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Verra Mobility Corporation
根据18 U.S.C.第1350条对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关于Verra Mobility Corporation(“公司”)在本报告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即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David Roberts,兹证明,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据本人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
(2)
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6年5月6日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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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avid Rober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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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Rober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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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