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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9.1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安德烈·萨哈罗夫街9号
邮政信箱15067
Matam,Haifa 3190500,以色列
+972 (4) 865-2000
 
致ZIM股东的信
 
 
2026年3月19日
 
尊敬的股东:
 
我们诚挚邀请您参加将于以色列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00在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公司办公室举行的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TERM1”或“公司”)特别股东大会(“ZIM特别大会”)。
 
如先前所宣布,ZIM订立该项合并的若干协议及计划,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其副本载于附件a 到随附的代理声明(可能会不时修订,“合并协议”),与德国股份公司Hapag-Lloyd AG(Aktiengesellschaft)根据德国法律成立(“母公司”),以及Norazia(Israel)Ltd.,一家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是母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Merger Sub”)。根据合并协议,在满足或放弃其中所载条件的情况下,Merger Sub(作为合并中的目标公司(Chevrat Ha’Ya’ad))将与ZIM(作为合并中的吸收公司(HAChevra Ha’Koletet))合并并入,而ZIM在合并中幸存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
 
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如下:

 
(1)
合并提案。根据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以色列公司法”),批准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于2026年2月16日签署的协议和合并计划,以及由此设想的交易,包括批准:(a)根据以色列公司法第314至327条进行的合并,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存续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股东在合并中将收到的对价,“已转换股份”和“视为已注销股份”(每一种均在合并协议中定义)的持有人除外,包括有权获得截至合并生效时间之前持有的每一股ZIM普通股35.00美元现金,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以及(c)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所有其他交易和安排;
     
 
(2)
保留奖金提案。批准向(a)13名ZIM(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发放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该奖金由ZIM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确定,由(i)合并完成时和(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已过去15个月中较早者支付,以较早者为准;和

 
(3)
补偿政策建议。批准董事和公职人员的新薪酬政策,以随附的代理声明所附的表格作为附件b,期限为自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年。
 
根据合并协议,除非ZIM的股东批准合并提案(第1号提案),否则无法完成合并。然而,合并的完成并不取决于留任奖金提案(第2号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第3号提案)的批准。
 
ZIM(“ZIM董事会”)董事会经考虑授权书中须予更全面描述的因素后,一致(i)认为合并协议的条款及合并协议(“交易”),包括合并,对ZIM及其股东(“ZIM股东”)而言均属公平,且符合其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合并协议为可取,(ii)认为,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ZIM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i)批准由ZIM执行和交付合并协议、履行其在合并协议中所载的契诺和协议以及根据合并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以及(iv)决议建议ZIM股东批准合并协议和交易,包括合并。
 


据此,ZIM董事会一致建议您投票(1)“赞成”合并提案,(2)“赞成”留用奖金提案,以及(3)“赞成”薪酬政策提案,这些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中有更全面的描述。
 
你的投票非常重要,无论你拥有多少股份。合并提案和补偿政策提案中的每一项提案的批准都需要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投票权持有人的赞成票并对其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无票)。
 
在合并提案的情况下,ZIM普通股的上述多数表决权还必须包括(a)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直接或间接持有(i)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25%或以上表决权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或(ii)有权任命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25%或以上的董事,(b)代表母公司行事的个人或实体,Merger Sub或上文(a)条所述的个人或实体,或(c)母公司、Merger Sub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亲属(定义见下文)或由其控制的实体(上述(a)、(b)和(c)中的每一项均称为“母关联公司”)。
 
为了让您的投票在合并提案中被计算在内,您必须在您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中确认您不是母关联公司(通过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的第1a项中注明“是”)。如果你不这样肯定,你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

此外,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还必须满足每项提案的以下附加投票条件之一(“特别多数”):(i)在会议上对每项此类提案投赞成票的多数股份,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包括由非控股股东且在该提案的批准中没有个人利益的股东(有个人利益的股东,“利害关系股东”);或(ii)上述第(i)款所述股东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投票权的百分之二(2%)。

为决定股东是否可列入特别多数,「控股股东」是指在没有其他持有公司50%以上表决权的人的情况下,任何有能力指挥公司活动的股东(通过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的方式除外),包括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持有25%或以上表决权的人。
 
为计算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应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公司表决权的人的持股情况汇总,这些人各自对提请公司批准的交易具有个人利益。个人自行或与他人共同持有或控制公司任何一种“控制手段”的一半或以上,即被推定为控股股东。
 
“控制手段”被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种:(i)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或(ii)任命公司董事的权利。
 
股东在公司的行动或交易中的“个人利益”,包括该股东或其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或后代,以及该股东配偶的后代、兄弟、姐妹或父母,或前述任何一方的配偶(每一此类人,“亲属”)的个人利益或该股东或该股东亲属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或表决权5%或以上的公司的利益,任何该等人有权委任董事或行政总裁,或任何该等人担任董事或行政总裁,包括根据代理设保人拥有个人利益的代理投票的人的个人利益,无论根据该代理投票的人是否对投票拥有酌处权;并排除仅因公司普通股所有权而产生的利益。
 
- 2 -

 
截至ZIM特别股东大会登记日,我们未知有任何控股股东。除了ZIM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外,我们认为我们的任何股东都不应该对留存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有个人利益,并被视为感兴趣的股东。
 
根据以色列法律,每一位有投票权的股东都必须通知公司,该股东是否是与批准留任奖金提案或补偿政策提案有关的相关股东。为避免混淆,以随附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每一位股东,将被视为确认该股东不是感兴趣的股东。如果您是感兴趣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投票将只计算为支持或反对简单多数,而不是根据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如适用)支持或反对特别多数),请通知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电话:+ 972-4-865-2170,或发送电子邮件:nativ.noam@zim.com。如果您的ZIM普通股由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并且您是感兴趣的股东,您应该将该状态通知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而他们反过来应该按前一句所述通知公司。
 
除为确定法定人数的目的外,经纪人未投票将不被计算为出席,也无权投票。因此,经纪人不投票将不会对投票结果产生影响。弃权票将被计算在内,以确定是否达到法定人数,但不会被视为对某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投票。

除此处规定外,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在会议上提交。如有任何其他业务被适当地提请召开ZIM特别股东大会,则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士可根据ZIM董事会的建议就该事项投票,或在无该等建议的情况下,运用其最佳判断。
 
于2026年3月3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
 
代理声明和随附的代理卡上都提供了详细的代理投票说明,包括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进行投票。请务必让您的股票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获得代表和投票。据此,请在阅读随附的代理声明后,在随附的盖章信封内尽快对随附的代理卡进行标记、注明日期、签名和邮寄,或按照说明进行电话或互联网投票。如果以邮寄方式投票,则该代理人必须在2026年4月29日美国东部夏令时间晚上11:59(或代理卡上可能注明的较早截止日期)前在代理卡上注明的地址收到,以有效地计入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如果您是以“街道名称”(即通过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股份的股东,则可能会申请更早的截止日期来收到您的投票指示表。所附代理材料的电子副本亦可于https://investors.zim.com/overview/.建议的决议的实物副本,连同ZIM特别股东大会代理卡的形式,亦可于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前,于星期日至星期四(不含节假日)上午10:00至下午5:00(以色列时间)在ZIM的注册办事处查阅。ZIM在其注册办事处的电话号码是+ 972(4)865-2170。
 
有关ZIM特别股东大会及合并事项的资料载于随附的委托书。特别是,你应该仔细阅读题为风险因素"从随附的代理声明第34页开始.我们敦促您完整阅读代理声明。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州证券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根据随附的代理声明发行的证券,或通过本文件中披露的充分性或准确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这份文件的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将于2026年4月1日或前后首次邮寄给股东。
 
 
真诚的,
   
 
Yair Seroussi
 
ZIM董事会主席
 
- 3 -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安德烈·萨哈罗夫街9号
邮政信箱15067
Matam,Haifa 3190500,以色列
+972 (4) 865-2000
 
ZIM股东特别大会通知
将于2026年4月30日举行
 
兹通知,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ZIM”或“公司”)将于以色列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点在公司位于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的办公室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会议”)。
 
如先前所宣布,ZIM订立该项合并的若干协议及计划,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其副本载于附件a 到随附的代理声明(可能会不时修订,“合并协议”),与德国股份公司Hapag-Lloyd AG(Aktiengesellschaft)根据德国法律成立(“母公司”),以及Norazia(Israel)Ltd.,一家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是母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Merger Sub”)。根据合并协议,在满足或放弃其中所载条件的情况下,Merger Sub(作为合并中的目标公司(Chevrat Ha’Ya’ad))将与ZIM(作为合并中的吸收公司(HAChevra Ha’Koletet))合并并入,而ZIM在合并中幸存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
 
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如下:
 
 
(1)
合并提案。根据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以色列公司法”),批准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于2026年2月16日签署的协议和合并计划,以及由此设想的交易,包括批准:(a)根据以色列公司法第314至327条进行的合并,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存续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股东在合并中将收到的对价,“已转换股份”和“视为已注销股份”(每一种均在合并协议中定义)的持有人除外,包括有权获得截至合并生效时间之前持有的每一股ZIM普通股35.00美元现金,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以及(c)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所有其他交易和安排;
     
 
(2)
保留奖金提案。批准向(a)13名ZIM(但不包括ZIM的董事),以及(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每人发放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该奖金由TERM3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确定,由(i)合并完成时和(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已过去15个月中较早者支付,以较早者为准;和

 
(3)
补偿政策建议。批准董事和公职人员的新薪酬政策,以随附的代理声明所附的表格作为附件b,期限为自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年。
 
根据合并协议,除非ZIM的股东批准合并提案(第1号提案),否则无法完成合并。然而,合并的完成并不取决于留任奖金提案(第2号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第3号提案)的批准。
 
ZIM(“ZIM董事会”)董事会经考虑授权书中须予更全面描述的因素后,一致(i)认为合并协议的条款及合并协议(“交易”),包括合并,对ZIM及其股东(“ZIM股东”)而言均属公平,且符合其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合并协议为可取,(ii)认为,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ZIM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i)批准由ZIM执行和交付合并协议、履行其在合并协议中所载的契诺和协议以及根据合并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以及(iv)决议建议ZIM股东批准合并协议和交易,包括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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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ZIM董事会一致建议您投票(1)“赞成”合并提案,(2)“赞成”留用奖金提案,以及(3)“赞成”薪酬政策提案,这些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中有更全面的描述。
 
你的投票非常重要,无论你拥有多少股份。合并提案和补偿政策提案中的每一项提案的批准都需要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投票权持有人的赞成票并对其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无票)。
 
在合并提案的情况下,ZIM普通股的上述多数表决权还必须包括(a)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直接或间接持有(i)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25%或以上表决权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或(ii)有权任命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25%或以上的董事,(b)代表母公司行事的个人或实体,Merger Sub或上文(a)条所述的个人或实体,或(c)母公司、Merger Sub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亲属(定义见下文)或由其控制的实体(上述(a)、(b)和(c)中的每一项均称为“母关联公司”)。
 
为了让您的投票在合并提案中被计算在内,您必须在您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中确认您不是母关联公司(通过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的第1a项中注明“是”)。如果你不这样肯定,你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
 
此外,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还必须满足每项提案的以下附加投票条件之一(“特别多数”):(i)在会议上对每项此类提案投赞成票的多数股份,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包括由非控股股东且在该提案的批准中没有个人利益的股东(有个人利益的股东,“利害关系股东”);或(ii)上述第(i)款所述股东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投票权的百分之二(2%)。
 
为决定股东是否可列入特别多数,「控股股东」是指在没有其他持有公司50%以上表决权的人的情况下,任何有能力指挥公司活动的股东(通过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的方式除外),包括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持有25%或以上表决权的人。
 
为计算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应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公司表决权的人的持股情况汇总,这些人各自对提请公司批准的交易具有个人利益。个人自行或与他人共同持有或控制公司任何一种“控制手段”的一半或以上,即被推定为控股股东。
 
“控制手段”被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种:(i)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或(ii)任命公司董事的权利。
 
股东在公司的行动或交易中的“个人利益”,包括该股东或其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或后代,以及该股东配偶的后代、兄弟、姐妹或父母,或前述任何一方的配偶(每一此类人,“亲属”)的个人利益或该股东或该股东亲属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或表决权5%或以上的公司的利益,任何该等人有权委任董事或行政总裁,或任何该等人担任董事或行政总裁,包括根据代理设保人拥有个人利益的代理投票的人的个人利益,无论根据该代理投票的人是否对投票拥有酌处权;并排除仅因公司普通股所有权而产生的利益。
 
截至ZIM特别股东大会登记日,我们未知有任何控股股东。除了ZIM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外,我们认为我们的任何股东都不应该对留存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有个人利益,并被视为感兴趣的股东。
 
根据以色列法律,每一位有投票权的股东都必须通知公司,该股东是否是与批准留任奖金提案或补偿政策提案有关的相关股东。为避免混淆,以随附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每一位股东,将被视为确认该股东不是感兴趣的股东。如果您是感兴趣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投票将只计算为支持或反对简单多数,而不是根据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如适用)支持或反对特别多数),请通知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电话:+ 972-4-865-2170,或发送电子邮件:nativ.noam@zim.com。如果您的ZIM普通股由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并且您是感兴趣的股东,您应该将该状态通知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而他们反过来应该按前一句所述通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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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为确定法定人数的目的外,经纪人未投票将不被计算为出席,也无权投票。因此,经纪人不投票将不会对投票结果产生影响。弃权票将被计算在内,以确定是否达到法定人数,但不会被视为对某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投票。
 
除此处规定外,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提交ZIM特别股东大会。如有任何其他事务被适当地提请召开ZIM特别股东大会,则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士可根据ZIM董事会的建议就该事项投票,或在无该等建议的情况下,运用其最佳判断。
 
于2026年3月31日(“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
 
代理声明和随附的代理卡上都提供了详细的代理投票说明,包括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进行投票。请务必让您的股票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获得代表和投票。据此,请在阅读随附的代理声明后,在随附的盖章信封内尽快对随附的代理卡进行标记、注明日期、签名和邮寄,或按照说明进行电话或互联网投票。如果以邮寄方式投票,则该代理人必须在2026年4月29日美国东部夏令时间晚上11:59(或代理卡上可能注明的较早截止日期)前在代理卡上注明的地址收到,以有效地计入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如果您是以“街道名称”(即通过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股份的股东,则可能会申请更早的截止日期来收到您的投票指示表。所附代理材料的电子副本亦可于https://investors.zim.com/overview/.建议的决议的实物副本,连同ZIM特别股东大会代理卡的形式,亦可于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前,于星期日至星期四(不含节假日)上午10:00至下午5:00(以色列时间)在ZIM的注册办事处查阅。ZIM在其注册办事处的电话号码是+ 972(4)865-2170。

这份文件的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将于2026年4月1日或前后首次邮寄给股东。
 
本来文不替代代理声明,也不替代ZIM可能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或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或与拟议合并有关的发送给股东的任何其他文件。请投资者和证券持有人在可获得时仔细完整阅读提交给SEC或提供给SEC的代理声明和任何其他相关文件,因为它们包含有关拟议合并的重要信息。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签名:
/s/Yair Seroussi
 
姓名:
Yair Seroussi
 
职位:
ZIM董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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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声明
ZIM股东特别大会
将于2026年4月30日举行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安德烈·萨哈罗夫街9号
邮政信箱15067
Matam,Haifa 3190500,以色列
+972 (4) 865-2000
 
我们向我们的股东提供本委托书,是因为我们的董事会(“ZIM董事会”)征集将在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ZIM”或“公司”)于以色列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00在公司位于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的办公室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使用的代理。
 
如先前所宣布,ZIM订立该项合并的若干协议及计划,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其副本载于附件a 到随附的代理声明(可能会不时修订,“合并协议”),与德国股份公司Hapag-Lloyd AG(Aktiengesellschaft)根据德国法律成立(“母公司”),以及Norazia(Israel)Ltd.,一家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是母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Merger Sub”)。根据合并协议,在满足或放弃其中所载条件的情况下,Merger Sub(作为合并中的目标公司(Chevrat Ha’Ya’ad))将与ZIM(作为合并中的吸收公司(HAChevra Ha’Koletet))合并并入,而ZIM在合并中幸存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
 
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如下:

 
(1)
合并提案。根据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以色列公司法”),批准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于2026年2月16日签署的协议和合并计划,以及由此设想的交易,包括批准:(a)根据以色列公司法第314至327条进行的合并,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存续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股东在合并中将收到的对价,“已转换股份”和“视为已注销股份”(每一种均在合并协议中定义)的持有人除外,包括有权获得截至合并生效时间之前持有的每一股ZIM普通股35.00美元现金,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以及(c)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所有其他交易和安排;
     
 
(2)
保留奖金提案。批准向(a)13名ZIM(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每人(由ZIM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确定的)该职位持有人最多12个月的基本工资发放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该奖金将在(i)合并完成时和(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已过去15个月中较早者支付;和

 
(3)
补偿政策建议。批准一项新的董事和公职人员薪酬政策,其形式如下所附附件b,期限为自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年。
 
根据合并协议,除非ZIM的股东批准合并提案(第1号提案),否则无法完成合并。然而,合并的完成并不取决于留任奖金提案(第2号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第3号提案)的批准。
 
ZIM董事会经考虑委托书将予更全面描述的因素后,一致(i)认定合并协议的条款及合并协议所拟进行的交易(“交易”),包括合并,对ZIM及其股东(“ZIM股东”)是公平的,并符合其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合并协议为可取,(ii)认定,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ZIM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i)批准由ZIM签署及交付合并协议、履行其载于合并协议内的契诺及协议以及根据合并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合并及其他交易,及(iv)决议建议ZIM股东批准合并协议及交易,包括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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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ZIM董事会一致建议您投票(1)“赞成”合并提案,(2)“赞成”留用奖金提案,以及(3)“赞成”薪酬政策提案,这些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中有更全面的描述。
 
只有在你出席或由有效代理人或代理卡代表的情况下,你的股份才能在会议上投票。只有截至2026年3月31日(“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才有权获得ZIM特别股东大会通知,并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休会、延期或其他延迟会议上投票。如果您通过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在2026年3月31日营业结束时为我们的在册股东之一)或在该日期出现在证券存管机构的参与者列表中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ZIM普通股,您也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即使您计划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我们也要求您提前提交您的代理或投票指示表。
 
你的投票非常重要,无论你拥有多少股份。合并提案和补偿政策提案中的每一项提案的批准都需要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投票权持有人的赞成票并对其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无票)。
 
在合并提案的情况下,ZIM普通股的上述多数表决权还必须包括(a)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直接或间接持有(i)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25%或以上表决权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或(ii)有权任命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25%或以上的董事,(b)代表母公司行事的个人或实体,Merger Sub或上文(a)条所述的个人或实体,或(c)母公司、Merger Sub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亲属(定义见下文)或由其控制的实体(上述(a)、(b)和(c)中的每一项均称为“母关联公司”)。
 
为了让您的投票在合并提案中被计算在内,您必须在您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中确认您不是母关联公司(通过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的第1a项中注明“是”)。如果你不这样肯定,你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
 
此外,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还必须满足每项提案的以下附加投票条件之一(“特别多数”):(i)在会议上对每项此类提案投赞成票的多数股份,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包括由非控股股东且在该提案的批准中没有个人利益的股东(有个人利益的股东,“利害关系股东”);或(ii)上述第(i)款所述股东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投票权的百分之二(2%)。
 
为决定某股东是否可列入特别多数,「控股股东」是指任何有能力指挥公司活动(以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的方式除外)的股东,包括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持有25%或以上表决权的人士,如果没有其他持有公司50%以上表决权的人士
 
为计算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应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公司表决权的人的持股情况汇总,这些人各自对提请公司批准的交易具有个人利益。个人自行或与他人共同持有或控制公司任何一种“控制手段”的一半或以上,即被推定为控股股东。
 
“控制手段”被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种:(i)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或(ii)任命公司董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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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公司的行动或交易中的“个人利益”,包括该股东或其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或后代,以及该股东配偶的后代、兄弟、姐妹或父母,或前述任何一方的配偶(每一此类人,“亲属”)的个人利益或该股东或该股东亲属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或表决权5%或以上的公司的利益,任何该等人有权委任董事或行政总裁,或任何该等人担任董事或行政总裁,包括根据代理设保人拥有个人利益的代理投票的人的个人利益,无论根据该代理投票的人是否对投票拥有酌处权;并排除仅因公司普通股所有权而产生的利益。
 
截至ZIM特别股东大会登记日,我们未知有任何控股股东。除了ZIM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外,我们认为我们的任何股东都不应该对留存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有个人利益,并被视为感兴趣的股东。
 
就每一项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而言,《公司法》允许,在满足某些要求的情况下,即使股东已投票反对该提案(或者,就留任奖金提案而言,其任何部分),ZIM董事会也可以批准该提案(或者,就留任奖金提案而言,其任何部分),前提是公司的薪酬委员会,以及其后的ZIM董事会,各自根据详细的理由,并在重新考虑该事项并得出结论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后,确定予以批准。
 
根据以色列法律,每一位有投票权的股东都必须通知公司,该股东是否是与批准留任奖金提案或补偿政策提案有关的相关股东。为避免混淆,以随附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每一位股东,将被视为确认该股东不是感兴趣的股东。如果您是感兴趣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投票将只计算为支持或反对简单多数,而不是根据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如适用)支持或反对特别多数),请通知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电话:+ 972-4-865-2170,或发送电子邮件:nativ.noam@zim.com。如果您的ZIM普通股由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并且您是感兴趣的股东,您应该将该状态通知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而他们反过来应该按前一句所述通知公司。
 
除为确定法定人数的目的外,经纪人未投票将不被计算为出席,也无权投票。因此,经纪人不投票将不会对投票结果产生影响。弃权票将被计算在内,以确定是否达到法定人数,但不会被视为对某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投票。
 
每股ZIM普通股有权对ZIM特别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个事项拥有一票表决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不少于二名,或已向ZIM发送指明其投票表决方式并持有或至少代表ZIM百分之三十三又三分之一(33.33%)表决权的投票表决工具的股东,构成法定人数。如自指定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的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ZIM特别股东大会应延期至规定的ZIM特别股东大会日期后第七天(如该日为以色列非营业日的一天,则为随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而无任何与此相关的另行通知,或至ZIM董事会将以通知股东方式确定的其他日期、时间和地点,并且在续会上,将讨论召开原ZIM特别股东大会处理的事务。在该续会未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至少一名股东(不参考其所持股份数目)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将构成法定人数。
 
如果您是在册股东,您签名的代理卡必须在2026年4月29日以色列时间下午5:00(即美国东部夏令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10:00)之前以实物方式送达我们的办事处,以有效地计入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ZIM普通股股份总数。如果提交给我们的代理制表机构—— Broadridge Financial Solutions, Inc.,地址为51 Mercedes Way,Edgewood,NY 11717,您签名的代理卡必须在2026年4月29日东部夏令时间晚上11:59(即2026年4月30日以色列时间上午6:59)之前收到,该代理卡将被计入所投票的ZIM普通股的总数。或者,可以向会议主持人亲自出示代理卡,以便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被计算为计票。如果您是在册股东并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您可能会亲自参加投票,如果您这样做,则不会使用您的代理人。
 
如果您的ZIM普通股是在股票经纪账户中持有的,或者由银行、券商或其他代名人持有,则您被视为以所谓的“街道名称”为您持有的ZIM普通股的“实益持有人”。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可以通过填写并返回您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提供的投票指示表,或通过互联网提供投票指示来指导您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如何投票(在www.proxyvote.com)或通过电话(按照所附投票指示表格上的指示)。如果您计划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您将需要出示您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显示截至登记日您所持有的ZIM普通股所有权的账户对账单,才能获得在会议上亲自投票表决该股份的投票权。
 
此外,根据并受限于我们的公司章程(“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我们的某些股东可以不迟于2026年3月26日以色列时间晚上11:59向公司以书面提交提案的方式向公司提出提案以供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但前提是该提案适合股东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此类提案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并在其位于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的注册办事处提交,提请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注意。倘ZIM董事会确定已妥为及时地收到股东提案且适合列入ZIM特别股东大会议程,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发布新闻稿或向SEC提供6-K表格报告的方式,发布经修订的ZIM特别股东大会议程。但记录日期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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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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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106
A-1
B-1
C-1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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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陈述
 
这份委托书,以及这份委托书中ZIM和母公司向您推荐的文件,以及ZIM和母公司已作出或将作出的口头陈述,可能包括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我们将其称为“证券法”)和《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某些“前瞻性陈述”。除历史或当前事实陈述之外的所有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合并的好处的陈述、与合并完成的预期时间、母公司或ZIM的计划、目标、期望和意图以及其他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在本委托书中所作的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份代理声明使用了“预期”、“相信”、“继续”、“估计”、“预期”、“未来”、“打算”、“可能”、“计划”、“预测”、“应该”、“目标”、“将”、“将”和类似的表达方式来识别前瞻性陈述,尽管并非所有前瞻性陈述都包含这些识别词。前瞻性陈述反映了管理层当前的预期,本质上是不确定的。由于多种原因,实际结果可能存在重大差异。有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本委托书中作出或暗示的前瞻性陈述存在重大差异,包括:(1)各方可能未能满足完成交易的任何条件,包括可能无法获得ZIM股东或适用监管机构的批准;(2)ZIM可能会产生与交易有关的意外成本、责任或延误;(3)ZIM的业务可能会因交易的不确定性而遭受损失,与交易相关的对员工队伍的干扰以及转移管理层对交易相关事项的注意力;(4)ZIM可能会成为与交易相关的法律诉讼的主体,及其结果;(5)ZIM可能会受到其他经济、业务和/或竞争因素的不利影响;(6)任何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交易终止的变更或其他情况;(7)交易的利益确认存在困难;(8)交易可能会扰乱当前的计划和运营,给员工留用带来困难;(9)交易对ZIM业务关系的影响;(10)与交易有关的其他风险,包括交易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完成或根本无法完成的风险,并且其在特定条件下的终止可能导致ZIM被要求向母公司支付终止费;以及(11)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文件和报告中“风险因素”标题下和其他地方不时详述的风险,包括ZIM于2026年3月9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以及公司未来的文件和报告。
 
由于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不能对我们未来的成果和成就作出任何保证。因此,前瞻性陈述既不是对未来事件或情况的预测,也不是对未来事件或情况的保证,这些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不会发生。母公司和ZIM在本委托书中做出的所有前瞻性陈述均受到此处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的限制,包括本节包含的信息以及ZIM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外国私人发行人的6-K表格报告以及ZIM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中详述的信息,这些信息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风险因素”和“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除法律要求外,无论是由于新的信息或反映后续事件或情况或其他原因,母公司或ZIM均不承担或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告诫读者不要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仅在本文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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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本摘要重点介绍了本代理声明中包含的选定信息,并不包含对您可能重要的所有信息。在决定如何对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和表决的提案进行投票之前,您应仔细、完整地阅读本委托书及其附件以及本委托书所指的其他文件。此外,Parent和ZIM通过引用将有关Parent和ZIM的重要业务和财务信息纳入本委托书,详见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的部分。本摘要中的每个项目都包含一个页面引用,可将您引导至此代理语句中对该项目的更完整描述。
 
关于缔约方的信息(第39页)
 
家长

巴林达姆25
20095德国汉堡
+49 40 3001-3705
 
母公司拥有305艘现代化集装箱船的船队,总运输能力达250万TEU,是全球领先的班轮运输公司之一。在班轮航运部门,Parent在140个国家拥有约14,000名员工和400个办事处。Parent拥有380万TEU的集装箱运力——包括最大和最现代化的冷藏集装箱船队之一。全球共有130条班轮服务,确保了各大洲600多个港口之间的快速可靠连接。在终端和基础设施部门,母公司在欧洲、拉丁美洲、美国、印度和北非拥有21个终端的股权。大约3,000名员工被分配到终端和基础设施部门,除了终端活动外,还在选定地点提供补充物流服务。母公司的股票自2015年11月6日起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汉堡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HLAG”。
 
母公司的法律和商业名称是赫伯罗特Aktiengesellschaft。Parent的主要营业地点位于德国汉堡Ballindamm 25,20095。
 
合并子公司

c/o赫伯罗特股份公司
巴林达姆25
20095德国汉堡
+49 40 3001-3705
 
Merger Sub是一家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Merger Sub是新成立的,是为了订立合并协议和实现合并而组织的。Merger Sub迄今未从事任何业务活动,除与其成立有关的事件和与合并有关的那些事件外,它没有任何类型的重大资产或负债。

ZIM

安德烈·萨哈罗夫街9号
邮政信箱15067
Matam,Haifa 3190500,以色列
+972 (4) 865-2000
 
ZIM是一家全球性的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在利基市场拥有领先地位,该公司认为,在这些市场上,它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使ZIM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ZIM成立于1945年,是历史最悠久的班轮之一,拥有80年经验,以行业领先的中转时间、班期可靠性和卓越的服务享誉客户,为客户提供创新的海运和物流服务。此外,ZIM不断寻求最大限度地提高运营效率,同时提高盈利能力并受益于灵活的成本结构。ZIM还开发了多种数字工具,通过对数据的仔细分析来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包括商业和人工智能。
 
自2021年1月28日起,ZIM普通股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ZIM”。
 
ZIM的法定商务名称为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ZIM的主要营业地点为:9 Andrei Sakharov Street,P.O. Box 15067,Matam,Haifa,3190500。ZIM主要经营地电话:+ 97248652111。ZIM的网站是www.zim.com。ZIM代理service of process,公司地址为:4425 Zim Way,Virginia Beach,Virginia 23462,United States,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IM WAZIM,LLC,ZIM WAIM ZIM WAZIM WAZIM,LLC,LLC,LLC,associate in Virginia Beach,Virginia Beach,Virginia Beach,Vi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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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多关于ZIM的信息,请登录www.zim.com。ZIM网站上包含的或可通过该网站访问的信息并未纳入本委托书或任何其他存档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已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或文件,也不构成其一部分。有关ZIM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信息均包含在本委托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请参阅这份代理声明中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合并及合并协议(第48和79页)
 
合并的条款和条件载于合并协议,该协议作为本文件附件附件a并通过引用将其整体并入本文。母公司和ZIM鼓励您仔细阅读合并协议的全文,因为它是管辖合并的法律文件。
 
根据合并协议,并根据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Merger Sub(作为合并中的目标公司(Chevrat Ha’Ya’ad))将与ZIM(作为合并中的吸收公司(HAChevra Ha’Koletet))合并并入,Merger Sub的单独存在将终止。ZIM将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继续作为合并中的存续公司。
 
合并对价(第84页)
 
作为合并的结果,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股ZIM普通股将转换为获得每股35.00美元现金的权利(“合并对价”),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
 
风险因素(第34页)
 
您应该仔细考虑在标题为“风险因素,”连同本委托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其他信息,特别是ZIM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和外国私人发行人的6-K表格报告以及他们各自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包含的风险因素。ZIM股东在决定如何就合并提案、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进行投票之前,应仔细考虑该部分中列出的风险,这些提案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考虑和投票。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国股批准(第75页)
 
以色列国持有Special State Share,除其他事项外,这要求(a)公司继续在以色列国注册成立,其总部和主要办事处均在以色列,(b)公司维持由公司完全拥有的11艘适航船舶组成的最小船队,其中至少三艘必须能够运载普通货物,(c)ZIM董事会至少过半数成员(包括主席)为以色列公民,(d)公司首席执行官为以色列公民,及(e)特别国家股份持有人就任何转让或发行股份而给予公司已发行股本35%或以上的管有权或提供对公司控制权的任何转让或发行的事先书面同意。
 
就合并协议而言,母公司与FIMI Opportunity 7,L.P.和FIMI Israel Opportunity 7,Limited Partnership(统称“FIMI”)签订了具有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据此,母公司和FIMI已同意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获得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定义见“合并——监管批准”),并已进一步同意完成特殊国家份额假设(定义见“合并——监管批准”)根据该备忘录的条款。
 
根据合并协议,在受到某些限制的情况下,母公司已同意尽合理的最大努力获得特殊国家股份释放,该释放可根据特殊国家股份假设获得,据此,母公司促使至少11艘符合条件的船只出售或转让给FIMI(或另一名符合条件的以色列合作伙伴),并且FIMI(或该其他符合条件的以色列合作伙伴)与以色列国签订具有约束力的承担协议,据此,其承担特殊国家股份的权利和义务自合并结束时生效。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监管批准”和“The Merger Agreement — Reasonable Best Eff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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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股权奖励的处理(第77页)
 
合并协议规定,在生效时: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计划和公司2020年股票激励计划(统称“ZIM股权计划”)授予的每份尚未行使且未行权的购买ZIM普通股的期权(“ZIM期权”),无论是否已归属,均将被注销,其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扣除行权价格(根据合并协议中的公式确定)减去适用的预扣税款后的合并对价。
 
 
每股行权价格等于或大于合并对价的每份ZIM期权将被无偿注销。
 
雇员薪酬及福利(第61页)
 
根据合并协议,母公司已同意根据其条款承担、兑现和履行所有ZIM福利计划,在紧接协议日期之前有效。在生效时间后的十二个月内,母公司须向截至紧接生效时间前的每一名仍在生效时间后继续受雇于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ZIM及其附属公司的雇员(每人,一名“持续雇员”)提供基本工资(或小时工资率)、短期现金奖励补偿机会以及在每种情况下不逊于紧接截止日期前有效的遣散费和福利,以及其他补偿 (包括长期奖励补偿机会或现金等价物)、福利和额外福利(不包括一次性奖励、留用、控制权变更补偿、固定福利养老金或离职后健康、遣散费和福利福利),其总额与紧接截止日期之前提供的福利和额外福利基本相当。合并协议还规定,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劳动协议涵盖的持续雇员,其雇佣条款和条件(包括薪酬和福利)将在交易结束后至少十二个月内受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劳动协议管辖,条款不低于在合并协议日期生效的条款。父母还必须为任何父母雇员福利计划下的归属、资格、福利水平和应计福利的目的记入连续雇员的先前服务年限(受某些除外情况的限制),并尽合理最大努力(i)确保立即获得新的健康或福利计划的资格,而无需等待时间,(ii)免除新的健康和福利计划下的任何先前存在的条件排除和在职要求,以及(iii)为任何连续雇员在相关计划年度内发生的任何共付额、免赔额和自付费用提供贷记。如果Parent指示ZIM终止其401(k)计划,Parent将允许符合条件的持续雇员参加Parent的401(k)计划并对其账户余额进行展期,除非此类展期对Parent的401(k)计划的税务合格状态产生不利影响或受到Parent的401(k)计划条款禁止。母公司还需在结算发生的财政年度履行公司短期现金奖励薪酬计划项下的所有义务,按照计划条款并按照以往惯例进行支付,并确保根据该计划支付的款项不低于该结算发生的财政年度根据该计划应计的金额。母公司已确认,任何包含此类术语的ZIM福利计划所指的生效时间均将在ZIM“控制权变更”时发生。
 
ZIM董事会推荐及合并原因(第88页)
 
ZIM董事会一致建议您投票“”合并提案。有关ZIM董事会在达成此决定时考虑的因素以及有关推荐ZIM董事会的其他信息,请参见标题为“合并—— ZIM董事会推荐及合并原因.”
 
ZIM财务顾问意见— Evercore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62页)
 
ZIM聘请Evercore Group L.L.C.(“Evercore”)担任与ZIM评估战略和财务替代方案(包括合并)有关的财务顾问。作为此次聘用的一部分,ZIM董事会要求Evercore从财务角度评估合并对价对ZIM普通股(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在ZIM董事会会议上,Evercore向ZIM董事会提交了口头意见,随后于2026年2月16日送达书面意见确认,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基于并受制于Evercore书面意见中所述的假设、限制、资格和条件,从财务角度来看,ZIM普通股持有人在合并中收到的合并对价对除除外股份持有人之外的此类持有人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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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core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全文,其中载列(其中包括)提出意见时所遵循的程序、作出的假设、考虑的事项以及对所进行的审查范围的资格和限制,现附于附件C-1并在此通过引用并入本代理声明的全部内容。本委托书中的Evercore意见摘要经参考书面意见全文后对其进行全文保留。敦促您仔细并完整阅读Evercore的意见。Evercore的意见是针对ZIM董事会(以其本身的身份)就其对拟议合并的评估而提出的,并为其提供了信息和利益。该意见不构成就合并向ZIM董事会或任何其他人提出的建议,包括关于任何ZIM普通股持有人应如何就合并投票或采取行动的建议。Evercore的意见并未涉及与ZIM可能可用的其他业务或财务战略相比,此次合并的相对优点,也未涉及ZIM参与合并的基础业务决策。
 
更多信息,请见第62页开始的题为“合并—— ZIM财务顾问的意见—— Evercore Group L.L.C.的意见”部分,Evercore的书面意见全文附后附件C-1到这份代理声明。
 
ZIM财务顾问意见— 巴克莱银行 PLC(第68页)
 
根据委聘书,ZIM聘请巴克莱银行 PLC(“巴克莱银行”)担任拟议交易的财务顾问。2026年2月15日,巴克莱银行向ZIM董事会作出口头意见(随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认为截至该日期,并基于并受其意见中所述的资格、限制和假设的约束,从财务角度来看,根据拟议合并的合并对价对ZIM普通股持有人(排除股份持有人除外)而言是公平的。

巴克莱银行截至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全文附后附件C-2到本代理声明,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巴克莱银行的书面意见除其他事项外,载列了巴克莱银行在发表意见时所作的假设、所遵循的程序、考虑的因素以及对所进行的审查的限制。本委托书所载的巴克莱银行意见摘要经参考该意见全文后对其进行整体限定。督促ZIM普通股股东全文阅读该意见。巴克莱银行的意见(其发行获得了巴克莱银行的公平性意见委员会的批准)是针对ZIM董事会就其对拟议交易的审议而提出的,该意见仅涉及根据拟议交易从财务角度对合并对价的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被排除在外的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对于就拟议交易支付的任何对价对任何类别证券的持有人、债权人或ZIM的其他方面的公平性,或对于ZIM参与拟议交易的基本决定,巴克莱银行均未发表意见。该意见无意也不构成向任何ZIM普通股持有人建议该持有人应如何就拟议交易进行投票。
 
ZIM股东特别大会(第40页)
 
日期、时间、地点和议程

ZIM特别股东大会将于以色列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点在公司位于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的办公室举行。召开会议的目的是审议以下提案:(1)批准合并协议及其所拟进行的交易,包括批准合并、合并对价以及合并协议所拟进行的所有其他交易和安排;(2)批准向(a)14名ZIM的办公室负责人(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发放一次性现金保留奖金,该办公室负责人的月基薪最高不超过12个月,由ZIM的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确定,将于(i)合并完成及(ii)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月届满;及(3)批准新的董事及公职人员薪酬政策(以较早者为准)时支付,为期三年,由ZIM特别股东大会日期起计。
 
除此处指明外,ZIM并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项需提交ZIM特别股东大会。如有任何其他事务被适当地提交ZIM特别股东大会,则获委任为代理人的人士可根据ZIM董事会的建议就该事项投票,或在无该等建议的情况下,运用其最佳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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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日期
 
ZIM已将2026年3月31日确定为ZIM特别股东大会的登记日。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仍在流通的任何ZIM普通股均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
 
所需票数
 
合并提案
 
合并提案的批准需要获得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并就此进行投票的简单多数表决权的ZIM普通股持有人的赞成票,但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未投票。
 
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作为合并提案投票的一部分,以下条件的满足将被要求:多数票必须包括对合并提案投了赞成票且非由母关联公司持有的绝大多数ZIM普通股。
 
为了让您的投票在合并提案中被计算在内,您必须在您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中确认您不是母关联公司(通过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的第1a项中注明“是”)。如果你不这样肯定,你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
 
保留奖金建议及补偿政策建议
 
留任奖金议案和薪酬政策议案中的每一项议案的批准,都需要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投票权持有人投赞成票并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无票),还必须满足特别多数的要求。

根据以色列法律,每一位有投票权的股东都必须通知公司,该股东是否是与批准留任奖金提案或补偿政策提案有关的相关股东。为避免混淆,以随附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每一位股东,将被视为确认该股东不是感兴趣的股东。如果您是感兴趣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投票将只计算为支持或反对简单多数,而不是根据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如适用)支持或反对特别多数),请通知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电话:+ 972-4-865-2170,或发送电子邮件:nativ.noam@zim.com。如果您的ZIM普通股由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并且您是感兴趣的股东,您应该将该状态通知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而他们反过来应该按前一句所述通知公司。
 
ZIM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票表决
 
截至2026年3月16日(即本委托书日期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ZIM的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益拥有的已发行流通ZIM普通股合计不到百分之一。ZIM目前预计其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投票表决“为”合并提案,“”的留任奖金提案和“为”补偿政策提案。见"ZIM部分受益所有人的证券所有权和管理人”,以了解有关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ZIM普通股实益所有权的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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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会
 
若自指定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的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ZIM特别股东大会应延期至规定的ZIM特别股东大会日期后第七天(如该日为非营业日,则为随后的营业日),在不另行就此发出通知的同一时间和地点,或至ZIM董事会将以通知股东方式确定的其他日期、时间和地点,并且在续会上,将讨论召开原ZIM特别股东大会处理的事务。在该续会未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至少一名股东(不参考其所持股份数目)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出席,将构成法定人数。延期还需遵守合并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协议— ZIM特别股东大会暨董事会推荐”.
 
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中的利益(第17页)
 
在考虑ZIM董事会推荐时,ZIM股东应了解,ZIM股东的一般利益不同于TERM3股东或除此之外,TERM3股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在合并中拥有某些利益。ZIM董事会知悉这些利益,并在提出建议时考虑了这些利益,其中包括ZIM股东投票批准合并提案。除其他外,这些利益包括:
 
 
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继续提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赔偿和责任保险;
     
 
根据ZIM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尚未授予的ZIM期权,其中授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尚未授予的ZIM期权,将在合并生效时(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予以注销,价内期权持有人将有权获得合并对价扣除适用的每股行权价格后减去适用的预扣税款后的净额;
     
 
在留用奖金提案获得批准的情况下,(a)13名ZIM公职人员(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将有权获得由ZIM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确定的该公职人员最多12个月基本工资的一次性现金留用奖金,将在(i)合并完成或(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已过去15个月中较早者支付;和
 
 
关于高级管理层成员,在其符合条件的终止雇佣情况下提供某些遣散费和福利。
 
下文对这些利益进行了更详细的描述,其中某些利益在叙述和题为“合并——合并中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
 
合并的条件(第93页)
 
母公司和ZIM各自完成合并的义务将取决于以下条件的满足或放弃:
 
 
ZIM股东批准—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并就此进行表决(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未投票)(我们称之为“ZIM股东批准”)的方式,以简单多数表决权的ZIM普通股股东的赞成票批准合并协议和合并;
 
 
政府同意(包括特别国股批准)— —(i)根据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某些特定反垄断法和外国投资法,与交易有关的所有适用备案、登记、等待期(或延长)和批准应已作出、到期、终止或获得(视情况而定)并继续有效,且(ii)应已获得特别国家股份批准;
  
 
无法律禁止—没有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i)颁布、发布或颁布任何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有效的法律,或(ii)发布或授予任何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有效的命令或强制令(不论是临时、初步或永久的),在每种情况下,这些命令或强制令均具有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合并的效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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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等待期—自ZIM和Merger Sub各自根据公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ICA合并提议”)向以色列公司管理局公司注册处处长(“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提议(“ICA合并提议”)之日起至少50天后,且自获得ZIM股东批准后至少30天后。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的义务将进一步取决于以下条件的满足或放弃:
 
 
申述及保证的准确性—合并协议中ZIM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但须遵守在题为“合并协议—陈述和保证”;
 
 
遵守盟约— ZIM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履行和遵守情况在交易结束时或之前履行并遵守其在合并协议项下要求其履行和遵守的义务、契诺和协议;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没有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定义见题为“合并协议代表及保证")就于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或之后的ZIM;

 
军官证书—母公司收到由ZIM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签署的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书,证明上述三个要点中规定的条件已得到满足;和
 
 
没有政府程序—任何政府程序或要求都不得待决或生效,而这些程序或要求可以合理地预期或确实会对交易施加负担条件(如合并协议中所定义)。
 
ZIM完成吸收合并的义务将进一步取决于以下条件的满足或放弃:
 
 
申述及保证的准确性—合并协议中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但须遵守题为“合并协议—陈述和保证”;
 
 
遵守盟约—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和遵守合并协议项下要求其在交易结束时或之前履行和遵守的义务、契诺和协议;和
  
 
高级人员证书— ZIM收到一份证书,日期为截止日期,并由母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签署,证明上述两个要点中规定的条件已得到满足。
 
没有征求ZIM的其他要约(第88页)
 
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除下文所述的某些例外情况外,ZIM已同意,自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时间或根据合并协议有效终止合并协议之日(如有)中以较早者为准,除非下文所述章节明确许可,否则ZIM不会也将促使其每一家子公司和代表不直接或间接:
 
 
(a)
征求、发起、参与、有意鼓励或有意便利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提议的任何询问、提议、讨论、要约或请求(定义见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ZIM的其他要约》)(据了解及同意,本条文明示准许或要求的任何作为(例如告知有关人士本条的条文),其本身不会被视为招揽、鼓励或促进任何该等收购建议);
 
- 18 -

 
(b)
就构成或合理预期将导致收购建议的任何查询或任何建议的提出,向任何个人或团体提供或促使向其提供任何非公开信息;
 
 
(c)
与任何人(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任何其他子公司除外)就调查或收购提议(告知这些规定的人除外)进行、继续或保持讨论或谈判;
 
 
(d)
批准、背书、推荐、同意或接受,或公开提议批准、背书、推荐、同意或接受任何收购提议;
 
 
(e)
将任何收购提案提交其股东投票;
 
 
(f)
在每种情况下均以在任何重大方面对母公司不利的方式撤回、修改、限定或修改ZIM董事会的推荐,或未将ZIM董事会的推荐纳入代理声明;
 
 
(g)
如果构成收购提议的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被启动(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任何其他子公司除外),未在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任何招揽或推荐声明中在该收购提议启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反对接受该收购提议的建议(上述(d)、(e)、(f)或(g)条中提及的任何行动为“建议变更”);或者
 
 
(h)
订立任何原则协议、意向书、条款清单、合并协议、收购协议、期权协议或其他规定收购建议的类似文书。
 
此外,根据合并协议,ZIM须在合并协议执行和交付后立即停止并导致终止与任何第三方就任何收购提议进行的任何和所有现有活动、讨论或谈判。为推进上述工作,ZIM被要求并且确实(a)在合并协议日期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在合并协议日期之前的十二(12)个月内已就以下事项签署保密协议或有权访问任何物理或电子数据室的每个人,根据该等保密协议的条款,以及(b)在合并协议日期后一(1)个营业日内,终止访问任何该等人士及其代表就考虑收购建议或潜在收购建议而提供予该人士或其任何代表的所有非公开资料,考虑收购建议或潜在收购建议时,会立即销毁或退回ZIM。
 
尽管存在上述限制,如果ZIM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收到任何第三方的善意收购提议,并且在没有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导致提出该收购提议的ZIM的非邀约义务的情况下,则允许ZIM及其代表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向该第三方及其代表提供非公开信息,并向其提供对ZIM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员工、管理人员、合同、财产、资产、账簿和记录的访问权限,或与该等第三方就该收购提议进行讨论或谈判;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ZIM董事会已根据其善意判断(在与其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确定,该收购提议构成或将合理预期会导致优于该提议,且不采取该行动将合理地很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的受托责任。向此类第三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必须根据惯常的保密协议提供,其条款至少与ZIM与母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包含的条款一样具有限制性,该协议并不禁止ZIM遵守合并协议的任何规定。
 
推荐变更;赛权(第90页)
 
对于推荐变更的ZIM限制
 
除下文所述的某些例外情况外,ZIM板可能不会影响更改推荐(定义见标题为“合并协议没有征求ZIM的其他要约”).
 
- 19 -

与上级提案或干预事件有关的推荐许可变更
 
在获得ZIM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
 
 
ZIM板块可因应介入事件作出更改推荐(定义见标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ZIM的其他要约”)或上级提案,前提是ZIM董事会在与ZIM的外部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协商后善意地确定,不采取此类行动将合理地很可能不符合董事在适用法律下的受托责任;或者
 
 
ZIM董事会可能会促使ZIM终止合并协议,以订立最终书面协议,就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之后收到的上级提议作出规定,但前提是(1)没有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导致该上级提议的ZIM的不征集义务,以及(2)在终止该事项的基本同时,ZIM向母公司支付1.5亿美元的终止费,该终止费在题为“合并协议终止费”.
 
在因上述任何原因更改推荐之前,ZIM必须向母公司提供提前四(4)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通知期”),告知母公司ZIM董事会拟对推荐进行变更,并具体说明导致推荐变更的重大情况。在上级建议的情况下,此种通知必须包括第三方的身份和就此提出的书面协议的副本。在通知期内,ZIM必须本着诚意(在母公司希望谈判的范围内)与母公司谈判母公司提出的任何修订合并协议的提议,其方式将(a)在上级提议的情况下,导致该等上级提议不再构成上级提议,或(b)在发生干预事件的情况下,消除ZIM董事会作出该等建议变更的需要。ZIM董事会必须再次就(i)该收购提议是否构成优于后者的提议(或者,在发生干预事件的情况下,未能做出改变建议是否将继续合理地可能与董事的受托责任不一致)和(ii)其在该通知期结束时的受托责任(在善意地考虑到母公司对合并协议提出的修订之后)作出所需的确定。如果在通知期期间或之后对上级提案进行任何重大修改,ZIM必须向母公司送达新的书面通知并遵守上述要求;但是,前提是就任何此类新通知而言,通知期将缩短为两(2)个工作日。
 
终止合并协议(第94页)
 
由母公司或ZIM终止
 
经母公司和ZIM相互书面同意,合并协议可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终止。合并协议也可能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由母公司或ZIM终止,如果: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已发布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永久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交割未在2027年2月17日或之前发生,但须自动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该适用日期,“外部日期”),如果交割的所有条件,但与(i)根据适用的监管法律(“其他必要的监管批准”)和特别国家股份批准作出、到期、终止或获得适用的备案、注册、等待期和批准有关的条件除外,(ii)根据任何监管法律禁止交易的任何命令或强制令,或(iii)法定等待期,已获满足或豁免(根据其性质须于交割时满足的条件除外,但如交割在该日期发生,则该等条件届时将能够得到满足);和
 
 
对合并提案进行表决的ZIM股东大会,包括其任何休会或延期会议,已在该会议上结束且未获得ZIM股东的批准。
 
由ZIM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ZIM可在交易结束前随时终止合并协议:
 
 
在获得ZIM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ZIM根据合并协议订立最终书面协议,就上级提议作出规定;前提是在终止的同时,ZIM基本上向母公司支付下述1.5亿美元的终止费;或者
 
 
在父母违约终止事件(定义见标题为“合并协议终止合并协议由ZIM终止”).
 
- 20 -

由家长终止
 
合并协议可由母公司终止:
 
 
在取得ZIM股东批准前的任何时间,若ZIM董事会已实施变更推荐(前提是ZIM提前向母公司送达说明ZIM拟进行变更推荐的书面通知,其本身不会导致母公司拥有任何终止权);
 
 
关于ZIM违约终止事件(定义见题为“合并协议终止合并协议由家长终止");或
 
 
具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已发布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永久施加负担条件。

终止费(第95页)
 
ZIM终止费
 
合并协议规定,如果发生以下所有情况,ZIM将向母公司支付或促使其支付1.5亿美元的终止费(“ZIM终止费”):
 
 
(a)母公司或ZIM终止合并协议的原因是(x)未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发生交割或(y)未获得ZIM股东批准,或(b)母公司因ZIM违反、不履行或违反合并协议而终止合并协议的(违反ZIM的非招揽义务的情况除外)是在提出(2)所述类型的收购提议之后首先发生的;
 
 
在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之后至终止日期之前(或在因未获得ZIM股东批准而终止的情况下的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前),善意收购提议已公开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告知ZIM董事会或管理层,且在每种情况下均未撤回(公开,(如公开披露)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如因未获得ZIM股东批准而终止)、该等终止日期(如因关闭而终止的情况并未在该外部日期或之前发生)或适用的违约日期(如因ZIM违约终止事件而终止的情况)之前至少三(3)个工作日;和
 
 
在此种终止后的18个月内,完成一项收购提议或就随后完成的一项收购提议订立最终协议(就此触发而言,“收购提议”定义中提及百分之二十(20%)将被视为百分之五十(50%))。
 
此外,如果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合并协议要求ZIM支付或促使向母公司支付ZIM终止费:
 
 
母公司终止合并协议,原因是ZIM董事会实施了推荐变更;或者
 
 
ZIM终止合并协议以订立最终书面协议,就上级建议作出规定。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因不止一次的情况而要求ZIM支付ZIM终止费。
 
- 21 -

家长终止费
 
合并协议规定,若母公司或ZIM因(a)交割未在该外部日期或之前发生,(b)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已发布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永久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仅当该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涉及监管法律,但不是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任何以色列监管法律(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除外)),或(c)母公司终止合并协议是由于具有主管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发布了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永久施加了繁重的条件(仅当涉及其他所需的监管批准,而不是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任何以色列监管法律(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除外)),并且在(a)、(b)和(c)的每一种情况下,在终止时,(x)某些监管条件(不包括与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和以色列监管法律有关的条件(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除外))将不会得到满足,但(y)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完成交易的所有其他条件将已得到满足或豁免(根据其性质将在完成交易时得到满足的条件除外,前提是如果在该日期完成交易,这些条件将得到满足)。
 
在任何情况下,家长都不会被要求在不止一次的情况下支付家长解约费。
 
合并的融资(第78页)
 
母公司预计将在交易结束时获得支付合并对价和完成交易所需的所有资金。母公司在合并协议下的义务不取决于是否获得融资或是否可以获得融资。
 
合并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第121页)
 
美国持有人根据合并收到合并对价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应税交易。一般来说,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美国持有人将在兑换为此类现金的ZIM普通股中确认等于其根据合并获得的现金金额(包括为纳税目的需要预扣的任何金额)与其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有)的收益或损失。美国持有人调整后的ZIM普通股股份计税基础通常等于该美国持有人为此类股份支付的金额。
 
有关合并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更详细描述,请参阅标题为“合并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每位ZIM股东应阅读标题为“合并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部分,并应就合并对该持有人造成的特定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第127页)
 
以色列股东根据合并收到合并对价将是以色列所得税目的的应税交易。一般来说,出于以色列所得税的目的,以色列股东会在兑换为此类现金的ZIM普通股中确认等于其根据合并收到的现金金额与其成本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有)的损益。以色列股东在ZIM普通股股份中的成本基础通常将等于该以色列股东为此类股份支付的金额。
 
有关合并的以色列所得税后果的更详细描述,请参阅标题为“合并的以色列所得税后果.”
 
这份代理声明包含对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的一般性讨论。您应该根据您的特定情况,就合并对您造成的特定以色列所得税后果,以及根据任何其他税法对您造成的特定税收后果,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
 
合并中无评估权(第103页)
 
根据以色列法律,ZIM普通股持有人不享有与合并相关的法定评估权。
 
ZIM普通股的摘牌和注销登记(第78页)
 
如果合并完成,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ZIM普通股将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并注销登记,并且根据《交易法》,ZIM将不再需要向SEC提交定期报告。

- 22 -

关于合并的问答
ZIM特别大会
 
以下是您就ZIM特别股东大会可能有的某些问题的解答。我们敦促您仔细阅读本文件的其余部分,因为本节中的信息可能无法提供在决定如何投票时可能对您很重要的所有信息。其他重要信息也包含在本文件的附件中,以及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
 
问:
为什么我会收到这份代理声明?
 
A:
您收到这份委托书是因为母公司、ZIM和合并子公司已签订合并协议。根据合并协议,并根据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Merger Sub(作为合并中的目标公司(Chevrat Ha’Ya’ad))将与ZIM(作为合并中的吸收公司(HAChevra Ha’Koletet))(我们将其称为“合并”)合并并并入,Merger Sub的单独存在将终止。ZIM将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继续作为合并中的存续公司(我们将合并完成后的ZIM称为“存续公司”)。合并协议,它管辖合并的条款,附于本代理声明作为附件a.
 
合并协议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我们称之为“交易”),包括合并,必须按照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获得ZIM股东的批准,才能完成合并。ZIM正在召开ZIM特别股东大会以获得该批准。你的投票很重要。ZIM正在向其股东提供这些材料,以帮助他们决定如何就合并协议和交易的批准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对其ZIM普通股进行投票。我们鼓励您提交代理,以便尽快让您的无面值的ZIM普通股(我们称之为“ZIM普通股”)参加投票。
 
问:
ZIM特别股东大会将于何时、何地召开?
 
A:
ZIM特别股东大会将于以色列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点在公司位于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的办公室举行。
 
问:
ZIM特别股东大会将审议哪些事项?
 
A:
请ZIM股东考虑并投票表决:
 
 
根据公司法批准合并协议及其所设想的交易的提案,包括批准:(a)根据《公司法》第314至327条进行的合并,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ZIM合并并并入,而ZIM将存续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ZIM的股东在合并中将收到的对价,但转换股份和视为注销股份的持有人(每一项定义见题为“合并协议—合并对价“),包括有权在紧接合并生效时间之前每持有一股ZIM普通股获得35.00美元现金,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c)合并协议(我们称之为”合并提议")所设想的所有其他交易和安排,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 23 -


 
一项关于批准向(a)13名ZIM(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各发放一次性现金保留奖金的议案,该薪酬由ZIM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确定,由(i)合并完成和(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已过去15个月(我们称之为“保留奖金提案”)中较早者支付,以较早者为准;和
     
 
一项关于批准一项新的董事和公职人员薪酬政策的提案,期限为自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年(我们称之为“薪酬政策提案”)。
 
除此处规定外,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在会议上提交。如有任何其他业务被适当地提请召开ZIM特别股东大会,则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士可根据ZIM董事会的建议就该事项投票,或在无该等建议的情况下,运用其最佳判断。
 
问:
我的投票重要吗?
 
A:
是啊。你的投票很重要。除非该合并提案获得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并就此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未投票)所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表决权持有人的赞成票,否则该合并提案无法完成。

只有截至2026年3月31日或“登记日”收盘时的ZIM股东才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ZIM董事会一致建议ZIM股东投票““合并提案获得批准,””保留奖金提案的批准和“”的补偿政策建议的批准。
 
问:
我的投票对合并提案有影响吗?
 
A:
是啊。除非该合并议案获得截至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无票)代表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并对其进行投票的简单多数表决权的持有人的赞成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无票),否则该合并议案无法完成。
 
此外,上述批准合并提案的多数还必须包括(a)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持有(i)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25%或以上投票权的个人或实体,或(ii)有权任命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25%或以上的董事,(b)代表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上述(a)条所述个人或实体行事的个人或实体的多数对合并提案投赞成票的ZIM普通股,或(c)母公司Merger Sub的亲属或受其控制的实体或上述任何一项(我们将上述(a)、(b)和(c)中的每一项称为“母公司关联公司”)。因此,母公司关联公司对合并提案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批准的计票。
 
问:
如果我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我的ZIM普通股,我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会自动为我投票支持这些股份吗?
 
A:
如果你的股票是通过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持有的,你将被视为以所谓“街道名称”为你持有的股票的“实益持有人”。这类股票的“记录持有人”是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而不是你。如果是这种情况,这份代理声明已由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转发给您。您必须向您的ZIM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提供有关如何投票您的股份的说明。否则,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可能不会就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的任何议案投票给你的ZIM普通股。

为客户以“街道名称”持有ZIM普通股的券商、银行或其他代名人,通常有权对“例行”提案进行投票,即使他们没有收到受益所有人的指示,也没有收到股份受益所有人的具体指示,相反。不过,券商、银行或其他被提名人没有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对“非常规”提案进行投票的酌情权。就合并提案、留用奖金提案和补偿政策提案中的每一项而言,如果受益所有人未向其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提供指示,则其ZIM普通股将不会参加投票。因此次ZIM特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仅有非常规议案,因此预计不会出现任何券商未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情况。然而,如果有任何经纪人不投票,他们将对合并提案、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的投票结果没有影响。
 
- 24 -

问:
合并提案、留用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获得通过需要哪些ZIM股东投票,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如何计算?
 
A:
合并提案。合并提案的批准需要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并就此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未投票)所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投票权持有人的赞成票。上述多数还必须包括非母关联公司持有的对合并提案投了赞成票的过半数ZIM普通股。经纪商不投票、弃权和未就合并提案投票对投票结果没有影响。
 
为了让您的投票在合并提案中被计算在内,您必须在您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中确认您不是母关联公司(通过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的第1a项中注明“是”)。如果你不这样肯定,你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

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留用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中的每一项提案的批准都需要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投票权持有人的赞成票并对其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无票)。此外,每一项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的批准都需要特别多数票。根据以色列法律,每位有投票权的股东须通知公司该股东是否为有兴趣的股东,为避免混淆,每位通过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投票的股东,或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投票的股东,将被视为确认该股东不是有兴趣的股东。如果你是有兴趣的股东,你的投票将只计算支持或反对普通多数,而不计算支持或反对特别多数,你应按代理材料中所述通知公司。经纪人不投票、弃权和未对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进行投票将不会对此类投票结果产生影响。
 
根据以色列法律,每一位有投票权的股东都必须通知公司,该股东是否是与批准留任奖金提案或补偿政策提案有关的相关股东。为避免混淆,以随附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每一位股东,将被视为确认该股东不是感兴趣的股东。如果您是感兴趣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投票将只计算为支持或反对简单多数,而不是根据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如适用)支持或反对特别多数),请通知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电话:+ 972-4-865-2170,或发送电子邮件:nativ.noam@zim.com。如果您的ZIM普通股由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并且您是感兴趣的股东,您应该将该状态通知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而他们反过来应该按前一句所述通知公司。
 
问:
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为什么要我确认自己不是母关联公司?
 
A:
根据《公司法》,批准合并不仅需要获得多数票,而且这一多数票还必须包括非母关联公司持有的过半数ZIM普通股。
 
为此,每位股东必须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上确认他们不是母关联公司。如果股东没有提供这一确认,他们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本公司未知有任何ZIM股东符合母关联公司的条件。

- 25 -

问:
谁来计票?
 
A:
ZIM特别股东大会的投票将由ZIM公司秘书进行点票统计。
 
问:
如果合并完成,ZIM股东将会得到什么?
 
A:
由于合并,在紧接合并生效时间(我们称之为“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股ZIM普通股(任何排除在外的股份除外,如标题为“合并协议—合并对价”)将转换为获得35.00美元现金的权利,不计利息,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
 
问:
特殊状态份额是多少?
 
A:
以色列国持有公司的特殊国家股份(“特殊国家股份”),除其他外,这要求(a)公司继续在以色列国注册成立,其总部和主要办事处均设在以色列,(b)公司必须维持由公司完全拥有的11艘适航船舶组成的最低限度船队,其中至少三艘必须能够运载普通货物,(c)ZIM董事会至少过半数成员(包括主席)为以色列公民,(d)公司首席执行官为以色列公民,及(e)特别国家股份持有人就任何转让或发行股份而给予公司已发行股本35%或以上的管有权或提供对公司控制权的任何转让或发行的事先书面同意。有关特殊国股批准、特殊国股释放、特殊国股假设(定义如下)的描述,请参见标题为“国股批准.”

问:
我的ZIM期权会有什么变化?
 
A:
合并协议规定,在生效时间,根据ZIM股权计划授予的每份尚未行使且未行使的ZIM期权,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都将被注销,其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扣除行权价格(根据合并协议中的公式确定)减去适用的预扣税款后的合并对价,以完全满足该持有人与此相关的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合并协议规定,每股行权价格等于或高于合并对价的每份ZIM期权将在生效时无偿注销。

问:
ZIM盘面怎么推荐我投?
 
A:
ZIM董事会一致建议ZIM股东投票““合并提案获得批准,””保留奖金提案的批准和“”的补偿政策建议的批准。有关ZIM董事会如何建议ZIM股东投票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 ZIM董事会推荐及合并原因.”
 
问:
谁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
 
A:
ZIM董事会已将2026年3月31日确定为ZIM特别股东大会的登记日。截至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所有在册的ZIM普通股持有人均有权收到有关ZIM特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会上投票,前提是这些股份在ZIM特别股东大会日期仍未流通。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无须参加投票。关于在不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您的股份投票的说明,详见下文这一节。
 
问:
我有多少票?
 
A:
每一股ZIM普通股有权对每项提案有一票表决权。母公司关联公司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
 
- 26 -

问:
什么构成ZIM特别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
 
A:
每股ZIM普通股有权对ZIM特别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个事项拥有一票表决权。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不少于两名,或已向ZIM发送指明其投票表决方式并持有或至少代表ZIM百分之三十三又三分之一(33.33%)表决权的投票工具的股东,应构成法定人数。如自指定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的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ZIM特别股东大会应延期至规定的ZIM特别股东大会日期后第七天(如该日为以色列的非营业日,则为随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而无任何与此相关的进一步通知,或至ZIM董事会将以通知股东方式确定的其他日期、时间和地点,并且在续会上,将讨论召开原ZIM特别股东大会处理的事务。在该续会未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至少(不参考其持有的股份数目)一名单一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将构成法定人数。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协议— ZIM特别股东大会暨董事会推荐.”
   
问:
我有权享有评估权吗?
 
A:
没有。根据以色列法律,ZIM普通股持有人不享有与合并相关的法定评估权。
 
问:
合并之后,ZIM会发生什么?
 
A:
如果合并完成,Merger Sub将与ZIM合并并入。由于合并,合并子公司的独立公司存在将终止,而ZIM将继续作为合并中的存续公司并作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外,ZIM普通股将从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退市,并将不再公开交易。预计ZIM股东将能够继续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其所持有的ZIM普通股,直至合并交易结束之日。
 
问:
我拥有ZIM普通股。合并后,这些股份会发生什么变化?
 
A:
如果合并完成,你公司的ZIM普通股将转换为获得合并对价的权利。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在外的每一名ZIM普通股持有人将不再拥有与ZIM普通股有关的任何权利,但收取合并对价的权利除外。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对ZIM股东的考虑”和“合并协议——合并对价。

问:
合并未完成会怎样?
 
A:
如果合并提案未获得ZIM股东的批准,或者如果合并因任何其他原因未完成,ZIM股东将不会收到与合并有关的任何合并对价,他们的ZIM普通股将保持在流通状态。ZIM将仍然是一家独立的公众公司,并且ZIM普通股将继续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若合并协议在特定情况下终止,则可要求ZIM向母公司支付终止费或要求母公司向ZIM支付终止费。有关终止相关费用的更详细讨论,请参阅“合并协议——终止合并协议。
 
问:
什么是代理,我可以如何投票我的股份?
 
A:
代理人是另一个人对您拥有的股份进行投票的合法指定。ZIM的股东可以亲自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也可以授权另一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投票,无论该股东是否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如果您选择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并投票您的股份,您将需要您的代理卡上包含的16位控制号码。如果您是ZIM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但不是这类ZIM普通股的在册股东,如果您听从您从您的经纪人、银行或代名人处收到的指示,您有权指示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如何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您也可以选择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使用您的代理材料随附的说明中的16位控制号码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如果您的经纪人、银行或被提名人提供这些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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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的股份有哪些投票方式,不参加ZIM特别股东大会可以投票吗?
 
A:
如果你是有记录的股东,有四种投票方式:
 
 
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通过互联网www.proxyvote.com或扫描位于您代理卡上的二维码,直至2026年4月29日东部夏令时间晚上11:59(访问网站时请将您的代理卡在手);
 
 
拨打免费电话1-800-690-6903,至2026年4月29日东部夏令时间晚上11:59止(来电时请持代理卡);
 
 
通过填写并邮寄您的代理卡;或
 
 
通过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并在其期间参加投票。

 
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提交的代理必须在美国东部夏令时间2026年4月29日晚上11点59分前收到才能被计算在内。以邮件方式提交的代理必须在美国东部夏令时间2026年4月29日晚上11:59(或代理卡上可能注明的较早截止日期)之前在代理卡上注明的地址收到,才能计入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持有的ZIM普通股股份的总数。
 
如果您是“街名”股东,请遵循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的指示,在会议前通过网络、电话或邮件进行投票,在每种情况下使用16位控制号码,该号码在您的代理材料随附的指示中,如果您的经纪人、银行或代名人提供这些指示。如果您计划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您将需要出示您所在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显示截至登记日您所持有的ZIM普通股所有权的账户对账单,才能获得在会议上亲自投票表决该股份的投票权。

问:
作为在册股东和实益拥有人持股有什么区别?
 
A:
登记在册的股东。如果ZIM普通股在我们的转让代理人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直接登记在您的名下,您将被视为这些股份的在册股东。作为记录股东,您有权在会议期间投票或通过网络、电话或填写并交回代理卡进行投票。
 
受益业主。如果ZIM普通股是由您在经纪账户或由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代为持有,您将被视为以“街道名称”持有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该通知是由您的经纪人或代名人转发给您的,他们被视为与这些股份有关的在册股东。作为受益所有人,如果您遵循从您的经纪人、银行或代名人收到的指示,您有权指示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如何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您也可以选择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前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在每种情况下使用16位控制号码,这在您的代理材料随附的说明中,如果您的经纪人、银行或被提名人提供这些指示。
 
问:
收到一套以上的投票资料怎么办?
 
A:
如果您以“街道名称”持有ZIM普通股,也可以直接以您作为在册股东的名义或其他方式持有,或者您以一个以上经纪账户持有ZIM普通股,则可能会收到一套以上与ZIM特别股东大会有关的投票材料。
 
记录在案的股东.对于直接持有的ZIM普通股,请填写、签署、注明日期并交还每份代理卡(或按每份代理卡上提供的方式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或以其他方式遵循本委托书提供的投票说明,以确保您所持有的全部ZIM普通股都获得投票。
 
实益拥有人.对于通过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的ZIM普通股,请按照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提供的说明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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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果股东给了代理人,被代理人覆盖的ZIM普通股怎么投票?
 
A:
如果您提供代理,无论您是否通过电话、互联网或填写并交回适用的随附代理卡提供该代理,随附代理卡上指定的个人将以您在就您在该公司持有的股份提供代理时指明的方式对您的ZIM普通股进行投票。在完成电话或互联网流程或代理卡时,您可能会指明您的ZIM普通股股份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前是否应就所有、部分或没有任何特定事务项目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
 
问:
退回空白代理,我的股份怎么投?
 
A:
如果您在您的代理人签名、注明日期和交回时,并未说明您的ZIM普通股投票结果如何,那么您的ZIM普通股投票结果如下:

 
”合并提案的批准,除非您没有在您的代理人中肯定地证明您不是母关联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您的ZIM普通股将就合并提案被弃权;

 
”保留奖金提案的批准;以及
     
 
”的补偿政策建议的批准。

问:
我提交代理后可以更改投票吗?
   
A:
是啊。在ZIM特别股东大会投票之前的任何时间,您都可能更改您的投票或撤销您的代理人资格。
 
登记在册的股东:如果您是在册股东,您可以在其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之前的任何时间更改您的投票或撤销您的代理,方法是(1)签署另一张日期较后的代理卡,并在2026年4月29日东部夏令时间晚上11:59(即2026年4月30日以色列时间上午6:59)之前将其交还给公司的代理制表机,即位于51 Mercedes Way,Edgewood,NY 11717的布罗德里奇,或在不迟于以色列时间2026年4月29日下午5时(即美国东部夏令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10时)前将其实物交付至公司的以色列注册办事处;(2)在较早前提交的代理日期后且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前以互联网或电话方式以电子方式提交新的代理;(3)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前向我们的公司秘书送达书面撤销通知;或(4)亲自出席会议并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如果您希望通过邮件更改您的投票,您应按以下地址联系我们的代理律师,并索取新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
 
苏达利公司。
公园大道430号,14楼,
纽约,纽约10022
股民拨打免费电话:(800)662-5200
券商银行Call Collect:(203)658-9400
 
实益拥有人:如果您通过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您的ZIM普通股,为了更改您的投票指示,您必须遵循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的相关指示,并且必须在2026年4月29日美国东部夏令时间晚上11:59之前这样做。如果您从您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处获得“法定代理人”以及显示截至登记日您所持有的ZIM普通股所有权的账户对账单,您也可以亲自参加会议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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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在哪里可以查询到ZIM特别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A:
初步投票结果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公布。最终投票结果将由ZIM公司秘书根据布罗德里奇 Financial Solutions,Inc.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信息进行统计,并且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后,TERM3特别股东大会的总体投票结果将刊发在外国私人发行人的6-K表格报告中,该报告将由ZIM向SEC提供。
  
问:
作为ZIM的股东,在决定如何投票时,有没有应该考虑的风险?
 
A:
是啊。你应完整阅读这份代理声明,并仔细考虑题为“风险因素.”
 
问:
如果我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前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我的股份会发生什么情况?
 
A:
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ZIM股东的股权登记日早于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如果您在登记日之后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前转让您的ZIM普通股,除非作出特殊安排,否则您将保留您在ZIM普通股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已将收取合并对价的权利转让给您向其转让您的TERM3普通股的人。
 
问:
合并预计什么时候完成?
 
A:
母公司和ZIM正致力于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合并。在满足或放弃题为“合并协议—合并完成的条件,”包括ZIM号股东在TERM1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合并提案,该交易预计将于2026年第四季度完成。但是,母公司和ZIM均无法预测合并将完成的实际日期,各方也无法向您保证合并将完成,因为完成取决于任何一家公司都无法控制的条件。此外,如果合并未能在2027年2月17日之前完成,则在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的情况下,为获得所需的监管批准,母公司或ZIM均可选择不通过终止合并协议的方式进行合并。
 
问:
如果合并完成,我会得到什么?
 
A:
合并完成后,就您拥有的每股ZIM普通股而言,您将有权获得每股35.00美元现金的合并对价。例如,如果您拥有100股ZIM普通股,您将获得3500.00美元现金以换取您的ZIM普通股,不计利息,也不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有关以ZIM普通股换取合并对价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标题为“合并协议—以ZIM普通股换取合并对价。”

问:
每股合并对价与未受影响的ZIM普通股市场价格相比如何?
 
A:
每股35.00美元的合并对价(不含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较ZIM于2025年8月8日(市场就第三方报告导致的拟议交易进行猜测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5.50美元(我们认为是未受影响的股价)有126%的溢价,较ZIM于2月13日的收盘价22.20美元有58%的溢价,2026年(合并协议执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以及较合并协议执行前90个交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ZIM股价18.45美元溢价90%。
 
问:
支付给我的每股合并对价是否需要缴纳以色列资本利得税?
 
A:
根据合并的条款和条件,以ZIM普通股换取合并对价,根据以色列税法,这通常属于应税事件。一般来说,根据以色列税法,处置以色列公司的股份被视为出售资产,可能需要缴纳以色列资本利得税,除非根据以色列法律或适用的税收条约适用特定豁免。例如,根据美国和以色列之间的税收协定,以色列资本利得税一般不适用于出售以色列公司股票的美国居民,条件是满足某些条件,包括这些股票是作为投资持有的,并且卖方没有持有重大权益或与以色列有其他特定联系。要从豁免中受益,通常需要在付款前获得以色列税务局的有效证明,除非已作出其他规定。
 
以色列法律还可以规定,非居民出售以色列公司股份可免征资本利得税,但须符合特定条件。没有资格获得豁免的股东可能会因在合并中处置其ZIM普通股而被征收以色列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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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ZIM股东应阅读标题为“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的部分,并应就合并对该持有人造成的特定以色列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问:
应付给我的每股合并对价会被以色列扣税吗?
 
A:
根据以色列法律,除非向母公司提供ITA签发的豁免证明,否则母公司必须从每股合并对价中预扣以色列税款,无论您是否需要缴纳以色列资本利得税。我们打算向ITA提交一份裁决申请,该申请预计将适用于在每种情况下根据经修订的1961年《以色列所得税条例(新版)》定义的、或将由以色列税务局(期权税裁决涵盖的收款人除外)确定的、应付给ZIM的以色列居民股东、非以色列居民股东以及ZIM股权奖励的非以色列居民持有人的合并对价,包括有关如何识别任何非以色列居民持有人的说明。对于此类持有人,预扣税裁决预计将规定豁免从合并对价中从源头预扣以色列税款,或澄清不存在此类义务,或就如何从源头实施此类预扣税提供指示,特别是对于应从中预扣税款的ZIM股票持有人的类别或类别(如有),适用的预扣率或预扣率。
 
这份代理声明包含对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的一般性讨论。您应该根据您的特定情况,就合并对您造成的特定以色列所得税后果,以及根据任何其他税法对您造成的特定税收后果,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
 
有关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标题为“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

问:
美国持有人是否会在根据合并收到合并对价时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
 
A:
美国持有人根据合并收到合并对价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应税交易。一般来说,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美国持有人将在兑换为此类现金的ZIM普通股中确认等于其根据合并获得的现金金额(包括为纳税目的需要预扣的任何金额)与其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有)的收益或损失。美国持有人对ZIM普通股股份的调整后计税基础通常等于该美国持有人为此类股份支付的金额。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合并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问:
谁来征集并支付征集代理费用?
 
A:
ZIM已聘请Sodali & Co.(“Sodali”),一家代理征集事务所,就ZIM特别股东大会履行各项征集服务。ZIM将向Sodali支付与其招揽服务相关的惯常费用约为4万美元。ZIM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人,均不因此获得额外报酬,也可以电话、邮件或者其他个人联系方式征集代理人。ZIM将承担征集代理的费用,包括邮费、印刷费、经手费,并补偿券商等向股份实益拥有人转发材料的合理费用。
 
问:
什么是“持家”?
 
A:
ZIM遵循一项名为“持家”的程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批准该程序。在此程序下,ZIM向地址相同的多个股东交付一份通知副本和委托代理材料,除非ZIM收到过其中一名或多名股东的相反指示。这一程序减少了印刷成本、邮寄成本和费用。参与家庭持股的股东将继续能够访问和接收单独的代理卡。根据书面或口头请求,ZIM将及时将通知和代理材料的单独副本交付给位于ZIM交付任何这些材料的单一副本的共享地址的任何股东。“街名”股东可能会联系他们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要求获得有关房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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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问我现在应该把我的ZIM普通股凭证寄进来吗?我的股份预计什么时候能收到合并对价?
 
A:
没有。请不要将您的ZIM普通股股票连同您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一起发送。
在生效时间之前,母公司将选择ZIM合理接受的银行或信托公司担任此次吸收合并的交易所代理。如果您的ZIM普通股是凭证式的,则在合并完成后,交易所代理将向您发送转递函,其中包含有关为合并对价退押和转换您的ZIM普通股股票的详细说明。
如果您的ZIM普通股是以记账式形式持有,则无需填写送文函。
 
有关以ZIM普通股换取合并对价的更多信息,请参见题为“合并协议—以ZIM普通股换取合并对价。
 
问:
现在该怎么办?
 
A:
您应仔细、完整地阅读本代理声明,包括附件,并尽快以邮寄方式将您填妥、签名并注明日期的代理卡装入随附的已付邮资信封内或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方式提交您的投票指示,以便您的ZIM普通股投票按照您的指示进行。
 
问:
关于ZIM特别股东大会或者合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谁可以回答我的问题?
 
A:
如对ZIM特别股东大会或合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有任何疑问,可联系ZIM的代理律师苏达利;股东拨打免费电话:(800)662-5200。券商银行或致电对方付费:(203)658-9400;电邮:ZIM@info.sodali.com。
 
问: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关于Parent、ZIM和合并的信息?
 
A:
您可以通过阅读这份委托书了解有关Parent、ZIM和合并的更多信息,就Parent和ZIM而言,您可以从标题为“在这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问:
若ZIM特别股东大会延期或延期,是否需要派出新的代理人?
 
A:
在随后重新召开的任何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所有代理人的投票方式将与其在最初召开ZIM特别股东大会时的投票方式相同,但在随后重新召开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前已被有效撤销或撤回的任何代理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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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ZIM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对合并有兴趣吗?
 
A:
ZI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在合并中拥有与ZIM股东的利益可能不同的利益,或者除此之外的利益。ZIM董事会在审议合并的优点并决定建议ZIM股东对合并提案投赞成票时,已意识到这些利益。这些利益在标题下有更详细的描述“合并——合并中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
 
除其他外,这些利益包括:
 
•根据合并协议条款继续提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赔偿和责任保险;
•根据ZIM股权计划授予的所有尚未行使的ZIM期权,其中授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尚未行使的ZIM期权,将在合并生效时(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予以注销,价内期权持有人将有权获得合并对价扣除适用的每股行使价减去适用的预扣税款后的净额;和
•在不违反留用奖金提议的情况下,委托书中载列的14名ZIM高级管理人员(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将有权获得一次性现金奖金,相当于该管理人员12个月的基本工资,于(i)合并完成时或(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已过去15个月中较早者支付。
 
问:
如果我在记录日期后购买了我的ZIM普通股,我可以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给这些股份吗?
 
A:
没有。股东无权对在记录日期之后购买的股份进行投票,因为该股东在记录日期不是这些股份的记录持有人。只有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持有人可以投票表决股份。但是,该股东的ZIM普通股,如果在合并生效时间持有,将自动转换为并代表收取合并对价的权利。
 
问:
如果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提出追加事项会怎样?
 
A:
ZIM董事会拟出席会议的唯一事项载于本委托说明书。没有ZIM股东将任何其他事项告知ZIM有此意向,且ZIM特别股东大会亦不知悉ZIM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出示。如果有任何其他事项或事项按照本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提交会议,作为贵公司代理持有人的人(如有)将有酌情权根据其最佳判断并在其认为可取的情况下,就该事项对贵公司的ZIM普通股进行投票。

凡拟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提交提案的股东,必须满足《公司法》和ZIM章程的要求。根据并按照《公司法》及其颁布的法规,一名或一名以上在ZIM中持有至少5%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要求ZIM董事会将有关董事的任免事项列入会议议程,一名或多名在ZIM中持有至少1%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要求ZIM董事会将任何其他事项列入会议议程,但前提是,认为提出的项目适合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讨论。若要将股东提案考虑纳入会议审议,ZIM的公司秘书必须在2026年3月26日之前收到书面提案。若ZIM董事会认为有股东提案适宜添加到ZIM特别股东大会议程,ZIM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布修订后的议程。
 
ZIM目前并不考虑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除上述以外的任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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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
 
除了此处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其他信息,包括标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声明”一节中涉及的事项外,ZIM股东在决定如何就合并提案、留用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进行投票之前,应仔细考虑以下风险,这些提案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和投票,以及一般投资风险和本委托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所有其他信息。这份代理声明还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声明。请阅读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声明”的部分。
 
下文描述的风险是与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以及母公司、ZIM和存续公司各自与合并有关的某些重大风险,尽管不是唯一的风险。下文描述的风险并不是母公司或ZIM目前面临的唯一风险,或者是母公司或存续公司在合并完成后将面临的唯一风险。目前未知或目前预计不重要的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可能对母公司或存续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若以下任何风险和不确定性发展为实际事件,该等事件可能对母公司、ZIM和/或存续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过去的财务业绩可能不是未来业绩的可靠指标,不应使用历史趋势来预测未来期间的结果或趋势。
 
ZIM股东将被剥夺除获得合并对价的权利外,与其ZIM普通股相关的所有权利,包括直接参与ZIM的任何收益或未来增长的权利。
 
若此次吸收合并完成,ZIM股东将不再拥有ZIM的任何股权,也不会参与其收益或任何未来增长。
 
获得必要的批准并满足成交条件可能会阻止或延迟合并的完成。
 
合并须遵守合并协议中规定的若干完成条件。 这些成交条件包括(其中包括)(i)合并协议的批准和在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时所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投票权持有人投赞成票的合并;(ii)特别国家股份批准;(iii)收到适用的竞争法和外国投资法规定的必要监管批准(约四十项规定的监管许可);(iv)合并协议中各方各自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受特定的重要性资格限制;(v)各方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合并协议中各自的契诺;(vi)没有任何法律或命令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使合并的完成成为非法;(vii)自向以色列公司管理局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后至少50天,且自获得ZIM股东批准后至少30天;(viii)ZIM和母公司交付其各自惯常的交割证明;(ix)没有(a)任何政府当局未决的法律程序,而该法律程序可合理地预期会导致繁重的条件(定义见“The Merger Agreement — Reasonable Best Efforts")或(b)施加负担条件的任何条件、反对、命令、强制令、判令、判决或裁决,以及(x)在合并协议日期或之后并无发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定义见合并协议)。合并的完成不受任何融资条件的限制。这些条件中的某些条件的实现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无法保证将获得任何所需的批准,也无法预测获得此类批准的时间。政府当局可对合并的完成施加条件,或要求更改合并协议的条款或与合并协议有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母公司和ZIM无需分别处置母公司或ZIM的任何业务或部分业务,或处置其各自的任何子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同意任何政府机构就任何监管批准所要求的任何结构性补救措施,或以其他方式同意分别开展、限制或经营母公司或ZIM的业务或任何部分业务,或就任何监管批准处置其各自的任何子公司,补救措施或协议将构成监管负担条件(定义见“The Merger Agreement — Reasonable Best Efforts”).母公司和ZIM各自完成合并的义务还取决于(其中包括)另一方在合并协议日期和结束日期作出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受限于某些重要性和重大不利影响限定词),以及另一方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其在合并协议下的义务。
 
如果不满足或放弃交割条件,且合并未在外部日期前完成,我们或母公司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选择不进行合并,并可能根据其条款终止合并协议。
 
此外,如果(a)母公司或ZIM终止合并协议是因为截止日期未到外部日期或未能获得ZIM股东批准,或母公司由于以下(b)条中提及的类型的第三方收购提议之后首次发生的某些合并协议违约事件由ZIM首次发生而终止合并协议,(b)在该终止日期之前(或在因未能获得ZIM股东批准而终止的情况下的ZIM特别股东大会日期之前)公开披露善意的第三方收购提议(无论是由ZIM还是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告知ZIM董事会或管理层,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均未撤回(公开,(如公开披露)在(x)ZIM特别股东大会日期(在因未能获得ZIM股东批准而终止的情况下)、(y)该等终止日期(在因未能在外部日期之前结束而终止的情况下)或(z)适用的违约日期(在因ZIM违反某些合并协议而终止的情况下)以及(c)该等终止后十八个月内至少三个工作日前,有关第三方收购提议的交易一旦完成或就此达成最终协议随后完成,那么,在合并协议中进一步描述的某些情况下,根据其中所述的条款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任何此类收购提议完成之日或之前,ZIM将需要向母公司支付150,000,000美元的现金终止费。
 
- 34 -

如果条件未得到及时满足或豁免,且合并未完成,ZIM的股东将不会获得任何每股普通股35.00美元的合并对价。此外,意外事件、变化或其他情况可能导致合并协议的终止。在未能完成合并的情况下,ZIM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能已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并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分心,ZIM的业务或员工队伍可能已经历与交易相关的重大中断且ZIM将在签署合并协议至交易未能完成期间及之后发生重大交易费用。此外,ZIM可能会面临与交易相关的诉讼,包括未能完成合并。
 
无法保证将获得所需的ZIM股东批准以及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同意和批准,包括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将满足关闭所需的条件。如果获得了所有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且满足了所需的条件,则无法保证此类同意和批准的条款、条件和时间。有关完成合并前必须满足或放弃的条件的更完整摘要,请参阅标题为“合并协议—合并的条件.”
 
以色列国持有ZIM的特殊国家股份,这对ZIM的经营施加了一定的限制,并赋予以色列政府在超过一定门槛的情况下转让某些资产和股份所有权的否决权,而以色列国可能不会为合并提供所需的批准。
 
以色列国在ZIM中持有特殊国家股份,对ZIM的经营管理活动造成一定的限制,并可能对ZIM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特别国家份额要求ZIM,除其他外:(i)保持在以色列国注册成立,其总部和主要办事处均设在以色列,(ii)维持由11艘由ZIM完全拥有的适航船舶组成的最低限度船队,其中至少三艘必须能够运载普通货物,(iii)ZIM董事会至少大多数成员,包括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为以色列公民,且(v)特别国家股份持有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转让或发行股份以赋予其占有ZIM已发行股本35%或以上的权益或提供对ZIM控制权的权益。
 
无法保证将及时或完全或在何种条件下获得特殊国家股份释放。如果母公司无法获得特殊状态股份释放,则母公司将无需按计划完成合并,这可能会对ZIM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前景、股价、业务、增长计划和/或运营以及ZIM的融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为特殊国有股限制了股东获得对ZIM控制权的能力,因此特殊国有股的存在可能会产生反收购效应,从而压低ZIM普通股的价格或以其他方式对ZIM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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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交易中潜在地存在着与ZIM股东的利益不同或属于一般利益之外的利益。
 
您应该知道,ZIM的一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能被视为在合并中拥有与您作为ZIM股东不同的利益或除此之外的利益。除其他外,这些利益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继续提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赔偿和责任保险;
     
 
根据ZIM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尚未授予的ZIM期权,其中授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尚未授予的ZIM期权,将在合并生效时(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予以注销,价内期权持有人将有权获得合并对价扣除适用的每股行权价格后减去适用的预扣税款后的净额;
     
 
在留用奖金提案获得批准的情况下,(a)13名ZIM公职人员(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将有权获得由ZIM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确定的该公职人员最多12个月基本工资的一次性现金留用奖金,将在(i)合并完成或(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已过去15个月中较早者支付;
 
 
就高级管理层成员而言,在其符合条件的终止雇佣情况下提供某些遣散费和福利;和
     
 
 
由于ZIM管理层与工会员工之间就合并存在分歧,以及某些ZIM经理和员工在合并完成后对其未来角色以及与ZIM的长期关系感到的相关不确定性,ZIM正在经历劳动中断。如果此类分歧持续存在或出现更多分歧且未能及时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解决,则此类劳资冲突可能会对ZIM的业务和财务业绩或完成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ZIM的工会员工发生纠纷,可能导致停工、罢工和诉讼耗时。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合并中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和“合并协议——员工事项。
 
截至2026年3月16日,ZIM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作为一个集团,实益持有并有权拥有该数量的ZIM普通股,其所代表的表决权低于ZIM普通股表决权的百分之一。
 
ZIM已经发生并且将发生与合并有关的重大交易和合并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可能超过ZIM目前预计的费用,且在未完成合并的情况下可能由ZIM承担。
 
ZIM已经产生并预计将继续产生与谈判和完成合并相关的若干非经常性成本,从而将两家公司的业务合并并实现预期的协同效应。这些费用和成本一直是,并将继续是巨大的。绝大多数非经常性费用将包括与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其中包括支付给财务、法律和会计顾问的费用、代理征集费用和备案费用。ZIM还将产生交易费用以及与制定和实施整合计划相关的成本,包括设施和系统整合成本以及与雇用相关的成本。
 
其中很多费用即使没有完成合并,也将由ZIM承担。此外,合并协议还进一步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包括在ZIM董事会更改推荐以及随后母公司根据其条款终止合并协议之后,ZIM可能需要向母公司支付1.5亿美元的现金终止费。上述成本以及其他未预期的成本和费用,如果不能完成合并,可能会对ZIM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合并有关的诉讼(如果有的话)可能会导致发出禁令,阻止合并的完成和/或给ZIM带来大量费用。
 
证券集体诉讼和衍生诉讼通常是针对已订立收购、合并或其他业务合并协议(如合并协议)的公众公司提起的。即使这样的诉讼毫无根据,但为这些索赔进行辩护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并分流管理人员的时间和资源。如果法院判定ZIM公司章程中或合并协议中的诉讼地选择条款不可执行,则这种风险会增加,因为这可能导致此类债权在不方便的诉讼地提起诉讼,从而大幅增加诉讼的成本和复杂性。不利的判决可能导致金钱损失,这可能对ZIM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对母公司、ZIM或其各自的董事提起的诉讼还可以寻求(其中包括)禁令救济或其他衡平法救济,包括请求撤销已实施的合并协议的部分内容,并以其他方式禁止各方完成合并。完成合并的条件之一是没有任何法律或命令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合并。因此,如果原告成功获得禁止完成合并的禁令,该禁令可能会延迟或阻止合并在预期时间范围内完成或根本无法完成,这可能会对母公司和ZIM各自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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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保证任何被告将在未来任何潜在诉讼的结果中获得成功。对合并完成时仍未解决的任何诉讼或索赔的抗辩或和解可能会对ZIM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合并协议的未决可能会对ZIM的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损害。
 
此次并购悬而未决,可能会对ZIM的未来造成不确定性,并对ZIM的业务造成干扰。合并协议一般要求ZIM在正常过程中经营ZIM的业务,并限制ZIM在未经母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某些行动直至合并完成。合并协议中包含可能限制ZIM的战略机遇和对市场趋势快速反应能力的契约和其他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会阻止ZIM寻求原本有吸引力的商业机会、对ZIM的业务进行某些投资或做出可能对ZIM的股东有利的其他变更。在合并未决期间,ZIM面临多项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损害ZIM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前景、股价、业务、增长计划和/或运营以及ZIM的融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现有客户和业务伙伴流失,包括与其他竞争对手终止联合运营服务的运营协议;
 

对ZIM经营战略和计划的执行限制,对ZIM应对市场趋势和行业发展的能力限制;
 

ZIM可能会因合并而产生大量成本,包括法律、会计和财务顾问费用;
 

ZIM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可能会从其他正在进行的业务和战略机会上转移;
 

ZIM可能会因合并而面临代价高昂的诉讼;
 

ZIM的现任和未来员工可能会因合并完成后对其与ZIM的未来角色和关系感到不确定,这可能会对ZIM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工作骚乱、罢工或TERM3加入工会的员工的其他组织行动;和
 

ZIM可能会因合并而受到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这可能会对ZIM与其员工、客户、供应商或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产生一般负面影响。
 
自本次吸收合并协议签署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之间,ZIM财务顾问的意见将不会反映出本次吸收合并协议签署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之间的情形变化。
 
ZIM已收到Evercore和巴克莱银行各自就合并协议的签署发表的意见,但截至本委托书日期尚未获得更新的意见。母公司或ZIM的经营和前景的变化、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以及其他可能超出或不超出母公司或ZIM控制范围的因素,以及ZIM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因素,可能会在合并完成时对母公司或ZIM或ZIM的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改变。截至合并完成之时或除发表此类意见之日以外的任何日期,这些意见都不会说话。因为ZIM目前预计不会要求其财务顾问更新意见,因此从合并完成时财务的角度来看,这些意见将不会涉及合并对价的公平性。ZIM董事会建议,ZIM股东投票“”批准合并提案、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
 
ZIM收到财务顾问的意见说明,详见题为“合并——财务顾问的意见。”现将ZIM的财务顾问Evercore、巴克莱银行的意见副本附后,详见附件C-1和C-2,分别为本代理声明,并通过引用将其全部并入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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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协议限制了ZIM寻求合并替代方案的能力,可能会阻止某些其他公司提出有利的替代交易提议,并且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要求ZIM向母公司支付终止费。
 
合并协议包含的条款可能会阻止第三方向ZIM提交收购提议,这可能会导致对ZIM的股东产生比合并更大的价值,或者可能导致ZIM的潜在竞争收购方提出以低于其可能提议支付的每股价格收购ZIM。这些规定包括一般禁止ZIM就ZIM的任何收购提议或竞争性交易的要约进行招揽,或在与ZIM董事会行使受托责任有关的某些例外情况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讨论。此外,即使ZIM董事会拒绝、撤回、限定或修改其关于合并提案的建议,除非合并协议已根据其条款终止,否则ZIM仍有义务将合并提案提交其股东投票表决。
 
合并协议进一步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包括在ZIM董事会更改推荐以及随后母公司根据其条款终止合并协议之后,ZIM可能需要向母公司支付1.5亿美元的现金终止费。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ZIM的其他要约,”“合并协议—变更推荐;撮合权”和“合并协议——终止合并协议。
 
合并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或根本无法完成,合并协议可能会根据其条款终止。
 
合并须遵守若干条件,这些条件必须在交易结束前满足或放弃,这些条件在题为“合并协议——合并的条件。”到交割的这些条件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满足或放弃,因此,合并可能会延迟或无法完成。
 
此外,如果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尚未发生交割,则母公司或ZIM均可选择不通过终止合并协议的方式进行合并,且各方可在任何时候、在ZIM股东批准之前或之后相互决定终止合并协议。此外,在某些其他情况下,母公司和ZIM可以选择终止合并协议,详见标题为“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终止.”
 
在合并完成或合并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之前,ZIM被禁止进行某些交易和采取某些可能对ZIM和/或其各自的证券持有人有利的行动。
 
自合并协议之日起及之后至合并完成或合并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之前,合并协议限制ZIM在未经母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特定行动,并要求各方在正常过程中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在所有重大方面开展业务。这些限制可能会阻止ZIM在合并未决期间采取原本有益的行动。合并未决期间这些限制产生的不利影响可能会因合并完成的任何延迟或合并协议的终止而加剧。见题为"合并协议—合并完成前的业务行为.”
 
母公司和ZIM可以放弃合并协议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条件,而无需征得ZIM股东的同意。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单方面或经母公司与ZIM双方共同协议,全部或部分放弃对母公司和ZIM为完成合并及合并协议所设想的其他交易所承担的义务的某些条件。任何此类放弃可能不需要ZIM股东的决议,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将有权酌情完成合并以及合并协议所设想的其他交易,而无需进一步寻求ZIM股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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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股东在吸收合并中将不享有评估权。
 
评估权,有时也称为异议人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如果根据法律适用,它使股东能够对特别交易(例如合并)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以现金支付紧接合并生效时间之前确定的其股份的公允价值,而不是收取就特别交易向股东提供的对价。根据以色列法律,ZIM普通股持有人不享有与合并相关的法定评估权。
 
未能完成合并可能会对ZIM普通股的价格以及ZIM未来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合并协议包含在合并完成前必须满足或放弃的若干条件,这些条件在题为“合并协议—合并的条件.”不能保证合并的所有条件都将得到满足或豁免。如果这些条件不满足或被豁免,母公司和ZIM将无法完成此次合并。
 
如果此次合并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包括未能获得ZIM股东的批准,ZIM的业务和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包括:
 
 
ZIM可能会出现金融市场的负面反应,包括对ZIM普通股市场价格的负面影响;
 
 
行业接触、业务合作伙伴和其他第三方对ZIM的认知方式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影响ZIM的营销运营或其在更广泛的市场上竞争新业务或获得续约的能力;
 
 
ZIM将会或可能会产生无法收回的巨额交易费用和其他成本;
 
 
ZIM可能会出现员工的负面反应;以及
 
 
ZIM将已花费时间和资源,否则本可花费在ZIM的现有业务以及寻求可能对ZIM有利的其他机会上,而TERM3的持续业务和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除了上述风险外,如果合并协议被终止并且ZIM的董事会寻求替代交易,那么ZIM的股东无法确定ZIM将能够找到愿意以比合并更有吸引力的条款进行交易的一方。
 
有关各方的信息
家长

巴林达姆25
20095德国汉堡
+49 40 3001-3705
 
母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班轮运输公司之一,拥有305艘现代化集装箱船的船队,总运输能力达250万TEU。在班轮运输部门,Parent在140个国家拥有约14,000名员工和400个办事处。Parent拥有380万TEU的集装箱运力——包括最大和最现代化的冷藏集装箱船队之一。全球共有130条班轮服务,确保了各大洲600多个港口之间的快速可靠连接。在终端和基础设施领域,母公司在欧洲、拉丁美洲、美国、印度和北非拥有21个终端的股权。大约3,000名员工被分配到终端和基础设施部门,除了终端活动外,还在选定地点提供补充物流服务。
 
有关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更多信息包含在本代理声明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请参阅这份代理声明中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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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子公司

c/o赫伯罗特股份公司
巴林达姆25
20095德国汉堡
+49 40 3001-3705
 
Merger Sub是一家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Merger Sub是新成立的,是为了订立合并协议和实现合并而组织的。Merger Sub迄今未从事任何业务活动,除与其成立有关的事件和与合并有关的那些事件外,它没有任何类型的重大资产或负债。

ZIM

安德烈·萨哈罗夫街9号
邮政信箱15067
Matam,Haifa 3190500,以色列
+972 (4) 865-2000
 
ZIM是一家全球性的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在利基市场拥有领先地位,该公司认为,在这些市场上,它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使ZIM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ZIM成立于1945年,是历史最悠久的班轮之一,拥有80年经验,以行业领先的中转时间、班期可靠性和卓越的服务享誉客户,为客户提供创新的海运和物流服务。此外,ZIM不断寻求最大限度地提高运营效率,同时提高盈利能力并受益于灵活的成本结构。ZIM还开发了多种数字工具,通过对数据的仔细分析来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包括商业和人工智能。
 
自2021年1月28日起,ZIM普通股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ZIM”。
 
ZIM的法定商务名称为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ZIM的主要营业地点为:9 Andrei Sakharov Street,P.O. Box 15067,Matam,Haifa,3190500。ZIM主要经营地电话:+ 97248652111。ZIM的网站是www.zim.com。ZIM代理service of process,公司地址为:4425 Zim Way,Virginia Beach,Virginia 23462,United States,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ay,ZIM WIM WAZIM,LLC,ZIM WAIM ZIM WAZIM WAZIM,LLC,LLC,LLC,associate in Virginia Beach,Virginia Beach,Virginia Beach,Virg
 
欲了解更多关于ZIM的信息,请登录www.zim.com。ZIM网站上包含的或可通过该网站访问的信息并未纳入本委托书或任何其他存档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已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或文件,也不构成其一部分。有关ZIM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信息均包含在本委托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请参阅这份代理声明中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ZIM股东特别大会
 
一般;日期;时间和地点
 
ZIM特别股东大会将于以色列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点在公司位于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的办公室举行,除非延期或休会。
 
ZIM特别股东大会的目的
 
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目的是审议以下议案:
 
 
(一)
合并提案.根据以色列公司法,批准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于2026年2月16日签署的合并协议和计划,以及由此设想的交易,包括批准:(a)根据以色列公司法第314至327条进行的合并,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存续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股东将在合并中收到的对价,“已转换股份”和“视为已注销股份”(每一种均在合并协议中定义)的持有人除外,包括有权获得截至合并生效时间之前持有的每一股ZIM普通股35.00美元现金,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以及(c)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所有其他交易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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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保留奖金提案。 批准向(a)13名ZIM(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每人(由ZIM的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确定的)该职位持有人最多12个月的基本工资每人发放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该奖金将在(i)合并完成时和(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已过去15个月中较早者支付;和
 
 
(三)
补偿政策建议.批准新的董事和公职人员薪酬政策,期限为自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年。
 
关于合并提案,ZIM的股东必须表明他们不是母关联公司,才能将他们的投票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中。股东亦可能被要求考虑并(如适用)就ZIM特别股东大会或ZIM特别股东大会的任何休会或延期之前可能适当进行的任何其他事项进行投票。
 
股东提案
 
凡拟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提交提案的股东,必须满足《公司法》和ZIM章程的要求。根据并依照《公司法》及其据此颁布的法规,一名或多名在ZIM中持有至少5%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要求ZIM董事会将有关董事的任免事项列入会议议程,一名或多名在ZIM中持有至少1%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要求ZIM董事会将任何其他事项列入会议议程,但前提是,认为提议的项目适合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讨论。该等股东可通过将其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位于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的注册办事处的ZIM,以提请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注意,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提交提案以供审议。若要考虑将股东提案纳入会议,我们的公司秘书必须在2026年3月26日之前收到书面提案。若ZIM董事会认为有股东提案适宜添加到ZIM特别股东大会议程,ZIM将根据《公司法》和《ZIM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布修订后的议程。
 
ZIM目前并不考虑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除上述以外的任何事项。
 
有权投票的股东;记录日期
 
在登记日营业结束时持有ZIM普通股的在册股东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截至登记日,通过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属于ZIM的在册股东)或出现在证券存管机构参与者名单中的代名人持有ZIM普通股的股东,被视为以“街道名称”持有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
 
本代理声明由其银行、经纪人或其他被视为记录持有人的代名人转发给受益所有人。实益拥有人有权指示其股份应如何投票,也被邀请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但在未在会议召开之前获得授权其股份投票的该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不得亲自在会议上投票表决其股份。对于截至登记日直接以其名义(或以代表其的受托人的名义)在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或ZIM转让代理人处登记的持有ZIM普通股的股东,此处所载的委托代理材料正直接发送给股东(或该受托人),后者可通过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或通过填写、签名并交回随附的代理卡的方式投票表决其股份。
 
或者,截至登记日,ZIM的所有上述类别的股东都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其股份进行投票或指示如何投票——而无需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详情如下。ZIM鼓励所有股东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无论是否目前计划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都应提前投票表决其所持股份——通过互联网、电话或邮件方式。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仍在流通的任何ZIM普通股,均有权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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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板块推荐
 
ZIM主板,在考虑了标题“合并—— ZIM董事会推荐及合并原因,”已一致(i)认定合并协议的条款和合并协议所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对ZIM及其股东而言是公平的,且符合其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合并协议是可取的,(ii)认定,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ZIM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i)批准由ZIM执行和交付合并协议,履行其于合并协议所载的契诺及协议,并根据合并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合并及其他交易,及(iv)决议建议ZIM股东批准合并协议及交易,包括合并。
 
ZIM董事会一致建议您投票(1)“”合并提案,(2)““留任奖金建议及(3)””的补偿政策提案。
 
法定人数
 
每股ZIM普通股有权对ZIM特别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个事项拥有一票表决权。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不少于两名,或已向ZIM发送指明其投票表决方式并持有或至少代表ZIM百分之三十三又三分之一(33.33%)表决权的投票工具的股东,应构成法定人数。如自指定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的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ZIM特别股东大会应延期至规定的ZIM特别股东大会日期后第七天(如该日为以色列的非营业日,则为随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而无任何与此相关的进一步通知,或至ZIM董事会将以通知股东方式确定的其他日期、时间和地点,并且在续会上,将讨论召开原ZIM特别股东大会处理的事务。在该续会未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至少(不参考其持有的股份数目)一名单一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将构成法定人数。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协议— ZIM特别股东大会暨董事会推荐”.
 
为确定法定人数,如有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则视为出席。
 
投票
 
2026年3月16日,已发行及流通的ZIM普通股为120,449,953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收市时,每一股ZIM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有权对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提出的每项提案拥有一票表决权。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登记为任何ZIM普通股的共同持有人,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可以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就该份额进行投票。如果有多个联名持有人寻求投票,则只有最资深的联名持有人可以投票,资历由这些姓名在ZIM股东名册中出现的顺序决定。为此目的,资历将按姓名出现在ZIM股东名册中的顺序确定。
 
ZIM的股东可以亲自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也可以授权另一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投票,无论该股东是否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ZIM鼓励所有股东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无论是否目前计划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都可以提前通过代理投票方式——通过互联网、电话或邮件方式——对其股份进行投票。ZIM的股东可以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加投票:
 
 
通过互联网—如果您是ZIM的在册股东,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代理,方法是登录所列网站或扫描所附代理卡上的二维码,输入您在所附代理卡上的控制号码,然后按照屏幕上的提示提交代理。如果您持有的是“街道名称”的ZIM普通股,如果持有您的ZIM普通股的券商、银行或其他类似的代名人提供互联网投票,您可以按照随附的投票指示表显示的说明通过互联网提交委托代理人,如果您收到了委托代理材料,只需点击“立即投票”按钮;
 
 
通过电话—如果您是ZIM的在册股东,您可以拨打随附的代理卡上列出的免费电话,输入您在随附的代理卡上的管控号码并按照提示进行提交代理。如果您持有的是“街道名称”的ZIM普通股,如果持有您的ZIM普通股的券商、银行或其他类似机构提供电话投票,您可以按照随附的投票指示表所示进行操作,以便通过电话方式提交委托代理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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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邮件—如果您是ZIM的在册股东,您可以通过在提供的已付邮资信封中填写、注明日期、签名并归还您的代理卡的方式提交代理。您应该完全按照所附代理卡上显示的方式签署您的姓名。如果您是以代表身份(例如,作为公司的监护人、执行人、受托人、托管人、律师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请注明您的姓名和头衔或身份。请勿将您的ZIM股票证书随函寄回或交回。如果您持有“街道名称”的ZIM普通股,您有权指示您的券商、银行或其他类似机构如何对您的ZIM普通股进行投票,并且要求该券商、银行或其他类似机构按照您的指示对您的ZIM普通股进行投票。以邮寄方式向贵券商、银行或其他类似机构提供说明,请及时在贵券商、银行或其他类似机构提供的已付邮资信封内填写、注明日期、签名并寄回投票指示表。
 
为客户以“街道名称”持有ZIM普通股的银行、券商和其他代名人通常有权对“例行”提案进行投票,即使他们没有收到受益所有人的指示,也没有收到股份受益所有人的具体指示,相反。不过,银行、券商和其他被提名人不得就并购审批等非常规事项行使投票自由裁量权。就合并提案、留用奖金提案和补偿政策提案中的每一项而言,如果受益所有人没有向其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提供指示,那么他、她或其ZIM普通股将不会参加投票。
 
就合并提案、保留红利提案和补偿政策提案中的每一项而言,如果受益所有人没有向他、她或其银行、经纪人或代名人提供指示,那么他、她或其ZIM普通股将不会参加投票。因此次ZIM特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仅有非常规议案,因此预计不会出现任何券商未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情况。然而,如果有任何经纪人未投票,他们将不会影响合并提案、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的投票结果,他们将被视为出席以确定是否达到法定人数。
 
投票结果
 
初步投票结果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公布。最终投票结果将由ZIM公司秘书根据布罗德里奇 Financial Solutions,Inc.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信息进行统计,并且ZIM特别股东大会之后,TERM3特别股东大会的总体投票结果将刊发在外国私人发行人的6-K表格报告中,该报告将由ZIM向SEC提供。
 
撤销或更改您的投票
 
ZIM在册股东可在有效行使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向我们提交书面撤销通知或妥为签署并附有较后日期的委托书,或通过亲自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方式,撤销其执行委托书所授予的权力。以“街道名称”持股的ZIM股东,如果希望撤销或修改先前提交的投票指示,应遵循银行、经纪人或被提名人的指示,或与其联系。
 
代理人
 
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法律顾问兼法规经理Tammy Hevrony, 各自将就将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表决的事项,担任所附委托书项下ZIM股东的代理人。
 
每项建议的批准所需票数
 
如上所述,每一位ZIM的在册股东将收到一张与其所持有的ZIM普通股有关的代理卡。为确保贵公司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所持的全部ZIM普通股股份均获得投票,请填写、执行并交回随附的委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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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提案
 
合并提案的批准需要获得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ZIM特别股东大会并就其进行投票的简单多数表决权的ZIM普通股股东的赞成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未投票)。
 
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作为合并提案投票的一部分,以下条件的满足将被要求:多数票必须包括对合并提案投了赞成票且非由母关联公司持有的绝大多数ZIM普通股。
 
为了让您的投票在合并提案中被计算在内,您必须在您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中确认您不是母关联公司(通过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的第1a项中注明“是”)。如果你不这样肯定,你的投票将不计入合并提案的计票。
 
保留奖金建议及补偿政策建议
 
留任奖金议案和薪酬政策议案中的每一项议案的批准,都需要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代表的ZIM普通股简单多数投票权持有人投赞成票并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票和经纪人无票),还必须满足特别多数的要求。
 
根据以色列法律,每一位有投票权的股东都必须通知公司,该股东是否是与批准留任奖金提案或补偿政策提案有关的相关股东。为避免混淆,以随附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每一位股东,将被视为确认该股东不是感兴趣的股东。如果您是感兴趣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投票将只计算为支持或反对简单多数,而不是根据留任奖金提案或薪酬政策提案(如适用)支持或反对特别多数),请通知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号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oam Nativ,电话:+ 972-4-865-2170,或发送电子邮件:nativ.noam@zim.com。如果您的ZIM普通股由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以“街道名称”持有,并且您是感兴趣的股东,您应该将该状态通知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而他们反过来应该按前一句所述通知公司。
 
股份所有权
 
根据公开备案并根据截至登记日ZIM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计算,据ZIM所知,没有人实益拥有ZIM普通股的5%以上。
 
此外,截至登记日,ZI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益拥有的已发行在外的ZIM普通股合计不到百分之一。ZIM目前预计其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投票表决“”合并提案、留任奖金提案和薪酬政策提案。见"ZIM部分受益所有人的证券所有权和管理人”,以了解有关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ZIM普通股实益所有权的更多详情。
 
征集代理人
 
除邮件征集方式外,ZIM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除报销其实际费用外,可以亲自或通过电话、传真等电子方式向ZIM的股东征集ZIM特别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不予补偿。还将与银行家、经纪人和其他代名人和受托人就将征集材料转发给这些人所持有的记录在案的ZIM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作出安排,而ZIM将在提出要求时补偿记录持有人这样做的合理自付费用。
 
ZIM已聘请索达利(Sodali)为代理征集事务所,以履行与ZIM特别股东大会有关的各项征集服务。ZIM将向Sodali支付与其招揽服务相关的惯常费用约为4万美元。
 
请不要随同您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发送任何ZIM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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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和投票协助的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此次合并以及如何投票或撤销代理有任何疑问,请致电ZIM的代理律师:

苏达利公司。
公园大道430号,14楼,
纽约,纽约10022
股民拨打免费电话:(800)662-5200
券商银行或致电对方付费:(203)658-9400
电子邮件:ZIM@info.sodali.com
 
其他事项
 
ZIM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业务将于ZIM特别股东大会上作出行动。然而,倘有其他事项获妥善提交ZIM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或延期,获委任为代理持有人的人士将各自有酌情决定权就该等事项采取行动,包括酌情投票决定将股东特别大会续会或延期。
 
向ZIM股东提交的议案
 
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股东将被要求考虑并投票表决以下提案,这些提案将在本委托书的其他地方有更全面的描述:
 
议案一:ZIM合并议案
 
我们要求贵公司根据《公司法》批准合并协议及其所设想的交易,包括批准:(a)根据《公司法》第314至327条进行的合并,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ZIM合并,而ZIM将存续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ZIM的股东(不包括已转换股份和视为注销股份的持有人)在合并中将收到的对价,包括有权获得35.00美元现金,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截至紧接合并生效时间之前所持有的每ZIM普通股;及(c)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所有其他交易和安排,以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为限。
 
有关本提案的摘要和详细信息,请参阅本代理声明通篇有关合并提案、合并协议和合并的信息,包括标题为“合并”和“合并协议”的这份代理声明。合并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附在本代理声明中附件A。 敦促您仔细阅读合并协议全文。
 
提议的决议:
 
提议ZIM特别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已解决,以根据《公司法》批准合并协议及其所设想的交易,包括批准:(a)根据《公司法》第314至327条进行的合并,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ZIM合并并并入,而ZIM将存续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ZIM的股东(不包括已转换股份和被视为注销股份的持有人)在合并中将收到的对价,包括有权获得每股35.00美元的现金,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截至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所持有的每ZIM普通股;及(c)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所有其他交易和安排,其副本作为附件附于本委托书附件a,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需要投票
 
请参阅本代理声明中标题为“ZIM股东特别大会— 批准每项提案的必要投票。
 
ZIM董事会建议对这项提议的决议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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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2:保留奖金提案
 
在ZIM特别股东大会上,股东将被要求批准向(a)13名ZIM公职人员(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发放一次性现金保留奖金,该薪酬由ZIM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确定,最高可达12个月的基本工资,将于(i)合并完成和(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止15个月中较早者支付,以较早者为准。如果股东按照规定的多数通过,则根据提案2a应付给这13名办公室负责人的补偿总额将不超过543.4万美元,根据提案2b应付给ZIM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补偿总额将不超过92.4万美元。

根据《公司法》,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薪酬必须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并需要按此顺序获得公司薪酬委员会、ZIM董事会和股东的批准。根据《公司法》,补偿政策必须至少每三年重新考虑和重新批准一次(首次批准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起满五年后作出的除外)。我们目前的补偿政策已于2020年11月获得我们股东的批准,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生效,并于2023年10月,我们的股东批准了对补偿政策的修订。在我们于2026年1月2日(休会后)举行的最后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了一项拟议的补偿政策,以供我们的股东批准,我们的股东没有批准拟议的政策。因此,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考虑了对拟议政策发表的评论,并建议采用经修订的薪酬政策,详见薪酬政策建议。根据拟议的薪酬政策,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已审查、讨论和批准拟议的留存奖金,详见本文件。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注意到,拟议的留存奖金符合拟议薪酬政策的条款和条件。根据公司法,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批准偏离薪酬政策的公职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的雇佣条款,但前提是(i)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在采用薪酬政策时考虑到《公司法》要求考虑的因素,以及(ii)这些条款获得股东以特别多数批准。
 
ZIM提议的薪酬政策规定,ZIM可能会授予其高级职员与私有化交易相关的留用奖金。因此,就批准及建议批准留任奖金而言,薪酬委员会及ZIM董事会考虑了《公司法》规定的某些因素,其中包括:(i)该职位持有人的教育、技能、专长、专业经验和成就;(ii)该职位持有人的职位、责任领域以及以前与其订立的薪酬协议;及(iii)该职位持有人的任期和雇佣期限的成本与该公司其他雇员以及该公司雇用的合同工的工资成本之间的比率,特别是与这类员工的平均工资和工资中位数的比例,以及他们之间的差距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影响。此外,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认为,奖金的目的是留住公司员工和管理层,特别是在合并完成之前的过渡期间。鉴于上述所有情况,ZIM的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认为,向ZIM的职位持有人提出的留存奖金是公平合理的,并且符合股东利益。
 
ZIM的股东将被要求将向(a)13名ZIM公职人员(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作为两个独立的提案进行投票,因此投票结果将分别统计。据此,如果关于批准向ZIM 13名公职人员发放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的提案未获得必要多数的批准,且向首席执行官办公室兼ZIM总裁发放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的提案获得必要多数的批准,或反之亦然,则后一项提案将被视为获得批准,尽管前一项提案有投票结果,或视情况反之亦然。
 
提议的决议:
 
提议ZIM特别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已解决,批准向13名ZIM(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发放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该奖金由ZIM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确定,最高可达12个月的基本工资,将于(i)合并完成时和(ii)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止15个月(以较早者为准)支付,以较早者为准。”
 
已解决,批准向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发放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最高可达12个月的基本工资,由ZIM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确定,于(i)合并完成时和(ii)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月后两者中较早者支付,以较早者为准。”

需要投票
 
请参阅本代理声明中标题为“ZIM股东特别大会— 批准每项提案的必要投票。
 
ZIM董事会建议对这项提议的决议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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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3:薪酬政策提案

根据《公司法》,补偿政策必须至少每三年重新考虑和重新批准一次(但在某些情况下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开始的五年期限后可以作出的初步批准除外)。我们目前的补偿政策于2020年11月获得股东批准,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生效。2023年10月,我们的股东批准了一项关于采用符合《交易法》第10D条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追回政策的补偿政策修正案。

在我们于2026年1月2日(休会后)举行的最后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我们提出了一项拟议的补偿政策,以供我们的股东批准,我们的股东没有批准拟议的政策。因此,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考虑了对拟议政策发表的意见,并建议采用随附表格中的修订后的薪酬政策,作为附件b(这标志着我们以前的补偿政策的变化)。

拟议的薪酬政策大致符合我们以前的薪酬政策的条款,但以下各项除外:(a)为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增加单独的最高每月基本工资,金额为180,000 ILS(app。55,000美元);(b)增加股权激励限制,规定在每次向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授予任何股权激励时,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持有的股权授予总额(包括拟议授予)不得超过公司股本的10%,全部按全面摊薄基准计算;(c)将向公司行政总裁增加的遣散费上限更改为最多24个月的基本薪金(注意到现任我们的行政总裁有权获得适用遣散费两倍的增加的遣散费,拟议的更改不会减损行政总裁在其雇佣协议下的应享权利);(d)与私有化交易有关的支付留任奖金的津贴,(e)关于增值税适用于主席的每月薪酬的澄清;(f)关于拟议薪酬政策不减损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的任何现有薪酬安排的澄清;以及(g)澄清任何高级职员的基本工资与以色列消费者物价指数或任何货币的汇率挂钩不会被视为偏离拟议的薪酬政策。

在提议的补偿政策未获得股东以法定多数批准的情况下,ZIM董事会仍可批准补偿政策,前提是我们的薪酬委员会以及随后的ZIM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进一步讨论后得出结论,认为此类批准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指导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建议和批准拟议薪酬政策的考虑因素有:从长远角度考虑促进公司利益、其工作计划和政策,除其他外,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其运营的规模和性质,以及-关于包括可变组成部分的任期和雇佣-高级职员对实现公司目标和最大化其收益的贡献,所有这些都是从长期角度出发并根据高级职员的角色,目的是使公司的利益与高级职员的利益保持一致。

在考虑对薪酬政策的拟议修订时,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考虑了许多因素,包括公司目标、经营计划和长期战略,以及公司高级职员的经验和资格。

拟议的薪酬政策将由薪酬委员会和ZIM董事会不时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充分性及其与(其中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保留目标相适应。

上述简要概述通过参考拟议补偿政策全文,对照现行补偿政策进行整体限定,体现在附录A附于本文件。

拟议的补偿政策包括一项回拨政策。追回政策已获得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的批准,并且无论提议的薪酬政策是否获得批准,都将继续有效。

提议的决议:
 
提议ZIM特别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已解决,批准一项新的董事和公职人员薪酬政策,其形式如下所附附件b,期限为自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年。”
 
需要投票
 
请参阅本代理声明中标题为“ZIM股东特别大会— 批准每项提案的必要投票。
 
董事会建议对这项提议的决议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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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这场关于合并的讨论通过参考合并协议进行了整体限定,合并协议作为附件附在本代理声明中附件a并以引用方式整体并入本文。你应该仔细阅读整个合并协议,因为它是管辖合并的法律文件。
 
交易Structure
 
根据合并协议,并根据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Merger Sub(作为合并中的目标公司(Chevrat Ha’Ya’ad))将与ZIM(作为合并中的吸收公司(HAChevra Ha’Koletet))合并并入,Merger Sub的单独存在将终止。ZIM将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继续作为合并中的存续公司。
 
对ZIM股东的代价
 
由于此次合并,ZIM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排除在外的股份除外)将转换为获得每股35.00美元现金的权利,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
 
合并背景
 
ZIM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其普通股于2021年1月28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开盘价为每股15.00美元。自首次公开募股以来,ZIM表现出强劲的财务业绩和股东回报,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息总额约为每股47美元,截至2025年年中,现金状况保持在30亿美元以上。在整个这段时间里,ZIM董事会与管理层一起,定期考虑、评估和讨论提高ZIM竞争地位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不同战略。作为这些活动的一部分,ZIM在推行其业务计划时不时考虑各种战略选择,包括收购、合并、合作和业务合并(包括出售ZIM),并考虑到各种因素,例如地缘政治和监管发展以及特殊国家份额的影响。
 
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期间,ZIM董事会组建了一个顾问团队,其中包括Evercore Group L.L.C.(“Evercore”)作为财务顾问、Meitar Law Offices(“Meitar”)作为以色列特别法律顾问以及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Skadden”,与Meitar一起,“ZIM法律顾问”)作为美国特别法律顾问,以协助ZIM董事会评估潜在的战略替代方案。此外,ZIM董事会还咨询了ZIM现有的以色列公司和证券顾问Goldfarb Gross Seligman(“Goldfa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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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ZIM董事会召集了Meitar和Evercore的代表,其中ZIM董事会被提供了与潜在私有化交易相关的法律和财务考虑的全面概览,包括讨论特殊国家股份的影响。
 
2025年5月14日,ZIM董事会与Meitar、Skadden和Goldfarb召开会议,讨论了聘请Evercore担任其财务顾问的拟议条款,并从法律角度全面了解了其在潜在交易及其过程方面的职责和最佳做法,包括管理层可能参与任何交易过程方面的职责和最佳做法。经讨论后,ZIM董事会批准了正式确定Evercore聘用的重要条款,并指示其顾问根据这些条款与Evercore完成聘用。于2025年5月15日,ZIM与Evercore订立聘书。
 
2025年7月1日,ZIM董事会主席Yair Seroussi(“主席”)接到Eli Glickman这位ZIM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电话,告知他有意提交一份由管理层牵头的、不具约束力的收购ZIM的提案。该书面提案已于当日晚些时候收到并分发至ZIM董事会。该公司提议,由Eli Glickman和Rami Ungar组建、由ZIM高管团队(“管理集团”)的其他成员管理的新公司,以每股20.00美元现金收购ZIM的所有已发行普通股,较ZIM于2025年6月30日的收盘价16.09美元溢价24%,部分资金来自第三方提供的债务融资,并请求30天的排他期。
 
2025年7月2日,随后又在2025年7月期间多次召开ZIM董事会与其顾问会议,讨论、考虑和评估该提案及其影响,包括在流程、估值和受托责任方面。ZIM董事会考虑了该提案的价格、时机、对排他性的要求以及没有详细的融资承诺等多个方面。ZIM董事会在Evercore代表的协助下,进一步讨论了旨在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各种替代路径,包括可能启动更广泛的市场拓展过程。此外,在2025年7月7日的会议上,ZIM董事会与ZIM的法律顾问一起,考虑组建一个特设交易委员会来监督与潜在交易有关的日常过程,但ZIM董事会决定将任何此类委员会的组建推迟到以后的日期,以便让董事会充分了解并在潜在交易的早期阶段就参与其中。2025年7月23日,Evercore的代表向ZIM盘面展示了其关于ZIM及潜在战略替代方案的初步分析。
 
2025年8月2日,在因上述讨论而确定了ZIM董事会后,董事长通知管理集团,经ZIM董事会审慎评估和考虑,ZIM董事会得出结论,管理集团提案的条款低估了公司的价值,并且为了ZIM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ZIM董事会将继续探索所有替代方案。
 
在2025年8月和9月期间,ZIM董事会及其顾问讨论并制定了一个流程,该流程也将作为一种刻意的市场检查,以测试管理层主导的提案与替代品的对比。
 
2025年8月10日,以色列新闻网站“Calcalist”报道称,Eli Glickman正与航运巨头Rami Ungar合作,购买ZIM的所有普通股。2025年8月12日,ZIM发布新闻稿,承认其了解可能的收购提议的传闻,但未对此发表评论。ZIM于2025年8月8日,即发文前最后一个全天交易的收盘股价为15.50美元/股,ZIM于2025年8月12日的收盘股价为17.34美元/股。2025年8月14日,在ZIM董事会的一次会议上,ZIM董事会指示Evercore的代表继续与潜在收购方进行外联,以衡量他们对与ZIM的战略交易的兴趣并根据市场反馈进行回报,同时继续评估潜在交易结构的法律和财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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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core的代表基于其全面的网络和调研进行了严格的流程,在与ZIM董事会讨论后,与母公司及其他几位战略和财务方进行了接触。总共有13个缔约方就一项潜在交易进行了初步讨论,其中4个缔约方(包括母公司)在表示有兴趣进行尽职调查后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包括惯常的停顿条款。相应地,这四个潜在交易对手中的每一个都获得了尽职调查材料。由于管理集团对潜在交易的持续关注,管理集团成员最初被回避关于与该等竞标人的交易的讨论,包括与该等竞标人对某项交易的尽职调查有关的讨论,该交易现阶段由ZIM董事会在其顾问和不属于管理集团的ZIM人员的协助下进行管理。
 
2025年8月26日,ZIM董事会召开会议,听取了Evercore代表关于流程的最新情况以及美塔尔关于特殊状态份额和监管影响的简报,这些影响与流程中涉及的潜在交易对手的交易确定性有关。
 
2025年9月30日,Parent向ZIM董事会提交了初步提案,考虑以每股32.00美元现金购买ZIM的所有已发行普通股,较ZIM于2025年9月29日(即要约前最后一个完整交易日)的收盘价13.61美元溢价135%。
 
2025年10月23日,ZIM董事会审查并与其顾问讨论了将用于该过程的材料,包括用于管理集团和母公司的材料,并讨论了数据室访问的顺序以及准备过程信函以指导潜在投标人。
 
2025年10月30日,ZIM一字板正式确定了投标流程和数据机房程序并于2025年10月31日向家长开放了虚拟数据机房。Parent对ZIM进行了尽职调查,包括由Parent的法律顾问Cravath,Swaine & Moore LLP,Herzog Fox & Neeman,Hangeler Mueller和MFB Solicitors(统称“Parent Counsel”)根据预先定义的清洁团队程序和符合适用竞争法的限制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在2025年10月23日和30日的ZIM董事会会议上,ZIM董事会根据这一进程的加快,重新审议了建立特设特别交易委员会的可能性。
 
2025年11月初,在通过Evercore的代表推进与管理集团和母公司协调的讨论之后,ZIM董事会召开会议,审查并与其顾问讨论有关法律、监管和劳工事项的某些更新,并批准向管理集团和母公司各自发送“第二阶段”流程信函,将他们提交最终投标的截止日期定为2025年12月18日。
 
2025年11月12日,ZIM董事会正式成立特设交易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席,ZIM董事会成员Nir Epstein和Yair Caspi(“交易委员会”)组成。ZIM董事会指示交易委员会监督旨在确定可最大限度提高股东价值的战略替代方案的过程和谈判,并将相关权力授予交易委员会,但有一项谅解,即交易委员会将定期向ZIM董事会全体成员报告更新情况,并就重大决策与ZIM董事会全体成员进行协商。
 
同样在2025年11月12日,ZIM董事会从其顾问那里收到了详细的流程更新,涵盖了投标人的尽职调查活动以及与投标人就交易条款进行的讨论,包括交易红利、期权和临时契约的处理。
 
2025年11月19日,两名ZIM董事会成员Yoav Sebba和Yair Caspi(曾任交易委员会成员)辞去其在ZIM董事会及其任何委员会的职务,Yair Avidan和Yoram Turbowicz博士被任命为TERM3董事会董事。在并购交易及相关事项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知识的Yoram Turbowicz博士也被任命为交易委员会成员。董事长和ZIM董事会的顾问就迄今为止与潜在交易有关的事件向两位新的ZIM董事会成员提供了全面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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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2025年11月,ZIM董事会在推进这一进程的同时,对股东活跃度和市场沟通情况进行了监控。
 
2025年11月19日和2025年11月26日,ZIM董事会召开会议并收到了相关的更新信息,包括投资者关系、股东提名、额外的尽职调查活动和过程完整性,包括关于2025年11月25日ZIM公开新闻稿产生的后续反应,该新闻稿涉及解决市场猜测的过程的状态。
 
2025年12月初,合并协议草案在潜在投标人提交最终提案之前由ZIM在虚拟数据室共享。投标人被要求在最终提交之前将合并协议草案的初始加价提交给ZIM进行审查。
 
同样在2025年12月初,Parent的高层参与仍在继续,并继续与更多的竞标者进行讨论。2025年12月9日,ZIM董事会与交易委员会进行了讨论,交易委员会安排在Evercore的办公室与Parent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举行会议。此外,另一潜在战略交易对手(“投标人A”)在投标人A的兴趣增加并执行保密协议后,根据与适用竞争法一致的预定定义的清洁团队程序和限制,获准进入数据室。
 
2025年12月10日,交易委员会在Evercore位于特拉维夫的办公室会见了Parent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Evercores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上评估了Parent出价的严重性,并讨论了Parent对特殊状态份额以及员工和劳工事务的处理方法。
 
2025年12月13日,母法律顾问向ZIM法律顾问提供合并协议的加价。
 
2025年12月15日,Evercore代表以惯常的关系披露书方式向ZIM登板。
 
就以Mor Gemel Pension Ltd.、Reading Capital Ltd.和Sparta 24 Ltd.(“股东集团”)为首的股东集团同时就ZIM董事会的组成进行的代理竞争而言,2025年12月16日,ZIM宣布与股东集团达成协议,将在ZIM董事会任命两名新董事和ZIM董事会的一名观察员。ZIM的两位新董事会成员Ron Hadassi和Ran Gritzerstein以及观察员分别由主席和ZIM董事会的顾问就迄今为止与潜在交易有关的事件获得了全面的最新信息。
 
同样在2025年12月16日,ZIM董事会召开会议,审查并与其顾问讨论关于投标过程的状态更新,包括对Parent提交的合并协议草案中关键问题的介绍。会后,ZIM法律顾问向母法律顾问转达了合并协议草案条款应予改进的主要问题。特别是,ZIM的法律顾问转达了ZIM董事会有关(i)特殊国家股份批准条款,(ii)雇员和劳工事项,(iii)ZIM在中期期间支付正常股息的能力以及(iv)终止费用的关注。
 
同一天,投标人A与ZIM的顾问分享了一份初步提案,该提案考虑以每股29.10美元现金购买ZIM的所有已发行普通股(尽管目前尚不清楚这一每股价格是否会在完全稀释的基础上向下调整),较ZIM于2025年12月15日(即该报价前最后一个完整交易日)的收盘价20.40美元溢价43%。
 
2025年12月18日,管理集团提交了最终提案,考虑以每股21.50美元现金购买ZIM的所有已发行普通股,与2025年7月1日的初步提案相比,每股价格增加1.50美元,较招股前最后一个完整交易日2025年12月17日ZIM的收盘价19.56美元溢价10%。
 
2025年12月19日,Parent提交了最终提案,考虑以每股35.00美元现金购买ZIM的所有已发行普通股,与2025年9月30日的提案相比,每股价格增加3.00美元,较ZIM于2025年12月18日(即此次要约前最后一个完整交易日)的收盘价19.25美元溢价82%。它还包括对合并协议的修订加价,在某些关键条款的初始加价基础上进行了改进。特别是,母公司接受了根据ZIM现有的股息政策,将允许ZIM在中期期间支付普通课程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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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ZIM董事会召开会议,与其顾问Parent讨论关于获得特别国家份额释放的结构的初步建议,其中考虑获得一个以色列合作伙伴(“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该合作伙伴将向母公司或ZIM购买并租回大约11至16艘船只,这些船只将由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的以色列全资子公司拥有,该子公司将承担特别国家份额的义务。
 
同样在2025年12月22日,在与管理集团就其提案的估值问题进行了讨论,特别是与母公司和投标人A的提案进行了比较,并在ZIM董事会及其顾问进行了讨论后,ZIM宣布,ZIM董事会得出结论,管理集团的提案显着低估了ZIM,因此被拒绝。ZIM董事会认为,拒绝管理集团的提议,让ZIM董事会和管理层都可以将精力集中在潜在交易上的母公司和投标人A的出价上,后者对ZIM的估值要高得多,这将符合ZIM股东的最佳利益,因为这更有可能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管理小组的成员随后也被纳入与母公司和投标人A的某些讨论中,特别是与他们对交易的尽职调查有关,因为此类讨论对于现阶段完成母公司和投标人A的尽职调查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12月30日,ZIM董事会召开进程审核状态。会上讨论了,鉴于谈判已进入后期阶段,ZIM董事会将向巴克莱银行 PLC寻求额外的公平性意见。
 
2026年1月初,投标人A根据预先定义的清洁团队程序和符合适用竞争法的限制,加大了对ZIM的尽职调查力度。
 
ZIM法律顾问于2026年1月2日向母公司法律顾问交付了合并协议草案的加价,之后ZIM董事会及其顾问与母公司及其顾问进行了密切谈判,重点关注几个重大的未决问题,包括:特殊国家股份批准框架;临时经营契约;雇员和劳工事项;获得该协议的监管批准和承诺;终止权;成交条件;以及反向和正向终止费的触发因素和金额。一个关键问题仍未解决,即母公司是否需要保留与特殊国家股份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者交易完成是否将取决于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交易完成后的ZIM及其子公司)作为特殊国家股份下批准的一部分而释放特殊国家股份。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母公司法律顾问和ZIM法律顾问就合并协议交换了无数次加价,并举行了几次会议来讨论关键的交易点。
 
2026年1月6日,Parent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连同其内部和外部法律顾问,在Meitar在以色列的办事处会见了Meitar的董事长和代表,并进一步讨论了他们关于特殊国家份额的提议,包括最初以色列合作伙伴的潜在身份。Parent告知ZIM,Parent和该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已签署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以进一步讨论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将承担特别国家份额下的最低船队和其他要求的框架。
 
2026年1月12日,竞标者A提交了一份确认性非约束性要约,每股价格为31.10美元现金(尽管目前尚不清楚这一每股价格是否会在完全稀释的基础上向下调整),与2025年12月16日的提议相比,每股价格增加了2.00美元,较该要约之前的最后一个完整交易日,即2026年1月9日,ZIM的收盘价22.40美元溢价39%。
 
2026年1月14日,ZIM董事会召开会议,接收其顾问关于战略流程的最新信息,并审查母公司对合并协议的最新标记。此外,ZIM的法律顾问向ZIM董事会提供了以色列法律规定的董事受托责任的概览。ZIM董事会还讨论了Parent与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拟议结构的状态,以根据特殊国家份额获得批准,以及与投标人A继续谈判以及其他替代方案和事项,包括在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的潜在第二上市。2026年1月14日,ZIM还与巴克莱银行签订了一份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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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巴克莱银行以惯例关系披露书的方式向ZIM董事会进行了送达。
 
2026年1月18日,由于与Parent和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的讨论仍在继续,ZIM董事会召开会议,指示ZIM法律顾问重点关注与交易确定性和监管风险分配相关的问题,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2026年1月19日,ZIM法律顾问与母公司法律顾问分享了合并协议的进一步修订草案,其中包括以下方面的开放点:雇员和劳工事项;监管批准和获得该协议的承诺;终止权;以及反向和远期终止费的触发物和金额,以及确定与特殊国家股份批准框架相关的主要开放点的详细问题清单。
 
同样在2026年1月19日,投标人A向ZIM董事会提交了一封信函,重申其根据其上一份提案中描述的条款继续对与ZIM进行的交易感兴趣。
 
2026年1月20日,Meitar、Skadden和Evercore的代表在德国汉堡的Parent总部会见了Parent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就合并协议进行了一整天的谈判,主要涉及特殊国家股份批准框架。
 
2026年1月23日,ZIM董事会召开了进一步更新会议,并与其顾问一起审查了剩余的未决问题。母公司告知ZIM,其正在继续与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谈判一项关于特殊国家股份承担的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在Parent和Evercore于2026年1月27日以及Parent和Meitar于2026年1月29日举行的电话会议上,Parent告知ZIM顾问,其与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的协议将在其开始后的10年内结束,此后不为特殊国家份额提供长期结构。
 
2026年1月27日,ZIM董事会召开会议,讨论了这一问题以及其他问题和战略替代方案,包括此前讨论过的可能在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问题,该公司基于认为这不符合股东最佳利益的认定,决定不进行该事项。
 
2026年1月28日,ZIM董事会召开,Evercore代表出席(巴克莱银行代表未出席)。Evercore的代表发表了关于ZIM、母公司和潜在战略组合的更新的初步财务分析。这告知了ZIM董事会对寻求在价值最大化与执行确定性之间取得最佳平衡的谈判的持续监督。在与其顾问进一步磋商后,ZIM董事会还通知ZIM律师,对特殊国股框架的10年限制将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将对交易确定性构成重大风险,并要求顾问继续追求投标人A的报价。
 
2026年1月30日,Parent与ZIM分享了与以色列初始合作伙伴的拟议最终协议草案,其中包括10年的期限,此后没有关于特殊国家份额的拟议结构。草案也未能规定最初的以色列伙伴为获得特别国家份额拟议结构的批准而同意修改的高水平承诺。此后不久,ZIM的代表通知Parent,ZIM董事会不会批准ZIM在此时与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根据拟议的特殊国家股份结构与Parent签订具有约束力的交易协议。
 
1月和2月初期间 2026年,ZIM的顾问推进了与投标人A及其顾问的审查程序,重点是投标人A提出的特殊国家份额结构以及以色列的安全和监管事项。2026年1月30日,投标人A的法律顾问向ZIM法律顾问提交了合并协议的初始加价。此次加价并未提供根据特殊国家份额获得批准的明确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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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Parent的代表和法律顾问在Meitar以色列的办公室会见了Meitar和Evercore的董事长和代表,并提出了在特殊国家份额下释放和获得批准的替代结构,其中考虑FIMI Opportunities 7,L.P.和FIMI Israel Opportunities 7,L.P.(统称“FIMI”)担任以色列合作伙伴,以代替先前确定的初始以色列合作伙伴。母公司告知ZIM,与FIMI的框架将不受10年期限(或任何其他时间限制)的约束,其目的是永久保留特殊的国家股份权利。该框架设想FIMI拥有一家新的以色列航运公司,该公司将拥有至少12艘船舶和某些ZIM航线,并与母公司签订商业协议,新的FIMI实体将承担特殊国家份额下的义务。根据新的结构,FIMI将建立“新的ZIM”,作为一家以色列班轮服务提供商,拥有符合特殊国家份额要求的现代化船队,并得到与母公司长期战略商业合作伙伴关系的支持。会后,Parent与ZIM及其顾问分享了一份条款清单和演示文稿,其中详细介绍了新提议的结构。
 
同样在2026年2月4日,ZIM董事会与其顾问召开会议,与FIMI讨论拟议结构的优点,ZIM董事会认为FIMI在交易确定性方面是有利的。鉴于这一事态发展,与投标人A相比,母公司提案的估值更高,并且缺乏投标人A根据特殊国家份额批准的明确框架,ZIM董事会指示ZIM法律顾问专注于敲定与母公司交易的条款,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在2026年2月的前两周,ZIM和母公司经常交换合并协议的标记及其披露时间表,以解决所有主要与以下相关的未决问题:特殊State Share批准框架(包括将与FIMI的新安排纳入草案);雇员和劳工事项;终止权;以及反向和远期终止费。
 
2026年2月9日,Parent的CFO和总法律顾问在Meitar在以色列的办公室会见了董事长和Meitar,并报告了他们与FIMI谈判的进展情况。额外的电话会议和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和11日举行。2026年2月11日,母公司与ZIM及其顾问分享了其与FIMI的具有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的高级草案(仅就定价条款和其他竞争敏感信息进行了编辑),其中列出了母公司与FIMI之间关于特殊国家份额的协议框架。
 
2026年2月10日,ZIM法律顾问与母公司法律顾问分享了合并协议的进一步修订草案,确定了主要的开放点,主要与特殊State Share批准框架以及员工和劳工事项有关。合并协议草案规定,母公司和根据具有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FIMI将各自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获得特殊国家股份批准并完成特殊国家股份假设,在每种情况下均受某些条款和条件的约束。ZIM的法律顾问还为改进与FIMI的谅解备忘录提供了反馈。
 
2026年2月11日,ZIM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了母公司与FIMI之间具有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草案以及母公司关于其与FIMI的协议以及FIMI业务计划的陈述,并讨论了合并协议草案中剩余的未决问题。
 
2026年2月11日和12日,董事长与Parent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举行了会议,讨论了在完成拟议的合并后ZIM员工的待遇相关事宜。在董事长的要求下,Parent同意增加其关于在交割后继续雇用ZIM员工以及交割后员工福利的拟议承诺长度,这解决了双方之间与合并协议有关的最后一个关键问题。
 
2026年2月12日,Evercore代表向ZIM登板递交了更新后的惯常关系披露函。巴克莱银行代表还向ZIM董事会递交了更新后的惯常关系披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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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协议的最后几轮及其披露时间表在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15日期间进行了交换,主要目的是就解决特殊国家股份批准的最终语言达成一致。
 
2026年2月15日,ZIM董事会召集了Evercore和巴克莱银行的代表,审议与母公司拟议合并、合并协议和相关交易的最终条款,包括与特殊国家股份以及母公司与FIMI之间相关的具有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有关的事项。Evercore的代表提出了他们的财务分析并向ZIM董事会提出了Evercore的口头意见,随后以送达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方式确认,截至该意见出具之日,基于并受制于Evercore书面意见中所述的假设、限制、资格和条件,从财务角度来看,在合并中ZIM普通股持有人将收到的合并对价对除除外股份持有人之外的此类持有人是公平的。巴克莱银行的代表向ZIM董事会提出口头意见,该意见随后通过交付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得到确认,即截至该日期,基于并受制于ZIM书面意见中规定的各种假设、限制、资格和条件,从财务角度来看,根据拟议合并的合并对价对TERM3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被排除在外的股份持有人)而言是公平的。在仔细审阅交易文件并收到ZIM法律顾问关于董事职责和以色列公司法规定的适用要求的建议后,ZIM董事会于该日期(i)确定合并协议的条款及其所设想的交易,包括合并,对ZIM及其股东是公平的,并且符合其最佳利益,并且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合并后的ZIM将无法履行ZIM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认定订立合并协议符合ZIM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合并协议为可取之举,(iii)批准由ZIM签立及交付合并协议,批准ZIM履行其中所载的契诺及协议,并根据其中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合并及其他交易,及(iv)决议建议TERM0股东批准及采纳合并协议及其所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ZIM董事会指示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根据其向ZIM股东提出的建议,以及编制和提交委托书(其中将包括ZIM董事会向股东提出的建议)以及相关的NYSE和SEC文件,批准合并协议。
 
2026年2月16日,双方执行了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Parent新成立的以色列全资子公司Norazia(Israel)Ltd.将与ZIM合并并入,根据以色列公司法第314 – 327条,ZIM作为Parent的全资子公司存续,赋予紧接合并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ZIM普通股(任何排除在外的股份除外)的每位持有人每股收取35.00美元现金的权利,不计利息,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执行后,各方协调了公共沟通,包括新闻稿和证券交易所通知。
 
ZIM董事会推荐及合并原因
 
ZIM董事会一致(i)认定合并协议的条款和交易(包括合并)对ZIM及其股东是公平的,并符合其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合并协议是可取的,(ii)认定,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ZIM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i)批准合并协议的执行和交付,ZIM履行其于合并协议所载的契诺及协议及根据合并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合并及其他交易,及(iv)决议建议ZIM股东批准合并协议及交易,包括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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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董事会一致建议您投票“”合并提案。在评估合并协议、合并及其他交易时,ZIM董事会谘询了ZIM的代表和ZIM的顾问,并在达成其决定以批准合并协议的条款、合并及其他交易的过程中,根据合并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建议ZIM股东投票赞成批准合并协议、合并及其他交易时,ZIM董事会审慎考虑了广泛而复杂的因素,其中包括,以下是合并协议、合并和其他交易的重大因素和利益清单,ZIM董事会认为每一项交易都支持其决心和建议:
 
 
对当时股权价格的溢价。母公司将以现金支付的每股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较2025年8月8日(市场就第三方报告导致的拟议交易进行猜测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ZIM收盘价15.50美元(我们认为是未受影响的股价)有126%的溢价,较2月13日ZIM收盘价22.20美元有58%的溢价,2026年(合并协议执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以及较合并协议执行前90个交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ZIM股价18.45美元溢价90%。

 
考虑的形式.此次合并对价均为现金,这为ZIM的股东所持有的ZIM普通股股份提供了重大、即时且确定的价值和流动性,同时避免了长期的业务和执行风险,包括与ZIM的前景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对ZIM产生不利影响的经济下滑风险,以及与一般金融市场相关的风险。
 
 
与家长协商。ZIM董事会考虑了ZIM与母公司的谈判过程,并且ZIM董事会认为,基于这些谈判以及母公司表示其报价是最佳和最终的,合并对价代表了ZIM股东可获得的最佳提议和经济价值,并且合并协议中包含了母公司愿意同意的总计对ZIM最有利的条款。
 
 
财务顾问意见:
 
o Evercore向ZIM董事会提出的口头意见,该意见随后在Evercore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中得到确认,即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基于并受制于Evercore书面意见中所述的假设、限制、资格和条件,从财务角度来看,ZIM普通股持有人在合并中收到的合并对价对除除外股份持有人之外的此类持有人是公平的,正如下文第62页开始的题为“本次合并—— ZIM财务顾问的意见—— Evercore Group L.L.C.的意见”部分中更全面描述的那样,Evercore的书面意见全文后附于附件C-1对这份代理声明;和
 
o 巴克莱银行向ZIM董事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2月15日的财务分析和口头意见(随后在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中得到确认)表明,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并基于并受制于其中所述的资格、限制、假设和其他事项,从财务角度来看,根据拟议合并的合并对价对ZIM普通股股东(除除外股份持有人外)而言是公平的,正如本委托书第68页开始的题为“合并—— ZIM财务顾问的意见巴克莱银行 PLC”一节中更全面描述的那样,巴克莱银行的书面意见全文作为附件附件C-2到这份代理声明。

 
幸存的公司。综合考虑ZIM和合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因合并导致存续公司无法履行ZIM对其债权人义务的合理担忧。
 
 
潜在的战略替代方案。ZIM董事会考虑了ZIM合理可用的可能的合并替代方案,包括继续作为独立公司经营,以及这些替代方案对ZIM股东的潜在利益和风险,以及ZIM董事会的评估,即考虑到执行风险以及市场、行业、业务和竞争风险,这些替代方案均不具备在合理期限内为ZIM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的合理可能性。正如此前宣布的那样,ZIM董事会还考虑了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Eli Glickman和Rami Ungar拥有的一个实体的提案。经仔细考虑,ZIM董事会得出结论,该实体严重低估了公司的价值,并告知管理层领导的实体,其提案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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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持独立公司相关的风险.如果ZIM要保持独立,ZIM董事会考虑了ZIM的前景和风险。ZIM董事会考虑了ZIM当时的业务和财务计划,包括与短期和长期实现和执行ZIM的业务和财务计划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可能降低ZIM普通股交易价格的市场条件的一般风险。
 
 
其他潜在收购方。ZIM董事会在Evercore的协助下,考虑了最有可能与收购ZIM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方,同时考虑了各种财务和战略因素,包括以超过母公司提供的合并对价价值的价格完成交易的可能性和能力。ZIM董事会还考虑了:
 
o ZIM与Evercore就向被认为最愿意并有能力就ZIM的股票支付最高价格的潜在交易对手征集和回应要约的严格流程,其中包括在ZIM于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为探索一项潜在战略交易而接触或征集了约13名各方,以努力获得股东合理可获得的最佳价值,其中四名(包括母公司)与公司订立了保密协议,并获得了进行尽职调查的机会;和
 
o除母公司外,还有两方提交了感兴趣的迹象,经过仔细考虑,ZIM董事会得出的结论是,这些迹象的表现逊于母公司,包括此前宣布的来自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Eli Glickman拥有的实体以及Rami Ungar的提议。
 
 
失去机会.ZIM董事会考虑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如果拒绝订立合并协议,则可能不会再有任何机会使ZIM股东达成价格相当的交易,以及ZIM普通股股份的短期市场价格可能会低于当前交易价格,并可能大幅低于合并对价的价值。

 
应对主动收购建议、变更推荐及终止合并协议的Ability.ZIM董事会认为,合并协议包含一些条款,即根据其条款和条件,允许ZIM对某些非邀约收购提议作出回应,并充分维护ZIM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的能力。根据本规定,若ZIM在ZIM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收到第三方的善意收购提议,则在合并协议规定的条件和限制下,ZIM可以向、参与与之进行的讨论或谈判提供非公开信息,如果ZIM董事会(在与其外部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协商后)善意地确定该提议构成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上级提议,并且不采取此类行动将合理地很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的受托责任,则该第三方。此外,在ZIM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并在遵守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提前通知母公司和母公司有机会提出对合并协议的修订)的情况下,ZIM董事会可能会更改其建议,即应上级提议或某些干预事件,ZIM股东批准合并协议和合并,如果ZIM董事会(在与其外部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协商后)善意地确定,不采取此类行动将合理地很可能不符合董事在适用法律下的受托责任。ZIM还可以在获得股东批准之前终止合并协议,以便就上级提议达成最终协议,前提是ZIM按照合并协议的要求向母公司支付150,000,000美元的终止费。ZIM董事会还认为,考虑到合并协议的总体条款和合并的好处,ZIM在特定情况下应支付的终止费是合理的,并且预计不会妨碍另一方提出竞争性提议。
 
 
合并协议条款.ZIM董事会考虑了合并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合并的结构和交易、成交条件的有限范围、ZIM在特定情况下导致母公司完成合并的特定履约权,以及合并协议下可用的其他补救措施,但须符合特定条件,以及各方陈述、保证、契诺和协议的习惯性质。ZIM董事会进一步考虑了与母公司谈判的过程和性质,这些谈判是公平进行的,在此期间,ZIM董事会由高资质的法律和财务顾问提供建议。这些谈判最终产生了以下条款:(a)提供较ZIM普通股交易价格的重大溢价;(b)提供稳健的条款,旨在确保在不存在可能导致不满足成交条件或允许终止合并协议的某些情况下,合并和交易完成;(c)提供如果交易因未能获得监管批准(以色列监管法律规定的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和其他批准)而终止,则母公司应向ZIM支付的终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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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批准.ZIM董事会考虑了重大反垄断、外国投资和其他监管障碍关闭的相对可能性以及合并协议中有关监管批准的规定。根据合并协议,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ZIM已同意尽其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并促使其各自的子公司尽其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迅速采取或促使采取所有行动,并在签署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采取或促使采取适用法律规定的所有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完成交易,包括合并,包括准备和进行所需的备案,并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以获得所需的批准、许可、豁免和等待期到期或终止,在每种情况下均须遵守合并协议中规定的条款、限制和协调条款。ZIM董事会还认为,完成合并的条件是获得特定的监管批准,包括(i)适用监管法律要求并在合并协议中确定为“其他必要的监管批准”的批准、许可和等待期到期或终止,以及(ii)根据ZIM的特殊国家份额要求以色列国的批准。此外,合并协议一般规定,母公司将控制整体监管战略并协调向政府实体提交的文件和呈件,同时与ZIM协商并善意考虑ZIM的意见,并且母公司已同意采取或促使采取政府实体为获得反垄断和其他监管批准可能需要的行动,但须遵守特定的限制,包括不要求母公司同意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可能造成重大负担的补救措施或条件。最后,ZIM董事会考虑了合并协议中专门针对特殊国家股份的条款,包括母公司有义务尽合理的最大努力(受特定限制)从以色列国获得交易的批准,以及ZIM及其关联公司不可撤销的永久解除与特殊国家股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这些解除可通过以色列合作伙伴承担自交易结束时生效的特殊国家股份义务的交易实现。
 
 
完成的可能性.ZIM董事会考虑了完成合并的可能性,其依据包括(其中包括)合并的条件数量有限、不存在融资条件、获得所需监管批准的相对可能性、在母公司发生各种违约事件时根据合并协议可向ZIM提供的补救措施,以及母公司在其行业中的声誉、其完成这种规模收购的财务能力及其之前成功完成收购的业绩记录,它们共同支持了这样的结论,即与母公司的交易可以在这样一项交易的合理时间表上以有序的方式完成。
 
 
股东批准.ZIM董事会认为,合并协议、合并及其他交易将须经ZIM股东批准,而ZIM股东将可自由投票反对批准合并协议、合并及其他交易。
 
ZIM董事会亦考虑了与合并协议、合并及其他交易有关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风险及其他潜在负面因素,其中包括(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与未能完成合并相关的风险.虽然ZIM董事会预计合并将会完成,但无法保证完成合并的所有条件都将得到满足,包括合并将获得所需的大约四十项监管许可,或者合并将及时完成或根本无法完成,即使ZIM股东批准了合并提议。ZIM董事会考虑了如果不完成合并可能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包括:
 
 
 
o
ZIM的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将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谈判、实施和完成合并,他们在努力实施合并时可能已经将时间从其他重要的商业机会和运营事项上分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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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和其他交易未决期间,ZIM将产生重大的交易和机会成本,无需赔偿,但如果交易在某些情况下终止,则可能需要母公司支付的终止费除外;
 
 
 
ZIM与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业务合作伙伴和员工(包括关键人员)的持续业务关系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ZIM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市场对ZIM及ZIM前景的看法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及
 
 
 
ZIM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干扰和下滑。
 
 
交易成本.对于无论本次吸收合并是否完成,ZIM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与本次吸收合并有关的重大交易成本和费用的情况,ZIM董事会均进行了审议。
  
 
无法征求竞争性提案和终止费.合并协议中包含一项契约,禁止ZIM,并要求ZIM促使其子公司及其代表不得直接或间接招揽、发起、故意鼓励或故意为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提议的任何询问、提议、讨论、要约或请求提供便利,但允许ZIM在某些情况下和ZIM股东大会之前对主动提出的善意收购提议作出回应的特定例外情况除外,包括通过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并与第三方进行讨论或谈判,以及,在符合进一步条件的情况下,更改ZIM董事会的建议,并在出现上级建议的情况下,终止合并协议以订立就该等上级建议作出规定的最终协议。如果合并协议在某些情况下被终止,包括如果ZIM在获得ZIM股东批准之前终止合并协议以订立提供优先提议的最终协议,如果母公司在获得ZIM股东批准之前根据ZIM董事会的建议变更而终止合并协议,或在涉及收购提议的某些其他情况下,合并协议可能需向母公司支付150,000,000美元现金终止费。ZIM董事会还认为,合并协议为母公司提供了与上级提案相关的某些匹配和谈判权,包括提前通知和母公司提出对合并协议进行修订的机会,这可能会阻止其他可能在与ZIM的业务合并或收购中具有利害关系的方。ZIM董事会考虑了终止费和这些相关规定可能会阻止竞争性要约的可能性,但不认为它们会是排斥性的,并承认这些规定是母公司作为订立合并协议的条件所要求的。
 
 
公示的效力.公告合并协议的影响,包括对ZIM的经营、ZIM的商业关系、ZIM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以及在合并未决期间ZIM吸引和留住管理层及其他关键员工的能力以及在合并未决期间ZIM的业务出现任何相关中断以及其他交易对ZIM的财务业绩产生的潜在诉讼和其他潜在不利影响,预计将于2026年第四季度完成。
 
 
时间安排和监管风险.ZIM董事会考虑了完成合并可能需要的时间,包括合并可能无法完成,或者由于ZIM或母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可能过度延迟完成,并包括母公司可能无法获得完成合并所需的大约四十项监管许可的风险,可能无法获得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政府当局可能试图以一方或多方遵守可能导致一方或多方不满足合并条件的某些条款或条件为其对合并的批准或许可条件。
 
 
机会成本和临时经营契约.ZIM董事会考虑在签署至交割之间的过渡期间内限制ZIM的业务开展,原因是合并协议中的交割前契诺规定,ZIM同意(其中包括)在与以往惯例一致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在所有重大方面尽合理最大努力开展其业务,以及未经ZIM事先书面同意(在每种情况下,除特定例外情况外)不采取与开展其业务有关的若干行动,这可能对ZIM产生不利影响,包括客户或业务的潜在损失,或与现有客户的业务减少,以及ZIM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和业务条件及时做出响应的能力或根本没有响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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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执行人员的权益.ZIM董事会考虑了ZI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个人在合并中可能拥有的利益以及与其他ZIM股东的利益之外的或可能与其不同的其他交易,详见标题“合并——合并中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

 
交易的应税性质.ZIM董事会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就美国联邦所得税和以色列税收而言,此次合并对ZIM的股东而言通常是一项应税交易。

 
无评估权.ZIM董事会根据以色列法律考虑了与合并有关的ZIM普通股股份持有人无法获得评估权的事实。
 
ZIM董事会得出结论,与合并相关的不确定性、风险和潜在的负面因素,被ZIM董事会预计ZIM和ZIM股东将因合并而获得的利益所抵消。
 
对ZIM板块所考虑的信息和因素的讨论包括了ZIM板块所考虑的主要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但并非旨在详尽无遗,也可能未包括ZIM板块所考虑的所有因素。鉴于其在评估合并时考虑的各种因素,以及这些事项的复杂性,ZIM董事会认为这没有用,也没有试图对其在达成批准合并的决定以及向ZIM股东提出建议时考虑的各种因素进行量化或分配任何相对或具体的权重。相反,ZIM董事会认为其决策是基于向其提供的全部信息及其考虑的各种因素。另外,ZIM盘面的个别会员可能也是根据不同的因素给出了不同的权重。这一节中关于ZIM主板合并原因及其他交易的解释以及其他所有信息可能具有前瞻性,因此应结合标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声明”在这份代理声明的其他地方。
 
ZIM董事会一致建议您投票“”合并提案。

预计财务信息

ZIM未经审计的财务预测表

由于(其中包括)预测未来期间的财务业绩所固有的困难以及基本假设和估计可能无法实现,ZIM理所当然地不会对本财政年度之后的未来业绩或收益作出公开预测,并且一般不会对延长期间作出公开预测。不过,ZIM管理层会定期编制、ZIM董事会定期评估的有关ZIM未来业绩的前瞻性财务信息。某些内部未经审计的财务预测是为ZIM董事会就其对交易的考虑而编制的,并已提供给ZIM董事会并获得其批准,供ZIM的财务顾问Evercore和巴克莱银行使用和依赖,并结合其在标题下所述的财务分析和意见“合并事项— ZIM财务顾问意见— Evercore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合并—— ZIM财务顾问意见— 巴克莱银行 PLC”分别(此类未经审计的内部财务预测在本委托书中简称为“ZIM财务预测”)。ZIM财务预测编制的目的不是为了公开披露。向母公司提供了2025年第四季度至2030日历年的某些财务预测。ZIM财务预测基于众多变量和假设,这些变量和假设本质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超出ZIM管理的控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一般经济和竞争条件以及当时的利率和货币汇率有关的因素以及与ZIM业务具体相关的事项,包括供需趋势以及影响海运费、成本、工资以及其他收入和费用来源的趋势。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预测中提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因此,ZIM不认可下文所述的预测,因为这些预测是未来结果的可靠指示。见"关于ZIM金融项目的警示性声明》下面和“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和“风险因素”包括在我们的20-F和这份代理声明的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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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示了ZIM财务预测的收入和选定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指标。与ZIM向公众公开的关于ZIM的前瞻性、当前和/或过去业绩的报表和/或报告相比,对ZIM财务预测进行了不同基础、不同目的和不同时间的更新。因此,ZIM财务预测根据拟议交易的评估进行了更新,并且不会也无意更新或修改ZIM关于其前瞻性、当前和/或过往业绩的任何公开声明和/或报告。ZIM的财务预测是单独编制的,因此不包括任何与交易相关的费用,也不反映任何母公司、其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其他方对ZIM的收购或涉及ZIM的其他战略交易的影响。

ZIM财务预测表
(百万美元)

 
   
2025年第四季度
     
2026
     
2027
     
2028
     
2029
     
2030
 
收入
 
$
1,491
   
$
6,689
   
$
6,930
   
$
7,644
   
$
8,236
   
$
8,401
 
调整后EBITDA(1)
   
303
     
1,574
     
1,871
     
2,114
     
2,347
     
2,369
 
杠杆自由现金流(2)
   
(238
)
   
(211
)
   
304
     
355
     
566
     
595
 

 
(1)
调整后EBITDA是一种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指标,我们将其定义为调整后的净收入(亏损),以排除财务费用(收入)、净额、所得税、折旧和摊销,以达到EBITDA,并进一步调整(如适用),以排除非现金包租费用、超出正常业务过程的资本收益(亏损)以及与法律或有事项相关的费用。
 
(2)
杠杆自由现金流计算为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EBITDA,加上出售资产的影响,加上资产负债表上现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影响,减去资本支出的影响,减去包括租赁付款在内的总还本付息的影响,减去现金税的影响,并加上或减去(如适用)净营运资本变化的影响。根据ZIM管理层的规定,2030日历年假设长期有效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金税率为23%。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措施

ZIM财务预测包括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的预测,例如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的EBITDA和杠杆自由现金流等。没有提供ZIM财务预测与最直接可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的对账,因为在估计或预测每一相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的各个组成部分方面存在固有的困难和不确定性,而哪些组成部分可能会对此类财务计量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在规划、预测和分析未来期间时,ZIM主要根据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这样做,而无需准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析,因为此类分析将需要对难以合理准确预测的各种调节项目进行估计。

关于ZIM财务预测的警示性声明

ZIM财务预测未经审计,是在评估拟议交易时制定的,应与已向SEC备案或提供并纳入本委托书的ZIM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历史财务报表以及其他地方包含或纳入本委托书的有关ZIM的其他信息一起阅读。见这份代理声明中标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尽管以数字上的特殊性呈现,ZIM财务预测是在并纳入了许多变量、估计和假设的背景下编制的,这些变量、估计和假设本质上是不确定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ZIM的控制范围,而这些变量、估计和假设可能被证明不准确,或者不再准确。尽管自编制和批准之日起,ZIM管理层和ZIM董事会均认为合理,但ZIM财务预测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 ZIM财务预测的编制并非为了公开披露,编制这些预测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公布的准则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编制和列报前瞻性财务信息而制定的准则。ZIM财务预测(收入除外)并不旨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财务信息。ZIM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国际的成员所Somekh Chaikin未审查、编制或以其他方式应用或履行与ZIM财务预测有关的任何程序,也未对该等信息及其合理性、可实现性或准确性发表任何意见或给予任何形式的保证,因此该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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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财务预测仅基于ZIM管理层在编制之日可获得的信息以及ZIM董事会(如适用)编制和批准ZIM财务预测之日TERM3管理层作出的估计和假设,并考虑了ZIM董事会成员可能收到的意见。ZIM财务预测不会使合并生效,包括谈判或执行合并协议的影响、已经和可能与完成合并有关的费用、合并后的公司可能因合并而实现的潜在协同效应、已经或将因执行合并协议而采取的任何业务或战略决策或行动对ZIM的影响,或在未执行合并协议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的任何业务或战略决策或行动的影响,但这些决策或行动已被更改、加速、推迟或未在预期合并时采取。此外,ZIM财务预测并未考虑合并任何可能的失败发生对ZIM的影响。

基于上述原因,并考虑到会议将在ZIM财务预测编制数月后召开,以及任何预测信息中固有的不确定性,本委托书的读者请注意不要无端依赖上述ZIM财务预测。没有任何人就ZIM财务预测中包含的信息向ZIM的任何股东作出或作出任何陈述,ZIM的所有股东均敦促TERM3审查其最近提交给SEC的文件,以获取对其报告的财务业绩的描述。见这份代理声明中标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ZIM或其关联机构、顾问、高级职员、董事或代表均未就ZIM的业绩或ZIM财务预测中包含的信息或将实现预期结果向任何股东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或作出任何陈述,且除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情况外,非即使预测所依据的任何或所有假设都被证明是不准确的。

ZIM财务顾问意见— Evercore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ZIM聘请Evercore担任与ZIM评估战略和财务替代方案(包括合并)有关的财务顾问。作为此次聘用的一部分,ZIM董事会要求Evercore从财务角度评估合并对价对ZIM普通股(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在ZIM董事会会议上,ZIM普通股持有人在合并中收到的合并对价,从财务角度来看,对除除外股份持有人以外的其他持有人来说,从财务角度来看,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并基于并受制于Evercore书面意见中所述的假设、限制、资格和条件,TERM4普通股持有人在合并中收到的合并对价是公平的,随后于2026年2月16日通过送达书面意见予以确认。
 
Evercore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全文,其中载列(其中包括)提出意见时所遵循的程序、作出的假设、考虑的事项以及对所进行的审查范围的资格和限制,现附于附件C-1并在此通过引用并入本代理声明的全部内容。本委托书中的Evercore意见摘要经参考书面意见全文后对其进行全文保留。敦促您仔细并完整阅读Evercore的意见。Evercore的意见是针对ZIM董事会(以其本身的身份)就其对拟议合并的评估而提出的,并为其提供了信息和利益。该意见不构成就合并向ZIM董事会或任何其他人提出的建议,包括关于任何ZIM普通股持有人应如何就合并投票或采取行动的建议。Evercore的意见并未涉及与ZIM可能可用的其他业务或财务战略相比,此次合并的相对优点,也未涉及ZIM参与合并的基础业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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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提出其意见Evercore而言,除其他外:



审阅了Evercore认为相关的与ZIM有关的某些公开可得的业务和财务信息,包括公开可得的研究分析师的估计;

审查了由ZIM(包括ZIM财务预测)(“预测”)由ZIM的管理层编制并提供给Evercore的与ZIM有关的若干内部预测财务数据,这些数据经批准用于Evercore供TERM4使用(包括TERM5财务预测);

与ZIM管理层讨论了他们对ZIM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情况、ZIM目前的财务状况和前景的评估以及预测;

回顾了报告价格和ZIM普通股的历史交易活跃度;

将ZIM的财务业绩及其股票市场交易倍数与Evercore认为相关的其他某些上市公司的财务业绩进行了比较;

在公开可得的范围内,将ZIM的财务业绩和与合并相关的估值倍数与Evercore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交易的财务条款进行了比较;

审查了合并协议日期为2026年2月15日的草案的财务条款和条件;和

进行了其他此类分析和检查,并考虑了Evercore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




就Evercore的分析和意见而言,Evercore承担并依赖公开获得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向Evercore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与其讨论或由其审阅的所有信息,而这些信息均未经对该等信息进行任何独立核实(且Evercore对该等信息不承担任何独立核实的责任或义务),并进一步依赖于ZIM管理层的保证,即其知晓不会导致该等信息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任何事实或情况。对于这些预测,Evercore在征得ZIM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假设,这些预测是在反映当前可获得的最佳估计和ZIM管理层的善意判断的基础上合理编制的。对于这些预测或其所基于的假设,Evercore对此并无表示看法。

就Evercore的分析和意见而言,Evercore假设,在对其分析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方面,最终已执行的合并协议将与Evercore审查的合并协议草案没有差异,合并协议中包含的每一方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和正确的,每一方将履行其在合并协议下要求履行的所有契诺和协议,以及完成合并的所有条件将得到满足而无需放弃或修改。Evercore进一步假设,在对其分析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方面,将获得完成合并所需的所有政府、监管或其他同意、批准或放行,而不会产生对ZIM或合并的完成产生不利影响或减少对合并的ZIM普通股持有人的预期利益的任何延迟、限制、限制或条件。

Evercore未对ZIM的财产或设施进行实物检查,也未对ZIM的资产或负债(包括任何或有、衍生或其他表外资产和负债)作出或承担任何责任,亦未向Evercore提供任何该等估值或评估,亦未向Evercore评估ZIM在任何与破产、无力偿债或类似事项有关的州或联邦法律下的偿债能力或公允价值。Evercore的意见必然基于截至发表意见之日向Evercore提供的信息以及在发表意见之日存在的以及可以评估的财务、经济、市场和其他条件。Evercore意见之后的事态发展可能会影响其意见,Evercore没有也没有任何义务更新、修改或重申其意见。

- 63 -

除从财务角度来看合并对价对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外,截至其发表意见之日,Evercore未被要求传递也未就任何事项发表意见。Evercore没有就合并对任何其他类别证券的持有人、债权人或ZIM的其他方面发表任何意见,也没有就合并对任何其他类别证券的持有人、债权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对价发表任何意见,也没有就将支付或应付给任何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任何类别的此类人员的任何补偿的金额或性质的公平性发表任何意见,无论是否与合并对价有关。Evercore未被要求、Evercore也未就合并协议或合并的任何其他条款或方面发表任何意见,Evercore的意见也未涉及任何其他条款或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并的结构或形式,或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或就合并协议订立或修订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的任何条款或方面。Evercore的意见并未涉及此次合并与ZIM可能可用的其他业务或财务战略相比的相对优点,也未涉及ZIM参与此次合并的基础业务决策。Evercore的意见并不构成就合并向ZIM董事会或任何其他人提出的建议,包括关于任何ZIM普通股持有人应如何就合并投票或采取行动的建议。对于任何时候ZIM普通股股票交易的价格,对于信用、金融和股票市场波动对ZIM或合并的潜在影响,或者对于合并对TERM3的偿债能力或生存能力或ZIM到期支付义务的能力的影响,Evercore均未发表任何意见。Evercore不是法律、监管、会计或税务专家,并假设ZIM及其顾问就法律、监管、会计和税务事项进行的评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下文载列的是Evercore于2026年2月15日与ZIM一字板就发表意见而审阅的重大财务分析摘要。然而,以下摘要并不旨在完整描述Evercore进行的分析。所描述的分析的顺序和这些分析的结果并不代表Evercore对这些分析的相对重要性或权重。除另有说明外,以下量化信息,在以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范围内,均以2026年2月13日(Evercore意见渲染前的最后交易日)或之前已存在的市场数据为基础,并不一定代表当前的市场状况。

为进行分析和审查,Evercore考虑了一般业务、经济、市场和财务状况、行业部门业绩以及其他事项,因为这些事项在其发表意见之日已经存在并且可以进行评估,其中许多事项超出了ZIM的控制范围。Evercore的分析和审查中包含的估计,以及任何特定分析或审查产生的估值范围,并不一定代表实际值或对未来结果或价值的预测,而这些结果或价值可能比Evercore的分析和审查所建议的有利或不利。此外,有关公司、业务或证券价值的分析和审查并不旨在是评估或反映公司、业务或证券实际可能出售的价格。因此,Evercore的分析和审查中使用的估计以及得出的结果本质上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下面的Evercore财务分析摘要包括以表格形式提供的信息。为了充分理解分析,表格应与每一份摘要全文一并阅读。这些表格并非旨在独立存在,仅此并不构成对Evercore财务分析的完整描述。考虑下表而不考虑对Evercore财务分析的完整叙述性描述,包括此类分析所依据的方法和假设,可能会对此类分析产生误导性或不完整的看法。

Evercore财务分析摘要
 
贴现现金流分析

Evercore对ZIM进行了贴现现金流分析,通过将基于预测的ZIM在2025年9月30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预测产生的独立税后杠杆自由现金流折现为现值的方式,计算出每股ZIM普通股预估现值的范围。Evercore对ZIM计算终值时,应用永续增长率2.0%-3.0 %的区间,该区间是根据Evercore的专业判断和经验选择的,来对基于预测的终端年度预测ZIM产生的税后杠杆自由现金流进行估算。然后将每种情况下的现金流量和终值折现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现值,使用15.0%-24.0 %的贴现率,代表对ZIM股权成本的估计,由Evercore根据其专业判断和经验进行估算,推导出ZIM的隐含股权价值参考区间。基于这些隐含股权价值范围,假设ZIM的最低现金余额为10亿至20亿美元,以及ZIM管理层提供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全稀释的ZIM普通股数量,则该分析表明,每股ZIM普通股的隐含股权价值范围为19.27美元至40.85美元,而2025年8月8日每股ZIM普通股的收盘价为15.50美元,即2026年2月13日媒体报道可能收购ZIM(“未受影响的日期”)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2.20美元,Evercore发表意见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以及35.00美元的合并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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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上市公司分析
 
Evercore审查并比较了ZIM的某些财务信息与以下选定的上市公司的相应财务倍数和比率:


A.P. M ø ller-M æ rsk A/S
 

赫伯罗特
 

Evergreen Marine Corp Taiwan Ltd
 

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Wan Hai Lines Ltd
 

杨明海运总公司
 
对于每家选定的公司,Evercore(i)计算出企业总价值(定义为股权市值加上金融债务和租赁负债总额,加上优先股和少数股东权益,加上税后无资金准备的养老金负债和其他离职后福利义务,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减去对联营公司的投资),作为预计2025年和2026年利息、税项、折旧和摊销前利润(简称“EBITDA”,以及此类倍数简称“TEV/2025E EBITDA”和“TEV/2026E EBITDA,(ii)每股价格为截至2026年2月13日已公开有形账面价值信息的选定公司最近完成的财政季度权益账面价值的倍数(简称“P/BV”),每一价格均基于截至2026年2月13日的收盘股价。

这一分析表明如下:

公司
TEV/2025E EBITDA
TEV/2026E EBITDA
P/BV
A.P. M ø ller-M æ rsk A/S
3.3x
5.5x
0.64x
赫伯罗特
6.8x
8.4x
1.19x
Evergreen Marine Corp Taiwan Ltd
3.1x
4.2倍
0.75x
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2.6x
不适用
0.86x
Wan Hai Lines Ltd
2.2x
2.2x
0.82x
杨明海运总公司
(0.6x)
(0.6x)
0.58x

根据其为选定公司得出的倍数并基于其专业判断和经验,Evercore应用(i)预测中反映的ZIM的估计金融债务、租赁负债、非控股权益、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和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现金状况,以预测中反映的ZIM 2025年EBITDA的TEV/2025E EBITDA倍数范围为2.0x至3.5x,以及预测中反映的ZIM的2026年EBITDA的TEV/2026E EBITDA倍数范围为3.5x至5.5x,以推导ZIM的隐含企业价值范围(并基于TERM4的估计金融债务、租赁负债、非控股权益、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和总现金状况,在每种情况下,由ZIM管理层提供,ZIM的隐含股权价值范围),以及(ii)截至2025年9月30日ZIM的TERM3的权益账面价值的0.6x至0.9x的P/BV倍数参考范围,以推导出TERM3的隐含股权价值范围。基于这些隐含股权价值范围,以及ZIM管理层提供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全稀释的ZIM普通股数量,该分析表明,基于2025年EBITDA,每股ZIM普通股的隐含股权价值范围为(i)13.60美元至40.33美元,基于2026年EBITDA,23.70美元至49.84美元,以及(ii)20.00美元至30.00美元,基于有形账面价值,而未受影响日期每股ZIM普通股的收盘价为15.50美元,最后交易日为22.20美元,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

尽管没有一家被选中的公司可以与ZIM进行直接比较,但Evercore之所以选择这些公司,是因为这些公司是公开上市的公司,根据ZIM的专业判断和经验,TERM3在其财务分析中被视为与TERM3普遍相关。在评估中选公司时,Evercore会根据影响中选公司的一般业务、经济和市场状况等事项,以及中选公司的财务、业务和经营特点等方面的差异,做出判断和假设。因此,对这一分析结果的评估并不完全是数学上的。相反,这种分析涉及对许多因素的复杂考虑和判断,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所选公司的相对价值以及从所选公司得出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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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交易分析
 
Evercore审阅了自2014年4月以来公布的与以下涉及集装箱班轮行业目标公司的选定交易(“选定交易”)相关的财务信息。对于每笔选定的交易,Evercore计算收购方支付的P/BV倍数。选定交易的估计财务数据基于相关交易公告时的公开可得信息。由Evercore审核的选定交易,分别公布月份和年份,观察到的倍数如下:

月份和年度公布
收购方
目标
P/BV
2017年7月
中国远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1.37x
2016年7月
赫伯罗特
阿拉伯联合航运公司。
0.47倍
2015年12月
中国远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集团
1.50x
2015年12月
CMA CGM集团
海王东方航运有限公司
0.96x
2014年4月
赫伯罗特
Compa ñ í a Sud Americana de Vapores
2.18倍

基准
P/BV
P/BV(所有选定交易)
1.30x
P/BV(对价全部为现金的选定交易)
1.28x

根据选取的交易得出的倍数,并基于自身的专业判断和经验,Evercore选择0.95x至1.50x的P/BV倍数参考区间,并将该倍数区间应用于ZIM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权益账面价值,推导出ZIM的隐含权益价值区间。根据ZIM管理层提供的完全稀释后的ZIM普通股数量,该分析表明,每股ZIM普通股的隐含股权价值范围为31.67美元至50.00美元,相比之下,在不受影响的日期,每股ZIM普通股的收盘价为15.50美元,最后交易日为22.20美元,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

尽管在选定交易分析中审查的目标公司或业务均无法与ZIM进行直接比较,也没有任何选定交易能够与合并进行直接比较,但Evercore之所以选择这些交易,是因为这些交易涉及到ZIM根据其专业判断和经验,为进行财务分析而认为与TERM3普遍相关的公司或业务。在评估选定交易时,Evercore对选定交易发生时的一般业务、经济和市场状况以及存在的其他因素等事项,以及与选定交易中的目标公司或业务相关的财务、业务和经营特征的差异及其他因素作出判断和假设。因此,对这一分析结果的评估并不完全是数学上的。相反,这种分析涉及对许多因素的复杂考虑和判断,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选定交易中目标公司或业务的相对价值以及选定交易得出的倍数。数学分析,例如确定均值或中值,本身并不是一种有意义的使用所选交易数据的方法。

其他因素
 
Evercore还注意到某些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对其认为的财务分析并不重要,但仅供参考,其中包括(其中包括)以下因素:

52周交易区间分析
 
Evercore回顾了ZIM普通股在截至2026年2月13日的52周期间的历史交易价格,指出在此期间的低价和高价(基于收盘价)介于每股ZIM普通股11.04美元至24.47美元之间,而在不受影响的日期每股ZIM普通股的收盘价为15.50美元,最后交易日为22.20美元,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

保费支付分析
 
利用公开可得信息,Evercore审查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涉及收购交易总额在30亿美元至80亿美元之间的美国公开交易目标100%流通股的已确定交易,不包括分拆交易、金融和房地产投资信托部门的交易、收购人为债权人的交易以及未公开披露相关数据的选定交易。利用公开可得信息,Evercore计算支付的溢价,即在每笔此类交易中已支付或拟支付的每股对价超过目标公司在每笔此类交易公告前一天、一周和一个月的收盘市价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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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分析表明如下:

对价类型
1日前
1周前
1个月前
所有交易



中位数
28.4%
31.7%
34.7%
75百分位
53.3%
49.8%
58.7%
平均
36.9%
39.1%
43.9%
25百分位
13.9%
17.8%
22.2%
所有现金交易



中位数
31.9%
34.6%
41.6%
75百分位
54.0%
55.7%
61.7%
平均
40.1%
42.7%
48.9%
25百分位
20.1%
20.2%
26.8%

基于此分析结果及其专业判断和经验,Evercore对不受影响日期的每股ZIM普通股收盘价15.50美元应用了14.2%至58.6%的溢价范围。该分析表明,每股ZIM普通股的隐含股权价值范围为17.65美元至24.60美元,相比之下,未受影响日每股ZIM普通股的收盘价为15.50美元,最后交易日为22.20美元,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

股票研究分析师的价格目标
 
Evercore审查了截至2026年2月13日Evercore已知的研究分析师估计的选定公开可获得的股价目标,并指出每股ZIM普通股的低和高股价目标范围为8.70美元至21.00美元,相比之下,在不受影响的日期每股ZIM普通股收盘价为15.50美元,最后交易日为22.20美元,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权益研究分析师发布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目标并不一定反映ZIM普通股的当前市场交易价格,这些目标价格及其所依据的分析师盈利预测均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影响ZIM财务业绩的因素以及未来一般行业和市场状况。

杂项

上述Evercore的财务分析摘要并不旨在完整描述Evercore向ZIM董事会提交的分析或数据。结合ZIM董事会对此次吸收合并的审核情况,Evercore进行了多种财务及比较分析,以发表意见。公允性意见的编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一定容易受到片面分析或概括性描述的影响。选择上述分析或摘要的部分内容,而不将分析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可能会造成对Evercore意见背后过程的不完整看法。在得出其公平性确定时,Evercore考虑了所有分析的结果,并且没有孤立地从或就其为发表意见而考虑的任何一项分析或因素得出结论。而是Evercore在综合考虑所有分析结果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判断和经验,对公平性做出认定。此外,Evercore可能已经给予各种分析和因素比其他分析和因素或多或少的权重,并且可能已经认为各种假设比其他假设或多或少的可能性。因此,不应将上述任何特定分析或分析组合产生的估值范围视为Evercore对ZIM普通股实际价值的看法。此外,Evercore的分析涉及有关财务和经营特征以及可能影响所使用公司的收购、公开交易或其他价值的其他因素的复杂考虑和判断,包括对行业表现、一般业务、经济、市场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的判断和假设,其中许多超出了ZIM或其顾问的控制范围。四舍五入可能导致本节所列的总和不等于所示数字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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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core编制这些分析的目的是向ZIM董事会提供意见,从财务角度说明合并对价对ZIM普通股持有人(除外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这些分析并不旨在是评估或必然反映业务或证券实际可能出售的价格。这些分析中包含的任何估计并不一定表明未来的实际结果,这可能比这些估计所建议的结果更有利或更不利。因此,Evercore分析中使用的估计以及由此得出的结果本质上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未来结果与此类估计中预测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Evercore不承担任何责任。

Evercore的财务顾问服务及其意见,是为ZIM董事会(以其本身的身份)就其对拟议合并的评估提供信息和利益。Evercore出具意见获Evercore一名意见委员会审核通过。

Evercore没有向ZIM董事会或ZIM的管理层建议任何具体的对价金额,也没有建议任何具体的对价金额构成合并中对ZIM普通股持有人唯一适当的对价。

根据2025年5月15日(经2025年12月3日修订)与ZIM订立的Evercore委约函的条款,ZIM已同意就其服务向Evercore支付总金额约为1400万美元的费用,其中(i)100万美元在Evercore意见交付前支付,(ii)300万美元在Evercore意见交付时支付,以及(iii)其余部分视合并完成情况支付。ZIM可在合并成功完成后全权酌情根据(其中包括)ZIM对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以及成功完成转让对ZIM及其利益相关者产生的益处,向Evercore支付额外的酌情费用,该费用基于(其中包括)TERM3对所提供的服务的满意度。ZIM还同意向Evercore偿还其某些费用,并就其聘用引起的某些责任赔偿Evercore。

在发表意见日期之前的两年期间,Evercore及其关联公司向ZIM提供了财务顾问服务或其他服务,并因提供这些服务而收到的费用约为250万美元。此外,在其发表意见日期之前的两年期内,Evercore及其关联公司未受聘向母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或其他服务,亦未在该期间收到任何来自母公司的补偿。此外,于本文件日期之前的两年期间内,Evercore及其关联公司没有受聘向First Israel Mezzanine Investors Ltd.提供财务顾问或其他服务,也没有在该期间收到First Israel Mezzanine Investors Ltd.提供的任何补偿。Evercore未来可能会向ZIM、母公司和/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或其他服务,就任何此类服务而言,Evercore可能会获得补偿。

Evercore及其关联公司为其自己的账户以及客户的账户从事范围广泛的活动,包括公司融资、并购重组、股权出售、交易和研究、私募股权、配售代理、资产管理及相关活动。就这些业务或其他方面而言,Evercore及其关联公司和/或其各自的员工,以及其中任何一方可能拥有财务权益的投资基金,可能在任何时候直接或间接持有多头或空头头寸,并可能为他们自己的账户或客户的账户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以债务或股本证券、优先贷款和/或衍生产品或其他金融工具进行交易,或与ZIM、母公司、合并的潜在当事方和/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或竞争对手相关的人进行交易,ZIM的客户或供应商或母公司。

基于Evercore的资质、经验和声誉,ZIM聘请Evercore担任财务顾问。Evercore是一家国际公认的投资银行公司,定期为企业和其他目的的并购、杠杆收购和估值提供公平性意见。
 
ZIM财务顾问意见— 巴克莱银行 PLC

根据委聘函件,ZIM委聘巴克莱银行担任拟议交易的财务顾问。2026年2月15日,巴克莱银行向ZIM董事会提出口头意见(随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认为截至该日期,并基于并受其意见中所述的资格、限制和假设的约束,从财务角度来看,根据拟议合并的合并对价对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而言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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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莱银行截至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全文附后附件C-2到本代理声明,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巴克莱银行的书面意见除其他事项外,载列了巴克莱银行在发表意见时所作的假设、所遵循的程序、考虑的因素以及对所进行的审查的限制。本委托书所载的巴克莱银行意见摘要经参考该意见全文后对其进行整体限定。督促ZIM普通股股东全文阅读该意见。巴克莱银行的意见(其发行获得了巴克莱银行的公平性意见委员会的批准)是针对ZIM董事会就其对拟议交易的审议而提出的,该意见仅涉及根据拟议交易从财务角度对合并对价的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被排除在外的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对于就拟议交易支付的任何对价对任何类别证券的持有人、债权人或ZIM的其他方面的公平性,或对于ZIM参与拟议交易的基本决定,巴克莱银行均未发表意见。该意见无意也不构成向任何ZIM普通股持有人建议该持有人应如何就拟议交易进行投票。

巴克莱银行的意见(该意见的发行已获得巴克莱银行的公平性意见委员会的批准)是针对ZIM董事会就其对拟议交易的审议而提出的,该意见仅涉及从财务角度出发对根据拟议合并的合并对价的ZIMTERM3普通股持有人(排除股份持有人除外)的公平性,并不构成对任何ZIM普通股持有人的建议,即该持有人应如何就合并或任何其他事项进行投票。此次吸收合并的条款由ZIM与母公司经公平协商确定,并获得ZIM董事会一致通过。巴克莱银行没有向ZIM推荐任何特定形式的对价,也没有任何特定形式的对价构成合并的唯一适当对价。巴克莱银行没有被要求说明,其意见也不以任何方式说明,ZIM进行或实现合并的基本商业决策,合并完成的可能性,或与ZIM可能从事的任何其他交易或业务战略相比,合并的相对优点。此外,巴克莱银行对相对于将在合并中支付的合并对价,向任何合并各方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任何类别的此类人员提供的任何补偿的金额或性质的公平性没有发表意见,其意见也没有以任何方式涉及。对于所进行的调查或其在发表意见时遵循的程序,ZIM董事会未对巴克莱银行施加任何限制。

巴克莱银行没有被要求发表意见,其意见也没有以任何方式涉及ZIM进行或实施拟议交易的基本商业决策。此外,巴克莱银行对相对于在拟议交易中向ZIM普通股持有人提供的对价而言,向拟议交易的任何各方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任何类别的此类人员提供的任何补偿的金额或性质的公平性没有发表意见,其意见也没有以任何方式涉及。巴克莱银行的意见并未涉及拟议交易与ZIM可能从事的任何其他交易或业务战略相比的相对优点。

除其他事项外,巴克莱银行在得出其意见时:


审阅了某些公开可得的财务报表以及巴克莱银行认为与其分析相关的与ZIM有关的其他业务和财务信息,包括ZIM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

审阅了ZIM编制的某些内部财务报表以及ZIM提供给巴克莱银行的与ZIM有关的其他财务和经营数据,包括TERM3编制的财务预测;

回顾了ZIM普通股在2021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5日期间的交易历史,并将此类交易历史与巴克莱银行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公司的交易历史进行了比较;

审阅了ZIM的历史财务业绩和当前财务状况,并将其与巴克莱银行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公司的财务业绩和当前财务状况进行了比较;

在可公开获得的范围内,审查了巴克莱银行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交易的财务条款,并将其与拟议交易的财务条款进行了比较;

与ZIM管理层讨论了ZIM过去和现在的业务、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和前景,包括ZIM的现金管理政策和流动性需求;

审查了日期为2026年2月15日的合并协议草案;和

审查了这些其他信息,进行了这些其他分析,进行了这些其他研究,并考虑了巴克莱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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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莱银行假设并依赖巴克莱银行为发表意见而审阅的财务或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无需对此类信息进行任何独立核实,并进一步依赖ZIM管理层的保证,即他们并不知悉任何会使任何此类信息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事实或情况。关于ZIM的财务预测和预测,根据ZIM的建议,巴克莱银行假设这些预测和预测是在反映当前可获得的最佳信息、ZIM管理层对ZIM未来财务业绩的估计和判断的基础上合理编制的,ZIM将基本上按照该等预测进行。巴克莱银行对此类财务预测和预测或其所依据的假设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也不发表任何意见。得出意见,巴克莱银行未对ZIM的财产和设施进行实物检查,也未对ZIM的资产或负债(包括任何衍生的或表外的资产和负债)作出或获得任何独立的估值或评估,巴克莱银行也未评估ZIM或母公司在任何与破产、无力偿债或类似事项有关的法律下的偿债能力或公允价值。巴克莱银行的意见必然是基于现有的金融、经济、市场和其他条件,并且可以进行评估,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巴克莱银行不承担基于2026年2月16日之后可能发生的情况更新、修改或重申其意见的义务。

巴克莱银行假设已执行的合并协议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巴克莱银行审查的上一份草案。巴克莱银行还假设,根据ZIM的建议,将在合并协议所设想的限制条件下获得对拟议交易的所有重大政府、监管和第三方的批准、同意和放行,并且拟议交易将根据合并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完成,而无需放弃、修改或修改其中的任何重大条款或条件。对于拟议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税务或其他后果,巴克莱银行未发表任何意见,巴克莱银行的意见也未涉及任何法律、税务、监管或会计事项,对此ZIM理解为从合格的专业人士处获得其认为必要的建议。

为发表意见,巴克莱银行进行了某些财务、比较和其他分析,概述如下。在得出其意见时,巴克莱银行并未将特定的价值范围归于ZIM普通股的股份,而是根据各种财务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从财务角度对根据拟议交易的合并对价的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被排除在外的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做出了确定。公允性意见的编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对最适当和最相关的财务和比较分析方法的各种确定,以及这些方法在特定情况下的应用。因此,公平意见不容易受到概括性描述的影响。

在得出其意见时,巴克莱银行并未将任何特定权重归于其考虑的任何单一分析或因素,而是对每项分析和因素相对于其执行和考虑的所有其他分析和因素以及在特定交易情况的背景下的重要性和相关性作出定性判断。因此,巴克莱银行认为必须将其分析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因为考虑此类分析和因素的任何部分,而不将所有分析和因素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可能会对其意见所依据的过程产生误导性或不完整的看法。

材料财务分析摘要

以下是巴克莱银行在准备向ZIM董事会发表意见时使用的重大财务分析摘要。下面提供的巴克莱银行的分析和评论摘要并不是对巴克莱银行意见所依据的分析和评论的完整描述。公允性意见的编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对最适当和最相关的分析和审查方法的各种确定以及这些方法在特定情况下的应用,因此不容易受到概括性描述的影响。

为进行分析和审查,巴克莱银行对行业表现、一般业务、经济、市场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做出了众多假设,其中许多超出了ZIM、母公司、巴克莱银行或合并的任何其他方的控制范围。巴克莱银行的分析和审查中考虑的任何公司、业务或交易都不与ZIM、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拟议交易相同,对这些分析和审查结果的评估不完全是数学上的。相反,分析和审查涉及复杂的考虑和判断,这些考虑和判断涉及财务和经营特征以及可能影响巴克莱银行分析和审查中考虑的公司、业务或交易的收购、公开交易或其他价值的其他因素。如果未来的结果与讨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ZIM、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巴克莱银行或任何其他人均不承担责任。这些分析和审查中包含的任何估计以及任何特定分析或审查产生的估值范围不一定表明实际价值或预测未来结果或价值,这可能比下文所述的要有利得多或少得多。此外,有关公司、业务或证券价值的分析并不旨在是评估或反映公司、业务或证券可能实际出售的价格。因此,巴克莱银行的分析和审查中使用的估计以及得出的结果本质上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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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提供的财务分析和审查摘要包括以表格形式提供的信息。为了充分理解巴克莱银行使用的财务分析和审查,表格必须与每份摘要的文本一起阅读,因为表格本身并不构成对财务分析和审查的完整描述。考虑下表中的数据而不考虑对分析和审查的完整描述,包括分析和审查所依据的方法和假设,可能会对巴克莱银行的分析和审查产生误导或不完整的看法。

贴现现金流分析

为了估算ZIM普通股的现值,巴克莱银行对ZIM进行了现金流折现分析。贴现现金流分析是一种传统的估值方法,用于通过计算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来得出资产的估值。“现值”是指未来现金流量或金额的现值,是通过考虑宏观经济假设和对风险的估计、资本的机会成本、预期回报和其他适当因素的贴现率对这些未来现金流量或金额进行折现得到的。

为了使用贴现现金流法计算ZIM的股权预估值,巴克莱银行首先将(i)ZIM对2025年第四季度至2030年的预计加杠杆自由现金流权益(其预测假设没有多余的现金,并在预期未来现金流中反映ZIM现金余额的相应利息收入)添加到(ii)截至2030年12月31日的ZIM“终值”,并使用一系列选定的贴现率将该金额贴现至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现值。然后,巴克莱银行从得出的结果中减去ZIM的非控股权益和非流动员工福利,并加上ZIM对联营公司的投资。ZIM在预测期结束时的残值,即“终值”,是通过选择1.5%-2.5 %的永续增长率区间进行估算的,该区间由巴克莱银行运用其专业判断和经验得出。在对ZIM加权平均股权成本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选取了17.0%~21.0%的贴现率区间。然后,巴克莱银行根据ZIM的管理层提供的并经批准供ZIM使用的TERM3,根据ZIM普通股的全面稀释数量,计算出每ZIM普通股的隐含价格范围。这些计算得出的每股隐含价格范围为14.19美元至21.24美元,而2025年8月8日,即潜在管理层收购消息泄露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未受影响的日期”),ZIM普通股的每股收盘价为15.50美元,2026年2月5日为20.33美元,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

选定的先例交易分析

巴克莱银行根据其在并购交易方面的经验,审查并比较了巴克莱银行认为相关的选定集装箱航运交易中支付的购买价格和财务倍数。巴克莱银行选择此类交易的依据之一是,交易中适用的目标公司与ZIM在业务概况、规模、组合、利润率和其他业务特征方面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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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选定的先例集装箱航运交易中的每一笔,利用公开可得信息,巴克莱银行计算并分析了在这些选定交易中支付的价格所代表的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倍数。下表列出了根据这些特征分析的交易、每笔交易的公布日期以及此类分析的结果:

月份和年度公布
 
收购方
 
目标
 
价格与账面倍数
2017年7月
 
中国远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1.4x
2016年12月
 
A.P. M ø ller-M æ rsk A/S
 
汉堡S ü damerikanische DampfSchifffahrts-Gesellschaft KG(汉堡S ü d)
 
1.3x
2016年6月
 
赫伯罗特
 
阿拉伯联合航运公司。
 
0.8x
2015年12月
 
CMA CGM集团
 
海王东方航运有限公司
 
1.0x
2014年4月
 
Compa ñ í a Sud Americana de Vapores
 
赫伯罗特
 
0.7x

所分析的每一笔选定先例集装箱航运交易的原因和围绕的情况都是多种多样的,并且除了对ZIM和纳入选定先例集装箱航运交易分析的公司的前景之外,在业务、运营、财务和市场条件方面也存在先天差异。根据上述先例交易的倍数,巴克莱银行选择了0.9x至1.1x价格与账面价值倍数的范围。这些计算使用了ZIM中截至2025年9月30日季度的10-Q表格中报告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每股账面价值的价格,得出的每股隐含价格范围为28.73美元至35.03美元,而在未受影响的日期每股ZIM普通股的收盘价为15.50美元,2026年2月5日为20.33美元,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

精选可比公司分析

为了评估公开市场如何对类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估值,并通过参考这些公司提供一系列ZIM普通股每股相对隐含权益价值,巴克莱银行审查并将与巴克莱银行根据其在全球集装箱航运行业的经验认为与ZIM具有可比性的选定公司相关的特定财务和运营数据与之进行比较。选取的ZIM相关可比公司为:


A.P. M ø ller-M æ rsk A/S

赫伯罗特

中国远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Evergreen Marine Corp Taiwan Ltd

HMM有限公司

Wan Hai Lines Ltd

杨明海运总公司

巴克莱银行计算并比较了ZIM与选取的可比公司的各项财务倍数和比率。作为其选定的可比公司分析的一部分,巴克莱银行计算并分析了每家选定公司的比率:(i)其当前股价与其权益账面价值(“P/BV”),(ii)其企业价值与其投资资本的比率,计算方法是将净金融债务与其总股本(“EV/IC”)相加,以及(iii)其企业价值与其预测中反映的2026财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的估计预测(“26E EBITDA”)。各公司的企业价值计算为普通股市值加上净债务、非控股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及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净债务定义为有息负债总额,包括短期和长期债务以及资本化的租赁负债,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除非另有说明,所有这些计算都是根据公开的财务数据(包括FactSet)和收盘价进行的,截至2026年2月5日。本次选取的可比公司分析结果汇总如下:


公司

P/BV

EV/IC
EV/2026E
EBITDA
A.P. M ø ller-M æ rsk A/S
0.7x
0.6x
5.5x
赫伯罗特
1.2x
1.1x
10.0x
中国远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0.8x
0.3x
1.6x
Evergreen Marine Corp Taiwan Ltd
0.8x
0.7x
4.6x
HMM有限公司
0.8x
0.8x
11.8x
Wan Hai Lines Ltd
0.8x
0.8x
3.2x
杨明海运总公司
0.6x
0.3x
2.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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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莱银行之所以选择上述可比公司,是因为这些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概况与ZIM有合理的相似之处。然而,因为ZIM的业务、运营和前景与所选可比公司存在先天差异,巴克莱银行认为,仅依赖所选可比公司分析的定量结果是不恰当的,因此也不存在。据此,巴克莱银行也对ZIM的业务、财务以及经营特点和前景之间的差异做出了定性判断。这些定性判断主要涉及到ZIM与纳入所选公司分析的公司之间的不同规模、增长前景、盈利水平和操作风险程度。

基于上述分析及其专业判断,巴克莱银行选择(i)0.7x至0.9x的P/BV倍数范围,并将该范围应用于ZIM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BV,(ii)0.6x至0.8x的EV/IC倍数范围,并将该范围应用于ZIM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投资资本,以及(iii)4.1x至5.1x的EV/26E EBITDA倍数范围,并将该范围应用于预测中反映的ZIM的预计26E EBITDA,然后在EV/IC和EV/EBITDA多重结果的情况下,减去ZIM截至2025年9月30日报告的金融债务净额、非控股权益和非流动员工福利以及养老金,并加上ZIM对联营公司的投资,计算出每股ZIM普通股隐含的股权价值范围。以下总结了这些计算的结果:

 
假设多个范围
ZIM普通股每股隐含权益价值
P/BV
0.7x – 0.9x
$22.81 – $27.84
EV/IC
0.6x – 0.8x
$11.90 – $19.48
EV/2026年EBITDA
4.1x – 5.1x
$32.10 – $44.01

其他因素

巴克莱银行还审查并考虑了其他因素,这些因素不被视为其在提供建议时的财务分析的一部分,但仅供参考,其中包括(其中包括)历史交易表现分析、经纪人价格目标分析和交易溢价分析。

历史交易表现分析

巴克莱银行复核了ZIM 52周收盘股价最高点和最低点,截至2026年2月5日。ZIM创52周新低的收盘价为11.71美元,创52周新高的收盘价为23.27美元。ZIM 52周的交易区间仅供参考,不包含在巴克莱银行的财务分析中。

经纪商价格目标分析

巴克莱银行审阅了由经纪商发表的涵盖ZIM的价格目标(截至2026年2月5日)。ZIM的每股目标价区间为8.70美元至21.00美元,均值为14.48美元。经纪商价格目标仅供参考,不包含在巴克莱银行的财务分析中。

交易溢价分析

为了评估在拟议交易中向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提供的溢价相对于在其他交易中向股东提供的溢价,巴克莱银行审查了自2015年以来在完成的对以色列上市公司收购中支付的溢价,此外还审查了自2010年以来与美国目标公司已完成的交易以及购买价格超过10亿美元的交易。对于每笔交易,巴克莱银行通过将公布的每股交易价值与每笔此类交易公告前一天和三十天的目标公司收盘市价进行比较来计算收购方支付的每股溢价。本次交易溢价分析结果汇总如下:

以色列保费
1日
30天
平均
30%
35%
中位数
2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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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保费
1日
30天
平均
34%
43%
中位数
24%
34%

交易溢价分析中分析的每笔交易的原因和围绕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并且ZIM与交易溢价分析中包含的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状况和前景方面存在固有差异。因此,巴克莱银行认为,在考虑拟议交易的背景下,纯粹的量化交易溢价分析没有特别的意义。巴克莱银行因此对选定交易与拟议交易的特征差异做出定性判断,这将影响目标公司和ZIM的收购价值。基于这些判断,巴克莱银行选择了20%到40%的溢价范围,并将该范围应用于在不受影响日期的每股ZIM普通股的收盘价,以计算在全面稀释的基础上每股ZIM普通股的隐含股权价值范围。上述分析得出,在完全稀释的基础上,每股ZIM普通股的隐含股权价值范围为18.60美元至21.70美元,而在未受影响的日期,每股ZIM普通股的收盘价为15.50美元,2026年2月5日为20.33美元,合并对价为35.00美元。

一般

巴克莱银行是一家国际公认的投资银行公司,作为其投资银行活动的一部分,定期从事与并购、被动和控制目的的投资、协商承销、竞争性投标、上市和非上市证券的二次分配、私募以及为房地产、公司和其他目的进行估值有关的企业及其证券的估值。ZIM董事会之所以选择巴克莱银行,是因为其熟悉ZIM及其在与并购相关的业务和证券估值方面的资质、声誉和经验一般,以及在与拟议交易可比的交易方面的丰富经验。

巴克莱银行的惯例符合并受其约束,TERM4聘请巴克莱银行仅是为了就根据拟议合并向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的合并对价从财务角度而言的公平性向ZIM的董事会提供意见。巴克莱银行未就拟议交易向ZIM的董事会提供建议,也未参与ZIM与母公司之间导致拟议合并的任何谈判。作为对其与拟议合并相关的服务的补偿,ZIM于巴克莱银行意见送达时向巴克莱银行支付了150万欧元,即“意见费”。意见费不取决于巴克莱银行意见的达成或拟议交易的完成。此外,ZIM同意向巴克莱银行偿还其因受聘于ZIM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并赔偿TERM3因受聘而可能产生的某些负债。巴克莱银行过去曾为ZIM提供过各类投资银行和金融服务;但在过去两年中,巴克莱银行没有从ZIM、母公司或First Israel Mezzanine Investors Ltd.收到任何投资银行和金融服务的费用。巴克莱银行将来也可能向ZIM和/或母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它预计将为此收取惯常的费用。

巴克莱银行 PLC及其关联公司(“巴克莱银行集团”)是一家主要的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从事范围广泛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管理等活动。在此类活动的日常过程中,巴克莱银行 PLC和巴克莱银行集团的其他成员(或由其管理或拥有财务权益的投资基金)可能会为自己的账户或其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并因此可能随时持有ZIM和母公司的债务和/或股本证券(和/或相关衍生证券)的多头或空头头寸。此外,巴克莱银行集团的成员可能已经并可能继续不时与ZIM和母公司保持银行和其他商业关系。

监管批准
 
以色列公司法
 
根据公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在ZIM和合并子各自向公司注册处提交ICA合并提案之前,合并可能无法完成 在召开ZIM特别股东大会批准合并并满足与该ICA合并提案有关的所有通知要求(如下文所讨论)后三天内指定有关合并的详细信息,且适用的法定等待期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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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ZIM和合并子公司(如适用)必须(i)在ICA合并提案向ICA提交之日起三天内向其各自的有担保债权人(如有)发送ICA合并提案的副本 公司注册处处长及(ii)于提交该等文件日期后四个营业日内(就本段而言,该术语在《公司法》中定义),通知其已知的主要债权人(定义见《公司条例(合并)》,5760-2000)(如有),个别以挂号信方式将该等文件提交及ICA合并提案可在何处进行审查的情况通知其已知的主要债权人。 每个 ZIM和Merger Sub(如适用)还必须在ICA合并提案提交给公司注册处处长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在当天以色列的两份希伯来日报上刊登的方式通知债权人(如有)ICA合并提案已提交给公司注册处处长,并且就ZIM而言,已在纽约的一份广受欢迎的报纸上通知债权人(如有)ICA合并提案已提交给公司注册处处长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ZIM和Merger Sub各自必须在适用的范围内根据这些要求将其ICA合并提案通知其各自的债权人。ZIM及合并子公司各自必须在向其各自债权人发送该等通知之日起三个营业日内将该等通知的交付通知公司注册处处长。此外,根据《公司法》,由于ZIM的员工人数超过50人,ZIM必须在ICA合并提案向公司注册处处长备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刊登在以色列日报上的通知副本展示在ZIM工作场所的显著位置,或将其交付给ZIM雇员委员会。
 
继ZIM股东投票后,ZIM必须在收到ZIM股东批准之日起三天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关于ZIM股东批准合并的通知,而Merger Sub必须在该批准发生之日起三天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关于其唯一股东批准合并的通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ZIM和合并子公司各自获得股东批准后至少30天,以及ICA合并建议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后至少50天,才能完成合并。
 
假设已获得ZIM股东批准,且所有法定程序、要求和等待期均已得到遵守(且合并协议所载的所有其他条件均已获豁免或满足),则合并将于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合并证书(定义见下文)后,经ZIM及Merger Sub提出发出该等证书的要求后,即于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该等证书时生效。
 
特别国股批准
 
以色列政府中的财政部长和交通部长持有特别国家份额,其主要条款包括:
 
(a)ZIM应继续在以色列国注册成立,其总部和主要机构及注册办事处应住所在以色列;
 
(b)除某些例外情况外,ZIM必须维持一支由11艘适航船舶组成的最小船队,这些船舶由ZIM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完全拥有,其中至少三艘必须能够运载普通货物。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任何违反规定的船舶转让均为无效,除非特别国股持有人根据ZIM章程规定的机制事先批准;
 
(c)ZIM董事会的至少过半数成员,包括其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必须是以色列公民;
 
(d)特殊国家股份持有人必须就任何持有或转让或发行股份以授予管有ZIM已发行股本35%或以上的权益,或提供对ZIM控制权的权益,包括因投票协议而持有或转让或发行的权益,提供事先书面同意;
 
(e)任何授予其拥有人持有超过24%但不超过ZIM已发行股本35%的ZIM普通股的转让,将需要提前通知以色列国,其中将包括有关提议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将持有的股份百分比以及有关交易的相关细节,包括投票协议和任命董事的协议(如有)。如果以色列国认为股份转让可能损害以色列国的担保权益或其任何重大利益,或认为它没有为达成其决定而收到相关信息,则以色列国有权在30天内送达其反对转让的通知,并说明其反对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请求转让的一方可向主管法院提起与此事项有关的诉讼,由主管法院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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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特殊国家股份的持有人必须书面同意任何清盘、合并或分拆,但与ZIM附属公司的某些合并不会影响特殊国家股份或上述最低船队标准;
 
(g)ZIM必须向特殊国有股份持有人提供与其向股东提供的信息类似的治理、运营和财务信息。此外,ZIM必须向特别国有股的持有人提供与公司遵守特别国有股条款有关的特定信息以及维护以色列国切身利益所合理需要的其他信息;和
 
(h)对特别国家股份给予以色列国的权利的任何修改、审查或取消,必须在特别国家股份持有人生效前获得书面批准。
 
以色列国根据特别国有股(“特别国有股批准”)收到完成交易的批准,包括合并和特别国有股发行(“特别国有股批准”)是完成合并的条件。就合并协议而言,母公司与FIMI订立了具有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FIMI框架协议”),据此,母公司和FIMI已同意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获得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并进一步同意根据该备忘录的条款完成特别国家股份假设(定义见下文)。
 
根据合并协议,在受到某些限制的情况下,母公司已同意尽合理的最大努力获得不可撤销的永久解除ZIM及其关联公司与特殊国家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特殊国家股份解除”),该解除可能根据以下交易(“特殊国家股份假设”)获得:
 
(a)母公司将根据FIMI框架协议,或将促使其子公司(包括ZIM及其子公司)自生效时间起,(1)向符合条件的以色列合作伙伴出售、转让、转让或转让至少11艘符合条件的船舶,以及(2)向符合条件的以色列合作伙伴出售、转让、转让、转让或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以色列合作伙伴提供或安排必要的其他资产、雇员和服务,以允许以色列合作伙伴遵守特殊国家份额的权利和义务;
 
(b)符合条件的以色列伙伴将与以色列国订立且母公司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以色列伙伴与以色列国订立具有约束力的假定协议或其他更新文书(在每种情况下,形式和实质均为以色列国可接受),其条件是自生效时间结束并生效,据此,符合条件的以色列伙伴承担并同意受特别国家份额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且以色列国承认该等承担;
 
(c)将修订符合资格的以色列伙伴的组织章程,以反映与特殊国家份额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将由符合资格的以色列伙伴完全承担,自生效时间起生效;和
 
(d)特别国股、ZIM章程及任何相关合约的条款将视需要作出修订、修改或不可撤回及永久放弃,以实现自生效时间起生效的特别国股解除(包括与此有关的特别国股批准)。
 
合并协议包括为促进和限制各方各自为获得特殊国家股份批准和完成特殊国家股份假设而作出的合理最大努力所需的某些特定行动。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The Merger Agreement — Reasonable Best Efforts.”
 
其他监管批准
 
除了遵守《公司法》和获得上述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外,这些交易还将根据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获得合并控制许可。此外,由于与国防部的合同关系,ZIM控制权的变更将需要获得以色列国防部的批准。此次合并还需获得大约40个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批准。在母公司和ZIM获得完成合并的许可或适用的等待期在每个适用司法管辖区届满或终止之前,不能完成合并。母公司和ZIM将在相互协商和合作下,根据要求在合并协议日期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监管机构提交通知。相关监管机构可根据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适用监管法律采取此类行动,包括寻求剥离各方资产、要求各方许可或持有单独资产或终止现有关系和合同权利。根据合并协议,母公司将不会被要求,而ZIM将不会被允许、采取或同意采取任何此类行动,这些行动总体上单独而言将构成监管负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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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母公司和ZIM目前认为他们应该能够及时获得上述所需的监管批准,但他们不能确定何时或是否会获得批准。母公司和ZIM已同意尽其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来获得所需的监管批准并采取某些行动,但须遵守某些限制。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合并协议——合理的最大努力。
 
除上述情况外,母公司和ZIM均不知有任何重大的政府批准或行动是完成合并所必需的。目前预计,如果需要任何此类额外的实质性政府批准或行动,将寻求这些批准或行动。
 
ZIM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中的利益
 
在考虑ZIM董事会投票赞成批准合并协议的建议时,ZIM股东应了解,ZIM股东在合并中拥有的利益可能与TERM3股东的一般利益不同,或者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利益。ZIM董事会知悉该等权益,并在(其中包括)评估及磋商合并协议时、在达成其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协议所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的决定时以及在向ZIM股东建议批准合并协议时,均考虑到该等权益。这些利益描述如下。
 
一次性现金留存奖金
 
在留用奖金提案获得批准的情况下,(a)13名ZIM的职位持有人(但不包括ZIM的董事)和(b)ZIM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将有权获得由ZIM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确定的该职位持有人最多12个月基本工资的一次性现金留用奖金,该奖金将在(i)合并完成时支付,或(ii)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月后支付,以较早者为准。
 
ZIM股权奖励的处理
 
合并协议规定,在生效时间,根据ZIM股权计划授予的每份尚未行使且未行使的ZIM期权,无论是否已归属,均将被注销,其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扣除行权价格(根据合并协议中的公式确定)减去适用的预扣税款后的合并对价。每股行权价格等于或高于合并对价的每份ZIM期权将被无偿注销。
 
赔偿及保险
 
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ZIM的非雇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有权在合并后根据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获得某些持续的赔偿和承保范围。此类赔偿和保险范围在题为“合并——赔偿与保险”.
 
生效时间后的职工薪酬福利
 
合并协议规定,母公司将或将促使存续公司在从生效时间开始到截止日期一周年结束的期间内向每位持续雇员提供某些补偿和福利,如下文标题“The Merger Agreement — Employee Matters ".
 
截至本委托书出具之日,ZIM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与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就其个人雇佣协议的潜在条款或在合并完成后参与母公司或其一个或多个关联公司股权的权利订立任何协议或安排。 然而,在生效时间之前或之后,某些高级管理层成员可能会与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进行讨论,或可能就受雇于母公司或其一个或多个关联公司或参与其股权的权利与其订立协议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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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及保险
 
在生效时间后的七(7)年内,存续公司以及母公司将导致存续公司就所有与任何程序相关的索赔、责任、判决、罚款、费用、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支出),包括与在生效时间(包括合并协议和交易)之前或之前已经存在或发生的事项相关的、由该受赔偿方是或曾经是、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责任、判决、罚款、费用、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支出),进行赔偿,在生效时间或之前,ZIM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或应ZIM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要求而担任他人的董事或高级职员,在每种情况下均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合并协议进一步规定,在发生任何此类诉讼的情况下,每一受赔方将有权在存续公司收到相关请求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从存续公司获得预支费用,但须受赔方提供偿还此类预支的承诺,前提是当且仅在适用法律、存续公司的组织文件或任何适用的赔偿协议要求的范围内,并且如果最终通过不可上诉的裁决确定该人无权获得赔偿。此外,母公司已同意不(并促使存续公司不)和解或妥协或同意进入任何判决或以其他方式寻求终止任何此类程序,除非和解、妥协、同意或终止包括按惯例免除受赔方因该事项而产生的所有责任。
 
在生效时间后的七(7)年内,存续公司以及母公司将促使存续公司维持(i)ZIM的公司章程及(ii)ZIM或公司子公司与任何在合并协议日期存在的受赔偿方之间的任何赔偿协议(除非赔偿协议规定提前终止)中的有效,在每种情况下均有关消除责任、赔偿和垫付费用,且不得修改该等条款,修改或废除的方式将对任何受赔偿方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发生或据称已经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与合并协议的批准和交易的完成有关的)的权利或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合并协议还规定,在生效时间或之前,ZIM将购买一份七(7)年的预付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以及信托责任保险“尾部”保单,就生效时间或之前发生的事项提供承保范围保留、限额和其他与ZIM现行保单基本等同的重大条款,但受限于总保费上限为ZIM为该保单支付的上一次总年度保费的300%,如果成本否则将超过该金额,ZIM可以购买的保险范围只有可用于不超过该金额的总保费的数量。在生效时间后,母公司将促使存续公司在其七(7)年期限内保持这种“尾部”政策完全有效。
 
ZIM普通股股票的摘牌和注销登记
 
各方将合作采取或促使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将ZIM普通股从纽约证券交易所摘牌并根据《交易法》终止其登记,前提是此类摘牌和终止将在生效时间或之后方告生效。
 
合并的融资
 
母公司预计将在交易结束时获得支付合并对价和完成交易所需的所有资金。母公司在合并协议下的义务不取决于是否获得融资或是否可以获得融资。
 
合并的税务处理
 
以色列税务待遇
 
出于以色列税收目的,合并通常将被视为应税交易。有关合并对ZIM普通股持有人造成的以色列税务后果的更详细描述,请参阅标题为“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
 
以色列税务裁决
 
在未来几周内,ZIM将与母公司充分协调,促使其以色列律师准备期权税裁决和预扣税裁决的申请,并希望它们能够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ITA提交。
 
无法保证此类税务裁定将在合并完成前被授予(如果有的话),或者如果获得此类税务裁定,将根据ZIM要求的条件被授予。有关这些裁决的实质内容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题为“合并协议——以色列税务裁决.”

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合并通常将是一项应税交易。有关此次合并对ZIM普通股持有人产生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更详细描述,请参阅标题为“合并的重大美国税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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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协议
 
以下摘要描述了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ZIM订立的合并协议的某些重要条款,其副本作为附件a并以引用方式整体并入本文。本摘要并不完整,可能未包含对您很重要的有关合并协议的所有信息。我们鼓励您仔细阅读合并协议全文,因为它是管辖合并的法律文件。本节和本代理声明其他部分对合并协议的描述通过参考合并协议的完整文本对其进行了整体限定,该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附于本代理声明中附件a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各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受合并协议的特定语言管辖,而不是本摘要。
 
下文所述并包含在合并协议(1)中的陈述、保证、契诺和协议仅为合并协议的目的而作出;(2)仅为合并协议各方的利益而作出;(3)可能受制于各方就谈判合并协议条款而商定的重要限定、限制和补充信息。这些陈述和保证还可能受到与通常适用于向SEC和ISA提交的报告和文件(或由ZIM向SEC提供)的标准不同的合同重要性标准的约束,在某些情况下,这些陈述和保证还可能受到与合并协议有关的ZIM向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披露的机密事项的限制。此外,这些陈述和保证可能已经包含在合并协议中,其目的是在ZIM、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之间分配合同风险,而不是为了将事项确立为事实,并且可能受到适用于此类当事人的与适用于投资者的标准不同的重要性标准的约束。股东不应依赖陈述、保证、契诺和协议或其中的任何描述来定性ZIM、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子公司或业务的实际事实状态或状况。此外,有关陈述和保证的标的的信息可能会在合并协议日期之后发生变化。此外,你们不应依赖合并协议中的契诺作为对ZIM、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业务的实际限制,因为各方可能会采取某些行动,这些行动要么在对合并协议的保密公司披露函中明确允许,要么在适当一方以其他方式同意的情况下,而这些同意可能会在不事先通知公众的情况下给予。合并协议如下所述,并包括为附件a,仅向您提供有关其条款和条件的信息,不提供有关ZIM、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业务的任何其他事实信息。因此,合并协议中的陈述、保证、契约和其他协议不应单独阅读,您应阅读本文件其他部分以及我们向SEC和ISA提交的有关公司和我们业务的文件中提供的信息,包括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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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的影响
 
根据合并协议,并根据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Merger Sub(作为合并中的目标公司(Chevrat Ha’Ya’ad))将与ZIM(作为合并中的吸收公司(HAChevra Ha’Koletet))合并并入,Merger Sub的单独存在将终止。ZIM将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继续作为合并中的存续公司。
 
在生效时,凭借且与合并同时进行且在母公司、合并子公司、ZIM或任何ZIM股东未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a)合并子公司将与ZIM合并,合并子公司的单独存在将终止,ZIM将继续作为存续公司,(b)ZIM和合并子公司的所有财产、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和特许经营权将归属于存续公司,(c)ZIM和合并子公司的所有债务、负债、义务、限制和义务将成为债务、负债、义务、存续公司的限制和义务以及(d)ZIM(作为存续公司)的所有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和特许经营权将继续存在,不受公司法规定的合并的影响。
 
董事及高级职员;公司章程
 
于生效时间,Merger Sub于紧接生效时间前的董事将于生效时间起获委任为存续公司的董事,直至其去世、辞职或被免职或直至其各自的继任者根据存续公司的组织章程和适用法律被正式选出并符合资格,以较早者为准。
 
在生效时,合并子公司在紧接生效前和生效时生效的公司章程,将为存续公司的章程,直至该等章程被修订。
 
合并完成及生效
 
合并的完成将在以色列时间上午10:00通过电子交换文件和签名的方式进行虚拟完成,在满足后的第五个工作日,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合并协议中规定的最后一项条件将得到满足或放弃(根据其性质将在结束时得到满足的任何此类条件除外,但须在结束时得到满足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此类条件),除非另有日期,地点或时间由ZIM与家长书面约定。
 
在确定交割日期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ZIM和Merger Sub各自(以及母公司将促使Merger Sub)相互协调,向以色列公司管理局的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一份通知,说明根据《公司法》第323(5)条要求公司注册处处长签发证明合并的证书的拟议日期。合并将于公司注册处处长根据《公司法》第323(5)条签发合并证书时生效(该合并生效时间为“生效时间”)。
 
合并对价
 
在生效时,凭借合并且在没有任何行动的情况下,合并协议各方或其各自的股东:
 
 
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股ZIM普通股(任何被视为已注销的股份或已转换的股份(定义见下文)除外)将被视为已转让给母公司,以换取获得每股35.00美元现金的权利,不计利息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
 
 
在紧接有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及流通的每一股ZIM普通股,即由ZIM拥有或以库存方式持有或由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拥有的休眠股份(minyah redumah)(如有)(“视为已注销股份”)将被注销和清退,而无需就其支付任何转换或对价,且其持有人将无权根据合并协议获得任何对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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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的任何全资附属公司或母公司(合并子公司除外)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股ZIM普通股(合并子公司除外)将转换为存续公司的股份数量,使得任何该等附属公司在存续公司的所有权百分比将等于该附属公司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在ZIM的所有权百分比(“已转换股份”,连同被视为已注销的股份,“不包括股份”)。
 
自生效时间起及之后,母公司将因合并而持有的所有ZIM普通股(任何除外股份除外),而每名持有人于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所代表的一份或多份有效证书或以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在ZIM股东名册记账方式证明的一份或多于一份有效证书,将不再拥有与该等TERM3普通股有关的任何权利,除非有权根据合并协议在交出该等ZIM普通股时收取适用的合并对价。

以ZIM普通股换取合并对价
 
在生效时间之前(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交割日期前五个工作日),母公司将指定一家ZIM合理接受的银行或信托公司担任与合并有关的交换代理以及ZIM合理接受的以色列信息和扣缴义务人,以协助获取和审查任何必要的居住证明和/或其他以色列扣缴税款用途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和/或适用的有效税务证明。交易所代理也将代理ZIM股东的凭证和记账式股份的领取和持有,不会获得股份的任何权益。
 
在生效时间之前,母公司将通过电汇方式将即时可用资金中的现金存入或促使存入交易所代理,其金额足以支付合并总对价(“交易所基金”),仅为ZIM普通股持有人的利益并进一步分配给他们(在第102条股份的情况下,进一步分配给102受托人)。
 
税务文件
 
在生效时间之后迅速(无论如何在生效时间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母公司应促使交易所代理向每一名记录在案且其ZIM普通股已转换为收取合并对价权利的ZIM普通股或ZIM记账式股份的持有人邮寄有关有效税务证明(或任何适用税法要求的其他表格)的声明和/或指示,其中受益所有人(如果受益所有人不是登记所有人,所有人)的ZIM普通股提供某些必要的信息,以便母公司或交易所代理或以色列扣缴义务人(如适用)根据适用的税法条款和预扣税裁决确定是否需要从根据本协议应付给该实益拥有人(如果实益拥有人不是登记拥有人,则为该拥有人)的对价中预扣任何金额。见"合并的重大以色列税收后果”和“合并的重大美国税收后果.”
 
股票凭证
 
在生效时间之后迅速(无论如何在生效时间之后的五个营业日内),母公司将促使交易所代理向每个记录在案且其ZIM股普通股根据合并协议被转换为有权收取合并对价的ZIM普通股股票的持有人(a)邮寄送文函,其中将具体说明将进行交付,并且证书丢失和所有权的风险将转移,仅在向交易所代理交付ZIM普通股证书(或遗失誓章)和(b)关于实现交出ZIM普通股证书(或遗失誓章)以换取支付合并对价的指示时。
 
记账式股份
 
将不会要求任何记录的ZIM记账式股份持有人向交易所代理交付转递函或交出该等ZIM记账式股份,而是在收到交易所代理的“代理电文”(连同交易所代理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转让证据和文件证明(如有))后,该等TERM0记账式股份持有人将有权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收取适用的合并对价,在任何情况下,在(x)生效时间和(y)交易所代理收到用于预扣税款目的的申报(包括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或有效的税务证明(或任何适用的税法要求的其他表格)(如适用)之后的较晚时间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合并协议所设想的预扣延迟的影响),或在根据合并协议从该合并对价中预扣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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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利息
 
在交出任何ZIM普通股证书或就任何ZIM记账式股份而应付的合并对价的任何部分将不会支付利息或将产生利息。
 
权利的终止
 
在生效时间,ZIM的股份转让账簿或股东名册将被关闭,此后将不再有任何关于ZIM普通股的转让登记在ZIM的记录上。在交还前,每份ZIM普通股凭证和ZIM记账份额将被视为在该生效时间后的任何时间仅代表收取适用合并对价的权利。若在生效时间后,由于任何原因向母公司出示了ZIM普通股或ZIM记账式股份,则将按照合并协议的规定予以注销和交换。
 
ZIM股权奖励的处理
 
在生效时间,根据ZIM股权计划授予的每份尚未行使且未行使的ZIM期权,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都将被注销,其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扣除行权价(根据合并协议中的公式确定)后的合并对价减去适用的预扣税款后的净额。每股行权价格等于或大于合并对价的每份ZIM期权将被无偿注销。
 
申述及保证
 
合并协议包含ZIM、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ZIM在合并协议中作出的某些陈述和保证具有“重要性”或“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资格。就合并协议而言,“公司重大不利影响”是指任何变更、影响、发展、情况、条件、事实状态、事件或发生,(x)将单独或总体上对ZIM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y)将或将合理预期会阻止或重大损害或重大延迟ZIM履行其在合并协议下的义务或ZIM完成合并,但在(x)款的情况下,不包括,任何此类影响,但以直接或间接由以下原因引起、与之有关或由以下原因引起为限:
 
(a)一般经济、政治、监管或立法条件或金融、证券、信贷或其他资本市场的变化(包括利息或货币汇率、关税或贸易战、商品价格或原材料价格的变化),美国或以色列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在ZIM经营业务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停止或关闭任何活动,或美国或以色列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在ZIM经营业务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发生的任何违约;
 
(b)一般影响ZIM及其子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变化;
 
(c)地缘政治条件、战争行为和/或其他类似敌对行动,在每种情况下包括其任何爆发或升级(无论是否宣布),以及破坏或恐怖主义(包括网络恐怖主义);
 
(d)任何飓风、龙卷风、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地震、核事故、流行病、流行病、瘟疫、疾病暴发、检疫限制、其他暴发或疾病或公共卫生事件(不论是人或动物),或其他自然或人为灾害;
 
(e)《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适用法律(或其官方或共同解释或执行)的变化;
 
(f)ZIM股票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或ZIM信用等级的变化(前提是,在确定公司是否已经发生或将合理预期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在本定义中另一条款未排除的范围内,可能会考虑任何潜在的或促成此类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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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IM其子公司未能达到内部、已公布或分析师的预期或预测、业绩衡量、运营统计数据、预算、指导、估计或收入、收益或其他财务或运营指标预测(前提是,在确定公司是否已经发生或将合理预期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在本定义中另一条款未排除的范围内,可能会考虑到导致此类失败的潜在或促成该影响);
 
(h)交易(包括合并)的谈判、执行、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诉讼(包括因违反职责或违反适用法律的指控而产生的任何诉讼),包括交易的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因母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身份而产生的),包括其对与任何政府实体或任何客户、供应商、分销商、许可人、被许可人、合作伙伴、股东的合同或其他关系的影响,ZIM或其子公司的融资来源或员工;但本(h)条不适用于在政府同意和无违规陈述中所述的陈述和保证以及在某些与雇佣相关的陈述中所述的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只要其目的是解决因执行、交付和履行合并协议或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而导致的后果(以及在与此类陈述和保证相关的范围内的陈述结束条件的准确性);和
 
(i)ZIM或其附属公司(a)根据母公司的书面指示或(b)合并协议条款要求采取的任何行动(临时经营契诺除外,除非母公司根据临时经营契诺不合理地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同意该等行动的例外情况)。
 
尽管有上述规定,就(a)至(e)条中的每一条而言,相对于从事ZIM及其子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其他参与者,作为一个整体,对ZIM及其子公司产生不成比例影响的任何此类影响,在确定公司是否已经发生或将合理预期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可能会在此范围内予以考虑,但仅限于其增量不成比例影响的范围内。
 
合并协议包含各方的惯常陈述和保证。其中包括ZIM关于以下方面的陈述和保证:
 
 
正当组织、有效存续、信誉良好(在适用范围内)和有权有资格就ZIM及其子公司开展业务;
  
 
ZIM及其子公司的资本结构;
 
 
ZIM订立及履行合并协议的公司权力及授权;
 
 
必要的股东批准;
 
 
合并协议的适当执行、交付和可执行性;
 
 
与合并协议及其履行有关的必要同意和批准;
 
 
不存在因履行合并协议而对ZIM或其子公司的任何组织文件、现有合同或适用法律产生任何冲突、违反或重大变更的情况;
 
 
与合并协议及其履行有关的证券报告和备案;
 
 
ZIM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ZIM及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程序;
 
 
不存在未披露的负债;
 
 
没有发生某些变化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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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M及其子公司遵守适用法律的情况;
 
 
ZIM及其子公司拥有必要的许可证;
 
 
员工福利计划;
 
 
劳动事项;
 
 
税务事项;
 
 
无诉讼、命令;

 
知识产权事项;

 
隐私、数据保护、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事项;

 
不动产事项;
   
 
重大合同;
 
 
环境问题;
  
 
保险;
 
 
为SEC文件提供的信息;
 
 
财务顾问的意见;
 
 
反收购法;
 
 
关联交易;
 
 
发现者和经纪人;和

 
ZIM的船只和海事事务。
 
合并协议还包含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惯常陈述和保证,包括:
 
 
正当组织、良好信誉和权威资质开展与母、并子公司有关的业务;
  
 
母公司与合并子公司订立合并协议的企业授权;
 
 
合并协议的适当执行、交付和可执行性;
 
 
与合并协议有关的必要同意和批准;
 
 
不存在因履行合并协议而导致任何组织文件、现有合同或适用法律发生任何冲突、违反或重大变更的情况;

 
遵守适用法律;

 
无诉讼、命令;
  
 
财务能力;
 
 
股份所有权;
  
 
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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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子活动;和
 
 
偿付能力。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合并协议中作出的某些陈述和保证被限定为“重要性”或“母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就合并协议而言,“母公司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单独或合计将或合理预期会阻止或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延迟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履行合并协议项下各自义务或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的任何影响。
 
合并协议中每一方的陈述、保证和契诺仅为合并协议的目的作出,过去和现在都是为了合并协议各方的利益,可能会受到订约各方约定的限制,包括被为在合并协议各方之间分配合同风险而不是将这些事项确定为事实而作出的保密披露信所限定,并且可能受到适用于订约各方的重要性标准与适用于ZIM普通股持有人的标准不同的约束。因此,这些陈述和保证可能无法描述截至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生效时间或任何其他时间的实际情况,并且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应将其作为事实陈述加以依赖。
 
在合并完成前开展业务
 
对ZIM经营的限制.

合并协议规定了对ZIM及其子公司在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期间直至生效时间或合并协议根据其条款有效终止日期(如有)中较早者的活动的某些限制。

一般而言,除ZIM的保密披露函件中规定、合并协议具体设想或要求、适用法律要求或经母公司书面同意(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外,ZIM将并且将促使其各子公司尽合理最大努力(i)在所有重大方面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开展其业务,以及(ii)在所有重大方面完好无损地维护其资产、财产、商誉和重大合同及其与第三方、关键员工和政府实体的重大关系。

此外,除ZIM的保密披露函中规定、合并协议具体设想或要求、适用法律要求或母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同意)外,ZIM不得也必须促使其各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

(a)修订、修改、放弃、撤销、更改、更改或以其他方式重述ZIM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组织章程、公司注册证书、章程或同等组织文件,包括特别国家股的任何条款,但就任何附属公司而言,与特别国家股无关且合理预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单独或合计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修订除外;
 
(b)就其已发行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不论是以现金、资产、股份或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其他证券)授权、宣派、搁置、派发或支付任何股息或作出任何分派(不包括由ZIM根据ZIM的保密披露函件所载的股息政策作出的股息或分派(x)或由任何全资拥有的ZIM附属公司向ZIM或任何全资附属公司作出的股息或分派)或就投票或登记订立任何协议及安排,或就其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权或证券向SEC提交任何登记声明;
 
(c)将其股本或其他权益中的任何股份进行拆分、合并、细分、减少或重新分类,或赎回、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其任何股本或其他权益,或发行或授权发行其任何股本或其他权益或任何其他证券,以代替或替代其股本或其他权益中的股份,但接受ZIM普通股作为支付ZIM期权的行权价格或就ZIM期权代扣税款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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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发行、交付、授予、出售、质押、处分或设押,或授权发行、交付、授予、出售、质押、处分或设押,以在ZIM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股本中的任何股份、有表决权的证券或其他股权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可行使任何该等股份、有表决权的证券或股权的证券,或任何权利、认股权证或期权以获取任何该等股份、有表决权的证券或股权或任何“幻影”股份、“幻影”股份权利,股份增值权或以股份为基础的履约单位,或采取任何行动导致可行使或归属任何其他不可行使或未归属的ZIM期权(合并协议的明示条款及截至合并协议日期的任何ZIM期权另有规定的除外),但(a)就任何于合并协议日期未行使的ZIM期权的行使或于合并协议日期未行使的ZIM期权的归属或结算而发行ZIM普通股除外,在所有情况下,根据截至合并协议日期各自的条款,(b)在必要时根据行使ZIM期权以在行使时或根据ZIM期权的结算以履行预扣税款义务而实现期权持有人指示而根据行权结果出售ZIM普通股,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在合并协议日期生效的该等ZIM期权的条款,或(c)任何全资ZIM子公司向任何其他全资ZIM子公司发行股本证券;
 
(e)除(i)根据于合并协议日期生效或于合并协议日期后订立的ZIM福利计划的条款规定而不违反本合并协议或(ii)根据在合并协议日期生效的ZIM附属公司的适用集体谈判协议所规定,(a)向任何参与者授予、支付或增加任何遣散费、控制权变更、留用或终止薪酬或基于股权的补偿,(b)建立、采纳、订立、延长,实质性修改或终止任何ZIM福利计划(或任何将构成ZIM福利计划的安排,如果它在合并协议之日已经存在)或集体谈判协议,但目前与ZIM在以色列的员工的集体谈判协议的延期除外;但任何此类延期应(1)根据条款、整体而言,对ZIM有利的条款不低于ZIM保密披露函中规定的条款,以及(2)不增加ZIM的财务义务总额超过ZIM保密披露函中规定的条款,(c)增加任何参与者的薪酬或福利,但(x)在适用的ZIM的2026年或2027年年度预算规定的框架内增加的金额(以较高者为准),以及(y)增加到不超过上一年以色列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年化加薪率的雇员基薪,在每种情况下,不应被视为就(b)条而言的重大修订,(d)采取任何行动加速归属、资助或支付任何ZIM福利计划下的任何补偿或福利,(e)授予任何ZIM福利计划参与者报销、赔偿或支付任何税款的权利,包括根据美国税法第409A条或第4999节产生的任何税款,(f)除因离职而终止雇用外,终止雇用任何年基薪为20万美元或以上的雇员,但非因由,(g)除将辞职或被解雇的雇员(不违反合并协议)替换为与被替换雇员的所有权和责任、工资和福利基本相似的雇员外,雇用、聘用或提升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年基薪为20万美元或以上的个人服务提供商;
 
(f)除ZIM的2026年或2027年年度预算(如适用)所述外,收购(包括以合并、合并或收购股票或资产或任何其他方式)或授权或宣布有意如此收购,或订立任何就任何重大资产、财产、船舶或在任何人或其任何业务或分部的股权的任何收购作出规定的协议,或以其他方式从事任何合并、合并或业务合并,但仅限于ZIM与ZIM全资子公司之间或仅限于ZIM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除外;
 
(g)清算(全部或部分)、解散、重组、资本重组或进行任何其他重组(包括ZIM和/或ZIM子公司之间或之间的任何重组、资本重组或重组)或通过对上述任何一项作出规定的任何计划或决议;
 
(h)向任何其他人提供或免除任何贷款、垫款或出资,或向任何其他人进行投资,但(a)仅在ZIM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仅在全资ZIM子公司之间的贷款,(b)可偿还的员工费用垫款,(c)对其他人的投资总额不超过500,000美元,(d)对ZIM保密披露函所列实体的后续投资,每个实体不超过2,500,000美元,总额不超过15,000,000美元,或(e)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客户和供应商提供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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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出售、出租、许可、设押、转让、放弃、允许失效、转让、交换、互换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任何ZIM船舶或其任何重要财产、权利或资产(包括占ZIM或ZIM子公司资本的股份),但(a)处置陈旧或无价值的设备,(b)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c)仅在ZIM及其子公司之间或仅在ZIM子公司之间根据销售、租赁、许可、资产转让或交换;
 
(j)进行任何资本支出,其总额高于ZIM 2026年或2027年预算(如适用)中规定的资本支出金额的110%,或订立规定上述金额资本支出的协议或安排,但为紧急维修或维护ZIM资产或运营的安全和完整而合理必要的除外;
 
(k)对ZIM的现金管理或投资政策作出任何重大变更,包括对为投资目的而持有的ZIM固定收益组合的期限概况作出任何重大变更;

(l)(a)订立任何合约,如在合并协议日期之前订立,则属在正常业务过程之外的重大合约,(b)实质上修订、修改、延长或终止(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续期或不续期除外)任何重大合约,或(c)放弃或解除根据该合约享有的任何重大权利或要求,或将该等权利或要求转让予第三方(但ZIM或任何全资拥有的ZIM附属公司除外);
 
(m)展开(除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任何催收诉讼外)、放弃、解除、转让、妥协或和解任何法律程序(不论ZIM或任何ZIM附属公司是否为原告或被告),但并非由政府实体提出的任何申索、诉讼或程序的妥协或和解除外,且(a)就任何该等妥协或和解而言,金额为不超过1,000,000美元,或合计不超过4,000,000美元,(b)不对ZIM和ZIM子公司施加任何重大禁令或非金钱救济,也不涉及ZIM、任何ZIM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承认存在重大不当行为;

(n)任何重大方面的任何财务会计政策、惯例、原则或程序或其为财务会计目的报告收入、扣除或其他重大项目的任何方法发生变化,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适用法律要求的除外;

(o)(a)除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外,作出或更改任何重大税务选择,(b)更改任何重大税务会计方法,(c)提交任何重大修订的纳税申报表,(d)订立任何结案协议或寻求任何政府实体作出任何裁决,在每种情况下均涉及重大税款数额,(e)放弃任何要求重大退税的权利,或(f)放弃或延长任何重大税款或重大纳税申报表的诉讼时效;

(p)(a)因借款而招致、承担、背书、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对任何债务承担责任,或发行或出售任何债务证券或认购、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以(直接、或有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债务证券,除(1)提取截至合并协议日期已存在的信贷融资,以及对截至合并协议日期已存在的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美元的任何贷款或信贷融资进行展期或再融资,或(2)仅在ZIM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仅在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产生和偿还任何债务,或(b)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以外的其他情况下,产生、承担、背书、担保、发行,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对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或安排(包括掉期、上限、下限、期货、远期合约和期权协议)承担责任;
 
(q)在任何重大方面终止、放弃、撤回或修改或放弃任何重大许可或重大环境许可项下的任何权利;

(r)采纳或以其他方式实施任何股东权利计划、“毒丸”或其他类似协议;或

(s)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同意或授权采取上述任何行动。

合并协议规定,ZIM未通过(s)采取任何前述(a)条禁止的行动将不构成对本款第二款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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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母公司经营的限制.
 
合并协议规定了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至合并协议根据其条款有效终止的生效时间或日期(如有)中较早者的活动的某些限制。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同意,其不会也将导致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包括与第三方有关的任何行动),这些行动旨在或将合理地预期,单独或合计,导致任何成交条件被阻止或实质性延迟而无法满足,或产生母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
 
ZIM特别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推荐
 
合并协议要求ZIM在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之后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适当召集、发出通知、召开和召开其股东特别大会,以寻求批准合并提案,在该会议上向其股东提交该等提案,并向ZIM股东推荐他们对合并提案投了赞成票。特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发出通知正在与向SEC提交这份代理声明同时进行。
 
ZIM董事会一致建议对合并提案投“赞成”票。除非已在合并协议条款允许的情况下作出更改建议,否则ZIM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向ZIM股东代理人征集有利于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包括合并)的意见。
 
即使已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作出更改建议,除非合并协议已根据其条款终止,否则将召开ZIM特别股东大会,并将合并协议提交ZIM股东特别大会批准,而合并协议项下各方的所有其他义务将继续完全有效。
 
ZIM董事会一致建议对合并提案投“赞成”票。
 
没有征求ZIM的其他要约
 
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除下文所述的某些例外情况外,ZIM已同意,自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时间或合并协议根据合并协议有效终止之日(如有)中较早者为止,ZIM不会也将导致其子公司及其各自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ZIM将尽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其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代表不直接或间接:
 
 
(a)
征集、发起、参与、有意鼓励或有意便利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提议的任何询问、提议、讨论、要约或请求;
 
 
(b)
提供或促使向任何个人或“集团”(该术语在《交易法》第13(d)节中定义)提供与构成或合理预期将导致收购提议的任何查询或提出任何提议有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
 
 
(c)
与任何人(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任何其他子公司除外)就询价或收购提议进行、继续或保持讨论或谈判(告知有关人士合并协议的非邀约条款除外);
 
 
(d)
批准、背书、推荐、同意或接受,或公开提议批准、背书、推荐、同意或接受任何收购提议;
 
- 88 -

 
(e)
将任何收购提案提交其股东投票;
 
 
(f)
在每种情况下以在任何重大方面对母公司不利的方式撤回、修改、限定或修改ZIM董事会对合并提案投“赞成”票的建议,或未能将该建议纳入本委托书;
 
 
(g)
如果构成收购提议的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被启动(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任何其他子公司除外),则未在该收购提议启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任何招揽或推荐声明中建议不接受该收购提议;或者
 
 
(h)
订立任何原则协议、意向书、条款清单、合并协议、收购协议、期权协议或其他规定收购建议的类似文书。
 
我们将上述(d)、(e)、(f)或(g)条中规定的每一项行动称为“改变建议”。
 
此外,根据合并协议,ZIM被要求在合并协议签署和交付后立即停止并导致终止与任何第三方就任何收购提议进行的任何和所有现有活动、讨论或谈判。为推进上述工作,ZIM被要求并且确实(a)在合并协议日期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要求在合并协议日期之前的十二(12)个月内已就以下事项签署保密协议或有权访问任何物理或电子数据室的每个人,收购建议或潜在收购建议的审议工作会立即销毁或退回ZIM由ZIM或其任何代表根据该等保密协议的条款向该人士或其任何代表提供的所有非公开信息,以及(b)在合并协议日期后一(1)个工作日内,终止访问任何该等人士及其代表就收购建议或潜在收购建议的审议工作而访问的任何物理或电子数据室。
 
尽管存在上述限制,如果ZIM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收到任何第三方的善意收购提议,并且在没有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导致提出该收购提议的ZIM的非邀约义务的情况下,则允许ZIM及其代表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向该第三方及其代表提供非公开信息,并向其提供对ZIM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员工、管理人员、合同、财产、资产、账簿和记录的访问权限,或与该等第三方就该收购提议进行讨论或谈判;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ZIM董事会已根据其善意判断(在与其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确定,该收购提议构成或将合理预期会导致优于该提议,且不采取该行动将合理地很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的受托责任。向此类第三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必须根据惯常的保密协议提供,其条款至少与ZIM与母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包含的条款一样具有限制性,该协议并不禁止ZIM遵守合并协议的任何规定。
 
就合并协议而言:
 
「收购建议」系指除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以外,任何(a)第三方(或其权益持有人)将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收购(i)20%或以上的ZIM普通股,(ii)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合并总资产、收入或收入的20%或以上的提议或要约(不论是否书面形式),作为一个整体(无论基于账面价值还是公允市场价值)或(iii)公司20%或以上的表决权或(b)以合并、合并、企业合并、资本重组、换股、合资、重组、重组、清算、解散或其他涉及ZIM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类似交易的方式,第三方(或其权益持有人)将直接或间接实益持有TERM20 %或以上的表决权或该等交易的存续或由此产生的主体或合并后资产20%或以上的表决权,ZIM及其子公司的收入或净利润,作为一个整体(无论是基于账面价值还是公允市场价值)。
 
- 89 -

“介入事件”是指(a)在合并协议日期之前(或,如果已知或合理可预见,其后果在合并协议日期之前未知或合理可预见)且(b)与(i)任何收购建议或任何查询或通讯或与此有关的事项无关的任何变更、效果、发展、情况、条件、事实状态、事件或发生与ZIM或其子公司有关的任何变更、情况、情况或发生,(ii)ZIM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合并协议,(iii)交易(包括合并)的谈判、执行、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诉讼(包括因违反职责或违反适用法律的指控而产生的任何诉讼),包括交易的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因母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身份而产生的),包括其对与任何政府实体或任何客户、供应商、分销商、许可人、被许可人、合作伙伴、股东、ZIM或其子公司的融资来源或雇员的关系的影响,(iv)与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根据任何监管法律完成交易所需的任何其他批准有关的任何事项;或(v)ZIM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或ZIM的信用评级的变化(前提是在确定是否发生了干预事件时,在本定义中另一条款未排除的范围内,可能会考虑到本(v)条所述此类变化的任何潜在影响或促成该等变化的任何影响)。
 
“上级提议”是指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善意书面收购提议,而该提议并非在违反合并协议的非招揽条款的情况下获得,据此(a)该第三方(或其权益持有人)将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收购,(i)超过50%的ZIM普通股,(ii)超过50%的合并总资产、ZIM及其子公司的收入或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无论基于账面价值还是公允市场价值)或(iii)ZIM 50%以上的表决权或(b)涉及ZIM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合并、合并、企业合并、资本重组、换股、合资、重组、重组、清算、解散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方式,该等第三方(或其权益持有人)将直接或间接实益持有公司或该等交易存续或由此产生的主体50%以上表决权或合并资产50%或以上的表决权,ZIM及其子公司的收入或净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无论是基于账面价值还是公允市场价值),在(a)和(b)、(1)条中的每一条的情况下(经与外部法律顾问及其财务顾问协商后),按照董事会善意确定的从财务角度来看比交易对ZIM股份持有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更有利的条款,考虑到该等提议和合并协议的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母公司对合并协议条款提出的任何变更),以及(2)由ZIM董事会本着诚意(在与外部法律顾问及其财务顾问协商后)合理地确定能够根据所提议的条款完成的所有相关因素,同时考虑到提出该等收购提议的人、与该收购提议有关的任何必要的政府实体批准或其他批准以及任何相关的监管考虑因素(包括获得该等批准的可能性以及任何资产剥离的可能性和程度,相关要求的承诺或限制),以及此类收购提议的财务、监管、法律、时间安排和其他方面。
 
推荐变更;赛权
 
在获得ZIM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
 
 
如果ZIM的外部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经与TERM3协商后善意地确定不采取此类行动将合理地可能违反董事在适用法律下的受托责任,那么ZIM董事会可能会因应干预事件或如果ZIM已收到上级提议(在考虑了母公司任何修改后的要约条款后)而做出更改推荐;或者
 
 
ZIM董事会可能会促使ZIM根据合并协议终止合并协议,以便在终止合并协议的同时订立就上级提议作出规定的最终书面协议,但前提是在其他情况下并无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ZIM的非邀约义务而导致该上级提议。
 
在因上述任何原因作出推荐变更之前,ZIM必须事先向母公司提供四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通知期”),告知母公司ZIM董事会拟实施推荐变更,该通知将告知母公司导致推荐变更的重大情况,以及在上级提议的情况下,ZIM董事会已收到上级提议,并包括第三方的身份及相关书面协议的副本。在通知期内,ZIM必须本着诚意(如果并且在母公司希望谈判的范围内)与母公司协商,以对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此类调整,以便在上级提议的情况下,此类上级提议不再构成上级提议,或者,在发生干预事件的情况下,未能(在与外部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对建议进行此类更改将不再合理地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下董事的受托责任,并且ZIM董事会必须在此类通知期结束时(考虑此类谈判的结果并使母公司(如有)作出或书面同意的任何提议、修改或修改生效,并在征询其外部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后)就其受托责任再次作出所需的确定。
 
- 90 -

合并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阻止ZIM或ZIM董事会根据《交易法》第14d-9(f)条或遵守《交易法》下关于收购提议的第14d-9条、第14e-2条或第M-A条第1012(a)项的规定发布“停止、观察和倾听”通讯,或在ZIM董事会(在与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得出结论认为其不这样做将合理地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受托责任的情况下向ZIM的股东进行任何披露;但是,前提是,上述规定不得允许ZIM或ZIM董事会作出推荐变更或终止合并协议,除非符合上述匹配权程序。
 
合理的最大努力
 
监管批准
 
根据合并协议,在遵守其中所载限制的情况下,母公司和ZIM均须尽合理的最大努力迅速采取或促使采取所有行动,并作出或促使作出根据合并协议和适用法律作出的所有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在合并协议日期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并使其生效,其中包括:(a)准备和备案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与另一方协商并在合并协议日期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提交所有文件,以实现所有必要的申请、通知、请愿、备案和其他文件,并尽合理的最大努力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从任何第三方和/或任何政府实体获得所有等待期到期或终止、同意、许可、豁免、许可、命令、注册、批准、许可和授权,以完成交易,包括合并(包括期权税务裁决和/或预扣税裁决,如适用,及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及(b)作出合理的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可能需要的行动,以取得(并相互合作取得)所有该等等待期届满或终止、同意、许可、豁免、许可、命令、登记、批准、许可及授权。
 
特别是,合并协议要求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迅速采取并促使其关联公司采取任何必要或合理可取或任何政府实体可能要求的任何和所有步骤,以避免或消除每一个障碍,并根据某些商定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法律的任何适用要求获得任何政府实体可能要求的所有许可和必要的许可或批准,以使各方能够完成交易,包括合并(特别国家股份批准除外,下文将进一步描述相关要求),包括(a)承诺并通过同意令实施,分别持有命令、信托或其他方式,或出售、剥离、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单独持有并同意出售、剥离、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ZIM或其子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业务,(b)终止、修订或转让ZIM和/或其子公司或母公司和/或其子公司的现有关系和合同权利与义务,(c)要求ZIM或其任何子公司或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向任何第三方授予任何权利或商业或其他便利,或与任何第三方建立任何重要的商业合同或其他商业关系,(d)就ZIM或其子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子公司如何拥有、保留、维持、进行或经营其各自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或资产施加限制,以及(e)订立任何缓解、同意或类似协议,实施任何命令或采纳政府实体发布的任何条件;提供了任何此类行动均以交易完成为条件(((A)至(E)条中任何一条所述类型的任何行动,“补救行动”);但前提是,尽管合并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无需采取或接受或同意或承诺采取或接受(且ZIM及其子公司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采取或接受或同意或承诺采取或接受)任何补救行动,无论是单独还是合计,将(x)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ZIM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作为一个整体,相对于ZIM及其子公司的规模计量,作为一个整体,无论该等行为是否强加于或影响于母公司、ZIM或其各自的任何子公司,或(y)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行动自由或行使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ZIM及其子公司(或其业务)、作为一个整体((第(x)或(y)条所述的任何此类补救行动,“监管负担条件”)。
 
- 91 -

特别国股批准
 
根据合并协议,在受到某些限制的情况下,母公司已同意使用合理的最大努力来获得特殊国家股份释放,这可能是根据特殊国家股份假设获得的,据此:
 
(a)母公司将根据FIMI框架协议,或将促使其子公司(包括ZIM及其子公司)自生效时间起,(1)向符合条件的以色列合作伙伴出售、转让、转让或转让至少11艘符合条件的船舶,以及(2)向符合条件的以色列合作伙伴出售、转让、转让、转让或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以色列合作伙伴提供或安排必要的其他资产、雇员和服务,以允许以色列合作伙伴遵守特殊国家份额的权利和义务;
 
(b)符合条件的以色列伙伴将与以色列国订立且母公司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以色列伙伴与以色列国订立具有约束力的假定协议或其他更新文书(在每种情况下,形式和实质均为以色列国可接受),其条件是自生效时间结束并生效,据此,符合条件的以色列伙伴承担并同意受特别国家份额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且以色列国承认该等承担;
 
(c)将修订符合资格的以色列伙伴的组织章程,以反映与特殊国家份额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将由符合资格的以色列伙伴完全承担,自生效时间起生效;和
 
(d)特别国股、ZIM章程及任何相关合约的条款将视需要作出修订、修改或不可撤回及永久放弃,以实现自生效时间起生效的特别国股解除(包括与此有关的特别国股批准)。
 
为推进特别国家股份释放,除其他事项外,母公司将(i)遵守其在与FIMI的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a)强制执行其在该协议项下的权利,(b)订立并促使FIMI订立在所有方面与其中规定一致的实现特别国家股份假设的最终协议,以及(c)在与其条款一致的范围内,促使FIMI(1)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完成(并获得特殊国家股份批准)特殊国家股份假设和(2)同意对特殊国家股份假设的任何合理修订或修改,这些修订或修改不会对FIMI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构成特殊国家股份负担条件(定义见下文),以及(II)在某些限制下,如果以色列国对FIMI表示持续的保留或指出缺陷,以致预计无法及时达成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FIMI不接受以色列国要求的任何行动或承诺,在与FIMI的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条款一致的范围内,在与ZIM协商后,寻求合理预期将获得以色列国批准的替代以色列伙伴。此外,将要求ZIM尽合理最大努力与母公司和FIMI合作完成特殊国家份额假设,但受到一定限制。
 
将不会要求母公司采取任何单独或合计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ZIM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或承诺(且ZIM不会未经母公司同意而采取任何行动或承诺),作为一个整体,以相对于ZIM及其子公司的规模计量的方式,作为一个整体采取,无论该等行动或承诺是否强加于或影响于母公司、ZIM或其各自的任何子公司(包括任何行动或承诺,单独或合计,将被合理预期违反适用于母公司或其子公司(包括ZIM及其子公司)的任何货物承兑或其他重大法律,(b)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就ZIM及其子公司(或其业务)采取的行动自由或行使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合理预期单独或合计将对经济造成重大损害的任何行动或承诺,合理预期可从交易中实现的财务或运营协同效应),(c)要求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包括ZIM及其子公司)持有对以色列合作伙伴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股权投资,或(d)导致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包括ZIM及其子公司)成为或继续受制于与特殊国家份额相关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本段所述的任何行动或承诺,“特殊国家份额负担条件”,连同“监管负担条件”,“负担条件”)。
 
- 92 -

合并的条件
 
每一方完成合并的义务均以在截止日期或之前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为前提(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和所有这些条件均可由母公司和ZIM全部或部分放弃):
 
 
ZIM股东批准—已获得ZIM股东批准;
  
 
政府同意书(含特别国股审批)—(i)根据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某些特定反垄断法和外国投资法,与交易有关的所有适用的备案、登记、等待期(或延期)和批准应已作出、到期、终止或获得(视情况而定)并继续有效,并且(ii)应已获得特别国家股份批准。
 
 
无法律禁止—没有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i)颁布、发布或颁布任何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有效的法律,或(ii)发布或授予任何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有效的命令或强制令(不论是临时、初步或永久的),在每种情况下均具有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合并的效果;和
 
 
法定等待期—自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后至少已过去50天,且自取得ZIM股东批准后至少已过去30天。
 
母公司完成合并的义务将进一步取决于以下每一项条件在截止日期或之前得到满足,其中任何和所有条件可由母公司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全部或部分放弃:
 
 
申述及保证的准确性—合并协议中ZIM的陈述和保证在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和截至交易结束时均为真实和正确的,如同在交易结束时所做的那样(但根据其条款具体说明为其他日期的陈述和保证除外,在这种情况下为该日期的陈述和保证),但须遵守某些重要性资格;
 
 
遵守盟约— ZIM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履行和遵守情况于交割时或之前履行并遵守其在合并协议项下所需履行和遵守的义务、契诺和协议;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或之后未发生的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及
 
 
高级人员证书—母公司收到一份证书,日期为截止交割日,并由ZIM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签署,证明上述三个要点中规定的条件已得到满足;和
     
 
没有政府程序—有管辖权的任何政府实体不存在任何可合理预期会导致施加负担条件的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的未决程序,也没有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将其批准或不反对交易的完成作为条件,或已发布或授予施加负担条件的任何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
 
- 93 -

ZIM完成合并的义务将进一步取决于以下每一项条件在截止日期或之前的满足,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和所有这些条件都可能由ZIM全部或部分放弃:
 
 
申述及保证的准确性—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合并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在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日期)和截至交易结束时是真实和正确的,如同在交易结束时作出的一样(根据其条款具体说明的陈述和保证在另一日期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截至该日期),但须遵守某些重要性资格;
 
 
遵守盟约—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和遵守合并协议项下要求其在交易结束时或之前履行和遵守的义务、契诺和协议;
 
 
高级人员证书— ZIM收到一份证书,日期为截止日期,并由母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签署,证明上述两个要点中规定的条件已得到满足。
 
终止合并协议
 
由母公司或ZIM终止
 
合并协议可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终止:
 
 
经家长和ZIM双方书面同意;或
 
 
由父母一方或ZIM一方,如果:
 
   
o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已发布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永久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前提是,如果发布此类法律限制是由于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合并协议下的任何义务而导致的,则该一方无法获得终止权);

   
o
交割并未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发生,除非在该日期,除与监管批准和没有任何关于完成合并的命令或强制令有关的某些条件外,所有交割条件均已满足或被豁免,则外部日期将自动延长至6月30日,2027(任何一方的行为或未能履行合并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是导致交易未能在外部日期之前完成的主要原因,均不享有终止权);或者

   
o
凡对合并提案进行表决的ZIM特别股东大会(包括任何休会或延期)已结束且未获得ZIM股东批准。

- 94 -

由ZIM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ZIM可在交易结束前随时终止合并协议:
 
 
在获得ZIM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ZIM基本上同时根据合并协议订立提供上级提案的最终协议(取决于ZIM终止费用基本同时支付的TERM3终止费);或
 
 
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已违反、未履行或违反合并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契诺或协议,或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在合并协议中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已被违反或变得不准确,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其方式均为截至交割日无法满足与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陈述和保证或履行义务有关的交割条件,且该等违约行为未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60天内得到纠正(前提是,若ZIM届时严重违反其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协议,ZIM将无权终止)。
 
由家长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母公司可终止合并协议:
 
 
在取得ZIM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ZIM董事会已进行推荐变更;或者
 
 
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已发布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永久施加了负担条件(前提是父母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消除此类法律限制并防止施加此类负担条件);或者
     
 
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ZIM已违反、未履行或违反其在合并协议下的义务、契诺或协议,或ZIM在合并协议中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已被违反或变得不准确,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其方式均为截至交割日无法满足与ZIM的陈述和保证、义务的履行或不存在公司重大不利影响有关的交割条件,且此类违约行为在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得到纠正(前提是如果母公司当时严重违反其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协议,则母公司将无权终止)。
 
终止费
 
ZIM终止费
 
合并协议规定,在以下情况下,ZIM将向母公司支付或促使其支付150,000,000美元的终止费(“ZIM终止费”):
 
 
(1)(a)母公司或ZIM因未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发生交割或未获得ZIM股东批准而终止合并协议,或(b)母公司因ZIM违反、不履行或违反合并协议而终止合并协议的情形(违反ZIM在合并协议下的非招揽义务的情形除外)是在提出下述类型的收购提议后首次发生的;(2)2月16日之后,2026年(合并协议日期)和终止日期之前(或在因未获得ZIM股东批准而终止的情况下在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善意收购提议已向TERM3董事会或管理层公开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告知且在每种情况下均未撤回(公开,如已公开披露)在该等终止日期(以较早者为准)之前的至少三个工作日,或适用的违约日期;及(3)在该等终止后十八个月内,就其后完成的收购建议完成收购建议或订立最终协议(但就本段而言,「收购建议」一词定义中所有提述「 20% 」的内容将以提述「 50% 」取代);
 
 
母公司终止合并协议,原因是ZIM董事会实施了推荐变更;或者
  
 
ZIM终止合并协议以订立一项就上级建议作出规定的最终协议。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对ZIM承担多次支付ZIM终止费的义务。
 
家长终止费
 
合并协议规定,如果母公司或ZIM因合并协议的结束未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发生,或由于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永久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交易的完成而终止合并协议(仅当该命令、禁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涉及监管法律,不包括特殊国家股份批准或以色列竞争法以外的任何以色列监管法律),母公司将向ZIM支付或促使向其支付160,000,000美元的终止费(“母公司终止费”),或者如果母公司由于施加了一项繁重的条件而终止合并协议(仅当涉及其他所需的监管批准,不包括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以色列竞争法以外的任何以色列监管法律),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在终止时,某些与监管相关的条件尚未满足,但完成交易的所有其他条件均已满足或豁免。
 
在任何情况下,家长都不会有义务在不止一次的情况下支付家长解约费。
- 95 -


 
修正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合并协议各方可在收到ZIM股东批准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对合并协议进行修订;但前提是(i)在收到ZIM股东批准后,未经ZIM股东进一步批准,将不会作出任何根据法律规定须经ZIM股东进一步批准的修订;及(ii)除上述规定外,除非法律规定,否则不会将合并协议的修订提交ZIM股东批准。合并协议只能通过代表合并协议每一方签署的书面文书进行修订,而ZIM的任何此类修订将按照ZIM董事会的指示进行,并且仅在获得其批准的情况下才有效。
 
费用
 
除合并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与合并协议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将由产生此类成本和费用的一方支付,但母公司将根据HSR法案和与此类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适用监管法律支付所有备案费以及交易所代理和以色列扣缴代理的所有费用和开支。
 
管治法
 
合并协议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但明确涉及(i)根据以色列法律产生的董事受托责任和(ii)在以色列法律管辖范围内的合并(包括其有效性、效力和完成的程序步骤)的条款受以色列法律管辖。
 
财务顾问的意见
 
ZIM董事会已收到Evercore的口头意见,随后以送达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确认(后附附件C-1),表示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基于并受制于Evercore书面意见中描述的各种假设、限制、资格和条件,从财务角度来看,ZIM普通股持有人在合并中收到的合并对价对除除外股份持有人之外的此类持有人是公平的。ZIM董事会亦已收到巴克莱银行的口头意见,随后以送达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的书面意见方式确认(后附附件C-2)表示,截至该意见发布之日,基于并受制于巴克莱银行书面意见中规定的各种假设、限制、资格和条件,从财务角度来看,根据拟议交易进行的合并对价对ZIM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被排除在外的股份持有人)而言是公平的。
 
员工事项
 
根据合并协议,母公司已同意根据紧接合并协议日期之前有效的条款(或随后根据该等计划和合并协议的条款允许的修订或终止)承担、兑现和履行所有公司福利计划。
 
自生效时间起生效,并于其后十二个月期间生效,母公司将或将促使其附属公司(包括存续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每名持续雇员提供:
 
 
基本工资或小时工资率,其优惠程度不低于在紧接截止日期之前提供给该持续雇员的基本工资或小时工资率;
 
 
短期现金奖励补偿机会,其优惠程度不低于紧接截止日前该等持续雇员已生效的短期现金奖励补偿机会;
 
 
遣散费及福利,优惠程度不低于紧接截止日期前对该持续雇员有效的遣散费及福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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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薪酬(包括长期激励薪酬机会)、福利和额外福利(不包括一次性奖励、留用、控制权变更薪酬、固定福利养老金或离职后健康、遣散费和福利福利),就每名持续雇员而言,其总额与紧接截止日期之前提供给该持续雇员的此类其他薪酬、福利和额外福利的总额基本相当。
 
为明确起见,等值(截至截止日前)的现金激励机会取代股权或基于股权的长期激励薪酬机会,将被视为与此类股权或基于股权的长期激励薪酬机会具有实质性可比性。
 
对于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劳动协议涵盖的任何持续雇员,在交易结束后至少十二个月的期间内(或由ZIM和母公司另行书面约定),适用于该持续雇员的雇佣条款和条件(包括薪酬和福利)将受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劳动协议的条款管辖,如不时生效;但该等条款将不逊于在合并协议日期生效并受适用法律规限的适用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劳动协议的条款。
 
此外,根据合并协议,母公司已承诺,就归属、参与资格、福利水平及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生效时间后向任何持续雇员提供福利的雇员福利计划(“新计划”)下的福利应计福利而言,母公司将会,或将会导致ZIM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截止日期之前向每位持续雇员提供其在ZIM和任何相应前任的服务年限的贷记;前提是此类服务贷记将不会被要求适用于(x),只要其应用会导致与同一服务期间相关的福利重复,或(y)就任何固定福利养老金计划福利而言。
 
合并协议规定,如果母公司向ZIM提供书面通知,指示ZIM终止其401(k)计划,则ZIM将终止任何和所有401(k)计划,该计划在紧接合并日期的前一天生效。在401(k)终止日期之后,Parent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允许所有有资格参加该401(k)计划的ZIM持续雇员参加Parent的401(k)计划并选择将其账户余额展期(并且Parent将被要求尽合理的最大努力允许任何未偿还的参与者贷款展期),除非接受此类转让将对Parent的401(k)计划的税务合格状态产生不利影响或可能受到Parent的401(k)计划条款禁止。
 
此外,并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前提下:

 
母公司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并将促使ZIM及其子公司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每一位持续雇员立即有资格参与任何和所有提供健康或福利的新计划,而无需任何等待时间;和
     
 
就每项新计划在截止日期发生的计划年度内向任何持续雇员提供健康或福利福利而言,母公司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并将促使ZIM及其子公司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x)为该持续雇员及其受保受养人而免除该等新计划的所有先前存在的条件排除及在职规定,以及(y)任何持续雇员及其受保受养人在计划年度的一段期间内发生的任何合资格开支,期间结账日期发生在该新计划下为满足所有免赔额而被考虑在内,在适用的计划年度内适用于此类持续雇员及其受保受养人的共同保险和最高自付费用要求,如同此类金额已根据此类新计划支付。
 
在不限制职工事项规定的概括性的情况下,母公司将在任何属于短期现金激励补偿计划或安排的任何ZIM福利计划(“现金红利计划”)下,就结算发生的会计年度履行所有义务,并将根据该现金红利计划的条款并按照以往惯例作出该计划下的所有付款和确定,仅限于该等付款在生效时间之前ZIM或其子公司尚未支付的范围内;提供根据该现金红利计划的条款和条件,根据该现金红利计划应付的金额将不低于就适用的现金红利计划应计的金额,而该现金红利计划相对于ZIM的会计年度发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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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已确认,于生效时间当日发生ZIM的“控制权变更”或“控制权变更”,或其他在包含该等条款的ZIM福利计划含义内的具有类似含义的词语。
 
其他盟约和协议
 
合并协议载有与(其中包括)以下事项有关的额外契诺和协议:
 

在一体化规划中视需要提供对ZIM信息的存取;
 

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合并建议、向ZIM的有担保债权人交付此种合并建议、公布此种合并建议以及《公司法》规定的某些其他要求;
 

Merger Sub的唯一股东批准合并协议及其拟进行的交易;
 

有关合并协议、合并或合并协议所设想的其他交易的任何新闻稿或其他公开声明的咨询和同意权;
 

ZIM普通股摘牌;
 

消除收购法的任何适用性;
 

母公司促使合并子公司履行合并协议义务的义务;
 

与交易相关的诉讼有关的通知、合作与协调(如有);
 

ZIM董事辞职;
 

税务裁决;和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月度监测报告。

合并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以下讨论概述了一般适用于根据合并收到合并对价的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本次讨论基于并受制于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法典”)、根据该法颁布的《财政部条例》(“财政部条例”)、行政裁决、美国国内税收局(“IRS”)公布的指南和法院判决,在每种情况下,所有这些都是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现行有效的,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和不同的解释。任何此类更改或不同的解释都可能影响本讨论中所述陈述和结论的准确性。
 
以下讨论(i)假定合并将根据合并协议完成并如本委托书所述,以及(ii)仅适用于将其ZIM普通股作为《守则》第1221条含义内的“资本资产”(通常是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持有的美国持有人。
 
本讨论仅供一般参考之用,并不构成税务建议。本讨论并未涉及根据任何特定美国持有人的特定情况可能与该特定美国持有人相关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包括与净投资收入的医疗保险缴款税、替代性最低税或《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包括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财政部条例》以及根据该法案或与之相关的签订的政府间协议)或根据该《守则》受到特殊待遇的任何美国持有人相关的任何税收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房地产投资信托和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选择采用盯市会计方法的证券交易者;
 

证券经纪人、交易商或交易员;
 

免税组织或政府组织和工具;
 

证券或非美元货币的交易商或经纪商;
 

符合税收条件的退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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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美国联邦所得税而积累收益的公司(以及其中的投资者);
 

记账本位币不是美元的人员;
 

美国侨民和美国前公民或长期居民;
 

将所持有的ZIM普通股作为部分跨式、套期保值、推定出售、合成证券、转换、推定出售或其他降低风险交易或集成投资的人;
 

为纳税目的购买或出售其ZIM普通股作为清洗出售的一部分的人;
 

共同基金;
 

“S公司”、“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或安排,或其他传递实体(以及其中的投资者);
 

对任何替代性最低税负有责任的人;
 

因此类收入在“适用的财务报表”上确认而被要求加速确认任何毛收入项目的人员;
 

通过位于、组织或居住在美国境外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实体或其分支机构持有其ZIM普通股的人员;
 

拥有或已经拥有(直接、间接或通过归属)5%或以上的ZIM普通股投票权或价值的人;和
 

根据员工股票期权的行使或其他补偿安排而收到其所持有的ZIM普通股的人。
 
这一讨论也不涉及美国联邦税法下除与所得税有关的因素之外的任何考虑因素,也不涉及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收方面的考虑因素。我们不打算就合并寻求IRS的任何裁决,并且无法保证IRS不会采取与此处描述的税务后果相反的立场,或者法院不会维持这种相反的立场。
 
如果合伙企业,包括为此目的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合伙企业的任何安排或实体,持有ZIM普通股,则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此目的包括被视为合伙人的投资者)的税务待遇通常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以及合伙人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敦促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属于合伙企业的持有人以及此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合并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以及与ZIM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分有关的问题咨询其税务顾问。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是指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被视为或被视为以下任何一种的ZIM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
 

美国公民或个人居民;
 

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
 

遗产,其所得不论其来源如何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
 

(1)受美国境内法院的主要监督,且其所有实质性决定均受一名或多名“美国人”(在《守则》第7701(a)(30)条的含义内)控制的信托,或(2)具有有效的选择,可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美国人。
 
这个讨论不是税务建议。ZIM普通股的持有人应根据其特定情况,以及根据美国联邦税法(包括遗产税或赠与税法)以外的与所得税有关的任何税收后果,或根据任何州、当地或非美国税法或任何适用
 
敦促非美国持有人的ZIM普通股持有人就美国联邦收入和不承担税务后果以及合并的任何适用州、地方或非美国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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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持有人根据合并收到合并对价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应税交易。一般来说,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美国持有人将在兑换为此类现金的ZIM普通股中确认等于其根据合并获得的现金金额(包括为纳税目的需要预扣的任何金额)与其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有)的收益或损失。美国持有人调整后的ZIM普通股股份计税基础通常等于该美国持有人为此类股份支付的金额。
 
如果截至合并生效之日持有所交换的ZIM普通股超过一年,则美国持有人确认的任何收益或损失通常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降低的税率一般适用于非公司美国持有者(包括个人)的长期资本收益。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限制。如果美国持有人在不同时间或以不同价格收购了不同块的ZIM普通股,该美国持有人必须就每一块ZIM普通股(通常是在单笔交易中以相同成本收购的股份)分别确定其调整后的计税基础和持有期限。
 
如下文所述(见“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美国持有人将有权获得的与合并有关的现金总额可能需要缴纳以色列预扣税。美国持有者通常有权使用外国税收抵免来抵消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中归属于外国来源收入的部分。出于外国税收抵免目的,美国持有人因合并而确认的收益或损失通常将是美国来源的收益或损失以及被动类别收入。因此,美国持有人可能无法就根据合并向该美国持有人支付的现金征收的全部或部分以色列预扣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除非该美国持有人有来自其他来源的外国来源收入。此外,以色列国内税法和美国与以色列之间的税收条约(见“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下的特殊规则可能允许美国持有人申请豁免以色列预扣税,这可能会影响该美国持有人就任何此类以色列预扣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的能力。管理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敦促美国持有者就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的能力和条约的适用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上述关于美国持有人因合并而确认的收益的讨论假设,在该美国持有人持有根据合并交换的ZIM普通股的期间内,公司目前不是、也不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
 
特殊和不利的美国税收规则适用于持有PFIC权益的美国持有人。非美国公司在以下任一情况下被视为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a)其该年度毛收入的至少75%为被动收入,或(b)其资产价值的至少50%(基于季度平均值)归属于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的资产。为此目的的被动收入通常包括,除其他外,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以及商品和证券交易的收益。如果这类非美国公司的商品基本上全部为贸易或库存库存库存、用于贸易或业务的可折旧财产或在贸易或业务中经常使用或消费的用品以及满足某些其他要求,则销售商品产生的主动业务收益一般不计入被动收入。在确定一家非美国公司是否为PFIC时,会考虑到其直接或间接拥有的每家公司的资产和收入的比例份额,至少25%的权益(按价值计算)。根据PFIC规则,如果一家非美国公司在持有人持有该非美国公司股份的任何时候被视为PFIC,那么该非美国公司(在没有某些选举的情况下)通常将在该持有人的股份的所有后续年度继续被视为PFIC,无论该非美国公司是否在随后的任何纳税年度继续满足上述测试。
 
根据公司收入、资产和运营的历史构成,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不是PFIC,尽管由于此类分析的高度事实性质,无法提供任何保证。尽管公司预计不会在当前纳税年度被视为PFIC,但无法提供任何保证,包括因为其在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当前纳税年度的地位将在该年度结束后才能确定,并且有可能在当前纳税年度和未来纳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
 
如果公司在当前纳税年度或美国持有人已持有ZIM普通股的任何先前纳税年度为PFIC,那么该美国持有人一般将因任何出售或交换此类股份(包括根据合并交换此类股份)确认的收益而承担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除非该美国持有人已进行某些有效的选举,例如按市值计价的选举或“合格的选择基金”的选举。
 
美国与PFIC相关的联邦所得税规则很复杂。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以了解公司在该美国持有人拥有ZIM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是否是或曾经是PFIC、该美国持有人可获得的任何适用选举以及根据合并收到合并对价的税务后果。
 
这份关于合并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摘要仅供一般参考,不是税务建议。ZIM普通股的持有人应根据其特定情况,包括任何美国联邦、州、地方、非美国和其他税法的适用性和效力,就合并对其的具体税务考虑,咨询其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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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
 
以下是与合并有关的某些重大以色列税务考虑的摘要讨论。本摘要仅供一般参考之用,并非拟作为对任何特定ZIM普通股持有人的税务建议。本摘要基于以色列现行税法、法规和解释,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并有不同的解释。不能保证新的或未来的立法、条例或解释不会显着改变下文所述的税务考虑,也不能保证以色列税务局(“艾塔”)或法院将同意本摘要所表达的观点。本摘要未根据个人情况讨论以色列税务后果的所有重大方面,这些后果可能适用于特定的ZIM普通股持有人,例如受特别税务规则约束的投资者或下文提及的其他投资者。
 
合并对ZIM股东造成的以色列税务后果将取决于他们的个人情况。我们鼓励您就适用于您的合并的具体以色列税务后果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包括纳税申报要求、联邦、州、地方和外国税法的适用性,以及任何拟议或未来税法变更的影响。本摘要并非旨在完整分析或描述合并的所有潜在税务后果。
 
一般而言,根据经修订的《1961年以色列所得税条例(新版)》(“条例”),处置以色列公司的股份被视为出售资本资产。该条例一般对以色列居民出售资本资产征收资本利得税,对非以色列居民出售这类资产征收资本利得税,如果这些资产(a)位于以色列,(b)以色列居民公司的股份或股份权利,或(c)直接或间接代表对位于以色列的资产的权利,除非根据以色列税收规则可获得特定豁免,或者以色列与转让人居住国之间的防止双重征税条约另有规定(以事先收到ITA允许豁免的有效证明为前提)。
 
根据该条例及其颁布的条例,个人因在合并中处置ZIM普通股而获得的实际资本收益(经通胀盈余调整后,如下文所述)适用的税率为25%,除非该股东要求扣除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某些融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该收益一般将按30%的税率征税。此外,如果该个人在处置时或在该处置前12个月期间的任何时间被视为“重要股东”,即该股东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该人的亲属或与该人长期合作的另一人一起持有至少10%的任何控制手段(包括收取公司利润的权利、投票权、收取公司清算资产的权利以及任命董事或执行官的权利,或有权指示任何其他人做上述任何一项)在公司,税率将为30%。在确定“重要股东”地位时适用某些归属规则,包括对于作为亲属的ZIM普通股持有人,或非亲属但就与公司有关的实质性事项进行定期直接或间接合作达成一致的持有人。以色列法律区分了实际资本收益和通胀盈余。通膨盈余一般免税。请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您应该使用什么方法来确定通货膨胀盈余。真正的资本收益是总资本收益超过通货膨胀盈余的部分。公司获得的实际资本收益一般按普通公司税率征税(目前以色列的普通公司税率为23%)。在以色列从事证券交易的个人和公司股东或此类收入在其他方面应作为普通商业收入征税的个人和公司股东,按适用于商业收入的税率征税,目前,公司为23%,个人的边际税率高达47%。对来自所有来源的年度应税收入(无论分类)超过一定门槛(2026年为721,560新谢克尔)的个人(无论是以色列居民还是非以色列居民)征收3%的附加税。对超过该起征点的任何金额征收3%的附加税。此外,对超过相同起征点的应税资本收入(如股息、利息和资本利得)进一步征收2%的附加税,导致对超过721,560新谢克尔的此类收入征收5%的总附加税率。
 
根据美国和以色列之间的税收协定,以色列资本利得税一般不适用于具有条约意义上的美国居民资格且有权主张条约给予该居民的利益并将该股份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人处置以色列公司的股份。但是,如果(a)美国条约居民在处置前12个月期间的任何部分直接或间接持有代表公司10%或以上投票权的股份,但须符合特定条件,(b)此类处置的资本收益可归属于该美国条约居民在以色列维持的常设机构,(c)卖方作为个人,在相关纳税年度内在以色列境内的一段或多段时间内合计为183天或以上,则此类豁免将不适用,(d)此类出售、交换或处置产生的资本收益归属于位于以色列的不动产,或(e)此类出售、交换或处置产生的资本收益归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在任何这种情况下,出售、交换或处置这类股份将在适用范围内缴纳以色列税款。美国股东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他们可能能够申请以色列资本利得税的外国税收抵免。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资格取决于ZIM普通股的持有人在此类股份的适用付款之前出示ITA提供的规定此类豁免的有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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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是与以色列签订的税收条约的缔约国,根据这些条约的规定,可以免除非以色列居民股东的以色列税收。我们促请您就这些税务协定对您的适用性以及您收到的合并对价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
 
此外,以色列法律一般免除以色列非居民(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出售在TASE或在以色列境外受监管市场(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的以色列资本利得税,但除其他外,条件是(a)这些股份是在这些股份登记交易之日之后获得的,(b)此类收益不归属于非以色列居民在以色列境内维持的常设机构,以及(c)在以色列境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这类股东不受以色列所得税法(通货膨胀调整)5745-1985的约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股份的收益被视为营业收入的人员,不适用涉及资本利得的本规定。尽管如此,如果以色列居民(x)在该非以色列人团体中拥有超过25%的控股权益,或者(y)是该非以色列人团体的受益人或有权直接或间接获得该非以色列人团体收入或利润的25%或更多,则非以色列人“团体”(定义见该条例,其中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其他实体)将无权获得上述豁免。在2021年1月26日(公司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之前收购其ZIM普通股的公司股东,如果没有资格根据该条例或以色列国作为缔约方的适用税收条约(该豁免要求提前收到ITA提供的提供此类豁免的有效证明)获得以色列资本利得税豁免,则可能会因在合并中处置其ZIM普通股而被征收以色列资本利得税。此类股东应就合并对其产生的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正如合并协议所设想的那样,母公司和公司已同意向ITA提出某些税务裁决请求,请求(其中包括)如下:
 
第一个请求(“预扣税裁决”)将要求ITA豁免母公司、交易所代理和存续公司(及其各自的代理)从每股合并对价中从源头预扣以色列税款的义务,或者就如何在合并中执行这种源头预扣税提供详细说明。无论我们是否从ITA获得预扣税裁定,任何认为其有权获得豁免(或降低的税率)的ZIM普通股持有人都可以分别向ITA申请获得预扣税豁免证明或提供预扣税豁免的个税裁定,并在截止日期后180天后的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交易所代理提交该豁免证明或裁定。如果母公司或交易所代理人至少在截止日期后180天的日期前三个工作日收到有效的豁免证书或税务裁定(形式和实质上均令母公司或以色列扣缴义务人合理满意),则应根据该税务证书或税务裁定的规定,从每股合并对价中扣除(如有)本条例规定的任何金额。
 
第二项请求(“期权税务裁决”)将要求ITA确认(其中包括)(i)取消和交换(i)根据公司股权计划授出并拟根据该条例第102(b)(2)或102(b)(3)条(“第102条裁决”)授出并须缴税的购买ZIM普通股的期权(“公司期权”),以及(ii)在行使第102条裁决时发行的ZIM普通股,并且在合并结束时,由公司根据本条例第102条委任的受托人(“102名受托人”及“102条股份”)就各自的合并代价发行及未偿还及持有,只要就该等奖励或股份应付的代价存放于102名受托人,直至各自的持有期结束,则不应被视为违反“必要持有期”(该术语在本条例第102条中定义),且仅在所需持有期届满后才予以解除;及(ii)将各自的合并对价存入102受托人不受任何扣缴义务的约束(该裁决可能受制于与此种裁决经常相关的习惯条件)。如果未在交割前或根据ITA的指示获得期权税务裁决,公司将寻求获得临时税务裁决(“临时期权税务裁决”),确认(其中包括)母公司和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应免于就与合并有关的任何第102条裁决和第102条股份向102受托人支付的任何款项预扣以色列税款。如果期权税务裁决和临时期权税务裁决均未获得,第102条裁决和第102条股份的持有人将根据该条例的条款和条件就合并总对价缴纳以色列预扣税。根据此类持有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第102条裁决和第102条股份授予此类持有人的条款和时间,此类合并对价可能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适用25%的固定税率,另一部分适用以色列法律规定的此类持有人普通收入的边际税率,后一部分也可能需要为国家保险缴款和附加税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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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法向您保证,此类裁决将在交割前或根本不会被授予,或者,如果获得,此类裁决将在我们要求的条件下被授予。
 
可能无法获得上述以色列税务裁决,或可能包含ITA可能规定的条款、条款和条件,这些条款、条款和条件可能与上述详述的条款、条款和条件不同。某些类别的股东,例如持有公司5%或以上的已发行ZIM普通股的持有人,预计将被排除在ITA授予的任何最终裁决范围之外,而最终确定将被包括在此类类别中的ZIM普通股持有人类型将基于与ITA讨论的结果。

无论特定的ZIM股东是否确实需要就合并缴纳以色列资本利得税,除非提供税务裁定或ITA出具的有效税务证明,准予豁免或减少以色列的预扣税要求,详情如下,母公司、其关联公司、交易所代理以及任何其他第三方付款代理可以从任何合并对价中扣除和预扣以色列税法要求预扣的任何金额。股东(102股股东除外)的预扣税税率目前为25%,对公司而言,则为公司税(目前为23%)。合并对ZIM股东造成的以色列预扣税款后果可能因每个股东的特定情况和ITA发布的最终税务裁决而异。
 
应付予任何不受预扣税裁定管辖的人(第102条裁决、第102条股份的持有人及公司期权的若干持有人除外)的合并代价,不论是凭藉未取得预扣税裁定或凭藉不适用于该人的预扣税裁定(各,a“非裁定收款人"),除非ITA另有指示,否则将由交易所代理为该等非裁决收款人的利益保留最多180天的截止日期或该等非裁决收款人书面要求的较早日期。在此期间,不得支付任何款项,也不会从任何此类付款中预扣以色列税款,除非股东最迟在180天期限结束前三个工作日提供有效的税务证明或ITA关于预扣的其他书面指示,在这种情况下,合并对价将支付给该股东,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非以色列预扣,而以色列税款将仅按证书或指示中规定的方式预扣。如果股东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供此类文件,或要求提前解除对价但未提供所需文件,则将根据以色列扣缴义务人根据适用法律合理确定的适用扣缴比率计算扣缴金额。
 
这份关于合并的重大以色列所得税后果的摘要仅供一般参考,不是税务建议。ZIM普通股的持有人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包括任何以色列税法的适用性和效力,就合并对其的具体税务考虑,咨询其税务顾问。

合并中没有评估权
 
评估权,有时也被称为异议人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如果根据法律适用,它使股东能够对特别交易(例如合并)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以现金支付紧接合并生效时间之前确定的其股份的公允价值,而不是收取就特别交易向股东提供的对价。
 
根据以色列法律,ZIM普通股持有人不享有与合并相关的法定评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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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受益所有人的担保所有权和
ZIM的管理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6年3月16日有关ZIM普通股实益所有权的信息:
 
 
 
ZIM已知的实益拥有5%或更多ZIM已发行普通股的每个个人或实体;
 
 
 
ZIM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分别;和
 
 
 
ZIM的所有执行官和董事作为一个整体。
 
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确定的,一般包括个人对其行使单独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的任何普通股,或获得所有权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就下表而言,ZIM将目前可行使或可在2026年3月16日后60天内行使的以股权为基础的奖励标的股份视为已发行股份,并由持有以股权为基础的奖励的人在计算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实益拥有,但就计算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而言,ZIM并不将这些股份视为已发行股份。实益拥有的股份百分比基于截至2026年3月16日已发行的120,519,497股ZIM普通股。
 
截至2026年3月16日,ZIM在美国有9名ZIM普通股的在册持有人,其中包括存托信托公司的代名人Cede & Co.。截至2026年3月16日,这些股东合计持有ZIM 120,459,982股已发行普通股,占ZIM已发行普通股的99.95%。美国记录持有人的数量并不代表受益持有人的数量,也不代表这些受益持有人的居住地,因为这些普通股中有许多是由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的。
 
ZIM的所有股东,包括上述股东,均享有与其普通股相同的附加表决权。ZIM的主要股东(如有)或ZI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对其持有的普通股拥有不同的或特别的投票权。除非下文另有说明,否则每位股东的地址均为以色列海法Andrei Sakharov Street 9,ZIM Integrated Shipping Services Ltd.。
 
 
 
实益拥有的股份
     
主要股东
 
   
百分比
   
 
%
百分比
 
以色列国(1)
   
-
     
-
     
1
   
100
%
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
                   
-
   
-
 
Yair Seroussi
   
*
     
*
     
-
   
-
 
阿妮塔·奥德德拉
   
-
     
-
     
-
   
-
 
Birger Johannes Meyer-Gloeckner
   
*
     
*
     
-
   
-
 
利亚特·滕南霍尔茨
   
-
     
-
     
-
   
-
 
Nir Epstein
   
*
     
*
     
-
   
-
 
冉·格里策尔斯坦
   
*
     
*
     
-
   
-
 
Ron Hadassi
   
*
     
*
     
-
   
-
 
William(Bill)Shaul
   
*
     
*
     
-
   
-
 
亚伊尔·阿维丹
   
-
     
-
     
-
   
-
 
Yoram Turbowicz
   
-
     
-
     
-
   
-
 
Eli Glickman
   
*
     
*
     
-
   
-
 
David Arbel
   
-
     
-
     
-
   
-
 
Saar Dotan
   
*
     
*
     
-
   
-
 
Xavier Destriau
   
*
     
*
     
-
   
-
 
Noam Nativ
   
*
     
*
     
-
   
-
 
Nissim Yochai
   
*
     
*
     
-
   
-
 
哈尼·卡林斯基
   
*
     
*
     
-
   
-
 
阿萨夫·蒂兰
   
*
     
*
     
-
   
-
 
埃亚尔·本-阿姆拉姆
   
*
     
*
     
-
   
-
 
Arik Elimelech
   
*
     
*
     
-
   
-
 
Abdallah Metanes
   
*
     
*
     
-
   
-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为一组(21人)
   
*
     
*
     
-
   
-
 
  
*
不到1%
(1)
关于特殊国股持有人所持不同表决权的说明,见第75页“国股批准”。
 
- 104 -

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化
 
据ZIM所知,除上表所披露外,在ZIM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中以及在本委托书中,ZIM的任何主要股东在过去三年中持有的所有权百分比没有重大变化。
 
管制安排变更
 
除因合并事项外,ZIM并不知悉有任何安排可能在后续日期导致ZIM的控制权变更。
 
代理材料的家庭
 
ZIM遵循一项名为“持家”的程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批准该程序。在此程序下,ZIM可以向共享同一地址的多个股东交付通知的单一副本以及(如适用)委托代理材料,除非ZIM收到了该等股东中的一名或多名的相反指示。这一程序降低了ZIM印刷成本、邮寄成本和费用。参与家庭控股的股东将继续能够访问和接收单独的代理卡。根据书面或口头请求,ZIM将及时向位于ZIM将任何这些材料的任何一份副本交付给的共享地址的任何股东交付通知的单独副本,并在适用的情况下交付代理材料。收到一份单独的副本,或者,如果某一股东正在收到多份副本,要求ZIM只发送一份通知副本以及(如适用)代理材料,该股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安德烈·萨哈罗夫街9号
邮政信箱15067
Matam,Haifa 3190500,以色列
+972 (4) 865-2000
ATTN:投资者关系

“街道名称”股东可能会联系他们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要求获得有关房屋所有权的信息。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ZIM向SEC提交年度报告,并向SEC提供当前报告和其他信息。ZIM向SEC提交的文件可在SEC的互联网网站上免费向公众查阅,网址为www.sec.gov.此外,ZIM向SEC提交的文件也可在ZIM网站的投资者关系部分向公众免费查阅,https://investors.zim.com/overview/.我们网站上包含的信息不会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档,您不应将这些网站上包含的信息视为本文档的一部分。
 
SEC允许ZIM在本委托书中“通过引用纳入”信息,这意味着它可以通过向您推荐单独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来向您披露重要信息。通过引用纳入的信息被视为本委托书的一部分,但在本委托书日期之后被本委托书中的信息所取代或通过引用纳入的任何信息除外。本委托书通过引用纳入了ZIM此前向SEC提交的下述文件。这些文件包含有关ZIM及其财务状况的重要信息,并通过引用纳入本委托书。
 
通过引用将以下ZIM向SEC提交的文件并入:
 
 
年度报告表格20-F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于2026年3月9日提交;及
 
 
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表格6-K于2026年3月19日提供。
 
- 105 -

ZIM还通过引用将其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可能向SEC提交的额外文件纳入本代理声明中,时间介于本代理声明日期与ZIM特别股东大会或合并协议终止日期之间的较早日期之间。此外,在本文件日期之后至ZIM特别股东大会召开或合并协议终止之日之前,ZIM以表格6-K向SEC提供的有关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任何报告(我们将其识别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件)也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您可以阅读和复制ZIM提供的任何报告、声明或其他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档的信息(这些文件的附件除外)。您也可以从SEC或通过SEC的网站获得这些文件,如上所述。您可以免费并通过头等邮件或其他提示方式,通过以下地址和电话从ZIM处以书面或电话方式索取ZIM归档于SEC的任何文件: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安德烈·萨哈罗夫街9号
邮政信箱15067
Matam,Haifa 3190500,以色列
+972 (4) 865-2000
ATTN:投资者关系
 
如果您想向ZIM索取文件,请您尽快,在会前领取。
 
如果您对合并、会议或随附的代理声明有任何疑问,想要随附的代理声明的额外副本或需要帮助投票您的ZIM普通股,请与我们的代理律师联系:
 
苏达利公司。
公园大道430号,14楼,
纽约,纽约10022
股民拨打免费电话:(800)662-5200
券商银行或致电对方付费:(203)658-9400
电子邮件:ZIM@info.sodali.com
 
杂项
 
ZIM提供了与ZIM有关的所有信息,母公司提供了且ZIM未经独立核实的,本委托书所载的与母公司和Merger Sub有关的所有信息。
 
在对合并进行投票时,您应仅依赖本代理声明中包含的信息、本代理声明的附件以及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本代理声明的文件。ZIM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代理声明中包含的信息不同的信息。这份代理声明的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你不应假定本代理声明所载的信息在该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或在本代理声明中如此指出的较早日期)都是准确的,并且向股东邮寄本代理声明不会产生任何相反的含义。本代理声明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进行代理征集,或向或向任何向其进行代理征集均属非法的人进行代理征集。
 
除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的会议通知所载事项外,ZIM董事会目前并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项须于会议上进行交易;但如有任何其他事项在会议上被适当提出,则所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中指名的人士将根据其最佳判断就该等事项进行投票。
 
 
真诚的,
 
Yair Seroussi
ZIM董事会主席

日期:2026年3月19日

- 106 -

附件a

执行
 
合并的协议和计划
 
由和之间
 
HAPAG-LLOYD AG,
 
诺拉齐亚(以色列)有限公司
 
 
ZIM一体化海运服务 有限公司。
 
日期截至
 
2026年2月16日


 
目 录
 
第一条合并 2
第1.1节。合并
2
第1.2节。合并的影响
2
第1.3节。收盘
3
第1.4节。生效时间
3
第二条证券的处理 3
第2.1节。股本的处理
3
第2.2节。证券支付;交还凭证
4
第2.3节。公司期权的处理
7
第2.4节。扣缴
8
第三条公司的代表和认股权证 9
第3.1节。资质、机构、子公司等
9
第3.2节。资本化
10
第3.3节。企业权威
11
第3.4节。政府同意;不得违反
12
第3.5节。证券备案和财务报表
13
第3.6节。内部控制和程序
14
第3.7节。无未披露负债
14
第3.8节。不存在某些变更或事件
15
第3.9节。遵纪守法;许可证
15
第3.10节。员工福利计划
17
第3.11节。劳工事务
19
第3.12节。税务事项
20
第3.13节。诉讼;命令
20
第3.14节。知识产权
21
第3.15节。隐私和数据保护
23
第3.16节。不动产
23
第3.17节。材料合同
24
第3.18节。环境事项
26
第3.19节。保险
27
第3.20节。财务顾问的意见
27
第3.21节。反收购法律
27
第3.22节。发现者和经纪人
28
第3.23节。关联交易
28
第3.24节。最小舰队
28
第3.25节。公司船只;海事事宜。
28
第3.26节。无其他申述
29



第四条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代表和认股权证 29
第4.1节。资格、组织等
29
第4.2节。权威
30
第4.3节。政府同意;不得违反
30
第4.4节。遵纪守法
31
第4.5节。诉讼;命令
31
第4.6节。资金充足
31
第4.7节。发现者和经纪人
31
第4.8节。股份所有权
31
第4.9节。提供的信息
32
第4.10节。合并子公司
32
第4.11节。偿债能力
32
第4.12节。无其他申述
33
第五条与合并前的业务行为有关的盟约 33
第5.1节。公司在结业前进行业务
33
第5.2节。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交割前开展业务
37
第5.3节。没有控制
37
第5.4节。明确的市场
37
第5.5节。公司未征集
38
第5.6节。委托说明书的编制;公司股东大会
41
第5.7节。合并建议书;合并证明。
42
第5.8节。合并次级股东批准
44
第5.9节。监测。
44
第六条附加协议 45
第6.1节。存取;保密
45
第6.2节。特殊国家份额
45
第6.3节。努力完成
46
第6.4节。宣传
51
第6.5节。D & O保险及赔偿
52
第6.6节。收购法规
53
第6.7节。合并子公司的义务
54
第6.8节。员工事项
54
第6.9节。交易诉讼
57
第6.10节。摘牌
57
第6.11节。董事辞职
57
第6.12节。税务裁定
57
第6.13节。转让税
59
第6.14节。付款信
59



第七条合并消费的条件 59
第7.1节。各缔约方实现合并的义务的条件
59
第7.2节。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义务的条件
60
第7.3节。公司义务的条件
61
第八条终止 62
第8.1节。终止
62
第8.2节。终止的效力
64
第九条杂项 67
第9.1节。修正和修改;放弃
67
第9.2节。申述及保证的不存续期
68
第9.3节。费用
68
第9.4节。通告
68
第9.5节。释义
70
第9.6节。对口单位
71
第9.7节。整个协议;第三方受益人
71
第9.8节。可分割性
72
第9.9节。管辖法律;争议解决
72
第9.10节。转让
73
第9.11节。强制执行;补救措施
73
附件A某些定义 A-1
 


合并的协议和计划
 
本协议和合并计划(本“协议”),日期为截至2026年2月16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协议日期”),是由德国股份公司Hapag-Lloyd AG(Aktiengesellschaft)根据德国法律注册成立(“家长“),Norazia(Israel)Ltd,一家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是母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合并子公司”),以及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ZIM Integrated Shipping Services Ltd.(“公司”).本协议中使用的所有大写术语应具有以下这些术语所赋予的含义:附件a或本协议其他地方另有定义,除非上下文明确另有规定。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在本文中有时分别被称为“”,并统称为“各方”.
 
简历
 
然而,双方的意图是,在生效时,合并子公司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作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合并后存续(“合并“),根据本协定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以色列国《公司法5759-1999》第314-327条的适用规定(连同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ICL“),据此,公司每股无面值普通股,不包括特别国有股(a”公司份额"),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股份,除已转换股份及视为已注销股份外,将自动转换为收取合并对价的权利,如本文件所述;
 
然而,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i)确定本协议的条款及在此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the”交易”),对公司及其股东公平,并符合其最佳利益(以下简称“公公司股东")并表示,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公司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确定订立本协议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本协议是可取的,(iii)批准公司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公司履行其于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及协议,并根据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合并及其他交易,以及(iv)决议建议公司股东批准及采纳本协议及交易,包括合并(“公司董事会推荐”);
 
然而,母公司的管理委员会(the "家长管理委员会”)和母公司监事会(简称“母公司监事会")已(i)批准本协议由母公司执行和交付、母公司履行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和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包括支付外汇基金,以及(ii)确定本协议和交易(包括合并)对母公司是可取和公平的,并且符合母公司的最佳利益;


 
鉴于Merger Sub的董事会已(i)确定本协议的条款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对Merger Sub及其唯一股东是公平的,并且符合其最佳利益,并且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Merger Sub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确定订立本协议符合Merger Sub及其唯一股东的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本协议是可取的,(iii)批准Merger Sub执行和交付本协议、Merger Sub履行其在此所载的契诺和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以及(iv)决议建议母公司以Merger Sub的唯一股东身份批准和采纳本协议和交易,包括合并;
 
然而,母公司与FIMI已于2026年2月15日订立该若干具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据此,除其他外、母公司及FIMI已同意以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取得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并已进一步同意根据具约束力框架协议的条款完成特别国家股份假设;
 
然而,母公司的意图是,在合并后,公司将保持在以色列的持续存在;和
 
然而,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各自希望就交易作出某些陈述、保证、契诺和协议,并对交易规定各种条件。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盟约和协议以及为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其收到和充分性,各拟受法律约束的缔约方特此同意如下:
 
第一条

合并
 
合并.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ICL的相关规定,在生效时间,Merger Sub(作为目标公司(Chevrat Ha’Ya’ad)在合并时)与公司合并并入公司(作为吸收公司(HAChevra Ha’Koletet)中的合并),合并子公司的单独存在即告终止。公司将成为母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并将继续作为合并中的存续公司(“幸存公司”).
 
合并的影响.在生效时,合并的效力应符合本协议、合并证明和ICL的适用条款的规定。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并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在生效时,凭藉合并,并与合并同时进行,且在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公司或任何公司股东不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a)合并子公司应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合并子公司的单独存在应终止,公司应作为存续公司继续存在,(b)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所有财产、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和特许经营权应归属存续公司,(c)所有债务、负债、义务,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限制和义务应成为存续公司的债务、责任、义务、限制和义务,以及(d)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的所有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和特许经营权应继续存在,不受根据ICL进行的合并的影响。
A-2

 
收盘.合并的结束(the "收盘")将于以色列时间5日上午10时(5)满足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最后一项条件后的营业日第七条须达成或豁免(根据其性质须于交割时达成的任何该等条件除外,但须在交割时达成或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豁免该等条件),除非公司及母公司以书面形式同意另一日期、地点或时间。交割发生的日期称为“截止日期”.
 
生效时间.在确定完成交割的日期后,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各自应(及母公司应促使合并子公司)在相互协调下,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以色列公司管理局公司注册处处长(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处”)的通知(The“合并通知“)要求公司注册处处长根据ICL第323(5)条签发证明合并的证书的建议日期(”合并证明书”)在通知已发生交割后送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双方应在交割后迅速交付。合并将于公司注册处处长根据ICL第323(5)条签发合并证书后生效(合并生效的时间在此称为“生效时间”).为免生疑问,各方的意图是,合并应被宣布为生效,以及公司注册处处长根据ICL第323(5)条签发合并证书均应在截止日期发生。
 
第二条

证券的处理
 
股本的处理.合并.在凭借合并生效时,且在各方或公司或合并子公司任何证券的持有人未采取任何行动的情况下,将发生以下情况:
 
(a)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公司股份(任何视为已注销股份及已转换股份除外),须当作已转让予母公司,以换取收取每股股份35.00元现金的权利,不计利息(“合并对价”).自生效时间起及之后,所有公司股份(任何视为注销股份及已转换股份除外)须由母公司因合并而持有,而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的一份或多于一份有效证明书的每名持有人代表任何该等公司股份(每份,a "证书”)或在紧接生效时间前的公司股东名册上以记账方式证明(每份,一份“簿记份额")其后将不再拥有与该等公司股份有关的任何权利,但在根据第2.2节.
A-3

 
(b)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一股公司股份,即为休眠股份(米尼亚·雷杜马)由公司拥有或以库藏形式持有,或由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拥有(如有的话),须注销及退休,而无须就该等转换或支付代价,且该等持有人无权根据本协议(统称为“视为注销股份”).由公司任何全资附属公司或母公司(合并子公司除外)拥有或持有的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一股公司股份,须转换为存续公司的股份数量,使任何该等附属公司在存续公司的所有权百分比等于紧接生效时间前该等附属公司在公司的所有权百分比(“转换股份”).
 
(c)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已发行的Merger Sub的每一股普通股应自动且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予以注销,而公司股份(视为已注销股份除外)应构成紧接生效时间后存续公司的唯一已发行股本。
 
(d)Merger Sub的组织章程,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生效,应为存续公司的组织章程,直至该等组织章程根据其条款和适用法律得到适当修订,但须遵守管辖特殊国家份额的适用规则和限制。Merger Sub于紧接生效时间前的董事应于生效时间起获委任为存续公司的董事,直至其死亡、辞职或被免职中较早者,或直至其各自的继任者根据存续公司的组织章程和适用法律被正式选出并符合资格,但须遵守有关特殊国家股份的适用规则和限制。
 
证券支付;交还凭证.
 
(a)有关公司股份的付款(第102条股份除外).在生效时间之前(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截止日期前五(5)个营业日),母公司应指定公司合理接受的银行或信托公司担任与合并有关的交易所代理(“交换代理”)和公司合理接受的以色列信息和扣缴义务人(“以色列扣缴代理人")以协助获取和审查任何必要的居住证明和/或其他声明或证明文件,用于以色列扣缴税款的目的和/或有效的税务证明(如适用),并应就此与交易所代理和以色列扣缴代理以公司合理满意的形式订立协议。交易所代理人还应作为公司股东接收和持有其凭证和记账式股份的代理人,不得获得其所代表的股份的任何权利或权益。在生效时间之前,母公司应通过电汇方式将即时可用资金中的现金存入或安排存入交易所代理,其金额足以按照第2.1(a)款)以上,但须就第102条股份支付的代价(“外汇基金"),只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第102条股份持有人除外)的利益及进一步分配。母公司应促使交易所代理作出,而交易所代理应根据本协议作出,将合并对价从外汇基金(第102条股份的持有人除外)中交付。外汇基金不得用于本协议未明确规定的任何目的。外汇基金应由交易所代理按母公司的合理指示进行投资;提供了,然而、此类现金的任何投资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限于美国政府的直接短期债务或由美国政府在本息方面提供充分担保的短期债务、分别由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或标准普尔公司评级为P-1或A-1或更好的商业票据,或资本超过100亿美元的商业银行的存单、银行回购协议或银行承兑汇票(以该银行当时公开的最新财务报表为基础),前提是此类投资或损失不应影响根据本条款应付给凭证或记账股份持有人的金额第二条.在任何情况下,外汇基金将不足以按照第2.1款、父母应迅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在要求付款的时间之前)向交易所代理存入或安排存入额外资金,金额等于支付此类款项所需的不足部分。此类投资产生的任何利息或其他收益应支付给存续公司。
A-4

 
(b)有关第102条股份的付款.在生效时,母公司应以电汇方式将即时可用资金中的现金存入交易所代理,仅为102名受托人的利益,并进一步分配给102名受托人,其金额足以按照第2.1款就第102条股份(即“第102条股份代价”).第102条股份代价须由102名受托人根据第102条的适用条文及期权税务裁定(如适用)以信托方式持有,并须由102名受托人根据第102条的条款及条件、该条例及期权税务裁定(如适用)所取得的期权税务裁定(或临时期权税务裁定)解除,连同因102名受托人投资该等金额而赚取的任何利息。
 
(c)退保程序.
 
(一)公司股份.在生效时间后迅速(无论如何在生效时间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母公司应促使交易所代理向每名证书的记录持有人邮寄其公司股份根据第2.1(a)款)进有权收取合并对价(a)送文函,应注明交付,凭证灭失风险和所有权转移,只有在将证书(或代替遗失的誓章)交付交易所代理时,且须采用母公司可合理指明并须令公司合理满意的格式及其他条文,以及(b)关于作出交出证书(或代替遗失的誓章)的指示,以换取支付该等公司股份已根据第2.1款.在生效时间后迅速(以及无论如何在生效时间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母公司应促使交易所代理邮寄给每个凭证或记账式股份的记录持有人,其公司股份根据第2.1款进入收取合并对价的权利有关有效税务证明(或任何适用税法要求的其他表格)的声明和/或指示,其中公司股份的受益所有人(如果受益所有人不是注册所有人,则为所有者)提供母公司或交易所代理人或以色列扣缴代理人(如适用)所需的某些信息,以确定是否需要从应付给该受益所有人的对价中扣除任何金额(如果受益所有人不是注册所有人,拥有人)根据本条例的条款(在每宗个案中,须受预扣税裁定(如获得)、守则或适用法律的任何条文的条款规限)。在符合扣缴税款裁定的情况下,在向交易所代理人交出一份可供注销的证明书(或一份代替遗失的誓章),连同为扣缴税款目的而发出的送文及申报书及/或有效的税务证明书(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规定的其他表格)(在每宗个案中均按照其指示妥为填写及有效签立),以及根据该指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后,该证书的持有人有权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获得适用的合并对价作为交换第二条就先前由该证明书所代表的每一股公司股份及如此交出的证明书(或代替遗失的誓章),须立即注销。交易所代理应在遵守交易所代理为按照正常交易所惯例进行有序交易所而可能施加的合理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接受此类凭证(或代替遗失的誓章)。如合并代价须支付予已交回的证书登记在其名下的人以外的人,(x)如此交出的证明书须妥为背书或以其他适当形式转让,以及(y)要求支付该等款项的人须已向所交出的证明书的注册持有人以外的人支付因合并代价而须支付的任何转让及其他类似税项,或须已令母公司信纳该等税项已支付或无须支付,即为付款的先决条件。记账式股份的记录持有人将无须向交易所代理交付转递函或交出该等记账式股份,取而代之的是,在收到交易所代理的“代理电文”(连同交易所代理合理要求的其他转让和文件证据(如有)时,该记账式股份的持有人有权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收取适用的合并对价第二条就先前由该等记账股份所代表的每一股公司股份,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无论如何在五(5)个营业日内(受限于预期的延迟第2.4节)在(x)生效时间和(y)交易所代理收到为扣缴税款目的而作出的申报(包括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或有效的税务证明(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如适用)之后发生,或在根据该合并对价作出扣缴后发生第2.4节.
A-5

 
(二)无利息.任何合并代价的任何部分,在交出任何证明书(或代替损失的誓章)时,不得支付或累积利息第2.2(f)款))或就任何记账股份。
 
(d)转让账簿;不再拥有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在生效时,公司的股份转让簿册或股东名册应予关闭,其后公司记录上不再有公司股份的转让登记。直到按照这个设想投降第2.2节、每份凭证及记账股份在生效时间后的任何时间均被视为仅代表收取本议案所设想的适用合并对价的权利第二条.如在生效时间后,以任何理由向母公司出示凭证或记账股份,应按本协议的规定予以注销和交换。
 
(e)终止外汇基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扣缴税款裁定书另有规定外,在第一次(1St)生效时间的周年日,母公司有权要求交易所代理向其交付外汇基金中任何尚未支付的剩余资金(包括收到的与此相关的任何利息),但仅在交易所代理的例行行政程序的约束下尚未支付的除外,该资金或记账股份的持有人,此后,该等持有人有权就适用的合并对价仅将母公司(受遗弃财产、代持或类似法律的约束)视为其一般债权人,应于到期交出其证明书(或代替遗失誓章)时根据第2.2(f)款))或记账式股份及遵守程序于第2.2(c)款),不附带任何利益。
 
(f)遗失、失窃或毁损的证明.如任何凭证已遗失、被盗或毁损,交易所代理人须在该凭证持有人就该事实作出誓章后,发出有关该凭证的适用合并对价,以换取该凭证遗失、被盗或毁损第2.1款.
 
公司期权的处理.
 
(a)已缴公司期权.于生效时,每份尚未行使及未获行使的公司期权,不论已归属或未归属(每份,a "已缴公司期权")将在母公司、公司或其持有人不采取任何行动的情况下被取消,而该已缴公司期权的持有人将有权获得该已缴公司期权所涵盖的每一净股份的合并对价,减去适用的预扣税款(尽管第2.4节).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每股行使价等于或高于合并对价的已缴公司期权,在母公司、公司或其持有人不采取任何行动的情况下,应于生效时间无偿注销。
 
(b)公司行动.在生效时间之前,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或其适用委员会)须通过必要或适当的决议及采取其他行动,以促使按本条例所设想的方式处理公司期权第2.3节.
A-6

 
(c)家长行动.在生效时,母公司须以电汇方式将即时可用资金中的现金存入交易所代理,以供其唯一利益,并进一步分配予已缴公司期权的持有人(直接或透过公司的适用附属公司),或(如属第102条裁决及受本条例第3(i)条规限的公司期权),向102名受托人支付的金额足以支付根据已支付公司期权持有人应付的合并对价的适用部分第2.3(a)款),都是按照第2.4节、第102条和期权税务裁定(或临时期权税务裁定,如适用)(如获得)以及预扣税裁定(如适用)。应付第102条裁决持有人及受本条例第3(i)条规限的已缴公司期权持有人的合并代价(“第102条授标考虑")须由102受托人根据第102条、本条例及期权税务裁定(或临时期权税务裁定,如适用)的条款及条件(如取得),连同凭藉102受托人投资任何该等金额而产生的任何利息,予以解除。
 
扣缴.
 
(a)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公司、存续公司、102受托人、交易所代理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付款代理人(各a“付款人")各自均有权从根据本协议以其他方式应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和扣缴,或促使扣除和扣缴任何根据预扣税裁定和期权税裁定(或临时期权税裁定,如适用)、《守则》、《条例》或任何其他与税务有关的适用法律而取得的有关该等款项须予扣缴或扣除的任何款项。不克减前述规定,并根据《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第2.4(b)节)2.4(c)关于以色列预扣税款,本协议双方应合作,在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减少或取消根据本协议向任何适用的收款人提供的任何税款减免或预扣,包括但不限于为适用类别的收款人建立避免以色列预扣税款的程序,并使收款人能够完成或纠正为避免预扣而需要出示的文件中的任何缺陷。
 
(b)如果期权税务裁决(或临时期权税务裁决,如适用)未在交割发生月份的次月第16天之前获得,则第102条股份对价和第102条裁决对价应在到期时(即在交割发生月份的次月的日历月第16天)根据适用税法扣缴以色列税款,付款人应采取可能需要的行动,以及时实施此种扣缴以色列税款。
A-7

 
(c)如向任何人(受条例第3(i)条规限的第102条裁决、第102条股份或公司期权的持有人除外)支付合并对价不受扣缴税款裁定规限,不论是凭藉该裁定截至付款日期尚未发出,或凭藉该裁定未涉及以色列对该人的扣缴税款规定(每项,a "非裁定收款人“),则尽管有本协议有关支付合并对价时间的规定,任何向无裁决收款人支付的合并对价,须由交易所代理为每名该等无裁决收款人的利益保留最多一百八十(180)天的期限,自交易结束之日起(”预扣税下架日期")或该等非裁决收款人以书面要求的较早日期,除非ITA另有明确指示母公司或交易所代理,并且在扣缴截止日期之前,任何付款人不得向任何非裁决收款人支付任何该等款项,或从任何该等款项中扣留任何以色列税款的任何金额,但下文规定的情况除外,在此期间,每一非裁决收款人可寻求获得有效的税务证明。如果非裁决收款人不迟于扣缴截止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向适用的付款人交付有效的税务证明,则应将应付给该非裁决收款人的合并对价支付给该非裁决收款人,但须遵守适用于该付款的任何非以色列预扣税款,并且以色列税款的任何扣除和预扣应完全按照有效税务证明进行。如任何非裁定收款人(i)不迟于扣缴截止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未向适用的付款人提供有效的税务证明,或(ii)向适用的付款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在扣缴截止日期前解除该非裁定收款人的适用对价,但未在该时间或之前提交有效的税务证明,则应根据以色列扣缴代理人根据适用法律合理确定的适用的扣缴税率,计算拟从该对价中预扣的以色列税额。就根据本协议以美元支付的款项以新以色列谢克尔支付的任何预扣款应根据向任何收款人支付款项之日的货币兑换率计算,任何货币兑换佣金应由适用的收款人承担,并从将向该收款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d)即使本条另有相反规定第2.4节,除非根据预扣税裁决(如适用)另有决定,就公司的非以色列子公司聘用的公司期权持有人的任何付款而言,出于以色列税务目的,且未因在以色列境内提供的服务和/或工作而收到该公司期权的对价,付款应在没有以色列预扣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前提是公司期权的适用非以色列居民持有人已向母公司和适用的付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执行的关于其非以色列居住地的声明,并确认公司期权是以完全在以色列境外完成的工作和/或服务的对价授予的(形式将由公司准备,并在交割前令母公司合理满意),不迟于16日之前的三(3)个工作日收盘发生月份的下一个日历月的一天。如未在16日前三(3)个营业日提供该等申报结算发生月份的下一个日历月的一天,则此种付款应按以色列预扣税款第2.4(a)款).
 
(e)在根据本条前述分款扣留款项的范围内第2.4节并汇给适当的政府实体,就本协议的所有目的而言,这些扣留的金额应被视为已支付给被扣除和扣留的人。
 
(f)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应获得预扣税裁定书,则预扣税裁定书的规定应适用于该裁定书所涵盖的收款人。
A-8

 
第三条

代表和
公司认股权证
 
除(x)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且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可公开获得的任何公司证券备案(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任何证物和其他信息,但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包括“风险因素”标题下包含的任何风险因素披露,任何“前瞻性陈述”免责声明或任何其他类似非特定或具有预测性或前瞻性性质的陈述中包含的任何预测性或前瞻性风险的披露),或(y)公司在紧接本协议执行之前或执行时向母公司交付的披露函(“公司披露函")(据了解,公司披露函的一节或分节中所载的任何信息均应被视为适用于并限定(或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此目的的披露)本协议中所载的与其数量对应的陈述和保证,并且无论是否进行了明确的引用或交叉引用,本协议中所载的相互陈述和保证均应被视为第三条表面上合理地表明该等资料与该等其他部分有关的;提供了公司披露信函任何章节中披露的任何事实、项目或例外情况不应被解释为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或为任何其他目的承认责任,也不应被解释为承认该事实、项目或例外情况实际上是重要的,或为本协议或其他目的创造了衡量重要性的尺度),公司向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资质、机构、子公司等
 
(a)根据以色列国的法律,该公司有适当的组织、有效的存在和良好的信誉。除非合理地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否则每个公司子公司都是经过适当组织、成立或注册、有效存在并在其组织、成立或注册所在的各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具有良好信誉的(在信誉良好的情况下,只要该司法管辖区承认此种概念)。公司及公司各附属公司均具备适当资格或许可,可在其资产或财产的所有权、租赁或经营或经营其业务的开展需要该资格或许可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除非未能具备此种资格或许可并没有产生也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章程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或特别国股条款或要求的情况。公司已向母公司提供公司章程的真实完整副本,自协议日期起生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X条例第1-02条所指的公司“重要子公司”均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证书、章程或同等组织或管理文件,除非没有也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上会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A-9

 
(b)各公司附属公司的所有已发行及流通股本股份或其他股本权益均已有效发行且已缴足且不可评估,并由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不存在任何重大留置权,但根据任何适用证券法产生的许可留置权或留置权除外。第3.1(b)款)公司披露函载列每间公司附属公司及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拥有股权、利润或类似经济权益的每名人士的完整及正确名单,连同(i)每间公司附属公司或该等其他人士的成立法团或组织的司法管辖权(视属何情况而定),(ii)公司在每间公司附属公司或在每名该等其他人士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权益的类型及百分比,以及(iii)就并非全资拥有的公司附属公司(如有)而言,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在该公司附属公司中持有的名称及权益类型及百分比。
 
资本化.
 
(a)公司法定股本为350,000,001股公司股份及一(1)股特别国有股。截至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收市时止(经“公司资本化日期"),(i)120,465,908股公司股份及一(1)股特别国有股已发行及尚未发行,(ii)并无休眠股份(梅纳约特·雷杜莫特)而公司库房中并无持有任何公司股份,(iii)1,957,449股公司股份可于行使公司期权时发行;及(iv)3,200,000股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权计划预留发行。所有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以及所有按上述规定保留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按照各自的条款发行时,均应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且不受优先购买权的限制。除前一句所述及公司资本化日期后已发行在外的预留发行的公司股份除外第3.2(a)(四)节)根据公司股权计划的条款或因行使公司期权而发行,在每种情况下,截至本协议日期:(i)公司并无任何股本、受限制股份或其他已发行或尚未发行的股权及(ii)并无尚未发行的认购、期权、认股权证、看跌期权、认购、受限制股份奖励、可交换或可转换证券、股票增值、虚拟股票、利润参与或其他类似权利,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受其他约束的任何协议或承诺或任何其他合同,使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有义务(a)发行、转让或出售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或可转换为、可交换为或可行使该等股份或股本权益的证券,或就该等股份或股本权益作出任何付款,(b)授予、延长或订立任何该等认购、期权、认股权证、看跌期权、看涨期权、限制性股份奖励、可交换或可转换证券、股票增值、虚拟股票,利润参与或其他类似权利、协议或承诺或(c)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何此类股本或其他股权。没有公司子公司拥有任何公司股本。
A-10

 
(b)第3.2(b)款)的公司披露函载有一份完整而正确的清单,截至公司资本化日期,任何公司期权的每名持有人的姓名、该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一份未行使公司期权的相关公司股份数量、每一份该等公司期权的授予日、每一份该等公司期权的行权价格、每一份该等公司期权的到期日,公司期权是否拟作为第102条裁决须课税,以及该第102条裁决向102名受托人交存的日期(两者均与董事会决议及期权协议的交存有关),以及公司期权是否须根据本条例第3(i)条课税,如不是第102条裁决,则该公司期权持有人的居住国(如该附表,则为“公司期权授予时间表”).每份公司期权可按其条款在生效时间按第2.3节.
 
(c)除根据公司章程、特别国股或适用的证券法外,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并无尚未履行的义务(1)限制转让,(2)影响投票权,(3)要求回购、赎回或处置,或包含任何优先购买权、优先要约权或类似权利,(4)要求登记出售,(5)授予任何优先购买权或反稀释权,或(6)根据价格或价值支付任何款项,本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权益。
 
(d)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无未偿还债券、债权证、票据或其他类似债务,其持有人有权就任何事项与公司股东投票(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为现金及/或有权投票的证券)。
 
(e)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所知,为公司股东)就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股本或其他股权的投票而言,并无任何有表决权的信托或其他协议、承诺或谅解。
 
企业权威.
 
(a)公司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来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并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和特别国家股份批准的情况下,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完成交易,包括合并。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公司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以及交易的完成均已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正式有效授权,公司方面无需采取任何其他公司行动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或其他规定)来授权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完成和完成交易,但就合并而言,收到公司股东批准和特别国家股份批准,以及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和合并通知,以及根据ICL就完成合并而要求的所有其他通知或备案。
A-11

 
(b)(i)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就批准本协议及合并进行表决的公司股份表决权简单多数持有人的赞成票(该等批准、“公司股东批准“);及(二)以色列国根据特别国家份额批准完成交易,包括合并和特别国家份额释放(”特别国股批准”),是批准本协议和完成交易(包括合并)所必需的任何类别或系列公司股本持有人的唯一投票或同意。
 
(c)在本协议日期或之前,公司董事会已妥为通过决议(i)确定本协议的条款和交易(包括合并)对公司和公司股东公平,并符合其最佳利益,且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公司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确定这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并宣布可取,为订立本协议,(iii)批准本公司执行及交付本协议、本公司履行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及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合并及其他交易,及(iv)决议建议本公司股东批准本协议及交易,包括合并。截至协议日,上述各项决议均未被修改或撤回。
 
(d)本协定已 已由公司妥为有效签立及交付,并假设本协议构成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有效及具约束力协议,则构成公司的有效及具约束力协议,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但(i)该等强制执行可能受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审查、重组、暂停执行或其他类似法律的约束,现行或以后有效,与债权人的一般权利有关,以及(ii)特定履行的衡平法补救措施以及禁令和其他形式的衡平法救济可适用衡平法抗辩,并可由可就此提起任何程序的法院酌情决定(统称为“可执行性限制”).
 
政府同意;不得违反.
 
(a)除与(i)ICL有关或与之相符外,包括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和合并通知,以及根据ICL就完成合并和公司注册处处长签发合并证书所要求的所有其他通知或备案,(ii)向SEC提交委托书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iii)《证券法》,(iv)《交易法》,(v)适用的州证券、收购和“蓝天”法,(vi)根据任何其他适用规定的司法管辖区的其他规管法律作出的任何必要许可或批准第3.4(a)款)在公司披露信函中,(vii)纽交所的任何适用要求,(viii)收到期权税务裁定和预扣税裁定以及(ix)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根据适用法律,任何政府实体的授权、许可、通知、同意或批准或备案对于公司完成交易都不是必要的或必需的,除非此类授权、许可、通知、同意、批准或备案,如果没有获得或作出,则合理地预计不会单独或总体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A-12

 
(b)本协议由本公司签立及交付不会,且在收到本公司股东批准的情况下,且除第3.4(a)款)、交易的完成和履行及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不会(i)与或导致任何违反或违反,或违约(无论是否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或产生终止、修改、取消、优先要约的权利,或导致终止、修改、取消、优先要约,优先拒绝或加速履行对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具有约束力的任何重大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丧失利益或权利,或他们中的任何一方为一方,或他们各自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受其约束,或导致对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但许可留置权除外,(ii)与公司章程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组织或管治文件的任何条文发生冲突或导致任何违反,或(iii)与适用于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的任何法律发生冲突或违反任何法律,但如属第(i)条(三)、任何此类违反、违约、冲突、违约、终止、修改、取消、加速、权利、损失或留置权,但这些违反、违约、冲突、违约、违约、终止、修改、取消、加速、权利、损失或留置权没有且不会被合理地预期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证券备案和财务报表.
 
(a)自2024年1月1日起,公司已及时向SEC提交或提供其要求提交或提供的所有表格、报表、附表、文件和报告(如表格、报表、附表、文件和报告、“公司证券备案”).截至各自的提交日期,或者,如果在本文件日期之前进行了修订,则截至最后一次此类修订之日(并使之生效),公司证券备案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交易法》和据此颁布的适用规则和条例以及经修订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公司治理规则和条例》、《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适用要求,且任何公司证券备案文件均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未遗漏陈述任何需要在其中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
 
(b)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所有相关的附注和附表)在提交时或(如果在本文件日期之前进行了修订)截至上一次此类修订之日(并使其生效)以引用方式纳入公司证券备案,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会计要求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规则和条例,在每种情况下在提交此类备案时均有效,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融资报告准则》,以及它们在随后结束的有关期间的综合经营业绩和综合现金流量(在未经审计的季度财务报表的情况下,须按正常的年终审计调整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条例允许的任何其他调整,并在没有附注的情况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所涉期间内以一致的方式适用(在未经审计的季度财务报表的情况下,须遵守正常的年终审计调整以及SEC规则和条例允许的任何其他调整,并在没有附注的情况下)。
A-13

 
(c)公司不是任何合营企业、证券化交易或任何类似合同(包括与公司与公司任何子公司之间或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关系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安排,另一方面,包括任何结构性融资、特殊目的或有限目的实体或个人)或任何“表外安排”(定义见《交易法》下的S-K条例第303(a)项)的当事方,也没有任何义务或其他承诺成为该等合同或安排的当事方,该合同的目的或预期效果是避免在公司证券备案中披露涉及公司的任何重大交易或公司的重大责任。
 
内部控制和程序.公司维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定义见《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其合理设计旨在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允许按照一贯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ii)交易仅根据管理层和/或公司董事会(如适用)的授权执行;(iii)关于防止或及时发现未经授权的收购,使用或处置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财产或资产,这些财产或资产将或将合理地预期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以及(iv)有关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公司使用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是合理设计的,旨在合理保证公司在其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所有重大信息(财务和非财务)均在SEC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并且所有要求披露的此类重大信息均已积累并酌情传达给公司管理层,允许及时就所需披露作出决定,并根据经修订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和906条作出所需的认证。
 
无未披露负债.本公司或任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须在本公司综合资产负债表或其附注中作为负债入账的类别的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负债,但以下情况除外:(i)截至2025年9月30日在本公司综合资产负债表中披露或预留的负债(“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期"),(ii)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于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期后所招致的负债(这些负债均不是因任何合同项下的重大违约或违约、违反保证、侵权、侵权、违法或任何诉讼程序而产生的重大负债),(iii)公司就本协议及交易明示设想的义务以及所招致的费用及开支,(iv)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存在的合约所规定的履约责任或根据本协议许可的日期后订立的合约所规定的第5.1节(不包括因此类合同下的任何违约或违约而产生的责任)和(v)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责任。
A-14

 
不存在某些变更或事件.自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期至协议日期,(a)除与本协议有关的讨论、谈判和活动外,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业务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以往惯例在所有重大方面的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及(b)并无任何已产生或将合理预期个别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影响。
 
遵纪守法;许可证.
 
(a)公司及各公司附属公司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一直遵守适用于公司或该公司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法律,而不是违反或违反任何法律,除非该等不遵守、违约或违反没有产生也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b)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现已及一直拥有任何政府实体的所有专营权、批给、授权、营业执照、许可证、地役权、差异、例外情况、同意书、证书、批准、登记、许可及命令,或根据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拥有、租赁及经营其物业及资产所需的任何适用法律,或按现时进行的方式经营其业务("公司许可证”),除非未能获得公司的任何许可,没有也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上会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除非没有且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否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公司许可均完全有效,未发生任何违约(无论是否通知、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且公司或任何公司子公司均未收到任何政府实体威胁暂停、撤销、撤回或修改任何此类公司许可的书面通知。
 
(c)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除没有且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任何与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业务有关的前述任何事项的高级人员或董事,或据公司所知,公司的雇员或代表其行事的代理人,均未(i)违反任何适用的《反腐败法》或(ii)提供、授权,向任何人,包括以官方身份的“外国官员”(由FCPA定义)提供或给予(或试图做上述任何事情)任何有价值的付款或东西,目的是影响该人非法获得或保留商业或其他优势的任何行为或决定。
A-15

 
(d)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除没有且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公司或任何公司子公司均未受到任何实际的、未决的或据公司所知威胁的民事、刑事或行政行动、诉讼、要求、索赔、听证、违规通知、调查、诉讼、要求信函、和解或强制执行行动,或向任何政府实体作出任何自愿披露,涉及公司或任何公司子公司以任何方式违反或涉嫌违反适用的反腐败法。
 
(e)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除没有且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根据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管理的美国经济制裁法律开展业务("OFAC”)和所有其他适用的出口管制。除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且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已按适用的出口管制规定保存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管有所需的所有记录。
 
(f)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或代表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行事的代理人,均不是以色列、OFAC、美国商务部工业或安全局(BIS)、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欧洲联盟实施制裁的对象之一或多人,或由其控制或拥有50%或更多,英国或列入OFAC管理的任何受制裁的政党名单(包括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或以色列财政部和国防部(包括1939年《与敌人交易条例》以及根据或凭借上述规定颁布或发布的所有实施条例、命令和指导方针)。除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公司或公司任何子公司均不受任何政府实体在遵守出口管制方面的任何未决或据公司所知受到威胁的行动的制约,这些行动将限制其从事出口交易的能力、禁止其出口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其向任何政府实体的出口活动或销售。除个别或整体而言合理预期对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不重大外,整体而言,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概无,收到OFAC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关于公司或任何公司子公司出口管制合规缺陷的任何书面通知,或向OFAC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自愿披露可能合理导致政府实体对公司或任何公司子公司采取任何行动或施加任何处罚的事实。公司制定了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促进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所有适用的出口管制。
A-16

 
员工福利计划.
 
(a)第3.10(a)款)的公司披露函中列出了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的每一项重要的公司福利计划。就本协定而言,"公司福利计划”指每项(i)遣散费、工资延续、代通知金、雇佣、顾问、奖金、奖励、留任、控制权变更、补偿、购股权、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或其他计划、协议、惯例、惯例、安排、计划或政策,规定以股权或股权为基础的补偿或其他形式的奖励或递延补偿、附加福利、贷款、搬迁、遣返、外派、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残疾保险、退休、公积金、退休金、利润分享或递延补偿计划、合约、计划、基金、政策或任何种类的安排;及(ii)其他雇员福利计划、合约、计划、基金、政策或安排(无论书面或口头、合格或不合格、有资金或无资金、外国或国内)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信托、托管或类似协议,无论是否有资金,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任何现任或前任雇员、董事、高级职员或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赞助、维持、向其提供或要求向其提供的公司子公司的独立承包商而言,或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对其承担任何重大责任(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包括由政府实体运营的任何安排)。
 
(b)公司已提供截至本协议日期已存在的每份重要公司福利计划的副本(包括其所有修订及其附件)以及与每份该等公司福利计划有关的以下项目(在每种情况下,在适用的范围内):(i)每份公司福利计划下的每份信托协议和保险合同;(ii)每份计划概要说明和此类说明的重大修改摘要;(iii)最近提交的年度报告;(iv)自1月1日以来与任何政府实体或来自任何政府实体的所有重要通信,2024年和最近的IRS或其他税务机关认定或意见。任何公司福利计划都没有规定退休后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福利,但适用法律要求的医疗保健延续保险或其全部费用由雇员或前雇员(或其任何受益人)承担的除外。
 
(c)任何公司福利计划均不受ERISA标题IV或第402条或《守则》第412或4971条的规限,且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维持、赞助、参与、供款或有义务供款,或在过去三(3)年内曾供款、参与、维持或赞助,或被要求供款或参与或承担与任何受ERISA标题I第302条规限的设定受益养老金或退休计划或计划有关的任何重大责任,《守则》第412条或《ERISA》第四编。任何公司福利计划都不是,而且公司或其任何ERISA关联公司在过去六年中都没有向“多雇主计划”、“多雇主计划”、受《守则》第413(c)节约束的计划或“多雇主福利安排”(这些术语在ERISA、《守则》或其他适用法规或外国同等法律中定义)供款或有义务供款。
A-17

 
(d)除第3.10(d)款)的公司披露函件,并载于第2.3节根据本协议,本协议的执行或交付或合并的完成(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事件相结合)均不会(i)导致任何公司福利计划项下的任何重大付款或福利到期;(ii)大幅增加任何公司福利计划项下应支付的任何补偿或福利;(iii)导致付款时间加快,为任何公司福利计划下的任何重大付款或福利提供资金或归属;(iv)促使转移或拨出任何重大资产,以资助任何公司福利计划下的任何补偿或福利;或(v)导致向任何参与者支付可能单独或与任何其他此类付款或福利相结合构成《守则》第280G(b)(1)条所定义的“超额降落伞付款”的任何金额或任何福利。
 
(e)就授予美国纳税人的每份公司期权而言,每股行使价等于公司股份在授予日的公平市场价值(在《守则》第409A条的含义内),且没有任何公司期权是《守则》第422条下的“激励股票期权”。
 
(f)任何参与者均无权就根据《守则》第4999或409A条征收的任何税款从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获得任何总额、补足或其他额外付款。
 
(g)除非没有且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i)所有公司福利计划和任何相关信托均符合适用法律,(ii)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任何公司福利计划有关的所有负债均在适用法律或计划条款要求的范围内提供资金,或已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其他适用会计规则要求的范围内计提,(iii)每项拟根据《守则》第401(a)条获得资格的公司福利计划(a)均已收到IRS的有利确定函,可依赖IRS就其合格状态发出的有利原型意见函,或根据适用的《守则》条例或IRS的公告有剩余一段时间可在其中申请该信函,并作出任何必要的修订,以获得对合格状态的有利确定或意见,及(b)拟有资格获得特别税务待遇的,符合有关该等待遇的所有规定,而在每宗个案中,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可合理预期会对该资格产生不利影响或导致根据适用法律施加任何责任、罚款或税务的事实或情况,及(iv)除例行的利益申索外,并无任何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威胁、涉及或申索任何公司利益计划下产生的任何利益的法律程序。
 
(h)就受雇受以色列法律管辖的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雇员而言,(i)与这些雇员有关的遣散责任由1963年《遣散薪酬法》第14条安排涵盖,(ii)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法律上或合约上被要求(a)从该等雇员的薪金及任何其他补偿或福利中扣除或转移至该等雇员的公司福利计划或(b)从该等雇员的薪金及任何其他补偿或福利中扣留并支付予该等雇员(包括根据该条例及其条例和1995年以色列国家保险法或其他规定)的所有款项,已妥为扣除、转移、扣留及支付。
A-18

 
(i)每个公司股权计划根据本条例第102(b)(2)或102(b)(3)条有资格成为资本收益路线计划(a“102计划”),并已收到ITA的有利决定或批准函,或以其他方式获得ITA批准,或经时间推移被视为无异议批准。所有第102节裁决过去和现在都完全符合第102节的适用要求(包括第102节的相关子节)以及ITA的书面要求和指导,包括向ITA提交必要的文件、仅在向ITA提交102计划所要求的30天期限后才授予第102节裁决、收到期权持有人所要求的书面同意、任命一名授权受托人持有第102节裁决,从ITA收到所需的税务裁决,并将此类第102条裁决和所有第102条股份的到期存款存入102受托人。公司就102计划及其下的任何裁决向ITA提交的所有税务裁决、意见和文件已提供给母公司。
 
劳工事务.
 
(a)除于第3.11(a)款)在公司披露函件中,(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任何劳资委员会、集体谈判或劳工协议、其他工会协议或雇员代表团体(例如CIPA)(美国以外的国家、贸易或全行业协议除外)的一方或受其约束,以及(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均不享有稳定性或工作保护权利。除非合理地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否则不存在与劳工有关的罢工、纠纷、罢工或其他停工待决或据公司所知以书面威胁的情况,并且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未经历任何此类与劳工有关的罢工、纠纷、罢工或其他停工。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待决的组织活动,亦无工会或劳资委员会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提出待决的书面认可或认证要求。
 
(b)除个别或整体上并无且合理预期不会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从事任何不公平劳工实践,(ii)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不公平劳工实践指控、投诉或法律程序待决,或据公司所知,有威胁,(iii)没有任何待决,或据公司所知,有威胁,工会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申诉及(iv)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在劳动关系、雇佣和雇佣惯例、职业安全和健康标准、雇佣条款和条件、工资支付、工作时间、雇员分类、移民、签证、工作状态、支付股权和工人赔偿方面均符合所有适用法律。
A-19

 
(c)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运营的任何单一就业地点均未发生“大规模裁员”或“工厂关闭”(由1988年《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或任何类似的州、地方或非美国法律定义)。
 
(d)自2024年1月1日起,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涉及指控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或其他管理雇员实施性骚扰、性行为不端、欺凌或歧视的投诉的和解协议,而据公司所知,并无针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该等董事、高级人员或其他管理雇员作出该等指控。
 
(e)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i)均不是或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一直是任何雇主协会或组织的成员,或(ii)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向任何雇主协会或组织作出或据公司所知被要求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专业组织处理费)。除延期令一般适用于以色列的所有雇员外,没有任何延期令适用于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雇员。
 
(f)公司已向母公司提供截至本协议日期前五(5)个工作日的所有重大方面的完整和正确的清单,其中列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雇员,并为每一名此类雇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说明其(i)姓名或雇员身份号码,(ii)职称,(iii)工作地点,(iv)当前基本工资或工资率,(v)2025年的奖励补偿机会,(vi)资历,(vii)雇用实体和(ix)在以色列工作的雇员,工会从属关系,如果有的话。
 
税务事项.
 
除非在每种情况下,因为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a)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根据法律规定须向任何政府实体提交的所有重要税务申报表均已及时提交(在作出该等申报的任何有效延长时间生效后),且所有该等税务申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正确和完整,但有关善意争议的事项或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适用财务报表中为其提供足够准备金的事项除外;
 
(b)公司及公司各附属公司均已缴付公司及公司各附属公司到期应付的所有重大税款,但有关善意争议的事项或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适用的财务报表中为其提供足够准备金的事项除外;
A-20

 
(c)就任何重大税项而言,没有针对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的正在进行或待进行的法律程序,或据公司所知,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受到威胁;
 
(d)在拟受守则第355(a)(1)条规管的交易中,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在本协议日期前两(2)年内均不是《守则》第355(a)(1)(a)条所指的分销法团或受控法团;
 
(e)本公司或任何以色列公司附属公司并非不动产公司(IGUD Mekarke’in)以色列土地税法(增值和收购)第1节所指的术语,5723-1963自其成立以来的任何时间;
 
(f)除许可留置权外,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资产并无税务留置权;及
 
(g)公司及其以色列公司附属公司为以色列增值税的目的而妥为注册("增值税”),公司及各以色列公司附属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有关增值税的所有要求。公司及其以色列公司子公司(i)没有进行任何豁免交易(如1975年以色列增值税法所定义),并且不存在因其原因而可能无法获得对其进行的投入、供应品和其他交易和进口应征收或支付的所有增值税的全额抵免的情况,(ii)已收取并及时向有关政府实体汇出根据任何适用法律须收取和汇出的所有销项增值税,及(iii)未收到根据任何法律他们无权获得的进项增值税退款。无需其他非以色列公司子公司进行以色列增值税登记。
 
诉讼;命令.除非载于第3.13款根据公司披露函件,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并无任何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受到威胁的程序,亦无任何对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施加或据公司所知受到威胁的命令、判决、法令或强制令个别或合计已产生或合理预期将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
 
知识产权.
 
(a)除非合理地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i)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是所有公司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的唯一和专属所有人,不受任何留置权(许可的留置权除外)的限制,且所有该等公司知识产权均有效且可强制执行,及(ii)公司知识产权,连同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拥有有效和充分使用权利的所有知识产权,构成目前进行的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业务营运所使用的全部知识产权。
A-21

 
(b)除非合理地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上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否则没有任何程序(包括任何反对、撤销、撤销、复核或其他程序(但不包括在正常知识产权起诉过程中的单方面程序))或索赔悬而未决,或据公司所知,以书面威胁(i)质疑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对任何公司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可执行性、范围、有效性或使用,或(ii)指称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正在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c)自2024年1月1日起,除合理预期不会个别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i)据公司所知,没有任何人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公司知识产权,及(ii)据公司所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经营没有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d)公司及公司各附属公司已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措施,以保护构成公司知识产权的重大商业秘密的机密性。
 
(e)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未以需要任何构成公司知识产权的软件的方式使用任何开源软件(“公司软件")是(i)向任何第三人提供,(ii)为修改或再分销的目的而向任何人发出许可,或(iii)免费向任何第三人发出许可。
 
(f)除非合理地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上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i)IT资产运营和履行为目前进行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业务运营所合理需要的,(ii)IT资产和公司软件没有任何有害或恶意代码、文件、脚本、代理或程序,以及(iii)自2024年1月1日以来,(a)没有发生导致未经授权或非法访问IT资产、或访问或披露的数据安全事件,泄露或获取、保护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信息,(b)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就任何IT资产遭受任何故障、故障或持续低于标准的表现,以及(c)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步骤来实施、监控和维护旨在保护IT资产及其上存储或传输的数据的持续运营、完整性和安全性的保障措施。
 
(g)除非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和公司子公司已(i)获得所有许可和同意,提供了所有通知和披露,并采取了所有其他步骤,在每种情况下,均需遵守适用法律,以便收集和使用公司和公司子公司已收集或使用的所有培训数据和AI输入;(ii)遵守公司和公司子公司收集和使用此类培训数据和AI输入的任何许可、同意或其他合同的所有使用限制和其他要求。
A-22

 
隐私和数据保护.
 
(a)除非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一直且目前均遵守所有适用的信息隐私和安全法以及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外部隐私政策,以及(ii)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未(a)收到任何人就违反任何适用的信息隐私和安全法提出的任何书面投诉、要求函、索赔通知或其他通信,并且据公司所知,目前没有针对公司或其子公司或(b)通知或被要求通知与披露受保护信息或违反任何适用信息隐私和安全法有关的任何人的涉及违反任何适用信息隐私和安全法的索赔或调查待决。
 
不动产.
 
(a)第3.16(a)款)的公司披露函载列一份清单,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拥有的所有不动产的地址(“公司自有不动产”).就每个公司拥有的不动产而言,除非合理地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i)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对该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拥有良好且可销售的费用简单所有权(或适用的司法等同所有权),除允许的留置权外,没有任何未行使的购买选择权或优先要约或拒绝购买任何该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iii)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未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授予任何人使用或占用该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及(iv)并无任何在征用权领域进行的待决或书面威胁的、影响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的权益的谴责或其他程序。
 
(b)第3.16(b)款)公司披露函载列一份清单,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租赁、转租或占用任何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目前进行或目前拟进行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不动产所依据的任何合同(“公司租赁不动产”,而这类合约,“公司租赁”).除非合理地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i)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拥有良好有效的租赁权,或使用或占用各公司租赁的不动产的合同权利,但须遵守适用的公司租赁条款,不受许可留置权以外的所有留置权的限制,(ii)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未将使用或占用各公司租赁的不动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转租、许可或以其他方式授予任何人,(iii)每份公司租约均属有效、具约束力及完全有效,但须受可执行性限制所规限,(iv)公司或(如适用)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所知根据该等公司的业主并无就任何公司租约存在重大性质的未治愈的违约,及(v)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在显着领域进行的、未决的或书面威胁的、影响公司租赁的不动产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的权益的谴责或其他程序。
A-23

 
(c)公司拥有的不动产及公司租赁的不动产均处于充足的良好运营状态,并受到正常磨损,足以在所有重大方面开展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除公司拥有的不动产和公司租赁的不动产外,不存在目前开展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业务中使用的不动产。
 
材料合同.
 
(a)除本协定外,第3.17(a)款)的公司披露函中包含了一份完整而正确的清单,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本协议中所述的每份合同第3.17(a)款)本公司或任何本公司附属公司为其一方,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任何本公司附属公司有任何权利、责任、义务或责任,或本公司或任何本公司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在每种情况下,截至本协议日期,除于第3.10(a)款)公司披露函(本文件所述类型的所有合第3.17(a)款),不包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就商业安排、采购或服务订单、工作报表、报价和销售确认书及其他类似文件与以往惯例一致订立的保密协议,以及不论是否载于第3.17(a)款)的公司披露信函,在此称为“材料合同”):
 
(i)与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收购任何重大业务或重大资产(不论是通过合并、出售股份、出售资产或其他方式)有关的任何合同,而根据该合同,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在本合同日期后仍有重大义务有待履行或重大负债(包括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持续“盈利”或其他或有付款义务),但(a)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销售产品或服务或(b)购买供应品除外,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存货和设备;
 
(ii)任何重大合伙、合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除公司与其全资附属公司之间或之间的任何该等协议外)或类似的重大合同;
 
(iii)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超过1,000,000美元的债务未偿还或可能因其条款而招致的每份合同,但仅限于公司与其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或在其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或在其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的任何合同除外;
A-24

 
(iv)任何合约(a)载有任何条文或契诺,而该等条文或契诺实质上限制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在(1)销售、供应、营销或分销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或向任何其他人或在任何地理区域销售、销售、营销或分销任何产品或服务,(2)从事任何业务或(3)与任何人竞争或从任何人获得产品或服务,载有限制招揽或雇用雇员或承包商的习惯条款的合同以及与招聘机构的协议除外,根据这些协议,这些机构被授予识别应聘候选人的专属权利,或(b)要求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专门处理或从第三方购买其对任何产品或服务的总要求;
 
(v)(a)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从第三方收到重要知识产权许可或(b)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向公司知识产权的第三方授予许可的任何合同,(a)和(b)条款中的每一项,但(1)按标准或非协商条款的商业可用、现成的软件或服务的许可,(2)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其客户授予的非排他性许可,(3)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公司标准格式与雇员或第三方承包商订立并已提供给母公司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和(4)主要为提供服务而授予或获得(或同意获得)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非排他性许可是该合同所设想的交易附带的合同;
 
(vi)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之间的每项合约,而另一方面,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a)现任行政人员或董事,或据公司所知,其任何直系亲属或该等行政人员或董事或其直系亲属在其中拥有重大经济利益的任何实体(与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惯常赔偿协议除外)或(b)记录或实益拥有截至本协议日期超过5%的公司已发行股份(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除外);提供了以下合约将不会被要求在第3.17(a)款)的公司披露函件,将不会被要求提供给母公司,也不会被视为本协议项下任何目的的重大合同:(1)任何公司福利计划,(2)公司与一家或多家全资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任何合同,或一家或多家全资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任何合同,或(3)公司或任何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之间的任何合同,另一方面;
 
(vii)目前年度基本租金超过50万美元的每份公司租约;
 
(viii)与进入或使用任何物料海港或码头设施有关的每份合约;
A-25

 
(ix)载有对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具有约束力的任何重要“最惠国”条款或最低使用、供应或展示要求的每份合同;
 
(x)授予任何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要约权或在任何重大方面限制公司任何公司子公司拥有、经营、出售、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业务或重大资产的能力的每份合同;
 
(xi)本条例任何其他分节未另有说明的每项合约第3.17(a)款)据此,公司(i)将或合理预期每年收入超过50,000,000美元或(ii)将或合理预期有义务每年支付超过2,500,000美元的款项;
 
(xii)与任何政府实体订立的每份合约或与任何政府批予有关的合约;及
 
(xiii)本条例任何其他分节未另有说明的每份合约第3.17(a)款)这将被要求作为证据在公司表格20-F上作为与公司有关的“重要合同”(该术语在《交易法》下的S-K条例第601(b)(10)项中定义)提交。
 
(b)除个别或整体而言并无且合理预期不会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每份重大合同(i)是公司或公司其中一间附属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有效、具约束力及具法律可强制执行的义务,而据公司所知,是该合同的其他各方(在每种情况下)受可强制执行限制所规限,及(ii)具有完全效力及效力,但(i)或(ii)条的情况除外,就任何根据其条款(自协议日期起生效)到期或由任何一方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根据其条款终止的任何重大合同而言。除个别或总体上没有且合理预期不会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存在任何该等重大合同项下的违约或违约情况,且未发生任何事件,即在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同时给予重大合同的任何第三方加速任何重大合同到期或履行的权利或取消、终止或实质性修改任何重大合同的权利。除个别或整体而言并无且合理预期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据公司所知,任何该等重大合同的任何其他方均不(在有通知或时间流逝的情况下,或两者兼而有之)违反或违约(且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未放弃或未能强制执行任何重大合同项下的任何重大权利或重大利益)。公司已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向母公司提供截至本协议日期生效的每一份重要合同的真实完整副本。
 
环境事项.(a)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不违反任何环境法,(b)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拥有任何环境法规定的所有许可证、执照、注册、认证、批准及其他授权("环境许可")以及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均遵守该等环境许可,及(c)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未释放、运输、安排运输或处置任何有害物质,或使任何人接触到任何有害物质,且在任何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或公司租赁的不动产上、在其下、或从其迁移而来的有害物质,在每种情况下,均可合理预期会导致任何环境法或任何环境许可下的任何责任、义务或程序。截至协议日期,除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并无任何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威胁、涉及或涉及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运营,指称根据任何环境法或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环境许可产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A-26

 
保险.除非没有且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a)公司和公司子公司的所有现行保险单和保险合同均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并有效和可执行,并涵盖相同或相似业务线中类似规模公司的惯常风险,以及(b)已在到期范围内支付其项下的所有保费。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均未收到有关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现行第三方保险单或保险合同(与任何该等保险单或合同的正常续期有关的除外)的取消或终止通知,而该等取消或终止已产生或将合理地预期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顾问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已收到Evercore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口头意见(“Evercore"),将在本协议签署和交付后立即通过交付书面意见予以确认,即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基于并受制于其中所载的各种假设、资格、限制和其他事项,从财务角度来看,公司股份持有人在合并中将收到的合并对价对除被视为已注销股份和已转换股份持有人之外的该等持有人是公平的。公司董事会亦已收到由巴克莱银行 PLC(“巴克莱银行"),须于本协议签署及交付后即时交付书面意见确认,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并基于并受限于其中所载的各种假设、资格、限制及其他事项,根据合并作出的合并对价,从财务角度而言,对公司股份持有人(不包括被视为注销股份及转换股份的持有人)是公平的。
 
反收购法律.除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外,假设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载于第4.8节、(a)公司董事会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任何收购法规或公司章程中的任何类似规定不适用于本协议及交易;及(b)公司没有旨在产生延迟、推迟或阻止任何人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效果的权利计划、“毒丸”或其他类似协议。
A-27

 
发现者和经纪人.除Evercore和巴克莱银行外,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均未就交易雇用或聘用任何投资银行家、经纪人或发现者,他们有权就本协议或在交易(包括合并)完成时或由于交易的完成而获得任何费用或任何佣金。分别与Evercore和巴克莱银行各自签署的聘书的完整且正确的副本已在本协议日期之前以保密方式提供给母公司。
 
关联交易.除了应付给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补偿以及雇员费用偿还义务以及根据《证券法》颁布的S-K条例第404项未要求披露的范围外,公司或任何公司子公司与公司的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以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存在现有的合同、交易、债务或其他安排。
 
最小舰队.公司至少拥有11艘由公司直接或通过公司子公司间接全资拥有的适航公司船舶,其中至少三艘能够运载普通货物。
 
公司船舶;海事事宜.
 
(a)公司已向母公司提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拥有、租赁、管理或运营的船舶的完整和正确清单(要求在其上排定的船舶,“公司船只”),包括其名称、船东、所附定期租船、国际海事组织编号、交付日期、尺寸和类别。除个别或整体上合理预期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每艘公司船只在所有重大方面均(i)根据该公司船只注册地法律以其注册拥有人的名义合法记录和妥为注册,(ii)每艘该公司船只及该公司船只的拥有人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该公司船只注册所适用的所有法律,(iii)适航并按类别维修,(iv)拥有在该公司经营的行业和地理区域经营该公司船只所需的所有国家和国际经营和贸易证书及背书,每一份均有效,及(v)公司或适用的公司附属公司有资格根据适用法律(包括每艘公司船只船旗国的法律)拥有和经营该公司船只。
 
(b)除个别或整体上不会合理预期会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外,(i)自任何公司船只最近一次检查的日期起,或就任何未经检查的公司船只而言,自本协议日期起,并无任何事故发生,及(ii)公司船只在各自检查的日期或本协议日期的情况大致相同,但须受一般磨损的规限,(iii)任何公司船只均不得因任何政府实体或其他主管当局的任何理由(不论在法律上或事实上)而被征用所有权或其他强制性取得、征用、占用、征用、国有化、剥夺、没收或没收,但不包括不涉及征用所有权的使用或租用的征用。
A-28

 
无其他申述.除载于第四条及根据第7.3(c)节)(且尽管已向公司或其代表交付或披露任何文件、预测、估计、预算、预测、计划或其他信息),公司同意并承认(x)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其各自的任何代表或任何其他人均未就其自身或其业务或与本协议或交易有关的其他方面作出或已经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且公司不依赖任何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其他信息,及(y)就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就向公司或其代表提供或提供的与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资料,包括为预期交易或上述任何内容的准确性或完整性而向公司或其代表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预测、预测或其他材料,其并无因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陈述或保证而依赖或以其他方式诱导,但在每种情况下明确规定的陈述和保证除外第四条或根据以下规定交付的证书第7.3(c)节).公司进一步同意并承认,除了在第四条或根据以下规定交付的证书第7.3(c)节),(i)目前或一直未就任何估计、预测、预测、数据或预测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且其已对母公司的状况、运营和业务进行了令其满意的独立调查,以及(ii)在确定继续进行交易(包括合并)时,公司已依赖其自身独立调查的结果和本协议的条款,并未直接或间接依赖向公司、其代表或任何其他人提供的任何材料或信息。
 
第四条

代表和授权书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共同和分别向公司声明和保证如下:
 
资格、组织等每个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都经过适当组织、成立或注册、有效存在并在其组织、成立或注册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信誉良好的情况下,只要该司法管辖区承认此种概念)。在其资产或财产的所有权、租赁或经营或开展其业务需要此种资格或许可的每个司法管辖区,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具有适当资格或获得许可开展业务,除非未能获得此种资格或许可没有产生也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产生母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A-29

 
权威.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来执行和交付本协议以及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完成交易,包括合并。在本协议日期或之前,母公司管理委员会和母公司监事会已正式通过决议(a)批准母公司执行和交付本协议、母公司履行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和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所载条款和条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包括支付外汇基金,以及(b)确定本协议和交易(包括合并)对母公司是可取的、公平的,并且符合母公司的最佳利益。截至协议日期,该等决议并无修订或撤回。Merger Sub董事会已通过决议(w),确定本协议的条款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对Merger Sub及其唯一股东是公平的,并且符合其最佳利益,并且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Merger Sub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x)确定其符合Merger Sub及其唯一股东的最佳利益,并宣布订立本协议是可取的,(y)批准Merger Sub执行和交付本协议、Merger Sub履行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和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以及(z)决议建议母公司以Merger Sub的唯一股东身份批准和采纳本协议和交易,包括合并。截至协议日期,该等决议并无修订或撤回。为授权履行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完成和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方面无需采取任何其他公司行动或程序(包括任何股东批准)。本协议已由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正式有效地执行和交付,并假设本协议构成公司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则构成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可根据其条款对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强制执行,但此类强制执行可能受到可执行性限制。

政府同意;不得违反.
 
(a)除与(i)ICL有关或符合(i)TERM0外,包括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合并建议和合并通知,以及根据ICL就完成合并要求的所有其他通知或备案,(ii)向SEC提交代理声明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iii)《证券法》,(iv)《交易法》,(v)适用的州证券、收购和“蓝天”法律,(vi)根据任何其他适用的监管法律要求进行的任何必要许可或批准载于第3.4(a)款)根据适用法律,对于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完成交易,没有必要或要求任何政府实体的授权、许可、通知、同意或批准或向任何政府实体备案,除非此类授权、许可、通知、同意、批准或备案,如果未获得或作出,则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总体产生母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此类授权、许可、通知、同意、批准或备案。
A-30

 
(b)本协议由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执行和交付没有,并且,除非在第4.3(a)款)、交易的完成以及本协议条款的履行和遵守不会(i)与任何违反或违反、或违约或控制权变更(无论是否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相冲突或导致,或产生终止、修改、取消、优先要约的权利或导致,优先拒绝或加速履行对母公司或任何母公司子公司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丧失利益,或他们中的任何一方为一方,或他们各自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受其约束,或导致对母公司或任何母公司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但许可留置权除外,(ii)与母公司的组织文件或管治文件的任何规定或任何母公司附属公司的组织文件或管治文件的任何规定发生冲突或导致任何违反,或(iii)与适用于母公司或任何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的任何法律发生冲突或违反任何法律,但以下情况除外第(i)条(三)、任何此类违反、违反、冲突、违约、终止、修改、取消、加速、权利、损失或留置权,但这些违反、违反、冲突、违约、终止、修改、取消、加速、权利、损失或留置权没有且不会被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上具有母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遵守法律.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目前和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守适用于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法律,而不是违反或违反任何法律,除非此类不遵守、违约或违反没有也不会合理地预期单独或总体上产生母公司重大不利影响。
 
诉讼;命令.没有针对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的未决或据母公司所知受到威胁的诉讼程序,也没有针对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或资产施加或据母公司所知受到威胁的任何命令或禁令,这些命令或禁令单独或合计已经或合理预期会产生母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
 
资金充足.母公司已经并将在交割时获得其支付合并总对价和完成交易(包括合并)以及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所需的所有资金,包括支付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因交易而招致或应付的所有费用和开支。母公司理解并承认,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绝不取决于或以其他方式受制于或以母公司获得任何融资或向母公司提供、授予、提供或延长任何融资为条件。
 
发现者和经纪人.除了美国银行欧洲DAC,茨魏涅涅德拉松美因河畔法兰克福,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均未雇用或聘用任何与交易有关的投资银行家、经纪人或发现者,他们有权获得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费用或任何佣金,或在交易完成时或由于交易完成(包括合并)而获得的任何费用或佣金。
 
股份所有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母公司或任何母子公司(或ICL第320(c)条就母公司或任何母子公司提及的任何人)均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拥有任何权利收购任何公司股份。
A-31

 
提供的信息.在首次向SEC提交或首次邮寄给公司股东之日或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时,任何由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提供或将提供、专门用于通过引用纳入或纳入代理声明或其任何修订的与母公司和母公司子公司有关的信息,均不会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任何需要在其中陈述或为在其中做出陈述而必要的重大事实,结合当时的情况而定,不具误导性。
 
合并子公司.Merger Sub的法定股本由Merger Sub的1,000股每股无面值的普通股组成,所有这些股份均已发行在外并有效地向母公司发行。母公司是Merger Sub的唯一实益和记录股东。Merger Sub自其成立之日起,除与其成立有关或与本协议及交易有关的事件外,并无从事任何活动。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Merger Sub没有,并且截至生效时间将不会有任何未偿债务。在生效时,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Merger Sub将被视为独立于母公司的实体。
 
偿债能力.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均不存在订立本协议或完成交易的实际意图是阻碍、延迟或欺诈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现有或未来债权人。根据任何法律,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均无责任被清盘,并且,假设满足第第7.2(a)款)第7.3(b)款),母公司各自以及据母公司所知,存续公司将在所有交易生效后,包括支付合并对价以及支付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就完成交易和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和开支而需要支付的所有其他金额,不受任何法律规定的任何清盘约束,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将在生效时间和紧接后具有偿付能力。如本所用第4.11款,“偿付能力”一词是指,就某一特定日期而言,在该日期,(a)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资产的公允可销售价值的金额,作为一个整体,将超过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可能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将需要支付的金额,作为一个整体,当该债务成为绝对债务并到期时,(b)资产的总和,按公允估值,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债务将超过其债务(包括所有或有债务的可能金额),(c)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发生超出其支付能力的债务,因为该等债务到期或到期,以及(d)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有足够的资本和流动性来开展业务。为此目的第4.11款、“债务”是指受偿权上的任何负债,无论该权利是否被减为判决、清算、未清算、固定、或有、到期、未到期、有争议、无争议、合法、衡平法、有担保或无担保,“公允可售货价值”是指在可比业务企业出售的现行条件下,以合理及时的公平交易方式将存续公司的合计资产(包括商誉)作为一个整体出售可能变现的金额。
A-32

 
无其他申述.除载于第三条及根据第7.2(d)款)(且尽管向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代表交付或披露了任何文件、预测、估计、预算、预测、计划或其他信息),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同意并承认(x)公司、其任何代表或任何其他人均未就其自身或其业务或与本协议或交易有关的其他方面作出或已经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且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均不依赖任何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其他信息,及(y)就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就与交易有关的向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代表提供或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包括向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代表在某些“数据室”或管理层演示中提供的任何信息、文件、预测、预测或其他材料,预期交易或上述任何内容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其并未依赖或以其他方式受到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的诱导,除非在每种情况下明确规定的陈述和保证第三条或根据第7.2(d)条交付的证书。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进一步同意并承认,除了在第三条或根据以下规定交付的证书第7.2(d)款),(i)目前或一直未就任何估计、预测、预测、数据或预测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且其已自行对公司的状况、营运及业务进行令其满意的独立调查,及(ii)在决定进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时,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各自已依赖其自身独立调查的结果及本协议的条款,并未直接或间接依赖向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提供的任何材料或信息,他们各自的代表或任何其他人。
 
第五条

与经营有关的盟约
等待合并
 
公司在结业前进行业务.除非(i)如在5.1公司披露函件;(ii)本协议明确设想或要求;(iii)适用法律要求;或(iv)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会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自本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时间及根据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以较早者为准)第8.1节、公司将并将促使各公司附属公司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a)在所有重大方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开展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业务,以及(b)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其资产、财产、商誉和重大合同及其与第三方、关键雇员和政府实体的重大关系完整。此外,并在不限制前述的一般性的情况下,除(w)明文载于第5.1节公司披露函件;(x)本协议明确设想或要求的;(y)适用法律要求的;或(z)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自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时间及本协议根据任何终止的较早者第8.1节、公司不会、也不会促使各公司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通过合并、合并或其他方式)做以下任何一项:
 
(a)修订、修改、放弃、撤销、更改或以其他方式重述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组织章程、公司注册证书、章程或同等组织文件,包括特别国家股份的任何条款,但就任何公司附属公司而言,与特别国家股份无关且合理预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单独或合计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修订除外;
A-33

 
(b)就其已发行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不论是以现金、资产、股份或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其他证券)授权、宣派、搁置、作出或支付任何股息或作出任何分派(公司根据第(x)条所列股息政策作出的股息或分派除外第5.1(b)款)的公司披露信函或(y)由公司的任何全资公司附属公司或任何全资公司附属公司)或就投票或登记订立任何协议及安排,或就其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或证券向SEC提交任何登记声明;
 
(c)分拆、合并、细分、减少或重新分类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的任何股份,或赎回、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其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或发行或授权发行其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或任何其他证券,以代替或替代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的股份,但接受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公司期权的行使价或就公司期权预扣税款的情况除外;
 
(d)发行、交付、授予、出售、质押、处分或设押,或授权发行、交付、授予、出售、质押、处分或设押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股本中的任何股份、有表决权的证券或其他股权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可行使为任何该等股份、有表决权的证券或股权的证券,或任何权利、认股权证或期权,以取得任何该等股份、有表决权的证券或股权或任何“幻影”股份、“幻影”股份权利,股份增值权或以股份为基础的业绩单位或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可行使或归属任何其他不可行使或未归属的公司期权(除非截至本协议和本协议日期的任何公司期权的明示条款另有规定),但(a)就任何在本协议日期未行使的公司期权的行使或在本协议日期未行使的公司期权的归属或结算而发行公司股份,在所有情况下均按照截至本协议日期各自的条款,(b)在必要时根据行使公司期权出售公司股份,以在行使时或根据公司期权的结算实现期权持有人指示,以履行预扣税款义务,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在本协议日期生效的公司期权的条款,或(c)任何全资公司附属公司向任何其他全资公司附属公司发行股本证券;
A-34

 
(e)除(i)公司福利计划的条款所规定的截至本协议日期生效或在本协议日期后订立而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外第5.1(e)节)或(ii)根据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在本协议日期生效的适用集体谈判协议的要求,(a)向任何参与者授予、支付或增加任何遣散费、控制权变更、留用或终止薪酬或基于股权的补偿,(b)建立、采纳、订立、延长、实质性修订或终止任何公司福利计划(或任何将构成公司福利计划的安排,如果该计划在本协议日期存在)或集体谈判协议,但与公司在以色列的雇员的当前集体谈判协议的延期除外;提供了任何该等延期须(1)整体而言对公司有利的条款不低于第第5.1(e)节)的公司披露函件和(2)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义务总额,超出第第5.1(e)节)在公司披露信函中,(c)增加任何参与者的薪酬或福利,但(x)在2026年预算或2027年预算(如适用)规定的框架内增加(以较高者为准)除外,以及(y)增加员工的基本工资不超过等于上一年以色列CPI的年化加薪率,在每种情况下,这不应被视为就(b)条而言的重大修订,(d)采取任何行动加速归属、资助或支付任何公司福利计划下的任何薪酬或福利,(e)授予任何参加者报销、赔偿或支付任何税项的权利,包括根据《守则》第409A条或第4999条招致的任何税项,(f)除因辞职而终止雇用外,终止雇用任何年基薪为20万美元或以上的雇员,但因由除外,及(g)除非取代辞职或被终止雇用的雇员(并非违反本第5.1节)拥有与被替换的雇员具有同等头衔和责任、工资和福利基本相似的雇员,雇用、聘用或晋升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年基薪为20万美元或以上的个人服务提供者;

(f)除适用的2026年预算或2027年预算所列的以外,收购(包括以合并、合并或收购股票或资产或任何其他方式)或授权或宣布有意如此收购,或订立任何协议,规定收购任何人或其任何业务或分部的任何重要资产、财产、船只或股权,或以其他方式从事任何合并、合并或业务合并,但仅限于公司与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或仅限于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的交易除外;
 
(g)清算(全部或部分)、解散、重组、资本重组或进行任何其他重组(包括公司与/或公司附属公司之间或之间的任何重组、资本重组或重组)或通过任何就上述任何一项作出规定的计划或决议;
 
(h)向任何其他人作出或免除任何贷款、垫款或出资,或对任何其他人作出投资,但(a)仅在公司及其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或仅在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的贷款、(b)可偿还雇员开支的垫款、(c)对其他人的投资总额不超过500,000美元、(d)对列于第5.1节(h)公司披露函每个实体不超过2,500,000美元,总额不超过15,000,000美元,或(e)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向客户和供应商提供信贷;
A-35

 
(i)出售、租赁、许可、设押、转让、放弃、许可失效、转让、交换、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公司船只或其任何重要财产、权利或资产(包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资本中的股份),但(a)处置过时或无价值的设备,(b)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或(c)仅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或仅在公司子公司之间依据出售、租赁、许可、转让或交换资产;
 
(j)作出任何资本开支,其总额高于2026年预算或2027年预算(如适用)所列资本开支金额的110%,或订立协议或安排,订定上述金额的资本开支,但为紧急维修或维持公司资产或营运的安全及完整而合理需要的范围除外;
 
(k)对公司的现金管理或投资政策作出任何重大改变,包括就公司为投资目的而持有的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到期情况作出任何重大改变;
 
(l)(a)订立任何合约,如在本合约日期之前订立,则属正常业务过程以外的重大合约,(b)实质上修订、修改、延长或终止(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续期或不续期除外)任何重大合约,或(c)放弃或解除根据该合约而提出的任何重大权利或主张,或将该等权利或主张转让予第三方(公司或任何全资公司附属公司除外);
 
(m)展开(除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任何催收行动外)、放弃、解除、转让、妥协或解决任何收益(不论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是否为原告或被告),但并非由政府实体提出的任何申索、诉讼或程序的妥协或解决除外,且该等:(a)就任何该等妥协或解决而言,金额不超过1,000,000美元,或合计不超过4,000,000美元,及(b)不对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施加任何重大禁令或非金钱救济,亦不涉及公司、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或董事承认重大不法行为;
 
(n)任何重大方面的任何财务会计政策、惯例、原则或程序或其为财务会计目的报告收入、扣除或其他重大项目的任何方法发生变化,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适用法律要求的除外;
 
(o)(a)作出或更改任何重大税务选择,(b)更改任何重大税务会计方法,(c)提交任何重大修订的税务申报表,(d)订立任何结案协议或寻求任何政府实体作出任何裁决,在每种情况下均涉及重大税额,(e)放弃任何要求重大退税的权利,或(f)放弃或延长任何重大税务或重大税务申报表的诉讼时效;
A-36

 
(p)(a)因借款而招致、承担、背书、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对任何债务承担责任,或发行或出售任何债务证券或认购、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以(直接、或有或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债务证券,除(1)提取截至协议日期已存在的信贷融资,以及对截至协议日期已存在的任何贷款或信贷融资进行展期或再融资,但不会使其本金总额增加超过50,000,000美元,或(2)仅在公司及其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或仅在其全资公司附属公司之间产生和偿还任何债务,或(b)在正常业务过程之外,对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或安排(包括掉期、上限、下限、期货、远期合约和期权协议);
 
(q)在任何重要方面终止、放弃、撤回或修改或放弃任何重要公司许可证或重要环境许可证项下的任何权利;
 
(r)采纳或以其他方式实施任何股东权利计划、“毒丸”或其他类似协议;或
 
(s)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同意或授权采取上述任何行动。
 
尽管有上述情况第5.1节、公司及子公司未采取任何被禁止的条款(a)通过(s)这个的第5.1节不得违反本第一句第5.1节.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交割前开展业务.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各自同意,自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时间及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以较早者为准)第8.1节,其不得并须促使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不采取任何旨在或合理预期会个别或合计导致《公约》所列任何条件的任何行动(包括与第三方有关的任何行动)第7.1节第7.2节被阻止或实质性延迟被满足或具有母体物质不利影响。
 
没有控制.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赋予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在生效时间之前控制或指导公司或公司子公司运营的权利,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赋予公司在生效时间之前控制或指导母公司或任何母公司子公司运营的权利。
 
明确的市场.自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时间及本协议根据第8.1节、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不得且应促使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a)通过与任何人或其其他业务组织或部门的任何业务合并或合并,或通过购买其部分资产或股权,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收购或同意收购任何资产或股权(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股权的其他工具),或(b)订立或同意订立任何重要许可、合资或类似合同,就(a)和(b)条款中的每一项而言,合理预期会(a)在获得任何政府实体以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或任何适用的等待期到期或终止所必需的任何政府实体的批准或避免进行的过程中施加任何实质性延迟,或实质性增加风险,(b)实质性增加任何政府实体进入禁止完成交易的命令的风险,或(c)导致母公司的实质性不利影响。
A-37

 
公司未征集.
 
(a)自协定日期起至生效时间中较早者为止,以及根据8.1,除非经明确许可第5.5(b)款)第5.5(d)款)、公司不得且应促使公司各附属公司及其代表不直接或间接(i)招揽、发起、参与、明知鼓励或明知便利构成或合理预期将导致收购建议的任何查询、提议、讨论、要约或请求(a "查询”)(经理解同意,本明确允许或要求的任何行为第5.5节(例如告知有关人士本条例的规定第5.5节)本身不会被视为“索取”、“鼓励”或“便利”,以达到或以其他方式构成违反本第5.5节);(ii)就构成或将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建议的任何查询或提出任何建议,向任何个人或“集团”(该术语在《交易法》第13(d)条中定义)提供或促使向其提供任何非公开信息;(iii)就查询或收购建议与任何人(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任何其他母公司子公司除外)进行、继续或保持讨论或谈判(通知个人本条款所载规定除外第5.5节);(iv)批准、背书、推荐、同意或接受,或公开提议批准、背书、推荐、同意或接受任何收购建议;(v)将任何收购建议提交其股东表决;(vi)撤回、修订、限定或修改(在每种情况下均以在任何重大方面对母公司不利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建议,或未将公司董事会建议纳入代理声明;(vii)如构成收购建议的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开始(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任何其他母子公司除外),未能在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任何招揽或推荐声明(上述第(iv)、(v)、(vi)或(vii)条中提及的任何诉讼,a“更改推荐”);提供了公司向母公司交付的书面通知,根据第5.5(d)(i)条)说明公司已收到优先建议,其本身不构成建议的变更,或(viii)订立任何原则协议、意向书、条款清单、合并协议、收购协议、期权协议或其他规定收购建议的类似文书。公司将并将促使公司附属公司在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停止后立即导致终止与任何第三方就任何收购建议进行的任何及所有现有活动、讨论或谈判(如有)。公司应(a)在本协议日期后的五(5)个营业日内,以书面要求在过去十二(12)个月内已就任何有关的实体或电子数据室签立保密协议,或有权访问任何有关的实体或电子数据室的每一人,收购建议或潜在收购建议的考虑会迅速销毁或退回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根据该保密协议的条款向该人士或其任何代表提供的所有非公开资料,以及(b)在本协议日期后一(1)个营业日内,终止任何该等人士及其代表对与考虑收购建议或潜在收购建议有关的任何物理或电子数据室的访问。据了解,任何违反本条款的第5.5节由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代表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作出,即构成公司的违约。
A-38

 
(b)尽管在第5.5(a)款)、如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代表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的任何时间收到任何第三方的善意收购提议,且在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并无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第5.5(a)款)导致提出该收购建议的,公司及其代表可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公司董事会根据其善意判断(经与其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以下任何行动,该等收购建议构成或将合理预期会导致优先建议,且不采取该等行动将合理地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受托责任:(i)根据已签署(且公司和/或公司子公司可订立)惯常保密协议,向提出该等收购建议的第三方及其代表提供或促使向其提供非公开信息,并提供对公司和公司子公司的业务、雇员、高级职员、合同、财产、资产、账簿和记录的访问权限,其条款应至少与《保密协议》所载条款一样具有限制性,且不得禁止公司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前提是公司不得被要求在该保密协议中包含任何“停顿”条款),包括本第5.5节;或(ii)与提出该收购建议的第三方及其代表就该收购建议进行讨论或谈判(只要该收购建议继续构成或合理预期将导致优先建议),并在其后继续进行。
 
(c)在收到任何收购建议书或任何查询后迅速(无论如何在48小时内),公司将以书面通知母公司收到该收购建议书或查询以及作出该收购建议书或查询的第三方的身份,公司将向母公司提供该收购建议书或查询的副本。公司同意,其将实质上同时向母公司提供其就任何该等收购建议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重大非公开资料,而该等资料先前并无提供予母公司。此外,公司将在合理和及时的基础上随时向母公司通报有关收购建议的任何重大进展或收购建议或询价的条款或状态的任何变更,并应在该交换后48小时内向母公司提供与此相关的任何文件交换的副本。
A-39

 
(d)尽管本文另有相反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的任何时间,公司董事会可(i)在发生干预事件或公司已收到优先建议的情况下(在考虑到母公司依据本第5.5(d)款))促使公司作出更改推荐及/或(ii)如公司已收到优先建议(在考虑到母公司根据本条例修订的任何要约的条款后第5.5(d)款)),并在其他情况下并无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第5.5(a)款)导致该等优先提案的,导致公司根据第8.1(i)条)及订立最终书面协议,在终止本协议的同时,就第(i)及(ii)条中的每一条而言,订定该等优先建议,前提是公司董事会经与外部财务顾问及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后,已善意地认定,未能采取该等行动将合理地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的信托责任;提供了公司董事会不得更改建议,或在有优先建议的情况下,根据第8.1(i)条),除非:
 
(i)公司已至少提前四(4)个营业日向母公司提供事先书面通知(“通知期限”)采取该等行动,该通知将告知母公司导致更改推荐的重大情况,并且,在优先提案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已收到优先提案,并包括第三方的身份和与此相关的书面协议副本;
 
(ii)在通知期内,公司已真诚地与母公司协商(如果并在母公司希望如此协商的范围内)对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作出此类调整,以便在优先建议的情况下,此类优先建议不再构成优先建议,或在干预事件的情况下,未能对建议作出此类更改(在与外部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将不再合理地可能与适用法律下董事的受托责任不一致;和
 
(iii)公司董事会在考虑该等谈判结果并使母公司(如有的话)以书面作出或同意的任何建议、修订或修改生效后,并在与其外部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本着诚意确定,在优先建议的情况下,该优先建议仍为优先建议,或在干预事件的情况下,未能作出该等建议变更将继续合理地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的受托责任。
 
如在通知期内或之后对优先建议作出任何重大修订,公司将向母公司交付新的书面通知,并将遵守本第5.5(d)款)关于该等新的书面通知;提供了,然而,即就本句而言,对上述四(4)个营业日期间的提述将被视为对两(2)个营业日期间的提述。
A-40

 
(e)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阻止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交易法》第14d-9(f)条或遵守《交易法》下M-A条例第14d-9条、第14e-2条或第1012(a)项有关收购提议的“停止、观察和倾听”通信,或在公司董事会(在与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得出结论认为其不这样做将合理地很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受托责任的情况下向公司股东进行任何披露;但前提是,那个这个第5.5(e)节)不得允许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规定更改推荐或终止本协议第8.1(i)条),除非在每种情况下,在所允许的范围内,并在遵守,第5.5(d)款).
 
编制委托书;公司股东大会.
 
(a)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并无论如何在本协议日期后三十(30)天内(除非公司和母公司另有书面约定),公司应编制并安排向SEC提交代理声明。母公司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公司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有关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的所有信息,并提供公司在编制、归档和分发代理声明方面合理要求的其他协助。公司应在收到SEC的任何评论或SEC关于修改或补充代理声明的任何请求后立即通知母公司,并应立即向母公司提供公司及其代表与SEC之间的所有通信副本。公司应为母公司及其外部法律顾问和其他代表提供合理机会,以审查和评论委托书的任何草案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以及向SEC提交的相关通信和文件,并应本着诚意考虑母公司合理提出的所有评论。公司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回复SEC就代理声明提出的任何意见,母公司应就此真诚合作。
 
(b)如果在生效时间之前,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提供的用于纳入代理声明的信息发生法律要求在代理声明修订中描述的任何变化,该缔约方将合理地及时将该变化通知公司,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将合作迅速向SEC提交对代理声明的任何必要修订,并按照法律要求向公司股东传播该修订中包含的信息。
 
(c)如果在生效时间之前发生与公司或任何公司子公司有关的任何事件,或与公司提供以列入代理声明的其他信息有关的任何变更(法律要求在代理声明的修订中进行描述),公司将合理地及时将此类事件或变更通知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将合作迅速向SEC提交对代理声明的任何必要修订,并根据法律要求,向公司股东传播该等修订所载的资料。
A-41

 
(d)公司应在向SEC提交委托书的同时,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适当召集、通知、召集和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以寻求公司股东批准(因为该股东大会可能会延期或推迟,根据第5.6(e)节),the "公司股东大会")在本协议日期后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且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将该等提案提交公司股东,且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公司股东提交与公司股东大会有关的任何其他提案(公司根据ICL及其颁布的条例和公司章程规定须列入公司股东大会议程的公司股东提交的提案除外);提供了如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提交的提案(无论是否按照本条款要求列入公司股东大会议程),则公司应及时向母公司提供书面通知,并将该提案的副本送达母公司,并就该提案与母公司进行善意磋商。公司须遵守根据《ICL》及据此颁布的法规和《公司章程》就公司股东大会而适用于公司的通知规定。
 
(e)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i)除第(ii)或(iii)条规定外,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将公司股东大会延期或延期;(ii)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可在与母公司协商后(在情况下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将公司股东大会(a)延期或延期,在必要的范围内,确保在适用法律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向公司股东提供适用法律要求的对委托书的任何补充或修订,或(b)如果在该次会议上没有足够的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的赞成票构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或获得公司股东批准,则为获得法定人数或公司股东批准而允许合理的额外时间征集代理人;提供了根据本第(ii)条作出的任何该等延期或延期的总期限,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原定日期起计四十五(45)天,而无须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及(iii)公司应应母公司的书面要求将公司股东大会延期或延期不超过一次,合计最多十四(14)天。除非已根据第5.5节,公司应(a)向公司股东征集赞成批准本协议和交易(包括合并)的代理,以及(b)在代理声明中包括公司董事会推荐。
A-42

 
第5.7节。合并建议书;合并证明。
 
(a)在遵守ICL的情况下,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且母公司应促使合并子公司)(如适用)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采取以下行动;提供了,然而、任何该等行动或采取该等行动的时限,须受《ICL》适用条文的任何修订所规限(且如该等修订对其作出修订,则该等修订须自动适用,以便修订本第5.7(a)款)据此):(i)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应(及母公司应促使合并子公司)在协议日期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促使以母公司和公司合理满意的形式提出合并建议(希伯来语)(“合并提案")根据ICL第316条编制和执行,并应进一步安排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编制和归档与合并有关的所有文件,并完全遵守ICL的规定;(ii)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应(及母公司应安排合并子公司)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后三(3)天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并归档已执行的合并建议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ICL第317(a)节;(iii)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如适用)应(及母公司应促使合并子公司)安排在不迟于合并提案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之日起三(3)天后将合并提案的副本交付给其有担保债权人(如有);(iv)在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如适用)已遵守第5.7(a)(三)条)并与第(v)(a)条(五)(b)这个的第5.7(a)款),但无论如何,在向债权人发送该通知之日后不超过三(3)个营业日,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如适用)须(及母公司应促使合并子公司)根据ICL第317(b)条通知公司注册处处长,该通知已根据ICL第318条向其各自的债权人(如有)发出;(v)公司及(如适用)合并子公司各自应(及母公司应促使合并子公司):(a)向其各自的债权人发布通知,说明已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合并建议,债权人可在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办事处或Merger Sub的注册办事处(如适用)以及公司和Merger Sub可能在(x)两(2)份希伯来日报上相互商定的其他地点,在合并建议提交给公司注册处的当天,以及(y)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以色列境外的流行报纸,自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之日起三(3)个营业日内;(b)如适用,自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之日起四(4)个营业日内,以挂号信方式向所有“主要债权人”(该术语在根据ICL颁布的《以色列公司条例(合并)5760-2000》中定义)发出通知,公司或合并子 (或,就合并子公司而言,母公司)(如适用)知悉,其中应说明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且债权人可在该等额外地点审查合并建议,前提是该等地点已在紧接前(a)条提及的通知中确定;及(c)向公司的“雇员委员会”(VA’ad OVDIM),或在公司场所的显著位置展示在希伯来日报上刊登的通知副本(如第(v)(a)(x)条这个的第5.7(a)款)),不迟于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当日后三(3)个营业日;(vi)不迟于收到公司股东批准之日后三(3)天,公司须(根据ICL第317(b)条及其下的规例)将该批准通知公司注册处处长;及(vii)在符合或豁免第第七条达成或(在允许的范围内)放弃(根据其性质须于交割时达成的任何该等条件除外,但须在交割时达成或(在允许的范围内)放弃该等条件),按照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惯例,公司及合并子行应(及母公司应促使合并子行), (a)互相协调,要求公司注册处处长宣布合并生效,并在公司及合并小组须通知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日期发出合并证明书,及(b)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有关结束发生的后续通知,包括由公司及合并小组各自的获授权人员(如适用)签署的最终宣誓书,说明公司或合并小组(如适用)的任何股东或债权人,以及以色列竞争事务专员均未反对合并。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双方的意图是,合并应被宣布生效,并应在截止日期签发合并证书,作为交割发生的条件。为此目的第5.7(a)款)、“营业日”具有根据ICL颁布的《以色列公司条例(合并)5760-2000》中规定的含义。
A-43

 
(b)母公司以Merger Sub唯一股东的身份承诺批准合并,如第5.8节.不迟于该批准日期后三(3)天,合并子公司应(根据ICL第317(b)条及其项下的规定)将该批准通知公司注册处处长。
 
合并次级股东批准.在获得公司股东批准之日,母公司作为合并子公司的唯一股东,应(i)确定交易条款(包括合并)对合并子公司及其唯一股东公平,并符合其最佳利益,并且考虑到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对存续公司将无法履行合并子公司对其债权人的义务的合理担忧,(ii)确定其符合合并子公司及其唯一股东的最佳利益,并声明订立本协议(iii)批准合并子公司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合并子公司履行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和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是可取的,以及(iv)批准和采纳本协议。
 
监测.自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时间及本协议根据第8.1节,公司应在每个日历月最后一天后的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提供一份报告,其中载列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截至每个日历月最后一天(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合并基础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提供的支持确定的银行对账单或报告(为免生疑问,这些报表或报告或报告不得要求披露任何竞争敏感或专有的商业信息)。
A-44

 
第六条

其他协议
 
存取;保密.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公司将并将促使公司各附属公司为完成和实施交易和整合规划的目的而合理要求,在合理的提前通知下,在自协议日期起的期间内并持续到生效时间和根据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中较早者,向母公司和母公司的代表提供合理的访问权限第8.1节,向其及其各自的代表、财产、簿册、合同、承诺和记录,以及在此期间,公司将并将促使公司各附属公司合理地迅速向母公司提供与其及其各自业务、财产、合同、资产、负债和作为母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人员有关的所有其他信息(在每种情况下,以不干预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运营的任何重大方面的方式);提供了,然而,公司将无须准许该等查阅或作出该等披露,但如经与外部大律师磋商后确定该等披露或查阅将合理地可能(i)违反与第三方的任何保密协议或其他合同的条款,(ii)导致丧失或放弃任何律师-客户特权,(iii)导致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iv)违反任何法律(提供了,然而、在每种情况下,公司将告知母公司被扣留的文件或信息的一般性质,并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包括通过修订、廉洁团队安排或其他程序)以不会导致违反合同、丧失或放弃此类特权、披露商业秘密或违反法律(如适用)的方式提供文件或信息的此类部分或描述;提供了,进一步,公司将无须披露(a)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有关公司估值或本协议的谈判、考虑及执行的任何资料,或(b)除非根据并不限制所载的任何权利及义务,第5.5节、任何收购建议或查询或公司董事会就此进行的审议。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公司将无须根据本协议向母公司提供任何访问权限或作出任何披露第6.1节在此类访问或信息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与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为反方的诉讼合理相关的范围内。根据本协议交换的所有信息第6.1节应遵守保密协议。
 
特殊国家份额.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承认,以色列国持有公司的特殊国家股份(“特殊国家份额”),其主要条款截至协议日期如下:
 
(a)公司须继续在以色列国注册成立,其总部及主要及注册办事处须在以色列注册;
A-45

 
(b)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公司必须维持一支由11艘适航船舶组成的最小船队,这些船舶由公司直接或通过公司子公司间接完全拥有,其中至少三艘必须能够装载普通货物。除某些例外情况外,除非以色列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机制事先批准,否则任何违反规定的船舶转让均为无效;
 
(c)公司董事会的至少大多数成员,包括其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必须是以色列公民;
 
(d)以色列国必须就授予公司已发行股本35%或以上的管有权或提供对公司控制权的任何股份的持有、转让或发行提供事先书面同意,包括作为投票协议的结果;
 
(e)任何公司股份的转让,如授予其拥有人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超过24%但不超过35%的股份,将需要提前通知以色列国,其中将包括有关拟议转让人和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将持有的股份百分比的全部细节以及有关交易的相关细节,包括投票协议和任命董事的协议(如有)。如果以色列国认为股份转让可能损害以色列国的担保权益或其任何重大利益,或认为它没有为达成其决定而收到相关信息,则以色列国有权在30天内送达其反对转让的通知,说明其反对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请求转让的一方可以向主管法院提起与此事项有关的诉讼程序,由主管法院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和裁决;
 
(f)以色列国必须书面同意任何清盘、合并或分拆,但与公司子公司的某些合并不会影响特殊国家份额或此处规定的最低船队标准;
 
(g)公司必须向以色列国提供与其向股东提供的信息类似的治理、运营和财务信息。此外,公司必须向以色列国提供与公司遵守特别国家股份条款有关的特定信息以及为维护以色列国的切身利益而合理需要的其他信息;和
 
(h)对特殊国家份额给予以色列国的权利的任何修改、审查或取消,必须在生效前得到以色列国的书面批准。
 
努力完成.
 
(a)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各自应并应促使其各自的子公司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迅速采取或促使采取所有行动,并作出或促使作出本协议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所有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在本协议的交易(包括合并)日期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完成并生效,包括(i)在与另一方协商后准备和备案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在本协议日期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提交所有文件,以实现所有必要的申请、通知、请愿、备案和其他文件,并尽合理的最大努力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从任何第三方和/或任何政府实体获得所有等待期到期或终止、同意、许可、豁免、许可、命令、登记、批准、许可和授权,以完成交易,包括合并(包括期权税务裁决和/或预扣税裁决(如适用),以及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及(ii)运用合理的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可能需要的行动,但须受本条例的限制第6.3节,以获得(并在获得方面相互充分合作)所有此类等待期到期或终止、同意、许可、豁免、许可、命令、登记、批准、许可和授权,包括迅速回应并向任何政府实体提供此类政府实体可能要求的与此相关的其他信息。
A-46

 
(b)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各自应并应促使其各自的子公司,(i)就任何通信、归档或提交以及与任何调查或其他调查有关的相互合作,包括由任何政府实体或依据第三方发起的任何程序;(ii)使另一方和/或其律师及时获悉该方从任何政府实体收到或由该方向任何政府实体提供的任何通信,以及就第三方的任何程序收到或提供的任何通信,在每种情况下,就任何交易;(iii)就与该政府实体的交易向对方发出任何会议或会议的合理提前通知,并在适用的政府实体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另一方和/或其律师出席和参加该等会议和会议的机会;(iv)善意考虑另一方的意见,并使另一方合理地了解与交易有关的事项的状况;(v)允许另一方和/或其律师提前审查,有合理的时间和机会发表评论,合理考虑对方对此的评论,并在其拟就交易向政府实体提供的任何拟议提交、归档或通信(以及随同提交的文件)之前相互协商;提供了尽管有上述规定,Parent应控制执行本文件所述行动的策略第6.3节协调就交易或与交易有关的任何程序向政府实体提交的任何文件或呈件中拟采取的立场或拟要求采取的行动;提供了,进一步、母公司应事先咨询公司,并应本着诚意考虑公司对此类战略、立场、行动、备案和提交的意见和评论。各缔约方在与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可在其认为可取和必要的情况下,(a)编辑材料(x)以获得法律特权,(y)删除有关公司和公司子公司业务估值的引用,以及(z)删除敏感的个人信息,以及(b)合理地指定根据本协议向另一缔约方提供的任何具有竞争敏感性的材料第6.3(b)款)(不包括与税务事项有关的任何材料)仅在适用的情况下以清洁团队、大律师或外部大律师为基础。
A-47

 
(c)在不限制本条例任何规定的情况下第6.3节,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应并应促使其各自的附属公司迅速采取任何必要或合理可取的或任何政府实体可能要求的任何和所有步骤,以避免或消除每一项障碍,并根据《公约》所列法域监管法律的任何适用要求获得所有许可和必要的许可或批准第3.4(a)款)在每种情况下,任何政府实体可能要求的公司披露函,以使各方能够完成交易,包括合并(特殊国家股份批准除外,该批准应受第6.3(d)款)),包括(a)通过同意令承诺和实施,持有单独命令、信托或其他方式,或出售、剥离、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单独持有并同意出售、剥离、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或其子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业务,(b)终止、修订或转让公司和/或其子公司或母公司和/或其子公司的现有关系和合同权利与义务,(c)要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任何第三方授予任何权利或商业或其他便利,或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任何重要的商业合约或其他商业关系,(d)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如何拥有、保留、维持、进行或经营其各自业务或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施加限制,以及(e)订立任何缓解、同意或类似协议、执行任何命令或采纳政府实体发布的任何条件;提供了任何该等行动均以完成交易为条件(任何(a)至(e)、a“条款所述类型的行动补救行动”);提供了,然而、即使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须采取或接受或同意或承诺采取或接受(且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不得采取或接受或同意或承诺采取或接受)任何个别或合计将(x)对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补救行动,以相对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规模衡量,作为一个整体,不论该等行动是否强加于或影响母公司、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属公司,或(y)对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其业务)采取行动的自由或行使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作为一个整体(第(x)或(y)条所述的任何该等补救行动,a "监管负担条件”).
A-48

 
(d)
 
(i)受本条例的限制所规限第6.3(d)款)、母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获得(并获得特别国股批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合并后的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可撤销的永久解除与特别国股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该解除,即“特殊国股发行”),根据交易可能获得的特殊国家股份解除(a“特殊状态份额假设”)其中:
 
(a)母公司应或应促使其子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自生效之日起,(1)向以色列合作伙伴出售、转让、转让或转让至少十一(11)艘符合条件的船只,以及(2)向以色列合作伙伴出售、转让、转让、转让、转让或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向以色列合作伙伴提供或安排必要的其他资产、雇员和服务,以允许以色列合作伙伴遵守特别国家份额的权利和义务;
 
(b)以色列合伙人应订立,而母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以色列合伙人(包括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强制执行与FIMI有关的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的条款(即同意母公司应就任何此类强制执行与公司协商,并为公司提供机会,除公司在第6.3(d)(六)节)))与以色列国订立具有约束力的假定协议或其他更替文书(在每种情况下,其形式和实质均为以色列国可接受的),其条件是自生效时间结束并生效,据此,以色列伙伴承担并同意受特别国家份额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并且以色列国承认这种承担;
 
(c)以色列伙伴的组织章程应予修订,以反映与特殊国家份额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应由以色列伙伴完全承担,自生效时间起生效;和
 
(d)特别国家股份、公司章程及任何相关合约的条款须视需要予以修订、修改或不可撤销及永久放弃,以实现自生效时间起生效的特别国家股份解除(包括有关的特别国家股份批准)。
 
(ii)母公司已向公司提供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的真实、正确及完整副本,该框架协议已由母公司及FIMI妥为签立,自协议日期起生效。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母公司不得同意以合理预期会对合并的完成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延迟的方式修订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放弃其在任何方面的任何权利,或以其他方式终止或修改。为了促进这一点第6.3(d)款),母公司应遵守其在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a)强制执行其在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经商定,母公司应就任何此类强制执行与公司协商,并为公司提供机会,除公司在第6.3(d)(六)节)),(b)订立并促使FIMI订立在所有方面与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所载条款一致的影响特殊国家股份假设的最终协议,以及(c)在与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的条款一致的范围内,促使FIMI(1)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完成(并获得特殊国家股份批准)特殊国家股份假设和(2)同意对特殊国家股份假设的任何合理修订或修改,这些修订或修改不会对FIMI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构成特殊国家股份负担条件。
A-49

 
(iii)就本条例而言第6.3(d)款),父母合理的最大努力应包括,但以本中的限制为限第6.3(d)款),(a)如果以色列国对以色列合作伙伴表示持续的保留或表明与以色列合作伙伴存在缺陷,以致预期无法及时达成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以色列合作伙伴不接受以色列国要求的任何行动或承诺,在符合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条款的范围内,在与公司协商后,根据(b)条的规定,寻求合理预期将由以色列国批准的替代以色列合作伙伴,符合具约束力框架协议的条款及(b)同意或实施对具约束力框架协议的合理修订或修改或以色列国要求的有关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其他合理承诺;提供了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要求母公司同意或实施对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或特殊国家股份假设)或其他承诺的任何修订或修改,而这些修订或修改将需要以色列合作伙伴的同意,而无需以色列合作伙伴的事先书面同意;提供了,进一步、任何此类行动或承诺均以交易完成为条件(保密承诺除外)。
 
(iv)就上述而言,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与母公司和以色列合作伙伴合作,以完成特别国家股份假设(并获得特别国家股份释放的特别国家股份批准),包括通过(1)向以色列合作伙伴提供与公司和公司子公司的资产和财产相关的合理尽职调查材料,这些资产和财产将由以色列合作伙伴就特别国家股份假设获得,以提供给母公司的方式和范围,并在以色列合作伙伴同意以与保密协议基本相同的条款达成保密协议的前提下,(2)与以色列伙伴订立任何必要或可取的最终协议,以进行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前提是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将无须与以色列伙伴订立任何将在生效时间之前生效的最终协议)及(3)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从任何第三方取得所需的任何同意和豁免,以允许销售、转让、转让、转让、租赁以及特殊国家假设所设想的其他条款和安排。
A-50

 
(v)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不得被要求采取或接受或同意或承诺采取或接受(且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得采取或接受或同意或承诺采取或接受)任何单独或合计将(1)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体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或承诺,以相对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规模衡量,作为一个整体,无论该等行动是否强加于或影响母公司、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属公司(包括合理预期个别或合计将违反适用于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货物承兑或其他重要法律的任何行动或承诺),(2)对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行动自由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其就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其业务)行使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能力,作为一个整体(包括单独或合计合理预期会严重损害合理预期将从交易中实现的经济、财务或运营协同效应的任何行动或承诺),(3)要求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包括合并后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以色列合伙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权投资或(4)导致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包括合并后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成为或继续受制于与特别国家股份有关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第(1)、(2)、(3)或(4)条所述的任何行动或承诺,a“特殊国家分担负担条件”).
 
(vi)如果以色列合伙人未能以合理预期会对合并的完成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延迟的方式遵守其在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则,除了母公司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外——a-针对以色列合作伙伴,公司有权全权酌情要求母公司启动和追究,而母公司应在此后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启动和追究,根据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进行适当的诉讼程序,以强制履行以色列合作伙伴在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下的义务(任何此类程序、一项“执法行动”);提供了公司须对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因任何强制执行行动而产生的任何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费用,前提是公司选择了律师)负责,并应按要求予以补偿。在强制执行行动开始后,公司有权收到与该强制执行行动有关的所有信件、法庭文件、书状、通知和其他通信的副本以及定期更新,并有权就该强制执行行动在所有方面的战略和管理(包括参与与以色列合作伙伴有关的任何讨论或谈判)向母公司提供建议。公司应通过自己选择的律师与母公司一起管理任何强制执行行动,该律师应就任何讨论或谈判提供建议和协助。母公司应提前合理告知公司和公司的大律师任何与强制执行行动有关的拟议和解或其他协议,且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母公司不得订立任何合理预期会对合并的完成造成重大损害或实质性延迟的此类和解或其他协议。
A-51

 
宣传.自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时间及本协议根据第8.1节、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子公司均不得发布或促使发布与合并、其他交易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新闻稿或其他公告或披露,除非该方经与外部大律师协商后确定,适用法律或与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的任何上市协议或上市规则要求就合并、其他交易或本协议发布或促使发布该等新闻稿或其他公告或披露,在此情况下,该缔约方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向另一缔约方及其代表提供有意义的机会,以便在该新闻稿或其他公告或披露发布或发布之前对其进行审查和评论,并应适当考虑该另一缔约方及其代表建议的所有合理的增加、删除或更改;提供了,然而,即(a)各方不得根据本第6.4节就双方之间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向另一方提供任何此类审查或评论的机会;(b)每一方可根据本协议作出与母公司或公司先前的新闻稿、公开披露或公开声明一致的声明第6.4节或就交易对该缔约方的实际或预期财务影响(包括收益指导)作出陈述;以及(c)本文件中规定的义务第6.4节不适用于与任何收购建议、优先建议或建议变更有关的任何通信,在每种情况下,在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第5.5节.
 
D & O保险及赔偿.
 
(a)自生效时间起计七(7)年内,存续公司及母公司须安排存续公司对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所有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统称“获弥偿当事人")就任何程序(包括与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存在或发生的事项(包括本协议及交易)有关)所招致或有关的所有索偿、法律责任、判决、罚款、费用、成本及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及付款,因该获弥偿方在生效时间或之前是或曾经是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应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要求担任另一人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无论是在生效时间之前、生效时间或之后提出的主张或主张,在每种情况下,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如发生任何该等收益,(x)每一获弥偿方将有权在存续公司收到受弥偿方提出的请求后十(10)个营业日内,从存续公司预支为任何该等收益的抗辩而招致的费用;提供了任何被垫付费用的人,在且仅在适用法律、存续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或类似组织文件)或任何适用的赔偿协议要求的范围内提供承诺,在最终以不可上诉的最终裁决确定该人无权获得赔偿的情况下,偿还该等垫付;以及(y)存续公司将合作为任何该等事项进行抗辩。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母公司不得(且母公司应促使存续公司不)就任何索赔、诉讼、诉讼、程序或调查达成和解或妥协或同意进入任何判决或以其他方式寻求终止,除非此类和解、妥协、同意或终止包括按惯例免除索赔、诉讼、诉讼、程序或调查所涵盖的所有受赔方因此类索赔、诉讼、诉讼、程序或调查而产生的所有责任。
A-52

 
(b)在生效时间后的七(7)年内,存续公司及母公司须促使存续公司促使维持(i)公司章程及(ii)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与任何获弥偿方的任何弥偿协议在本协议日期有效,但该协议规定在每种情况下提前终止有关消除责任、赔偿任何获弥偿方及垫付于本协议日期有效的开支的情况除外,且不得以任何会对任何该等获弥偿方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发生或指称已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与批准本协议及完成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修订、修改或废除该等条文。
 
(c)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公司须按条款及条件购买七(7)年预付“尾款”保单,提供与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就生效时间或之前产生的事项维持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及信托责任保险现行保单大致相当的承保范围保留、限额及其他重要条款(“D & O保险”);提供了,然而、公司不得承诺或支出此类“尾部”保单,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在本协议日期之前为公司现行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和信托责任保险保单支付的最后一笔合计年度保费的百分之三百(300%)(以下简称“基本金额”),并且,如果此类“尾部”保单的成本否则会超过基数,则公司将被允许购买不超过基数的总保费可用的保额。公司应在交割前与母公司就此类“尾部”保单的采购进行善意合作,包括在选择经纪人、可用保单价格和覆盖选项方面。在生效时间之后,母公司应促使存续公司在该保单的七(7)年期限内保持该D & O保险的完全有效。
 
(d)如母公司或存续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继承人或受让人(i)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或合并为任何其他人,且不得为该等合并或合并的持续或存续法团或实体,或(ii)将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转让予任何人,则在每一此种情况下,均须作出适当规定,以便母公司或存续公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视情况而定)承担本条所列义务第6.5节.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6.5节应在合并完成后继续有效,未经任何受偿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对任何受偿方不利的方式终止或修改。各方承认并同意,受赔方应为本协议的第三方受益人第6.5节,每一人可强制执行其条文。
 
收购法规.各方应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a)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使任何收购法规不适用于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b)如果任何此类收购法规适用于或变得适用于上述任何一项,则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使合并和其他交易能够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按照本协议所设想的条款完成,并以其他方式消除或尽量减少此类收购法规对合并和其他交易的影响。任何建议的更改均不得更改、或被视为更改或容许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以任何方式或方面更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以导致任何收购法规不适用于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
A-53

 
合并子公司的义务.母公司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促使合并子公司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完成交易,包括合并。为免生疑问,任何违反Merger Sub在本协议下的义务的行为也应被视为母公司违反本协议。
 
员工事项.
 
(a)母公司须按照紧接本协议日期前有效的条款或其后根据该等公司福利计划及本协议的条款许可而修订或终止的条款承担、履行及履行所有公司福利计划。自生效时间起生效,并在其后十二(12)个月期间内,母公司须或促使其附属公司(包括存续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向截至紧接生效时间前的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每名雇员提供于生效时间后继续受雇于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雇员(“持续雇员"),(i)不低于在紧接截止日期前向该持续雇员提供的基本工资或小时工资率的基本工资或小时工资率,(ii)不低于在紧接截止日期前对该持续雇员有效的短期现金奖励补偿机会的短期现金奖励补偿机会,(iii)不低于在紧接截止日期前对该持续雇员有效的遣散费和福利的遣散费和福利,以及(iv)其他补偿(包括长期奖励补偿机会),福利和额外津贴(为明确起见,不包括一次性奖励、留用、控制权变更补偿、固定福利养老金或离职后健康、遣散费和福利福利),就每位持续雇员而言,其总额与紧接截止日期之前提供给该持续雇员的此类其他薪酬、福利和额外津贴(但有一项理解,即等值的现金奖励机会(截至紧接截止日期之前)取代股权或基于股权的长期激励补偿机会应被视为与此类股权或基于股权的长期激励补偿机会具有实质性可比性)。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就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劳动协议所涵盖的任何持续雇员而言,在结束后至少十二(12)个月的期间内(或公司和母公司另有书面约定),适用于该持续雇员的雇佣条款和条件(包括补偿和福利)应受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劳动协议的条款管辖,如不时生效;提供了该等条款的优惠程度不得低于于协议日期生效并受适用法律规限的适用集体谈判协议或其他劳动协议的条款。
A-54

 
(b)为归属、参与资格、根据在生效时间后向任何持续雇员提供福利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雇员福利计划的福利水平和应计福利的目的(“新计划”),母公司应或应促使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向每名持续雇员提供其在截止日期前在公司和任何各自前任的服务年限的信用;提供了前述服务信贷不得被要求适用(x),只要其应用会导致与同一服务期间有关的福利重复或(y)与任何固定福利养老金计划福利有关。此外,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i)母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并应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每名持续雇员立即有资格参与任何和所有提供健康或福利福利的新计划,而无需等待时间;(ii)就每项新计划而言,在截止日期发生的计划年度内向任何持续雇员提供健康或福利,母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并须促使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x)为该持续雇员及其受保受养人而免除该新计划的所有先前存在的条件排除及在职要求,及(y)任何持续雇员及其受保受养人在计划年度发生的部分期间为满足所有免赔额而根据该新计划计入截止日期的部分而招致的任何合资格开支,在适用的计划年度适用于此类持续雇员及其受保受养人的共同保险和最高自付费用要求,如同此类金额已根据此类新计划支付。
 
(c)如在生效时间至少十(10)个营业日前,母公司向公司提供书面通知,指示公司终止其401(k)计划,则公司须终止自紧接生效时间发生的前一天起生效的任何及所有401(k)计划(“401(k)终止日期”).如果母公司要求终止该等401(k)计划,公司应向母公司提供证据,证明该等401(k)计划已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在生效时间发生之日前至少两(2)个工作日终止;提供了在修订或终止公司的401(k)计划之前的合理时间,公司应向母公司提供任何适用的决议或修订的形式和实质内容,以供审查和批准(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批准)。如果公司401(k)计划根据本第6.8(c)节),然后在401(k)终止日期后的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母公司应允许所有在紧接401(k)终止日期前有资格参加该公司401(k)计划的持续雇员参加母公司的401(k)计划,并应允许每名该等持续雇员在从已终止的公司401(k)计划分配时选择将其账户余额转移(并应尽最大努力允许任何未偿还的参与者贷款展期至母公司的401(k)计划,除非接受此类转让会对母公司401(k)计划的税务合格状态产生不利影响,或母公司401(k)计划可能禁止的情况
A-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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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在本协议日期至生效时间期间,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就本协议所述交易或雇佣、补偿或福利事项向其各自雇员发出的任何基础广泛的书面通知或通讯材料(包括网站发布),或与其后的交易或雇佣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书面通知或通讯材料,均须经母公司或公司(如适用)事先审查和批准(不得无理扣留、附加条件或延迟),除非此类材料中包含的信息与之前与母公司或之前的新闻稿、公开披露或公司根据第6.4节本协议。
 
(e)在不限制这一一般性的情况下第6.8节、母公司应履行任何公司福利计划项下属于短期现金激励补偿计划或安排的所有义务(a“现金红利计划")就结算发生的公司财政年度而言,须根据该现金红利计划的条款及与以往惯例一致,仅在该生效时间之前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尚未支付该等款项的范围内,根据该财政年度作出所有付款及厘定,前提是根据该现金红利计划的条款和条件,根据该现金红利计划应付的金额不得低于就适用的现金红利计划就结算发生的公司财政年度应计的金额。
 
(f)母公司特此确认,公司的“控制权变更”或“控制权变更”,或包含此类条款的公司福利计划含义内的其他具有类似含义的术语,将在生效时间发生。
 
(g)自本协议日期起及直至结束时,公司须与母公司协商,并须促使公司附属公司满足任何交割前合约或法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以便与公司雇员代表及公司附属公司及代表该等雇员的任何其他工务委员会或工会(该代表、工务委员会或工会,统称为“公司员工代表”).公司应在任何送达公司员工代表或与公司员工代表讨论之前,及时向母公司提供为公司员工代表准备或打算与其分享的所有书面材料,以供母公司审查和评论,公司应本着诚意考虑此类评论。公司应就计划与公司员工代表就任何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与该公司员工代表举行的磋商程序举行的任何会议或讨论向母公司发出合理的提前通知,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确保母公司指定的代表可以出席。除延长目前与公司在以色列的雇员的集体谈判协议外(该延长应(1)的条款,整体而言,对公司不低于第第5.1(e)节)的公司披露函件和(2)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义务总额,超出第第5.1(e)节)的公司披露函),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并应促使公司子公司与员工或公司员工代表订立任何集体谈判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谅解。公司应及时将与员工或公司员工代表的任何书面索赔或争议通知母公司,这些索赔或争议将合理地预期会对交易的完成产生重大影响。
A-56

 
(h)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但本协议不得(i)授予任何持续雇员任何继续受雇于或服务于父母或父母的任何附属公司的权利,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或限制父母或父母的任何附属公司解除或终止任何持续雇员的服务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在此得到明确保留,(ii)被视为或解释为产生,或成为对,母公司或母公司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公司福利计划或员工福利计划或(iii)在公司任何现任或前任服务提供商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其任何受益人或受抚养人)中创建任何第三方权利。
 
交易诉讼.公司将就公司股东针对公司、任何公司子公司和/或其各自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就交易启动的任何程序,或据公司所知,由公司股东威胁启动的任何程序,向母公司发出及时通知,并应及时向母公司合理告知其状态。公司将给予母公司合理机会与公司协商,并参与任何此类股东针对公司、任何公司子公司和/或其各自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就交易进行的抗辩或和解。公司、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公司任何代表均不会就任何该等股东进行妥协、和解、要约妥协或和解或达成安排,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母公司已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提供了公司可就该等股东进行妥协、和解、提议妥协或和解或达成协议,前提是该等股东进行的决议仅要求公司在代理声明中进行额外披露。为此目的第6.9节,“参与”是指母公司将随时获知与公司进行的股东程序有关的拟议战略和其他重大决定(在公司与其律师之间的律师-委托人特权不被放弃的范围内),母公司可就该股东程序提出公司将本着诚意考虑的意见或建议,而公司将保留对该股东程序的权力。
 
摘牌.各方同意与其他各方合作,采取或促使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将公司股票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并根据《交易法》终止公司的注册;提供了该等除牌及终止在生效时间当日或之后方告生效。
 
董事辞职.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将公司每位在任董事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签署并于生效时间生效的辞呈送达母公司。
A-57

 
税务裁定.
 
(a)在本协议日期后,公司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指示其以色列大律师、顾问和/或会计师编制并向ITA提交一份裁决申请,以确认(i)根据各自的合并对价取消第102条裁决和第102条股份作为对价第2.2节第2.3节不应被视为违反“必要持有期”(该术语在条例第102条中定义),只要该合并对价存放于102受托人直至相应持有期结束,且(ii)将相应合并对价存放于102受托人不受任何预扣义务的约束(该裁决可能受与该裁决经常相关的习惯条件的约束)(“期权税务裁决”).如果期权税务裁决未在交割前获得批准,公司应寻求在交割前获得一项临时税务裁决,确认(其中包括)母公司和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包括交易所代理)就任何第102条裁决和就合并向102受托人支付的第102条股份的任何付款免征以色列预扣税(“临时期权税务裁决”).在交割前应已获得临时期权税务裁定的范围内,则本协议中对期权税务裁定的所有提及均应被视为提及该临时期权税务裁定,直至获得最终的最终期权税务裁定。
 
(b)就公司股东(第102条股份除外)及公司期权持有人(如适用)而言,公司须指示其以色列大律师在本协议日期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拟备并向ITA提交裁决申请,以证明:(i)就非以色列居民的公司股份持有人(定义见本条例或将由ITA决定),(a)豁免母公司、交易所代理,存续公司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免于根据本协议从任何应付或以其他方式可交付的对价中预扣以色列税款的任何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类义务,或(b)指示母公司、交易所代理、存续公司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在源头实施此类预扣税款,特别是就应预扣税款的公司股份持有人的类别或类别(如有),将适用的预扣税税率,以及如何识别任何此类非以色列居民;(ii)对于属于以色列居民的公司股份持有人(定义见本条例或将由ITA确定)(第102条股份除外)(x)豁免母公司、交易所代理、存续公司及其各自的代理人从根据本协议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任何对价中预扣以色列税款的任何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类义务,或(y)指示母公司、交易所代理,存续公司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就如何在源头执行该等扣缴,特别是就将被扣缴税款的公司股份持有人的类别或类别(如有的话),适用的扣缴税率;及(iii)就不受本条例第102条或第3(i)条规限的非以色列居民(定义见本条例或将由ITA厘定)的公司期权持有人而言,(a)豁免母公司、交易所代理,存续公司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免于根据本协议从任何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对价中在源头代扣以色列税款的任何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类义务,或(b)指示母公司、交易所代理、存续公司及其各自的代理如何在源头执行此类代扣、将适用的代扣率或预扣率以及如何识别任何此类非以色列居民(“扣缴税款裁定”,以及连同期权税务裁定及临时期权税务裁定,“税务裁定”).母公司及其顾问与公司及其顾问应真诚合作,并采取必要或有助于准备该预扣税裁定申请的合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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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和母公司各自应促使其各自的代表协调所有活动,并相互合作,以应对此类申请的准备和提交以及为获得税务裁决可能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任何书面或口头提交。税务裁定申请的最终文本和税务裁定的最终文本应以家长或其律师的事先书面确认为准,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同意。在符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尽合理最大努力迅速采取或促使采取所有行动,并根据适用法律作出或促使作出所有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取得税务裁定。未经事先与母公司及其代表协调,公司及其代表不得就与税务裁决标的相关的重大事项向ITA提出任何申请或与其进行任何重大谈判,并将使母公司代表能够参加与此相关的所有预定讨论和会议。
 
转让税.除非在第2.2(c)(i)条)、与交易有关的所有转让、跟单、销售、使用、盖章、登记、增值及其他类似税费(包括任何罚款和利息),应由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到期时支付。
 
付款信.公司须并须促使公司附属公司各自作出合理的最大努力,(i)在截止日期前至少五(5)个营业日,向母公司交付一份按惯例形式合理地令母公司满意的已签立付款信("付款信")就公司或母公司以书面指定的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每项债务在截止日前至少二十(20)个营业日(即偿还债务”),其中清偿函件应(a)注明为完全履行清偿债务项下的所有义务所需支付的总金额(如有)(“付款额");(b)说明在收到清偿金额后,清偿债务及证明清偿债务的相关协议和文书应予终止(但与清偿债务有关的文件中的规定,根据其条款,在该等终止后继续有效)及(ii)作出安排,让清偿债务项下的代理人或贷款人在交割时或交割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母公司交付当时由其管有的所有占有式抵押品,以及与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资产中或在其上的所有留置权有关的所有留置权解除文件和备案文件,以担保清偿债务项下的义务;提供了那个这个第6.14款不得要求公司安排此类偿还、解除和终止,除非关闭应与此基本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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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合并的消费条件
 
各缔约方实现合并的义务的条件.每一方各自完成合并的义务应以在截止日期或之前满足以下每一项条件为前提,其中任何和所有条件可由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全部或部分放弃:
 
(a)公司股东批准.公司应已取得公司股东批准。
 
(b)政府同意.(i)根据与交易相关的每项适用监管法律规定的所有适用的备案、登记、等待期(或其延期)和批准第7.1(b)款)公司披露函件(以下简称“其他所需监管批准")应已作出、到期、终止或取得(视属何情况而定)并继续有效,且(ii)应已取得特别国家股份批准。
 
(c)无法律禁止.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均不得(i)颁布、发布或颁布任何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有效的法律,或(ii)发布或授予任何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有效的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不论是临时的、初步的或永久的),就每一项第(i)条(二),具有限制、禁止或者以其他方式禁止或者使合并的完成违法的效力。
 
(d)法定等待期.自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建议后至少已过去五十(50)天,且自获得公司股东批准后至少已过去三十(30)天。
 
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义务的条件.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的义务应以在截止日期或之前满足以下每一项附加条件为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放弃其中任何一项和所有这些附加条件:
 
(a)申述及保证.(i)本协议所载公司的申述及保证(除本协议所载的申述及保证第3.1节,第3.2节,3.3,第3.4(a)款),第3.8(b)款),第3.22款第3.24款)在交割时和截至交割时是真实和正确的(不影响对其中所述的“重要性”或“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限制),犹如在该时间和截至该时间作出的一样(但在较早日期明确作出的范围内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截至该较早日期),除非该等陈述和保证未能如此真实和正确(不影响对其中所述的“重要性”或“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限制),单独或合计,没有且不会合理预期会产生公司重大不利影响;(ii)公司的陈述及保证载于第3.1节,第3.2节(除第3.2(a)款)),第3.3节,第3.4(a)款),第3.22款第3.24款,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并不影响其中所载的关于“重要性”或“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限制),犹如是在该时间及截至该时间作出的一样(除非是在较早日期明确作出的范围内,在该情况下是在该较早日期作出的);(iii)载于第3.2(a)款)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和正确的,除了de minimis截至收盘时和截止时的不准确,犹如是在该时间和截止时作出的一样(除非是在较早日期明确作出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是在该较早日期作出的);及(iv)公司的陈述和保证载于第3.8(b)款)在收市时及截至收盘时,在所有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犹如是在该时间及截至该时间作出的一样(除非是在较早日期明确作出的范围内,在该情况下是在该较早日期作出的)。
A-60

 
(b)公司义务的履行情况.公司应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在交割时或交割前根据本协议要求履行和遵守的义务、契诺和协议。
 
(c)无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不应在协议日期当日或之后发生。
 
(d)公司人员证书.母公司应已收到一份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签署、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证明在第7.2(a)款),第7.2(b)款)第7.2(c)节)已经满意了。
 
(e)繁重的条件.(i)任何具有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政府实体的任何程序,如合理地预期会导致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施加繁重条件,则不应悬而未决;及(ii)任何具有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均不得将其批准或不反对交易的完成作为条件,或已发出或准予任何实际上施加繁重条件的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不论是临时的、初步的或永久的)。
 
公司义务的条件.公司完成合并的义务应以以下各项附加条件在截止日期或之前满足为前提,公司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全部或部分放弃其中任何一项和全部条件:
 
(a)申述及保证.(i)本协议所载的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申述及保证(除载于4.1,第4.2节,4.3(a),第4.7节第4.11款)在结束时和截至结束时是真实和正确的(不对其中所述的“重要性”或“母公司重大不利影响”施加任何限制),犹如是在该时间和截至该时间作出的一样(但在较早日期明确作出的范围内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截至该较早日期),除非该等陈述和保证未能如此真实和正确(不对其中所述的“重要性”或“母公司重大不利影响”施加任何限制),单独或合计,没有也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母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及(ii)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陈述及保证载于第4.1节,第4.2节,第4.3(a)款),第4.7节第4.11款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犹如是在该时间及截至该时间作出的一样(除非是在较早日期明确作出的范围内,在该情况下是在该较早日期作出的)。
A-61

 
(b)履行母公司的义务.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各自应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在交割时或交割前根据本协议要求履行和遵守的义务、契诺和协议。
 
(c)家长主任证明书.公司应已收到一份由母公司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签署的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证明在7.3(a)7.3(b)已经满意了。
 
第八条

终止
 
终止.本协议可能会被终止,合并和其他交易可能会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被放弃,具体如下(母公司的任何终止也是合并子公司的有效终止):
 
(a)经母公司及公司的相互书面同意;
 
(b)由公司在(i)母公司和/或合并子公司违反、未能履行或违反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契诺或协议或(ii)本协议中规定的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均已被违反或变得不准确的情况下第(i)款(二)以一种条件所规定的方式第7.3(a)款)第7.3(b)款)截至截止日未能满足,提供了公司不得根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第8.1(b)款)除非在公司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该等违约或不属实后的60天内,任何该等违约或不属实的情况仍未得到纠正(但就本质上不能在外部日期之前得到纠正的违约而言,不需要补救期的情况除外);提供了,进一步、公司无权依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第8.1(b)款)如果公司随后严重违反本协议所载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协议;
 
(c)由母公司在(i)公司已违反、未能履行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契诺或协议或(ii)本协议所载公司的任何陈述及保证已被违反或变得不准确的情况下第(i)款(二)以一种条件所规定的方式第7.2(a)款),第7.2(b)款)第7.2(c)节)截至截止日未能满足,提供了母公司不得根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第8.1(c)节)除非任何该等违约或不属实的情况在母公司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公司该等违约或不属实的情况发生后60天内仍未得到纠正(但对于本质上不能在外部日期之前得到纠正的违约情况不需要任何补救期的情况除外);提供了,进一步、该母公司无权依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第8.1(c)节)如果母公司随后严重违反本协议所载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协议;
A-62

 
(d)由母公司或公司于2027年2月17日或之前未发生收市的情况下(以下简称“外部日期”);提供了(i)如果在外部日期,所有关闭的条件,但第第7.1(b)款),第7.1(c)节)(只要任何该等强制令或命令是关于,或任何该等法律是任何规管法律)及第7.1(d)节)而就其性质而言须于交割时达成的条件(但条件是,如果交割在该日期发生,则该等条件随后应能够达成),应已达成或放弃,则外部日期应自动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其后该日期应被视为外部日期;提供了,进一步,即如果所有条件在第七条(除第7.1(d)节))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发生的日期满足(或在根据其性质将在截止日期满足的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截止日期是在该日期发生的,则能够满足),但此后将按照第7.1(d)节)第1.3节在某一日期(即“指定日期")在该等外部日期之后发生,则该外部日期应自动延长至该指明日期,而该指明日期应成为本协议的外部日期;提供了,进一步、根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权利第8.1(d)款)任何一方如其行为或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已直接或间接成为交易未能在外部日期完成的主要原因,则不得向其提供服务;
 
(e)由母公司,如在取得公司股东批准前,
公司董事会应已实施推荐变更;提供了公司向母公司交付的书面通知,根据第5.5(d)(i)条)说明公司提前作出建议变更的意图本身不会导致母公司根据本协议拥有任何终止权第8.1(e)节);
 
(f)由公司或母公司在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已发出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在每种情况下永久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交易的情况下,提供了,然而,寻求根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缔约方第8.1(f)款)应当已按特此要求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解除该等法律限制;提供了,进一步,认为根据本协议有权终止本协议第8.1(f)款)如果发出此类法律约束是由于该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而就母公司而言,是由于Merger Sub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则该缔约方将无法获得此种法律约束;
 
(g)如果具有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政府实体应已发布最终的、不可上诉的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在每种情况下永久施加负担条件,则由父母作出;提供了,然而、父母应已按规定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解除该等法律限制,并防止施加该等负担条件;提供了,进一步,认为根据本协议有权终止本协议第8.1(g)节)如果由于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未能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而导致发出施加负担条件的此类法律限制,则母公司将无法获得;
A-63

 
(h)由公司或母公司,如公司股东大会(包括其任何休会或延期)已就批准本协议及合并的建议进行表决,则该会议应已结束,且未获得公司股东批准;或
 
(i)在取得公司股东批准前,由公司订立最终书面协议,订明根据第5.5(d)款);提供了公司向公司支付的终止费与该等终止大致同步(据了解,公司将与该等终止本协议大致同步订立该等最终书面协议)。
 
终止的效力.
 
(a)在本协议有效终止的情况下,如8.1、应立即向其他一方或多方发出书面通知,具体说明根据本协议作出此种终止的规定,本协议随即失效,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保密协议、费用偿还义务在第6.3(d)(六)节),这个第8.2节第9.3节通过第9.11款应在该终止后继续有效;提供了 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免除任何一方在此种终止之前因欺诈或故意违反本协议而承担的责任,除非在所有方面有规定,并受制于,第8.2(c)款).就本协定而言,"任性违约”系指违约方故意采取(或未采取)并实际知道会或合理预期会或会导致或导致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以及“舞弊”是指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实施的普通法欺诈行为,在实际知悉虚假并意图欺骗或误导他人的情况下实施。
 
(b)终止费.
 
(i)如(a)母公司或公司根据第8.1(d)款)(外部日期)或第8.1节(h)(公司股东批准),或父母根据第8.1(c)节)(公司违约)因违反、不履行或违反该节所述的规定而导致(有关违反第5.5节)首次发生在以下(b)、(b)条所述类型的收购建议作出后,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和该终止日期之前(或在根据第8.1节(h))a善意收购建议公开披露(不论由公司或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告知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且在每种情况下,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期(x)前至少三(3)个营业日(如根据第8.1节(h))、(y)该等终止的日期(如属依据第8.1(d)款))或(z)适用违约的日期(如根据第8.1(c)节))及(c)在该等终止后十八(18)个月内,就其后完成的收购建议完成收购建议或订立最终协议,然后在任何该等收购建议完成之日或之前(但「收购建议」定义中提述百分之二十(20%)就本目的而言须视为百分之五十(50%)第8.2(b)款)),公司须向母公司支付或安排向母公司支付相当于150,000,000元现金的总费用(“公司终止费”).
A-64

 
(ii)如公司依据第8.1(i)条)(优越的建议),基本上与该终止同时或在该终止之前(并作为一项条件),公司须向母公司支付公司终止费用。
 
(iii)如父母依据第8.1(e)节)(更改推荐),公司应在该终止日期后的两(2)个营业日内向母公司支付公司终止费用。
 
(iv)如母公司或公司根据第8.1(d)款)(外部日期)或第8.1(f)款)(法律禁止)(仅当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涉及监管法,而不是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任何以色列监管法(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除外))或母公司根据第8.1(g)节)(繁重的条件)(仅当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涉及其他所需的监管批准,而不是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任何以色列监管法律(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除外)),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在终止时,(a)《公约》中规定的任何条件第7.1(b)(i)条)(其他所需监管批准)(仅当未作出、过期、终止或获得的其他所需监管批准与任何以色列监管法律(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除外)无关时,第7.1(c)节)(法律禁止)(仅当法律、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涉及一项监管法,而不是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任何以色列监管法(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除外))或第7.2(e)节)(没有负担的条件)(仅当程序、批准、无异议、命令、强制令、法令、判决或裁决涉及其他所需的监管批准,而不是特别国家股份批准或任何以色列监管法律(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除外))不应得到满足或放弃,以及(b)除(a)条规定的情况外,第第7.1节第7.2节应已获满足或豁免(但其性质须于结束时满足的条件除外,提供了该等条件如在该时间完成交割将获满足),则在该终止后的两(2)个营业日内,母公司须向公司支付或安排向公司支付相当于160,000,000美元现金的总费用(“家长终止费”).
 
(v)如公司依据前项规定须支付任何款项第(i)条通过(三),该等款项须以电汇方式将即时可用资金支付至母公司书面指定的账户(该账户须由母公司应公司要求指定,以允许公司在本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或安排向母公司支付根据本协议应付的任何款项第8.2(b)款)).如有任何款项须由父母依据前项规定支付第(四)款,该等款项须以电汇方式将即时可动用资金支付至公司书面指定的账户(该账户须由公司应母公司要求指定,以允许母公司在本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或安排向公司支付根据本协议应付的任何款项第8.2(b)款)).为免生疑问,(x)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无义务在多于一次的情况下支付公司终止费及(y)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在多于一次的情况下支付母公司终止费。
A-65

 
(c)如公司或母公司合理地决定须扣留公司终止费或母公司终止费的税款或与其有关的税款(每项,a "终止费"),付款方应在作出此种确定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此种确定通知另一方,并向该另一方提供合理的时间(但无论如何不少于二十(20)个工作日),并应与该另一方合理合作,以获得免于预扣税款的豁免,从而允许付款方在没有预扣税款的情况下支付适用的终止费,或以减少的预扣率支付税款。在要求扣留款项的情况下,汇给适当政府实体的任何扣留款项,就本协议的所有目的而言,应视为已支付给被扣留款项的人。如发生缴款方扣缴税款的情形,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该另一方合理满意的收据或其他证据证明该款项的缴纳。如果另一方请求延长上述期限,则本协议中所有提及支付适用的终止费的内容均应被视为规定将支付适用的终止费的到期时间推迟到该另一方请求的延长日期。如果接收方提出要求,付款方应在任何此类延期期间将适用的终止费用的全部金额及时存入接收方安排的、位于以色列国的托管账户。
 
(d)每一缔约方均承认本公约所载协定第8.2节是交易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些协议,双方将不会签订本协议。如公司或母公司未能及时支付任何根据第8.2(b)款),则该支付方应(i)向另一方偿还在收取该等逾期款项时发生的所有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和开支(包括付款和律师费),包括与任何相关索赔、诉讼或诉讼启动有关的费用,以及(ii)自该款项到期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支付该款项的利息,但不包括按要求支付该款项之日有效的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或其后继利率)加上百分之二(2.00%)的实际支付日期。
 
(e)在不限制父母根据第9.11款,在公司终止费用根据本协议到期应付并由公司按照本协议支付的任何情况下,(a)支付公司终止费用(以及由第8.2(d)节))应是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及其各自的任何前任、现任或未来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股东、经理、成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就本协议和交易及其终止以及母公司、其关联公司或与此相关的任何前述情况所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损害、判决、费用、成本和开支以及(b)在母公司收到全额公司终止费(以及由第8.2(d)节))依据本第8.2节、本公司、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前任、现任或未来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股东、经理、成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均不得因违反或故意违反本协议或其他原因而对本协议或交易或交易的终止承担与本协议或交易有关或由此产生的任何进一步责任或义务。
A-66

 
(f)在不限制公司特定履约权的情况下,根据第9.11款,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本协议到期并应支付的母公司终止费,并由母公司根据本协议支付,(a)支付的母公司终止费(以及由第8.2(d)节))应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前任、现任或未来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股东、经理、成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就本协议和交易及其终止以及公司、其关联公司或与此相关的任何前述情况所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损害、判决、费用、成本和开支以及(b)在公司收到全额母公司终止费(以及由第8.2(d)节))依据本第8.2节、母公司、任何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前任、现任或未来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股东、经理、成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均不对本协议或交易或其终止承担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此产生的任何进一步责任或义务,无论是否因违反或故意违反本协议或其他原因。
 
(g)为免生疑问,(x)母公司可寻求特定履行以促使公司按照第9.11款及支付公司终止费根据第8.2(b)款),但在任何情况下,母公司均无权同时(i)具体履行促使公司按照第9.11款及(ii)根据第8.2节(b))及(y)公司可寻求特定表现促使母公司按照第9.11款及根据以下规定支付母公司终止费第8.2(b)款),但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无权同时(i)具体履行促使母公司按照第9.11款及(ii)根据第8.2(b)款).
A-67

 
第九条

杂项
 
修正和修改;放弃.
 
(a)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可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修改本协议;提供了,然而、(i)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后,未经该等股东进一步批准,将不会作出根据法律规定须经公司股东进一步批准的修订;及(ii)除上述规定外,除非法律规定,本协议的修订将不会提交公司股东批准。除代表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书外,不得修改本协议。公司的任何此类修改将在公司董事会的指示下进行,并且只有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才有效。在生效时间之前根据本协议所载条款终止本协议将不需要获得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公司股东的批准。
 
(b)在生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各缔约方均可(以书面)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i)延长履行其他方的任何义务或其他行为的时间;(ii)放弃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文件所载与该第一方无关联的其他方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中的任何不准确之处;(iii)放弃遵守本协议所载为其利益的任何契诺和协议;或(iv)放弃满足本协议所载为其利益的任何条件。公司的任何延期或豁免将不需要公司股东的批准,除非该等批准是法律规定的,但将在公司董事会的指示下进行,且仅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才有效。缔约方对任何此类延期或放弃的任何协议只有在代表该缔约方签署的书面文书中载明且该放弃将对其生效的情况下才有效。任何一方在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方面的失败或延误,均不会作为对其的放弃而运作,也不会因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而排除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申述及保证的不存续.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附表、文书或其他文件中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均不在生效时间内有效。尽管有上述情况,这第9.2节不会限制母公司和存续公司在第二条或根据其条款适用或考虑在生效时间后履行的任何其他缔约方的契诺或协议。
 
费用.除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与本协议及交易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均由发生该等费用和开支的一方支付;提供了,然而,该母公司应支付或安排支付(a)双方就根据任何适用的监管法律完成交易所需的任何备案或授权而应支付的所有备案费用,以及(b)交易所代理和以色列扣缴代理的所有费用和开支。
A-68

 
通告.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亲自送达(收到时视为发出通知),则通过电子邮件(只要发件人未收到自动返回错误电文或其他未送达的自动通知,则视为发出通知;提供了以色列时间下午6:00后收到的电子邮件,应视为次日收到)或由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或快递服务(收到交付证明后视为发出通知)发送给缔约方的以下地址(或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缔约方的其他地址)第9.4节):
 
if to parent or merger sub,to:


赫伯罗特股份公司
巴林达姆25
20095德国汉堡


电子邮件:
[****]
[****]

关注:
托马斯·曼斯菲尔德
安妮-凯瑟琳·德雷特曼

附副本至:


Cravath,Swaine & Moore LLP
两个曼哈顿西
第九大道375号
美国纽约州10001


电子邮件:
[****]
[****]

关注:
亚伦·格鲁伯


Andrew M. Wark
和一份副本到:


亨格勒·穆勒
利奥波德大街8-10号
80802德国M ü nchen


电子邮件:
[****]
[****]

关注:
Daniel Wiegand
伊丽莎白·克罗伊泽
A-69


和一份副本到:


赫尔佐格,福克斯和尼曼
赫尔佐格塔
6 Yitzhak Sadeh St。
以色列特拉维夫6777506


电子邮件:
[****]
[****]

关注:
尼尔·达什
米哈尔·赫兹费尔德

if to the company,to:


ZIM Integrated Shipping Services Ltd.
安德烈·萨哈罗夫街9号。
以色列海法


电子邮件:
[****]
[****]

关注:
Yair Seroussi
Noam Nativ

附副本至:


美塔尔,律师事务所
16 Abba Hillel Silver Road
Ramat Gan,5250608,以色列


电子邮件:
[****]
[****]

关注:
丹·格瓦
Ariel Aminetzah

附副本至:


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One Manhattan West,395 9th Ave
纽约
NY 10001


电子邮件: [****]
[****]

关注: 霍华德·埃林
马克西姆·梅耶-塞西亚诺

A-70


释义.在本协议中提及各节时,除非另有说明,此种提及应为本协议的某一节。每当本协议中使用“include”、“include”或“include”等词语时,均应被视为后面加上“但不限于”等词语,无论这些词语或类似短语是否实际跟随。本协议中使用的“程度”一词和“程度”一语系指主体或其他事物延伸的程度,该词语或短语不应仅指“如果”。“或”一词不具有排他性,应解释为与“和/或”具有相同含义。“将”一词应解释为与“应”一词具有相同的含义和效力,并反之亦然.凡提及“清单”,即指完整、正确的清单,无论是否注明。凡提及“副本”,即指完整、正确的副本,无论是否注明。“本协议的日期”、“本协议的日期”、“本协议的偶数日期”以及类似进口条款,应视为指协议日期。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附表所列的目录和标题仅供参考之用,不应影响或被视为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或该附表或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或规定的含义或解释。对任何特定法律或任何法律的任何规定的提及,无论后面是否有“经修正”一语,包括对其所取代的任何立法条文以及根据该等条文或依据该等条文发布的所有规则、规例及法定文书的任何修订、以及对其的任何修改、重新制定或继承,但就本协议中作为特定日期作出的任何陈述及保证而言,对任何特定法律的提述将被视为自该日期起提述该等法例或条文(以及根据该等条文或依据该等条文发布的所有规则、规例及法定文书)。本文中术语的定义应同样适用于单数和复数。每当上下文可能需要时,任何代词应包括相应的阳性、阴性和中性形式。本协议中对“美元”或“$”的任何提及均应为美元。对任何人的提述包括该人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受制于第9.4节,任何需要在某一天或营业日或当日采取的行动,均可在该天或营业日以色列时间晚上11时59分前采取。如任何期间在非营业日的某一天届满,或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某一事件或条件在非营业日发生或达成,则该期间应在下一个营业日届满,或该事件或条件应在下一个营业日发生或达成(视属何情况而定)。除另有“营业日”说明外,凡提及“日”,均应视为包括日历日。本协定设想的所有天数、营业日、时间和时间段将参照以色列时间确定。“书写”“书写”及类似用语,是指印刷、打字等以可见形式再现文字(包括电子媒体)的手段。本协议中由公司或母公司(如适用)提供的“提供”或“提供”一语是指所提及的信息已(x)发布到公司建立的标题为“Project Horizon”的电子数据站点(仅涉及公司提供或提供的信息),(y)由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的代表)(如适用)通过电子邮件或电子方式提供,或(z)在公司证券备案中公开提供,在每种情况下均在协议日期之前。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谈判和执行过程中,他们已由律师代理,因此,只要协议或其他文件中的歧义将被解释为对起草该协议或文件的一方不利,则放弃适用任何法律、法规、持有或施工规则。
 
对口单位.本协议可由双方以手工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执行,以任意数量的对应方执行,每一方应被视为同一份协议,并应在本协议的对应方已由双方各自签署并交付给其他各方时生效。以.pdf或DocuSign格式的电子传输方式交换完全执行的协议(对应方或其他形式),应足以使各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具有约束力。
A-71

 
整个协议;第三方受益人.
 
(a)本协议、公司披露函和保密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及其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所有其他先前的协议(但保密协议应被视为特此修订,以便直至本协议根据第8.1节、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应被允许采取本协议所设想的行动)以及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之间就本协议及其标的事项达成的书面和口头谅解。

(b)除《公约》规定的第6.5节、本协议、公司披露函或保密协议中的任何明示或默示内容,均无意授予除双方以外的任何人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他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非法或无法强制执行,则只要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不以任何对任何一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应保持完全有效。一旦确定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非法或无法强制执行,双方应本着诚意协商修改本协议,以便以可接受的方式尽可能接近地实现双方的原意,直至交易尽可能得到履行。
 
管辖法律;争议解决.
 
(a)本协议,以及可能基于本协议、由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合同中的、侵权其他方面的),或本协议的谈判、执行或履行,均应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并按照其解释,而不会导致适用特拉华州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的任何法律条款或规则(无论是特拉华州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的选择或冲突,但本协议中明确涉及(i)根据以色列国法律产生的董事受托责任或(ii)在以色列国适用法律管辖范围内的合并(包括其有效性、效力和完成程序)的任何条款,在每种情况下均应受以色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提供了,然而,即为本协议的目的,为确定适用于董事受托责任的适当标准,以供作出由第5.5节根据本协议,公司、公司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和公司的外部法律顾问,除了根据以色列法律存在的公司董事会的受托责任外,还应考虑并有权依赖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董事会所承担的受托责任并根据这些义务行事,没有与之相反的具有约束力的以色列法律(据了解,本但书仅旨在管辖本协议各方的合同权利,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修改公司任何股东根据以色列法律就公司董事会的受托责任所享有的权利)。
A-72

 
(b)因本协定而产生或与本协定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关于其解释、存在、有效性、效力和终止的任何问题,包括任何种类的合同和非合同债权,应最终完全通过根据自协定日期起生效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解决国际商会规则”)由根据《国际商会规则》指定的三名仲裁员担任。当事人双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由当事人指定的两名仲裁员指定第三名仲裁员,由其代理仲裁庭庭长。双方指定的仲裁员自两名共同仲裁员确认或任命之日起21天内未能提名庭长的,第三名仲裁员(庭长)由国际商会法院指定。仲裁语言应为英文。仲裁地为纽约州纽约市。仲裁协议应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双方同意对根据本仲裁协议启动的仲裁中的所有裁决和命令,以及为仲裁目的而创建的仲裁中的所有材料和诉讼程序中的另一方当事人出示的非公共领域的所有其他文件进行保密,但法律义务可能要求一方当事人披露的除外,以保护或追求一项法律权利,或在州法院或其他法律当局的法律诉讼中强制执行或质疑一项裁决。
 
转让.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通过法律实施还是其他方式)。在不违反前一句规定的情况下,但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本协议将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符合其利益,并可由其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补救措施.
 
(a)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明确授予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和所有补救办法将被视为与本协议授予的任何其他补救办法一起累积而不排除,或通过法律或股权授予该当事人,且一方当事人行使任何一种补救办法不排除行使任何其他补救办法。
 
(b)双方同意,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包括未采取本协议项下要求其采取的行动以完成合并或其他交易)未按照其具体条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违反,则将发生无法弥补的损害,而对于这种损害,金钱损失(即使可用)将不是适当的补救办法。据此,双方同意,在有效且无争议地终止本协议之前,根据第8.1节,应有权获得一项或多项禁令,以防止或补救任何其他方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权获得一项法令或特定履行命令,具体强制执行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以及任何进一步的衡平法救济,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第9.9节,这是对该缔约方根据本协议条款在法律上或公平上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的补充。
A-73

 
(c)各方在这方面的权利第9.11款是交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一方在此放弃任何反对意见,即在法律上存在适当的补救措施,或由于法律或公平方面的任何原因,这种补救措施的裁决不是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果任何一方寻求本条款所述的任何补救措施第9.11款,该缔约方不得被要求获得、提供、邮寄或提供与获得任何此类补救有关或作为获得任何此类补救的条件的任何保证金或其他担保。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A-74

 
作为证明,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已安排由各自的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本协议,并在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获得正式授权。
 
HAPAG-LLOYD AG,
作为家长
 
签名:/s/Rolf Habben Jansen
姓名:Rolf Habben Jansen
职务:首席执行官
 
签名:/s/马克·弗雷斯
姓名:马克·弗雷斯
职务:首席财务官

诺拉齐亚(以色列)有限公司,
作为合并子公司
 
签名:/s/托马斯·曼斯菲尔德
姓名:Thomas Mansfeld
职称:董事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作为公司
 
签名:/s/Yair Seroussi
姓名:Yair Seroussi
职称:董事长
 
签名:/s/Nir Epstein
姓名: Nir Epstein
职称:董事

[合并协议及计划的签署页]
A-75


附件a
某些定义
 
就本协定而言,术语:
 
102受托人”指公司根据条例条文不时委任的受托人,并经ITA批准,就第102条股份及第102条裁决作出的受托人。
 
2026年预算”指公司2026年预算和工作计划,日期为2025年12月,载于第1.2节的公司披露函件。
 
2027年预算”指适用于公司2027财政年度的2026年预算或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会被无理扣留、附加条件或延迟)公司为其2027财政年度采用的此类预算的等值部分。
 
收购建议”指除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以外的任何提议或要约(无论是否书面形式),据此(a)第三方(或其权益持有人)将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收购,(i)20%或以上的公司股份,(ii)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合并总资产、收入或收入的20%或以上,作为一个整体(不论基于帐面价值或公平市场价值)或(iii)公司20%以上的投票权或(b)通过合并、合并、企业合并、资本重组、换股、合资、重组、重组、清算、解散或涉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其他类似交易,第三方(或其权益持有人)将直接或间接实益持有公司或该交易的存续或产生的实体20%或以上的投票权或合并资产的20%或以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收入或净收益,作为一个整体(无论是基于账面价值还是公允市场价值)。
 
附属公司”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受该第一人控制或与该第一人共同控制的另一人。
 
人工智能输入”是指AI技术的任何方面使用或依赖的数据、作者作品、文本或其他内容。
 
人工智能技术”是指人工智能或机器学习软件、工具或应用,包括知识产权,在深度学习、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或大语言模型)或其他人工智能领域,包括使用或使用神经网络、统计学习算法(如线性和逻辑回归、支持向量机、随机森林、k-means聚类)或强化学习的任何和所有软件或系统,但在上述所有情况下,不包括任何软件和技术,只要它们不主要作为人工智能发挥作用。
 
反腐败法”指与打击贿赂和腐败有关的任何适用法律,包括经修订的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以色列刑法》(5737-1977)、《2000年以色列禁止洗钱法》、《2010年英国反贿赂法》。

A-76

 
繁重的条件”是指监管负担条件或特殊的国家分担负担条件。
 
营业天数”是指除周五、周六、周日以外的任何一天,以及根据纽约州、以色列国或德国汉堡的法律属于法定假日的任何一天,或位于这些城市、州或国家的银行机构根据适用法律或其他政府行动获得授权或要求关闭的一天。
 
代码”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
 
公司文章”指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施行的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计划”指经修订或修订及重述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计划及公司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
 
公司知识产权”指由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拥有、声称由公司拥有、以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名义备案或独家许可的所有知识产权。
 
公司重大不利影响"指(x)个别或合计将对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整体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影响,或(y)将或将合理预期会阻止或严重损害或严重延迟公司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公司完成合并的任何影响,在(x)条的情况下,不包括直接或间接由以下因素导致、有关或产生的任何此类影响:
 
(a)一般经济、政治、监管或立法条件或金融、证券、信贷或其他资本市场的变化(包括利率或货币汇率、关税或贸易战、商品价格或原材料价格的变化),美国或以色列政府或公司经营业务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其他政府的任何活动的任何停止或关闭,或公司经营业务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美国或以色列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的任何违约;
 
(b)一般影响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变动;
 
(c)地缘政治条件、战争行为和/或其他类似敌对行动,在每种情况下包括其任何爆发或升级(无论是否宣布),以及破坏或恐怖主义(包括网络恐怖主义);
 
(d)任何飓风、龙卷风、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地震、核事故、流行病、流行病、瘟疫、疾病暴发、检疫限制、其他暴发或疾病或公共卫生事件(不论是人或动物),或其他自然或人为灾害;
A-77

 
(e)《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适用法律(或其官方或共同解释或执行)的变化;
 
(f)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或公司信用评级的变化(但在本定义另一条款未排除的范围内,在确定公司是否已发生或将合理预期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可考虑任何潜在或促成此类变化的影响);
 
(g)公司和公司子公司未能达到内部、已公布或分析师的预期或预测、业绩计量、运营统计数据、预算、指导、估计或收入、收益或其他财务或运营指标预测(前提是,在确定公司是否已经发生或将合理预期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在本定义另一条款未排除的范围内,可能会考虑到导致此类失败的潜在影响或促成影响);
 
(h)交易(包括合并)的谈判、执行、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诉讼(包括因违反职责或违反适用法律的指控而产生的任何诉讼),包括交易的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因母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身份而产生的),包括其对与任何政府实体或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任何客户、供应商、分销商、许可人、被许可人、合伙人、股东、融资来源或雇员的合同或其他关系的影响;提供了本(h)条不适用于提述《证券日报》所载的陈述及保证中的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第3.4节第3.10(d)款)只要其目的是解决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或完成交易所产生的后果,包括合并(以及在第7.2(a)款)第8.1(c)节)在与该等陈述及保证有关的范围内);及
 
(i)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a)按母公司的书面指示或(b)按本协议条款规定采取的任何行动(除第5.1节,除非父母不合理地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同意根据第5.1节);
 
提供了那,在每个条款的情况下(a)通过(e),相对于从事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其他参与者,作为一个整体,对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产生不成比例影响的任何此类影响,在本定义另一条款未排除的范围内,可在确定公司是否已发生或将合理预期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时予以考虑,但仅限于其增量不成比例影响的范围内。
 
公司期权”指根据公司股权计划授予的购买公司股份的每一项选择权。
 
公司子公司”指该公司的附属公司。
A-78

 
保密协议”指母公司与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签署的保密函协议,该协议可能会不时修订。
 
合同"就任何人而言,指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合同、票据、债券、契据、抵押、租赁、转租、许可、分许可、选择权、文书、承诺、不起诉之约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a)该人是其中的一方;(b)该人或其任何资产受法律约束或该人负有任何法律义务;或(c)该人拥有任何合法权利或合法权益。
 
效果”是指任何变化、影响、发展、情况、条件、事实状态、事件或发生。
 
环境法”指(a)对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质、物质或废物(包括废水、包装废物和电子或电气废物)的产生、使用、处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或释放进行管制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和所有适用法律, 维护、保护、恢复或补救水道、地下水、饮用水、空气、野生动物、植物或其他自然资源,或人员或财产的健康和安全,包括保护雇员的健康和安全,或(b)就上述任何一项规定承担责任或责任,包括《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42 U.S.C. § 9601 et seq.)、《1190油污法》(33 U.S.C.第2701条)或任何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法律。
 
ERISA”是指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
 
ERISA附属公司”指任何人(或在任何有关时间曾经或将会是)与公司有“共同控制”的“受控法团集团”的成员,或与公司有“联属服务集团”的成员,这些术语在《守则》第414(b)、(c)、(m)或(o)条中定义。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
 
出口管制”指以色列实施的所有适用的出口和转口管制法律法规或经济制裁(包括以色列的所有民事和军事加密和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美国政府(包括美国商务部维护的出口管理条例、OFAC维护的贸易和经济制裁、美国国务院维护的国际武器贩运条例和美国商务部维护的任何适用的反抵制合规条例)、联合国安理会、欧盟和英国。
 
FIMI”是指FIMI Opportunity 7,L.P.和FIMI Israel Opportunity 7,Limited Partnership的合称。
 
政府实体”指任何美国、以色列或任何其他国家、国际、超国家、外国、省、州、县、市或地方政府、政府、监管或行政当局、机构、团体、分支机构、局、董事会、工具或委员会或任何法院、法庭、司法或仲裁机构、行业或贸易,包括竞争主管机构,以及上述任何机构或任何机构、部门或政治分支机构。该术语还包括本定义中概述的实体的官员、雇员或代表。
A-79

 
政府补助”是指任何赠款、资金、奖励、补贴、奖励、参与、豁免、地位、费用分摊安排、报销安排或其他福利、救济、支持或特权(包括批准参加某一方案或框架而不接受资金支持),包括任何政府实体或其代表或在其授权下提出的任何申请,包括以色列创新局,前身为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或任何相关当局或方案、以色列投资中心、ITA、以色列国,或任何双边、多国、区域或类似计划、框架或基金会(包括,例如BIRD)、欧洲联盟或以色列政府鼓励营销活动基金。
 
高铁法案”是指经修订的美国1976年《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案》。
 
有害物质”指任何污染物或化学物质以及任何有毒、危险、传染性、致癌、反应性、腐蚀性、易燃或易燃的化学品、化合物、物质、材料或废物,不论是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任何石油产品或副产品(包括原油或精炼石油或燃料)、溶剂、易燃或爆炸性材料、放射性材料、石棉、含铅涂料、多氯联苯、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温室气体排放物、沉淀物、压载水中的有机体或入侵物种、二恶英、二苯并呋喃、重金属、氡气、霉菌、霉菌孢子或霉菌毒素,须根据任何环境法进行监管、控制或补救。
 
负债"是指,就任何人而言,在不重复的情况下,截至确定之日,(a)该人对所借款项的所有义务,包括应计和未付利息,以及任何预付款费用或罚款;(b)该人以债券、债权证、票据或类似票据为证据的所有义务;(c)该人作为财产或服务的递延购买价格而发行或承担的所有义务(包括任何潜在的未来收益、购买价格调整、解除“扣留”或类似付款,但不包括该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应付贸易账款);(d)该人的簿册和记录上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资本化的所有租赁债务(经营租赁除外);(e)以该人拥有或获得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为担保的其他人的所有债务,无论由此担保的债务是否已被承担;(f)该人在利率、货币或商品衍生工具或对冲交易项下的所有义务,证券化交易或类似安排(按其终止价值估值);(g)为该人的账户签发的所有信用证或履约保证金,但以已提取且未偿还为限;(h)该人的所有担保(或具有担保经济效果的任何类似安排)以及该人对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债务的妥善保管安排,但该人的全资附属公司除外。
A-80

 
信息隐私和安全法”指(i)任何政府实体发布的任何法律、规则、条例或指令以及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指南,以及(ii)公司和公司子公司的具有约束力的适用自律准则、规则、政策和程序,无论是内部发布的还是外部发布的,在每种情况下,涉及受保护信息的隐私、保护或安全,包括与受保护信息的处理相关的。
 
检查”是指对船只的实物检查。
 
知识产权”指世界各地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所有知识产权或其他所有权,不论是成文法、普通法或其他,包括所有:(a)发明、发现、改进、专利和专利申请;(b)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外观、徽标、标语、品牌名称、商号、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无论是否注册)、社交媒体句柄和其他标识符和原产地标记,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申请和注册,以及与上述每一项相关的所有商誉;(c)所有作者和版权作品(无论是否出版),以及与此有关的所有申请和登记,包括视听作品、集体作品、软件、汇编、数据库、衍生作品、文学作品、面具作品和录音制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所有权;(d)面具作品和工业设计,以及与此有关的所有申请和登记;(f)商业秘密和专门知识;(g)作者的归属权和完整性权利以及其他精神权利;(h)侵权、盗用、违规、滥用、稀释、不公平贸易做法或与上述任何一项有关的权利和诉讼因由。
 
干预事件”指对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影响,即(a)在协议日期前公司董事会既不知晓也不合理预见(或,如已知或合理预见,其后果在协议日期前并不知晓或合理预见)及(b)与(i)任何收购建议或任何查询或通讯或有关事宜无关,(ii)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本协议,(iii)交易(包括合并)的谈判、执行、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由此引起的任何诉讼(包括因违反职责或违反适用法律的指控而引起的任何诉讼),包括交易的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因母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身份而导致的),包括交易对与任何政府实体或任何客户、供应商、分销商、许可人、被许可人、合作伙伴、股东、融资来源或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员工的合同或其他关系的影响,(iv)任何与特别国股批准或根据任何监管法律完成交易所需的任何其他批准有关的事宜;或(v)公司股份的市价或成交量或公司的信用评级的变动(提供了可在本定义另一条款未排除的范围内,在确定是否已发生干预事件时考虑到本(v)条所述的此类变更的任何潜在影响或促成该等变更的任何影响)。
 
国税局”是指美国国税局。
 
以色列公司子公司”指公司在以色列境内属于以色列税务居民或负有纳税义务(包括报税)的子公司。
A-81

 
以色列CPI”是指,就所参考的时间段而言,由以色列中央统计局公布的以色列国这一时期的消费者价格指数,如果没有这样公布,则由以色列国家承认的出版物公布。
 
以色列合作伙伴”指FIMI(或FIMI指定的受特殊国家份额的权利和义务约束的全资子公司)或满足以下资格的其他第三方实体:(a)根据其管理文件(包括其组织章程)中规定的要求,(i)它是根据以色列国的法律组建的;(ii)它的住所在以色列国(其总部和主要和注册办事处都在以色列);(iii)它的董事会成员及其每一位主席和首席执行官至少大多数是以色列公民;(b)它的多数投票权和它的大多数经济利益由以色列国的公民(或根据以色列国的法律组建的人)直接和实益拥有和控制。
 
IT资产”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拥有或使用的所有计算机系统、硬件、接口、网络、设备、工作站、交换机和数据通信线路等信息技术设备和基础设施。
 
艾塔”是指以色列税务局。
 
知识”是指在没有进一步询问(a)中所列个人的情况下实际知道第1.1节在“母公司知识方”标题下的公司披露函中有关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b)第第1.1节的“公司知识方”标题下有关公司的公司披露函。
 
法律”指任何国家、国际、超国家、州、省、市或地方法规、法律、决议、宪法、条约、公约、条例、法典、条例、规则、通知、监管要求、判决、司法决定、规定、确定、要求或法治(包括普通法)、由任何政府实体或在其授权下发布、颁布、通过、颁布、实施或以其他方式生效的命令、法令或法令。
 
留置权”是指,就任何财产或资产而言,任何留置权、质押、质押、质押、债权、抵押、信托契据、违规、押记、担保权益、优先安排、限制性契诺、选择权、优先购买权或要约、地役权、路权、许可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产权负担、条件或限制,以及对任何所有权属性的使用、占有、表决、转让、收取收益或其他行使的任何其他限制。
 
净份额”是指,就公司期权而言,通过将(a)合并对价(如有)超出该公司期权每股行使价的部分除以(i)的乘积而获得的商,成倍增加 (ii)紧接生效时间前受该公司期权规限的公司股份数目,(b)合并代价。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指纽约证券交易所。
 
开源软件”指受(a)通常称为开源、自由软件、copyleft或社区源代码许可的许可或其他协议或(b)任何其他许可或其他协议约束的任何软件,该许可或其他协议要求,作为受该许可或协议约束的软件的使用、修改或分发的条件,该等软件或与该等软件相关联、调用、组合或分发的其他软件(i)以源代码形式披露、分发、提供、提供、许可或交付,(ii)为制作衍生作品而获得许可,(iii)根据允许任何种类的逆向工程、逆向组装或拆解或(iv)可免费重新分配的条款获得许可,包括www.opensource.org中规定的由开源倡议定义为开源许可的任何许可。
A-82

 
条例”指经修订的1961年《以色列所得税条例[新版]》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母材不良影响”是指单独或合计将或合理预期将阻止或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延迟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履行其在本协议下各自义务或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的任何影响。
 
母子公司”是指母公司的子公司。
 
参与者”指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人员或雇员,或为公司或任何公司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任何现任或前任独立承包商。
 
准许留置权”是指,统称为,(a)供应商、机械师、出纳员、工人、承运人、工人、法律抵押、修理工、材料工、仓库工、因法律实施而产生或招致的或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其他方式招致的建造和其他类似留置权(i)尚未到期和应付的金额或正受到适当程序善意争议的金额,以及(ii)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立适当准备金的金额;(b)尚未到期和应付的税款(i)的留置权或正受到适当程序善意质疑的,以及(ii)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立了哪些适当准备金;(c)尚未到期应付的其他政府收费或评估的留置权;(d)法律或任何政府实体施加或颁布的留置权,包括证券法和影响不动产的分区、建筑和土地使用法,但(i)不单独或合计,对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目前进行的业务造成重大干扰及(ii)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或标的不动产目前没有违反;(e)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知识产权非排他性许可;(f)公司租赁项下房东的法定或其他留置权(i)尚未到期应付或正受到适当程序的善意质疑,以及(ii)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立适当准备金的情况;(g)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确保支付工人赔偿、失业保险或其他类型的社会保障福利或履行投标、投标、销售、合同(偿还所借款项除外)、公共或法定义务以及担保、中止、上诉、海关或履约保证金而作出的质押和存款,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在每种情况下产生的类似义务;(h)关于公司拥有的不动产和公司租赁的不动产、地役权、许可证、契诺、通行权、重新进入的权利或其他类似限制,包括影响公司租赁的任何其他协议、条件或限制,这些协议、条件或限制单独或总体上不会对适用不动产的当前使用或占用产生实质性干扰;(i)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产生的留置权;(j)购买资金留置权和资本租赁安排下的担保义务的留置权。
A-83

 
”指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政府实体或其他实体或组织。
 
个人资料”指任何和所有可识别或单独或与其他可合理获得的信息组合使用的信息,可合理地用于识别单个自然人或住户,包括可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组合识别或可用于识别单个自然人(或可合理地与该个人相关联时该个人的设备或浏览器)的信息。个人数据还包括上述未列出的任何信息,如果此类信息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被定义为“个人数据”、“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身份健康信息”、“受保护健康信息”或“个人信息”。
 
诉讼程序”是指在每种情况下,由任何政府实体或在其面前进行的所有诉讼、诉讼、索赔、听证、仲裁、诉讼、调解、审计、调查、审查或其他类似程序。
 
加工”指对数据或信息进行的任何操作或系列操作,包括访问、接收、收集、复制、获取、监测、维护、托管、创建、传输、使用、加密、安全、分析、披露、存储、保留、删除、处置、修改和销毁。
 
受保护信息”指(a)个人数据和(b)受一项或多项信息隐私和安全法管辖、监管或保护的任何信息。
 
代理声明”指就合并及交易(包括任何修订或补充)向公司股东发出的代理声明。
 
监管法律”指旨在或打算禁止、限制或规范(a)具有垄断或限制贸易或通过合并或收购减少竞争的目的或效果的行动的任何适用的超国家、国际、国家、联邦、州、县、地方或外国反垄断、竞争、贸易法规或外国投资法,包括《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HSR法》和任何法域的其他类似反垄断、竞争或贸易法规法,(本条款(a)中所述的这些法律统称,“反垄断法"),或(b)被视为外国实体或为任何适用法律的目的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实体的投资。
 
代表”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顾问、财务顾问、会计师、法律顾问、投资银行家及其他代理人、顾问及代表。
 
SEC”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A-84

 
第102款”指该条例第102条。
 
第102节裁决”指根据本条例第102(b)(2)或102(b)(3)条拟予授予并须缴税的任何公司期权。
 
第102款股份”指在行使第102条裁决时发行并在生效时间发行的任何公司股份,由102受托人发行和流通并持有。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
 
Software”指任何形式或媒介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应用程序、实用程序、开发工具、诊断和嵌入式系统,包括源代码、对象代码和可执行代码,以及与上述任何内容一起使用或用于开发的所有数据库和数据(包括元数据),以及所有相关的用户手册、程序员文档、文本、图表、图纸、规格、图表、图表和其他文档。
 
子公司"指,就任何人而言,任何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不论是否成立为法团或非法团,其中(a)就其条款而言,拥有选举该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董事会多数或履行类似职能的其他人的普通投票权的至少大多数已发行股本或其他股权,由该人或其任何一家或多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由该人及其一个或多个附属公司,或(b)就合伙而言,该人或该人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是该合伙的直接或间接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成员。
 
优越的建议”指第三方提出的任何善意书面收购建议,其取得的不是违反第5.5节,据此,(a)该等第三方(或其权益持有人)将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取得,(i)超过50%的公司股份,(ii)超过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合并总资产、收入或收入的50%,作为一个整体(不论基于帐面价值或公平市场价值)或(iii)超过50%的公司投票权或(b)通过合并、合并、企业合并、资本重组、换股、合资、重组、重组、清算,涉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解散或其他类似交易,该等第三方(或其权益持有人)将直接或间接实益持有公司或该等交易的存续或产生实体超过50%的投票权或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合并资产、收入或净收益的50%或以上,作为一个整体(不论基于账面价值或公允市场价值),在(a)及(b)条的情况下,(1)根据公司董事会(经与外部大律师及其财务顾问协商后)善意确定从财务角度对公司股份持有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比交易更有利的条款,考虑到此类提议和本协议的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母公司对本协议条款提出的任何变更)和(2),公司董事会(在与外部法律顾问及其财务顾问协商后)本着诚意确定合理地能够按照提议的条款完成,同时考虑到提出此类收购提议的人、政府实体的任何必要批准或与此类收购提议有关的其他批准以及任何相关监管考虑因素(包括获得此类批准的可能性以及任何资产剥离的可能性和程度,相关要求的承诺或限制),以及此类收购提议的财务、监管、法律、时间安排和其他方面。
A-85

 
收购法规”是指任何“企业合并”、“控制权股份收购”、“公平价格”、“暂停”或其他收购或反收购法规或类似法律。
 
”或“税收”指任何以色列、美国联邦、州或地方或非美国的收入、毛收入、执照、工资、就业、消费税、遣散费、印花税、职业、溢价、暴利、环境、关税、资本份额、特许经营权、利润、预扣税、社会保障、失业、残疾、数字服务、不动产、个人财产、销售、使用、转让、登记、从价、增值、替代、附加最低限度、估计或其他税收、收费、关税、费用、征税、征收、征收或评估,在每种情况下都属于税收性质,包括任何利息、罚款或附加税。
 
纳税申报单”指向任何政府实体提交或要求提交的与税收有关的任何报告、申报表、证明、退款要求、选举、声明、估计申报表或声明,包括其任何附表或附件,并包括其任何修订。
 
培训数据”是指用于开发、训练、提炼、微调、测试或改进AI技术的任何数据,任何形式,无论是结构化的还是非结构化的。
 
有效税务证明”是指ITA签发的、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令母公司或以色列扣缴代理人合理满意的有效证书、裁定或其他与扣缴税款有关的付款日期有效的书面指示。为免生疑问,每项税务裁定均为有效税务证明。
 
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本协定其他地方定义了以下术语,具体如下:
 
 
协议”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协议日期”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巴克莱银行”的含义载于第3.20款.
 
基本金额”的含义载于第6.5(c)节).
 
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具有在独奏会.
 
簿记份额”的含义载于第2.1(a)款).
 
现金红利计划”的含义载于第6.8(e)节).
A-86

 
证书”的含义载于第2.1(a)款).
 
合并证明书”的含义载于第1.4节.
 
更改推荐”的含义载于第5.5(a)款).
 
收盘”的含义载于第1.3节.
 
截止日期”的含义载于第1.3节.
 
公司注册处”的含义载于第1.4节.
 
公司”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期”的含义载于第3.7节.
 
公司福利计划”的含义载于第3.10(a)款).
 
公司董事会”具有在独奏会中阐述的意义。
 
公司董事会推荐”具有在独奏会中阐述的意义。
 
公司资本化日期”的含义载于第3.2(a)款).
 
公司披露函”的含义载于第三条.
 
公司员工代表”的含义载于第6.8(g)节).
 
公司租赁不动产”的含义载于第3.16(b)款).
 
公司租赁”的含义载于第3.16(b)款).
 
公司期权授予时间表”的含义载于第3.2(b)款).
 
公司自有不动产”的含义载于第3.16(a)款).
 
公司许可证”的含义载于第3.9(b)款).
 
公司证券备案”的含义载于第3.5(a)款).
 
公司份额”具有在独奏会中阐述的意义。
 
公司股东批准”的含义载于第3.3(b)款).
 
公司股东”具有在独奏会中阐述的意义。
 
公司股东大会”的含义载于第5.6(d)节).
 
公司终止费”的含义载于第8.2(b)(i)条).
A-87

 
持续雇员”的含义载于第6.8(a)款).
 
转换股份”的含义载于第2.1(b)款).
 
视为注销股份”的含义载于第2.1(b)款).
 
D & O保险”的含义载于第6.5(c)节).
 
生效时间”的含义载于第1.4节.
 
可执行性限制”的含义载于第3.3(d)款).
 
执法行动”的含义载于第6.3(d)(六)节).
 
Evercore”的含义载于第3.20款.
 
交换代理”的含义载于第2.2(a)款).
 
外汇基金”的含义载于第2.2(a)款).
 
ICL”具有在独奏会中阐述的意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含义载于第3.5(b)款).
 
获弥偿当事人”的含义载于第6.5(a)款).
 
临时期权税务裁决”的含义载于第6.12(a)款).
 
查询”的含义载于第5.5(a)款).
 
以色列扣缴代理人”的含义载于第2.2(a)款).
 
材料合同”的含义载于第3.17(a)款).
 
合并对价”的含义载于第2.1(a)款).
 
合并通知”的含义载于第1.4节.
 
合并提案”的含义载于第5.7(a)款).
 
合并子公司”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新计划”的含义载于第6.8(b)款).
 
非裁定收款人”的含义载于第2.4(c)款).
 
通知期限”的含义载于第5.5(d)(i)条).
 
OFAC”的含义载于第3.9(e)节).
A-88

 
期权税务裁决”的含义载于第6.12(a)款).
 
其他所需监管批准”的含义载于第7.1(b)款).
 
外部日期”的含义载于第8.1(d)款).
 
已缴公司期权”的含义载于第2.3(a)款).
 
家长”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家长管理委员会”具有在独奏会中阐述的意义。
 
母公司监事会”具有在独奏会中阐述的意义。
 
家长终止费”的含义载于第8.2(b)(四)条).
 
”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偿还债务”的含义载于第6.14款.
 
付款信”的含义载于第6.14款.
 
付款人”的含义载于第2.4(a)款).
 
监管负担条件”的含义载于第6.3(c)节。
 
补救行动”的含义载于第6.3(c)节).
 
第102条授标考虑”的含义载于第2.3(c)款).
 
第102条股份代价”的含义载于第2.2(b)款).
 
特殊国家份额”的含义载于第6.2节.
 
特别国股批准”的含义载于第3.3(b)款).
 
特殊状态份额假设”的含义载于第6.3(d)(i)节。
 
特殊国家分担负担条件”的含义载于第6.3(d)(五)节).
 
特殊国股发行”的含义载于第6.3(d)(i)节。
 
指定日期”的含义载于第8.1(d)款).
 
幸存公司”的含义载于第1.1节.
 
税务裁定”的含义载于第6.12(b)款).
 
交易”具有在独奏会中阐述的意义。
A-89

 
增值税”具有在第3.12(g)节).
 
预扣税下架日期”的含义载于第2.4(c)款).
 
扣缴税款裁定”的含义载于第6.12(b)款).
 
102计划”的含义载于第3.10(i)款).
 
401(k)终止日期”的含义载于第6.8(c)节).

A-90


附件b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高级人员及董事薪酬政策
 
1.
简介

本文件根据1999年《公司法》(“公司法”)的要求,规定了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ZIM”或“公司”)的高级职员和董事薪酬政策(本“薪酬政策”或“政策”)。
 
薪酬是ZIM整体人力资本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吸引、留住、奖励和激励高技能个人,这将提升ZIM的价值,并以其他方式帮助ZIM实现其业务和财务的长期目标。因此,该政策的结构旨在将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薪酬与ZIM的目标和业绩挂钩。
 
就本政策而言,“高级职员”应具有《公司法》第1节对此类术语规定的含义,除非此处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不包括ZIM的董事。
 
每名高级人员可受聘为雇员和/或作为独立服务提供者(包括通过其控制的公司,在向公司开具税务发票的情况下),但如该高级人员受聘为独立服务提供者,则支付给该高级人员的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不得超过如果他或她受聘为本政策所指明的雇员本应支付给该高级人员的最高金额。
 
本政策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但公司附属公司的雇员同时也是公司的高级人员除外。
 
本保单不得减损任何高级人员或董事在采纳本保单日期前已生效的任何现有补偿安排。自获得公司股东批准起,本保单作为ZIM的补偿政策,有效期为三(3)年。
 
ZIM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分别为“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的要求,不时对本政策进行审查和重新评估。
 
凡提述本补偿政策所规定的批准,该提述涉及截至本补偿政策批准之日的适用法律,在任何情况下均须遵守下文第23和24条的规定。
 
为方便起见,以ILS确定的金额,按照1美元等于3.27 ILS的汇率换算成美元。
 
与本补偿政策规定的最高金额最多5%的变动不应被视为偏离本补偿政策的规定。

2.
目标

ZIM制定这一政策的目标和目的是吸引、激励和留住经验丰富的领导者,他们将为ZIM的成功和提高股东价值做出贡献,同时在以功绩为基础并长期奖励优秀业绩的高度成就型文化中展示专业精神,并将ZIM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激励行为的一部分嵌入其中。为此目的,该政策的设计,除其他外:

 
2.1.
将高级职员的利益与ZIM股东的利益紧密结合,以提升股东价值;
 

 
2.2.
使大部分高级职员薪酬与ZIM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及绩效保持一致;
 
 
2.3.
向官员提供结构化的薪酬方案,包括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业绩的现金和股权激励计划和福利,并能够向每位官员展示在不断发展的组织中晋升的机会;
 
 
2.4.
长期加强干事留用和激励;
 
 
2.5.
提供适当的奖励,以激励优越的个人卓越和企业绩效;和
 
3.
补偿工具

本政策下的补偿工具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3.1.
基本工资;
 
 
3.2.
福利;
 
 
3.3.
现金红利;
 
 
3.4.
基于股权的薪酬;
 
 
3.5.
控制权条款变更;及
 
 
3.6.
退休和终止条款。

 
就本补偿政策而言:
"基本工资"系指工资毛额,在缴纳社会福利前;和
"就业成本“应指任何就业支付,包括社会福利缴款、汽车及其使用费用、奖金和任何其他福利或付款。
 
4.
整体补偿-固定补偿和可变补偿之间的比率
 
 
4.1.
该政策旨在平衡“固定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福利)和“可变薪酬”(主要包括现金奖金和基于股权的薪酬)的组合,以便(其中包括)适当激励高级职员实现ZIM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管理各种业务风险的需要。
 
 
4.2.
总可变薪酬的价值(、年度奖金及按权益计算的薪酬)每名高级人员按年度计算的薪酬总额,不得超过薪酬委员会或管理局厘定的该等高级人员薪酬总额的90%。
 
5.
公司内部薪酬比例
 
 
5.1.
在起草和更新本政策的过程中,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查了与聘用高级职员和董事相关的雇佣成本以及与聘用ZIM的其他员工(包括《公司法》定义的承包商员工)相关的平均和中位雇佣成本之间的比率(“").

 
 
5.2.
该比例对ZIM日常工作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且ZIM将继续不定期地对其进行研究,以确保高管薪酬水平,因为相比于整体员工队伍,不会对ZIM的工作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B-2

 
b.基本工资和福利
 
6.
基本工资
 
 
6.1.
A基薪为高级职员提供稳定的薪酬,并让ZIM吸引和留住称职的高管人才,保持稳定的管理团队。基本工资因干事而异,按个别情况确定 到教育背景、既往职业经历、资历、在公司的角色、业务职责和每名干事的过往表现。
 
 
6.2.
月基薪不得超过以下规定的数额:
首席执行官:ILS 240000(约合73395美元)
首席财务官:ILS 190,000(约合58 104美元)
COO:ILS 18万(约合55056美元)
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运营官以外的其他官员:ILS 130,000(约合39755美元)
 
公司可以将官员的基本工资与以色列消费者价格指数或任何货币的汇率挂钩,而不会被视为偏离本政策。在后一种情况下,以美元确定赔偿的美元对ILS的汇率应为以色列银行在委员会批准相关官员赔偿之日确定的代表性汇率。
本节规定的最高月基薪是根据干事的全职职位计算的。就公司以非全职方式聘用的人员而言,最高基薪须按比例下调,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有权决定该人员的职位范围,并不时更改。
任何人员的年度总费用(不包括可变薪酬)不得超过相当于该人员每月工资总额12倍的150%的数额。
 
 
6.3.
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可定期审议和批准官员的基薪调整。基薪调整的主要考虑因素类似于最初确定基薪时使用的考虑因素,但也可能包括角色或责任的变化、对专业成就的认可、监管或合同要求、预算限制或市场趋势,或薪酬委员会或联委会确定的其他因素。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还应考虑正在考虑调整其基薪的人员的先前和现有薪酬安排。
 
7.
福利
 
 
7.1.
为了(其中包括)遵守法律规定,可向高级职员提供以下福利:
 
 
7.1.1.
按照市场惯例休假天数,包括赎回休假天数;
 
 
7.1.2.
按照市场惯例请病假;
 
 
7.1.3.
根据适用法律支付恢复期费用;
 
 
7.1.4.
学习基金的月报酬,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并参考ZIM的做法和在同行集团公司的做法(包括奖金支付的缴款);
 
 
7.1.5.
在适用法律允许或要求的情况下,并参考ZIM的政策和程序以及类似公司的惯例(包括奖金支付的缴款),ZIM可以代表该人员向保单、养老基金或退休基金缴款;和
 
 
7.1.6.
ZIM应在适用法律允许或要求的情况下,并参考ZIM的政策和程序以及类似公司的惯例(包括奖金支付的缴款),代表该干事缴纳工作伤残保险和人寿保险。

B-3

 
上述名单具有非排他性,ZIM可能会授予其高级职员其他类似、类似或惯常的福利。

 
7.2.
ZIM可以向其高级职员提供额外福利,只要此类福利合理或与市场惯例相当,例如但不限于:公司的汽车、电信和电子设备、与业务相关的费用、保险和其他福利 (如订阅报纸、学术和专业学习(包括参加儿童的学习)、定期体检、节日和特殊场合的礼物)等,包括此类福利的税收总额。

 
7.3.
ZIM可以向其干事报销作为其活动一部分而发生的与工作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参加费用、出差报销,包括出差时的日常津贴和住宿费用。ZIM可能会就与工作相关的费用向其高级职员提供预付款。

 
 
7.4.
非以色列军官可获得在其受雇的相关法域适用的其他类似、可比或惯常福利。此类福利应根据本政策第6.2节和第6.3节所述方法确定(有必要的变更和调整)。
 
 
7.5.
在将一名干事迁移或遣返到另一地区的情况下,这类干事可获得在其受雇的相关法域适用的其他类似、可比或惯常福利或额外付款,以反映生活费用的调整。此类福利可能包括报销、津贴或其他自付一次性付款的付款以及其他持续费用,例如住房津贴、汽车津贴、回籍假探访、税收均衡付款、家庭成员的差旅费和其他类似费用。
 
c.现金奖金
 
8.
现金红利-目标
 
 
8.1.
年度或其他定期现金奖金形式的薪酬是使高级职员薪酬与ZIM的目标和经营目标保持一致的重要要素。因此,ZIM的薪酬理念反映了按绩效付费的要素,其中奖金支付资格和水平通常根据实际的财务或运营结果以及个人绩效来确定。
 
 
8.2.
在每个日历或财政年度或红利期开始时,如薪酬委员会(如法律规定,则由董事会)确定的预先设定的定期目标和个人目标实现,或在聘用时,如新聘用的高级职员,或在新设立奖金计划时,考虑到ZIM的短期和长期目标,以及其合规和风险管理政策,可向高级职员颁发现金奖金。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还应确定有权获得现金奖金(全部或任何部分)必须达到的适用最低门槛,以及计算任何此类现金奖金支出的公式。在特殊情况下,根据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决定(例如,监管变化、ZIM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重大组织变革、重大并购事件或其他类似事件等),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可能会修改适用的红利期内的目标和/或其相对权重以及奖金支付金额(最多不超过其全部)。
 
 
8.3.
如任何人员的雇用在奖励期结束前终止,公司可(但无义务)向该人员支付适用期间的全额现金奖金(基于在该期间奖金目标的实现情况)或按比例分配的奖金,或不支付奖金。
 
 
8.4.
将授予高级职员的奖金期间的实际现金奖金应由首席执行官推荐,并经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
 
B-4

9.
年度现金奖金-公式

首席执行官以外的其他官员

 
9.1.
ZIM的除首席执行官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现金红利机会(“首席执行官"),一般将基于绩效目标和首席执行官对干事整体绩效的酌情评估,并受最低门槛限制。业绩目标将由ZIM的首席执行官根据但不限于公司、部门和个人目标确定,并由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或前后批准(或在聘用时,如果是新聘用的高级职员,或在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确定的特殊情况下)。业绩目标和在总体评估中赋予每项成就的权重,将基于公司整体业绩衡量标准,这些衡量标准可能基于实际财务和运营结果,例如(但不限于)EBITDA、调整后EBITDA、EBIT、调整后EBIT、与行业相比的EBIT利润率、净收入、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并可能进一步包括部门或个人目标,其中可能包括运营目标,例如(但不限于)每运输标准箱的成本、来自发动机增长的收入、市场份额、新市场的启动和运营效率,以客户为中心的目标、项目里程碑目标以及对人力资本目标的投资,例如员工满意度、员工保留以及员工培训和领导力计划。

 
9.2.
此外,授予除首席执行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现金奖金机会的较小部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年度现金奖金的30%,可根据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根据定量和定性标准或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标准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体表现进行酌情评估。

 
9.3.
除首席执行干事以外的干事在任何给定日历年有权获得的年度现金奖金最高不超过该干事的11个月基本工资。

9.
首席执行官

 
9.4.
ZIM首席执行官的年度现金红利机会将主要基于业绩可衡量的目标,并受制于上文第8.2节规定的最低门槛。这些可衡量业绩的目标将每年由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在每个日历年开始时或前后确定(或在聘用时,如果是新聘用的首席执行官,或在薪酬委员会确定的特殊情况下由董事会确定)。绩效可衡量目标(包括目标和在总体评估中分配给每个成就的权重,将基于整体公司绩效衡量,可能基于、公司和个人目标。公司目标可能包括实际的财务和运营结果,例如(但不限于)EBITDA、调整后EBITDA、EBIT、调整后EBIT、与行业相比的EBIT利润率、净收入、营业收入、现金流或公司的年度运营计划和长期计划。
 
 
9.5.
此外,授予ZIM首席执行官的年度现金红利机会的较不重要部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年度现金红利的25%,可能会基于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根据定量和定性标准或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标准对首席执行官的整体表现进行的酌情评估。
 
 
9.6.
CEO在任何给定日历年将有权获得的最高年度现金奖金,将不超过CEO的18个月基本工资。

 
B-5

10.
其他奖金
 
 
10.1.
特别奖金.ZIM可以授予其高级职员特别奖金,作为对特殊成就的奖励(例如与并购、发行、在特殊情况下实现目标预算或业务计划或在退休情况下的特别认可有关)或作为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酌情决定的保留奖励),但须经《公司法》(《公司法》特别奖金").特别奖金将不超过这类干事的5个月基薪。
 
 
10.2.
签约奖金.ZIM可以授予新招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签约奖金,由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酌情决定,但须经《公司法》(“签约奖金").签约奖金将不超过这类干事的12个月基薪。
 
 
10.3.
搬迁/遣返奖金.在军官搬迁或调回其他地区时,ZIM可授予其军官特别奖金(“搬迁奖金").搬迁奖金将包括与此类搬迁相关的惯常福利,其货币价值将不超过此类干事的6个月基本工资。
 
 
10.4
保留奖金.就私营化交易而言,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可为留任目的而批给任何人员奖金,该奖金不得超过该人员的18个月基薪。

11.
赔偿追回(“追回”)

公司采取了一项旨在遵守《公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D条要求的回拨政策,该政策应适用于其高级职员,如下文所示附件 A.

d.基于股权的薪酬
 
12.
目标
 
 
12.1.
高级职员股权激励薪酬旨在增强高级职员利益与ZIM及其股东长期利益的一致性,并从长期加强高级职员的留存和激励。由于基于股权的奖励的结构是在几年内归属的,因此它们对接受者的激励价值与更长期的战略计划保持一致。
 
 
12.2.
ZIM提出的以股权为基础的薪酬拟根据公司可能不时更新的现行股权激励计划以购股权和/或其他以股权为基础的奖励形式,例如限制性股票单位奖励或限制性股票奖励。
 
 
12.3.
授予高级职员的所有基于股权的激励都应有归属期,以促进被授予高级职员的长期留任。除非在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的特定授予协议中另有决定(就首席执行官而言——也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予高级职员的赠款应在一(1)至四(4)年之间逐步归属。薪酬委员会及委员会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并非由于高级人员的行动而延迟的补助金)有权缩短归属期,但归属期不得少于一(1)年。

 
12.4.
期权的行权价格应根据ZIM的政策确定,无论如何将不低于董事会就授予相关期权作出决定之前的三十(30)天日历期间内公司股票主要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每股(不包括有关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为条件的授予的奖励,在这种情况下,行权价格可能是首次公开发行定价中确定的公司股票的价格)。除非公司另有决定(取决于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的批准,以及关于公司首席执行官--也是公司股东大会),并且在符合任何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单位(RSU)的行权价格为零。
奖励也可以通过“无现金”行使的方式行使。

B-6

 
12.5.
每次向董事及高级人员公司授予任何股权激励时,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所持有的股权授予总额(包括建议授予的)不超过公司股本的10%,均按全面摊薄基准计算

 
12.6.
股权奖励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应按照ZIM的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做法和政策进行。据此,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就首席执行官而言也是公司的股东大会,视不时适用的法律而定)可以延长奖励的可行权期,并就任何高级职员奖励的归属期的加速作出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与涉及控制权变更的公司交易有关的情况,并可以根据ZIM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其他相关做法和政策以其他方式修改或修订尚未授予的奖励,受《公司法》可能要求的任何额外批准的约束。

 
12.7.
在遵守任何适用法律的情况下,ZIM可根据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以及就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也包括公司的股东大会,根据不时适用的法律)的酌情权确定可能授予基于股权的薪酬的税收制度,包括将使高级职员受益最大化的税收制度。

13.
授予奖励的一般指引
 
 
13.1.
以股权为基础的薪酬应不时授予,并根据业绩、教育背景、先前的业务经验、资格、角色和高级职员的个人责任,以及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在首席执行官的情况下-也包括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标准,单独确定和授予。

 
13.2.
在确定授予每名干事的基于股权的薪酬时,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应考虑上文第13.1节规定的因素,无论如何,在授予时任何基于股权的薪酬的年度公允市场价值总额不得超过:(i)就首席执行官而言–首席执行官的36个月基薪;(ii)就其他每名干事而言-该干事的12个月基薪。
 
 
13.3.
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股权的薪酬的公允市场价值应根据授予时可接受的估值惯例,通过公允市场价值除以归属年数确定。

 
13.4.
董事会考虑了确定股权报酬行权价值上限的可能性,考虑到股权报酬的目的,决定在本政策中不设置这样的上限。

e.退休及终止服务安排
 
14.
提前通知期

ZIM可以(但没有义务,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根据一名高级职员在公司的资历、他/她对公司目标和成就的贡献以及退休的情况,向其提供最长六(6)个月的提前终止通知(或等值的现金和其他遣散费),在此期间该高级职员可能有权获得所有补偿要素,并继续归属其基于股权的补偿。

15.
调整期

ZIM可以(但没有义务,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根据首席执行官在公司的资历、他/她对公司目标和成就的贡献以及退休情况,向首席执行官提供最多十二(12)个月的额外调整期(或等值的现金和其他遣散费),在此期间,首席执行官可能有权获得所有薪酬要素,并有权继续归属首席执行官的股权薪酬。

B-7

16.
额外退休和解雇福利

ZIM可能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例如,以色列劳动法规定的强制性遣散费)提供额外的退休和解雇福利和付款,或者这将与市场惯例相当,以及向首席执行官增加最多24个月基本工资的遣散费。

f.免责、赔偿及保险
 
18.
开脱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ZIM可以提前免除其董事和高级职员因违反对ZIM的注意义务而承担的全部或任何责任(包括费用)。

19.
保险及赔偿
 
 
19.1.
ZIM可以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其董事和高级职员可能因此而承担的任何责任(包括费用),如该等个人与ZIM之间的赔偿协议中所规定的那样。
 
 
19.2.
ZIM可以为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标准政策“)和董事及高级人员不可赔偿损失的承保范围(”A面政策"),包括在以色列或海外担任公司子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
 
 
19.2.1.
每份标准保单的最高保障金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每方保单不得超过1.5亿美元。
 
 
19.2.2.
购买每一份标准保单和Side A保单(包括其延期或续期)应由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应确定每一份标准保单和Side A保单反映了当前的市场状况(在购买、延期或续期时,视情况而定),并且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或负债产生重大影响。
 
 
19.3.
在出现须经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ZIM有权购买最长七(7)年的“挤兑”保单,具体如下:
 
 
19.3.1.
保障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针对标准保单或Side A保单,或其组合);以及
 
 
19.3.2.
购买“径流”保单(包括其展期或续期)须经赔偿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应确定“径流”保单反映了当前的市场状况,不得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或负债产生重大影响。
 
 
19.4.
ZIM可以延长其标准保单和/或Side A保单,以包括根据未来公开发行证券而承担的责任,或为此目的购买新保单(标准保单或Side A保单)。该等延期或购买须经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应确定该延期反映了当前的市场状况,且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或负债产生重大影响。

B-8

g.控制权变更时的安排
 
20.
在相应的激励计划或雇佣协议中定义的“控制权变更”之后,可以(但不要求)向高级职员提供以下福利:
 
 
20.1.
未行使期权或其他基于股权的奖励最高100%归属加速;
 
 
20.2.
自雇佣终止之日起,将ZIM高级职员的股权薪酬行权期延长,如为首席执行官以外的高级职员,则最长为一(1)年,如为首席执行官,则最长为两(2)年;和

h.董事会薪酬
 
21.
ZIM的董事会成员可能会获得以下福利:
 
 
21.1.
ZIM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不包括董事会主席,可能有权获得最高为100,000美元的年度现金费用保留金,以及每次参加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会议的付款,每次会议的最高金额为2,000美元,但须在适用的范围内缴纳增值税。董事亦有权就其作为董事服务的一部分所产生的合理开支获得补偿,其中包括差旅费、日常生活开支津贴及航空旅行业务开支。ZIM董事会主席每月可能有权获得最高为200000 ILS(约合61,162美元)的现金费用,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加上增值税。
 
 
21.2.
公司外部董事的薪酬(如当选)应按照经2000年《公司条例》(以色列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救济)修订的2000年《公司条例》(关于外部董事的薪酬和费用的规则),因为这些条例可能会不时修订,包括通过上述条例下该术语所指的相对补偿的方式。
 
 
21.3.
尽管有上述第21.1节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在专业董事、专家董事或对公司作出独特贡献的董事的情况下,该董事的报酬可能与所有其他董事的报酬不同,并可能高于第21.1节允许的最高数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该数额的150%。
 
 
21.4.
根据公司可能不时更新的现行股权激励计划,ZIM董事会的每位成员均可能以购股权和/或其他基于股权的奖励(例如限制性股票单位奖励或限制性股票奖励)的形式被授予基于股权的薪酬。该批给的条款将根据上文第12和13条的规定。
 
 
21.5
就公司董事长而言,任何基于股权的薪酬在授予时的年度公平市场价值总额不得超过20万美元,就任何其他董事会成员而言,不得超过10万美元。

 
21.6.
董事会成员基于股权的薪酬的公允市场价值应根据授予时可接受的估值惯例,按公允市场价值除以归属年数确定。

 
21.7.
特此澄清,H节所述的补偿(和限制)将不适用于担任高级职员的董事。

B-9

 
i.杂项
 
22.
本保单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授予ZIM的任何高级职员或员工或任何第三方与其受雇于公司有关的任何权利或特权。这些权利和特权应受各自的个人就业协议管辖。董事会可决定不授予或仅授予本政策中详述的部分付款、福利和额外津贴,并有权取消或暂停一揽子补偿或其中的一部分。
 
23.
如果在本政策通过后将颁布有关高级职员和董事薪酬的新规定或法律修订,ZIM可能会遵循此类新规定或法律修订,即使此类新规定与此处规定的补偿条款相矛盾。

24.
本政策以适用法律为准,无意、也不应被解释为在不允许的范围内限制或减损适用法律的规定,也不应被解释为限制或减损公司《章程》。

25.
本政策应受以色列国法律管辖,不包括其冲突法律规则,但受任何特定司法管辖区税法或劳动法管辖的事项除外,这些事项应受该司法管辖区各自适用的法律管辖。
26.
本政策对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受益人、继承人、被执行人、管理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

B-10

展品A

ZIM集成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赔偿追讨政策

本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补偿补偿补偿政策(“补偿 政策“)已获董事会通过(以下简称””)的批复,对公司控股子公司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本补偿政策规定了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因重大不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财务报告要求而导致会计重述的情况下,对某些高管薪酬进行补偿。这一补偿政策旨在遵守1999年《以色列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交易法》第10D条(定义如下)。

1.定义.就本补偿政策而言,以下术语应具有下述含义。

(a)“委员会”是指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

(b)"涵盖的赔偿”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收到”的任何基于激励的薪酬,该术语在《公司法》中有定义,包括公司任何执行人员(一种“军官”),在适用的补偿期限内;提供了那:

(i)该高级人员(a)在生效日期后、(b)在其开始担任高级人员后及(c)在公司拥有在国家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一类证券时收到该等涵盖的补偿;及

(ii)该高级人员在适用于该等以奖励为基础的薪酬的履约期内的任何时间担任高级人员。

就本补偿政策而言,基于激励的补偿为“收到”由一名官员在实现适用于此类基于激励的薪酬(或其部分)的财务报告措施的财政期间内,即使此后支付或授予此类基于激励的薪酬。

(c)"生效日期”是指《纽交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14节生效之日。

(d)"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

(e)"执行干事”指(i)《交易法》第16a-1(f)条所定义的公司任何“高级职员”,以及公司的任何董事,(ii)根据《交易法》第10D条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本补偿政策要求涵盖的任何其他个人,以及(iii)委员会和/或董事会不时确定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何其他雇员。

(f)"财务报告措施”指根据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时使用的会计原则确定和列报的任何(i)计量,(ii)股价计量或(iii)股东总回报计量(以及全部或部分源自上述第(i)、(ii)或(iii)条中提及的任何计量的任何计量)。为免生疑问,任何此类措施无需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列报或包含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即可构成财务报告措施。

B-11

(g)"财务重述”指因公司重大不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而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重述,以更正:


(一)
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对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错误;或


(二)
(a)当期更正错误或(b)当期未更正错误将导致重大错报的错误

就本补偿政策而言,如果公司的财务报表因期外调整(即当该错误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不重要且该错误的更正对当期也不重要时)或追溯(1)适用会计原则变更;(2)因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发生变化而修订可报告分部信息;(3)因终止经营而重新分类;(4)适用报告实体的变更,例如来自同一控制下实体的重组;(5)修订股票拆细、反向股票拆细、股票分红,或资本结构的其他变化;或(6)调整与先前企业合并有关的暂定金额。

(h)"基于激励的薪酬”指全部或部分基于实现财务报告措施而授予、赚取和/或归属的任何补偿(为免生疑问,包括任何现金或股权或基于股权的补偿)。就本补偿政策而言,“基于激励的补偿”还应被视为包括根据(或以其他方式参照)基于激励的补偿确定的任何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长期残疾、人寿保险或补充退休或遣散计划或协议下的任何金额,或基于基于基于激励的补偿的任何名义账户,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

(i)"纽约证券交易所”是指纽约证券交易所。

(j)"回收期”指在紧接任何适用的补偿触发日之前完成的三个会计年度。尽管有上述规定,回收期还包括在这三个已完成的财政年度内或紧接其后的任何过渡期(由公司财政年度的变化引起),前提是公司上一个财政年度结束的最后一天与新的财政年度的第一天之间的过渡期(包括九(9)至十二(12)个月的期间)将被视为已完成的财政年度。

(k)"补偿触发日期”指(i)董事会(或其委员会或在董事会不需要采取行动的情况下获授权采取该等行动的公司高级人员)得出结论或合理地应该得出结论认为公司需要编制财务重述的日期,以及(ii)法院、监管机构或其他合法授权机构指示公司编制财务重述的日期,两者中较早者。


2.
误判赔偿款的追讨.

(a)在财务重述的情况下,如任何人员所收到的任何涵盖补偿的款额(“已获赔偿“)超过如根据财务重述计算,该人员本应收到的该等涵盖补偿的金额(”调整后薪酬"),公司须合理地迅速向该高级人员追讨相当于已获授予的补偿超过经调整补偿的金额(该超额金额、“误判赔偿”).

(b)如果(i)适用于相关涵盖补偿的适用财务报告计量是股价或股东总回报(或全部或部分源自任何此类计量的任何计量)和(ii),则该等错误授予补偿的金额不受直接从财务重述中的信息进行数学重新计算的影响,则错误授予补偿的金额应根据公司对收到该覆盖补偿所依据的财务重述对公司股价或股东总回报(或其衍生计量)的影响的合理估计(在税前基础上)确定。

B-12

(c)为免生疑问,公司追讨错误判给的赔偿的义务不取决于(i)是否或何时提交重述的财务报表;或者 (ii)有关人员对导致财务重述的会计错误或其他行动的任何过失。

(d)即使本条例第2(a)至(c)条另有相反规定,如(x)以下第(i)、(ii)或(iii)条中的一条所载的条件均获满足,且(y)委员会及管理局已作出裁定追讨错误判予的补偿将不可行,则公司无须追讨任何错误判予的补偿:

(i)根据补偿政策为协助强制执行追回错误判给的补偿而向第三方支付的直接费用,将超过该等错误判给的补偿须予追回的金额;提供了在断定根据本条第2(d)款追回任何错误授予的赔偿金额将是不切实际的之前,公司应首先作出合理尝试以追回此类错误授予的赔偿,记录此类进行此类追偿的合理尝试,并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供该文件;

(ii)追回错误判给的赔偿将违反以色列国的法律,只要该法律是在生效日期之前通过的(前提是,在断定根据本条第2(d)款追回任何被错误判给的赔偿金额将是不切实际的之前,公司应首先根据以色列国的法律获得纽约证券交易所可以接受的意见,即追回将导致这种违反,公司必须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供这种意见;或

(iii)追讨错误判给的补偿,很可能会导致公司雇员普遍可获得的其他符合税务资格的退休计划不符合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务法》第401(a)(13)或411(a)条的规定("代码”),或任何适用法律下的类似利益。

(e)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赔偿任何人员因依据本补偿政策追讨错误判给的补偿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失,包括通过支付保险费或毛额付款。

(f)委员会及管理局须酌情决定根据适用法律向人员追讨任何错误判给的补偿的方式及时间,包括但不限于(i)要求偿还先前以现金支付的涵盖补偿;(ii)寻求追讨因归属、行使、结算、出售、转让而实现的任何收益,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股权或基于股权的奖励;(iii)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以其他方式欠该高级职员的任何补偿中抵消错误授予的补偿金额;(iv)取消未偿还的已归属或未归属股权或基于股权的奖励;和/或(v)采取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补救和追偿行动。为免生疑问,除第2(d)条另有规定外,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接受少于错误判给赔偿金额的金额;提供了为避免根据《守则》第409A条对该人员造成任何不利税务后果或任何适用法律下的类似利益所需的范围内,应根据《守则》第409A条或任何适用法律下的类似利益,对任何不合格递延补偿计划(定义见《守则》第409A条)下的金额进行任何抵消。

B-13

3.行政管理.本补偿政策应由委员会和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的所有决定应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所有各方具有约束力,包括公司和高级职员、其受益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和任何其他法定代表人。委员会和董事会应拥有充分的权力和权力(i)管理和解释本补偿政策,(ii)纠正任何缺陷、提供任何遗漏并调和本补偿政策中的任何不一致之处,以及(iii)作出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对管理本补偿政策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其他决定和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并遵守适用的法律(包括《交易法》第10D条)和适用的股票市场或交易所规则和条例。

4.修订/终止.根据《公司法》、《交易法》第10D条和《纽交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14条的规定,本补偿政策可由委员会或董事会随时修订或终止,但须获得任何必要的公司或股东批准。凡任何适用法律、或股票市场或交易所规则或条例要求在本规定以外的情况下追回错误已获赔偿的,本补偿政策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限制或限制公司在该等适用法律、股票市场或交易所规则和条例要求的最大限度内追回错误已获赔偿的权利或义务。

5.释义.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情况,本补偿政策旨在遵守《交易法》第10D条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14条(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适用法规、行政解释或股票市场或交易所规则和条例)的要求。对本补偿政策的规定,按照满足该等要求的方式进行解释,本补偿政策据此操作。如果本补偿政策的任何条款会以其他方式挫败或与此意图相冲突,则应对该条款进行解释和视为修正,以避免此类冲突。

6.其他补偿回拨/补偿权利.本补偿政策下的任何补偿权利是对根据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可能不时生效的任何其他补偿或追回政策的条款、任何雇佣协议、要约函、股权计划、股权奖励协议或类似计划或协议中的任何规定以及公司可用的任何其他法律补救措施的补充,而不是代替任何其他补救措施、权利或要求,以及适用法律、股票市场或交易所规则、上市标准或规定;提供了但是,根据本补偿政策可收回的任何其他政策下收回或收回的任何金额,应计入本补偿政策下的任何所需收回或收回,反之亦然。

7.豁免补偿.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没有义务寻求补偿支付给高级职员的金额,这些金额仅基于非财务事件的发生或未发生而授予、归属或赚取。此类豁免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时间归属奖励、基于实现非财务报告措施的指标而授予的补偿或仅由委员会或董事会酌情授予的补偿,或在适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大会,提供了 这些金额绝不取决于任何财务报告计量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也绝不是以任何方式授予的。


8.
杂项.

(a)任何适用的授标协议或其他文件,列明本补偿政策所涵盖的任何补偿的条款和条件,应被视为包括此处施加的限制,并通过引用纳入本补偿政策,如果出现任何不一致,则以本补偿政策的条款为准。为免生疑问,本补偿政策适用于在生效日期或之后收到的所有补偿,而不论授标协议或载明有关人员补偿条款和条件的其他文件生效日期为何。

(b)本补偿政策对所有涵盖的执行人员及其受益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c)如果本补偿政策的任何规定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被确定为不可执行或无效,则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适用该规定,并应自动被视为以符合其目标的方式在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任何限制所必需的范围内予以修正。
******

B-14

附件C-1
 
2026年2月16日

董事会
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
萨哈罗夫街9号
以色列海法3190500

董事会成员:

我们了解到,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议订立一份合并协议及计划,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合并协议“),与根据德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德国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Hapag-Lloyd AG(”家长“)和Norazia(Israel)Ltd,一家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是母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合并子公司”).根据合并协议,合并子公司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作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由于合并,公司的每一股已发行和流通的无面值普通股,不包括特别国有股(定义见合并协议)(“公司普通股“),但视为注销的股份及已转换的股份(各自为合并协议所界定的,并统称为”不包括的股份”),将被视为已转让给母公司,以换取获得每股35.00美元现金的权利,不计利息(“合并对价”).合并的条款和条件在合并协议中有更全面的规定。
 
董事会询问我们,我们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在合并中将收到的合并对价对除除外股份持有人之外的此类持有人是否公平。
 
关于提出我们的意见,除其他外,我们有:


(一)
审查了我们认为相关的与公司相关的某些公开可用的业务和财务信息,包括公开可用的研究分析师的估计;
 

(二)
审查由公司管理层编制并向我们提供的有关公司的若干内部预测财务数据,经公司批准供我们使用(“预测”);
 

(三)
与公司管理层讨论了他们对公司过去和当前运营的评估、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前景以及预测;
 

(四)
审查了报告价格和公司普通股的历史交易活动;
 

(五)
将公司的财务业绩及其股票市场交易倍数与我们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上市公司的财务业绩进行了比较;
 

(六)
在可公开获得的范围内,将公司的财务业绩和与合并相关的估值倍数与我们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交易的财务条款进行了比较;
 

(七)
审查了合并协议日期为2026年2月15日的草案的财务条款和条件;和
 

(八)
进行了其他分析和检查,并考虑了我们认为合适的其他因素。
 
 

董事会
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
2

就我们的分析和意见而言,我们假设并依赖公开获得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向我们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与我们讨论或由我们审查的所有信息,而没有对此类信息进行任何独立核实(并且没有对此类信息的任何独立核实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并进一步依赖公司管理层的保证,即他们不知道任何会使此类信息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事实或情况。关于预测,我们假设并征得您的同意,这些预测是根据反映当前可获得的最佳估计和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财务业绩的善意判断的基础合理编制的。我们不对预测或它们所基于的假设发表任何看法。
 
就我们的分析和意见而言,我们假设,在对我们的分析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方面,最终执行的合并协议将与我们审查的合并协议草案没有差异,合并协议中包含的每一方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和正确的,每一方将履行其在合并协议下要求履行的所有契诺和协议,并且完成合并的所有条件将得到满足,而不会放弃或修改这些条件。我们进一步假设,在对我们的分析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方面,将获得完成合并所需的所有政府、监管或其他同意、批准或释放,而不会产生对公司或完成合并产生不利影响或减少合并公司普通股持有人预期利益的任何延迟、限制、限制或条件。
 
我们没有对公司的财产或设施进行实物检查,也没有对公司的资产或负债(包括任何或有、衍生或其他表外资产和负债)进行任何独立的估值或评估或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此类估值或评估,也没有根据任何与破产、无力偿债或类似事项有关的州或联邦法律评估公司的偿付能力或公允价值。我们的意见必然基于截至本协议之日向我们提供的信息以及在本协议之日存在和可以评估的金融、经济、市场和其他条件。据了解,随后的事态发展可能会影响这一意见,我们没有任何义务更新、修改或重申这一意见。
 
我们没有被要求传递任何事项,也没有就合并对价从财务角度对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以外的任何事项发表意见。我们不就建议合并对任何其他类别证券的持有人、债权人或公司其他支持者的公平性或就此收到的任何对价发表任何意见,也不就将支付或应付给公司任何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任何类别该等人士的任何补偿的金额或性质的公平性发表意见,无论是否与合并对价有关。我们没有被要求,也没有就合并协议或合并的任何其他条款或方面发表任何意见,我们的意见也没有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合并的结构或形式,或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或就合并协议订立或修订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的任何条款或方面。我们的意见没有涉及与公司可能可用的其他业务或财务战略相比,合并的相对优点,也没有涉及公司参与合并的基本业务决策。我们的意见并不构成就合并向董事会或任何其他人提出的建议,包括关于任何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如何就合并进行投票或采取行动的建议。我们不对公司普通股股票在任何时候的交易价格、信贷、金融和股票市场波动对公司或合并的潜在影响或合并对公司的偿付能力或生存能力或公司在到期时支付其债务的能力的影响发表任何意见。我们不是法律、监管、会计或税务专家,并承担了公司及其顾问就法律、监管、会计和税务事项进行评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C-1-2

董事会
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
第3页

我们已就合并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并将收取我们的服务费用,其中一部分将在提出本意见时支付,其中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合并的完成。公司还同意偿还我们的费用,并赔偿我们因我们的业务而产生的某些责任。在本文件日期之前的两年期间内,Evercore Group L.L.C.及其关联公司已向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因提供这些服务而收取费用。此外,Evercore Group L.L.C.及其关联公司目前正在向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我们预计将为此收取惯常费用。此外,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两年期间内,Evercore Group L.L.C.及其关联公司没有受聘向母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或其他服务,并且我们在该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来自母公司的补偿。此外,在本文件日期之前的两年期间内,Evercore Group L.L.C.及其关联公司没有受聘向First Israel Mezzanine Investors Ltd.提供财务顾问或其他服务,并且我们在该期间没有收到First Israel Mezzanine Investors Ltd.提供的任何补偿。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向公司和母公司提供财务咨询或其他服务,就任何此类服务而言,我们可能会获得补偿。
 
Evercore Group L.L.C.及其关联公司为我们和他们自己的账户以及客户的账户从事范围广泛的活动,包括公司融资、并购重组、股权出售、交易和研究、私募股权、配售代理、资产管理和相关活动。就这些业务或其他方面而言,Evercore Group L.L.C.及其关联公司和/或我们或他们各自的员工,以及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可能拥有财务权益的投资基金,可能随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多头或空头头寸,并可能为他们自己的账户或客户的账户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交易公司、母公司的债务或股本证券、优先贷款和/或衍生产品或其他金融工具或与其有关的金融工具,合并的潜在当事方和/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或公司或母公司的竞争对手、客户或供应商。
 
我们的财务顾问服务和本意见是为董事会(以其本身的身份)就其对拟议合并的评估提供信息和利益而提供的。本意见的出具已获得Evercore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委员会的批准。
 
除非我们事先书面批准,否则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引用、提及或传达(全部或部分)本意见,但公司可在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并要求公司邮寄给与合并有关的股东的任何文件中完整复制本意见。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从财务角度来看,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将在合并中收到的合并对价对除除外股份持有人之外的此类持有人是公平的。
 
 
非常真正属于你,
 
EVERCORE GROUP L.L.C。
 
签名:/s/Mark Friedman
Mark Friedman
高级董事总经理


C-1-3


附件C-2


邱吉尔广场1号
金丝雀码头
伦敦E14 5HP
英国

 
电话:+ 44(0)20-7116-1000
 
www.barclays.com

董事会
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有限公司。
萨哈罗夫街9号
以色列海法3190500

2026年2月16日

尊敬的董事会成员,

我们了解到,ZIM Integrated航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订立一项交易(该“建议交易“)与根据德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德国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家长“)和Norazia(Israel)Ltd,一家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是母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合并子公司“),据此,Merger Sub将与公司合并及并入公司(”合并”),公司作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合并后存续。公司每股无面值普通股,不包括特别国有股(定义见协议)(a“公司份额“),即在紧接合并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股份,但视为已注销股份及已转换股份(各自,如协议所定义,并统称为”不包括的股份”)将被视为已转让给母公司,以换取获得每股35.00美元现金的权利,不计利息(“考虑”).建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在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于2026年2月16日签署的合并协议和计划中有更详细的规定(“协议”).上述拟议交易的摘要全部受协议条款的限制。

公司董事会已要求我们就代价从财务角度对公司股份持有人(除除外股份持有人)是否公平发表意见。我们没有被要求发表意见,我们的意见也不以任何方式涉及公司进行或实施拟议交易的基本商业决定。此外,相对于拟在建议交易中向公司股份持有人提呈的代价,我们对建议交易的任何各方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任何类别的此类人士的任何补偿的金额或性质的公平性不发表意见,我们的意见也不以任何方式提及。与公司可能从事的任何其他交易或业务战略相比,我们的意见并未涉及拟议交易的相对优点。


在达成我们的意见时,除其他外,我们有:

(a)
审查了我们认为与我们的分析相关的某些公开可用的财务报表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业务和财务信息,包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

(b)
审查了公司提供给我们的某些内部财务报表以及与公司有关的其他财务和经营数据,包括公司编制的财务预测;

(c)
审查了公司股票在2021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5日期间的交易历史,并将这些交易历史与我们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公司的交易历史进行了比较;

(d)
审查了公司的历史财务业绩和当前财务状况,并将其与我们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比较;

(e)
在可公开获得的范围内,审查了我们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交易的财务条款,并将其与拟议交易的财务条款进行了比较;

(f)
与公司管理层讨论了公司过去和当前的业务、运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和前景,包括公司的现金管理政策和流动性需求;

(g)
审查了日期为2026年2月15日的协定草案;和

(h)
审查了这些其他信息,进行了这些其他分析,进行了这些其他研究,并考虑了我们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

我们假设并依赖我们为本意见目的所审查的财务或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没有对这些信息进行任何独立核实,并进一步依赖公司管理层的保证,即他们不知道任何会使任何此类信息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事实或情况。关于公司的财务预测和预测,根据公司的建议,我们假设这些预测和预测是根据反映公司管理层目前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估计和对公司未来财务业绩的判断而合理编制的,并且公司将根据这些预测大幅履行职责。我们对此类财务预测和预测或其所基于的假设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责任,也不发表任何意见。在得出我们的意见时,我们没有对公司的财产和设施进行实物检查,也没有对公司的资产或负债(包括任何衍生或表外资产和负债)进行或获得任何独立的估值或评估,也没有根据与破产、无力偿债或类似事项有关的法律评估公司或母公司的偿付能力或公允价值。我们的意见必然是基于金融、经济、市场和其他条件,因为它们存在,并且可以评估,在这封信的日期。我们不承担根据本函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情况更新、修改或重申我们的意见的义务。
 
我们假设已执行的协议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我们审查的最后一份草案。我们亦假设,根据公司的意见,有关建议交易的所有重大政府、监管及第三方批准、同意及豁免将在协议所设想的限制范围内获得,而建议交易将根据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完成,而不会放弃、修改或修订任何重大条款或条件。我们不对拟议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税务或其他后果发表任何意见,我们的意见也不涉及任何法律、税务、监管或会计事项,对此我们理解公司已从合格的专业人士处获得其认为必要的建议。

 C-2-2

我们已受公司委聘,仅就根据建议交易向公司股份持有人(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的代价的公平性(从财务角度而言)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意见,根据并受我们的惯常做法所规限。我们并未就建议交易向公司提供意见,亦未参与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导致建议交易的任何谈判。公司已同意在交付本意见时向我们支付费用,并已同意偿还某些费用并就我们的业务可能产生的某些责任向我们作出赔偿。我们过去曾向公司提供各种投资银行和金融服务;但在过去两年中,我们没有从公司、母公司或First Israel Mezzanine Investors Ltd.收到任何投资银行和金融服务的费用。我们还可能在未来向公司和/或母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我们预计将为此收取惯常费用。

巴克莱银行 PLC及其附属公司(“该“巴克莱银行集团”)是一家主要的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从事广泛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管理等活动。在此类活动的日常过程中,巴克莱银行 PLC和巴克莱银行集团的其他成员(或由其管理或拥有财务权益的投资基金)可能会为他们自己的账户或其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并因此可能随时持有公司和母公司的债务和/或股本证券(和/或相关衍生证券)的多头或空头头寸。此外,巴克莱银行集团的成员可能已经并可能继续不时与公司和母公司保持银行和其他商业关系。

此意见的交付已获巴克莱银行公平意见委员会批准,该意见乃为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建议交易时所使用及受益。本意见无意亦不构成向公司任何股东就该股东应如何就建议交易进行投票的建议。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截至本协议日期,从财务角度来看,根据建议交易的代价对公司股份持有人(不包括除外股份持有人)而言是公平的。

你忠实的

巴克莱银行 PLC

巴克莱银行 PLC。由审慎监管局授权并受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
及审慎监管局(金融服务注册处编号122702)。
在英国注册。注册号:1026167。注册办事处:1 Churchill Place,London E14 5HP

 C-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