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2002年《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作出的核证
(18 U.S.C.第1350条)
关于Aware, Inc.(“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以下签名的公司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各自根据签署人所深知和确信的情况,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s/Ajay K. Amlan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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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avid K Traverse |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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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日期:2025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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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8月1日 |
上述证明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作为证据提供,不作为10-Q表格的一部分或作为公司或核证人的单独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