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13.1
首席执行干事的核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
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U.S.C.1350,以下签署人中国远程教育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行政总裁ZhengDong Zhu兹证明,据其所知,本公司每年关于年度20-F表格的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视适用情况而定)的规定,且该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呈现了该公司截至该报告所述期间及该报告所述期间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日期:2021年1月22日
| 通过: |
朱正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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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朱正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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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