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根据18 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
根据《公约》第906条通过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关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Henry Schein, Inc.(“公司”)截至2025年6月28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Stanley M. Bergman及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本人Ronald N. South,谨此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及所信: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s/Stanley M. Berg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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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年8月5日 | Stanley M. Bergman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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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年8月5日 | /s/罗纳德·N·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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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纳德·N·南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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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明随同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提交的每份报告,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的范围外,不得被视为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提交的文件。
已向公司提供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