司有一类证券在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国家证券协会上市时,以及(iv)在回溯期内,超过了如果根据会计重述确定该金额本应收到的奖励补偿金额,计算时不考虑已支付的任何税款( 即 ,以毛额为基础,不考虑预扣税款和其他扣除)。对于任何考虑到激励补偿的补偿计划或方案,就本政策而言,可收回的激励补偿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可收回的激励补偿向任何名义账户贡献的金额以及该名义金额迄今为止的任何收益。对于任何以股价或股东总回报为基础的激励薪酬,在可收回的激励薪酬不直接根据会计重述中的信息进行数学重新计算的情况下,薪酬委员会将根据会计重述对收到激励薪酬所依据的股价或股东总回报的影响的合理估计,确定可收回的激励薪酬金额。公司应保存确定该合理估计的文件,并根据上市标准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供此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