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2.1
证券交易委员会
N.E.街100号
华盛顿特区20549
| 回复: | 根据2002年《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作出的核证(18U.S.C.Section1350) |
女士们先生们:
关于Sandridge Permian Trust(以下简称“信托”)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10-Q表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已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不是以个人身份,而是仅作为信托的受托人,根据18U.S.C.1350证明:
|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信托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上述认证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8U.S.C.1350)第906条提供,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
| s/莎拉·纽维尔 | |
| Sarah Newell | |
| 副总裁 | |
| 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 作为Sandridge Permian Trust的受托人 |
|
| 2021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