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20-F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或(g)条作出的登记声明
或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或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对于从到的过渡期
或
☐贝壳公司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报告
要求本壳公司报告的事件发生日期
委托档案号:001-38051
(注册人在其章程中指明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将注册人的姓名翻译成英文)
(成立法团或组织的管辖权)
银珠街道海景路298号东海景公园6号楼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266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Yandai Wang(首席执行官)
电话:+ 86-532-86617117
(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号码及地址)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s) |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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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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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法第12(g)节注册或将注册的证券:无
根据该法第15(d)节有报告义务的证券:无
注明年度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发行人的每一类资本或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
13,235,873股A类普通股
2,934,447股B类普通股
如果注册人是《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知名且经验丰富的发行人,请用复选标记表示。
是☐没有
如果此报告是年度报告或过渡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不需要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节提交报告。
是☐没有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1)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已遵守此类提交要求。
是 ☒ 否 ☐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或在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时间内)是否以电子文件方式提交了根据S-T条例第405条(本章第232.405条)要求提交的每一份互动数据文件。
是 ☒ 否 ☐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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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 | “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就编制或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5 U.S.C.7262(b))第404(b)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提交报告和证明。☐
如果证券是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请用复选标记表明备案中包括的登记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
用复选标记表明这些错误更正中是否有任何重述需要对注册人的任何执行官根据§ 240.10D-1(b)在相关恢复期间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补偿进行恢复分析。☐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编制本备案中包含的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基础:
| ☒ | 日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
☐其他 |
如果针对上一个问题已勾选“其他”,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选择遵循的财务报表项目。
第17项☐第18项☐
如果这是一份年度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交易法》第12b-2条)。
是☐没有
目 录
| 介绍 | 三、 | |
| 前瞻性陈述 | 四、 | |
| 第一部分 | 1 | |
| 项目1。 | 董事、高级管理层和顾问的身份 | 3 |
| 项目2。 | 提供统计数据和预期时间表 | 3 |
| 项目3。 | 关键信息 | 3 |
| 项目4。 | 有关公司的资料 | 36 |
| 项目4a。 | 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 | 45 |
| 项目5。 | 经营和财务审查及前景 | 45 |
| 项目6。 | 董事、高级管理层和员工 | 58 |
| 项目7。 | 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交易 | 64 |
| 项目8。 | 财务资料 | 65 |
| 项目9。 | 要约及上市 | 67 |
| 项目10。 | 补充资料 | 67 |
| 项目11。 |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 81 |
| 项目12。 | 股票证券以外证券的说明 | 82 |
i
| 第二部分 | 83 | |
| 项目13。 | 违约、拖欠股息和拖欠 | 83 |
| 项目14。 | 对证券持有人权利和收益用途的重大修改 | 83 |
| 项目15。 | 控制和程序 | 83 |
| 项目16。 | [保留] | 88 |
| 项目16a。 | 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 88 |
| 项目16b。 | Code of Ethics | 88 |
| 项目16c。 | 首席会计师费用和服务 | 88 |
| 项目16d。 | 审计委员会的上市标准豁免 | 89 |
| 项目16e。 | 发行人及附属买方购买权益证券 | 89 |
| 项目16F。 | 注册人核证会计师的变动 | 89 |
| 项目16g。 | 企业管治 | 89 |
| 项目16h。 | 矿山安全披露 | 89 |
| 项目16i。 | 关于阻止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披露 | 89 |
| 项目16J。 | 内幕交易政策 | 89 |
| 项目16K。 | 网络安全 | 90 |
| 第三部分 | 91 | |
| 项目17。 | 财务报表 | 91 |
| 项目18。 | 财务报表 | 91 |
| 项目19。 | 展览 | 92 |
| 合并财务报表指数 | F-1 | |
二、
介绍
除本年度报告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外:
| ● | “ADS”是指我们的美国存托股票,每股代表10股A类普通股;ADS计划已于2025年9月8日终止; |
| ● | “中国”或“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除非提及中国通过的特定法律法规和仅适用于中国大陆的其他法律和税务事项,仅就本年度报告而言,不包括台湾; |
| ● | “A类普通股”指A类普通股,SOS Limited每股面值0.75美元; |
| ● | “B类普通股”指B类普通股,SOS Limited每股面值0.75美元; |
| ● | “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和“我们的”是指SOS Limited及其合并子公司。 |
| ● | “投资者”是指我们市场上的资本出借人,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
| ● | “纽交所”指纽交所; |
| ● | “人民币”和“人民币”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而 |
| ● | “美元”、“美元”、“美元”、“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 |
| ● | “SOS”或“本公司”指SOS Limited.,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
| ● | “前可变利益实体”或“前VIE”是指合并后的可变利益实体、青岛SOS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它们是SOS没有股权的中国公司,但由于SOS在处置VIE及其子公司之前是这些公司的主要受益人,因此其财务业绩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由SOS合并。 |
三、
前瞻性陈述
这份关于20-F表格的年度报告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反映了我们目前的预期和对未来事件的看法。这些声明是根据美国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安全港”条款作出的。您可以通过“可能”、“将”、“预期”、“预期”、“目标”、“估计”、“打算”、“计划”、“相信”、“是/可能”、“潜在”、“继续”或其他类似表达等术语来识别这些前瞻性陈述。我们的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和财务趋势的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财务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
| ● | 我们的目标和战略; |
| ● | 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
| ● | 中国营销数据和加密货币挖矿行业的预期增长; |
| ● | 我们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和市场接受度的期望; |
| ● | 我们计划投资于我们的业务; |
| ● | 我们行业的竞争;和 |
| ● | 政府有关本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 |
我们要提醒您不要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您应该结合“项目3”中披露的风险因素阅读这些陈述。关键信息— D.关键信息—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并非详尽无遗。我们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运作。新的风险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不可能预测所有风险因素,我们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不同。除适用法律要求外,我们不承担更新或修改前瞻性陈述的任何义务。您应该完整地阅读这份年度报告和我们在这份年度报告中引用的文件,并理解我们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
四、
第一部分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通过我们在中国和美国的子公司开展业务。我们的ADS是开曼群岛离岸控股公司SOS的ADS,而不是我们子公司的股票。投资者不得直接持有我们子公司的股权。
由于我们通过在中国的子公司开展部分业务,我们面临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各种法律和运营风险以及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我们受制于复杂且不断发展的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最近发布了声明,并就境外发行的批准、备案或其他行政要求、反垄断监管行动以及对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的监督等领域开展了监管行动。中国政府在监管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方面的重要权力及其对中国发行人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外国对中国发行人的投资的监督和控制,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和/或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上市的能力,或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例如,最近颁布的《数据安全法》和2021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我们的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合规提出了额外的挑战。中国网信办或CAC及其他几个中国政府机构于2021年12月发布的新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及2021年11月由CAC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络数据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或该条例草案,对像我们这样的中国海外上市公司施加了潜在的额外限制。如果新的网络安全审查措施的未来实施规则和已颁布的法规草案版本要求像我们这样的发行人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和其他具体行动的审批,我们将面临这些额外程序是否能够由我们及时完成或根本无法完成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政府执法行动和调查、罚款、处罚或暂停我们的不合规业务,并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以及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项。关键信息—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此外,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发布《国务院关于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管理规定》)、《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2022年1月23日。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颁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此外,中国监管机构颁布了新的反垄断和竞争法律法规,并加强了这些法律法规下的执法力度。近期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指南将如何实施,以及这些法律、法规和指南是否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重大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业务运营在所有方面都符合此类法规和当局的要求。如果相关部门提出任何不合规的问题,并判定对我们不利,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和其他处罚。
中国法律制度产生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上述有关中国执法和迅速演变的规则和法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1
如果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检查我们的审计师,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法”)被禁止在国家交易所或“场外”市场交易。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简称“AHFCAA”),该法案如签署成为法律,将修订《HFCA法案》,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连续三年不受PCAOB检查的情况下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根据HFCA法案,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了一份认定报告,其中发现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以下地区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1)因在中国大陆的一个或多个当局所担任的职务;以及(2)因在香港的一个或多个当局所担任的职务,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和附属地香港。此外,PCAOB的报告确定了受这些决定约束的特定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12月29日,一项名为《2023年综合拨款法》(“《综合拨款法》”)的立法,由拜登总统签署成为法律。除其他外,《综合拨款法案》包含与AHFCAA相同的条款,该条款将触发《HFCA法案》下的禁令所需的连续非检查年数从三年减少到两年。我们的审计师Assentsure PAC(“Assentsure”),即出具本招股说明书所载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审计师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接受PCAOB的检查,以评估Assentsure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的情况。Assentsure PAC总部位于新加坡,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最近一次检查是在2024年9月。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核数师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公布的有关PCAOB因中国大陆或香港的一个或多个当局所采取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或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的约束。如果后来确定PCAOB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我们的审计师,那么这种缺乏检查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交易受到HFCA法案的禁止,并最终导致证券交易所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退市。2022年8月26日,PCAOB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协议声明》(“SOP”)协议。SOP协议连同两项协议协议(统称“SOP协议”),规范对设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审计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迈出了向PCAOB开放准入以检查和调查总部设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一步。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披露的与《议定书》有关的情况介绍,PCAOB应拥有独立的酌处权,可以选择任何发行人审计进行检查或调查,并拥有向SEC转移信息的不受约束的能力。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会认定,PCAOB能够确保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完全的检查和调查,并投票决定撤销其先前的相反决定。然而,如果中国当局阻挠或以其他方式未能为PCAOB未来的准入提供便利,PCAOB董事会将考虑是否需要发布新的认定。
如果这些风险成为现实,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A类普通股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继续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2023年5月1日,我们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度会议”),对所有类别的普通股进行股份合并,每股面值0.0001美元,比例为50比1,这样公司的每50股普通股将合并为公司的一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2023股份合并”)。在会议上,我们的股东以普通决议通过了2023年的股份合并。2023年股份合并于2023年6月16日生效。在2023年股份合并生效后,我们的ADS比率进行了相应调整,当生效日期当天以相同代码“SOS”开市但使用新的CUSIP编号时,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以2023年后股份合并的方式进行交易。没有就2023年股份合并发行零碎股份。所有零碎股份均四舍五入至股份总数。每50股分割前已发行普通股自动合并转换为一股已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东方面无任何行动,公司股份激励计划下的未行使认股权证、单位购买期权、优先可转换债券和奖励的条款自动调整,股份激励计划下的奖励持有人方面无任何行动。
紧随2023年股份合并后,公司法定股本变为1,200,000美元,分为24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普通股,包括196,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和44,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于2023年5月1日,公司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将公司法定股本由600,000美元分为12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股份,包括98,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22,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增加至1,200,000美元分为24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股份,包括196,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44,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
2
于2024年8月15日,公司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将公司法定股本增加至50,000,000美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股份,包括(1)9,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2)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
从开曼群岛法律角度来看,2023年股份合并对我们在2023年股份合并生效日期之前的股份没有任何追溯效力。
于2025年8月11日,我们召开了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以实施以下决议。首先,作为一项普通决议,股东批准通过增设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增加公司法定股本,以在所有方面与现有B类普通股享有同等地位。其次,作为一项普通决议,股东批准股份合并,据此,公司股本中每15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A类普通股及每15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B类普通股分别合并为1股面值0.75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1股面值0.75美元的B类普通股(“2025年股份合并”)。第三,作为一项普通决议,股东批准股份拆细,据此,在2025年股份合并生效后,每股面值0.75美元的授权已发行及未发行A类普通股及每股面值0.75美元的授权已发行及未发行B类普通股分别拆细为75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75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2025年股份拆细”)。2025年股份合并于2025年9月8日生效,公司也于该日完成了其A类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从ADS上市到直接上市的过渡。没有就2025年股份合并发行零碎股份。所有零碎股份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股份整数。截至本报告日期,2025年股份拆细尚未实施。
从开曼群岛的法律角度来看,2025年股份合并对我们在2025年股份合并生效日期之前的股份没有任何追溯效力。
除非另有说明,本年度报告所载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股份及每股金额、交易及每股价格、票据兑换率及期权及认股权证行使价格,均于2025年股份合并生效后呈列。
项目1。董事、高级管理层和顾问的身份
不适用。
项目2。提供统计数据和预期时间表
不适用。
项目3。关键信息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股份有限公司。就收入而言,我们在中国开展几乎所有的业务,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大部分董事和执行官居住在中国境内,这些人的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大陆境内。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中只有一人居住在香港,他的资产基本上全部位于香港以外。因此,如果您认为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方式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美国境内对这些个人实施送达程序,或在美国对我们或这些个人提起诉讼。即使你成功提起这类诉讼,开曼群岛和中国的法律也可能使你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
在开曼群岛没有法定强制执行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开曼群岛也不是任何关于对等强制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但是,开曼群岛法院将根据普通法,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外国资金判决,而无需根据以下原则对基础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任何重新审查,即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判决对判定债务人施加支付已作出该判决的清算款项的义务,前提是该判决(a)是由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的,(b)对判定债务人施加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清算款项的责任,(c)是最终判决,(d)不涉及税款,罚款或处罚,以及(e)不是以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的方式获得的,也不属于强制执行的种类。然而,如果开曼群岛法院判定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导致支付具有刑事或惩罚性性质的义务,则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该判决。由于开曼群岛的法院尚未作出这样的认定,因此不确定美国法院的这类民事责任判决是否可以在开曼群岛执行。如果在其他地方同时提起诉讼,开曼群岛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程序。
3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由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根据法域之间的对等原则,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规定了对外国判决的对等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判定该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在何种基础上执行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
A. [保留]
B.资本化和负债
不适用。
C.要约的理由及所得款项用途
不适用。
D.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汇总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涉及重大风险。在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一下这份年度报告中的所有信息。下面请找到我们面临的主要风险的摘要,在相关标题下组织。这些风险在标题为“第3项”的部分中进行了更全面的讨论。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载于本年度报告。
与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相关的风险
| ● | SOS Limited主要是一家大宗商品贸易公司,我们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大宗商品交易交易的交易量和保证金。不利的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可能会压缩或消除我们的利润率,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 ]页。 |
| ● | 我们在大宗商品交易业务中面临重大的交易对手和信用风险。我们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和客户的应收款项存在重大信用损失风险,我们的信用损失准备可能不足。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8页。 |
| ● | 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要求我们在货物交付前向供应商支付大量预付款,如果供应商不履约,我们可能无法收回。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8页。 |
| ● | 我们的商品交易收入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客户中,任何此类客户的损失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收入出现实质性下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8页。 |
| ● | 我们可能需要将存货减记至可变现净值,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9页。 |
| ● | 管理层已发现我们在商品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如果我们无法纠正这些弱点,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财务业绩。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多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9页。 |
4
与我们的托管服务业务相关的风险
| ● | 如果客户对第三方加密货币挖矿的需求减少,我们的托管服务收入可能会下降,我们可能无法用替代来源取代此类收入。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9页。 |
| ● | 我们的托管服务业务的盈利能力取决于加密货币挖矿对我们客户的经济吸引力,这受制于我们无法控制的众多因素,包括加密货币价格、挖矿难度和监管发展。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9页。 |
| ● | 如果我们的托管服务业务继续下滑,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开发或获取替代收入流来替代这些收入。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9页。 |
与加密货币挖矿、安全和保险业务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已于2025年暂时停止采矿作业,无法保证我们将在未来成功恢复或扩大此类作业。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0页。 |
| ● | 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设备已被计提重大减值费用,我们可能需要在未来确认额外的减值损失。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10页。 |
| ● | 我们大量持有的比特币和以太坊使我们面临巨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这直接在我们每个时期的收益中得到确认。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10页。 |
| ● | 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安全和保险业务仍在开发中,相关技术的研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这使得我们很难评估它们通过运营产生收入的能力,并且迄今为止,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没有从任何商业上可用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或服务中产生收入。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0页。 |
| ● | 加密货币挖矿依赖于稳定且廉价的电力供应,用于运营矿场和运行挖矿硬件。未能以合理成本获得大量电力可能会显着增加我们的运营费用,并对我们对矿机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10页。 |
| ● | 短缺,或矿机价格上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1页。 |
| ● | 我们可能无法开发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能力、基于区块链的安全和保险技术来保护数字资产,因为我们可能无法及时预测或适应技术创新,或者根本没有。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1页。 |
| ● | 中国市场监管环境的不利变化可能对我们计划的加密货币相关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1页。 |
| ● | 由于加密货币可能被确定为投资证券,我们可能会无意中违反《投资公司法》并因此蒙受巨额损失,并可能被要求注册为投资公司或终止运营,我们可能会承担第三方责任。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2页。 |
| ● | 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得向从事比特币相关活动或接受加密货币作为支付的企业提供银行服务,或可能切断服务,包括我们证券投资者的金融机构。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2页。 |
5
与我们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业务相关的风险
| ● | 发展数据仓库是资本密集型的。我们可能无法以优惠条件或根本无法产生足够的资本或获得额外资本来满足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扩张受到重大干扰,并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3页。 |
| ● | 我们参与的市场是竞争性的。未能有效竞争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市场份额损失以及我们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下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3页。 |
| ● | 我们的收入高度依赖于数量有限的主要客户,任何此类客户或任何其他重要客户的损失,或任何此类客户或任何其他重要客户无法按规定向我们付款,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4页。 |
| ● | 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为我们的服务吸引新客户或代理商和/或增加现有客户或代理商的收入,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4页。 |
| ● | 对我们的客户经营所在行业或这些行业的信息技术支出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特别是在互联网和云服务行业以及保险行业,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14页。 |
| ● | 我们从少数数据供应商那里购买了很大一部分元数据。任何此类数据供应商的重大中断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15页。 |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 ● | 根据中国的规则、法规或政策,我们的证券上市和交易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获得此类批准。因此,贵国和我们都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行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我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8页。 |
| ● | 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CAC对数据安全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督,我们受制于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其他义务,任何未能遵守适用的法律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我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9页。 |
| ● | 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含糊不清且不确定,此类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损害我们盈利运营的能力。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20页。 |
| ● | 有关中国居民境外投资活动的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收购中国公司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21页。 |
| ● |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净收入的能力,以及我们在中国子公司与我们之间、跨境和向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并影响您的投资价值。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21页。 |
| ● | 尽管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审计报告是由目前接受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检查的审计师编写的,但无法保证未来的审计报告将由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编写,因此,未来投资者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此外,如果SEC随后确定我们的审计工作由PCAOB无法检查或完全调查的审计师执行,并且因此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例如纳斯达克,可能会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退市,则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法”),我们的证券交易可能会被禁止。此外,2022年12月29日,《综合拨款法案》由拜登总统签署成为法律。除其他外,《综合拨款法案》包含与AHFCAA相同的条款,该条款将触发《HFCA法案》下的禁令所需的连续非检查年数从三年减少到两年。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2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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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未能遵守适用于我们业务的法律法规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和处罚,还可能导致我们失去客户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的业务。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24页。 |
| ● | 如果我们不再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我们将被要求完全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交易法》的报告要求,我们将产生大量额外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我们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不会产生这些费用。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25页。 |
| ● |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维护和更新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许可证和许可,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因中国VATS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25页。 |
| ● | 我们可能主要依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而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26页。 |
| ● | 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以及法律和政府政策的不利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增长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27页。 |
| ● |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以获得的法律保护。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27页。 |
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1页。 |
| ● | 卖空者采用的技术可能会压低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32页。 |
| ● |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公开市场的大量未来销售或预期的潜在销售可能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下跌。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多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2页。 |
| ● | 因为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股息,你必须依靠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多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3页。 |
| ● |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我们可能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这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美国持有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3页。 |
| ● |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含反收购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4页。 |
| ● | 我们的双重投票结构限制了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4页。 |
| ● | 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面临困难,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4页。 |
| ● | 我们的股东对我们获得的某些判决可能无法执行。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见本年度报告第35页。 |
| ● |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所指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的约束。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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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由于无法参与供股,你可能会遇到持股被稀释的情况。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5页。 |
| ● |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产生了巨大的成本。有关这一风险因素的更多详细讨论,请见本年度报告第35页。 |
与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受到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利润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主要由商品驱动的公司,我们通过识别供应商和买家并赚取我们的购买价格和销售价格之间的价差,从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中获得了大部分收入。因此,我们的保证金直接受到我们交易的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包括矿物树脂、大豆、小麦、芝麻、液体硫磺和乳胶。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全球供需动态、天气事件、地缘政治发展、货币汇率变化以及政府政策或出口管制,大宗商品价格会出现大幅波动。从我们承诺购买到我们完成销售之间商品价格的显着下降可能会压缩或消除我们在受影响交易上的保证金,或者要求我们将库存减记记录为可变现净值。我们被要求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评估我们的存货,任何存货减记都可能对我们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有效管理商品价格风险,任何重大的不利价格变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在大宗商品交易业务中面临重大交易对手和信用风险,我们的信用损失准备可能不足。
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产生了我们绝大部分的收入,涉及向客户提供信贷和向供应商支付大量预付款。我们的应收账款的很大一部分是从我们的商品交易业务中产生的,并且集中在数量有限的交易对手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其他应收款包括与商品交易交易相关的约4.278亿美元的预付款,对此我们记录了约2.132亿美元的信用损失准备金,我们在2025财年确认了约4690万美元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我们的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和我们的供应商预付款的可收回性受到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未来的事件——包括我们的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恶化、市场混乱或地缘政治事件——可能要求我们记录额外的信用损失准备金。如果我们的信贷损失准备金不足,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要求我们向供应商支付大量预付款,如果货物没有交付,我们可能无法收回。
我们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推动了我们绝大部分的收入——要求我们在货物交付前向供应商支付大量预付款和预付款。如果供应商未能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质量较差的货物或资不抵债,我们可能无法收回此类预付款。在2025财年,我们确认了与此类预付款相关的其他应收款的大量减值损失,反映了我们业务模式中蕴含的重大信用风险。我们评估供应商信誉的能力可能有限,特别是对于与我们交易历史有限的供应商而言。如果我们无法收回预付款,我们的财务状况和流动性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大宗商品交易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依赖于数量有限的客户,任何此类客户的损失都可能对我们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大宗商品贸易构成了我们收入的绝大部分,我们的业务高度依赖于少数客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青岛西旅贸易有限公司的收入为4230万美元,占我们商品贸易收入的29.6%;来自青岛融和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的收入为1540万美元,占我们商品贸易收入的10.8%;来自青黄道武商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的收入为1320万美元,占我们商品贸易收入的9.2%。我们与这些客户的协议可能不是长期性的,我们无法保证他们的持续惠顾。任何主要客户的损失,或此类客户的订单大幅减少,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收入大幅下降,并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弥补此类客户损失的收入。
此外,我们对任何单个重要客户的依赖可能会使该客户在与我们谈判合同和服务条款时对我们具有一定程度的定价杠杆作用。失去我们的任何主要客户,或他们外包给我们的服务范围或我们提供的价格水平显着下降,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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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需要将存货减记至可变现净值,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要求我们携带贸易商品的库存,包括矿物树脂、大豆、小麦、芝麻、液体硫磺和乳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需要在每个报告日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评估我们的库存。可变现净值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预计售价,减去进行销售所需的预计成本。如果商品价格在取得存货的时间和销售时间之间出现下跌,或者存货发生损坏、变质或其他减值,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将该存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其可变现净值。此类减记可能是重大的,并可能对我们的毛利率、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不能保证商品价格将保持在足以确保我们的库存保持其账面价值的水平。
我们对商品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可能会对我们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
管理层已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包括对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控制,该业务产生了我们绝大部分的收入。具体而言,在某些情况下,收入和成本最初是根据开票而不是控制权转移记录的,需要进行调整以使会计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保持一致。此外,公司未对收入确认时间和实物存货变动与会计记录的对账保持有效控制。如果我们无法及时纠正这些重大缺陷,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财务业绩,这可能导致重述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投资者信心丧失以及不利的监管后果。任何未能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托管服务业务相关的风险
如果客户对第三方加密货币挖矿的需求减少,我们的托管服务收入可能会下降,我们可能无法替代此类收入。
在2025年停止直接加密货币挖矿业务后,我们过渡到托管服务模式,根据该模式,我们从在我们场所定位和操作挖矿设备的客户那里赚取费用。虽然大宗商品交易仍然是我们的主要收入驱动力,但托管服务在2025财年产生了约750万美元的收入,约占我们总收入的4.9%。我们的托管收入取决于第三方矿工使用我们设施的持续意愿,而这又取决于加密货币挖矿的经济吸引力。如果比特币、以太坊或其他已开采的加密货币的价格大幅下降,如果挖矿难度大幅增加,或者如果电力或其他投入的成本使挖矿变得不经济,对我们的托管服务的需求可能会大幅下降。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用替代收入流替代失去的托管收入,这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托管服务业务的盈利能力取决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加密货币价格、网络难度以及监管发展。
加密货币挖矿的盈利能力——以及因此对我们托管服务的需求——取决于我们无法控制的众多因素,包括比特币和以太坊的市场价格、全球加密货币网络哈希率和挖矿难度、电力的可用性和成本,以及开发更高效的挖矿硬件,这可能会使我们客户的现有设备过时。加密货币价格历来极不稳定。如果我们托管的采矿客户发现继续运营不再经济,他们可能会终止或减少对我们设施的使用,我们的托管收入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的托管业务受到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任何不利的监管发展都可能限制或阻止加密货币挖矿设备在我们的设施中的运行,从而进一步减少对我们托管服务的需求。
如果我们的托管服务业务继续下滑,我们可能无法开发或获得替代收入流来替代这些收入。
我们的托管服务业务是我们整体运营的次要组成部分,是在我们的直接采矿业务停止后从过渡战略发展起来的。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托管收入会增长,甚至保持在目前的水平。我们决定停止直接采矿作业,是因为确定采矿设备的运营不再具有成本效益,我们可能会在托管服务的基本经济性方面面临类似的决定。如果我们无法增长或维持我们的托管收入基础,如果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没有充分扩张以弥补损失,我们的整体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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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加密货币挖矿、安全和保险业务相关的风险
我们已经在2025年暂时关闭了采矿作业,无法保证我们将在未来成功恢复有利可图的采矿作业。
我们在2025年暂时关闭了采矿作业,因为采矿设备的运营不再划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没有从数字资产挖掘中获得任何收入,也没有在该年度通过挖掘产生任何数字资产。虽然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寻求恢复直接采矿业务,但无法保证采矿经济性将得到充分改善,使直接采矿变得可行或有利可图,或者我们将能够获得以具有竞争力的规模恢复运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电力供应和资金。任何恢复采矿作业都将使我们面临导致我们采矿活动停止的同样风险。
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设备已被计提重大减值费用,我们可能需要在未来确认额外的减值损失。
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设备由于市场状况变化、挖矿盈利能力下降、技术过时、预期挖矿产出减少以及预期未来经济效益的变化而产生了大量减值费用。我们在2025财年确认了约590万美元的采矿设备额外减值损失。挖矿设备的公允价值对加密货币价格、挖矿难度、电力成本、新一代挖矿硬件的发展都很敏感。如果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进一步恶化,我们可能需要确认额外的减值费用,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大量持有的比特币和以太坊使我们面临巨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这直接在我们每个时期的收益中得到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持有约802.77个BTC,公允价值约为7030万美元,持有2,949.79个ETH,公允价值约为880万美元,我们在2025财年确认了约670万美元的数字资产未实现公允价值损失净额。我们以公允价值对数字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在每个期间的综合经营报表中确认。由于加密货币价格高度波动,我们报告的收益可能会因我们的数字资产持有量按市值调整而在不同时期出现显着波动,无论我们的基础商品交易和其他经营业务的表现如何。这种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难以评估我们的财务表现,并可能对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安全和保险业务仍在开发中,相关技术的研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这使得我们很难评估它们通过运营产生收入的能力,并且迄今为止,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没有从任何商业上可用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或服务中产生收入。
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安全和保险业务最近于2021年1月启动。我们在加密货币挖矿、保护和保险的研发方面有限的运营历史以及区块链行业的相对不成熟使得我们很难评估这些板块的未来前景。我们的新业务可能会遇到并且可能会继续遇到,快速发展和变化的行业中的成长型公司经常遇到的风险和困难,包括在预测准确性、确定其有限资源的适当用途、获得市场认可、管理复杂和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以及开发新产品方面的挑战,特别是在加密货币行业这一高度波动的行业。我们未来的加密货币挖矿、安全和保险的运营模式是不成熟的,可能需要很多改变才能让他们高效地扩大运营规模并取得成功。我们证券的投资者应结合他们作为专注于开发基于区块链技术领域产品的早期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困难,考虑我们在中国新领域的业务和前景。
加密货币挖矿依赖于稳定且廉价的电力供应,用于运营矿场和运行挖矿硬件。未能以合理成本获得大量电力可能会显着增加我们的运营费用,并对我们对矿机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加密货币挖矿需要消耗大量能量来处理计算并冷却挖矿硬件。因此,稳定且廉价的电力供应对于加密货币挖矿至关重要。无法保证我们计划中的加密货币挖矿业务的运营不会受到未来电力短缺或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此外,由于我们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建立和运营矿机并从事关键的主流加密货币挖矿活动,例如比特币,我们的矿机所在区域的任何能源价格上涨或电力供应短缺都将增加我们的潜在采矿成本,并显着降低我们采矿业务的预期经济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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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电力供应可能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干扰,比如洪水、泥石流和地震,或者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类似事件。此外,由于水电等特定类型电力供应的季节性变化,我们可能会遇到电力短缺。电力短缺、停电或电价上涨可能对我们的采矿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短缺,或矿机价格上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制造和组装矿机的生产周期很长,我们无法保证能够为我们计划的加密货币挖矿获得足够的矿机。我们可能依赖第三方向我们供应矿机,矿机短缺或我们的订单交付出现任何延迟都可能严重中断我们的运营。我们加密货币挖矿能力的规模取决于及时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足够的矿机。矿机短缺可能导致采矿能力下降,以及运营成本增加,这可能会严重延迟我们采矿能力的完成和采矿的开始。因此,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声誉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开发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能力,基于区块链的安全和保险技术在数字资产的保护,因为我们可能无法及时预测或适应技术创新,或者根本没有。
加密货币挖矿、安全和保险市场正在经历快速的技术变革。未能及时预测技术创新或适应此类创新,或根本无法预测,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研究在突然和不可预测的时间间隔内过时,因此,我们可能根本无法成功开发我们的采矿能力和加密货币安全产品。建立我们的加密货币挖矿能力、加密货币保护和保险产品,我们将大力投入技术研发。研究和开发加密货币新技术的过程本质上是复杂的,并涉及重大的不确定性。存在多项风险,包括以下风险:
| ● | 我们的研发努力可能会失败,导致区块链或加密货币的新技术或想法的开发或商业化; |
| ● | 我们的研发努力可能无法将新产品计划转化为商业上可行的产品; |
| ● | 我们的新技术或新产品可能得不到市场的好评; |
| ● | 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来持续投资于研发; |
| ● | 即使假设我们的技术和产品变得适销对路或有利可图,它们也可能由于技术的快速进步和主流市场的变化而过时;和 |
| ● | 我们新开发的技术可能不作为专有知识产权受到保护。 |
我们的研发努力可能不会产生预期的结果,或者由于市场需求不足而被证明是徒劳的。此外,任何未能预测下一代技术路线图或主流市场的变化,或未能及时开发新的或增强的技术作为回应,都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损失。
中国市场监管环境的不利变化可能对我们计划的加密货币相关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公司将所有生产转移到了美国。因此,我们的加密货币相关产品业务可能会受到(其中包括)美国监管发展的重大影响。政府当局可能会继续发布管理加密货币行业的新法律、规则和条例。
随着技术的进步,加密货币很可能在未来发生重大变化。加密货币是否能够应对这些变化或从中受益,目前仍不确定。此外,由于加密货币挖矿采用复杂的高算力设备,需要消耗大量电力才能运行,未来能源消费监管的发展,包括我们打算部署挖矿能力的司法管辖区可能对能源使用的限制,也可能会影响我们业务计划的发展。围绕比特币挖矿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电力的大量消耗,公众出现了负面反应,各辖区政府都做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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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现有和未来关于开采、持有、使用或转让加密货币的法规的相关限制可能会对我们未来的业务运营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例如,虽然采矿活动未被中国政府明确禁止,但中国政府任何进一步限制加密货币采矿的命令都可能导致对加密货币市场的打击,并对我们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业务计划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任何司法管辖区对加密货币的开采、使用、持有或转让或任何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活动施加限制,我们的业务前景、运营和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此外,如果加密货币或加密货币的开采被各政府部门视为证券,我们计划的加密货币开采很可能被视为向投资者发行加密货币用于融资目的,因此受到中国法律的禁止。任何此类规定,如果实施,将导致我们产生额外的合规成本,并对我们未来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加密货币可能被确定为投资证券,我们可能会无意中违反《投资公司法》并因此蒙受巨额损失,并可能被要求注册为投资公司或终止运营,我们可能会承担第三方责任。
近年来,SEC裁定两种最有价值的加密货币——比特币和以太坊——不属于证券。因此,我们认为,我们没有从事投资、再投资或证券交易的业务,我们也不自称从事那些活动。然而,根据《投资公司法》,如果一家公司的投资证券价值超过其未合并基础上的总资产(不包括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的40%,则该公司可被视为其第3(a)(1)(c)条规定的投资公司。
由于我们的投资和我们的采矿活动,包括我们没有控股权益的投资,我们持有的投资证券可能超过我们总资产的40%,不包括现金项目,因此,我们可以确定我们已经成为一家不经意的投资公司。我们拥有、收购或开采的比特币可能被SEC视为投资证券,尽管我们不认为我们拥有、收购或开采的任何加密货币都是证券。如果一家不经意的投资公司可以依赖《投资公司法》规定的排除条款之一,它就可以避免被归类为投资公司。其中一项排除,即《投资公司法》第3a-2条,允许无意投资公司有一年的宽限期,从(a)发行人在合并或未合并基础上拥有价值超过发行人总资产50%的证券和/或现金之日起算,以及(b)发行人在未合并基础上拥有或提议收购价值超过该发行人总资产(不包括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价值40%的投资证券之日起算,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能会采取行动,导致我们持有的投资证券低于我们总资产的40%,这可能包括用我们手头的现金和比特币收购资产或清算我们的投资证券或比特币,或者如果我们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资产或清算足够的投资证券,则寻求SEC的不采取行动函。
由于规则3a-2例外适用于一家公司不超过每三年一次,并且假设我们没有其他例外适用于我们,我们将不得不在我们不再是一家不经意的投资公司后至少三年内保持在40%的限制范围内。这可能会限制我们进行某些投资或建立合资企业的能力,否则这些投资或合资企业可能会对我们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无论如何,我们不打算成为一家从事投资及买卖证券业务的投资公司。
根据《投资公司法》归类为投资公司需要在SEC注册。如果一家投资公司未能注册,它将不得不停止开展几乎所有业务,其合同将变得无效。注册是耗时和限制性的,需要对我们的业务进行重组,而我们作为一家注册投资公司可以做的业务将非常受限制。此外,我们将受到有关管理、运营、与关联人士的交易和投资组合构成的实质性监管,并且需要根据《投资公司法》制度提交报告。此类合规成本将导致公司产生大量额外费用,如果需要,未能注册将对开展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得向从事比特币相关活动或接受加密货币作为支付的企业提供银行服务,或可能切断服务,包括我们证券投资者的金融机构。
一些从事比特币和/或其他与比特币相关活动的公司一直无法找到愿意为其提供银行账户和其他服务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同样,一些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公司和个人或企业可能已经并可能继续关闭其现有的银行账户,或因应政府行动而停止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特别是在中国,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的回应一直是排除将其用于中国境内的普通消费者交易。我们也可能无法为我们的业务获得或维持这些服务。许多在其他比特币相关活动上提供比特币和/或衍生品的企业在寻找愿意为其提供服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方面已经存在并可能继续存在的困难,可能正在降低加密货币作为支付系统的有用性,并损害公众对加密货币的看法,并可能降低其有用性,并在未来损害他们的公众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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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或金融机构关闭从事比特币和/或其他比特币相关活动的企业的账户,加密货币作为支付系统的有用性和公众对加密货币的看法可能会受到损害。这可能是由于合规风险、成本、政府监管或公众压力造成的。该风险适用于证券公司、清算和结算公司、商品交易所的国家股票和衍生品、场外交易市场以及存托信托公司,如果这些实体中的任何一个采取或实施类似的政策、规则或规定,可能会对我们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并阻碍我们将加密货币转换为法定货币的能力。这些因素可能对我们持续经营的能力或根本无法推行我们的新战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或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损害投资者。
与我们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业务相关的风险
发展数据仓库是资本密集型的。我们可能无法以优惠条件或根本无法产生足够的资本或获得额外资本来满足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扩张受到重大干扰,并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扩大和发展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能力是资本密集的。我们被要求用运营所得现金为扩大和发展我们的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能力的成本提供资金。无法保证我们未来的收入将足以抵消这些成本的增加,或者我们的业务运营将产生足以满足我们预期资本要求的资本。如果我们未来收入的增加不足以抵消增加的成本,或者我们无法产生足够的资本来满足我们预期的资本要求,我们的财务状况、业务扩张和未来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为我们未来的增长提供资金,我们可能需要在未来通过股权或债务融资筹集额外资金,以满足我们的运营和资本需求,这些需求可能无法以优惠条件获得,或者根本无法获得。如果我们通过发行股票或股票挂钩证券筹集额外资金,我们的现有股东可能会遭受其对我们公司所有权百分比的显着稀释,我们发行的任何新股票证券可能拥有优先于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此外,我们未来可能获得的任何债务融资可能具有与我们的筹资活动以及其他财务和运营事项有关的限制性契约,这可能使我们更难获得额外资本和寻求商业机会,包括潜在的收购。我们无法获得额外的债务和/或股权融资,或无法从运营中产生足够的现金,这可能要求我们优先考虑项目或削减资本支出,并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参与的市场是竞争性的。未能有效竞争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市场份额损失以及我们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下降。
在我们参与的市场中,我们与其他范围广泛的数据挖掘提供商展开竞争。我们当前和未来的一些竞争对手可能比我们更有优势,包括更大的知名度、更长的经营历史、与当前或潜在客户的预先存在的关系、明显更大的财务、营销和其他资源以及更容易获得资本,所有这些都使他们能够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并更快地对新的或不断变化的机会做出反应。在我们业务所针对的相同市场中,或者在运营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能力的成本低于我们运营成本的市场中,许多这些竞争对手的自身能力与我们相似。我们的许多竞争对手和数据挖掘市场的新进入者正在我们所服务的市场中开发额外的数据仓库空间和数据挖掘能力。
我们的服务面临定价压力。我们服务的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供需状况和竞争对手的定价压力。新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能力的建立或对数据仓库服务和数据挖掘能力的需求减少,可能会导致我们经营所在市场的数据仓库空间和数据挖掘能力供过于求。过剩的数据仓库或数据挖掘能力可能会造成向下的定价压力,并限制可供我们扩展的具有经济吸引力的市场的数量,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此外,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提供与我们相比价格更具竞争力的服务。我们可能被要求降低价格以保持竞争力,这可能会降低我们的利润率,并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我们扩大业务,我们还将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而我们拓展的新市场中的竞争对手在这些市场中的运营经验可能比我们更丰富。如果我们未能有效竞争,我们的业务、财务表现和前景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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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高度依赖于数量有限的主要客户,任何此类客户或任何其他重要客户的损失,或任何此类客户或任何其他重要客户无法向我们支付到期款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青岛西旅贸易有限公司(Qingdao XiHUL Trading Co.,Ltd.)的收入为4230万美元,占商品贸易收入的29.6%;来自青岛融和能源贸易有限公司(Qingdao Fusion Energy Co.,Ltd.)的收入为1540万美元,占商品贸易收入的10.8%;来自Qinghuangdao Wushang Engergy Trading Co.,Ltd(Qinhuangdao Wushang Energy Co.,Ltd.)的收入为1320万美元,占商品贸易收入的9.2%。
有许多因素可能导致我们失去主要客户。由于我们的许多合同都涉及对客户来说至关重要的服务,因此我们未能满足客户的期望可能会导致合同被取消或不再续签。我们的合同通常允许我们的客户或代理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在合同期结束前终止与我们的合同,包括我们未能按照此类协议的要求交付服务。此外,我们的客户可能会决定减少我们的服务支出,以应对充满挑战的经济环境或与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内部和外部因素,例如公司重组或通过将更多设施转移到内部或外包给其他服务提供商来改变其外包战略。我们的一些客户可能会选择在未来开发或扩大自己的数据仓库设施和数据挖掘能力,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现有或潜在客户的下降。
此外,我们对任何个别重要客户的依赖可能会使该客户在与我们谈判合同和服务条款时对我们具有一定程度的定价杠杆作用。失去我们的任何主要客户,或他们外包给我们的服务范围或我们提供的价格水平显着下降,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任何客户都可能经历业务低迷,这反过来可能导致他们无法或无法根据与我们的合同及时向我们付款。如果发生任何客户违约,我们的流动性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可能会在执行我们的权利方面遇到延迟,并可能在保护我们的投资方面产生大量成本。如果我们的一个主要客户的业务受到不利影响并在与我们的合同下发生违约,这些风险将特别显着。任何重要客户无法履行其付款义务可能会对我们产生负面和重大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为我们的服务吸引新客户或代理商和/或增加现有客户或代理商的收入,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一直在扩大我们的客户群,以覆盖更多的保险公司和不同类型的保险类别。我们高度依赖我们的代理人向我们调度保险公司的数据挖掘业务。我们吸引新客户的能力,以及我们从现有客户中增加收入的能力,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数据仓库能力、我们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竞争对手的实力以及我们的客户获取团队吸引新客户的能力。如果我们未能吸引到新客户,我们可能无法像我们预期的那样迅速或根本无法增加收入。
此外,随着我们的客户群增长并向其他类型的保险类别多样化,我们可能无法提供满足他们不断变化的需求的服务,这可能导致客户不满、对我们服务的总体需求下降以及预期收入的损失。此外,我们无法满足客户的期望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从而可能限制我们留住现有客户和吸引新客户的能力,这将对我们产生收入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对我们的客户经营所在行业或这些行业的信息技术支出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特别是在互联网和云服务行业以及保险行业,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客户主要是互联网、云、软件和其他技术型行业的技术公司。我们数据挖掘产品的最终用户主要是中国的大型保险公司。我们的客户,其中一些经历了业务的快速变化、实质性的价格竞争和盈利压力,可能会要求降低价格或减少他们对我们的数据挖掘分析的需求,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财务业绩。此外,技术行业或对基于云的服务的需求下降,或任何这些公司,包括我们的客户和最终用户保险公司,希望将其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需求外包,可能导致我们的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分析业务的空间需求减少,这将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还容易受到客户经营所在行业的不利发展的影响,例如对其产品或服务的需求减少、企业裁员或裁员、行业放缓、企业搬迁、遵守政府法规或监管增加的成本等因素。我们还可能受到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市场的任何低迷的重大不利影响,原因之一是空间供应过剩或需求减少,或技术行业放缓。此外,企业客户缺乏对数据仓库空间和数据挖掘的需求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任何这些事件,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或在销售我们的服务方面遇到困难,这将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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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与我们的数据供应商保持业务关系,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一直从少数数据供应商处购买很大一部分原始数据,终止与他们的业务关系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高度依赖我们的数据供应商,为我们提供我们需要的大量数据。我们的业务进行数据挖掘分析,以及我们向我们的代理人出售我们的保险营销信息的能力,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数据供应商提供一致和可靠的数据。如果我们未能维持与数据供应商的业务关系,或者从数据供应商获取数据的成本增加,我们可能无法像我们预期的那样迅速或根本无法实现收入增长。
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和具有成本效益地适应新技术或行业标准,我们的业务、财务业绩和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拥有和经营的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设施的市场,以及我们的最终用户客户经营的某些保险行业的市场,其特点是技术快速变化、行业标准不断演变,以及频繁推出新的服务。因此,由于对新工艺和技术的需求,包括允许比我们的数据仓库目前设计提供的更高水平的关键负载和热量去除的新技术,我们的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设施的基础设施可能会过时或无法销售。此外,将我们的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设施连接到互联网和其他外部网络的系统可能会变得过时,包括在延迟、可靠性和连接性多样性方面。当客户需要新的流程或技术时,我们可能无法在具有成本效益的基础上升级我们的数据仓库设施和数据挖掘能力,或者根本无法升级,原因之一是无法转嫁给客户的费用增加或收入不足以为必要的资本支出提供资金。我们的电力和冷却系统过时和/或我们无法升级我们的数据挖掘能力,包括相关的连接性,可能会减少我们数据挖掘和分析的收入,并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了取得成功,我们必须通过不断改进服务的性能、特性和可靠性并相应地修改我们的业务策略来适应我们快速变化的市场,这可能会导致我们产生大量成本。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和具有成本效益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技术,如果有的话,这将对我们维持和发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无法购买硬件或获得我们的服务所依赖的软件的许可,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适用于我们所服务行业的潜在未来法规可能要求我们、我们的数据供应商或我们的客户从他们的数据运营中寻求我们无法提供的特定要求。如果采用此类规定,我们可能会在某些行业失去客户或无法吸引新客户,这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新技术或行业标准有可能取代或为我们的服务提供成本更低的替代方案。我们主要专注于通过数据仓库提供数据挖掘服务和解决方案。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成功地识别所有新服务替代方案的出现,相应地修改我们的服务,或者及时开发并将新服务推向市场,以应对这些变化。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新服务替代方案的出现并将新服务推向市场,那么这些新服务可能需要以比我们当时的服务更低的利润率提供。未能提供与新技术竞争的服务或我们的服务过时可能导致我们失去现有和潜在客户,或可能导致我们产生大量成本,这将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我们推出的价格点低于我们当前产品的新替代服务也可能导致我们的现有客户转向成本更低的产品,这可能会减少我们的收入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运营的数据仓库设施和数据挖掘设施或我们提供的服务出现任何重大或长期故障,包括我们无法控制的事件,将导致重大成本和中断,并将降低我们设施的吸引力,损害我们的商业声誉,并对我们的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运营的数据仓库设施和数据挖掘设施可能会出现故障。我们运营的任何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设施或我们提供的服务出现任何重大或长期故障,包括关键工厂、设备或服务发生故障,例如发电机、备用电池、路由器、交换机或其他设备、电源或网络连接,无论是否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都可能导致我们客户的服务中断和数据损失以及设备损坏,这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客户的正常业务运营并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减少我们的收入。我们运营的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设施之一的任何故障或停机都可能影响我们的许多客户。我们运营的任何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设施遭到彻底破坏或严重损坏,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服务严重停机和客户数据的灾难性损失。由于我们吸引和留住客户的能力取决于我们提供高度可靠服务的能力,即使我们的服务出现轻微中断也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导致我们受到经济处罚。我们提供的服务受到多种因素导致的失败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人为错误或事故、自然灾害和安全漏洞,无论是偶然的还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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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在未来经历服务中断、停电和其他技术故障或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无法满足我们与客户的协议的要求。由于我们的服务对我们许多客户的业务运营至关重要,我们服务的任何重大或长期中断都可能导致我们客户的利润损失或其他间接或后果性损害,并使我们面临客户就潜在的重大损害提起的诉讼。此外,这些服务中断,无论是否导致违反我们与客户的协议,都可能对我们与客户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并导致客户终止与我们的协议或向我们寻求损害赔偿或其他赔偿行动。我们已采取并将继续采取措施改善我们的基础设施,以防止服务中断,并满足我们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的要求,包括升级我们的电气和机械基础设施和采购,设计尽可能最好的设施,并对维护计划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以管理风险。服务中断对我们来说仍然是一个重大风险,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声誉,损害我们与客户的关系,并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任何违反我们与客户的协议的行为都将损害我们与客户的关系,并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数据仓库的安全漏洞或涉嫌安全漏洞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数据仓库设施的安全漏洞可能导致我们或我们客户的信息被盗用,并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或客户的运营中断或出现故障。由于我们和我们的数据仓库服务提供商承诺实施有效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我们的数据仓库,这样的妥协可能对我们的品牌和声誉特别有害。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大量资金和资源来防范此类威胁或缓解安全漏洞造成的问题。安全风险和缺陷也可能在政府检查过程中被发现,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制裁。由于用于破坏安全的技术经常发生变化,并且经常在针对目标发起之前不被识别,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实施新的安全措施,或者,如果实施,我们可能无法确定这些措施是否可以被规避。可能发生的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面临更大的诉讼风险、监管处罚、现有或潜在客户流失、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增加我们的安全成本,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针对我们提出的任何涉嫌安全漏洞或系统故障的断言,无论是否属实,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导致我们产生大量法律费用,并对我们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数据仓库订阅协议可能会提前终止,我们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续签现有租约,或者我们在协议下的租金或付款可能会在未来大幅增加,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就我们的数据仓库订立若干数据仓库认购协议。在此类认购协议到期后,我们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续签这些认购协议,如果有的话。根据某些订阅协议,数据仓库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提前通知并向我们支付违约罚款的方式终止协议。然而,这种违约处罚可能不足以弥补我们的损失。即使我们的数据仓库的数据仓库服务商一般没有单方面提前终止的权利,除非他们提供了所需的通知,但如果我们严重违反订阅协议,订阅协议仍可能被提前终止。如果数据仓库服务提供商选择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提前终止订阅协议,我们可能会向他们主张赔偿要求。尽管我们希望续签的订阅协议没有实质性障碍,并且我们不认为我们的任何订阅协议将在未来提前终止,但无法保证数据仓库服务提供商不会在其到期日期之前终止我们的任何订阅协议。如果数据仓库订阅协议在其到期日之前提前终止,尽管我们可能因提前终止此类租约而获得任何补偿,或者如果我们无法续签此类订阅协议,或者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数据仓库,我们可能不得不承担与迁移我们的数据相关的重大成本。任何搬迁也可能影响我们向客户提供持续不间断服务的能力,并损害我们的声誉。此外,未来此类租约下的租金或付款可能会在未来大幅增加。上述任何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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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面临侵犯隐私的索赔和其他相关索赔,这可能会耗费时间和成本进行辩护,并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运营或我们业务的任何方面不会或不会侵犯或侵犯第三方拥有或持有的隐私权。我们还可能在未来受到与第三方隐私权有关的法律或行政诉讼和索赔。如果我们因侵犯了第三方的隐私权而对其承担责任,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巨额损害赔偿金。我们还可能受到禁止我们使用此类数据并要求我们改变我们的流程或方法的禁令的约束,这在技术上或商业上可能不可行,并可能导致我们花费大量资源。在这些问题上的任何索赔或诉讼,无论我们最终是赢是输,都可能是耗时和代价高昂的,可能会导致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从我们业务的运营中转移,并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
尽管我们从我们的数据供应商处购买数据,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对此类数据的使用不会受到侵权诉讼或诉讼。声称对我们从数据供应商处购买的数据拥有所有权的第三方可能会妨碍我们使用这些数据的能力。截至本报告日期,我们没有遇到第三方就侵犯或侵犯任何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隐私权提出的任何法律索赔。然而,无法保证对数据和隐私拥有所有权的第三方不会对我们采取行动,指控我们侵犯了这些权利或以其他方式主张他们的权利。
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健康流行病和其他灾难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流动性和财务状况。
我们的业务可能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的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地震、火灾、洪水、冰雹、风暴、恶劣天气条件、环境事故、电力损失、通信故障、爆炸、恐怖袭击和类似事件。我们的业务也可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例如中国和世界各地爆发的禽流感、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或非典、寨卡病毒、埃博拉病毒、新冠疫情或其他地方卫生流行病。如果我们的任何员工被怀疑感染了任何传染病,我们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被要求隔离这些员工和我们场所的受影响区域。因此,我们可能不得不暂时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此外,当局可能会对旅行和交通施加限制,并在受影响地区实施其他预防措施,以遏制疾病爆发,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设施暂时关闭,整个经济活动下降。在中国或世界其他地方长期爆发任何疾病或其他不利的公共卫生发展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某些关键人员的持续留任,以及我们在未来聘用和留住合格人员的能力,以支持我们的增长和执行我们的业务战略。
我们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归功于管理层,以及关键人员的研发专长和销售和市场营销。虽然我们普遍依赖于我们目前管理团队的能力和参与度,但我们依赖于首席执行官Yandai Wang先生和首席财务官Li Sing Leung先生的服务,以实现我们公司的持续增长和运营。由于他们在加密货币挖矿、安全和保险技术方面的经验、个人和业务联系,他们的服务对我们的整体管理以及我们战略方向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如果我们的一名或多名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键人员无法或不愿意继续担任目前的职务,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干扰,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由于任何原因而失去王先生和李先生的服务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国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竞争激烈,合格候选人的数量非常有限。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键人员的服务将继续提供给我们,或者如果他们要离开,我们将能够为他们找到合适的替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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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根据中国的规则、法规或政策,我们的证券上市和交易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获得此类批准。因此,贵国和我们都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行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我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06年8月8日,中国商务部、国资委或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6家中国监管机构联合通过《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或《并购规则》,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并于2009年6月22日修订。并购规则包括(其中包括)旨在要求由中国境内公司或个人控制、且为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或资产实现证券境外上市而组建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在该特定目的载体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条款。2006年9月21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特殊目的载体境外上市审批的程序。然而,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范围和适用性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尽管并购规则的适用仍不明确,但我们认为,根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河北长君律师事务所的建议,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需要证监会的批准,因为青岛SOS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中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岛永保融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我们的WFOE各自是通过外国直接投资而不是通过与并购规则所定义的任何中国境内公司合并或收购的方式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成立的。无法保证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将得出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相同的结论。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随后确定我们需要就我们的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者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任何其他中国政府当局颁布任何解释或实施规则,要求我们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批准,我们可能会面临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不利行动或制裁。在任何此类情况下,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的经营特权,延迟或限制将我们海外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限制或禁止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支付或汇出股息,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前景以及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他们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上市和交易的批准,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要求的豁免。有关此类批准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正如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河北长君律师事务所所告知,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1)目前无需获得任何中国当局的许可即可在国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我们的A类普通股,(2)不受中国证监会、CAC或任何其他实体的许可要求的约束,而批准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运营是必需的,以及(3)没有收到或被任何中国当局拒绝此类许可。尽管如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或《意见》,并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要加强对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鉴于目前的中国监管环境,我们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未来何时以及是否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在美国交易所上市尚不确定,甚至在获得此类许可时,是否会被拒绝或撤销。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中国有关海外上市所需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必要批准的监管发展。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我们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的任何问询、通知、警告、处分或监管异议。然而,有关海外证券发行和其他资本市场活动的监管要求的制定、解释和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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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颁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试行办法明确并强调了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1)遵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全面认定“中国境内公司间接境外发行上市”,特别是同时满足以下标准的发行人将被要求办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备案手续:a)发行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50%及以上,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记载的总资产或净资产由中国境内公司核算,且b)发行人的主要部分业务活动在中国大陆进行,或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国大陆,或负责其业务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多为中国公民或住所在中国大陆;(2)豁免发行人的即时备案要求a)已上市或注册但尚未在外国证券市场上市,包括美国市场在内,在《试行办法》生效日期前,以及b)无需向相关境外监管机构或境外证券交易所重新履行监管程序,c)其境外证券发行或上市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但该等发行人进行再融资或涉及其他需要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情形的,应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3)禁止在境外上市或发行的发行人类型负面清单,如(a)境外上市或发行已被中国国务院认定为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发行人,(b)其关联公司近期被判犯有贿赂和贪污罪的发行人,(c)正在进行刑事调查的发行人,以及(d)存在股权所有权重大争议的发行人;(4)发行人遵守网页安全、数据安全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5)发行人的备案和报告义务,如在其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后向证监会备案的义务,以及在境外发行或上市后有义务向证监会报告发行人发生控制权变更或自愿或强制退市等重大事件;以及(6)证监会有权对未遵守《试行办法》,包括未遵守备案义务或存在欺诈、虚假陈述行为的发行人及其股东处以100-10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CAC对数据安全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督,我们须遵守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其他义务,任何未能遵守适用法律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我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受中国有关收集、使用、共享、保留、安全和转移机密和私人信息(例如个人信息和其他数据)的法律的约束。我们的合规义务包括与开曼群岛《数据保护法》(经修订)和这方面的相关中国法律有关的义务。这些中国法律不仅适用于第三方交易,还适用于我们与我们的子公司之间,以及我们、我们的子公司之间以及与我们有商业关系的其他方之间的信息传输。这些法律不断发展,中国政府未来可能会采取其他规则和限制措施。不遵守可能导致处罚或其他重大法律责任。
根据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必须存储在中国境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购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应当接受CAC的网络安全审查。由于缺乏进一步解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的确切范围仍不明确。2021年12月28日,CAC等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新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取代原有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新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根据新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或网络平台运营者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将受到网络安全审查。持有百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也应当在境外上市前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将评估(其中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风险以及与海外上市有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我们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AC或任何其他中国政府机构有关我们公司结构的任何询问、通知、警告或制裁。正如我们的中国律师河北长君律师事务所所告知,我们不太可能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因为:(i)我们没有收到任何政府机构将我们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的通知,以及(ii)我们没有收到任何政府机构将我们视为拥有超过一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在线平台运营商的通知。此外,我们目前没有过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收集过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将来因适用的规则、法规、政策或其解释发生变化而成为CAC的网络安全审查对象,在此类审查期间,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暂停我们的运营或我们的运营遇到其他中断。网络安全审查还可能导致对我们公司的负面宣传,并转移我们的管理和财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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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我们在此类审查中被发现违反了中国适用的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警告、罚款或暂停服务。因此,网络安全审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6月10日公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数据安全法》要求以合法、正当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并规定,为数据保护的目的,数据处理活动必须基于数据安全的数据分类和等级保护制度进行。由于最近颁布了《数据安全法》,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对我们的业务实践进行进一步调整,以遵守这项法律。如果我们的数据处理活动被发现不符合这项法律,我们可能会被责令改正,并且在某些严重的情况下,例如严重的数据泄露,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包括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许可。此外,近期出台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要求(一)加快修订关于加强证券境外发行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的规定和(二)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法律法规。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在所有方面遵守此类新规,我们可能会被责令整改并终止任何被监管部门视为违法并成为罚款和其他制裁措施的行为。因此,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暂停我们的相关业务,或面临其他处罚,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8月2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简称PIPL),自2021年11月起施行。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全面的法律,PIPL规定,除其他外,(i)使用生物特征和个人位置跟踪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征得个人同意,(ii)使用敏感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应将此类使用的必要性和对个人权利的影响通知个人,以及(iii)个人信息经营者拒绝个人行使其权利的请求的,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PIPL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在所有方面遵守PIPL,我们可能会受到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罚款和/或其他处罚。
虽然我们采取措施遵守所有适用的数据隐私和保护法律法规,但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和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然而,遵守任何其他法律可能代价高昂,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以及我们与用户互动的方式施加限制。此外,任何未能遵守适用的网络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政府当局或其他人对我们提起诉讼,包括通知整改、没收非法收入、罚款或其他处罚和对我们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我们的普通股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网站或平台的安全或隐私保护机制和政策的任何负面宣传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公众形象和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含糊不清且不确定,此类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损害我们盈利运营的能力。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我们业务的法律法规以及我们在某些情况下与客户的安排的执行和履行。法律法规有时含糊其辞,可能会在未来发生变化,其官方解释和执行可能涉及实质性的不确定性。新颁布的法律或法规的有效性和解释,包括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可能会延迟,如果我们依赖随后以与我们对这些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的方式通过或解释的法律法规,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影响现有和拟议未来业务的新法律法规也可能追溯适用。我们无法预测现有或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的解释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何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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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其中除其他外,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和司法合作的跨境监管,加强对境外上市中资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中国证券法的域外适用制度。由于这份文件相对较新,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将被修改或颁布(如果有),以及此类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这样的公司产生的潜在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有关中国居民境外投资活动的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收购中国公司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颁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专用工具进行境外投融资和往返投资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或37号文,取代了境内居民通过境外专用工具进行企业融资和往返投资的外汇管制有关问题,或75号文。37号文要求中国居民就其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境外实体(37号文中称为“特殊目的载体”,用于持有境内或境外资产或权益的目的)向外管局当地分支机构进行登记。37号文进一步要求,在特殊目的载体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时,如中国个人出资增加或减少、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分立或其他重大事件时,对中国居民的登记进行修订。根据这些规定,中国居民未能遵守特定的登记程序可能会导致对相关中国实体的外汇活动施加限制,包括向其境外母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分配,以及限制从境外实体流入中国实体的资本,包括限制其向其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资本的能力。此外,不遵守外管局登记要求可能会导致根据中国法律因规避外汇法规而受到处罚。
尽管我们认为我们与我们的结构相关的协议符合中国现行法规,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政府将同意这些VIE协议符合中国许可、注册或其他监管要求、现有政策或未来可能采用的要求或政策。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净收入的能力,以及我们在中国子公司与我们之间、跨境和向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并影响您的投资价值。
我们须遵守中国有关货币兑换的规则和条例。在中国,外管局对人民币(即中国货币)兑换成外币进行监管。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
根据中国外汇法规,通过遵守某些程序要求,可以使用外币支付经常项目,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而无需事先获得外管局的批准。在现有汇兑限制下,未经外管局事先批准,中国在中国的子公司产生的现金可用于支付股息。
但是,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以外币计价的贷款,则需要得到相应政府当局的批准或登记。中国政府可酌情在未来限制使用外币进行经常账户交易。如果外汇管制制度阻止我们获得足够的外币来满足我们的外汇需求,我们可能不会以外币向我们的投资者支付股息。
中国监管当局可能会对人民币的可兑换性施加进一步限制。未来对货币兑换的任何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在与中国目标公司的业务合并中使用此类发行的收益以及将我们的现金流用于向我们的股东分配股息或为我们可能在中国境外开展的业务提供资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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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审计报告是由目前接受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检查的审计师编写的,但无法保证未来的审计报告将由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编写,因此,未来投资者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此外,如果SEC随后确定我们的审计工作由PCAOB无法检查或完全调查的审计师执行,并且因此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例如纳斯达克,可能会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退市,则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法”),我们的证券交易可能会被禁止。此外,2022年12月29日,《综合拨款法案》由拜登总统签署成为法律。除其他外,《综合拨款法案》包含与AHFCAA相同的条款,该条款将触发《HFCA法案》下的禁令所需的连续非检查年数从三年减少到两年。
作为在SEC注册并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的审计师,根据美国法律,我们的审计师必须接受PCAOB的定期检查,以评估其是否符合美国法律和专业标准。
尽管我们在中国大陆开展部分业务,但PCAOB目前无法在未经中国政府当局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检查的司法管辖区,我们的审计师Assenture PAC,即出具本年度报告其他部分所载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须接受PCAOB的检查,以评估我们的审计师是否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PCAOB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对其他审计师进行的检查有时会发现这些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可能会作为检查过程的一部分加以解决,以提高未来的审计质量。中国大陆开展的审计工作缺乏PCAOB检查,使得PCAOB无法定期评估审计师的审计及其质量控制程序。因此,如果我们的审计师的工作底稿将来有任何组成部分变成位于中国大陆,这类工作底稿将不会受到PCAOB的检查。因此,投资者将被剥夺此类PCAOB检查,这可能导致我们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受到限制或限制。
作为美国持续监管重点的一部分,即获取目前受国家法律特别是中国大陆法律保护的审计和其他信息,2019年6月,一个由两党议员组成的小组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提出了法案,该法案如果获得通过,将要求SEC保留一份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外国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审计工作的发行人名单。拟议的《确保在我们交易所的境外上市(“Equitable”)法案》提高了对这些发行人的披露要求,并从2025年开始,连续三年被SEC列入名单的发行人从NYSE等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退市。目前尚不清楚这项拟议立法是否会被颁布。此外,美国政府内部最近也在考虑可能限制或限制中国公司进入美国资本市场。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法案”),其中包括要求SEC识别审计工作由审计师执行的发行人,即PCAOB由于审计师当地管辖范围内的非美国当局施加的限制而无法彻底检查或调查。美国众议院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了《HFCA法案》,《HFCA法案》于2020年12月18日签署成为法律。此外,2020年7月,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针对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及其审计公司发布了行政部门、SEC、PCAOB或其他联邦机构和部门可以采取的行动建议,以努力保护在美国的投资者。作为回应,2020年11月23日,SEC发布了指引,强调了与对中国发行人的投资相关的某些风险(及其对美国投资者的影响),并总结了SEC建议中国发行人就此类风险进行的强化披露。2021年3月24日,SEC通过了有关实施HFCA法案的某些披露和文件要求的临时最终规则。如果SEC认定我们在随后由SEC建立的程序下有“不检查”年(如临时最终规则所定义),我们将被要求遵守这些规则。SEC正在评估如何实施HFCA法案的其他要求,包括上述上市和交易禁止要求。根据HFCA法案,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三年未接受PCAOB的检查,我们的证券可能会被禁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这最终可能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被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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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AHFCAA”),该法案如果获得通过,将修订《HFCA法》,并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没有接受PCAOB检查,并将缩短我们的证券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的时间。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一项实施AHFCAA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为PCAOB提供了一个框架,供其根据AHFCAA的设想,在确定董事会是否因一个或多个当局在该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调查位于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时使用。2021年11月5日,SEC批准了PCAOB的规则6100,即HFCA法案下的董事会决定。2021年12月2日,SEC发布了修正案,以最终确定实施HFCA法案中提交和披露要求的规则。这些规则适用于SEC认定的注册人,这些注册人已提交年度报告,其中包含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且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因为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了立场。2021年12月16日,会计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认定报告,发现会计委员会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1)中国大陆,以及(2)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此外,PCAOB的报告确定了受这些决定约束的特定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12月29日,《综合拨款法案》由拜登总统签署成为法律。除其他外,《综合拨款法案》包含与AHFCAA相同的条款,该条款将触发《HFCA法案》下的禁令所需的连续非检查年数从三年减少到两年。我们的审计师Assentsure总部位于新加坡,而不是中国大陆或香港,在本报告中未被确定为受PCAOB认定的公司。因此,我们的审计师目前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公布的决定的约束,目前正在接受PCAOB的检查。
虽然我们的审计师位于新加坡并在PCAOB注册,并将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但如果后来确定PCAOB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某个当局采取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我们的审计师,那么这种缺乏检查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交易受到HFCA法案的禁止,并最终导致证券交易所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退市。此外,最近的事态发展将给我们A类普通股的上市和交易增加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考虑到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人员和培训的充足性,或与我们的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资源充足、地理覆盖范围或经验后,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监管机构是否会对我们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目前尚不清楚SEC与上述规则相关的实施过程将包括哪些内容,也不清楚SEC、PCAOB或NYSE将采取哪些进一步行动来解决这些问题,以及这些行动将对在中国拥有重要业务并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包括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股票市场)上市的证券的美国公司产生何种影响。此外,上述修订以及这些增加美国监管机构获取审计信息的努力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行动、程序或新规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一些不确定性,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如果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满足PCAOB检查要求或被要求聘请新的审计公司,我们可能会被除牌,这将需要大量费用和管理时间。
2022年8月26日,PCAOB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议定书声明》(“SOP”)协议。SOP协议连同两项协议协议(统称“SOP协议”),规范对设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审计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迈出了向PCAOB开放准入以检查和调查总部设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一步。根据SEC披露的与《议定书》有关的情况介绍,PCAOB应拥有独立的酌处权,可以选择任何发行人审计进行检查或调查,并拥有向SEC转移信息的不受约束的能力。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会认定,PCAOB能够确保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完全的检查和调查,并投票决定撤销其先前的相反决定。然而,如果中国当局在未来阻碍或以其他方式未能为PCAOB的准入提供便利,PCAOB董事会将考虑是否需要发布新的认定。我们的A类普通股退市将迫使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出售其A类普通股。由于这些行政或立法行动对在中国有重要业务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预期负面影响以及投资者对这些公司的负面情绪,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无论这些行政或立法行动是否得到实施,也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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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制度体现了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法律保护的可用性。
作为香港主权移交中国的条件之一,中国接受了香港基本法等条件。《基本法》确保香港自1997年起五十年内保留其本国货币(港元)、法律制度、议会制度及人民权利和自由。这一协议赋予了香港以高度自治行使职能的自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自己的国内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和最后法院、移民和海关、公共财政、货币和引渡。香港继续使用英国普通法制度。
然而,如果中国试图改变其允许香港自主运作的协议,这可能会潜在地影响香港的普通法法律体系,并可能反过来带来不确定性,例如在执行我们的合同权利方面。这可能反过来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香港的知识产权和保密保护可能不如美国或其他国家有效。因此,我们无法预测香港法律制度未来发展的影响,包括颁布新的法律、改变现有法律或其解释或执行,或国家法律优先采用当地法规。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可用的法律保护,包括我们执行与客户的协议的能力。
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受有关数据安全的香港法律法规的约束,这可能会使它们受到政府执法行动和调查、罚款、处罚以及暂停或中断其运营。
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包括China SOS Limited、Future Technology Global Limited、Future Digital Investment Limited和Future Digital Trade Limited,在香港运营,因此在数据隐私、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方面受香港法律法规的约束。香港有关数据安全的主要法例,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香港法例第486条)(“PDPO”),就个人资料的收集、使用、储存及转移作出规管,并对资料使用者施加法定责任,以遵守其中所载的六项资料保护原则。根据《个人资料条例》第33条,如有关活动发生在香港,或有关个人资料由主要营业地在香港的数据用户收集,则《个人资料条例》适用于收集及处理个人资料。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及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已遵守有关香港数据安全的法律及规定。我们的董事确认:(i)我们的每名董事及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并无涉及任何与违反PDPO有关的诉讼或监管行动;及(ii)他们并不知悉自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有任何与违反PDPO有关的不合规事件。由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基本上在中国大陆开展所有业务运营,我们认为香港法律规定的现有数据安全法定要求并不会对其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的法律不断发展,可能会受到不同的解释,导致我们在这方面的责任范围存在不确定性。未能及时或完全遵守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要求,可能会使我们或我们的香港子公司遭受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执法行动和调查、罚款、处罚以及暂停或中断我们香港子公司的运营。
未能遵守适用于我们业务的法律法规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和处罚,还可能导致我们失去客户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的业务。
我们的业务受中国各政府机构的监管,包括负责监测和执行遵守各项法律义务的机构,例如知识产权法、就业和劳动法、工作场所安全法、环境法、消费者保护法、政府贸易法、进出口管制、反腐败和反贿赂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这些监管要求可能比中国更严格。这些法律法规给我们的业务带来了额外的成本。不遵守适用的法规或要求可能会使我们受到:
| ● | 调查、执法行动和制裁; |
| ● | 强制更改我们的网络和产品; |
| ● | 上缴利润、罚款、损害赔偿; |
| ● | 民事和刑事处罚或禁令; |
| ● | 我们的客户或渠道合作伙伴提出的损害索赔; |
| ● | 终止合同; |
| ● | 知识产权损失; |
| ● | 未能获得、维持或更新开展我们业务所需的某些许可、批准、许可、注册或备案;和 |
| ● | 临时或永久禁止向公共服务机构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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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施任何政府制裁,或者如果我们没有在任何可能的民事或刑事诉讼中胜诉,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对任何行动作出回应都可能导致我们管理层注意力和资源的显着转移以及专业费用的增加。执法行动和制裁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监管机构或立法机构的任何审查都可能导致巨额监管罚款、改变我们的商业惯例和其他处罚,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社会、政治和监管条件的变化或管理广泛主题的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导致我们改变我们的商业实践。此外,我们向各种新领域的扩张也可能引发一些新的监管问题。这些因素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此外,我们面临管理层、员工和与我们合作的各方的不当行为、错误和未能履行职能的风险,他们可能不时受到诉讼和监管调查和诉讼,或因不遵守适用法律法规而面临潜在的责任和处罚,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
如果我们不再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我们将被要求完全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交易法》的报告要求,我们将产生大量额外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我们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不会产生这些费用。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将继续不受《交易法》规定提供代理声明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将不受《交易法》第16条中包含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会像美国国内发行人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我们也不会被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美国国内发行人被要求披露的所有信息。虽然我们目前预计将继续获得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但我们可能会在未来不再获得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维护和更新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许可证和许可,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因中国VATS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有关增值电信服务(VATS)许可证的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且仍在发展中,其解释和执行涉及重大不确定性。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活动主要受《与外国投资有关的行业目录》或《目录》管辖。《目录》将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类。未列入《目录》的行业为许可行业。VATS等行业,包括互联网数据仓库服务,或IDC服务,限制外商投资。具体而言,《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对外商投资增值税企业外国投资者持有的最终出资比例限制为50%及以下。根据《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提供商必须在开始运营之前获得运营许可证。2009年4月10日生效、2017年9月1日修订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在中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所需的许可种类以及获得此类许可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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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我们已为我们的10086热线中心取得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网络号码利用资源证书,目前正在向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ICP许可证。
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维持我们在中国提供当前IDC服务所需的现有许可证或许可,在当前期限届满时续签其中任何一项,或更新现有许可证或获得我们未来业务扩展所需的额外许可证。未能获得、保留、更新或更新任何许可或许可,特别是我们的IDC许可,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未来的扩张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未来中国有关VATS行业的法律或法规要求我们获得额外的许可证或许可证或更新现有许可证以继续提供我们的IDC服务,则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获得此类许可证或许可证或更新现有许可证,或根本无法保证。如果发生任何这些情况,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主要依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而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主要依赖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包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以及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所需的资金。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未来以自己的名义产生债务,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他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只能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中支付股息。此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须每年至少提取其弥补上一年度累计亏损(如有)后的累计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直至该基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可根据其股东的决定,将其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的一部分提取为任意准备金。这些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作为现金红利分配。
此外,《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司支付给非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息,将适用10%的预提税率,除非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非中国居民企业注册成立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另有豁免或减免。
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有利于我们的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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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以及法律和政府政策的不利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增长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在中国开展业务,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的影响。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参与程度、腐败控制水平、资本投资控制、外汇再投资控制、资源配置、增长率和发展水平。尽管中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家所有权以及在工商企业中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但中国的生产性资产仍有相当大一部分归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继续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在规范行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还通过配置资源、控制外币计价债务的支付、制定货币政策、规范金融服务和机构以及向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等方式,对中国经济增长实施重大控制。
约四十年来,中国政府实施经济改革措施,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利用市场力量。我们无法预测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及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是否会对我们当前或未来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此外,中国政府进行的许多经济改革都是前所未有的或试验性的,并有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得到完善和改进。这种提炼和改进的过程不一定会对我们的运营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例如,中国政府过去实施了多项旨在减缓某些经济领域的措施,其中包括政府认为过热的房地产行业。这些行动,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行动和政策,可能导致中国整体经济活动水平下降,进而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以获得的法律保护。
我们在中国开展大部分业务运营,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受适用于在中国的外国投资的法律、规则和法规的约束。中国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规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不同,先前的法院判决可能会被引用以供参考,但判例价值有限。中国法律体系发展迅速,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可能包含不一致之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执行涉及不确定性。
1979年,中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的经济事务法律、规章和条例体系。过去四十年立法的总体效果,显著增强了对各种形式的外商在华投资的保护。然而,中国尚未发展出完全一体化的法律体系,最近颁布的法律、规则和条例可能无法充分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或可能受到中国监管机构的相当程度的解释。特别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相对较新,并且由于已公布的决定数量有限且此类决定具有非约束性,并且由于法律、规则和条例往往赋予相关监管机构如何执行这些决定的重大自由裁量权,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的解释和执行涉及不确定性,可能不一致和不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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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行政和法院程序来执行我们的合法权利。然而,由于中国司法和行政当局在解释和实施法定条款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与较发达的司法管辖区相比,预测司法或行政程序的结果可能更加困难。此外,中国的法律体系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政策和内部规则没有及时公布,或者根本没有公布,但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因此,我们可能并不总是意识到任何潜在的违反这些政策和规则的行为。对我们的合同、财产(包括知识产权)和程序权利的这种不可预测性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继续经营的能力。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
中国政府的政策、法规、规则和法律执行的变化可能很快,几乎不会提前通知,并可能对我们在中国的盈利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政府可能对在中国开展业务行使重大监督和酌处权,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目前也不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批准才能在美国交易所上市,但是,如果我们未来被要求获得批准,并且被中国当局拒绝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许可,我们将无法继续在美国交易所上市,这将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或可能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在中国的外国投资发行人施加更多控制,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此外,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干预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未能遵守中国有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购股权计划的登记要求的规定,可能会使中国计划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2012年2月发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公开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境外公开上市公司任何股票激励计划的员工、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非中国公民,除少数例外情况外,需通过境内合格代理人向外管局登记,可为该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并完成若干其他手续。我们及我们的董事、行政人员及其他身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且获授予受限制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或期权的雇员,如该等雇员行使该等受限制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或期权,将受本规例规限。另外,外管局37号文还要求,如果这些员工在上市前行使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或期权,则需完成一定的登记手续。未能完成外管局注册可能会使他们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还可能限制我们向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子公司提供额外资本的能力,并限制这些子公司向我们分配股息的能力。我们还面临监管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和员工采取额外激励计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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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若干有关雇员购股权或受限制股份的通告。根据该等通告,在中国工作的雇员行使购股权或获授受限制股份单位将须缴付中国个人所得税。我们的WFOE有义务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与员工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文件,并代扣那些行使其股票期权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我们的员工没有缴纳或我们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他们的所得税,我们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部门的制裁。
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为各种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供款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
在中国经营的公司必须参加各种政府规定的雇员福利缴款计划,包括某些社会保险、住房基金和其他福利计划,为社会保险账户和住房基金开立和登记账户,并以自己的名义向计划缴款,金额相当于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包括奖金和津贴,但不超过公司经营我们业务的地点当地政府不时规定的最高金额。鉴于不同地理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国地方政府对员工福利缴款计划的要求并没有得到一致的执行。
截至本报告日期,我们若干中国附属公司未能开立及登记住房资金账户,因此未能为我们的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可能会被要求补缴这些福利计划的缴款以及滞纳金和罚款。如果我们受到与不遵守劳动法相关的调查或处罚,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或《中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国其他与劳动相关的法规的执行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对我们的劳动实践施加限制,并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07年6月29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修正。中国劳动合同法引入了与定期雇佣合同、非全时雇佣、试用期、与工会和职工大会协商、无书面合同雇佣、解雇员工、遣散、集体谈判等相关的具体条款,共同代表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化执行。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与连续为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的任何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如果雇员要求或同意续签已经连续两次订立的定期劳动合同,则所产生的合同必须有一个不固定的期限,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期满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有具体规定的情形除外。此外,政府还出台了多项与劳工相关的法规,进一步保障员工的权利。根据这类法律法规,雇员有权享受5天至15天不等的年假,并且可以获得任何未休年假天数的补偿,金额为其每日工资的三倍,但有某些例外情况。如果我们决定改变我们的雇佣或劳动惯例,中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规则也可能限制我们以我们认为合算的方式实现这些改变的能力。此外,由于这些新规定的解释和实施仍在演变中,我们的就业实践可能不会在任何时候都被视为符合新规定。如果我们因劳资纠纷或调查而受到严厉处罚或承担重大责任,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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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难以向我们、我们的董事或我们在中国居住的执行官送达法律程序或执行从非中国法院获得的任何判决或在中国对他们或我们提起诉讼。
我们的某些董事和大多数执行官居住在中国。此外,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以及董事和执行官的资产都位于中国。中国没有与美国、英国、日本和许多其他司法管辖区订立条约,规定法院的判决相互承认和执行。因此,投资者可能无法向我们或那些在中国的人送达诉讼程序,或在中国对我们或他们执行从非中国司法管辖区获得的任何判决。
2006年7月1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关于民商事事项判决相互承认和执行的安排》,即2006年的安排。在该安排下,凡任何指定人民法院或任何指定香港法院根据选择法院协议就民商事案件作出要求支付款项的可执行终审判决,任何有关当事人均可向有关人民法院或香港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判决。2019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律政司签署《关于内地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承认及执行民商事事项判决的安排》或《2019年安排》。2019年的安排,针对中国大陆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事项判决,规定了判决的范围和细节、申请承认或执行的程序和方式、对作出原判的法院管辖权的复核、拒绝承认和执行判决的情形、补救办法等。经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解释,并经香港特别行政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双方应公告2019年安排生效日期。2019年安排适用于双方法院在其生效日期或之后作出的任何判决。2006年安排自2019年安排生效之日起终止。当事人在2019年安排生效日前已按2006年安排签署“书面选择法院协议”的,仍适用2006年安排。虽然2019年的安排已经签署,但其生效日期尚待公布。因此,根据2019年安排执行或承认判决的结果和有效性仍存在不确定性。
在美国很常见的股东索赔,包括证券法集体诉讼和欺诈索赔,在中国一般很难作为法律或实践问题来追究。例如,在中国,在获得中国境外股东调查或诉讼所需信息或与外国实体有关的其他信息方面存在重大法律和其他障碍。尽管中国地方当局可能会与另一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管,但在缺乏相互务实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与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这种监管合作一直没有效率。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开展调查或取证活动。因此,未经中国主管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同意,任何实体或个人不得向外国实体或政府机构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任何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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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并可能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出现宽幅波动。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广阔的市场和行业因素,比如其他业务运营主要位于中国并在美国上市其证券的公司的表现和市场价格波动。多家中国公司已将其证券在美股上市,其中一些公司经历了大幅波动。这些中国公司的证券在发行后的交易表现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总体态度,因此可能会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表现,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
除了市场和行业因素外,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因我们自身运营的特定因素而高度波动,包括以下因素:
| ● | 我们的收入、收益、现金流和与我们的用户群或用户参与度相关的数据的变化; |
| ● | 关于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的新投资、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的公告;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新产品、服务和扩展; |
| ● | 法规变更的公告; |
| ● | 证券分析师财务预估变动; |
| ● | 关于我们、我们的服务或我们的行业的有害负面宣传; |
| ● | 关键人员的增补或离任; |
| ● | 解除对我们已发行股本证券的锁定或其他转让限制或出售额外股本证券;和 |
| ● | 潜在诉讼或监管调查。 |
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发生巨大而突然的变化。
过去,公众公司的股东往往会在其证券的市场价格出现不稳定时期后,对这些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和运营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并要求我们为诉讼辩护而承担大量费用,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运营结果。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是否成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未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对我们的索赔成功,我们可能需要支付重大损害赔偿,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9年12月,该公司指示其存托银行对其美国存托股票(“ADS”)实施一项比率变更(“ADS比率”)。新的比率为每1 ADS 10股A类普通股。比率变动生效日期为2019年12月3日。
2022年6月,公司调整ADS比例,由现有的1份ADS代表10股A类普通股的比例调整为1份ADS代表500股A类普通股的比例。该比率变动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7月6日。
2023年5月,公司股东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2023年度股份合并事项。就2023年股份合并而言,公司将其ADS比率从之前的1份ADS代表500股A类普通股调整为1份ADS代表10股A类普通股的比率,自2023年6月16日起生效。
31
2024年11月,公司将ADS与A类普通股的比例从1份ADS代表10股A类普通股改为1份ADS代表150股A类普通股。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
2025年9月,公司终止ADS,将A类普通股直接在纽交所上市。生效日期为2025年9月8日。
卖空者采用的技术可能会压低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
卖空是卖出卖方并不拥有但已向第三方借入的证券,意图在日后买回相同的证券以归还出借人的做法。卖空者希望从出售借入证券和购买替换股份之间的证券价值下降中获利,因为卖空者预计在该购买中支付的金额将低于其在出售中获得的金额。由于证券价格下跌符合卖空者的利益,许多卖空者发布或安排发布关于相关发行人及其业务前景的负面意见,以便在卖空证券后制造负面的市场势头并为自己创造利润。这些空头攻击在过去曾导致市场抛售股票。
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绝大多数在美国上市的上市公司一直是被做空的对象。大部分审查和负面宣传都集中在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内部控制导致财务和会计违规和错误、公司治理政策不充分或缺乏遵守这些政策的指控,在许多情况下还涉及欺诈指控。因此,这些公司中的许多公司现在正在对这些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并在此期间受到股东诉讼和/或SEC执法行动的影响。
我们过去是,将来也可能是,卖空者提出的不利指控的对象。任何此类指控之后,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一段不稳定时期,并出现负面宣传。如果以及当我们成为任何不利指控的对象时,无论这些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我们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这些指控和/或为自己辩护。尽管我们会强烈防御任何此类卖空者的攻击,但我们可能会受到言论自由原则、适用的联邦或州法律或商业保密问题的限制,无法对相关卖空者采取行动。这种情况可能代价高昂且耗时,并可能分散我们管理层对发展业务的注意力。即使这些指控最终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针对我们的指控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股东权益,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任何投资价值可能会大幅降低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公开市场的大量未来销售或预期的潜在销售可能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下跌。
在公开市场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认为这些出售可能发生,可能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跌。
我们A类普通股的某些主要持有人可能会促使我们根据《证券法》登记出售其股份。根据《证券法》对这些股份进行登记将导致A类普通股在登记生效后立即成为《证券法》规定的不受限制的自由流通。在公开市场出售这些已登记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下跌。
32
因为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股息,你必须依靠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为我们业务的发展和增长提供资金。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因此,你不应该依赖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作为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派发股息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我们的股东可以普通决议宣布派息,但任何股息不得超过我们的董事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息只能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宣布和支付,即从利润或我们的股份溢价账户中宣布和支付,前提是如果这将导致我们公司无法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支付到期债务,则可能不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和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如果有的话)将取决于(其中包括)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余、我们从我们的子公司收到的分配金额(如果有的话)、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我们的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因此,贵方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完全取决于我们A类普通股未来的任何价格升值。我们无法保证我们的A类普通股会升值,甚至无法维持您购买A类普通股时的价格。您可能无法实现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回报,甚至可能损失全部投资。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我们可能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这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美国持有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根据我们的资产价值,这部分取决于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值,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资产和收入的构成,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我们可以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根据我们资产和收入的预计构成,我们预计不会成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的PFIC。虽然我们预计不会成为PFIC,但我们普通股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导致我们成为当前或任何后续纳税年度的PFIC。
一家非美国公司,如我们公司,将被归类为任何纳税年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如果(i)其该年度总收入的75%或更多由某些类型的“被动”收入组成,或(ii)其资产价值的50%或更多(根据季度平均值确定)在该年度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我们是否是PFIC是一个事实决定,我们必须在每个纳税年度单独决定我们是否是PFIC(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不会成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或任何未来纳税年度的PFIC。我们是否会成为PFIC的决定将部分取决于我们如何以及以多快的速度使用我们的流动资产以及在IPO中筹集的现金。
如果我们被归类为PFIC的任何纳税年度,在此期间,美国持有人(定义见“第10项。附加信息— E.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持有普通股,此类美国持有人通常会受到报告要求的约束,并且可能会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确认的收益以及收到普通股的分配而产生显着增加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前提是此类收益或分配根据适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规则被视为“超额分配”。此外,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任何一年被归类为PFIC,我们通常会在该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份继续被视为PFIC,即使我们不再符合上述规则规定的PFIC资格。如果我们被归类为PFIC,我们敦促您就收购、持有和处置普通股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您的税务顾问。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10项。附加信息— E.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 PFIC规则。”
33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含反收购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含限制他人获得我们公司控制权或导致我们进行控制权变更交易的能力的条款。这些规定可能会通过阻止第三方寻求在要约收购或类似交易中获得我们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剥夺我们的股东以高于现行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其股份的机会。例如,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在我们的股东不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确定其指定、权力、优先权、特权、相关参与、可选或特殊权利以及资格、限制或限制,包括股息权、转换权、投票权、赎回条款和清算优先权,其中任何或全部可能大于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权利。优先股可能会迅速发行,其条款旨在推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或使解除管理层变得更加困难。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发行优先股,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下跌,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双重类别投票结构限制了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
我们的普通股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有权投一票,B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有权投10票,但须遵守“第10项”中规定的限制。附加资料— B.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普通股。”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一旦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转让给任何非该持有人关联的个人或实体,该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
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面临困难,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豁免股份有限公司。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2018年修订)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我们的董事对我们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格兰的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在开曼群岛的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股东的权利和我们的董事的信托义务没有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美国一些州,如特拉华州,比开曼群岛更充分地发展和司法解释了公司法机构。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发起股东派生诉讼。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美国这样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查阅公司记录或获得这些公司股东名单副本的一般权利。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细则,我们的董事有酌情权决定我们的公司记录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由我们的股东查阅,但没有义务向我们的股东提供这些记录(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我们的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除外)。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所需的信息,以证明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就代理权竞争向其他股东征集代理权。
作为我国母国的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与对在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要求存在显着差异。目前,我们不打算在任何公司治理事项上依赖母国实践。然而,如果我们选择在未来遵循母国惯例,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得到比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法规更少的保护。
34
由于上述所有情况,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公众股东可能比作为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更难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关于《开曼群岛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的讨论,见“项目10。附加信息— B.组织章程大纲——公司法的差异。”
我们的股东对我们获得的某些判决可能无法执行。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我们目前基本上所有的行动都是在中国进行的。因此,如果您认为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方式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美国对我们提起诉讼。即使你们成功提起这种诉讼,开曼群岛和中国的法律也可能使你们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执行判决。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所指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的约束。
由于我们是《交易法》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条例的某些条款的约束,包括:
| ● | 《交易法》规定的要求向SEC提交10-Q表格季度报告或8-K表格当前报告的规则; |
| ● | 《交易法》中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征集的条款; |
| ● | 《交易法》中要求内部人公开报告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以及从短时间内进行的交易中获利的内部人的责任的条款;以及 |
| ● | FD条例下发行人对重大非公开信息的选择性披露规则。 |
我们被要求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此外,我们已在2022年之前发布,并打算在未来继续发布,我们的业绩每半年通过新闻稿发布一次,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条例分发。与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相关的新闻稿也将通过6-K表格提交给SEC。然而,与美国国内发行人要求向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也不那么及时。因此,如果您投资于美国国内发行人,您可能无法获得相同的保护或信息,这些保护或信息将提供给您。此外,如果我们在未来任何时期都没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那么我们将增加披露和其他要求,这将增加我们的合规和其他成本。
由于无法参与供股,你可能会遇到持股被稀释的情况。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我们的股东分配权利,包括获得证券的权利。根据存款协议,除非权利的分配和出售以及与这些权利相关的证券根据《证券法》对所有A类普通股持有人免于登记,或者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否则存托人将不会向A类普通股持有人分配权利。保存人可以,但不是被要求,试图将这些未分配的权利出售给第三方,并且可以允许这些权利失效。我们可能无法根据《证券法》确立注册豁免,我们没有义务就这些权利或基础证券提交注册声明或努力宣布注册声明生效。因此,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可能无法参与我们的供股,并可能因此而遭遇持股稀释。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产生了巨大的成本。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受制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或《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以及纽交所规章制度的报告要求。受制于这些规则和规定会导致法律、会计和财务合规成本,使一些活动更加困难、耗时和昂贵,还会对我们的人员、系统和资源造成重大压力。
35
项目4。有关公司的资料
A.公司历史与发展
我们于2004年7月12日在特拉华州成立,名为China Risk Finance LLC。我们于2001年开始了我们的信用分析服务提供商业务。我们在过去18年中开发了我们专有的先进技术,在此期间,我们的创始人和管理团队建议中国许多最大的银行在分析消费信贷时向消费者发行超过1亿张信用卡。2017年4月28日,我们的ADS开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XRF”。2017年5月,我们完成了IPO,共出售了11,500,000股ADS,每一股代表10股A类普通股,并在纽交所上市。在2018年第三季度,由于监管变化使得拥有和运营我们的传统市场借贷平台的成本过高,并且在某些方面从监管合规的角度来看风险非常大,我们决定停止我们传统市场借贷平台的客户获取和贷款便利,并开始将我们的业务过渡到其他行业。
于2020年5月5日,我们与YBT(Yongbao Two Ltd.)、YBT的股东(“YBT股东”)、YBT引入的八名个人投资者(与YBT股东合称“投资者”)和True North Financial,LLC订立一套协议,以收购YBT,后者控制其可变利益实体SOS Information。该交易已于2020年5月15日完成。因此,我们现在拥有YBT的100%,YBT控制着其可变利益实体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SOS信息”)。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S条例和/或规则4(a)(2),向投资者发行的股份依赖于豁免登记。据此,我们通过SOS Information开始了我们新收购的数据挖掘和定向营销服务业务。
于2020年8月3日,我们与汉图(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方”)订立若干股份购买协议(“处置SPA”)。根据处置SPA,买方同意购买香港有限公司CRF China Holding Co. Limited、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China Capital Financial LLC、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CRF China Limited、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公司CRF Technology LLC和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HML China LLC(统称“XRF子公司”),以换取350万美元的现金对价。在处置SPA所设想的交易(“处置”)完成时,买方将成为XRF子公司的唯一股东,并因此承担XRF子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此次处置已于2020年8月6日结束。作为处置的结果,我们停止了传统的点对点借贷业务,此后专注于成为一家领先的高科技服务企业,其服务包括为中国的保险公司提供营销数据、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及紧急救援服务。我们还将交易代码改为“SOS”。
2020年5月14日,青岛SOS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SOS投资”)、青岛SOS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青岛SOS实业”)与中国公民、青岛SOS实业股东Mr. 王宜林、Weidong Feng、Xianlong Wu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包括技术咨询与服务协议、股权购买选择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表决权代理及财务支持协议,统称为“青岛SOS投资VIE协议”,据此,青岛SOS投资拥有对青岛SOS实业行使控制权的合同权利。
2022年11月2日,根据青岛SOS投资VIE协议条款,青岛SOS投资、青岛SOS实业、青岛SOS实业股东一致同意终止青岛SOS投资VIE协议。终止VIE合约安排于2022年11月2日生效。
2022年11月2日,Qingdao S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Qingdao S Investment”)、Qingdao SOS Industrial Holding Co.,Ltd.(“Qingdao SOS Industrial”)与中国公民、Qingdao SOS Industrial股东Ms. 王宜林、Weidong Feng、Xianlong Wu,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包括股权质押协议、专属管理咨询及业务合作协议、专属购买选择权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统称为“Qingdao S Investment VIE协议”,据此,Qingdao S Investment拥有对Qingdao S Industrial行使控制权的合同权利。
因此,由于公司在2022年11月处置(定义见下文)之前是这些公司的主要受益人,青岛SOS Industrial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已由公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合并。
36
于2022年11月2日,公司与开曼群岛豁免公司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买方”)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S International”或“目标公司”)订立若干股份购买协议(“处置SPA”),并于处置前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处置SPA,买方同意购买S International,以换取现金代价17,000,000美元。于2022年11月2日(「截止日」)处置SPA所设想的交易(「处置」)完成时,买方成为S International的唯一股东,并因此承担S International拥有或控制的所有附属公司及VIE实体的全部资产及负债。S International拥有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100%的已发行股份,而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拥有青岛S投资100%的已发行股份。青岛S投资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与前VIE和前VIE股东的一系列合同协议控制了前VIE青岛SOS Industrial。前VIE拥有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青岛SOS数字技术公司各100%的股权。
由于VIE架构已解除,前VIE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业绩在截止日期后不再并入公司的财务报表。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目前的公司架构在中国大陆不包含任何VIE,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未来均无意在中国大陆建立任何VIE。
以下图表说明了我们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的公司结构:

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取决于我们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如果我们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以自身名义发生债务,管理其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中国大陆的子公司将被允许仅从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向我们支付股息。
根据适用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作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必须从其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利润中拨出准备金,包括(i)一般准备金,但在中国,通常的会计惯例是在宣布任何股息分配之前不提供法定准备金,特别是在尚未建立和确认注册实缴资本的情况下;(ii)企业扩张基金和(iii)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拨给一般公积金的款项必须至少为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后利润的10%。公积金已达到运营公司股东应缴出资总额的50%(“注册资本”)的,无需拨付。虽然(ii)及(iii)如上文所述是必需的,但由其董事会(“董事会”)酌情决定。截至本函发出之日,董事会尚未通过此类决议。一般公积金、法定盈余基金对各自公司的亏损抵减、扩大生产经营或增加注册资本进行限制。该等储备不得以现金分红、贷款或垫款的形式向公司转让。因此,除了清算时,这些储备金不能用于分配。
3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未计提任何备付金。
作为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将被允许仅通过贷款或出资从我们的境外筹资活动所得款项向中国境内的经营实体(作为子公司)提供资金,并仅通过贷款向合并后的关联实体提供资金,在每种情况下均须满足适用的政府登记和批准要求。在向在岸实体(即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之前,我们将被要求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向外管局提交有关贷款细节的备案。接受贷款的中国子公司仅被允许将贷款用于本法律法规规定的目的。
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公司并无向控股公司派发任何股息或分派,亦无向美国投资者派发任何股息或分派。我们受到外汇以及我们在实体之间、跨境以及向美国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的限制。我们向控股公司和美国投资者分配业务收益(包括子公司和/或合并VIE(如果有的话))的能力以及根据VIE协议结清所欠款项的能力也受到限制和限制。我们或我们的任何附属公司均未就我们在美国的任何A类普通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或中国网信办(“CAC”)的批准,并且我们不打算就任何此类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CAC的批准,因为根据我们的中国律师河北长君律师事务所的建议,我们不认为目前需要此类批准。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的监管机构不会采取相反的观点,或随后不会要求我们履行审批程序,并因不合规而对我们进行处罚。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根据中国的规则、法规或政策,我们的证券上市和交易可能需要,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或多快能够获得此类批准。因此,你美双方都对中国政府未来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我们在纽交所的上市、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行动存在不确定性。”
编制以下财务资料,以说明(i)SOS Limited;(ii)China SOS Limited。;(iii)青岛SOS Investment,我们的WFOE之一;(v)中国境外的子公司(vi)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量。SOS Limited的财务资料摘自:SOS Limited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载于本年报其他地方。
SOS Limited(“SOS”)是指最终母公司或注册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
中国SOS有限公司(“中国SOS”)是一家香港公司。
青岛SOS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SOS投资”),一家中国公司,为公司的WFOE之一。
青岛SOS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原VIE,中国企业。
中国境外子公司包括Yong Bao Two Ltd.(“YBT”,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FDW Limited(“FDW”,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S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ew York Inc.(“SOSNY”,一家纽约公司)、FD LLC(“FD”,一家内华达州公司)、Future Technology Global Limited(“FTHK”,一家香港公司)、Canada XX Exchange Ltd.(“CXXE”,一家加拿大公司)和US XX Exchange Ltd.(“USXXE”,一家科罗拉多州公司)。
我们于2025年9月终止了ADS,直接在纽交所上市了我们的A类普通股。
38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5年12月31日 | ||||||||||||||||||||||||||||||||
| SOS有限公司。 | 中国SOS有限公司。 | WFOE | 子公司 外 中国 |
子公司 里面 中国 |
合并 调整(a) |
合并 调整(b) |
SOS有限公司。 合并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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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16,411 | ) | (2,045 | ) | (69 | ) | (23,438 | ) | (55,356 | ) | - | (97,319 | ) | |||||||||||||||||||
| 终止经营净(亏损) | ||||||||||||||||||||||||||||||||
| 持续经营净亏损 | (16,411 | ) | (2,045 | ) | (69 | ) | (23,438 | ) | (55,356 | ) | - | (97,319 | ) | |||||||||||||||||||
| 调整以调节净收入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 - | - | 8,706 | 8,706 | ||||||||||||||||||||||||||||
| ROU折旧 | 2 | 2 | ||||||||||||||||||||||||||||||
| 股份补偿 | 7,170 | 7,170 | ||||||||||||||||||||||||||||||
| 呆账备抵-应收账款 | 144 | 1,410 | 1,554 | |||||||||||||||||||||||||||||
| 呆账备抵-其他应收款 | 5,675 | 1,058 | (258 | ) | 44,703 | 44,703 | ||||||||||||||||||||||||||
| 加密货币减值 | 6,723 | 6,723 | ||||||||||||||||||||||||||||||
| 采矿设备减值 | 5,861 | 5,861 | ||||||||||||||||||||||||||||||
| 固定资产减值 | 1,025 | 1,025 | ||||||||||||||||||||||||||||||
| 库存减点 | 5,579 | 5,579 | ||||||||||||||||||||||||||||||
| 存货 | (144 | ) | 3,594 | 3,450 | ||||||||||||||||||||||||||||
| 应收账款 | - | (2,082 | ) | (2,082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71 | 7,371 | ||||||||||||||||||||||||||||||
| 其他应收款 | (229,927 | ) | (410 | ) | (2,742 | ) | 15,527 | 6,262 | (211,290 | ) | ||||||||||||||||||||||
| 公司间账户 | (46,516 | ) | 178,585 | 291,181 | (126,034 | ) | (332,936 | ) | 35,720 | -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30,582 | - | - | 108 | (60,327 | ) | (29,637 | ) | ||||||||||||||||||||||||
| 无形资产 | - | - | ||||||||||||||||||||||||||||||
| 应计负债 | (4,674 | ) | (4,674 | ) | ||||||||||||||||||||||||||||
| 应缴税款 | (35 | ) | (35 | ) | ||||||||||||||||||||||||||||
| 应付账款 | - | - | - | 6,836 | 6,836 | |||||||||||||||||||||||||||
| 其他应付款 | (232 | ) | 50 | (43 | ) | (4,465 | ) | 1,138 | (4,352 | ) | (7,904 | )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000 | - | - | - | 1,000 | |||||||||||||||||||||||||||
| 合同负债 | - | - | ||||||||||||||||||||||||||||||
| 租赁负债 | 2 | 2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持续经营 | (248,659 | ) | 178,263 | 291,069 | (144,349 | ) | (300,111 | ) | (22,697 | ) | - | (246,484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终止经营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净额 | (248,659 | ) | 178,263 | 291,069 | (144,349 | ) | (300,111 | ) | (22,697 | ) | - | (246,484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财产、设备和设备 | - | (38 | ) | (38 | ) | |||||||||||||||||||||||||||
| 股权投资 | - | |||||||||||||||||||||||||||||||
| 处置不连续业务的收益 | - | |||||||||||||||||||||||||||||||
|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38 | ) | (38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股份发行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 | - | - | - | - | ||||||||||||||||||||||||||||
| 私募配售所得,扣除发行费用 | - | - | - | |||||||||||||||||||||||||||||
| 偿还租赁负债的主要部分 | 2 | 2 | ||||||||||||||||||||||||||||||
| 股份发行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 | 15,788 | 15,788 | ||||||||||||||||||||||||||||||
| 处置子公司收益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15,790 | - | - | - | 15,790 | ||||||||||||||||||||||||
| - | ||||||||||||||||||||||||||||||||
| 汇率对现金的影响 | - | 5,833 | 5,833 | |||||||||||||||||||||||||||||
| 净增加/(减少)、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8,659 | ) | 178,263 | 291,069 | (128,597 | ) | (294,278 | ) | (22,697 | ) | - | (224,899 | ) | |||||||||||||||||||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年初 | 19,885 | 157,252 | 825 | 47,593 | 2,576 | 228,131 | ||||||||||||||||||||||||||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年底 | 128 | 42 | 135 | 1,606 | 1,321 | - | 3,232 | |||||||||||||||||||||||||
39
“投资原VIE子公司”前滚
| “000美元” |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28 | ) | ||
| WOFE的权益收益 | ||||
| VIE收益中的权益 | 1,470 | |||
| VIE子公司收益中的权益 | - | |||
| 分配予股东的股息 | - | |||
| 股份补偿 | - | |||
| 外币换算 | (16 | ) |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1,326 | |||
| WOFE的权益收益 | (3 | ) | ||
| VIE收益中的权益 | 12,425 | |||
| VIE子公司收益中的权益 | (8,121 | ) | ||
| 分配予股东的股息 | - | |||
| 收购China Rapid Finance | 10,661 | |||
|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42,022 | |||
| 股份补偿 | 951 | |||
| 外币换算 | 874 |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60,135 | |||
|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585,849 | |||
| WOFE收益中的权益 | (12 | ) | ||
| VIE收益中的权益 | 1,157 | |||
| VIE子公司收益中的权益 | (165,860 | ) | ||
| 分配予股东的股息 | - | |||
| 股份补偿 | 33,153 | |||
| 外币换算 | 3,392 |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517,814 | |||
|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18,463 | |||
| WOFE收益中的权益 | (10,284 | ) | ||
| VIE收益中的权益 | ||||
| VIE子公司收益中的权益 | (277,443 | ) | ||
| 分配予股东的股息 | ||||
| 股份补偿 | 14,714 | |||
| 外币换算 | (27,497 | ) |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35,767 | |||
|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17,884 | |||
| WOFE收益中的权益 | (11,311 | ) | ||
| VIE收益中的权益 | - | |||
| VIE子公司收益中的权益 | 32,933 | |||
| 分配予股东的股息 | - | |||
| 股份补偿 | 7,264 | |||
| 外币换算 | (5,112 | ) |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77,425 | |||
|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24,838 | |||
| WOFE收益中的权益 | (20,255 | ) | ||
| VIE收益中的权益 | - | |||
| VIE子公司收益中的权益 | (26,723 | ) | ||
| 股份补偿 | 17,540 | |||
| 外币换算 | (3,047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69,778 | |||
|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15,788 | |||
| WOFE收益中的权益 | (16,410 | ) | ||
| VIE收益中的权益 | - | |||
| VIE子公司收益中的权益 | (86,546 | ) | ||
| 股份补偿 | 7,170 | |||
| 外币换算 | 5,865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95,645 | |||
40
B.业务概况
我们主要是一家商品贸易公司,通过其子公司SOS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Shuyu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和Weigou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经营,为包括但不限于矿物树脂、大豆、小麦、芝麻、液体硫磺和乳胶的商品贸易提供便利。该公司还作为一家新兴的基于区块链和大数据驱动的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运营,并从事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运营,目前包括向第三方加密货币矿工提供托管服务。
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是我们的主要创收部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大宗商品交易收入占我们总收入的绝大部分。我们通过识别供应商和买家并赚取每笔交易的差价来经营我们的商品贸易业务。收入在交付和所有权转移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风险时确认。
2025年,由于采矿设备不再具有成本效益,我们暂时关闭了采矿作业,我们过渡到吸引客户在我们的场地开采,赚取托管费。因此,我们在2025财年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收入主要来自托管服务,而不是直接挖矿活动。我们的资产负债表上继续持有数字资产,包括比特币和以太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包括约802.77 BTC和2,949.79 ETH。
该公司为中国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几乎所有的服务。公司此前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IE”)结构运营,该结构已于2022年11月2日处置,VIE结构不再是公司公司结构的一部分。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专注于大宗商品交易、托管服务等三条服务线。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总收入为1.521亿美元,其中商品交易收入为1.428亿美元。托管服务收入750万美元,其他收入167万美元。
按产品和服务划分的收入
| 截至本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
||||||||
| 按产品和服务划分的收入 | 美元 | 百分比 | ||||||
| 大宗商品交易 | 144,974 | 93.9 | % | |||||
| 加密货币挖矿 | - | - | % | |||||
| 托管服务 | 7,501 | 4.9 | % | |||||
| 其他 | 1,815 | 1.2 | % | |||||
| 总收入-净额 | $ | 154,290 | 100 | % | ||||
| 截至本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
| 按产品和服务划分的收入 | 美元 | 百分比 | ||||||
| 大宗商品交易 | 214,340 | 92.6 | % | |||||
| 加密货币挖矿 | 9,258 | 4.0 | % | |||||
| 托管服务 | 6,506 | 2.8 | % | |||||
| 其他 | 1,320 | 0.6 | % | |||||
| 总收入-净额 | $ | 231,424 | 100 | % | ||||
商品交易
自2021年4月起,我们通过包括SOS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Shuyu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和Weigou International Trading在内的子公司开展商品贸易业务,并为包括但不限于矿物树脂、大豆、小麦、芝麻、液硫、汽油焦和乳胶在内的商品贸易提供便利。我们确定供应商和买家,并从价差中产生收入。收入在产品交付、货物所有权和风险从卖方转移至买方后确认。
加密货币挖矿
我们通过出售从这些加密货币矿池中分配的加密货币来产生收入,还预计将哈希能力出租给第三方。加密货币的价值根据相关加密货币在收到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哈希功率的租赁费用也是根据相关加密货币的市场价格按比例确定的。我们目前专注于比特币、以太坊等关键主流加密货币的挖掘
41
托管服务
从2022年1月起,SOS主动在美国威斯康星州建设超级计算中心,为个人&企业用户提供加密货币挖矿托管服务的全面体验。该设施的一部分自2022年4月开始运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十二个月,我们分别录得750万美元和650万美元的收入。
竞争
我们在2020年底开始向加密货币挖矿行业渗透。在加密货币挖矿业务中,公司、团体和个人通过矿池生成单位比特币。矿工可以从个人爱好者到拥有专用数据中心的专业采矿作业。
公共领域的信息来源包括“bitcoin.org”和“blockchain.info”。我们认为,我们的竞争对手包括在美国或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从事加密货币挖矿业务的上市公司,例如Bit-digital.com、The9.com、Overstock.com Inc、Bitcoin Investment Trust、Blockchain Industries,Inc(原Omni Global Technologies,Inc.)、Bitfarms Technologies Ltd.(原Blockchain Mining Ltd.)、DMG Blockchain Solutions Inc、Hive Blockchain Technologies Inc、Hut 8 Mining Corp、HashChain Technology,Inc、MGT资本投资,Inc、DPW Holdings,Inc、Layer1 Technologies,LLC、Northern Data AG、Riot Blockchain,Inc和马拉松数字控股 Marathon Digital Holdings。加密货币挖矿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且瞬息万变的行业,新的竞争对手可能会进入市场并影响我们未来的竞争力。有关我们已知的那些风险因素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部分,“与我们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业务相关的风险”。
知识产权
我们认为我们的商标、域名、专有技术、专有技术和类似知识产权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依靠商标和商业秘密法以及与员工和其他人的保密和发明转让来保护我们的专有权利。
公司拥有99项注册软件著作权、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1个域名。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所有权,但未经授权的各方可能会试图复制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我们的技术。监测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技术是困难和昂贵的,我们不能确定我们所采取的步骤将防止我们的技术被盗用。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诉讼来强制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和我们的资源被转移。此外,第三方可能会对我们提起诉讼,指控他们侵犯了他们的专有权利或宣布他们没有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如果侵权索赔成功,并且我们未能或无法及时开发非侵权技术或许可被侵权或类似技术,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此外,即使我们能够许可被侵权或类似技术,许可费用也可能是可观的,并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企业信息
我司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银竹街道海景路298号东海景公园6号楼266400。我们的电话号码是+ 86-532-86617117。我们在http://www.sosyun.com/维护一个网站,其中包含有关我们公司的信息,并且在我们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或提供此类材料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过我们的网站免费提供我们的20-F表格年度报告、6-K表格当前报告以及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提交或提供的这些报告的修订。
42
监管
美国与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正越来越多地受到政府监管,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国际上。州和地方法规也可能适用于我们的活动以及我们未来可能参与的其他活动。其他政府或半政府监管机构对监管或调查从事区块链或加密货币业务的公司表现出兴趣。例如,美国司法部(“司法部”)的网络数字特别工作组(Cyber-Digital Task Force)于2020年10月发布了一份题为《加密货币:执法框架》的报告。这份报告全面概述了司法部认为与加密货币的使用和流行相关的可能威胁和执法挑战,以及司法部为应对这些可能的威胁和挑战而拥有的监管和调查手段。此外,2021年3月初,SEC主席提名人表示有意专注于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引发的投资者保护问题。
目前,我们认为没有任何美国或州监管机构就我们的主要加密货币比特币的生产、销售和作为交换媒介的使用采取任何不利的行动或立场;但是,现有法规或全新法规的未来变化可能会以我们目前无法以任何合理可靠程度预测的方式影响我们的业务。
此外,继2020年下半年比特币市场价格升值之后,我们观察到越来越多的媒体关注与加密货币挖矿相关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其能源密集型性质。我们认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美国监管机构对比特币挖矿采取不利立场。
随着监管和法律环境的演变,我们可能会受到新法律的约束,例如SEC和其他机构的进一步监管,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采矿和其他活动。有关我们认为现有和未来监管对我们业务构成的潜在风险的更多讨论,请参阅此处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
中国关于加密货币的一般法规
根据2013年12月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告或2013年通告,比特币应被视为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备法定货币所具有的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2013年的通告还规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从事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另一部关于承认虚拟财产的值得注意的法律是《中国民法典》,该法律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有保护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我们认为,该条文连同2013年通函承认中国公民和组织合法拥有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财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中央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募资风险的公告或2017年公告,由于代币的发行和融资活动,包括首次代币发行或ICO,在中国应予禁止,因为它们本质上是非法的公开融资活动,涉嫌涉及非法发行金融代币、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或者传销等金融犯罪的。所有所谓的代币交易平台不应(i)在任何法定货币与代币或“虚拟货币”之间进行任何交换,(ii)交易代币或“虚拟货币”或作为中央对手方进行交易,或(iii)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代理或其他服务。2017年公告进一步规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任何与代币交易相关的业务。
43
根据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委办公室、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8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或“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或2018年警示,打着“金融创新”或“区块链”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或“数字资产”募集资金,不是基于真实的区块链技术,而是利用投机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诈骗的做法。2018年的警告重申了中国政府对ICO的立场。
尽管中国政府普遍对非政府支持的加密货币感到不满,但中国一直在通过试点项目测试数字人民币。2020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修订本(草案),即《人民银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人行法草案第19条规定,人民币可以采取实物形式,也可以采取数字形式。这份人行法草案如获通过,将为数字人民币正式推出铺平道路。不过,人行法草案第22条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票息代币、数字代币替代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是中国政府自2013年以来的一贯立场。
中国加密货币挖矿法规
加密货币挖矿不受中国法律禁止,但受制于中国不明确且不断演变的监管和政策框架。2018年1月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牵头专项工作队要求,地方政府应采取电价、税收、用地等措施,引导实体有序退出加密货币挖矿作业,地方政府须定期向工作队提交各自辖区加密货币挖矿作业情况报告。此后,当地对加密货币挖矿的监管收紧,至少在中国的一些省份,如新疆和内蒙古。
2021年伊始,即中国“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强调,要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扎实推进向碳达峰碳中和努力,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过剩产能。2021年3月9日,内蒙古发改委和其他两家地方政府机构联合发布了《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双控目标的若干保障措施》,即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令,内蒙古加密货币挖矿项目应于2021年4月底前全面清理关停。截至目前,公司旗下三个矿场所处省份四川省政府尚未公布类似订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2019年指导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指导目录》包含统筹兼顾条款,规定如有任何工艺、技术、产品或设备不符合(a)《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或其他法律法规,(b)国家关于安全、环保、能耗和质量的强制性标准,或(c)国际环境公约的要求或其他要求,应予以限制或取消。我们不能排除中国国家发改委以采矿作业属于上述包罗万象条款为依据限制甚至禁止在华采矿作业的可能性。中国国家发改委甚至可能更新《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限制或禁止中国境内采矿作业。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注册管理规定
在中国境内提供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节点,需在国家网信办注册登记。根据国家网信办发布的、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或《区块链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区块链条例还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国家网信办建立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填写其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我们认为,根据我们目前的业务运营情况,我们不应该向网信办进行这样的备案。然而,区块链法规的解释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未来中国法律法规可能要求我们向中国网络空间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
44
C.组织Structure
见“— A.公司的历史与发展。”
D.财产、厂房和设备
2023年9月1日,我们在866 Second Avenue,New York,New York 10017租了一间办公室,面积1457平方英尺,用于我们在美国的业务。合同于2024年8月终止。新的虚拟办公室租赁协议于2025年2月5日签署,每月价格为189.60美元,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项目4a。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
不适用。
项目5。经营和财务审查及前景
概述
SOS Limited主要是一家商品贸易公司,通过其子公司SOS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Shuyu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和Weigou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运营,为包括但不限于矿物树脂、大豆、小麦、芝麻、液体硫磺和乳胶在内的商品贸易提供便利。该公司还作为一家新兴的基于区块链和大数据驱动的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运营,并从事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运营,目前包括向第三方加密货币矿工提供托管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的商品交易部门产生了我们总收入的绝大部分,托管服务占我们收入的剩余部分。2025财年,加密货币挖矿收入为零。
我们在2025年暂时关闭了采矿作业,因为我们的采矿设备运营不再划算。我们已将与加密货币相关的运营过渡到托管服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我们从在我们场所定位和运营采矿设备的客户那里赚取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持有约802.77个BTC,公允价值约为7030万美元,持有2,949.79个ETH,公允价值约为880万美元。我们以公允价值对持有的数字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每一期的收益都会确认变动。
我们的经营业绩主要受(i)大宗商品交易交易量和保证金,(ii)来自在我们场所运营的第三方矿工的托管服务收入,以及(iii)我们持有的数字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所驱动。以下讨论和分析应与本年度报告其他部分中包含的我们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一并阅读。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资产负债总额和合并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表列报的收入、费用、净收益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列报的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实质上是公司原VIE和原VIE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和现金流量。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分别为330万美元、1190万美元和4740万美元,以人民币计价。下表列示了前VIE及其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综合收益表及公司间往来现金流量表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及现金、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45
SOS、中国SOS、青岛SOS投资(WFOE之一)、中国境外子公司和中国境外子公司的以下财务信息记录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5年12月31日 | ||||||||||||||||||||||||||||||||||||||||||||||||||||||||||||||||||||||||
| 子公司 | 子公司 | |||||||||||||||||||||||||||||||||||||||||||||||||||||||||||||||||||||||
| 中国 SOS |
子公司 外 |
子公司 里面 |
SOS有限公司。 | 中国SOS有限公司。 | WOFE | VIE | 公司间 | 外 中国 |
里面 中国 |
SOS有限公司。 合并 |
||||||||||||||||||||||||||||||||||||||||||||||||||||||||||||||
| SOS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WOFE | 中国 | 中国 | 调整(a) | 调整(b) | 调整(c) | 调整(d) | 调整(e) | 调整(f) | 调整 | 调整 | 调整 | 消除(g) | 调整 | 调整 | 合计 | |||||||||||||||||||||||||||||||||||||||||||||||||||||||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28 | 42 | 135 | 1,606 | 1,321 | 3,232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 | 1,982 | 2,182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3,158 | 3,158 | |||||||||||||||||||||||||||||||||||||||||||||||||||||||||||||||||||||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230,210 | 325 | - | 2,300 | 226,838 | (149,280 | ) | - | 310,393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900 | - | 8,100 | 30,474 | 39,474 | ||||||||||||||||||||||||||||||||||||||||||||||||||||||||||||||||||
| 公司间应收款 | -46,516 | 178,585 | 291,181 | (126,034 | ) | (332,936 | ) | 35,720 | - | |||||||||||||||||||||||||||||||||||||||||||||||||||||||||||||||
| 存货 | 23,982 | 23,982 | ||||||||||||||||||||||||||||||||||||||||||||||||||||||||||||||||||||||
| 无形资产 | - | 6,289 | - | 72,810 | - | 79,099 | ||||||||||||||||||||||||||||||||||||||||||||||||||||||||||||||||||
| 可追缴税款 | 15 | - | - | 1,856 | - | - | - | 1,871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84,037 | 186,141 | 291,316 | (41,218 | ) | (43,325 | ) | 35,720 | - | - | - | - | - | (149,280 | ) | - | - | - | - | - | 463,391 | |||||||||||||||||||||||||||||||||||||||||||||||||||
| 非流动资产: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2 | 2 | ||||||||||||||||||||||||||||||||||||||||||||||||||||||||||||||||||||||
| 物业设备和软件,净额 | - | - | - | 1,579 | 11 | 1,590 | ||||||||||||||||||||||||||||||||||||||||||||||||||||||||||||||||||
| 商誉 | 72 | 72 | ||||||||||||||||||||||||||||||||||||||||||||||||||||||||||||||||||||||
| 长期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中国境外子公司的投资 | - | - | - | - | ||||||||||||||||||||||||||||||||||||||||||||||||||||||||||||||||||||
| 对WFOE的投资 | 314,335 | -314,335 | - | |||||||||||||||||||||||||||||||||||||||||||||||||||||||||||||||||||||
| 投资中国SOS | -64,794 | 64,794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249,541 | (314,335 | ) | 66,375 | 8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64 | |||||||||||||||||||||||||||||||||||||||||||||||||||||
| 总资产 | 184,037 | 435,682 | (23,019 | ) | 25,157 | (43,242 | ) | 35,720 | - | - | - | - | - | (149,280 | ) | - | - | - | - | - | 465,055 | |||||||||||||||||||||||||||||||||||||||||||||||||||
| 负债和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11,359 | - | - | 7,988 | 19,347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015 | - | - | 19 | 608 | - | - | 1,642 | ||||||||||||||||||||||||||||||||||||||||||||||||||||||||||||||||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 2 | 2 |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 | 16,824 | 16,824 | |||||||||||||||||||||||||||||||||||||||||||||||||||||||||||||||||||||
| 应缴税款 | - | - | - | 182 | 182 | |||||||||||||||||||||||||||||||||||||||||||||||||||||||||||||||||||
| 其他应付款 | 9 | 154,026 | -43 | 2,696 | 1,228 | -153,976 | - | 3,94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24 | 165,385 | (43 | ) | 2,717 | 26,830 | - | - | - | - | - | - | (153,976 | ) | - | - | - | - | - | 41,937 | ||||||||||||||||||||||||||||||||||||||||||||||||||||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1,024 | 165,385 | (43 | ) | 2,717 | 26,830 | - | - | - | - | - | - | (153,976 | ) | - | - | - | - | - | 41,937 | ||||||||||||||||||||||||||||||||||||||||||||||||||||
| 非控股权益 | (21 | ) | - | (21 | ) | |||||||||||||||||||||||||||||||||||||||||||||||||||||||||||||||||||
| 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 | 73,160 | 387,283 | - | 70,951 | (526,352 | ) | 13 | - | 5,055 | |||||||||||||||||||||||||||||||||||||||||||||||||||||||||||||||
| 额外实收资本 | 214,418 | 527,901 | 39,165 | - | - | 781,484 | ||||||||||||||||||||||||||||||||||||||||||||||||||||||||||||||||||
| 法定准备金 | 161 | 161 | ||||||||||||||||||||||||||||||||||||||||||||||||||||||||||||||||||||||
| 留存收益 | (104,565 | ) | (116,986 | ) | (1 | ) | (48,490 | ) | (67,828 | ) | - | - | (337,870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22,975 | ) | - | (3,954 | ) | (3,458 | ) | 4,696 | (25,691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83,013 | 270,297 | (22,976 | ) | 22,461 | (70,072 | ) | 35,720 | - | - | - | - | - | 4,696 | - | - | - | - | - | 423,139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184,037 | 435,682 | (23,019 | ) | 25,157 | (43,242 | ) | 35,720 | - | - | - | - | - | (149,280 | ) | - | - | - | - | - | 465,055 | |||||||||||||||||||||||||||||||||||||||||||||||||||
46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2月31日至24日 | ||||||||||||||||||||||||||||||||||||||||||||||||||||||||||||||||||||||||
| 子公司 | 子公司 | |||||||||||||||||||||||||||||||||||||||||||||||||||||||||||||||||||||||
| 中国 | 子公司 外 |
子公司 里面 |
SOS有限公司。 | 中国SOS有限公司。 | WOFE | VIE | 公司间 | 外 中国 |
里面 中国 |
SOS有限公司。 合并 |
||||||||||||||||||||||||||||||||||||||||||||||||||||||||||||||
| SOS有限公司。 | SOS有限公司。 | WOFE | 中国 | 中国 | 调整(a) | 调整(b) | 调整(c) | 调整(d) | 调整(e) | 调整(f) | 调整 | 调整 | 调整 | 消除(g) | 调整 | 调整 | 合计 | |||||||||||||||||||||||||||||||||||||||||||||||||||||||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885 | 157,252 | 825 | 47,593 | 11,929 | 237,484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 | 200 | ||||||||||||||||||||||||||||||||||||||||||||||||||||||||||||||||||||||
| 应收账款,净额 | 256 | 2,374 | 2,630 | |||||||||||||||||||||||||||||||||||||||||||||||||||||||||||||||||||||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5,958 | 973 | - | -700 | 287,068 | -143,018 | - | 150,281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900 | - | 8,100 | 837 | 9,837 | ||||||||||||||||||||||||||||||||||||||||||||||||||||||||||||||||||
| 公司间应收款 | 152,575 | 21,737 | 278,380 | (168,299 | ) | (318,614 | ) | 34,221 | - | |||||||||||||||||||||||||||||||||||||||||||||||||||||||||||||||
| 存货 | 33,011 | 33,011 | ||||||||||||||||||||||||||||||||||||||||||||||||||||||||||||||||||||||
| 无形资产 | - | 6,289 | - | 23,584 | - | 29,873 | ||||||||||||||||||||||||||||||||||||||||||||||||||||||||||||||||||
| 可追缴税款 | 15 | - | - | 1,808 | - | 1,823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78,633 | 187,151 | 279,205 | (89,466 | ) | 18,413 | 34,221 | - | - | - | - | - | (143,018 | ) | - | - | 465,139 | |||||||||||||||||||||||||||||||||||||||||||||||||||||||
| 非流动资产: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 - | ||||||||||||||||||||||||||||||||||||||||||||||||||||||||||||||||||||||
| 物业设备和软件,净额 | - | 1,025 | - | 16,079 | 39 | 17,143 | ||||||||||||||||||||||||||||||||||||||||||||||||||||||||||||||||||
| 商誉 | 72 | 72 | ||||||||||||||||||||||||||||||||||||||||||||||||||||||||||||||||||||||
| 长期投资 | - | |||||||||||||||||||||||||||||||||||||||||||||||||||||||||||||||||||||||
| 对中国境外子公司的投资 | - | - | - | - | ||||||||||||||||||||||||||||||||||||||||||||||||||||||||||||||||||||
| 对WFOE的投资 | 314,335 | -314,335 | - | |||||||||||||||||||||||||||||||||||||||||||||||||||||||||||||||||||||
| 投资中国SOS | -64,794 | 64,794 | - | |||||||||||||||||||||||||||||||||||||||||||||||||||||||||||||||||||||
| 预付费用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250,566 | -314,335 | 80,873 | 1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215 | ||||||||||||||||||||||||||||||||||||||||||||||||||||||
| 总资产 | 178,633 | 437,717 | (35,130 | ) | (8,593 | ) | 18,524 | 34,221 | - | - | - | - | - | (143,018 | ) | - | - | - | - | - | 482,354 | |||||||||||||||||||||||||||||||||||||||||||||||||||
| 负债和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11,359 | - | - | 1,152 | 12,511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5 | - | - | 19 | 608 | - | - | 642 | ||||||||||||||||||||||||||||||||||||||||||||||||||||||||||||||||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 - | - |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 | 21,498 | 21,498 | |||||||||||||||||||||||||||||||||||||||||||||||||||||||||||||||||||||
| 应缴税款 | - | - | - | 169 | 169 | |||||||||||||||||||||||||||||||||||||||||||||||||||||||||||||||||||
| 其他应付款 | 1,241 | 153,976 | - | 1,460 | 9,143 | -153,976 | - | 11,84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56 | 165,335 | - | 1,479 | 32,570 | - | - | - | - | - | - | (153,976 | ) | - | - | - | - | - | 46,664 | |||||||||||||||||||||||||||||||||||||||||||||||||||||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1,256 | 165,335 | - | 1,479 | 32,570 | - | - | - | - | - | (153,976 | ) | - | - | - | - | - | 46,664 | ||||||||||||||||||||||||||||||||||||||||||||||||||||||
| 非控股权益 | (6,235 | ) | - | (6,235 | ) | |||||||||||||||||||||||||||||||||||||||||||||||||||||||||||||||||||
| 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 | 64,849 | 387,283 | - | 70,951 | (520,905 | ) | 13 | - | 2,191 | |||||||||||||||||||||||||||||||||||||||||||||||||||||||||||||||
| 额外实收资本 | 200,684 | 521,542 | 39,165 | - | - | 761,391 | ||||||||||||||||||||||||||||||||||||||||||||||||||||||||||||||||||
| 法定准备金 | 161 | 161 | ||||||||||||||||||||||||||||||||||||||||||||||||||||||||||||||||||||||
| 留存收益 | (88,156 | ) | (114,901 | ) | - | (74,788 | ) | (12,416 | ) | - | - | (390,261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35,130 | ) | - | (2,428 | ) | (4,957 | ) | 10,958 | (31,557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77,377 | 272,382 | (35,130 | ) | (3,837 | ) | (14,046 | ) | 34,221 | - | - | - | - | - | 10,958 | - | - | - | - | - | 441,925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178,633 | 437,717 | -35,130 | (8,593 | ) | 18,524 | 34,221 | - | - | - | - | - | -143,018 | - | - | - | - | - | 482,354 | |||||||||||||||||||||||||||||||||||||||||||||||||||||
47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2月31日-23日 | ||||||||||||||||||||||||||||||||||||||||||||||||||||||||||||
| 中国 | 子公司 | 子公司 | SOS有限公司。 | 中国SOS | ||||||||||||||||||||||||||||||||||||||||||||||||||||||||
| SOS 有限公司。 |
SOS 有限公司。 |
WOFE | 外 中国 |
里面 中国 |
调整(a) | 调整(b) | 调整(c) | 调整(d) | 调整(e) | 调整数(f) | 有限公司。 调整 |
WOFE调整 | VIE调整 | 合并总数 | ||||||||||||||||||||||||||||||||||||||||||||||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美元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447 | 156,811 | 859 | 54,990 | 47,070 | - | - | - | - | - | - | - | - | - | 279,177 | |||||||||||||||||||||||||||||||||||||||||||||
| 投资证券 | - | - | - | - | 307 | - | - | - | - | - | - | - | - | - | 307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 | - | 231 | 578 | - | - | - | - | - | - | - | - | - | 809 | |||||||||||||||||||||||||||||||||||||||||||||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7,203 | 490 | - | 2,270 | 217,042 | - | - | - | - | - | - | -147,035 | - | - | 79,970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900 | - | 8,100 | 30,582 | - | - | - | - | - | - | - | - | - | 39,582 | |||||||||||||||||||||||||||||||||||||||||||||
| 公司间应收款 | 128,413 | 22,213 | 286,198 | (146,707 | ) | (325,302 | ) | 35,185 | - | - | - | - | - | - | - | - | - | |||||||||||||||||||||||||||||||||||||||||||
| 存货 | - | - | - | 32,875 | - | - | - | - | - | - | - | - | - | 32,875 | ||||||||||||||||||||||||||||||||||||||||||||||
| 无形资产 | - | 6,289 | - | 15,107 | - | 21,396 | ||||||||||||||||||||||||||||||||||||||||||||||||||||||
| 可追缴税款 | 16 | - | - | 1 | 1,262 | - | - | - | - | - | - | - | - | - | 1,27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55,079 | 186,703 | 287,057 | (66,008 | ) | 4,414 | 35,185 | - | - | - | - | - | (147,035 | ) | - | - | 455,395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 - | - | 377 | - | - | - | - | - | - | - | - | - | - | 377 | |||||||||||||||||||||||||||||||||||||||||||||
| 物业设备和软件,净额 | - | 3,425 | - | 24,557 | 66 | - | - | - | - | - | - | - | - | - | 28,048 | |||||||||||||||||||||||||||||||||||||||||||||
| 商誉 | - | - | - | - | 72 | - | - | - | - | - | - | - | - | - | 72 | |||||||||||||||||||||||||||||||||||||||||||||
| 长期投资 | ||||||||||||||||||||||||||||||||||||||||||||||||||||||||||||
| 对中国境外子公司的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WFOE的投资 | - | 314,335 | 314,33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资中国SOS | - | -64,794 | - | 64,79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预付费用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252,966 | -314,335 | 89,728 | 138 | - | - | - | - | - | - | - | - | - | 28,497 | |||||||||||||||||||||||||||||||||||||||||||||
| 总资产 | 155,079 | 439,669 | (27,278 | ) | 23,720 | 4,552 | 35,185 | - | - | - | - | - | (147,035 | ) | - | - | 483,892 | |||||||||||||||||||||||||||||||||||||||||||
| 负债和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11,359 | - | 24,327 | 1,054 | - | - | - | - | - | - | - | - | - | 36,740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015 | - | - | 19 | 607 | - | - | - | - | - | - | - | - | - | 1,641 | |||||||||||||||||||||||||||||||||||||||||||||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 - | - | - | 377 | - | - | - | - | - | - | - | - | - | - | 377 |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 | - | - | - | 15,192 | - | - | - | - | - | - | - | - | - | 15,192 | |||||||||||||||||||||||||||||||||||||||||||||
| 应缴税款 | - | - | - | 2 | 75 | - | - | - | - | - | - | - | - | - | 77 | |||||||||||||||||||||||||||||||||||||||||||||
| 其他应付款 | 241 | 153,976 | - | 7,161 | 90 | - | - | - | - | - | - | 153,976 | - | - | 7,492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56 | 165,335 | - | 31,886 | 17,018 | - | - | - | - | - | - | (153,976 | ) | - | - | 61,519 | ||||||||||||||||||||||||||||||||||||||||||||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1,256 | 165,335 | - | 31,886 | 17,018 | - | - | - | - | - | (153,976 | ) | - | - | 61,519 | |||||||||||||||||||||||||||||||||||||||||||||
| 非控股权益 | - | - | - | (3,619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3,614 | ) | |||||||||||||||||||||||||||||||||||||||||||
| 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 | 54,301 | 387,283 | - | 70,951 | (511,886 | ) | 16 | - | - | - | - | - | - | - | - | 665 | ||||||||||||||||||||||||||||||||||||||||||||
| 额外实收资本 | 177,227 | - | - | - | 513,953 | 39,165 | - | - | - | - | - | - | - | - | 730,345 | |||||||||||||||||||||||||||||||||||||||||||||
| 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161 | - | - | - | - | - | - | - | - | - | 161 | |||||||||||||||||||||||||||||||||||||||||||||
| 留存收益 | (77,705 | ) | (112,949 | ) | - | (75,498 | ) | (10,520 | ) | - | - | - | - | - | - | - | - | - | (276,672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 | - | (27,278 | ) | - | (4,179 | ) | (3,996 | ) | - | - | - | - | - | 6,941 | - | - | (28,512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53,823 | 274,334 | (27,278 | ) | (4,547 | ) | (12,471 | ) | 35,185 | - | - | - | - | - | 6,941 | - | - | 425,987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155,079 | 439,669 | -27,278 | 23,720 | 4,552 | 35,185 | - | - | - | - | - | -147,035 | - | - | 483,892 | |||||||||||||||||||||||||||||||||||||||||||||
48
笔记
| (a) | SOS向多家投资者配售私募股权,SOSINT代表SOS接收。本条目代表SOS是通过公司间账户增加实收&追加实收资本的方式接回; |
| (b) | 这一条目是为了消除中国SOS对WFOE的投资与WFOE的实收资本、额外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如果有的话); |
| (c) | 这一条目是为了消除SOS对中国SOS的投资对中国SOS的实收资本、额外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如果有); |
| (d) | 中国SOS代表SOS获得扣除发行费用的F3融资。本项为通过公司间账户冲减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增加SOS的实收资本&额外实收资本; |
| (e) | 这一条目是通过会员名册调节表将实收资本重新分类为额外资本,并在留存收益和额外实收资本之间重新分类; |
| (f) | 这一条目是为了消除SOSNY对中国SOS的投资对中国SOS的实收资本、额外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如果有); |
| (g) | 此条目代表SOS和SOSNY之间的公司间消除条目。 |
A.经营成果
收入
下表按收入来源和所示期间的比例(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列出我们的收入:
| 2025财年 | 2024财年 | 2023财年 | ||||||||||||||||||||||
| 金额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
| 商品交易 | 144,974 | 93.9 | % | 214,340 | 92.6 | % | 68,409 | 74.0 | % | |||||||||||||||
| 加密货币挖矿 | - | - | % | 9,258 | 4.0 | % | 18,898 | 20.4 | % | |||||||||||||||
| 托管服务 | 7,501 | 4.9 | % | 6,506 | 2.8 | % | 2,365 | 2.6 | % | |||||||||||||||
| 其他 | 1,815 | 1.2 | % | 1,320 | 0.6 | % | 2,744 | 3.0 | % | |||||||||||||||
| 合计 | 154,290 | 100.0 | % | 231,424 | 100.0 | % | 92,416 | 100.0 | % | |||||||||||||||
49
该公司报告称,商品贸易收入大幅减少,2025财年降至1.45亿美元,占总收入的93.9% ——高于2024财年的92.6%。这一下降是由于基于市场状况的需求低迷。
加密货币挖矿收入从2024财年的930万美元降至0万美元。在2025年期间,由于经济因素和缺乏合适的采矿设备,公司没有从事加密货币采矿活动。因此,年内并无确认采矿收入。相反,该公司转向吸引客户在其场地开采,赚取托管费。因此,托管服务收入从2024财年的650万美元增加到2025财年的750万美元,同比增长15.3%。
其他部门的收入,主要是汽车保险业务,保持稳定,从2024财年的130万美元增加到2025财年的180万美元,增加了50万美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SOS专注于四个产品线和服务,包括商品交易、加密货币挖矿、托管服务和其他,分别占总收入的93.9%、0%、4.9%和1.2%。
中国政府于2021年6月底在中国大陆禁止某些类型的加密货币挖矿,导致该公司失去BTC和ETH产能。由于无法在中国继续货币挖矿业务,该公司开始将加密挖矿业务转移到美国威斯康星州。
公司买卖芝麻、硫磺、橡胶、绿豆、沥青、电路模块化单元等商品。公司在产品已交付、商品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风险已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2025年,商品交易产生的收入达1430万美元,占总销售额的94.0%。
比特币生产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比特币挖矿活动。
| 数量 比特币(1) |
金额(2)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802.77 | $ | 26,347,993 | |||||
| 收到采矿服务BTC及投资收益 | - | - | ||||||
| 采用ASU2023-08时的累积影响 | - | 49,562,099 | ||||||
| BTC公允价值损失 | - | (5,577,245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余额 | 802.77 | 70,332,847 | ||||||
| (1) | 包括比特币和比特币等价物。 |
| (2) | 自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公司采用ASU2023-08,其中要求某些加密资产在每个报告期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净收入中确认;对期初留存收益的累积影响。2025财年期间BTC池没有产生任何产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802.77个单位的BTC是从2024财年结转的 |
50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以太坊挖矿活动。
| 数量 以太坊(1) |
金额(2)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2,949.79 | $ | 3,525,001 | |||||
| 收到采矿服务ETH及投资收益 | - | - | ||||||
| 采用ASU2023-08时的累积影响 | - | 6,386,706 | ||||||
| 公允价值损失 | - | (1,145,846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余额 | 2,949.79 | 8,765,861 | ||||||
| (1) | 包括以太坊和以太坊等价物。 |
| (2) | 自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公司采用ASU2023-08,其中要求某些加密资产在每个报告期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净收入中确认;对期初留存收益的累积影响。2025财年未从ETH池中产生任何产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2,949.79个ETH单位是从2024财年结转的 |
交换数字资产的已实现收益
我们以成本记录数字资产,出售数字资产的任何收益或损失在合并经营报表中记录为“交换“数字资产”的已实现收益(损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5年,我们没有记录数字资产交换的已实现收益。
收入成本
营收成本从2023年的7820万美元增加到2024年的2.244亿美元,增加了1.462亿美元。营收成本从2024年的2.244亿美元减少到2025年的1.52亿美元,减少了7230万美元。它包括商品交易的销售成本、维护费用和电力供应、现场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加密货币采矿设备的软件摊销和硬件折旧。
营业费用
下表按性质和比例列出我们在所示期间的运营费用(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2025财年 | 2024财年 | 2023财年 | ||||||||||||||||||||||
| 销售 | $ | 5,278 | 5 | % | $ | 2,774 | 10 | % | $ | 672 | 4 | % | ||||||||||||
| 一般和行政 | 88,407 | 88 | % | 18,136 | 63 | % | 11,058 | 58 | % | |||||||||||||||
| 股份补偿 | 7,170 | 17 | % | 7,735 | 27 | % | 7,264 | 38 | % | |||||||||||||||
| $ | 100,855 | $ | 28,645 | $ | 18,994 | |||||||||||||||||||
运营费用从2023年的1900万美元增加到2024年的2860万美元,相当于2025年的7220万美元增加到1.009亿美元。
51
销售费用
2025年的销售费用为530万美元,而2024年和2023年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80万美元和70万美元。
在2025年和2024年,同比增长主要是由煤炭运输费用增加140万美元推动的,2025年增加总额为250万美元(增长90%),2024年为210万美元(下降300%)。
一般和行政费用
2025年一般和行政费用为8840万美元,而2024年和2023年分别为1810万美元和1110万美元。
2025年同比增长7020万美元,同比增长38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矿机减值增加1160万美元、固定资产减值增加100万美元、专业服务费增加220万美元、加密货币减值670万美元,以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准备金分别为150万美元和5120万美元。
2024年,G & A费用同比增长710万美元,整体增长64%,主要归因于公司采矿设备折旧增加590万美元。
股份补偿费用
基于股份的薪酬支出从2024年的770万美元减少到2025年的720万美元。
经营亏损
该公司2025年的运营亏损为9860万美元,而2024年和2023年的运营亏损分别为2160万美元和480万美元。
其他收入/(费用)
2025年其他费用为130万美元,而2024年和2023年分别为56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
所得税费用
该公司本期产生了1000美元的企业所得税,主要来自中国大陆商品贸易部门的业务,而去年为0.2百万美元。
净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2025年和2024年的持续经营净亏损分别为9730万美元和1620万美元,而2023年的净亏损为640万美元。
52
B.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我们流动性的主要来源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我们的运营产生的现金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约为320万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为2.281亿美元。现金流净减少主要是由于商品贸易收入毛利率下降产生的经营现金流入减少,以及其他应收款现金流出增加2.138亿美元。
该公司认为,其现金资源足以为其当前的运营和短期增长举措提供资金,当前的流动性和资本资源足以满足预期的营运资金需求(用于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承诺、资本支出以及至少未来十二个月。然而,由于业务状况和其他未来发展的变化,或一般经济状况的变化,公司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
现金流和营运资金
| 年终 12月31日, |
年终 12月31日 |
年终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2023 | ||||||||||
|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净额 | (246,484 | ) | (63,558 | ) | 9,708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8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15,790 | 24,550 | 17,596 | |||||||||
| 汇率对现金的影响 | 5,833 | (2,685 | ) | (7,619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截至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6360万美元,增至2.465亿美元,用于2025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营运资金和非现金项目发生了以下重大变化: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应收款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2.113亿美元,而上一年度的现金流出为6930万美元。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应收账款现金流出210万美元,而上一年度现金流入290万美元。 |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970万美元,减少至2024年使用的6360万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营运资金和非现金项目发生了以下重大变化: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库存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530万美元,而上一年度的现金流入为1320万美元。 |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应收款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6930万美元,而上一年度的现金流出为2520万美元。 |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应收账款的现金流出为200万美元,而上一年度的现金流入为120万美元。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分别为3.8万美元和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零。
53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1580万美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减少880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从2025年的PIPE和认股权证行使中获得的总收益净额为1580万美元,而2024年同期为2460万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2460万美元,与2023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0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从2023年注册直接发行中获得的总净收益为2490万美元,而2023年同期为1790万美元。
我们主要通过运营产生的现金流、股东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通过公开和非公开发行我们的证券进行的股权融资为我们的运营提供资金。我们计划主要通过我们的运营和股权融资产生的现金来支持我们未来的运营。
私募
2025年7月31日,该公司通过与某些非美国投资者的私募配售筹集了约750万美元的总收益。
GAAP营业亏损和每股收益
该公司2025年的运营亏损为9860万美元,而2024年的运营亏损为2160万美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GAAP EPS Basic(稀释后EPS与EPS Basic相同)为每股(6.0184)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为每股(4.4850)美元。
C.研发、专利和许可等
研发、专利和许可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青岛市SOS研究开发机构在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体系中实现注册IP如下,包括:
SOS-青岛研究院(2021)
顺应公司发展方向,SOS-青岛研究院研发部门在2021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取得的主要研发成果包括以下平台:
| ● | SOS云区块链防火墙系统(软件著作权认证) |
| ● | SOS云区块链个人生物信息存储系统(软件著作权认证) |
| ● | SOS云区块链去中心化杀毒系统(软件著作权认证) |
| 1. | 国际贸易区块链库存管理系统(运行中)。SOS库存管理系统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智能产品跟踪和追踪平台,借力区块链技术。为价值链中的可追溯性问题提供了可靠、全面的解决方案。智能数字交易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将商品信息从产品产地、制造商、渠道、零售商、促销员到消费者等全价值链数字化。每个参与者的信息都可以在区块链中查看。区块链的结构确保了生产中的每一步都是可问责和可追溯的。 |
| 2. | 区块链超算中心管理系统(已运行):SOS-青岛研究院研发部与全球最大比特币矿池、莱特币矿池服务商Fish Pond合作,开发自有后台管理系统,助力SOS超算中心海外业务拓展。 |
54
保险推广行业研发
SOS致力于保险产品推广项目的开发,包括:
| ● | SOS云盟系统:整合跨行业资源,共同推动保险市场转型升级发展融合打造开放平台,主要面向保险产品精准推广。 |
| ● | 玉鸽CRS代理人配送系统:针对保险代理人,经纪人量身定制开发了一套高科技智能系统,用于保险业务跟踪和推单,通过该系统可以进行管理、查看、修改、量化、查询等管理操作,使流程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 |
| ● | AI智慧人工电子营销系统:开发自动外部语音机器人,通过人工电子营销系统筛选有效客户资源并人工跟踪,提高下单效率。 |
| ● | SOS大数据平台:大数据集成,账本管理平台,可组织、匹配、处理客户资源,高性能数据共享服务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合规依据。 |
正通过60多名高科技人才和多位项目负责人的合作,进行上述研发。该研发项目主要是通过、Java、.Net、PHP、Android和iOS进行开发,并不断进行系统升级、功能扩展。
加密货币挖矿行业研发
| ● | 安全钱包 |
| ■ | 私钥本地安全保存,支持多种钱包类型,国码备份防损,多重签名防盗系统,便于钱包导入导出。 |
| ■ | 一键添加数字资产,实时跟踪交易趋势,查看资产余额变化。 |
| ■ | 关注全球主要交易所价格和价格警报,以内置的交易交易所服务把握投资机会。 |
| ■ | 将第三方DAP交互与推送行业信息、技术进步、多维数据信息相结合,发现投资机会。 |
| ● | 私人矿池 |
| ■ | 支持多币种挖矿(暂定支持ETH、BTC) |
| ■ | 直观的收益计算器,填写自己矿机的算力,让自己每次打开钱包,都能直观看到目前开采的币种收益率更高,帮助打造挖矿策略。 |
| ■ | 信息丰富的监控接口算力、预计日营收、温度、功耗、电费、风扇、显卡序列号、显卡名称、PCI插座等 |
正通过超过39名高科技人才和多名系统分析管理人员的合作进行上述研发。研发项目主要通过C++、Python、Go、Java、.net、PHP、Android、iOS开发,不断进行系统升级和功能扩展。
55
D.趋势信息
除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所披露的情况外,我们并不知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趋势、不确定性、要求、承诺或事件有合理可能对我们的收入、净收入、盈利能力、流动性或资本资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将导致所报告的财务信息不一定表明未来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
E.关键会计估计
关键会计估计
我们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涉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这些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编制这些财务报表需要我们做出影响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报告金额以及相关披露的估计和判断。
关于我们重大会计政策及相关判断的详细讨论,请见“附注2 —重大会计政策摘要”。您应该结合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其他披露内容阅读以下关于关键会计估计的描述。
停止运营
2023年12月5日,该实体在经历了一段运营活动有限的休眠期后被注销注册。
2022年10月4日,公司董事会及特别委员会通过决议,以现金代价17,000,000美元向开曼群岛豁免公司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买方”)出售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及S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的业务。公司认为,该处置不会对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重大影响。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局主席Yandai Wang先生持有买方45%的股权,VIE原股东、VIE控股子公司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宜林女士持有买方40%的股权。由此,该处置属于关联交易。根据ASC 205-20,公司将这些业务的经营业绩列为终止经营。
分部信息重新分类
公司的首席运营决策者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在做出有关分配资源和评估公司业绩的决策时审查综合业绩。公司认为自己在单一可报告分部内经营。
最近发布的会计公告的影响
公司不断评估任何新的会计公告以确定其适用性。当确定新的会计公告影响公司的财务报告时,公司进行研究以确定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变更的后果,并确保有适当的控制措施以确定公司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正确地反映了该变更。
2024年11月,FASB发布了ASU 2024-03,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ASU 2024-03”)。ASU2024-03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于更新指南中规定的某些成本和费用的特定信息。ASU2024-03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间生效。允许提前收养。该公司正在评估更新后的指引将对其披露产生的影响。
2025年5月,FASB发布ASU 2025-03,企业合并(主题805)和合并(主题810):在收购可变利益实体中确定会计收购方,修订了在涉及收购符合企业定义的可变利益实体的交易中识别会计收购方的指南。新准则对公司自2027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标准的影响。
56
2025年9月18日,FASB发布了ASU 2025-06,Intangibles – Goodwill and Other – Internal-Use Software(topic ASC 350-40),其中修订了ASC 350-40下软件成本的会计和披露的某些方面。ASU对ASC 350-40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进,但并未将适用于ASC 350-40的内部开发软件成本的会计处理框架与适用于受ASC 985-20约束的外部销售或营销软件的框架完全保持一致。ASU也不会修改属于ASC 985-20范围内的软件许可费用指南。这些修正案取代了ASC 350-50中关于网站开发成本的指导意见,并将该指导意见以及对网站特定开发成本的确认要求重新定位为ASC 350-40。新指南将在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对所有实体生效。允许在年度报告期开始时提前采用。该指南可以在完全前瞻性的基础上、在进行中项目的修改基础上或在完全追溯的基础上应用。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标准的影响。
近期动态
融资
2025年3月私募
2025年3月19日,SOS Limited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S条例与某些非美国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以每单位0.03 4666美元的购买价格出售总计222,337,500个单位,总收益约为770万美元。每个单位由一股A类普通股和一份认股权证组成,可购买三股A类普通股,初始行使价为每股0.03 98美元(约合每股ADS 5.97美元)。认股权证可立即行使,自发行起五年到期,并包含惯常的反稀释条款和强制行使条款。公司拟将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在满足所有成交条件后,该交易于2025年4月9日结束。
2025年7月注册直接发行及并发私募
2025年7月31日,SOS Limited与某些非关联机构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以注册直接发行方式出售2,142,855股美国存托股票,合并发行价为每股ADS和随附认股权证3.5美元,在扣除配售代理费和发行费用之前,总收益约为750万美元。在同时进行的私募配售中,该公司发行了未注册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总计4,285,710股ADS,每份认股权证可立即行使,行使价为每份ADS 3.50美元,自初始行权日起五年半到期。认股权证和行使时可发行的ADS是根据《证券法》第4(a)(2)节和据此颁布的条例D以私募方式发行的。该公司同意提交一份登记声明,涵盖认股权证的转售和行使时可发行的ADS。公司还同意对ADS、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的发行实行90天的限制,但有某些例外情况,公司高级职员、董事和某些重要股东签订了90天的锁定协议。Maxim Group LLC担任此次发行的独家配售代理。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此次发行于2025年7月31日结束。
终止ADR计划
2025年9月8日,就股东于2025年8月11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的150比1的公司普通股合并而言,公司终止了其ADS计划以及与作为存托人的Citibank,N.A.的存款协议。所有未偿还的ADS均自动注销,每注销一份ADS,每位ADS持有人将获得一(1)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75美元。终止后,该公司的A类普通股开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直接交易。
57
项目6。董事、高级管理层和员工
A.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下表列出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有关我们的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资料。
| 姓名 | 年龄 | 与公司的立场 | ||
| 执行干事: | ||||
| Yandai Wang | 49 | 执行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Li Sing Leung | 59 | 首席财务官兼董事 | ||
| 董事: | ||||
| 拉塞尔·克劳斯 | 67 | 董事 | ||
| 道格拉斯·布朗 | 68 | 独立董事 | ||
| 朔立 | 45 | 独立董事 | ||
| Wenbin Wu | 64 | 独立董事 |
执行官简历
Yandai Wang先生自2020年5月起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执行主席。王先生自2018年11月起担任SOS首席执行官,自2015年4月起担任永保集团执行董事长。他在紧急救援、电信和呼叫中心服务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行业经验。王先生于2014年获得信息工程大学信息技术与管理学士学位,并于2019年在旧金山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Li Sing Leung于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担任Transfar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一家在中国大陆主板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他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担任香港上海商务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李先生在审计、会计、国际税务策划、并购、企业融资、估值和与投资者的公共关系等方面拥有超过二十五年的综合经验。李先生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得商学学士学位,并在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获得MBA学位。李先生为澳洲注册执业会计师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公会会员,分别持有美国科罗拉多州会计委员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执照。2024年1月,李先生分别获美国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审查机构香港证券投资学会颁发的证券及公司融资专业证书。从2023年到2025年,李先生分别通过了FINRA系列7、63、79和24。
导演传记
道格拉斯·布朗先生自2007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Brown先生是DLB资本的创始人和董事长,该资本是一家私募股权公司,专注于美国和中国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和创业公司。2006年起任职于DLB资本。在加入DLB资本之前,Brown先生曾在摩根士丹利担任副董事长——投资银行业务,除其他职责外,他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中国国有金融机构私有化提供咨询服务。Brown先生还是HighTower Advisors,LLC从2007年成立到2011年的非执行董事长,并且是其第一位通过DLB资本获得的机构投资者。他继续担任HighTower Advisors,LLC的董事。Brown先生还担任Transamerica Corporation的董事,自2008年起担任该职位。布朗先生在鲍登学院获得了学士学位。
58
拉塞尔·克劳斯先生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30日担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30日担任副主席,在此之前,自2016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前,Krauss先生于2017年至2018年担任DXC Technology的客户和业务运营高级副总裁。在该职位上,他负责企业范围的运营,担任首席客户官,并监督240亿美元业务的顶级账户。在此之前,他是EDS的几个(然后是惠普的)最大业务的副总裁兼董事总经理,通过重大转型举措为客户和股东带来了重大价值。在此之前,克劳斯先生是美国最大的非联邦公用事业公司纽约电力局的副总裁兼首席信息官。他领导了美国“十大关键基础设施”实体之一的Y2K过渡,并且是负责以14亿美元剥离核能发电业务的高管——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此类交易。克劳斯曾在西屋电气公司和联合技术公司担任业务负责人和部门首席信息官。他在纽黑文大学获得MBA学位,在纽约州立大学获得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
朔立先生自2021年7月起担任赛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在此之前,李先生于2018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北科控股有限公司区域经理。李先生于2010年获得中国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3年获得山东师范大学物理教育学士学位。
Wenbin Wu先生自2020年5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已获委任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为YBT的提名人。吴先生目前担任深圳融德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融德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董事长。吴先生还曾担任深圳市中恒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深圳市融乐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IPO顾问。吴先生曾在郑州航空大学-ZUA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财务会计和社会科学,并获得布莱顿女王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和MBA证书。
B.赔偿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向董事和执行官支付了总计约238万美元的现金,并向董事和执行官授予了总计2,934,447个限制性股票单位。我们没有预留或累积任何金额以向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提供养老金、退休金或其他类似福利。根据中国法律,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合并关联实体及其子公司依法须为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法定福利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当于每位员工工资一定百分比的缴款。
就业协议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与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官签订了一份或多份雇佣协议。根据这些协议,除非我们或执行官在当前任期结束前的特定时间内发出书面通知,否则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官都将被雇用一段特定的时间,但须经双方同意才能续签。
保密
每位执行官已同意在其雇佣协议终止或到期期间和之后严格保密并不使用我们的任何机密信息、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或机密商业信息,除非在履行与雇佣相关的职责时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执行官还同意向我们保密披露他们在执行官受雇于我们期间构思、开发或简化为实践的所有发明、设计和商业秘密,并将其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转让给我们,并协助我们获得和执行这些发明、设计和商业秘密的专利、版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不竞争及不招揽
此外,每位执行官已同意在其受雇期间以及在最后受雇日期之后的至少一年内受到不竞争和不招揽限制的约束。具体地说,每名行政人员已同意不(i)招揽、转移或带走我们在终止雇佣时存在的任何客户或业务,或(ii)直接或间接与我们现有、计划或拟议的业务竞争。此外,行政人员已同意在终止与我们的雇佣关系后的两年内,在这些雇员或顾问受雇于我们期间,以及在此后的六个月内,不征求或讨论雇用或保留我们的雇员或顾问。
赔偿协议
我们已与每位董事和执行官订立赔偿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我们同意就这些人因担任我们公司的董事或执行官而提出的索赔而产生的某些责任和费用向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进行赔偿。
59
股权激励计划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我们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5年7月2日通过,以吸引和留住负责岗位的最佳可用人员,为员工和服务提供商提供额外激励,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向我们的员工和我们的任何子公司的员工(包括高级职员和内部董事)授予《守则》第422条含义内的激励股票期权或ISO,以及向我们的员工、董事和顾问授予非法定股票期权或NSO、股票增值权或SAR、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业绩单位和业绩份额。
2025年12月31日,我们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向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发行了1,233,193股A类普通股。
授权股份。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总数为152,862,155股我们的A类普通股(2025年前股份合并)。既得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以一股A类普通股结算。我们回购或没收的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下的奖励发行的A类普通股,以及用于支付奖励的行权价或履行与奖励相关的预扣税款义务的A类普通股,将可用于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未来授予。此外,就以现金而非A类普通股支付的奖励的任何部分而言,A类普通股将不被视为已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在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期限内,我们将随时储备并保持足够数量的A类普通股,以满足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要求。
计划管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或董事会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任命的一个或多个额外的董事委员会或其他个人或薪酬顾问管理。如果管理人决定将一项奖励限定为基于绩效的薪酬,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将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外部董事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在符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下,管理人有权决定奖励条款,包括奖励对象、行权价格(如有)、每份奖励的股份数量、我们A类普通股股份的公允价值、适用于奖励的归属时间表,连同任何归属加速,以及在行使奖励时应付的对价形式(如有)以及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使用的奖励协议条款。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我们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3年3月2日通过,以吸引和留住负责岗位的最佳可用人员,为员工和服务提供商提供额外激励,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向我们的员工和我们的任何子公司的员工(包括高级职员和内部董事)授予《守则》第422条含义内的激励股票期权或ISO,以及向我们的员工、董事和顾问授予非法定股票期权或NSO、股票增值权或SAR、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业绩单位和业绩份额。
2024年8月18日,我们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发行了所有A类普通股。
授权股份。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总数为445,000,000股我们的A类普通股(2023年前的股份合并)。既得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以一股A类普通股结算。我们回购或被没收的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下的奖励发行的A类普通股,以及用于支付奖励的行权价或履行与奖励相关的预扣税款义务的A类普通股,将可用于未来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此外,对于以现金而非A类普通股支付的奖励的任何部分,A类普通股将不被视为已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在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期限内,我们将随时储备并保持足够数量的A类普通股,以满足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要求。
计划管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或董事会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任命的一个或多个额外的董事委员会或其他个人或薪酬顾问管理。如果管理人决定将一项奖励限定为基于绩效的薪酬,则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将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外部董事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管理人有权决定奖励的条款,包括奖励对象、行权价格(如有)、每份奖励的股份数量、我们A类普通股股份的公允价值、适用于奖励的归属时间表,连同任何归属加速,以及在行使奖励时应付的对价形式(如有)以及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使用的奖励协议条款。
60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我们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2年10月4日通过,以吸引和留住负责岗位的最佳可用人员,为员工和服务提供商提供额外激励,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向我们的员工和我们的任何子公司的员工(包括高级职员和内部董事)授予《守则》第422条含义内的激励股票期权或ISO,以及向我们的员工、董事和顾问授予非法定股票期权或NSO、股票增值权或SARs、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业绩单位和业绩份额。
截至本报告日期,我们没有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发行任何A类普通股。
授权股份。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总数为447,836,077股我们的A类普通股(2023年前的股份合并)。既得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以一股A类普通股结算。我们回购或被没收的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下的奖励发行的A类普通股,以及用于支付奖励的行权价或履行与奖励相关的预扣税款义务的A类普通股,将可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未来授予。此外,对于以现金而非A类普通股支付的奖励的任何部分,A类普通股将不被视为已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在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期限内,我们将随时储备并保持足够数量的A类普通股,以满足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要求。
计划管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由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或董事会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任命的一个或多个额外的董事委员会或其他个人或薪酬顾问管理。如果管理人决定某项奖励符合基于绩效的薪酬,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将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外部董事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在符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下,管理人有权决定奖励条款,包括奖励对象、行权价格(如有)、每份奖励的股份数量、我们A类普通股股份的公允价值、适用于奖励的归属时间表,连同任何归属加速,以及在行使奖励时应付的对价形式(如有)以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下使用的奖励协议条款。
薪酬顾问
我们的董事会被授权聘请自己的独立顾问,就高管薪酬事宜向其提供建议。虽然董事会可能依赖外部信息和建议,但董事会作出的决定可能反映了可能不时保留的任何外部薪酬顾问提供的信息和建议以外的因素和考虑因素,或者可能与这些因素和考虑因素不同。
C.董事会惯例
我们的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和四名非执行董事。我们的董事的权力和职责包括召开股东大会和在我们的股东大会上报告我们的董事会工作、宣布股息和分配、确定我们的业务和投资计划、任命高级职员和确定高级职员的任期、编制我们的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制定增加或减少我们的法定资本的提案以及行使我们的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力、职能和职责。我们的董事可行使我们公司的所有权力,借入款项及抵押或押记其承诺、财产和未催缴的资本或其任何部分,在借款时发行债权证、债权证股票和其他证券,或作为我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担保。董事无需持有我公司任何股份即可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
在遵守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董事可就任何合同或拟议合同或安排进行投票,尽管他可能对其中感兴趣,如果他这样做,他的投票将被计算在内,并可在审议任何此类合同或拟议合同或安排的任何董事会议上被计算在法定人数之内。董事如以任何方式(不论直接或间接)对与我们订立的合约或建议订立的合约感兴趣,须在我们的董事会议上声明其兴趣的性质。任何董事向董事发出的一般通知,大意是他是任何指明公司或商号的成员、股东、董事、合伙人、高级人员或雇员,并须被视为在与该公司或商号的任何合约或交易中拥有权益,就就就就其拥有权益的合约或交易的决议进行投票而言,须视为足够的权益声明,而在该一般通知后,无须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
61
董事会各委员会
我们在董事会下有几个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通过了我们每个委员会的章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说明如下。
审计委员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由Douglas Brown、朔立和Wenbin Wu组成,由Wenbin Wu担任主席,每个委员会均满足《交易法》第10A-3条规则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独立性”要求,并符合独立性标准。我们已确定吴先生有资格成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对我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审计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 ● | 选定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允许从事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业务进行预筛选; |
| ● | 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审查审计存在的问题或困难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根据《证券法》S-K条例第404项的定义,审查和批准所有拟议的关联方交易;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
| ● | 审查我们内部控制的充分性以及根据材料控制缺陷采取的任何特殊审计步骤; |
| ● | 每年审查和重新评估我们审计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定期举行会议;和 |
| ● | 向董事会报告。 |
薪酬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由道格拉斯·布朗、朔立和Wenbin Wu组成,由朔立担任主席,每人都满足纽交所上市规则中的“独立性”要求。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有关的薪酬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我们的执行官可能不会出席任何审议其薪酬的委员会会议。薪酬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
| ● | 审查我们的执行官的总薪酬方案,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 | 批准和监督除三名最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我们的高管的总薪酬方案; |
| ● | 审查我们董事的薪酬,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和 |
| ● | 定期审查和批准任何长期激励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类似安排、年度奖金以及员工养老金和福利福利计划。 |
62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由道格拉斯·布朗、朔立和Wenbin Wu组成,由道格拉斯·布朗担任主席,每人都满足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的“独立性”要求。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挑选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
| ● | 向董事会推荐被提名人,以供选举或重选进入董事会,或委任以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 |
| ● |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的组成,包括独立性、年龄、技能、经验和向我们提供服务的能力等特点; |
| ● | 选择并向董事会推荐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本身的董事名单;和 |
| ● | 监督遵守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包括审查我们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遵守。 |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对我们负有受托责任,包括诚实行事的义务,以及以他们认为符合我们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的义务。我们的董事也对我们公司负有一种以技巧和谨慎行事的义务。此前曾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必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的人可能合理预期的更大程度的技能。然而,英格兰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很可能会遵循这些权威。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不时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根据这些章程赋予股份持有人的权利。我们的董事对我们公司负有受托责任,而不是对我们公司的个人股东负有受托责任,如果我们的董事所负有的义务被违反,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是我们公司。在有限的例外情况下,如果我们的董事所承担的义务被违反,股东可能有权以我们的名义寻求损害赔偿。
董事条款
根据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我们的董事不受任期限制,其任期直至我们的股东通过普通决议将其免职。此外,如董事(a)去世、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组成,(b)被发现精神不健全或变得不健全,(c)以书面通知方式向我司辞职,或(d)未经我司董事会特别请假,缺席连续三次董事会会议且董事会决议其职位空缺,则我司任何董事的职位均应予空缺。
D.雇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我们分别拥有65名和51名全职员工。我们的员工都没有工会代表。我们没有经历过任何停工,我们认为我们与员工的关系很好。
根据中国法规的要求,我们参加各种政府法定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金缴款计划、医疗保险计划、失业保险计划、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计划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按员工工资、奖金和某些津贴的特定百分比向社会保障计划缴款,最高不超过当地政府不时规定的最高金额。
我们与员工订立标准劳动合同。我们还与我们的执行官签订了标准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见“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B.薪酬——雇佣协议。”
E.股份所有权
有关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股份所有权的信息,请参阅“第7项。大股东暨关联交易— A.大股东。”有关授予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其他员工的激励股份和期权的信息,请参见“项目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B.薪酬—股份激励计划。”
F.披露注册人为追回错误判给的赔偿而采取的行动。
没有。
63
项目7。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交易
A.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有关我们普通股实益所有权的资料,详情如下:
| ● | 我们的每一位现任董事和执行官;和 |
| ● | 我们认识的每个人实益拥有我们5%以上的普通股。 |
下表的计算假设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共有16,170,110股普通股(包括13,235,873股A类普通股和2,934,447股B类普通股)流通在外。
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和规定确定的。在计算一个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将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的股份包括在内,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或转换任何其他证券。然而,这些股份不包括在计算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中。
除另有说明外,各实益拥有人的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银珠街道海景路298号东海景园6号楼266400。
| 实益拥有的普通股 | ||||||||||||||||||||
| A类 普通的 股份 |
乙类 普通的 股份 |
合计 普通的 股票上 转换后 基础 |
占总量% 普通的 股票上 转换后 基础(1) |
% 合计 投票 动力(2) |
||||||||||||||||
| 董事和执行官: | ||||||||||||||||||||
| Yandai Wang | 20,001 | 2,818,104 | 2,838,105 | 17.65 | % | 66.37 | % | |||||||||||||
| Li Sing Leung | 41,108 | 108 | 41,216 | 0.26 | % | 0.10 | % | |||||||||||||
| 拉塞尔·克劳斯(3) | 36,508 | — | 36,508 | 0.23 | % | 0.09 | % | |||||||||||||
| 道格拉斯·布朗(4) | 55,212 | — | 55,212 | 0.34 | % | 0.13 | % | |||||||||||||
| Wenbin Wu | 11,247 | 113 | 11,360 | 0.07 | % | 0.03 | % | |||||||||||||
| 朔立 | - | - | - | - | % | - | % | |||||||||||||
| 全体董事和执行官为一组(6人) | 164,076 | 2,818,325 | 2,982,401 | 18.55 | % | 66.72 | % | |||||||||||||
| 主要股东: | ||||||||||||||||||||
| — | — | — | — | — | — | |||||||||||||||
| (1) | 对于本栏所包括的每个人和团体,百分比所有权的计算方法是,将该个人或团体实益拥有的A类和B类普通股的数量除以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的A类和B类普通股总数的总和,即16,170,110股普通股(包括13,235,663股A类普通股和2,934,447股B类普通股),再加上该个人或团体在行使期权时有权获得的A类和B类普通股的数量,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后60天内的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我们使用激励股份1:1的折算率来计算我们普通股的受益所有权。既得激励股份按1:1的折算率转换为我司普通股,但须支付准备金金额,该准备金金额由我们计算得出,是我们对授予此类激励股份时我司普通股(或等值)的公允市场价值的善意估计。 |
| (2) | 对于本栏所包括的每个人或团体,总投票权的百分比代表基于该个人或团体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所持有的A类和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相对于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作为一个类别的所有已发行的A类和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人每股有权投一票,但须遵守“第10项”中规定的限制。附加资料— B.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普通股。”我们B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人有权就所有须由股东投票的事项获得每股10票的投票权。我们的B类普通股可由持有人在任何时候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换为B类普通股。B类持有人的总投票权受到限制。见“第10项。附加资料— B.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普通股。” |
64
我们的股东均未告知我们其与注册经纪自营商有关联或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我们现有的股东都不会与其他股东拥有不同的投票权,但给予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差异除外。我们并不知悉有任何安排可能在随后的日期导致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B.关联交易
有关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我们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2“关联方结余及交易”。
就业协议和赔偿协议
见“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B.薪酬——雇佣协议。”
股份激励计划
见“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B.薪酬—股份激励计划。”
C.专家和法律顾问的利益
不适用。
项目8。财务资料
A.合并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
我们附上了作为本年度报告一部分提交的合并财务报表。见“项目17。财务报表。”
法律程序
除下列情况外,我们目前不是任何重大法律或行政诉讼的当事方。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或行政索赔和诉讼。诉讼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无论结果如何,都可能导致额外成本和转移我们的资源,包括我们管理层的时间和注意力。
2021年集体诉讼
2021年3月30日,一名据称股东Kimberly Beltran在美国新泽西州地区地方法院对公司、公司首席执行官兼公司运营子公司总裁Yandai Wang和Eric H. Yan提起证券集体诉讼。该诉讼名为Kimberly Beltran v. SOS Limited,et al.,Case No. 1:21-CV-07454(“诉讼”),是代表一个推定的集体提起的,该集体由公司以外的所有个人和实体组成,这些个人和实体在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2月25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集体诉讼期”)期间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了SOS美国存托股票(“ADS”),旨在追回据称因公司违反联邦证券法而对公司及其某些高级官员造成的损害。投诉于2021年3月30日在本诉讼中提出,诉讼并未超过该阶段。2021年11月2日,法院签署了一项命令,作为命令,各原告的律师之间订立了一项约定,指定了一名共同牵头原告的律师。双方已同意且法院已批准一项调度命令,其中规定原告应于2022年5月13日或之前提交经修订的投诉,而公司应于2022年7月1日或之前对经修订的投诉作出答复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回应。在此期间,原告和公司进行了和解讨论。
65
2022年4月28日,原告和公司原则上同意达成和解,考虑支付500万美元的和解款项,包括所有管理费用和原告的法律费用。公司不承认在本次和解中有任何不当行为,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及其高级职员和董事将完全获释,以处理在集体诉讼期间产生的、已经或可能已经在诉讼中主张的所有索赔。原告与公司计划于四十五(45)天内订立全面和解协议。
新泽西州地方法院于2022年5月20日批准了法院系统之外的和解,并于2022年8月2日,公司通过托管账户向原告支付了500万美元,使公司现在可以接受同一集体诉讼以及未来可能的指控。
截至2023年4月4日,案件标题为True North Financial LLF、TNA Capital Inc.、TNA Capital LLC,以及Michael Jaliman诉SOS Limited、Yandai Wang、Zhengyu(Zane)Wang,案件编号1:23CV02581已在地区法院、纽东区法院待审。原告于2023年11月21日提交诉状,指控被告自2020年起处置P2P遗留业务涉及违约、欺诈诱导、侵权干扰经济关系、违反信托义务等索赔。
此案于2025年8月30日在法院外和解,导致SOS各方向Jaliman各方支付220万美元。出于和解目的,于2025年9月11日订立了解雇规定。
2022对雷神矿工的诉讼
S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ew York,Inc.(“SOSNY”),一家根据纽约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也是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针对Thor Miner,Inc.(“Thor Miner”)、Singularity Future Technology Ltd. Future Technology Ltd.(“Singularity”,连同Thor Miner,简称“公司被告”)、曹磊、杨杰、John F. Levy John F. Levy TERM3、Tieliang Liu、TERM4、Tuo Pan、TERM5、TERMShi Qiu Shi Qiu、Jing Shan、TERM7、Heng WangTERM8(联称“个别被告”)(统称为个别被告和公司被告)SOSNY与Thor Miner于2022年1月10日就购买200,000,000美元的加密采矿设备订立买卖协议(“PSA”),该协议被Thor Miner和Singularity违反。
SOSNY与被告于2022年12月28日订立若干和解协议及一般相互解除(“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Thor Miner同意于2022年12月23日或之前向SOSNY支付一笔金额为1300万美元(13,000,000美元)(“和解款项”),SOSNY同意,在收到和解款项后,SOSNY将导致诉讼被驳回,但不影响和解被告,也不影响所有其他人。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SOSNY已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并已导致诉讼被驳回。
奇点公司和雷神矿工进一步约定,如果收到HighSharp(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HighSharp”)与PSA相关的额外资金,他们将立即将这些资金转入SOSNY,金额不超过四千五百六十万五千五百六十九美元(40,560,569.00美元)(这是SOSNY根据PSA支付的总金额减去SOSNY根据PSA实际收到的机器价格)。SOSNY随后从HighSharp收到的和解付款和任何付款应从先前由SOSNY支付、现在到期和欠SOSNY的总额4,000万5,660,569美元(40,560,569.00美元)中扣除。在进一步考虑本和解协议时,Thor Miner同意在生效日期(如和解协议中所定义)后七(7)个工作日内执行并向SOSNY提供其可能对HighSharp拥有的所有索赔的转让。
股息政策
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宣派或派发股息拥有酌情权。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任何股息不得超过我们的董事建议的金额。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所有股息都受到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限制,即我们公司只能从利润或股份溢价中支付股息,并且始终前提是我们能够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支付到期债务。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支付股息,形式、频率和金额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一般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我们从未就我们的股份宣派或派发现金股息。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就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运营和发展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依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中国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见“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支付任何股息,我们将直接向我们在册普通股的持有人支付此类股息,但须遵守适用法律。我们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
66
B.重大变化
除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所披露的情况外,自本年度报告所载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日起,我们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
项目9。要约及上市
A.发售及上市详情
我们的ADS于2017年4月28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XRF”。我们后来将交易代码改为“SOS”。我们终止了ADS计划,并开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自2025年9月8日起生效。
我们已向SEC提交了F-3表格的货架登记声明,将于2025年3月14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发售和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以美国存托股票、优先股、债务证券、认股权证、权利和单位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注册声明于2025年6月30日生效。
B.分配计划
不适用。
C.市场
我们的ADS于2017年4月28日在纽交所上市,代码为“XRF”,后来我们将交易代码改为“SOS”。我们终止了ADS计划,并开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自2025年9月8日起生效。
我们已向SEC提交了F-3表格的货架登记声明,将于2025年3月14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发售和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以美国存托股票、优先股、债务证券、认股权证、权利和单位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注册声明于2025年6月30日生效。
D.出售股东
不适用。
E.稀释
不适用。
F.发行费用
不适用。
项目10。补充资料
A.股本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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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不时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
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了两类股份,在我们首次公开募股后立即生效,规定了两类股份,即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000美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股票(“普通股”),包括(1)9,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和(2)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有13,235,663股A类普通股和2,934,447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和流通。我们的董事可在其绝对酌情权下且无需我们的股东批准的情况下,从我们公司的未发行股份(包括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中创建和指定一个或多个类别或系列的优先股,包括数量的优先股,并具有我们的董事可能确定的指定、权力、优先权、特权和其他权利,包括股息权、投票权、转换权、赎回条款和清算优先权。以下是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公司法》中与我们普通股的重要条款相关的重要条款的摘要。
于2024年8月15日,公司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将公司法定股本增加至50,000,000美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股份,包括(1)9,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2)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
于2025年8月11日,我们召开了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以实施以下决议。首先,作为一项普通决议,股东批准通过增设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增加公司法定股本,以在所有方面与现有B类普通股享有同等地位。其次,作为一项普通决议,股东批准股份合并,据此,公司股本中每15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A类普通股及每15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B类普通股分别合并为1股面值0.75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1股面值0.75美元的B类普通股(“2025年股份合并”)。第三,作为一项普通决议,股东批准股份拆细,据此,在2025年股份合并生效后,每股面值0.75美元的授权已发行及未发行A类普通股及每股面值0.75美元的授权已发行及未发行B类普通股分别拆细为75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75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2025年股份拆细”)。2025年股份合并于2025年9月8日生效,公司也于该日完成了其A类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从ADS上市到直接上市的过渡。没有就2025年股份合并发行零碎股份。所有零碎股份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股份整数。截至本报告日期,2025年股份拆细尚未实施。
普通股
一般。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且不可评税。我们的普通股以记名形式发行,并在我们的会员名册登记时发行。非开曼群岛居民的我国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其股份并进行投票。根据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我公司可以只发行不可转让股份,不得发行无记名或可转让股份。
股息。我们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获得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宣布的股息。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任何股息不得超过我们的董事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息只能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宣布和支付,即从利润或我们的股份溢价账户中宣布和支付,前提是如果这将导致我们公司无法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支付到期债务,则可能不支付股息。
普通股的类别。我们的普通股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除转换权和投票权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应享有同等权利,彼此享有同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股息和其他资本分配的权利。
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此外,(i)如果在任何时候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总数低于紧接首次公开募股后我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总数的5%,则每股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以及(ii)在任何出售、转让时,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转让或处置给任何非该持有人的关联公司(定义见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个人或实体,该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
投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对提交给我们的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作为一个单一类别投票。就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投10票。
由股东通过的普通决议需要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所投简单多数的赞成票,而特别决议则需要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所投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如更改名称或对我们第六次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作出任何修订等重要事项,均须作出特别决议。我们的普通股股东可透过普通决议案作出某些更改,包括增加我们的法定股本金额、将我们的全部或任何股本合并为金额高于我们现有股份的股份、将我们的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细分为金额低于我们的备忘录所确定的股份,以及注销任何未发行股份。
68
股东大会和股东提案。作为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根据《公司法》,我们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我们可以但没有义务在每一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召集该会议的通知中指明该会议本身,而年度股东大会应在我们的董事可能决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股东周年大会及我们的任何其他股东大会可由我们的董事会召集。召开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和我们的任何其他股东大会都需要至少15个日历天的提前通知。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由一名或多名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组成,如属法团或其他非自然人,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他们合计持有不少于我公司所有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所附票数的三分之一。
开曼群岛法律只规定股东有有限的权利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没有规定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大会。然而,这些权利可能会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允许我们的任何股东合计持有不少于我们公司所有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已发行和流通股所附总票数的三分之二,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有义务召集该次会议,并在该次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然而,我们的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不向我们的股东提供任何权利,以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或非该等股东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
转让股份。在符合下文所载我们第六次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如适用)的限制下,我们的任何股东可透过书面转让文书及以我们董事会批准的通常或共同形式或其他形式转让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
我公司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在不转让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登记任何未缴足股款或我公司有留置权的普通股的任何转让。我们的董事亦可拒绝登记任何普通股的任何转让,除非(a)向我们递交转让文书,并附有与其有关的普通股的证明书,以及我们的董事会为显示转让人作出转让的权利而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b)转让文书仅就一类股份;(c)转让文书已适当盖章(如有要求);(d)在转让给共同持有人的情况下,普通股将转让给的共同持有人数量不超过四名;或(e)就此向我们支付纽交所确定应支付的最高金额的费用,或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不时要求的较少金额的费用。
我司董事拒绝办理转让登记的,应当自递交转让文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分别向转让人和受让方发送拒绝登记通知。转让登记可于指定报章或任何其他报章刊登广告或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以任何其他方式发出的十四(14)天通知后,在我们的董事可能决定的时间和期间(不超过任何一年的整个三十(30)个日历日)暂停。
清算。在我公司清盘时,如果我们的股东之间可供分配的资产足以在清盘开始时偿还全部股本,则盈余将按其在清盘开始时所持有的股份面值的比例在我公司股东之间分配,但须从有应付款项的股份中扣除应付我公司的所有款项,以支付未付催缴款项或其他方式。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实收资本,将进行资产分配,使亏损由我们的股东按其所持股份面值的比例承担。
要求认购股份及没收股份。我们的董事会可不时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和地点至少14天前向该等股东送达的通知中就其股份的任何未付款项向股东发出催缴通知。在规定时间被催缴且仍未缴的股份将被没收。
赎回、购买及交出股份。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选择或持有人的选择,根据我们的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和方式,在发行此类股份之前发行此类股份,或我们的股东可能通过特别决议确定的条款和方式发行此类股份。我们公司也可以回购我们的任何股份,条件是此类购买的方式和条款已获得我们的董事会或我们的股东的普通决议批准,或获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其他授权。根据《公司法》,任何股份的赎回或回购可以从我公司的利润中或从为该赎回或回购的目的而进行的新发行股份的收益中支付,或从资本(包括股份溢价账户和资本赎回储备)中支付,如果公司能够在支付后立即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支付到期债务。此外,根据《公司法》,不得赎回或回购该等股份(a)除非已缴足,(b)如果该等赎回或回购会导致没有流通在外的股份,或(c)如果公司已开始清算。此外,我公司可能会接受无偿放弃任何已缴足股份。
69
股份的权利变动。如果在任何时候,我们的股本被划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任何类别的股份所附带的权利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三分之二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的批准下更改或废除。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以优先或其他权利发行的任何类别股份的持有人所获授予的权利将不会被视为因创建或发行与该现有类别股份享有同等地位的更多股份而被更改。
检查账簿和记录。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没有一般权利查阅或获取我们的股东名单或公司记录的副本。然而,根据我们董事会的酌情权,我们打算向我们的股东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见“第10项。附加信息— H.展示中的文件。”
资本的变化。我们的股东可不时以普通决议作出以下决定:
| ● | 增加我们的股本的金额,将分为决议规定的类别和数额的股份; |
| ● | 将我们的全部或任何股本合并或分割为比我们现有股份更大或更小的股份; |
| ● | 将我们现有的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细分为比我们的备忘录所确定的金额更小的股份;和 |
| ● | 注销于决议通过之日尚未由任何人采取或同意由任何人采取的任何股份,并按如此注销的股份数额减少我们的股本数额。 |
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特别决议并在开曼群岛大法院根据我们公司关于确认此类减持的命令的申请确认的情况下,以法律授权的任何方式减少我们的股本和任何资本赎回储备。
增发股票。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发行额外的普通股,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但前提是有可用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
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设立一个或多个系列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并就任何系列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 ● | 系列的指定; |
| ● | 系列的股票数量; |
| ● | 股息权、转换权及投票权;及 |
| ● |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 |
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可作为反收购手段,股东方面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发行这些股份可能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
70
反收购条款。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我们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包括以下条款:
| ● | 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指定此类优先股的价格、权利、优惠、特权和限制,而无需我们的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行动;和 |
| ● | 限制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能力。 |
然而,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只能出于适当目的和他们认为善意符合我们公司最佳利益的目的,行使根据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授予他们的权利和权力。
豁免公司。我们是公司法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普通居民企业和豁免企业进行了区分。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公司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豁免公司的要求与普通公司的要求基本相同,只是豁免公司:
| ● | 无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其股东的年度申报表; |
| ● | 未被要求开放其会员名册以供查阅; |
| ● | 不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
| ● | 可以发行可转让或者无记名股票或者无面值股票; |
| ● | 可能会针对未来征收的任何税收获得承诺(此类承诺通常在一审中给予20年); |
| ● | 可在另一法域以延续方式登记,并在开曼群岛注销登记; |
| ● | 可以注册为有限存续期公司;和 |
| ● | 可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限于该股东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支付的金额(例外情况除外,例如涉及欺诈、建立代理关系或非法或不正当目的或法院可能准备戳穿或揭开公司面纱的其他情况)。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含一个声明,我们的会员的责任是如此有限。
会员名册。根据《公司法》,我们必须保存一份会员名册,其中应记入:
| ● | 我们会员的名称和地址,每个会员所持股份的声明,以及已支付或同意视为已支付的金额,关于每个会员的股份; |
| ● | 任何人的姓名作为会员记入注册纪录册的日期;及 |
| ● | 任何人不再是会员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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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公司的成员名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表面证据(即,除非被反驳,否则成员名册将就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而在成员名册中登记的成员被视为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事项,拥有与其在成员名册中的名称相对应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权。
如任何人的姓名被错误地记入或遗漏在我们的会员名册内,或如有任何失责或不必要的延迟在名册内记入任何人已不再是我们公司成员的事实,受委屈的人或成员(或我们公司或我们公司本身的任何成员)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命令更正该名册,而法院可拒绝该申请,或如信纳案件的公正,对登记册作出责令整改。
公司法的差异
《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源自英国较早的《公司法》,但并未沿用英国最近的成文法,因此《公司法》与现行《英格兰公司法》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下文概述了适用于美国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的类似条款之间的某些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与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和合并。出于这些目的,(a)“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并将其承诺、财产和负债归属于作为存续公司的其中一家公司;(b)“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合并公司,并将这些公司的承诺、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合并公司。为实现此类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然后必须获得(i)每个组成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以及(ii)该组成公司的组织章程中可能规定的任何其他授权(如有)的授权。合并或合并计划必须连同关于合并或存续公司偿付能力的声明、每个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清单以及将向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提供合并或合并证书副本以及合并通知将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公布的承诺一起提交给公司注册处处长。异议股东有权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将由开曼群岛法院确定),如果他们遵循规定的程序,但有某些例外情况。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此外,还有法律条款便利公司的重组和合并,条件是该安排须经拟与之作出安排的每一类股东和债权人的多数同意,此外,这些股东和债权人必须代表每一类股东或债权人(视情况而定)的价值的四分之三,这些股东或债权人应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并在为此目的召开的一次或多次会议上投票。这些会议的召开以及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虽然异议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交易不应被批准的观点,但如果法院认定:
| ● | 关于法定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得到满足; |
| ● | 股东已在有关会议上获得公平代表,法定多数是善意行事,没有强迫少数人促进与该类别不利的利益; |
| ● | 该安排是这样的,可以由该类别的聪明和诚实的人就其利益行事而合理地批准;和 |
| ● | 根据《公司法》的其他一些条款,这种安排不会受到更适当的制裁。 |
72
当受影响股份的90.0%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收购要约时(在他们标记要约后的四个月内),要约人可在自该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个月期限内,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人按要约条款转让该等股份。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在已如此批准的要约的情况下,这不太可能成功,除非有欺诈、恶意或串通的证据。
如果一项安排和重建因此获得批准,异议股东将没有类似于评估权的权利,否则这些权利通常可供特拉华州公司的异议股东使用,从而提供了就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收取现金付款的权利。
股东诉讼。原则上,我们通常会作为适当的原告就对我们作为一家公司所做的错误提起诉讼,并且作为一般规则,小股东可能不会提起派生诉讼。然而,基于英国当局,这很可能在开曼群岛具有说服力的权威,可以预期开曼群岛法院将适用并遵循普通法原则,以便允许非控股股东对公司发起集体诉讼或以公司名义发起派生诉讼,以质疑某些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 ● | 越权公司或违法行为,因而无法得到股东追认的行为; |
| ● | 虽然不是越权的行为,但只有在未获得有资格或特别多数(即超过简单多数)的决议正式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的行为;和 |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赔偿及责任限制。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能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针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的情况除外。
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就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招致或承受的所有诉讼、诉讼、费用、指控、开支、损失、损害或责任获得赔偿,但由于该人本身的不诚实、故意违约或欺诈、在进行我们公司的业务或事务(包括由于任何判断错误)或在执行或履行其职责、权力、授权或酌处权(包括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或在执行或履行其职责、权力、授权或酌处权时除外,任何费用、开支、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有关我们公司或其事务的任何民事诉讼进行辩护(无论是否成功)而招致的损失或责任。这种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此外,我们打算与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赔偿协议,为这些人提供超出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额外赔偿。
就根据上述条款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已获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董事的受托责任。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受托责任。这项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善意行事,具有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注意。根据这项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合理获得的有关重大交易的所有重大信息。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本人不得利用公司职务谋取私利或利益。这项职责禁止董事自行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职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的任何利益,而不是由股东普遍分享。一般而言,董事的行动被推定为在知情的基础上、出于善意并诚实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违反其中一项受托责任的证据所反驳。如果就董事的交易提出此类证据,董事必须证明该交易的程序公正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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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在公司方面处于受托人的地位,因此认为他对公司负有以下义务——为公司的最佳利益真诚行事的义务,不基于其董事职务获利的义务(除非公司允许他这样做)和不将自己置于公司利益与其个人利益或其对第三方的责任相冲突的地位的义务。开曼群岛一家公司的董事对该公司负有以技巧和谨慎行事的义务。此前曾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必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的人可能合理预期的更大程度的技能。然而,英格兰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很可能会遵循这些权威。
书面同意的股东诉讼。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取消股东通过书面同意采取行动的权利。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由本应有权在不召开会议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上就此事项进行投票的每个股东或其代表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的方式批准公司事项。
股东提案。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被禁止召开特别会议。
开曼群岛法律只规定股东有有限的权利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没有规定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大会。然而,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第六次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允许持有合共不少于我们公司所有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所附总票数的三分之二的股东要求召开股东特别会议,在此情况下,董事有义务召开该次会议,并在该次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然而,我们的章程并没有规定我们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周年大会或非该等股东召集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建议。
作为一家获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我们可以在每一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并在召集该会议的通知中指明该会议本身。
累积投票。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具体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有助于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权,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选票投给单一董事,这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开曼群岛法律没有关于累积投票的禁令,但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我们的股东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保护或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罢免董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拥有分类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只有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因故被免职,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根据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董事可通过普通决议罢免。任何提出或表决罢免董事的决议的会议通知必须载有罢免该董事的意向声明,且该通知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不少于十(10)个日历日送达该董事。该董事有权出席会议,并就其罢免动议发表意见。
与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载有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管辖,否则禁止在该人成为相关股东之日起三年内与“相关股东”进行某些业务合并。利害关系股东一般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标的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5%或以上的个人或集团。这具有限制潜在收购方对目标进行两层出价的能力的效果,在这种出价中,所有股东将不会受到平等对待。如果(其中包括)在该股东成为利害关系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则该法规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就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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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尽管开曼群岛法律没有对公司与其重要股东之间的交易进行监管,但它确实规定,此类交易必须是出于公司最佳利益的善意进行,以实现适当的公司目的,而不是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解散;清盘。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解散必须得到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简单多数通过。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括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可以根据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成员的特别决议清盘,如果公司无法在债务到期时支付其债务,则可以通过其成员的普通决议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在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情况下。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公司可能会以特别决议或以普通决议自愿解散、清算或清盘,理由是我们无法支付到期债务。
股份变动权。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同意下更改该类别股份的权利。根据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并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的股本被划分为一个以上类别的股份,我们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三分之二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的批准下,改变任何类别所附带的权利。
管理文件的修订。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的管理文件可以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同意下进行修订,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只能通过特别决议进行修改。
检查账簿和记录。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的任何股东可为任何适当目的查阅或复印公司的股票分类账、股东名单和其他账簿和记录。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股票持有者将没有一般权利查阅或获取我们的股东名单或公司记录的副本。然而,我们打算向我们的股东提供载有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年度报告。
我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我们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包括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发行优先股并指定此类优先股的价格、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而无需我们的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行动的条款。
此类股份可能会迅速发行,其条款旨在延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或使解除管理层变得更加困难。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发行这些优先股,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下跌,我们的普通股和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然而,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只能出于适当目的和他们认为善意符合我们公司最佳利益的目的,行使根据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授予他们的权利和权力。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我们的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股票投票权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此外,在我们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没有规定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的所有权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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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材料合同
除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及除“项目4”中所述以外,我们并未订立任何重大合同。有关公司的资料」或本年度报告表格20-F的其他地方。
D.外汇管制
见“第4项。公司信息— B.业务概况—法规—与外汇相关的法规。”
E.税收
以下关于我国普通股所有权的重大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摘要基于截至本登记声明之日有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本摘要不涉及与我们普通股所有权相关的所有可能的税务后果,例如根据美国州和地方税法或根据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税法产生的税务后果。
开曼群岛税务
开曼群岛目前不对个人或公司征收基于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的税,也不存在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除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或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执行后执行的文书的印花税外,开曼群岛政府没有征收可能对我们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税款。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向我公司支付或由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或货币限制。
就普通股支付股息和资本将不会在开曼群岛征税,向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将不需要预扣税款,处置普通股所得收益也不会被征收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就普通股而言,转让文书无须缴付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被视为“居民企业”,一般须对其全球收入征收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文,为确定境外注册成立的中国受控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提供了一定的具体标准。继SAT 82号文之后,2011年,SAT发布SAT公告45,为SAT 82号文的实施提供更多指导。
根据SAT 82号通告,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企业将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因为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在中国,将仅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a)负责其日常运营职能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部门主要在中国驻留;(b)其财务和人力资源决策须经中国境内的个人或机构确定或批准;(c)其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档案位于或保存于中国;(d)企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习惯性地在中国境内驻留。尽管SAT 82号文和SAT Bulletin 45仅适用于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企业,而不适用于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企业,但其中规定的确定标准可能反映了SAT关于如何在确定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适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一般立场,无论这些企业是由中国企业、个人还是外国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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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我们并未满足上述所有标准。我们认为,我们和我们在中国境外的子公司都不是中国税务居民企业,因为我们和他们都不是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并且因为我们的记录及其记录(包括各自董事会的决议和股东的决议)保存在中国境外。然而,由于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须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且在适用于我们的境外实体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可能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可能需要对我们的全球收入按25%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此外,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就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确定我们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支付给非中国股东的股息可能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而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税,在非中国企业的情况下税率为10%,在非中国个人的情况下税率为20%(在每种情况下,受制于任何适用的税收条约的规定),如果此类股息或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任何此类税收可能会降低您对普通股的投资回报。
如果我们被中国税务机关视为“非居民企业”,我们从中国子公司获得的股息将被征收10%的预扣税。企业所得税法还对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控股公司分配的股息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该直接控股公司被视为在中国境内没有任何设立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收到的股息与该直接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设立或场所没有任何关联,除非该直接控股公司的注册地与中国有税收协定规定不同的预提安排。根据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所得税和资本税方面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安排,如果获得股息的香港居民企业被视为非中国税务居民企业并持有分配股息的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权,则股息预扣税率可降至5%,但须经中国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然而,如果香港居民企业不被视为APP China SOS Limited项下该等股息的实益拥有人,则在满足税务规则和法规的相关条件,并按要求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其从其中国子公司获得的股息可能能够享受5%的预提税率。
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
以下是根据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或《法典》,讨论将我们的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一般是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持有的美国持有人(定义如下)对我们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分相关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这一讨论基于《守则》的适用条款、根据其颁布的美国财政部条例、相关司法裁决、美国国税局或IRS的解释性裁决,以及我们认为相关的其他机构,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本讨论并未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根据特定投资者的个人投资情况可能对其很重要,包括受特殊税收规则约束的投资者(例如,某些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经纪自营商;养老金计划;受监管的投资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免税组织(包括私人基金会);非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持有人(直接、间接或建设性地)拥有我们10%或更多有投票权的股票;将持有其普通股作为跨式、对冲、转换、建设性出售的一部分的投资者,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其他综合交易;选择按市值计价会计方法的证券交易者的投资者;或拥有美元以外功能货币的投资者),所有这些人都可能受到与下文讨论的有显着不同的税收规则的约束。
此外,本讨论不涉及任何非美国、州或地方税法、净投资收入的医疗保险税、美国联邦遗产税或赠与税或替代最低税下与美国持有人相关的税收考虑。敦促每位美国持有人就普通股投资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收入以及其他税务考虑咨询其税务顾问。
如果你是“美国持有者”,下面关于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讨论适用于你。如果您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并且您是:(i)就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言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ii)在美国成立或根据美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或就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iii)其收入无论其来源如何均可计入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毛收入的遗产;或(iv)信托(a)其管理受美国法院的主要监督,且有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b)以其他方式有效选择根据《守则》被视为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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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持有我们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包括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任何实体或安排)的合伙人,您的税务待遇通常将取决于您的身份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持有我们普通股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就投资普通股的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因此,我们认为,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我们被适当归类为非美国公司。然而,根据《守则》和美国财政部条例的某些规定,如果(1)根据一项计划(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一家非美国公司(如我们公司)收购构成美国合伙企业的贸易或业务的几乎所有财产,(2)在收购后,该非美国公司80%或以上的股票(通过投票或价值)(不包括在与收购相关的公开发行中发行的股票)由美国合伙企业的前合伙人因其持有美国合伙企业的资本或利润权益而拥有,(3)该非美国公司及其某些关联公司在该非美国公司的组织所在国没有实质性的业务活动,则该非美国公司将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美国公司。在我们转换为开曼群岛公司之前,我们是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合伙企业。我们不认为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通过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透明的实体从事贸易或业务,因此,我们认为第一项要求未得到满足。然而,对于《守则》的相关规则如何可能适用于我们和我们的重组,并没有直接的权威。如果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我们将被视为美国公司,我们敦促您就持有或处置普通股的所得税后果咨询您的税务顾问。本讨论的其余部分假设我们公司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非美国公司。
股息
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我们当前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的任何现金分配(包括任何中国预扣税款的金额),通常将作为您实际或推定收到的当天的股息收入计入您的毛收入,在普通股的情况下。由于我们不打算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我们的收益和利润,因此支付的任何分配通常将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股息。我们的普通股收到的股息将不符合根据《守则》允许公司扣除的股息。
非公司收款人将按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优惠税率纳税,前提是满足某些条件,包括(1)我们的普通股可在美国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上随时交易,或者,如果我们根据中国税法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有资格获得美国-中国所得税条约或条约的好处,(2)对于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和上一个纳税年度,我们既不是PFIC,也不被视为美国持有人(如下文所述),(3)满足一定的持有期要求。
如果我们根据中国税法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您可能需要就我们普通股的股息支付中国预扣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然而,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可能有资格享受条约的好处。如果我们有资格享受这些福利,我们为普通股支付的股息,无论这些股份是否由我们的普通股代表,都可能有资格享受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降低税率,如上所述。
出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股息一般将被视为来自外国的收入,一般将构成被动类别收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可能有资格在受到一些复杂限制的情况下,就对我们普通股收到的股息征收的任何外国预扣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如果您不选择为预扣的外国税款申请外国税收抵免,您可以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为预扣的外国税款申请扣除,但仅限于您选择为所有可抵扣的外国所得税申请扣除的一年。管理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我们敦促您咨询您的税务顾问,了解在您的特定情况下外国税收抵免的可用性。
78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
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贵公司一般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时确认资本收益或损失,金额等于处置时实现的金额与贵公司在此类普通股中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果有的话)。如果您持有普通股超过一年,任何资本收益或损失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并且通常将是美国来源的收益或损失,用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目的。资本损失的扣除可能会受到限制。如果根据中国税法,我们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则处置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要在中国缴纳税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中所述。如果此类收入被视为外国税收抵免目的的美国来源收入,您可能无法使用对我们普通股的出售、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征收的任何税款所产生的外国税收抵免,除非此类抵免可以用于(在适用的限制下)对来自外国来源的其他收入的应缴税款。然而,如果对处置我们普通股的任何收益征收中国税,并且如果您有资格享受条约的好处,您通常可以将此类收益视为外国来源的收入。我们敦促您咨询您的税务顾问,了解如果对我们普通股的处置征收外国税款的税务后果,包括在您的特定情况下是否可以获得外国税收抵免。
PFIC规则
一家非美国公司,如我们公司,将被归类为任何纳税年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如果(i)其该年度总收入的75%或更多由某些类型的“被动”收入组成,或(ii)其资产价值的50%或更多(根据季度平均值确定)在该年度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年金、产生此类收入的财产出售或交换的净收益以及外汇净收益。为此,现金被归类为被动资产,而公司与活跃业务活动相关的商誉被视为非被动资产。我们将被视为拥有我们在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从我们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按价值计算)股票的任何其他公司的收入中赚取我们的比例份额。
根据我们资产和收入的预计构成,我们认为我们目前不是PFIC,我们预计不会成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的PFIC。虽然我们预期不会成为PFIC,但由于就PFIC资产测试而言,我们的资产价值一般将参考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确定,我们普通股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导致我们成为当前或任何后续纳税年度的PFIC。我们是否会成为PFIC的决定还将部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这将受到我们如何以及以多快的速度使用我们的流动资产和IPO中筹集的现金的影响。我们是否是PFIC是一个事实的决定,我们必须在每个纳税年度单独确定我们是否是PFIC(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不是PFIC,也不会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的PFIC。如果我们在你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我们通常将继续被视为PFIC,除非你做出某些选择,在你持有我们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度,即使我们不再符合上述规则规定的PFIC资格。
如果我们是您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您将就您收到的任何“超额分配”以及您从我们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处置(包括质押)中实现的任何收益遵守特殊的税收规则,除非您做出如下讨论的“按市值计价”选择。您在一个纳税年度收到的分配高于您在前三个纳税年度或您持有普通股期间(以较短者为准)收到的年均分配的125%,将被视为超额分配。在这些特殊税收规则下:
| ● | 超额分配或收益将在您的普通股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 |
| ● | 在我们被归类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或PFIC前年度之前,分配给当前纳税年度和您持有期内的任何纳税年度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和 |
| ● | 分配给每个先前应纳税年度的金额(当前应纳税年度或PFIC前年度除外)将按该年度适用于您的最高有效税率征税,并且这些金额将增加相当于就这些年度被视为递延的所产生的税款的利息的额外税款。 |
79
如果我们在您持有我们的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是PFIC,并且我们的任何非美国子公司也是PFIC,则您将被视为拥有按比例数量(按价值)的每一家此类归类为PFIC的非美国子公司的股份,以适用本规则的目的。
或者,PFIC中“可销售股票”(定义见下文)的美国持有者可以对PFIC的此类股票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以选择退出前两段中讨论的税收待遇。如果您对普通股进行了有效的按市值计价选择,您将每年在收入中包括一笔金额,该金额等于截至您的纳税年度结束时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您在这些普通股中的调整基础的部分(如果有的话)。您将被允许扣除普通股调整后的基础超过其截至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允市场价值的部分(如有)。但是,只有在您以前纳税年度的收入中包含的普通股的任何按市值计价的净收益的范围内,才允许扣除。根据按市值计价的选择,您的收入中包含的金额,以及实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的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普通损失处理也将适用于普通股的任何按市值计价损失的可扣除部分,以及在实际出售或处置普通股时实现的任何损失,前提是此类损失的金额不超过先前为此类普通股计入的按市值计价的净收益。您在普通股中的基础将进行调整,以反映任何此类收入或亏损金额。如果您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适用于非PFIC公司的分配(上文“—股息”中所述)的税收规则将适用于我们的分配(但不适用合格股息收入的优惠费率)。
按市值计价的选择仅适用于“可销售股票”,即在每个日历季度(“定期交易”)中至少有15天在合格交易所或其他市场上以非微量交易的股票,如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所定义。我们预计普通股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是一个符合这些目的的合格交易所。如果普通股是定期交易的,并且就按市值计价规则而言,普通股符合“可上市股票”的条件,那么如果我们要成为PFIC,那么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可能会提供给您。
因为,作为一项技术问题,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较低级别的PFIC不能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因此,对于您在我们持有的任何投资中的间接权益,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这些投资被视为PFIC的股权,您可能会继续受到PFIC规则的约束。
我们目前不打算为您提供进行合格选举基金选举所需的信息,如果可以获得这些信息,将导致与上述PFIC的一般税务处理不同的税务处理。
如果您在我们是PFIC的任何纳税年度拥有我们的普通股,您必须向IRS提交年度报告,但基于所持有的普通股价值的某些例外情况除外。未能提交所需的年度报告将暂停此类报告所涉及的任何纳税申报表、事件或期间的诉讼时效(可能包括与您的普通股投资无关的项目)。如果我们是或成为PFIC,我们敦促您就持有和处置我们的普通股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您的税务顾问,包括进行按市值计价选举的可能性。
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留
您可能需要向IRS提交有关您对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的某些信息,如果此类普通股并非由某些金融机构代您持有。如果您被要求向IRS提交此类信息但未这样做,也可能会受到处罚。
与普通股相关的股息支付以及出售、交换或赎回普通股的收益可能会受到向美国国税局报告信息和可能的美国备用预扣税的约束。备用预扣税将不适用于您,但是,如果您提供了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并进行了任何其他要求的证明或以其他方式被豁免备用预扣税。如果您被要求确立您的豁免身份,您通常必须在IRS表格W-9或可接受的替代表格上提供此类证明。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作为备用预扣税预扣的金额可能会被记入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贷方,您可以通过向IRS提交适当的退款申请并提供任何所需信息来获得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预扣的任何超额金额的退款。我们敦促您就美国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税规则的适用问题咨询您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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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股息和支付代理
不适用。
G.专家发言
不适用。
H.展示文件
我们此前向SEC提交了经修订的F-1表格(注册号:333-217064)的注册声明,包括其中包含的年度报告,以就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注册以ADS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发行和销售。我们还向SEC提交了F-6表格(注册号333-217079)和F-6EF表格(注册号333-252791和333-261292)上的注册声明,以注册我们的ADS。我们还向SEC提交了一份经修订的F-1表格注册声明(注册号333-333-276006),其中登记了经修订的ADS、认股权证和认股权证股份的基础普通股(“证券法”),包括为注册声明提交的最终招股说明书。此外,我们已向SEC提交了F-3表格上的货架登记声明(注册号333-28582),以登记我们的A类普通股、以ADS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优先股、债务证券、认股权证、权利和单位。2025年9月8日,我们向SEC提交了表格8-A12B/A的注册声明,以终止我们的ADS计划。终止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直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
我们须遵守适用于外国私营发行人的《交易法》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并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和其他信息。具体而言,我们被要求每年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即12月31日,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向SEC提交的所有信息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在SEC网站www.sec.gov上获得,或在SEC维护的公共参考设施中检查和复制,地址为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您可以在支付复制费后,通过写信给SEC索取文件副本。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不受《交易法》规定季度报告和代理声明的提供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中包含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
一、子公司信息
关于子公司的信息,见“项目4。关于公司的信息—— A.公司的历史和发展”以及“项目18”中包含的我们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财务报表》和本年度报告的附件 8.1。
J.向证券持有人提交的年度报告
不适用。
项目11。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外汇风险
我们的收入和支出大多以人民币计价,我们的金融资产也有很大一部分以人民币计价,而我们的报告货币是美元。人民币不得自由兑换外币进行资本项目交易。人民币兑美元及其他货币的币值受(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中国外汇政策的影响。2005年7月21日,中国政府改变了长达十年的人民币与美元币值挂钩的政策,人民币在随后的三年里对美元升值超过20%。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这种升值停止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维持在一个狭窄的区间内。从2010年6月开始,中国政府允许人民币对美元缓慢升值。然而,随着中国央行宣布让人民币贬值以支持出口和提振市场定价作用,人民币兑美元出现了明显贬值。例如,2015年8月,中国政府允许人民币对美元贬值超过4%。很难预测未来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政策会对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产生怎样的影响。迄今为止,我们没有进行任何对冲交易,以努力降低我们的外汇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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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风险
我们将剩余资金存入中国的银行,每天赚取利息。我们不投资于任何用于交易目的的工具。我们大多数未偿还的债务工具都采用固定利率。我们的运营通常对利率波动不直接敏感,我们目前没有任何长期未偿债务。管理层结合我们的现金需求监控银行的最优惠利率,以确定债务余额相对于其他资金来源的适当水平。我们没有进行任何对冲交易,以努力降低我们的利率风险敞口。
项目12。股票证券以外的证券的说明
A.债务证券
不适用。
B.认股权证和权利
不适用。
C.其他证券
不适用。
D.美国存托股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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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项目13。违约、拖欠股息和拖欠
没有。
项目15。控制和程序
(a)披露控制和程序
我们的管理层在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参与下,评估了截至本年度报告表格20-F所涵盖期间结束时,《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
基于这样的评估,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没有保持有效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年度报告
根据《交易法》第13a-15(f)条的规定,我们的管理层负责建立和维护对财务报告的充分内部控制。我们的管理层根据《交易法》第13a-15(c)条的要求,根据Treadway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2013)》框架中确立的标准,评估了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基于此评估,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有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错报。此外,对我们对未来期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任何评估的预测都受到以下风险的影响:控制可能会因为条件的变化而变得不充分,或者政策和程序的遵守程度可能会恶化。
关于对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三年每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审计,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了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四个重大缺陷。正如PCAOB制定的标准所定义,“重大缺陷”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组合,从而存在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合理可能性。:
83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
管理层评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根据适用的SEC指引保持对财务报告的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
已查明的重大弱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控制缺陷:
| ● | 应收账款、供应商垫款、预付款、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可收回性评估、分类、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
| ● | 存货的估价和存在,包括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存货账龄评估、对第三方场所持有的存货的控制; |
| ● | 监测和监督资金活动、公司间资金流动、离岸交易、期货投机交易活动; |
| ● | 加密相关资产和加密货币挖矿设备的估值、减值评估、存在和所有权验证;以及 |
| ● | 财务报告和期末结算流程,包括对分类、对账、日记账分录和财务报表列报的审查控制。 |
这些缺陷表明,对重大估计、分类、估值、财务活动和基本财务报告流程的关键控制没有设计或有效运作。因此,存在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合理可能性。
已查明的控制缺陷的性质
审计期间发现的重大弱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可回收性、分类、信用风险评估控制
公司未对应收账款、供应商预付款、预付款、贷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可收回性、分类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相关的审查和评估过程保持足够有效的控制。已查明的缺陷主要涉及审查控制不够正式、支持管理层审查和批准过程的文件有限,以及在评估用于确定可收回性和分类结论的重要判断方面不够精确。
库存估价和存在控制
对存货估值和存续率的控制并非始终如一地有效。存货估值过程最初并未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充分纳入所有合理可预测的销售成本,某些存货被长期持有或保存在第三方地点,直接监督有限,并依赖有效运作的外部确认。已查明的缺陷主要与对可变现净值评估、库存账龄分析以及对第三方地点保存的库存的监测程序的审查控制不足有关。
金库、现金管理和交易活动控制
对资金管理、公司间资金流动、离岸交易和投机性期货交易活动的控制没有充分正规化。重大资金转移、保证金活动和与交易相关的交易需要加强审计程序,原因是商业理由文件有限、交易相关责任集中在有限的人员中,以及职责分离和监测控制不足。
加密相关资产估值和存在控制
公司对加密货币挖矿设备减值评估和数字资产所有权核查的控制没有充分正规化。已查明的缺陷主要涉及对管理层评估过程和证明记录的文件、审查和核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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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和密切的流程控制
该公司的财务报告流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工调整、收盘后重新分类以及管理审查流程,而这些流程并未始终正规化或独立审查。审计期间需要对负债、关联方余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间余额和应计负债进行重大重新分类和列报方式调整。配套时间表和对账安排不一致,或与最后报告的余额没有明确对账。
审计发现了重大的收盘后重新分类和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包括将期货交易保证金存款和结算余额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相关的会计政策和披露增强。这些事项表明,对财务报表分类、列报和审查非常规交易的控制没有有效运作。
此外,还需要进行大量人工调整和调节工作,以适当分类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某些负债、关联方、公司间和应计余额。配套时间表和对账安排不一致,或与最后报告的余额没有明确对账。
这些缺陷普遍存在于多个财务报表领域,需要大量审计工作、扩大实质性测试以及额外的专业判断来解决。
管理层的补救计划
管理层已启动补救措施,旨在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和财务报告流程,包括:
| ● | 与可收回性评估、余额分类、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评估相关的程序和审查控制正规化; |
| ● | 加强对存货计价、存货账龄分析、第三方存货监测、可变现净值评估等环节的管控; |
| ● | 加强金库治理,包括对重大资金转移、公司间交易、离岸交易对手和投机性期货交易活动的控制; |
| ● | 加强对非常规交易、日记账分录、对账以及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的审查和批准控制流程; |
| ● | 正规化财务结算程序,改进配套附表、分类账和财务报表余额之间的对账流程;以及 |
| ● | 与数字资产管理相关的政策、文件标准和验证程序,包括钱包访问控制、估值审查流程和独立对账程序。 |
管理层还启动了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期货交易余额、关联方余额、长期未偿负债的审查和分类相关的增强措施,以提高财务报表列报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这些补救活动旨在加强整体控制环境,并改进对重要会计流程和财务报告活动的控制设计和操作。然而,补救措施并没有运行足够的时间,管理层或审计人员无法得出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结论。
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查明的重大弱点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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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CFR有效性的结论
由于上述重大缺陷,管理层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财务报告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物质弱点的整治
为纠正已识别的重大弱点,管理层已制定并正在实施一项全面计划,以加强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补救计划的重点是加强控制环境,加强技术核算能力,建立健全和可持续的财务报告流程。
重点整治措施包括:
(一)加强会计和财务报告资源
| ● | 增聘合格会计人员,包括一名具有美国GAAP和SEC报告经验的财务总监; |
| ● | 实施正在进行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财务报告培训计划。 |
(二)确立治理和内部审计职能
| ● | 建立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测; |
| ● | 聘请外部顾问支持Sarbanes-Oxley合规和内部控制改进。 |
(三)会计政策和财务结账流程正规化
| ● | 制定全面的会计政策、手册、规范的结账程序; |
| ● | 加强对期末结算的控制,包括截止、对账和应计; |
| ● | 实施正式文件和审查协议。 |
(四)加强对重大、非常规交易的管控
| ● | 建立重大交易的识别和会计评估控制流程; |
| ● | 需要可靠的证明文件; |
| ● | 加强审批工作流程; |
| ● | 加强对贷款安排、支付流动和公司间交易的控制。 |
(五)加强估值估算流程
| ● | 实施预期信贷损失和库存NRV的正式方法; |
| ● | 加强长期资产减值评估流程; |
| ● | 加强数字资产的公允价值方法; |
| ● | 改进关键假设的文档、一致性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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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现金管理和金库管控
| ● | 对大额或异常交易实施控制; |
| ● | 加强业务目的文件编制; |
| ● | 履行交易对手尽职调查; |
| ● | 加强融资相关交易分类控制; |
| ● | 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和托管银行合作,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监督。 |
管理层正在实施这些补救措施,并将继续监测其设计和运营有效性。在相关控制措施得到充分实施、在足够时间内有效运作并经过运营有效性测试之前,不会将实质性弱点视为补救措施。
确定的问题:
该公司在与一项重大软件升级收购相关的采购和付款周期内部控制方面发现了重大缺陷。这些缺陷包括供应商尽职调查不充分、缺乏正式的业务需求评估、缺乏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包括财务预测)、授权和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审批程序不足,以及合同和范围文件不充分。因此,供应商误解了公司的要求,高估了其技术能力,可能无法按照合同条款交付,使公司面临重大的财务和运营风险。
整治措施
为解决这些缺陷,公司计划实施一系列补救措施,以加强内部控制框架。这些措施包括建立正式的供应商尽职调查政策,要求为所有材料采购编制详细的业务要求文件和可行性研究,实施具有明确授权门槛和独立跨职能审查的结构化采购批准矩阵,并通过明确定义的工作说明、验收标准、基于里程碑的交付品和保护性合同条款来加强合同治理。这些措施旨在改善决策、确保适当监督,并减轻与大规模采购活动相关的风险。
然而,无法保证这些补救措施将足以充分补救物质弱点或防止未来的缺陷。
我们认为,如上所述,我们正在采取的行动将有助于纠正上述重大弱点,并有助于加强我们对财务报告的一般内部控制和程序。然而,设计和实施有效财务报告制度的过程是一项持续的努力,要求我们预测业务以及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并对其作出反应,并花费大量资源来维持一个足以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的财务报告制度。虽然我们制定了一项补救计划来解决这些实质性弱点,但这项补救计划或我们计划实施的任何额外计划可能不足以解决我们的实质性弱点,未来可能会发现更多的实质性弱点。我们计划继续解决和纠正我们在2025年评估过程中可能发现的其他控制缺陷。如果我们未能实施和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或未能纠正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经营业绩或防止欺诈或未能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投资者信心和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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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我们没有包括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因为SEC的规则规定,作为非加速申报人的国内外注册人,我们是,不需要提供审计师鉴证报告。
(d)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生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管理层继续评估和加强其内部控制框架,并可能在未来发现其他控制缺陷。
项目16。[保留]
项目16a。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我们的董事会已确定独立董事(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规则第303A条和《交易法》规则10A-3规定的标准)兼我们审计委员会成员Wenbin Wu先生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项目16b。Code of Ethics
我们的董事会于2017年7月通过了适用于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我们在https://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1346610/000119312517105710/d146303dex991.htm发布了一份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
SOS没有向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或控制人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授予对道德守则条款的豁免,包括默示豁免。
项目16c。首席会计师费用和服务
下表按类别列出与Audit Alliance LLP(“Audit Alliance”)和Assentsure PAC(“Assentsure”)(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的合计费用,我们在以下所示期间没有向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2023 | ||||||||||
| 审计费用(1) | $ | 240,000 | $ | 300,000 | $ | 300,000 | ||||||
| 审计相关费用(2) | - | - | - | |||||||||
| 税费(3) | - | - | - | |||||||||
| 所有其他费用 | - | - | - | |||||||||
| 合计 | $ | 240,000 | $ | 300,000 | $ | 300,000 | ||||||
| (1) | “审计费用”是指我们的首席会计师为审计我们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服务而提供的专业服务,通常由会计师就这些财政年度的法定和监管备案或业务提供的专业服务,为每个财政年度收取的总费用。 |
| (2) | “审计相关费用”是指我们的首席会计师就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总额,这些费用与我们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查的执行情况合理相关,并且不在审计费用项下报告。 |
| (3) | “税费”是指我国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税务合规、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提供专业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合计。 |
我们审计委员会的政策是预先批准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包括审计服务、审计相关服务、税务服务和上述其他服务,但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完成前批准的微量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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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6d。审核委员会上市准则的豁免
不适用。
项目16e。发行人及关联购买人购买股本证券
没有。
项目16F。注册人的核证会计师变更
2026年2月25日,SOS Limited(“公司”)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及批准,解聘公司前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Audit Alliance LLP(“Audit Alliance”),自2026年2月25日起生效,并委任Assentsure PAC(PCAOB ID:6783)(“Assentsure PAC”)担任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自2026年2月25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项目16g。公司治理
作为一家在纽交所上市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受制于纽交所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纽交所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作为我国母国的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纽交所公司治理上市标准存在显着差异。目前,我们在公司治理方面依赖某些母国实践。见“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你在保护你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你通过美国法院保护你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
项目16h。矿山安全披露
不适用。
项目16i。关于阻止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披露
不适用。
项目16J。内幕交易政策
我们采取了内幕交易政策,以促进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包括禁止内幕交易的法规。本政策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其他相关个人。内幕交易政策确立了以下方面的指导方针和程序。
1.没有交易。我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或我公司的顾问或承包商,以及任何该等人士的直系亲属或家庭成员,均不得在自其拥有有关我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之日起至该信息第二次公开披露之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之日止的任何期间内,或在该等非公开信息不再重要的时间内,从事任何涉及购买或出售我公司证券的交易,包括任何购买或出售要约。
2.不给小费。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包括家庭成员)披露重大非公开信息,该等信息可能被该人利用交易该信息所涉及的公司证券获利,该内幕信息知情人或相关人员也不得根据重大非公开信息对买卖我公司证券作出推荐或发表意见。
3.保密。有关我公司的非公开信息属于我公司财产,禁止擅自披露。如果我公司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员工因可能属于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信息(特别是财务业绩和/或预测)而收到来自外部的任何查询,例如股票分析师,则应将查询提交给我公司的总法律顾问,该总法律顾问负责协调和监督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向投资大众、分析师和其他人发布此类信息。
我们致力于维护最高的道德操守标准,并已实施这些内幕交易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并保护我们股东的利益。
89
项目16K。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和战略
为客户保持始终如一的高水平服务体验,维护我们信息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保护我们的资产、数据、知识产权和网络基础设施,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有效管理网络安全风险至关重要。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实施了全面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框架,该框架被整合到我们的整体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和流程中,并由内部管理。
我们敬业的网络安全工作人员负责评估、识别和管理与网络安全威胁相关的风险,并在我们的网络安全主管的领导下,负责:
| ● | 旨在帮助识别对我们的关键系统、信息、产品、服务以及我们更广泛的企业IT环境的重大网络安全风险的风险评估; |
| ● | 制定基于风险的行动计划,以管理已确定的脆弱性,并实施新的协议和基础设施改进; |
| ● | 网络安全事件调查; |
| ● | 监测对敏感数据的威胁和对我们系统的未经授权的访问; |
| ● | 适用于关键IT系统、设备和设备的安全访问控制措施,旨在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流程和设备评估IT系统和数据; |
| ● | 制定和执行协议,以确保有关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及时与我们的董事会酌情共享,以便进行风险和重要性评估,并考虑披露和通知要求;和 |
| ● | 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威胁意识方面的培训。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不存在导致我们的运营中断、任何关键数据已知丢失或以其他方式对我们的战略、财务状况或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然而,未来任何事件的范围和影响都无法预测。见“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以获取有关重大网络安全攻击可能如何影响我们业务的更多信息。
治理
我们的董事会承认稳健的网络安全管理计划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监督和审查我们的网络安全风险状况和风险敞口。
我们的董事会收到有关网络安全风险的报告,包括最近的立法发展和不断演变的网络安全标准、我们网络安全管理中的关键问题、优先事项和挑战,以及相关数据或指标。我们的董事会还收到有关任何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及时信息,以及有关任何此类事件的持续更新。此外,如果我们的网络安全相关政策发生任何重大更新或调整,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将提交给我们的董事会,供其审议和批准。
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领导与网络安全威胁相关的风险的整体评估、识别和管理。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与我们合作,并定期接受有关网络安全事务的简报,例如关于网络安全事件和应对措施以及补救措施的报告。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在风险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方面拥有多年的相关经验。
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敬业的员工负责我们网络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这包括更新和完善网络安全政策、执行和管理网络安全措施,以及编写关于网络安全执行的定期报告。他们的主要重点是不断更新我们的网络安全计划和缓解策略,确保它们与行业最佳实践和程序保持一致。
90
第三部分
项目17。财务报表
我们选择根据项目18提供财务报表。
项目18。财务报表
见F-1至F-42页。
91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致SOS Limited的股东及董事会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SO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合并权益及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统称“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按照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2025年财务报表重述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所述,公司已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中重列了某些上一年的列报金额,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方式。根据基础资产的性质和管理层对分类的重新评估,以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投资证券”列报的某些金额被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一重新分类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或先前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净亏损没有影响。
意见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我们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被要求对公司具有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获得关于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公司没有被要求,我们也没有受聘执行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作为我们审计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不是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并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专业判断,对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的背景下处理的,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应收、垫款、预付款项及关联方余额的可收回性及分类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关联方余额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的很大一部分。这些结余包括贸易应收款项、供应商垫款、应收贷款、按金、关联方结余及其他非贸易应收款项。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和5所述,管理层在评估这些余额的分类和可收回性时运用了重大判断,包括确定是否应将金额分类为预付款项、贷款、应收款项或关联方余额,以及在估计相关的预期信用损失备抵时。
这些余额主要来自商品贸易、服务安排、供应商预付款安排、融资类交易和关联方活动。可回收性和分类评估与这些交易相关的基础商业物质、结算安排和收款周期密切相关。
F-1
由于年内供应商预付款和预付款显着增加、存在长期未清和账龄余额、存在贷款类型和非常规安排、涉及关联方的余额、重大的人工重新分类和调整,以及评估可收回性、商业实质和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是否充足所需的重大审计师判断,我们将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其中包括)评估分类和备抵估算控制的设计和实施情况;检查协议、合同、结算安排和证明文件;进行账龄分析和测试基础交易数据;评估后续结算、收款和抵消安排;酌情获得和评估第三方确认;对选定余额进行交易对手和关联方尽职调查;评估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合理性;评估应收款、预付款、贷款、垫款和关联方余额之间分类的适当性。
存货估值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所述,公司存货主要由商品贸易货物组成,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NRV”)孰低计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记录的存货为2390万美元,扣除存货减记860万美元。
存货余额与公司的商品贸易收入直接挂钩,因为收入是在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的某个时点确认的。因此,存货的估值和存在也会影响相关收入交易的时间安排和确认。
由于管理层在估计NRV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存货估值评估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特别是考虑到商品价格波动、使用定价系数等可观察市场数据有限的假设、存在账龄存货余额以及估值对关键假设变化的敏感性。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其中包括)评估管理层的NRV方法的适当性;通过参考外部数据和证明文件测试商品价格、产品特性和定价系数等关键投入;评估完成和销售的估计成本是否适当纳入;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估库存账龄的影响;以及评估管理层的结论与财务报表中记录和披露的金额的一致性。
某些库存项目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证据有限,这增加了估计的不确定性。
加密相关资产(物业、厂房和设备以及数字资产)的估值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和9所述,公司的资产包括归类于物业、厂房和设备的加密货币挖矿设备,以及比特币(“BTC”)和以太坊(“ETH”)等数字资产。
这些资产涉及重大估值和减值考虑。采矿设备是根据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减值评估,而数字资产则是根据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以公允价值计量。
由于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以及估值对潜在经济因素变化的敏感性,包括加密货币价格、采矿难度、能源成本和预期利用率,我们将加密相关资产的估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确定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估计减值评估的未来现金流所涉及的重大判断、估值对加密货币价格波动和市场条件的高度敏感性、根据不断变化的采矿经济学评估采矿设备可回收性的复杂性以及评估数字资产的存在和所有权的必要性。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其中包括)评估管理层的减值测试和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适当性;测试加密货币价格、采矿难度、能源成本和利用率等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将选定的输入数据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进行比较;通过钱包检查和区块链验证核实数字资产的存在和所有权;评估管理层的结论与财务报表中记录和披露的金额的一致性。
/s/Assenture PAC
Assure PAC
我们自2026年起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2026年5月15日
PCAOB身份证号码6783
F-2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致SOS Limited的股东及董事会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SO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各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合并权益及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统称“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年期间每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意见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我们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被要求对公司具有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获得关于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公司没有被要求,我们也没有受聘对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作为我们审计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不是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下文通报的关键审计事项是对财务报表的本期审计产生的、已传达或要求传达给审计委员会的事项,这些事项:(1)涉及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的账目或披露,以及(2)涉及我们特别具有挑战性、主观或复杂的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意见,作为一个整体,我们也不会通过传达下文的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或与其相关的账目或披露提供单独的意见。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当期预期信用损失备抵(“CECL”)
如财务报表附注4和附注5所述,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编纂为会计准则编纂专题326),其中要求对以摊余成本持有的金融资产计量和确认当期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经济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可支持预测以及任何预期的恢复情况估计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外考虑因素包括客户付款历史、正常业务过程中提供的付款条件,以及可能影响截至报告日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行业特定因素。公司聘请具有专门技能的专业人员协助估算过程。
由于在评估信用风险时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不确定性,以及余额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当前预期信用损失备抵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F-3
处理该事项涉及就形成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总体意见履行程序和评估审计证据。这些程序包括:(1)了解并评估管理层制定信用损失准备金的方法;(2)评估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员的能力、能力和客观性;(3)独立评估估值模型的适当性,通过审查公司聘请的管理层和第三方估值专家编制的估值报告和计算时间表;(4)测试管理层在计算CECL时的基本投入的准确性,包括账龄报告、历史核销和回收,(5)向债务人发送确认书,以确认贷款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基本信息和条款的准确性;(6)对重大应收款余额进行信用审查,包括评估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和还款意愿。
存货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6所述,公司评估了存货减值。
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值可能不再可收回时,公司审查存货是否存在减值。存货的可收回性是通过初步比较其账面值与预期产生的估计未贴现未来现金流量来评估的。如确定存货不可收回,则按账面价值超过其公允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
由于在评估是否存在减值指标和估计可收回价值时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这一领域涉及评估管理层在确定减值时使用的假设和估计的主观性。
处理该事项涉及就形成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总体意见履行程序和评估审计证据。这些程序包括:(1)在盘点存货时观察存货状况;(2)了解和评估公司对其存货估值的会计政策和管理层确定存货储备的依据;(3)测试管理层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作为存货储备计算基础的基础数据;(4)评估和评估存货储备假设的合理性。
处理该事项涉及就形成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总体意见履行程序和评估审计证据。这些程序包括:(1)在盘点存货时观察存货状况;(2)了解和评估公司对其存货估值的会计政策和管理层确定存货储备的依据;(3)测试管理层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作为存货储备计算基础的基础数据;(4)评估和评估存货储备假设的合理性。
/s/Audit Alliance LLP
我们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核数师。
新加坡
2025年5月15日
PCAOB身份证号码3487
F-4
SOS有限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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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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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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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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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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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收款,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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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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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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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追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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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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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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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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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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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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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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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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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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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应计负债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
|||||||
| 应缴税款 |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
| 负债总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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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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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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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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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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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准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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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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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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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赤字 | (
|
)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
) | ||||
| 非控股权益 | (
|
)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 |
|
$ |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SOS有限
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表的合并报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 | 2024 | 2023 | ||||||||||
| 收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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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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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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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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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毛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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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费用: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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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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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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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销售费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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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股份补偿 | (
|
)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
|
) | (
|
) | (
|
) | ||||||
| 运营损失 | (
|
) | (
|
) | (
|
) | ||||||
| 其他(费用)/收入 | ||||||||||||
| 其他(费用)/收入,净额 |
|
|
(
|
) | ||||||||
| 其他(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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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 |
|
(
|
) | (
|
) | |||||||
| 持续经营净亏损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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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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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股东的净亏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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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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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停止运营 | ||||||||||||
| 处置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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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止运营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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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因于SOS有限的净损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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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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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其他综合(损失)/收入 | ||||||||||||
| 外币换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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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亏损)/收入总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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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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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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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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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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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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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亏损 | ||||||||||||
| 基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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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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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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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摊薄 | $ | (
|
) | $ | (
|
)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SOS有限
合并权益报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普通股 | 额外 | 累计 其他 |
非- | 合计 | ||||||||||||||||||||||||||||||||||||||||
| A类 股份 |
乙类 股份 |
财政部 股票 |
合计 股份 |
帕尔 价值 |
实缴 资本 |
累计 赤字 |
法定 储备金 |
综合 损失 |
控制 利益 |
股东’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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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额,2022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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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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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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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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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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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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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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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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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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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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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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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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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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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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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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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持续经营的处置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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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拨付法定储备金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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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余额,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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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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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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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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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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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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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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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终止经营的处置 | - | - | - |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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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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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余额,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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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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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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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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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B类普通股及股份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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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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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采用ASU2023-08时的累积影响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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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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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额,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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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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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5年9月8日,就股东于2025年8月11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的150股合并公司普通股而言,公司终止了ADS计划以及与作为存托人的Citibank,N.A.的存款协议。所有未偿还的ADS被自动注销,每注销一份ADS,每位ADS持有人将获得一(1)股A类普通股,每股价值0.75美元。终止后,该公司的A类普通股开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直接交易。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SOS有限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年终 | 年终 | 年终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202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持续经营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终止经营净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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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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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资产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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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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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的增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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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损失备抵-应收账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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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贷损失备抵-其他应收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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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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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减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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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设备减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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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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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减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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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调整,总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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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应收账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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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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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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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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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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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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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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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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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
|
) | (
|
) | ||||||||
| 应计负债 | (
|
) |
|
(
|
) | |||||||
| 税项(可收回)/应付款 |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
)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 持续经营业务产生/(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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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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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终止经营产生的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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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偿还租赁负债的主要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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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股份发行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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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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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率对现金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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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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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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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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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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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年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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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年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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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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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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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来自终止经营 | $ | $ | $ | |||||||||
| 补充现金流信息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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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 |
我们是一家新兴的基于区块链和大数据驱动的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也从事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运营,目前包括加密货币挖矿,未来可能扩展到加密货币安全和保险。自2021年4月起,我们通过子公司SOS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微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商品交易。主要交易商品包括矿物树脂、大豆、小麦、芝麻、液硫、汽油焦和乳胶等。
我们于2004年7月12日在特拉华州成立,名为China Risk Finance LLC。我们于2001年开始了我们的信用分析服务提供商业务。我们在过去18年中开发了我们专有的先进技术,在此期间,我们的创始人和管理团队建议中国许多最大的银行在分析消费信贷时向消费者发行超过1亿张信用卡。2017年4月28日,我们的ADS开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XRF”。2017年5月,我们完成了IPO,共出售了11,500,000股ADS,每一股代表10股A类普通股,并在纽交所上市。在2018年第三季度,由于监管变化使得拥有和运营我们的传统市场借贷平台的成本过高,并且在某些方面从监管合规的角度来看风险非常大,我们决定停止我们传统市场借贷平台的客户获取和贷款便利,并开始将我们的业务过渡到其他行业。
于2020年5月5日,我们与YBT的股东Yong Bao Two Limited(“YBT”)(“YBT股东”)、YBT引入的八名个人投资者(与YBT股东合称“投资者”)及True North Financial,LLC订立一套协议,以收购YBT,后者控制其可变利益实体S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该交易已于2020年5月15日完成。因此,我们现在拥有YBT的100%股权,YBT控制着其可变利益实体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S条例和/或规则4(a)(2),向投资者发行的股份依赖于豁免登记。据此,我们通过SOS Information开始了我们新收购的数据挖掘和定向营销服务业务。
于2020年8月3日,我们与汉图(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方”)订立若干股份购买协议(“处置SPA”)。根据处置SPA,买方同意购买香港有限公司CRF China Holding Co. Limited、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China Capital Financial LLC、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CRF China Limited、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公司CRF Technology LLC和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HML China LLC(统称“XRF子公司”),以换取350万美元的现金对价。在处置SPA所设想的交易(“处置”)完成时,买方将成为XRF子公司的唯一股东,并因此承担XRF子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此次处置已于2020年8月6日结束。作为处置的结果,我们停止了传统的点对点借贷业务,此后专注于成为一家领先的高科技服务企业,其服务包括为中国的保险公司提供营销数据、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及紧急救援服务。我们还将交易代码改为“SOS”。
2020年,我们推出了加密挖矿业务,目标是为我们的大数据保险营销启动区块链安全方面的基础设施服务,以及为数字资产和加密货币提供保险和银行服务。该公司在2025年暂时关闭了挖矿业务,因为电价一直居高不下,导致加密货币挖矿不再具有成本效益。
2020年5月5日,我们通过与YBT(Yongbao Two Ltd.)、YBT的股东(“YBT股东”)、YBT引入的八名个人投资者(与YBT股东合称“投资者”)和True North Financial,LLC订立一套协议来收购数据营销业务,YBT控制其可变利益实体SOS Information。该交易已于2020年5月15日完成。因此,我们现在拥有YBT的100%股权,YBT控制着其可变利益实体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SOS信息”)。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S条例和/或规则4(a)(2),向投资者发行的股份依赖于豁免登记。据此,我们通过SOS Information开始了我们新收购的数据挖掘和定向营销服务业务。
我们从供应商采购数据,包括山东速宝IT有限公司、江西茶茶IT有限公司和辽宁天正有限公司。凭借稳定的数据供应,我们利用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在我们收集的大量数据中找到模式和有价值的数据。然后,我们向客户提供具体的数据点建议。
于2022年11月2日,公司通过与开曼群岛豁免公司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买方”)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S International”或“目标公司”)订立若干股份购买协议(“处置SPA”)的方式将其出售,该公司为出售事项前的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处置SPA,买方同意购买S International,以换取现金代价17,000,000美元。于2022年11月2日(「截止日」)处置SPA所设想的交易(「处置」)完成时,买方成为S International的唯一股东,并因此承担S International拥有或控制的所有附属公司及VIE实体的全部资产及负债。S International拥有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100%的已发行股份,而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拥有青岛S投资100%的已发行股份。青岛S投资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与前VIE和前VIE股东的一系列合同协议控制了前VIE青岛SOS Industrial。前VIE拥有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青岛SOS数字技术公司各100%的股权。
公司在2022财年和2023财年年报中分别将数据营销合同不完整产生的收入重新分类为“其他”。所有这类合同都在2024财年完成。遗留业务此后结束。
F-9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随附的综合财务报表反映了SOS Limited和以下各实体的活动:
| 姓名 | 背景 | 简称 | ||
| S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ew York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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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保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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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XX交易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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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XX交易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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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ture Technology Global Ltd.(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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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DW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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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SOS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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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D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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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SOS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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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SOS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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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S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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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SOS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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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兴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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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S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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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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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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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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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小二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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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S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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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S救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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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S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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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数字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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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中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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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小二(天津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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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车小二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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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建天下(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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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欣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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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数字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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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永宝融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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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ture Digital Trading Pte.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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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10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 |
列报依据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以根据SEC的规则和条例提供信息。
合并原则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中包括公司对其行使控制权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以及(如适用)公司拥有控股财务权益或为主要受益人的实体。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所有往来及结余已于合并时抵销。
可变利益实体协议
2020年5月14日,微保企业管理咨询(石家庄)有限公司(“微保企业”)、贵安新区众源科技有限公司(“众源科技”)与中国公民、众源科技股东Ms. 王宜林、Weidong Feng、Xianlong Wu订立以下协议,或统称“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或“VIE协议”,据此,微保企业拥有控制和经营众源科技业务(“VIE”)的合同权利。因此,根据ASC 810,众源科技自此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VIE协议如下:
| 1) | 微保企业与众源科技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协议。根据独家技术咨询及服务协议,微保企业同意担任中源科技的独家顾问,向中源科技提供技术咨询及服务。作为交换,中源科技同意向微保企业支付技术咨询及服务费,其金额相当于中源科技税前净利润的金额,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有必要)并扣除与中源科技业务运营相关的必要成本、费用和税费后按季度支付。未经微保企业事先书面同意,中原科技在协议期限内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相同或类似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产生的所有利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将是微保企业的唯一和专有财产。本协议期限为
|
| 2) | Weibao Enterprise、Zhon开发科技、及Mrs. 王宜林、Weidong Feng及Xianlong Wu签订的股权购买选择权协议。根据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王宜林、Weidong Feng及Xianlong Wu先生授予微保企业及微保企业指定的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以等于王宜林、Weidong Feng及Xianlong Wu先生为股权支付的注册资本的购买价格,或在适用法律要求对股权进行评估的情况下以适用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购买中原科技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权”的独家权利。根据王宜林、Weidong Feng及Xianlong Wu先生签立的授权委托书,不可撤销地授权微保企业委任的任何人士行使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所有须经中元科技股东批准的事项代其投票,处置股东在中元科技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选举、委任或罢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微保企业指定的人有权处置股权上的股息和利润,而无需依赖王宜林、Weidong Feng和Xianlong Wu先生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指示。只要王宜林、Weidong Feng及Xianlong Wu先生仍为中源科技的股东,则授权委托书将一直有效。Mrs. 王宜林、Weidong Feng及Xianlong WuTERM2已放弃根据授权委托书授权予微保企业指定人士的所有权利。 |
F-11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 3) | 微保企业、中元科技及王宜林、Weidong Feng、Xianlong Wu先生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约定,Mr. 王宜林、Weidong Feng、Xianlong Wu先生将全部股权质押给微保企业,以保障中源科技及其在本次及上述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和责任的充分、完整的履行。若众源科技、王宜林、Weidong Feng先生或Xianlong Wu违反其在这些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则微保企业作为质权人将有权对质押的股权进行处分。Mrs. 王宜林、Weidong Feng及Xianlong Wu同意,在股权质押协议期限内,其不会处置质押的股权权益或对质押的股权权益设置或允许设置任何产权负担,亦同意微保企业与股权质押有关的权利不会因中原科技的股东及其继承人或指定人的法律行为而受到干扰或损害。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微保企业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上分配的全部股利和利润。股权质押协议将于中原科技、王宜林先生、Weidong Feng先生及Xianlong Wu先生完成其在上述合同协议下的所有义务后,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终止。 |
| 4) | Weibao Enterprise、中元科技以及Mr. 王宜林、Weidong Feng和Xianlong Wu签订的表决权代理和财务支持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及财务支持协议,王宜林、Weidong Feng及Xianlong Wu先生委托微保企业或微保企业指定人员代其在中元科技的股东大会上投票。作为将Mr. 王宜林、Weidong Feng、Xianlong Wu在中元科技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委托给微保企业的对价,微保企业同意根据需要安排提供与中元科技业务运营相关的资金。微保企业进一步同意,若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失败的情况,则王宜林、Weidong Feng、Xianlong Wu先生均不对微保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承担偿还义务。 |
2022年11月2日,根据青岛SOS投资VIE协议条款,青岛SOS投资、青岛SOS实业、青岛SOS实业股东一致同意终止青岛SOS投资VIE协议。终止VIE合约安排于2022年11月2日生效。
于2022年11月2日,Qingdao S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Qingdao S Investment”)、Qingdao SOS Industrial Holding Co.,Ltd.(“Qingdao SOS Industrial”)与中国公民及Qingdao SOS Industrial股东Ms. 王宜林、Weidong Feng、Xianlong Wu,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包括
股权质押协议、独家管理咨询及业务合作协议、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及授权委托书,统称为“青岛S投资VIE协议”,据此,青岛S投资拥有对青岛S实业行使控制权的合同权利。
因此,由于公司在2022年11月处置(定义见下文)之前是这些公司的主要受益人,青岛SOS Industrial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已由公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合并。
于2022年11月2日,公司与开曼群岛豁免公司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买方”)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S International”或“目标公司”)订立若干股份购买协议(“处置SPA”),并于处置前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处置SPA,买方同意购买S International,以换取现金代价17,000,000美元。于2022年11月2日(「截止日」)处置SPA所设想的交易(「处置」)完成时,买方成为S International的唯一股东,并因此承担S International拥有或控制的所有附属公司及VIE实体的全部资产及负债。S International拥有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100%的已发行股份,而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拥有青岛S投资100%的已发行股份。青岛S投资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与前VIE和前VIE股东的一系列合同协议控制了前VIE青岛SOS Industrial。前VIE拥有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青岛SOS数字技术公司各100%的股权。
由于VIE架构已解除,前VIE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业绩在截止日期后不再并入公司的财务报表。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目前的公司架构在中国大陆不包含任何VIE,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未来均无意在中国大陆建立任何VIE。
F-12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SOS对中国快速金融的反向收购
2020年5月18日,公司完成了与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SOS”)的母公司Yong Bao Two Ltd.(“YBT”)的反向收购,收购37,985,203股A类普通股,以及3,465,574股B类普通股,每股普通股面值0.19 3美元,用于其SOS的资产注入和私募交易。
收购完成后,该公司的业务主要由SOS的业务组成。
SOS被确定为该公司的会计收购方。因此,历史财务报表是SOS的财务报表,SOS的股权被重新铸造,以反映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收到的普通股股份。
反向收购作为资产收购入账。收购China Rapid Finance(“CRF”)的价格为970万美元。CRF的交易价格包括所有已发行股票的100%,价值净额970万美元。此次交换的股票相当于此次收购增发前CRF已发行的72,636,230股,市场价格为每股0.13 3美元。总购买价格是根据对CRF所收购资产和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的估计进行分配的,剩余部分记为费用。
2020年5月18日,收购了以下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导致总损失约570万美元:
| 千美元 | ||||
| 采购总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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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的净资产: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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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限制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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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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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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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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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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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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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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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
| 应付账款和应计负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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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负债总额 | (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
|||
| 收购亏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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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3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于2020年8月3日,SOS Limited(“公司”,前称上海信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汉图(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方”)订立若干股份购买协议(“处置SPA”)。根据处置SPA,买方同意购买香港有限公司CRF China Holding Co. Limited(“CRF中国”)、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China Capital Financial LLC(“中国资本”)、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CRF China Limited(“CRF BVI”)、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公司CRF Technology LLC(“CRF Technology”)和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HML China LLC(“HML”)(统称“子公司”),以换取现金对价350万美元(“购买价格”)。在处置SPA所设想的交易(“处置”)完成时,买方将成为子公司的唯一股东,并因此承担子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的所有资产和负债。
2020年8月3日,处置了以下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产生了约0.063亿美元的总收益:
| 千美元 | ||||
| 总售价 | $ |
|
||
| 处置净资产: | ||||
| 总资产 |
|
|||
| 负债总额 | (
|
) | ||
| 处置净资产 |
|
|||
| 处置已终止经营业务收入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如下:
| 千美元 | ||||
| 收入 | $ |
|
||
| 费用 | (
|
) | ||
| 终止经营业务亏损 | $ | (
|
) | |
2022年11月2日,处置了以下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导致损失总额约为0.8百万美元:
| 千美元 | ||||
| 总售价 | $ |
|
||
| 处置净资产: | ||||
| 总资产 |
|
|||
| 负债总额 | (
|
) | ||
| 处置净资产 |
|
|||
| 处置已终止经营业务收入 | $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如下:
| 千美元 | ||||
| 收入 | $ |
|
||
| 费用 | (
|
) | ||
| 终止经营业务亏损 | $ | (
|
) | |
F-14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出售保险营销业务分部的处置损失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本“协议”)由(i)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买方”)、(ii)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公司”))及(iii)SOS Limited(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SOS”或保险营销中处置资产组的“卖方”)于2022年11月2日订立及订立。买方、公司和卖方有时在本文中被单独称为“当事人”,统称为“当事人”。
于本公告日期,(i)SOS拥有公司100%的已发行股份,公司拥有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S International HK”)100%的已发行股份,S International HK拥有青岛S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WFOE”)100%的已发行股份,而WFOE透过日期为2022年11月2日与公司及公司股东订立的一系列合约协议(“VIE协议”)控制青岛SOS Industrial Holding Co.,(ii)青岛SOS Industrial Holding Co.,Ltd拥有SO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青岛SOS数字技术公司各100%的股权;
卖方希望向买方出售,而买方希望向卖方购买所有已购买的股份(定义见下文),以换取1,700万美元(“购买价格”),但须遵守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交易”)。
| 千美元 | ||||
| 采购总价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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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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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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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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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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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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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
| 应付账款和应计负债 | (
|
) | ||
| 税收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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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负债 | (
|
) | ||
| 负债总额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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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的净资产: |
|
|||
| 处置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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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5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估计和假设的使用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包括但不限于:
| ●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应付关联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估值; |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其他长期资产减值评估; |
| ● | 数字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收入的时间安排和确认,包括履约义务的识别和控制权的转移; |
| ● | 递延税项资产的可收回性及相关估值备抵;及 |
这些估计是基于历史经验、当前市场状况以及管理层认为在当时情况下合理的各种其他假设。然而,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其业务的性质,包括商品交易活动、数字资产敞口和不断演变的业务战略,该公司的估计受到更高程度的不确定性的影响。
外币换算和交易
本公司的报告货币为美元。本公司在中国以人民币(RMB)为记账本位币开展业务。资产负债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汇率报价折算。损益表账户按平均折算率折算,权益账户按历史折算率折算。因这一过程产生的换算调整计入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以记账本位币以外货币计值的交易,因汇率波动产生的交易损益,于发生时计入经营业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计入累计其他综合损失的换算调整数分别为21,304,430美元和28,511,734美元。资产负债表金额,除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外,2023年折算后分别为7.2993、7.0 999元人民币。股东权益账户按其历史费率列报。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适用于损益表账户的平均换算费率分别为7.1875元人民币、7.1957元人民币和7.0809元人民币至1.00美元。现金流量也按期间的平均换算率换算,因此,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金额不一定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应余额的变化一致。
F-16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原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衍生工具和交易活动
本公司通过在持牌期货经纪商开立的账户从事期货交易活动。这些活动被归类为交易活动,不被指定为套期保值工具。
期货交易账户持有的资金主要为保证金存款和结算余额,由于其受限性质和市场风险敞口,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公司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将其期货合约作为衍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衍生工具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包括已实现和未实现损益,在其产生期间在收益中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关联保证金存款的未平仓期货头寸。公司在综合经营报表中记录了与这些活动相关的已实现和未实现损益。
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帐款是指公司有无条件权利收取对价的已交付货物或所提供服务应收客户款项。应收账款在货物或服务的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并按开票金额入账时确认,并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
本公司按照ASC 326的规定保持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该备抵是基于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余额固有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公司在估算预期信用损失时,综合考虑了应收款项账龄、历史收款经验、当前经济状况、行业趋势、前瞻性信息等因素,以及具体的客户信用风险特征。
公司还评估后续现金收款、客户付款历史、重要客户的财务状况以评估备抵是否充足。应收款项在存在类似风险特征时进行集体评估,并对信用风险升高或有重大未偿余额的客户进行个别评估。
公司应收账款的很大一部分产生于与数量有限的交易对手的商品交易交易和服务安排。由于交易的性质和客户的财务状况,这些余额可能会面临增加的信用风险。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需要重大的判断,对经济状况、客户资信等因素的变化较为敏感。如果实际收款与管理层的估计不同,公司可能需要在未来期间记录额外的拨备。
当管理层在用尽所有合理收款努力后确定不太可能收款时,应收账款将被注销。
在某些安排中,客户可能会进行预付款或通过冲销交易结算余额。公司评估这些安排的实质内容,以根据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公司的对价权利确定金额是否应归类为应收账款或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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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包括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定金、对第三方和雇员的贷款,以及公司经营产生的其他非贸易应收款。
预付款项主要指与商品贸易交易有关的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预计将通过交付货物或服务结算。
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其中包括)应收贷款、可退还按金、垫款及其他非经营性应收款项。
公司根据交易的基本性质评估余额分类,包括金额是否代表货物或服务的预付款、融资安排或其他应收款余额。
信贷损失备抵
公司在无法确定收回的情况下确认其他应收款和某些预付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备抵。津贴的确定依据如下:
| ● | 余额账龄; |
| ● | 历史收藏经验; |
| ● | 高风险余额的具体识别; |
| ● | 交易对手资信; |
| ● | 是否存在支持协议和担保物; |
| ● | 后续结算或追偿; |
| ● | 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 |
对于某些余额,特别是长期未偿还的预付款或贷款,公司采用特定的评估方法,即根据管理层对预期可收回性的评估确认额外备抵。
被视为无法收回的余额在用尽所有合理催收努力时从备抵中注销。
库存
库存的可得性和价格受天气条件变化、政府计划和政策、竞争、客户偏好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宽幅波动。目前,公司订立非衍生合约。存货按成本或市场孰低估值。公司按照先进先出法确定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预计售价,减去合理可预测的完工、处置、运输等成本。
公司存货主要为商品和贸易货物,包括芝麻、金精粉、硫磺、煤、稀释沥青、服务器、矿机等相关产品。
该公司对库存进行定期审查,以确定滞销、过剩或过时的物品。此类审查考虑了库存账龄、历史周转、当前市场状况、预期售价和估计的销售成本。存货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变现净值的,在收入成本中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某些以商品为基础的库存,包括金属相关产品,公司根据基础商品(例如黄金和白银)的可观察市场价格、产品特定特征(如等级或金属含量)以及适用的定价或回收系数估计NRV。完成和销售的估计成本,包括加工、精炼和物流成本,在确定NRV时也被考虑在内。
公司对长期持有的存货进行额外审查,因为这类存货可能会在可变现性和销售时间方面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存货减记建立了新的成本基础,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后续不会在未来期间冲回。与存货采购相关的增值税(“增值税”)单独入账,不计入存货成本。
NRV的确定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特别是与市场价格波动、预期售价和出售成本有关的判断和估计。
F-18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列账。折旧在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计算。估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 类别 | 折旧法 | 估计使用寿命 | ||
| 办公设备、固定装置和家具 |
|
|||
| 采矿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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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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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辆 |
|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报废的资产的成本和累计折旧从账目中消除,任何收益或损失均计入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维护和维修支出在发生时计入收益,而预计会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增加、更新和改进则被资本化。公司还重新评估折旧期间,以确定后续事件和情况是否值得对使用寿命进行修订估计。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由数字资产组成,包括比特币(“BTC”)和以太坊(“ETH”)。
自2025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ASU 2023-08,即加密资产的会计和披露,其中要求符合条件的数字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收益中确认。
数字资产在收到或购置时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数字资产在每个报告日使用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在综合经营报表其他收入(费用)项下的收益中确认。
公司根据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可观察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这些交易所代表这些资产的主要市场。根据ASC 820,数字资产在公允价值等级中被归类为第1级。
该公司已指定Blockchain.com(www.blockchain.com)为其加密资产交易的主要活跃市场,包括BTC和ETH。
该公司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规定的以下选择因素确定Blockchain.com构成其加密资产持有的主要活跃市场,特别是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和ASC 350-60(无形资产—加密资产)。在ASC 820-10-20下,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将收到的价格。在公司可进入的市场中,Blockchain.com表现出支持其被指定为主要市场的特征:一致且可进入的交易量能够实现价格发现,作为领先的数字资产平台已获得全球认可,可公开验证的实时报价,以及促进可靠估值输入的实质性监管合规。
公司采用修正后追溯法采用该准则,截至2025年1月1日计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调整。
在采用之前,数字资产作为无限期无形资产入账,并按成本减减值计量。
数字资产挖掘
公司通过与矿池运营商执行合同,向矿池提供算力,从而进入数字资产矿池。合同可由任何一方随时终止,公司的可执行赔偿权仅在公司向矿池运营商提供计算能力时开始。作为提供计算能力的交换条件,公司有权获得矿池运营商获得的固定数字资产奖励的部分份额,用于成功向区块链添加区块。公司的分数份额是基于公司贡献给矿池运营商的算力占所有矿池参与者在解决当前算法时贡献的总算力的比例。
在数字资产交易验证服务中提供算力,是公司日常活动的产出。提供此类算力是公司与矿池运营商的合同中唯一的履约义务。公司收到的交易对价(如有)为非现金对价,公司在收到之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与合同开始时的公允价值或公司从资金池中获得奖励的时间没有重大差异。考虑因素都是可变的。由于累计收入不大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因此对价受到限制,直到矿池运营商成功放置区块(通过率先解决算法)并且公司收到其将收到的对价的确认,此时确认收入。这些交易中没有重要的融资成分。
F-19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该公司通过向矿池运营商提供算力来参与数字资产挖掘活动,以换取数字资产奖励。
这些安排在ASC 606下作为与客户的合同入账。公司有单一履约义务,即向矿池运营商提供算力。
履约义务是在矿池运营商成功验证区块并且公司有权获得其奖励份额的时间点上履行的。
收到的对价为非现金,在数字资产控制权转移至公司时按公允价值计量。交易价格是可变的,并且受到约束,直到很可能不会发生累计收益的重大逆转,这通常是在矿池运营商确认奖励的时候。
收入在该时点根据收到的数字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未从数字资产挖掘中产生收入。
商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SOS IT收购内蒙古SOS代理有限公司的交易相关的商誉确认为71,977美元。在未来年度,公司将完成商誉的年度减值测试,其中包括对定性因素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和市场状况以及战略和财务业绩等实体特定因素。若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进行年度减值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商誉减值迹象。
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就对长期资产,包括财产和设备以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审查。
此类事件或情况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 ● | 市场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 ● | 加密货币价格下跌; |
| ● | 采矿产量或利用率降低; |
| ● | 采矿设备的技术过时问题;以及 |
| ● | 资产预期用途的变化。 |
减值的确定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与未来现金流、资产预期利用率、加密货币市场状况和贴现率相关的假设。
公司已于过往期间及本年度就采矿设备及相关基础设施确认重大减值亏损,反映市场状况及预期经济效益的变化。
如附注8所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减值损失分别为680万美元、零美元和450万美元,主要与加密货币挖矿设备有关。
歼20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项主要包括非贸易经营负债,包括根据托管安排收到的押金、运费和物流相关余额、租金和服务相关应付款项以及其他经营结算义务。
其他应付款初始按开票金额或合同金额确认,后续按摊余成本计量,由于余额的短期性,近似公允价值。
根据托管和运营协议收到的存款被确认为负债,直到相关合同义务根据基础协议得到履行、结算、退还或以其他方式消灭。
公司定期评估长期未清余额,以评估结算预期、合同义务和适当的财务报表分类。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主要指购买存货、商品贸易货物、设备、物流服务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经营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归类于应付账款的某些余额与从客户收到的与商品交易安排有关的预付款有关。此类余额主要指在交付货物之前收到的客户预付款,在相关履约义务按照ASC 606履行完毕之前确认为合同负债。
公司的贸易活动还可能涉及支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以及与商品交易相关的结算安排。管理层根据基础合同安排和交易实质评估余额的性质和分类。
应付账款初始按开票金额确认,后续按摊余成本计量,由于余额的短期性,近似公允价值。
公司定期评估长期未清余额,以评估:
| ● | 商业物质; |
| ● | 法律可执行性; |
| ● | 结算预期; |
| ● | 关联方考虑;和 |
| ● | 是否需要重新分类或额外披露。 |
确定适当的分类和结算评估涉及管理层的判断,特别是对于商品交易安排和长期未完成交易产生的余额。
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按照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对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
公司采用三级层级对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值进行优先排序:
| ● | 1级—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 |
| ● | 2级—第1级包含的报价以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
| ● | 3级—不可观察的输入。 |
F-21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数字资产
根据ASU 2023-08,该公司对其数字资产进行了核算,包括比特币(“BTC”)和以太坊(“ETH”)。数字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其发生期间在收益中确认。
公允价值以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为基础确定,在公允价值层次中归为第1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数字资产的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
数字资产公允价值计量
自2025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ASU2023-08,即加密资产的会计和披露,要求符合条件的加密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收益中确认。
该公司的数字资产主要包括比特币(“BTC”)和以太坊(“ETH”)。数字资产在每个报告日使用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在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下归类为第1级公允价值计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持有约:802.77个单位的BTC,公允价值约为7030万美元;以及2949.79个单位的ETH,公允价值约为880万美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在收益中确认了约670万美元的数字资产未实现公允价值损失净额。
在采用ASU2023-08之前,数字资产在ASC 350下作为无限期无形资产入账,并按成本减去减值后计量。
收入确认
公司根据ASC 606,即与客户的合同收入确认收入,采用五步模型:(i)识别合同,(ii)识别履约义务,(iii)确定交易价格,(iv)分配交易价格,以及(v)在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或在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该公司的收入流主要包括(i)商品交易收入和(ii)托管和技术服务收入。
| (a) | 商品交易收入 |
该公司的收入来自商品(包括农产品、煤炭、其他材料)的采购和销售。
收入在商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的时点确认。控制权通常被视为在以下情况下转移:
| ● | 货物已交付客户或指定第三方仓库; |
| ● | 法定所有权已转移给客户; |
| ● | 客户承担了所有权的重大风险和报酬;以及 |
| ● | 公司目前有权获得付款。 |
公司订立背靠背采购和销售安排,并在这些交易中担任委托人,因为公司在转运前控制货物并主要负责履行。因此,收入按毛额确认。
F-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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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 (b) | 服务收入(数据营销和技术服务) |
该公司提供数据营销和技术服务,包括保险营销和客户数据处理。
收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确认,因为提供了服务,基于每月服务期。该公司通常:
| ● | 在合同期内连续提供服务;和 |
| ● | 确认收入基于月服务结算报表同意客户的意见。 |
在以下情况下确认收入:
| ● | 已提供服务; |
| ● | 客户已认可或接受该服务;及 |
| ● | 公司拥有可强制执行的付款权利。 |
| (c) | 托管服务收入 |
该公司提供加密货币挖矿托管服务,包括电力供应、基础设施支持和设备维护。
收入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服务的提供而确认,因为客户同时接受和消费服务的好处。
服务费通常基于议定费率(例如电力使用或托管容量),并在提供服务期间确认。
| (d) | 加密货币挖矿收入 |
此前,该公司从加密货币挖矿中获得收入。在2025年期间,由于经济因素和缺乏合适的采矿设备,公司没有从事加密货币采矿活动。因此,年内并无确认采矿收入。该公司目前专注于托管服务活动,可能会在购置新设备后恢复采矿业务。
交易价格和可变对价
交易价格基于合同对价,不包括增值税(“增值税”),后者作为收入的减少列报。
变量对价仅在很可能不会发生重大逆转的情况下计入。可变对价对公司目前的收入流来说通常并不重要。
重大判断
管理层应用的重大判断包括:
| ● | 确定公司在商品交易交易中是否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 |
| ● | 评估商品销售控制权转移的时机; |
| ● | 确定服务安排的适当收入确认模式;和 |
| ● | 评估可收回性以及是否有可能收到考虑。 |
管理层在做出这些判断时会考虑合同条款、交付文件、客户接受程度以及历史收款经验。
F-23
SOS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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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经营租赁
我们采用了ASU第2016-02号,租赁(主题842),或ASC 842,自2020年1月1日起。我们在租赁开始时确定一项安排是租赁还是包含租赁。对于经营租赁,我们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租赁期内租赁付款在开始日的现值确认使用权(“ROU”)资产和租赁负债。由于我们的大部分租赁没有提供隐含利率,我们在确定租赁付款现值时根据开始日可获得的信息估计我们的增量借款利率。增量借款利率估计为近似于在类似条款和付款的抵押基础上,以及在租赁资产所在的经济环境中的利率。ROU资产还包括已支付的任何租赁付款,扣除租赁奖励。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入账。我们的租约通常包括延长的选择权,而当我们合理确定将行使这些选择权时,租赁条款包括此类延长的条款。租赁条款还包括在我们合理确定不行使这些选择权时终止租赁的选择权所涵盖的期间。
增值税
收入以扣除增值税(“增值税”)后的净额列报。根据相关交易的性质,对公司在中国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适用税率主要为6%至13%。
允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主体将支付给供应商的合格进项增值税与销售的销项增值税相抵。应交或可收回的增值税净额酌情记入“应交税费”或“其他应收款”。
尚未认证或待税务机关核查的进项增值税(“未认证进项增值税”)单独入账,待认证完成后方可抵销。
超额的进项增值税可以结转到以后各期抵销销项增值税。公司根据预期的未来应税销售额评估进项增值税余额的可收回性。
根据适用的中国税收法规,某些黄金和黄金精矿交易可能有资格获得增值税豁免。
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提交的增值税申报表须经税务机关审查,自提交之日起最长期限为五年。
所得税
公司按照相关税务机关的法律对当期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征税的收费是根据会计年度的结果进行调整的项目,这些项目是不可评估的或不允许的。它是使用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计算的。
递延税项就综合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利润所采用的相应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法进行会计处理。原则上,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取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确认。递延税项采用预期适用于变现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税率计算。递延税项在损益表中收取或贷记,除非它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递延税项也在权益中处理。当管理层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很可能无法变现时,递延税项资产将减少估值备抵。当期所得税是根据相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的。
F-24
SOS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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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和做法概要-续 |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由净收益和其他综合(亏损)收益两部分组成。其他综合(亏损)收入是指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作为股东权益要素入账但不计入净收益的收入、费用、损益。其他综合(亏损)收益包括因公司未使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而产生的外币折算调整。
每股亏损
该公司根据ASC 260“每股收益”计算每股亏损(“EPS”)。ASC 260要求公司呈报基本每股收益和摊薄后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的计量方法是净收益除以该期间的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呈现潜在普通股(例如可转换证券、期权和认股权证)每股基础上的稀释效应,就好像它们已在所述期间的期初或发行日期(如果更晚)被转换一样。具有反稀释效应的潜在普通股(即增加每股收益或减少每股亏损的普通股)被排除在摊薄每股收益的计算之外。截至2025年、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有16,170,320股、3,034,821股及906,423股摊薄股份。
股份补偿
公司根据FASB ASC主题718,补偿-股票补偿,确认所有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补偿费用。公司对授予员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顾问的奖励采用公允价值法核算。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按其各自授予日的估计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在归属期内确认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费用。公司的股份补偿奖励仅受制于基于服务的归属条件。没收按发生时入账。期权奖励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Black – Scholes期权估值模型进行估计。Black – Scholes期权估值模型需要开发作为模型输入的假设。这些假设是预期股票波动率、无风险利率、期权的预期寿命和基于公司历史分红的预期股息率。公司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进行现金分红。预期波动率是根据其他公众公司的分析计算得出的。无风险利率是根据适当期限的无风险利率计算得出的。预期寿命计算为(i)高管和董事的期权的平均归属日期和合同到期之间的中间点,以及(ii)由于有限的行使历史,所有其他期权的平均归属日期为三年。确定适当的公允价值模型并计算股权支付奖励的公允价值需要输入上述主观假设。计算以股权为基础的支付奖励的公允价值所采用的假设是管理层的最佳估计,其中涉及固有的不确定性和管理层判断的应用。
员工福利
公司全职员工有权享受包括医疗、住房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等福利在内的员工福利待遇,这是政府依法规定的定额供款计划。公司须根据中国有关规定,按雇员各自工资的若干百分比,在若干上限的情况下,就该等福利进行累积,并从累积的金额中向国家资助的计划作出现金贡献。
最近发布的会计公告的影响
2016年6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第2016-13号,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ASU2016-13”)。ASU2016-13增加了一个新的减值模型(称为CECL模型),该模型基于预期损失而不是已发生的损失。根据新的指导方针,一个实体将其对预期信贷损失的估计确认为备抵。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贷款和应收账款。CECL模型没有确认减值损失的最低阈值,实体将需要计量损失风险较低的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公司获准在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采用新标准,包括这些财政年度内的中期。公司已提前采用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新准则,未对合并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最近发布的会计公告的影响尚未生效
所得税(专题740)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23-09号,所得税(主题740)。ASU第2023-09号要求提供关于报告实体有效税率调节的分类信息,以及关于已缴纳所得税的额外信息。该指南在未来基础上对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有效。允许提前收养。公司预计不会提前采用ASU第2023-09号,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准则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1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述
公司已重述随附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F 5月提交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152025年,为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在持牌期货经纪商处持有的账户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重述为交易金融资产,这些活动是为了便利公司的商品交易操作而进行的,并未被指定为会计目的的套期工具。
F-25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3. | 交易金融资产和期货交易活动 |
于2025年期间,公司通过在中国持牌期货经纪商持有的账户从事投机性期货交易活动。这些活动是为了促进公司的商品交易业务而进行的,并未被指定为会计目的的套期保值工具。
期货交易账户内持有的余额,包括保证金存款和结算余额,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与商品期货交易活动相关的持牌期货经纪商的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确认:
| ● | 实现交易收益约人民币
|
| ● | 期货未平仓合约未实现收益约人民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主要与橡胶期货合约相关的未平仓期货头寸。
公司的期货交易活动使其面临与商品价格波动相关的市场价格风险。
期货交易余额和未平仓合约使用可观察的市场价格计量,并分类在公允价值等级的第1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期货交易活动产生的已实现和未实现损益。
某些上年度余额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方式。具体而言,此前在与期货交易保证金存款和结算余额相关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列报的余额已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商品价格风险
公司面临因其期货交易活动标的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商品价格风险,包括与橡胶相关的期货合约。
公司通过持牌期货经纪商从事投机性期货交易活动,以便利其商品交易操作和市场活动。商品价格变动可能导致在收益中确认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或损失。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头寸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该公司持续监测市场状况和保证金要求。
F-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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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4.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帐款是指公司对已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应收客户的款项,而公司对此拥有无条件的对价权利。应收账款是根据ASC 326在扣除信用损失准备金后入账的。
应收账款,净额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 信贷损失备抵 | (
|
) | (
|
) | ||||
| 应收账款总额,净额 | $ |
|
$ |
|
||||
| 信贷损失准备金变动情况如下: | ||||||||
| 期初余额 | $ |
|
$ |
|
||||
| 加法 |
|
|
||||||
| 外汇翻译 |
|
|||||||
| 期末余额 | $ |
|
$ |
|
||||
该公司通过结合账龄分析、历史损失经验和前瞻性信息,包括当前经济状况、行业趋势和特定客户信用风险因素,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管理层在评估拨备充足性时亦会考虑后续现金收款、客户付款历史、重要客户的财务状况。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需要重大判断。有关客户信用风险、经济状况和可收回性的假设变化可能会对记录的备抵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应收账款集中且某些客户的收款历史有限,实际收款可能与管理层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备抵时使用的当前估计和假设不同。
信用风险与集中度
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来自其商品贸易业务和服务安排。这些应收款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客户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应收少数交易对手的款项。这些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及时付款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市场状况的影响,从而可能对公司收回未清余额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可收回性和后续收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某些应收账款余额超出其合同付款条款仍未偿还,并且某些客户在年底之后的收款受到限制。这些因素表明,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备抵时,估计不确定性增加。
公司持续监控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并在必要时记录额外备抵。应收款项在用尽所有合理催收努力后予以核销。
分类和列报
某些客户安排可能涉及预付款、冲销交易或通过非标准付款条件结算。公司评估这些安排,以根据基础合同条款和收入确认时间确定余额是否应作为应收账款或合同负债列报。
管理层在确定此类余额的适当分类时运用判断。管理层运用判断,根据基础合同安排和结算条款确定此类余额的适当分类。
F-27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5.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其他应收款包括: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支付给非贸易供应商的保证金 | $ |
|
$ |
|
||||
| 应收贷款 |
|
|
||||||
| 预付款项 |
|
|
||||||
| 信贷损失备抵 | (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共计,净额 | $ |
|
$ |
|
||||
| 信贷损失准备金变动情况如下: | ||||||||
| 期初余额 | $ |
|
$ |
|
||||
| 加法 |
|
|
||||||
| 反向 | (
|
) | ||||||
| 外汇翻译 |
|
|||||||
| 期末余额 | $ |
|
$ |
|
||||
预付款项主要指与商品贸易交易有关的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这些余额通常预计将通过交付货物进行结算。
其他应收款包括对第三方和雇员的贷款、可退还保证金、其他垫款。某些余额涉及非经营性或融资型安排,需接受单独的可收回性评估。
信用风险与老龄化
公司部分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已逾期未还。长期结余在可收回性方面的不确定性增加,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
| ● | 近期不存在结算活动; |
| ● | 合同条款已过期或不明确;或 |
| ● | 交易对手正在经历财务困难。 |
管理层对此类余额进行具体评估,并酌情记录备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确认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约51.2百万美元。
这些减值主要涉及:
| ● | 对供应商的长期优异预付款; |
| ● | 货物或服务的交付不确定或不再预期的余额;和 |
| ● | 因交易对手特定因素导致无法确定收回的应收款项。 |
重大判断和估计不确定性
确定可收回性涉及重大判断,特别是对于:
| ● | 账龄较长的余额; |
| ● | 受延长结算期或非标准合同安排约束的预付款; |
| ● | 与第三方的贷款类型安排;和 |
| ● | 受争议或重组影响的余额。 |
假设或未来收款结果的变化可能导致对账面金额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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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6. | 库存 |
库存包括以下内容: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商品库存和贸易货物 | $ |
|
$ |
|
||||
| 库存过时备抵 | (
|
) | (
|
) | ||||
| 库存总额,净额 |
|
|
||||||
公司存货主要为商品贸易货物,包括金属相关产品、农产品、其他材料等。
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8620美元的存货减记(2024年:2765美元),主要与过时或滞销的存货以及某些存货类别的估计可变现价值下降有关。
NRV的确定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特别是对于长期持有的库存和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的库存。在估算NRV时,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可观察的商品价格、库存库龄、预期售价、估计可回收价值、历史交易经验、市场情况、完成和销售库存的估计成本。
某些商品库存作为公司交易策略的一部分而持有,在有利的市场条件出现之前,可能会在库存中保留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实际可变现价值可能与估计存在差异,并可能受到未来商品价格、市场流动性、客户需求和销售时机变化的影响。
| 7. | 经营租赁负债 |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采用修改后的追溯采用法采用了ASU第2016-02号及相关准则(统称为ASC 842,租赁),以取代此前的租赁会计指引。公司选择了过渡方法权宜之计,允许实体通过在采用期间确认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的累积效应调整来初步应用这些要求。由于选择了这一过渡方法,以前的期间没有重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租赁费用分别为193,604美元、384,000美元和551,041美元。
2025年2月5日,公司订立虚拟办公室租赁协议,每月租赁付款189.60美元,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与租赁相关的补充资产负债表信息如下:
| 面部的位置 资产负债表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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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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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当前经营租赁负债 | $ |
|
$ | |||||||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经营租赁负债 | - | ||||||||
| $ |
|
$ | ||||||||
F-29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8. | 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办公设备、固定装置和家具 | $ |
|
$ |
|
||||
| 采矿设备 |
|
|
||||||
| 机动车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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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累计折旧 | (
|
) | (
|
) | ||||
| 减:减值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费用分别为870万美元、109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
该公司的挖矿设备主要包括用于数字资产挖矿作业的加密货币矿机和相关基础设施。由于近年来市场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包括加密货币挖矿盈利能力下降、挖矿难度增加、采矿设备技术过时、采矿产量减少以及预期未来经济效益的变化,公司在前期确认了若干采矿设备资产的重大减值损失。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确认了约590万美元的额外减值损失,主要与FDW Limited持有的采矿设备有关,因为管理层根据对预期未来现金流、运营利用率和经济可行性的最新评估得出结论,某些采矿资产不再可收回。
减值的确定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有关未来采矿产量、加密货币市场状况、预期利用率、使用寿命、残值和估计未来现金流的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继续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和运营绩效评估采矿设备的剩余使用寿命、利用率和可回收性。
| 9. | 无形资产 |
该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数字资产,包括比特币(“BTC”)和以太坊(“ETH”)。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 |
|
||
| 无形资产的增加 |
|
|||
| 减:减值损失 | (
|
)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
|||
| 无形资产的增加 |
|
|||
| 减:减值损失 | (
|
)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
| 无形资产的增加 |
|
|||
| 减:减值损失 | (
|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采用ASU2023-08时的累积影响 |
|
|||
| 减:收益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歼30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9. | 无形资产-续 |
采纳ASU2023-08
自2025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ASU2023-08,要求数字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收益。
采纳后,公司录得对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调整约5590万美元,即先前成本减值模型下的账面价值与采纳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比特币生产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比特币挖矿活动。
| 数量 比特币 |
金额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收到采矿服务BTC及投资收益 | ||||||||
| 采用ASU2023-08时的累积影响 |
|
|||||||
| 收益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以太坊挖矿活动。
| 数量 以太坊 |
金额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收到采矿服务ETH及投资收益 | ||||||||
| 采用ASU2023-08时的累积影响 |
|
|||||||
| 收益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公允价值计量
数字资产采用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以公允价值计量。
该公司使用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可观察市场价格(例如,Investing.com历史加密货币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基于一致的定价方法。
根据ASC 820,数字资产在公允价值等级中被归类为第1级。
年内没有级别间的转移。
对收益的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确认与数字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关的净亏损约670万美元。
数字资产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未从事数字资产挖掘活动,年内未产生数字资产。
F-31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9. | 无形资产-续 |
重大判断
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在选择:
| ● | 主要市场; |
| ● | 定价来源;和 |
| ● | 测量的时机。 |
此外,该公司在评估对数字资产的控制权时应用判断,包括评估钱包所有权和访问权限。
| 10. | 应付账款 |
应付贸易账款主要涉及: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商品交易采购 | $ |
|
$ |
|
||||
| 服务器和设备采购 |
|
|
||||||
| 营运服务安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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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商品交易采购; |
| ● | 黄金精矿、芝麻交易交易; |
| ● | 服务器和设备采购;以及 |
| ● | 经营服务安排。 |
| 11. | 应计负债 |
客户的预付款主要是收到的与商品交易有关的客户预付款,包括截至年底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橡胶和其他贸易安排。
长期未清余额
应付账款中的某些余额源自2021年和2022年期间订立的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未结算。
最重要的长期未偿应付款项与2021年4月签订的超级计算服务器采购协议有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偿余额约为1140万美元。管理层表示,余额仍可支付并可强制执行,与交易对手的和解讨论仍在进行中。
管理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长期未清余额进行了评估,得出结论认为无需进行终止确认调整。然而,评估涉及以下方面的重大判断:
| ● | 合同义务的可执行性; |
| ● | 结算预期; |
| ● | 基础商业物质;和 |
| ● | 交易安排产生的余额分类。 |
该公司的交易活动涉及作为普通商品交易实践的一部分的大量预付款和结算余额。因此,根据装运时间、合同结算、物流安排和商业谈判的不同,某些余额可能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未结清状态
F-32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2.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应付款包括: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应付非贸易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款项 | $ |
|
$ |
|
||||
| 应计工资 |
|
|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
| ● | 根据托管和运营安排收到的存款; |
| ● | 货运、物流、仓储相关余额; |
| ● | 租金和与服务相关的应付款项;和 |
| ● | 其他非贸易经营义务。 |
2025年期间,公司对之前记录在其他应付款中的某些余额进行了审查和重新分类,包括公司间余额和关联方余额,以符合适当的财务报表列报方式。
管理层评估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剩余余额,并得出结论认为负债分类仍然合适。
| 13. | 关联方余额及交易情况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关联方名称 | 关系 | 自然 | 还款条款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
|
$ |
|
$ |
|
|||||||
| 王亚贤 |
|
|
|
|
|
|||||||||
| 冯卫东 |
|
|
|
|
|
|||||||||
| 吴显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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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SOS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关联方名称 | 关系 | 自然 | 还款条款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王宜林 |
|
|
|
|
|
|||||||||
| 吴文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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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 Sing Leu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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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王亚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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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SOS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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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F-33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4. | 税收 |
所得税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公司无需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在向股东支付股息时,将不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英属维尔京群岛
YBT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根据现行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无需对收入或资本收益征税。此外,在这些实体向其股东支付股息时,将不征收英属维尔京群岛预扣税。
香港
中国SOS在香港注册成立,须就其法定财务报表中呈报的应课税收入按有关香港税法调整后的香港利得税。香港适用税率为16.5%。由于自成立以来并无来自香港或在香港赚取的应课税利润,公司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任何拨备。根据香港税法,中国SOS对其境外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且在香港没有汇出股息的预扣税。
中国
包括WOFE、Qingdao SOS、VIE、SOS IT、SOS Mongolia及SOS Trading在内的附属公司受中国所得税法管辖,而有关在中国经营的所得税拨备乃根据有关的现行法例、解释及惯例按期间应课税收入的适用税率计算。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国内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FIE”)通常适用统一的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同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优惠税率、免税期甚至免税。
SOS IT自2020年起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纳税身份,2020年法定所得税率降至15%。
所得税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12月31日, 2023 |
||||||||||
| 当前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下表将中国法定税率与公司的实际税率进行了核对:
| 年终 12月31日, |
年终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中国法定所得税率 |
|
% |
|
% | ||||
| 估值备抵变动 | (
|
) | (
|
)% | ||||
| 实际税率 | ||||||||
该公司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发生了税务损失。虽然这些亏损可能可用于结转,但管理层已确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变现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并无确认任何递延税项资产。
F-34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4. | 税收-续 |
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公司根据技术优点评估每个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包括潜在的利息和罚款的应用),并衡量与税务状况相关的未确认利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未确认的不确定税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没有产生任何利息和罚款税。公司预计自2025年12月31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未确认的税收优惠不会有任何显着增加或减少。
增值税
公司在中国赚取和收取的所有服务收入均需缴纳中国增值税。中国增值税税率为6%。
可收回的税款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可收回的增值税税 | $ | (
|
) | $ | (
|
) | ||
| 可收回企业所得税 |
|
|
||||||
| 其他应交税费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15. | 风险集中 |
信用风险
公司面临来自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风险。这些资产接受信用评估。对参考以往违约经验和当前经济环境确定的估计无法收回金额已计提备抵。
公司很大一部分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集中在数量有限的交易对手方。此外,某些余额已延长未清,这增加了可收回性的不确定性。公司持续监控这些风险敞口,并酌情记录备抵。
公司还与各类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保持存款往来业务。为管理这一风险,公司对交易对手的信誉进行持续评估;但是,无法保证这些交易对手将能够履行其义务。
公司的大部分费用往来以人民币计价,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很大一部分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在中国,根据法律规定,某些外汇交易只能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率进行交易。公司在中国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汇款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中国外汇监管机构办理,这些机构需要一定的证明文件,才能影响汇款。
我们的功能货币是人民币,我们的财务报表以美元表示。很难预测未来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会对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产生怎样的影响。人民币相对于美元的价值变化可能会影响我们以美元计价的财务业绩,而不会影响我们的业务或经营业绩的任何潜在变化。目前,我们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成本均以人民币计价。
如果公司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资本支出和营运资金及其他业务用途,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对公司从兑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反之,如果公司出于支付股息、战略收购或投资或其他商业目的而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将对公司可获得的美元金额产生负面影响。
F-35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5. | 风险集中-续 |
流动性和资金风险
公司面临与现金和流动性管理相关的风险,包括大额或不寻常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及与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多个交易对手的交易。这些活动可能涉及增加的运营和交易对手风险。管理层持续监测现金流和交易活动,以管理此类风险。
商品价格风险
该公司的业务涉及交易其价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的商品和产品。商品价格变动可能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和公司的经营业绩。
数字资产风险
该公司持有的数字资产受到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这些资产的价值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波动。此外,该公司还面临与数字资产相关的托管、安全和监管发展相关的风险。
管理层认为,上述措施减轻但不能消除公司面临的这些风险。
| 16. | 股东权益 |
普通股
SOS Limited于2015年8月18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授权普通股数量为6,000,000,000股,包括6,099,608,450股A类普通股,每股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以及698,562,525股B类普通股,每股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
普通股
证券购买协议
2020年12月注册直接发行
于2020年12月22日,公司与买方订立若干证券购买协议(“12月SPA”),据此,公司同意出售其2,600,000股ADS和认股权证(“12月认股权证”)以购买2,600,000股ADS(“12月发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400万美元。12月的认股权证将在发行日期后立即行使,为期五年,初始行使价为1.55美元。每份ADS和相应的12月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为1.55美元。每份12月认股权证均须遵守反稀释条款,以反映股票股息和拆分、随后的供股或其他类似交易,但不是未来以较低价格发行证券的结果。12月认股权证包含一项强制行使权利,如果公司的ADS连续十(10)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在4.65美元或以上,并且在满足某些其他条件时,公司可以强制行使12月认股权证。一旦发生基本交易(定义见12月认股权证),12月认股权证须被强制赎回,现金代价相当于将被赎回的该部分12月认股权证的Black Scholes价值(定义见12月认股权证)。12月发行于2020年12月24日结束。
2021年1月注册直接发行
2021年1月7日,公司与买方订立若干证券购买协议(“1月SPA”),据此,公司同意出售其13,525,000股ADS和认股权证(“1月认股权证”)以购买13,525,000股ADS(“1月发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2500万美元。1月份的认股权证将在发行日期之后立即行使,为期五年,初始行使价为1.85美元。每份ADS和相应的1月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为1.85美元。每份1月认股权证均须遵守反稀释条款,以反映股票股息和拆分、随后的供股或其他类似交易,但不是未来以较低价格发行证券的结果。1月认股权证包含一项强制行使权利,如果公司的ADS连续十(10)个交易日交易价格在5.55美元或以上,并且在满足某些其他条件时,公司可以强制行使1月认股权证。一旦发生基本交易(如1月认股权证所定义),1月认股权证须强制赎回,现金代价相当于将予赎回的该部分1月认股权证的Black Scholes价值(如1月认股权证所定义)。1月份的发售已于2021年1月12日结束。
2021年1月认股权证征集
于2021年1月15日,公司与公司认股权证的若干持有人订立函件协议(“1月函件协议”),据此,公司认股权证持有人行使所有未行使的12月认股权证及1月认股权证(统称“现有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14,925,000股公司ADS。根据1月信函协议,每个持有人收到新的认股权证(“1月诱导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23,880,000股ADS,以换取他们以现金行使所有未行使的现有认股权证。在扣除配售代理费和估计发售费用之前,行使未行使的现有认股权证给公司带来的总收益约为2710万美元。
F-36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6. | 股东权益-续 |
2021年2月认股权证征集
于2021年2月9日,公司与公司认股权证的若干持有人订立函件协议(“2月函件协议”),据此,公司认股权证持有人行使所有1月诱导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23,880,000股公司ADS。根据2月信函协议,每个持有人收到新的认股权证(“2月诱导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23,880,000股ADS,以换取他们以现金行使所有1月诱导认股权证。在扣除配售代理费和估计发行费用之前,行使1月份诱导认股权证给公司带来的总收益约为4800万美元。
于2021年2月24日,公司与公司认股权证的若干持有人订立函件协议(“第二份2月函件协议”),据此,公司认股权证持有人行使所有2月诱导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23,880,000股公司ADS。根据第二份2月信函协议,各持有人均获得新认股权证(“第二份2月诱导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23,880,000股ADS,以换取其以现金行使全部2月诱导认股权证。在扣除配售代理费用和估计发行费用之前,公司从2月诱导认股权证的行使中获得的总收益约为9670万美元。
2021年2月注册直接发行
于2021年2月11日,公司与买方订立若干证券购买协议(“2月SPA”),据此,公司同意出售其22,000,000股ADS和认股权证(“2月认股权证”)以购买16,500,000股ADS(“2月发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1亿美元。2月份的认股权证将在发行日期之后立即行使,为期五年,初始行使价为5.00美元。每份ADS和相应的2月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为5.00美元。每份2月认股权证均须遵守反稀释条款,以反映股票股息和拆分、随后的供股或其他类似交易,但不是未来以较低价格发行证券的结果。2月认股权证包含一项强制行使权利,如果公司的ADS连续十(10)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在15.00美元或以上,并且在满足某些其他条件时,公司可以强制行使2月认股权证。一旦发生基本交易(如2月认股权证所定义),2月认股权证须强制赎回,现金代价相当于将赎回的该部分2月认股权证的Black Scholes价值(如2月认股权证所定义)。2月发行已于2021年2月17日结束。
F-37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6. | 股东权益-续 |
于2021年2月18日,公司与买方订立若干证券购买协议(“第二次2月SPA”),据此,公司同意出售其8,600,000股ADS和认股权证(“第二次2月认股权证”)以购买4,300,000股ADS(“第二次2月发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8,600万美元。第二批2月认股权证将在发行日期后立即行使,为期五年,初始行使价为10.00美元。每份ADS和相应的第二份2月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为10.00美元。每份第二份2月认股权证均须遵守反稀释条款,以反映股票股息和拆分、随后的供股或其他类似交易,但不是由于未来以较低价格发行证券。如果公司的ADS连续十(10)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在30.00美元或以上,并且在满足某些其他条件时,第二个2月认股权证包含公司强制行使第二个2月认股权证的权利。一旦发生基本交易(定义见第二个2月认股权证),第二个2月认股权证须强制赎回,现金代价相当于该第二个2月认股权证将予赎回的该部分的Black Scholes价值(定义见第二个2月认股权证)。第二次2月发售已于2021年2月22日截止。
于2021年3月29日,我们与若干认可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出售25,000,000股美国存托股,代表250,000,000股A类普通股,以及购买最多25,000,000股美国存托股的认股权证,代表购买最多250,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2021年11月9日,公司与买方订立若干证券购买协议(“11月SPA”),据此,公司同意出售51,500,000股ADS,所得款项总额约为9010万美元。此次发行于2021年11月15日结束。
2023年10月2日,公司与1933年《证券法》第S条所界定的若干非美国人士订立若干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出售合共39,171,620个单位(“单位”),每个单位由一股公司A类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5美元(“股份”)和购买一股股份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初始行权价为每股0.57069美元,或每股公司美国存托股(“ADS”)约5.71美元,价格为每单位0.45655,或每ADS约4.57美元,总购买价格约为1788万美元(“发售”)。此次发行于2023年10月17日结束。
2025年3月19日,公司与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条例S中定义的某些“非美国人士”签订了某些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出售总计222,337,500个单位,每个单位由一股公司A类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5美元和一份认股权证,以购买三股股票,初始行权价为每股0.03 98美元,约合每股公司美国存托股票5.97美元,价格为每单位0.03 4666美元,约合每ADS单位5.2美元,收购总价约为770万美元。该等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由公司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于2025年7月31日,公司与若干非关联机构投资者订立若干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注册直接发售方式出售2,142,855股美国存托股份。在同时进行的私募中,该公司还同意发行和出售未注册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总计4,285,710股ADS。每份ADS和随附认股权证的合并有效发行价格为3.50美元。每份认股权证将立即可行使,自初始行使日起五年半到期,行使价为每股3.50美元。
于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增设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以在所有方面与现有B类普通股享有同等地位,从而增加公司法定股本。
F-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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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股东权益-续 |
公司未行使的认股权证被归类为权益类,因为它们被视为与公司自己的股票挂钩并需要净份额结算,因此符合豁免衍生会计的条件。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记录为来自普通股的额外实收资本。
以下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及可行使的认股权证状况概要:
| 认股权证 | 加权 平均 运动 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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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行使认股权证,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 | $ | ||||||
| 已发行 | ||||||||
| 已锻炼 | ||||||||
| 已回购 | ||||||||
| 未行使认股权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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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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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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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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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锻炼 | ||||||||
| 已回购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行使的认股权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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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9日发行的私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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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股权证于2024年11月17日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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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锻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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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已回购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偿认股权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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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31日发行的认股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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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行使认股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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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普通股认股权证 |
| 未平仓认股权证 | 认股权证 可行使 |
加权 平均 运动 价格 |
平均 剩余 订约 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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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24日认股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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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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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11日认股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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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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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18日认股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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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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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9日认股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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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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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9日私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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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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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5日F1-F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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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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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31日发行的认股权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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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普通股认股权证 |
F-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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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采购承诺
公司已订立一份关于办公场所租赁物业改善的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与任何一方订立任何新的租赁合同,新的承诺为零。
可变利益实体结构
管理层认为,(i)公司的公司结构符合现行中国法律法规;(ii)合同安排有效且具有约束力,且不会导致任何违反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iii)WFOE和VIE的业务运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现行中国法律法规。
然而,现行和未来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无法保证中国监管机构最终不会对其管理层的上述意见采取相反的看法。如果公司目前的公司结构或合同安排被发现违反任何现行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法规,公司可能会被要求重组其在中国的公司结构和运营,以遵守不断变化和新的中国法律法规。管理层认为,根据目前的事实和情况,公司目前的公司结构或合同安排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此外,由于集团中国子公司的股本分配受到限制,也由于这些实体的无保留累计亏损,对集团中国子公司的净负债分配施加的总限制为6020万美元,即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的100%,以及6.386亿美元,即截至2021年12月净资产总额的100%。
2021年集体诉讼
2021年3月30日,一名据称股东Kimberly Beltran在美国新泽西州地区地方法院对公司、公司首席执行官兼公司运营子公司总裁Yandai Wang和Eric H. Yan提起证券集体诉讼。该诉讼名为Kimberly Beltran v. SOS Limited,et al.,Case No. 1:21-CV-07454(“诉讼”),是代表一个推定的集体提起的,该集体由公司以外的所有个人和实体组成,这些个人和实体在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2月25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集体诉讼期”)期间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了SOS美国存托股票(“ADS”),旨在追回据称因公司违反联邦证券法而对公司及其某些高级官员造成的损害。投诉于2021年3月30日在本诉讼中提出,诉讼并未超过该阶段。2021年11月2日,法院签署了一项命令,作为命令,各原告的律师之间订立了一项约定,指定了一名共同牵头原告的律师。双方已同意且法院已批准一项调度命令,其中规定原告应于2022年5月13日或之前提交经修订的投诉,而公司应于2022年7月1日或之前对经修订的投诉作出答复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回应。在此期间,原告和公司进行了和解讨论。
2022年4月28日,原告和公司原则上同意达成和解,考虑支付500万美元的和解款项,包括所有管理费用和原告的法律费用。公司不承认在本次和解中有任何不当行为,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及其高级职员和董事将完全获释,以处理在集体诉讼期间产生的、已经或可能已经在诉讼中主张的所有索赔。原告与公司计划于四十五(45)天内订立全面和解协议。
新泽西州地方法院于2022年5月20日批准了法院系统之外的和解,并于2022年8月2日,公司通过托管账户向原告支付了500万美元,使公司现在可以接受同一集体诉讼以及未来可能的指控。
歼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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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承诺与或有事项-续 |
截至2023年4月4日,案件标题为True North Financial LLF、TNA Capital Inc.、TNA Capital LLC,以及Michael Jaliman诉SOS Limited、Yandai Wang、Zhengyu(Zane)Wang,案件编号1:23CV02581已在地区法院、纽东区法院待审。原告于2023年11月21日提交诉状,指控被告自2020年起处置P2P遗留业务涉及违约、欺诈诱导、侵权干扰经济关系、违反信托义务等索赔。
已于2025年期间结算,支付总额为220万美元。
2022对雷神矿工的诉讼
S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ew York,Inc.(“SOSNY”),一家根据纽约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也是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针对Thor Miner,Inc.(“Thor Miner”)、Singularity Future Technology Ltd. Future Technology Ltd.(“Singularity”,连同Thor Miner,简称“公司被告”)、曹磊、杨杰、John F. Levy John F. Levy TERM3、Tieliang Liu、TERM4、Tuo Pan、TERM5、TERMShi Qiu Shi Qiu、Jing Shan、TERM7、Heng WangTERM8(联称“个别被告”)(统称为个别被告和公司被告)SOSNY与Thor Miner于2022年1月10日就购买200,000,000美元的加密采矿设备订立买卖协议(“PSA”),该协议被Thor Miner和Singularity违反。
SOSNY与被告于2022年12月28日订立若干和解协议及一般相互解除(“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Thor Miner同意于2022年12月23日或之前向SOSNY支付一笔金额为1300万美元(13,000,000美元)(“和解款项”),SOSNY同意,在收到和解款项后,SOSNY将导致诉讼被驳回,但不影响和解被告,也不影响所有其他人。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SOSNY已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并已导致诉讼被驳回。
奇点公司和雷神矿工进一步约定,如果收到HighSharp(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HighSharp”)与PSA相关的额外资金,他们将立即将这些资金转入SOSNY,金额不超过四千五百六十万五千五百六十九美元(40,560,569.00美元)(这是SOSNY根据PSA支付的总金额减去SOSNY根据PSA实际收到的机器价格)。SOSNY随后从HighSharp收到的和解付款和任何付款应从先前由SOSNY支付、现在到期和欠SOSNY的总额4,000万5,660,569美元(40,560,569.00美元)中扣除。在进一步考虑本和解协议时,Thor Miner同意在生效日期(如和解协议中所定义)后七(7)个工作日内执行并向SOSNY提供其可能对HighSharp拥有的所有索赔的转让。
| 18. | 收入分析和分部信息 |
公司遵循ASC 280,即分部报告,其中要求根据管理层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的方式披露分部信息。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被确定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根据综合财务信息评估运营业绩并分配资源。
由于主要经营决策者在全公司范围内审查综合经营业绩、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公司确定其作为单一经营和可报告分部运营,并且个别业务活动的离散财务信息不会定期为分配资源或评估业绩的目的进行审查。尽管公司从不同的业务活动中获得收入,但公司几乎所有的收入和运营都来自商品贸易,而其余活动则属于辅助性质,并在综合基础上进行管理。
按照ASC 606按业务条线分列的收入信息列示如下:
| 截至本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
截至本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截至本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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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
| 商品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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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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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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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加密货币挖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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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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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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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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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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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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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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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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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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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公司的运营和长期资产主要位于中国。管理层认为,按地域分列不会为财务报表用户提供有意义的额外信息。
F-41
SOS有限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8. | 收入分析和分部信息-续 |
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根据综合净亏损评估业绩,并审查综合经营业绩,包括收入、收入成本、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折旧和摊销、减值费用以及所得税费用。
由于公司作为单一可呈报分部经营,而主要经营决策者按综合基准审查开支资料,故并无呈列额外的分部开支披露。收入信息按业务线分列如下。
而且还得和segment上的结论一样否则如果做了改动,也需要披露。
收入和综合收益表
(千美元,股票数据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 | 2024 | 2023 | ||||||||||
| 分类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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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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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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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净额–商品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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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净额–加密货币挖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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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净额–托管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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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净额–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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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
|
) | (
|
) | (
|
) | ||||||
| 收入成本-商品交易 | (
|
) | (
|
) | (
|
) | ||||||
| 收入成本–加密货币挖矿 | ||||||||||||
| 收入成本-托管服务 | (
|
) | (
|
) | (
|
) | ||||||
| 收入成本-其他 | (
|
) | (
|
) | (
|
) | ||||||
| 调节项目 | ||||||||||||
| 销售,一般和行政 | (
|
) | (
|
) | (
|
) | ||||||
| 折旧及摊销 | (
|
)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减值 | (
|
) | (
|
) | (
|
) | ||||||
| 利息收入 | ||||||||||||
| 其他收入/(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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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19. | 后续事件 |
公司评估了资产负债表日之后至财务报表授权发布之日发生的后续事件。基于这一评估,公司未发现需要在这些财务报表中确认或披露的重大后继事件。
*****
F-42
项目19。展览
| 4.5 | 信函协议的表格(通过参考公司于2021年2月12日向委员会提交的有关表格6-K的当前报告的附件 99.1并入) |
92
93
| * | 随函提交。 |
| ** | 特此提供。 |
| *** | 由于注册人并无发行实物普通股证,故无需提交的证物。 |
94
签名
注册人特此证明,其符合表格20-F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妥为安排并授权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年度报告。
| SOS有限 | |||
| 签名: | /s/Yandai Wang | ||
| 姓名: | Yandai Wang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董事长 和执行董事 |
||
| 签名: | /s/Li Sing Leung | ||
| 姓名: | Li Sing Leung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兼董事 | ||
日期:2026年5月15日
95