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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15 5 TV519458_EX4-15.htm 表4.15

表4.15

 

 

天津平安泰达金融中心项目

销售代理服务

合同协议书

销售代理服务合同协议

天津平安泰达金融中心项目

 

 

 

 

 

 

 

 

甲方 :天津市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天津明大嘉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明大嘉和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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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平安泰达金融中心项目

销售代理服务合同协议书

 

天津平安泰达金融中心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本合同于 2019年 1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在 中国天津市 签订。协议各方为:

 

根据《中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该合同于2019年1月在中国天津订立。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收货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天津市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机构: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收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天津明大嘉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天津明大嘉和置业有限公司。

  

联邦调查局:术语解释:

 

开盘时间:甲方已取得本项目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后,经甲、乙双方商定的本项目房源正式对外销售的日期。

 

报价开放日:甲方和乙方约定的正式出售项目房屋的日期

 

对外销售报价: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单套对外销售价格。

 

报价:乙方在甲方确认后的单位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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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销售均价: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可售房源均销售报价区间。

 

平均售价:甲方确认乙方可售房屋的平均报价区间

 

销售率:是指达到销售业绩确认标准的商品物业(单位数:面积)占甲方交付乙方销售服务可售商品物业总(单位数:面积)的比例。

 

销售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销售服务的可销售物业面积(单位:面积)达到标准的商业物业的百分比

 

销售佣金: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作为乙方负责实施的销售服务工作的报酬。

 

销售佣金: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作为乙方提供销售服务的补偿。

 

 

第一条 联合标的及工作内容

 

一.联合目标和责任

 

1.1销售服务目标名称

 

天津平安泰达金融中心项目公寓产品(以下简称本项目)(■暂定名□推广名□正式名)

 

天津平安泰达金融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公寓产品(临时名称延期名称正式名称)

 

NPV项目用地:NPV土地证书:NPV预售许可证:

 

1.2销售服务目标的NPV定位

 

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东至南昌路,南至合肥道,西至九江路,北至马场道旁。

 

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东至南昌路,南至合肥路,西至九江路,北至马昌路。

 

1.3销售服务目标的种类、面积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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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标的总建筑面积约为 70,090.00 平方米,共计 596 套,具体以甲方确定并通知为准。

 

总建筑面积约70,090.00平方米,596套公寓,将根据甲方的通知确定

 

上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最终以测绘部门的暂测面积为准,具体详情以甲、乙双方签署之每批次《开盘确认单》为准(若为中途进场则以双方确认的《销售服务房号明细表》为准),甲方于取得预(现)售许可证后的 10 日内(必须在开盘日前)提供给乙方(若本项目公寓分批开盘,则分批提交),以保证销售目标的顺利完成。

 

以上各项经济技术规范均以调查部门提供的临时区域为基础,并按照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的《报价开单确认书》的具体规定(如有半程验收)办理。“销售服务房号码表”应以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必须在开报日前)向乙方交付(如开报日为轮流,则按轮流交付)为准,以保证销售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条 销售服务工作内容

 

二.销售服务责任

 

2.1乙方应按照以下具体情况安排销售专业接待人员派驻到甲方销售中心参加本项目的销售工作,销售人员需遵守甲方工作秩序,乙方销售人员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并确认名单为准,销售服务工作以本合同附件一《销售服务工作大纲》为准。

 

乙方应按下列情况的要求派出专业销售人员驻甲方销售中心参加项目销售。甲方安排的工作订单中,甲方认可的销售人员应遵守合同附件的销售服务大纲。

 

2.1.1本项目由乙方提供独家销售代理销售服务时,乙方应安排至少8名销售专业接待人员、1名策划、2名销管派驻销售中心;

 

乙方提供独家销售代理服务的,乙方应至少接待八名专业销售人员、一名策划人员和两名销售主管;

 

2.1.2本项目由乙方和其他第三方共同提供销售代理服务时,乙方应安排至少6名销售专业接待人员、1名策划、1名销管派驻销售中心,确保本项目销售专业接待人员整体不低于12人、策划不低于2人、销管不低于2人;

 

乙方和其他第三方提供的联合销售代理服务,项目应至少接待六名专业销售人员、一名策划人员和一名销售主管,队伍人数不少于十二名专业销售人员,不少于两名规划师和不少于两名销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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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同时,销售过程中如遇项目的重要宣传推广销售期,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适量增加该项目的销售组人员,且费用不另行增加。

 

同时,在进行重要宣传和宣传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适度增加销售人员,不增加费用。

 

 

FIRST NPV明明党的陈述和陈述

 

3.1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经甲方向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限内: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甲方在法律上有充分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署和交付本合同及本合同中提及的该方为一方的所有合同和文件,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及该等合同和文件规定的义务。

 

甲方,在中国正式设立和注册的法人,有法律行为能力依靠其章程协会并在营业执照所列的经营范围内;依法享有充分的权利,缔约各方有权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中所述的合同和所有合同和文件,遵守和履行这些合同和文件中的合同和义务。

 

3.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并在有效的合同条款内向甲方保证: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乙方在法律上有充分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署和交付本合同及本合同中提及的该方为一方的所有合同和文件,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及该等合同和文件规定的义务。乙方承诺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的业务资质及相关政府/行业备案。

 

乙方,在中国境内正式设立和注册的法人,有法律能力在营业执照所列的经营范围内,凭其章程办理业务;依法享有充分的权利,缔约各方有权签署和交付本合同及本合同所述的所有合同和文件,并在这些合同和文件中遵守和履行合同和义务,致力于完成具有资质和相关政府/工业档案的商定合同工作。

 

 

第三条 销售服务期限及开盘

 

销售服务期限和报价

 

4.1销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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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2销售服务期限届满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截止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仍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的,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销售服务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双方协商续展。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能达成一致,自动终止。

 

4.3双方不同意续约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就销售代理事宜与其他营销服务企业进行洽商,并有权要求乙方向该其他服务企业提供营销状况的相关明细以及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本合同解除后销售仍然处良好状态。

 

如果双方不同意续约,甲方有权就销售代理问题与其他营销服务公司协商,并要求乙方提供与其他服务有关的营销细节,并办理接管手续,即使在合同解除后仍能保证销售情况良好。

 

 

第四条 对外销售报价 

 

报价

 

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 “对外销售报价表”书面确认后正式执行。 

 

乙方正式执行甲方确定并认可的“报价单”

 

 

FIRST NPR NPR销售业绩认可

 

6.1本项目的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以“套”为出售单位。 

 

销售单元作为“件”在售前/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局在线合同)中为项目

 

6.2NPV NPC:销售结果识别标准

 

甲方同意,除了本合同另有不同约定外,乙方销售人员销售时应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两份),若乙方销售人员带来的购房人完成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签订,则甲方在乙方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上进行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成交确认书是确认乙方销售业绩的前提及必备文件),同时购房人必须满足以下情形后,该套房屋方可计入乙方完成的销售业绩中,并按本合同第七条计算乙方销售服务佣金金额。 

 

甲方同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的销售人员应在甲方签署前,以乙方推荐的买方(双方各执一份)签署预售/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委员会网上合同)为条件,签署成交确认书(一式两份) ;签署成交确认书为条件和必要文件认可乙方的销售结果)同时,买方在计算乙方的销售结果和贡献乙方的销售佣金金额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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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银行按揭方式:甲方收到购房人缴纳的房屋首付款,即视为该笔交易成交;

 

作为银行抵押:交易是在甲方收到买方的首期付款后完成的。

 

2) 一次性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购房人缴纳的款项达房款总价的50%时,即视为该笔交易成交。

 

一笔总付:这笔交易是在甲方收到公寓总金额的50%后完成的。

 

说明:甲方平安及泰达系统员工购房、甲方抵工程款方式成交的购房、甲方自行洽谈的团购等,该等购房客户在不需要乙方介入销售工作的情况下,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

 

注:甲方平安和泰达的员工、非固定工程项目的付款人和独立于乙方销售参与的可自由支配的谈判者等购房者不应对乙方销售业绩作出贡献。

 

6.3PGA:签订合同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相关认购书、预售或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等销售资料,乙方不得做任何更改或补充。若乙方擅自更改条款,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律师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认购书、预售或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等签署工作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以自己名义签署或代甲方签署。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申请、抵押登记等工作。

 

乙方应严格执行销售资料,如相关采购书、预售或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在线合同) ,不得有任何变更或补充。乙方擅自变更条款的,乙方应承担因该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所有损失和律师费用) 。甲方负责签订购货书、预售或者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局网上合同) ,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以本人名义或者代表甲方签署。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申请,质押登记等。

 

 

第七条单套销售服务佣金确认及核算

 

七、单位销售佣金的确认和计算

 

7.1销售代理佣金费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佣金费的标准费率为 1.2 %,其中业务员佣金为费率为 0.5 %。

 

销售代理佣金率:甲方对乙方认可的销售佣金标准率为1.2% ,其中销售人员为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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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月度销售任务完成比例=(当月实际销售合同额/当月计划销售合同额)*50%+(当月实际销售回款额/当月计划回款额)*50%,进行月度任务的考核确认计算。

 

月销售任务结结率= (月实际销售签约金额/月计划销售签约金额) *50% + (月实际销售回款金额/月计划回款金额*50% ,进行月度业绩检查和测算

 

其中销售合同额实际完成为根据6.2条的约定已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销售回款额实际完成为当月最后一天甲方收款账户当月实际累计到款额。当月计划销售合同额与当月计划回款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以上实际销售签约金额是指乙方按项目6.2确认的销售结果;实际销售回款金额是指当月最后一日乙方收款账户中的应计已付金额。月计划销售合同金额和月计划退货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由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7.3NPM公司的代理佣金比例检查和计算

 

7.3.1代理佣金费用以对应户型的销售面积区间及月度任务完成比例综合确认考核结果,具体佣金费用计算公式为:对应户型销售面积(以房管局网签面积为准)*对应售价*销售代理佣金费率*考核认定比例。

 

代理佣金的最终确定和绩效检查取决于相应房屋布局的可售面积区间和月度结论比例。公式为相应房屋布局的可售面积(按房屋管理局网上签约面积) *对应的销售价格*销售代理佣金率*在绩效考核中的额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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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NPV NPR NPR:检查代理佣金比例和计算间隔

 

月销售结论比例

月度销售任务

户型面积 完成比例

房屋布局及面积

小于100%

不到100%

大于或等于100%且小于120%

从100% (含)到120%

大于等于120%

等于120%或以上

低于100平方米的100平方米(不包括100平方米的100平方米

一间房(一间房)

销售代理佣金费率

*85%

销售代理佣金率*85%

销售代理佣金费率

*95%

销售代理佣金率*95%

销售代理佣金费率

销售代理佣金率

*105%

100-140平方米(不包括140平方米,

G.P.A.二室(两室)

销售代理佣金费率

销售代理佣金率

*90%

销售代理佣金率

销售代理佣金率

*110%

140-190平方米(不包括190平方米,

三间客房(可供选择)

销售代理佣金率

*105%

销售代理佣金率

*120%

销售代理佣金率

*130%

190平方米以上

销售代理佣金率

*105%

销售代理佣金率

*120%

销售代理佣金率

*130%

 

 

FIRST NPC佣金和解方案

 

8.1乙方应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佣金结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业务员佣金确认清单等),经甲方核实销售房源回款金额到账并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佣金支付依据。本合同中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税金(发票为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付最后一个月的销售佣金结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确认书,销售人员的佣金确认单等,由甲方核对确认已售房屋的回报额,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作为佣金支付依据。合同中的所有费用,包括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均不含税(发票为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 )

 

8.2 NPR NPR M:佣金支付日期

 

在甲方已确认乙方上月销售佣金结算文件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前述发票后的次月28日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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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确认乙方上月销售佣金文件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应于下月28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佣金。

 

若乙方逾期开具或提供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发票的,则甲方有权相应延期或拒绝支付对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乙方逾期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或者拖延支付相应款项,不得承担任何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甲方开出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市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身份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与合肥道交口智昇会馆四层

 

新增:天津市河西区马厂路与合肥路交叉口智胜俱乐部F4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

 

开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发展分行。

 

账号:

 

账户:

 

8.3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合同金额拟在银行转账,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天津明大嘉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天津明大嘉和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开业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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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须于变更后【3】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9.1由乙方负责编制的本项目对外宣传资料中所记载的项目信息及呈现的宣传形式均应当提前提交给甲方审核和确认。尽管有甲方的提前审核和确认,但这并不免除乙方对于其所编制的本项目的宣传资料的保证责任,即乙方应保证该等资料的准确、合法,且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的情形。

 

对乙方编制的宣传资料和宣传方法进行的项目信息,均应提交甲方审查确认。尽管甲方事先进行了审查和确认,但甲方并不免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即保证此类材料的准确性、合法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9.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整改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及策划人员进行更换。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及其销售人员出现损害甲方公司利益及形象的事件,或者乙方及其销售人员在收到甲方要求予以整改或者更换销售人员的通知后,仍然不予改正或者更换人员的,则甲方保留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出的团队提出项目规划和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就乙方的表现向乙方提供建议。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改正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并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人员和策划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及其销售人员发生不利于甲方利益和形象的事件,或者甲方要求乙方及其销售人员改正或者更换工作人员后,乙方及其销售人员未能改正或者更换工作人员的,甲方保留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3销售过程中收取定金和房款、开具发票、合同用印、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等以甲方名义办理各项手续,甲方派专人负责。

 

甲方应派出专职人员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各种手续,如收取定金、房屋价款、合同邮票、销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等。

 

9.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因买卖合同纠纷、房屋质量、房屋产权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乙方应给予配合,如该等事件系由于乙方的不当销售服务行为所导致,则此情形下,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视情况可选择自行处理,但乙方应赔偿因不当销售服务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利润、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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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处理因买卖合同纠纷、房屋质量、房屋妥善质押和交付而产生的纠纷,并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条件下,乙方应予以配合,或者因乙方不适当的销售服务行为而发生此类事件的,乙方应负责处理,甲方可酌情处理,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上述不当行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利润、法律诉讼费用、律师费等损失)

 

9.5甲方有权全面审核确认乙方制定的营销策划方案,销售服务方案,有权对乙方的营销策划、销售服务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甲方有权全面审查并确认乙方的营销计划、销售服务建议,并通过甲方的营销计划和销售服务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9.6甲方应指派销售负责人协调与沟通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负责房屋销售的审核盖章,并协调乙方办理登记、公证、按揭等手续,并对乙方推荐的合作单位有最终选择的权利。

 

甲方派出专职人员协调和沟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问题,负责房屋销售的审查和盖章,协调甲方登记部分的手续,公证、抵押等与乙方推荐的最终选择合作单位的权利。

 

9.7在本合同销售服务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前,若乙方销售人员带来的购房者完成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签订,但购房者尚未全额支付首付房款的,则在本合同销售服务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之日起的【6】个月内房款全额到帐的(即符合了可以计入乙方业绩的全部条件),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乙方结算销售服务佣金。如房款全款到账时间超过6个月的(但因贷款银行原因导致房款全款到账时间超过6个月的除外),则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销售服务佣金。

 

在销售服务合同到期和提前终止前,乙方销售人员推荐的购买者在销售前/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局在线合同)上签字完成,但未足额支付的,然后,如果甲方在合同到期和提前终止之日起六个月内收到全部款项(即满足甲方所有标准的结果)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佣金。换言之,甲方逾期六个月以上全部收到的房屋价款,不再支付乙方销售服务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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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佣金。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佣金。

 

 

FIRST NPV NPV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0.1乙方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销售服务行为的合法性。乙方的销售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从业经验或上岗前经过必要的销售、宣传、推广等技能培训。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和知悉房地产销售、酒店式公寓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类文件,保证其销售行为和采取的销售手段合法合规,并且不会因此影响或者贬损甲方的商誉及名誉。如前述规定直接关系到销售合同的效力或对客户的购买行为有重大影响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予以充分说明和披露,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出现违反本款事件时,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以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前款规定而产生的行政处罚、购房人索赔、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及甲方遭受的商誉损失、经营收入损失等);如乙方违反本款约定而导致甲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重大损失),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乙方具备物业经纪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保证其销售服务行为的合法性。销售人员应具备销售、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实际经验或岗位前技术培训。乙方承诺充分了解房地产销售、酒店式公寓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区法规和政策等情况,确保销售行为和方法的合法性,不影响或损害甲方的商誉和荣誉。对于与销售合同效力有关的事项,或者对客户的购买行为有重大意义的事项,乙方应当充分书面说明和披露,并要求客户签字。违反本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立即改正外,还可以赔偿甲方遭受的或可能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行政处罚) ,买方向甲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用、差旅费、公证费和名誉损失及营业收入损失。如果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超过人民币50万元)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立即解除合同。

 

10.2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销售期间内乙方项目组人员如有违反销售纪律或发生影响销售工作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组人员提出整改或者更换的意见,乙方必须在甲方合理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者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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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为项目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销售过程中,乙方专案组的任何成员违反销售纪律,或者出现对销售有偏见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工作队对工作人员进行整改或更换,乙方必须在甲方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更换。

 

10.3乙方负责制定项目销售计划、建立价格体系、编制销售控制表及销售统计表,为本项目制定策划、推广实施方案和全面完善的管理规章并协助甲方办理购房人的合同备案登记、公证及按揭贷款审批手续等事项,并协助甲方选择确定本项目的贷款银行。购房人如需乙方代办合同备案登记、公证及按揭贷款审批手续等事宜的,有关代办费用的收取,应当提前获得甲方的同意确认,并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乙方负责制定销售计划、价格体系、编制销售控制表和销售统计表,并具体到项目制定计划、推进实施方案和完善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处理买方的合同登记和备案工作,公证、抵押贷款审批等,协助甲方选择贷款银行。购房者如希望乙方代其办理合同登记、公证、抵押贷款等,应按甲方事先批准和国家标准收取相关服务费。

 

10.4乙方负责按时敦促客户缴纳定金及销售房款,并及时通知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定金及销售房款全额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确认,甲方未授权乙方收取任何钱款及费用,所有购房人支付的任何钱款及费用(含诚意金、临时定金、正式定金、房款等)均应当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是现金支付,则应当由甲方的财务人员负责收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设立任何名目向购房人收取费用,或者向购房人私自收受任何好处及费用。若有前述情形发生,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有责任督促客户如期支付定金和销售款,并通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和房屋销售资金全部打入乙方账户。乙方承认甲方不得授权乙方收取任何款项和费用,以及所有买方支付的款项和费用(包括定金、临时定金、正式定金,房屋基金等)应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有现金,应由甲方的财务人员负责收款。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向购房人收取费用,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名义上的费用,也不得私下向购房人收取任何小费和费用,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查明乙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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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与销售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等(“合同文件”),均由甲方负责编制并提交给乙方使用,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修改前述合同文件的条款及条件,或者向购房人承诺额外的条款及条件。若有前述情形发生,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负责汇编销售相关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 “合同文件” )并交付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修改上述合同文件中的条款和条件,也不得向购房人承诺其他条款和条件。

 

10.6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审慎、勤勉的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维护甲方的商誉和名誉,保持和购房人的良好沟通;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不得超越本合同的授权范围或者在本合同的授权终止后,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同时,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均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署任何合同文件。若乙方违反本款前述任一约定的,则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保证并声明乙方及其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甲方的商誉和信用方面均应审慎勤勉,与购房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乙方及其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合同终止后,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宣传合同中的权限或行为;同时,乙方及其雇用人员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署任何合同和文件。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10.7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佣金。

 

按照约定,乙方有权定期向甲方收取佣金。

 

10.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销售流程,包括正常的接待流程以及不利因素提示等内容。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项目实际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为尽到前述义务,乙方确认并承诺,其已经在签署本协议前充分了解了本项目的基本特征及项目信息,并已经实地查看了本项目红线内外的基本情况;同时,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持续关注本项目及项目周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本身的规划建造条件、项目周边建设项目及其建设进度、周边道路交通情况、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周边医疗健康等公共配套情况、周边绿化景观情况等一系列可能影响项目定位、定价、销售及购房人体验的情况,如相关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介绍、宣传口径、不利因素提示等相关营销内容,确保不夸大项目优势、不隐瞒项目不利因素,并不因此误导购房人。如乙方违反前述承诺及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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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销售程序,包括常规的娱乐程序和不利因素等。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诚实地向客户介绍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允许夸大或欺骗。为履行上述义务,乙方确认并承诺已充分了解项目的基本特征和信息,并已支付了基本进出环节的现场评审费用;同时乙方承诺合同生效后,坚持以项目和周边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和建设条件、周边建设、规划和交通条件、周边学校、医疗服务和其他公共对口单位、绿化景观和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定位、定价的事项,销售或者个人经历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介绍、宣传方向的后续变更,不利因素和其他营销内容保证不夸大项目优势,不欺骗不利因素,不误导购房者。如果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10.9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遇到(包含但不限于)延期签约、延期付款、换房、更名、增减权益人等销售特例时,乙方销售人员不得擅自向买受方作出超出自己授权范围内的任何承诺(为免歧义,前述事项即不在乙方授权范围内),如遇前述情形乙方销售人员须按照销售流程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正式授权人提出申请,并经甲方批准后方能实施。如果乙方销售人员有违反此项约定,甲方保留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如销售方面有延迟签约、延迟付款、换房、改名、增加和减少利息等例外情况,乙方销售人员不得承诺超出授权范围的任何事项(为避免歧义,上述问题超出甲方授权范围) 。乙方销售人员如有上述情况,须按销售程序向甲方授权人员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执行。如果乙方销售人员违反规定,甲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对乙方违约提起诉讼。

 

10.9乙方和乙方的销售人员不得在甲方项目现场和甲方设立的推广地点内及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客户拦截、资料派发等销售推广行为,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乙方和乙方销售人员截留的该等客户均不得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在甲方的项目现场或者甲方指定的地点、周边500米范围内,以违规行为停止客户和发送材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得将销售结果建立在客户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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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在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前提下,乙方提供不少于6人的销售团队开展工作,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其销售人员的名单,并且经过甲方面试确认后的销售人员名单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未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其项目架构内所有人员,不得增减销售人员的人数。

 

乙方在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后,应提供不少于六人的销售团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销售人员名单,供甲方面谈和确认。确认的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录。乙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结构内的任何员工,增加或减少销售人员。

 

10.11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下,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和乙方的第一、第一、第一、第二条工作原则

 

11.1甲、乙双方的公司领导层组织本项目的销售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销售进展工作研讨会,并由双方签署留存书面会议纪要。甲方驻场人员以及乙方项目负责人以及现场销售团队需每周组织一次现场会议,讨论现场销售的各项情况、进度等,并由双方签署留存书面会议纪要。

 

甲方和乙方的公司管理层每月至少与项目销售团队的参与者举行一次销售进度研讨会,双方均可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甲方驻厂人员、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销售团队每周召开现场会议,讨论现场销售的各种情况和进展,双方签字并保存会议记录。

 

11.2乙方应当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计划销售合同额与下月计划回款额,由甲方审批确认,作为乙方月度任务考核的依据。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计划存在异议的,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调整。乙方拒不调整计划,或者乙方提交的计划严重偏离项目实际销售情况的,视为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已确认的各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但乙方不得无合法理由拒绝确认或拖延确认甲方对各项计划的修改。

 

乙方应将下个月计划销售签约额和计划回报额的预测交付甲方审批,并作为乙方每月任务绩效考核的依据。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方案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修改。乙方拒绝修改计划,或者交付计划与实际销售情况有重大差异,被视为违约。未经另一方许可,双方确认的每一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因此应由变更人承担责任。修改确认文件的要求,由对方书面批准和确认;但乙方不得拒绝或延迟确认修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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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电话:电子邮件:

 

甲、 乙双方之间有关任何项目的书面来往函件均需项目负责人(或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提前10日通知对方。

 

甲方和乙方之间的项目函文须由项目负责人(或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变更为双方项目负责人的,应当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

 

11.4乙方按甲方届时要求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目标及计划”,“项目工作目标及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乙方应分阶段交付乙方“工作目标和计划” , “工作目标和计划”应决定每一阶段的执行计划。甲方签字后,乙方应执行。

 

11.5乙方需要按时提供甲方项目书面销售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进度、问题、处理方法等。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销售进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进度、问题、解决方案等。

 

11.6乙方在自身渠道召开甲方项目产品推荐会,若需甲方派人协助的甲方需积极配合,甲方人员因此所产生的差旅费、餐宿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产品推荐会的相关内容及安排需提前经得甲方同意。

 

乙方应以自己的渠道为甲方的项目举办产品推介会,如有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因此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有关会议和安排的内容由甲方提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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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各计划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甲方和乙方均有责任对每项计划中的提案保密。

 

11.8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前,甲方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的违约行为并且未得到纠正的,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等佣金直至乙方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纠正了违约行为并弥补了甲方的损失为止。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前,甲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违反合同,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支付,直至乙方履行相应义务,纠正违约行为,弥补甲方损失。

 

 

FIRST NPR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

 

12.1本合同项下乙方为了履行约定的义务而由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等相关资料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乙方仅限于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前述资料,并保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协议双方所知晓的有关对方任何方面的商业资料和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知识产权及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不论其载体形式)、购房人资料)应当严格予以保密,不得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商业资料和信息直接或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本合同届满时或者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归还前述知识产权、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购房人资料、乙方获取的任何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任何形式的复制件),或者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销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任何一方违背本款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 50,000.00 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另行补足。

 

乙方按合同义务规定履行的承运人提交的工作报告、图等有关资料的适当性和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仅限于使用上述材料,并保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双方都知道,商业数据和信息(甲方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知识产权和甲方交付乙方的任何材料(无论承运人是何种形式) ,房屋购买者的材料)应严格保密,并未经另一方书面确认,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披露,合同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任何材料、房屋购买者的材料、乙方取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任何形式的复印件)返还甲方上述知识产权。或者按照甲方的要求销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违反本条款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作为违约金,如果上述罚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应当另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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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本保密条款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自保密信息向对方披露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对其在合同期内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仍应承担如同合同期内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并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有关保密等义务,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仍应当按照12.1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保密条款一经签署即生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有效。保密从向对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一直保密到进入公众知识领域。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对在合同期限内已达成或已知的、属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但甲方承诺保密而不擅自使用相关信息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秘密信息,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不能免除乙方任何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FIRST NPR、CFM NPR的违约责任、合同效力和终止

 

13.1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佣金的,甲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0.3%的应付账款作为罚款。

 

13.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结合双方合作情况、考核结果等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构成甲方违约,本合同自甲方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金额且经甲方确认部分对应的佣金(如甲方已付费用多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的,则乙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返还超额部分),并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金、赔偿金。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双方合作和履行检查的任何时间解除合同,不应构成违约。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甲方取得的销售金额及相应的认可佣金(如金额超过应支付金额在派对上,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将额外部分退还甲方) ,甲方不得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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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虚假、夸大、隐瞒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或存在其他不实承诺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应当按照5万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的,则乙方应当继续予以补足。

 

乙方违反合同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造成虚假、夸大、隐瞒、误导宣传或者其他虚假承诺的,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罚款人民币5万元,除赔偿合同约定的甲方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弥补甲方损失而有不足的罚款,乙方应继续补充。

 

13.4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纠正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有效纠正,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的,则乙方应当继续予以补足。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改正通知后三日内完成有效改正,或者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同时,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如果罚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应继续予以补足。

  

13.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销售服务期满且没有延期或者销售服务期未满但销售服务工作已经结束,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服务期限届满,如无续展或销售服务提前完成,合同自然终止。任期。

 

13.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某些条款的执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的损失,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证明。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双方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不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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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NPC协议

 

14.1乙方在未完成本项目最终销售目标前就中途撤离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毫无保留地向甲方移交购房人资料、甲方提交的资料、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的商业秘密等,协助甲方整理客户档案,不能影响甲方对外销售和声誉。

 

乙方提前完成销售目标或者提前解除、终止销售的,乙方无保留地将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的知识产权交付甲方,甲方的商业秘密等,并协助甲方精简客户档案,不影响甲方的销售和声誉。

 

14.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乙方销售人员带来的购房人签署了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后,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被解除、撤销或确认无效以及其他导致甲方需向购房人返还购房款的情形的,若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已经向乙方支付了该等房屋对应的佣金的,则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前述佣金;或者由甲方从后续应支付的佣金中扣除该部分金额;若甲方尚未支付乙方该等房屋对应的佣金的,则甲方无需再行支付。此外,乙方还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有)。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推荐的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局网上合同)后,解除上述合同的,被取消或确认为无效的,或者在其他情况下,甲方被要求向购房者退还房屋价款,如果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与合同约定的房屋相对应的佣金,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上述佣金或甲方支付的后续佣金中扣除的金额;甲方尚未支付与房屋相对应的佣金的,甲方也无须支付。此外,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如有)支付损失和赔偿。

 

14.3若因甲方工程进度变化、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被解除的,则该房屋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等乙方应得的销售服务佣金。

 

如因工程进度或质量问题而解除预售合同/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局网上合同) ,应考虑甲方的销售结果,并按合同约定办理,销售服务佣金应向乙方发放。

 

14.4若因乙方原因(销售管理或不当承诺等),造成客户解除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的,因该购房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房屋所得销售服务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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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的预售合同/销售合同解除是由于乙方(销售管理或承诺不当)的因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因购房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乙方还应退还相应的销售服务佣金。

 

14.5因购房人解除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而导致购房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该违约金属于甲方。

 

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造成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均有义务重新销售该套房屋,该套房再次出售时,该套房的佣金只结算一次。

 

如果是购房者行为导致预售合同/销售合同的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必须为甲方支付违约金,这意味着无论在何种原因上解除预售合同/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在线合同) ,乙方仍有义务将房屋转售,有关佣金只在转售后一次解除。

 

14.6房款由甲方派驻现场的财务人员收取,并出具甲方盖章的税法允许的有效凭证。

 

房屋资金由甲方派出的现场财务人员收取,并出具税法允许的、甲方盖章的有效凭证。

 

14.7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例会,通报销售情况;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销售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及时答复。

 

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定期报告销售情况的会议;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乙方在销售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14.8销售服务期限是否延期,应在销售服务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销售服务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双方应另行协商是否延长销售服务期限并签订补充协议。

 

14.9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销售服务房号明细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出现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的正文内容为准。

 

在成熟的条件下,项目总体布局应加盖“销售服务房号码表” ,并作为附录构成。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附录与正文有任何出入,以后者为准。

 

14.10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在项目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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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本合同文本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 肆 份,乙方持 贰 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共六份,每一份具有相同的约束力,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两份。本协议未披露的其他事项,另行协商;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14.12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4.13CFA CFA合同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下列文件完全构成合同文件。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当相互解释和说明。除非另有约定,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权如下:

 

(一)A.A.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P.M

 

(二)增值税合同附件

 

(3)NPC交易通知

 

(四)来伊份通信

 

不是。 PCM发送器 NPV主题 日期
1

天津市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议标文件疑问回复

对采购投标评估问题的答复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6月15日

2

天津市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议标问卷一

投标技术评估问卷

2018年7月17日

2018年7月17日

3

天津市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议标问卷一

投标商业评估问卷一

2018年7月17日

2018年7月17日

4

天津市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议标问卷二

投标商业评估问卷II

2018年10月19日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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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投标评估文件和澄清文件

 

(6)NPV对招标/投标的回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合同中所述条款、内容及含义有不清楚、意义含糊、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应按上述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如乙方发现任何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歧义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指出不一致或歧义之处。甲方有权就此发出有关指令予以解释,该指令为最终决定,乙方应予遵守。

 

合同成立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合同条款、内容和含义有歧义、两极化、矛盾或不一致,应按照上述优先权进行解释。如果乙方在合同的构成部分中发现任何差异或歧义,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解释所指出的差异或歧义,该指令是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最终决定。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上述合同文件的每一部分都包括缔约方对合同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该文件被归类为一种内容类型的文件,以最新签字为准。

 

若回标文件及其附件(含回标文件澄清等)标准、要求高于议标文件或者其他文件的,或者有利于甲方的,则该部分按回标文件的该等标准、要求执行。回标文件及其附件(含回标文件澄清等)标准、要求是否高于其他合同文件,是否有利于甲方,以甲方的认定为准。

 

如果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的标准和要求比对投标评估文件或其他文件的标准和要求更为严格,或对甲方更为有利,然后,该部分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标准和要求执行。甲方在决定应对投标文件的标准和要求是否比其他合同文件更为严格,或者是否对甲方更有利时,应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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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第1次净现值和可分割性

 

15.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不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守约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益、权利,并不得被视作为守约方对任何违约情况的许可,亦不得被视作为守约方放弃就任何违约行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的放弃。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行使或不行使其在合同中的权利的任何允许、容忍或延迟,均不构成损害,影响或限制守约方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所有权益,或不应视为守约方对任何违约的许可,也不应视为守约方放弃对任何违约采取法律措施。

 

15.2本合同项下权利、利益和救济措施是累积性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且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利益和救济措施。

 

合同规定的权利、利益和救济措施是累积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利益和救济措施。

 

15.3合同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可执行性。

 

合同中任何条款的无效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可执行性。

 

 

FIRST FIRST NPV反贿赂条款

 

16.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甲方和乙方均被告知,并希望遵守中国的反贿赂法律法规,明知贪污、贪污、疏忽等行为均违反法律,应受法律处罚。

 

16.2 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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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不得向对方或其经营者或其他有关人士索取、接受、提供、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明折、暗折、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值的优惠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是工业惯例或常规惯例,则应在合同中明示。

 

16.3 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甲方严禁甲方经营者行贿。甲方经营者违反本条款第二项的行为之一的发生,违反甲方的公司治理规则,依照甲方的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法律予以处罚。

 

16.4 本公司(甲方)郑重提示:本公司(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本公司(甲方)正式提示:本公司(甲方)反对乙方及乙方经营者为本合同的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订立本条款第二项所列的任何行为,这种行为都违反了国家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

 

16.5 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方或其经营者违反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6.6 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本条款中的“其他有关人员”是指在合同中有直接或间接利益,不是甲方经营者或乙方经营者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经营者的亲属。

 

 

FIRST FIRST COMP COMM DEVER COMM反虚假宣传条款

 

17.1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合同法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企业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进行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对方提出的就合作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合作事项;夸大合作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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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乙方均被告知,并希望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合同法和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如《着作权法》 、 《商标法》等。《专利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均有权就合同中约定的问题,在约定的范围内,以约定的方式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者宣传,而不触及合同中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宣传不当的风险,双方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公司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取得对方的书面批准,否则不得使用。双方承诺积极响应对方关于合作的适当使用或宣传要求。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批准,其商标、品牌和公司名称在商业宣传中的使用、伪造合作、夸大合作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违反合同,可能因虚假宣传而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和被侵权方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1期NPV会员通知及服务

 

18.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本合同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为本合同的目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个人投递、邮寄、快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所指明的地址和(或)联系人,否则通知不生效。如对建议的接管人的地址及/或联系有任何更改,则须在更改日期的一天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18.2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资格审查:被视为送达通知的日期应按下列方式决定:

 

NPM公司的NPM公司股票;

 

通知一经亲自送交指定的人,即有效送达;

 

B.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R,NP

 

特快专递在邮寄日后第3天(如邮资印花)有效地送达附有预付邮资的特快专递通知书)

 

CFM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传真发送的通知在发送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有效送达。

 

  28/33  

 

 

 

----------------------------------(以下无正文,转本合同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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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销售服务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天津市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s/meing

 

天津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年份   月份  

 

 

乙方:天津明大嘉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天津明大嘉和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许斯平

 

天津明大嘉和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年份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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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附录一《通用汽车全球销售服务大纲"

 

负责该项目销售服务的首席执行官兼首席执行官

 

1.负责进行销售人员培训及现场销售组织架构的派驻。

 

负责培训销售人员和驻留现场销售组织机构

 

2.负责销讲资料、付款方式及认购书、预售(销售)合同签订样本等销售文案资料和销售工作中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表格的准备,上述所有销售文件都须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负责物料讲座、准备销售单据及销售执行所需的表格,如付款条件及交易确认书(销售) ,销售前(销售)合同样本等。以上文件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执行。

 

3.客户接待、解说、促进成交、签约等销售事项,并做好相关的销控。

 

销售问题,如客户娱乐,解释,交易推广,签约等,并做好控制。

 

4.定期向甲方书面汇报销售进展情况,每月提供销售情况统计分析并及时听取甲方意见,修正销售方案,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定期向甲方报告销售进展情况,提供月度销售统计数据,并听取甲方的意见,整改销售建议,确保顺利进行。

 

5负责保管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销售中产生的各种原始凭证及资料,本协议终止时负责全部移交甲方。

 

负责甲方交付的所有材料、各种凭证和销售数据的维护,并在协议期满时将其全部转让给甲方。

 

6.乙方在服务销售中,按市房地局有关规定为标准,做到热情、礼貌、专业、诚意。

 

乙方按照市房屋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热情、礼貌、专业、真诚地提供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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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V:NPV交易确认表

 

1、NPV NPR:交易客户

 

NPV客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PC国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PC ID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PM Add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NPV NPV NPR:已售房源信息

 

NPA综合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字母:DAI) :

 

NPV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PM:添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NPV(如有)经纪人信息可供分配:

 

NPV经纪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D:no。

 

4、兹确认第(1)条所述客户由分销经纪人 ____________ 向 ______________ 公司推荐,且现该客户已于 年__月___日与我司签订房屋预售/销售合同(房管局网签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有效合同。

 

兹证明上述客户在经纪公司的领导下,已签署有效的合同,如预售/销售合同(房屋管理局在线合同)等,可证明销售交易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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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V:客户端签名

 

 

NPV:代理项目经理(签名)

 

NPV:项目市场部总监(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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