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6年2月27日
黑石公司
公园大道345号
纽约,NY 10154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就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担任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该声明涉及公司根据经修订的2007年股权激励计划(“计划”)发行最多12,765,875股公司普通股,面值0.00001美元(“股份”)。
我们已审查注册声明、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法团注册证明书及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这些已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监察委员会。此外,我们已审查并已就事实上的事项,依赖该等记录、协议、文件及其他文书的正本或副本或经核证或符合规定的副本,以及公职人员及公司高级人员和代表的此类证书或类似文件,并已就下文所载意见作出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其他调查。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们承担了所有签字的真实性、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作为正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副本或经认证或符合的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文件的符合性以及后一种文件的正本的真实性。
基于上述情况,并受限于此处所述的资格、假设和限制,我们认为,在按照计划发行和交付时,股份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
除《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以外的任何法律,我们在此不发表任何意见。
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函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 5.1归档,并同意在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指定专家和律师的利益”标题下使用我们的名称。
非常真正属于你,
/s/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
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