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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4 2 展览44utz-descriptionof.htm EX-4.4 文件


附件 4.4
UTZ品牌公司。
证券说明

以下是Utz Brands, Inc.证券(“UTZ,”“我们”、“我们的”或“公司”)并不声称是完整的。您应参阅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经修订和重述的章程(“章程”)以及此处引用的每一份其他文件,每一份文件均作为附件附在本证券说明所包含的10-K表格年度报告(“10-K表格”)中。下文摘要还参照适用的《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的规定进行了限定。

于2020年8月28日,Utz Brands, Inc.(前身为Collier Creek Holdings(“CCH”))根据公司、UBS、UM Partners,LLC的U系列(“U系列”)及UM Partners,LLC的R系列(“R系列”,连同U系列,“持续成员”)订立的日期为2020年6月5日的业务合并协议(“业务合并协议”)的条款,完成与Utz Brands Holdings,LLC(“UBH”)的业务合并(“业务合并协议”)。根据业务合并协议的条款,其中包括,公司通过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归化证书和公司注册证书,从开曼群岛归化为特拉华州,据此公司更名为“Utz Brands, Inc.”并实现业务合并。本文档中未另行定义的术语在表格10-K中定义。

授权及已发行股票

本公司注册证书授权发行1,064,249,000股,包括:

1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A类普通股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B-1系列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B-2系列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和
61,249,000股V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A类普通股

A类普通股的所有股份均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投票权。A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人有权就股东一般有权投票的所有事项对该持有人所持有的记录在案的每一股A类普通股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A类普通股持有人与V类普通股持有人一起作为单一类别对提交给我们的股东投票或批准的所有事项进行投票。一般来说,所有有待股东投票的事项必须获得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作为单一类别共同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投选票的多数票(或在选举董事的情况下,以多数票)通过。尽管有上述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类普通股持有人本身将没有投票权



如果受影响系列的持有人有权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其他此类系列的持有人一起根据公司注册证书(包括与任何系列优先股有关的任何指定证书)或根据DGCL就其进行投票,则对公司注册证书(包括与任何系列优先股有关的任何指定证书)的任何修订(包括与任何系列优先股有关的任何指定证书)仅与一个或多个已发行系列优先股的条款有关,将无权对其进行投票。

股息权.根据可能适用于任何已发行优先股的优惠,A类普通股的股份持有人有权按比例收取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不时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宣布的股息(如有)。

清算时的权利.在我们的事务发生任何自愿或非自愿清算、解散或清盘的情况下,A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按比例分享我们的债务和其他负债支付后剩余的所有资产,但优先股或任何类别或系列股票的优先于当时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如果有的话)的优先分配权除外。

其他权利.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没有优先认购权或转换权或其他认购权。没有适用于A类普通股的赎回或偿债基金条款。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优惠和特权受制于我们未来可能发行的任何优先股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优惠和特权。

B类普通股

所有B类普通股的股份在业务合并完成后立即转换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股份。

投票权。除法律要求外,B类普通股持有人无权就此类B类普通股享有任何投票权。

股息权。根据可能适用于任何已发行优先股的优惠,B类普通股的股份持有人有权按比例收取公司董事会不时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宣布的股息(如有);提供了然而,如此宣布的任何此类股息或其他分配的任何B类普通股股份的记录日期应为公司与其中指定的证券持有人(“保荐方信函协议”)根据日期为2020年6月5日的保荐方信函协议(“保荐方信函协议”)将该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的日期的前一天,而该等股息或其他分配将根据保荐方信函协议支付。

清算时的权利.在我们的事务发生任何自愿或非自愿清算、解散或清盘的情况下,B类普通股持有人无权获得我们的任何资产(除非此类清算、解散或清盘构成转换事件(定义见保荐方信函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此类B类普通股应根据公司注册证书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由此产生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应被视为A类普通股持有人)。




其他权利.B类普通股在发生任何转换事件(定义见保荐方信函协议)时自动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股份,该事件发生在业务合并结束时(“结束”)。

第五类普通股

V类普通股的所有股份均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投票权.V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人有权就股东通常有权投票的所有事项(无论是作为一个类别单独投票,还是与我们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的股本一起投票)对该持有人所持有的记录在案的每一股V类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V类普通股股东与A类普通股股东一起作为单一类别对提交给我们的股东投票或批准的所有事项进行投票。一般来说,所有由股东投票表决的事项,必须由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的全体股东以单一类别共同投票的方式,以多数票(或在选举董事的情况下,以多数票)通过。尽管有上述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V类普通股持有人本身将没有根据公司注册证书就公司注册证书的任何修订(包括与任何系列优先股有关的任何指定证书)拥有投票权,也无权就仅与一个或多个已发行系列优先股的条款有关的任何修订(包括与任何系列优先股有关的任何指定证书)进行投票,前提是该受影响系列的持有人有权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其他此类系列的持有人一起,根据公司注册证书(包括与任何系列优先股有关的任何指定证书)或根据DGCL对其进行投票。

股息权.V类普通股持有人不得参与公司董事会宣布的任何股息。

清算时的权利.如果我们的事务发生任何自愿或非自愿清算、解散或清盘,V类普通股持有人无权获得我们的任何资产。

其他权利.V类普通股的股份持有人没有优先认购权、认购权、赎回权或转换权。没有适用于V类普通股的赎回或偿债基金条款。

第V类普通股的发行和报废.如果任何已发行的V类普通股股份不再由UBH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持有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普通公司单位”),该等股份将自动转让予我们并无偿注销。除根据UBH的管理文件有效发行普通公司单位外,我们将不会在通过公司注册证书后额外发行V类普通股。

优先股

公司注册证书授权公司董事会设立一个或多个系列优先股。除非法律或任何证券交易所要求,优先股的授权股份将可用于



发行而无需普通股持有人采取进一步行动。公司董事会有酌情权决定每一系列优先股的权力、优先权以及相对、参与、可选和其他特殊权利,包括投票权、股息权、转换权、赎回特权和清算优先权。

发行优先股可能会产生延迟、推迟或阻止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效果,而无需股东采取进一步行动。此外,发行优先股可能会通过限制A类普通股的股息、稀释A类普通股和V类普通股的投票权或使A类普通股的清算权处于从属地位而对普通股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由于这些或其他因素,发行优先股可能会对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目前,我们没有发行任何优先股的计划。

股息

A类普通股股份未来股息的支付将取决于我们在业务合并完成后的财务状况,但须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决定。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定,我们打算定期支付季度现金股息。无法保证该等现金分红一定会宣派。我们宣派股息的能力可能受到我们或我们的附属公司不时订立的任何其他融资及其他协议条款的限制。

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除了我们在瑞银的权益外,没有任何重大资产。我们打算促使UBH向普通公司单位持有人进行分配,金额足以支付公司、UBH、持续成员和TRA缔约方代表(“TRA”)于2020年8月28日签署的应收税款协议项下的适用税款和其他义务,以及我们宣布的任何现金股息。

第三份经修订和重述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规定,按一定的假定税率向普通公司单位持有人(包括美国)按比例进行现金分配,我们将其称为“税收分配”。我们预计,在某些时期,我们将从UBH获得的分配可能会超过我们根据TRA支付的实际纳税义务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将全权酌情不时就如此积累的任何此类超额现金的使用作出任何决定,除其他用途外,其中可能包括支付我们A类普通股的股息。我们没有义务向我们的股东分配此类现金(或除任何已宣布的股息之外的其他可用现金)。我们还预计,如有必要,将采取改善行动,其中可能包括按比例或 对已发行的普通股公司单位进行不按比例的重新分类、合并、细分或调整,以保持我们持有的普通股公司单位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股份之间的一比一平价。

公司注册证书的反收购效力、特拉华州法律的附例和某些规定

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和DGCL包含以下段落中概述的条款,旨在提高公司董事会组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可能性,并阻止可能涉及对公司的实际或威胁收购的某些类型的交易。这些规定旨在避免代价高昂的收购战,降低我们在敌意的控制权变更或其他主动收购提议面前的脆弱性,并增强公司的能力



董事会以最大化与任何主动要约收购我们有关的股东价值。然而,这些规定可能具有延迟、阻止或阻止通过要约收购、代理竞争或股东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其他收购企图对我们进行的合并或收购的效果,包括可能导致A类普通股股票的现行市场价格溢价的企图。公司注册证书规定,我们的股东要求或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必须在该等股东的正式召开的年度或特别会议上进行,并且不得通过该等持有人的任何书面同意进行,除非该等行动得到当时在任的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推荐或批准,但V类普通股或一个或多个系列优先股的持有人除外,如果该系列通过与该系列有关的指定证书明确允许这样做,可通过书面同意采取任何行动,前提是该等持有人允许采取该等行动,且该书面同意由相关类别或系列的已发行股份持有人签署,且该持有人拥有不少于在会议上授权或采取该等行动所需的最低票数。

获授权但未发行股本

特拉华州法律不要求股东批准任何授权股票的发行。然而,如果且只要A类普通股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上市要求将适用,要求股东批准(i)某些发行等于或超过当时已发行投票权或当时已发行A类普通股股份数量的20%(ii)在任何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向董事发行A类普通股,公司的高级职员或主要证券持有人(各自为“关联方”),如果拟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量,或如果证券可转换或可行使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当时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投票权或已发行股份数量的1%,(iii)在任何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发行A类普通股,而在该交易或系列关联交易中,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地在拟收购的公司或资产中拥有5%或更多的权益(或该等人士合共拥有10%或更多的权益),或在将支付的代价中发行A类普通股,或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的证券,可能导致发行超过A类普通股股份数量的5%或发行前已发行投票权的5%,或(iv)任何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发行。
未来可能发行的额外股份可能被用于多种公司用途,包括未来的公开发行,以筹集额外资金或促进收购。

存在未发行和未保留的A类普通股的影响之一可能是使公司董事会能够向与现任管理层友好的人发行股票,这可能会增加通过合并、要约收购、代理权竞争或其他方式获得公司控制权的尝试的难度或阻碍,从而保护管理层的连续性,并可能剥夺股东以高于现行市场价格出售其A类普通股股票的机会。

选举董事及空缺

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CCH、保荐人、持续成员、创始人持有人(定义见投资者权利协议)、Collier Creek的独立董事(定义见投资者权利协议)和保荐人代表于2020年8月28日签署的投资者权利协议(经不时修订)(“投资者权利协议”)确定将在公司董事会任职的董事人数。下



注册成立证明书,公司董事会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指定为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第一类董事最初的任期在收盘后的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届满。第二类和第三类董事的初始任期分别在闭幕后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届满。在随后的每一次股东年会上,将选举董事,任期满三年,以接替在该股东年会上任期届满的类别的董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任职的任期没有限制。

此外,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公司董事会的任何空缺,包括因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空缺或因有理由罢免董事而产生的空缺,只能由当时在任的董事过半数填补,但须遵守投资者权利协议的规定和优先股持有人的任何权利。有关投资者权利协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10-K表格的附件 [ 10.3 ]。

尽管有本条的前述规定,如有一名或多于一名董事辞去公司董事会职务,于日后生效,则当时在任的过半数董事(包括已辞职者)有权填补该等空缺,表决于该等辞职或辞职生效时生效,而每名当选的董事须任职至下一次董事选举,并直至该董事的继任人当选并符合资格,或直至该董事较早前去世、辞职或被免职。此外,每名董事将任职至其继任者正式当选并符合资格或直至其较早去世、辞职、退休、被取消资格或被免职。组成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人数不减少将缩短任何现任董事的任期。

业务组合

我们已选择不受《总务委员会条例》第203条规管。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在我们的普通股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b)或12(g)条注册的任何时间点,我们将不与任何“感兴趣的股东”(定义见公司注册证书)在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之后的三年期间内进行任何“业务合并”(定义见公司注册证书),除非:

在此之前,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企业合并或导致股东成为有兴趣的股东的交易;
在导致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完成后,感兴趣的股东拥有我们在交易开始时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定义见公司注册证书)的至少85%,为确定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但不包括感兴趣的股东所拥有的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不包括(i)身为董事和高级职员的人所拥有的股份,以及(ii)员工参与人无权秘密确定所持有的受计划约束的股份是否将以要约或交换要约的方式提出的员工股票计划;或者
在该时间或之后,企业合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获得授权,而不是通过书面同意,由at



不属于感兴趣的股东的我们有表决权股票的至少66-2丨3%的已发行股份。

根据《公司注册证书》,“企业合并”的定义一般包括合并、资产或股票出售,或其他交易,从而为感兴趣的股东带来财务利益。“感兴趣的股东”是指与关联公司和关联公司一起拥有或在确定感兴趣的股东地位之前的三年内确实拥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的15%或更多的人。公司注册证书明确将股东各方(定义见公司注册证书)、其各自的某些受让方及其各自的继任者和关联公司排除在“相关股东”的定义之外,无论其实益拥有的总投票权的所有权百分比如何。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注册证书》中的此类规定使得作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人更难与公司进行为期三年的各种业务合并。因此,对于公司董事会事先未批准的某些交易,公司注册证书中的此类规定可能具有反收购效果。此类规定可能会鼓励有兴趣收购我们的公司提前与公司董事会进行谈判,因为如果公司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导致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股东批准要求将被避免。然而,这类规定也可能阻止可能导致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场价格溢价的尝试。这些规定还可能增加完成股东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交易的难度。

法定人数

章程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任何会议上,当时在任的董事总数的多数构成所有目的的法定人数。

无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除非公司注册证书明确授权累积投票,否则累积投票权不存在。公司注册证书不授权累积投票。

股东大会

公司注册证书规定,股东特别会议只能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主席或首席执行官召集或在其指示下召开。 公司可以延期、改期或者取消以前安排的任何股东特别会议。

股东大会、提名和提案的提前通知要求

附例就股东建议和提名董事候选人订立预先通知程序,但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董事会委员会作出或在其指示下作出的提名除外。任何事项要在开会前“适当提出”,股东都必须遵守预先通知的要求,并向我们提供一定的信息。一般来说,为了及时,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必须在不迟于营业时间结束前收到股东的通知。



第九十届(90)日不早于第一百二十日收市时(120)但在紧接的上一次股东周年大会的一周年日期前一日规定,如果年会的日期被安排在该周年日之前三十(30)天以上或之后七十(70)天以上,或上一年未举行年会,则股东及时发出的通知必须不迟于首次公布该会议日期的翌日的第十(10)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如此送达(并收到)。章程还规定了有关股东通知的形式和内容的要求。只要投资者权利协议仍然有效,这些规定将不适用于股东各方(定义见公司注册证书)。附例容许在股东大会上的会议主持人通过有关举行会议的规则及规例,如有关规则及规例未获遵守,该等规则及规例可能具有排除在会议上进行某些业务的效力。这些规定还可能推迟、延迟或阻止潜在收购人进行代理征集以选举收购人自己的董事名单或以其他方式试图影响或获得公司控制权。

绝对多数条款

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被明确授权在不违反特拉华州法律或公司注册证书的任何事项上,在没有股东投票的情况下,制定、更改、修订、更改、添加、撤销或废除全部或部分章程。我们的股东对章程的任何修改、变更、撤销或废除都需要至少66-2丨3%的持有人的赞成票,如果有章程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在有任何其他规定的情况下,拥有我们当时有权就其投票的所有已发行股票的投票权的多数,作为单一类别一起投票。

DGCL一般规定,修改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需要获得有权就其投票的大多数已发行股份的赞成票,作为单一类别一起投票,除非公司注册证书要求更大的百分比。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其中的第十条,包括其中有关竞争和公司机会的规定,只有在我们当时有权对其投票的所有已发行股票的至少80%的投票权持有人投赞成票的情况下,才可以修改、更改、废除或撤销,作为单一类别一起投票。《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其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包括其中的下列规定,可以修改、更改、废除或撤销,只有在当时有权对其投票的所有已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至少66-2丨3%的持有人的赞成票下,作为单一类别共同投票:

该条文规定,如有附例第一条、第二条及第四条的规定,须获得66-2丨3%的绝对多数票,如有其他任何规定,则须获得过半数票,以供股东修订附例;
对分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和任期)作出规定的条文;
关于填补公司董事会空缺和新设董事职务的规定;
关于董事辞职、免职的规定;
关于召开股东特别会议的规定;
关于书面同意的股东诉讼的规定;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受托责任的消除金钱损害赔偿的规定;



关于选举不受总务委员会第203条管辖的规定;
关于选择法院地的规定(见“-专属论坛”);以及
要求仅以66-2丨3%的绝对多数票对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的修正条文。

这些规定可能具有阻止恶意收购或延迟或阻止公司或我们管理层控制权变化的效果,例如合并、重组或要约收购。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其政策持续稳定的可能性,并阻止可能涉及实际或威胁收购我们的某些类型的交易。这些规定旨在降低我们对主动提出的收购提议的脆弱性。这些规定还旨在阻止某些可能在代理权争夺中使用的策略。然而,这些规定可能会产生阻止其他人对我们的股票提出要约收购的效果,因此可能会抑制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波动,这种波动可能是由于实际或传闻中的收购企图造成的。这类规定也可能会起到阻止管理层变动的效果。

专属论坛

公司注册证书规定,除非我们书面同意选择替代诉讼地,(i)代表我们提起的任何派生诉讼或程序,(ii)任何声称违反我们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职员、其他雇员、代理人或股东对我们或我们的股东所欠的信托义务的索赔的诉讼,或任何协助和教唆此类所谓违约的索赔,(iii)任何声称对我们或我们的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职员、其他雇员提出索赔的诉讼,代理人或股东(a)根据DGCL的任何规定、公司注册证书(可能会被修订或重述)或章程产生,或(b)DGCL将管辖权授予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或(iv)对我们或我们的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职员、其他雇员、代理人或受特拉华州法律内政原则管辖的股东提出索赔的任何诉讼,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上述第(i)至(iv)条中的任何诉讼,在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单独和专门提起;但前提是,上述情况不适用于以下任何索赔:(a)特拉华州衡平法院认定存在不受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管辖的不可或缺的一方(且该不可或缺的一方在此种认定后十天内不同意衡平法院的属人管辖权),(b)归属于特拉华州衡平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或(c)根据联邦证券法产生,包括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成为唯一和排他性的法院。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注册证书第十二条的规定将不适用于为强制执行《交易法》产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提起的诉讼,或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应作为唯一和排他性诉讼地的任何其他索赔。任何个人或实体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我们股本的任何股份的任何权益,应被视为已通知并已同意公司注册证书中的法院地条款。如果以任何股东的名义向设在特拉华州境内的法院以外的法院提起标的在法院地条款范围内的任何诉讼(“外国诉讼”),该股东应被视为已同意:(x)位于特拉华州境内的州和联邦法院就在任何此类法院为执行法院地条款而提起的任何诉讼(“强制执行诉讼”)的属人管辖权;以及(y)在任何此类强制执行诉讼中通过作为该股东的代理人在外国诉讼中向该股东的律师送达而向该股东作出的程序送达。但是,有可能法院会认定我们的诉讼地选择条款不适用或无法执行。




尽管我们认为这一规定使我们受益,因为它提高了特拉华州法律在其适用的诉讼类型中的适用一致性,但该规定可能具有阻止针对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的诉讼的效果。

利益冲突

特拉华州法律允许公司通过条款,放弃对提供给公司或其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的某些机会的任何兴趣或期望。在特拉华州法律不时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注册证书放弃我们对不时向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作为我们的雇员或我们子公司的雇员的高级职员、董事、股东或关联公司除外)提出的特定商业机会的任何兴趣或期望,或被提供参与机会的权利。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非雇员董事或其关联公司都没有义务避免(i)在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现在从事或提议从事的相同或类似业务领域从事公司机会,或(ii)以其他方式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竞争。此外,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如果任何非雇员董事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获得对潜在交易或其他商业机会的了解,而该潜在交易或其他商业机会可能对其本人或其本人或其关联公司或对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而言是公司机会,则该人将没有义务向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关联公司传达或提供此类交易或商业机会,他们可以为自己或向其他个人或实体提供任何此类机会。公司注册证书并不放弃我们对任何仅以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身份明确向非雇员董事提供、或获得或开发的商业机会的权益。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机会不应被视为我们的潜在公司机会,如果该商业机会(i)我们在财务上或法律上既无能力,也无合同许可进行,(ii)从其性质来看,不属于我们的业务范围或对我们没有实际优势,(iii)我们没有兴趣或合理预期的商业机会,或(iv)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或该成员的附属公司的利益而呈交任何帐户,而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对其并无直接或间接影响或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盲目信托。

高级人员及董事的法律责任及赔偿限制

DGCL授权公司限制或消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董事受托责任而对公司及其股东造成金钱损失的个人责任,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公司注册证书包括一项条款,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消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作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受托责任而对金钱损失承担的个人责任。这些规定的效果是消除我们和我们的股东的权利,通过代表我们的股东派生诉讼,就违反作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受托责任,包括因严重疏忽行为导致的违约,向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追偿金钱损失。但是,如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恶意行为、明知或故意违法、授权非法分红或赎回或从其作为董事的行为中获得不当利益,则不适用免责。

章程规定,我们必须在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赔偿和垫付费用。我们还被明确授权携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为董事、高级职员和某些雇员或代理人的某些责任提供赔偿。我们认为,这些赔偿和垫资条款以及保险对于吸引和留住合格的董事和执行官是有用的。

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中的责任限制、赔偿和垫资条款可能会阻止股东因违反其受托责任而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这些规定还可能具有降低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衍生诉讼的可能性的效果,即使这样的诉讼如果成功,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股东受益。此外,如果我们根据这些赔偿条款向董事和高级职员支付和解和损害赔偿的费用,您的投资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认为,这些条款、责任保险和赔偿协议对于吸引和留住有才华和经验丰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必要的。

就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的赔偿而言,根据上述规定或其他规定,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可能被允许,我们已被告知,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目前没有涉及我们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的未决重大诉讼或程序,需要为此寻求赔偿。

股东登记权

收盘时,我们订立了投资者权利协议,据此,除其他事项外,保荐人、持续成员和保荐人的独立董事有特定权利要求我们根据《证券法》登记其全部或部分股份。其中定义的术语可注册证券包括A类普通股的股份。我们已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提交并修订了一份注册声明,部分是为了履行我们在投资者权利协议下的义务。

上市

截至2025年12月28日,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U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