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4.1
注册人证券的描述
已注册为《证券法》第12条的适用对象
1934年交换法,经修订后生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Planet Green Holdings Corp.(“我们”、“我们的”、“公司”)拥有一类在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2条下注册的证券:即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普通股(“普通股”)。
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我们授权的资本由两部分组成:(i) 15亿股普通股;(ii) 10亿股优先股,每股的面值为0.001美元。以下描述简要介绍了与我们资本相关的各项条款。如需了解上述条款的详细内容,请参考我们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以及内华达州相关法律的规定。
本文中使用的那些未明确定义的术语,其含义应参照公司在其10-K格式年报中对这些术语的定义来确定。
普通股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对于公司召开的每一项决议事项,每持有一股股票就拥有一份表决权。不允许进行累积投票。
清算、分红以及优先购买权
在公司的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过程中,无论是否出于自愿,持有股票的股东均有权获得公司剩余的所有资产。这些资产将按照每位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进行公平分配。
股息可以在公司董事会宣布的时间以股票的形式进行支付。任何股票持有者均无权以任何方式购买、认购或获取公司未来可能发行的任何股票。无论这些股票是现在还是将来被发行,持有股票的人均不具备任何优先权或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