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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清 1 fnv-20251231xsd.htm 标清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标清

专业披露报告


Franco-nevada Corporation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加拿大

  ​ ​

001-35286

  ​ ​

不适用

(国家或其他司法

 

(委托档案号)

 

(I.R.S.雇主识别号)

公司或组织)

 

 

 

 

湾街199号,套房2000

邮政信箱285

商庭邮政站

安大略省多伦多,M5L 1G9

加拿大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Lloyd Hong

首席法务官兼公司秘书

(416) 306-6300

(姓名和电话,包括区号,

与本报告有关的联系人)


勾选适当的方框,以表明提交本表格所依据的规则,并提供本表格中的信息适用的期限:

《证券交易法》(17 CFR 240.13p-1)下的☐规则13p-1报告期为1月1日-12月31日,_______。

证券交易法(17 CFR 240.13q-1)下的规则13q-1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


Section 2-Resource Extraction Issuer Disclosure

项目2.01-资源开采发行人披露和报告

Franco-nevada Corporation(“公司”)的这种表格SD是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规则13q-1提交的。

(c)替代报告

公司将依赖项目2.01(c)下的替代报告条款,以满足其在表格SD下的披露要求。公司须遵守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资源开采付款披露要求,这是一种替代报告制度,要求公司每年提交一份资源开采付款报告。

该公司的资源开采付款报告副本作为本表SD的附件 2.01提供,并可在https://www.franco-nevada.com/investors/disclosures/estma/default.aspx上公开查阅。

第3节-展览

项目3.01-展品

以下证物作为本表格SD的一部分归档。

附件

  ​ ​ ​

标题

2.01

本表SD项目2.01要求的资源提取付款报告。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正式授权的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

日期:2026年5月29日

Franco-nevada Corporation

 

 

/s/Lloyd Hong

Lloyd Hong

 

首席法务官兼公司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