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1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交易委员会
新界100 F街
华盛顿特区20549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之前曾是新韩金融有限公司的首席会计师,根据2026年4月22日的日期,我们报告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新韩金融Co.,Ltd.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6年4月22日,我们辞职。
我们已阅读了Shinhan Financial Group Co., Ltd.在其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的20-F表格第16F项下的报表,我们同意此类报表。
非常真正属于你,
/s/毕马威Samjong Accounting Co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