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览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美国运通公司(“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季度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作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Stephen J. Squeri兹证明,根据18 U.S.C.第1350条,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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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ephen J. Sque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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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Stephen J. Squeri 职务:首席执行官 |
| 日期:2025年10月17日 |
上述证明仅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提供,并未作为表格10-Q的一部分或为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或以其他方式承担该条规定的责任。本证明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本附件 32.1通过引用方式明确和具体地并入任何此类文件中。
已向公司提供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的签名正本,公司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