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费表格的计算
表格S-8
(表格类型)
瑞银股份公司
(注册人的确切名称在其章程中指明)
表1:新注册证券
(1)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16(a)条,本登记声明应被视为涵盖根据瑞银综合股票计划和瑞士信贷集团总股票计划(统称“计划”)不时发售或发行的任何额外证券,以防止因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资本重组或涉及登记人普通股(每股面值0.10美元)的类似交易而导致的稀释(“普通股”)。根据《证券法》第416(c)条,本登记声明涵盖根据这些计划提供或出售的不确定数量的权益。
(2)根据《证券法》第457(c)条和第457(h)条,仅为计算登记费数额的目的,根据2023年6月21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报告的登记人普通股股票的高价和低价的平均数估算,即在提交本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