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第一条。
目的
本计划的目的是协助符合条件的公司雇员及其指定附属公司取得公司的股权。
该计划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第423节组成部分和(二)非第423节组成部分。第423条组成部分旨在符合《守则》第423条规定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的条件,并应以符合《守则》第423条要求的方式进行管理、解释和解释。非第423条组成部分授权授予不必符合根据《守则》第423条规定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授予的权利。根据非第423条组成部分授予的权利应根据单独的发售授予,其中包含管理人可能采用的、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和指定子公司实现税收、证券法或其他目标的子计划、附录、规则或程序,但不应旨在符合《守则》第423条下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的资格。除管理员另有决定或本文另有规定外,非第423节组件将以与第423节组件相同的方式运行和管理。拟在非第423节组成部分下进行的发售将在此类发售时或之前由管理员指定为此类发售。
为本计划的目的,管理人可根据该计划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将参与的单独产品。这些发行的条款不必相同,即使每项此类发行中适用的发售期的日期相同,但前提是根据第423条组成部分(根据《守则》第423条确定)在每项单独发行中的参与条款相同。仅通过举例并不限制前述内容,公司可以但不应被要求根据计划的第423节组成部分和非第423节组成部分规定同时发售。
第二条。
定义和建设
计划中凡使用以下术语,其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2.1 “管理员”是指按照XI的规定对计划进行一般管理的实体。
2.2 “代理”指就该计划聘请、聘用、委任或授权担任公司或雇员代理人的经纪公司、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体或个人(如有)。
2.3 “适用法律”指任何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a)《守则》、《证券法》、《交易法》的规定及其下的任何规则或条例;(b)公司、证券、税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则、要求或条例,无论是联邦、州、地方或外国;(c)股票上市、报价或交易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规则。
2.4 “板”指公司董事会。
2.5 “代码”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及其下颁布的法规。
2.6 “普通股”指公司的普通股和公司可能被替代的其他证券。
2.7 “公司”是指Mobia Medical,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或任何继任者。
2.8 “Compensation“合资格雇员”指,除非管理人另有决定,该合资格雇员作为向公司或任何指定子公司提供服务的报酬(不包括加班费、奖金(例如留用或签约奖金或定期(例如年度或季度)奖金)、销售报酬和佣金、军假工资、教育或学费报销、差旅费、业务和搬家报销、与任何股权奖励或与股权挂钩的奖励相关的收入、附加福利,其他特别付款及公司或任何指定附属公司根据现时或以后成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为雇员福利作出的所有供款)。
2.9 “指定附属公司”指管理人根据第11.2(b)节指定的任何子公司,这种指定是为了指明受该指定子公司雇用的合格员工的此类参与是在第423节组成部分还是非第423节组成部分中。指定子公司的所有合格员工可以参与第423节组成部分或非第423节组成部分,但不能同时参与;条件是,出于美国税务目的,被公司或参与第423节组成部分的任何子公司忽略的子公司的合格员工应自动构成参与第423节组成部分的指定子公司。
2.10 “Effective日期”指定价日期,条件是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已在该日期之前或在该日期批准并通过该计划。
2.11 “合资格雇员”的意思是:
(a)雇员在本计划项下的任何权利获授予后,没有立即拥有(直接或通过归属)拥有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根据《守则》第423(b)(3)条确定)所有类别股份和其他证券的总合并投票权或价值的5%或以上的股票。出于上述目的,《守则》第424(d)节关于股票所有权归属的规则应适用于确定个人的股票所有权,员工根据未行使期权可能购买的股票应被视为员工拥有的股票。
(b)尽管有上述规定,管理人可在要约文件中提供在以下情况下,雇员不得有资格参与第423条组成部分下的发售期:(i)该雇员是《守则》第423(b)(4)(d)条所指的高薪雇员;(ii)该雇员未满足管理人根据《守则》第423(b)(4)(a)条指定的服务要求(该服务要求不得超过两年);(iii)该雇员的惯常雇用时间为每周20小时或以下;(iv)该雇员的惯常雇用是在任何日历年度内少于五个月;及/或(v)该雇员是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公民或居民,根据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授予该雇员根据该计划购买股份的权利将被禁止
根据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向该雇员购买该计划下的股份的权利将导致该计划违反《守则》第423条的要求,这是由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的;提供了,进一步,则第(i)、(ii)、(iii)、(iv)或(v)条中的任何排除,须根据Treas.Reg.第1.423-2(e)条,在每个发售期下以相同方式适用于所有雇员。
(c)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就非第423条组成部分而言,(i)管理人可在公司或指定子公司内进一步限制资格,以便仅指定公司或指定子公司的部分员工为合格员工,以及(ii)如果本定义第一句中的限制与适用的当地法律不一致,则由适用的当地法律控制。
2.12 “雇员”指以雇员身份向公司或任何指定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任何个人,就第423条组成部分而言,指《守则》第3401(c)条所指的公司或任何指定附属公司的雇员。就个人参与计划或计划下的其他权利而言,公司的所有决定均为最终、具有约束力和结论性的,尽管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随后作出相反的决定。就本计划而言,在该个人休病假或公司或指定附属公司批准并符合Treas.Reg.Section 1.421-1(h)(2)的其他请假期间,雇佣关系应被视为继续完整。如果休假期限超过三个月(或Treas.Reg.第1.421-1(h)(2)条规定的其他期限),且个人的再就业权利没有得到法规或合同的保障,则雇佣关系应被视为在紧接该三个月期限之后的第一天终止。
2.13 “入学日期”指每个募集期的第一个交易日;但以首个募集期的招募日为定价日。
2.14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2.15 “公平市值”指于任何日期,股份的价值按以下方式厘定:(i)如股份在任何已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公平市场价值将为该日期在该交易所所报股份的收市销售价格,或如在该日期没有发生出售,则为出售发生日期前的最后一天,如华尔街日报或管理人认为可靠的其他来源;(ii)如果股份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而是在全国市场或其他报价系统报价,则在该日期的收盘销售价格,或者如果在该日期没有发生销售,则在发生销售的该日期之前的最后一个日期,如华尔街日报或管理人认为可靠的其他来源;(iii)在股份没有既定市场的情况下,管理人可酌情确定公平市场价值;或(iv)就首次发售期间而言,就首次发售期间而言,由管理人批准的发售文件所指明的公平市场价值。
2.16 “首募期”指自定价日起至管理人就首次发售期间批准的发售文件所载日期止的期间。
2.17 “非第423款构成部分”指根据该计划进行的发售,连同管理人作为本计划的一部分而采纳的子计划、附录、规则或程序(如有),在每种情况下,据此可授予在发售期内购买股份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员工,无需满足根据《守则》第423条规定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授予的购买股票权利的要求。
2.18“提供”是指根据本计划提出的购买股份的权利的要约,该要约可在本协议第四条进一步描述的发售期内行使。除非管理人另有规定,(a)根据第423条组成部分和非第423条组成部分进行的发售应被视为根据单独和不同的计划进行的单独和不同的发售,以及(b) 向公司或指定附属公司的合资格雇员作出的每项发售,均须视为根据一项单独及不同的计划作出的单独及不同的发售,即使每项该等发售的适用发售期的日期及其他条款相同,而该计划的条文将分别适用于每项发售。在Treas.Reg.第1.423-2(a)(1)节允许的范围内,第423节组成部分下的每项单独发售的条款不必相同,前提是第423节组成部分的条款及其项下的发售共同满足Treas.Reg.第1.423-2(a)(2)和(a)(3)节。如果第423条组成部分下的任何发售条款不满足根据《守则》第423条规定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授予的购买股份权利的要求,则该计划和此类发售应被视为已被修订,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并符合《守则》第423条的情况下实现最初编写的条款的目标。
2.19 “发售文件”具有第4.1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2.20 “发售期间”具有第4.1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2.21 “家长”指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如果在确定时,公司以外的每一家公司拥有的股票拥有该链条中其他公司之一的所有类别股票总投票权的50%或更多,则在以公司为结尾的不间断的公司链中的任何公司。
2.22 “参与者”指任何已签署认购协议(可能是电子协议)并根据该计划被授予购买股份权利(或就首次发售期而言,由管理人就首次发售期批准的发售文件中指明的参与者)的合资格雇员。
2.23 “发薪日”指向公司或任何指定附属公司的雇员支付补偿的定期及经常性成立日。
2.24 “计划”指本2026年员工股票购买计划,包括第423节组成部分和非第423节组成部分以及本协议的任何其他子计划或附录,并经不时修订。
2.25 “定价日期” 指公司就普通股的包销公开发售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表格S-1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
2.26 “定价日期 全面摊薄股份”指,截至定价日,(a)于该日期已发行的股份(在公司已发行证券转换为与首次公开发售有关的股份生效后及在首次公开发售中将出售的股份发行生效后(假设承销商在该首次公开发售中全额行使购买额外股份的选择权)后按转换后基准计算)的总和,(b)于该日期已发行的受补偿性股权奖励(包括股票期权)规限的股份(以
按“最高”业绩水平计算的基于业绩的补偿性股权奖励的股份数量),以及(c)截至该日期根据该计划和公司2026年激励奖励计划可供未来发行的所有股份。
2.27 “购买日期”指每个购买期的最后交易日或由管理人确定并在发售文件中载明的其他日期。
2.28 “购买期限”指适用的发售文件中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发售期内的一个或多个期间;提供了,然而、如管理人在适用的发售文件中未指定购买期,则该发售文件所涵盖的每个发售期的购买期应与适用的发售期相同。
2.29 “采购价格”指管理人在适用的发售文件中指定的购买价格(就第423条组成部分而言,该购买价格不得低于股票在注册日期或购买日期的公平市场价值的85%,以较低者为准);提供了,然而、如管理人未在适用的发售文件中指定购买价格,则该发售文件所涵盖的发售期间的购买价格应为股份在招募日或购买日的公允市场价值的85%,以较低者为准;提供了,进一步、收购价格可由管理人根据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且不得低于股份面值。
2.30 “第423节构成部分”指计划下的发售,连同管理人作为本计划的一部分而采纳的子计划、附录、规则或程序(如有),在每种情况下,据此可向符合条件的雇员授予在发售期内购买股份的权利,其目的是满足根据《守则》第423条规定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授予的购买股份权利的要求。如果计划中有关第423条组成部分的任何条款不满足根据《守则》第423条规定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授予的购买股份权利的要求,则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被修订,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并符合《守则》第423条的情况下实现最初编写的条款的目标。
2.31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
2.32 “分享”的意思是一股普通股。
2.33 “子公司"指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在以公司开头的不间断公司链中,如果在确定时,不是不间断链中最后一家公司的每一家公司拥有的股票拥有该链条中其他公司之一的所有类别股票总合并投票权的50%或更多;提供了然而,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可被视为子公司,前提是(a)该实体在Treas. Reg.第301.7701-3(a)节中被视为被忽视的实体,原因是公司或属于该实体的公司的任何其他子公司是该实体的唯一所有者,或(b)该实体选择在Treas. Reg.第301.7701-3(a)节中被归类为公司,否则该实体将有资格成为子公司。此外,关于非第423节组成部分,子公司应包括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股权或重大业务关系的任何公司或非公司实体,这些实体构成《证券法》表格S-8所指的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其雇员有资格获得可在《证券法》表格S-8上登记的证券。
2.34 “交易日”是指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开放交易的一天。
2.35 “特拉斯。注册。”是指美国财政部的规定。
第三条。
受计划规限的股份
3.1股票数量.根据第八条的规定,根据计划授予的权利可发行的股份总数应等于定价日全面稀释股份总数的1%,即数量等于460,000股。除上述规定外,在不违反第八条的情况下,自2027年1月1日(含)起至2036年1月1日(含)止的每个日历年的第一天,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数目应增加等于(a)上一个日历年最后一天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或(b)管理人确定的较少股份数目中的较低者的股份数目。如果根据该计划授予的任何权利因任何原因终止而未被行使,则未根据该权利购买的股份应再次可根据该计划发行。此外,公司为履行与行使参与者在该计划下的权利有关的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义务而代扣代缴的股份将再次可根据该计划发行。尽管本条第3.1节另有相反规定,根据计划授予的权利可发行或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合计250,000,000股(为免生疑问,该数量使公司将在定价日期之前实施的反向股票分割生效,且不得因该反向股票分割而调整),但须遵守第八条。 该等最大数目的股份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根据第423条组成部分发行。
3.2已分派股份.根据该计划分配的任何股份可能全部或部分由授权和未发行的股份、库存股或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股份组成。
第四条。
发售期限;发售文件;购买日期
4.1发售期间.署长可不时在一段或多于一段期间内,向合资格雇员授出或订定根据该计划购买股份的权利(每段为“发售期间”)由管理员选择。各发售期适用的条款及条件,须在《发售文件”由管理人采纳,该要约文件应采用管理人认为适当的格式并应包含条款和条件,并应通过引用并入计划并使其成为计划的一部分,并应作为计划的一部分附于本文件中。管理人应在每份发售文件中确定在该发售期内的一个或多个购买期,在此期间,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权利应根据该发售文件和该计划行使并购买在该发售期内进行的股份。该计划下单独发售或发售期限的规定不必完全相同。
4.2发售文件.每份有关发售期的发售文件须指明(透过以参考或其他方式纳入本计划的条文):
(a)发售期间的长度,该期间不得超过27个月;
(b)发售期内的购买期长度;
(c)任何合资格雇员在该发售期内可购买的股份的最高数目,在没有管理人作出相反指定的情况下,该数目应为100,000股(而就第423条成分发售期而言,该数目须受下文第5.5条所述的限制所规限);
(d)就包含多于一个购买期的每个发售期而言,任何合资格雇员在每个购买期内可购买的最大股份总数,在管理人没有相反指定的情况下,该总数应为100,000股(而就第423条成分发售期而言,该总数应受下文第5.5条所述的限制);和
(e)署长认为适当的其他条文,但须受计划规限。
第五条。
资格和参与
5.1资格.任何合资格雇员如于某一特定注册日期受雇于公司或指定附属公司于发售期内,均有资格在该发售期内参与该计划,但须遵守本第五条的要求,就第423条组成部分而言,须遵守《守则》第423(b)条规定的限制。
5.2计划入学人数.
(a)除发售文件另有规定或由管理人决定外,合资格雇员可于管理人指定的该发售期的注册日期(或发售文件指明的其他日期)之前的时间,以公司规定的格式,向公司交付认购协议,从而成为该发售期计划的参与者。
(b)除管理人另有决定外,每份认购协议均须指定公司或在发售期内每个发薪日雇用该等合资格雇员的指定附属公司扣留的该等合资格雇员薪酬的全部百分比作为计划下的工资扣减。合资格雇员指定的补偿百分比不得低于1%,且不得高于管理人在适用的发售文件中指定的最高百分比(在没有任何此类指定的情况下,该百分比应为15%)作为工资扣减。为每位参与者支付的工资扣款应记入该计划下该参与者的账户,并存入公司的普通资金。
(c)可允许参与者减少或增加其认购或注册协议中指定的补偿百分比,或可暂停其工资扣减,但须受本条第5.2条的限制;但如署长可在适用的发售文件中限制参与者在每个购买期内对其工资扣减选择作出的更改次数(且在署长没有任何具体指定的情况下,a参与者在每个购买期内允许减少(但不增加)或暂停其工资扣减一次)。任何该等更改或暂停须于公司收到新认购协议后五个营业日(或管理人在适用的发售文件中可能指明的较短或较长期间)后的第一个完整发薪期生效。如果参与者暂停其工资扣减,如
参与者在暂停前的累计工资扣除额应保留在其账户中,并应适用于下一个发生的购买日期的股份购买,除非该参与者根据第七条退出参与计划,否则不得支付给该参与者。管理人可以进一步通过规则,限制购买期或发售期内参与者可以增加或减少工资扣减的时间段。
(d)除发售文件另有规定或由管理人决定外,参与者只能通过工资扣减的方式参与计划,不得在任何发售期间以一次总付的方式作出供款。
5.3工资扣除.除适用的发售文件另有规定或由管理人决定外,参与者的工资扣减应从注册日期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开始,并应在参与者授权所适用的发售期的最后一个发薪日结束,除非根据第七条的规定由参与者提前终止,或根据第5.2节和第5.6节的规定由参与者或管理人暂停。尽管该计划有任何其他相反的规定,在禁止通过工资扣减参与该计划的非美国司法管辖区,管理人可以规定,符合条件的雇员可以选择以管理人可以接受的形式通过向该计划下的参与者账户缴款的方式参与,以代替或补充工资扣减;但条件是,对于第423节组成部分下的任何发售,管理人在应用替代缴款方法时应考虑到《守则》第423节下的任何限制。
5.4招生效果.参与者完成认购协议后,该参与者将按照其中所载条款在随后的每个发售期注册该计划,直至该参与者提交新的认购协议、按照第七条的规定退出计划下的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失去参与计划的资格。
5.5购买股份的限制.合资格雇员只有在该等权利连同根据《守则》第423(b)(8)条所指明的公司、任何母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雇员购股计划”授予该等合资格雇员的任何其他权利,才可根据第423条组成部分获授予权利,不允许此类员工购买公司或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股票的权利以超过此类股票公平市场价值(在授予此类权利的发售期的第一天确定)的25,000美元的比率在任何时间对此类权利未行使的每个日历年累积。这一限制应根据《守则》第423(b)(8)条适用。
5.6暂停工资扣除.尽管如此,在遵守《守则》第423(b)(8)条和第5.5条(关于第423条组成部分)或本计划规定的其他限制所需的范围内,管理人可在发售期内的任何时间暂停参与者的工资扣减。因《守则》第423(b)(8)条、第5.5条或本计划所列其他限制而尚未或可能未应用于购买股份而记入各参与者账户的款项余额,须在购买日期(或由管理人确定并载于发售文件的较早日期)后,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予该参与者。
5.7外籍员工.为便利参与该计划,管理人可规定适用于身为外国公民或居民的参与者的此类特殊条款
管辖权,或受雇于美国境外的指定子公司的人,作为管理人可能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以适应当地法律、税收政策或习惯的差异。除《守则》第423条允许的情况外,就第423条组成部分而言,此类特殊条款不得比根据第423条组成部分授予身为美国居民的合格雇员的权利条款更优惠。此类特殊条款可以附录或次级计划的形式在计划的增编中列出(该附录或次级计划可设计为管辖第423节组成部分或非第423节组成部分下的发售,由管理人确定)。如附录或次级计划所载的条款及条件与该计划的任何条文相抵触,则以附录或次级计划的条文为准。任何此类附录或次级计划的通过应根据第11.2(g)节。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情况下,管理人被特别授权针对身为外国国民或受雇于非美国司法管辖区的参与者,就特定子公司被排除在参与计划之外、参与资格、补偿的定义、处理参与者的工资扣减或其他缴款、支付利息、转换当地货币、数据隐私安全、工资税、预扣程序、建立银行或信托账户以持有工资扣减或缴款等问题通过规则和程序。
第六条。
授予和行使权利
6.1授予权利.在每个发售期的招募日,参与该发售期的每名合资格雇员应被授予购买第4.2条规定的最高数量股份的权利,但须遵守第5.5条的限制,并有权在该发售期内的每个购买日期(按适用的购买价格)购买经除以(a)该参与者在该购买日期之前累积并在购买日期保留在该参与者账户中的全部股份的数量而确定的数量,由(b)适用的购买价格(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份额)决定。该权利应于以下最早日期届满:(x)发售期最后购买日,(y)发售期最后一日,及(z)参与者根据第7.1节或第7.3节退出的日期。
6.2行使权利.于每个购买日期,每位参与者的累积工资扣减及适用发售文件中具体规定的任何其他额外付款将适用于按购买价格购买全部股份,最多不超过根据计划条款和适用发售文件允许的最大股份数量。除发售文件另有具体规定外,不得在行使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权利时发行零碎股份。在行使购买权时购买整股股份后剩余的任何现金代替零碎股份将在随后的工资支票中一次性退还给参与者,除非管理人在发售文件中规定,这些金额应改为记入参与者的账户,并结转并用于购买下一个发售期的整股股份。根据该计划发行的股份可按管理人决定的方式作为证据,并可以凭证式发行或根据记账程序发行。
6.3按比例分配股份.如果管理人确定,在特定购买日期,将行使权利的股份数量可能超过(a)在适用发售期的注册日期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数量,或(b)在该购买日期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数量,则管理人可全权酌情规定,公司应按比例分配在该注册日期或购买日期(如适用)可供购买的股份,作为统一的a
切实可行的方式,以及由其自行酌情决定在该购买日期根据本条第六条行使购买股份权利的所有参与者之间公平的方式,并应(i)延续当时有效的所有发售期,或(ii)根据第九条终止当时有效的任何或所有发售期。公司可根据上一句在任何适用的发售期的注册日期按比例分配股份,尽管公司股东在该注册日期之后根据该计划授权发行额外股份。未用于购买股份的贷记各参与者账户的款项余额,应在购买日期或管理人确定的较早日期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该参与者。
6.4扣缴.当参与者在计划下的权利被全部或部分行使时,或在根据计划发行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被处置时,参与者必须为公司在行使权利或处置股份时产生的联邦、州或其他预扣税款义务(如有)作出充分准备。在任何时候,公司可以但无义务从参与者的补偿或根据计划收到的股份中扣留公司履行适用的预扣税义务所需的金额,包括向公司提供可归属于参与者出售或提前处置股份的任何税收减免或利益所需的任何预扣税。
6.5发行股份的条件.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之前,公司无须为根据计划行使权利时购买的股份签发或交付任何证书或证书,或作出任何账簿记录证明:(a)允许该等股份在该等股份随后上市的所有证券交易所(如有的话)上市;(b)根据任何州或联邦法律或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政府监管机构的裁决或条例完成该等股份的任何登记或其他资格,管理人应在其绝对酌情权下认为必要或可取;(c)获得任何州或联邦政府机构的任何批准或其他许可,而管理人应在其绝对酌情权下确定为必要或可取;(d)向公司支付其在行使权利时根据联邦、州或地方法律被要求扣留的所有金额,如有;及(e)署长因行政方便的理由而不时确定的行使权利后的合理期间的失效。
第七条。
退出;资格终止
7.1提款.参与者可随时以公司可接受的形式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在发售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提取全部但不少于全部记入其账户且尚未用于行使其在计划下权利的工资扣款(或管理人在适用的发售文件中可能指定的较短或较长期限)。参与者在一个发售期内记入其账户的所有工资扣款,应在收到退出通知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支付给该参与者,且该参与者在发售期内的权利应自动终止,且不得为该发售期购买股票而进一步进行工资扣款。如参与者退出一个发售期,除非参与者是合资格雇员并及时向公司交付新的认购协议,否则在下一个发售期开始时不得恢复工资扣减。
7.2未来参与.参与者退出发售期,对其参与公司或指定附属公司以后可能采纳的任何类似计划的资格或参与参与者退出的发售期终止后开始的后续发售期的资格不产生任何影响。
7.3资格终止.参与者因任何理由不再是合资格雇员后,须当作已根据本条第七款选择退出计划,而在发售期间记入该参与者账户的工资扣款须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支付予该参与者,或在其死亡的情况下,支付予根据第12.4条有权获得该薪酬的人,而该参与者在发售期间的权利将自动终止。如果参与者将就业从公司或参与第423节组成部分的任何指定子公司转移到参与非第423节组成部分的任何指定子公司,则此类转移不应被视为根据计划终止就业,但该参与者应立即停止参与第423节组成部分;但是,为发生此类转移的发售期所作的任何贡献应转移到非第423节组成部分,且该参与者应立即加入非第423节组成部分下当时的发售,其条款和条件与该参与者参与第423节组成部分的条款和条件相同,但适用于该发售参与者的此类修改除外。参与者从参与非第423条组成部分的任何指定子公司向公司或参与第423条组成部分的任何指定子公司转移就业,不得视为终止参与者在计划下的就业,并应在(i)非第423条组成部分下的当前发售期结束或(ii)参与者在此类转移后有资格参与的第一个发售期的注册日期(以较早者为准)之前继续作为非第423条组成部分的参与者。尽管有上述规定,署长仍可根据《守则》第423条的适用要求,制定不同的规则,以规范参与第423条组成部分和非第423条组成部分的实体之间的就业转移。
第八条。
股份变动的调整
8.1资本化变动.除第8.3条另有规定外,如署长确定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不论是以现金、股份、其他证券或其他财产的形式)、控制权变更、重组、合并、合并、合并、合并、回购、赎回、资本重组、清算、解散或出售、转让、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或出售或交换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证券,发行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以购买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证券,或其他类似的公司交易或事件,由管理人决定影响股份,以致作出调整是由管理人决定为防止稀释或扩大公司拟根据该计划提供的利益或潜在利益,或就该计划下任何未行使的购买权而言,管理人应作出公平调整(如有的话),以反映有关(a)根据该计划可能发行的股份(或其他证券或财产)的总数和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调整第3.1节中的限制以及根据第4.2节在每份发售文件中确立的关于可购买股份的最大数量的限制);(b)受未行使权利限制的股份类别和数量以及每股价格;(c)任何未行使权利的购买价格。
8.2其他调整.除第8.3节另有规定外,如发生第8.1节所述的任何交易或事件或影响公司、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或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财务报表的任何异常或非经常性交易或事件,或适用法律或会计原则发生变化,则管理人可酌情并根据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特此授权,每当管理人确定为防止稀释或扩大计划下拟提供的利益或与计划下任何权利有关的潜在利益、促进此类交易或事件或使此类法律、法规或原则的变更生效而采取此类行动是适当的时,可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行动:
(a)规定(i)终止任何尚未行使的权利以换取相当于行使该权利时如果该权利目前可行使本应获得的数额的现金(如有)的数额,或(ii)以管理人全权酌情选择的其他权利或财产取代该尚未行使的权利或财产;
(b)规定计划下的未行使权利应由继承或存续法团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承担,或由涵盖继承或存续法团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的类似权利替代,并对股份数量、种类和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c)对计划项下未行使权利的股份(或其他证券或财产)的数量和类型以及/或未来可能授予的未行使权利和权利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d)规定参与者的累积工资扣减可用于在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的日期的下一个发生的购买日期之前购买股票,参与者在正在进行的发售期下的权利应予终止;和
(e)规定所有尚未行使的权利均应终止而不被行使。
8.3特定情况下不作调整.除非署长另有决定,否则不得授权本条第八款或本计划任何其他条文所述的调整或行动,只要该等调整或行动会导致本计划第423条的组成部分不能满足《守则》第423条的要求。
8.4无其他权利.除本计划明文规定外,任何参与者不得因任何类别的股票的任何细分或合并、任何股息的支付、任何类别的股票数量的任何增减或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的任何解散、清算、合并或合并而享有任何权利。除计划中明文规定或根据管理人根据计划采取的行动外,公司发行任何类别的股票或可转换为任何类别的股票的证券,均不得影响计划下受未行使权利约束的股份数量或任何未行使权利的购买价格,也不得因此而作出调整。
第九条。
修正、修改和终止
9.1修订、修改及终止.署长可随时及不时修订、暂停或终止该计划;提供了,然而,该批准本公司的
股东应被要求修改计划,以便:(a)增加根据第3.1节规定的计划下的权利可出售的股份总数或更改类型(第VIII条规定的调整除外)或(b)更改其雇员可根据计划获得权利的公司或公司类别。
9.2计划的某些更改.未经股东同意,也不考虑任何参与者的权利是否可能被视为受到不利影响(并且,就计划的第423节组成部分而言,在考虑了《守则》第423节之后),管理人有权更改或终止发售期,限制发售期内从补偿中预扣的金额的更改频率和/或次数,确定适用于以美元以外的货币预扣的金额的兑换比率,允许预扣超过参与者指定金额的工资,以便对公司处理工资预扣选举的延迟或错误进行调整,建立合理的等待和调整期和/或会计和计入程序,以确保适用于为每个参与者购买股票的金额与从参与者的补偿中预扣的金额适当对应,并建立管理人自行决定认为与计划一致的其他限制或程序。
9.3发生不利财务会计后果时的行动.如果管理人确定计划的持续运作可能导致不利的财务会计后果,管理人可酌情并在必要或可取的范围内修改或修订计划,以减少或消除此类会计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a)更改任何发售期的购买价格,包括在Purch ase价格变动时正在进行的发售期;
(b)缩短任何发售期,使发售期在新的购买日期结束,包括在管理人采取行动时正在进行的发售期;和
(c)分配股份。
此类修改或修正不需要股东批准或任何参与者的同意。
9.4计划终止时的付款.计划终止后,各参与者计划账户中的余额应在该终止后尽快退还,不计任何利息,或可缩短发售期,以便购买股份发生在计划终止前。
第十条。
计划期限
本计划自生效之日起生效。该计划的有效性须在该计划首次获得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获得公司股东的批准。在此类股东批准之前,不得根据该计划授予任何权利。该计划在根据第9.1节终止之前一直有效。在计划暂停实施的任何期间或计划终止后,不得根据计划授予任何权利。
第一条XI。
行政管理
11.1管理员.除非管理局另有决定,否则该计划的管理人须为管理局的薪酬委员会(或管理局将管理该计划授权予的另一委员会或管理局的小组委员会)。管理局可随时授予管理局管理该计划的任何权力或职责。管理人可将计划下的管理任务委托给一名代理人或雇员,以协助管理计划,包括为每位参与者建立和维护计划下的个人证券账户。
11.2署长的权力.管理人有权在计划明文规定的约束下并在其限制范围内:
(a)确定何时以及如何授予购买股份的权利,以及每次发行此类权利的规定(不必完全相同)。
(b)不时指定公司哪些附属公司为指定附属公司,该等指定可无须公司股东批准。
(c)规定一段强制性持有期,据此,雇员不得在管理人酌情决定的一段时间内处置或转让根据该计划购买的股份。
(d)解释及解释该计划及根据该计划所授出的权利,并订立、修订及撤销其管理的规则及规例。管理人在行使这项权力时,可以其认为必要或适宜的方式和范围,纠正计划中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一致之处,以使计划充分有效。
(e)根据第九条的规定修订、暂停或终止该计划。
(f)一般而言,行使署长认为必要或适宜的权力和行为,以促进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实现将该计划视为《守则》第423条对第423条组成部分所指的“雇员股票购买计划”的意图。
(g)署长可采纳适用于特定指定附属公司或地点的子图则,这些子图则可设计为不属于《守则》第423条的范围。此类子计划的规则可能优先于本计划的其他规定,但本计划第3.1节除外,但除非该类子计划的条款另有取代,否则本子计划的规定应管辖此类子计划的运作。
11.3具有约束力的决定.管理人对该计划的解释、根据该计划授予的任何权利、任何认购协议以及管理人就该计划作出的所有决定和决定对所有各方都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和决定性的。
第十二条。
杂项
12.1转让的限制. 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权利,除通过遗嘱或世系和分配的适用法律外,不得转让,并且在参与者的有生之年只能由参与者行使。除本条例第12.4节另有规定外,除参与者外,不得在任何程度上行使计划项下的权利。公司不承认,也没有义务承认参与者在计划中的权益、参与者在计划下的权利或在计划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转让或转让。
12.2作为股东的权利.对于根据计划授予的权利的股份,参与者不应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且该参与者不应享有股东的任何权利或特权,直至该等股份在参与者根据计划行使权利后已发行给该参与者或其代名人。除非本文另有明确规定或由管理人确定,否则不得对记录日期发生在此类发行日期之前的股息(普通或特别,无论是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或分配或其他权利进行调整。
12.3利息.参与者在该计划下的工资扣减或供款不得产生利息。
12.4指定受益人.
(a)任何参与者可按管理人所决定的方式,提交书面指定受益人,如该参与者在参与者权利被行使的购买日期之后死亡,但在向该参与者交付该等股份和现金之前,该受益人将根据计划从该参与者的账户收取任何股份和/或现金(如有的话)。此外,参与者可提交书面指定受益人,如果该参与者在行使计划下的权利之前死亡,该受益人将从该参与者在计划下的账户中收取任何现金。参加人已婚且居住在共有产权状态的,指定参加人配偶以外的人作为其受益人,未经参加人配偶事先书面同意,不发生效力。
(b)该受益人的指定可由参与者随时以书面通知公司的方式更改。如参与者死亡,且在计划下有效指定的受益人在该参与者死亡时没有在世,公司须将该等股份及/或现金交付予该参与者的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或如没有(据公司所知)获委任该等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公司可酌情将该等股份及/或现金交付予配偶或该参与者的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受扶养人或亲属,或如无配偶,受抚养人或亲属为公司所知,然后为公司可能指定的其他人所知。
12.5通告.任何参与者根据计划或与计划有关而向公司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如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或由公司指定接收通知的人以公司指明的格式收到时,须当作已妥为发出。
12.6平等权利和特权.根据第5.7节的规定,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将在第423节组成部分下享有平等的权利和特权,从而使本计划的第423节组成部分符合《守则》第423节含义内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的条件。除第5.7条另有规定外,第423条组成部分中与第423条不一致的任何规定
《守则》将在没有公司、董事会或管理人进一步行动或修订的情况下进行改革,以符合《守则》第423条的平等权利和特权要求。参加非第423款组成部分的合格雇员不必与参加非第423款组成部分的其他合格雇员或作为参加第423款组成部分的合格雇员享有相同的权利和特权。
12.7资金用途.公司根据该计划收到或持有的所有工资扣减可由公司用于任何公司目的,公司没有义务分离此类工资扣减。
12.8报告.应至少每年向参与者提供会计报表,该报表应列出扣除工资的金额、购买价格、购买的股票数量和剩余现金余额(如有)。
12.9没有就业权利.本计划不得解释为给予任何人(包括任何合资格雇员或参与者)继续受雇于公司或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权利或影响公司或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在任何时间终止任何人(包括任何合资格雇员或参与者)的雇佣的权利,无论是否有因由。
12.10股份处置通知.各参与者应在以下情况下,就在行使计划第423条组成部分项下的权利时购买的任何股份的任何处置或其他转让向公司发出及时通知:(a)自购买股份的发售期登记日期起两年内或(b)自购买该等股份的购买日期后一年内。该通知应指明该处分或其他转让的日期,以及参与人在该处分或其他转让中以现金、其他财产、承担债务或其他对价变现的金额。
12.11管治法.该计划和本协议下的任何协议应根据特拉华州的法律进行管理、解释和执行,而不考虑任何州的法律选择原则,这些原则要求适用除特拉华州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12.12电子表格.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并由管理人酌情决定,合资格雇员可通过管理人批准的电子表格提交本协议所载的任何表格或通知。在发售期开始前,管理人须订明就该发售期向管理人提交任何该等电子表格的时限,以作为有效选择。
12.13第409a款.该计划的第423条组成部分以及根据其下的发售授予的购买股份的权利,旨在豁免适用《守则》第409A条以及美国财政部条例和根据其发布的其他解释性指导(统称,“第409a款”).非第423条组成部分或根据其下的发售授予的任何购买股份的权利均无意构成或规定第409A条含义内的“不合格递延补偿”。尽管计划中有任何相反的条文,如署长确定根据计划批出的任何购买股份的权利可能或成为受第409A条规限,或计划的任何条文可能导致根据计划批出的购买股份的权利成为或成为受第409A条规限,则署长可采纳对计划的该等修订及/或采纳其他政策及程序(包括具追溯效力的修订、政策及程序),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作为
署长确定有必要或适当地通过遵守第409A条的要求或通过可获得的豁免来避免根据第409A条征税。
12.14可分割性.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将计划的每项条款解释为根据适用法律有效和有效,并就第423条组成部分而言,以满足根据《守则》第423条规定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授予的购买股份权利的要求,但如果计划或任何发售的任何条款应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根据适用法律被禁止或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就第423条组成部分而言,不满足《守则》第423条的规定,则(a)该等条文应被视为已被修订,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实现最初编写的条文的目标,以及(b)计划和发售的所有其他条文应保持完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