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11月3日
根据第433条规则提交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
补充招股章程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及
2025年11月3日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登记声明第333-275201号
€600,000,000
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
2035年到期的3.250%优先票据
最终期限表
| 发行人: | 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 |
| 预期评级: (穆迪/标普)* |
AA3/A +(稳定)/(稳定) |
| 交易日期: | 2025年11月3日 |
| 结算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T + 5日) |
| 联合账簿管理人: | 巴克莱银行 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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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席经理: | 澳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巴黎银行 纽约梅隆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有限公司 高盛 Sachs & Co. LLC 汇丰银行 工行标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大通证券公司 美林国际 摩根士丹利 & Co. International PLC 加拿大丰业银行(爱尔兰)指定活动公司 美国合众银行投资公司。 CastleOak Securities,L.P。 Siebert 威廉姆斯 Shank & Co.,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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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付款代理: | 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 |
| 稳定: | 稳定/FCA |
| 证券说明: | SEC注册的10年期3.250%优先票据(“票据”) |
| 本金金额: | €600,000,000 |
| 支付货币: | 欧元 |
| 到期日: | 2035年11月10日 |
| 付息日期: | 自2026年11月10日起于每年11月10日按年支付拖欠款项 |
| 日数公约: | 实际/实际(ICMA) |
| 利率: | 年息3.250% |
| 定价基准: | 10年期欧元中期掉期 |
| 定价基准收益率: | 2.669% |
| 再报价价差vs.定价基准: | MS + 70个基点 |
| 再发行收益率(年): | 3.369% |
| 政府基准: | 2035年8月15日到期DBR 2.600% |
| 政府基准价和收益率: | 99-425; 2.666% |
| 再报价价差vs.政府基准: | B + 70.3个基点 |
| 价格公开: | 99.004%加上应计利息(如有的话)自2025年11月10日起 |
| 总收益: | €594,024,000 |
| 可选赎回: | 在2035年8月10日(即票据到期日之前三个月的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按可比政府债券利率加上15个基点的贴现率,加上截至兑付日的应计未付利息。
于2035年8月10日(即票据到期日之前三个月的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以相当于被赎回票据本金100%的赎回价格,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 |
| 支付额外金额: | 有,但须遵守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的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惯例例外情况。 |
| 因税务原因赎回: | 有,如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述。 |
| 上市: | 发行人拟申请将票据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
| 最低面额: | 100,000欧元和超过1,000欧元的整数倍 |
| CUSIP/ISIN/通用代码: | 194162 AU7/XS3223273668/322327366 |
*注:证券评级不是买入、卖出或持有证券的建议,随时可能被修正或撤回。
**预期票据的交付将于2025年11月10日或前后,即本协议日期后的第五个营业日(该结算周期简称“T + 5”)进行。根据欧盟《Central Securities存托机构规定》,除非交易各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二级市场交易一般需要在结算地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此外,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c6-1条规则,二级市场的交易通常需要在一个纽约工作日结算,除非任何此类交易的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因此,由于票据最初将在T + 5结算中结算,因此希望在结算日期之前的第一个或第二个工作日(如适用)之前的任何日期交易票据的购买者将被要求指定任何替代结算安排,以防止结算失败。
发行人已就本通讯所涉及的发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注册声明(包括招股说明书)。在您投资之前,您应该阅读该注册声明中的招股说明书以及发行人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以获得有关发行人和此次发行的更完整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SEC网站www.sec.gov上的EDGAR免费获得这些文件。或者,如果您提出要求,发行人、任何承销商或参与此次发行的任何交易商将安排向您发送招股说明书,请致电1-888-603-5847致电巴克莱银行 PLC或致电+ 1-800-422-8692致电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S.A.。
MiFID II/英国MiFIR专业人士/仅ECP/无PRIIPs或英国PRIIPs KID —制造商目标市场(MiFID II/英国MiFIR产品治理)仅为合格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所有分销渠道)。由于欧洲经济区或英国的散户投资者无法获得这些票据,因此没有编制PRIIPs/UK PRIIPs关键信息文件(KID)。
在英国,这份最终条款清单仅分发给以下人员:(i)在与投资有关的事务方面具有专业经验并符合《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经修订的《2005年金融促进令》)第19(5)条规定的投资专业人员资格,(ii)属于《金融促进令》第49(2)(a)至(d)条规定的人员(“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协会等”),或(iii)与发行或出售任何证券有关的参与投资活动的邀请或诱导(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经修订,“FSMA”)第21条含义内)可能以其他方式合法地被告知或导致被告知的人(所有这些人统称为“相关人员”)。在英国,这份最终条款清单仅针对相关人员,不得由非相关人员采取行动或依赖。与本文件有关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在英国仅向相关人员提供,在英国将仅与相关人员进行。
本最终条款清单中描述的证券无意向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其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i)零售客户,定义见第2017/565号条例(EU)第2条第(8)点,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经修订,“EUWA”)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或(ii)FSMA条款和根据FSMA为实施指令(EU)2016/97(经修订)而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所指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专业客户资格,正如第600/2014号条例(EU)第2(1)条第(8)点所定义,因为它根据EUWA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因此,没有编制(EU)No 1286/2014条例(经修订)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因为它根据EUWA(“英国PRIIPs条例”)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用于提供或出售本最终条款清单中描述的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的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证券,因此根据英国PRIIPs条例,提供或出售此类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证券可能是非法的。
本最终条款清单中描述的证券无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其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为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i)第2014/65/EU指令第4(1)条第(11)点定义的散户客户(经修订,“MiFID II”)或(ii)指令(EU)2016/97(经修订)含义内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点定义的专业客户的资格。因此,没有编制(EU)No 1286/2014条例(经修订的“PRIIPS条例”)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用于提供或出售本最终条款清单中描述的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证券,因此,提供或出售这些证券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这些证券。根据PRIIPS条例,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可获得的信息可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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