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时并非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雇员、董事或顾问的人授予的股权;但条件是,该股权的实际授予应以该人有资格在证明该股权的协议执行时或之前成为参与者为条件。ISO可能仅授予出于税收目的被视为美国居民的员工。不合格的期权、股票授予和基于股票的奖励可授予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何员工、董事或顾问。向任何个人授予任何股票权利,既不会使该个人有权参与任何其他股票权利授予或根据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为雇员、董事或顾问设立的任何其他福利计划下的任何授予,也不会取消其参与的资格。
6.期权的条款和条件。
每份期权应在期权协议中以书面形式载明,由公司正式签署,并在法律要求或公司要求的范围内,由参与者签署。管理人可规定,授予期权须遵守管理人认为适当的与本计划具体要求的条款和条件一致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随后批准本计划或其任何修订。期权协议应至少受以下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a)不合格期权:拟为不合格期权的每份期权应遵守管理人认为适当且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条款和条件,但须遵守任何此类不合格期权的以下最低标准:
(i)行权价格:每份期权协议应说明每份期权所涵盖的股份的行权价格(每股),该行权价格应由管理人确定,并应至少等于授予期权之日每股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
(ii)股份数量:每份期权协议应说明其相关的股份数量。
(iii)归属:每份期权协议应说明其首先可行使的一个或多个日期以及之后可能不再行使的日期,并可规定期权权利在几个月或几年的期间内,或在发生某些履约条件或实现所述目标或事件时,分期产生或成为可行使的日期。
(iv)附加条件:行使任何期权的条件可能是参与者以管理人满意的形式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为公司及其其他股东提供某些保护,包括要求:
A.参与人或参与人遗属出售或转让股份的权利可能受到限制;以及
B.参与者或参与者的遗属可能被要求签署投资意向书,并且还必须承认股份将带有说明任何适用限制的传说。
(v)期权期限:每份期权应自授予之日起不超过十年或在期权协议可能规定的更早时间终止。
(b)ISO:每项拟成为ISO的选项应仅发给为税务目的被视为美国居民的雇员,并应受以下条款和条件的约束,附加管理员认为适当但不与《守则》第422条和美国国税局相关条例和裁决相冲突的附加限制或变更:
(i)最低标准:ISO应符合上文第6(a)段所述的不合格期权所要求的最低标准,但其中第(i)和(v)款除外。
(ii)行使价:紧接授予ISO前,如参与者直接或因《守则》第424(d)节中适用的归属规则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