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A
解除索赔
行政长官解除申索.考虑到支付的款项和福利
执行人员有权根据本协议,自终止之日起,执行人员特此放弃并
解除及永久解除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分部、有限
合伙企业、关联公司、继任者和受让人;以及过去和现在的董事,
经理、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代理人、雇员、保险人、律师和雇员
上述所有情况,每一位都以其身份,每一位都分别和
统称(统称,“发布”),从任何和所有现有的索赔、指控、投诉,
留置权、要求、诉讼因由、义务、损害赔偿和责任,已知或未知,
被怀疑或未被怀疑,无论是否成熟或成熟,行政长官曾经拥有和现在拥有
针对任何释放者,包括但不限于因或以任何方式与
行政人员受雇于公司或与公司离职,以提供任何服务
公司,以在该等雇用中的任何地位、任期或条件,或以任何身体或精神
此类就业或非就业造成的伤害或困扰或对任何雇用、重新雇用或未来的索赔
公司任何形式的雇用,均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个
解除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明示或默示合同的债权,
赔偿计划、善意与公平交易契约、不法解除义务、索赔
歧视、骚扰和报复、违反公共政策、侵权或普通法,
举报人或报复索赔;以及要求额外赔偿或损害赔偿或
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法令规定的律师费或索赔,
包括但不限于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民权法案》
1991年,《美国残疾人法案》、《就业年龄歧视法案》、《
老年工人福利保障法、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
(“警告”),或等同州WARN法案、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以及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行政部门了解到,此次发布的索赔包括一项
在本索赔解除之日之前解除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索赔
变得不可挽回。
行政长官明确放弃《民法典》第1542条规定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加利福尼亚州和任何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普通法的任何类似条款或原则。
第1542条规定如下:
“一般解除不适用于债权人不知道或怀疑的债权
在执行释放时存在对他或她有利的情况,如果他或她知道
一定对他或她与债务人的和解产生了重大影响。”
尽管有第1542条的规定,为了实施全面和
完全释放和解除,执行人员明确承认本协议是
意在其效力中包括但不限于他所做的索赔和诉讼因由
在执行这件事时不知道或怀疑存在有利于执行人员的情况
协议,并且本协议考虑消除所有此类索赔和因
行动。在充分认识和理解上述规定的情况下,行政长官特此
放弃行政长官根据第1542条以及任何其他法规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