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诱导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智能电源公司。
1.授予奖励。根据本诱导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本“协议”)的条款,内华达州公司(“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集团”)Smart Powerr Corp.向[ ___ ](“承授人”)授予本次限制性股票奖励(本“限制性股票奖励”)。根据本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本“协议”)授予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为[ __ ]股(“授予股份”)。该奖项的“授予日期”为[ ___ ]。受赠人须签署本协议并于[ ___ ]前交还公司,方可获授本奖励。透过签署本协议,承授人同意受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计划及公司就根据本计划发行的奖励(除非公司另有规定,该等奖励将适用于本奖励)订立的任何及所有条件的约束,且承授人进一步承认及同意,本奖励并无直接或间接授予任何针对公司的法律或衡平法权利(构成奖励本身的权利除外),或导致任何针对公司的法律或衡平法诉讼因由。
本次限制性股票奖励的授予旨在诱导承授人以公司[ ___ ]的身份加入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确定,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授予激励限制性股票奖励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在一份日期为2025年9月[ ___ ]的雇佣协议(“雇佣协议”)中,公司向承授人提供了与本协议实质一致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奖励。除本协议项下另有特别相反规定外,本次限制性股票奖励应根据《Smart Powerr Corp. 2025年诱导奖励计划》(“计划”)进行解释和管理,该计划的条款在此以引用方式并入。
本协议受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计划条款应控制在不与本协议规定不相抵触的范围内。计划条款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的,由本协议控制。计划中定义的此处使用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计划中赋予它们的相同含义。本协议受董事会或委员会根据该计划颁布的任何规则的约束,但以适用于诱导奖励的范围为限,并以书面形式传达给受赠人。
2.归属。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并受计划中规定的某些限制和条件限制外,奖励股份应按以下方式归属:
a.所有获授股份总数(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份股份)须于授出日期的六个月周年归属,条件是承授人在该日期之前一直作为雇员、独立承建商或董事会成员向集团提供服务。
尽管有上述规定,所有当时未归属的获授股份应在紧接控制权变更完成前归属生效,前提是承授人在控制权变更完成之日之前一直作为雇员、独立承包商或董事会成员向集团提供服务。
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变更”系指以下任一情形:
(a)任何“人”或相关“组”的“人”(如《交易法》第13(d)和14(d)(2)条所使用的术语)所依据的交易或系列交易(不包括通过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登记声明向公众发行普通股或满足以下(b)款第(i)和(ii)条要求的交易或系列交易)(公司、其任何子公司、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维持的员工福利计划或“人”除外,在该交易之前,直接或间接控制、由公司控制或与公司共同控制)直接或间接获得公司证券的实益所有权(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的含义),该证券拥有紧接该收购后公司已发行证券的总合并投票权的50%以上;或者
(b)公司(不论直接涉及公司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间接涉及公司)完成(x)合并、合并、重组或企业合并或(y)在任何单一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或(z)收购另一实体的资产或股票,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属于交易:
(i)导致紧接交易前已发行的公司有表决权证券继续代表(通过继续未发行或通过转换为公司有表决权证券或因交易而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或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以其他方式继承公司业务的人(公司或该人,“继承实体”))直接或间接至少50%的继承实体在紧接交易后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投票权,以及
(ii)在此之后,没有任何人或团体实益拥有代表继任实体合并投票权50%或以上的有表决权证券;但就本条款而言,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仅因交易完成前在公司持有的投票权而被视为实益拥有继任实体合并投票权50%或以上。
就本协议而言,“附属公司”是指以公司为起点的不间断实体链中的任何实体,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如果在确定时,不是不间断链中最后一个实体的每一个实体实益拥有的证券或权益至少占该链条中所有类别证券或权益的总合并投票权的50%。
就本协议而言,“因由”系指,除非雇佣协议中就终止承授人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另有定义(在此情况下,此种因由定义和程序应适用于代替本款),以下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由委员会本着诚意确定:(i)不当行为或重大失败或拒绝履行(因残疾或经批准的请假除外),或在履行方面的重大疏忽,他或她对公司或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职责及责任;(ii)承授人严重违反承授人与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间的任何限制性契诺协议;(iii)承授人作出一项或多于一项构成重罪或任何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的作为,或已或合理地预期会对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包括经济或声誉上的影响;(iv)承授人作出欺诈、贪污、盗窃或其他涉及不诚实的行为;(v)承授人的其他行为,是或可合理预期会对集团任何成员的商业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vi)承授人违反对公司或集团任何成员所负的信托责任,包括与集团任何成员的商业利益相冲突;或(vii)承授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集团成员的雇佣政策或行为守则。如承授人因故被集团终止作为雇员、独立承建商或董事会成员的服务,则所有既得奖励股份将于该终止日期被没收。如在承授人因非因故而终止作为雇员、独立承建商或董事会成员在集团的服务后六个月内,发现承授人的雇用或服务本可因故终止,则承授人的雇用或服务须由委员会酌情视为因计划项下的所有目的而终止,及承授人须向公司偿还承授人及其准许受让人在该终止后就获授予股份而收取的所有款项,而该等款项在该终止是因故终止的情况下本应根据该计划予以没收。
3.没收奖励股份。未根据第2条归属的获授股份将于承授人终止作为雇员、独立承建商或董事会成员在集团的服务之日(“终止日期”)被没收。一旦被没收,承授人与被没收的奖励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将终止和终止,而公司或集团方面没有任何进一步的义务。
4.授予股份的限制。根据该计划的规定和本协议的条款,自授予之日起至根据第2条归属且不再根据第3条被没收之日(“限制期”),承授人不得出售、转让、质押或转让任何已授予的股份。除这些限制外,委员会可全权酌情决定,只要因适用法律的变化或本协议日期后出现的其他情况变化,该等行动是适当的,则可取消对该等获授股份的任何或所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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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传说。以电子方式登记在承授人名下的获授股份应注意该等股份为受限制股份。如发行奖励股份的证书,则应在所有该等证书上放置以下图例:
证书表面上:
“这只股票的转让,是按照这张凭证反面打印的条件限制的。”
反之亦然:
“本凭证所证明的股票股份,仅根据公司与______________签署的日期为2025年______________的特定诱导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且其副本已在公司主要办事处存档,方可转让。除按照并受制于上述计划和授予协议的规定外,不得转让或质押特此证明的股份。本凭证的任何持有人、受让人或质权人接受本凭证,即同意受上述计划和授标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如果股票不是在根据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登记的交易中发行的,则应在证书(如果已发行)上插入以下图例,以证明根据本协议发行的普通股:
“本证书所代表的股票已被持有人用于投资而非转售、转让或分配,已根据适用的州和联邦证券法的注册要求豁免而发行,除非根据此类法律下的有效登记,或在其他符合此类法律的交易中,以及根据公司满意的遵守此类法律的证据,公司可依赖公司满意的大律师意见,否则不得要约出售、出售或转让。”
承授人拥有的所有获授股份须受本协议条款规限,并须以一份或多于一份载有上述图例的证明书作为代表。
6.证书的交付。如承授人提出要求,公司须在根据第4条限制期届满而不会被没收后,并仅在限制期届满后,立即交付本协议项下获授予股份的无限售证书。与限制性股票证书的签发有关,承授人应在该证书上空白背书或以公司满意的形式在空白处执行股票权力,并将该证书和已执行的股票权力交付公司。
7.追回。尽管有第2条的规定,如果承授人在授出日期后的任何时间是公司的执行官(定义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而公司被要求重述其财务报表,则委员会可在重述后两年内的任何时间以其唯一和绝对酌情权要求承授人,而承授人在收到该委员会的决定通知后应立即,向公司退回任何获奖励股份,并以现金向公司支付承授人因处置或转让任何获奖励股份而收取的任何收益的金额,以及承授人就任何获奖励股份而收取的任何股息或现金或财产的任何其他分派,在每种情况下,在重列财政期开始前两年开始并在该委员会决定日期结束的期间内。此外,在委员会作出上述决定的日期,任何未获授予或未获承授人行使的获授予股份的任何部分,须立即及不可撤销地予以没收。委员会有权及酌情权就有关承授人的本第7条的具体实施作出任何决定。除本协议第7条外,获奖励股份须完全受公司酌情采纳或根据适用法律施加的任何现行或日后可能采纳的“追回补偿”或补偿追讨政策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每项条款及条件均可经修订并不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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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东的权利。除上文第4条及第5条另有规定外,承授人就其获授予的股份拥有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对股份的投票权,以及收取任何股息的权利。就奖励股份支付的任何股票股息在任何时候均应被视为奖励股份,并应受到对奖励股份施加的所有限制;就奖励股份支付的任何此类股票股息应在奖励股份归属时归属。
9.对授予股份数量的调整。授予股份数量将根据计划第8节进行调整。
10.承授人的陈述。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承授人在此向公司声明并保证:
a.仅为承授人自己的账户而不是为了或与任何分配、重新要约、转售或其他不符合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和适用的州证券法的处置有关的投资目的而获得的奖励股份;
b.承授人单独或与承授人的代表一起,在一般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特别是在公司建议从事的交易类型方面,拥有这样的专业知识、知识和复杂程度,即承授人能够评估收购普通股和持有此类普通股的优点和经济风险;
c.承授人已获得承授人认为对其进行完整评估所必需的与授予股份相关的普通股相关的所有信息,并有机会就授予股份和普通股向公司提出质疑;
d.承授人收购奖励股份作投资的决定已完全基于承授人作出的评估;
e.承授人理解,根据《证券法》,授予的股份构成“受限制证券”,并未依据特定豁免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该豁免取决于(其中包括)承授人在此所表达的投资意图的善意性质。承授人进一步理解,根据下文第23条的规定,授予的股份必须无限期持有,除非它们随后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或获得此类登记的豁免;和
f.除下文第12节规定的情况外,承授人承认并理解,公司没有义务对授予股份的基础普通股进行登记,证明此类普通股的证书将印有禁止转让此类普通股的图例,除非已进行登记,或者公司满意的律师认为不需要进行此类登记,以及适用的州证券法要求的任何其他图例;
g.根据《证券法》第S条规定,受让人不是“美国人”。
11.承授人致谢。承授人确认,公司已提供一份计划副本供其审查,并声明他或她熟悉其中的条款和规定,并在此接受本奖励,但须遵守其中的条款和规定。参与者在此同意接受委员会或董事会(视情况而定)就计划或本协议下产生的任何问题作出的所有决定或解释,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性的和最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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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注册。除下文所述外,承授人承认并理解,公司没有义务对授予股份的基础普通股进行登记,并且证明此类普通股的证书将印有禁止转让此类普通股的图例,除非已进行登记,或者公司满意的律师认为不需要此类登记以及适用的州证券法要求的任何其他图例。公司承诺并同意在S-8表格上根据《证券法》提交登记声明,但须遵守适用法律的要求,在授予日期后在行政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就本协议和根据本协议授予的已授予股份提交登记声明。
13.法律管辖。本协议应受内华达州法律管辖、解释和执行(不包括内华达州法律中可能将本协议的治理、构建或解释提交给另一州法律的任何冲突法律规则或原则)。
14.没有继续服务或就业的权利。本条文不得解释为授予承授人继续受雇或向公司或集团提供服务的权利,不论其身为雇员、独立承建商或董事会成员,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或限制公司或集团在任何时候解除承授人作为雇员、独立承建商或董事会成员的权利。
15.法律建设。如本协议所载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规定或协议因任何原因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在任何方面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规定或协议不影响本协议和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其他条款、规定或协议,应在所有方面被解释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规定或协议从未包含在本协议中。
16.作为独立协议的盟约和协议。本协议中规定的每一项契诺和协议应被解释为独立于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契诺和协议。承授人对公司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因由的存在,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均不构成对公司强制执行本协议所载的契诺和协议的抗辩。
17.整个协议。本协议连同本计划取代双方就本协议标的(包括《雇佣协议》)达成的任何和所有其他口头或书面事先谅解和协议,并构成双方就上述标的达成的唯一和唯一协议。双方之前就本协议标的进行的所有谈判和协议均并入本协议。本协议的每一方均承认,任何一方或代表任何一方行事的任何人没有以口头或其他方式作出任何陈述、诱导、承诺或协议,这些未体现在本协议或本计划中,并且本协议或本计划中未包含的任何协议、声明或承诺均不有效或不具约束力或不具有任何效力或效果。
18.各方绑定。本协议所载的条款、规定和协议适用于当事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许可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对其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但以本协议明确规定的转让限制为准。任何人不得在未先以公司满意的形式签署和交付使该个人或实体受本协议所载转让限制的协议的情况下收购任何获授股份。
19.修改。公司可以任何方式修订或修改本奖励,但以公司根据计划最初拥有授予该奖励的权力为限,但未经承授人书面同意,该等修订或修改不得对承授人在本协议下的权利造成重大不利损害。除前一句规定外,本协议只能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书进行修改、修改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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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标题。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于参考和方便目的,不构成解释本协议条款和规定时应考虑的实质性事项。
21.性别和人数。本协议中使用的任何性别的词语应持有并解释为包括任何其他性别,单数中的词语应持有以包括复数,反之亦然,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22.注意。根据本协议规定或准许交付的任何通知,只有在公司或承授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在下述地址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书面通知所指明的其他地址实际收到时,方须当作已交付:
a.向公司发出通知的地址和送达方式如下:
智能电源公司。
C座4楼
荣成云谷大厦科技三路
西安市雁塔区
中国陕西省
b.向承授人发出的通知,须按签署页所载的方式寄发及交付。
23.税务要求。兹建议承授人立即就本协议的税务后果、根据《守则》第83(b)条提交将本协议计入收入的选择的方法和时间以及此类选择的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透过签立本协议,承授人同意,如承授人作出该等选择,承授人须根据根据《守则》第83(b)条颁布的规例,向公司提供有关该等选择的书面通知。公司或(如适用)任何子公司(就本第23条而言,“公司”一词应被视为包括任何适用的子公司),有权从与本协议或本计划有关的以现金或其他形式支付的所有金额中扣除与本裁决有关的任何联邦、州、地方或法律要求预扣的其他税款。承授人可以选择让公司按照公司程序预扣最高法定金额的额外金额,前提是此种预扣不会触发适用会计规则下的负债会计。公司还可全权酌情要求接受根据本协议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的承授人向公司支付公司因与本裁决相关的承授人收入而被要求预扣的任何税款的金额。此类付款应在公司要求时被要求支付,并且可能被要求在代表普通股股份的任何证书交付之前支付(如果该证书是由承授人要求的)。该等付款可透过以下方式支付:(i)向公司交付现金,金额等于或超过(以避免根据下文(iii)项下的零碎股份发行)公司规定的扣缴税款义务;(ii)如公司全权酌情以书面同意,则承授人实际向公司交付承授人在其之前六(6)个月内未从公司取得的普通股股份,如此交付的股份的合计公平市场价值等于或超过(以避免根据下文(iii)项下的零碎股份发行)所需的预扣税款;(iii)如公司全权酌情以书面同意,公司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奖励归属时预扣交付的若干股份,则如此预扣的股份的合计公平市场价值等于(但不超过)所需的预扣税款;或(iv)(i)、(ii)或(iii)的任何组合。公司可全权酌情从公司以其他方式支付予承授人的任何其他现金薪酬中预扣任何该等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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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签名页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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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本公司已安排由其正式授权人员签立本协议,而承授人为证明其同意及批准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已于本协议第1节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立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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