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2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我们的加权投票权结构下,我们的股本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份A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行使一票的权利,每份B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就所有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分别行使10票的权利。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应该意识到投资具有不同投票权结构的公司的潜在风险。我们的美国存托股票,每股代表我们的一股A类普通股,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ZTO。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旨在亦不构成或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论在香港或美国或其他地方)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的一部分,亦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发行或转让公司证券的情况。本公告并不构成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向公众人士发售公司任何证券的招股章程、发售通函、通告、通函、小册子或广告要约,亦不构成邀请公众人士提出认购或购买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亦不构成邀请公众人士提出认购或购买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本公告不得被视为认购或购买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诱因,亦无意作出该等诱因。本公司、其销售代理或其各自的任何联属公司及顾问均未透过刊发本公告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提供或正在征求购买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
本公告中提及的证券是依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证券法”)规定的S条例,在美国境外的离岸交易中向某些非美国人士发售和出售的。本公告所提述的证券没有亦不会在香港或根据《证券法》进行注册,且不得在没有注册或豁免注册的情况下在香港或美国发售或出售。将于香港或美国进行的任何公开发行证券将以可能从公司取得的招股章程的方式进行,其中将包含有关公司和管理层的详细信息,以及财务报表。公司无意于香港或美国注册本公告所提述的任何证券或于香港或美国进行本公告所提述的任何证券的公开发售.。
本公告不得全部或部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布、发布或分发,如果这样做会构成违反该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或法规。
ZTO快递(开曼)公司。
中通快遞(開曼)有限公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057)
发行定价15亿美元可转换高级
票据、上限调用交易
及同时股份回购
联席账簿管理人
(按字母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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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事会欣然宣布先前于2026年2月4日(香港交易时段后)公布的发行本金总额为15亿美元于2031年到期的可转换优先票据的定价。这些票据是根据《证券法》S条例在美国境外的离岸交易中向“合格机构买家”(定义见《证券法》第144A条)的非美国人士发售的。
购买协议
采购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 日期: | 2026年2月4日(香港交易时段后) |
| 截止日期: | 预期为2026年2月9日,或采购协议订约方协定的较后日期,并受“条件”规限。 |
| 缔约方: | 本公司一方面作为发行人,另一方面作为联席账簿管理人,作为票据初始购买人的代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首次购买者”)另一方面。 |
|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知及所信,各初始买方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
| 购买: |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同意向初始买方出售,而各初始买方同意(分别而非共同)向公司购买本金总额为15亿美元的票据,购买价格为票据本金的98.9%。 |
| 联席账簿管理人已告知公司,票据将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发售及配售。 |
2
| 条件: | 完成购买票据须遵守购买协议中规定的条件,包括: |
| (一) | 概无导致进行票据发售不可行或不可取的重大不利变动; |
| (二) | 已收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备案、管理证明及法律意见书的首次申购人; |
| (三) | 向首次购买者交付锁定期函(详见下文“锁定期”一节); |
| (四) | 有关票据及上限认购交易的交易文件及该等文件的签立及交付,须于截止日期起全面生效;及 |
| (五) | 票据将有资格通过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进行清算和结算。 |
| 终止: | 初始买方可通过联席账簿管理人向公司发出的通知终止购买协议,如果在购买协议签署和交付之后且在截止日期之前: |
| (一) | 证券一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或受到重大限制; |
| (二) | 公司证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或受到重大限制; |
| (三) | 美国联邦、纽约州、中国或香港当局宣布的全面暂停商业银行活动或美国的商业银行或证券结算或清算服务出现重大中断; |
| (四) | 涉及美国、中国或香港的敌对行动爆发或升级或美国或中国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或战争;或 |
| (五) | 导致进行票据发售不可行或不可取的重大不利变化。 |
| 锁定: | 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公司若干主要股东各自同意,除购买协议中指明的情况外,其/她将不会在自购买协议日期开始至有关票据发售的定价日期后90日结束的期间内,未经联席账簿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而买卖其ADS或股份。 |
3
笔记
票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 发行人: | 公司 |
| 发行规模: | 票据本金总额15亿美元。 |
| 形式和面额: | 这些票据的最低面额为20万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
| 评分: | 预计这些票据将被穆迪评为A3级,被惠誉评为A-级。 |
| 发行价格: | 票据本金额的100%加上自2026年2月9日(含)起的任何应计利息(如有)。 |
| 付息、付息日: | 每年0.925%,应于每年3月1日和9月1日每半年支付一次,自2026年9月1日开始。 |
| 转换权: | 持有人不得在原发行票据最后日期后的第40天之前的任何时间转换票据。在该日期之后,持有人可在紧接到期日前第五个预定交易日营业结束前的任何时间选择转换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票据,最低金额为20万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整数倍的任何金额。 |
| 转换时结算: | 根据公司的选择,转换将以现金、A类普通股或现金和A类普通股的组合进行结算。 |
| 转换票据时可交付的A类普通股(如有的话)(“转换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 |
4
| 转换价格: | 初始转换价格(以“转换价格”)(可予调整),为每股兑换股份约30.9473美元(相当于每股股份约241.79港元),即: |
| (一) | 较2026年2月3日纽交所收盘价22.51美元/ADS溢价约37.5%,为购买协议日期前一个交易日,按预定汇率换算为港币; |
| (二) | 较于2026年2月4日(即购买协议日期)于香港联交所收市价每股A类普通股179.10港元溢价约35.0%;及 |
| (三) | 较紧接购买协议日期前最后五(5)个连续交易日于香港联交所平均收市价每股A类普通股约173.24港元溢价约39.6%。 |
| 转换价格可在发生惯常规定事件时进行调整,包括:现金或股份股息分配、股份分割、股份合并、A类普通股供股或A类普通股期权(直接或以ADS形式),以及票据条款规定的就要约或交换要约支付A类普通股(直接或以ADS形式)。 |
| 无论如何,每股换股股份的换股价将不会低于上市规则第13.36(5)条所载基准价格。 |
| 换股价乃经各方参考香港联交所上次报告的A类普通股收市价进行公平磋商后厘定。转换价格须按票据条款所载的惯常预定调整。 |
| 根据票据项下可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14.041亿美元及4846.95万股转换股份(不包括调整及整备调整)(基于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额的初始转换率32.3130股),向公司每股转换股份的净价预期约为28.9692美元。转换股份的总面值为4,846.95美元,市值为8,680,887,450港元,基于购买协议日期于香港联交所的收市价每股A类普通股179.10港元。 |
5
| 成熟度: | 票据将于2031年3月1日到期,除非提前转换、赎回或回购。 |
| 赎回: | 票据的条款规定了可赎回票据的情况。 |
票据持有人赎回:
票据持有人有权根据其选择,要求公司于2029年3月1日或在发生某些基本变化时以现金回购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票据,回购价格等于拟回购票据本金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适用的回购日期的应计和未付利息。
公司赎回:
| (一) | 可选择赎回:公司可选择于2029年3月6日或之后将票据全部或部分赎回为现金,前提是在截止日期的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内,最后报告的A类普通股出售价格已至少为当时有效的票据转换价格的130%(无论是否连续),包括,紧接本公司提供赎回通知日期的前一个交易日,赎回价格相当于将予赎回的票据本金的100%,加上(在有限情况下除外)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 |
| (二) | 清理赎回:公司可随时以现金赎回全部但非部分票据,倘当时未偿还的原发行票据本金总额少于10%,则赎回价格相等于将予赎回票据本金金额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及未付利息。 |
| (三) | 税务赎回:公司可在发生某些与税务有关的事件时赎回全部但非部分票据,赎回价格相当于其本金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 |
6
| 转让限制: | 票据或票据转换时可交付的A类普通股(如有)未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并受票据条款中规定的转让限制的约束。日之前即票据原始发行日期后40天(以下简称“分配合规期结束日期”),票据持有人只能将任何票据转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美国境外的“合格机构买家”(定义见《证券法》第144A条)的非美国人士,或为其账户或利益。在分配合规期结束日期或之后以及在最初发行票据的最后日期后一年的日期之前,票据持有人只能将任何票据转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被合理认为是“合格机构买家”(定义见《证券法》第144A条)的人,或为其账户或利益而转售或转让。在(i)票据原始发行的最后日期后一年的日期或《证券法》第144条规则或其任何后续条款允许的较短期限和(ii)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较晚日期(如有)中较晚的日期之前,票据转换时可交付的A类普通股(如有)将受票据条款中规定的转让限制的约束。 |
| 排名: | 票据将是集团的一般无担保债务,在受偿权上优先于其在受偿权上明确从属于票据的所有债务。票据的受偿权将与集团所有非如此从属的负债享有同等地位。 |
票据将不会在香港向《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所指的“公众”发售或出售。票据和可在票据转换时交付的A类普通股(如果有的话)没有也不会根据《证券法》或任何州证券法进行登记。它们不得在美国或向美国人(根据《证券法》条例S中的定义)提供或出售,或为美国人的账户或利益提供或出售,除非根据《证券法》的注册要求的豁免或在不受《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中,并受《票据》中规定的转让限制的约束。本公告载有有关待发行票据发售的资料,无法保证票据发售将会完成。
7
上限调用交易
就票据定价而言,公司已与一名或多名初始买方及/或其联属公司及/或其他金融机构(“期权交易对手”)订立上限认购交易。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所知及所信,各期权交易对手均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上限认购交易一般预期将减少票据转换后对公司A类普通股的潜在稀释,及/或抵消公司须支付的超过已转换票据本金的任何现金付款,并减少潜在稀释和/或抵消现金付款(视情况而定),但上限最初将为35.9906美元,较2月4日上次报告的每股A类普通股售价179.10港元溢价57.0%,2026年(按预先确定的汇率换算成美元)并受到某些惯例调整,并取决于公司在某些条件下选择以现金结算有上限的看涨交易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不会在有上限的看涨交易结算时从期权交易对手收到任何A类普通股)。公司将根据上限认购交易收取的A类普通股(如有)将被注销。
订立上限认购交易的上限认购溢价约为7695万美元,相当于票据本金总额约5.1%。
就建立其关于上限看涨交易的初始对冲头寸而言,期权交易对手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预计将在私下协商交易中购买其对冲和/或在票据定价的同时或之后不久就A类普通股进行各种衍生交易。这一活动可能会导致当时A类普通股、ADS、公司其他证券和票据的市场价格上涨(或减少任何下跌的规模)。
此外,期权交易对手或其各自的关联机构可通过就公司的A类普通股、ADS、票据或其他证券订立或解除各种衍生交易和/或购买或出售A类普通股、ADS、票据或公司其他证券在票据定价后和票据到期前的二级市场交易中(并且很可能在票据的任何转换或公司在任何基本面变化回购日、回购日或其他情况下回购票据后这样做,在每种情况下,如果公司选择提前解除上限认购交易的相关部分)。这一活动对A类普通股或ADS市场价格或票据价格的影响(如果有的话),包括方向或幅度,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市场情况,目前无法确定。任何此类活动都可能导致或避免A类普通股、ADS、公司其他证券的市场价格或票据价格的上涨或下跌,这可能会影响持有人是否转换其票据以及持有人在转换其票据时将获得的对价的价值。此外,任何期权交易对手方可随时选择在有或没有通知的情况下从事或停止从事任何此类交易和活动,其决定将由其自行酌情决定,而不在公司的控制范围内。
8
就上限认购交易而言,公司已申请,及(i)香港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0.06(3)(a)条规定,如公司获准于根据上限认购交易(可能构成场外股份回购)采取潜在场外交割A类普通股后30天内进行进一步股份发行(包括宣布任何未来的股权集资活动);及(ii)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科执行董事在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后已授予豁免遵守股份回购守则(规则6除外)。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26年2月4日的公告。
同期股份回购
在票据定价的同时,公司同意通过联席账簿管理人之一或其各自的联属公司作为公司代理人在场外私下协商交易中向票据的若干买方回购约18,254,400股A类普通股(相当于(i)截至2026年2月3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数量的约2.29%,以及(ii)转换股份数量的约37.66%)(该等交易,“同时股份回购”)。预期票据的买方概无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预期并发股份回购项下A类普通股的卖方概无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反映了公司对其长期战略和增长的信心,回购的A类普通股将被注销。预计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将促进希望对其在票据上的投资进行对冲的票据购买者进行初始对冲,因为公司打算在考虑到期权交易对手对有上限的看涨交易的初始对冲后回购交易的初始增量的可用部分。这将允许这些票据的购买者建立空头头寸,这些空头头寸通常对应于其对票据投资的商业上合理的初始对冲。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将根据公司现有的股份回购计划进行,该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每股同步股份回购的购买价格为香港联交所A类普通股于2026年2月4日的收盘价,即每股A类普通股179.10港元。
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预期将于2026年2月9日或前后结算。
除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外,公司亦可能于票据发售结束后及不时于公开市场回购额外的A类普通股及/或ADS。根据公司股份回购计划进行的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和未来的场内回购将由票据发行的净收益提供资金,总体而言,预计将在票据转换时抵消对公司普通股(包括ADS形式)持有人的潜在稀释。
就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而言,公司已申请,及(i)香港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0.06(3)(a)条规定;及(ii)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科执行董事已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后,授出豁免遵守股份回购守则(规则6除外)。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26年2月4日的公告。
9
除票据发售及上市规则第10.06(3)(a)条附注所载的情况外,公司将不会在同步购回后的30天内作出新发行A类普通股或宣布建议新发行A类普通股,不论是在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地方,未经香港联交所事先批准。
票据发售及同步股份回购完成后对公司持股架构的影响
假设公司的股权结构并无其他变动,下表载列公司的股权结构(i)于2026年2月3日(即本公告中确定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ii)紧随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及完成票据发售(即根据购买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发行票据)后,假设票据并无转换;及(iii)紧随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及完成按初始换股价悉数转换票据后:
| 截至2026年2月3日 | 紧随其后 并发份额 回购及完成 在票据发行中, 假设没有转换 笔记 |
紧随其后 并发份额 回购和 完成全部 票据转换于 初始转换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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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 和课 股份 |
约。 % 有利 所有权(1) |
约。 % 投票 动力(1) |
数 和课 股份 |
约。 % 有利 所有权(1)(2) |
约。 % 投票 动力(1)(2) |
数 和课 股份 |
约。 % 有利 所有权(1)(2) |
约。 % 投票 动力(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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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 | ||||||||||||||||||||||||||||||
| Meisong Lai先生 (包括他的同伙)(3) |
4,787,381股A类普通股 | 0.60 | % | 0.18 | % | 4,787,381股A类普通股 | 0.62 | % | 0.18 | % | 4,787,381股A类普通股 | 0.58 | % | 0.18 | % | |||||||||||||||
| 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 | 25.91 | % | 77.76 | % | 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 | 26.52 | % | 78.30 | % | 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 | 24.96 | % | 76.88 | % | ||||||||||||||||
| 转换股份的持有人(多名)(4) | – | – | – | – | – | – | 4846.95万股A类普通股 | 5.87 | % | 1.81 | % | |||||||||||||||||||
| 其他股东 | 584,640,788股A类普通股 | 73.49 | % | 22.06 | % | A类普通股566,386,388股 | 72.87 | % | 21.52 | % | A类普通股566,386,388股 | 68.59 | % | 21.13 | % | |||||||||||||||
| 合计 | 795,528,169股 | 100 | % | 100 | % | 777,273,769股 | 100 | % | 100 | % | 825743269股 | 100 | % | 100 | % | |||||||||||||||
10
注意事项:
| (1) | 该计算基于截至2026年2月3日已发行和流通的股份总数795,528,169股(包括589,428,169股A类普通股和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每一股A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行使一票的权利,每一股B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分别行使十票的权利,就所有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进行投票。某些百分比数字经过四舍五入调整,因此显示为总数的数字可能不是前面数字的算术汇总。 |
| (2) | 假设自2026年2月3日起至紧接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及票据发售完成后的日期,以及紧接票据全部转换完成后的日期,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总数并无变动。 |
| (3) | 股份数量不包括(a)Meisong Lai先生与集团员工持股平台ZTO Es Holding Limited持有的964,765股A类普通股相关的经济权利,该经济权利对应于其间接拥有的比例为TERM0 Es Holding Limited(i)以收取股息(如有)和(ii)指导处置该等股份的权力,以及(b)根据公司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授予Meisong Lai先生450,000份购股权以购买450,000股A类普通股。 |
| (4) | 票据的转换只能以A类普通股结算。 |
此外,上限认购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发生重大变化。
票据发售所得款项用途及票据发售、上限追缴交易及同时股份回购的理由及利益
经扣除初始买方佣金及估计发售开支后,公司预期票据发售所得款项净额总额为14.041亿美元(相当于10.97 01亿港元)。公司计划将此次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i)最多1,000万美元用于再融资,为根据其股份回购计划(视情况而定)公司A类普通股和/或ADS的近期场内回购(不时)提供资金,但须遵守现行市场条件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ii)约5亿美元用于为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上限认购交易的溢价以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资金。
董事认为,票据发行将为集团未来的战略发展提供良机,同时补充集团的资本基础。此外,票据发行也将对各方互惠互利,整合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从而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实现协同效应。董事亦认为采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乃按公平原则磋商及有关各方按一般商业条款议定,属公平合理。因此,董事会认为票据发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11
如上文标题为“有上限的认购交易”一节所述,有上限的认购交易通常预计将在票据的任何转换时减少对公司A类普通股的潜在稀释和/或抵消公司被要求支付的超过已转换票据本金的任何现金付款,并减少潜在稀释和/或抵消现金付款(视情况而定),但有上限,因此,有上限的认购交易预计将促进票据发行。因此,董事会认为上限认购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如上文「同时进行股份回购」一节所述,就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而言,董事会认为,该等回购活动反映公司对其长期战略及增长的信心,购回的股份将予注销。预计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将促进希望对其在票据上的投资进行对冲的票据购买者进行初始对冲,并促进此类购买者参与票据发售。据此,董事会认为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过去十二个月的筹资活动
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前的过去十二个月期间并无进行任何其他权益基金募集活动。
一般任务
转换股份(如有)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于本公告日期,一般授权尚未使用,根据一般授权获准配发及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最高数目为160,893,698股。
于按上文所披露的每股A类普通股30.9473美元的初始换股价悉数行使票据所附带的转换权后,将发行合共约4846.95万股转换股份,占截至2026年2月3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数目约6.1%。因此,一般授权足以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因此,发行票据及其项下的转换股份无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申请
公司将向维也纳证券交易所运营的维也纳MTF申请票据上市和交易许可。公司亦将向香港联交所提出申请,要求在票据转换(如有)时将发行的A类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获准买卖。有关转换时可交付的A类普通股的可转让性和转售限制(如有),请参阅上文标题为“转让限制”的部分。
有关该公司的资料
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公司,其证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双重主要上市。集团是中国领先且快速增长的快递企业。
12
定义
| “ADS(s)” | 美国存托股份(每份代表公司一股A类普通股) |
| “董事会” | 本公司董事会于 |
| “有上限的看涨交易” | 本公司与期权交易对手订立的有上限认购交易,详情于本公告标题为「有上限认购交易」一段下披露 |
| “中国”或“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A类普通股” | 公司股本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给予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一票对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决议的投票权 |
| “B类普通股” |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授予公司不同投票权,从而B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上提交的任何决议获得每股10票 |
| “公司”或“ZTO” | ZTO Express(Cayman)Inc.,一家于2015年4月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为获豁免公司 |
| “同时进行股份回购” | 具有本公告“同时进行股份回购”一节所赋予的涵义 |
| “关连人士”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转换股份” | 具有本公告“附注”一节所赋予的涵义 |
| “董事” | 本公司董事 |
| “交易法” | 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
| “一般授权” | 股东于2025年6月17日授予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13.36(2)(b)条配发、发行或处理A类普通股及/或ADS的一般授权;进一步详情载于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的通函。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可根据本一般授权发行的数量为160,893,698股A类普通股,即合计(a)于2025年6月17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即804,468,490股的20%) |
| “集团” |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合并关联实体不时 |
13
| “港元” |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 “香港”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港交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首次购买者” | 具有本公告“购买协议”一节所赋予的涵义 |
| “联席账簿管理人” | 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Limited与高盛 Sachs(Asia)L.L.C.(按字母顺序排列) |
| “上市委员会” |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负责考虑上市申请及批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
| “上市规则” |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 “Noteholder(s)” | 票据持有人 |
| “笔记” | 2031年到期可转换优先票据本金总额15亿美元 |
| “票据发行” | 票据的发行 |
| “纽交所”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 “购买协议” | 公司与初始买方于2026年2月4日就票据发售订立的购买协议 |
| “SEC” | 证券交易委员会 |
| “证券法” | 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 |
| “证监会”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 “SFO” |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 “股份” | 公司股本中的A类普通股和/或B类普通股,视文意而定 |
| “股东” | 股份的持有人,和/或在上下文要求的情况下,ADS |
| “美国” | 美利坚合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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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元” | 美元,美国法定货币 |
| “%” | 百分之。 |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 |
| ZTO快递(开曼)公司。 | |
| 赖梅松 | |
| 董事长 |
香港,2026年2月4日
就本公告而言,在适用情况下已使用1.00美元= 7.8 128港元的汇率进行货币换算。该汇率仅供说明之用,并不构成任何以美元或港元计算的金额已经、可能已经或可能按照该汇率换算的表示。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Meisong Lai先生担任主席兼执行董事,Jilei WANG先生及Hongqun HU先生担任执行董事,Xing LiU先生及Di XU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Frank Zhen WEI先生、Qin Charles HUANG先生、Herman YU先生及Fang XIE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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