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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8.1 3 tm2530091d2 _ ex8-1.htm 展览8.1

 

附件 8.1

 

盛德奥斯汀律师事务所

第七大道787号

纽约,NY 10019

+1 212 839 5300

+1 212 839 5599

 

美国•亚太•欧洲

 

 

 

 

 

 

 

 

2025年11月6日

 

Two Harbors Investment Corp.

1601 Utica Avenue South,Suite 900

圣路易斯公园,MN 55416

 

回复: Two Harbors Investment Corp.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马里兰州公司(“公司”)的特别税务顾问,涉及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1933年法案”)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表格S-3的注册声明及其任何修订(统称“注册声明”),据此,公司765,236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普通股”)登记为根据公司的股息再投资和直接股票购买计划向公司股东发行。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招股说明书中赋予它们的各自含义。

 

就提出本意见函件而言,我们已审阅由公司提交的注册声明及相关的招股章程表格(“招股章程”)的正本或副本(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并令我们满意),该正本或副本载于其转递予监察委员会的表格中,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连同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10-K表格”),以及公司向我们提供的我们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其他文件和信息,作为本文所述意见的基础。此外,我们正依赖一份载有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公司高级人员的若干事实陈述、事实陈述和契诺的证书(“高级人员证书”),其中涉及公司及其持有或已持有直接或间接权益的实体(统称“公司集团”)的实际和拟议运营。

 

就我们的意见而言,我们并无独立核实高级人员证明书、注册说明书及相关招股章程、表格10-K或任何其他文件所载的所有事实、陈述、陈述及契诺。特别是,我们注意到,公司集团可能从事与我们未提供法律意见、未进行审查以及我们可能不知情的交易有关的交易。因此,我们依赖公司的陈述,在高级人员证书、注册声明和相关招股说明书、表格10-K和其他文件中提出的事实、陈述、陈述和契诺,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我们的,准确和完整地描述了与我们的意见相关的所有重要事实。我们假定所有这些事实、陈述、陈述和契约都是真实的,而不考虑关于知识、信仰、意图或重要性的任何限定。我们的意见以这些事实、陈述、陈述和契约的持续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条件。本文或高级职员证书中提及、阐述或假定的事实、陈述、陈述和契诺的任何变化或差异可能会影响我们在本文中阐述的结论。

 

Sidley Austin(NY)LLP是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以Sidley Austin LLP的名义开展业务,并与其他Sidley Austin合伙企业有关联执业。

 

 

 

 

2025年11月6日

第2页

 

在我们审查与我们以下意见有关的某些文件时,我们承担了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所有签名的真实性、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认证、符合、静态或电子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件的符合性,以及这些副本的原件的真实性。如果文件已以草稿形式提供给我们,我们假定此类文件的最终执行版本将不会与此类草稿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同意,我们进一步假设(i)股息再投资和直接股票购买计划已经或将根据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完成(且不会放弃或修改其中所述并影响本意见函的任何契诺或条件),(ii)上述交易的各方将以符合下述意见的方式对待股息再投资和直接股票购买计划以及所有相关的美国联邦所得税交易,(iii)所有适用的报告要求已经或将会得到满足,(iv)公司集团作为一方的每项书面协议已经并将按照其条款予以执行、解释和强制执行,及(v)公司集团在本协议日期后将不会采取任何会产生改变下述意见所依据的事实的效果的行动。如果上述任何假设因任何原因不真实,或者如果股息再投资和直接股票购买计划以不同于登记声明和相关招股说明书中所述方式的方式完成,我们以下所表达的意见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在提交这份意见函时,我们考虑并依据了1986年《国内税收法》(“法典”)、根据该法颁布的条例(“条例”)、行政裁决和其他美国财政部对该法的解释以及法院和美国国内税务局(“IRS”)的条例,所有这些都与本文件发布之日一样。需要注意的是,《治罪法》、《条例》、司法裁判和行政解释随时可能发生变更,在某些情况下具有追溯效力。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对我们意见的上述任何基础进行的重大更改可能会影响我们在本协议中提出的结论。在这方面,律师对某一问题的意见代表律师对该问题的案情结果的最佳判断,对IRS或法院没有约束力,也不能保证IRS不会就该问题主张相反的立场,或如果IRS主张,法院将不会维持这种立场。本意见函不应被解释为或被视为保证或投保协议。

 

 

 

 

2025年11月6日

第3页

 

我们对除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不发表意见。我们不对任何与公司、公司集团或其中的任何投资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除非在此明确说明。

 

基于并在此前提下,我们认为:

 

1.自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课税年度开始,公司已按照作为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的资格和税收要求进行组织和运营,其目前的组织和拟议的运营方式将使其能够继续满足《守则》下作为REIT的资格和税收要求。此外,公司作为REIT的资格和税收取决于其通过实际经营业绩满足与其收入来源、资产性质、分配水平和股票所有权多样性有关的某些要求的能力,以及根据《守则》规定的各种其他资格测试,其结果未经我们审查。因此,无法保证公司在任何一个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将满足《守则》规定的作为REIT征税的要求。

 

2.尽管招股说明书中“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标题下的讨论并不旨在讨论普通股所有权和处置的所有可能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但这种讨论虽然性质一般,但在所有重大方面构成了现行法律下对此类普通股所有权和处置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公平和准确的总结,但须遵守其中规定的限定条件。投资者拥有和处置普通股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将取决于该投资者的特定情况,我们对招股说明书中“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标题下所述讨论适用于任何特定投资者的完整性不发表意见。

 

本意见函自本协议之日起发表,我们不承担补充或修改我们的意见的义务,以反映本协议日期之后出现的任何法律发展或事实事项,或本协议所依赖的任何信息、文件、证书、记录、声明、陈述、承诺或假设变得不正确或不真实的影响。

 

本意见函已就注册声明的提交为公司准备。我们同意将这份意见函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是1933年法案含义下的“专家”,或者我们在其他方面属于1933年法案第7条或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非常真正属于你,
   
  /s/SIDLEY AUSTIN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