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3月3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第333号注册-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S-8
注册声明
下
1933年《证券法》
宜人金科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开曼群岛 | 不适用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
(I.R.S.雇主 识别号码) |
招商局大厦28楼
建国路118号
北京市朝阳区100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话:+ 8610 5964-4552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2025年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全称)
Cogency Global Inc。
122东42nd街,18号第楼层
纽约,NY 10168
+1 800-221-0102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见《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加速披露公司¨ |
| 非加速披露公司x | 较小的报告公司¨ |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勾选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7(a)(2)(b)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副本至:
嘉俊William Hui 首席财务官 招商局大厦28楼 建国路118号 北京市朝阳区100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话:+ 8610 5964-4552 |
Will H. Cai,ESQ。 张杰,ESQ。 Cooley LLP c/o 35楼二交易广场 8康乐广场 香港中环 +852 3758-1200 |
第一部分
第10(a)节招股说明书所需资料
| 项目1。 | 计划信息* |
| 项目2。 | 注册人信息和员工计划年度信息* |
| * | 根据《证券法》第428条规则和表格S-8第I部分的说明,本注册声明中省略了第I部分要求包含在第10(a)节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根据《证券法》第428(b)(1)条的规定,包含本第一部分规定的信息的文件将单独提供给计划涵盖的参与者。 |
第二部分
注册声明中要求的信息
| 项目3。 | 以引用方式纳入文件 |
宜人金科(“注册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或将提交的以下文件(这些文件中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未被视为已提交的部分除外)在其各自日期以引用方式并入并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 (a) | 注册人的年度报告表格20-F于2025年4月28日向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档案编号:001-37657);及 |
| (b) | 登记人普通股的说明,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载于附件 2.4登记人于2020年5月15日向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包括随后为更新该说明而提交的任何修订和报告。 |
登记人随后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提交的所有文件,在本登记声明日期之后和在提交本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正案之前,如表明所提供的所有证券已售出或注销当时仍未售出的所有证券,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登记声明,并自提交此类文件之日起成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此外,下文根据《交易法》向委员会提交的任何关于注册人表格6-K的报告,应在该文件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引用并入本注册声明。在本注册声明中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的任何声明将被视为被修改或取代,只要本注册声明或任何其他后来提交的文件中包含的也是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声明修改或取代该声明。任何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该等声明,除非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否则不会被视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
| 项目4。 | 证券说明 |
不适用。
2
| 项目5。 | 指定专家和律师的利益 |
不适用。
| 项目6。 |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赔偿 |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赔偿董事和高级职员的程度,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针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的情况除外。注册人的股东于2015年9月7日通过的目前有效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注册人应就该等人以其身份招致或承受的所有行动、诉讼、费用、指控、开支、损失、损害或责任向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赔偿,但由于该人本身的不诚实、故意违约或欺诈、在公司业务或事务的进行中或与其有关(包括由于任何判断错误)或在执行或履行该人的职责、权力、授权或酌情权时除外,包括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的原则下,该等人士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就有关公司或其事务的任何民事诉讼进行辩护(不论是否成功)而招致的任何费用、开支、损失或法律责任。
根据赔偿协议(其表格已作为F-1表格上的注册人注册声明(档案编号:333-208056)的附件 10.2提交),注册人已同意就该等人士因担任该等董事或高级人员而提出的索偿而招致的若干法律责任及开支,向其作出赔偿。
就根据上述规定可能允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注册人的人就《证券法》引起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注册人已被告知,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注册人还为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一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单。
| 项目7。 | 豁免注册申索 |
不适用。
| 项目8。 | 附件 |
请参阅随附的展品索引。
| 项目9。 | 事业 |
| (a) | 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
| (1) | 在提出要约或出售的任何期间,提交对本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 |
| (一) | 包括《证券法》第10(a)(3)条要求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
| (二) | 在招股章程中反映在本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其最近的生效后修订)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而这些事实或事件个别或总体上代表本注册声明所载信息的根本变化。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总量和价格的变化合计不超过有效登记声明中“申报费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行价格的20%变化,则所提供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所提供证券的美元总价值不会超过已登记的)以及与估计的最高发行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任何偏差都可以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和 |
3
| (三) | 包括与先前未在注册声明中披露的分配计划有关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在注册声明中对该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 |
但前提是,如果上述(a)(1)(i)和(a)(1)(ii)段要求纳入生效后修订的信息包含在注册人根据《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向委员会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注册声明,则上述(a)(1)(i)和(a)(1)(ii)段不适用;
| (2) |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项此类生效后修订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发行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
| (3) | 以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将任何正在登记且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登记中移除。 |
| (b) |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交易法》第13(a)或15(d)节提交的注册人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及在适用情况下,根据《交易法》第15(d)节提交的员工福利计划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注册声明中的,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届时提供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售。 |
| (c) | 就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的赔偿而言,根据上述规定或其他规定,可能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获得赔偿,注册人已被告知,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倘针对该等法律责任提出的赔偿要求(注册人支付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提出,则注册人将,除非其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其作出的此类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的问题,并将受此类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 |
4
展览指数
| * | 随函提交。 |
5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表格S-8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本注册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北京签署,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宜人金科 | ||
| 签名: | /s/唐宁 | |
| 姓名: | 唐宁 | |
| 职位: | 董事会执行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6
通过这些礼物认识所有人,其以下出现的签名的每一个人,均构成并指定唐宁和Ka Chun William Hui各人,全权单独行事,作为其真实、合法的代理人,有权代替并以该人的名义、地点和代替,以任何和所有身份签署对本登记声明的任何和所有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并将其连同其所有证物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文件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授予每一名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按照他可能或可能亲自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做和执行每一项必要和必要的行为和事情,特此批准和确认每一名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可能凭借本协议合法做或促使做的所有事情。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于2026年3月3日由以下身份人员签署。
| 签名 | 标题 | |
| /s/唐宁 | 董事会执行主席兼 首席执行官 |
|
| 唐宁 | (首席执行官) | |
| /s/嘉俊William Hui | 首席财务官 | |
| 嘉俊William Hui | (首席财务官) | |
| /s/田彦 | 董事 | |
| 田彦 | ||
| /s/孙含晖 | 董事 | |
| 孙含晖 | ||
| /s/Jingsheng Huang | 董事 | |
| Jingsheng Huang | ||
| /s/Hiu Fung Vincent Pang | 董事 | |
| Hiu Fung Vincent Pang | ||
| /s/Hao Li | 董事 | |
| Hao Li | ||
| /s/朔政 | 董事 | |
| 朔郑 |
7
驻美国授权代表签字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下列签署人已于2026年3月3日在纽约州纽约市由宜人金科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签署本登记声明或其修正案。
| 授权美国代表 Cogency Global Inc。 |
||
| 签名: | /s/科琳·A·德弗里斯 | |
| 姓名: | 科琳·德弗里斯 | |
| 职位: | 高级副总裁 |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