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2
由首席财务干事核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
关于每日优鲜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我,本公司首席执行官Zheng Xu(担任首席执行官并在本报告发布之日履行首席财务官的职能),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证明据我所知:
(1) |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以及 |
(2) |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3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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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Zheng 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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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Zheng 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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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首席执行干事(担任首席执行干事并在本文件发布之日履行首席财务干事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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