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Hepion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临时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 Gary Stetz,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所载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签名: | /s/加里·斯泰茨 | |
| 加里·斯泰茨 | ||
| 临时首席执行官 |
已向公司提供第906节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正本,并将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