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第906条作出的核证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8 U.S.C.第1350条)
关于本证明作为本证明所附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本人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b)条(“交易法”)和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s/Steven Myhill-Jones |
| 史蒂文·迈希尔-琼斯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 (首席执行官) |
上述证明仅根据18 U.S.C.第1350条提供,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