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2
2026年4月30日
致:陆金所控股
18第1333号楼层
陆家嘴环路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们特此同意在“项目3。关键信息——我们的运营需要中国当局的许可,”“第3项。关键信息——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和“第4项。有关公司的资料— C.组织架构Structure —与主要合并关联实体的合约安排”载于陆金所控股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该年度报告将于本文件日期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并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我们在这些标题下的意见摘要纳入陆金所控股在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编号333-258286和333-271220)和陆金所控股在表格F-3上的注册声明(编号333-271209)。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书,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 你真诚的, |
| /s/海闻合伙 |
| 海文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