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
第四次修订和重述
成立法团证明书
的
Cidara Therapeutics, Inc.
FIRST:公司名称为Cidara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公司在特拉华州注册办事处的地址是Corporation Trust Center,1209 Orange Street,Wilmington,New Castle County,Delaware 19801,其在该地址的注册代理人名称为Corporation Trust Company。
第三:公司的宗旨是从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可能组织公司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
Fourth:公司有权发行的股票总数为1,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
FIFTH:公司的业务和事务应由董事会管理或在董事会的指导下管理,除非公司章程要求,否则董事无需以投票方式选出。
第六条:为促进而非限制特拉华州法律赋予的权力,董事会被明确授权制定、修订或废除章程或通过新的章程,而无需公司股东采取任何行动;但董事会通过或修订的任何章程,以及由此授予的任何权力,可由公司股东修订、更改或废除。
第七条:根据适用法律,公司董事对金钱损失的责任应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公司获授权通过公司章程、与该等代理人或其他人的协议、股东或无利害关系董事的投票或以其他方式向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和代理人(以及适用法律允许公司向其提供赔偿的任何其他人)提供赔偿(并向其预支费用),超过该等适用法律另有许可的赔偿和预支。如果适用法律在本文件的提交日期之后被修订,以授权公司行动进一步消除或限制董事的个人责任,则董事对公司的责任应在经如此修订的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消除或限制。任何对第八条的废除或修改仅为前瞻性的,不得影响任何董事在被指控发生引起责任或赔偿的作为或不作为时有效的根据第八条享有的权利或保护或增加其责任。
第八届:公司保留以特拉华州法律规定的方式不时修订和废除本公司注册证书所载任何条款的权利。此处授予的所有权利均受此保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