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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AIRE Group,INC。
审计委员会章程
2024年1月26日
组织机构
本章程管辖审计委员会(“委员会”)的运作。委员会应由Job Aire Group,Inc.(“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任命,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必须(i)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a)(2)条所定义的独立董事;(ii)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该法”)第10A-3(b)(1)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受该法第10A-3(c)条规定的豁免限制);(iii)在过去三年的任何时间均未参与编制公司或公司目前任何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及(iv)能够阅读和理解基本财务报表,包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此外,至少一名成员应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则所定义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该成员过去具有财务或会计方面的就业经验、必要的会计专业认证,或导致个人财务复杂程度的任何其他类似经验或背景,包括担任或曾经担任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其他负有财务监督责任的高级官员。
委员会任何成员均不得在包括公司在内的三家以上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任职,除非董事会已确定此种同时任职不会损害该成员有效地在委员会任职的能力。任何此类决定必须在公司的年度代理声明中披露,或者,如果公司没有提交年度代理声明,则必须在其10-K表格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委员会应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委员会应制定自己的会议时间表。委员会也可以在其成员一致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委员会应分别和定期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举行会议,并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活动。
目的
委员会的宗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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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董事会履行对股东、潜在股东、投资界及其他相关人士的监督责任:(i)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性;(ii)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iii)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要求;(iv)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和独立性;(v)公司独立注册会计师的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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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审计委员会报告,SEC规则要求将其包含在公司的年度代理声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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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其宗旨时,委员会有责任在委员会、独立注册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自由和公开的沟通,并确定所有各方都意识到他们的责任。
权威
在履行其职责时,委员会有权调查其认为适合履行其职责的任何事项,并可查阅公司的所有簿册、记录、设施和人员,并在董事会指示的情况下,授权并授权委员会就其认为对实现其目的必要或适当的任何事项代表董事会行事。
委员会有权保留、指导和监督公司独立审计师和委员会为编制或发布任何其他审计报告或执行任何其他审计、审查或证明服务而聘请的任何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为协助委员会而聘请的任何法律顾问、会计或其他顾问或顾问的活动,并终止其聘用,所有这些人均应向委员会负责。
职责与责任
该委员会具有本《宪章》规定的责任和权力。管理层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列报和完整性负责,对公司使用的会计原则和报告政策的适当性负责,并对建立和维护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负责。独立注册会计师负责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对公司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表进行审阅。
委员会将采取适当行动,监测财务报告的整体质量、健全的商业风险做法和道德行为。
以下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责任。这些是作为指南提出的,但有一项谅解,即委员会可酌情予以补充。
| 1. |
委员会应直接负责独立注册会计师为编制或出具审计报告或为公司执行其他审计、审查、证明服务而进行的工作(包括解决管理层与审计师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上的分歧)的聘任、报酬、留任和监督,独立注册会计师必须直接向委员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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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委员会至少每年应获得并审查独立注册会计师的报告,其中说明:(i)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ii)最近一次对事务所进行的内部质量控制审查或同行审查,或政府或专业当局的任何调查或调查,在过去五年内提出的任何重大问题,尊重事务所进行的一次或多次独立审计,以及为处理任何此类问题而采取的任何步骤;以及(iii)独立注册会计师与公司之间的所有关系(以评估审计师的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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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委员会在审查前述报告和独立注册会计师全年工作后,应对审计人员的资格、业绩和独立性进行评价。此类评估应包括对牵头审计伙伴的审查和评估,并考虑到管理层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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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委员会应确定,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已制定流程,按照SEC独立性规则的要求,解决首席审计合伙人和为账户服务的其他审计合伙人的轮换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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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委员会应预先批准独立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包括内部控制相关服务的特定预先批准,并应接受独立注册会计师对非禁止税务服务的某些披露、文件和讨论。委员会不得聘用独立注册会计师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非审计业务。委员会可将预先批准权力授予审计委员会的一名成员。任何被授予预审批权的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必须在下一次预定会议上提交给全体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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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委员会应与独立注册会计师讨论其审计的总体范围和计划,包括人员配置和预算或薪酬是否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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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应定期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一起审查在审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包括对独立注册会计师活动范围或获取所要求信息的任何限制,以及管理层的回应。委员会应审查审计师注意到或提议但“通过”的任何会计调整(无论是否重要);审计团队与审计公司国家办事处就需要向委员会披露的事项进行的任何重要磋商;以及审计公司向公司发出或提议发出的任何“管理层”或“内部控制”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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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委员会应在向公众发布收益之前和在公司季度报告以表格10-Q提交之前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开会审查和讨论季度财务报表。此外,委员会还应讨论季度审查的结果以及独立注册会计师根据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美国)(“PCAOB”)标准要求向委员会传达的任何其他事项。委员会主席可就这些审查的目的代表整个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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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委员会应在向公众发布收益之前和在以表格10-K提交公司年度报告(如果在提交表格10-K之前分发给股东的年度报告)之前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开会审查和讨论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此外,委员会还应讨论年度审计结果以及独立注册会计师根据PCAOB标准要求向委员会传达的任何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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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委员会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应包括:(i)有关会计原则和财务报表列报的重大问题,包括公司选择或应用会计原则的任何重大变化,以及独立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期间注意到的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ii)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讨论与编制财务报表有关的重大财务报告问题和作出的判断以及这些判断的合理性,包括考虑其他公认会计原则方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iii)考虑监管和会计举措以及表外结构对财务报表的影响;(iv)考虑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对质量的判断,而不仅仅是会计原则的可接受性;以及(v)财务报表披露的明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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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委员会应在提交10-K表格的公司年度报告(或在提交10-K表格之前分发给股东的年度报告)之前,收到并审查独立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所有关键会计政策和做法的报告;与管理层讨论过的在公认会计原则范围内对财务信息进行的所有重要替代处理,包括使用此类替代处理和披露的后果以及独立注册会计师首选的处理方式;以及独立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之间的其他重要书面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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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委员会应审查和批准根据SEC条例S-K第404项要求披露的所有关联方交易,并与管理层讨论交易的商业理由以及是否进行了适当的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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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委员会应审查管理层截至每个财政年度终了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和独立注册会计师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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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应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层讨论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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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委员会应与独立注册会计师讨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以及管理层对缺陷的评估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之间的任何差异。委员会还应与管理层讨论其补救计划,以解决内部控制缺陷。委员会应确定,描述任何已查明的重大弱点和管理层补救计划的披露是明确和完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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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委员会应与管理层讨论其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履行其所需季度认证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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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委员会应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讨论任何(i)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披露的变化,以及(ii)公司定期向SEC提交的文件中考虑披露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任何其他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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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委员会应与管理层一起审查公司的整体内部控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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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委员会应审查公司的合规和道德计划,包括考虑法律和监管要求,并应与管理层一起审查其对此类计划有效性的定期评估。委员会应审查公司的行为准则和管理层为监测遵守这些准则而制定的计划。委员会应收到任何公司律师关于公司重大违反证券法或违反受托责任的证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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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委员会应讨论公司有关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政策,包括欺诈风险。委员会还应讨论公司的重大财务风险敞口以及管理层为监测和控制此类敞口而采取的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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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委员会应制定程序,接收、保留和处理公司收到的有关会计、内部会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诉,以及公司员工对可疑会计或审计事项的关注的保密、匿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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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委员会应为符合SEC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独立注册会计师的雇员或前雇员制定明确的聘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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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委员会在履行其监督职责时应保留其认为必要的外部法律、会计或其他顾问。委员会应批准并由公司支付以下费用和开支:(i)为编制或出具审计报告或为公司执行其他审计、审查或证明服务而聘用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ii)对委员会聘用的任何顾问的报酬;以及(iii)委员会在履行其职责时必要或适当的普通行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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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委员会应审查和讨论公司的收益发布以及给予财务分析师和信用评级机构的任何财务信息或收益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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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委员会应与管理层、公司审计师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提供者分别举行会议(以确保委员会能够有效行使其监督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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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与公司财务报表、法律和监管合规、审计师的资格以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提供商)和审计师的独立性和业绩有关的任何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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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对其业绩进行一次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有效运作。委员会还应与独立注册会计师讨论会计师对委员会有效性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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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审查和重新评估章程,并获得董事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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