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
第三次修订
重报的成立法团证明书
Choice Hotels International, Inc.
Choice Hotels International, Inc.(“公司”)是一家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组建和存在的公司,特此证明:
First: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of the Corporation was filed with the State Secretary of the State of Delaware on December 12,1980。
第二:经于1997年10月15日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明书(「重述法团注册证明书」),经于2013年4月30日进一步修订及于2024年5月16日进一步修订,须修订如下:
现将第七条第一句改为:
“在符合决议中规定的任何类别或系列股本的任何持有人的权利的前提下,公司的业务和事务应由不少于5名或不多于15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管理或在其指导下管理,该董事会的确切人数将仅由全体董事会过半数赞成票通过的决议不时确定。”
经修订的重述法团注册证明书的所有其他条文仍然有效。
第三:公司董事会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242条通过并批准了对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上述修订。
Fourth: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242条的适用要求,公司必要数量股份持有人通过并批准了对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上述修订。
FIFTH:对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这一修订应在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时生效。
作为证明,公司已安排由其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和秘书签署对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此项修订本21St2026年5月1日。
| 签名: | /s/杰夫·洛布 | |
| 杰夫·洛布 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和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