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第906条通过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以下每一位签署人兹就18 U.S.C.第1350条的规定,以其作为Omega Flex, Inc.(“公司”)高级职员的身份(如下所述)证明,据其所知:
(a)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b)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 日期:2026年3月12日 | |
| /s/Dean W. Rivest | |
| 迪恩·W·里维斯特 | |
| 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 |
| /s/Matthew F. Unger | |
| 马修·昂格尔 | |
| 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 |
就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而言,本证明不被视为“已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条的责任约束。本证明不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无论此类文件中包含任何通用的公司注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