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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或(g)条作出的登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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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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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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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贝壳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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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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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码(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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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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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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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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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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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申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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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加速
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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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成长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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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交易目的,但仅限于与美国存托股票登记有关,每份股票代表三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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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托凭证证明美国存托股票,每份美国存托股票代表三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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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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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本表格另有说明
20-F,
“流通股”不包括所持有的BIP信托的股份数量(定义见第6.B项。
“补偿-The
董事会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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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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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年报所使用的「我们」、「我们的」、「注册人」、「公司」及「本田」各指本田株式会社及其合并附属公司。
项目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顾问的身份
不适用。
项目2。报价统计及预期时间表
不适用。
项目3。关键信息
A. [保留]
B.资本化和负债
不适用。
C.要约原因及所得款项用途
不适用。
D.风险因素
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你应该仔细考虑下面描述的风险。如果以下所述的任何风险实际发生,本田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本田普通股和美国存托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下降,你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本田目前不知道或本田现在认为无关紧要的额外风险也可能损害本田并影响您的投资。
地缘政治风险
本田在世界各国开展业务运营,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当地法律法规、协议、机构和商业惯例的变化,例如关税、进出口法规、税收、战争、恐怖主义、政治不确定性、安全局势恶化、政治政权更迭以及这些国家或邻近地区的劳工罢工。如果发生这种不可预见的事件,运营被推迟或暂停,包括由于政治、军事或社会紧张局势加剧导致供应链中断,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特别是其中,本田认识到三大地缘政治风险:1)经济安全,2)国家间冲突或地区冲突,3)有关人权的法律法规。
缓解和减少这些地缘政治风险敞口的战略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这些地缘政治风险对本田针对第4项中描述的五个关键主题的举措产生了重大影响。“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特别是在实现零环境影响社会、实现零交通碰撞社会、人力资本管理进化、创新技术创造等方面。
1
各地区未来可能受到此类地缘政治风险影响的业务规模,见项目5。“经营和财务回顾与前景—— A.经营成果——基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地理信息。”
1.经济安全
许多国家正在收紧进出口管制,并采取政策鼓励封锁关键资源、部件和零部件,以及先进技术。自美国新一届政府就职以来,出现了各种政策变化,包括提出或征收额外关税,我们正在密切关注这些趋势。有关关税的情况不断变化,很难确切预测何时、如何以及以何种方式实施关税,从而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然而,尽管我们计划努力减轻此类影响,但我们目前预计,在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将因关税产生大量额外成本,包括整车和零部件的关税,与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相比,我们预计这将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有关环境或进出口法规的政府政策变化可能会导致本田生产活动的停止或延迟,或导致我们产生与开发、采购、销售和其他商业活动相关的反措施成本,这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国家间冲突或区域冲突
国际局势前景依然不明朗,包括乌克兰、中东和南海局势。如果发生新的冲突,这些可能导致人道主义危机、物质和财产损失以及供应链中断,不仅在发生冲突的国家和地区,而且在其他国家,这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有关人权的法律法规
许多国家正在颁布要求公司解决人权问题的法律法规,解决整个供应链中的人权风险的需求正在迅速增长。未能及时和适当地对这些法律法规作出回应可能会损害本田的品牌形象和社会信誉,并导致本田生产活动的停止或延迟或导致我们产生与开发、采购、销售和其他业务活动相关的反措施成本,从而可能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采购采购风险
本田正通过从众多外部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以及时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好产品,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然而,本田用于制造其产品的一些原材料和零部件仍然依赖于某些供应商。本田能否在适当的成本水平上继续以有效的方式确保这些供应受制于许多因素,其中一些因素超出了本田的控制范围。这些因素包括其供应商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持续供应的能力,以及本田在确保供应方面与其他用户竞争的能力。
如果无法持续确保供应商的材料和零部件供应,材料和零部件价格上涨,或者我们失去任何关键供应商,这些都可能导致本田制造业务的延迟或暂停,并丧失本田的竞争力,从而可能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本田已经经历了一些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价格上涨,人们担心,由于加速转向电气化,对用于电池的镍、锂和钴的需求迅速增长,由于矿产资源和其他供应短缺,电池价格将飙升。特别是,我们正在密切研究中国稀土出口限制对我们集团的影响。
2
此外,如果由于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零部件而发生与质量相关的问题,可能会威胁到我们客户的安全和保障,损害本田的品牌形象,并可能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减轻和减少这些采购和采购风险的策略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这些采购和采购风险对本田针对第4项中描述的五个关键主题的举措具有重大影响。“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特别是在实现零环境影响社会、实现零交通碰撞社会、创新技术创造等方面。
信息安全风险
本田在其业务活动和产品中,包括在由分包商管理的领域中,使用了与信息服务和驾驶支持相关的广泛信息系统和网络。对软件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在自动驾驶/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和其他数字服务领域,包括利用人工智能(以下简称“AI”)技术。
我们期待AI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导致无意侵犯第三方权利、错误信息泛滥、信息泄露等。此外,发生的网络攻击手段变得更加先进和复杂,针对的是世界各地的组织。此外,网络攻击还可能严重影响本田针对第4项中描述的5个关键主题的举措。“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特别是在实现交通零碰撞社会和创造创新技术方面。因此,减轻和减少这种风险敞口的战略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此外,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在世界各国迅速发展。在创造本田创造新价值的举措中,保护个人信息的措施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与现有运营相比,处理的个人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可能存在差异。
除了网络安全风险外,本田或我们的任何业务合作伙伴或分包商的任何设备故障、任何管理缺陷或人为错误,或任何自然灾害、基础设施故障或任何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也可能导致本田的重要运营和服务暂停、机密或个人信息泄露、文件和信息的不当处理,或重要数据的破坏或伪造。
如果此类事件发生,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品牌形象或社会声誉受损、对客户或受影响方承担责任、支付经济罚款、本田制造业务延迟或暂停以及本田竞争力丧失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商业联盟和合资企业风险
本田通过与其他公司的联盟和合资企业进行业务运营,以期望产生协同效应和提高效率,或满足正在开展业务发展的国家的要求。
随着本田推进其在第4项中描述的五个关键主题的举措。“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特别是在实现零环境影响社会、实现零交通碰撞社会、创造创新技术方面,利用联盟、合资等伙伴关系至关重要。
如果在联盟或合资企业的背景下出现合作伙伴之间关于业务的分歧、利润或技术的泄漏、决策的延迟或业务合作伙伴的经营业绩不佳,或者如果对联盟或合资企业的条件发生变化或取消,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
环境风险
凭借在世界各国的业务运营,本田认识到与环境问题相关的广泛潜在风险,例如与气候变化、资源枯竭、空气污染、水污染和生物多样性等问题有关的风险,本田受到涵盖这些问题的广泛政策和法规的约束。
对于有关气候变化和燃油效率特别是废气排放的政策法规,世界各国已经在世界各地实施或正在计划对其进行修订。根据修订的趋势和修订法规的实质,本田的应对措施和相关费用可能会对其在摩托车、汽车、动力产品等业务运营中的生产、开发、采购和销售活动等造成压力。这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这些风险还可能严重影响本田针对第4项中描述的五个关键主题的举措。“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特别是在实现零环境影响社会和创造创新技术方面。因此,减轻和减少这种风险敞口的战略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有关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请参阅项目4中的“气候变化相关披露(对TCFD建议的回应)”。“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览——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方法”。
知识产权风险
本田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拥有与其生产的产品相关的多项专利和商标的权利。本田将动力单元、能源管理系统、资源循环、自动驾驶/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物联网/互联作为重点关注领域,以支持向能够锻造新增长轨迹和培育创新价值创造的企业演进。
相关专利和商标,这些专利和商标可能会对本田在第4项中描述的5个关键主题的举措产生重大影响。“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特别是在实现交通零碰撞社会和创造创新技术方面。因此,减轻和减少这些风险敞口的战略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无法普遍保护其知识产权、对本田部分或一大批知识产权的非法侵犯可能导致本田竞争优势下降,或因侵犯专利权和许可费的诉讼(包括因引入AI导致无意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而暂停制造和/或销售活动并支付大量损害赔偿,可能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自然灾害风险
由于地震、洪水、风暴、传染病和其他自然灾害对本田的运营场所和员工造成损害,生产、开发、采购和销售等业务活动暂停和延迟,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本田的任何业务合作伙伴遭受任何此类损害,或者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基础设施中断,这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在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下,世界各国与天气有关的灾害加剧并变得更加频繁,预计这一趋势可能会继续向前发展。因此,这些灾难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
金融与经济风险
1.经济趋势与经济波动
本田在世界各国开展业务运营,在各个地区和国家设有制造业务并销售产品。这些业务活动可能受到经济放缓、经济波动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市场收缩导致销量下降、零部件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上涨、本田业务的信用风险增加、融资利率上升等。因此,这些变化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货币波动
本田在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地都有制造业务,并向各国出口产品和零部件。本田采购材料和部件,并以外币销售其产品和部件。因此,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本田对采购材料和销售产品的定价。因此,汇率波动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与行业市场风险相关
本田在日本和世界各国开展业务。延长的经济放缓、衰退、消费者偏好和需求的变化、燃料价格上涨、金融危机以及由于材料成本增加或供应量减少而导致的产品价格上涨,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并加剧与其他公司的竞争,从而可能引发对本田产品的需求下降,从而可能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或其未来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尤其是汽车行业正处于重大变革期,包括中国新兴电动汽车企业崛起导致竞争加剧、北美和欧洲环境政策变化、各国加征关税引发的全球贸易战等。这种趋势很难确定地预测,如果发展与我们的预期不符,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修改我们的业务计划,例如,正如我们在2025年5月宣布的那样,鉴于电动汽车的采用慢于预期,我们各自的2030年电动汽车和FCEV销售目标已经发生了这种情况。如果我们不能对市场和需求的这些变化做出有竞争力和适当的反应,本田的业务表现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本田的金融服务业务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开展业务,存在固有风险
本田的金融服务业务向其客户提供各种融资计划,旨在增加其产品的销售机会。然而,客户也可以通过与我们的融资服务相竞争的各种其他来源,包括商业银行和金融和租赁公司,获得租赁或购买本田产品的融资。本田提供的金融服务涉及信用风险以及与租赁剩余价值、资本成本和获得资金有关的风险。争夺客户和/或这些风险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风险
本田可能会受到诉讼、各种调查和不同司法管辖区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诉讼。针对本田的任何此类当前或未来法律诉讼的负面结果都可能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
本田面临与其提供离职后福利的义务相关的风险
本田有各种养老金计划,并提供其他离职后福利,其中福利金额基本根据工资水平、服务年限等因素确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会定期审查和根据需要调整缴款。设定受益义务和设定受益成本基于多种因素的假设,包括贴现率和工资增长速度。假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本田的设定受益成本和义务,包括本田未来为此类义务提供资金的现金需求,这可能会对本田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田的成功部分取决于其品牌形象的价值,这可能会因产品缺陷而被削弱
企业可持续发展背后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我们的客户、社会和本田开展业务运营的社区对本田品牌的信任和支持。为了支持这一品牌形象,本田在各类企业活动中努力获得社会信任,包括确保产品质量和遵守法律法规、进行风险管理、加强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等。然而,如果由于某种不可预见的原因,本田品牌形象受损或本田无法及时传达信息并妥善处理这些信息,这可能会对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这种与品牌形象相关的风险也可能会严重影响本田针对第4项中描述的五个关键主题的举措。“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尤其是在品牌价值提升方面。因此,减轻和减少这种风险敞口的战略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已确认过去销售的四轮汽车在申请型号指定时存在一些与认证测试有关的不当情况,并于2024年5月31日向日本国土交通省(MLIT)报告了这一情况。我们将在开展公司活动时继续加强合规和治理。然而,如果未来发生类似的事情,本田的品牌形象可能会受到损害,本田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有关此类事项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的描述,请参见“法律风险”。
与本田ADS相关的风险
ADS持有人的权利将少于股东拥有的权利,该持有人将必须通过存托人行使这些权利
根据日本法律,股东采取各种行动的权利,包括行使其股份固有的投票权、收取股息和分配、提起派生诉讼、检查公司的会计账簿和记录以及行使评估权,仅对记录在案的持有人可用。由于存托人通过其托管代理人是ADS基础股份的记录持有人,只有存托人才能就所存股份行使这些权利。存托人将努力按照持有人的指示就ADS基础股份行使投票权,并将向持有人支付从公司收取的股息和分配。然而,以ADS持有人的身份,这类持有人将无法通过存托人提起衍生诉讼、检查我们的会计账簿或记录或行使评估权。
日本法律下的股东权利可能比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更有限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章程、提名委员会章程、审计委员会章程、薪酬委员会章程、日本公司法(“公司法”)对公司的公司事务进行管理。法律原则
6
有关公司程序的有效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受托责任以及股东权利等事项,可能与公司为美国公司时适用的事项有所不同。日本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可能没有美国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那么广泛。ADS持有者作为股东维护自己的权利可能比ADS持有者作为美国公司的股东更难。此外,在日本提起的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诉讼中,日本法院可能不愿意对公司强制执行责任。
由于日本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每日价格范围限制,ADS的持有人可能无法在任何特定交易日以特定价格出售其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股份,或根本无法
日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价格是由出价和出价之间的平衡实时确定的。这些交易所是订单驱动的市场,没有专家或做市商来指导价格形成。为防止过度波动,这些交易所对每只股票设置每日向上和向下的价格波动限制,以前一天的收盘价为基础。虽然如果在特定交易日达到限价,交易可能会继续以向上或向下的限价进行,但在这些限价之外不得进行任何交易。因此,希望以高于或低于相关涨停价格卖出的投资者可能无法在特定交易日以该价格卖出其股票,或者根本无法卖出。
美国投资者可能难以对公司、其董事或执行官进行送达程序或执行判决
本公司为根据日本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大部分董事和执行官居住在日本。公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以及这些人的资产位于日本和美国以外的其他地方。因此,美国投资者可能无法在美国境内向公司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公司或这些人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进行强制执行。完全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责任在日本、在原始诉讼中或在执行美国法院判决的诉讼中的可执行性存在疑问。
公司在记录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他们预期的股息
日本公开上市公司的惯常分红做法和相关监管制度可能与国外市场所遵循的有所不同。公司的分红做法也不例外。虽然公司可能会在记录日期之前宣布年终和中期股息预测,但这些预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实际发放年终分红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如董事会通过该决议,年终股息将于适用的记录日期向股东支付,该日期目前由公司章程规定为3月31日。然而,这样的董事会决议通常是在4月份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作出的。派发中期股息也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如果董事会通过此类决议,股息支付将在适用的记录日期(目前由公司章程规定为9月30日)向股东支付。然而,董事会通常要到记录日期之后才会就中期股息通过决议。
在适用的记录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可能会在记录日期之后出售股票,以预期根据先前公布的预测获得一定的股息支付。然而,由于这些预测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通常要到记录日期之后才会通过支付股息的决议,我们在记录日期的年终和中期股息记录股东可能不会收到他们预期的股息。
7
关于本年度报告中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声明
本年度报告包括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是基于本田当前根据其目前可获得的信息所做出的假设和信念,并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此类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本田的实际结果、业绩、成就或财务状况与此类前瞻性陈述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未来结果、业绩、成就或财务状况存在重大差异。此类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一般载于项目3.d“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 | 日本和包括北美、欧洲和亚洲在内的全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包括经济放缓、衰退、消费者偏好的变化、燃料价格上涨、金融危机、汇率和其他因素,以及有关政府在贸易政策(包括关税)、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税收、货币兑换、供应来源和信贷可用性方面的具体政策,特别是在这些当前或未来的条件和政策影响汽车的情况下,本田开展业务的日本及世界各地其他市场的摩托车和动力产品行业和市场,对本田汽车、摩托车和动力产品的需求、销量和销售价格; |
| • | 汽车、摩托车和动力产品市场的竞争对本田汽车、摩托车和动力产品的需求、销量和销售价格的影响; |
| • | 本田为其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需求提供资金的能力,包括以优惠利率或其他条款获得任何所需外债或其他融资; |
| • | 环境、个人信息和其他政府法规和法律程序的影响;和 |
| • | 环境或人为灾难、流行病、网络攻击或其他影响本田、其供应商、客户或整个经济的事件的影响。 |
本田不承担任何义务,也无意在本年度报告日期之后公开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建议投资者查阅本田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随后提交的文件中的任何进一步披露。
项目4。关于公司的信息
A.公司历史与发展
本田株式会社是一家于1948年9月24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日本商法典名为Honda Giken Kogyo Kabushiki Kaisha。它是作为已故本田总一郎于1946年成立的非法人企业的继承者而成立的,该企业为机动自行车制造电机。
自成立以来,本田通过创造新的价值,以合理的价格为全球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一直保持领先优势。本田在全球开发、制造和销售摩托车、汽车和动力产品。
本田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日本东京105-8404港区虎之门二丁目2-3号。其电话号码为+ 81-3-3423-1111。我们维护一个网站https://global.honda/en/investors/,其中包含有关我们公司的信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维护着一个网站,网址为https://www.sec.gov/,其中以电子形式包含我们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每份报告和其他信息。
8
本金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按权责发生制计算,本田的资本支出分别为22,335亿日元、31,411亿日元和40,368亿日元。此外,按权责发生制计算,不包括与经营租赁设备相关的资本支出分别为69000亿日元、6927亿日元和9027亿日元。有关本田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资本支出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年度报告的项目4.d“财产、厂房和设备”。
B.业务概况
一般
本田的业务板块为摩托车业务运营、汽车业务运营、金融服务业务运营以及动力产品等业务运营。
下表显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按业务类别和按地域市场划分的本田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细分:
| 截至3月31日的财年,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日元(十亿) | ||||||||||||
| 摩托车业务 |
¥ | 2,908.9 | ¥ | 3,220.1 | ¥ | 3,626.6 | ||||||
| 汽车业务 |
10,593.5 | 13,567.5 | 14,169.2 | |||||||||
| 金融服务业务 |
2,954.0 | 3,248.8 | 3,507.7 | |||||||||
|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
451.1 | 392.2 | 38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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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16,907.7 | ¥ | 20,428.8 | ¥ | 21,68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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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3月31日的财年,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日元(十亿) | ||||||||||||
| 日本 |
¥ | 2,013.0 | ¥ | 2,242.2 | ¥ | 2,477.6 | ||||||
| 北美洲 |
8,945.9 | 11,713.6 | 12,798.3 | |||||||||
| 欧洲 |
690.6 | 961.1 | 938.4 | |||||||||
| 亚洲 |
4,335.7 | 4,313.8 | 4,108.9 | |||||||||
| 其他地区 |
922.2 | 1,197.9 | 1,36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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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16,907.7 | ¥ | 20,428.8 | ¥ | 21,68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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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业务
1949年,本田开始量产搭载Dream D-Type的摩托车,随后是Benly和CUB F-Type等其他车型。到1957年,本田成为摩托车产量排名第一的日本制造商。本田于1959年在美国成立了美国本田有限公司,从而将业务扩展到了海外。本田最早于1963年在比利时开始海外生产。
本田生产的摩托车种类繁多,发动机排量从50cc级到1800cc级不等。本田的摩托车阵容使用空冷或水冷的内燃机,并采用单缸、二缸、四缸或六缸配置。本田的阵容中也有电动汽车。本田的摩托车阵容包括运动、商务和通勤车型。本田还生产一系列越野车,包括全地形车(ATV)和并排(SXS)。
9
下表列出了本田摩托车业务的单位销售额,包括摩托车、全地形车(ATV)和并驾齐驱(SXS)以及摩托车业务的收入,并根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客户所在地按地域市场细分:
| 截至3月31日的财年,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
| 单位 (千)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单位 (千)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单位 (千)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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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 |
246 | 246 | ¥ | 109.3 | 241 | 241 | ¥ | 113.7 | 224 | 224 | ¥ | 106.6 | ||||||||||||||||||||||||
| 北美洲 |
459 | 459 | 306.7 | 498 | 498 | 335.5 | 548 | 548 | 347.5 | |||||||||||||||||||||||||||
| 欧洲 |
347 | 347 | 250.0 | 440 | 440 | 351.8 | 475 | 475 | 379.4 | |||||||||||||||||||||||||||
| 亚洲 |
16,108 | 9,512 | 1,739.7 | 16,016 | 9,416 | 1,793.3 | 17,478 | 10,591 | 2,078.4 | |||||||||||||||||||||||||||
| 其他地区 |
1,597 | 1,597 | 503.0 | 1,624 | 1,624 | 625.6 | 1,847 | 1,847 | 71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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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8,757 | 12,161 | ¥ | 2,908.9 | 18,819 | 12,219 | ¥ | 3,220.1 | 20,572 | 13,685 | ¥ | 3,62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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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
17 | % | 16 | % | 17 | % | ||||||||||||||||||||||||||||||
| * | 本田集团单位销售额为本田、其合并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已完成产品的单位销售总额。合并单位销售额是对外部客户合并销售收入对应的已完成产品的总单位销售额,由本田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已完成产品的单位销售额组成。 |
见项目4。D.有关主要制造设施的信息的“财产、厂房和设备”。
有关近期运营和摩托车业务财务审查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项目5”中的“运营结果”。运营和财务审查与前景展望”。
汽车业务
本田于1963年以T360微型卡车和S500小型跑车模型开始了汽车业务运营。本田随后推出了包括1972年的CIVIC和1976年的ACCORD在内的一系列量产车型,这为其汽车业务奠定了基础。1969年,微型车N600和TN600开始在台湾使用零部件组生产。1982年,本田成为第一家开始在美国本土生产汽车(采用ACCORD车型)的日本汽车制造商,随后进行了本土开发并扩大了生产活动,将轻型卡车车型包括在内。1986年,Acura品牌成立,并在美国推出独家销售网络。
本田的汽车使用三缸、四缸或六缸配置的汽油发动机,油电混合动力系统和油电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本田还提供其他替代燃料动力汽车,如电池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和灵活燃料汽车。
本田的主要汽车产品包括以下车型:(按字母顺序排列)
乘用车:
ACCORD,CITY,CIVIC,FIT,INTEGRA,JAZZ
轻型卡车:
BREEZE,CR-V,ELEVATE,REED,HR-V,ODYSSEY,PILOT,VEZEL,WR-V,ZR-V
微型车:
N-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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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本田的汽车单位销量和汽车业务收入以及根据客户所在地按地域市场细分:
| 截至3月31日的财年,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
| 单位 (千)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单位 (千)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单位 (千)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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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 |
550 | 484 | ¥ | 1,385.8 | 595 | 525 | ¥ | 1,600.6 | 630 | 539 | ¥ | 1,807.3 | ||||||||||||||||||||||||
| 北美洲 |
1,195 | 1,195 | 5,990.5 | 1,628 | 1,628 | 8,510.2 | 1,654 | 1,654 | 9,384.6 | |||||||||||||||||||||||||||
| 欧洲 |
84 | 84 | 332.9 | 103 | 103 | 506.7 | 93 | 93 | 459.7 | |||||||||||||||||||||||||||
| 亚洲 |
1,744 | 505 | 2,523.8 | 1,651 | 468 | 2,449.8 | 1,182 | 397 | 1,954.4 | |||||||||||||||||||||||||||
| 其他地区 |
114 | 114 | 360.3 | 132 | 132 | 500.1 | 157 | 157 | 5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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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3,687 | 2,382 | ¥ | 10,593.5 | 4,109 | 2,856 | ¥ | 13,567.5 | 3,716 | 2,840 | ¥ | 14,1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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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
63 | % | 66 | % | 65 | % | ||||||||||||||||||||||||||||||
| * | 本田集团单位销量是本田、其合并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已完成产品的总单位销量。合并单位销售额是对外部客户合并销售收入对应的已完成产品的总单位销售额,由本田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已完成产品的单位销售额组成。由我们的日本金融子公司以残值型汽车贷款和其他方式融资并通过我们的合并子公司提供的某些汽车销售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作为经营租赁入账,不包括在我们汽车业务中对外部客户的合并销售收入中。因此,它们不包括在合并单位销售额中,而是包括在本田集团我们汽车业务的单位销售额中。 |
见项目4。D.有关主要制造设施的信息的“财产、厂房和设备”。
有关近期运营和汽车业务财务审查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项目5”中的“运营结果”。运营和财务审查与前景展望”。
金融服务业务
我们通过在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巴西和泰国等国家的金融子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旨在为我们的产品提供销售支持。这些子公司的服务包括零售贷款、租赁给客户和其他金融服务,例如批发给经销商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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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本田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根据客户所在地按地域市场划分的金融服务业务收入:
| 截至3月31日的财年,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日元(十亿) | ||||||||||||
| 日本 |
¥ | 428.2 | ¥ | 440.7 | ¥ | 474.7 | ||||||
| 北美洲 |
2,466.5 | 2,729.1 | 2,938.2 | |||||||||
| 欧洲 |
13.2 | 18.1 | 21.4 | |||||||||
| 亚洲 |
16.5 | 14.7 | 13.9 | |||||||||
| 其他地区 |
29.4 | 46.0 | 5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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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2,954.0 | ¥ | 3,248.8 | ¥ | 3,50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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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服务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
17 | % | 16 | % | 16 | % | ||||||
有关近期运营和金融服务业务财务审查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项目5”中的“经营业绩”。运营和财务审查与前景展望”。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本田的动力产品业务始于1953年,推出了首款通用发动机Model H。此后,本田制造了包括通用发动机、发电机、割草机、水泵、割灌机、舵机在内的多种动力产品。
在其他业务方面,本田于2015年12月开始交付本田Jet飞机。
下表列出了本田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中基于客户所在地的Power产品和其他业务的收入以及按地域市场细分:
| 截至3月31日的财年,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本田集团 单位销量/ 合并 单位销量* |
收入 | |||||||||||||||||||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单位 (千) |
日元 (十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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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 |
376 | ¥ | 89.6 | 302 | ¥ | 87.0 | 278 | ¥ | 88.9 | |||||||||||||||
| 北美洲 |
2,274 | 182.1 | 1,083 | 138.7 | 1,020 | 127.9 | ||||||||||||||||||
| 欧洲 |
1,168 | 94.3 | 794 | 84.4 | 651 | 77.8 | ||||||||||||||||||
| 亚洲 |
1,408 | 55.5 | 1,294 | 55.9 | 1,413 | 62.1 | ||||||||||||||||||
| 其他地区 |
419 | 29.4 | 339 | 26.0 | 338 | 2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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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5,645 | ¥ | 451.1 | 3,812 | ¥ | 392.2 | 3,700 | ¥ | 38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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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源产品及其他业务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 |
3 | % | 2 | % | 2 | % | ||||||||||||||||||
| * | 本田集团单位销量为本田、其合并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已完成动力产品的单位销量总和。合并单位销售额是对外部客户合并销售收入对应的已完成动力产品的总单位销售额,由本田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已完成动力产品的单位销售额组成。在动力产品业务中,本田集团单位销售额与合并单位销售额之间不存在差异,因为在销售本田动力产品时没有涉及使用权益法核算的关联公司和合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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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电力产品和其他业务的近期运营和财务审查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项目5”中的“经营业绩”。运营和财务审查与前景展望”。
营销和分销
本田的大部分产品在日本和/或海外市场以本田商标进行销售。
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中,本田以集团为基础的摩托车单位约有85%在亚洲销售。按集团计算,本田约45%的汽车单位(包括Acura品牌下的销售)在北美销售,随后在亚洲销售32%,在日本销售17%。按集团计算,本田约38%的动力产品单位在亚洲销售,随后在北美销售28%,在欧洲销售18%。
销售和服务
在日本,本田通过其国内销售子公司和独立零售经销商生产和销售摩托车、汽车和动力产品。在海外市场,本田还通过其主要的国外销售子公司提供摩托车、汽车和动力产品,这些子公司将本田的产品分销给当地的批发商和零售经销商。
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中,本田约98%的海外销售是通过其主要的国外销售子公司进行的,这些子公司向当地批发商和零售经销商分销本田的产品。
本田通过零售经销商直接或通过其海外业务、独立分销商和授权商销售零配件和提供售后服务。
零零组件、原材料及供应来源
本田生产其产品中使用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发动机、车架和变速器。其他零部件,如减震器、电气设备和轮胎,则从众多供应商处采购。本田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板、铝、特种钢、钢管、油漆、塑料和锌,从几家供应商处采购。采购的最主要原材料是钢板,约占本田原材料采购总额的47%。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没有单一第三方供应商占公司主要零部件及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的5%以上。
通常情况下,本田在从供应商处获得所需材料方面没有也不会预期有任何困难,并认为其与供应商的合同和业务关系令人满意。该公司认为,没有任何日本国内供应商比日本供应商普遍更依赖外国供应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日本工业总体上基本上所有的原材料都严重依赖外国供应商。
季节性
本田的摩托车和动力产品在历史上经历了一些季节性。然而,这种季节性通常对我们的财务业绩并不重要。
环境和安全监管
本田受制于各种政府法规,包括汽车、摩托车和动力产品的环境和安全法规。这类法规涉及排放、燃油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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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和安全,本田已经并将在未来产生与此类法规相关的合规和其他成本。然而,本田在生产活动和研发活动中努力满足广泛的适用法规要求,是其作为制造商的正常运营活动及其不断开发符合消费者偏好的有竞争力产品的努力的组成部分,也是其不可分割的。因此,本田认为以合理的精确度单独规定上述合规成本是不可行的。相关的环境和安全法规介绍如下。
汽车环境与安全规管大纲
1.排放
日本
2018年3月,国土交通省(MLIT)出台了柴油车真实驾驶排放(RDE)考试。它于2022年10月开始适用于新型号的车辆,并于2024年10月开始适用于现有型号的车辆。
环境部(MOE)于2021年8月发布了关于柴油汽油直喷汽车颗粒编号(PN)规定的部长条例。
2022年10月,MLIT决定引入PN法规。在柴油车中,2023年10月开始适用于新车型,2025年10月开始适用于现款车型。在汽油直喷车中,它于2024年10月开始适用于新车型,并于2026年10月开始适用于现款车型。
2020年12月,教育部公布了目标在2030年左右实现汽车电气化过渡的计划,该计划涵盖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美国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清洁空气法》下日益严格的排放法规。
根据《清洁空气法》,加利福尼亚州被允许制定自己的排放控制标准,只要这些标准比联邦标准更严格。根据这一授权,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于1990年通过了加州低排放汽车计划,旨在建立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法规。
2022年8月,拜登政府签署了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IRA)。该法案允许购买符合特定要求的清洁车辆的税收优惠。其中一项要求是,新机动车的总装要在北美范围内。该法案的大部分条款于2023年1月生效。2024年5月,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IRS)发布了IRA下新清洁车辆税收抵免的最终规则。这项规则(编纂于26 U.S.C. § 30D)明确了新电动汽车有资格获得税收抵免的资格标准。该规则还对来自外国关注实体(FEOC)的含有关键矿物或电池组件的车辆实施限制,将这类车辆排除在新的清洁车辆税收抵免资格之外。
2022年11月,CARB敲定了Advanced Clean Car II(ACC II)法规,该法规将适用于2026年及以后的车型年车辆。ACC II法规包含对新的低排放汽车IV(LEV IV)法规和新的零排放汽车(ZEV)要求的要求。新的ZEV要求将要求到2035年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所有新型轻型汽车必须实现零排放。
14
2023年4月,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宣布了联邦多污染物法规(Tier4)以及更严格的温室气体要求的提案,该要求将适用于2027年款汽车。Tier4的最终确定于2024年3月20日宣布。最终确定的要求要求轻型和中型汽车的PM排放标准为0.5mg/英里,而2032车型年的轻型汽车CARB LEV IV和车队NMOG + NOX标准为15mg/英里,则需要更严格的PM排放标准。
加拿大
2015年7月16日,加拿大环境部(现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发布了排放法规修正案的最终法规,其要求参照了美国的Tier3法规。
欧洲
欧六法规于2014年9月实施。柴油车排放限值的下调幅度甚至超过了氮氧化物(NOX)和总烃(THC)加NOX的欧5水平。此外,欧6要求对直喷发动机的汽油车颗粒数量进行限制。
还提高了测试燃料所需的乙醇密度,从2016年9月开始。
从2017年9月开始,测量排放的测试周期逐渐从新的欧洲驾驶周期(NEDC)过渡到全球统一轻型驾驶测试周期(WLTC)。
欧盟委员会实施了有关使用便携式排放测量系统(PEMS)的真实驾驶排放(RDEE)的法规。监测阶段从2016年4月开始,NOX和PN的RDEE测试从2017年9月开始,有排放限值。
新的蒸发排放测试从2019年9月开始。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第19号全球技术条例(GTR),测试周期从NEDC更新为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程序(WLTP)。
2019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欧盟绿色协议”的沟通,该协议意在成为欧盟委员会有史以来提出的最雄心勃勃的一揽子措施,旨在使欧洲在2050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气候中和的大陆(经济体)。
绿色协议被设计为一套10项深度变革政策和50多项配套立法行动。其中一项政策(可持续和智能出行)包括“欧7成为更严格的内燃机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2年11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新的排放标准“欧7”,如果最终确定,将适用于2025年7月之后销售的所有新车。“欧7”要求更新RDET测试方法、车载监测(OBM)系统、车载加油蒸气回收系统以及测量断裂磨损和轮胎磨损产生的微粒。
2024年3月,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与理事会达成的临时协议,内容涉及欧7。因此,车辆将需要更长时间地遵守欧7标准,确保它们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保持清洁。欧盟标准首次包括对汽车刹车颗粒排放的限制,并对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的电池耐用性设定了最低性能要求。然而,关于车载加油蒸气回收系统(ORVR)的要求在欧7法规中并未被采纳。
中国
中国于2023年7月实施了Step 6b法规。
15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第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大会会议称,中国将解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对此,相关监管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新的排放标准。
印度
印度从2020年4月起实施Bharat Stage VI(BS VI)法规,跳过了BS V法规的实施。BS VI法规有两个阶段。第二阶段已从2023年4月开始应用,对RDEE有更严格的颗粒编号和车载诊断要求和合规性。
印度道路运输和公路部(MORTH)发布通知,要求所有火花点火发动机车辆,包括混合动力车,必须在2024年1月5日通过使用乙醇(E20)燃料的现行排放标准的认证。
这一要求适用于2025年4月1日及之后制造的火花点火发动机车辆。
泰国
泰国内阁决定自2024年起引入欧5法规,并自2025年1月起实施欧6法规,宽限期为1年。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政府自2020年7月起对新车型实施欧4法规,自2022年1月起对所有车型实施。政府进一步决定,自2028年7月起对新车型推出欧5法规,自2030年1月起对所有车型推出欧5法规。
2.燃油经济性/CO2
日本
2010年6月,MLIT与经济产业省(METI)联合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并开始研究制定2020年乘用车新的燃油经济性标准。新标准于2013年3月公布。下期燃油经济性标准将2015年标准提高19.6%,采用企业平均燃油经济性(CAFE)计算方法。
2018年3月,MLIT和METI联合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并开始研究制定2030年乘用车新的燃油经济性标准。2020年1月公布的新标准要求燃油效率比2016年的标准提高32.4%,并采用CAFE计算方法。
2020年4月,强制计量WLTP模式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燃料消耗量和WLTC模式电动汽车电动里程。
2021年6月,METI发布了“通过2050年实现碳中和实现绿色增长战略”,并宣布了他们的目标,即到2035年,乘用车新车销量的100%将由电动汽车(包括电池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构成。
2021年7月,MLIT修订规则,建立新的燃油/能耗车载测量装置技术标准。
2023年3月,MLIT修订了2010年适用的乘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等级由8级增加到17级。同时,MLIT修订了2030年乘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增加了一个等级。
16
美国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和EPA于2012年8月发布了一项关于2017年至2025年车型年的GHG/CAFE法规的法规。2025车型年的标准是163 G-CO2/mile或54.5 mpg的行业平均水平。CARB还在2012年8月发布了一项几乎等同于EPA的GHG法规。2012年12月,CARB修订了其GHG法规,因此,如果制造商在2017年至2025年车型年期间遵守了EPA-GHG,则该制造商也被视为遵守了CARB GHG法规。
在2012年对GHG/CAFE法规进行立法时,EPA和NHTSA宣布,他们将与CARB协调,在2018年4月之前进行中期评估,重新审查2022-2025车型年限值的适当性。据此,EPA、NHTSA和CARB于2016年7月联合发布了一份联合技术评估报告(一份技术报告,而非决定文件)。2017年1月,美国环保署单独发布了最终决定,他们不会改变2012年制定的2022-2025车型年标准。
CARB于2017年3月决定不更改适用于2022-2025车型年的GHG规定,而在2018年4月2日,EPA宣布2022-2025车型年的GHG要求需要重新考虑。
2019年9月27日,EPA和NHTSA联合发布了“更安全、经济适用的节油(SAFE)车辆规则第1部分:一个国家计划”第1部分,以取代现行的GHG/CAFE法规。
安全车辆规则第1部分阐明,联邦法律取代州法律,并撤回了此前授予的一项优先购买权豁免(联邦优先权),该豁免允许加利福尼亚州自行设定与EPA设定的联邦标准不同的GHG排放标准。
2020年3月,EPA和NHTSA联合发布了安全车辆规则第2部分。根据新的SAFE规则,在2021-2026车型年期间,GHG和CAFE要求的严格性每年都将增加1.5%。CO22026车型年的标准是行业平均199 g-CO2/英里。
2020年9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行政命令,规定到2035年,新车和轻型卡车的州内销量100%为ZEV。继加州州长宣布这一消息后,多个州也纷纷效仿。
2021年1月,拜登总统发布了一项关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以及恢复科学以应对气候危机的行政命令,其中要求对安全车辆规则和其他法规进行审查。
根据这项行政命令,2021年12月,美国环保署发布了修订后的GHG排放标准,该标准在2023至2026年的每个示范年度中都比SAFE规则标准更严格。
此外,2021年12月,NHTSA废除了“安全车辆规则第一部分:一个国家计划”,并撤销了联邦法律在CAFE监管方面对州法律的优先权。
2022年5月,NHTSA发布了2024至2026年车型年的修订CAFE标准,其中2024、2025车型年的严格性相对于上一年每年提高8%,2026车型年的严格性提高10%。CAFE标准将在2026年车型年达到约49 MPG(美国车队平均),高于2021年车型年的36 MPG。
2023年4月,EPA宣布拟议的GHG法规以及多污染物标准(Tier4)将于2027至2032示范年度生效。2024年3月20日公布了最终确定的GHG监管。CO预计的合并机队目标22032年款为85克/英里。随后的最终规则于2024年4月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17
2023年8月,NHTSA提出了2027年至2032年车型年的CAFE标准。CAFE标准将在2032车型年达到约57.8 MPG(美国车队平均)。
继换届之后,2025年1月,特朗普总统发布了题为“有害行政命令和行动的初步撤销”的第14148号行政命令,撤销了关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以及恢复科学以应对气候危机的行政命令。另外,2025年1月,美国运输部(DOT)部长签署并发布了一份备忘录,指示重设CAFE标准。这指示立即审查和重新考虑2022年款以后生产的所有车型的CAFE标准,特别包括涵盖2024-2026年款客车和轻型卡车、2027年及以后款客车和轻型卡车以及2030年及以后款重型皮卡和货车的规则。
加拿大
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敲定标准,要求每家汽车制造商从2018车型年开始销售一定数量的ZEV。
2019年5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还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自2025年起销售ZEV。
2019年6月,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局与美国CARB签署协议,以促进在减少GHG排放方面的合作。
2023年9月,魁北克省政府通过了对魁北克ZEV法规的监管修正案,该法规提高了制造商在2025年至2035年期间每年必须实现的ZEV销售百分比。2025年为32.5%,2030年为85%,2035年为100%。
2023年12月,作为温室气体监管的一部分,联邦政府通过了从2026年模式年开始的全国ZEV授权。该法规要求新车销量在2026年为ZEV,2030年为60%,2035车型年为100%。
欧洲
2014年发布新规,要求欧盟全船队目标为95克CO2基于NEDC测试程序的2020年/km。
目前欧洲的型式-油耗和CO的审批程序2基于NEDC的汽车排放从2017年9月开始逐步被WLTP取代。在过渡年份,WLTP测量的CO2值计算到NEDC CO2值,以检查是否符合基于NEDC的CO2目标。
2017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新的CO22025年以后的标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2018年12月17日举行的第五次三部曲会议期间,就欧盟委员会的提案达成了一项临时机构间协议。
2025年以后的商定目标是负15%。2030年后的商定目标是,新乘用车的负37.5%和轻型商用车的负31%,而所有制造商的欧盟车队范围目标的2021年平均值。
协议还规定,对于零排放和低排放车辆,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相当于新注册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各自车队份额15%的基准,自2030年1月1日起适用相当于新注册乘用车车队份额35%的基准和相当于新注册轻型商用车车队份额30%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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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欧盟绿色协议的沟通。见“——汽车环境与安全监管纲要—— 1。排放——欧洲。”欧盟绿色协议(EU’s climate ambition for 2030 and 2050)中的一项政策包括“CO2汽车的性能。”2023年4月25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EU)2023/851条例,设定CO2新注册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的排放目标,其中包含一项新条款,规定从2035年起,与2021年相比,欧盟车队范围的目标减少100%。此外,欧盟委员会将发布评估方法和全生命周期CO的一致数据报告2到2025年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排放量。
中国
中国于2004年通过了乘用车油耗法规。这项规定的第五步于2021年实施。
负责汽车碳排放管理政策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CATARC)标准中心正在着手研究制定全新的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计划于2026年开始实施。
与“新的碳排放管理体系”相关的部分GB标准(中国标准化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国国家标准)包含了2024年11月发布的新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印度
印度颁布规则引入燃油经济性/CO22017年和2022年分阶段实施的法规。
3.回收/报废汽车(ELV)/化学品和有害物质
日本
日本于2002年7月颁布了《汽车回收法》,要求制造商收回源自报废汽车(ELV)的安全气囊、氟碳和碎纸机残渣,该法于2005年1月1日生效。ELV处理费用向目前在用汽车的车主和新车购买者收取。
欧洲
2006年12月30日,欧盟通过了《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条例》(REACH),该条例于2007年6月1日生效。从2008年6月1日起,任何化学物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都必须根据年度产量或进口数量水平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注册。在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提交预注册,将允许制造商或进口商延长提交现有化学物质注册的截止日期。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定期修订,以包括新物质。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含有SVHC的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45天内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至少包括该物质的名称。
2011年2月18日,公布了首套规定日期后需授权使用的物质。在欧洲使用这些物质的制造商必须要么在提交申请后获得使用授权,要么使用替代物质。需要授权的物质将定期添加。
19
欧盟发布了一项法规,将欧盟电池指令修改为2023年的欧盟电池法规。该法规增加了与碳足迹和回收利用剩余寿命信息披露等相关的要求。欧盟电池法规于2024年生效。
欧盟公布了一项法规草案,将ELV指令修改为ELV法规。拟议的法规将增加对回收成分的要求,并扩大生产者责任。
中国
2017年6月23日,中国部分遵循欧盟制定的法规实施了汽车回收法律。
印度
印度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实施汽车回收法。
印度已于2022年8月24日发布了一项名为电池美国废物管理规则的法规。这项规定要求实现一定的废旧电池回收目标,并设定了在新电池中最少使用国内回收材料的目标。所有电池都需要显示扩展生产者责任(EPR)编号。随着2025年2月24日的修订,决定EPR号码也可以二维码的形式显示。
4.安全
日本
由MLIT和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等组织的日本汽车标准国际化中心(JASIC)已开始审查一项关于统一安全/环境标准、车辆类别和认证的提案,以促进标准和认证的进一步国际化。JASIC于2009年向58/98协议的其他缔约方提出建议,并在2017年之前在缔约方之间达成一致。
2021年1月,MLIT采用了UN R153,对追尾事故中的燃油系统完整性和电力列车安全进行了规范。
2021年1月,MLIT通过了规范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的UN R155。
2021年1月,MLIT通过了UN R156,对软件更新和软件更新管理系统进行了规范。
2021年1月,MLIT采用了UN R157,它调节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
为了实现日本最高水平的交通安全,MLIT制定了在2020年代后半期引入全自动驾驶的战略。为了制定自动驾驶的统一法规,MLIT正在加入联合国WP29下的ITS/AD非正式工作组。MLIT与英国一起担任非正式工作组的联合主席。
MLIT正在考虑出台一项有关“事故紧急呼叫系统(AECS)”的规定。
自2024年10月起,对装有电子控制装置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将要求对车载诊断(OBD)进行检查。
2021年,MLIT采用了规范“后视装置”的UN R158。
20
2021年,MLIT采用了UN R160,对“事件数据记录器(EDR)”进行了监管。
2022年,MLIT采用了UN R161,它对“防止未经授权使用的设备”进行了监管。
2022年,MLIT通过了联合国R162,对“防盗器”进行了监管。
2022年,MLIT采用了规范“车辆报警系统”的UN R163。
2023年,MLIT采用了UN R165,对“反向警告装置和信号”进行了监管。
2023年,MLIT采用了UN R166,对“前方和侧面近距离的弱势道路使用者”进行了监管。
2024年,MLIT采用了规范“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的UN R171。
美国
2016年9月,NHTSA发布了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用于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测试和部署。这项政策包括四个部分:自动驾驶汽车的车辆性能指导、车型国策、现行监管工具、现代监管工具。车辆性能指导部分为自动化车辆的安全设计、开发、测试和部署勾勒出15点“安全评估”。
2016年12月,NHTS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新建立了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141,这是一项针对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的最低声音要求的标准。FMVSS141的目的是通过提供这些车辆被行人检测和识别所必需的声级和声音特性,减少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与行人相撞造成的伤害数量。制造商必须遵守2018年9月起生产的所有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的50%,以及2019年9月或之后生产的所有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的新要求。2018年2月,NHTSA发布了另一项修订FMVSS141的最终规则。此次修订的目的是明确技术要求的细节,并重新安排分阶段实施时间表(延迟1年)。
2017年9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了一项自愿指南“A Vision for Safety”,以更新2016年发布的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制造商可以通过发布自动驾驶系统自愿安全评估(SAE等级3至5)来展示他们如何解决本指南中包含的安全要素。
2020年9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再次修订FMVSS141,以延长分阶段时间,回应制造商的请愿书,理由是由于新冠疫情造成的供应链中断,在遵守FMVSS141方面存在挑战。FMVSS141的申请日期延长至2021年3月1日,比之前的分阶段时间表(2020年9月1日)晚了半年。
2022年7月,NHTSA发布最终规则,修订FMVSS 141“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的最低音效规定”,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
2020年10月,NHTSA提出修订有关FMVSS208“乘员碰撞保护”的儿童约束系统(CRS),以提高碰撞时的CRS安全性,并提议根据目前在产的CRS修订CRS清单。
2021年1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了“FMVSS注意事项,用于配备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第2卷”,提供解释,以验证ADS-DV(SAE国际4级或5级)在现有手动驾驶控制的前提下未根据FMVSS法规配备手动驾驶控制的合法性。本第2卷主要涵盖2020年4月发行的第1卷中未研究的FMVSS。
21
2021年6月,NHTSA发布了一项通用命令,要求车辆制造商报告事故信息(通用命令2021-01)。NHTSA规定,如果任何配备自动驾驶系统(ADS)和SAE 2级或更高级别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的车辆(包括原型车和改装车以及量产车)在ADS和ADAS启动时或之后立即在美国公共道路上造成事故,车辆制造商必须在一天内向NHTSA报告此类事故,在10天内更新报告,并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年内每月报告一次额外信息。报告要求自2021年6月起生效。
2021年11月,拜登总统签署了《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H.R.3684)。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机构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该法案要求各机构实施有关车辆安全、强制安装防撞系统和预防酒驾技术的规则,以及对联网车辆的调查。然而,在2025年1月,特朗普总统发布了题为“有害行政命令和行动的初步撤销”的第14148号行政命令,相应地,《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H.R. 3684)被撤回。
2022年2月,NHTS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对FMVSS108“灯具、反光装置和相关设备”进行了修订。这项修正使自适应驾驶光束(ADB)系统得以采用,这是一种先进的前照灯技术,可在无需驾驶员动作的情况下优化光束图案,规定了车辆的轨道测试要求和部件级别的实验室测试要求。
2022年3月,NHTSA发布最终规则,修订FMVSS200系列(201/203/204/205/206/207/208/212/214/216a/219/225/226),用于搭载ADS的车辆的乘员保护。不打算载人的配备ADS的无座椅车辆被排除在FMVSS200系列的应用范围之外,以便在发生碰撞时对乘员进行保护。没有常规转向控制系统的配备ADS的车辆被部分排除在FMVSS200系列的应用范围之外(因为它涉及转向控制系统的保护),并且增加了在发生碰撞时对乘员保护的新要求。
2024年12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对49 CFR Part 563 EDR(事件数据记录器)的时间序列数据要求进行了修订。这一最终规则将EDR时间序列测量数据的记录时间从碰撞前数据的5秒改为20秒,并将数据采样频率从2Hz改为10Hz。此次修订的目的是增加碰撞前数据的记录时间和记录频率,以便在碰撞发生前分析车辆的行为。该申请适用于最终规则公布后一年的前9月1日之后制造的车辆。这一最终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27年9月1日。
2022年9月,NHTSA发布了“现代车辆安全网络安全最佳实践”的最终版本,以更新非约束性和自愿性指南。此次2022年修订版反映了收到的对2020版《指南》的评论意见,该指南本身是对2016年发布的第一版的修订,并在范围、更新的参考ISO/SAE 21434和一般网络安全最佳实践中澄清并增加了术语。
在美国,各州法律规定了旨在保护州内消费者隐私的隐私保护法,截至2025年4月,加利福尼亚州、弗吉尼亚州、科罗拉多州、犹他州、康涅狄格州、新罕布什尔州、马里兰州、明尼苏达州、罗德岛州、特拉华州、内布拉斯加州、德克萨斯州、田纳西州和俄勒冈州已颁布了此类隐私保护法。
2024年5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了一项新的FMVSS,将要求所有新的轻型车辆配备自动紧急制动(AEB)系统。它通过新建立FMVSS 127“轻型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和49个CFR Part 596“自动紧急制动测试装置”,为先导车辆和行人提供强制安装前向碰撞报警器和AEB。最终规则允许制造商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临时禁用AEB系统,相比之下,拟议规则没有解决临时禁用问题。最终规则要求从2029年9月1日开始遵守,但小批量制造商、最终阶段制造商和变形器生产的车辆除外,这些车辆必须在2030年9月1日之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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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NHTSA发布了对2024年5月轻型汽车AEB系统最终规则的技术修正案,以回应重新考虑的请求。由于2025年1月20日发布的总统监管冻结(将当时悬而未决的美国联邦法规的有效性推迟了60天,或直到2025年3月20日,即“总统监管冻结”),这一修正案的生效日期从原来的生效日期2025年1月27日推迟到了2025年3月20日,但FMVSS第127号的合规期限保持不变。
2025年1月,汽车创新联盟(AFAI)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起诉讼,对AEB系统的最终规则提出质疑,该质疑仍悬而未决。
2025年1月,NHTSA发布最终规则,修订FMVSS101“控制和显示”和FMVSS208“乘员碰撞保护”。除驾驶座外,它还提供在乘客和后排座椅上安装安全带提醒系统,以及司机和前排乘客座椅的严格视听警告系统,该系统可保持警报活动直到安全带系好。2026年9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车辆将受前排座椅要求的约束,2027年9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车辆将受后排座椅要求的约束。生效日期原定于2025年3月4日,但由于总统监管冻结,改为2025年3月20日。
2023年9月,参议院提出了2023年《每辆车法案》的AM Radio,该法案将要求交通部长发布一项规则,要求在机动车辆中访问AM广播电台。根据法案,运输部长规则必须在该法案颁布后一年内发布(如果通过),安装无线电的要求将在规则发布后的两到三年内生效。然而,该法案在第118届国会结束前并未获得通过。
2025年2月,《2025年每辆车的AM无线电法案》在众议院提出,该法案还将要求运输部长发布规则,要求所有新乘用车必须具备AM无线电功能作为标准设备。运输部长的规则必须在该法案颁布后一年内发布规则(如果通过)的要求没有变化,制造商安装AM无线电的要求将在规则发布后的两到三年内生效。
2023年12月,NHTSA发布了修订FMVSS213“儿童约束系统;适用,除非车辆或儿童约束系统被认证为§ 571.213b”的最终规则,并确立了FMVSS213b“儿童约束系统;从2026年12月5日开始强制适用。”FMVSS213适用于2024年12月5日之前制造的产品,FMVSS213b适用于2026年12月5日或之后制造的产品。
2024年10月,NHTS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以回应要求重新考虑12月儿童约束系统规则修正案的请求,其中包括正式确立FMVSS第213a号,明确了FMVSS第213b号的适用性,并调整了FMVSS第213号和第226号的遵守日期。因此,FMVSS 213和213a的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FMVSS 213b将成为2026年12月5日或之后生产的适用产品的强制性规定,允许可选择的提前遵守。
2024年1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了一份初步规则制定文件,规定收集制定性能要求所需的信息,并要求新的客运机动车辆配备先进的酒后驾驶和损伤驾驶预防技术。此次信息收集的目的是开发新的FMVSS,以减少酒精损伤驾驶造成的碰撞和死亡事故。
2025年1月,NHTSA发布了最终规则FMVSS307“氢气汽车燃料系统完整性”和FMVSS308“压缩储氢系统完整性”。这些安全标准由GTR No.13告知,但在一些要求和测试程序上有所不同。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适用日期为202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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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NHTSA发布了新的FMVSS305a“电动汽车:电解液溢出和电击保护”,以取代FMVSS305。NHTSA提议的遵守日期将是在联邦公报公布最终规则后的两年。FMVSS 305a方面,除轻量化车辆外,适用范围新增了GVWR超过4536千克(1万磅)的重型车辆。还引入了新的电池安全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要求)和测试程序。
欧洲
2018年8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法规,对欧盟类型批准的法律框架进行了重大修订。该规定引入了市场上现有机动车合格性管理市场监督制度,并增加了车型审批有效期要求。这一欧盟类型批准于2020年9月1日生效。
2019年3月,欧盟成员国政府常驻代表委员会批准了《一般安全条例》修正案。欧盟的道路交通安全在过去十年中有所改善,但最近道路死亡人数的下降停滞不前。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订后的《通用安全条例》于2020年1月生效,自2022年7月起适用于车辆,也就是实施30个月后。修订后的通用安全条例包括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等强制性设备。
除了强制要求ADAS设备外,修订后的通用安全条例还将在2026年为自动驾驶汽车颁布立法。作为回应,UNECE WP29于2020年6月制定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规则已纳入修订后的《通用安全条例》,并与修订后的《通用安全条例》的其他项目一样,自2022年7月起强制执行。此外,随着先进的电子控制,软件更新将变得更加重要,因此从2022年7月起,软件更新管理系统也被要求检查是否对车辆进行了适当的更新。
首次将流程审批引入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和车型审批软件更新管理系统。这不仅是针对车辆的,从开发到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是如此。这是为了确保制造商对现场的网络攻击采取防护措施。
作为2020年2月《欧洲数据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法案》被宣布为监管数据价值和管理保证的首要法规。2023年12月22日,欧盟数据法案(EU)2023/2854定稿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
这项《数据法》适用于欧盟市场产品的制造商和服务共同所有人、用户和提供者,目的是确保数据管理和数据在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可访问性。对于车辆,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关于获取车辆数据、功能和资源的影响评估。关于为提供与车辆相关的移动服务而获取车载数据,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3月启动了修订“整车类型批准(WVTA)和市场监督”(EU)2018/858的公众咨询,2022年2月发布了一项拟议法规。
中国
中国的车辆安全法规是参照UNECE标准起草的,涵盖了与UNECE标准几乎相同的事项。然而,这些法规还包括独特的条款,这些条款考虑到了中国市场环境的鲜明特点,并且规则与最新的UNECE法规有所不同。此外,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相关规则制定加速,2023年11月,《智能网联汽车进入及道路交通试点业务活动通知》发布,让智能网联汽车(ICV)的道路测试和测试运营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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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ICV管理条例》已经发布,2023年8月,深圳市地方标准发布,明确ICV产品技术要求。
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发布《工业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的通知》(2025年第45号通知),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控和召回监督管理。
未来的安全法规描述如下:
最新公布的GB和GB/T标准(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国家标准)包括:
| + | 机动车辆–间接视觉设备–性能和安装要求 |
| + | 电动汽车导电充电连接集修正–第1部分:一般要求 |
| + | 修正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能测试方法 |
| + | 修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规格 |
| + | 建立汽车数据采集安全要求和跨境数据转移要求 |
| + | 建立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并 |
| + | 车辆软件更新通用技术要求 |
| + | 汽车发动机和电力传动系统净功率测量方法修正案 |
| + | 修正混合动力汽车–动力性能–测试方法 |
| + | 修正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能–测试方法 |
| + | 防止擅自使用机动车的防护装置 |
| + | 智能网联汽车–用于自动驾驶的数据存储系统 |
新制定的GB和GB/T标准(尚未公布)包括:
| + | 电瓶电动乘用车修正案-规范。 |
| + | 轻型汽车先进紧急制动系统(AEBS)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
| + | 电动汽车牵引电池安全要求 |
| +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
| + |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 |
| + | 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安全处理基本要求 |
| + | 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传感系统基本安全要求 |
| + | 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AECS) |
印度
2022年12月,MORTH发布了《中央机动车规则》(CMVR)第25条修正案,其中要求2023年4月1日及之后制造的电动动力火车车辆的牵引电池必须获得汽车行业标准(AIS)-038附件IX-K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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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TH于2024年8月14日发布规定,要求在2025年4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F1类车辆的后排座椅上安装安全带提醒装置。这项规定要求符合印度标准AIS-145-2018的安全带提醒。
电单车环境及安全规例大纲
1.排放
欧洲
除车载诊断法规(OBD)的催化剂监测之外的欧5要求从2020年1月开始适用于新车型,并从2021年1月开始适用于所有注册的车辆。催化剂监测自2024年1月起应用于新车型,并已应用于2025年1月起注册的所有车辆。
2019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欧盟绿色协议的沟通。见“——汽车环境与安全监管纲要—— 1。排放——欧洲。”
中国
中国考虑从2027年6月起引入欧5级排放法规。
印度
印度发布BS VI法规(欧5级尾气排放法规),自2020年4月起生效。OBD II分两个阶段推出,第II-A阶段和第II-B阶段。第II-A阶段自2023年4月起生效,第II-B阶段自2025年4月起生效。
其他亚洲国家
泰国公布了将于2020年3月起实施的第7阶段(欧4)排放水平法规。
越南交通部宣布,第4级(欧4级)将于2026年7月开始。
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正在实施基于欧洲法规(Euro 3)的排放法规。此外,已经开始考虑引入欧4。
巴西
巴西公布了一项名为PROMOT5(欧5级尾气排放法规)的新排放法规,该法规自2023年1月起适用于新的摩托车,并适用于自2025年1月起注册的所有摩托车。OBD第2阶段要求自2025年1月起适用于新型号摩托车,并将适用于自2027年1月起注册的所有摩托车。
2.回收/化学品和危险物质
欧洲
摩托车也需要符合机动车所需的REACH符合性。
欧盟有计划在近期实施摩托车回收法。
欧盟发布了一项法规,将欧盟电池指令修改为2023年的欧盟电池法规。该法规增加了与碳足迹和回收利用剩余寿命信息披露等相关的要求。欧盟电池法规于2024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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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了一项法规草案,将ELV指令修改为ELV法规。拟议的法规将增加对回收成分的要求,并扩大生产者责任。此外,预计该法规将不仅适用于乘用车,还将适用于大型车辆和摩托车,欧洲正在继续进行讨论。
中国
中国有计划在近期实施摩托车回收法。
印度
印度宣布了一项计划,将于近期实施摩托车回收法。
印度已于2022年8月22日发布了一项名为电池美国废物管理规则的最终法规。这一最终规定要求实现废电池的某些回收目标,并为新电池中回收材料的使用价值设定目标。所有电池都需要显示EPR编号。随着2025年2月24日的修订,决定EPR号码也可以二维码的形式显示。
越南
越南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摩托车回收法。
3.安全
欧洲
2019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法规,以补充有关英国退欧的欧盟类型批准立法。
中国
新制定的GB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GB/T标准(自愿性国家标准)包括:
| + | 网络安全相关技术要求。 |
| + | 汽车数据采集的安全要求。 |
印度
印度政府道路运输和公路部颁布了电池技术要求,其中包括印度自己的要求,称为AIS-156(AMD3)。该标准分两个阶段逐项强制执行,第一阶段于2022年12月1日生效,第二阶段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
其他亚洲国家
泰国陆路交通运输部自2023年1月起实施电动两轮汽车安全法规(UN R136),自2024年1月起实施照明灯具安装法规(UN R53)。已通过确定控制、告诉和指标(UN R60),并将从2026年1月起强制执行。
印度尼西亚和越南一直在根据联合国法规出台关于照明和制动的各种法规。近日,印尼考虑在联合国法规基础上出台各种法规,包括喇叭(UN R28)、速度计(UN R39)、照明装置(UN R53)、刹车系统(UN R7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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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已开始考虑制定附加法规,包括在发动机运行时自动开启前照灯的AHO功能(从2023年6月起)。
电力产品环境与安全规制大纲
1.排放
美国
2016年4月,CARB发布了一项适用于舷外机的蒸发排放法规,该法规从2018车型年及以后开始实施。
2022年9月,CARB公布了一项最终法规,以加速使用小型越野发动机的设备向零排放设备的过渡,要求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大多数小型越野发动机为零排放。据此,蒸发式(EVAP)排放标准值也进行了变更。
2023年4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启动规则制定程序,建立安全标准法规,包括CO2便携式发电机的排放(g/h)限值。
欧洲
欧盟委员会敲定了针对非道路小型火花点火发动机的强化尾气排放法规(俗称Stage 5法规)。其废气排放限值遵循美国EPA第3阶段,新认证的生效日期为2018年1月,新投放市场的发动机的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
2019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欧盟绿色协议的沟通。见“——汽车环境与安全监管纲要—— 1。排放——欧洲。”
2022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授权Reg的修正案。在低于56kW或高于560kW的服务发动机中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NRMM)。
中国
中国于2011年3月1日出台了尾气排放标准。其要求以欧洲尾气排放法规为基础,适用于19千瓦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小型火花点火发动机。具有耐久性要求的第2阶段法规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3阶段法规正在制定中。
印度
中央污染控制委员会通过《2022年环境(保护)第三次修订规则》对发电机排放进行监管,该规则于2023年7月开始引入增强的第3阶段排放标准。
2.回收/化学品和危险物质
美国
《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是美国对苯酚、异丙基磷酸盐(PIP)(3:1)进行全球首次限制的有害物质立法。PIP(3:1)主要用作阻燃剂。首个实施这一限制的规则于2021年1月发布,但相关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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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将只持续60天的过渡期将使其无法及时遵守。因此,履约日期已延长至2024年11月。随后,EPA根据行业评论重新考虑了PIP(3:1)规则,并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修订,将用于电路板和线束的PIP(3:1)和含有PIP(3:1)的产品豁免于禁令。
2025年2月21日,一项提议分阶段禁止销售和分销含有故意添加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产品的参议院第682号法案提交给了加州立法机构。如果获得通过,该法案将分阶段逐步停止销售有意添加PFAS的产品,最广泛的禁令将于2040年1月1日生效。
欧洲
动力产品需要符合机动车所需的相同REACH符合性。2011年6月,欧盟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已全面修订,大多数电力产品在2019年之后都在其范围内。
欧盟发布了一项法规,将欧盟电池指令修改为2023年的欧盟电池法规。该法规增加了与碳足迹和回收利用剩余寿命信息披露等相关的要求。欧盟电池法规于2024年生效。
中国
2016年7月1日,一项类似于欧洲RoHS的法规已经生效。首批靶点产品名单公布于2018年3月12日。
印度
印度已于2022年8月22日发布了一项名为电池美国废物管理规则的最终法规。这一最终规定要求实现废电池的某些回收目标,并为新电池中回收材料的使用价值设定目标。所有电池都需要显示EPR编号。随着2025年2月24日的修订,决定EPR号码也可以二维码的形式显示。
3.安全
日本
国家农业与食品研究组织农业技术创新工程研究中心决定,自2018年7月31日起,对取代农机安全鉴定的农机进行安全检查。
2021年6月,抛雪者安全理事会修订了安全标准,增加了性能标准,允许抛雪者在向后移动时安全停止。
2023年4月,MLIT根据《船舶安全法》的规定,将造船企业的认证产量扩大至92千瓦。
2025年3月,国家农业与食品研究组织农业技术创新工程研究中心发布安全检验农业机械适用范围修订版,并更新了相关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显著将轮轴耕作机排除在农用拖拉机(步行式)范畴之外。新标准自2025年4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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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2016年11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颁布了一份联邦公报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其中提议限制额定19kW及以下便携式发电机的一氧化碳排放。提出这项规定是为了解决便携式发电机产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伤害问题。
2018年4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的一项便携式发电机标准进行了修订。
2023年12月,旨在为行业制定和影响安全和性能标准的行业协会便携式发电机制造商协会(PGMA)修订了ANSI/PGMA G300-2018,并批准了ANSI的新标准G300-2023。2025年1月生效。
2024年6月,户外动力设备研究所(OPEI)发布了关于内燃机动力旋转割草机和气缸割草机的新安全要求(ANSI/OPEI 5395-1/-2/-3)。这些要求适用于消费和商用内燃机动力旋转式割草机和气缸割草机,具体取决于操作类型。这些标准将于2024年6月6日公布之日起两年后生效。
欧洲
欧盟委员会计划加强适用于打算在户外使用的设备的现有噪音法规。这是一项包括扩大监管范围、加强噪声限值、改变合格评定制度等在内的综合性规则制定。
2020年,已开始讨论修订《低压指令》、《电池指令》和《娱乐工艺指令》。
2022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网络安全法规,以补充无线电设备指令。
2023年6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机械安全的法规(EU)2023/1230。新法规扩大了机械指令的范围,引入了针对新兴技术等新领域的要求,包括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网络安全和数字文档。2027年1月起适用。截至2025年6月,拟用于进行符合性声明的统一标准清单尚未公布。
2024年1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修订外部电源、无线充电器、通用便携式电池充电器等生态设计要求的提案。
2024年12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条例(EU)2024/2847(Cyber Resilience Act)。该要求适用于带有数字元素的产品,这类产品必须符合网络安全要求。截至2025年6月,尚无统一标准可用于评估合规性。
2025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官方期刊决定,引入统一标准,以满足无线电设备指令下的网络安全要求。
中国
新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规范”的发布,从总体上规定了农业机械的安全要求,正在考虑中。
30
为未来做准备
请注意,此处包含的前瞻性陈述是本田截至本年度报告提交日作出的判断,由于未来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包括在“项目3”下讨论的不确定性,可能与实际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
管理政策和策略
本田有两个根本的信念:“尊重个人”和“三悦”(买之悦、卖之悦、造之悦)。“尊重个人”呼吁本田通过尊重个体差异,作为平等的合作伙伴相互信任,在我们企业中培育和推广这些特质。“三悦”基于“尊重个人”,是为参与本田活动的每一个人创造欢乐的理念,以客户的喜悦为动力。
基于这些基本信念,本田通过与所有人分享喜悦,特别是与股东分享喜悦,通过践行其使命宣言,努力提升企业价值:“维护全球视野,我们致力于提供最高品质的产品,同时以合理的价格为全球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作为一家综合性移动出行公司,本田的目标是成为推动人们和社会前进的力量,正如2023年重新定义的本田全球品牌口号“梦想的力量”中所说的那样,通过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我们提供的“使人们能够超越时间和地点等各种限制”和“使人们能够增强他们的能力和可能性”的基本价值,以及通过充满梦想的移动出行和由我们本田每一个人的创造力产生的各种其他服务,实现“零环境影响”和“零交通碰撞”的社会。本田将继续以创新的技术和理念,在梦想的推动下,迎接大胆的挑战,以实现我们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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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与我们回应的方向
围绕本田的商业环境出现了重大转折。价值观正在多样化,人口老龄化,城市化正在加速,气候变化正在恶化,由于使用电动电机、自动驾驶和物联网等技术的进步,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变化,所有这些都是在全球范围内。此外,国际形势依然不明朗,包括乌克兰、中东和南海局势,包括各国贸易政策持续不明朗,地缘政治风险也随之加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实现未来的增长,本田认为,它需要与参与我们企业活动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建立积极的关系,以解决长期的社会问题,以及不断努力提高我们提供的价值质量。
在汽车业务中,我们认为EV(电动汽车)是从长期角度实现碳中和的最优解。与此同时,围绕汽车电动化的环境正面临显著变化。不同地区在采用电气化方面的进展差异很大,在早期阶段采用速度存在波动。本田计划保持灵活的适应性战略,以确保有效的资源分配,同时密切关注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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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摩托车业务能够维持其市场扩张,特别是在年轻人口比率较高的新兴国家。另一方面,作为全球最大摩托车市场的印度,电动汽车的需求也在快速扩张,部分原因是政府的政策措施。我们认为电动汽车的扩张趋势在其他国家也将长期持续,而每个国家在基础设施端面临不同的挑战,包括稳定的电力供应和充电网络的发展,政府的促销措施和执行行业发展措施的能力存在差异。鉴于这些情况,本田将利用其优势推出针对快速增长的新兴电动汽车制造商的措施,并确保有效的资源分配,同时密切监测内燃机(ICE)汽车和电动汽车按市场扩张的步伐。
在电力产品和其他业务中,工程机械、工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加速向碳中和转变,公营和私营部门均为主导,对环保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本田通过为包括这些行业部门的成品制造商在内的企业客户扩大电动产品阵容,发挥加速向碳中和社会转变的作用。
优先应对的挑战
本田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全面确定了社会问题,并根据公司的战略方向选择了优先解决的挑战。具体而言,集团选择了五个非金融领域作为关键主题:“环境”和“安全”,这是集团长期致力于的关键管理主题;“人”和“技术”,这是我们的增长引擎;以及“品牌”,可以被视为所有企业活动的总和。通过将这些主题与我们的金融战略联系起来,本田将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五大关键主题”
1.实现对社会的环境影响为零
以可持续商业实践为目标的本田将实现“零环境影响社会”设定为其全公司范围内的优先事项之一,以全面应对环境影响。在我们实现“环境影响为零的社会”的努力中,我们正在朝着“零的三重行动”的概念努力,这一概念巩固了三项关键举措:“碳中和”、“清洁能源”和“资源循环”。我们正把“三重行动到零”的理念作为我们努力的核心。
碳中和
对于包括乘用车在内的小尺寸出行产品,本田认为,从长远角度来看,电动汽车是实现碳中和的最优方案。基于这一信念,本田做出了向电动汽车普及的重大转变的战略决策,并一直在通过各种举措取得进展。
与此同时,围绕汽车产业的环境也在日新月异。商业环境的不确定性正在增加,特别是由于几个因素导致电动汽车市场扩张放缓,包括环境法规的变化,这曾是广泛采用电动汽车的前提,以及各国贸易政策的变化。
在这样的商业环境下,我们决定撤回我们最初提出的到2030年全球EV/FCEV(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销量比例达到30%的目标,尽管本田计划继续从长远角度稳步努力打造强大的EV品牌和业务基础,以达到我们“到2040年全球EV和FCEV销量比例达到100%”的目标。此外,本田计划将其HEV定位为在向电动汽车普及过渡期间发挥关键作用的动力总成,并进一步增强其HEV(混合动力汽车)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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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摩托车业务方面,本田正努力在2040年代实现其所有摩托车产品的碳中和,作为摩托车业务环境战略的首要重点。为此,本田计划加速电气化,同时也继续推进ICE。
(产品阵容增强)
本田一直在战略性地推进到2030年在全球引入30款电动车型的计划,以实现到2030年将其电动摩托车车型的全球年销量提高到400万辆的目标。为此,本田将2024年定位为电动全球化元年,全面进军市场。通过提供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客户需求的种类繁多的电动车型,本田将努力成为同样在电动摩托车市场上的领先企业。
(充电和使用环境的建立和提升)
为了电动摩托车的普及,本田不仅一直在增强其产品阵容,还实施了改善其使用环境的举措。除了日本、印度尼西亚和泰国,本田开始通过其当地子公司Honda Power Pack Energy India Pvt. Ltd.(HEID)在印度提供电池共享服务,以进一步普及由可换电电池驱动的电动摩托车车型。此外,本田计划借助业界最大的销售网络,加强售后服务和维修*由遍布印度的6,000个经销点组成。此外,随着计划继续推出更多由固定电池供电的电动车型,本田计划利用其广泛的销售网络来增强电池充电网络,这将消除客户对电池电量耗尽的焦虑。
| * | 根据本田研究(截至2025年1月) |
在电源产品业务上,我们计划将动力单元和园林板块定位为电气化的重点领域,并加强力度提升产品力,从而在这一转型中引领行业。此外,利用本田在多样化移动出行方面的实力,我们计划通过与摩托车业务共享电气化所需的核心零部件来增强发展和成本竞争力,从而降低成本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跨业务领域的协同效应。
在动力单元部门,除了我们通过通用发动机核心业务开发的现有B2B客户外,本田计划在有望电气化的领域积极扩大eGX(本田GX系列通用发动机的电动版)的部署。为支持这一点,我们计划加强与动力单元供应商的协作,重点放在日本和欧洲。为了更精确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我们计划在eGX系列内准备广泛的变化。
在Garden Sector,在美国市场,本田计划为园林绿化专业人士提供全系列的电动产品,旨在扩大专业客户对电动设备的采用。为了实现这一点,我们已经进入了电动骑乘式割草机和机器人割草机等大型机型的量产准备阶段,它们在北美贸易展览会上作为原型进行了展示。此外,对于推式割草机和割灌机等小型电动产品,我们计划利用外部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高效的开发和生产方案加速电气化。我们还计划扩大这些合作的框架,以瞄准额外的客户获取。
有关“清洁能源”和“资源循环”的更多详情,请见“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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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现交通零碰撞社会
本田的目标是到2050年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涉及本田摩托车和汽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1.作为一个里程碑,本田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全球涉及本田摩托车和汽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半*2.所有登记的摩托车、汽车,不限于新车,都纳入范围。
| *1 | 涉及本田摩托车和汽车(骑手、驾驶员和乘客)以及行人和自行车为其他涉案方的交通碰撞(不包括恶意故意违反交通规则和因使用酒精、药物或其他物质导致的故意丧失行为能力情况) |
| *2 | 与2020年相比,到2030年将全球每万辆涉及本田摩托车和汽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半 |
更多详情,请参阅“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方法”。
3.人力资本管理的演变
本田对人力资本的管理涉及通过从期望的未来状态进行反推来发展其人才组合,目标是成为一家“综合移动公司,在每个人的梦想的推动下推进人和社会”,正如全公司政策中所概述的那样。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确定了两个关键的人力资本“实质性”*将从中长期和中短期两个角度加以解决。此外,我们为每项人力资本重要性确定了两个主要主题,共计四个主要主题。
| * | Materialities:我们通过从可持续性的角度全面分析社会问题,将其与本田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并将每个优先问题特别关注的问题定义为“Materialities”来选择“优先问题”。 |
更多详情,请参阅“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方法”。
4.创新技术的创造
为了追求提供“超越”和“增强”的价值观,本田致力于加强创新管理,立足于“创造核心技术是可持续商业基础和未来竞争优势的源泉”的信念。本田致力于在未来实现“环境零影响的社会”和“交通事故零死亡”,并拓展移动出行领域的概念。在确定了关键的重点领域后,对资源进行战略分配,由每个领域的专家领导技术开发,以实现这些目标。此外,本田与世界各地的各种研究机构合作,探索和整合全球知识。新技术的发展需要反复试验和广泛的资源,才能商业化。本着“追求新技术”是集团未来原动力的信念,通过大胆的资源投入,我们旨在保持强大的竞争力,追求可持续的业务发展。
在新技术不断发展的同时,本田计划继续加强智能技术的应用,提高其HEV车型的竞争力。在智能技术应用方面,本田目前正在开发其专有的下一代ADAS(Advanced Driver Assistance System),该系统根据驾驶员输入导航系统的目的地,在高速公路和地面道路上的整个路线上协助驾驶员进行加速和转向等车辆操作。此外,在HEV车型上,本田计划进一步推进其专有的双电机混动系统,e:HEV混动系统,以及各个方面的平台。此外,本田努力提高燃油经济性,并进一步提升驾驶体验,以反映本田保持高质量和驾驶员参与度的独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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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品牌价值提升
本田品牌是由与我们的客户一起不断积累的企业活动所塑造的,从创立到今天。我们认识到,提升75年来编织的本田品牌,为未来增加其价值被认为是本田最重要的挑战之一。在品牌管理中,我们认为至关重要的是在“作为一家公司的品牌传播的一致性”与“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和独特性”之间创造协同效应。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我们专注于开发和扩展“品牌资产”,作为各种传播和品牌实践的指导方针,以确保全球范围内有价值的一致性。我们将寻求进一步扩大这些品牌资产并进化内容,旨在提高全球利用率。我们相信,这将支持所有员工“梦想”驱动的创造力,并努力建立一个有吸引力的品牌,与我们的利益相关者产生共鸣。
“财务战略”
6.经济价值提升
为提升企业价值,我们认识到需要同时利用金融资本和非金融资本,以实现可持续的现金流增长,并提高资本效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致力于“与业务转型阶段相一致的战略资源分配”、“以对资本成本和应对环境变化的意识加强管理”以及“通过主动对话提高管理质量和透明度”。
a.与业务转型阶段相一致的战略资源分配
(资本生成)
到2030年,本田将寻求通过1)持续扩展摩托车业务、2)与采用下一代e:HEV系统和平台相关的汽车业务的成本降低效果以及3)增加HEV车型的单位销量来提高盈利能力,并将致力于朝着实现全公司范围的ROIC不断取得进展*1截至2031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目标为10%。
| *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内利润+利息支出(不含金融服务业务)】/调配资本*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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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有息负债(不含金融服务业务板块)。部署资本使用期初和期末的平均值计算。 |
(资源投资)
至于2024年5月宣布的投资总额为10万亿日元的资本支出、投资和研发支出以推行其电气化战略的计划,本田决定在截至2031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期间将该金额减少3万亿日元,总额为7万亿日元,基于其决定推迟该项目,以在加拿大建立一个全面的电动汽车价值链等。关于从截至2027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开始的五年期间资本分配的变化,鉴于资源投资金额的减少,本田将努力在研发调整后产生超过12万亿日元的经营现金流*现金,结合其摩托车业务稳定产生现金的能力和HEV车型单位销量的增长。至于截至2031年3月31日的财年的资源分配,同时减少与电动汽车相关的投资3万亿日元,本田预计与HEV业务相关的投资将有最小的增长。
| * | 不含研发费用的经营活动现金流(CFO)(非金融服务业务CFO +研发支出–转入资本化开发成本的金额) |
(股东回报)
我们将向股东回报利益定位为最重要的管理优先事项之一。通过迅速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修正资源配置,本田将寻求建立既能为未来做好准备,又能提高盈利能力的汽车业务。
直到本财年,本田承诺以30%的综合派息率为参考,实现稳定和持续的股息支付。但鉴于商业环境的不确定性,本田决定引入DOE(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股息比率)*作为确定未来股息水平的指标,作为其持续承诺的表达,即通过利用本田在产生现金方面的固有优势,保持股东回报与业务增长保持一致。这样,本田计划通过进一步加强业务结构来实现增长,同时保持稳定和持续的股东回报。
| * | 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作为DOE(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的股息比率)的基础,是基于不包括“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的调整后数字,这些数字由于汇率和市场条件的影响而高度波动。 |
b.以资金成本意识加强管理,应对环境变化
通过灵活适度应对环境变化提升企业价值,我们旨在为管理层注入资金成本的高度敏感性,保持基于时间框架的多种选择,并通过灵活的资源配置管理风险。在即将到来的转型期间,未来的投资将继续进行,但投资决策将基于使用净现值(NPV)的资本成本。作为关键的管理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在全公司范围内保持超过资金成本的RO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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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通过积极主动的对话提高管理质量和透明度
为确保我们的管理方向得到包括股东和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正确理解和赞赏,我们的管理团队计划通过活动和个人访谈主动追求并参与更多的对话。通过这些对话,我们的管理层和技术负责人直接传达了我们的增长战略。再加上对资本市场对本田的期望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的目标是在我们的管理和业务战略中利用这种洞察力。通过这样做,我们努力在早期实现1以上的市净率(PBR),不断提升我们的企业价值。
通过这些全公司范围的活动,本田的目标是成为一个社会,包括我们的股东、我们的投资者和我们的客户希望存在的公司。
可持续性的概念和方法
请注意,此处包含的前瞻性陈述是本田截至本年度报告提交日作出的判断,由于未来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包括在“项目3”下讨论的不确定性,可能与实际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
治理和风险管理
1.治理
本田正在推动基于本田哲学的企业活动。本田哲学由三部分组成:基本信念、公司原则、管理政策。
本田的长期管理政策和中期管理计划由执行理事会(由董事、总裁、代表执行官和首席执行官担任主席)和董事会批准和解决。董事会是最终的监督机构,涵盖解决可持续性问题的行动,包括气候变化问题。执行理事会对董事会拟解决的事项进行事先审议,并在董事会授予的权限范围内讨论重要管理事项。
为了应对与商业活动相关的各种风险以及为社会和本田的可持续发展监督商业运营的需要,本田将ESG和可持续性方面的知识,包括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能力,指定为必要技能之一,并相应任命了董事。各经营监督单位和子公司根据全公司长期管理政策和中期管理计划,制定和推进行动计划和措施,重要事项酌情在执行理事会报告和批准。
在环境、安全、人力资源、人权、职业安全和健康、质量、供应链(采购和物流)的每个领域,都建立了会议机构,通过信息共享和讨论促进全球管理。针对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等重要的跨部门问题,在管理层成员的直接监督下组成跨部门工作队,酌情考虑并提出行动计划和措施,重要事项在执行理事会报告和批准。
与各领域相关的合规和风险管理由公司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政策操作。
董事会和执行理事会定期监测董事会负责监督的KGI和执行理事会负责执行的KPI的进展情况,从而加强管理治理。与财务和非财务指标挂钩的高管薪酬制度详见项目6 B.“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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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管理
本田制定了本田全球风险管理政策,并一直在开展活动,通过积极控制风险,实现可持续增长和稳定的企业管理。
在董事会选出的风险管理官员的监督和监测下,我们对定义为可能对本田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公司活动和本田的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并可能影响我们的公司管理的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理。每个组织识别和评估风险。运营风险管理官员根据其评估结果,为各自的运营确定优先风险。
基于对本田内部风险的认识并反映外部风险趋势,我们还识别、检查和讨论对整个公司实体被认为特别重要的全公司优先风险的响应状态。与风险管理相关的重要事项由本田内部成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并酌情向执行理事会报告其活动细节。
战略、指标和目标
1.策略
本田将“环境”和“安全”视为最关键的社会问题,作为一家综合性移动出行公司,本田必须以最大的诚意解决这些问题。在实现“环境零影响”“交通碰撞零死亡”社会的主题下,我们致力于以速度制定和落实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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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战略)
本田认识到,所有商业活动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要应对这些挑战,重要的是要考虑产品生命周期每个阶段的环境影响。本田将主要的环境影响确定为:CO2排放、化石燃料衍生能源的使用、广泛的资源开采和浪费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以可持续商业实践为目标的本田将实现“零环境影响社会”作为其全公司范围内的优先事项之一。全面应对环境影响,本田确立了四项实质性*来指导其努力。
| * | 我们通过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全面分析社会问题,将其与本田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并将每个优先问题特别关注的问题定义为“实质性”来选择“优先问题”。 |
零的三重行动
在实现“零环境影响社会”的努力中,我们正朝着2050年净零CO的愿景而努力2、排放、100%利用无碳能源、100%使用可持续材料。这些愿景被封装在“零的三重行动”概念中,这一概念巩固了三项关键举措:“碳中和”、“清洁能源”和“资源循环”。我们将“零的三重行动”定位为指引我们努力的核心理念。
“零的三重行动”三项举措密切相关,我们旨在通过考虑它们之间的联系,实现协同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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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的三重行动”倡议也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与自然和谐的国际需求相关联。在推进这些举措时,我们将考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也是。
| * |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涉及在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同时推进社会挑战。 |
努力实现环境影响为零的社会
实现实质性的关键举措和里程碑
公司以“碳中和到2050年”贯穿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并正在关注四个实质性问题,正在优先考虑“应对气候变化”和“应对能源问题.”
作为优先行动,该公司正致力于减少CO2、产品使用和企业活动产生的排放,将这些努力分解为公司计划作为具体行动实施的更具体的举措。具体来看,CO2,对各种产品的排放进行跟踪各业务板块内的集团,以及个别产品工厂和制造设备。这种方法有助于量化CO2,每个产品和工厂的减少量。
对于与“资源的高效利用”的重要性相关的长期影响减少措施,本田正处于准备举措的初始阶段,这些举措可能需要在现有框架之外进行业务转型,以实现碳中和,包括旨在降低CO的努力2、未来上下游过程中的排放。
我们还认识到在推进这些举措的同时考虑自然影响的重要性,例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因此,本田的目标不仅是“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更要从长远着眼,实现“零环境影响社会”。
此外,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碳中和,除了移动电气化之外,本田正在接受多方面举措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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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策略)
本田正在通过进化和结合“人类Ability(提高认识活动)”、“移动性能(技术发展)”和“交通生态系统(协作、系统/服务的开发)”来解决导致事故的各种因素。
本田认识到,需要减少新兴国家涉及摩托车的致命事故,这是面向2030年的一项重大挑战。针对这一问题,本田将积极开发教练培训项目,在交通教育中心进行企业培训*1,以及“人的Ability”(提高认识活动)中的个人学校。”在“Mobility Performa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中,针对摩托车,本田将扩大“ABS”等先进制动系统的应用*2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3以及对骑手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具有高能见度的灯光。对于汽车,本田将积极推动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的功能演进和广泛使用,例如在新兴国家具有摩托车检测功能的本田SENSING和在发达国家的本田SENSING 360,为每个地区的当地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在“交通生态系统(协作,开发系统/服务)”中,我们正在加强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交通安全方面的协作。我们将支持机构改革、提高认识和基础设施发展等安全政策,通过这些组织向世界各国提供通过本田长期安全活动培养的知识和专门知识,重点是新兴国家。
2050年的一项重大挑战是减少行人、骑自行车的人和骑摩托车的人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这些人被认为是全世界脆弱的道路使用者。为应对这一挑战,本田将加速“交通生态系统(协作、开发系统/服务)”的努力。具体而言,推动“安全健全网络技术”相关研发和社会化实施技术标准化。
| *1 | 交通教育中心:为企业、学校和个人客户提供内部和外部交通安全教官培训和驾驶安全教育的本田设施。 |
| *2 | ABS:防抱死制动系统 |
| *3 | CBS:组合制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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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标和目标
(环境)
为实现对环境零影响的社会,本田将执行倡议。请参考下面的图表。
| 重要 主题 |
实质性 | 管理指标 | 类别 | 目标 会计年度 3月结束 31, 2031 |
||||||||
| 实现环境影响零社会 |
-具有挑战性的气候变化问题 -具有挑战性的能源相关问题 -高效利用资源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凯基 | CO还原率2企业活动产生的排放 (与FYE2020年3月31日相比) |
合并 | — *1 | |||||||
| 总CO2产品排放 | 合并/业务 | — *1 | ||||||||||
| 废物减少率 (对比BAU*2) |
合并 | — *1 | ||||||||||
| 取水量减少率 (对比BAU*2) |
— *1 | |||||||||||
| KPI | 电气化产品销售占比 | 商业 | 摩托车 汽车 电源产品 |
— *1 | ||||||||
| CO还原率2产品使用的排放强度 (与FYE2020年3月31日相比) |
— *1 | |||||||||||
| *1 | 此前披露的截至2031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管理指标(KGI和KPI)目前正在审查中,原因是商业环境发生了变化。本田正在重新计算这些目标,并计划在其综合报告《本田报告2025》中披露更新后的目标数字。 |
| *2 | 截至2031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估计结果基于我们的生产计划,但没有实施我们的削减战略。(一切照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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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本田的目标是到2050年在全球范围内实现零[涉及本田摩托车和汽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作为一个里程碑,本田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涉及其车辆的全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20年的水平减少一半*2.这不仅包括新车,还包括市场上所有已注册的本田摩托车和汽车。
为实现2030年的里程碑,向前迈进,本田将特别专注于增强碰撞安全性能,并扩大先进的汽车驾驶辅助系统(ADAS)的演进和应用。对于摩托车,本田将扩大“ABS”和“CBS”等先进制动系统的应用,以及面向骑手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高能见度车灯。为追踪这些举措的进展,本田为先进安全设备应用率定义了关键性能指标(KPI),例如发达国家汽车的本田SENSING 360*3,新兴国家四轮车本田SENSING*4,以及新兴国家摩托车的先进制动系统(“ABS”/“CBS”)*5从而确定目标,确保稳步推进。
指标和目标
| 管理指标(KPI) | 目标 截至2031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 |
|||
| 先进安全设备应用率 |
发达国家汽车*3 本田SENSING 360 |
100% | ||
| 新兴国家汽车*4 本田SENSING |
100% | |||
| 新兴国家摩托车*5 高级制动(“ABS”/“CBS”) |
100% | |||
| *1 | 涉及本田摩托车和汽车(骑手、驾驶员和乘客)以及行人和自行车为其他涉案方的交通碰撞(不包括恶意故意违反交通规则和因使用酒精、药物或其他物质导致的故意丧失行为能力情况) |
| *2 | 与2020年相比,2030年全球每万辆涉及本田摩托车和汽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半。 |
| *3 | 日本、美国、中国、欧洲。 |
| *4 | 代表性测量国家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巴西。 |
| *5 | 代表性测量国家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和巴西。 |
人力资本战略、指标和目标
1.策略
(本田的人力资本战略)
本田对人力资本的管理涉及通过从期望的未来状态进行反推来发展其人才组合,目标是成为一家“全面的移动公司,在每个人的梦想的推动下推进人和社会”,正如全公司政策中所概述的那样。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确定了两个关键的人力资本“实质性”*1将从中长期和中短期两个角度加以解决。
此外,我们为每一项人力资本重要性确定了两个主要主题,共计四个主要主题。针对每一个主题,我们都建立了管理指标*2并设定到2031年3月31日结束的财政年度要实现的目标,以及重点关注的关键举措,并正在执行这些目标,以实现我们的目标。从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开始,我们成立了一个行政会议咨询机构,以审议与人员和组织有关的关键问题,从而加强业务战略和人力资本战略之间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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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视 | 人力资本重要性 | 主要主题 | ||
| 中长期 | 激活员工内在动机,培养多元个体融合 | 1.激活内在动力的人的管理技能进化与组织振兴 | ||
| 2.培养一种组织文化,让多样化的个人能够融合并茁壮成长 | ||||
| 短到 中期 |
确保重点领域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双充足 | 3.有助于业务战略的人力资本全球管理 | ||
| 4.投资人力资源开发不断创造新兴领域新价值 | ||||
| *1 | Materialities:我们通过从可持续性的角度全面分析社会问题,将其与本田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并将每个优先问题特别关注的问题定义为“Materialities”来选择“优先问题”。 |
| *2 | 管理指标:董事会负责监督的KGI和执行理事会负责执行的KPI。在截至2025年3月的财政年度之前,与主要主题相关的指标范围仅限于日本(公司及其在日本的子公司受制于与我工会的劳动合同),但从截至2026年3月的财政年度开始,范围是根据我们的战略为每个指标确定的,并分为全球(包括公司及其在日本的子公司受制于与我工会的劳动合同和海外合并子公司)和日本(公司及其在日本的子公司受制于与我工会的劳动合同)。 |
2.指标和目标
(人力资本实质性(中长期视角):激活员工内在动机,培育多元个体融合)
-主题1。激活内在动力的人的管理技能进化与组织振兴
•管理指标(KGI)和绩效/目标
| 凯基 | 范围 | 成就 | 目标 | |||||
| 财政年度结束 2025年3月31日 |
财政年度结束 2026年3月31日 |
财政年度结束 2031年3月31日 |
||||||
| 协理参与度得分 | 全球 | 百分比 积极回应 46%* |
百分比 积极回应 60%以上 |
百分比 积极回应 65%以上 |
||||
| * | 目前,这一指标的范围是全球性的(包括公司及其在日本的子公司与我工会和海外合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在截至2025年3月的财政年度,该范围仅限于公司及其在日本的子公司,但须遵守与我们工会的劳动合同,该财政年度的成就仅反映该范围。 |
•管理指标(KGI)背后的概念
在本田,为了体现全球品牌口号(GBS),我们将员工对挑战和目标的高内在动力以及管理层提供支持的意愿视为“高敬业度分数”,并据此设定我们的指标。
44
•计算公式
在每个区域针对员工的内在动机水平以及管理层支持和鼓励的意愿进行的年度员工调查中,在对两个问题的所有回答中,正面回答的平均百分比(按5分制评分为4或5)。
-主题2。培养一种组织文化,让多样化的个人能够融合并茁壮成长
•管理指标(KPI)和绩效/目标
| KPI | 范围 | 成就 | 目标 | |||||
| 财政年度结束 2025年3月31日 |
财政年度结束 2026年3月31日 |
财政年度结束 2031年3月31日 |
||||||
| 纳入评分 | 全球 | 3.67分 (5分制) |
— | — | ||||
| 女性担任管理职务的比例 | 日本*1 |
比1.7倍 财政年度结束 2021年3月31日 |
2.1倍 财政年度结束 2021年3月31日*2 |
4.0倍 财政年度结束 2021年3月31日 |
||||
| *1 | 范围:公司及在日本的子公司与我工会签订劳动合同的 |
| *2 | 为稳步推进妇女积极参与的倡议,我们根据目前的成就审查了我们的年度计划,并将截至2026年3月的财政年度的目标从3.0倍修订为2.1倍。截至2031年3月的财政年度的目标保持不变,我们将继续推动朝着实现这一目标的努力。 |
•管理指标(KPI)背后的概念
(纳入评分)
为了实现对本田所有员工的包容,我们建立了一个新的包容评分来衡量其在工作场所的渗透率。
(女性担任管理职务的比例)
在日本,我们正在推动提高妇女地位,并将女性担任管理职位的比例作为一项关键指标。我们遵守日本《促进妇女积极参与职业生活法案》(2015年第64号法案)规定的行动计划。
•计算公式
(纳入评分)
在每个地区进行的年度协理调查中,对涉及多样性接受度、归属感和组织个性以及心理安全的问题的回答平均得分。
45
(女性担任管理职务的比例)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日本担任管理职位的女性人数的倍数。
(人力资本重要性(中短期视角):确保重点领域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双充足)
-主题3。有助于业务战略的人力资本全球管理
•管理指标(KPI)和绩效/目标
| KPI | 范围 | 成就 | 目标 | |||||
| 财政年度结束 2025年3月31日 |
财政年度结束 2026年3月31日 |
财政年度结束 2031年3月31日 |
||||||
| 人力资源 重点领域的自给率 |
全球 | 年度充分性 率:97% |
年度充分性 率:100% |
年度充分性 率:100% |
||||
| • | 管理指标(KPI)背后的概念 |
该指标用于监测重点领域所需人员的充足状况。目前,除了软件开发人员——长期被定位为重点——我们还包括了电池相关人员*在范围内。根据这两个职类所需人员总数确定目标,并正在相应实施举措。
| * | 涉及电池生命周期和电池价值链的各类人员 |
| • | 计算公式 |
确定重点领域的目标组织,以基于业务计划的所需人员数量为分母,以目标组织聘用的协理人员数量为分子,计算人力资源自给率。
-主题4。投资人力资源开发不断创造新兴领域新价值
| • | 管理指标(KPI)和绩效/目标 |
| KPI | 范围 | 成就 | 目标 | |||||
| 财政年度结束 2025年3月31日 |
财政年度结束 2026年3月31日 |
财政年度结束 2031年3月31日 |
||||||
| 金融投资 重点领域的发展 |
全球 | 未披露 | 达到 全球最高 市场标准。 |
达到最高 全球市场 标准。 |
||||
46
| • | 管理指标(KPI)背后的概念 |
为了在重点领域实现人力资源充足,并在新领域确保顶级技术优势,我们将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实施比以往更多的投资。目前,我们正在为重点领域构建人才发展体系,并部署针对不同专业水平的教育项目。我们将继续积极扩大投资。
| • | 计算公式 |
在重点领域对上述举措进行投资
气候变化相关披露(对TCFD建议的回应)
在将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相关问题视为环境领域的关键时,2021年4月,本田宣布,其愿景是“到2050年实现本田参与的所有产品和企业活动的碳中和”。因此,本田宣布,我们支持由金融稳定委员会(FSB)设立的气候相关财务披露特别工作组(TCFD),以及基于TCFD建议的信息披露框架进行信息披露。
1.治理
本田正在推动集团范围内的努力,以实现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环境影响为零的社会。
本田的长期管理政策和中期管理计划由执行理事会(由董事、总裁、代表执行官和首席执行官担任主席)和董事会批准和解决。董事会是最终的监督机构,涵盖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行动。执行理事会事先对董事会拟解决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在董事会授予的权限范围内讨论重要的管理事项。
为了应对与商业活动相关的各种风险以及为社会和本田的可持续发展监督商业运营的需要,本田将ESG和可持续性方面的知识,包括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能力,指定为必要技能之一,并相应任命了董事。
各经营监督单位和子公司根据全公司长期管理政策和中期管理计划,制定和推进行动计划和措施,重要事项酌情在执行理事会报告和批准。各自的商业运营和区域运营根据全球环境秘书处会议(秘书处:企业战略运营)上分享的信息,根据全球中长期环境政策制定行动计划和推动措施。每个区域运营部门都举行一次区域环境会议,以促进区域运营部门内的PDCA循环。每一项业务运营都监测区域进展,并在业务运营中促进PDCA周期。企业战略运营部门监测业务运营和区域运营的进展情况,并视需要考虑对中长期环境政策和目标进行修订。重要事项在行政会议上报告和批准,并在董事会上报告和解决。针对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等重要跨部门问题,组建跨部门工作队,酌情审议和提出行动计划和措施,重要事项在执行理事会报告和批准。与环境相关的合规和风险管理,包括气候变化,由公司发展内部控制系统的基本政策操作。
47
为了实现对环境零影响的社会,本田董事会和执行理事会定期监测董事会负责监督的KGI和执行理事会负责执行的KPI的进展情况,从而加强管理治理。与财务和非财务指标挂钩的高管薪酬制度详见项目6 B.“薪酬。”
2.风险管理
本田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以识别、检查和讨论全公司优先风险的状态,这些风险被认为对整个公司实体都很重要。
“气候变化相关风险”,例如与环境法规相关的风险和气候变化引起的自然灾害,也由委员会管理和监测,这导致在考虑各自业务特点的同时,促进更有效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战略运营部门根据TCFD建议进行情景分析,评估和识别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反映包括全公司优先风险在内的外部和内部风险信息。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情景分析结果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享。
气候变化相关风险主要由企业战略运营、业务运营和区域运营以及各自的运营、监管单位、子公司和跨部门工作组处理。
与风险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措施,由委员会进行讨论,并酌情向执行理事会报告其活动详情。
有关风险评估和管理流程的更多解释,请参阅“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方法——治理和风险管理”。
48
3.策略
为实现更可持续的企业管理,本田识别并评估短期、中期和长期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和机遇,将其反映在企业战略中,并通过推进本田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动产生新商机的举措。本田将继续努力增强企业韧性。
(情景分析概述)
为了评估和检查气候变化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本田定义了多种情景,并进行了TCFD建议中提到的情景分析。在情景分析中,本田设定了多个情景,包括基于《巴黎协定》中规定的目标“将温度升高限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1.5 ° C”的具有重大政策过渡的情景(1.5 ° C情景),以及环境法规没有得到加强导致物理风险增加的情景(4 ° C情景)。
在情景分析中,本田按照TCFD建议的分类,研究了摩托车、汽车和动力产品业务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会,并尽可能量化了情景下的中长期财务影响,以供评估和分析。
对于基于TCFD建议的情景分析,我们主要使用了以下情景。
• 1.5° C情景
本田指的是IEA(国际能源署)和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AR6 SSP1-1.9的NZE(2050年净零排放情景)和APS(已宣布的认捐情景)。
作为1.5 ° C情景的一部分,本田假设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措施将在全球范围内长期推广,新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将促进无碳产品和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
此外,我们假设向循环经济的转型将加速。在汽车行业,尽管政策变化带来了不确定性,但我们假设长期内对燃油效率和零排放汽车(ZEV)的监管将更加严格,结果将导致对电动汽车(EV)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的需求上升——尽管主要是在发达国家。
此外,在摩托车、汽车和动力产品业务中,我们假设客户的价值感将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发展出对无碳产品和服务的偏好。
• 4 ° C场景
本田通过使用IPCC AR6 SSP3-7.0开发了我们的4 ° C场景。
在4 ° C情景下,我们假设将发生不可逆的环境变化,导致更频繁和更严重的自然灾害。
49
(风险与机遇与本田的应*1)
| 风险 | 影响水平 | 时间框架*2 | 机会 | 回应 | ||||||||||
| 转型风险 | 1.5° C | 政策与监管 | •未遵守燃油效率规定缴纳罚款 •由于更严格的燃油效率法规等,内燃机(ICE)汽车的单位销量下降 |
1000多亿日元 |
中期 |
•由于电气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扩张,销售额增加 •通过引入能效更高的生产设施和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
•引入创新环境技术,如电气化,以实现碳中和,实现能源来源多样化并实施能源总量管理举措 •推动提高生产效率、落实节能措施、转向低碳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 |
|||||||
| •碳税和排放交易系统(ETS)等导致成本增加 |
100亿日元到1000亿日元之间 |
中期 |
||||||||||||
| 市场变化 | •市场清洁能源导致能源购买价格上涨 |
100亿日元到1000亿日元之间 |
中期 |
|||||||||||
| 身体风险 | 4 ° C | 急性/慢性 | •自然灾害导致的停产,将损害本田的生产基地,并扰乱其供应链 |
100亿日元到1000亿日元之间 |
长期 |
•灾害期间供电需求增加时可作为应急电源的电气化产品销量增加 |
•制定和修订业务连续性规划(BCP),通过开展培训实施对策 •通过稳健的供应链推动建立稳定的生产结构 |
|||||||
| *1 | 这份清单并非详尽无遗,并未涵盖所有风险和机会或本田与此相关的措施。 |
| *2 | 时间框架是根据预期发生的影响的时间来定义的。短期指一年内(与年度行动计划期限一致),中期涵盖未来两年至截至2031年3月的财政年度期间(与中期管理计划期限一致),长期涵盖截至2031年3月的财政年度之后至2050年期间(2050年为本田碳中和目标的基准年)。 |
50
4.指标和目标
到2050年,本田正在寻求实现该公司参与的所有产品和企业活动的碳中和。请参阅“可持续的概念和方法——战略、指标和目标—— 2。指标和目标。”
C.组织Structure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拥有日本子公司55家,境外子公司229家。下表列出了公司各主要子公司、注册国家、职能和百分比所有权以及本田持有的投票权。
| 公司 |
国家 注册成立 |
功能 |
百分比 所有权 和 投票权 |
|||||
| 本田研发株式会社。 |
日本 | 研发 | 100.0 | |||||
| 本田财务株式会社 |
日本 | 金融 | 100.0 | |||||
| 美国本田有限公司。 |
美国。 | 子公司的协调 操作, 研发, 制造和销售 |
100.0 | |||||
| 美国本田金融公司 |
美国。 | 金融 | 100.0 | |||||
| Honda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f America,LLC | 美国。 | 研发和 制造业 |
100.0 | |||||
| 本田加拿大公司。 |
加拿大 | 制造和销售 | 100.0 | |||||
| 本田加拿大金融公司。 |
加拿大 | 金融 | 100.0 | |||||
| Honda de Mexico,S.A. de C.V。 |
墨西哥 | 制造和销售 | 100.0 | |||||
| 本田欧洲有限公司 |
英国 | 子公司的协调 营运及销售 |
100.0 | |||||
| 本田金融欧洲公司 |
英国 | 金融 | 100.0 | |||||
| 本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 | 子公司的协调 营运及销售 |
100.0 | |||||
| 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 | 制造业 | 100.0 | |||||
| Honda Motorcycle & Scooter India(Private)Ltd。 |
印度 | 制造和销售 | 100.0 | |||||
| 本田汽车印度有限公司 |
印度 | 制造和销售 | 100.0 | |||||
| P.T.本田前景汽车 |
印度尼西亚 | 制造和销售 | 51.0 | |||||
| 本田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制造和销售 | 51.0 | |||||
| 亚洲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泰国 | 子公司的协调 营运及销售 |
100.0 | |||||
| 本田汽车(泰国)有限公司 |
泰国 | 制造和销售 | 89.0 | |||||
| 泰国本田株式会社 |
泰国 | 制造和销售 | 72.5 | |||||
| 本田越南有限公司 |
越南 | 制造和销售 | 70.0 | |||||
| 本田南美有限公司。 |
巴西 | 子公司的协调 运营 |
100.0 | |||||
| Moto Honda da Amazonia Ltda。 |
巴西 | 制造和销售 | 100.0 | |||||
| Banco Honda S.A。 |
巴西 | 金融 | 100.0 | |||||
51
D.财产、厂房和设备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有关本田主要制造设施的信息,这些设施均为本田公司所有:
| 位置 |
数量 员工 |
主要产品制造 |
||||
| 日本埼玉市大土郡Yorii-Machi |
3,847 | 汽车 | ||||
| 日本静冈滨松 |
1,835 | 电源产品和变速器 | ||||
| 铃鹿、三重、日本 |
5,407 | 汽车 | ||||
| 日本熊本菊池郡大津町 |
2,497 | 摩托车,全地形车辆, 动力产品和发动机 |
||||
|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 |
817 | 飞机 | ||||
|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伯灵顿 |
112 | 飞机发动机 | ||||
| 美国俄亥俄州马里斯维尔 |
5,274 | 汽车 | ||||
| 美国俄亥俄州安娜 |
2,649 | 发动机 | ||||
| 美国俄亥俄州东自由城 |
2,476 | 汽车 | ||||
| 美国阿拉巴马州林肯市 |
4,746 | 汽车和发动机 | ||||
| 美国印第安纳州格林斯堡 |
2,462 | 汽车 | ||||
| 加拿大艾利斯顿 |
4,812 | 汽车和发动机 | ||||
| 墨西哥埃尔萨尔托 |
476 | 摩托车 | ||||
| 墨西哥塞拉亚 |
5,005 | 汽车 | ||||
| 印度古尔格拉姆 |
1,967 | 摩托车 | ||||
| 印度阿尔瓦尔 |
2,929 | 摩托车和汽车 | ||||
| 印度Narasapura |
2,268 | 摩托车 | ||||
| 印度阿赫姆达巴德 |
1,090 | 摩托车 | ||||
| 印度尼西亚卡拉旺 |
2,540 | 汽车和发动机 | ||||
| 马来西亚马六甲 |
2,086 | 汽车 | ||||
| 菲律宾八打雁 |
1,645 | 摩托车 | ||||
| 泰国大城 |
2,175 | 汽车 | ||||
| 泰国Prachinburi |
1,152 | 汽车 | ||||
| 泰国曼谷 |
3,744 | 摩托车及动力产品 | ||||
| 越南Phuc Yen |
4,695 | 摩托车和汽车 | ||||
| 越南Duy Tien |
745 | 摩托车 | ||||
|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
754 | 摩托车 | ||||
| 巴西伊蒂拉皮纳 |
1,372 | 汽车 | ||||
| 巴西马瑙斯 |
8,199 | 摩托车及动力产品 | ||||
除制造设施外,公司在日本的物业包括主要城市的销售办事处和其他销售设施、维修服务设施和研发设施。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财产,账面净值约为27亿日元,受特定抵押担保债务。
资本支出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资本支出用于引进新车型,以及生产设施的改进、精简和现代化,以及销售和研发设施的改善。
52
全年资本支出总额为36714亿日元,较上年增加8349亿日元。此外,全年资本支出总额(不包括经营租赁设备)达5374亿日元,较上年增加1494亿日元。按业务分部划分的支出如下所示。
| 截至3月31日的财年, | ||||||||||||
| 2024 | 2025 | 增加 (减少) |
||||||||||
| 日元(百万) | ||||||||||||
| 摩托车业务 |
¥ | 57,244 | ¥ | 75,156 | ¥ | 17,912 | ||||||
| 汽车业务 |
315,524 | 457,436 | 141,912 | |||||||||
| 金融服务业务 |
2,449,030 | 3,122,445 | 673,415 | |||||||||
| 金融服务业务(不含经营租赁设备) |
561 | 149 | (412 | ) | ||||||||
|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
14,657 | 16,415 | 1,758 | |||||||||
| 合计 |
¥ | 2,836,455 | ¥ | 3,671,452 | ¥ | 834,997 | ||||||
| 合计(不含经营租赁设备) |
¥ | 387,986 | ¥ | 537,427 | ¥ | 149,441 | ||||||
无形资产不在上表之列。
在摩托车业务方面,我们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进行了751.56亿日元的资本支出。资金用于引进新车型,以及生产设施的改善、精简和现代化,以及销售和研发设施的改善。
汽车业务方面,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我们的资本支出为4574.36亿日元。资金用于引进新车型,以及生产设施的改善、精简和现代化,以及销售和研发设施的改善。
金融服务业务方面,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不包括经营租赁设备的资本支出为1.49亿日元,而经营租赁设备的资本支出为312.2296亿日元。
在电源产品业务方面,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资本支出为164.15亿日元,用于升级、精简和现代化制造设施,以及改善研发设施。
2025年3月31日之后的计划
我们的管理层在决定项目的未来时,主要考虑每个地区的经济趋势、需求趋势、竞争对手的情况以及我们的业务战略,例如新车型的引进计划。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资本支出估计金额如下所示。
| 财政年度结束 2026年3月31日 |
||||
| 日元(百万) | ||||
| 摩托车业务 |
¥ | 109,300 | ||
| 汽车业务 |
492,000 | |||
| 金融服务业务 |
1,300 | |||
|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
17,400 | |||
|
|
|
|||
| 合计 |
¥ | 620,000 | ||
|
|
|
|||
上表中金融服务业务的资本支出预计金额不包括经营租赁的设备。
无形资产不在上表之列。
53
本田于2024年4月宣布,我们将开始全面研究在加拿大建立全面的电动汽车价值链,以便为未来北美电动汽车需求的增长加强电动汽车供应体系。然而,在2025年5月,我们进一步宣布,由于当前电动汽车需求放缓,我们决定将这一计划推迟大约两年;本田计划一旦敲定,将宣布更多细节,包括项目恢复的具体时间。
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年,公司合并子公司之一的Honda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f America LLC宣布计划对美国俄亥俄州现有的三家工厂进行重新调整,这三家工厂分别是用于汽车生产的Marysville汽车厂和East Liberty汽车厂,以及用于汽车动力总成生产的Anna Engine工厂,为未来全面生产电动汽车做好准备。这些工厂的生产设备计划于2026年开始运行。本田将在未来几年将这些工厂发展为其电动汽车枢纽。
此外,为确保在北美稳定的电池采购,公司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在美国成立了一家未合并的合资企业,生产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该合资公司于2023年初开始建设新的电池工厂,并于2024年完成建设。新合资公司生产的所有电池将专门供应给本田在北美的工厂。详见所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关联方”之“未确认承诺”。
有关本田筹资政策的信息,见项目5.b“流动性和资本资源——资本要求、来源和用途概述”。
第4a项。未解决的员工评论
我们没有SEC工作人员就我们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提供的任何未解决的书面意见。
项目5。经营和财务审查与前景
您应该阅读以下关于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以及我们在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合并财务报表。
A.经营成果
概览
本田的目标是到2050年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不仅其产品而且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包括其企业活动对社会的环境影响为零,涉及我们的摩托车和汽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详情请见第4项。“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管理层的政策和战略。”要实现这些目标,就必须在适当的时机进行战略性投资。我们将在汽车业务中发挥摩托车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以及ICE/混合动力产品的稳定业务基础。随着我们在智能领域的投资,我们将进一步将资源转移到电动业务,同时仔细评估市场上电动汽车的采用水平。
我们的业务受制于严峻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我们的盈利能力取决于各种因素。自美国新一届政府就职以来,出现了各种政策变化,包括加征关税的提议或印象,我们正在密切关注这些趋势。这些社会问题和我们面临的风险,详见第四项。“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和第3.D项“风险因素”。在处理这些社会问题和风险的过程中,或由于处理这些问题和风险,我们的销售量可能会受到影响,并可能产生额外的成本,这可能会对我们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54
营商环境
随着通货膨胀开始趋于平稳,围绕本田、其合并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按权益法核算的经济环境有所回升,尽管由于不确定的国际局势,包括乌克兰、中东和南海局势、各国贸易政策等,未来前景仍然不确定。在美国,尽管对高利率的担忧持续存在,但由于消费者支出增加,经济有所扩张。在欧洲,经济在一些领域显示出复苏迹象,而在其他领域则处于停滞状态。在亚洲,尽管增长速度放缓,但印度的经济仍有所扩张,印度尼西亚则温和复苏。泰国经济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下半财年疲软,而中国经济仍停滞不前。在日本,由于就业和收入状况改善,经济温和复苏,尽管一些行业出现停滞迹象。
下文确定的趋势、不确定性、需求、承诺和事件可能会继续或再次发生,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财务业绩。
FYE2025年3月31日经营业绩概览
本田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综合销售收入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有所增加,这主要是由于摩托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以及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下降,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导致的利润下降、研发费用增加以及汽车产品保修的估计模型发生变化,部分被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所抵消。
摩托车业务
本田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摩托车、全地形车(ATV)和并排(SXS)的综合单位销量总计13,685千辆,较上一财年增长12.0%,主要是由于主要在印度、越南、菲律宾的综合单位销量增长,但被泰国综合单位销量的下降所抵消。
汽车业务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汽车的综合单位销量总计2,840,000辆,较上一财年下降0.6%,主要是由于主要在亚洲的综合单位销量下降。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动力产品的综合单位销量总计3700千部,较上一财年下降2.9%,主要是由于主要在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下降,但被亚洲综合单位销量的增长所抵消。
FYE2025年3月31日与FYE2024年3月31日相比
销售收入
本田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综合销售收入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增加12599亿日元,或6.2%,至216887亿日元,这主要是由于摩托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以及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当前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约6233亿日元,即3.1%,而报告的增加额为12599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
55
运营成本和费用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14284亿日元,增幅7.5%,至204752亿日元。销售成本较上一财年增加10,081亿日元或6.3%至170,247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摩托车业务的综合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外汇影响。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2,444亿日元,或11.6%,至23,510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以及汽车产品保修估算模型的变化。此外,汽车产品保修的估算模型变动达1276亿日元。有关汽车产品保修估计模型变更的说明,详见随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备抵”。研发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1,758亿日元,增幅19.0%,至10,994亿日元。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1,684亿日元或12.2%至12,134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导致的利润下降、研发费用增加以及汽车产品保修的估计模型发生变化,但部分被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所抵消。本田估计,若剔除约936亿日元的负面外汇影响,营业利润将减少约748亿日元。
关于上述对变化的讨论,管理层确定了因素,并使用了其认为合理的方法来分析这些因素各自的变化。管理层分析了这些因素在公司及其材料合并子公司层面的变化。
(1)“外币影响”由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币种折算成日元产生的“换算调整”和外币计价交易产生的“外币调整”构成。关于“外币调整”,管理层分析了主要与以下货币相关的外币调整:公司及其重大合并子公司层面的美元、日元及其他。
(2)关于“价格和成本影响”,管理层分析了销售价格变化的影响、成本降低、原材料成本波动的影响和其他,不包括外汇影响。
(3)关于“销售影响”,管理层分析了导致利润增加/减少的销售产品型号的销量和组合变化、导致利润增加/减少的金融服务业务销售收入变化以及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增加/减少的某些其他原因,不包括外币影响。
(4)关于“费用”,管理层分析了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减少的原因,不包括外币换算影响。
(5)关于“研发费用”,管理层分析了研发费用较上一会计年度增加/减少的原因,不包括外币换算影响。
不包括外币影响的估计与本田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不同,不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此外,本田不认为这些措施可以替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的披露。然而,本田认为,排除外汇影响的这种估计为财务报表用户提供了额外的有用信息,以了解本田的结果。
56
所得税前利润
所得税前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3,247亿日元,或19.8%,至13,176亿日元。这一下降背后的主要因素,除与营业利润有关的因素外,如下:
应占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利润(亏损)产生了1098亿日元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于亚洲的附属公司和合资企业的利润减少。
财务收入和财务成本产生了464亿日元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外汇损益的影响,部分被利息收入增加所抵消。更多详情,请参阅随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2)财务收入和财务成本”。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较上一财年减少451亿日元,或9.8%,至4146亿日元。平均有效税率较上一财年上升3.5个百分点至31.5%。更多详情,请参阅随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所得税”之“(a)所得税费用”。
本年度利润
全年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2,795亿日元,或23.6%,至9,030亿日元。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较上一财年减少2,713亿日元或24.5%至8,358亿日元。
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内溢利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年内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82亿日元,或10.9%,至671亿日元。
业务板块
摩托车业务
本田摩托车、全地形车(ATV)和并驾齐驱(SXS)的综合单位销量总计13,685千辆,较上一财年增长12.0%,主要是由于亚洲地区的综合单位销量增加。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4,064亿日元,或12.6%,至36,266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综合单位销售增加。尽管销售价格发生变化,但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并不重要。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当前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约4,407亿日元,即13.7%,而报告的增加额为4,064亿日元,其中包括负面的外币换算影响。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2992亿日元,增幅11.2%,至29631亿日元。销售成本增加2,672亿日元,或12.0%,至24,930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综合单位销售额增加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外汇影响。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增加89亿日元,或2.5%,至3654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增加229亿日元,或28.1%,至1,046亿日元。
57
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1,072亿日元或19.3%至6,634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但部分被负面的外汇影响所抵消。
日本
日本摩托车总需求*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约6%,至约37.0万辆。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日本的综合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7.1%至22.4万辆,主要是由于Dax125和CT125 Hunter Cub的销量下降,尽管Super Cub 50的销量有所增加。
| * | 来源:JAMA(日本汽车工业协会) |
北美洲
美国摩托车和全地形车(ATV)总需求*,北美地区的主要市场,较上一年减少约4%,至2024日历年约为70万台。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北美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10.0%至54.8万辆,主要是由于主要在墨西哥的Navi销售单位增加。
| * | 来源:MIC(摩托车工业理事会) |
| 总数包括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但不包括并排(SXS)。 |
欧洲
欧洲摩托车总需求*1较上一年增长约5%,至2024日历年约1,240千台。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年,本田在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8.0%至47.5万辆,主要由于PCX的销售单位增加。
| *1 | 基于本田研究。仅包括以下10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奥地利。总数包括ICE车辆,但不包括EV、EM和EB*2. |
| *2 | EM:电动助力车,最高车速25km/h至50km/h |
| EB: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或更慢的电动自行车 |
| 不包括电池辅助自行车 |
亚洲
印度摩托车总需求*1,亚洲最大的市场,在2024日历年增长约15%至约19,160千台。亚洲其他国家摩托车总需求*2较上一年度减少约1%至2024日历年约18,210千部,主要由于中国销售单位减少,但被印度尼西亚销售单位增加所抵销。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亚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12.5%至10,591千辆,主要是由于Activa和SP系列在印度的销售单位增加。
58
本田的综合单位销售额不包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P.T. Astra 本田在印度尼西亚的销售额。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单位销量较上一财政年度增长约3%至约4,910千辆,主要由于Stylo160和PCX的销售单位增加。
| *1 | 基于本田研究。总数包括ICE车辆,但不包括EV、EM和EB。 |
| *2 | 基于本田研究。仅包括以下七个国家: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巴基斯坦、中国。总数包括ICE车辆,但不包括EV、EM和EB。 |
其他地区
巴西摩托车总需求*,其他区域内的主要市场,较上一年增长约12%,至2024日历年约1,710千台。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13.7%至1,847千辆,主要是由于Biz系列和POP 110i ES在巴西的销售单位增加。
| * | 来源:ABRACICLO(巴西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及类似产品制造商协会) |
汽车业务
本田汽车的综合单位销量总计2,840千辆,比上一财年下降0.6%,主要是由于亚洲地区的综合单位销量下降。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6,016亿日元,或4.4%,至14,69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尽管销售价格发生变化,但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并不重要。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当前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约820亿日元,即0.6%,而报告的增加额为6016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包括分部间销售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6,763亿日元,或4.9%,至14,4678亿日元。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9931亿日元,增幅7.5%,至142240亿日元。销售成本增加6459亿日元,或5.9%,至115559亿日元,主要是由于外汇影响。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增加2005亿日元,或13.3%,至17071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以及汽车产品保修估算模型的变化。研发费用增加1,466亿日元,或18.0%,至9,609亿日元。
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3167亿日元或56.5%至2438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导致的利润减少、研发费用增加以及汽车产品保修估计模型的变化,部分被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所抵消。
59
按车辆类别及主要汽车产品划分的零售单位销售额占比:
| 财政年度结束 3月31日, |
||||||||
| 2024 | 2025 | |||||||
| 乘用车: |
39 | % | 36 | % | ||||
| ACCORD,CITY,CIVIC,FIT,INTEGRA,JAZZ | ||||||||
| 轻型卡车: |
54 | % | 56 | % | ||||
| 微风,CR-V,Elevate,freed,HR-V,ODYSSEY,PILOT,VEZEL,WR-V,ZR-V | ||||||||
| 微型车: |
7 | % | 8 | % | ||||
| N-BOX |
||||||||
虽然影响各车型品类盈利能力的因素多种多样,但销售价格是决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总体而言,轻型卡车类别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相对于总平均销售价格较高,而日本市场独有的微型车辆类别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则相对较低,尽管销售价格因车型而异。
总体而言,由于销售价格较高,轻卡类别的贡献率相对于总加权平均贡献率往往较高,而微型车类别的贡献率往往相对较低,因为销售价格较低,尽管贡献率水平因车型而异。例如,在我们汽车的主要销售市场日本和美国,我们的轻卡类别和乘用车类别的贡献率比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加权平均贡献率高出约10%,微型车类别则低了约70%。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将贡献利润率定义为每单位净销售额减去材料成本的金额,这被认为与净销售额几乎成正比增长。
日本
日本汽车总需求*1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约1%,达到约4,570千辆。
本田在日本的综合单位销量*2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2.7%至53.9万辆,主要是由于WR-V的销量增加。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日本的汽车单位产量较上一财年减少2.0%,至69.3万辆。
| *1 | 来源:JAMA(Japan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以正规车辆注册量(661cc或更高)和微型车辆(660cc或更低)衡量 |
| *2 | 由我们的日本金融子公司以残值型汽车贷款和其他方式融资并通过我们的合并子公司提供的某些汽车销售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经营租赁入账,不计入汽车业务对外部客户的合并销售收入。因此,它们不包括在综合单位销售额中。 |
北美洲
美国汽车总需求*,北美地区的主要市场,在2024日历年增长了约3%,达到约16,040千台。
60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北美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1.6%至1,654千辆,主要是由于ProLOGUE和CIVIC的销售单位增加。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北美的汽车单位产量较上一财年增长0.6%至160.8万辆。
| * | 资料来源:Autodata |
欧洲
欧洲汽车总需求*较上一年增长约1%,至2024日历年约为12,960千台。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9.7%至9.3万辆,主要是由于ZR-V的销售单位减少。
| * | 来源:ACEA(Association des Constructeurs Europeens d’Automobiles(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乘用车新车注册覆盖27个欧盟国家、三个EFTA国家、英国。 |
亚洲
亚洲汽车总需求*1较上年增长约1%至2024日历年约8,900千部,主要是由于印度和菲律宾的需求增加,但被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减少所抵消。中国汽车总需求*2与上一年相比增长约4%,到2024日历年约为31,430千台。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亚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减少15.2%至39.7万辆,主要是由于BR-V和WR-V在印度尼西亚的销售单位减少。
本田的合并单位销量不包括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和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单位销量,这两家公司都是合资企业,在中国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大幅下降33.7%至78.6万辆,主要是由于CIVIC的销售单位减少。
本田在亚洲的合并子公司的单位产量*3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销量为47.6万辆,较上一财年下降14.8%。
与此同时,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中国合资企业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和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单位产量较上一财年大幅减少33.9%至76.8万辆。
| *1 | 总数基于本田研究,包括以下市场: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印度、巴基斯坦和台湾。 |
| *2 | 来源:CAAM(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 *3 | 合计包括以下市场: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巴基斯坦、台湾。 |
其他地区
巴西汽车总需求*,其他区域内的主要市场,较上一年增长约14%,至2024日历年约2,480千部。
61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18.9%至15.7万辆,这主要是由于CITY在巴西的销售单位增加。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巴西工厂的单位产量较上一财年大幅增长27.0%至9.9万辆。
| * | 来源:ANFAVEA(Associa çã o Nacional dos Fabricantes de Veiculos Automotores(巴西汽车协会))合计包括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 |
金融服务业务
为支持其产品的销售,本田通过其在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巴西和泰国的金融子公司向客户提供零售贷款和租赁,并向经销商提供批发融资。
应收财务子公司经营租赁金融服务及设备款项总额于2025年3月31日较2024年3月31日增加12987亿日元或9.7%至146768亿日元。本田估计,应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日元汇率,截至2025年3月31日财务子公司经营租赁的金融服务和设备应收账款总额将比2024年3月31日增加约15613亿日元,即11.7%。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589亿日元,或8.0%,至35077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零售贷款收入增加以及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当前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约1,159亿日元,即3.6%,而报告的增加额为2,589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包含分部间销售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604亿日元,或8.0%,至35,122亿日元。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2,187亿日元,增幅7.3%,至31,965亿日元。销售成本较上一财年增加1,797亿日元或6.4%至29,851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零售贷款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外汇影响。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390亿日元,或22.7%,至2114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
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416亿日元,或15.2%,至3156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增加。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本田动力产品的综合单位销量总计3700千辆,比上一财年下降2.9%,主要是由于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下降,而亚洲的综合单位销量增加部分抵消了这一下降。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减少71亿日元,或1.8%,至3851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综合单位销售减少。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当前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减少约152亿日元,即3.9%,而报告的减少额为71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包括分部间销售在内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减少77亿日元,或1.8%,至4146亿日元。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减少71亿日元,或1.7%,至4240亿日元。销售成本减少92亿日元,或2.8%,至3232亿日元,主要由于成本下降
62
归因于电源产品业务的综合单位销售额下降。销售、一般及行政开支减少40亿日元,或5.7%,至669亿日元,主要由于开支减少。研发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61亿日元,增幅22.4%,至338亿日元。
营业亏损为94亿日元,较上一财年增加5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导致的利润减少以及负面的外汇影响,部分被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所抵消。此外,计入电源产品及其他业务的飞机和飞机发动机的经营亏损为388亿日元,较上一财年增加59亿日元。
日本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日本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减少7.9%至27.8万辆,主要是由于发电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北美洲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北美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5.8%至1,020,000辆,主要是由于割草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欧洲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18.0%至65.1万辆,主要是由于OEM发动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 * | 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发动机是指安装在以第三方品牌销售的产品上的发动机。 |
亚洲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亚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9.2%至1,413千辆,主要是由于OEM发动机的销售单位增加。
其他地区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其他地区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0.3%至33.8万辆,主要是由于OEM发动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地理信息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 日元(百万) | ||||||||||||||||||||||||||||||||
| 日本 | 北 美国 |
欧洲 | 亚洲 | 其他 地区 |
合计 | 和解 项目 |
合并 | |||||||||||||||||||||||||
| 销售收入 |
¥ | 5,392,760 | ¥ | 12,073,777 | ¥ | 966,320 | ¥ | 5,009,961 | ¥ | 1,081,946 | ¥ | 24,524,764 | ¥ | (4,095,962 | ) | ¥ | 20,428,8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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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亏损) |
¥ | 151,070 | ¥ | 694,940 | ¥ | 60,340 | ¥ | 397,804 | ¥ | 153,957 | ¥ | 1,458,111 | ¥ | (76,134 | ) | ¥ | 1,381,9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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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截至及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日元(百万) | ||||||||||||||||||||||||||||||||
| 日本 | 北 美国 |
欧洲 | 亚洲 | 其他 地区 |
合计 | 和解 项目 |
合并 | |||||||||||||||||||||||||
| 销售收入 |
¥ | 5,584,504 | ¥ | 13,108,269 | ¥ | 946,224 | ¥ | 4,896,316 | ¥ | 1,226,224 | ¥ | 25,761,537 | ¥ | (4,072,770 | ) | ¥ | 21,688,7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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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亏损) |
¥ | 191,135 | ¥ | 435,215 | ¥ | 5,328 | ¥ | 408,273 | ¥ | 177,885 | ¥ | 1,217,836 | ¥ | (4,350 | ) | ¥ | 1,213,4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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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性 | 注意事项: |
| 1. | 各地理区域主要国家: |
| 北美洲 |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 | |
| 欧洲 |
英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法国 | |
| 亚洲 |
泰国、中国、印度、越南、马来西亚 | |
| 其他地区 |
巴西、澳大利亚 |
| 2. | 各地理区域的营业利润(亏损)以与综合营业利润一致的方式计量,即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应占利润(亏损)前的所得税前利润以及财务收入和财务成本。 |
| 3. | 调和项目是消除地域间的交易。 |
日本
在日本,来自国内和出口销售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1,917亿日元,或3.6%,至55,845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400.0亿日元,或26.5%,至1911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带来的利润增加以及积极的外汇影响,但部分被研发费用增加所抵消。
北美洲
在以美国为主要市场的北美,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10,344亿日元,或8.6%,至13,108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销售收入增加以及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2597亿日元,或37.4%,至435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导致的利润减少以及汽车产品保修的估计模型发生变化,部分被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所抵消。
欧洲
在欧洲,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减少200亿日元,或2.1%,至946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减少,但部分被摩托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所抵消。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550亿日元或91.2%至53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导致的利润下降以及费用增加。
亚洲
在亚洲,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减少1,136亿日元,或2.3%,至48,963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减少,但部分被摩托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所抵消。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104亿日元,或2.6%,至408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但部分被销售影响导致的利润下降所抵消。
64
其他地区
在其他地区,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1,442亿日元,或13.3%,至12,26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摩托车业务和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239亿日元,或15.5%,至1778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但部分被负面的外汇影响所抵消。
FYE2024年3月31日与FYE2023年3月31日相比
销售收入
本田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综合销售收入较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增加35210亿日元,或20.8%,至204288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以及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当前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约25,842亿日元,即15.3%,而报告的增加额为35,210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
运营成本和费用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29198亿日元,或18.1%,至190468亿日元。销售成本较上一财年增加24405亿日元,或18.0%,至160166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综合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外汇影响。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4366亿日元,或26.1%,至21,065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研发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427亿日元,增幅4.8%,至9236亿日元。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6,012亿日元,或77.0%,至13,819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价格和成本影响以及销售影响导致利润增加,但部分被费用增加所抵消。本田估计,若剔除约1511亿日元的积极外汇影响,营业利润将增加约45000亿日元。
关于上述对变化的讨论,管理层确定了因素,并使用了其认为合理的方法来分析这些因素各自的变化。管理层分析了这些因素在公司及其材料合并子公司层面的变化。
(1)“外币影响”由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币种折算成日元产生的“换算调整”和外币计价交易产生的“外币调整”构成。关于“外币调整”,管理层分析了主要与以下货币相关的外币调整:公司及其重大合并子公司层面的美元、日元及其他。
(2)关于“价格和成本影响”,管理层分析了销售价格变化的影响、成本降低、原材料成本波动的影响和其他,不包括外汇影响。
(3)关于“销售影响”,管理层分析了导致利润增加/减少的销售产品型号的销量和组合变化、导致利润增加/减少的金融服务业务销售收入变化以及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增加/减少的某些其他原因,不包括外币影响。
65
(4)关于“费用”,管理层分析了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减少的原因,不包括外币换算影响。
(5)关于“研发费用”,管理层分析了研发费用较上一会计年度增加/减少的原因,不包括外币换算影响。
不包括外币影响的估计与本田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不同,不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此外,本田不认为这些措施可以替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的披露。然而,本田认为,排除外汇影响的这种估计为财务报表用户提供了额外的有用信息,以了解本田的结果。
所得税前利润
所得税前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7628亿日元,或86.7%,至16423亿日元。这一增长背后的主要因素,除与营业利润有关的因素外,如下: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应占利润产生66亿日元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于亚洲的附属公司和合资企业的利润减少,部分被日本的附属公司和合资企业的利润增加所抵消。
财务收入和财务成本产生了1682亿日元的积极影响,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增加以及衍生工具损益的影响。更多详情,请参阅随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2)财务收入和财务成本”。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2,975亿日元,增幅183.4%,至4,597亿日元。平均有效税率较上一财政年度增加9.6个百分点至28.0%,主要是由于确认先前未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对上一财政年度的税收损失、税收抵免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税收优惠的影响。更多详情,请参阅随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所得税”之“(a)所得税费用”。
本年度利润
全年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4652亿日元,或64.9%,至11825亿日元。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较上财年增加4557亿日元或70.0%至11,071亿日元。
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内溢利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年度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95亿日元,或14.5%,至754亿日元。
业务板块
摩托车业务
本田摩托车、全地形车(ATV)和并驾齐驱(SXS)的综合单位销量总计为12,219千辆,较上一财年增长0.5%,这主要是由于在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增加。
66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3,111亿日元,或10.7%,至32,201亿日元,主要是由于合并单位销售额增加以及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尽管销售价格发生变化,但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并不重要。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当前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约2046亿日元,即7.0%,而报告的增加额为3111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2,436亿日元,或10.1%,至26,639亿日元。销售成本增加1258亿日元,或6.0%,至22257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综合单位销售额增加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外汇影响。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增加1,080亿日元,或43.5%,至3,564亿日元,主要是由于包括产品保修费用在内的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增加97亿日元,或13.6%,至816亿日元。
营业利润较上财年增加675亿日元,或13.8%,至556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但部分被包括产品保修费用在内的费用增加所抵消。
日本
日本摩托车总需求*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约3%,至约39.0万辆。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日本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2.0%至24.1万辆,主要是由于PCX和Giorno的销售单位减少,尽管受到推出新款CL 250的影响。
| * | 来源:JAMA(日本汽车工业协会) |
北美洲
美国摩托车和全地形车(ATV)总需求*,北美范围内的主要市场,较上一年增长约1%,至2023日历年约为730,000台。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北美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8.5%至49.8万辆,这主要是由于主要在墨西哥的Navi销售单位增加。
| * | 来源:MIC(摩托车工业委员会)总数包括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但不包括并排(SXS)。 |
欧洲
欧洲摩托车总需求*1较上一年增长约10%,至2023日历年约1,180千台。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大幅增长26.8%至44.0万辆,主要是由于XL750 TRANSALP和CB750 HORNET的销售单位增加。
| *1 | 基于本田研究。仅包括以下10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奥地利。总数包括ICE车辆,但不包括EV、EM和E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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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M:电动助力车,最高车速25km/h至50km/h |
| EB: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或更慢的电动自行车 |
| 不包括电池辅助自行车 |
亚洲
印度摩托车总需求*1,亚洲最大的市场,较上一年增长约8%,至2023日历年约16,610千台。亚洲其他国家摩托车总需求*2与上一年相比下降约4%至2023日历年约18,470千辆,主要是由于在巴基斯坦的销售单位减少,但被在印度尼西亚的销售单位增加所抵消。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亚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1.0%至9,416千辆,主要是由于Air Blade和Wave系列在越南的销售单位减少。
本田的合并单位销售额不包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P.T. Astra 本田在印度尼西亚的销售额。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单位销量较上一财政年度增长约7%至约4,770,000个,主要由于BeAT系列和PCX的销售单位增加。
| *1 | 基于本田研究。总数包括ICE车辆,但不包括EV、EM和EB。 |
| *2 | 基于本田研究。仅包括以下七个国家: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巴基斯坦、中国。总数包括ICE车辆,但不包括EV、EM和EB。 |
其他地区
巴西摩托车总需求*,其他区域内的主要市场,较上一年增长约13%,至2023日历年约1,530千台。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1.7%至1,624千辆,主要由于Biz和PCX系列在巴西的销售单位增加。
| * | 来源:ABRACICLO(巴西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及类似产品制造商协会) |
汽车业务
本田汽车综合单位销量总计285.6万辆,较上一财年增长19.9%,主要是由于北美综合单位销量增加。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9740亿日元,或28.1%,至135675亿日元,主要是由于合并单位销售增加。尽管销售价格发生变化,但价格变化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并不重要。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本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约23,305亿日元,即22.0%,而报告的增加额为29,740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包括分部间销售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30,097亿日元,或27.9%,至13,7915亿日元。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24325亿日元,增幅22.5%,至132308亿日元。销售成本增加21,317亿日元,或24.3%,至10,9099亿日元,主要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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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增加归因于综合单位销售增加。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增加2683亿日元,或21.7%,至15,065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增加324亿日元,增幅4.1%,至8142亿日元。
营业利润为5606亿日元,较上一财年增加577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价格和成本影响以及销售影响导致利润增加,但部分被费用增加所抵消。
按车辆类别及主要汽车产品划分的零售单位销售额占比:
| 财政年度结束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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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 2024 | |||||||
| 乘用车: |
42 | % | 39 | % | ||||
| ACCORD,CITY,CIVIC,FIT,INTEGRA,JAZZ | ||||||||
| 轻型卡车: |
50 | % | 54 | % | ||||
| 微风,CR-V,自由了,HR-V,ODYSSEY,PILOT,Vezel,ZR-V | ||||||||
| 微型车: |
8 | % | 7 | % | ||||
| N-BOX |
||||||||
虽然影响各车型品类盈利能力的因素多种多样,但销售价格是决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总体而言,轻型卡车类别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相对于总平均销售价格较高,而日本市场独有的微型车辆类别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则相对较低,尽管销售价格因车型而异。
总体而言,由于销售价格较高,轻卡类别的贡献率相对于总加权平均贡献率往往较高,而微型车类别的贡献率往往相对较低,因为销售价格较低,尽管贡献率水平因车型而异。例如,在日本和美国,这是我们汽车的主要销售市场,我们的轻型卡车类别的贡献率大约高出20%,我们的乘用车类别处于同等水平,我们的微型汽车类别与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加权平均贡献率相比低了大约65%。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将贡献利润率定义为单位净销售额减去材料成本的金额,这被认为与净销售额几乎成正比增长。
日本
日本汽车总需求*1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约3%,达到约4,520千台。
本田在日本的综合单位销量*2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8.5%至52.5万辆,主要是由于推出新款ZR-V和VEZEL销量增加的影响。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日本的汽车单位产量较上一财年增长9.9%,达到70.7万辆。
| *1 | 来源:JAMA(Japan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以正规车辆注册量(661cc或更高)和微型车辆(660cc或更低)衡量 |
| *2 | 由我们的日本金融子公司以残值型汽车贷款和其他方式融资并通过我们的合并子公司提供的某些汽车销售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经营租赁入账,不计入汽车业务对外部客户的合并销售收入。因此,它们不包括在综合单位销售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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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洲
美国汽车总需求*,北美地区的主要市场,较上一年增长约12%,至2023日历年约15,600千台。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北美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大幅增长36.2%至1,628千辆,主要是由于CR-V和CIVIC的销售单位增加。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北美的汽车单位产量较上一财年大幅增长28.1%至1600000辆。
| * | 资料来源:Autodata |
欧洲
欧洲汽车总需求*较上年增长约14%,至2023日历年约12,840千台。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大幅增长22.6%至10.3万辆,主要是由于推出新款ZR-V和增加HR-V的销售单位的影响。
| * | 来源:ACEA(Association des Constructeurs Europeens d’Automobiles(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乘用车新车注册覆盖27个欧盟国家、三个EFTA国家、英国。 |
亚洲
亚洲汽车总需求*1较上年增长约6%至2023日历年的约8,850千台,主要是由于印度和马来西亚的需求增加。中国汽车总需求*2较上一年增长约12%,至2023日历年约30,090千台。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亚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7.3%至46.8万辆,主要是由于BRIO和BR-V在印度尼西亚的销售单位减少。
本田的合并单位销量不包括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和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单位销量,这两家公司都是在中国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合资企业。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4.4%至1,185千辆,主要是由于ACCORD和VEZEL的销售单位减少。
本田在亚洲的合并子公司的单位产量*3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0.5%至55.9万辆。
与此同时,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中国合资企业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和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单位产量较上一财年下降11.0%至1,163千辆。
| *1 | 总数基于本田研究,包括以下市场: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印度、巴基斯坦和台湾。 |
| *2 | 来源:CAAM(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 *3 | 合计包括以下市场: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巴基斯坦、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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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巴西汽车总需求*,其他区域内的主要市场,较上一年增长约11%,至2023日历年约218万台。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增长15.8%至13.2万辆,这主要是由于HR-V在巴西的销售单位增加。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巴西工厂的单位产量较上一财年增长17.4%,达到7.7万辆。
| * | 来源:ANFAVEA(Associa çã o Nacional dos Fabricantes de Veiculos Automotores(巴西汽车协会))合计包括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 |
金融服务业务
为支持其产品的销售,本田通过其在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巴西和泰国的金融子公司向客户提供零售贷款和租赁,并向经销商提供批发融资。
于2024年3月31日应收金融服务及金融附属公司经营租赁设备款项总额较2023年3月31日增加27,569亿日元或26.0%至133,780亿日元。本田估计,应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日元汇率,截至2024年3月31日财务子公司经营租赁的金融服务和设备应收账款总额将比2023年3月31日增加约13.439亿日元,即12.7%。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947亿日元,或10.0%,至32,488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零售贷款收入增加以及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当前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约1,239亿日元,即4.2%,而报告的增加额为2,947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包含分部间销售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956亿日元,或10.0%,至32,517亿日元。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3075亿日元,增幅11.5%,至29778亿日元。销售成本较上一财年增加2,611亿日元或10.3%至28,053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零售贷款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外汇影响。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463亿日元,或36.8%,至1724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
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118亿日元,或4.2%,至2739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部分被积极的外汇影响所抵消。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本田动力产品的综合单位销量总计3812千辆,较上一财年下降32.5%,主要是由于北美地区的综合单位销量下降。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减少588亿日元,或13.0%,至392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电源产品业务的综合单位销售额减少。本田估计,将上一财年的日元汇率应用于本财年,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将减少约748亿日元,即16.6%,而报告的减少额为588亿日元,其中包括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包括分部间销售在内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减少541亿日元,或11.4%,至4223亿日元。
71
营业成本和费用较上一财年下降223亿日元,降幅4.9%,至4312亿日元。销售成本减少367亿日元,或9.9%,至3325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电源产品业务的综合单位销售额减少导致成本下降。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增加138亿日元,或24.2%,至710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费用增加。研发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0.5亿日元,增幅1.9%,至276亿日元。
营业亏损为88亿日元,比上一财年减少317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电源产品业务的销售影响导致利润下降。此外,计入电源产品和其他业务的飞机和飞机发动机的经营亏损为329亿日元,较上一财年增加71亿日元。
日本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日本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19.7%至30.2万辆,主要是由于OEM发动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 * | 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发动机是指安装在以第三方品牌销售的产品上的发动机。 |
北美洲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北美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大幅下降52.4%至1,083千辆,主要是由于OEM发动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欧洲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欧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大幅下降32.0%至79.4万辆,主要是由于OEM发动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亚洲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亚洲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8.1%至1,294,000辆,主要是由于OEM发动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其他地区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在其他地区的综合单位销量较上一财年下降19.1%至33.9万辆,主要是由于割草机和OEM发动机的销售单位减少。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地理信息
截至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
| 日元(百万) | ||||||||||||||||||||||||||||||||
| 日本 | 北 美国 |
欧洲 | 亚洲 | 其他 地区 |
合计 | 和解 项目 |
合并 | |||||||||||||||||||||||||
| 销售收入 |
¥ | 4,548,002 | ¥ | 9,416,252 | ¥ | 703,718 | ¥ | 4,857,837 | ¥ | 819,615 | ¥ | 20,345,424 | ¥ | (3,437,699 | ) | ¥ | 16,907,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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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亏损) |
¥ | 25,821 | ¥ | 258,805 | ¥ | (2,556 | ) | ¥ | 408,728 | ¥ | 58,935 | ¥ | 749,733 | ¥ | 31,036 | ¥ | 780,7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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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 日元(百万) | ||||||||||||||||||||||||||||||||
| 日本 | 北 美国 |
欧洲 | 亚洲 | 其他 地区 |
合计 | 和解 项目 |
合并 | |||||||||||||||||||||||||
| 销售收入 |
¥ | 5,392,760 | ¥ | 12,073,777 | ¥ | 966,320 | ¥ | 5,009,961 | ¥ | 1,081,946 | ¥ | 24,524,764 | ¥ | (4,095,962 | ) | ¥ | 20,428,8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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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亏损) |
¥ | 151,070 | ¥ | 694,940 | ¥ | 60,340 | ¥ | 397,804 | ¥ | 153,957 | ¥ | 1,458,111 | ¥ | (76,134 | ) | ¥ | 1,381,9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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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性 | 注意事项: |
| 1. | 各地理区域主要国家: |
| 北美洲 |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 | |
| 欧洲 | 英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法国 | |
| 亚洲 | 泰国、中国、印度、越南、印度尼西亚 | |
| 其他地区 | 巴西、澳大利亚 |
| 2. | 各地理区域的营业利润(亏损)以与综合营业利润一致的方式计量,即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应占利润(亏损)前的所得税前利润以及财务收入和财务成本。 |
| 3. | 调和项目是消除地域间的交易。 |
日本
在日本,来自国内和出口销售的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8447亿日元,或18.6%,至53927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1,252亿日元,或485.1%,至1,510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带来的利润增加以及积极的外汇影响,这部分被包括产品保修费用在内的费用增加所抵消。
北美洲
在以美国为主要市场的北美地区,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6,575亿日元,或28.2%,至120,737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销售收入增加以及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4,361亿日元,或168.5%,至6,949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以及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但部分被费用增加所抵消。
欧洲
在欧洲,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626亿日元,或37.3%,至9663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摩托车业务和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为603亿日元,较上一财年增加628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利润增加。
亚洲
在亚洲,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1,521亿日元,或3.1%,至50,099亿日元,主要是由于积极的外币换算影响,但部分被摩托车业务和动力产品业务的销售收入减少所抵消。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减少109亿日元,或2.7%,至3978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影响导致的利润下降和费用增加,但部分被价格和成本影响导致的利润增加所抵消。
73
其他地区
在其他地区,销售收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623亿日元,或32.0%,至10,819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摩托车业务和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较上一财年增加950亿日元,或161.2%,至1539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价格和成本影响以及销售影响导致利润增加,但部分被费用增加所抵消。
B.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资本要求、来源和用途概览
本田的政策是通过保持充足的资本资源、充足的流动性水平和稳健的资产负债表来支持其业务活动。
本田的主要业务是制造和销售摩托车、汽车和动力产品。为了支持这项业务,本田还为客户和经销商的金融项目提供资金。
本田需要的营运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原材料,以及维持成品库存和覆盖经销商的应收账款以及提供金融服务。本田还需要资金用于资本支出,主要用于引进新车型、升级、合理化和更新生产设施,以及扩大和加强销售和研发设施。作为一家综合性移动出行公司,本田的目标是成为推动人们和社会进步的力量,正如2023年重新定义的本田全球品牌口号“梦想的力量”中所说的那样,通过在世界各地提供我们提供的“使人们能够超越时间和地点等各种限制”和“使人们能够增强他们的能力和可能性”的基本价值,以及通过充满梦想的移动出行和由我们本田每一个人的创造力产生的各种其他服务,实现“零环境影响”和“零交通碰撞”的社会。本田计划根据业务转型阶段战略性配置资源,以实现环境和安全价值。至于2024年5月宣布的投资总额为10万亿日元的资本支出、投资和研发支出以追求其电气化战略的计划,本田决定在截至2031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期间将金额减少3万亿日元,总额为7万亿日元,其依据是决定推迟在加拿大建立全面电动汽车价值链的项目等等。关于本田目前与其业务战略相关的资源分配计划的描述,见项目4.B.“业务概览——为未来做准备——优先应对的挑战—— 6。经济价值提升— a.根据业务转型阶段进行战略性资源配置。”
本田主要通过运营、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产生的现金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公司制定了可持续金融框架,通过发行债券筹集部分资金,用于解决我们的环境和安全举措,并在该框架下发行了总额为27.5亿美元的绿色债券。根据可持续金融框架,发行绿色债券的收益专门用于环境倡议。截至2025年3月31日,绿色债券负债的未偿余额为17.5亿美元。本田认为,其营运资金足以满足公司目前的需求。截至2025年3月31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非金融服务业务提供资金相关的负债年末余额为6459亿日元。此外,公司的财务子公司主要通过中期票据、银行贷款、经营租赁的应收融资款和设备证券化、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为客户和交易商的财务项目提供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与这些财务子公司为金融服务业务提供资金相关的负债年末余额为110,855亿日元。
本田的借款要求没有实质性的季节性变化。
74
根据营运资金需求及手头现金的未来情况,公司将根据需要考虑筹集资金。
现金流
FYE2025年3月31日与FYE2024年3月31日相比
于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2024年3月31日减少4,257亿日元至45,287亿日元。各现金流量活动增减的原因,与上一会计年度相比,如下:
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达2921亿日元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一财年减少4551亿日元,主要是由于支付零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购买经营租赁设备的付款增加,这部分被从客户收到的现金增加所抵消。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达9419亿日元现金流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一财年增加746亿日元,主要是由于增加物业、厂房和设备的付款以及收购其他金融资产的付款增加,但被出售和赎回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增加部分抵消。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达2804亿日元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一财年减少6381亿日元,主要是由于购买库存股票以及支付的股息增加。
FYE2024年3月31日与FYE2023年3月31日相比
2024年3月31日的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2023年3月31日增加11515亿日元,至49545亿日元。每项现金流量活动增减的原因,与上一会计年度相比,如下:
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达7472亿日元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一财年减少13,817亿日元,主要是由于零部件和原材料付款以及金融服务应收款项增加,部分被从客户收到的现金增加所抵消。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达8672亿日元现金流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一财年增加1,892亿日元,主要是由于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购付款增加。
筹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达9186亿日元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一财年增加23870亿日元,主要是融资负债收益增加。
流动性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45287亿日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以美元和日元计价,其余以其他货币计价。
本田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对应约2.5个月的销售收入,本田认为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其业务运营。
75
与此同时,本田意识到各种因素的可能性,例如衰退引发的市场收缩以及金融和外汇市场波动,可能会对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截至2025年3月31日,短期借款总额为17,971亿日元的财务子公司已承诺相当于14,339亿日元的信用额度,作为定期发行的商业票据的替代流动性以置换债务。本田认为,截至提交本田20-F表格之日,它目前有足够的信用额度,由知名国际银行提供。
本田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融资负债主要以美元计价,其余以日元和其他货币计值。有关融资负债的进一步资料,见所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融资负债”及“(25)财务风险管理”。
本田的短期和长期债务证券由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标准普尔全球评级公司、评级和投资信息公司等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下表显示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穆迪、标准普尔和评级和投资信息公司对本田的无担保债务证券的评级。
| 信用评级 | ||||||||
| 短期 无担保债务证券 |
长期 无担保债务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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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
P-2 | A3 | ||||||
| 标准普尔全球评级 |
A-2 | A- | ||||||
| 评级及投资资讯 |
a-1 + | AA | ||||||
上述评级是基于本田提供的信息以及评级机构认为可信的其他信息。它们还基于机构对本田发行的指定证券相关信用风险的评估。每个评级机构可能会使用不同的标准来计算本田的信用评级,也会做出自己的评估。评级可以随时被机构修改或作废。这些评级无意作为交易或持有本田无担保债务证券的建议。
表外安排
贷款承诺
本田根据贷款承诺合同维持对经销商的承诺额度的未使用余额。截至2025年3月31日,这一潜在债务的未贴现最高金额为1273亿日元。尽管已延长承诺额度,但它们不一定会被撤回,因为某些合同包含要求对债务人信用状况进行筛选的撤回条款和条件。
职工贷款的担保
截至2025年3月31日,我们为员工的住房成本担保了42亿日元的银行贷款。如果员工拖欠他/她的贷款付款,我们被要求在担保项下履行。我们在发生违约时未来付款的潜在义务的未贴现最高金额为42亿日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由于雇员很可能能够支付所有预定付款,因此没有就债务项下的任何估计损失计提任何金额。
76
合同义务
下表显示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我们的合同义务:
| 日元(百万) | ||||||||||||||||||||
| 按期间分列的应付款项 | ||||||||||||||||||||
| 合计 | 内 1年 |
1-3 年 |
3-5 年 |
此后 | ||||||||||||||||
| 融资负债 |
¥ | 12,396,009 | ¥ | 4,819,178 | ¥ | 4,712,566 | ¥ | 1,618,625 | ¥ | 1,245,640 | ||||||||||
| 其他金融负债 |
662,395 | 184,839 | 172,181 | 82,323 | 223,052 | |||||||||||||||
| 采购和其他承诺*1 |
120,744 | 112,482 | 8,147 | 115 | — | |||||||||||||||
| 对固定福利养老金计划的缴款*2 |
45,504 | 45,50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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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13,224,652 | ¥ | 5,162,003 | ¥ | 4,892,894 | ¥ | 1,701,063 | ¥ | 1,468,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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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田有购买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承诺。 |
| *2 | 由于下一财政年度之后的缴款目前无法确定,对固定福利养老金计划的缴款仅反映下一财政年度的预期缴款。 |
C.研发
公司及合并子公司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开展研发活动,目标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产品。与产品相关的研发主要由公司、本田研发有限公司、Honda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f America,LLC进行。生产技术研发围绕公司和Honda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f America,LLC展开。所有这些实体都与我们在各自地区的其他实体和企业密切合作。
公司在2022年4月为加强电气化业务而成立的业务发展运营的基础上创建了电气化业务发展运营,以进一步加强和加速本田的电气化业务。此次行动巩固了汽车业务的业务战略和EV产品开发职能以及摩托车业务和动力产品业务的电气化相关战略和发展职能,本田将努力进一步加速其电气化业务,并通过利用其广泛且不断扩大的移动产品和服务范围创造新的价值。
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部分研发支出已资本化并记为无形资产。有关合并损益表确认的研发费用,详见随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1)研发”。
按分部划分的研发活动如下。
请注意,此处包含的前瞻性陈述是本田截至本年度报告提交日作出的判断,由于未来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包括在“项目3”下讨论的不确定性,可能与实际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
摩托车业务
在摩托车业务上,本田以“最大限度地营造自我挑战的组织氛围,组建一支Mono-zukuri(造物艺术)团队,能够通过克服商业环境的变化并提供合理的价格,不断创造出令我们的客户满意的产品”为方针,从事研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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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技术成果中,我们推出了CB650R电动离合器和CBR650R电动离合器,分别于2024年6月在日本和2024年9月在美国搭载了本田电动离合器,它消除了骑手通过自动控制离合器控制来手动操作离合器杆的需要。本田E-Clutch是一种自动控制离合器以优化离合器控制的电子控制技术,无需骑手在启动、换挡和停止等驱动力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操作离合器杆,实现平稳行驶,没有不适感。为了满足广泛的骑手要求,离合器可以手动控制,就像普通的手动挡摩托车一样,当骑手操作离合器杆时,即使是在电子控制离合器的时候。
此外,X-ADV是本田首款将预着色生物工程塑料用于其部分外观的摩托车,从而有助于资源节约和降低CO2*1制造过程中的排放。此外,从经销商处收集的本田汽车废弃保险杠以及汽车和家用电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树脂被用作回收材料。
此外,我们还在2024年11月于意大利米兰举行的EICMA 2024上向全球范围内的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以及印度尼西亚和泰国推出了亮相的PCX。PCX采用前卫、时尚的设计和带有双功能特征的全新前大灯形状。此外,面向国际客户的全新豪华版采用Honda RoadSync,这是一种独特的Honda服务,可连接智能手机进行通话、导航等功能,配备5英寸TFT仪表组和升级后的带副坦克悬架的后部,以满足广泛的客户需求。
此外,本田还推出了全球首款*2带电动压缩机的V3摩托车发动机。它配备了世界上第一台摩托车电动压缩机,无论发动机转速如何,都能控制进气压缩,这意味着即使在较低转速时也能提供高响应扭矩。此外,电动压缩机允许在摩托车上可用的有限空间内对所有部件进行高度自由布局,并有效地集中质量。它也不需要任何形式的中冷器。本田计划在未来将新的V3发动机应用于更大排量的车型上,并将继续朝着量产方向发展。
作为我们实现对社会零环境影响举措的一部分,本田的目标是在2040年代实现其所有摩托车产品的碳中和。为实现这一目标,本田正致力于将摩托车电气化作为其未来环境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支柱。本田将2024年定位为其电动摩托车全球扩张的第一年,并将开始全面进入电动摩托车市场。
我们于2024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亚发布了两款电动个人通勤车型,CUV e:,它使用两个本田Mobile Power Pack e:可互换电池作为其动力来源,以及ICON e:,它有一个固定电池。CUV e:有本田内部开发的电机通过优化磁路和结构,为续航里程的提升做出贡献,以实现更高的效率。此外,一款搭载本田RoadSync Duo的车型也已上市,这是本田独有的服务,允许用户通过蓝牙将自行车连接到智能手机来拨打电话和使用导航功能。ICON E:后轮采用紧凑型轮毂电机,动力控制单元高效控制电机输出实现50公里以上续航里程*3每次充电,同时还能实现清洁、安静的骑行。本田计划在印度尼西亚生产CUV E:和ICON E:,地点适合每个地区的需求,并将从印度尼西亚扩展到全球其他地区。电动通勤阵容的增强将不仅包括搭载Honda Mobile Power Pack e:的车型,还包括配备固定电池的车型,增加了满足客户需求的多种选择,让电动摩托车更容易获得。
另外,我们在2024年11月宣布了印度的两款电动个人通勤车,分别是搭载两款本田Mobile Power Pack e:可换电电池作为动力源的ACTIVA e:,以及配备固定电池的QC1。ACTIVA E:拥有本田原装轮边电机提供的额定输出功率为4.2千瓦,最大输出功率为6.0千瓦。磁路和结构的优化也导致了更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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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和102公里的续航里程*3,足够日常使用。ACTIVA e:还可与本田RoadSync Duo一起使用,这是本田独有的服务,允许用户通过蓝牙连接智能手机来拨打电话和使用导航功能。QC1的后轮采用紧凑型轮毂电机驱动,额定输出功率1.2千瓦,最大输出功率1.8千瓦。动力控制单元高效控制电机输出实现续航里程80km*3每次充电。ACTIVA E:和QC1都将在印度制造,加强电动通勤阵容,以满足印度市场日益增长的电动出行需求。此外,Honda Power Pack Ener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将在印度三大城市(班加罗尔、德里国家首都直辖区和孟买)运营电池共享服务Honda e:Swap,为客户提供更安心的移动体验。
此外,我们于2024年11月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的EICMA 2024上推出了两款电动摩托车概念车型,EV Fun Concept和EV Urban Concept。EV Fun Concept的系统和充电是通过应用本田在其汽车和动力产品中培养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而开发的。电池与CCS2兼容*4快充,与汽车同一标准,并开发了优化轻量化和快充性能之间的平衡,以及提供超100km或以上的续航里程,足够城市使用。EV Fun Concept计划于2025年实现商业化。EV Urban Concept通过其本质和精密的造型、直观的人机界面(HMI)以及软硬件融合创造的全新体验,体现了一种与人和社会合作并产生共鸣的近乎未来的移动性愿景。本田的目标是向尽可能多的客户开放移动出行的自由,并为每一位客户拓展移动出行的可能性。
本田将继续通过参加新的电动摩托车比赛来加强其技术。例如,本田宣布,本田赛车公司工厂车队*5,“HRC车队”,将在MFJ全日本选拔赛系列赛中与RTL Electric试骑自行车比赛。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的财政年度,该部门的研发支出分别为703亿日元、799亿日元和1035亿日元。
| *1 | 涂装工艺的淘汰有助于降低CO2排放 |
| *2 | 根据本田研究(截至2024年11月) |
| *3 | 根据本田测试 |
| *4 | CCS2:组合充电系统Type2,EV快充连接器规范 |
| *5 | 制造商经营 |
汽车业务
在汽车业务方面,本田在“为号召力强的产品展示集体实力,通过深化Mono-zukuri进程确保汽车业务持续增长”的方针下从事研发活动。
在主要成就中,我们于2024年6月开始在日本销售全新的Freed,它是第三代。为保持Freed独有的易处理车身尺寸,将整体车长增加限制在仅45毫米*1由于安装了e:HEV双电机混动系统。此外,对第一排座椅的形状进行了修改,通过改善第二排座椅的步行和可访问性,进一步增强了可用性。全新Freed在2024-2025日本年度汽车大奖(由日本年度汽车执行委员会组织)上被授予“日本年度汽车”。
我们在2024年12月举办了本田e:HEV业务和技术,在那里展示了其最初的2电机混合动力系统的下一代e:HEV技术。下一代e:HEV将搭载本田S + shift,这是一款旨在追求“驾驶乐趣”的新功能,进一步突出了驾驶员与车辆的一体感,同时充分利用了e:HEV系统的特性,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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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计划在其所有FCEV车型中安装Honda S + Shift,从计划于2025年上市的全新Honda Prelude开始。此外,对于下一代e:HEV,包括发动机和驱动单元在内的零部件以及控制技术将分别针对小尺寸系统(搭载1.5升发动机)和中型系统(搭载2.0升发动机)进行更新,以进一步提升e:HEV车型的环保性能和高品质、令人振奋的驾驶体验。
作为我们实现对社会零环境影响举措的一部分,我们的目标是到2040年使电动汽车和FCEV占其全球汽车销量的100%,并计划推出适合每个地区市场特点的电动汽车产品。
我们于2024年10月开始在日本销售一款新型商用微型电动汽车,即N-VAN e:。N-VAN e:通过采用大容量电池、缩小电桥尺寸、通过集中布局高压组件最大限度减少组件占用空间,实现了商用所需的充足实用续航里程和超大载货空间。除了实现245km的航程*2(152英里)在WLTC模式下单次充电,足够交付服务,电动汽车的主要商业用途之一,追求客户便利充电时间约4.5小时正常充电(6.0千瓦输出)*3和大约30分钟的快速充电(50千瓦输出)*4.此外,电池冷却和加热系统抑制了高温或低温导致的电池性能下降,导致充电时间更短、续航里程更长,尤其是在冬季。
在北美,我们在2025年1月于美国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举行的CES 2025上展示了两款原型车型Honda 0 Saloon和Honda 0 SUV的全球首发,代表了将于2026年开始推向全球市场的两款Honda 0系列。本田还为本田0系列推出了其最初的车辆操作系统(OS),即ASIMO OS。
Honda 0系列的旗舰车型Honda 0 Saloon将基于新开发的专用EV架构,并将采用多项下一代技术,体现Honda 0系列“薄、轻、智”的开发方式。在CES 2025上,本田正专注于引入某些技术和功能,这些技术和功能有助于Honda 0 Saloon的“明智”价值。这包括由本田在全球首次投入实际使用的Level3 AD技术支持的高度可靠的AD(自动驾驶)技术,以及将为每个个人用户提供定制的移动体验的“超个人优化”,这将通过ASIMO OS成为可能。Honda 0 Saloon的量产车型计划在未来首先引入北美市场,然后引入全球市场,包括日本和欧洲。
此外,将首发Honda 0系的中型EV SUV原型车,以出众的清晰不受限制的视野和极大的灵活性实现了车内空间的进一步增加,并通过将“薄、轻、智”的方式应用于SUV实现了宽敞的车厢。这一模式将通过ASIMO OS带来的“超个人优化”和数字UX,提供“不断前进”的空间价值。此外,Honda 0 SUV将应用基于3D陀螺传感器的高精度姿态估计和稳定控制,技术Honda通过开发其独创的机器人技术积累,在各种类型的路面上实现驾驶员随意的动态。Honda 0 SUV的量产车型计划在未来首先引入北美市场,然后引入全球市场,包括日本和欧洲。
ASIMO OS作为一个软件平台,将应用于自动驾驶/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DAS)和车载信息娱乐(IVI)系统等车辆系统的电子控制单元(ECU)集成控制。
通过不断更新基于ASIMO OS的车载软件,甚至在购买车辆后通过空中(OTA)更新,功能和服务将根据每个个人用户的偏好和需求不断推进。不断更新的功能和服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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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提升了空间价值和数字UX,确保了有趣和舒适的移动体验,以及本田独有的动态集成控制,决定了驾驶的乐趣,使驾驶员能够与车辆感受到一体。例如,在AD技术上,Honda 0系列将配备一套系统,在将提供驾驶辅助和Level 3 AD的情况下,能够扩大驾驶条件的范围。这一扩展将从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可用的eyes-off技术开始,然后将通过OTA更新功能继续进行。使用Level 3 AD,车辆将负责驾驶,这将使“人类驾驶员能够在前往目的地的途中执行第二项任务”,无论是观看电影还是远程参加会议。本田将进一步推进其技术,成为第一家将闭眼功能应用扩展到所有驾驶情况的汽车制造商,为移动性开辟新的可能性。我们计划将ASIMO OS安装到Honda 0系列,包括Honda 0 SUV和Honda 0 Saloon的量产车型。
本田将继续努力推进我们实现碳中和的努力。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的财政年度,该部门的研发支出分别为7541亿日元、8699亿日元和10742亿日元。
| *1 | 对于3行变体 |
| *2 | 每次充电的射程是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测量的。 |
WLTC(全球协调轻型车测试周期)模式:国际标准化驾驶模式,由城市、郊区和高速公路驾驶模式组成,时间按照平均使用时间分配。
| *3 | 定时充电:从低充警告灯亮起,电池充满所需的大致时间。 |
| *4 | 快充:从低充警示灯亮起,电池充电到80%所需的大致时间。 |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在Power产品等业务上,本田基于“创造未来的生活方式,将有用性和快乐更上一层楼”的方针,从事研发活动。
在主要技术成果中,我们于2025年2月在美国迈阿密举行的2025年迈阿密国际船展上展示了其大尺寸舷外机七款更新型号BF250、BF225、BF200、BF150、BF140、BF135和BF115的全球首发。在功能方面,这些更新后的机型配备了增强的船艇操作支持功能,包括增加了全新的闪存卡式电子遥控系统(DBW)和7英寸大尺寸多功能显示屏。远程握把的人体工程学设计和大显示屏,使操作更加直观。除了“定速巡航功能”和基于发动机转速和船速自动控制舷外以保持预先设定的平整角度(船姿)的“平整支撑功能”外,这些更新后的车型还具有“自动倾斜功能”,使舷外电机完全自动向上/向下倾斜*1.这使客户能够在实现时享受到顺畅和舒适的划船体验。而且,全新BF250、BF225和BF200采用氧传感器,实现了更精准的空燃比控制,相比各自已处于同类顶级水平的现有车型,燃油经济性和环保性能进一步提升*2.此外,通过在更换机油滤清器时增加防止机油渗入发动机盖的机构,增强了维护期间的可操作性。这些新车型计划从2025年年中开始在日本、北美、欧洲、亚洲地区依次上市销售。
除舷外机外,我们于2024年7月推出了Miimo系列机器人割草机/割草机的改进型Miimo HRM2500 Live和Grass Miimo HRM4000 Live模型。新车型在保持了之前车型一直好评的割草性能和驾驶性能的同时,将区域导线识别信号的数量从1个增加到4个,使其能够识别多个相邻的工作区域。这消除了过去两个或多个MiIMO系列同时使用时会出现的割草残留,满足了更广泛的草坪割草无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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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在2024年10月于美国路易斯维尔举行的“Equip Exposition 2024”上宣布了电池供电的步入式割草机—— HRN、HRX和HRC。HRN、HRX和HRC拥有风冷、无刷电动机。这些电机采用强制空气系统,通过电机内部的关键部件驱动新鲜空气,使它们能够保持凉爽,并在严苛的室外操作条件下表现良好。电机提供高扭矩,保持RPM。此外,这些电机被设计为将高功率交付与中级功耗相结合,同时提供卓越的切割和填袋。HRN、HRX和HRC计划于2025年上市销售。
此外,在通用发动机方面,单缸GX系列的高端车型GX430已于2024年10月开始生产。位移425厘米3,GX430实现了一流的输出性能,同时保持了GX系列的耐用性和可靠性以及与常规GX390安装兼容的尺寸。专为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机等一般用途而设计,它通过更高的压缩比和修改的进排气口几何形状,实现了与现款GX390相比10%的功率输出提升。此外,通过进排气系统、冷却风扇等冷却系统创新,更高排量带来的油耗增量已降至与现款GX390相同的水平。在遵守排放法规方面,GX430已经获得中国排放法规第二阶段的批准,并计划在未来符合日本陆地内燃机协会的Tier III法规,供国内使用。此外,更高输出版本专供长尾艇使用,在东南亚和南美,特别是在泰国和菲律宾广受好评。
作为我们实现零环境影响举措的一部分,本田和GoCimo ——一家经营可更换电池电动摩托车租赁和共享服务的瑞典初创企业,于2025年2月在瑞典马尔默共同开始了为期一年的电池共享服务验证测试。该测试由本田Power Pack Exchanger e:(电池交换站)组成,位于马尔默的三个地点,用于为本田在欧洲销售的EMI e:(电动滑板车通勤车)交换本田Mobile Power Pack e:(电池)。从这一举措开始,本田旨在通过在欧洲主要城市扩大使用本田产品的电池共享服务(主要面向商业用户),推动摩托车电气化和可更换电池在欧洲的广泛使用,从而支持移动出行的电气化,并为实现低碳社会做出贡献。
在飞机业务上,本田以独特开发的领先技术创造了新的价值。我们一直在建设运营基地,以便从长远角度发展我们的飞机业务。
2024年10月,根据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对该系统的认证,最新的HondaJet Elite II成为世界上第一款配备自动油门的量产型双涡轮Very Light Jet,该系统现在授权本田在量产型飞机上启用自动油门功能。自动油门是一种根据飞行员设定的条件自动调节发动机输出和飞机速度的系统。该系统的控制支持飞行员跨越飞行各个阶段的油门操作,从起飞到降落,大大减轻了飞行员的工作量,增加了乘客的舒适度。继美国联邦航空局批准后,自动油门将首先在飞往美国的飞机上新引入。未来,自动油门的引入也将考虑面向包括日本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此外,2025年2月,随着该机机翼结构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开始组装,本田正式开始生产首架HondaJet Echelon测试单元。本田生产部门开始引入专门的装配线,2024年底完成工装安装,以期待未来为HondaJet Echelon型式批准生产测试飞机并在未来开始量产。此外,2025年1月,使用先进系统集成测试设施(ASITF)中的飞行模拟器进行了首次飞行,包括飞行控制系统在内的关键飞机系统的验证已经开始。未来,本田将加速进行试验机的首飞,以进行型式审批,并获得型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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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的财政年度,该部门的研发支出分别为275亿日元、264亿日元和328亿日元。
| *1 | 操作将舷外马达从水面上抬起或倾斜到船可以处于的角度 |
操作。
| *2 | 本田内部研究截至2025年2月。 |
研究下一代技术
在下一代技术的研究中,本田于2024年11月公布了全固态电池的示范生产线,该生产线正由本田自主开发,朝向量产。这条线路是在本田研发株式会社(樱花)的物业上建造的,该公司位于日本埼木县樱花市。该示范线总建筑面积约为27,400 m ²(295,000 ft ²),配备了能够验证每个生产过程的设施和设备,包括电极材料的称重和混合、电极组装和电芯形成的涂层和辊压以及模块的组装。基于液态锂离子电池的常规生产工艺,本田全固态电池生产工艺采用滚压技术,这将有助于提高固体电解质层的密度,这是仅有全固态电池生产独有的工艺,并使连续压制成为可能。随着滚压技术的采用,本田将努力提高电解液和电极之间的界面接触程度,同时也提高了整体生产率。此外,通过巩固和加快一系列组装工艺,包括正负极的贴合,本田将努力大幅缩短每个电芯的生产时间。此外,本田还致力于通过实施各种措施来降低电池生产的间接成本,包括电力消耗,包括建立生产控制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确保工作安全和电池性能所必需的低露点环境。在进行技术验证以在这条示范线上建立量产流程的同时,本田将确定电池单元的基本规格,目标是开始将其全固态电池应用于将于2020年代下半年推向市场的电气化车型。
本田于2025年2月在日本东京Big Sight举行的H2 & FC EXPO ——第23届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博览会——上首次在全球发布了本田下一代燃料电池模块和本田燃料电池发电机的规格。本田下一代燃料电池模块计划于2027年(截至2028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开始量产,本田燃料电池动力发电机计划于2026年开始量产。本田下一代燃料电池模块正在由本田公司独立开发,作为目前与通用汽车(GM)联合开发的车型本田的继任者。除了实现150千瓦的额定输出外,本田下一代燃料电池模块将具有一半的生产成本,并且与当前车型相比,耐用性将提高一倍以上。此外,通过增加体积功率密度缩小了模块*增长3倍以上,增加了安装布局的灵活性。通过进一步扩展这一下一代燃料电池模块的系统和销售区域的应用领域,本田正努力为实现可持续的、以能源为导向的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此外,计划于2026年量产的本田燃料电池发电机是一种固定式电力储存系统,能够为工厂和办公室等大型设施提供氢衍生的清洁电力。它利用了同样用于本田CR-V e:FCEV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燃料电池。通过优化其冷却系统设计和内部布局实现的本田燃料电池发电机的紧凑尺寸,能够灵活地适应每个客户的安装环境。此外,为了及时提供高度可靠的备用电源,正在开发本田燃料电池发电机,使其具有高响应能力,使其能够在启动后10秒内开始供电。除了通过该产品提供满足客户多样化动力需求的动力外,本田还将通过提供从产品安装到售后服务的全面支持,为客户的脱碳举措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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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下一代技术研究的研发支出在本田的业务部门之间分配。
| * | 单位体积可输出的电能数量。 |
专利和许可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田在日本拥有超过11800项专利,在国外拥有超过25400项专利。本田在日本的4700多项专利和在国外的10600多项专利的申请也在等待中。虽然本田认为,总的来说,本田的专利很重要,但它并不认为这些专利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的任何相关组别,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以至于其到期或终止将对本田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D.趋势信息
本项目要求的信息见项目5.a“经营成果”。
E.关键会计估计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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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A.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三会”公司治理体系(“三会制”)下,本田没有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职能由董事会内部的审计委员会实施。
对于采用三委会制度的日本企业,包括本田,公司法要求这类企业设立董事会和一名或多名执行官,并在董事会内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这三个委员会各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外部董事。三个委员会各自的成员以及执行干事由董事会决议选举产生。此外,本田对三个委员会各自的规定规定,每个委员会的主席应通过董事会决议从属于相关委员会成员的外部董事中选出。对于审计委员会,本田的委员会条例规定,审计委员会的全职成员应由董事会决议指派。董事、执行官的正常任期为一年。董事和执行官可连任任意数量的任期。
本田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不超过15名董事。本田董事会可从董事中任命一名董事会主席。此外,本田董事会任命一名总裁和执行官,并可能从执行官中任命几名执行副总裁和执行官、高级管理执行官和管理执行官。总裁兼执行官代表公司。此外,董事会可根据其决议任命执行官,他们各自应代表公司。根据公司法,具有代表性的执行官单独有权代表公司一般地处理其事务。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业务的执行,并监督董事和执行官的职责执行。执行人员有权决定董事会委托的公司业务的执行情况,并有权执行公司的业务。
根据公司法,提名委员会有责任决定提交股东大会的有关选举和罢免董事的提案内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如下:(i)审计董事和执行官执行职责的情况并编制审计报告;(ii)确定有关选举和解聘会计审计师以及拒绝改选会计审计师提交股东大会的提案的内容。薪酬委员会有责任确定财务利益的内容,作为董事和执行官执行职责的考虑因素,例如薪酬和奖金。如上文所述,三个委员会中每个委员会的成员中必须有不少于一半为外部董事。每名外部董事均须符合以下所有独立性要求:有关人士必须是(1)并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官、经理经理或任何其他雇员,且在任职前十年内未担任该职位的人士;(2)如有关人士于上述(1)项所述十年内担任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会计顾问或企业核数师职务,在担任执行董事、执行官、经理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雇员之前,已有十年未担任该执行董事、执行官、经理或任何其他雇员的人;(3)非董事、公司审计师、执行官、经理或母公司任何其他雇员或非控制公司的自然人的人;(4)非执行董事、执行官、由母公司或控制该公司的自然人控制的公司的经理或任何其他雇员;及(5)并非(a)董事、行政人员、经理或该公司任何其他重要雇员的配偶或某一种亲属之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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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b)控制该公司的自然人。此外,Honda还对外部董事制定了额外的独立性要求,以及董事会决议在附件 1.4中所述的“外部董事独立性标准”,所有外部董事均符合标准。关于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审计报告,委员会每名委员如其意见与审计报告中表达的意见不同,可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其意见。此外,公司须委任独立注册会计师或审计法团为会计核数师。该等会计核数师的主要法定职责是,审计根据公司法编制并由董事提交股东大会的公司合并及非合并财务报表,并就此编制会计审计报告,并将该报告的内容通知审计委员会的特定成员(或如未指明该成员,则通知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和特定的主管董事。
下表提供了董事会所有成员的姓名、出生日期、现任职务和简要履历、任期和拥有的股份数量以及三个委员会的组成。下文还提供了公司执行官(非董事会成员)的姓名、出生日期、现任职务和简要履历、任期和拥有的股份数量。
截至本表格20-F提交之日,董事会成员的状况如下:
董事会成员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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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及 代表 执行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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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shihiro Mibe (1961年7月1日) |
1987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2 | 12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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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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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汽车运营动力总成业务的高管, 2014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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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运营汽车生产动力总成生产监督单位负责人, 2014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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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汽车运营动力总成业务和传动系统业务的高管, 2015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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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汽车运营的汽车生产传动系统业务部门负责人, 2015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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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 2016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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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总经理, 2018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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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董事, 2018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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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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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总裁兼代表董事, 2019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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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和标准化, 2019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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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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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Mono zukuri(研发、生产、采购、质量、零部件、服务、知识产权、 标准化和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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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管理官员, 2020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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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董事总经理, 2020年6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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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o-zukuri(研发、生产、采购、质量、零部件、服务、知识产权、标准化和IT)主管总监, 2020年6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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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裁兼代表董事, 2021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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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官, 2021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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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总裁兼代表执行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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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委员会成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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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主席,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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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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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riya Kaihara (1961年8月4日) |
1984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2 | 92,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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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保证事业部总经理, 2012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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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官, 2013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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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质量官, 2013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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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官兼董事, 2013年6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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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服务运营首席执行官, 2014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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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运营服务监督股股长, 2014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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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客户至上业务的首席执行官, 2016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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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运主任(辞去董事职务), 2017年6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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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经理, 2018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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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业务首席执行官, 2018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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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运营业务主管股股长, 2020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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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客户至上业务的首席执行官, 2021年4月任命 |
||||||||||
| 风险管理官员, 2021年4月任命 |
||||||||||
| 执行总裁, 2021年6月任命 |
||||||||||
| 总经理, 2021年10月任命 |
||||||||||
| 区域运营(北美)首席执行官, 2021年10月任命 |
||||||||||
| 美国本田有限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2021年10月任命 |
||||||||||
| 公司高级管理执行官, 2023年4月任命 |
||||||||||
| 董事、高级管理执行官, 2023年6月任命 |
||||||||||
88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董事、执行副总裁兼代表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合规和隐私官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文化转型官,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89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董事、常务执行干事 | ||||||||||
| 藤村英治 (1970年9月1日) |
1993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2 | 9,000 | |||||||
|
业务财务事业部总经理 管理运营, 2017年4月任命 |
||||||||||
| 区域运营(北美)区域运营规划部总经理, 2019年4月任命 |
||||||||||
| 运营主管, 2021年4月任命 |
||||||||||
| 业务管理运营首席执行官兼业务管理运营会计司总经理,2021年4月任命 | ||||||||||
| 会计财务主管股股长, 2022年4月任命 |
||||||||||
| 执行官, 2023年4月任命 |
||||||||||
| 首席财务官,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企业管理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执行总裁, 2024年4月任命 |
||||||||||
| 董事、常务执行官, 2024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薪酬委员会成员, 2024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90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董事 |
||||||||||
| 铃木朝子 (1964年1月28日) |
1987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2 | 85,600 | |||||||
|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总裁, 2014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官, 2016年4月任命 |
||||||||||
| 区域运营副首席执行官(日本), 2018年4月任命 |
||||||||||
| 人力资源和公司治理业务首席执行官, 2019年4月任命 |
||||||||||
| 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导演,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专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森泽二郎 (1967年2月24日) |
1989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2 | 37,170 | |||||||
|
区域运营规划总经理 区域业务办公室(日本), 2016年4月任命 |
||||||||||
| 会计事业部总经理为 商业管理运营, 2017年4月任命 |
||||||||||
| 业务管理运营副总监兼业务管理运营会计事业部总经理, 2018年4月任命 |
||||||||||
| 运营官, 2019年4月任命 |
||||||||||
| 业务管理运营首席执行官, 2019年4月任命 |
||||||||||
| 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业务管理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0年4月任命 |
||||||||||
| 美国本田金融公司总裁兼董事, 2021年4月任命 |
||||||||||
| 公司董事, 2024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专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91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Kunihiko Sakai*1 (1954年3月4日) |
东京地方检察厅公诉人, 1979年4月任命 |
*2 | 7,000 | |||||||
|
高松高等检察厅监督检察官, 2014年7月任命 |
||||||||||
| 广岛高等检察厅监督检察官, 2016年9月聘任(2017年3月离任) |
||||||||||
| 注册于Dai-Ichi2017年4月东京律师协会 | ||||||||||
| TMI Associates顾问律师, 2017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古河电机株式会社审计监事会成员(外), 2018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公司董事(审计、监事会成员), 2019年6月任命 |
||||||||||
| 导演,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提名委员会成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Fumiya Kokubu*1 (1952年10月6日) |
1975年4月加入丸红株式会社 | *2 | 5,400 |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丸红株式会社董事会成员, 2013年4月任命 |
||||||||||
| 丸红株式会社董事会主席, 2019年4月任命 |
||||||||||
| 泰成株式会社外部董事, 2019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公司董事, 2020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主席),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薪酬委员会成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日本贸易投资机械中心会长, 2022年5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日本对外贸易委员会株式会社会长, 2022年5月任命(2024年5月辞职) |
||||||||||
| 丸红株式会社董事、董事会成员、执行企业顾问,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92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小川洋一郎*1 (1956年2月19日) |
1980年10月加入Tohmatsu & Aoki Audit Corporation(现为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LLC) | *2 | 4,000 | |||||||
|
1984年3月注册为日本注册会计师 |
||||||||||
| 德勤集团(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LLC)副首席执行官, 2013年10月任命 |
||||||||||
| 华永集团(现为德勤华永集团)副首席执行官, 2013年10月任命 |
||||||||||
| 德勤集团有限公司(英国)亚太区全球董事总经理, 2015年6月聘任(2018年5月离任) |
||||||||||
| 德勤集团首席执行官, 2015年7月任命 |
||||||||||
| 德勤集团高级顾问, 2018年6月聘任(2018年10月离任) |
||||||||||
| 2018年11月Ogawa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创始人Yoichiro Ogawa Office(现举办) | ||||||||||
| Recruit控股有限公司外部审计&监事会成员, 2020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公司董事,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席),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薪酬委员会成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93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东和弘*1 (1957年4月25日) |
1982年4月加入Resona集团 | *2 | 4,000 | |||||||
|
Resona董事、总裁兼代表执行官 控股公司, 2013年4月任命 |
||||||||||
| Resona Bank,Limited代表董事、总裁兼执行官, 2013年4月任命 |
||||||||||
| 大阪银行家协会主席, 2013年6月聘任(2014年6月离任) |
||||||||||
| Resona Bank,Limited董事长、总裁、代表董事, 2017年4月任命 |
||||||||||
| 大阪银行家协会主席, 2017年6月聘任(2018年6月离任) |
||||||||||
| 董事会主席、总裁、代表董事及 Resona Bank,Limited行政总裁, 2018年4月任命 |
||||||||||
| Resona Holdings,Inc.董事长兼董事, 2020年4月聘任(2022年6月离任) |
||||||||||
| Resona Bank,Limited董事长兼董事, 2020年4月聘任(2022年6月离任) |
||||||||||
| Sompo Holdings,Inc.外部董事, 2020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公司董事,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提名委员会成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薪酬委员会委员(主席),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Resona Holdings,Inc.高级顾问, 2022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Resona Bank,Limited.高级顾问, 2022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94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永田凉子*1 (1963年7月14日) |
1987年4月加入日本烟草公司 | *2 | 4,000 | |||||||
|
日本烟草公司执行官, 2008年6月任命 |
||||||||||
| 日本烟草公司常务审计和监事会成员, 2018年3月聘任(2023年3月离任) |
||||||||||
| 公司董事,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Medley,Inc.的外部公司审计师, 2023年3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UACJ公司外部董事, 2023年6月任命(现职) |
||||||||||
| 长津美香*1 (1964年6月8日) |
1987年4月加入IBM日本株式会社 | *2 | 600 | |||||||
|
IBM日本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7年8月任命 |
||||||||||
| 负责IBM日本有限公司全球商业服务云应用创新, 2017年8月任命 |
||||||||||
| IBM日本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2022年10月任命(2024年3月辞职) |
||||||||||
| 负责IBM旗下IBM咨询混合云服务 日本株式会社, 2022年10月任命 |
||||||||||
| 主管IBM旗下IBM咨询混合云平台 2023年6月任命 |
||||||||||
| 公司董事, 2024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提名委员会成员, 2024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SQUARE ENIX HOLDINGS CO.,LTD.外部董事, 2024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ID Holdings Corporation执行企业官, 2024年10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1 | 董事Kunihiko Sakai先生、Fumiya KokubuFumiya KOKUKUBU TERM1先生、OGawa Yoichiro先生、Kazuhiro Higashi先生、Nagata Ryoko女士、Mika Agatsuma女士为外部董事。 |
| *2 | 董事的任期至2024年6月19日普通股东大会结束时当选就任后的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普通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 *3 | 公司正提议将“选举十二名董事”作为将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普通股东大会的议程项目(决议项目)。若议程项目获得通过,上表所列全体董事(Toshihiro Mibe先生、Noriya Kaihara先生、藤村英治先生、 |
95
| 铃木麻子女士、森泽次郎先生、Kunihiko Sakai先生、Fumiya Kokubu先生、小川洋一郎先生、东和弘先生、长田良子女士和长津美香女士)将继续担任董事。每名连任董事的任期将延长至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普通股东大会结束。 |
此外,公司正提议将“选举十二名董事”作为将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普通股东大会的议程项目(决议项目)。如议程项目获得通过,将选举下列增补董事:
| 姓名 (出生日期)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董事、高级管理执行官(拟任) | ||||||||||
| Katsushi Inoue (1963年10月22日) |
1986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4 | 58,400 | |||||||
|
本田汽车印度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2015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官, 2016年4月任命 |
||||||||||
| 区域运营首席执行官(欧洲), 2016年4月任命 |
||||||||||
| 本田欧洲有限公司总裁兼董事, 2016年4月任命 |
||||||||||
| 公司总经理, 2020年4月任命 |
||||||||||
| 区域运营(中国)首席执行官, 2020年4月任命 |
||||||||||
| 本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2020年4月任命 |
||||||||||
| 本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2020年4月任命 |
||||||||||
| 公司高级管理执行官,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电气化业务发展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3年4月任命 |
||||||||||
| 汽车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 风险管理官员,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 董事、高级管理执行官, 2025年6月任命(拟任) |
||||||||||
| *4 | 如果当选,上述董事的任期将在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普通股东大会结束时开始和届满。 |
96
董事会下设三个委员会的组成
·:主席○:委员
| 董事姓名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
| Toshihiro Mibe | ○ | |||||
| 藤村英治 | ○ | |||||
| 铃木朝子 | ○ | |||||
| 森泽二郎 | ○ | |||||
| Kunihiko Sakai | ○ | ○ | ||||
| Fumiya Kokubu | · | ○ | ||||
| 小川洋一郎 | · | ○ | ||||
| 东和弘 | ○ | · | ||||
| 永田凉子 | ○ | |||||
| 长津美香 | ○ |
根据将于2025年6月19日举行的普通股东大会的决议,截至本表20-F提交之日的三个委员会的组成预计将保持不变。
执行干事(不兼任董事会成员)
除下列执行官外,Katsushi Inoue先生还担任执行官一职。井上先生已被提名为将于2025年6月19日举行的普通股东大会的董事会选举候选人。见“董事会成员”。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管理执行官 |
||||||||||
| 大津圭司 (1964年7月7日) |
1983年4月加入本田研发株式会社 | *5 | 76,700 | |||||||
|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
| 公司运营官, 2018年4月任命 |
||||||||||
| 首席质量官, 2018年4月任命 |
||||||||||
| 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质量创新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0年4月任命 |
||||||||||
| 负责认证与法规符合司, 2020年4月任命 |
||||||||||
| 分管质量与合规审计事业部, 2020年4月任命 |
||||||||||
| 总经理, 2021年4月任命 |
||||||||||
|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总裁兼代表董事, 2021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公司执行总裁, 2021年6月任命(目前担任) |
||||||||||
97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Masayuki Igarashi |
1988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3,800 | |||||||
| (1963年7月6日) |
亚洲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董事, 2014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官, 2015年4月任命 |
||||||||||
| 电力产品运营首席运营官, 2015年4月任命 |
||||||||||
| 运营官兼董事, 2015年6月任命 |
||||||||||
| 本田北美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董事, 2017年4月任命 |
||||||||||
| 美国本田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董事, 2017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官, 2017年6月任命 |
||||||||||
| 区域运营(亚洲和大洋洲)首席执行官, 2018年4月任命 |
||||||||||
| 亚洲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2018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总经理, 2022年4月任命 |
||||||||||
| 执行总裁,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区域运营(中国)首席执行官,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本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本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98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大江健介 |
1990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14,600 | |||||||
| (1967年5月11日) |
负责本田加拿大公司制造, 2018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生产监督单位埼玉工厂总经理 对于汽车运营, 2020年4月任命 |
||||||||||
| 莫诺祖库里生产工程监督股股长 汽车运营中心, 2021年4月任命 |
||||||||||
| 总经理, 2022年4月任命 |
||||||||||
| 汽车运营生产部门负责人, 2022年4月任命 |
||||||||||
| 执行总裁,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本田开发与制造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董事,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小泽真奈 |
1989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000 | |||||||
| (1965年5月12日) |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9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企业策划监督股股长, 2020年4月任命 |
||||||||||
| 本田创新公司董事, 2020年4月任命 |
||||||||||
| 公司执行总裁,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企业战略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交通安全促进行动总干事,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99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伊藤博雄 |
1989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600 | |||||||
| (1966年12月27日) |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9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数字化转型监管单位负责人, 2020年4月任命 |
||||||||||
| IT运营主管, 2021年4月任命 |
||||||||||
| 数字监管股股长, 2022年4月任命 |
||||||||||
| Mono-zukuri汽车运营中心副总经理, 2022年4月任命 |
||||||||||
| 汽车运营副首席官, 2022年6月任命 |
||||||||||
| 执行总裁,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电气化业务发展运营BEV发展中心负责人, 2023年4月任命 |
||||||||||
| 汽车运营汽车发展中心负责人, 2023年4月任命 |
||||||||||
|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4月任命 |
||||||||||
| 公司首席发展官, 2024年4月任命 |
||||||||||
| 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负责企业战略运营的政府和行业关系主管,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100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松尾阿尤木 (1965年9月28日) |
1991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500 | |||||||
|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20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主管, 2021年4月任命 |
||||||||||
| 首席执行官,质量创新运营, 2021年4月任命 |
||||||||||
| 认证与法规合规司主管, 2021年4月任命 |
||||||||||
| 主管质量与合规审计事业部, 2021年4月任命 |
||||||||||
| 质量创新股股长, 2022年4月任命 |
||||||||||
| 认证与法规合规司主管, 2022年4月任命 |
||||||||||
| 主管质量与合规审计事业部, 2022年4月任命 |
||||||||||
| 汽车运营供应链&采购股负责人, 2023年4月任命 |
||||||||||
| 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 |
||||||||||
| 供应链与采购业务首席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执行总裁,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 泷泽一弘 |
1990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13,400 | |||||||
| (1968年3月29日) |
欧洲汽车事业部区域运营(欧洲、非洲和中东)总经理, 2022年4月任命 |
|||||||||
| 运营主管, 2023年4月任命 |
||||||||||
| 区域运营副首席执行官(北美), 2023年4月任命 |
||||||||||
| 美国本田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2023年4月任命 |
||||||||||
| 公司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 |
||||||||||
| 区域运营(北美)首席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美国本田有限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执行总裁,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101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执行干事 | ||||||||||
| 加藤稔 |
1988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000 | |||||||
| (1965年12月17日) |
本田摩托车和踏板车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总裁, 2017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生命创造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0年5月任命 |
||||||||||
| 电力产品业务主管股股长、摩托车及电力产品营运、 2022年4月任命 |
||||||||||
| 摩托车事业部负责人,摩托车与动力产品运营, 2023年4月任命(现职) |
||||||||||
| 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摩托车和动力产品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玉川裕孝 |
1990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000 | |||||||
| (1966年4月23日) |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运营官, 2018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主管, 2020年4月任命 |
||||||||||
| 莫诺祖库里汽车运营中心电控开发督导单位, 2020年4月任命 |
||||||||||
| 业务开发运营软件定义移动性开发监管单位负责人, 2022年4月任命 |
||||||||||
| 质量创新股股长, 2023年4月任命 |
||||||||||
| 认证与法规合规司主管, 2023年4月任命 |
||||||||||
| 主管质量与合规审计事业部, 2023年4月任命 |
||||||||||
| 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质量创新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102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林胜人 (1969年10月20日) |
1992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000 | |||||||
|
汽车运营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战略处总经理, 2021年10月任命 |
||||||||||
| 运营主管, 2022年4月任命 |
||||||||||
| 电气化业务发展运营汽车业务战略股负责人, 2023年4月任命 |
||||||||||
| 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汽车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 |
||||||||||
| 区域业务(相关区域)首席干事,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负责汽车运营的销售和客户至上的执行官,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 大沼隆 (1973年9月11日) |
2000年7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000 | |||||||
|
Honda Development & Manufacturing of America,LLC高级副总裁, 2021年4月任命 |
||||||||||
| 公司运营主管, 2022年4月任命 |
||||||||||
| Honda Development & Manufacturing of America,LLC执行副总裁, 2022年4月任命 |
||||||||||
| 公司汽车运营汽车发展中心副主任, 2023年4月任命 |
||||||||||
| 生产工程股股长, 2023年4月任命 |
||||||||||
| ICE汽车开发部门负责人, 2023年4月任命 |
||||||||||
| 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 汽车生产运营首席执行官, 2024年4月任命(目前担任) |
||||||||||
103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三原大纪 (1969年6月27日) |
2004年3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000 | |||||||
|
本田菲律宾公司总裁, 2015年4月任命 |
||||||||||
| 公司摩托车运营业务规划事业部总经理, 2018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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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越南株式会社社长, 2021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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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运营主管, 2023年4月任命 |
||||||||||
| 电气化业务拓展运营摩托车及动力产品电气化业务拓展股股长, 2023年4月任命 |
||||||||||
| 电气化业务拓展运营摩托车及动力产品电气化事业部负责人, 2024年4月任命 |
||||||||||
| 执行官,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 主管摩托车和动力产品电气化业务的高管为摩托车和动力产品运营,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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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与动力产品电气化事业部摩托车与动力产品运营负责人,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104
| 姓名 |
与注册人的当前职位和简历 |
任期 | 数量 拥有的股份 |
|||||||
| 秋羽俊博 |
1996年4月加入本田株式会社 |
*5 | 9,000 | |||||||
| (1972年7月2日) |
动力单元规划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动力单元开发督导单位、Mono zukuri中心、汽车运营、 2020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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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主管, 2021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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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2021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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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2021年4月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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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电气化业务发展运营BEV发展中心副主任, 2023年4月任命 |
||||||||||
| BEV规划股股长,BEV电气化业务发展运营发展中心, 2024年4月任命 |
||||||||||
| 执行官,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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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开发运营首席官,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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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研发有限公司董事, 2025年4月任命(现职) |
||||||||||
| *5 | 执行干事的任期至2025年3月31日终了财政年度普通股东大会后举行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结束时为止。公司预计,其每一位执行官将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普通股东大会后举行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被重新任命。如果重新任命,每位执行官的任期将延长至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普通股东大会后举行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结束。 |
| *6 | 公司引入运营主管职位,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旨在推进其公司高管结构,并使公司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和更灵活的方式应对商业环境的变化。运营高管将从事公司运营,在管理层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各自领域的业务执行。经营高管不是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职位,不符合表格20-F中定义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 |
任何董事或执行人员与任何其他董事或执行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本田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官都不是与本田或其任何子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的当事方,该合同规定了终止雇佣时的福利。
105
B.赔偿
董事及执行人员个人薪酬厘定政策的厘定方法
公司将公司治理的关键——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视为实现我们的基本信念、管理政策和愿望的重要驱动力。薪酬委员会制定了以下决策政策,以鼓励适当承担风险并准确反映管理责任,以努力推动快速改革,以在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实现我们的愿景。
| 1. | 公司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结构旨在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不仅在短期内,而且在中长期内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做出贡献,从而使公司能够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并由每月薪酬、每月支付的固定金额作为履行职责的报酬、基于相关会计年度经营业绩的STI(短期激励)和基于中长期经营业绩的LTI(长期激励)组成。 |
| 2. | 每月薪酬应根据薪酬委员会决议的薪酬标准,每月固定支付。 |
| 3. | STI应由薪酬委员会决议确定并支付,同时考虑到每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 |
| 4. | 基于薪酬委员会认可的标准和程序,LTI以中长期业绩为基础,以公司股份和现金的形式支付,以发挥可持续增长的稳健激励作用。 |
| 5. | 支付给兼任执行干事和执行干事的董事的薪酬应包括每月薪酬、STI和LTI,构成率应根据薪酬委员会决议的薪酬标准确定。可变薪酬的构成比例根据归属于各岗位的管理责任权重增加。 |
| 6. | 支付给外部董事和不兼任执行官的其他董事的薪酬应仅包括每月薪酬。 |
| 7. | 为了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增长,通过持有公司股份实现从股东角度的管理,从而在中长期提升公司价值,即使是不符合LTI资格的董事和执行官,也应通过向高级职员持股协会贡献其薪酬的一定部分来获得公司股票。 |
| 8. | 董事和执行官应在其整个任期内和退休后的一年内持续持有作为LTI获得或通过高级职员持股协会获得的任何公司股票。 |
106
薪酬水平的方法
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水平设定在具有高度竞争力的水平,以便根据外部研究机构的客观薪酬数据和外部顾问提供的信息,以及对大约20至30家类似规模的全球日本公司的同行群体的研究和分析,确保多样化和有才华的人力资源。公司亦会因应营商环境的变化,不时检讨薪酬。在设定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起的薪酬水平时,为应对全球环境的加速变化,公司修订了同行集团,将在业务和人力资源方面与公司竞争的汽车和软件行业的全球公司包括在内。
薪酬结构
支付给执行干事的薪酬包括每月薪酬、STI和LTI,STI和LTI的比例根据归属于每个职位的管理责任权重设定,以期为不断提高企业价值提供激励。
| 1. | 执行干事薪酬制度大纲 |
| 类型 酬金 |
基于 |
波动 |
付款 |
付款 |
薪酬构成比例 |
|||||||||||||
| 总裁 |
行政人员 |
高级 |
管理 |
行政人员 |
||||||||||||||
| 月薪酬 |
固定 |
— |
现金 |
每月 |
25% | 35% | 40% | 50% | ||||||||||
| STI |
短期绩效薪酬 |
0至180% |
现金 |
每年 |
25% | 30% | 30% | 25% | ||||||||||
| LTI |
中长期绩效薪酬 |
40至240% |
股票 |
年度股票积分授予后一年限制转让至退休 |
50% | 35% | 30% | 25% | ||||||||||
107
| 2. | 月薪酬 |
每月薪酬以每月固定金额的现金形式,以职位为基础,作为执行职责的对价。
| 3. | STI |
STI是一种基于绩效的薪酬,每年以现金支付一次,其中考虑到公司每个财政年度的绩效以及每位执行官的个人绩效。
最终支付金额采用标准STI金额乘以个人绩效系数确定后使用公司绩效系数确定支付水平。
公司的业绩系数在0到150%之间波动,取决于关键业绩指标(KPI)的实现情况,这两个指标是合并会计的营业利润率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两者都是衡量每个会计年度对企业价值贡献的重要指标。
个人绩效系数在80至120%之间波动,具体取决于为每个执行干事的角色设定的个人目标的实现情况。总裁的业绩由薪酬委员会评估,而不包括总裁的执行官的业绩则由薪酬委员会在总裁评估后进行评估。
公司业绩系数(波动幅度:0-150 %)
| KPI(合并会计) | 评估方法 | 各KPI权重 | ||
| 营业利润率 | 目标实现程度 | 50% | ||
|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 50% |
个别表现系数(波动幅度:80-120 %)
| KPI | 评估方法 | 各KPI权重 | ||
| 按角色设定的个别目标 | 个别目标达成程度 | 100% |
| STI支付
|
= | 标准STI
|
x | 公司业绩 系数
|
x | 个人表现
|
| 4. | LTI |
LTI是一种非货币的基于绩效的薪酬,通过信托结构根据财务和非财务绩效提供股份,旨在进一步增强对企业中长期持续提升企业价值的贡献的正念,以及与股东分享利润。
每年4月各岗位按基数发放积分,积分发放一年后发放与绩效积分相当的份额。此外,对授予的股份设置了转让限售期。原则上,该等转任限制于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双双退休时解除。作为LTI获得的任何公司股份应在其整个任期内和退休后的一年内持续持有。
108
绩效评估基于衡量中长期对增加企业价值的贡献程度的关键指标,旨在加速对关键主题的承诺,并进一步支持社会和经济价值的创造。财务指标的KPI是当年的综合营业利润率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这是实现第4项所述的为截至2031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设定的ROIC目标应关注的重要指标。“关于公司的信息-B.业务概览-为未来做准备-‘财务战略。”非财务指标KPI与关键主题直接挂钩:品牌价值、总CO2排放,以及员工参与。股票指标的KPI是股东总回报,它是反映市场对我们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评价的指标。根据每个评估年度的表现,薪酬从40%到240%不等。
| KPI | 评估方法 |
重量 |
波动 |
|||||
| 财务指标 | 合并营业利润率 | 根据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
60% |
40至240% |
||||
|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 ||||||||
| 非财务指标 | 品牌价值 | 20% |
||||||
| 总CO2排放 | ||||||||
| 协理参与 | ||||||||
| 股票指标 | 股东总回报 | 基于与财年含红利TOPIX增长率的相对比较的评估 |
20% |
|||||
| * | 非财务指标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价: |
| - | 品牌价值:第三方调研公司品牌价值调查 |
| - | 总CO2排放量:CO量2基于CO的企业活动和产品的排放2e日本(和全球)普遍使用的任务计算方法 |
| - | Associate Engagement:第三方研究公司对各地区员工活跃度的调查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之前的LTI)
每年4月各岗位按基数发放积分,积分满3年后发放与绩效挂钩的等值份额。因此,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业绩将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LTI中反映。此外,对授予的股份设置了转让限售期。原则上,此类转让限制在公司董事和执行官退休时解除。作为LTI获得的任何公司股份应在其整个任期内和退休后的一年内持续持有。
绩效评估基于衡量中长期对增加企业价值的贡献程度的关键指标。财务指标的KPI是综合营业利润率和综合所得税前利润,根据过去三个会计年度的增长水平,从50%到150%不等。非财务指标的KPI为品牌价值、SRI指标、员工活跃度,根据被评估年度目标值的实现程度,变动幅度在50%到150%之间。
109
| KPI | 评估方法 |
重量 |
波动 |
|||||
| 财务指标 | 合并营业利润率 | 根据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的增长情况进行评估 |
35% |
50至150% |
||||
| 所得税前综合利润 | 35% |
|||||||
| 非财务指标 | 品牌价值 | 根据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
30% |
|||||
| SRI指数 | ||||||||
| 员工积极性 |
||||||||
| * | 非财务指标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价: |
| - | 品牌价值:第三方调研公司对摩托车/汽车/动力产品业务的调查 |
| - | SRI指数:道琼斯可持续发展世界指数 |
| - | 员工活跃度:第三方调研公司对各地区员工活跃度的调查 |
此外,非日本居民的执行官没有资格获得LTI,但应有资格根据LTI中使用的绩效评估获得相同的薪酬增减。
由于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进行了评估,STI与基数相比增加了11.1%。对于LTI,评估期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至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授予的积分以105%的绩效挂钩系数支付,而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授予的积分以84%的绩效挂钩系数支付。
追讨误判赔偿款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该公司实施了一项政策,以追回错误授予的基于激励的薪酬。
根据这一政策,如果公司被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重述,公司原则上应合理、及时地促使退还已支付或授予公司执行官的STI和LTI的全部部分,其金额超过了根据重述财务报表本应支付或授予的金额。此外,如公司执行人员犯有某些不当行为、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或类似行为,公司应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决定,合理而迅速地促使返还已支付或授予该执行人员的部分或全部STI和LTI。
需追偿的补偿包括在需要重述财务报表或出现其他追偿原因的会计年度以及前三个会计年度支付或授予的STI和LTI。公司的追偿政策适用于在此期间担任此类职务的执行官,即使他们已经辞去该职位。此外,受追偿的LTI包括在股份发行前授予的积分和转让限制期内的股份。
与非货币报酬有关的事项
为发挥可持续增长的健全激励作用,根据薪酬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和程序,公司交付和提供公司股份和公司股份应计股息,并结合中长期经营业绩。
110
薪酬委员会及其活动概览
薪酬委员会确定薪酬细节,为每位董事和执行官个人并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薪酬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外部董事,主席从独立外部董事中选出。
薪酬委员会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举行了七次会议,每次会议均有全体成员出席。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讨论的主要事项如下。
| - | 基本政策和年度活动计划 |
| - | 董事和执行官薪酬评估 |
| - | LTI和股票交割规则 |
| - | 追回错误判赔的保单 |
| - | 薪酬水平等。 |
薪酬委员会厘定董事及执行人员个人薪酬详情符合厘定政策的理由
公司根据与外部环境的比较和外部顾问提供的信息,从不同角度对薪酬水平、薪酬构成、绩效薪酬目标的设定等与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政策进行审查和审议。
因此,薪酬委员会认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董事和执行官的个人薪酬符合确定政策。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支付给公司董事和执行官的每月固定薪酬总额为11.76亿日元。这一数额包括支付给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内退休的两名董事的每月固定薪酬。这还包括支付给一名曾兼任执行官并于2025年4月7日辞职的董事的金额。然而,就该个人而言,薪酬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举行的会议上决议,根据公司的追回政策,STI和LTI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为执行职责期间,将不会支付给曾兼任执行官的董事。此外,根据有关此类LTI的股票授予条例的条款,在辞职时业绩评估期尚未结束的LTI将被没收。支付给执行官的每月固定薪酬金额包括支付给同时担任公司子公司董事的执行官的每月固定薪酬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公司董事和执行官应计的STI和LTI总额分别为4.71亿日元和3.8亿日元。LTI总额包括支付给一名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内退休的执行干事的LTI。
111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支付的每月固定薪酬、STI和LTI金额如下:
| 固定薪酬 | 基于绩效的薪酬 | 合计 | ||||||||||||||||||||||||||
| 薪酬 | STI | LTI | ||||||||||||||||||||||||||
| 数 人的 |
日元 (百万) |
数 人的 |
日元 (百万) |
数 人的 |
日元 (百万) |
日元 (百万) |
||||||||||||||||||||||
| 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 |
4 | ¥ | 151 | — | ¥ | — | — | ¥ | — | ¥ | 151 | |||||||||||||||||
| 外部董事 |
6 | 103 | — | — | — | — | 103 | |||||||||||||||||||||
| 执行干事 |
16 | 922 | 15 | 471 | 14 | 380 | 1,773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6 | ¥ | 1,176 | 15 | ¥ | 471 | 14 | ¥ | 380 | ¥ | 2,027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包括外部董事的董事不包括兼任执行官的四名董事。 |
| ** | 在一名董事辞职时业绩评估期尚未结束的LTI,在辞职时被没收。然而,由于此类LTI是在前几个财政年度累计的,因此该金额仍包含在上述披露的总额中。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支付给Toshihiro Mibe的每月固定薪酬金额为9400万日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应计Toshihiro Mibe的STI和LTI金额分别为-1.15亿日元和-2.07亿日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支付给Noriya Kaihara的每月固定薪酬金额为8000万日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Noriya Kaihara应计的STI和LTI金额分别为0.75亿日元和0.55亿日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支付给Katsushi Inoue的每月固定薪酬金额为4,400万日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Katsushi Inoue应计的STI和LTI金额分别为4000万日元和2900万日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支付给Masayuki Igarashi的每月固定薪酬金额为丨1亿日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应计Masayuki Igarashi的STI金额为2,300万日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支付给Kensuke OE的每月固定薪酬金额为9800万日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应计Kensuke OE的STI金额为2100万日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支付给泷泽一弘的每月固定薪酬金额为1.09亿日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应计泷泽一弘的STI金额为1800万日元。
董事会激励计划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公司决议引入股票薪酬计划(“计划”),目的是进一步增强执行官对促进公司企业价值的中长期持续提升以及寻求与股东共享共同利益的关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该计划内容的延续已获解决。
112
计划大纲
该计划是一种股票补偿计划,使用了BIP(董事会激励计划)信托(“BIP信托”)。BIP信托是一种计划,其中,与美国的绩效份额和限制性股票计划一样,根据执行官的职位以及公司在绩效和企业价值等管理指标方面的成就或增长程度,向他们交付和支付公司的股份和金钱。
信托协议内容
| 信托类型 |
现金信托以外的个人经营的特定资金信托(第三方受益权信托) |
| 信托的目的 |
进一步增强执行人员对促进公司企业价值持续提升的关注中期到长期 |
| 受托人 |
公司 |
| 受托人 |
三菱日联信托银行(联合受托人: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Ltd.) |
| 受益人 |
满足受益人要求的执行干事 |
| 信托管理人 |
与公司没有权益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 |
| 信托协议日期 |
2018年8月20日 |
| 信托期限 |
2018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31日 |
| 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 |
无 |
| 获得的股份类别 |
公司普通股 |
| 信托期限展期时新增的信托金额 |
19.40亿日元(含信托费用和信托费用) |
| 收购股份的时机 |
2024年7月26日 |
| 股份收购方式 |
从股票市场收购 |
| 既得权持有人 |
公司 |
| 剩余资产 |
公司作为既得权持有人能够取得的剩余资产,纳入信托费用准备金 |
执行官计划收购的股份总数
2,603,000股(自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起计三个财政年度计划收购的股份总数)
113
符合资格领取计划项下受益权及其他权利的人的范围
满足受益人要求的执行干事
C.董事会惯例
本项目要求的有关公司董事的信息见项目6.a“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D.雇员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的本田全职员工人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
| 合计 |
摩托车 |
汽车 |
金融服务 |
电力产品和 |
||||
| 197,039 |
45,813 | 139,999 | 2,340 | 8,887 | ||||
|
|
|
|
|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田拥有197,039名全职员工,其中包括在其海外业务中受雇的134,193名当地国民。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合计 |
摩托车 |
汽车 |
金融服务 |
电力产品和 |
||||
| 194,993 |
47,980 | 135,829 | 2,409 | 8,775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田拥有194,993名全职员工,其中包括在其海外业务中受雇的133,573名当地国民。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合计 |
摩托车 |
汽车 |
金融服务 |
电力产品和 |
||||
| 194,173 |
49,548 | 133,665 | 2,519 | 8,441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田拥有194173名全职员工,其中包括在其海外业务中受雇的132239名当地国民。
除管理人员外,公司在日本的大多数正式员工,根据公司与其工会的集体谈判协议的条款,必须成为隶属于国际金属工人联合会日本理事会的全体本田工人工会联合会(AHWU)的成员。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日本子公司约86%的员工为AHWU成员。
该公司自1970年以来一直与其在日本的工会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合同在基本工资和其他工作条件方面进行了重新谈判。公司日本子公司的正式员工也在类似合同的保障范围内。自1957年以来,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发生任何对其业务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罢工或其他劳资纠纷。公司认为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很好。
114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本田的合并临时雇员平均人数如下。
| 合计 |
摩托车 |
汽车 |
金融服务 |
电力产品和 |
||||
| 21,147 |
9,810 | 9,965 | 45 | 1,327 | ||||
|
|
|
|
|
|
E.股份所有权
截至本年度报告提交日,其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集团拥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证券总额如下。每一位董事和执行官的个人所有权列于项目6.A下其姓名旁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班级名称 |
拥有金额 |
类的百分比 |
||
| 普通股 | 71.147万股 | 0.016% |
公司的全职员工有资格参加本田员工股东协会,据此,参与的员工将其工资的一部分贡献给协会,协会将代表他们购买公司普通股的股份。截至2025年3月31日,协会拥有公司普通股22,867,532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从2024年4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开始,公司决议引入股票授予计划(计划),目的是进一步增强运营主管对关键举措的贡献的正念,并进一步支持与执行官一起创造社会和经济价值。
公司扩大了该计划,从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开始包括某些管理职位,以加速这些关键举措,并通过执行官、运营主管和管理职位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创造中长期社会和经济价值。
计划大纲
该计划是一项股票授予计划,使用ESOP(员工持股计划)信托(“ESOP信托”)。ESOP信托是一种计划,与美国的业绩分成和限制性股票计划一样,将公司的股份和资金交付并支付给运营主管,并从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开始,根据公司的股票授予条例支付给某些管理层职位。
115
信托协议内容
| 信托类型 |
现金信托以外的个人经营的特定资金信托(第三方受益权信托) |
| 信托的目的 |
进一步提升经营高管和管理层对企业中长期企业价值持续提升贡献的态度 |
| 受托人 |
公司 |
| 受托人 |
三菱日联信托银行(联合受托人: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Ltd.) |
| 受益人 |
符合受益人要求的员工 |
| 信托管理人 |
与公司没有权益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 |
| 信托协议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 信托期限 |
2024年7月25日至2027年8月31日 |
| 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 |
无 |
| 获得的股份类别 |
公司普通股 |
| 信托期限约定时的信托金额 |
29.40亿日元(含信托费用和信托费用) |
| 信托期限协议之时取得股份的时间 |
2024年7月26日 |
| 信托期限时新增的信托金额 |
10.48亿日元(含信托费用和信托费用) |
| 追加信托时取得股份的时点 |
2025年5月26日 |
| 股份收购方式 |
从股票市场收购 |
| 既得权持有人 |
公司 |
| 剩余资产 |
公司作为既得权持有人能够取得的剩余资产,纳入信托费用准备金 |
运营高管和管理层职位计划收购的股份总数
2,335,000股(自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起计三个财政年度计划收购的股份总数)
116
符合资格领取计划项下受益权及其他权利的人的范围
运营主管,以及从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开始,满足受益人要求的某些管理职位
F.披露注册人为追回错误授予的赔偿而采取的行动
不适用。
项目7。大股东与关联交易
A.主要股东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田已发行普通股5,280,000,000股,流通股4,346,509,571股。
下表显示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拥有本田普通股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在册股东:
| 姓名 |
拥有的股份 (千) |
所有权 (%) |
||||||
| 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Ltd.(Trust Account) |
773,501 | 17.8 | ||||||
| 日本托管银行(信托账户) |
282,587 | 6.5 | ||||||
| Moxley & Co. LLC* |
247,552 | 5.7 | ||||||
| * | Moxley & Co.,LLC是摩根大通银行(N.A.)的提名人,该银行担任本田ADS的存托人。 |
以上股东均没有与我们其他股东不同的表决权。
根据贝莱德,Inc.于2024年2月6日向SEC提交的附表13G(第9号修订)的声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贝莱德,Inc.直接和间接持有386,567,082股Honda普通股,即当时已发行股份的7.1%。
代表美国存托股份的ADS由摩根大通银行(N.A.)作为存托机构发行。正常交易单位为100股美国存托股票。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盘时,本田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280,000,000股普通股,其中以ADS为代表的247,552,149股和不以ADS为代表的844,659,322股为美国居民所有。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美国普通股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数量为181。
据本田公司所知,它不是由任何其他公司、任何政府或任何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单独或共同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安排,其运作可能于其后日期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B.关联交易
本田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世界各地的众多供应商采购材料、用品和服务,包括本田所属公司。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年,本田的销售额为7174亿日元,与关联公司和合资企业的采购金额为20938亿日元,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田对关联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2630亿日元,对关联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应付账款为3129亿日元。
本田认为此类交易涉及的金额对其业务并不重要。
117
C.专家和法律顾问的利益
不适用。
项目8。财务信息
A.合并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
1 – 3.合并财务报表
本田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列于“项目18 ——财务报表”项下。
4.不适用。
5.不适用。
6.出口销售
见“第4项——公司信息——营销和分销”。
7.法律程序
针对我们的各种法律诉讼正在审理中。我们认为,此类诉讼构成我们业务附带的普通例行诉讼。
根据各种诉讼和索赔,本田可能承担责任。当很可能需要出现体现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清偿债务,且能够对债务金额作出可靠估计时,本田确认损失或有事项准备。本田会定期审查这些未决诉讼和索赔,并在必要时通过考虑诉讼和索赔的性质、案件的进展和法律顾问的意见来调整这些或有负债的确认金额。
关于产品责任、人身伤害索赔或诉讼,本田认为,任何原告可能就一般和特殊损害赔偿以及法庭费用追回的任何判决将由本田的保险和条款充分承保。在某些此类诉讼中要求惩罚性赔偿。
经与法律顾问协商,并考虑到与现有诉讼和索赔有关的所有已知因素,本田认为,此类诉讼和未决索赔的最终结果不应导致对本田承担可能对其综合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实质性影响的责任。
8.利润再分配政策
公司努力以全球视野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提升企业价值。关于将利润重新分配给股东,我们认为这是最重要的管理问题之一,公司的基本政策是在考虑(其中包括)其未来增长的留存收益和基于长期视角的综合盈利表现后确定此类分配。分红方面,公司以约30%的综合派息率为目标,进行稳定、持续的分红。
从截至2026年3月的财年开始,公司将采用DOE(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股息*)作为其股东再分配指标,目标约为3.0%,以实现更稳定、持续的分红。努力进一步提高资本效益,提升分红水平。
118
公司也可能在其认为最佳的时机收购自己的股份,目标是实施灵活的资本战略。
留存收益将分配给对公司未来增长至关重要的研发活动提供资金,以及用于扩大业务的资本支出和投资计划,以提高业务成果并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
公司分红的基本政策是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红(中期分红和年终分红)。公司可以董事会决议决定盈余分红。
公司确定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股息总额为每股68日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半年期每股股息如下:中期每股34日元,年末每股34日元。
盈余分配详情(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记录日期)
| 决议 董事会 董事 |
决议 董事会 董事 |
|||||||
| 2024年11月6日 | 2025年5月13日 | |||||||
| 普通股每股股息(日元) |
34.00 | 34.00 | ||||||
| 分红总额(百万日元) |
159,386 | 147,960 | ||||||
| * | 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是DOE(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的股息)的基础,基于不包括“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的调整后金额,该金额因外汇和市场条件的影响而大幅波动。 |
B.重大变化
除本年度报告于表格20-F另有披露外,自年度财务报表日期起并无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9。要约及上市
A.要约及上市详情
自1957年本田股票首次在TSE上市以来,其股票一直在东京证券交易所(TSE)交易。我们的普通股在TSE交易,代码为“7267”。
自1977年2月11日起,美国存托股票(每份代表三股普通股,并以美国存托凭证(ADR)为凭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交易,代码为“HMC”,自1962年起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交易。
B.分配计划
不适用。
C.市场
见项目9.a,“要约和上市详情”。
D.出售股东
不适用。
119
E.稀释
不适用。
F.发行费用
不适用。
项目10。附加信息
A.股本
不适用。
B.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下文列出了与本田普通股有关的某些信息,包括目前有效的本田公司章程和股份处理条例的相关条款以及公司法和相关立法的简要摘要。此外,表格20-F的项目10.B.3、4、5、6、7、8、9和10所要求的信息包含在本年度报告“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每类证券的权利描述——普通股”的附件 2.4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目标和宗旨
本田公司章程第2条规定,其宗旨是从事以下业务:
| • | 机动车辆、船舶、船舶、航空器等运输机械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修理。 |
| • | 原动机、农用机械器具、发电机、加工机械等通用机械器具、电动机械器具和精密机械器具的制造、销售、租赁、修理。 |
| • | 制造、销售纤维制品、纸制品、皮革制品、木材制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陶瓷制品、金属制品等产品。 |
| • | 陆路运输业务、海上运输业务、空运业务、仓储业务、旅游业务及其他运输业务和通信业务。 |
| • | 销售体育用品、衣物、文具、日用杂品、药品、饮料食品等商品。 |
| • | 金融业务、非寿险代理业务、寿险代理业务、建筑施工业务包括建筑施工工作和不动产业务,包括不动产经纪业务。 |
| • | 出版业务、广告业务、翻译业务、口译业务、管理咨询业务,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处理、信息交流和信息提供、产业规划设计、综合安保业务和劳务派遣服务。 |
| • | 对停车库、驾校、培训教育设施、赛马场、游乐场、体育设施、码头设施、酒店、餐厅等设施进行管理。 |
| • | 发电和供售电。 |
| • | 设备、零部件和用品的制造、销售和许可以及与上述每一项有关的所有其他相关业务活动和投资。 |
120
关于董事和执行官的规定
本田的公司章程中没有关于董事有权对董事具有重大利益的提案、安排或合同进行投票的规定,但公司法和本田的董事会条例规定,该董事必须避免在董事会会议上对此类事项进行投票。
《公司法》规定,包括本田在内的采用“公司三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司,其董事和高管的薪酬由董事会内部的薪酬委员会确定,公司章程中也包含了同等条款。薪酬委员会应制定薪酬政策以及确定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
公司法规定,第三方向公司的重大借款,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根据公司法或本田的公司章程,董事没有强制退休年龄。
公司法规定,包括本田在内的对其股份转让没有限制的公司的任何公司章程,不得规定任何有关个人必须持有多少股份才有资格担任董事的要求。
股东名册管理人
自2020年6月20日起,位于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一丁目4-5的三菱日联信托银行为本田股份的股东名册管理人,地址为100-8212。三菱日联信托银行公司维护本田的股东名册,并在收到JASDEC的通知后将其股东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记录在其股东名册中,如本年度报告“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每类证券的权利描述——普通股——股份权利——记录日期”中的附件 2.4所述。
C.材料合同
本田在本次备案前两年内订立的所有合同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
D.外汇管制
日本没有任何法律、法令、条例或其他立法对我们进出口资本供我们使用的能力或我们向我们股份的非居民持有人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E.税收
日本税收
以下是截至本表20-F提交之日,本田股票或ADS的所有者为非居民个人或在日本没有常设机构的非日本公司,本田股票的收入可归属于这些公司的主要日本税务后果的摘要。税务处理受制于适用的日本法律可能发生的变化或发生的双重征税公约
121
在那个日期之后。本摘要并未详尽列出可能适用于特定投资者的所有可能的税务考虑因素。潜在投资者应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以便:
| • | 股份或ADS的收购、拥有和处置的总体税务后果,具体包括日本法律规定的税务后果; |
| • | 他们所居住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 |
| • | 日本与其居住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 |
通常,非日本居民或非日本公司须就日本公司支付的股息缴纳日本预扣税。
在没有任何适用的税收条约、公约或协议降低预扣税的最高税率的情况下,适用于日本公司向日本非居民或非日本公司支付的股息的日本预扣税税率为(a)2037年12月31日或之前支付的股息为20.42%,(b)此后支付的股息为20%。就日本公司向非日本居民或非日本公司发行的上市股份(如本田股份)所支付的股息而言,前述20.42%或20%的预扣税率降至(i)2037年12月31日或之前将支付的股息为15.315%,以及(ii)此后将支付的股息为15%,但支付给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或以上的任何个人股东的股息除外。日本与各国订立了所得税条约、公约或协议,据此,证券投资者的最高预扣税率一般定为15%或10%。根据日本和美国的所得税条约,对投资组合投资者的最高预提税率一般定为10%。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和日本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收入税方面的逃税的公约》(“美日税收条约”),作为美国持有者的投资组合投资者一般须按10%的税率缴纳日本股票股息预扣税。根据日本税法,应适用税务条约、公约或协定下适用的最高税率,除非该最高税率高于日本法定税率。
非日本居民或非日本公司在日本境外出售普通股或存托凭证所得收益,或非日本居民或非日本公司在日本境内出售普通股所得收益,一般不需缴纳日本所得税或公司税。以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受赠人身份取得普通股或存托凭证的个人可以按累进税率缴纳日本遗产税和赠与税,即使该个人不是日本居民。
美国税收
本节介绍美国持有人持有股票或ADS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定义如下。它仅适用于出于税收目的持有股票或ADS作为资本资产的人。
本节以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法典”)、其立法历史、现有和拟议的法规、已公布的裁决和法院判决为基础,所有这些都与目前有效的一样,以及以《美日税收条约》(“条约”)为基础。这些授权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是追溯性的。此外,本节部分基于保存人的陈述,并假设《存款协议》和任何相关协议中的每项义务将按照其条款履行。
就《条约》和《守则》而言,证明ADS的ADR的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这些ADR所代表的股份的所有者。以股票交换ADR和ADR交换股票一般不会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是股票或ADS的受益所有人,即,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i)美国联邦政府的公民或居民个人
122
美国,(ii)国内公司,(iii)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iv)如果美国法院可以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被授权控制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则为信托;并且就《条约》而言,就股份或ADS的收入和收益而言,并非没有资格获得《条约》规定的利益。
本条不适用于属于受特别规则约束的特殊类别持有人成员的人,包括证券交易商、选择对其持有的证券采用盯市方法核算的证券交易者、免税组织、人寿保险公司、替代最低税责任人、实际或推定拥有表决权股份或本田公司股票总价值10%或以上合并投票权的人,作为跨式交易或对冲或转换交易的一部分而持有股票或ADS的人,出于税收目的作为洗售的一部分而购买或出售股票或ADS的人,或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
如果合伙企业持有股份或ADS,合伙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身份和合伙企业的税务待遇。持有股票或ADS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就股票或ADS投资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咨询其税务顾问。
本摘要并不是对可能与美国持有人股票或ADS相关的所有税务考虑因素的全面描述。股票或ADS的每个受益所有人应就在其特定情况下拥有和处置股票和ADS的美国联邦、州和地方以及其他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股息征税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并受制于下文讨论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规则,本田从其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定)中向美国持有者支付的任何股息总额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美国持有者必须将从股息支付中预扣的任何日本税款包括在这个总额中,即使它实际上并没有收到。
支付给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的构成合格股息收入的股息将按适用于长期资本收益的优惠税率向该美国持有人征税,前提是该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在除息日前60天开始的121天期间内持有支付股息的股票或ADS超过60天,并满足其他持有期要求。本田就股票或ADS支付的股息通常将是合格的股息收入,如果在您收到股息的当年,ADS可以在美国的成熟证券市场上轻松交易。我们的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我们预计您在ADS上获得的股息将是合格的股息收入。如果我们有资格在您收到股息的当年享受条约的好处,本田就股票支付的股息通常将是合格的股息收入。我们认为,我们目前有资格获得条约的好处,因此我们认为股票股息目前是合格的股息收入。然而,不能保证我们将在未来的纳税年度继续符合《条约》规定的资格。
当持有人(如果是股票)或存托人(如果是ADS)实际或建设性地收到股息时,美国持有人必须将股息计入其应税收入。就从其他美国公司获得的股息而言,该股息将不符合一般允许美国公司获得的股息扣除条件。美国持有者必须在其收入中包含的股息分配金额将是所支付的日元的美元价值,按股息分配之日的即期日元/美元汇率确定,而不论支付是否事实上已转换为美元。一般而言,期间内因货币兑换波动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
123
自股息派发之日起至付款转换为美元之日,将被视为普通收入或损失,将不能享受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特别税率。收益或损失一般将是来自美国境内来源的收入或损失,用于外国税收抵免限制目的。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定的超过当期和累计收益和利润的分配将被视为在股票或ADS的美国持有人基础范围内的非应税资本回报,此后被视为资本收益。不过,本田预计不会按照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计算收益和利润。因此,美国持有者应该期望通常将本田的分配视为股息。
在一定的限制下,根据条约代扣代缴给日本的日本税款将可抵扣或可从美国持有者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中扣除。在确定适用优惠税率的股息的外国税收抵免限制时适用特殊规则。如果根据日本法律或条约,美国持有人可以获得预扣税款的退款,则可退还的预扣税款金额将没有资格抵减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
股息通常将是来自美国以外来源的收入,并且通常将是“被动”收入,用于计算允许此类美国持有者的外国税收抵免。
资本收益征税
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如果美国持有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股份或ADS,它将在其股份或ADS中确认资本收益或损失,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等于其实现的金额的美元价值与其以美元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非公司美国持有者的资本收益通常在持有房产超过一年的情况下按优惠税率征税。收益或损失一般将是来自美国境内来源的收入或损失,用于外国税收抵免限制目的。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规则
本田认为,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其股票和ADS不应被视为PFIC的股票。这一结论是每年作出的事实认定,因此可能会发生变化。
一般来说,如果在该持有人持有本田股票或ADS的任何纳税年度内,本田将成为美国持有人的PFIC:
| • | 本田在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至少有75%是被动收入;或者 |
| • | 根据季度平均水平确定的本田资产价值中,至少有50%归属于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的资产。 |
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不包括在主动进行贸易或业务时产生的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年金和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的收益。如果一家外国公司至少拥有另一家公司股票价值的25%,就PFIC测试而言,该外国公司被视为拥有其在另一家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其在另一家公司收入中的比例份额。
如果Honda被视为PFIC,而美国持有者没有做出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如下所述,该美国持有者将受到以下方面的特殊规则的约束:
| • | 其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股份或ADS而实现的任何收益;和 |
| • | 本田向美国持有人进行的任何超额分配(通常是在单个纳税年度内向其进行的任何分配,其数额高于其在前三个纳税年度就股票或ADS所获得的平均年度分配的125%,或者,如果更短,则为其在当前纳税年度之前的股票或ADS的持有期部分)。 |
124
根据这些规则:
| • | 收益或超额分配将在美国持有人的股票或ADS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 |
| • | 分配到其实现收益或超额分配的纳税年度的金额,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
| • | 分配给以前每一年的金额,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将按该年度有效的最高税率征税,并且 |
| • | 一般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将就每一该等年度的应占税款征收。 |
特殊规则适用于计算PFIC超额分配的外国税收抵免金额。
如果美国持有人在PFIC中拥有被视为可上市股票的股票或ADS,该美国持有人可能会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如果美国持有者进行这次选举,它将不受上述PFIC规则的约束。相反,一般来说,美国持有人每年会将其股票或ADS在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其调整后基础的部分(如果有的话)计入其股票或ADS,作为普通收入。这些金额的普通收入将无法享受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或长期资本收益的优惠税率。美国持有人还将被允许就其股票或ADS的调整后基础超过其在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平市场价值的部分(如果有的话)承担普通损失(但仅限于先前包括的按市值计算的选举结果的收入净额)。美国持有人在股票或ADS中的基础将进行调整,以反映任何此类收入或损失金额。
如果本田在美国持有人持有其股票或ADS期间的任何时间是PFIC,则美国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或ADS将被视为PFIC的股票,即使本田目前不是PFIC,除非美国持有人对其股票或ADS进行了按市值计价的选择,或者美国持有人对其股票或ADS进行了“清洗选择”。
此外,尽管美国持有人就股票或ADS做出任何选择,但如果本田在分配的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是PFIC(或就该美国持有人而言被视为PFIC),则美国持有人从本田获得的股息将不构成该美国持有人的合格股息收入。美国持有人获得的不构成合格股息收入的股息不符合按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优惠税率征税的条件。相反,美国持有者必须将本田支付的任何此类股息的总额计入美国持有者的总收入,并将按一般适用于普通收入的税率征税。
如果美国持有人在本田成为PFIC的任何一年中拥有针对该美国持有人的股票或ADS,则必须提交美国国税局8621表格,但须遵守美国国税局法规中规定的某些适用例外情况。每个美国持有者都应该就PFIC规则和潜在的申报以及其他要求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F.股息和支付代理
不适用。
G.专家声明
不适用。
125
H.展示文件
Honda受制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信息要求,并将根据该要求提交20-F表格的年度报告,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有关6-K表格的其他报告和信息。这些报告和其他信息可在美国华盛顿特区20549号新界100 F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公共资料室免费查阅。您也可以按规定的费用从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共资料室通过邮寄方式获得此类材料的副本。您可致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电话1-800-SEC-0330,获取证券交易公共资料室的操作信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在www.sec.gov上维护一个网站,其中包含以电子方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注册人的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此外,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本田不受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向股东提供代理声明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
一、子公司信息
不适用。
J.向证券持有人提交的年度报告
不适用。
项目11。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本项目11所要求的信息载于随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5)金融风险管理”之“(b)市场风险”。
项目12。权益类证券以外的证券的说明
A.债务证券
不适用。
B.认股权证和权利
不适用。
C.其他证券
不适用。
D.美国存托股票
3.收费项目
摩根大通 Bank,N.A.作为ADR存托人,直接向投资者或向代表他们的中介机构收取交付和退保ADS的费用,这些中介机构为提现目的而存入普通股或退保ADS。ADR存托人通过从分配的金额中扣除这些费用或通过出售部分可分配财产来支付费用来收取向投资者进行分配的费用。
126
投资者应支付的ADR存托人费用如下:
| 类别 |
保存行动 |
连带费用 |
||
| (a)存放或置换标的股份 | 获发行ADR以供存放股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存款及发行的每名人士:
•股份分配、股票分割、权利、合并
•证券交换或影响ADS或存入证券的任何其他交易或事件或其他分配 |
交付的新ADR所证明的每100份ADS(或其部分)5.00美元 | ||
| (b)收取或派发股息 | 进行的任何现金分配,或提供的任何选择性现金/股票股息。 | 每份ADS不超过0.05美元 | ||
| (c)出售或行使权利 | 分销或出售证券,费用金额等于执行和交付ADS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本应因存入此类证券而收取 | 每100份ADS(或其部分)5.00美元 | ||
| (d)撤回基础证券 | 接受为撤回存款证券而交出的ADR | 交回的ADR所证明的每100份ADS(或其部分)5.00美元 | ||
| (e)转让、分割或组合收据 | 存托凭证的转让、合并或组合 | 不适用 | ||
| (f)一般存托服务,特别是按年收费的服务 | 存托人在管理ADS时提供的服务 | 每个日历年(或其部分)每份ADS收取0.05美元或以下的总费用,该费用可在每个日历年定期收取,并应在存托人在每个日历年设定的记录日期或记录日期向持有人评估,并应由存托人全权酌情通过向这些持有人开具账单或从一次或多次现金股息或其他现金分配中扣除此类费用来支付 | ||
127
| 类别 |
保存行动 |
连带费用 |
||
| (g)保存人的费用 | 代表持有人所招致的与 | |||
| •为股份或其他存放证券提供服务、出售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存放证券)、交付存放证券或与存托人或其托管人遵守适用法律、规则或条例有关的其他情况。 |
偿还这些费用、收费和开支的费用可在每个日历年定期收取,并应按比例向存托人在每个日历年设定的记录日期或记录日期的持有人分摊,并应由存托人全权酌情通过向这些持有人开具账单或从一次或多次现金股息或其他现金分配中扣除此类费用来支付。 | |||
| •股票转让或其他税收和其他政府收费。 |
存放股份的持有人或人士须就该等费用支付的费用。 | |||
| • SWIFT、电传和传真传输和交付费用应存款人或交付股票、ADS或已存证券的持有人的请求而产生。 |
交存股份、ADS或交存证券的存款人或持有人应支付的此类费用的费用。 | |||
| •就存入证券的存入或提取而在任何适用的登记册上登记或转让已存入证券的转让或登记费。 |
存放股份的人或持有人提取存放证券须支付的此类费用的费用。 | |||
| •与将外币兑换成美元有关,将外币或美元转移到美国,获得此类兑换或转让或进行任何销售所需的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批准或许可。 |
从分配给持有人的现金中扣除。 | |||
4.直接/间接付款披露
保存人已同意向本田提供保存人根据存款协议收到的某些费用的一部分。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这类捐款总额为4,359,504.53美元。此外,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存托人免除了与普通股东大会相关的258,651.20美元费用。
128
|
|
|
日元(百万)
|
|
|||||
|
|
|
2024
|
|
|
2025
|
|
||
|
审计费用
|
|
¥
|
5,624
|
|
|
¥
|
6,060
|
|
|
审计相关费用
|
|
|
171
|
|
|
|
172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5,795
|
|
|
¥
|
6,232
|
|
|
|
|
|
|
|
|
|
|
|
|
期
|
(a)
合计 数量 股份 已购买*1 |
(b)
平均 付出的代价 每股 |
(c)
合计 数量 股份 已购买 作为的一部分 公开 宣布 计划或 节目 |
(d)
最高日元 股份数量 可能还 购买下 计划或 节目*2 |
||||||||||||
|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
6,763,900 | ¥ | 1,848 | 6,763,900 | 89,450 | |||||||||||
|
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
357 | ¥ | 1,732 | — | 300,000,000,000 | |||||||||||
|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
192 | ¥ | 1,692 | — | 300,000,000,000 | |||||||||||
|
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
|
12,357,756 | ¥ | 1,618 | 12,357,200 | 280,000,519,050 | |||||||||||
|
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
55,193,958 | ¥ | 1,522 | 55,193,800 | 196,002,200,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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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69,095,250 | ¥ | 1,491 | 69,095,100 | 92,966,355,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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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
43,354,111 | ¥ | 1,558 | 43,353,900 | 25,436,704,100 | |||||||||||
|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
576 | ¥ | 1,39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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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
6 | ¥ | 1,284 | — | 1,100,000,000,000 | |||||||||||
|
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
|
121,485,250 | ¥ | 1,522 | 121,485,200 | 915,057,792,376 | |||||||||||
|
2025年2月1日至2月28日
|
108,303,297 | ¥ | 1,421 | 108,303,100 | 761,107,222,210 | |||||||||||
|
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
62,915,396 | ¥ | 1,450 | 62,915,200 | 669,882,181,1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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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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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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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470,049 | ¥ | 1,496 | 479,467,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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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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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就每个月而言,(a)栏中显示的股份数量超过(c)栏中显示的股份数量,表示本田应持有人的请求从其购买的代表少于一个单位的股份总数。这类持有人的权利解释见本年度报告第10.B项下的“日本单位股份制度”和“代表少于一个表决权单位的股份持有人要求本田购买或出售其股份的权利”。购买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对BIP信托和员工持股计划信托的购买。
|
| *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以下股份回购计划已生效:
|
|
公司治理实践
纽交所上市美国公司 |
本田遵循的公司治理实践
|
|
| 在纽交所上市的美国公司必须有大多数董事符合《纽交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 本田在《公司法》中采用了“公司三会”的公司治理制度(“三会制”)。 | |
| 包括本田在内的采用三委会制度的日本企业,公司法要求此类企业设立董事会和一名或多名执行官,并在董事会内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中的每一个委员会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应为下文定义的“外部董事”。本田的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会由不 | ||
|
公司治理实践
纽交所上市美国公司 |
本田遵循的公司治理实践
|
|
|
超过十五名成员。截至本表20-F日,本田共有十一名董事(包括六名外部董事)和十七名执行官(包括三名兼任董事的执行官),提名委员会有五名成员,其中四名为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有五名成员,其中三名为外部董事,薪酬委员会有四名成员,其中三名为外部董事。根据公司法,三个委员会的成员由董事会决议选举产生。此外,本田对三个委员会各自的规定规定,每个委员会的主席应由董事会决议从属于相关委员会成员的外部董事中选出。
本田提议将“选举十二名董事”作为将于2025年6月19日举行的普通股东大会的议程项目(决议项目)。如果此事获得批准,本田计划有12名董事(包括6名外部董事)和17名执行官(包括4名兼任董事的执行官)。预计普通股东大会决议后三会组成不会发生变化。
|
||
| “外部董事”定义为满足以下所有独立性要求的董事:相关人员必须是(1)非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官、经理或任何其他员工,且在任职前十年内未担任该职务的人员;(2)如果相关人员担任某
非执行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会计顾问或公司核数师在上述第(1)款所述的十年内,在担任该职务前已有十年未担任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官、经理或任何其他雇员的人士;(3)非董事、公司核数师、执行官、经理或母公司任何其他雇员或非控制公司的自然人的人士;(4)非执行董事、执行官、经理或任何其他 |
||
|
公司治理实践
纽交所上市美国公司 |
本田遵循的公司治理实践
|
|
| 由母公司控制或由控制该公司的自然人控制的公司的雇员;及(5)并非(a)该公司的董事、行政人员、经理或任何其他重要雇员或(b)控制该公司的自然人的配偶或某一种亲属之一的人。采用三委制度的企业,包括本田,至少要有两名“外部董事”。 | ||
| 此外,本田受制于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但以下提及的“公司审计师”不适用于本田),要求上市公司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或公司审计师,并努力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公司审计师的要求比对外部董事或外部公司审计师的要求更为严格。与外部董事/公司审计师不同,独立董事/公司审计师不得是(a)是或直到最近才是主要业务对手方或主要业务对手方的执行董事、执行官、经理或雇员的人,(b)是或直到最近才是从公司获得重大薪酬的专业顾问的人,(c)在就任前十年一直是母公司的董事、执行官、经理或雇员,或公司审计师或执行董事或执行官的人,母公司附属公司的经理或雇员,或(d)(a)、(b)及(c)所述人士的亲属,或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等特定范围人士的亲属。目前,本田有6名外部董事,他们也都是独立董事。此外,本田还对外部董事制定了额外的独立性要求,以及董事会决议在附件 1.4中所述的“外部董事独立性标准”,所有外部董事均符合标准。 | ||
| 在纽交所上市的美国公司必须有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符合《纽交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02节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审计委员会必须至少有三名成员。 |
本田有一个审计委员会,作为其董事会中的三个委员会之一。
本田被要求满足规定的要求规则
10A-3
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有关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规定。不过,作为外资民营发行商,本田不
|
|
|
公司治理实践
纽交所上市美国公司 |
本田遵循的公司治理实践
|
|
| 根据《纽交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02节适用于美国发行人的独立性要求。此外,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本田不受《纽交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07节规定的额外要求的约束,包括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 | ||
| 根据公司法,审计委员会负有以下职责:(i)审计董事和执行官执行职责的情况,并编制审计报告;(ii)确定有关选举和解聘会计审计师以及拒绝改选会计审计师提交股东大会的提案的内容。审计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且过半数为外部董事。每位董事,包括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都有一个
一年
任期。本田的审计委员会条例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专职成员应由董事会决议设立。 |
||
| 在纽交所上市的美国公司必须有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公司治理委员会。 |
本田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董事会无权填补其空缺。
选举董事的提案必须由提名委员会决定,本田董事会本身没有权力决定选举董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法,提名委员会负责确定将提交股东大会的有关选举和罢免董事的提案内容。提名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且过半数为外部董事。每位董事,包括一名提名委员会成员,都有一个
一年
任期。
|
|
| 在纽交所上市的美国公司必须有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必须满足《纽交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02(a)(ii)节规定的额外独立性要求。薪酬委员会还必须有权保留或获得薪酬和其他顾问的建议,但须遵守规定的独立性标准,委员会在聘用任何此类顾问之前必须考虑这些标准。 |
本田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由董事会内部的薪酬委员会决定,公司股东大会无权决定董事的薪酬。
根据公司法,薪酬委员会应制定薪酬政策以及确定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薪酬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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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治理实践
纽交所上市美国公司 |
|
本田遵循的公司治理实践
|
|
|
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且过半数为外部董事。每名董事,包括一名薪酬委员会成员,均有
一年
任期。
|
|
|
一家在纽交所上市的美国公司通常必须获得股东对任何股权补偿计划的批准。
|
|
本田为执行官制定了一项股票补偿计划(“计划”)。根据该计划,该计划使用董事会激励计划信托(“BIP信托”),本田的股份和资金将根据执行官的职位以及本田在绩效和企业价值等管理指标方面的增长程度交付和支付给他们。BIP信托的期限为2018年8月至2027年8月,但条件是,该期限可由薪酬委员会通过修订信托协议并在普通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向BIP信托委托额外金额的决议再延长三年。
|
|
*
|
平凡之后
一般
将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在该次会议后通过董事会决议,该职位将成为董事,
高级
管理执行官兼汽车运营首席执行官。
|
|
|
1.1
|
|
|
注册人的法团章程(英文译本)*1
|
|
|
1.2
|
|
|
登记人的股份处理规例(英文译本)*2
|
|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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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人的董事会条例(英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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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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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外部董事独立性标准(英文翻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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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
|
注册人的普通股证券样本(英文译本)*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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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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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3月的第二次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表格,由注册人、作为存托人的摩根大通银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签署*5
|
|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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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人摩根大通 Bank,N.A.作为存托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于2023年9月29日对第二次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的第1号修订表格*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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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登记的各类证券的权利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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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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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子公司名单(详见本表4.c项“组织Structure”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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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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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of Ethics*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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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
|
内幕信息管制及内幕交易规管指引(英文译本)*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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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
|
|
17 C.F.R. 240要求的首席执行官认证。
13a-14(a)
|
|
|
12.2
|
|
|
17 C.F.R. 240要求的首席财务官认证。
13a-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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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
|
|
18 U.S.C.第1350条要求的首席执行官认证
|
|
|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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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U.S.C.第1350条要求的首席财务官认证
|
|
|
97.1
|
|
|
追回错误授予的基于激励的薪酬的政策(英文翻译)*9
|
|
|
101.INS
|
|
|
内联XBRL实例文档—实例文档不会出现在交互式数据文件中,因为它的XBRL标记嵌入到内联XBRL文档中
|
|
|
101.SCH
|
|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架构
|
|
|
101.CAL
|
|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计算linkbase
|
|
|
101.DEF
|
|
|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定义linkbase
|
|
|
101.LAB
|
|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标签linkbase
|
|
|
101.PRE
|
|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演示linkbase
|
|
|
104
|
|
|
公司年报封面以表格
20-F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已采用内联XBRL格式
|
|
*1
|
藉参考注册人的年报表格而成立为法团
20-F
于2021年6月23日提交。
|
|
*2
|
藉参考注册人的年报表格而成立为法团
20-F
于2023年6月23日提交。
|
|
*3
|
藉参考注册人的年报表格而成立为法团
20-F
于2021年6月23日提交。
|
|
*4
|
藉参考注册人的年报表格而成立为法团
20-F
于2001年9月27日提交。(p)
|
|
*5
|
藉藉参考美国存托股份登记声明于表格上注册成立为法团
F-6
(文件
第333-263937号)
由摩根大通银行,N.A.作为存托人于2022年3月29日提交。
|
|
*6
|
藉藉参考生效后第1号修订以表格形式纳入美国存托股份登记声明
F-6
(文件
第333-263937号)
由摩根大通银行,N.A.作为存托人于2023年9月21日提交。
|
|
*7
|
藉参考注册人的年报表格而成立为法团
20-F
于2004年7月9日提交。
|
|
*8
|
参考注册人于2024年6月20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
|
|
*9
|
参考注册人于2024年6月20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
|
|
|
|
F-3
|
|
|
|
|
|
F-8
|
|
|
|
|
|
F-9
|
|
|
|
|
|
歼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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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11
|
|
|
|
|
|
F-12
|
|
|
|
|
|
F-13
|
|
|
|
•
|
|
ECL方法和模型的持续使用和适当性,包括自初始确认以来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确定以及前瞻性经济条件和概率权重的选择,
|
|
|
•
|
|
与实际损失表现相比的模型结果分析,以及
|
|
|
•
|
|
重新评估
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模型。
|
|
|
•
|
|
评估公司的ECL方法是否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
|
•
|
|
通过检查模型文档来评估模型的概念健全性和性能测试,以确定模型是否符合模型方法并适合其预期用途,
|
|
|
•
|
|
通过对信用风险阈值的显着增加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估公司衡量自初始确认以来信用风险显着增加的方法,
|
|
|
•
|
|
通过与公司经营环境和相关行业实践的比较,评估前瞻性经济条件和概率权重的选择,并
|
|
|
•
|
|
评估模型回测结果,验证模型输出与实际损失性能是否一致。
|
|
|
•
|
|
审计程序的累积结果,
|
|
|
•
|
|
公司会计实务的定性方面,以及
|
|
|
•
|
|
会计估计中的潜在偏差。
|
|
|
•
|
|
制定剩余价值方法,包括在租赁期假设结束时确定和确定租赁车辆的预期市场价值,
|
|
|
•
|
|
用于估计预计归还的租赁车辆百分比的模型的持续使用和适当性,
|
|
|
•
|
|
评估预计承租人归还的租赁车辆与实际归还车辆的比例,并
|
|
|
•
|
|
租赁车辆处置记录的实际损益分析。
|
|
|
•
|
|
评估公司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残值方法,
|
|
|
•
|
|
通过检查模型文档来评估模型的概念健全性和性能测试,以确定模型是否符合模型方法并适合其预期用途,以及
|
|
|
•
|
|
通过与特定投资组合风险特征和趋势进行比较,评估公司在租赁期假设结束时租赁车辆的预期市场价值。
|
|
|
•
|
|
审计程序的累积结果,
|
|
|
•
|
|
公司会计实务的定性方面,以及
|
|
|
•
|
|
会计估计中的潜在偏差。
|
|
日元(百万)
|
||||||||||||
|
注意事项
|
2024
|
2025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 | ¥ |
|
¥ |
|
|||||||
|
应收账款
|
6 |
|
|
|||||||||
|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
|
7 |
|
|
|||||||||
|
其他金融资产
|
8 |
|
|
|||||||||
|
库存
|
9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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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非现行
资产:
|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10 |
|
|
|||||||||
|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
|
7 |
|
|
|||||||||
|
其他金融资产
|
8 |
|
|
|||||||||
|
经营租赁设备
|
11 |
|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12 |
|
|
|||||||||
|
无形资产
|
13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 |
|
|
|||||||||
|
其他
非现行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合计
非现行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总资产
|
¥ |
|
¥ |
|
||||||||
|
|
|
|
|
|||||||||
|
负债和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贸易应付款项
|
14 | ¥ |
|
¥ |
|
|||||||
|
融资负债
|
15 |
|
|
|||||||||
|
应计费用
|
|
|
||||||||||
|
其他金融负债
|
16 |
|
|
|||||||||
|
应付所得税
|
|
|
||||||||||
|
规定
|
17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
|||||||||
|
非现行
负债:
|
||||||||||||
|
融资负债
|
15 |
|
|
|||||||||
|
其他金融负债
|
16 |
|
|
|||||||||
|
退休福利负债
|
18 |
|
|
|||||||||
|
规定
|
17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 |
|
|
|||||||||
|
其他
非现行
负债
|
|
|
||||||||||
|
|
|
|
|
|||||||||
|
合计
非现行
负债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
|
||||||||||
|
|
|
|
|
|||||||||
|
股权:
|
||||||||||||
|
普通股
|
|
|
||||||||||
|
资本公积
|
|
|
||||||||||
|
库存股票
|
( |
) | ( |
) | ||||||||
|
留存收益
|
|
|
||||||||||
|
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
|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
||||||||||
|
非控制性
利益
|
|
|
||||||||||
|
|
|
|
|
|||||||||
|
总股本
|
19 |
|
|
|||||||||
|
|
|
|
|
|||||||||
|
总负债及权益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注意事项
|
2023
|
2024
|
2025
|
|||||||||||
|
销售收入
|
20 | ¥ |
|
¥ |
|
¥ |
|
|||||||
|
运营成本和费用:
|
||||||||||||||
|
销售成本
|
( |
) | ( |
) | ( |
) | ||||||||
|
销售,一般和行政
|
( |
) | ( |
) | ( |
) | ||||||||
|
研究与开发
|
2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运营成本和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
|
|
|||||||||||
|
|
|
|
|
|
|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应占利润(亏损)
|
10 |
|
|
|
||||||||||
|
财务收入和财务费用:
|
||||||||||||||
|
利息收入
|
22 |
|
|
|
||||||||||
|
利息支出
|
22 | ( |
) | ( |
) | ( |
) | |||||||
|
其他,净额
|
22 | ( |
) |
|
( |
) | ||||||||
|
|
|
|
|
|
|
|||||||||
|
财务收入和财务费用总额
|
(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前利润
|
|
|
|
|||||||||||
|
所得税费用
|
2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内溢利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内溢利归属于:
|
||||||||||||||
|
母公司的所有者
|
|
|
|
|||||||||||
|
非控制性
利益
|
|
|
|
|||||||||||
|
日元
|
||||||||||||||
|
2023
|
2024
|
2025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收益
基本和稀释 |
24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注意事项
|
|
2023
|
|
|
2024
|
|
|
2025
|
|
|||
|
年内溢利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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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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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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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定受益计划的重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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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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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 | ( |
) | ( |
) | ||||||||
|
应占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 |
|
|
( |
) | |||||||||
|
后续可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应占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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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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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总额,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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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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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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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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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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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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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综合收益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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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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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控制性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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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元(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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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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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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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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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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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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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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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
盈余
|
|
|
财政部
股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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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收益
|
|
|
其他
组件
股权
|
|
|
合计
|
|
|
非-
控制
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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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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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4月1日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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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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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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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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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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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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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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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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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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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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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税后净额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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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合计
当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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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分类为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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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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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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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业主的交易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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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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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
) | ( |
) | ( |
) | ( |
) | |||||||||||||||||||||||||||
|
购买库存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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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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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库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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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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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交易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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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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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总额
业主和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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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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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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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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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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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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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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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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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税后净额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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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合计
当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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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分类为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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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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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业主的交易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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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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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
) | ( |
) | ( |
) | ( |
) | |||||||||||||||||||||||||||
|
购买库存股票
|
( |
) | ( |
) | ( |
) | ||||||||||||||||||||||||||||||
|
处置库存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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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库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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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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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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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支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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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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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交易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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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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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总额
业主和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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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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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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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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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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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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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综合收益,
税后净额 |
19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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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合计
当年收入 |
|
( |
) |
|
|
|
||||||||||||||||||||||||||||||
|
重新分类为留存收益
|
19 | ( |
) |
|
|
|
||||||||||||||||||||||||||||||
|
与业主的交易及其他
|
||||||||||||||||||||||||||||||||||||
|
支付的股息
|
19 | ( |
) | ( |
) | ( |
) | ( |
) | |||||||||||||||||||||||||||
|
购买库存股票
|
( |
) | ( |
) | ( |
) | ||||||||||||||||||||||||||||||
|
处置库存股
|
|
|
|
|||||||||||||||||||||||||||||||||
|
股份支付交易
|
|
|
|
|||||||||||||||||||||||||||||||||
|
股权交易及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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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总额
业主和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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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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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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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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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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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日元(百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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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项
|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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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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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所得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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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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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旧、摊销和减值
不包括经营租赁设备的损失 |
|
|
|
|||||||||||
|
占投资(利润)损失的份额
采用权益法 |
( |
) | ( |
) | ( |
) | ||||||||
|
财务收入和财务成本,净额
|
( |
) | ( |
) | ( |
) | ||||||||
|
利息收入和利息成本从
金融服务,净额 |
( |
) | ( |
) | ( |
) | ||||||||
|
资产负债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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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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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
|
( |
) | ( |
) | ( |
) | ||||||||
|
贸易应付款项
|
|
|
|
|||||||||||
|
应计费用
|
|
|
|
|||||||||||
|
拨备和退休福利负债
|
|
|
|
|||||||||||
|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
|
( |
) | ( |
) | ( |
) | ||||||||
|
经营租赁设备
|
|
|
( |
) | ||||||||||
|
其他资产和负债
|
|
|
( |
) | ||||||||||
|
其他,净额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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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股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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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利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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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付利息
|
( |
) | ( |
) | ( |
) | ||||||||
|
已付所得税,扣除退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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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增加额的付款
|
( |
) | ( |
) | ( |
) | ||||||||
|
为增加和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支付的款项
|
( |
) | ( |
) | ( |
) | ||||||||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及无形资产的收益
|
|
|
|
|||||||||||
|
出售附属公司所得款项,扣除处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
以权益法核算的收购投资款项
|
( |
) | ( |
) | ( |
) | ||||||||
|
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出售收益
|
— | — |
|
|||||||||||
|
收购其他金融资产的付款
|
( |
) | ( |
) | ( |
) | ||||||||
|
出售及赎回其他金融资产所得款项
|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短期融资负债收益
|
|
|
|
|||||||||||
|
偿还短期融资负债
|
( |
) | ( |
) | ( |
) | ||||||||
|
长期融资负债收益
|
|
|
|
|||||||||||
|
偿还长期融资负债
|
( |
) | ( |
) | ( |
) | ||||||||
|
支付给母公司所有者的股息
|
( |
) | ( |
) | ( |
) | ||||||||
|
股息支付给
非控制性
利益
|
( |
) | ( |
) | ( |
) | ||||||||
|
购买和出售库存股票,净额
|
( |
) | ( |
) | ( |
) | ||||||||
|
偿还租赁负债
|
( |
) | ( |
) | ( |
) | ||||||||
|
其他,净额
|
— | ( |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
|
|
|
( |
) | ||||||||||
|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
|
|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和解释
|
|
强制收养
(从财政年度
开始于或之后)
|
|
报告期
该公司是
计划通过
标准
|
|
新的或修订的概述
标准和解释
|
||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
|
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
|
|
2027年1月1日
|
|
财政年度结束
2028年3月31日
|
|
取代现行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标准的新准则
|
| • |
附属公司、联属公司及合营公司的范围(附注3(a)及3(b))
|
| • |
确认开发产生的无形资产(附注3(h))
|
| • |
包括租赁在内的合同会计(附注3(i))
|
| • |
经营租赁车辆期末残值(附注3(f))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务证券的估值(附注6、7、8)
|
| •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附注26)
|
| • |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附注9)
|
| • |
可回收量
非金融
资产(附注11、12及13)
|
| • |
拨备的计量(附注17)
|
| • |
设定受益负债(资产)净额的计量(附注18)
|
| • |
递延税项资产的可收回性(附注23)
|
| • |
清偿或有负债所需的体现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的可能性和规模(附注28)
|
| • |
建筑物及构筑物:
|
| • |
机械设备:
|
| 第1阶段 |
12个月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明显上升的金融资产的ECL
|
| 第二阶段 |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上升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终生ECL
|
| 阶段3 |
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终生ECL
|
|
段
|
主要产品和服务
|
职能
|
||
| 摩托车业务 | 摩托车,
全地形
车辆(ATV),
并排
|
研究与开发 制造业 销售及相关服务 |
||
| 汽车业务 | 汽车及相关零部件 | 研究与开发 制造业 销售及相关服务 |
||
| 金融服务业务 | 金融服务 | 零售贷款和租赁相关 本田产品其他 |
||
| 电力产品及其他业务 | 电源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其他 | 研究与开发 制造业 销售及相关服务 其他 |
||
|
日元(百万)
|
||||||||||||||||||||||||||||
|
摩托车
商业 |
汽车
商业 |
金融
服务 商业 |
动力
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段
合计 |
和解
项目 |
合并
|
||||||||||||||||||||||
|
销售收入:
|
||||||||||||||||||||||||||||
|
外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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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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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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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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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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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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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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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利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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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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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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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应占利润(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部资产
|
|
|
|
|
|
|
|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
|
|
|
|
|
|||||||||||||||||||||
|
折旧及摊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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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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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值损失
非金融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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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的信贷及租赁剩余损失拨备(转回)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摩托车
商业 |
汽车
商业 |
金融
服务 商业 |
动力
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段
合计 |
和解
项目 |
合并
|
||||||||||||||||||||||
|
销售收入:
|
||||||||||||||||||||||||||||
|
外部客户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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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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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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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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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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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利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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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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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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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应占利润(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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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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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
|
|
|
|
|
|||||||||||||||||||||
|
折旧及摊销
|
|
|
|
|
|
|
|
|||||||||||||||||||||
|
资本支出
|
|
|
|
|
|
|
|
|||||||||||||||||||||
|
减值损失
非金融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的信贷及租赁剩余损失拨备(转回)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摩托车
商业 |
|
|
汽车
商业 |
|
|
金融
服务 商业 |
|
|
动力
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
|
段
合计 |
|
|
和解
项目 |
|
|
合并
|
|
|||||||
|
销售收入:
|
||||||||||||||||||||||||||||
|
外部客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部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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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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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分部利润(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应占利润(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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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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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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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旧及摊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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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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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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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损失
非金融
物业、厂房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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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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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的信贷及租赁剩余损失拨备(转回)
|
|
|
|
|
|
|
|
|||||||||||||||||||||
|
1.
|
各分部的分部溢利(亏损)以与综合经营溢利一致的方式计量,即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应占溢利(亏损)前的所得税前利润和财务收入及财务成本。与特定分部不直接相关的费用根据适用的最合理措施进行分配。
|
|
2.
|
各分部的分部资产定义为包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衍生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内的总资产。分部资产基于与每个分部直接相关的资产,而与特定分部不直接相关的资产则基于适用的最合理措施进行分配,但下文所述的公司资产除外。
|
| 3. |
分部间销售收入一般按大约
臂长
价格。
|
| 4. |
调节项目包括消除部门间交易和余额以及未分配的公司资产。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计入调节项目的未分配企业资产金额为日元
|
| 5. |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及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产品保修拨备为¥
|
| 6. |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4年和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费用的存货减记金额为日元
主要包括在
汽车业务。
|
| 7. |
使用权
|
|
日元(百万)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摩托车,
全地形
车辆(ATV),
并排
|
¥ |
|
¥ |
|
¥ |
|
||||||
|
汽车及相关零部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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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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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产品及相关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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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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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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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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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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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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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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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元(百万)
|
||||||||||||||||
|
日本
|
联合
州 |
其他
各国 |
合计
|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非现行
除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设定受益资产净值以外的资产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日本
|
联合
州 |
其他
各国 |
合计
|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非现行
除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设定受益资产净值以外的资产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日本
|
联合
州 |
其他
各国 |
合计
|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非现行
除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设定受益资产净值以外的资产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现金和存款
|
¥ |
|
¥ |
|
||||
|
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贸易账款和应收票据
|
¥ |
|
¥ |
|
||||
|
其他
|
|
|
||||||
|
减值损失准备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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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3
|
2024
|
2025
|
||||||||||
|
年初余额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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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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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测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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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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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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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余额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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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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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2024
|
|
|
2025
|
|
||
|
消费金融应收款:
|
||||||||
|
零售
|
¥ |
|
¥ |
|
||||
|
融资租赁
|
|
|
||||||
|
经销商融资应收款:
|
||||||||
|
批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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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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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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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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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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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贷损失准备金
|
¥ | ( |
) | ¥ | ( |
) | ||
|
未实现利息收入和费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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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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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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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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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行
物业、厂房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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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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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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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1年内
|
¥ |
|
¥ |
|
||||
| 1至2年之间 |
|
|
||||||
| 2至3年之间 |
|
|
||||||
| 3至4年之间 |
|
|
||||||
| 4至5年之间 |
|
|
||||||
| 晚于5年 |
|
|
||||||
|
|
|
|
|
|||||
|
应收未贴现租赁付款
|
¥ |
|
¥ |
|
||||
|
|
|
|
|
|||||
|
未实现财务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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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担保残值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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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
投资
在租约中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12个月ECL
(第一阶段) |
|
|
终身ECL
|
|
|
合计
|
|
|||||||
|
|
|
不是
信用受损
(第二阶段) |
|
|
信用受损
(第三阶段) |
|
||||||||||
|
零售:
|
||||||||||||||||
|
截至2022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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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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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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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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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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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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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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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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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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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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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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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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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
|
||||||||||||||||
|
截至2022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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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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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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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12个月ECL
(第一阶段) |
终身ECL
|
合计
|
||||||||||||||
|
不是
信用受损
(第二阶段) |
信用受损
(第三阶段) |
|||||||||||||||
|
批发:
|
||||||||||||||||
|
截至2022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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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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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2024
|
2025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除贸易应收款项和金融服务应收款项外的应收款项
|
¥ |
|
¥ |
|
||||
|
债务证券
|
|
|
||||||
|
担保存款
|
|
|
||||||
|
受限制现金
|
|
|
||||||
|
其他
|
|
|
||||||
|
减值损失准备
|
(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
债务证券
|
|
|
||||||
|
股本证券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品
|
|
|
||||||
|
债务证券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
非现行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2023
|
2024
|
2025
|
||||||||||
|
年初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测量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年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公允价值
|
||||
|
当代安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通用邮轮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
瑞萨电子公司
|
|
|||
|
史丹利电气有限公司
|
|
|||
|
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Inc.
|
|
|||
|
GS汤浅株式会社
|
|
|||
|
日元(百万)
|
||||
|
公允价值
|
||||
|
当代安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史丹利电气有限公司
|
|
|||
|
瑞萨电子公司
|
|
|||
|
尼康控股有限公司。
|
|
|||
|
GS汤浅株式会社
|
|
|||
|
Chubb Limited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2023
|
|
|
2024
|
|
|
2025
|
|
|||
|
公允价值
|
|
¥
|
|
|
|
¥
|
|
|
|
¥
|
|
|
|
累计净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成品
|
¥ |
|
¥ |
|
||||
|
在制品
|
|
|
||||||
|
原材料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
|
附属公司
|
¥ |
|
¥ |
|
||||
|
合资企业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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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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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未分配收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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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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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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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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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3
|
2024
|
2025
|
||||||||||
|
年内溢利:
|
||||||||||||
|
附属公司
|
¥ | ( |
) | ¥ |
|
¥ |
|
|||||
|
合资企业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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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附属公司
|
¥ |
|
¥ |
|
¥ |
|
||||||
|
合资企业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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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当年综合收益:
|
||||||||||||
|
附属公司
|
¥ | ( |
) | ¥ |
|
¥ |
|
|||||
|
合资企业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
|
摩托车
商业 |
汽车
商业 |
电源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合计
|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年内溢利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
|
摩托车
商业 |
|
|
汽车
商业 |
|
|
电源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
|
合计
|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非现行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
|
|
|
|||||||||
|
总资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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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非现行
负债
|
|
|
|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
|
|
|
||||||||||||
|
|
|
|
|
|
|
|
|
|||||||||
|
总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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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年内溢利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截至及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
|
摩托车
商业 |
|
|
|
汽车
商业 |
|
|
|
电源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
|
|
合计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非现行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
|
|
|
|||||||||
|
总资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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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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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非现行
负债
|
|
|
|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
|
|
|
||||||||||||
|
|
|
|
|
|
|
|
|
|||||||||
|
总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年内溢利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
|
|
摩托车
商业 |
|
|
汽车
商业 |
|
|
电源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
|
合计
|
|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利润
年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
|
摩托车
商业 |
|
|
汽车
商业 |
|
|
电源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
|
合计
|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非现行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
|
|
|
|||||||||
|
总资产
|
|
|
|
|
||||||||||||
|
|
|
|
|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非现行
负债
|
|
|
|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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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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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总股本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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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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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年内溢利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及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摩托车
商业 |
汽车
商业 |
电源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合计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非现行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
|
|
|
|||||||||
|
总资产
|
|
|
|
|
||||||||||||
|
|
|
|
|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非现行
负债
|
|
|
|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
|
|
|
||||||||||||
|
|
|
|
|
|
|
|
|
|||||||||
|
总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 |
|
||||||||
|
年内溢利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3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新增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其他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新增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其他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截至2023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折旧
|
¥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折旧
|
¥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其他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2024
|
|
|
2025
|
|
||
|
1年内
|
¥ |
|
¥ |
|
||||
|
1至2年之间
|
|
|
||||||
|
2至3年之间
|
|
|
||||||
|
3至4年之间
|
|
|
||||||
|
4至5年之间
|
|
|
||||||
|
晚于5年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土地
|
建筑物和
结构 |
机械和
设备 |
建设在
Progress |
合计
|
||||||||||||||||
|
截至2023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增
|
|
|
|
|
|
|||||||||||||||
|
重新分类
|
|
|
|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 | ( |
) |
|
( |
) | |||||||||||
|
拆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增
|
|
|
|
|
|
|||||||||||||||
|
重新分类
|
|
|
|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土地
|
建筑物和
结构 |
机械和
设备 |
建设在
Progress |
合计
|
||||||||||||||||
|
截至2023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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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折旧
|
( |
) | ( |
) | ( |
) |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
拆分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折旧
|
( |
) | ( |
) | ( |
) |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土地
|
建筑物和
结构 |
机械和
设备 |
建设在
Progress |
合计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土地
|
建筑物和
结构 |
机械和
设备 |
合计
|
|||||||||||||
|
截至2023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增
|
|
|
|
|
||||||||||||
|
折旧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增
|
|
|
|
|
||||||||||||
|
折旧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大写
开发成本 |
Software
|
其他
|
合计
|
|||||||||||||
|
截至2023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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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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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
¥ |
|
¥ |
|
¥ |
|
¥ |
|
||||||||
|
内部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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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增
|
¥ |
|
¥ |
|
¥ |
|
¥ |
|
||||||||
|
内部开发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大写
开发成本 |
Software
|
其他
|
合计
|
|||||||||||||
|
截至2023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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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摊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售或处置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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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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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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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元(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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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开发成本 |
Software
|
其他
|
合计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贸易账款和应付票据
|
¥ |
|
¥ |
|
||||
|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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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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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元(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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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2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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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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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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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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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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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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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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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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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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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分类自
非现行
负债(流动部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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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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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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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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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2025
|
|||||||
|
加权平均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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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2024
|
|
|
2025
|
|
||
|
非现行:
|
||||||||
|
贷款
|
¥ |
|
¥ |
|
||||
|
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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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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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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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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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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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分类为流动负债(流动部分)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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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
¥ |
|
||||
|
|
|
|
|
|||||
|
2024
|
2025
|
|||
|
贷款
|
利率:
到期:
|
利率:
到期:
|
||
|
中期票据
|
利率:
到期:
|
利率:
到期:
|
||
|
公司债券
|
利率:
到期:
|
利率:
到期:
|
||
|
资产支持证券
|
利率:
到期:
|
利率:
到期: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
|
|
|
||||||
|
库存
|
|
|
||||||
|
经营租赁设备
|
|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余额
截至 4月1日, 2022 |
现金流
从
融资 活动 |
现金流
从
运营中 活动 |
非现金
变化
|
余额
截至 3月31日, 2023 |
||||||||||||||||||||||||||||
|
收购
|
变化
在国外 货币 交换 费率 |
变化
按公允价值 |
其他
|
|||||||||||||||||||||||||||||
|
短期融资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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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融资负债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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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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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衍生金融负债(资产)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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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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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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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余额
截至 4月1日, 2023 |
现金流
从 融资 活动 |
现金流
从 运营中 活动 |
非现金
变化
|
余额
截至 3月31日, 2024 |
||||||||||||||||||||||||||||
|
收购
|
变化
在国外 货币 交换 费率 |
变化
按公允价值 |
其他
|
|||||||||||||||||||||||||||||
|
短期融资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长期融资负债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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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余额
截至 4月1日, 2024 |
现金流
从 融资 活动 |
现金流
从 运营中 活动 |
非现金
变化
|
余额
截至 3月31日, 2025 |
||||||||||||||||||||||||||||
|
收购
|
变化
在国外 货币 交换 费率 |
变化
按公允价值 |
其他
|
|||||||||||||||||||||||||||||
|
短期融资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长期融资负债
|
|
|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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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资产)由公司及财务子公司持有,用于对冲长期融资负债本息支付的外汇风险。与偿还本金相关的现金流量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与支付利息相关的现金流量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品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现行
负债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产品
保修 |
|
|
其他
|
|
|
合计
|
|
|||
|
截至2024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加条款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 | ||||||
|
反转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现行
负债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
|
设定受益义务现值:
|
||||||||||||||||
|
年初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前服务成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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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往服务成本
|
|
( |
) |
|
|
|||||||||||
|
利息成本
|
|
|
|
|
||||||||||||
|
计划参与者的贡献
|
|
|
|
|
||||||||||||
|
重新测量:
|
||||||||||||||||
|
人口假设的变化
|
( |
) | ( |
) |
|
|
||||||||||
|
财务假设变动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支付的福利
|
( |
) | ( |
) | ( |
) | ( |
) | ||||||||
|
拆分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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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资产公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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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余额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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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利息收入
|
|
|
|
|
||||||||||||
|
计划资产实际收益率,不含利息收入
|
|
( |
) | ( |
) | ( |
)
|
|||||||||
|
雇主供款
|
|
|
|
|
||||||||||||
|
计划参与者的贡献
|
|
|
|
|
||||||||||||
|
支付的福利
|
( |
) | ( |
) | ( |
) | ( |
) | ||||||||
|
拆分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产上限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设定受益负债净额(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
|
市场价格在活跃
市场
|
市场价格在活跃
市场
|
|||||||||||||||||||||||
|
引用
|
未引用
|
合计
|
引用
|
未引用
|
合计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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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证券:
|
||||||||||||||||||||||||
|
日本
|
|
|
|
|
|
|
||||||||||||||||||
|
美国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债务证券:
|
||||||||||||||||||||||||
|
日本
|
|
|
|
|
|
|
||||||||||||||||||
|
美国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团体年金保险:
|
||||||||||||||||||||||||
|
一般账户
|
|
|
|
|
|
|
||||||||||||||||||
|
独立账户
|
|
|
|
|
|
|
||||||||||||||||||
|
集合资金:
|
||||||||||||||||||||||||
|
房地产基金
|
|
|
|
|
|
|
||||||||||||||||||
|
私募基金
|
|
|
|
|
|
|
||||||||||||||||||
|
对冲基金
|
|
|
|
|
|
|
||||||||||||||||||
|
混合基金和其他共同基金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
|
市场价格在活跃
市场 |
市场价格在活跃
市场 |
|||||||||||||||||||||||
|
引用
|
未引用
|
合计
|
引用
|
未引用
|
合计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本证券:
|
||||||||||||||||||||||||
|
日本
|
|
|
|
|
|
|
||||||||||||||||||
|
美国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债务证券:
|
||||||||||||||||||||||||
|
日本
|
|
|
|
|
|
|
||||||||||||||||||
|
美国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团体年金保险:
|
||||||||||||||||||||||||
|
一般账户
|
|
|
|
|
|
|
||||||||||||||||||
|
独立账户
|
|
|
|
|
|
|
||||||||||||||||||
|
集合资金:
|
||||||||||||||||||||||||
|
房地产基金
|
|
|
|
|
|
|
||||||||||||||||||
|
私募基金
|
|
|
|
|
|
|
||||||||||||||||||
|
对冲基金
|
|
|
|
|
|
|
||||||||||||||||||
|
混合基金和其他共同基金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
2025
|
|||||||||||||||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
|
贴现率
|
|
% |
|
% |
|
% |
|
% | ||||||||
|
加薪率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
2025
|
|||||||||||||||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日本计划
|
国外计划
|
|||||||||||||
|
设定受益义务的加权平均期限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3
|
2024
|
2025
|
||||||||||
|
人事费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融资负债
|
¥ |
|
¥ |
|
||||
|
股权
|
|
|
||||||
|
|
|
股份
|
|
|||||||||
|
|
|
2023
|
|
|
2024
|
|
|
2025
|
|
|||
|
授权股份总数
|
||||||||||||
|
年末余额
|
||||||||||||
|
普通股,无面值
|
|
|
|
|||||||||
|
已发行股份总数
|
||||||||||||
|
年初余额
|
|
|
|
|||||||||
|
年内变动*
|
|
|
|
|||||||||
|
年末余额
|
|
|
|
|||||||||
| *1 |
截至2023年10月1日生效之日,公司实施了
三换一
|
| *2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注销
|
|
股份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普通股
|
|
|
|
|||||||||
|
日元(百万)
|
||||||||||||||||
|
重新测量
设定受益计划 |
重估价值净变动
金融资产计量 公允价值通过其他 综合收益 |
汇兑差额
关于翻译外国 运营 |
合计
|
|||||||||||||
|
截至2022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内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分类为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内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分类为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内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新分类为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税前
|
税收优惠
(费用) |
税后净额
|
||||||||||
|
不会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设定受益计划的重新计量: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应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后续可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应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税前
|
税收优惠
(费用) |
税后净额
|
||||||||||
|
不会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设定受益计划的重新计量: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应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后续可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应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税前
|
|
|
税收优惠
(费用) |
|
|
税后净额
|
|
|||
|
不会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设定受益计划的重新计量: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应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后续可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应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年内发生金额
|
|
( |
) |
|
||||||||
|
重分类至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净变化
|
|
( |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3
|
2024
|
2025
|
||||||||||
|
不会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设定受益计划的重新计量
|
¥ |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估净变动
|
|
|
|
|||||||||
|
后续可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辨率 | 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 |
| 股份类型 | 普通股 | |
| 分红总额(百万日元) |
|
|
| 每股股息(日元) |
|
|
| 记录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
|
|
分辨率
|
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
|
| 股份类型 | 普通股 | |
| 分红总额(百万日元) |
|
|
| 每股股息(日元) |
|
|
| 记录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
|
| 分辨率 | 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 |
| 股份类型 | 普通股 | |
| 分红总额(百万日元) |
|
|
| 每股股息(日元) |
|
|
| 记录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
|
|
分辨率
|
2023年11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
|
| 股份类型 | 普通股 | |
| 分红总额(百万日元) |
|
|
| 每股股息(日元) |
|
|
| 记录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
|
|
*
|
截至2023年10月1日生效之日,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实施了三比一的普通股拆股。每股股息是股票分割前的金额。
|
| 分辨率 | 董事会于5月
10
, 2024 |
|
| 股份类型 | 普通股 | |
| 分红总额(百万日元) |
|
|
| 每股股息(日元) |
|
|
| 记录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
|
|
分辨率
|
11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6
, 2024
|
|
| 股份类型 | 普通股 | |
| 分红总额(百万日元) |
|
|
| 每股股息(日元) |
|
|
| 记录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
|
|
分辨率
|
|
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
|
股份类型
|
|
普通股
|
|
资源换股息
|
|
留存收益
|
|
分红总额(百万日元)
|
|
|
|
每股股息(日元)
|
|
|
|
记录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
|
|
日元(百万)
|
||||||||||||||||||||
|
摩托车
商业 |
汽车
商业 |
金融
服务 商业 |
动力
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合计
|
||||||||||||||||
|
与客户订立合约产生的收入
|
||||||||||||||||||||
|
日本
|
¥ |
|
¥ |
|
¥ |
|
¥ |
|
¥ |
|
||||||||||
|
北美洲
|
|
|
|
|
|
|||||||||||||||
|
欧洲
|
|
|
|
|
|
|||||||||||||||
|
亚洲
|
|
|
|
|
|
|||||||||||||||
|
其他地区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来源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摩托车
商业 |
汽车
商业 |
金融
服务 商业 |
动力
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合计
|
||||||||||||||||
|
与客户订立合约产生的收入
|
||||||||||||||||||||
|
日本
|
¥ |
|
¥ |
|
¥ |
|
¥ |
|
¥ |
|
||||||||||
|
北美洲
|
|
|
|
|
|
|||||||||||||||
|
欧洲
|
|
|
|
|
|
|||||||||||||||
|
亚洲
|
|
|
|
|
|
|||||||||||||||
|
其他地区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来源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摩托车
商业 |
汽车
商业 |
金融
服务 商业 |
动力
产品 和其他 企业 |
合计
|
||||||||||||||||
|
与客户订立合约产生的收入
|
||||||||||||||||||||
|
日本
|
¥ |
|
¥ |
|
¥ |
|
¥ |
|
¥ |
|
||||||||||
|
北美洲
|
|
|
|
|
|
|||||||||||||||
|
欧洲
|
|
|
— |
|
|
|||||||||||||||
|
亚洲
|
|
|
|
|
|
|||||||||||||||
|
其他地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来源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来源产生的收入主要包括根据IFRS 16确认的租赁收入和根据IFRS 9确认的利息。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应收客户合同款: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
合同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1年内
|
¥ |
|
¥ |
|
||||
|
1至5年之间
|
|
|
||||||
|
晚于5年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从成本中确认的资产以获得与客户的合同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
本报告所述期间 |
¥ |
|
¥ |
|
¥ |
|
||||||
|
资本化金额
|
( |
) | ( |
) | ( |
) | ||||||
|
资本化开发成本的摊销和处置损失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3
|
2024
|
2025
|
||||||||||
|
利息收入: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利息支出: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净额:
|
||||||||||||
|
收到的股息: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亏损):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外汇收益(亏损)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日本
|
国外
|
合计
|
日本
|
国外
|
合计
|
日本
|
国外
|
合计
|
||||||||||||||||||||||||||||
|
所得税前利润(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收益):
|
||||||||||||||||||||||||||||||||||||
|
当前税收
|
|
|
|
|
|
|
|
|
|
|||||||||||||||||||||||||||
|
递延税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法定所得税率
|
|
% |
|
% |
|
% | ||||||
|
境外子公司法定所得税率差异
|
( |
) | ( |
) | ( |
) |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影响
|
( |
) | ( |
) |
|
|||||||
|
未分配收益和预扣税对特许权使用费的影响
|
|
|
|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
|
( |
) |
|
|
||||||||
|
收入和费用的影响不应课税和可用于税收目的的扣除
|
|
|
|
|||||||||
|
税收抵免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与以往年度有关的其他调整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不确定税务处理的调整
|
|
|
|
|||||||||
|
所得税法变更的调整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平均有效税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3月31日,日本国会批准了现行所得税法修正案。法律变更后,日本的法定所得税率
为
的
自2026年4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年度更改为约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库存
|
¥ |
|
¥ |
|
||||
|
应计费用
|
|
|
||||||
|
规定
|
|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无形资产
|
|
|
||||||
|
退休福利负债
|
|
|
||||||
|
租赁负债
|
|
|
||||||
|
结转未使用的税务亏损
|
|
|
||||||
|
结转未使用的税收抵免
|
|
|
||||||
|
其他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递延税项负债: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无形资产
|
|
|
||||||
|
其他金融资产
|
|
|
||||||
|
经营租赁
|
|
|
||||||
|
未分配收益
|
|
|
||||||
|
退休福利资产
|
|
|
||||||
|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
|
|
|
||||||
|
其他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
|
|
2023
|
|
|
2024
|
|
|
2025
|
|
|||
|
库存
|
¥ | ( |
) | ¥ | ( |
) | ¥ | ( |
) | |||
|
规定
|
( |
) | ( |
) | ( |
)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 |
) | |||||||
|
退休福利负债(资产)
|
( |
) | ( |
) |
|
|||||||
|
经营租赁
|
( |
) | ( |
) | ( |
) | ||||||
|
未分配收益
|
( |
) | |
( |
) | |||||||
|
结转未使用的税务亏损
|
( |
) |
|
|
||||||||
|
结转未使用的税收抵免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田已采用“与单一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税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首次适用日期为2023年4月1日,比较信息已追溯调整。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
¥ |
|
||||
|
结转未使用的税务亏损
|
|
|
||||||
|
结转未使用的税收抵免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1年内
|
¥ |
|
¥ |
|
||||
|
1至5年之间
|
|
|
||||||
|
5至20年之间
|
|
|
||||||
|
无限期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1年内
|
¥ |
|
¥ |
|
||||
|
1至5年之间
|
|
|
||||||
|
5至20年之间
|
|
|
||||||
|
无限期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2023
|
2024
|
2025
|
||||||||||
|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百万日元) |
¥ |
|
¥ |
|
¥ |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基本(股) |
|
|
|
|||||||||
|
拥有人应占基本每股收益
父母(日元) |
¥ |
|
¥ |
|
¥ |
|
||||||
|
*
|
截至2023年10月1日生效之日,公司实施了
三换一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对所得税前利润的影响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对所得税前利润的影响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少于30天
逾期 |
30-59天
逾期 |
60-89天
逾期 |
90天和
更大 逾期 |
合计
|
|||||||||||||||
|
消费金融应收款:
|
||||||||||||||||||||
|
零售
|
¥ |
|
¥ |
|
¥ |
|
¥ |
|
¥ |
|
||||||||||
|
融资租赁
|
|
|
|
|
|
|||||||||||||||
|
经销商融资应收款:
|
||||||||||||||||||||
|
批发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少于30天
逾期 |
30-59天
逾期 |
60-89
天
逾期 |
90天和
更大 逾期 |
合计
|
|||||||||||||||
|
消费金融应收款:
|
||||||||||||||||||||
|
零售
|
¥ |
|
¥ |
|
¥ |
|
¥ |
|
¥ |
|
||||||||||
|
融资租赁
|
|
|
|
|
|
|||||||||||||||
|
经销商融资应收款:
|
||||||||||||||||||||
|
批发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12个月
ECL
(第一阶段) |
终身ECL
|
合计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不是信用-
受损 (第二阶段) |
信用-
受损 (第三阶段) |
||||||||||||||
|
消费金融应收款:
|
||||||||||||||||
|
零售*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12个月
ECL
(第一阶段) |
终身ECL
|
合计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不是信用-
受损 (第二阶段) |
信用-
受损 (第三阶段) |
||||||||||||||
|
消费金融应收款:
|
||||||||||||||||
|
零售*
|
¥ |
|
¥ |
|
¥ |
|
¥ |
|
||||||||
| * |
上表为由于预期信用损失由我司财务子公司集中计量且该等应收款项余额未直接分配至风险评级,所以ECL模型分阶段的零售应收款项总额。
|
|
日元(百万)
|
||||||||||||||||
|
12个月ECL
(第一阶段) |
终身ECL
|
合计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不是
信用受损
(第二阶段) |
信用受损
(第三阶段) |
||||||||||||||
|
经销商融资应收款:
|
||||||||||||||||
|
A组
|
¥ |
|
¥ |
|
¥ |
|
¥ |
|
||||||||
|
B组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贷款承诺:
|
||||||||||||||||
|
A组
|
¥ |
|
¥ |
|
¥ |
|
¥ |
|
||||||||
|
B组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12个月ECL
(第一阶段) |
终身ECL
|
合计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不是
信用受损
(第二阶段) |
信用受损
(第三阶段) |
||||||||||||||
|
经销商融资应收款:
|
||||||||||||||||
|
A组
|
¥ |
|
¥ |
|
¥ |
|
¥ |
|
||||||||
|
B组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贷款承诺:
|
||||||||||||||||
|
A组
|
¥ |
|
¥ |
|
¥ |
|
¥ |
|
||||||||
|
B组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商业票据
|
¥ |
|
¥ |
|
||||
|
中期票据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商业票据计划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账面金额
|
1年内
|
之间
1年和5年 |
晚于
5年 |
合同总额
现金流 |
|||||||||||||||
|
贸易应付款项
|
¥ |
|
¥ |
|
¥ |
|
¥ |
|
¥ |
|
||||||||||
|
融资负债
|
|
|
|
|
|
|||||||||||||||
|
应计费用
|
|
|
|
|
|
|||||||||||||||
|
其他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账面金额
|
1年内
|
之间
1年和5年 |
晚于
5年 |
合同总额
现金流 |
|||||||||||||||
|
贸易应付款项
|
¥ |
|
¥ |
|
¥ | |
¥ | |
¥ |
|
||||||||||
|
融资负债
|
|
|
|
|
|
|||||||||||||||
|
应计费用
|
|
|
|
|
|
|||||||||||||||
|
其他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账面金额
|
1年内
|
之间
1年和5年 |
晚于
5年 |
合同总额
现金流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账面金额
|
1年内
|
之间
1年和5年 |
晚于
5年 |
合同总额
现金流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1年内
|
1至5年之间
|
晚于5年
|
合同总额
现金流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1年内
|
1至5年之间
|
晚于5年
|
合同总额
现金流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1级 |
截至计量日公司有能力获取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
| 2级 |
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的第1级所含报价以外的输入
|
| 3级 |
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投入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1级
|
2级
|
3级
|
合计
|
||||||||||||
|
其他金融资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品
|
||||||||||||||||
|
外汇工具
|
¥ |
|
¥ |
|
¥ |
|
¥ |
|
||||||||
|
利率工具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债务证券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
||||||||||||||||
|
债务证券
|
|
|
|
|
||||||||||||
|
股本证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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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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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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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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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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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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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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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品
|
||||||||||||||||
|
外汇工具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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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工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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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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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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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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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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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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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日元(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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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
1级
|
|
|
2级
|
|
|
3级
|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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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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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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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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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工具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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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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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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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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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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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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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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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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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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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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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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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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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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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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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工具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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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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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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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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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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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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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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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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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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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元(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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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
衍生品
|
债务证券
|
股本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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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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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益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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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或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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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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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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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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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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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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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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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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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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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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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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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3月31日持有资产计入损益的未实现损益
|
¥ | (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衍生品
|
债务证券
|
股本证券
|
|||||||||
|
截至2024年4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总收益或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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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或亏损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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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
|
|
|
|
|||||||||
|
销售
|
|
|
( |
) | ||||||||
|
因上市转入1级
|
|
|
( |
) | ||||||||
|
关于翻译国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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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3月31日持有资产计入损益的未实现损益
|
¥ |
|
¥ | ( |
) | ¥ |
|
|||||
|
1.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计入损益的收益或亏损在综合收益表的其他、财务收入及财务成本净额中计入。
|
|
2.
|
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证券的收益或亏损,在综合全面收益表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下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重估变动净额。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携带
金额 |
公允价值
|
携带
金额 |
公允价值
|
|||||||||||||
|
应收金融服务款项
|
¥ |
|
¥ |
|
¥ |
|
¥ |
|
||||||||
|
债务证券
|
|
|
|
|
||||||||||||
|
融资负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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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毛额
认可的财务 资产和金融 负债 |
金额抵消
在合并 声明 财务状况 |
列报的净额
在合并 声明 财务状况 |
未抵销的金额
满足抵消标准 尽管受制于 总净额结算协议或 类似协议 |
净额
|
|||||||||||||||
|
其他金融资产
|
||||||||||||||||||||
|
衍生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金融负债
|
||||||||||||||||||||
|
衍生品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
毛额
认可的财务 资产和金融 负债 |
金额抵消
在合并 声明 财务状况 |
列报的净额
在合并 声明 财务状况 |
未抵销的金额
满足抵消标准 尽管受制于 总净额结算协议或 类似协议 |
净额
|
|||||||||||||||
|
其他金融资产
|
||||||||||||||||||||
|
衍生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金融负债
|
||||||||||||||||||||
|
衍生品
|
|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购买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承诺及其他承诺
|
¥ |
|
¥ |
|
||||
|
日元(百万)
|
||||||||
|
2024
|
2025
|
|||||||
|
应收款项:
|
||||||||
|
附属公司
|
¥ |
|
¥ |
|
||||
|
合资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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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应付款项:
|
||||||||
|
附属公司
|
¥ |
|
¥ |
|
||||
|
合资企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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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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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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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元(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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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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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
|
附属公司
|
¥ |
|
¥ |
|
¥ |
|
||||||
|
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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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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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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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购买:
|
||||||||||||
|
附属公司
|
¥ |
|
¥ |
|
¥ |
|
||||||
|
合资企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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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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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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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日元(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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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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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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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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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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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I(短期激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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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I(长期激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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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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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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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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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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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注册成立 |
功能
|
百分比
所有权 和 投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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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指数
| 1.1 | 注册人的法团章程(英文译本)*1 | |
| 1.2 | 登记人的股份处理规例(英文译本)*2 | |
| 1.3 | 注册人的董事会条例(英文译本) | |
| 1.4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外部董事独立性标准(英文翻译)*3 | |
| 2.1 | 注册人的普通股证券样本(英文译本)*4 | |
| 2.2 | 截至2022年3月的第二次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表格,由注册人、作为存托人的摩根大通银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签署*5 | |
| 2.3 | 注册人摩根大通 Bank,N.A.作为存托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于2023年9月29日对第二次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的第1号修订表格*6 | |
| 2.4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登记的各类证券的权利说明 | |
| 8.1 | 重要子公司名单(详见本表4.c项“组织Structure”20-F) | |
| 11.1 | Code of Ethics*7 | |
| 11.2 | 内幕信息管制及内幕交易规管指引(英文译本)*8 | |
| 12.1 | 17 C.F.R. 240要求的首席执行官认证。13a-14(a) | |
| 12.2 | 17 C.F.R. 240要求的首席财务官认证。13a-14(a) | |
| 13.1 | 18 U.S.C.第1350条要求的首席执行官认证 | |
| 13.2 | 18 U.S.C.第1350条要求的首席财务官认证 | |
| 97.1 | 追回错误授予的基于激励的薪酬的政策(英文翻译)*9 | |
| 101.INS | 内联XBRL实例文档—实例文档不会出现在交互式数据文件中,因为它的XBRL标记嵌入到内联XBRL文档中 | |
| 101.SCH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架构 | |
| 101.CAL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计算linkbase | |
| 101.DEF |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定义linkbase | |
| 101.LAB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标签linkbase | |
| 101.PRE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演示linkbase | |
| 104 | 公司年报封面以表格20-F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已采用内联XBRL格式 | |
| *1 | 藉参考注册人于2021年6月23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 |
| *2 | 藉参考注册人于2023年6月23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 |
| *3 | 藉参考注册人于2021年6月23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 |
| *4 | 参考注册人于2001年9月27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p) |
| *5 | 参照2022年3月29日由摩根大通 Bank,N.A.作为存托人在表格F-6(文件编号:333-263937)上提交的美国存托股票登记声明而纳入。 |
| *6 | 通过参考生效后第1号修订将于2023年9月21日由摩根大通 Bank,N.A.作为存托人提交的F-6表格(文件编号:333-263937)上的美国存托股票登记声明并入。 |
| *7 | 参考注册人于2004年7月9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 |
| *8 | 参考注册人于2024年6月20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 |
| *9 | 参考注册人于2024年6月20日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而成立为法团。 |
本公司并无将有关其长期债务的若干文书列为证物,每一项下授权的债务金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的10%,本公司同意应要求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任何该等文书的副本。
(p)纸质展品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符合提交表格20-F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年度报告,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本田技研KOGYO KABUSHIKAISHA (本田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Toshihiro Mibe |
|
| Toshihiro Mibe 董事、总裁兼代表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2025年6月18日 | ||
| 日本东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